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4 16:55: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土地流转管理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生产结构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在遵循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情况下也随之发生自由承包或流转以解放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务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为基础和指导,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寻找一种合法、合情的档案管理办法。
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亟须规范化
土地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生产资料,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越来越多,城乡建设频繁征占用农户承包地,农户土地承包状况时常发生变动,这就使得相关合同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关系到切实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与贯彻,事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保障。
调查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当前许多地方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的管理不够规范化,保护措施疲软,诸如:有的地方不能对相关合同和档案材料及时立宗归档,可能导致信息遗失;还有工作人员变动时对档案资料交接不到位,也容易造成信息遗漏和档案损失;再者就是传统的书面办公中存在的材料填写不规范、笔迹潦草等等。诸如此类显现出当前许多地方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没有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不符合《档案法》的规定,更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精神相悖,甚至带来实际的消极影响,给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工作带来重大影响。
二、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的紧迫性,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契合当地实情的管理方式,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防范意识,以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中的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奠定基础。
1.普及档案管理法制知识,提升管理能力
档案管理必须全面依循国家的档案管理法制,要注意宣传法制知识。首先,要进行分级培训。对档案管理法制知识的了解要从基本知识到重点知识和案例进行全面化的分级培训,加深大家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各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其次,要保证档案员能够持证上岗。也就是说要在学习法制内容后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后领取《法制培训合格证》,然后才能参加档案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法律学习培训纳入全员岗位培训内容,在综合培训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2.明确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归档
各级单位对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有不同的针对对象和责任,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是规范管理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落实依法归档,才能保证档案材料不至混乱、遗失及其责任的相互推诿。比如,签订五年或五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的,必须一式五份,县、乡、村、当事人各存一份,还有一份由乡镇管理机构集中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实行一体化管理。另外,土地流转过程中生成的其他档案资料可以由形成单位依法保管,不得遗失。
一般来说,目前土地流转相关归档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承包土地调整方案批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情况汇总清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文件、现场勘界确认材料、公告材料、登记核准文件、登记台账、权属变更登记材料、登记发证原始材料、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备份等交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名单、承包土地调整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流转委托书等档案材料,由村民委员会归档保存……唯有如此才能对号入座,责任由归,防止管理上越俎代庖造成混乱,杜绝责任追究中李代桃僵等不规范的事情发生。
3.严审档案质量,规范收集整理
传统的档案大多是手写体,其中不乏字迹潦草给工作带来困难者。所以在档案规范管理中,土地流转相关合同务必经过严审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求数据准确、字迹工整、图谱易读,落款、日期及公章签字等清晰明确,具有可标识性和合法性;纸质合同档案要使用不易褪色或消失的中性笔用工整的楷体填写,纸张及装订要严格按照档案保护的要求,不易损坏和失散。
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才能确保合同档案的准确不失。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及时将合同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归档。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抑或拒纳归档。为了便于检索和查询,合同整理归档后,应编制目录以备查询。
4.注意安全保管,完善信息管理
合同和档案的原始材料一般都是纸质媒介,如果遇到潮湿、水浸、燃烧等就会完全损坏,所以档案管理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做法如下:(1)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设置专橱,分专人负责,防止人为损坏、遗失;(2)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虫、防火、防水、防化学药品、防污染等工作,防止非人为的破坏和损失;(3)不具有保管权限的档案盒材料应及时交由相关法定部门进行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应及时完善条件或暂交由上级部门协助保管。比如,县、乡(镇)两级档案须依法在保管一定期限后及时、完整地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以上是笔者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及策略要点。笔者认为档案管理除了科学、合法的管理制度以外,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尤其要加大对乡(镇)和村级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防止土地承包档案损毁和丢失。对档案管理不善和违规反纪行为要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南京市档案局.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档案管理[J].兰台世界,2010(09).
[2]房山区经管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座谈会”典型材料之一:房山区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N].中国农业信息网,2012-02-01.
(一)进展情况
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共计27210宗,已通过省国土厅验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宗地档案扫描和数据库的录入挂接,对宗地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并启用了所有权登记发证管理信息系统,已颁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27210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完成地籍测绘6234.6公顷,占总任务的60%,权属调查已完成乡、乡整乡及乡8个村、镇2个村,镇3个村的工作量。
(二)存在问题
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多年空缺,缺少完整的权属资料,给依法发证带来困难。此外,“一户多宅”现象较多,“一户一宅”分户的依据不明确,其标准把握起来有相当的难度。
(三)下步举措
我们将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地籍调查任务。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一)进展情况
经过实地摸底调查,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计164宗,面积1092.25亩,拟定的《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已上报国土厅改革办。6月19日,国土资源部正式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事项的函》,明确支持县按照中央的部署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二)存在问题
一是摸底调查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地块大部分仍被私人和企业租赁用于生产,未归还集体作为流转的净地。
二是当地企业购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积极性不高,同等情况下更愿意购买国有建设用地。
三是制度设计不成熟,国家层面还未出台相应指导文件,地价评估和备案体系、交易平台及流转收益分配和监管等配套制度缺失。
(三)下步举措
待国务院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试点方案,国土部出台具体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后,选择储潭、江口两个乡镇作为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以及吉埠镇作为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一、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继续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签订非平均承包合同29份,合同的鉴证率、到户率达到了100%。全县继续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调查摸底、登记、备案,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管理制度,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妥善化解了土地流转纠纷。全县共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45份,流转面积309亩,涉及农户50户。
(二)强化监督,村级财务审计质量明显提高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审计完成62个行政村的农村财务及村级补助资金的审计工作,审计资金总额为11492万元,查出违法违纪金额108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并建立标准农村审计档案62个。同时,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审计完成了15个涉农站、办、所、校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36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和纠正,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
(三)完善制度,村级财务公开日趋规范
我们在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族自治县二00九年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方案》。各乡镇按照县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财务公开工作方案。全县77个行政村在财务公开工作中都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设立了固定的财务公开栏、意见箱。各村对于经常性财务收支等项目都按月或按季进行了公开,对于常规性的村级财务管理半年公开一次,对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了公开,公开率达100%。
(四)加大督查,落实政策,农民负担工作常抓不懈。
根据省、市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年初制定了《*族自治县2009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下发到各乡镇及涉农部门,明确了各部门及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更好的发挥监测点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今年我们对农民负担监测点、监测点联系人、农民负担义务监督员进行了重新落实和完善。全县共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24个,农民义务监督员192名。同时,实行农民负担义务监督员信函联系制度。对农民反映出的问题由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农民群众。
(五)改善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稳步推进
截止目前,全县已有2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现有注册社员220人,其中农户213人。注册资本达196万元。带动农户1400余户。为推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根据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培训计划安排,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和市工商局联合举办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今年5月份在*县开班。我县组织了26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财务管理人员及各乡镇农经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过程中我们认真的学习了《农民合作社基本原理和实践》、《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与管理》等相关内容。通过培训,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有序的发展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精心组织,农业保险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全县参加农业保险农户数为9630户,占全县农户总户数的89%;参保面积45667亩,占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76%,其中:玉米参保面积23301亩;水稻参保面积3262亩;大豆参保面积19104亩。保费总额790263元,其中收取农民保费158053元。与去年相比较各项工作任务均超额完成。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突出表现在承包户私下流转、口头协议流转,签书面合同条款也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承租土地地上物处置、有关赔偿措施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多数乡镇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匮乏,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
三、下半年工作按排
(一)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证工作。
(二)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三)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拍卖、租赁、承包金和土地补偿费的管理。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财务、土地流转、集体资产管理的力度,规范运行质态,督促各村抓好贯彻落实。经研究,拟定于4月下旬组织农经工作的检查验收,现将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内容:
一、检查内容
1、承包合同管理
(1)查到期承包合同结算兑现情况。看各业承包合同款的到账率。
(2)查到期承包合同的签订和续订情况。看各业承包合同的签约率。
(3)查各类合同、文书、财务等档案管理情况。看档案的建立、搜集、整理、装订、归档,是否按标准建档。
2、村级财务管理
(1)查收支预算方案情况。看年初预算方案及上年度决算方案制定通过情况,看是否经召开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看预决算方案的执行情况,是否串用或超标。
(2)查民主理财、村务公开情况。看民主理财组织建设,2013年四季度和2014年一季度民主理财情况报告表,看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支出是否合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收支标准化管理来执行,是
否按照市委提出的“先理财,后审批,再入帐”的要求来理财,所理出来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看民主理财张榜公布情况,是否在民主理财登记簿上有记录,留下痕迹。
(3)查结报账情况。看是否按时结报账,并及时记载有关账务。
(4)查现金管理情况。看备用金中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看有无违法违纪现象。
(5)查两项往来情况。看两项往来余额,与年初有无上升,看净下降数,查点上升原因。
3、集体资产管理
(1)查台账管理情况。看是否建立台账,看是否达到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
(2)查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看资产资源情况是否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分门别类,逐项登记造册。
(3)查资产资源的变动情况。看是否根据实际变化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对村集体资产总量增减变化是否做到心中有数。
4、土地承包管理
(1)查土地承包情况。看在1998年全面开展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基础上,又开展了土地二轮承包补发证工作,是否全部登记造册,二轮承包清册是否达到全面、细致无误差的标准。
(2)查机动地和预留地情况。看是否规范发包,看是否超标预留。
(3)查农场经营情况。看是否规范经营,收入是否上全上足,支出是否合情合理,查农场建账情况,看是否账款全部交镇统管。
(4)查土地流转情况。看是否登记台账,看是否签订流转合同,看是否经过监证,看是否交镇备案管理。
二、检查方法
这次检查验收由镇统一组织,以片集中实行推磨式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议的方法。即:一听村支书的汇报;二看有关档案资料;三查按通知要求全面逐项检查;四议对被查村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对需要改进的当面提出补课要求。
参加检查人员;镇经管站、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各村农经员。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重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补证、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征占地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
1、认真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的问题;
2、认真纠正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的问题;
3、指导农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防止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4、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5、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6、认真做好农民土地问题工作,坚决纠正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7、检查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违规用地、变相征占农民土地问题。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要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1、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补证工作,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
2、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法发包“四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
3、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4、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5、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处理。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实施严格的征地审批和用途管制,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6、基层干部工作扎实有效。进一步强化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时间安排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动员、结合换证补证落实政策、自查检查、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村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把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专项治理工作。
(二)换证、补证落实政策阶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换证、补证工作。
(三)自查检查阶段。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验收,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机制,制定制度。
(四)验收总结阶段。检查验收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
三、组织实施
区里成立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抓紧成立组织。要抽调农业、土地、司法等部门的人员,成立一个法律政策指导组,为开展土地流转的乡村提供具体指导。乡镇(街道)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借鉴莲花、横路试点乡镇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在1月15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同时各级要相关召开会议,介绍经验,给群众算账、讲道理、讲法律、讲政策、讲好处,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把握流转原则、规范流转手续。
土地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推进过程中必须注意把握好原则。要以法律政策为依据,这是最根本的原则。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研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在体制机制方面大胆探索;要以群众自愿为基础。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做好群众工作是推进土地流转的基础,不能搞一刀切、搞强迫命令。要让群众明白,土地流转,仅仅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从我们现在了解的情况看,个别农户之间小规模流转的也不少,这说明群众有这个意向,但是这种流转没有规范手续,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而且土地的效益也没有明显增加,要在群众自愿基础上,重点推进土地向种植大户、向有实力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流转。要以增产增效为目的。土地流转不是简单的换人种地,一定要与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现代农业、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全民创业紧密结合起来。首先是土地流转后,土地怎么办?重点要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向种养大户集中,才能最大程度实现增产增效。二是土地流转后,人怎么办?要流向城镇,流向非农产业,实现全民创业,多渠道就业。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土地流转就是成功的。
在土地流转中,我们还有很多需要规范完善的地方。要规范流转的主体,要把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受让方,作为重点进行规范。还要规范流转的合同,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使用全区统一规范的合同样本,签定合同,明确流转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和双方的权利责任。并在区、乡、村三级登记备案。
3、建立五项机制、强化三大服务。
一是建立服务机制。在完善莲花、横路两试点乡镇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同时,要建立区、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在农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建立服务站,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搭建起信息沟通的桥梁。二是建立监管机制。及时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动态,加强流转过程中的合同签订、鉴证、备案以及土地用途的管理,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健康进行。三是建立纠纷调处机制。要完善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工作,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各乡镇(街道)、村也要建立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组织,及时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为土地流转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探索建立储备机制。要探索通过合作、入股、经营权置换等方式,将部分农户的土地实行集中储备,定期收集信息,建立农村土地供求信息数据库,以便及时对接。五是探索建立评估机制。对农村土地开展分等定级,建立价值评价标准,健全评估体系。要加强土地流转价格和流转款支付方式的引导与指导,提倡以每年支付一次租金的方式加以规范,最大限度降低流转双方的责任风险。
同时要强化三大服务。加强市场信息服务,要指导经营者把握市场动向,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帮助开拓市场,解决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生产技术服务,要研究和推广规模经营条件下省工省时、节本增收的种养模式,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加强设施装备服务,要优先在规模经营区域大力开展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机械设备、设施的研发和推广力度,建立健全农业机械服务体系。
4、全面开展调查、统一流转文本。
各乡镇(街道)要在明年2月中旬前完成意向摸底调查,逐一造册登记,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制度。重点建立《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入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簿》“三簿”台账,及时掌握已流转情况和下一步流出、流入意向等详细信息,为建立信息库和信息打基础。农业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一套土地流转示范文本,包括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形式流转的合同,流转委托书,流转意向信息簿、流转情况登记簿等。各地要以范本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指导订立正式书面合同。对已经签订书面合同,但不完善的,要引导流转双方当事人参照示范文本进行完善。对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要引导流转双方当事人参照示范文本进行补签。
5、认真落实措施、严格考核督查。
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扶持力度,培育更多的参与主体。拓宽招商网络渠道,建立招商机制,制定招商办法,实施招商奖励。建立项目库,整合一批、包装一批、储备一批,使进优势产业开发。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调研,根据我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提出土地流转工作考核办法,要把健全服务机构、明确服务职责、依法规范操作、调处化解纠纷,特别流转实绩等内容列入考核内容,建立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流转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将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结合起来,专项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流转的补助。同时要加强对全区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土地流转工作有序、规范、健康开展。
关键词:华润希望小镇;土地流转;农业专业合作社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7.074
华润百色希望小镇位于百色市右江区永乐乡距百色市城区20公里,面积约4.15平方公里,辖6个村民小组328户1342人,土地面积共计9805.43亩。华润希望小镇建设过程中通过成立润农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分社引导当地群众以土地入股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帮助农户开展产业化经营,以期实现“土地增值,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三增原则”。本论文希望借助对华润百色希望小镇土地流转方式的研究,从流转程序、产业规划、服务配套及平台搭建等多角度研究和寻找解决广西农村土地流转面临困境的方法。
1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人多地少、地形复杂导致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细小分散是广西农村土地经营的基本现状。近年来,广西积极克服地形地貌限制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经营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1.1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1.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逐步增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统计显示,2010年,广西农村土地资源流转面积334.9万亩,占全区农户承包地总面积的11%,涉及农户120.05万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14%;2013年,广西农村农户承包地流转面积累计520多万亩,占农户承包地总面积的15.66%,涉及178万多农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18.07%;2014年,全区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累计628万亩,占农户承包地总面积的18.81%,涉及196万户,流转明显加速。
1.1.2流转形式趋于多元化
在各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站的指导下,农村土地流转不再是过去简单的熟人、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因外出务工而进行的土地出租和互换,流转形式也由过去的出租、转包、互换为主逐步转变为多种形式并存,其中规模化出租、整合互换和入股呈快速增加的态势。据统计,广西农村农户承包地流转总面积中,各种流转方式为:转包95.5万亩,占流转总数的18.37%;出租350.05万亩,占67.32%;入股5.76万亩,占1.11%;转让8.52万亩,占1.63%;其他方式流转60.17万亩,占11.57%。
1.1.3新型经营主体不断进入土地流转市场
各地都在积极引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大户、工商企业、家庭农场等主体进入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逐步形成了“公司+农户”、“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等几种主要的土地流转模式,比较典型的模式有龙州上龙村的“小块并大块”、江州区的“土地集中整治”、横县朝南村的“承包土地集体合作”、富川田洲村的“承包地互换”和西林的“承包地季节性流转”等土地流转模式。
1.2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相较于江苏昆山、四川成都等较早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成熟地区,广西地区由于起步晚,地形复杂,土地细碎等多方面原因,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2.1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规范化程度低
当前广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刚起步,土地流转行为在非活跃区域大多处于自发阶段,土地流转缺少规范和引导,多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发生的农户间的小规模土地流转行为。此种情况下农户间多为口头协议,并未进行登记或者公示。部分地区由乡镇政府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开展的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也因为没有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合同等文件作为参考,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清楚、土地流转登记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当土地流转流出方和转入方发生经济纠纷时也会因为没有完备手续作为参考协调处理难度大。另外在土地流转后的生产环节,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对监督义务进行规定和指导,导致土地流转后未按约定生产要求开展生产工作,而是将土地用于非农用途,例如开发度假村、修建固化建筑等破坏土壤肥力难以复耕的情况。因此,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引导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是未来研究的方向之一。
1.2.2农村土地流转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
广西各地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划欠缺,对一定期限内流转土地区位、数量、用途等没有制定专项规划,导致土地流转后难以形成产业集聚,不能发挥土地流转的规模效应。具体表现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土地流转区位没有进行统一规划,东流转一块地,西边流转一块地,流转地块间从事的种植产业不同,难以同时为这些地块提供统一的交通、供水、设施设备等配套服务。二是土地流转后发展何种产业没有统一规划,即使有规划,如统一种植小番茄、香蕉等农作物,但在后期销售环节因为没有销售基地而导致产品供过于求,承租方的收益降低而不能及时支付农户土地流转的费用。在百色、田东、田阳等地调研土地流转的情况时发现,承租商、合作社等反馈最多的问题就是土地流转后大规模种植的产品没有销路,而且因为当地没有知名的品牌营销策划提供商,导致好的产品卖不出去,卖不了好价钱,从而难以取得较好的土地流转收益。鉴于以上情况,为了更好的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不能只重流转,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要从产业集聚和发展角度,对土地流转后的使用环节进行指导和帮扶。
1.2.3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和服务体系不健全
广西农村土地市场不发达,土地流转缺乏中介组织,农村土地资产评估机构、法律咨询机构、信息传导与预测机构尚需逐步建立和完善。由于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的缺乏,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多为转入方和转出方之间协商确定,没有类似城市土地流转中的基准地价一样的价格作为参考,加之农户对土地流转的程序和相关问题不熟悉,土地流转信息不通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流转费用,影响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服务体系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土地流转资金融通方面,土地流转后前期的土地平整、种子购买等都需要大量启动资金和技术顾问的指导,而广西在土地流转的融资贷款方面还没有一些创新服务措施,难以满足转入方发展的需要。
1.2.4未能针对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提供多样化的解决方案
在农村调研过程中,部分农户反应家中劳动力人口多,如果土地由自己种植经济作物取得的收益将比种植公司和合作社给的流转收益高,但由于自身地块处于待流转区域中,如反对流转将使种植公司和合作社难以开展规模化经营,同时考虑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招商引资的艰辛,只能服从大局,统一流转。而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家庭来说,将土地流转而非撂荒取得的收益将增加家庭总收入,他们是乐意进行土地流转的。解决上述矛盾,尊重农户意愿是前提,只是我们需要寻找更能多方面照顾农户意愿的土地流转方案,后面介绍的华润希望小镇的土地流转方案可以给我们提供参考。
2华润百色希望小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百色华润希望小镇建设使原来的村风村貌焕然一新,农户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但更重要的措施是华润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开始进行“土地流转试验”,通过土地流转使农户得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真正富起来。下面介绍华润百色希望小镇土地流转的具体做法。
2.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机构
整个小镇土地流转的管理是以“农户+合作社+企业”的模式开展,具体措施有以下两方面:一是成立华润百色希望小镇土地流转、整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小镇土地流转、整理、经营种植等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二是成立华润百色希望小镇润农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分社,这是华润在百色希望小镇开展产业帮扶的重要平台,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经营管理流转出来的土地。在土地流转分社下设农庄,定名为“华润希望农庄”,设场长、副场长、技术员各1名,组长6名,工人60名,同时聘任右江区农业局2名专家为农庄技术顾问。
2.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和范围
为使土地流转整理稳步、有序开展,华润百色希望小镇在土地流转实验中先拿出120亩土地作为流转整理试点。试点区域涉及洞郁小区2个小组和塘雄小区1个小组的86户农户。2012年,在前期土地流转试验基础上,增加流转山地和林地500亩左右。2013年,华润加快推进百色市右江区片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第二期又签约流转10000左右土地开展圣女果、西瓜和葡萄种植,涉及百色市永乐、汪甸、龙川3个乡镇。
2.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华润百色希望小镇土地流转采用的是土地入股的形式。首先由区直相关部门、永乐乡政府开展宣传和走访,然后组织召开合作社领导、社区组干及群众土地流转大会,征求群众意见。在充分尊重农户流转意愿的情况下,村民自愿将土地以土地入股的形式流转到华润百色希望小镇专业合作社,每亩土地为28股,折合股金2800元,流转的土地第一轮流转期限为5年,流转的土地经营不论盈亏,合作社每年都保证按入股股金数额红利(2800元/亩)兑现给入股农户,其余的按盈利分红。土地流转后,合作社出资投入进行平整、兴修灌溉设施、引进先进的耕种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耕种。在该模式下,农户的家庭收入将由土地流转收益、在农庄务工收益(外出务工收益)共同构成。希望农庄试点成功后,借鉴希望农庄的模式,华润进一步引导百色希望小镇村民开展水田及山林地流转,将大部分土地纳入希望农庄统一管理。
3解决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路径和建议
在结合华润百色希望小镇土地流转实践的基础上,本论文建议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前述的广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建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3.1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的管理机制,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华润希望小镇不仅在土地流转中成立专业合作社负责土地流转的管理工作,而且在产业帮扶中也走规范化道路。例如在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方面,华润和农户在合同中明确了流转的土地面积、用途、期限、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到期后地面附着物的处理和违约责任。地方政府在指导本地的土地流转工作时,建议结合本地的土地流转现状,推出土地流转的示范合同文本,规范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更好的保障农户的利益。
3.2土地流转规划和产业发展融合,积极对接市场和企业
针对地方土地流转缺乏统一规划的问题,华润在百色希望小镇通过成立润农农民专业合作总社的方式开展产业帮扶和土地流转试验。结合农业种植业发展的生命周期,其先后经历了“统购统销、引导起步”、“优化品种、合作经营”、“土地流转试验”、“农超对接基地建设”四个阶段开展了百色希望小镇产业帮扶工作,其中“农超对接基地”的模式正好解决了前述的土地流转后大规模种植经济作物不能解决销路的问题。具体的操作方式是农民出土地、出劳力,华润出资金、出技术,通过共同种植小番茄、葡萄等经济作物直供华润万家超市,实现了产与销、企与农的有机对接。因此在以后的土地流转工作中,不能只重流转,还需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提前与企业和市场对接,避免土地流转的区位、数量和用途的规划不符合未来市场的需求,导致流转后出现“香蕉滞销、甘蔗滞销”等情况。
3.3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2012年3月成立的百色右江华润村镇银行,协同百色华润希望小镇、华润五丰行,引入资金帮扶模式,通过合作社担保、农户联保的方式解决土地流转中承包大户融资难的问题。借鉴以上模式,各地财政和银行推出针对农业生产经营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同时,还应该积极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土地流转承租方通过和企业合作或者通过资本市场的方式筹集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在服务体系创新方面,可借鉴华润希望小镇的做法,设立农村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中心,中心再下设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土地保险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等,通过这些组织规范交易行为,减少土地流转成本,为农户提供专业指导及帮助,保护流转双方合法利益。
3.4尊重农户流转意愿,强化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
华润希望小镇在土地流转中尊重村民意愿,让村民自愿将土地流转到专业合作社,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针对部分种植大户和养殖大户希望自己经营土地的意愿,华润通过希望农庄在实现土地集约整合后又将流转土地划块返包给他们种植并为他们提供前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农户承包希望农庄后生产的圣女果、西瓜等经济作物在收成后能够直供华润万家的超市这样既保护了种植大户们的积极性,同时又实现了土地规模化经营。广西各地可借鉴以上做法,就地培养农户开展技术学习,由政府和农业大户共同推进本地的土地流转工作。
参考文献
[1]韦丽,张安然,方亮.广西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农民问题及对策[J].科教导刊,2015,(08):160162.
[2]井艺娜.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15,(26):264265.
[3]杨碧美.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与对策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6,(03):23.
论文关键词 黔东南 农村产权 配套措施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大量的土地、房屋、林木等“死资产”如何变为“活财富”已成为当前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推动农村产权改革是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市场平等交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大举措。产权是法律经济学中核心的概念,产权是市场主体交易的前提和基础,是激发市场主体创造财富的动力。农村产权制度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性制度,意义重大。因此,课题组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切实掌握黔东南州农村农村产权改革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对策建议。
一、黔东南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情况
近年来,我州按照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从林权制度改革入手,逐步深入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等领域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取得很大成效。
(一) 我州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很大成效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目标。确权是产权流转的前提,关系到农村产权规范、顺畅流转的是否安全的大事,只有产权界定清晰、归属明确才能消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1.全州林权确权登记发证已经完成。黔东南州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也是全国7个杉木中心产区之一,有“宜林山国”之称。贵州省10个重点林业县8个在黔东南。全州现有林地面积3305.7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的72.7%。其中,集体林地3203.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96.9%;国有林地101.9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1%。全州森林面积2857万亩,活立木蓄积达1.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3.44%。截止2014年5月31日,全州共完成确权勘界面积3033.7万亩,完成发证面积2938.30万亩,面积发证率达96.9%,发证户数78.76万户,发证本数83.31万本。全州农村林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完成,现在认真开展“回头看”和查漏补缺整顿,抓好林改档案规范建设及移交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圆满完成确权发证扫尾工作。
2.深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止目前,全州共有承包农户89.49万户,面积266.36万亩,分别占当年总农户数和总耕地面积的99.11%、99.80%。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88.76万本,发放到户率为99.18%。2013年,我州出台的《2013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在权属合法、数据准确、界址清楚基础上依法逐户登记,深入做好数据符合、公示、建档造册等工作。”“建立州、县(市)、乡(镇)完整的基础信息平台,为流转奠定基础。”
3.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向全州推广。雷山县作为首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2012年9月率先在该县朗德镇上郎德村和大塘乡掌坳村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野外实地测量5398宗2700亩。二是完成了农村宅基地丈量及现状调查3170户253600平方米。三是完成了503户房屋80480平方米的测绘工作。四是完成了9个村的林改核实工作,并对出现问题的1 8户进行核实更正,对漏山的32户进行补登,对需重新勾图的150户220宗地进行了重新勾图认定。五是集体水利工程建设用地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对使用人合法取得的农村饮水工程、农村蓄水工程、农村渠道灌溉工程及小型池、塘工程等农村集体水利工程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登记造册,完成了11条水沟、1口山塘、39个饮水工程的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二)积极引导全州农村产权流转
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22.5万亩,其中:转包9.8万亩、出租10万亩、互换1.2万亩、转让1.1万亩、入股0.43万亩,分别占全州农村土地经营流转面积的43.64%、44.45%、5.36%、4.71%、1.84%。我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采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做法来进行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方式。以转包形式流转经营权的占43.64%、以出租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占44.45%、以转让形式流转经营权的占4.71%、以互换形式流转经营权的占5.36%、以入股形式流转经营权的只占1.84%。
(三)逐步建立农村产权流转配套措施
一是逐步建立州、县(市)、乡(镇)农村产权管理交易平台。已经组建州农村产权管理与交易中心,16各县(市)均已成立农村产权管理和交易中心机构,人员、场地、资金已经陆续到位,初步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的管理服务平台。二是建立林业要素市场,森林、林木、林地交易活跃。2008年成立了黔东南州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开通黔东南州林业要素市场网站,积极为林农、企业提供林业信息、木材拍卖等服务。2009年全州各县市均成立了林业要素市场管理中心等临时机构开展木材拍卖交易工作。截止目前,全州已有林权交易服务机构有11个。三是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工作。2009-2010年,州林业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州林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黔东南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目前,全州林权抵押森林面积7.05万亩,抵押贷款金额13042万元,其中农户贷款1772万元。四是建立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2010年成立贵州省首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黔东南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五是政策性森林保险覆盖全州。2013年政策性森林保险全州铺开。截止2014年6月,全州完成森林投保面积1397.58万亩,面积覆盖率达50%。其中,公益林投保面积1386.83万亩,面积覆盖率100%;商品林投保面积11.75万亩。并采取“保险跟着林权抵押贷款走”措施确保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黔东南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州在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实际工作中还存很多有待完善,许多领域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
(一)我州林权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
虽然林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完成,但林权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工作推进缓慢。一是抵押贷款后林权的变现处置难,贷款使用、偿还存在“道德风险”,没有担保公司愿意为林权抵押担保。二是县级评估机构缺失,森林资源价值评估不规范。三是林权抵押贷款因政策、资金支持不力,贷款担保、贴息政策很难落实工作推进难度大。四林权抵押贷款期限短,很难满足当前林农的贷款需求。国家林权抵押贷款期限政策因林业周期长放宽到8-10年,但各银行现有贷款期限过短,一般只有1-3年,且多为流动资金放贷,满足不了林业生产需求(流动资金不能享受国家林业贷款贴息优惠政策)。五是林农参与林业的积极性不高,原动力不足。六是农民自主经营与林业规模经营的矛盾等。
(二) 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是有的乡镇、村干部对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政策缺乏了解,理解和认识上有偏差,承包地流转不规范,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影响交易安全和稳定。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小、短期化。受流转期限短的影响,农业经营主体更多采取“短期行为”,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虽然州、县(市)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与交易中心,但实际在岗人员仅有81人,人员、经费不足,特别是专业人员匮乏,难以满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工作。同时,职责不明确、职能重复交叉问题。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力度不够。
(三)制度瓶颈制约,农村产权流转受到限制
按照《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明文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均不得直接出让,转让或出租;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也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担保法》和《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农民的生活保障,不能进行抵押担保贷款等。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后,如果不能进行实质性流转和突破,将资源变为资本,直接会影响改革,难以实现城乡之间资源互动,制约农村经济发展。
三、黔东南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农村产权流转奠定坚实基础
州、县(市)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支出,将用于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2013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紧制定完善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措施办法,狠抓落实,争取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农房等产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加快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农村产权管理交易的平台
农村产权管理与交易中心是为我州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产权鉴证、政策咨询、组织交易等服务的机构。州、各县(市)要加快落实人员编制,通过调动、招考、遴选等方式补充岗位人员,在人员、场地、资金及时到位,制定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可以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如浙江温州2013年出台的《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产权交易的受理范围、产权交易的方法和程序、交易行为规范以及争议解决程序等制度措施。
(三)健全要素市场,推动我州农村产权流转规范有序展开
1.完善林权要素市场,健全我州森林、林木、林地交易的市场体系,为林业经营者提供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融资和林权证管理与服务平台。着力抓好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设和扎实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2.大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落实中央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政策。
3.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当前要做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存量调查,准确掌握我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四)整合部门力量,合力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关键词】土地流转,影响因素,地方政府角色,法律保障机制
一、农地流转的影响因素
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制度因素、市场因素、农户自身因素、外部环境因素等。
(一)制度因素的影响。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的支持促进了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保障了农民根本利益,但是相关土地流转法律的不健全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对土地流转造成了“阻滞”作用,由此农民产生的纠纷和问题也呈增加趋势。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中,土地产权模糊也是我国农地流转的重大障碍,模糊的农地产权带来的土地频繁调整和土地细碎化问题一直影响着我国农地流转。不稳定的地权和地块细碎化使农地投资受到威胁,频繁的土地调整制约了农地的有效流转,造成了农地的细碎化与经营的分散化,是劳动力转移和农地流转的一个障碍。
(二)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于农业经营收益下降和农业经营的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流转市场内农地的有效需求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民对土地的投入热情,抑制了农地的有效需求。同时我国的农业生产普遍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农民往往选择外出务工来规避风险,这也是导致农地流转的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之一。此外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不畅影响着农村土地的供给,农民决不可能轻易放弃土地的使用权,致使土地使用权市场化将难以实行。流转市场内农地的有效供给不足也是制约农地流转的一个障碍。
(三)农户自身因素的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得不到有效地转移,加剧人地资源矛盾。农地转移收益不高限制了他们转移自己承包的农地,一些农民担心土地流转后会丧失土地经营权,失去生活依靠。农民普遍对国家土地承包和流转政策理解不够,担心投入无回报而不敢经营流转的土地,宁愿土地抛荒也不愿流转出去。
(四)外部环境因素。城镇化水平与工业化程度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础,中国城市化速度虽然会加快,但农村人口长期保持在一个相当大的规模。中国的主要就业机会仍然只能集中在第一、二产业,第三产业难以发展起来。大量的失地和失业农民涌进城市,农村劳动力没有充分转移,是农地流转的现实障碍。
二、农地流转的地方政府角色
第一,组织者。地方政府作为土地流转制度的供给者,其态度和行为直接决定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态势与进程。通过政府的组织、宣传和引导,纠正农民的保守固化的思想,转变其传统农业的发展理念,使其对土地的分块、分户经营及土地的保障权有清楚地认识。使其认识到土地流转是国家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效应,解放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
第二,管理者。土地流转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必须要通过政府“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的增进公共利益”。地方政府不应直接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也不应依靠垄断特权与民争利。地方政府作为管理者主要为社会提供市场不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加强监管,制定公平的规则,维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市场竞争的有效性。
第三,服务者。土地流转进程中,地方政府要在公共管理上下功夫,提升政府规制质量,实现由“经济管制型”到“公共服务型”的转变,建设成“公共服务型政府”。
地方政府应发挥其服务功能,拓宽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指导农民了解和接受土地流转的相关程序和法律知识等相关信息。同时地方政府应指导相应部门和其它中介组织,并为其提供信息、技术及法律等方面的服务,以便高效地贯彻落实各种利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利益。
三、农地流转的法律保障机制
(一)制定合理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我国目前的征地补偿是一种完全与市场无关的由政府单方制定的政策性标准,不能切实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我国应将“公正补偿原则”确定为我国土地征用补偿的基本原则,即要求权利主体受到的全部特别损失都应得到补偿,同时,也不能超过他们的特别损失而得到更多的补偿。
应以农地市场价格作为确定土地征用费的基本依据,建立专业的土地评估制度,制定健全完备的土地评估方法,完善土地征用立法。在土地征用时委托具有丰富土地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土地师,运用科学的方法评估土地的市场价格,确定被征用土地的客观正常交易价格,使被征地农民和征地受益人双方均能信服接受。
(二)确立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现行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立法存在规则上的缺位。法律上应当承认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保证继承人个体利益与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
允许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是充分实现财产权益的必然要求,也完全符合继承法的法理。立法应拓展宅基地使用权的内涵,使其能够实现自由的处分和收益。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形式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采用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方式。
(三)规范司法救济方式。疏通失地农民救济渠道,促进公众对司法正义的认同,树立司法独立与公正的形象。法院体系要不断进行改革,增强其在人事任免以及财政上的独立性。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可能统一、完善司法解释,对征地补偿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纠纷明确进行受理,并对受案范围、管辖、受案程序等问题做出具体的规定,以此避免各地方法院在处理该问题时出现混乱现象,树立司法权威。
参考文献:
[1]陈珏宇,政府主导下的土地流转路径模型 [J].经济评论,2012年(2 )
[2]刘国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 [J].理论月刊,2006(1)
根据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农经发〔**〕14号)文件,按照省农委等七厅局文件部署,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为加强我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保证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我县成立××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县长**任组长、政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农经局、国土局、监察局、民政局、纠风办、局、新农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各乡镇(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平稳开展、扎实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同时,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加强了督查、指导。
二、部门联合,齐抓共管
为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我县加强了部门联合、部门与乡(镇)的配合,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工作平稳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县农经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征占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治理中纠正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县监察局和纠风办负责组织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县民政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事务;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新时期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办、纠风办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各乡镇(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负责本地工作的组织、协调、突出问题的排查;与县有关部门合作解决所在辖区内农村突出问题,确保大局稳定。
三、认真排查,逐步治理
我县在**年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全县农村土地190.8万亩确权确地到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24万份,发证率达99.1%;全县各乡镇村都建立了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构,调处各类农村土地纠纷246起,这些基础工作减少了农村土地矛盾,为我县农村大局稳定起到了较大的作用。按照省农委等七厅局文件要求,我县对各类农村土地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分门别类制定治理方案,逐步加以解决。(一)教育占地问题。在过去若干年中,乡镇、村都承担着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部分投入,农村土地是其中之一。建设中、小学用地是租用农户的承包地,租地费用过去是利用减免农业税来解决的,自国家免收农业税以后,这部分费用无法解决,造成较多纠纷。我县目前探讨的办法一是对于小学占地,采取分村议事,受益村群众酬一点、村集体补一点,来解决租用农户土地费用问题。二是对中学占地。由于这部分占地面积较大,费用较多,解决难度很大。地方政府财力暂时难以解决,各个占地学校与被占地农户之间矛盾比较突出,目前均按经济合同纠纷对待。(二)原兴办乡镇企业占地问题。对于已破产、关停的企业,已无法向农户支付土地租金的,企业要清理厂区,归还原农户土地;对于企业尚在运转,土地租期没到的企业,我们督促企业继续履行合同,按时向农户支付租金。(三)未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问题。目前全县尚有2275户农户未与本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占全县总农户0.8%,县政府未能向这部分农户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由于这部分村民组在实际工作中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因此我县将根据各自情况,采取分类指导,在保证稳定的情况下,逐步开展工作,争取**年底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率由目前的99.1%达到100%。(四)违法调整农村土地问题。在这次农村土地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排查出**镇常庄村西庄相楼、相老家村许东两个村民组两个村民小组违法调整土地,调整土地面积2895亩。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土地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土地承包。在今年秋种中,这两个村民组对违法调整土地行为进行了纠正,两个村民组294户村民、2895亩承包地不再进行定期“小调整”。(五)加大对专项案件的治理。一是**镇王寅村土地不规范流转案。2005年王寅村部分村民与安徽汇昌公司就该公司租用土地种植薄荷一事达成协议,该宗土地流转面积900亩,双方既未签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也未向镇农经站备案,**年发生土地流转纠纷。目前,通过专项治理,已将不规范流转土地返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由原承包农户承包耕种,原租地费、劳务费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是**镇双庙居委会铁佛寺王体怀土地流转案。该案已经镇、县、市三级终结,结果已上报省局,三是林场国有林地权属案。我县林场后楼村部分村民认为国有林地是该村集体土地,并为此上访。我县拿出有关土地确权文件以及省林业厅的国有林地批文,部分群众仍思想不通,坚持土地是村集体的观点。目前,我们在广泛宣传国家土地政策,积极做这部分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国有土地权益,保证大局稳定。
截止10月中旬,排查出如下问题。(一)全县未签订承包合同,未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2275户,占全县总农户0.8%。(二)土地流转不规范1件,不规范流转土地900亩。(三)违法调整土地村民小组2个,调整土地面积2895亩。
针对以上问题,我县有关乡(镇)、有关部门依据政策,根据查出问题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制定了治理方案。一是针对**镇、**镇900亩土地流转案件立即进行治理纠正。将不规范流转土地返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由原承包农户承包耕种。承包费、劳务费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是针对**镇常庄村西相楼、相老家村许东两个村民组违法调整土地问题在今年秋种中也进行了纠正,两个村民组294户村民、2895亩承包地不再进行定期“小调整”。三是针对全县2275户未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村民组,根据各自情况,在保证稳定的情况下,逐步开展工作,争取**年底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发率由目前的99.1%达到100%。
四、建立机制,促进稳定
我局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大局中心,紧扣“五年倍增,争创一流’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土地流转稳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呈现新的亮点。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完成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一)抓三创四化 ,建设美好*县。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的“三创四化”工程,我局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制订了相应的方案。按照县“三创四化”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上街规劝、散发传单等活动。与文化社区开展共创共建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并拨专款用于社区小街小巷改造、治理垃圾死角。同时,还积极认购异地绿化认养等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为建设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人民富裕的新*县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抓理论学习,强化机关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我局以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为契机,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发展*县“三十条”以及先进人物吴大观、贺秀莲等活动。学习中,制订了学习计划,机关班子成员分别轮流授课。活动自4月份启动以来,按照县委政府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创新,呈现出学习深入、氛围浓厚、全员参与、主体突出、效果明显,学习与工作两不误的特点。7月份,局支部针对目前机关出现的一种不和谐的现象,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深入剖析,严格强调“三个不允许”。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明确了局支部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相应进行了明确分工。在财务开支上,由一名副局长把关审核,增加了透明度。10月份,配合县委主题工作,积极开展了*县精神大讨论,弘扬了*县地域文化和*县人的精神风貌,激励了机关干部的主体意识和进取精神。
(三)抓“四治”整治,改变机关工作作风。为切实转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我局对照“四治”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摆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开展“四查四看四比”活动,突出整治散、懒、玩、浮等不良作风,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考勤考核制和问责追责制等制度,推动了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抓绩酬考核 ,提升工作效能。今年以来,我局全面启动工作预安销号和绩效计酬考核工作。先后制订了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和工作报酬与绩效挂钩考核办法,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考核为主要手段,严格执行“一月一预安、一月一销号、一月一奖罚”,每人每月从工资中提取400元实行绩效挂钩,按月执行考核。通过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形成创优争先的竞争机制和氛围,不断开创了经管工作新局面。
(五)抓三百兴工,齐心协力争项融资。自全县开展“三百兴工”招商争项融资活动以来,我局主动调整工作思路,把争项引资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围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采取一系列措施,主动出击。一是成立了班子,制订了方案。明确了专人负责。二是措施得力,保障到位。规定只要是与争项融资工作有关,在用车和开支上,实行优先安排。三是精心包装,积极推介。为做好争项引资工作,我局专门制作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专题纪录片,让上级部门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我县一事一议项目的开展情况。四是工作主动,赢得信赖。为了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我局先行在新市镇选择了6个村作为试点。试点中,严格了办事程序,完善了各项手续,健全了相关资料,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该项目可为*县至少带来几百万元的资金。
二、紧扣目标,突出重心,着力完成农村经管职能工作。
(二)流转试点取得预期效果。今年,省政府将我县列为全省土地流转试点县。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土地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和《*县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作为主体承办单位,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稳妥推进,取得了试点成功。7月2日,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及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会上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刘宗林充分肯定了我县的工作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县经验。截止目前,我局共接待全省13个地市州50多个部门单位及乡镇、村支委计500多人次来攸考察学习土地流转经验。工作中,我局重点抓好了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宣传,示范引导。针对土地流转中存在农民认识难统一、政策理解不透彻、连片经营难推进等问题,我们将涉及土地流转的法律政策汇编成资料,发至全县农村,结合电视、墙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选择了网岭镇黄金岭、新市镇大和谐、鸭塘铺乡佳丰、大同桥镇万丰公司等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的合作社、公司作为试点,在示范带动下,全县今年新增的31家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运转良好,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土地流转进一步提速。二是健全机构,完善网络。根据省市政府有关土地流转工作要求,县委政府批准成立了县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县乡村三级按要求相应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还投入40多万元建成了120平方米的*县土地流转市场。为稳定和充实经管系统队伍,县委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局机关3个名额编制,全县经管系统一次性定编43人。为有序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县乡两级搭建了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投入10多万元安装了1套专用软件,对原县经管局的农经网进行升级联网,建成覆盖全县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网络。制定了土地流转信息的采集、上报、整理、、存储制度。规定50亩以下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由乡镇中心平台,50亩以上则由县中心平台。同时,建立了县乡两级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开展了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服务。全年累计调解和仲裁土地流转纠纷计32例。三是强化管理,规范运行。土地流转是把“双刃剑”,成则双利,败则两空,其重点在于大户运行质量。为加强流转大户的监督管理,我们对受让流转土地面积超过100亩的大户,实行全程跟踪服务。针对少数大户办公无场地、管理无规章、合同不规范等问题,组织了集中整改行动,帮助其进行规范。目前流转大户普遍做到有牌子、有办公场地、有组织机构、有规章制度、有管理台帐。工作中,始终坚持了三条底线:1、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2、大户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实力、科技支撑、管理能力并经资质联审,由工商部门颁布证照;3、农民必须有稳定的其他致富门路,否则不宜出让土地经营权。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是平稳健康的,虽然流转大户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但农户的租金都得到了全额兑现。
一、工作目标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户的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四到户”、“四相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入户率达100%;承包合同、清册全部集中到街镇乡管理,建档率达100%;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行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稳定,注重完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是在保持农村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在完善上。保持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不能随意变动或推倒重来;不够完善的,要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做好规范工作;对还没有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要按照有关政策抓紧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
(二)尊重民意,民主决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必须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农民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路线,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不搞强迫命令。要坚持政策,结合实际,尊重历史,解决遗留问题。
(三)依法推进,积极稳妥。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有关政策,不得违反规定,各行其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稳步推进,确保不出现新的矛盾。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要建立健全相关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使土地承包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三、实施步骤
本次工作分为准备、清理核实、审核完善和验收总结四个步骤。
(一)准备工作。组建班子,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印制宣传资料和各种表格。
(二)清理核实。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会议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成员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形成书面决议。调查清理土地承包情况,分户填写《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并由承包户主和村民小组长或社长签字确认。对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发到农户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进行登记,与农户承包土地的实际情况逐一核对,若有不一致的要作详细记录,查明原因。已发到村组、但未填发到户的空白《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全部交回街镇乡。对以前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进行登记和审核,审验内容不完善的视为不合格。未发包的土地应首先用于解决符合政策规定没有承包土地的人员。村民同意保留的可以保留,但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街镇乡要帮助村组妥善解决承包合同纠纷,尽量让群众满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审核完善。清理登记结束后,及时将《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和未发包土地情况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作记录,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查清和答复。登记调查员将《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和《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整理复制三份,经村民小组长或社长与承包户户主签字确认后,报村民委员会和街镇乡审核并签注审核意见;《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由农户、村和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保存,《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由村民委员会、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保存。村民小组或农业社与土地承包农户要签订一式三份的《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和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各保存一份。村民小组、承包户要求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鉴证的,由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进行鉴证。
凡符合核、换、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条件的,由农户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审批、其它方式承包的经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后,报县农业局申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由各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填写,一户一证。
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的,不需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原因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街镇乡要将《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中的资料用电子表格分户录入微机,以便管理和查询。
(四)验收总结。首先,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农村土地承包资料整理归档,分社立案成卷,作为永久性档案由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分村统一保管。档案资料包括:《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土地承包调查登记文字材料、《土地承包合同》及鉴证文书、《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审验、农村土地承包调整方案、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及决议、上报审批文书、清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宣传、培训等资料、各级有关土地承包的文件、清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检查、验收和总结材料、其他相关资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相关制度等。
其次,街镇乡自查及县上验收。各街镇乡组织人员,以村社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是检查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是否“四到户”,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从12月1日起,县将组成检查组采取“一听、二看、三走访”的方式,对各街镇乡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此项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县农业局农经科,县农业局汇总后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政策界限
(一)已经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重点是完善手续,没有签订合同的要补签,没有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的要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绝不允许以完善为由大范围、大面积重新调整土地;没有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和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抓紧落实完善。
(二)农户承包面积全部退耕还林的,应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公告宣布证书作废,并终止承包合同。承包面积部分退耕还林的,按原承包面积扣减退耕面积后换发经营权证。
(三)承包地部分被国家征收或集体公益事业占用的,原承包地面积扣减征占面积后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国家征收农户绝大部分承包地,并对其全部农转非,同时就地安置补偿后所剩余的土地,原承包农户愿意继续承包的应当允许其继续承包,并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承包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交回发包方处理,但原则上不作补偿。
(四)少数没有签订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且承包地撂荒两年以上的农户,要做好联系工作,确实无法联系上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代耕。该农户书面放弃承包权的,发包方可以按程序将土地调整或重新发包。
(五)核、换、补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律使用由市农办统一印制的新证,农户自愿要求以旧证换新证的,应予以更换。所用合同和表格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格式为准。
五、涉及具体问题的处理
(一)关于退休职工户口迁回农村后,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退休职工享有退休金,其身份仍属于国家职工范畴,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应当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