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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脱贫标准

时间:2023-09-04 16:59: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现阶段脱贫标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现阶段脱贫标准

第1篇

在全国各行各业大力拥抱“互联网+”之时,吉林市农委已率先开始探索“互联网+农业”融合路径,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参观学习,总结出了农业行业互联网化三个基本进程即:卖好货、聚人气和建平台;深入分析物流配送、标准化、品牌信任等“互联网+农业”企业所必然面临的难题。为后续的实践奠定了丰富的理论基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以来,吉林市农委把目光瞄准互联网,调动各方资源,以农村电商小切口推动“互联网+农业+扶贫”的新格局。

兴隆村有很多特色鲜明的农副产品,有葡萄、食用菌、甜玉米、柞蚕、山黑猪等,同时邻近国道,交通十分便利,发展电子商务具有天然优势。但是农民的市场经营意识不强,依然停留在坐等收货的商贩上门等传统模式上,销售渠道单一,价格上不去,制约着贫困户脱贫致富。国家把电商扶贫列入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指出了一条脱贫攻坚的新路径。吉林市农委具有行业优势,拥有海量的农业大数据,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依托电商平台资源,积极谋划在包保的兴隆村建设开犁网合作项目。自2016年1月份以来,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先后多次对兴隆村进行实地考察对接、选址、选人。制定了开犁网建设方案和兴隆村服务站建设标准,并快速推进施工建设。目前,已投资2.4万元,开犁网兴隆村服务站已初具规模,网络、电脑、电视、牌匾、LED显示屏等全部安装完毕。组织了服务站工作人员先后到长春开犁网和桦甸市参加了相关培训,已经具备上岗开展工作的能力。

贫困农民能否借助电商平台接受互联网的洗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新农人,是互联网与扶贫真正实现深度融合的关键。与城市相比,农村电商的差距是电商人才的差距。现阶段关键的短板是人才储备明显不足,农户对电子商务认识跟不上。对互联网思维下的现代模式方式仍然比较陌生。

开犁网兴隆村服务站上线以来,吉林市农委领导以及相关业务处室同志多次深入服务站,及时普及知识,宣传政策,解读经验,不上手不撒手,开展跟踪培训。同时联系了开犁网项目经理对当地农民进行业务指导。用高质量的培训弥补短板,以尽早实现开犁网的运转,尽早让农民通过开犁网实现足不出村,动动手指,就能买到放心的农资和生活日用品。

“互联网+农业+扶贫”是一条长效脱贫致富的捷径。但现阶段规模小、人才匮乏、物流体系不完善、网上农产品质量把关不易等问题依然制约贫困村农业电商的发展。电商扶贫要想在兴隆村甚至广大农村地区开花结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以开犁网为支点,培育更多农业电商网络人才;如何构建与兴隆村特色产业相匹配的产业链体系;何如探索一套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物流配送机制;如何让兴隆村品牌产品入驻天猫商城和京东网,走向更广大的平台……一系列问题依然等待破解。吉林市农委电商扶贫才刚上路。

脱贫攻坚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起点。扶贫路上不能生搬硬套,只有不断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的举措,才能把“准”字写得更精彩。(吉林市农委 供稿)

第2篇

【关键词】农村;贫困特征;扶贫机制;创新

从1978―2010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2亿多人,脱贫人口占发展中国家脱贫人口中75%,减贫成就举世瞩目。然而,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国的农村贫困形势依然很严峻,对扶贫开发提出了新的挑战。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的战略部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必须针对当前制约脱贫的主要因素及现行的扶贫开发机制进行反思。

一、我国农村贫困的严峻形势及其新特征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国家八七攻坚计划”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指导下,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全国贫困人口的数量持续下降,从2000年末的3209万减少到2009年末的1200万。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各项社会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对于解决贫困群体的温饱问题,缓解区域、城乡差距扩大趋势,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不容乐观的是,现阶段我国农村贫困形势依然严峻,我国贫困人口总数仅次于印度,列世界第二位。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村贫困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对我国的扶贫开发提出了新的任务、新的挑战。

1、贫困户与其他农户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2009年我国592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 1723元,仅相当于全国水平5919元的29.1%。贫困农户和低收农户占全部农户的收入份额下降比其人口下降更快。

2、贫困人口的温饱基本缓解,但发展成本迅速增加

随着扶贫开发工作的推进,贫困人口的温饱压力不断减轻,但与此同时,由于农村教育和医疗费用的上涨,远远超过了收入增长速度,成为贫困农户和中低收入农户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过高的教育和医疗负担导致强制性的必要消费支出,使贫困人口中相当一部分人要靠借债过日子,从而加深了贫困的程度。

3、脱贫成本增加,减贫速度较缓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规模整体上呈现出下降趋势,可是减贫的速度却明显缓慢。按照从2000年末的3209万减少到2009年末的1200万的速度计算,每年减少223万人,明显低于从1978年至2000年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

4、贫困群体呈现出“大进大出”的态势

由于贫困人口的收入稳定性差。持续发展和抗风险的能力弱,通常无法实现稳定脱贫。贫困户一般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一遇到自然灾害、市场风险和疾病等家庭变故就会重新降到贫困线以下,因病返贫、因学返贫、因灾返贫现象非常严重。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2009年玉树地震使这些地区的贫困人口不降反增。

二、制约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主要因素分析

要加快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进程,必须做到有的放矢,找到制约农村贫困人口快速、稳定脱贫的因素,笔者认为最直接、最主要的因素是贫困人口没有获得足够的生存资源和发展资源,突出的表现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政府的公共扶持力度偏低。

1、贫困地区的资源、自然条件恶劣,脱贫致富的自然环境欠佳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持续贫困群体有76%居住在资源匮乏、环境恶劣的深山区、高寒区、黄土高原等,这些地区大多水资源短缺、土地贫瘠、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从经济地理条件看,贫困地区大多处于偏远地区,远离大中城市,交通和通讯不便,市场信息、技术、人才等现代化要素不能辐射到这些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地理条件和基础设施的恶劣状况,成为影响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直接因素。

2、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匮乏,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弱

人力资源匮乏是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陷入持久贫困的根本原因之一。农村贫困人口的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成为影响他们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的主要障碍,也是影响他们掌握农业技术、应对市场风险、提高技术含量的主要制约因素。而且由于无力负担大学的高昂教育费用,不少贫困家庭的子女在完成免费义务教育后就放弃学业,缺少了受教育的机会,从而形成“低水平教育―贫困―低水平教育”的恶性循环,使得贫困代代相传。

此外,劳动力的健康发展水平也作为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贫困发生的重要因素。在贫困人口中,相当一部分贫困户的家庭成员主要由老、弱、病、残组成,人口负担重,劳动力人口的素质低,自我脱贫的能力差,这类人群脱贫的步伐自然很慢。

3、贫困地区对传统农业高度依赖,缺乏脱贫的高效产业支撑

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普遍存在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工业化水平低、城镇化水平低等“三低”现象,对传统农业具有高度的依赖性,而农业由于耕地稀缺、土地贫瘠、生产经营方式落后等原因,根本无法为贫困户提供较高、稳定的收入回报,仅限于维持贫困户的生存。据中国发展基金会涉及4000个农户的贫困问题调查中,68%的贫困户把“农业收入太低”列为导致生活困难的首要原因。

4、扶贫信贷资金投入下降、结构存在偏差,脱贫的金融支持不够

目前我国农村扶贫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信贷资金。其中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的民宅建设和基础设施完善建设,扶贫信贷资金成为扶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扶贫信贷资金在扶贫资金中的比列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村贫困人口和龙头企业的发展要求。而且,小额信贷在发放的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足,突出表现为扶持的项目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周期短,例如现行的小额贴息贷款每户贷款不能超过10000元,贴息也只有一年,10000元很难帮助贫困户解决发展生产问题,贴息周期短也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一年内贫困户的投入还没收到效益,贷款的贴息已经停止,转入正常贷款,无疑又给贫困户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加剧贫困的发生。受各种条件限制,小额信贷的受益者是低收入户而非贫困户,扶贫资金的投向存在一定偏差,扶持信贷资金对贫困人口的生存支持乏力。

5、扶贫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扶贫项目选择存在偏差,政府的扶贫开发机制有待完善

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但由于扶贫开发机制存在缺陷,降低了扶贫资源的脱贫效益。一是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国的专项扶贫资金仅占GDP的0.1%―0.2%,扶贫资金的增长速度低于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增长速度,在整个财政支出体系中比重呈现下降趋势;二是扶贫资金的使用存在各个部门多头管理、缺乏整合,重投入轻效果,后续监测和科学评估被弱化的等问题,例如现行的扶贫部门实施的移民搬迁和民政部门实施的爱民新居可以捆绑实施,资金可以重复兑现,这样可以大大的减少贫困户的投入,极大的减轻贫困户的负担,但是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贫困户只能单独享受一种政策扶持,不能享受到捆绑政策。三是扶贫项目的瞄准存在偏差,非贫困户排挤贫困户,占用了稀缺的资源。无论是在需要户配套的项目、龙头企业扶贫带动、劳动力转移还是自愿移民搬迁等具体扶贫项目的评估中,都存在目标瞄准偏离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绝大多数到户项目都需要农户自己配套一部分甚至是很大一部分资金,项目参与的门槛过高使绝对贫困人口通常被排挤在外,受益权利受到限制。

三、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要实现贫困人口的持续、快速、稳定脱贫,必须坚持开发式扶贫为主、救济式扶贫为辅的扶贫方针,在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必要救助的同时,着力强化脱贫的环境设施、人力资本、产业结构和金融资金支持,以增强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对现有的扶贫开发机制进行创新和优化。

1、大力改善贫困地区的自然设施条件,优化脱贫的外部环境

应结合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增强转移支付、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生活、生产的外部设施条件,消除贫困农村的公共产品“瓶颈”。但是对于一些自然条件极其恶劣,生态极其脆弱,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很低的地区,要积极引导农户迁移,实施易地扶贫。

2、增加人力资本投入,强化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要建立贫困人口的长效脱贫机制,必须增加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一是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打破贫困代代相传的恶性循环。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落实和完善贫困地区的两免一补等教育制度,保障贫困者子女公平的受教育权利。“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愚”,为贫困人口提供免费或者低收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科技兴农、适应市场竞争和外出就业的能力。政府应将财政扶贫资金的10%用于贫困地区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每个贫困户都有一个劳动力接受培训,实现“培训一人,致富一家,”二是改善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应逐步完善农村新型合疗制度,并在医疗制度的推进中重点考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使一些传染病和地方性疾病得到有效遏制。

3、完善产业化扶贫机制,强化脱贫的产业支持

要保障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必须加快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工业化进程,拓宽贫困人口的增收渠道。由于贫困人口自身的生产经营能力低下,应该注重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提高贫困农户的组织化程度。龙头企业通过与贫困户建立互利互惠的利益机制,可以为贫困农户提供原材料、技术、信息、农产品收购、贷款等全程关联服务,使主导产业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成为龙头企业的第一车间,变产品为商品,变农民为工人,尽快形成集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名牌产品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新格局,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从而增强市场竞争的能力。

为增强贫困地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应继续推进产业化扶贫工程,按照一定标准筛选出一批省、市、县级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并在税收、信贷、品牌打造、人才和技术引进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十二五”期间,每个贫困县要争取培育、发展2―3个有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给予地方扶贫部门一定的灵活度,允许地方在确保贫困户基本生活、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在保障一定贫困劳动力就业为条件,把一定比例的信贷扶贫资金投入到有竞争性、盈利性强的企业中。

4、建立“四位一体”的融资模式,强化脱贫的资金支持

为降低贫困户的贷款门槛,同时扩大扶持项目的规模和竞争力,降低银行的信贷成本和风险,应构建“龙头企业+银行+担保公司+贫困户”的“四位一体”的融资模式,具体运作机制是由龙头企业通过出资或者牵头成立担保公司,对银行实行“统借统还”,把带动的贫困户所需要的贷款统一担保下来,贫困农户把产品卖给企业时,企业再统一还贷。由于龙头企业在产业化过程中与贫困农户存在利益关联,能便利农户获得生产信息,从而有效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贫困人口的信用等级,最终实现龙头企业、银行、担保公司、贫困户的共赢,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信贷扶贫资金贷款额度少、贴息周期短的缺点。

5、以提高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为目标,逐步提高贫困线标准

消除贫困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怎样使贫困人口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条件。随着我国绝对贫困人口数量的减少和农户发展成本的提高,适当的提高贫困标准,适时的扩大扶贫对象,加大扶贫力度,使更多的人能享受扶贫政策。提高后的贫困标准不仅包括维持基本生存水平所需要的收入,也包括社会平均水平的教育、医疗保障所需要的支付能力,从而为贫困人口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提供制度支持,实现从“生存型贫困线”向“发展型贫困线”的提升。

值得强调的是,扶贫标准的提高,扶贫对象的重新确定,并不会掩盖近年扶贫工作的巨大成就,从1978―2010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总量减少了2亿多人,这一成绩是世界公认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讨论贫困线调整问题,正是要为新时期减少贫困找到一个新的起点,开始新的努力。告别“绝对贫困”只是扶贫工作“万里第一步”,一个国家真正的扶贫攻坚战是要最大限度的消灭相对贫困。

6、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项目的贫困群体瞄准度

目前,我国的扶贫投入与脱贫需求之间的差距悬殊,如果按照专家提出的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解决农村慢性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用开发性扶贫来解决暂时性贫困人口的问题来看,扶贫投入是远远不够的。今后应逐步提高扶贫资金在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同时,为解决扶贫资金的多头管理、分散使用问题,应从源头上整合扶贫资金,由中央统筹安排扶贫资金的分配,最好是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所有的扶贫资金。目前推行的整村推进工程为整合扶贫资金提供了一个好“抓手”,可以将中央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投入贫困地区的专项资金整合成“整村推进扶贫资金”,直接按村级扶贫规划下达到重点村,各个业务部门只需要按其专业性质和职能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和行政监督。

第3篇

扶贫开发是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现阶段是以巩固贫困群众的温饱成果,改善贫困地区落後面貌为工作目标。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工作目标。搞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使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是扶贫部门与计生部门共同的职责和义务。有效地衔接和统筹扶贫开发和计划生育工作,是缩小贫富发展差距,稳定社会和谐,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有效举措。

一、转变贫困地区群众的婚育观念,实现和稳定贫困地区的低生育水平

降低我市贫困地区人口增长,提高贫困地区计生户的生活质量,是我市扶贫和移民部门与计划生育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贫穷落後边远山区,老百姓依然存在着传统的“多子多福”思想观念,存在着“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现象。这种传统思想、落後观念严重阻碍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开展扶贫开发,治理农村贫困现象,关键要提高贫困群众综合素质,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引导山区贫困群众树立“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的思想观念,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少生优生”不仅可以“脱贫”,而且能够“快富”,使计划生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的生育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切实保障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难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要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除贫困家庭的後顾之忧。要制定和实施更具导向性、优惠性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使计生家庭在发展上有优势,政策上有优惠,社会上有优越感。

二、加大计划生育家庭的扶持力度,巩固和改善贫困地区落後面貌

为了奖励响应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纯女户家庭,鼓励更多的人响应计划生育国策,加快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脱贫致富步伐,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坚持扶贫开发工作与落实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结合起来,对全市39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和927个移民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尤其是纯女户的家庭,在政策上优先倾斜、在项目上优先安排、在资金上优先支持、在贷款上优先提供、在技术上无偿服务、在培训上优先安排。2011年优先帮扶贫困计划生育项目扶持资金446万元,扶贫到户小额贷款贴息优先对241户计生户贴息,培训计生家庭劳动力2340人次,并选送5名计生户子女免费就读深圳高级技师学院。真正让计生户、纯女户家庭得到实惠,感受到响应计划生育的好处。今年我市扶贫和移民部门将继续实施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乡、村和扶贫对象倾斜。将贫困计生家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结合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的实际,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及社会扶贫,对贫困计生家庭予以优先优待。帮助贫困地区计生家庭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积极开展素质培训和计生服务,提高贫困群众基本素质

着力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针对贫困地区地方病、出生缺陷、生殖疾病发生率高的实际,普及科学知识,提倡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健康促进、优生咨询等服务。将预防出生缺陷的关口前移,在全市39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和927个移民村加快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动实施贫困地区孕产妇、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倡对贫困乡村计生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给予生活补助,并享受中考加分政策。加强特殊教育,加大对各级各类残疾学生扶助力度。对计生贫困户的青壮劳动力优先安排培训,以解决计生贫困户家庭文化素质低,致富技能缺乏的瓶颈。一方面依托我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和深圳高级技师学院实行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致富一家”转移就业目的;另一方面通过“以会代培、入户培训、发放技术资料、田间指导和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新科技推广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增强计划生育贫困户劳动力的致富技能和科技意识,提高贫困地区计生户劳动力依靠科技技能的致富能力。

总之,做好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就是在贫困地区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是对贫困人口更好地落实优惠政策。只有实行计划生育,少生优育,才能稳定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反过来,只有加快扶贫开发工作步伐,尽快改变贫困地区落後面貌,转变观念,提高人口素质,才能有效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

[作者简介]

林显莲,江西省九江市扶贫和移民办。

第4篇

[关键词] 主要问题 质量措施

[中图分类号] S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5-0120-01

纳雍县位于东经104度55分40秒至105度38分4秒,北纬26度30分16秒至27度5分54秒。地处贵州省西北、毕节地区东南,形如一只头西尾东,侧卧于乌蒙山系东南麓、六冲河与三岔河之间的山羊。其东南与织金、六枝,西南与水城,西北与毕节、赫章,东北与大方相连。纳雍依托《中国3356项目》、长防林工程、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农业开发项目等,植造了大量的用材林和经济林,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1.22%。随着国家对西部地区扶贫攻坚力度的加大,在林业方面,通过林业来促进和加快纳雍脱贫攻坚的步伐逐渐引入了课题。提高纳雍林业造林质量,加大纳雍的森林覆盖率,对缩短纳雍脱贫攻坚的时间和提高脱贫攻坚的效果显得意义尤甚。

1 现阶段纳雍造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分析

1.1 种苗培育方面

对于种苗培育的技术方面尚不完善,加之优良品种的培育数量较少,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树种单一,在开发新树种、新品系,以你无我有、你有我优、你贵我廉等方面严重失衡。而且主要造林树种杉木、松和阔叶树种的种源建设上各地发展十分不平衡,还处在基础发展阶段,种源不清,良种资源匮乏的矛盾依然严峻。个别地方不重视良种壮苗,有种就用,有苗就栽,导致造林成活率不高,林木生长不良,林分分化大,病虫害严重等。

1.2 栽培方面

在造林密度上,当今,林业发达国家从经营目的、技术和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对造林初植密度进行合理控制,不提倡密植和间伐。首先,一些地方不能按生产季节要求实施预整地,更有甚者边整地边造林,丧失了整地的真正目的和效果。其次,某些地方没有按照立地条件和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特点合理确定整地方式,即影响了林木的生长有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浪费。栽植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没有根据当地的气候现实状况选择栽植季节,错过了栽植良机。在起苗、运输和假植过程中对苗木保护不利,损伤了苗木。在栽植过程中粗心大意,栽种不实、窝根和不除去容器苗塑料袋的现象时有发生。

1.3 林地环境方面

在传统的造林中,人们习惯地认为造林就是保护环境。然而,在造林的过程中,如果措施不当同样会导致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如炼山、在大 25 度坡的山地进行全垦整地和施用高残留的农药等。在抚育管理中存在抚育管理落后的问题,锄草、浇灌、施肥和抚育间伐等措施不到位,尤其是病虫害防治、防牲畜破坏和自然灾害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力才能保障,有诸多方面的管理力度还不到位。因此,整个造林过程林地环境管理也是影响造林质量的要素之一。

2 提高纳雍造林质量措施

2.1 遗传控制

树种和种苗是培育森林资源的物质基础,树种的选择、种苗的质量,关系到造林的成败和林分的质量。因此,要把树种选育开发和良种壮苗培育作为纳雍造林工程的重要环节来控制。在注重育苗工作的同时必须注重林木种质资源的发掘和采集工作,加大遗传改良育种的规模及应用,切实抓好新品种、新品系种苗的培育工作,为造林生产提供具有优良遗传特性的优质苗木。基因改良技术是目前人工林经营中相当新的技术手段,各地育苗场圃和林业科研院所应在严格和科学的规范性条件下开展科学育苗工作。在实施造林工程中,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建立健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种子检验、检疫,保证种子质量。造林用种必须是经过遗传改良或优良种源区的优良林分、优良母树林上采集的种子。播种种子品质必须达到到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种用标准以上。抓好中心苗圃的建设,以点带面。县级林业部门或用苗单位必须与中心苗圃签订育苗委托合同,实行“定点供种、定点育苗和定向供苗”。

2.2 计划设计控制

计划设计是造林的基础,造林计划设计必须坚持分类经营、定向培育的原则,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计划设计,对造林的技术标准以及种植、抚育管理、科研推广、环境保护、物资采购到及资金的使用等进行全面的计划管理,突出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鼓励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计划、设计、经营和利用人工林的综合性决策工作,即保障经济的需求又达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计划设计控制要求既要科学可靠,又要切实可行,特别是在技术设计上要制定出一套完整的造林技术措施。主要包括:造林方法,造林整地,造林密度,混交比例,树种组成,造林季节,幼林抚育,幼林管理与保护等。此外还包括,造林典型设计,造林任务量,造林期限的安排等。

2.3 栽培控制

坚持科学栽植、精心管护的原则,合理控制栽植密度,从经营目的、树木生物学特性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合理确定造林的初植密度。据中国林科院专家论证,各主要用材树种的最大初植密度为:杉木 3000株/hm2,松树3700株/hm2,桉树2500株/hm2。因此在造林生产中要根据不同的树种和立地条件,合理制定和落实栽植密度,栽培控制要求精心把好栽植之前后的各项施工质量,切实抓好预整地,整地规格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的质量要求进行;适时选择栽植季节,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和的小地形情况,尽量提前造林;严格执行各项造林技术规程,改进栽植工具,保证栽植质量;造林单位和个人每年都要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适时科学地进行松土、锄草、施肥、防治病虫害和间伐等抚育工作,及时进行机械和人工营林、抚育管护作业,以及综合性的保护、监测和管理等,以减轻病虫和其它灾害所带来的风险。

第5篇

关键词:扶贫;效率;和谐社会

贫困是一种普遍现象,它广泛地存在于世界上很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穷困与发展不均衡问题是困扰当代中国社会最大的问题。贫困人口的大量存在,既遏制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拉大了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因此,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农村扶贫效率逐步降低的原因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不断加大扶贫的投资力度,贫困人口不断减少,到2006年底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只有2148万人,只占农村人口的2.4%。但与此同时,农村反贫困治理也出现新的挑战——扶贫效率逐步降低。导致反贫困效率低的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反贫困政策没有随着农村贫困状况的改变而进一步完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标瞄准机制不完善

按照现行的扶贫政策,国家扶贫资金直接划拨到县。但是,在现阶段虽然贫困人口只占农村人口的2.4%,但分布却比较分散,表现为“大分散、小集中”。一方面,以大行政区为单元的贫困区域缩小了,原来以县为单位的相对集中分布的贫困区逐步转化为乡、村级贫困区。即使在贫困村,非贫困人口也占相当部分。另一方面,农村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自然环境较差的地区,如缺土的西南大石山区,缺水的西北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严重的秦巴贫困山区和积温严重不足的青藏高寒区。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目标瞄准机制很容易造成低效率。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中,一方面,一部分资金流向了非贫困乡村和非贫困人口;另一方面,由于没有跟踪和监督机制,经常出现扶贫资金被挪用和截留,使本来应该救助的对象得不到救助。国家审计署对592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1994~199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表明:财政部门占有扶贫资金用于发工资或其他支出4.4亿元,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挤占挪用以弥补行政经费、建房购车、乱借乱支、公款私存等6.6亿元,把发展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并收取占用费。所以,虽然国家每年用于扶贫的专项资金不断增加,但贫困人口减少的速度却没有提高。

(二)反贫困模式过于单一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的开发式扶贫,如“以工代赈”、“优惠贷款”、“项目扶贫”等都是希望依托经济增长来缓解贫困。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项目制定上越来越注重效益,而非真正用于扶贫,脱离了贫困者的实际需要。项目的落实,可能会促进地区经济的增长。但在“大分散、小集中”状况下,经济增长和穷人的关联度已经很低了,通过经济增长,让经济增长成果自动“滴落”到贫困阶层的社会经济条件已经缺失;再加上现存的绝对贫困人口中,五保户占1/5,残疾人占1/3,另有一些是常年被疾病困扰没有劳动能力的、受教育水平极低的,贫困者很难通过项目自我发展,因此,传统的开发式扶贫,就难以起到作用。

信贷资金中扶贫贴息贷款瞄准的应是贫困农户,但在1994年以前,贷款瞄准的却是贫困地区的生产企业,只有很少一部分瞄准的是贫困农户。《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出台后,虽然要求扶贫贴息贷款主要应该瞄准贫困户,但实践中这项要求执行并不彻底。从农业银行方面看,由于贫困农户传统的小生产方式,单一的生产结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还贷能力差,对贫困户银行是惜贷如金,他们更愿意把优惠贴息贷款贷给企业和富裕户;从贫困户方面看,过于繁琐的贷款申请和审批程序,苛刻的贷款担保和抵押条件,常使他们望而却步,使扶贫贷款难以真正起到扶贫作用,扶贫贴息贷款政策产生的经济利益相当多一部分流向了非贫困人口。由此,反贫困的效率也就难以提高。

(三)贫困者主体地位弱化

我国的反贫困,是政府主导型的,它忽视了穷人作为发展主体的作用。在以往的扶贫开发中,没有把贫困者当成脱贫的主体而是把他们当作脱贫的工具。贫困者无法参与决策的制定,只能被动地接受,使贫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无法发挥。此外,在反贫困中的政府主导行为,使贫困者对政府和基层行政组织产生依赖。因为在贫困者看来,反贫困就是政府的事而与自己无关,政府给钱就要,政府让干就干,项目成功固然好,不成功也没有自己的事。并且,越贫困,自我发展能力越弱,政府投入就越大,由此形成了“等、靠、要”的思维模式,出现了贫困者与政府在反贫困中的博弈。贫困者自身没有强烈的脱贫意识,极大地制约了反贫困效率的提高。

(四)重物质建设,轻能力建设

我国的开发式扶贫政策内容虽然涉及到较多的方面,但在计划实施中重点集中在帮助农民和农村企业投资生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而对提高贫困者素质的投资严重不足。以安徽省农村扶贫投资结构为例,在农村扶贫投资结构中农业投资比重大,科教文卫投资占扶贫投资的比例只有8.6%,这使贫困者自我发展能力和自我发展意识不能有效提高,仍处于较脆弱的阶段。绝大部分贫困劳动者没有参加过培训,并且也有相当部分的农户不能送孩子上学,结果使人力资本积累缓慢。能力的低下,使他们无力应对自然灾害、疾病、生态危机、价格波动等冲击,极易加重贫困或重新陷入贫困。贫困人口自身素质较低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不足从根本上制约着农村扶贫效率的提高。

二、提高我国农村反贫困效率的建议

(一)完善目标瞄准机制,改革扶贫资金管理体制

1、改变目标瞄准机制。政府扶贫资金投入是扶贫开发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应改变国家扶贫资金的瞄准机制,制定直接以贫困人口受益为基本出发点的反贫困战略计划,实行贫困人口登记制度,对贫困人口进行档案化管理,从而使扶贫资金直接到户。

2、加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督和检测。由于财政扶贫资金是无偿使用,没有绩效考核,这很容易导致地方提供的数据不客观,乐于争取资金但不重视使用。大量的扶贫资金只有使其用其所用,才能达到目的。因此,要提高扶贫效率,一方面必须尽快建立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防止资金溢出,使扶贫资金真正被用于贫困人口;另一方面要建立扶贫资金项目后评价体系,以科学的指标衡量资金使用效益。

3、改革扶贫资金管理体制。由于扶贫资金的种类太多,太分散,参与资金项目管理的部门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办法都不相同,各部门有各部门的要求。扶贫资金多头管理带来混乱,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必须理顺扶贫资金的管理体制,对于小额信贷,可以由农村信用社办理,这样可以显著提高反贫困效率。

(二)加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建设

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认为:“土地并不是使人贫穷的主要因素,而人的能力和素质却是决定贫富的关键因素。”加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建设是提高反贫困效率的核心。

1、改变农村扶贫投资结构。要改变当前在农村扶贫中对农业投资比重过大,而对科教文卫投资比重过小的状况,加大对科教文卫的投资,有限的资金应投在具有较高收益率的初等教育上。一方面,用以改善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初等教育设施,保证教师工资的发放;另一方面,可以向青壮年贫困人口发放代金学习券,凭券可以在各类文化学校或技术学校学习。各学校凭学习券到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结算现金。这样可以保证有限的资金真正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人力资源质量,防止被挪作它用。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农技培训。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能在短期内把现有劳动力素质相对地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因此,要办好各类农民学校、农业职中和各种农技短训班。鉴于贫困人口的收入低,各种农技短训班可以免费向农民开放,向农民传授农业生产技术和其他劳动技能,不断增强他们的自我积累、自主发展的能力。

3、加强对贫困者的自主创业意识教育。贫困人口自主创业意识不高、能力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这些都不利于农村反贫困效率的提高。因此,对贫困者要进行广泛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增强他们的创业自信心,激发他们自主创业的意识。政府要推行积极创业政策,通过降低市场准入标准、规范市场、积极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等措施鼓励、支持和帮助贫困人口自主创业,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从而促进我国农村反贫困效率的提高。

4、要增加对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的投资,改善医疗设施。贫困地区的医疗设施和卫生条件比较落后,缺医少药的情况尤为严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贫困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2006年中央政府用于医疗卫生支出为167.4亿,只占当年GDP的0.42%,不仅大大低于高收入国家平均的7.9%,中等收入国家平均的1.9%,而且比低收入国家平均水平1.2%还要低。因此,中央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保健的投资,改善医疗设施,提高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能力,为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提供物质条件。

(三)确立贫困者在反贫困中的主体地位

在反贫困中,政府作为反贫困的主导,并不能取代贫困者的主体地位。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与贫困人口在反贫困治理中虽是救助与被救助关系,但政府各项反贫困政策必须通过贫困者的行为才能够产生作用,而且作用的大小与是否突出贫困者的主体地位有直接的关系。

因此,计划和项目的确定,要充分听取贫困户的意见和要求,在实施中要充分发挥贫困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扶贫效果。

(四)实施开发和救助并重方针

我国现阶段贫困人口的构成,使单纯的开发式扶贫很难取得理想的反贫困效果。

一方面,在贫困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孤寡的老年人和长期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这部分人已很难通过教育或培训使其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对于他们必须实施救助式扶贫。

另一方面,对于居住在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贫困户,应采取整体迁移的方式加以解决。

在继续实施开发式扶贫的同时,还要考虑到没有其它收入来源的人群以及因自然和经济等方面的原因,短期内家庭的收入和消费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的生活保障需要,建立一个有针对性地救助式扶贫体系。

参考文献:

1、联合国计划开发署.人类发展报告[R].2005.

2、陆汉文,岂晓宇.当代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与反贫困工作[J].江汉论坛,2006(10).

3、王勇.中国政府农村反贫困战略措施的缺失及其优化[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4).

第6篇

一、退耕还林情况

(一)前期退耕:2007-2008年两年全乡集中栽植枣树3500亩。

(二)2008年全区作业设计变更,调整其他乡镇退耕还林任务到我乡,核定退还林任务3500亩。其中:生态林建设2682亩,经济林建设818亩。分年度生态林建设任务是:2000年度586亩;2002年度695亩;2003年度 1025亩;2004年度 113亩;2005年度 143亩;2006年度120亩。经济林建设任务是:1999年度42亩;2000年度616亩;2002年度160亩。

(三)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为:第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为160元/亩,其中粮食补助140元/亩,医教补助20元/亩;第二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为90元/亩,其中生活补助70元/亩,管护补助20元/亩。

自2014年起全区前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政策兑现均进入第二轮即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兑现阶段,标准为:生活补助70元/亩,管护补助20元/亩。

二、自查验收

根据乡自查验收工作小组调查核实,2020全乡应兑面积336.5亩,其中:合格面积109.3亩,分年度2005年16.8亩,2006年92.5亩;不合格面积227.2亩,分年度2005年91.2亩,2006年136亩。

三、政策兑现

根据年度任务及自查结果,2020年我乡应兑现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36.5亩、补助资金30285元,实兑合格面积109.3亩、补助资金9837元,不合格面积227.2亩、补助资金20448元暂缓兑现。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虽然我乡采取了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科技意识低,对已种林木的管护不到位,缺乏规范科学化的管理。

(二)部份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有关条例、法规,肆意放牧,损坏苗木现象时有发生。

(三)缺乏管护资金和管护措施,对破坏退耕地的行为惩处力度不够。

(四)林业技术薄弱,需加强林业技术培训,促进科技兴林。

第7篇

关键词:移民补偿标准与方式、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善后安置处理,

水库移民问题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而合理的补偿与安置移民就成为重中之重。近年来,国家为此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为保护移民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级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补偿善后问题落到实处。对于实际问题的考察和解决,也需要相互配合相互理解。本文将对其中的四个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一、补偿工作的核心问题

水库移民补偿问题的核心是工程的受损者与受益者利益分配问题,这种利益分配涉及到分配机制、分配标准、分配方式。应公正和公开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原理,在国家所制定的移民补偿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受益者与受损者之间的协商来进行合理的分配。应保证移民的的真实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移民应合理地分享水利水电工程所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移民的生活水平在恢复原来的生活水平的基础上逐步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移民安置区能与受益区的社会经济均衡发展。

二、移民补偿的标准与方式

水利工程是国家重点施工项目,其根本还是为群众谋取更多的福利。在工程前期要按照国家标准对施工地的受损房屋和土地进行补偿,要做到“保持移民原有生产生活水平不降低”,对于部分开发性移民项目更要确实保障做到这一点。目前的补偿标准都是基于移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制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该标准也应该适当的进行提高。根据等价交换原则,补偿条款中的部分标准无法保证移民的最低利益,就需要依据国家政策进行适当更改。当然现阶段国家及施工方并不具备对移民进行完全补偿的能力,需要后期的扶持政策进行第二阶段的补偿。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在维护移民权益的前提下,对现行补偿目标和原则有新的突破: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测算水库移民损失,制定可行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措施,。用这种层层递进的长效的补偿方式,既缓解了国家的经济压力和施工难度,又最大限度的保证了移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为移民的长远发展打好了坚实基础。符合科学发展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真正做到了让双方满意。

三、补偿工作的深入开展与各环节的保证落实

补偿工作的深入开展需要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和热情似火的工作精神。将移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共识要正确传达给各级单位。对移民的房屋及人口进行详细的测量和登记,在后续的安置过程中,对不同情况的移民进行一定差异的补偿。这种补偿是根据移民自身不同的经济条件所决定的,目的是为了最大程度最大范围的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利益。同时还要对土地进行准确丈量,并对土地的种类进行划分,然后将详细信息上报,由国家统一整理调配,在安置地重新进行土地分配管理。房屋与土地补偿标准应以目标安置区的重建和土地市场价格进行参考和确定,这样才能使移民的权益得到保障,保证移民群众享受到工程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因为这不仅仅是对于水库移民经济上的补偿,也从另一角度反映了政府、法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地位不平等走向平等,在平等的协商中解决补偿问题,达到效益共享、多方共赢的结果。对移民其他财物的运送保管,都要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尽量做到不丢失,不遗弃。在迁移过程中,对移民的生命健康也要做到认真负责,保证饮用水的清洁,对多种传染疾病要做到有效预防,对老人、儿童、妇女等体质偏弱的移民进行诊查,保证所有移民安全到达安置地

四、突发问题的处理

(一)流行疾病的爆发与防治

人口的迁移过程中,最重要的同时也是最困难的一项就是防止出现传染病的爆发,人口的密集性和生活环境的不适应容易导致人体免疫力下降,造成多种疾病的爆发和流行。特别是针对老人、儿童和易感人群,要在初期做好详细的防治工作,认真清洁聚居地,严格检查居民的饮用水和食物供给来源,对每个人进行详细的健康状况登记,做到细致管理,将疾病产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水平也会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二)移民的动员与安抚

部分移民会出现不愿离开或者抗拒施工等情绪。水库移民是属于典型的非自愿移民,在决定移民是否迁移的各种因素中,经济利益因素仍然占有主导地位。水库多在社会生产不发达的贫困山区,所以移民中的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较低,他们大多都有摆脱贫困的愿望,兴建水库为他们摆脱贫困带来了机遇。对于大 多数移民来讲,尽管其他非经济因如离开家园适应新环境产生的痛苦和社会关系的丧失会对移民产生一定影响,但他们仍具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理性,谋求尽可能高的补偿。这时就需要工作人员耐心劝说,给群众详细解释国家政策,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实现居民由非自愿移民到自愿移民的完美过渡。

(三)影响安置地的地质及天气等自然因素

在水库的施工过程中,会发生一定的地质现象和天气变化。这就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准确预报自然信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证各级单位和人员的安全。同时也要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尽最大可能不损毁原来的生态环境,通过对安置区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将安置区的 水土流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的改善安置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为安置区居民创造出人文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家园,为长远发展打下基础。

五、总结

分析整个移民安置补偿过程,移民补偿政策的出发点应该是移民所承受的损失能得到合理的补偿,有关方面尤其是地方政府要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库区的精神,始终坚持以维护移民权益不受损为原则,对补偿过程中存在的行政区划、政策限制和操作技术等因素进行分析总结,使水库移民补偿工作达到进一步的完善,在移民安置地的后期恢复和发展过程中提供足够的支持.为以后的水库移民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参考,这对维护移民权益,做好水库移民工作,构建和谐库区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杜华 水库移民安置模式研究[J] . 2012,(9)

第8篇

回顾我国扶贫工作的历程,根据推动减贫的主要手段,可以划分为三大阶段:一是从建国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我国基本采取传统的社会救济扶贫方针,政府通过一系列强制手段和制度变革实现城乡居民之间分配平均化,总体上避免了贫困程度的加深;二是1978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增长实现大规模减缓贫困,这一阶段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三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全国范围内开始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逐步形成了我国农村扶贫的基本方针,即开发式扶贫。

开发式扶贫是对过去传统的救济式扶贫的改革与调整。经多年的实践,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政府农村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2001年我国政府公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指出,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鼓励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改善生产条件,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据此,开发式扶贫方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1)倡导和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贫困农户中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2)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实际情况,国家安排必要的以工代赈资金,鼓励、支持贫困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公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3)国家安排优惠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重点帮助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相应的加工业项目,促进增产增收;(4)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户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5)扶贫开发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发展后劲。

从国内外实践看,二十多年扶贫开发的巨大成就证明了这一扶贫方针的正确性。现阶段乃至一个更长的时期,我国扶贫工作仍然需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为主的方针。

首先,开发式扶贫符合目前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实际构成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研究,在目前农村2000多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中,只有7%是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救济救助的。而93%是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开发式扶贫脱贫致富的。同时,这2000多万人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群体,其中87%在l亿多人的群体中波动出现。国务院扶贫办通过建档立卡,基本摸清各地扶贫工作对象的总量为10698.9万人。只有逐步提高这1亿多人的自我发展能力,才有可能稳定地解决贫困问题。

其次,开发式扶贫不仅是为了解决贫困农户的温饱问题,而且是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解决贫困问题,最根本的要靠发展。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方针。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以救济救助为主,显然难以达到这个目标。而且,过于强调以救济救助为主,不利于贫困人群增强自尊心和自信心。

最后,开发式扶贫已成为国际反贫困领域的共识。是采取救济救助的办法,还是实行开发式扶贫,在国际反贫困领域一直存在争论。现在,即使是实行普遍福利制度的西方国家,也在对过度的社会保障进行检讨,强调通过加强培训、促进就业等方式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人摆脱贫困。经过几十年实践,美国经济学界和政府在扶贫问题上形成的主流认识是,必须以提高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2004年5月,世界银行在上海召开全球扶贫大会,就是肯定和推广我国政府主导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的经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我国共建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也是为了推广中国的扶贫模式。

国际经验进一步显示,无偿援助或补贴无益于穷人的发展和摆脱贫穷,反而会助长他们的依赖思想。应当使扶贫项目最终能促使穷人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从而使其经济发展即使在外力援助撤出以后仍能持续进行(外力帮助在开始阶段不可缺少)。只有采取措施从以下方面建立和培养穷人的能力和素质,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穷人的贫困问题,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这些能力和素质包括:认识到摆脱贫穷主要靠自己,而不单靠外援;掌握实施发展项目的必要认识;挖掘自己的资源,如储蓄,从小规模项目开始,然后再利用外部资源;获得管理和技术技能,包括提高文化水平、掌握会计知识和有关生产技术等;建立能保证穷人有充分参与机会的组织,发展横向和纵向联合,形成组织网络;学会使用政治手段,如争取实施法律赋予的权利,向政府争取新权利,与各种盘剥作斗争,让社会能耐心倾听穷人的要求等。这些是救济式扶贫方式无法达到的。

当然,应该看到的是,传统的开发式扶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未能覆盖全部贫困人口;相对注重生产性活动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对贫困群体的人力资源开发及能力培养关注不够;扶贫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全过程贫困人口参与不足;总体上扶贫效果可持续性不足等。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开发式扶贫的内容需要拓展和完善。

二、开发式扶贫的内容拓展与完善

(一)以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提高贫困人口的能力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是人。重视教育和教育设施投资,尤其是初等教育和技术培训,对贫困地区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是世界各国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普遍经验之一。研究表明,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除了经济收入的差距以外,更显着的是人的思想观念和教育水平的差距,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文化、劳动、技术素质和创业精神的差距。因此,进行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从长远看是减轻贫困的根本性措施。马来西亚在20世纪70~80年代,发展经济和减轻贫困方面的成就举世瞩目,其中对教育的投资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从60年代中期起,马来西亚政府就开始增加教育投资。70年代初马来西亚实行新经济政策后,1972~1977年间,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投资占国家财政预算总额的22%,提高了国民教育水平。1987年全体国民平均受学校教育的时间,男子为7.5年,女子为6年。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970年的50%降至15%.教育对贫困的减轻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他国家或地区(如印度尼西亚、韩国、我国台湾、泰国等)的经验也都证明了教育投资对于经济发展和减轻贫困的重要作用。

根据新的扶贫任务,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开发主要包括:一是在继续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的过程中通过实用技术的教育来增强开发的技术含量。这样既可以提高资源开发的效率,又可以更多地顺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二是增强农民适应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三是提高贫困人口流动与就业能力,这是今后人力资本开发的主要方向。

目前在扶贫工作中,能力建设的主要障碍,一是观念:扶贫规划长期以来是上级行政部门及技术支持部门操作和控制的过程,缺乏以农民为主体和中心的工作经验,对村级参与式规划还存有疑虑。目前,14.8万个重点扶持贫困村作出了各种各样的规划,如何能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需要统一认识。二是支持村级参与式规划及其实施的能力建设还是空白:一方面,扶贫系统领导部门能力与技能的建设亟须加强。很多扶贫领导部门的有关人士对村级参与式规划、实施等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知识。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以往的扶贫方法上。另一方面,村民是村级扶贫规划与实施的主体,也是扶贫的主要对象。几乎所有的村民都不知道参与式,更不要说参与式的真正含义和具体操作方法。村民对参与式的理解就是投劳、投工参加到项目实施中。能力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给予重视,始终贯穿扶贫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构建参与式扶贫体系。促进贫困村自组织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

就贫困村而言,参与式扶贫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行政村为基础,采用参与式的理念、原则和方法,组织、引导、发动群众制定、实施、管理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并监测、评价每一个项目的质量、效果和影响;二是以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为载体,培育基层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程度和能力。参与式扶贫体系建设的主要对策包括: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的质量;转变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方式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贫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参与式扶贫开发中的作用;为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实施管理小组和监测评价小组真正发挥作用提供制度支持;将培育贫困村基层组织参与扶贫开发作为党政机关定点扶贫的重要工作内容;以参与式扶贫开发规划为载体,全面提高贫困村现有基层组织的参与和管理能力;围绕扶贫开发规划项目的实施管理、监测评价,以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活动开展有效的培训;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制度建设。

(三)注重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网

对于大多数贫困地区来说,开发式扶贫是最有效也是唯一可行的途径。但那些处于极端贫困状态的穷人,或没有劳动能力而又无人赡养的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并不能从开发式扶贫中直接受益。由政府直接向穷人发放救济食品或衣物,是解决这部分人温饱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对于全部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口,应当主要依靠社会安全网的建立来进行减贫。社会安全网的建立和完善,主要措施应包括:以保障城乡居民的最低限度生存需求为宗旨,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来确定合理的保障标准;扩大保障面,争取将所有应保人口都纳入保障的范围;在城市地区,应以完善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在农村地区,采取措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资金的筹集机制,增加上层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社会统筹的程度。

第9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on human development occupies the important position in our country, the cause of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pecial effects. China is a big country of agricultur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occupy the most important status,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project, catch good project management is to expand production, ensure the normal running of the project key. This article from the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e actual problems of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proposed some enhancement strategy, for reference only.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中图分类号:TV5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引言:随着我国的发展,水利工程管理业也逐渐变得更加重要,国家也大力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控制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做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针对不同的工程提出不同的改革方针,水利工程已显示出了很高的优越性。在当前社会,新农村建设也很重要,对水利工程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推动新农村建设更好的发展,管理好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是关键。

一、当前时期,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1、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责划分不清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涌现出了诸多的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这些水利工程的主要功能具有防洪、排涝、灌溉、发电、养殖等诸多优势,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在管理体制上通常借鉴事业单位或者企业管理的传统体制,如果采用这样的一种管理模式,那么,就会形成了自上到下的一种指挥体制,政事交叉、职责不清,从而导致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权、水利事业行政管理、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权以及管理权等各项工作发生了错位或者缺位的现象;同时,水利工程管理结构的编制、水费计收体制、灌区水价核定等诸多方面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矛盾。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产权不够清晰、权责不够明确,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经常将管理与养护融为一体;管理部门经营性资产过于单一,产权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缺乏一定的活力,部分资产长期闲置,并且这类资产缺乏一定的处置权,导致公益性的资产无法发挥良好的效益作用,由于经营性资产没有足够的发展动力,因此对水利工程的有效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制约了水利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展步伐。总的来说,水利工程管理实际经营发展过程中,如果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责划分不清,那么,就会对水利工程的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2、管理与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对水利工程正常投入造成影响

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部分小型水利工程没有足够的维修费用,出现了严重的老化现象;如果有相关管理部门的,他们就会等国家援助资金、靠上级财政拨款,要扶贫资金;如果没有管理部门的就没有人过问。大部分的水利工程在管理与养护方面没有配备专业的人员,极少数工程甚至没有建设完毕,就发生了破坏现象。另外,在人员经费的供给方面,多数负责防洪、排涝工作的,由于财政供给不足,从而使得这方面的工作人员想方设法的钻空子,根本没有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来。

3、运营机制不够灵活,内部管理较为粗放

水利工程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水利工程建立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以及自我发展的现代化的水利事业。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是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原则。但是,现阶段,水利工程管理存在了诸多的问题,一方面是经营管理手段较为滞后,经营管理意识十分淡薄。另一方面是水利工程管理中人员总体数量过多而真正懂得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甚少,严重缺乏一批能力强的人才队伍,难以适应现阶段水利经营管理市场实际需求。

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先进的思想观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水利事业的强大推动力,谁先解放思想,不等不靠,勇于开拓创新,谁就能抓信住机遇,迅速发展。这些年来,我县的工程管理单位在解放思想的大道上确实有了些新的起色,但也不可否认,有些单位依然存在着观念陈旧、等靠要的懒汉思想,进取争先、自谋发展意识不强,极大地妨碍了工程管理,束缚了水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攻坚阶段和成熟时期,如果我们还抱着那些落后陈腐观念不放,势必错失发展良机。为此,我们务必加快转变六种观念:一是转变水利是单纯的公益事业、福利事业的观念,树立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观念;二是转变无偿供水的观念,树立不是商品,征收水费是实现以水养水,自我维持的观念;三是转变水利事业只姓“农”的观念,树立水利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服务、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观念;四是转变等靠要、吃皇粮的观念,树立试闯冒,依靠自己的观念;五是转变安于现状、守摊子的观念,树立开拓进取,大胆创新的观念;六是转变安于贫困、讲义不言利的观念,树立义利并重、脱贫致富的观念。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各水管单位要按照有利于水利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利于调动广大水利职工的积极性的标准,解放思想,换活脑筋,大胆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借船出海、借智生财,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大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水利行业早脱贫,水利职工早致富。

三、做好用水管理监督工作

用水管理是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中心环节,用水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效益和工农业的发展。一般情况下,用水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用水、量水管理、水量调度等内容。

1、计划用水

计划用水主要是有计划地进行蓄、引、提、调和分配水量。实行计划用水,必须在用水之前,根据水源情况、工程条件、工农业生产安排等方面编制用水计划。实际上,用水计划就是合理地安排引水、输水、配水和用水等工作的计划。编制的用水计划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工作方案、计划表、工作图等,应当通俗易懂,便于工作人员实际应用。

第10篇

关键词:农村低保;扶贫开发;功能定位;发展机制

2007年7月,在全国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决定在全国农村全面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3月,中央决定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新的标准将原来的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二为一,并统一提高到家庭人均纯收入1,196元。上述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中国政府对抗贫困的斗争已经进入了“两轮驱动”的历史阶段:低保制度维持生存、扶贫开发促进发展,开发与救助相结合。

作为一项重大而且长期的制度安排,低保制度必然对中国农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产生巨大影响。在以往的扶贫工作中,所有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都是扶贫开发工作部门的职责所在,而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的工作对象和工作职责与目标已经发生变化,职能部门对此不仅必须在理论上要有清晰认识,更应在实际工作中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设计。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是,在低保制度背景下,扶贫开发应该有着区别于低保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分工,对此已有共识。但究竟如何定位,建立什么样的工作机制才能实现其“发展”目标,迄今为止尚未见到系统和深入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中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循。

一、农村低保制度出台背景和实施过程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制度)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其通常的做法是政府对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其保障对象则是处于温饱线以下的贫困家庭。

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家财力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之下,为了切实解决少部分极端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让贫困人群分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到2006年9月底,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227余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为162元,1至9月份的人均补助差额为76元。应当说,中国城市低保制度基本覆盖了全体城镇居民,城市低保制度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我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并不晚,实际上还早于城市,但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的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其进展一度比较缓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突破后,民政部着手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工作,并决定在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由此中国农村形成了低保制度和特困户救助制度“双轨并行”的局面。这一制度安排也在事实上为顺利实现“全民低保”目标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民生的关注被提升到空前的高度,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设步伐因此明显加快。到2006年底,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区市已经达到24个,2007年6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已经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了2,068万人。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并确保在年内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至此,先经地方政府实践探索,后经中央政府正式确认,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终得以全面确立施行,这是中国政府继全面取消农业税等重大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决策。

二、农材低保制度演进趋势

1农村低保制度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

中国国家层面的农村低保制度的确立迄今只有不到3年,但应看到,这项制度绝非权宜之计,而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首先,从理论上讲,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即使在保证起点公平的前提下,由于人的个体差异,会导致获取资源能力上的不同,最终导致人的经济情况的差异。而要完全地保证起点公平,人类至今的社会实践还没有找到这样一种制度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无论从人道主义还是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来说,不管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实施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将是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除此之外,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共同富裕是终极的发展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是应有之义,对此,作为最重要的具体实施手段之一的低保制度也将是长期的;其次,从国际经验看,社会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初,迄今全世界已有13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一制度。今天,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是政府为促进社会福利所做努力中最核心的部分。在许多工业化国家和前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公共支出中,社会保障是占份额最大的项目。在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在公共支出中的比重也在增加;再次,从我国的国情看。虽然经过六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经济发展,我国农村的贫困得到很大改善。“按照中国官方的贫困标准计算,中国农村的贫困率(人口数量比例)从1981年的18.5%下降到了2004年的2.8%,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52亿下降到2,600万。按照世界银行的贫困标准(按2003年农村价格计,平均每人每年888元人民币)计算,中国的扶贫成就则更为显著。从1981年到2004年,在这个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所占的比例从65%下降到10%,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从6.52亿降至1.35亿,5亿多人摆脱了贫困”。但是,由于中国人口数量庞大,处于贫困线的人口绝对数仍然很多,而且,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化,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极为复杂,有的甚至是自身能力的缺乏,因此,单纯依靠他们自身的发展并不能解决脱贫的问题,这也在客观上要求低保制度保持长期性和稳定性。综合上述几条理由,我们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的一项重大而长远的制度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贫困将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会成为一项基本的国家制度。

2保障标准将逐步提高

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伊始,受政府财力所限,低保制度标准较低。但2007年国家《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指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这也是国际惯例。随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的加快,保障力度势必持续加大。就近期动态来看,这种趋势已经比较明显。两年以来,由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农村低保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到2D08年年底,全国农村平均低保标准是人均988元/年,月人均补差是49元。2007年,云南省决定起步阶段先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的228.4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救助标准为月人均30元。从2008年1月份和7月份起,该省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两次提高了补助水平。其它省、市、区的政策动态也表现出了相同的趋势,有的地方(如辽宁省大连市)甚至开始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后根据物价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城乡低保标准每年都将有所提高。

3低保制度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美国近10年来,每年享受贫困线救助的人相当于总人口的14.5%。目前,我国的农村低保覆盖面仅有6.15%。这说明在使农村贫困群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方面,我们的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阶段我国政府的财力还比较有限。受财力所限,我国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初设定的政策标准还比较低,这使许多应该得到制度保障的低收入农民家庭暂时被排除在制度框架之外。在现有政策实施过程中,同样也是受财力所限,符合政策标准的困难农户未能做到“按标施保”和“应保尽保”。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迄今为止,中国农村低保制度的覆盖面还远远低于理论数字。可以预期,将来随着政府财力的不断增长,农村低保标准将逐步提高,更多的低收入农村家庭将加入到低保制度覆盖范围之内,符合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也将应保尽保,低保制度的实际覆盖面将继续扩大。

三、低保制度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

1积极影响

总体上和长远来看,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是积极的。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作为一项兜底性的制度安排,直接减少了绝对贫困人口,分担了扶贫开发的一部分压力;另一方面,低保制度也提供了物质条件,使扶贫开发工作从维持生存的包袱中解脱出来,专注于发展目标的实现。低保对象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将这部分人群从扶贫对象中分离出来,不仅可以减轻扶贫开发工作负担,更重要的是,扶贫对象的特征更加趋向“同质化”,这一变化将更加有利于探索制定富有针对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及相关政策,从而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2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挑战

农村低保制度大面积实施前后,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走向一度出现思想波动,甚至有人提出“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后还要不要扶贫开发”的疑问。在2007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的重要批示以后。上述思想波动问题基本已经解决。

但是,争议的尘埃落定,却意味着新的挑战也随之凸显出来。主要体现为:随着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不再是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是要着力于促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尽快对低保制度实施后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作出调整。具体包括:一是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和职能必须重新界定;二是为了确保完成自身职能和发展目标,必须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尽快确立“发展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虽然扶贫与低保性质有不同,职能有分工,但实际工作中又存在交叉或重叠,如何进行组织协调和政策衔接,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只对前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索。

四、低保制度背景下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

1传统扶贫开发工作:兼顾“扶贫”与“低保”双重目标

我国的传统扶贫政策虽然以“扶贫开发”、培育贫困者的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但在国力匮乏、贫困人口大量存在的情况下,此一政策实际上同时承担着人道主义救济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双重职能。这两项职能的性质不同,其实现的机制也应不同。对于前者,资源分配的主要依据是“贫穷”——只要足够贫穷,达到一定的标准,政府就不能袖手旁观;而对于后者,问题就要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至少考虑两项内容,一是贫困,扶贫资源必须瞄准其对象——贫困者;二是扶贫资源的分配必须有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那种只能照顾到贫穷,而无助于脱贫目标实现的政策应该予以摒弃。但是,当贫困人口(尤其是极端贫困人口)大量存在、而扶贫资源又极度匮乏的时候,要将有限的扶贫资源集中赋予其中的“发展的贫困者”,不仅存在操作上的障碍,而且势必面临巨大的政治压力。因此,现实的政策选择必然是,扶贫开发既要发展,又要救济,发展与救济目标同时兼顾。

2双重目标的实践困扰:产生逆向激励,不利于发展目标实现

扶贫开发工作兼顾双重目标和职能虽然有其历史必然性,但却不利于发展型机制的建立。扶贫开发救济、发展“一肩挑”实际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种普惠性的政策,或者在很大程度上,使扶贫开发政策成为一项福利制度:只要是贫困人口,就会成为扶贫开发政策的受惠者,就会得到政府的资金或其它支持。

这样的做法导致三个结果:一是对贫困人群中的无发展能力者(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人群)扶贫开发政策亦需兼顾,致使扶贫开发资源被分流;二是贫困人群中本就存在一部分“无发展意愿者”(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者),他们也能享受扶贫开发政策与资源;三是受上述第二种人群的影响,大量的既有劳动能力又有发展意愿的正常贫困人口得不到正确和足够的激励,其发展意愿亦趋向弱化。

在这三个结果中,第一个虽然导致部分扶贫资源分流,但亦无可厚非,因为这部分极少数的无发展能力的贫困者本来就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救济,只不过,在低保制度建立之前这种救济职能部分地由扶贫开发来承担而已;第二种情况流弊最大,极少数有劳动能力但不愿付出努力的贫困者不仅“窃取”了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极为稀缺的扶贫资源,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的“不劳而获”极大地影响了其它绝大多数正常的贫困者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甚至使少数贫困者不愿脱贫。尤其是,当政府对贫困者给予的贫困援助足够大时,与千辛万苦自己努力发家致富相比,维持贫困以获取政府的援助很有可能成为一项理性选择。

上述情况看表明,在传统体制下,尽管扶贫开发政策的初衷是促进发展,但双重职能一肩挑的做法却决定了其对发展的激励不足,甚至存在“逆向激励”(鼓励更多的人成为穷人)。虽然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调动干部群众的能动性,扶贫工作部门和基层组织也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积极探索,但是,在同时兼顾扶贫与低保、发展与救济双重目标和职能的历史阶段,由于无法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贫困人群,也就无法从根本上确立发展型的扶贫工作机制。从这一意义上讲,扶贫开发有时更像一项福利制度而不是发展型的制度安排。

发展型机制的缺位给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虽然我们的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农村基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中“等、要、靠”现的思想和表现也非常普遍、非常突出。近年来我国减贫速度趋缓、边际效益递减的现象在此也可以得到部分解释。对此,国际上也有不少深刻的经验和教训。总之,现有的理论成果和国际相关领域的教训表明,“一肩挑”的扶贫开发传统体制必然导致对发展的正向激励不足,甚至产生比较严重的逆向激励,因而不利于发展目标的实现。

3理论分析:扶贫与低保既有联系,更有区别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是对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它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扶贫开发(简称“农村扶贫”)是中国农村扶贫工作的成功实践,它是对过去传统的分散救济式扶贫的改革与调整,其基本方针是开发式扶贫,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在国家必要的帮助和扶持下,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通过发展生产力,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开发式扶贫方针是我国多年扶贫开发最根本的经验,也是制定一切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

从理论上讲,上述两种制度安排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共性:一是二者覆盖的服务对象都是弱势群体、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的情况下,他们都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二是两种制度安排都是缓解贫困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排斥。

但是,在看到共同点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二者的重大区别:首先,性质和功能不同。农村低保是为农村极端贫困人口提供起码的生存条件,其目的是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进而构筑一道社会的安全底线;而扶贫开发则主要关注农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权,与低保“授人以鱼”不同,扶贫更关注的是通过“授人以渔”,使被扶贫者逐渐拥有自身发展的能力,进而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其次,服务对象和政策标准不同。从政策实践上看,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而农村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这里的关键是,虽然存在少量的重叠,但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扶贫开发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而低保则主要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从理论上讲,同一地区的低保标准应该低于扶贫标准。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而农村扶贫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为准,即2008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第三,目标和任务不同。低保制度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扶贫开发的目标更为宏大,任务也更为艰巨:扶贫开发的目标是缓解和消除贫困,尽快解决并巩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落后状况,缩小地区差距,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促进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大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重大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缩小发展差距、关爱弱势群体的重大任务;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扶贫开发承担着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第四,工作重点和方式不同。低保制度的核心是将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人口甄别出来,并制定合理的政策标准对其予以保障,其保障的主要方式是生活补助;而扶贫开发则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因为这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为此,必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必须着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必须切实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通过发展生产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必须注重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把发展教育培训和医疗卫生事业作为突出任务,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

综上,农村低保与扶贫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虽然同为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但“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低保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不能相互替代。”

4低保制度实施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新定位: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

2007年以后,中国开始在农村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笔者认为,这一制度不仅为农村的贫困人口获取政府的资金援助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还在客观上为发展型机制的确立和实施创造了条件。在此制度背景下,极端贫困者(即使是不愿为自己的发展付出努力的贫困者)都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制度扮演起“救急”(生活救助)的角色,扶贫部门也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完全可以回归其“救穷”(经济发展)的本来面目。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有理由认为,随着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我国扶贫开发政策将沿着这样的方向向前发展:剥离救济功能,专注发展目标。当然,这一政策转向的程度与快慢客观上还取决于低保制度的完善程度。在现阶段,由于低保覆盖面较窄,保障标准较低,现有的低保制度尚无法完全承担起对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和生活保障任务,扶贫开发尚需部分承担低保的职责。

五、关于扶贫开发“发展型”工作机制初步设想

发展型扶贫开发工作新格局客观上需要确立发展型机制”。这里的发展型制特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以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发展为基本目标和行为导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其中的重点是,政府分配扶贫资源、向贫困者提供资助时,要区别于传统的扶贫开发和新近施行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依据“贫困的发展”而不仅仅是贫穷。也就是说,扶贫资源的分配将主要依据贫困者“发展”的意愿、努力和绩效,只有具有发展能力、意愿并付出努力的贫困者才能得到政府扶贫政策的眷顾,发展能力越强、意愿越强烈、付出的努力越多、取得的发展效果越好的贫困者,政府越应该予以扶持,而那些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者、或者具备发展能力而无发展意愿、不愿为自身的发展付出努力的贫困者,将不能像以前一样享受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其核心思想是“把激励搞对”,即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全面确立和强化正向激励机制,尽量减少或避免逆向激励。

第11篇

关键词:生态旅游;发展优势与机遇;发展问题;对策

1含山县生态旅游发展优势与机遇分析

含山县隶属安徽省马鞍山市,位于长江中下游北岸,皖中东部、巢湖之滨,总面积1047平方千米。含山县生态环境良好。根据其空气质量年报显示,其2017年空气质量优及良好天数为237天,达标率为65.3%;2018年空气质量优及良好天数为250天,达标率为69%;2019年1月至7月空气质量优及良好天数为146天,达标率为69.5%。含山县有山有水,临江近湖,风景秀丽,生态宜人,森林覆盖率达35%。近年来,政府出台多条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的政策并开展相关整治工程。良好的生态基础,为含山县的生态旅游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地区生态优势发展旅游是精准扶贫的有效方式之一[1]。乡村旅游是以乡村自然与人文环境为依托得以发展起来[2]。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作为带动乡村经济发展重要途径之一的乡村旅游有着明显的发展趋势[3]。同时,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消费观念的升级,我国正处于从旅游消费向休闲消费转型的时期,乡村休闲已逐渐取代景点观光成为都市家庭周末出游的首选[4]。因此,生态旅游为含山县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2含山县生态旅游发展问题

2.1含山县现阶段生态旅游发展

在精准扶贫的背景下,如何通过生态旅游实现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至关重要[5]。自2016年来,含山县逐步开展旅游业。2017年,在“十三五”规划下,含山县出台《含山供电:配变“让道”助力旅游业发展》、“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等措施,旅游业发展取得较大突破。自开展生态旅游以来,含山县致力于打造“生态含山”、“文化含山”,先后推出“旅游富矿太湖村”、“世外桃源司徒村”、“山亲水恋姚垅村”等多个口号。并推出含山北线一日游、含山南线一日游、含山精品一日游、含山精品二日游等多种旅游路线。在“十三五”背景下,含山县利用其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机遇,以及凭借其绿色生态优势、农业产业基础和褒禅山、古昭关、太湖山、凌家滩、大渔滩湿地、运漕古镇等丰富的旅游资源,组织动员全县农户自主参与各种经营主体实施以“万亩花果园、千户农家乐、百户民宿房”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旅游工程,推动农田变游园、农房变客房、产品变商品,实现土地受益、房产受益、劳动受益、产品受益,达到村美、户富、民乐的目标。在2019年1月,含山县荣登“2018年旅游业最美中国榜”。

2.2含山县生态旅游发展问题分析

通过对居民的访谈可以收集到居民对街区功能、人口等方面变化的主观感知信息,而通过问卷调查则可以收集到街区内居民的居住时间、职业、教育背景、年龄等客观信息[6]。调研小组在实地调研时采用了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发现含山县旅游业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2.2.1含山县景区存在管理不当的问题。含山县多处景点管理不当,保护意识薄弱,打造的旅游景点单一,未能充分发挥出旅游资源的作用,不利于旅游业的生态发展及可持续发展。以褒禅山风景区为例:景区未出台相关保护政策且保护机制不完善,同时,景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较差,景区内钟乳石破坏较严重。

2.2.2含山县政府职能发挥不充分。含山县政府未能充分发挥其职能,对含山县生态旅游发展的推动作用未达到理想效果。含山县政府其对旅游业的宣传积极性随开展时间的增加而下降,宣传力度较小且重复度96周芷萱等马鞍山含山县生态旅游发展研究较高。自开展生态旅游扶贫以来,出台相关政策数量较少,文字工作积极性大于实践积极性,缺少根据含山县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政策。

3针对马鞍山生态旅游问题的对策

含山县具有较好的生态基础及旅游业基础,这要求当地景区与政府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景区及政府应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结合,应合理调整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间的矛盾,要体现尊重生态保护的客观规律,重视社会—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7],并通过立法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各生态区的情况制定整体规划并依法统一执行[8]。景区及政府应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等传播媒介的作用,重视旅游形象和产品的宣传,旅游形象和产品的推广贯穿于旅游开发初级阶段和深级阶段[9]。同时,也应从各方面对不同旅游群体、不同年龄层次的旅游者进行环境伦理教育,从旅游者方面着手生态保护问题。景区应完善生态旅游经营管理模式,从多角度构成生态旅游的利益相关者。政府可出台统一的生态保护、评定标准及法律法规,使得含山县各景区生态旅游发展及保护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第12篇

关键词:贫困山区;畜牧业;精准扶贫;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F3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10-0052-02

湖北省居全国高贫困发生率省份第一方阵,扶贫开发任务之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全国贫困发生率为5.7%,湖北为6.59%。湖北贫困户及贫困人口总量居全国第7位,与中部六省相比,居第3位,仅次于河南省和湖南省。湖北贫困人口分布随着地理位置走高而增加,贫困发生率山区相对要高,平原地区相对较低,东西部相对要高,中部相对较低,地理特征比较明显。山区贫困人口和贫困村占比高。截至2015年末,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涉及90个县(市、区),其中,四大片区范围的贫困县(市、区)为37个,占全省总数的41.11%,但其贫困人口占全省总数的69.9%。37个片区县贫困发生率为16.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11个百分点。受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土地条件、交通运输等因素影响,山区是湖北贫困人口的集聚区,也是扶贫攻坚的重点区。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走差异化竞争道路,是湖北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1,2]。畜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因此 ,加快发展畜牧业是解决现阶段农民增收困难的必然选择。

1 湖北省贫困山区畜牧业发展态势

1.1 畜牧产业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湖北省37个贫困县(市、区)在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山区特色产业,种养殖业品种结构不断优化。特色畜牧品种结构呈现出“猪、牛、羊”等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生猪出栏量1 680.96万头、牛出栏量104.36万头、羊出栏量473.27万只、家禽出笼量12 942.95万只,分别比2010年增长17.69%、55.36%、49.74%、23.18%;禽蛋产量54.35万t、生牛奶产量10.33万t,分别比2010年增长63.56%、214.27%。2015年37个贫困县(市、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1 510.06亿元,其中,畜牧业产值543.42亿元,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为35.99%,比2010年增长87.05%。

1.2 畜牧业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

湖北是畜牧业大省,畜牧业是全省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门路之一,在第一产业中畜牧业GDP占1/3,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畜牧业占1/5。山区生态畜牧业以养殖业为主体,与种植业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山场、林地、果园等闲散土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副产品如糠麸、秸秆、青绿饲料、剩饭菜等,粮食消耗相对较少,饲料成本较低,畜禽生长周期长,生长过程中较少受到疫病威胁和污染,畜禽产品质量好,能够较好地满足当前城市高端消费群体的需求,借助“互联网+”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将极大地降低经营成本,获得可观的收益,在促进山区贫困农户增收,实现建档立卡农户精准脱贫方面作用重大。

2 湖北贫困山区畜牧产业扶贫的优劣势分析

2.1 畜牧产业扶贫的优势

近几年来湖北省各级政府从产业扶持、资金帮扶、扶贫资源的整合、就业培训、技术服务等多方面大力支持山区生态畜牧业发展。2015年,湖北省山区37个贫困县(市、区)牛羊出栏量占全省牛羊出栏量的81.28%,畜牧产业开发效益不断提高。湖北山区大多是典型的低山丘陵和中低山地貌地形,境内山峦叠嶂,沟壑纵横,自然屏障条件好,阳光充足,水源充沛,气候适宜,形成了许多适宜的小环境、小气候,有利于疫病防控和小环境管控;优越的自然资源禀赋非常适合生态畜牧业发展;与此同时,相对于其他产业而言,生态畜牧业更具有“短、平、快”的优势,可以做到当年投资、当年受益,是湖北山区贫困农户实现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3,4]。

2.2 畜牧产业扶贫的劣势

湖北贫困山区畜牧业发展存在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效益不高等问题,高附加值产品不多,竞争力不强。特色畜产品加工层次低,深加工产品少。贫困山区特色畜禽产品虽然品质好,但缺乏深加工增值、缺少品牌效应带动,同时宣传、营销等手段跟不上,销售仍以初产品为主,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低、价格低,与产品本身的质量和品质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再加上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农户并没有从加工、销售等延伸的产业链中获取“额外收益”,产业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面小[5]。

3 湖北畜牧产业精准扶贫的重点任务

依托山区独特的地方品种资源优势,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大力发展特色家禽和畜牧产业,不断增强禽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产业化程度。重点加强郧巴黄牛、恩施黄牛、宜昌白山羊、马头山羊、麻城黑山羊以及恩施麻鸭等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抓好肉牛、肉羊和肉鸭的规模化养殖基地和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大鲵的科学养殖水平。

3.1 生猪产业

以大别山、武陵山片区生猪产业带为主,重点发展麻城、红安、孝昌、英山、团风、大悟等6县(市)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318国道沿线和209国道沿线两条瘦肉型猪养殖带,主要分布于巴东县、建始县、恩施市、利川市、宣恩h、来凤县、长阳县、秭归县等县(市)。

3.2 肉牛产业

以大别山、武陵山肉牛产业带为主,重点发展郧巴黄牛、恩施黄牛等肉牛产业。在武陵山片区高山、二高山草山草坡资源丰富地区、建设半舍饲半放牧的肉牛养殖基地。主要分布于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利川市、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五峰县等区域的乡镇。在大别山片区英山县、大悟县、孝昌县建设以“165”养殖模式为主体的标准化肉牛养殖小区。在秦巴山区,重点支持竹山发展以郧巴黄牛为主的地方特色品种养殖。

3.3 肉羊产业

在武陵山片区重点建设“两江”肉羊养殖基地:一是建设清江流域肉羊养殖基地。二是建设长江三峡库区肉羊养殖基地。在大别山片区重点打造以大悟、罗田、蕲春、英山等4县市为骨干的大别山区黑山羊养殖基地。在秦巴山片区重点在郧西县发展“郧西马头山羊”品种养殖。

3.4 禽类产业

在武陵山片区重点建设以城镇为轴心的土鸡养殖基地和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景阳鸡养殖基地、麻鸭养殖基地。在大别山片区以蛋鸡、肉鸭养殖为主,重点发展孝昌、英山、大悟等县家禽养殖业。

4 湖北贫困山区畜牧产业精准扶贫的政策建议

4.1 强化利益联结机制,突出科技扶贫的支撑作用

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供给侧改革,动员贫困户发展家庭农场,加强科学指导,帮助贫困户做好全面规划,充分发挥人财物的优势,解决技术上的难题,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家庭农场和养殖大户采取大户带小户,动员养殖行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到养殖业精准扶贫中来,鼓励养殖企业给贫困户送资金、送种苗、送技术、送信息、送培训等。通过开展“手拉手”、“一对一”结对帮扶,探索建立“公司+基地+贫困农户”的服务经营模式,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引导龙头企业进入农户家庭无法承担的关键环节和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带领贫困农户参与发展畜牧养殖业。利用扶贫资金、贷款贴息等支持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建设养殖设施。畜牧主管部门应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检查、养殖场污染检查和农产品农残检测工作,确保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

根据以畜牧业绿色发展为目标、以畜牧科技为保障的扶贫工作思路,组建技术小组对脱贫村组的养殖环境进行综合调研,推荐养殖模式、落实包村技术员,联系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发展。同时,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等活动,发挥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技术推广员和防疫员作用,进村入户,推广标准化生产、动物防疫等实用技术,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村村落实包片技术员、户户技术服务覆盖,为推进贫困户科学养殖提供技术支撑。

4.2 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打造畜产品品牌

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在畜禽产品加工方面,重点发展肉类、蛋类及奶产品加工,用现代标准化生产工艺发展传统风味制品,全面提高湖北产品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重点龙头企业和品牌。创建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形成集群化、网络化发展格局。扶持以扶贫开发产业对接为主的加工企业,到特色养殖业聚集的乡镇建立农产品加工厂,促进乡镇及周边农特产品的深加工,带动扶贫产业的发展。

4.3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注重市场营销体系建设

强化畜牧产业扶贫投入保障机制,以财政资金统筹为主体,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等各种资金参与。建立贫困村产业发展基金,大力实施畜牧业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在养殖的过程中,根据贫困户的需要,可为贫困户先行垫付基础设施建设、种苗、饲料等养殖所需部分或全部资金,贫困户只需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和劳力,真正从源头做到精准扶贫。

协调农超对接,延长产业链条。产业扶贫增收的关键是解决销售问题,将产品以合理的价格销售出去。牵头企业与武商量贩、中百仓储等大型超市对接,将产品作为各地大型超市的直供农产品,并由帮扶企业设立特产专柜,为贫困农户的特色农产品解决销路,进入超市联锁,实现帮扶项目的持续增收。

4.4 培育新型农民,建好合作组织

贫困山区养殖大户、科技示范户、返乡创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是贫困山区未来畜牧业生产的主体,也是山区畜牧业发展的希望。他们虽然不属“贫困户”范畴,不是扶贫攻坚的对象,但他们身处基层,扎根群众,对其他农民脱贫致富起着极强的示范与带动作用。应充分利用各级农广校的教育资源,加强对这部分新型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重点做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法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教育,普及动物养殖技术、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动物疫情报告和处置等专业技术知识,使其逐步成为有文化、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成为农业理念创新的“先锋”、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与“桥梁”,成为促进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生力军”与“带头人”。与此同时,抓好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提高新时期农民合作化程度,解决发展山区畜牧产业距离市场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查文胜,董利民.湖北西部山区县域特色产业集聚化战略探讨[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23(2):117-119.

[2] 陈春祥.黔西北山区精准扶贫机制与脱贫对策研究[D].贵:贵州民族大学,2016.

[3] 谢香艳,刘.对精准畜牧水产产业扶贫工作的探讨[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6,3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