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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务筹划方案

时间:2023-09-04 16:54: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房地产税务筹划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房地产税务筹划方案

第1篇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风险;影响因素

一、基本理论

(一)“营改增”的基本理论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目前,“营改增”在我国全面推进,并在我国落实中,财政部门及税务部门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对改革行业及计税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对税种税率进行计算。

(二)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基本理论

(1)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定义。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隶属于风险范围内,税务风险实际上就是税务责任所具有的随机性,在企业所作出的涉税行为内,没有按照税法规章制度,可能遭受到的利益损失。(2)如何降低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营改增”税收政策在落实前后,房地产企业需要面对税务风险。“营改增”在房地产企业内开展,必然对房地产企业运营管理活动造成影响,不断是“营改增”税收政策所起到的何种影响,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税务风险,进而对房地产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造成影响。所以,房地产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管理,提升对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三)将税务风险管理归纳到公司治理层面上

调整企业治理结构,提高税务风险管理能力构建专门税务风险管理机构,可以有效对“营改增”之后房地产所应对的税务风险进行管理。房地产企业决策在制定中,必须从企业战略层面进行研究,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在房地产企业发展建设内重要性,将税务风险管理归纳到企业战略层面内,设置税务风险专门管理机构,承担起对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监督职责。按照我国房地产企业原有部门结构,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在董事会下面应该设置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主要承担税务风险监督管理职责。

(四)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结构

(1)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内人员构成。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内人员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人员及社会内专家。首先,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相似,全部隶属于董事会直接管理,对经理层决策制定起到监督作用。因此,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成员必须包含企业董事会成员,并且其中具有“营改增”税务方面专业管理人员;其次,为了能够对税务风险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完善,提升税务风险管理质量,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积极了解企业运营实际情况,听取不同人员意见。所以,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具有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人员情况下,还可以向社会内聘请专业税务风险管理人员。(2)税务筹划科人员。税务筹划科是税务风险管理落实主要机构,需要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全面管理,进而税务筹划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税法内容,进而才能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首先,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科需要具有掌握税务有关知识的管理人员,改名管理人员还需要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有着一定了解,直接由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其次,房地产企业可以借助人员培训或者是外聘等方式,提升自身复合型人才数量,分配到税务筹划科不同税务岗位上面,从源头对房地产企业所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管理。

(五)明确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职责

房地产企业为了能够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升税务风险管理质量,就必须对税务风险管理不同工作岗位职责进行明确。(1)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整体管理部门,必须从企业战略层面上,对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进行管理,提升房地产企业经济效益。首先,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参与到企业决策制定上面,为房地产企业管理活动运营提供税务风险管理数据,帮助房地产企业获取更高价值;其次,房地产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需要对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制定及完善,定期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构建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自动对房地产企业税务方面所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及评估,进而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2)税务筹划科岗位职责。税务筹划科岗位工作人员需要提升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重视程度,积极参与熬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编制内,并且向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递交有关运营情况及处理结果,为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数据依据,同时对税务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明确税务筹划科不同工作岗位职责,从源头对税务风险进行防范管理,增加税务筹划科与不同部门之间的关联,听取房地产企业内其他部门的意见。

第2篇

摘 要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仔细研究,我们不难发现该行业的税收收入一直在我国税收收入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与该行业的行业地位很不协调。本文就房地产企业的避税行为问题对企业避税进行了概述,介绍了房地产企业的几种避税行为,并从制度改进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避税行为 会计思考

我们知道,近些年来,房地产行业一直是我国十大暴利行业之一。同时,一个很显著的问题就是,该行业的税收收入一直在我国税收收入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与该行业的行业地位很不协调,这说明了房地产企业的避税有很大的运作空间。本文就房地产企业的避税行为问题主要介绍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房地产企业避税概述

所谓避税,就是指纳税人在税收相关的法规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利用税法的减免政策、各种优惠以及税种间的税率差异,在多种不同的纳税方案中进行一定的选择与规划,最后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或税负最低的一种财务上的管理活动。较低的税负就往往意味着较高的收益,从这个角度上看,避税的关键环节就在于怎样利用会计核算的手段来获得比较低的税负。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筹划得当的话会对减轻税负很有利,对于增加房地产企业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以及提高其降低房价的空间选择都有很大的作用。当然,因为房地产企业本身涉及到的税种比较多,有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这使得房地产企业产生避税变行为的机会比较,同时也比较复杂。

二、对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的介绍

(一)通过利用销售定价的选择和开发支出进行巧妙的安排来减少税收。在我国,对于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是这样的:开发普通的商品住宅时,在增值率低于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其土地增值税。所以,在制定普通商品房的销售价位时,在以包含有税收的价格进行交易或销售中,综合考虑到市场竞争力及税收本身的一些特殊因素,其销售价格并不是越高越好;此外,在销售价格不变化的情况下,通过运用膨胀成本的方式来加大纳税前的成本额,以此来降低应纳的税额,最终就可以达到减少企业税负的目的。由此可以看到,在核算成本时,房地产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虚开或多开发票等手段来加大工程的成本,通过这种加大成本的方式来逃避税收,减少应纳税额,达到避税的目的。

(二)通过利用对于销售收入不同的“配比原则”及确认方式方面的缺陷来达到避税的目的。我们知道,房地产企业在销售环节上并不是统一的价格定位的。在多数情况下,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完全可以分解的,通过这种对于价格的分解能够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额。另外,在配比原则上,房地产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可以通过利用税收的一些政策对收入与时间的关系配比比较注重,对收入与对象的关系配比比较轻视;而且还可以通过利用会计的“配比原则”来对当期成本费用确认其存在的空间,这样就可以人为地调整企业的收入及成本费用,最后达到避税的目的。这也是为什么绝大多数的房地产企业对于其开发成本的会计核算都不是按照开发房屋的具体数量来设置账目的,而只是设置了总的账科目。

(三)通过利用当下税收政策上的不完善或缺失来转嫁和沉淀税收。首先,房地产企业通过利用股权的转让达到缴纳流转税的目的。现行的税法规定,对于股权的转让行为不征收其流转税,只对其收益征收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这一政策为房地产企业规避应缴的营业税创造了很好的机会。其次,是通过利用无形资产的入股达到不缴纳营业税的目的。在房地产的行业中,很多房地产企业通过合作建房在两种合作方式的差异性上来寻找空间,规避税收。所谓的合作建房,就是由一方来提供资金,另一方来提供土地的使用权,双方在双赢的基础上共同开发房屋的行为。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合作建房目前有两种主要的形式,一种是纯粹的“以物易物”的形式,另一种是通过成立“合营企业”的形式来合作建房。这两种方式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产生的税务义务也就不同。很多房地产企业通过合作建房在两种合作方式的差异性上来寻找空间,达到避税的目的。

三、遏制房地产企业避税,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征管力度等方面的建议

(一)强化房地产的产权登记制度。一方面,要合理清查土地,建立土地在权属、位置和面积上的台账;另一方面,实行房屋与土地产权证书合一的制度,这样能够很好地避免房地产的私下交易,有效打击房地产市场一些违法交易行为,对于增强房地产税收课征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有积极的作用。

(二)完善房地产价格的评估制度,建立房地产的评税机构。首先,加强对于房地产在价格上的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为我国房地产税收的计征提供较充分较科学的依据;其次,还要在税务相关部门内部建立健全相应的评税机构,提高评税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加强对房地产信息的有效管理与使用。建立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依托的相关房地产登记、评估、税收征管等的信息资料库,有效降低税收的征管成本。

(四)完善城市土地与房屋管理的体制建设。一个“权威、精简、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还没成型,还需要不断完善城市土地与房屋管理的体制建设。

(五)减少税收的优惠政策。显然,一些税收的优惠为房地产企业避税提供了较多的机会,这导致了较多的税收的流失。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或行为税收的减免应该交由财政在支出环节上进行专项解决。

结束语: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务问题将与企业自身的发展结合的越来越紧密。由于房地产企业自身在行业上的特殊性,其纳税问题会变得更加的复杂多变。我们要看到真正的问题所在,对症下药,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政策或措施来减少房地产企业避税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杜一峰.从税收增长及宏观调控看房地产税制改革.税务研究.2008(4).

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内控管理

随着国家房地产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在我国的GPD中所占比重已经非常大,这在带动国家企业发展方面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当时房地产企业因项目投入资金较大,且经营过程较为复杂,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在税收方面,如果房地产企业无法根据自身的企业运营发展进行有效的税收风险内部管控,将会给企业发展带来比较严重的障碍,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加强自身内外部税收风险的综合因素分析,以努力探寻房地产企业税收内部管控方式为手段,通过有效的税收控制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不断地实现税收风险的化解。

1房地产当前的税收风险分析

从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出现的风险因素分析来看,其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由于房地产企业没有对内部的税收风险管控加以重视。房地产企业的税控管理重点往往在税务申报工作和单个环节的税费避让,普遍缺乏对国家当前税控政策的彻底分析和了解,没有形成与之对应的税务管控方案。同时很多房地产企业的税务专岗都是兼职,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方面都比较欠缺。从房地产所面临的税收风险来看,其主要有政策、财务、企业经营及法律等方面的风险。房地产企业对这些税收风险缺乏连续性的总体方案规划,特别是当前变化较快的税收政策也提升了税控风险。基于这些情况,房地产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合法提升,就应该结合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和内控体系的完善。

2房地产企业当前的税收风险内控现状

2.1企业普遍缺乏税收筹划管理理念

房地产企业的税后筹划基本定位在如何有效地降低纳税方面。实际上,企业的税收筹划是税收工作的重要指导依据,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税后风险的内部管控除了关系到纳税金额之外,还涉及企业营销,发展及财务,法律等多个环节。为此,在房地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方面,如何能够将其有效地贯穿到整个企业发展运营管理各个环节中就成为比较关键的问题。在这方面,很多房地产企业还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缺乏针对性的管理规划,这就导致了企业成本管控不合理,税负得不到有效降低等问题的出现。

2.2房地产企业针对税收风险的内部管控机制不健全

要想实现房地产企业的税收风险合理管控,就必须有完善的税收风险管控机制来加以约束。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升级和发展,多数房地产企业都已经能够形成针对自身税收风险管控的相关约束机制。但从机制的管控来看,普遍存在税控与经营脱节,税收让步于服务的现象。而且很多税收风险管控机制在日常公司运营中,因为缺乏执行监管,也很难得到有效的落实。同时加上缺乏针对税收风险管控的考核和评价,使得很多已经沉稳的税收风险管控制度很难得到真正地实施。

2.3普遍缺乏对税务政策的研究而出现税控不到位的情况

(1)国家的税收政策也是变化比较快的,在房地产企业还没对一个政策进行完全吃透的基础上,新的政策一出台,使得企业财务对新旧政策难以进行很好的理解和贯彻。(2)企业管理层对税收风险管控思路有问题,他们普遍认为延迟缴税、偷税漏税是好事,其实这其中可能会导致很多会计角度的核算问题出现。再加上房地产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清算比较困难,施工过程较长且立项手续复杂,使得财务税收经常出现跨年的问题,这对企业保税及内部管控来说就困难重重。(3)企业普遍认为税控问题是财务专业角度问题。在实际的企业税收风险内控管理方面,其他部门很难主动地去配合财务部门进行税控考虑。这就使得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清算工作难度较大。

3优化房地产企业内部税后风险管控的相关策略

3.1成立专门的风险识别体系

针对房地产行业涉及税种较多,缴算繁杂的情况,应该以公司角度来形成风险识别体系,对事前及事中进行风险警示。提升管理层及税收专业的税控管理意识,清楚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及制度建设,在不违背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实现税收风险因素的合理识别和管控。

3.2进行有效的税收风险评估

企业要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进行等级分类。这样就可以结合等级评估来进行税收事件的具体分析,然后可以指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有利于税收风险的纵向比较和税控风险经验积累。

3.3不断完善风险应对体系

面对房地产税收方面的各种风险,虽然无法通过单一的方式来进行处理,但是我们可以在总结风险等级及结果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对应方案的规划。常用的风险应对主要遵循:结合以往风险规避经验进行针对性措施制定;以降低诱发风险的不确定因素来降低税收风险带来的损失;进行高风险的有效业务转嫁,比如,可以以外购商品房的形式来处理安置房的复杂税务问题。

3.4完善关于税收风险的内控管理机制

很多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管控机制存在漏洞,同时缺乏执行监督。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房地产企业实行税收风险内部管控机制的执行监督常态化,让税收的合理规划和依法纳税成为一种内控正确观念。并构建与之对应的考核监督机制,实现税收风险内控管理机制的全面落实监督。

3.5形成税收规划与风控两相呼应的局势

税收规划主要是进行事前的税务安排,而税收风控则是一种预警,两者之间存在交叉,所以,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应该实现对两者的呼应统筹。以实现对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合理了解为原则,及时进行与税法相对应的税收筹划。同时监理会计核算制度,确保税收筹划能够统筹大局。

3.6针对土地增值税的风险控制

房地产企业日常运营中涉及的主要税种之一就是土地增值税。在土地增值税的风险控制方面,首先应该结合当前的税收减免政策进行灵活的纳税规划。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主要目的是及时盈利,而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金额又与企业的盈利额成正比。所以项目初期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就显得非常重要。这时还应该考虑如何通过将一些费用转移到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里,来适度实现行业内部产业链的延伸,增强跨行业的利润转化,来实现对房地产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效降低。

3.7针对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管控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控制,首先应该避免违法税控导致的税务风险,在纳税之前先进行内部申报信息的稽核。另外还应该通过税后的总体筹划,以利润转移法的综合利用和收入调节,来最大可能地降低企业所得税缴纳压力。

4结语

总而言之,企业的内部税收风险控制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效益把控方式,它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地进行风险规避,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如果内部税控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房地产企业将会给自身带来比较高额的税收压力。所以,房地产企业必须能够紧紧抓住当前的国家的各项税后政策,并进行深入的分析解读,以正确税收观念的树立,来优化企业资金结构管理和成本运营机制,并加强差异化风险策略的应用,有效提升企业税收内部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企业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王勇.浅论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内控管理方法[J].新经济,2014(29).

[2]赵玲.浅议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J].科技促进发展,2011(02).

[3]刘蓉.企业税务风险及其管理理论的研究兴起与理论框架构建[J].光华财税年刊,2013(00).

第4篇

纳税筹划是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纳税人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根据政府部门制定的纳税政策导向,对企业所涉及到的纳税行为进行合理的优化与安排,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纳税筹划具有以下原则:①合法性。税收是我国依据我国法律实施的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纳税筹划是在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企业为降低税务负担而采取的一种合理调整纳税行为,因此其具有合法性,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它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②超前性。纳税是企业的基本义务,国家对企业进行税收的依据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各项行为发生了应税事项,而纳税筹划是企业在没有发生应税事项活动之前,对企业的各项活动进行科学的规划与安排,从而实现企业少纳税或者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③时效性。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企业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行为进行科学的安排,如果社会环境发生变化,而企业的应税事项行为却没有相应的做出调整可能就会造成企业出现偷税漏税行为。

2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2.1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房地产由于其建设周期时间长,涉及纳税环节多,因此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成本比较高,在我国房地产业盈利空间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实施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对国家和房地产企业本身而言都是必要的:首先,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合理的引导房地产产业结构调整。基于房地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位置,通过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必要调整是保证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通过纳税筹划能够及时的调整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结构。其次,纳税筹划有利于避免企业的偷税漏税现象的出现。纳税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房地产企业的行为进行合理调整,这样能够实现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避免企业采取违规的手段偷税漏税。最后,纳税筹划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纳税筹划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负担,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保障企业有更多的的资金用于施工建设过程中,并且通过纳税筹划也实现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2.2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我国房地产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来看,实施纳税筹划已经具备完善的条件:①房地产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已经非常成熟。一是纳税筹划已经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认可,国家鼓励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企业优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二是我国税法法制环境不断优化,比如我国在2014年出台了房屋交易税收政策保证我国房地产税务的进一步完善。税务法律的不完善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法律保障。②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环境有利于纳税筹划的实施。一是房地产企业生产周期比较长,涉税生产环节比较多,根据对房地产企业生产环节分析,几乎房地产企业在每个生产环节都有涉税事项,因此较多的税种为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二是纳税成本已经构成房地产企业成本支出的重要内容,因此房地产企业非常注重纳税筹划,为此他们引进与培养了大量的懂税务的专业人才,这就为房地产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提供了主观因素的可行性。

3房地产企业各阶段的纳税筹划分析

3.1开发建设阶段的纳税筹划分析

①筹资方式不同所导致的企业纳税金额也就不同,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建设阶段的筹资主要有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不同的筹资方式对企业产生的纳税影响也不同,比如:假设以房地产企业计划筹资45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10%,项目预计利润为1000万(扣除各种经济费用),企业的筹资方式选择不同的筹资形式:第一种:向社会以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4500万,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5%。第二种:采取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相结合的办法,但是权益融资比重要大,向社会发行360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剩余的9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款。第三种:仍然是采取上两种方式进行,但是负债比例要大,公开发行股票融资1800万,其余的2700万向金融机构借款。通过对上述三种方案进行分析发现:随着权益资本比重的下降,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分别为250万、227.5万、182.5万,呈递减趋势。通过对这三种方案的对比,第三种企业的应税所得税最少,投资效益最高,由此可见企业通过合理的配置筹资方式可以降低企业的应税比重。②利息费用的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税种,对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主要是根据增值率的大小进行征收,因此合理的去除项目费用是降低增值额,减少企业纳税金额的重要途径。由于开发阶段对税收构成影响的主要是筹资资金的利息,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从降低利息角度入手,比如企业通过负债形式获得融资,那么其支付的利息比较高,因此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利息证明,以便扣除相应的利息项目金额。

3.2销售阶段的纳税筹划分析

①房屋定价策略的纳税筹划。随房屋进行定价是房地产企业实现利润的主要手段,由于受到税收政策的约束,以制定高房价的策略并不能为企业带来高额的利润,相关还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因为高营业收入预示着高额的税负。因此需要企业按照销售计划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将一部分房屋以低价格销售,以此实现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控制在税率的低档次内。②促进方式的纳税筹划。随着国家宏观调整政策的不断出台,楼市在经过快速上升阶段,已经处于相对低迷的状态,造成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不理想,为此企业为了回笼资金,房地产企业选择促销的方式,但是房地产选择的促销方式不合理就会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房地产企业制定了购买商品房赠送实物的方式,其结果就是该企业要将实物的销售市值纳入到企业应缴纳税款事项之中。

3.3现有阶段的纳税筹划分析

在房屋销售一部分之后,企业为了投资以及对外出租他们选择预留一部分商品房,这样一来就会产生营业税、房产税等税费,这些税费的存在会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产生重要的影响。①闲置房产投资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将没有销售出去的或者计划中不销售的商品房以对外出租或者以房屋作为入股资金进行利润分红的方式进行投资,经过大量的实证证明,房地产企业采取对外租赁的方式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②合理分解租金收入的纳税筹划。房屋在选择对外租赁的方式之后产生的营业税、房产税将以房屋对外租赁的价格为税收依据。因此房屋的租金高低直接决定房地产企业的税负,通过合理分解房屋租赁价格是减轻房地产企业税负的重要首选。比如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将房屋租赁价格中的水、电以及物业费等进行单独核算的方式。

4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4.1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

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有:税收政策的变化、预测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与税务部门信息沟通的不及时、没有从企业的整体战略进行合理安排以及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缺乏等方面的风险。

4.2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应对措施

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注意问题

房地产项目投资大,周期长,涉及到许多税种,如果经过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就可以为房地产企业节省资金,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笔者从多年的财务工作中,对房地产税务筹划有一些实践经验,供大家交流。

一、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

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包括合理避税、节税、转税等多方面的内容。避税是利用税法的漏洞或缺陷,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节税则主要是依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享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转税是通过提高或降低价格等方法将税收负担转移出去的方法。房地产行业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土地使用税等,所以税务筹划工作应主要围绕这些税种展开,其特点在于筹划性、合法性、多维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税务筹划

(一) 营业税的税务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房地产企业所涉及的应纳营业税的税目包括服务业、建筑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皆为5%。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额,房地产经纪公司的销售额为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取的佣金。营业税本身纳税筹划空间比较小,但是我们可以根据业务特点进行税收筹划:1.减少营业税应税项目的流转(转让)次数。我国税法规定,房地产等不动产的转让属于营业税的纳税范畴,而营业税是按次重复征收的。2.选择合作建房方式。(1)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根据营业税法的规定,甲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乙企业以货币资金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由于甲企业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无须缴纳营业税。(2) 甲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权,从而产生了转让无形资产应交纳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从两种方式我们可以看出选择合作建房可以避免营业税。3.在房地产企业中,如果企业在开发之初便能确定最终的用户,那么采用代建房方式进行开发,而不采用先开发后销售的方式,这种筹划方式可按建筑行业适用的3%低税率缴纳营业税,而且还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

1.减低增值额:(1)降低房屋的销售价格房屋销售价格的降低会使销售收入减少,从而会使增值额减少,也会使地增值税减少。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降低房屋的销售价格时,必须认真比减少的销售收入和减少增值额所带来的税金减少额两者的大小,从而决定是进行 税收筹划。(2)与客户签订销售与装修两份合同,随着装修费在房款中所占比重逐年递增,其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己不能忽视。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能稍加变通则可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先设立一家装修公司,同时与客户签订两份合同: 一份房屋销售合同,一份房屋装修合同,则只需就第一份合同注明金额缴纳土地值税,第二份合同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2.增加扣除项目金额:(1)选择适当的利息扣除标准,一种情况是依靠负债筹资,预计利息用较高,应计算分摊的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以据实扣除;另一种情况房地项目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预计利息费用较少,应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或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达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2)慎重选择销售时间。

3.选择合适的建房方式:(1)合作方式,税法规定,对于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此项政策进行税收筹划。(2)代建方式,税法规定,代建房屋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向用户收取代建费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性质的收入,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税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建房方式,在开发之初就确定好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避免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

4.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筹划的关键就是将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以获得免税待遇。

5.利用销售比例进行税务筹划。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扩了对于开发商征收土地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思考。增值税的清算条件规定:“已竣工验收的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85%以上的,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以及“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都将纳入新的土地值税征收条件。因此,可以利用85%这一临界点进行筹划。当开发项目不能全销售时,视情况将其销售比例控制在85%以内,将纳税时间向后拖延。这是新的清算条件制定后的一项新的税收筹划方法。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分析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以扣除项目金额。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及其他行为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和,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合理延迟产权转移时间。税法规定,只有当房地产的权属发生变更时,才能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延迟房地产权属变更时间,推迟房产证的办理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以缓缴企业所得税,达到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的目的。

2.合理推迟成本最终确认时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人员可通过合理推迟成本最终确认的时间,以缓缴企业所得税,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三、现代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注意的问题

(一)加强税法法律、法规学习。

现代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必须知法、懂法、守法,不能只靠对税收政策的一知半解,税务筹划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二)税务筹划要规范化。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注重规范性筹划,万万不可只重投机;要合理、合法地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三)战略与战术相结合进行税务筹划。

房地产企业虽然不能从对单个项目、单笔业务或单个环节进行筹划,但还应构建整体的税费筹划思路和方案,免得顾此失彼,因小失大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四)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小结

总之,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现代房地产企业需要灵活运用税务筹划手段,在合理承担自身税负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经营成本和资源浪费。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加强对

自2000年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表现出了几次大起大落,尤其凸显在房价的涨跌中。导致房价高涨的因素众多,税负过重是其中较重要的一个因素。房地产行业涉及十多类税种,而土地增值税又是其中的重要税种,它税率高、税负重。2007年2月,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由先前的“预征制”转为“清算制”后,使某些房地产企业利润受损,资金链受到更大考验。因此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对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改善其经营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就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筹划现状、筹划方法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筹划的对策谈些看法。

一、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征及土地增值税筹划的重要意义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自身经营活动和投资等涉税事项作出事先安排,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缴纳以实现企业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一系列活动。纳税筹划的形式有多种,本文的纳税筹划主要指企业利用税法规定不完善进行的非违法的税收筹划以及利用税法特例进行的节税筹划。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房地产企业具有如下经营特征:(1)开发产品的单件性及不可移动

性;(2)开发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经营风险高;(3)开发经营业务的复杂性。经营业务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经济往来对象多,因此开发经营必须具有计划性。

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据规定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等。

近几年来,为控制地价过高、投资过热、房价疯涨等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不小变化。如何规避纳税风险,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增加营业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房地产企业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变得迫在眉睫。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现状

土地增值税自开征以来,总额虽不大,增长速度却很快。1994年~2006年全国土地增值税平均增长速度91.27%,2006年~2008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从231亿增长到537亿元。虽然增长速度很快,但是与房价的增长、房地产销售收入对比,征税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还非常巨大。清算工作障碍重重,不少地方政府出于政绩和效益考虑,在清算意愿和执行力度方面存在问题。再加上土地增值税存在征管难度大、税收成本高的问题,对过往楼盘土地增值税历史追缴的问题尚不明确,导致土地增值税征管效果不甚理想。

从房地产企业角度看,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与之配套的税收法律法规日趋完善。近些年政府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行业的纳税行为,使许多原来合法的筹划方案成为违法行为,使纳税筹划的空间进一步缩小。

1.过去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采用设立项目公司等方式经营,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来达到规避土地增值税的目的。然而,2006年3月颁布的《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也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

2.以前许多房地产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自用

或用于商业地产,把该部分房产的产权办到自己名下,从而免交土地增值税。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的规定,对转作自用部分的商品房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以前可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加计扣除,减少土地增值额。但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规定,公司不能将借款费用作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加计扣除的基数,应将利息支出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调整至开发费用,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三、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例释

(一)利用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进行节税筹划

1.利用合作建房节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中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此项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2.利用代建房节税。房地产的代建行为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此项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二)利用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筹划

1.分散营业收入筹划法。房地产企业所负担的税收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即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因此,如果有可能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则房地产销售所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就可以大大降低。由于很多房地产在出售时已经进行了简单装修,因此,可将装修作为单独业务独立核算,这样就可以通过两次销售房地产进行纳税筹划。

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出售一栋总售价为1000万元的商品房,该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并安装了简单必备设施。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该房地产开发业务允许扣除的费用为400万元,增值额为600万元。土地增值率为:600/400×100%=150%。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

如果进行纳税筹划,将该房屋的出售分为两个合同。房屋出售合同,不包括装修费用,房屋出售价格为7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为300万元;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费用3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为100万元。则土地增值率为:400/300×100%=133%(其中装修费用属于劳务收入,应征营业税,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400×50%-300×15%=155(万元)。

2.合理定价筹划法。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因此可以充分利用20%这一临界点的税负效应进行筹划。

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建成并待售一栋商品房,同行业房价为1800~1900万元之间,已知为开发该商品房,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200万元,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不能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也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假设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比例为10%。

筹划过程如下:除销售税金及附加外的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200+900+(200+900)×10%+(200+900)×20%=1430(万元)。第一,公司要享受起征点优惠,又想获得最佳利润,则最高售价应为:1430×1.2848=1837.264万元(设全部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为A,销售的房价总额为X,相应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为:5%X(1+7%+3%)=5.5%X,处于征免临界点时X=1.2(A+5.5%X),解得X=1.2848A),此时获利306.2万元(1837.264-1430-1837.264×5.5%)。当价格定在1800-1837.264万元之间时,获利将逐渐增加,但都要小于306.2万元。

第二,公司要适当提高售价,则提高的价格至少要大于138.853万元(1430×0.0971)(设提高价格Y单位,企业欲使提价后带来的收益突破临界点时,必须满足Y>30%×(X+Y-A-5.5%X-5.5%Y)+5.5%Y,其中X为增值率为20%时的售价,可以解得Y>0.0971A)。即总房价至少要超过1976.117万元,提价才会增加总收益,否则提价只会导致总收益的减少。所以,当同行业的房价在1800~1900万元之间时,公司应选择1837.264万元作为自己的销售价格,使自身的房价较低,增强竞争力,又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的利润。当然,如果公司能以高于1976.117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商品房的话,所获利润将会进一步增加。

通过以上案例进一步说明,在出售普通标准住宅问题上,企业是完全可以利用合理定价的方法,使自己保持较高的竞争力,又可使自己获得较佳利润,但不可盲目提价,有时较高的价格所带来的利润反而会低于较低价格所带来的利润。如在上述纳税筹划案例中,1830万元的售价能获利299.35万元(1830-1430-1830×5.5%),而1840万元的售价只能获利216.16万元(1840-1430-1840×5.5%)×(1-30%),虽然售价提高了10万元,利润却减少了83.19万元。

3.不同增值率房产是否合并筹划法。由于土地增值税适用四档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如果对增值率不同的房地产合并核算,就有可能降低高增值率房地产的适用税率,使该部分房地产的税负下降,同时可能会提高低增值率房地产的适用税率,增加这部分房地产的税负。因而,纳税人需要具体测算分开核算与合并核算的相应税额,再选择低税负的核算方法,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开发A、B两幢商业用房,且处于同一片土地上,销售A房产取得收入300万元,允许扣除金额为200万元;销售B房产取得收入400万元,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为100万元。

第一,分开核算时:A房产的增值率=(300-200)/200×100%=50%,适用税率30%;应纳土地增值税为:(300-200)×30%=30(万元);B房产的增值率=(400-100)/100×100%=300%,适用税率60%;应纳土地增值税为:(400-100)×60%-100×35%=145(万元);共缴纳土地增值税175万元。

第二,合并核算时:两幢房产的收入总额为:300+400=700(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200+100=300(万元);增值率为:(700-300)/300×100%=133.3%,适用税率50%;应纳土地增值税为:(700-300)×50%-300×15%=155(万元)。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合并核算对公司是有利的。从上例可以看出,由于两类房产增值率相差很大,只要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两处房产安排在一起开发出售,并将两类房产的收入和扣除项目放在一起核算,一起申报纳税,就可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三)利用扣除项目进行纳税筹划

1.利息费用筹划法。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业务中,一般都会发生大量借款,利息支出是不可避免的,而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会对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产生很大影响。根据税法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

第一,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5%以内)),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的5%以内计算扣除。

第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要并入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10%以内)),一并计算扣除。

以上两类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规定。这项规定为纳税人筹划提供了机会。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如果第一种情况利息支出大于第二种情况计算出的利息支出,则企业应正确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企业可以不按照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可以使扣除项目金额增加,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减少。

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批商业用房,支付地价款600万元,开发成本1000万元,假设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扣除利息100万元,如何为该公司利用利息扣除进行筹划?如果应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又该如何筹划呢?设当地政府规定的两类扣除比例分别为5%和10%。

筹划过程如下:首先,计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1000)×5%=80(万元)其次,判断。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0万元时,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就可以按100万元扣除,否则只能按80万元扣除;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可以多扣除10万元利息支出。但要注意的是,税法中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应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的核算利息支出,不按规定核算一律不得扣除。

2.充分加计允许扣除项目筹划法。为了抑制对房地产的炒买炒卖行为,《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按“合计数”的20%加计扣除项目金额,其他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不享受此项费用扣除。因此,当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欲进入房地产行业时,应考虑新设一个独立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关联企业。这样,不仅可以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享受前述附加扣除,实现土地增值税的节税筹划,而且可以在今后的各纳税年度中利用企业的关联关系实现其他税收的筹划。

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对策

(一)加快完善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制,科学设立税种,合理确立土地和房地产业税负。变“多税调节”为“主税调节”,彻底解决税种之间相互交叉和重复的问题。同时,要简化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征收方法,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特殊调节功能。

2.要健全房地产评估机构,完善房地产评估规程,及时为税务机关征税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估材料。税务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业税源管理和征收征管的力度,完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落实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措施,理顺征收管理秩序。

(二)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力度

1.各地应强化房地产税收的一体化管理,强化相关政府部门对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配合。

2.尽快建立一套简便易行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办法,统一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口径,明确清算时间、方法。

(三)房地产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观

1.应坚持依法原则。在不违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筹划。

2.应注重战略筹划。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过程更重要的是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过程,企业在决策时要注重规范性、战略性的筹划,切不可为单纯追求节税收益的增加而导致开发或经营成本的上涨。因此在纳税筹划时,管理层和财务部门不仅要关注财务、税务方面的事项,也要关注企业经营和战略管理的各个方面。

参 考 文 献

[1]江为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筹划分析[J].时代经贸.2008(19):104~105

[2]李文.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J].会计之友.2010(4):40~42

[3]王小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经济研究导刊.2010(2):87~88

[4]张玮.浅谈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J].财会之窗.2010(5):173~174

第7篇

关键词:国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财务管理;策略

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建设时间较长,资金回笼较慢,因此,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房地产企业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而加强税收筹划,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能够有效地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降低资金持有成本,从而对公司的运营产生积极影响。国有房地产企业也认识到了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国有房地产企业对财务管理在税收筹划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认识不足,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开展国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影响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相关概念介绍

(一)税收筹划

很多学者对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了研究,但是由于研究视角不同,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所谓的税收筹划指的是在税收制度的框架下,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1],通过对企业的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调整,提前做出的和税收活动相关的筹划活动,以达到节省税收,延迟纳税的目的。有学者认为税收筹划的主体是企业的管理者,筹划的客体是企业的税收负担[2],而税收筹划的工具则是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处理制度,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降低企业税负。而税收筹划和偷税漏税有本质上的区别,其是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进行的。税收筹划在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方面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的利润。当前房地产行业的竞争激烈,企业要想占据竞争的先机,就必须提高盈利能力,降低成本[3]。而税收筹划能够使房地产企业在不违反税收法律的前提下,灵活使用各种自主策划手段,最终降低企业税负。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房地产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存在一系列的风险因素。如果房地产企业可以提升税收筹划的有效性[4],那么就能够充实自身的现金流,从而保障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顾名思义是针对市场主体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的过程。财务管理是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相伴而生的,其目的是对市场主体的经营业务相关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从而提升市场主体内部资源配置的效率[5]。财务管理通常体现为财务预算、财务决策、财务协调和财务控制。而财务管理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筹资活动的管理。筹资活动指的是市场主体为了扩大生产规模,通过多种方式从不同渠道获取资金的行为。其次,资金运营活动管理。很多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会出现资金的收入和支付,比如支付应付账款、收回应收账款等,而这种因企业经营产生的和资金有关的财务活动,被称为资金的运营活动。而资金运营管理就是针对资金运营过程的管理。最后,投资活动管理。企业为了达到预期的收益率,会对各种项目进行分析,从而开展项目投资活动,比如常见的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入其他企业的股权等。

二、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规范企业的财务分析手段

财务分析指的是财务人员对企业的业务进行梳理后,结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通过不同的计算方式对数据进行分析,为之后的财务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在企业的筹资活动阶段,企业税负影响较大的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税前利息的扣除上,因为根据税法的规定不同的筹资方式所产生的利息可以在限额内扣除。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债务融资所需要支付的利息可以用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而房地产企业要想做好关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方面的税收筹划,就必须规范财务分析手段。在传统的模式中,房地产企业总是主观分析财务数据,这种方式得出的结论客观性较差。而企业完全可以采取定量财务分析的手段,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得出企业最优的资本结构,然后寻找最优的筹资方式,也可以对不同筹资方式所产生的利息支出进行量化分析,从而确定筹划方案。

(二)提高企业财务控制意识

财务控制指的是对企业不同业务的运营过程进行分析和控制的过程,其目的是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同时,财务控制意识也可以对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可以反作用于企业税收方案的制定。举例来说,在资本运营活动的销售环节,可扣除项目的加计扣除能够对土地增值税的税额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缺乏财务控制的意识,没有将项目的加计扣除费用进行区分,那么就会导致加计部分无法扣除,继而提高土地增值税的税负。如果企业的财务人员具备较强的财务控制意识,那么就可以细化销售环节可抵扣项目的管理方式,从而提高加计扣除的额度,进一步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税负。与此同时,企业可以对房产税进行筹划。房地产企业的出租环节会涉及大量的房产税,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对房产税中涉及的非房地产纳税范围的费用进行区分,这样才能够合理降低房产税税负。

(三)提升财务预测能力

财务预测指的是财务管理人员能够以过去的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为基础,利用科学的财务分析手段,对信息进行处理,进而对未来的财务和运营活动做出科学的推断的活动。财务预测能帮助企业制定预案。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为了降低企业税负,优化资金配置,充裕企业发展的现金流。而房地产企业在开展投资活动时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不能够对投资活动进行预测,那么就很可能会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举例来说,很多房地产企业会在不同的区域建设分支机构,使之对投资活动进行筹划。在分支机构成立之前,财务人员需要对分支机构面对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并经过评估以后,决定是否成立新的分支机构。

三、国有企业房地产税收筹划方式

(一)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方式

国有房地产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很难不产生筹资活动,而不同的筹资活动所带来的资本成本具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国有企业筹资活动的首要问题是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目前常见的筹资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留存收益投资、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和发行股票等方式。基于国有房地产企业的产权性质,其在金融市场上具备较强的实力和较好的口碑,因此,其常见的融资方式为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和信托融资。房地产企业较多地选择债务融资的方式,因此,债务融资所产生利息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而且,债务利息费用同样是土地增值税的重要扣除项目。而权益融资方式所产生的股息起不到“税盾”的效应。但是,国有房地产企业也应该认识到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慢,因此,较高比例的债务融资很可能引发债务违约风险,导致资金链断裂。所以,企业应该综合考虑,选择多元化的筹资方式。

(二)资金运营活动的税收筹划方式

国有房地产企业在资金运营阶段涉及的税种较多,而且金额较大,比如常见的房地产销售环节和出租环节。一方面,在房地产销售环节会涉及契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其中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的占比较大,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关注领域。在房地产商品的销售环节,由于其开发的商品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比如,可能是普通住宅或者别墅,所以,国有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该根据商品的类型分开核算。根据土地增值税公式可知,土地增值税=(销售收入-开发总成本-加计扣除-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税采用累进税率,所以,基于住宅和别墅增值率的不同,两者增值额对应的税率和扣除系数是不同的,因此,国有房地产企业通常会分开核算。另一方面,在房地产出租环节,涉及较多的税种是房产税,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房屋余值,一种为租金收入。如果将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那么再按照政府规定比例扣除后,以余值的1.2%计算。如果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那么房产税的金额为年租金收入×12%。在对房地产出租行为进行税收筹划时,国有企业常见的手段是明确合同,区分合同中的业务内容。举例来说,国有房地产企业在出租住宅配套时,应该分别同承租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为房屋使用权的租赁合同,另一份为房屋物业服务费的合同。因为,物业服务费不属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所以,在计算出租项目的房产税时,会降低税基,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三)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方式

由于房地产的开发周期较长,因此,项目在开发建设中非常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导致商品出现资产减值的情况,但是,由于开发时的账面价值过高,企业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房产税时,得到的房产税额过高。针对这种情况,国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式如下。国有房地产企业在开展PPP项目时,可以用商业用地出资成立一家控股子公司,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该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是,协议不公允的除外。因此,母公司由于不属于房产使用权所有者,因此,并不缴纳房产税,而控股子公司应该缴纳的房产税可以按照减值后地产的公允价值入账,这就降低了房产税的计税基数,从而降低了房产税税负。此外,国有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在三四线城市成立物业公司的形式,享受区域的优惠税率,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税额。

四、国有企业房地产财务管理的优化策略

(一)引入定量化的财务分析手段

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会影响财务管理的方法,而财务管理方法又会反过来影响税收筹划方案。随着房地产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动,依靠定性化财务分析方法所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的有效性并不强,所以,国有房地产企业要想通过税收筹划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就必须引入定量化的财务管理方法,提升财务管理决策的科学性。首先,财务管理定量化的分析方法必须建立在客观真实的财务数据基础之上,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提高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其次,在企业筹资过程中会存在不同的筹资方式和资本成本。国有房地产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会考虑到资本成本和利息的扣除方式,这就要求财务管理人员能够从完善企业资本结构角度出发,对资本成本进行量化分析,从而取得投资成本和财务风险的有机平衡。最后,在计算利息所产生的节税效应时,也应该运用定量的分析方法,最后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

(二)增强财务控制意识

国有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也会受到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影响,所以,国有房地产企业应该提升财务控制意识,优化税收筹划的方案。首先,国有房地产企业在针对土地增值税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该对税前扣除的项目做细致处理,尤其是要将税前可抵扣的开发成本、利息费用和其他不能抵扣的成本分开核算,这样才能够通过对成本的控制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其次,国有房产企业还应该完善发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尤其是做好增值税进项发票的管理工作。财务人员要提升发票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抵扣进项税额。最后,国有企业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延迟收入确认,比如,可以采取分期收款的模式,这样能够推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点,从而达到延迟纳税的效果。

(三)发挥财务预测的作用

国有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本质上是一种事前的控制,因此,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部门必须发挥财务预测的作用,在涉及房地产的各种业务类型时,应该做好税收筹划的预案。首先,在投资活动中,国有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设立控股公司的方式或者在不同地域开设分支机构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税负。其次,国有房地产企业还应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加强会计准则的落实工作,明确各个财务岗位的职责,杜绝各个岗位职责权限相互交叉重叠的情况。最后,国有房地产企业还应该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降低各个财务岗位或者各个分子公司出现财务违规行为的概率。

(四)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和税收筹划工作都是由财务人员直接负责的,因此,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的有效性都与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国有房地产企业在人才招录环节,应该严格把控招聘的质量关,选择那些既具备过硬的财务理论知识,同时又具备丰富税收筹划经验的人才。其次,企业要督促财务人员积极学习。一方面,财务管理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提前做好财务决策的知识储备。同时,还要积极学习有关的税务知识,提高税务筹划的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的税收政策处在发展和变化当中,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关注国家的税收政策,并能够根据税收政策做出财务方面的迅速反应。最后,财务管理人员要提升道德修养,遵守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确保税务筹划工作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除此之外,国有房地产企业还应该将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奖优罚劣,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

结束语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种类较多,税负较高,因此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存在很大的空间。税收筹划的本质是在法律规范范围内合理地减少企业税负,延迟纳税时间。而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税收筹划可以推动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又可以提高税收筹划的有效性。文章对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了介绍,并且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而介绍了国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手段,最后,从多个角度提出了提高国有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策略。

参考文献:

[1]赵聪聪.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影响分析[J].纳税,2021,15(19):39-40.

[2]汤雅清.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影响的分析[J].财经界,2021(14):171-172.

[3]周悦.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影响的研究[J].中国市场,2021(3):149-150.

[4]丁泽丽.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J].纳税,2019,13(34):52.

第8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节税;成本效益

在现代勘察设计企业经营的过程中,税收筹划是重要的管理内容,因为新时期企业面临着更多的税务风险,而国家税收政策的改革使得企业的纳税变成一个更加复杂的过程,为了保障企业的税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税收筹划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企业经营而言,税务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现金流、经营利润和商业信誉等,这些都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严重的影响,而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对于企业经营的税收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所以容易出现企业偷税漏税或者多缴税的情况,这两者对于国家利益或是企业经营利益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企业的税收筹划需要更加系统、科学和全面,但是在当前的实际情况中,企业的税收筹划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一)减轻税收负担

对于企业而言,税收是现金流支出的重要内容,在企业完成一个经营周期之后,需要对营业收入进行分配,这个时候就需要缴纳税金,而且纳税是无偿且带有强制性的,也就是企业不能通过纳税获得直接的经济收益,也不能逃避纳税。但是自从我国实施营改增以来,对于企业的税收制度建设并不完善,对于不同的营业行为采取的税率和税收方法没有进行针对性地设计和分类,这就使得很多企业会重复纳税,导致企业的资金支出增多,影响企业的利益。而税收筹划通过对企业的收益和支出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设计企业的纳税方案和金额,避免企业重复纳税或者偷税漏税,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1]另一方面,国家对于很多企业和行业在税收方面有着很多优惠条件,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和计算机企业,都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通过税收筹划可以让企业提前分析自身的经营情况,从而提前制定合适的经营策略,比如将部分业务转移到子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的负税情况。比如对于勘察设计企业中的软件开发部门,可以将部门成立一个新的高新技术子公司,仍旧为公司提供业务,还能够接受其他的业务,同时该公司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从而减少母公司的纳税金额。

(二)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涉税风险指的是企业在纳税的过程中由于对自身经营收入需要纳税的部分了解不充分对于国家的税收制度理解不透彻,从而导致纳税金额出现错误,导致企业出现被动的偷税漏税情况。在现代勘察设计企业经营中,因为缺乏专业的税务人才,因此经常出现被动偷税漏税或者多缴税的情况。而偷税漏税无论主动与否都会对企业的商业信誉造成严重的影响,并且会影响企业在银行的贷款以及上市融资等多种信用活动的开展,而多缴税又会导致企业的净利润进一步减少。

(三)加强经营管理

税收筹划不仅仅涉及企业的纳税和财务工作,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同样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因为企业纳税的金额取决于企业的营业收入,而税收筹划更需要将企业的资金情况进行全面地清点分析,同时对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财务管理进行优化,建立企业完善的投资计划、业务计划、税收计划等。同时,企业的税收筹划会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和分析,这有助于企业发现自身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包括制度建设和管理策略以及财务管理和业务能力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因此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果,保障企业更高质量的经营。[2](四)推进企业改革对于勘察设计企业而言,税收筹划还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改革,尤其是对于企业内部的资金使用改革,而薪水就是勘察设计企业中一项重要支出,而企业的税务管理中也涉及员工的个人所得纳税部分,企业需要帮助员工代缴个人收入中的税款。薪水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当前社会普遍认知的工资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税前工资,同时没有扣除“五险一金”的所谓“毛工资”,另一种是员工能够拿到手的净工资,即公司代缴了税费和保险费用以及住房公积金,此外员工的工资还包括有资金资助的培训福利和津贴。

二、税收筹划必须遵守成本效益原则

随着勘察设计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升级,越来越多的勘察设计企业对于税务筹划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税收筹划已经成为很多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明确企业税务筹划所必须要遵循的原则,即成本效益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指的是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不能仅仅以降低企业的纳税金额作为目标,而忽略了企业的效益,即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需要兼顾企业的纳税成本和企业收益。从理论上讲,如果企业没有营业收入,那企业缴纳税金是最少的,但是这对于企业经营而言是不能接受的,所以企业的税务筹划需要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目标,即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企业的净利润达到预期的目标,而不是一味追求低纳税额。同时,企业的税务筹划所遵循的成本效益原则还包括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要低于企业减少的负税额,因为当前很多企业都是找专业的税务公司进行税收筹划,而这些税务公司收费往往都是较高的,对于勘察设计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的企业而言,如果这些公司的收费情况超过了带给企业的税收节约情况,那么就有必要考虑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还需要遵循合理合法原则。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和税收政策,避免企业重复纳税或者超额纳税,造成企业的纳税负担,但是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利用税收筹划偷税漏税,在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减少企业纳税金额,而不能采取不法手段,比如“阴阳合同”等,这些行为都是对国家利益的直接侵害,对企业的商业信誉会造成严重的损害。[3]

三、研究税收筹划的几种方法

税务筹划是一项实践性和技术性很强的业务,涉及财务决策、会计核算、投融资、生产经营、法律等多个方面。如果谈论税收筹划脱离实际情况,显然是行不通的。但具体操作需要理论指导,否则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有必要了解一些税收筹划的方法。税务筹划主要有三种方法:

(一)分税种筹划法

纳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这些税种适应的纳税制度和税率都是不相同的,因此需要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降低企业的负税额。比如企业所得税,国家对于软件行业的基本税率是10%,远低于一般的企业所得税率,因此将勘察设计企业中软件开发部门分隔成新的企业,能够显著降低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同理对于其他税种也可以采用针对性的方法。

(二)分行业筹划法

国家的税收制度针对不同的行业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对于计算机软件开发行业和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行业,很多的产业甚至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免税制度,这些税收制度都能够成为税收筹划的对象,将原本的母公司划分为多个不同行业的子公司,从而不同的公司采用不同的税收方法,就能够通过组合的形式,降低母公司的纳税金额,这个方法对于大企业较为适用,而对于中小企业,采用抵税方法更加实用。

(三)经营活动筹划法企业的经营活动指的是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经营措施,包括资金的融通和支出、产品的生产和出售,服务的提供等,这些企业的经营活动也有着不同的税收制度,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经营活动设计不同的纳税方案,比如勘察设计企业融资的时候,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方式降低所需要缴纳的税务金额。企业的税收筹划要求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所有业务活动都更加合理有效,这就需要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所以企业的税收筹划和经营管理是相互影响的关系,税收筹划提高经营管理的质量,而经营管理决定了企业的税收筹划所能够操作的内容,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空间,同时利用企业的经营活动,获取更多的收益,就能够降低纳税带给企业的资金风险。[4]以上三种规划方法主要是努力做好税收工作,了解税法的相关政策,然后充分利用。了解税法、税收是筹划设计的重要一步。

第9篇

关键词:外资企业避税关联企业

不久前,商务部公布了一串令人振奋的数字:2004年1至5月,全国吸收外资25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新设外企17359家,比去年同期增长14%;合同外资额57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近50%。中国成了外资的一片热土。

然而在这些闪光的数字背后,却是另一番景象:55%的外商投资企业亏损。一方面外企大面积亏损,另一方面大量外资不断涌入,面对这一现象,经济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少外资企业亏损是假,避税是真。本文拟就外资企业避税的形式及原因做一些探讨。

1外资企业避税的现状

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官员日前指出,目前在华的外资企业偷逃税的情况很普遍,许多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致使中国每年税收损失约300亿元,许多企业属于非法避税。由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方面的税收没有计算在内,所以,实际避税要远远超过300亿元。

2003年4月。在广州市,首例“境内关联企业间融资”反避税案件中,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外公布,该局对著名的跨国企业宝洁公司涉及境内关联企业间巨额免息融资温暖体进行调查,调增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共5.96亿元,应补交企业所得税8149元。这是迄今为止广州市反避税调整单个案件补缴:税额最大的案例。

据北京地税稽查分局公布,被检查的外资企业中80%以上有违法行为,其中涉外税收违法案件主要集中在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城市房地产税等税种上,仅2003年前8个月,北京地税第、二稽查分局审查了47个涉外税收案件,查补税款1.5亿元,这只是他们受理的半数案件的查补数额,其中有两个公司的涉案值就达到了1.3亿元。

在福州市,每年外商转移的利润就在10亿元左右,流失税款1亿元左右。据国家统计局在第三次工业普查中公布,全国41%的三资企业都在亏损。吉林某市曾经有98%的三资企业在亏损;广东某市87.5%的三资工业企业亏损;天津62%的三资企业亏损,如此大面积的亏损。令人触目惊心。

这些合资企业的亏损,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避税手段,其结果严重侵害了中方利益。由于利润被转移到境外,中方投资人不但无法获利,而且需要赔钱弥补亏损。对外方来说是明亏实赢,对中方来说是实实在在的亏本生意。在无力出钱弥补亏损的情况下,中方只能出售股权减少损失,从而逐步丧失对公司的所有权,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苏州的一家合资造纸企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与外方合资的七年当中,每年亏损将近1个亿,结果中方不但一分钱没有赚到,所持股权却几乎全部被外方收入囊中。

外资避税正使中国蒙受着重大损失。

2外资避税的主要方式

避税分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二者有本质的区别,进行合理避税的人是尊重税法,只不过他们靠自己的智慧,利用了税法的漏洞获得了利益。外资在进入前,大多都认真研究过中国税制,对如何避税有一套相对的方案,避税方法高招百出,防不胜防,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2.1转让定价:所谓转让定价是指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之间,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人为的控制定价。这其中包括产品价格、贷款利息、无形资产转让价格、劳务费用等。据统计国际贸易总额中有60%是通过这种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所形成的,跨国公司在制定内部交易价格时,往往可以便利的应用转让定价的方法,达到减少赋税从而增加利润的目的。在中国,其往往表现为“高进低出”,即用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进口设备、进口材料,而用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口产品。这样外企很容易形成账面上的亏损,而利润转移到税负低的国家、地区,如此一来,跨国公司是一举两得:增加利润,减少汇率风险。因为属于跨国公司关联方交易,因而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灵活性,不易被察觉。据珠海涉外税务部门的检查表明,那些表面显示亏损的企业大多是购销“两头再外”。多以“高进低出”等方式将利润转移出境。转让定价行为的存在是造成其普遍亏损或微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耐克公司在国内市场不断发展,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很快成为仅次于李宁体育公司的体育巨子。据苏州海关调查,耐克公司营业额很高,成本很低,利润非常高,实际效益也很好,但是账面上却亏损,其中原因就在于大量特许权使用费支出掏空了企业利润。

一台彩电才卖50元到100元,这种惊人的低价,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可是在跨国外资企业关联方的交易中的的确确发生了。

2.2增大负债。目前外商投资中国的资金中,自有资金比例并不高,即便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也向境内外的银行举借大量的资金,这不仅仅是缺少资金,也是一种避税的办法。广州某外企就是通过与其境内的关联公司借贷资金转移利润避税的。这家公司在境内的关联企业主要有所属纸品有限公司、口腔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等。2002年,该公司关联企业中部分公司出现连续亏损,失去了向银行借贷的能力。这家外企便以公司本部的名义向中行广东省分行寻求巨额贷款,总额高达20亿元左右。与正常企业行为相违背的是,该公司又拨出巨资以无息借贷的方式借给其关联企业使用。根据税法规定。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广州某外资企业利用税前列支利息,以此减少所得税;此外,提供巨额无息借贷给关联企业,也回避了正常利息所得税的税赋。同时,作为该企业的关联企业,也为巨额借贷在账目上表现为负债而规避了大量所得税。

2.3利用国际避税港注册公司。在税收筹划日渐兴起的今天,国际避税港也便成为了跨国税收筹划的“热土”。国际避税港也称“离岸绿洲”,是指一国或地区确定一定范围,允许外国人在此投资或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取得收入或拥有财产而可以不必纳税或只需支付很少税款的地区。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很小的国家和地区,甚至是很小的岛屿,自然资源稀缺、人口数量较少、经济基础薄弱。但由于它具有税收的优惠,逐渐吸引了大量国外公司来此注册。这样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英属维尔京群岛、格林纳达、塞舌尔群岛、巴拿马、瑙鲁、汤加……全球汇集于国际避税港注册的70万多家企业中,至少有80%以上徒有其名,它们在此完成了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却在别处从事商业活动,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或低税收减少税负。在这里注册的公司中约有1万多家与中国有关。在长江三角洲.许多人会对一些外资企业究竟属于哪个地方投资的感到困惑,它们的投资方往往标明是英属维尔克京群岛等地方,而实际上这些公司许多是由台商投资控股。

2.4钻税法漏洞。利用税法漏洞进行避税,是目前外企最有安全感的避税手段。比如,现在中国对消费税是按照出厂价进行征收,于是,一些外企纷纷成立自己的销售公司,然后再用较低的出厂价把产品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以达避税的目的。另外,根据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一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这样,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可以根据资金运行状况,自行选择预缴税款的日期,从而使税款入库的时间人为地延长了,递延了应纳税款。

当然,除此之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工资发放的次数等也是外资避税的备择途径。

3外企避税的原因

3.1资本的逐利性应是外企避税的最根本原因。每一个企业、每一个个人都在追求本身利益的最大化,我们知道,价格=成本+利润+税收,在价格和成本不变的前提下,利润和税收就是怎样的公正合理,都意味着纳税人直接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所以在利益驱动下,使得一些企业除了在成本和费用上做文章外,也打税收的主意,以达到利益最大化。

3.2我国地方政府的纵容也是造成避税的重要原因。许多外企在本国都很守法,而却在中国违法,这只能说明,外企在中国的逃税成本大大低于国外。改革开放后,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各地都实行了多种多样的优惠政策。其中x~J’l-资的税收优惠往往被列为重要内容之一。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把引进外资作为政绩的考核指标,但这种指标却往往只注重了数量,忽视了效益。有的人生怕破坏了本地的“软环境”,一旦处理外戚涉税案就会听到各种奇谈怪论。以为加大税务查处力度会产生负面影响。理由是,将会造成外资企业流失,而潜在的客户也会不敢来中国投资。于是“软环境”过软,外商投资企业顺水推舟,在税收问题上,能逃则逃。能避则避,能漏则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