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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经营环境开始发生变化,“营改增”后,税务风险开始增多,如何控制税务风险,如何做好纳税筹划就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目前涉及的发票犯罪主要和增值税有关,由于增值税在抵扣方面有一定的要求,为了逃税和漏税,一些人会借此机会在发票上面弄虚作假,采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办法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指为自己、他人虚开,以获得自己的既得利益。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可利用很多的增值税发票来进行抵扣,这样就可以缴纳很少的税款,以达到逃税和漏税的目的。“营改增”后随之而来的代开发票等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有的人利用发票套利,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有的在钻法律空子,因此,在“营改增”后及时防范税务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以下主要从几个方面来防控税务风险:
1.应该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识,并且要全面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上所规定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例如要了解纳税人是在哪个银行进行开户的,账号是多少,包括纳税人的登记号,必须将这些核实清楚,并一一准确的反映出来。
2.要获取符合法律规定的扣税凭证,并且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税务主管机关,然后给予认证。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体现出货币功能,同时还是纳税人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凭证,纳税人常常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税款。
3.详细准确的了解增值税法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范畴,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将税款和价款进行分列,将税款和价款二者相加,得出的结果就是价税。
4.“营改增”后纳税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纳税法律和法规进行,如果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这种行为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当纳税人拥有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可以充当合法的扣税凭证进行抵扣税额。如果虚开发票的销售收入越来越高,那么就很可能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同时也会加剧风险的发生,因此,作为纳税人应该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纳税标准和要求及时纳税。
(二)进项税额抵扣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营改增”试点,虚增或者抵进项税额的现象越来越多,其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也在增加。主要体现在:
1.纳税人获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来充当合法的扣税凭证,然后进行抵扣进项税额。例如利用扫描仪或者电脑等等这些不能进行防伪的设备,来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2.购进的货物主要是用在了非应税项目以及个人的消费过程中,但是却没有将进项税额转出;已经购进的货物用来抵扣进项税额,其用途有所改变,主要用在集体福利方面或者用在非应税项目等,没有将进项税额转出;发生在非正常损失情况下的产品,无法进行销售,同时也不可能出现销项税额,因此,对于这些货物就应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3.如果应税服务已经出现了不能抵扣进项的情况,没有对进项税额在当期中进行扣减。
4.纳税人在应税方面所提供的应税服务,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之前所提供的服务开始终止,其中还会出现开票错误的现象,遇到这种问题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进行。
“营改增”后纳税人在进项税额的抵扣过程中,为了控制税务风险,需要采取以下几点控制措施:
1.无论是从提供者还是从销售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应该将增值税额标注在上面。
2.如果是从海关获取的增值税,也应该在专用的缴款书上面标注增值税额。
3.如果购进产品就应该按照产品的收购发票并且计算出产品进项税额。
4.纳税人必须详细阅读并且遵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必须按照相关内容,来约束自己的纳税行为。
5.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如果企业会计的核算不合理,或者是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税务资料,即便进项税额在抵扣的要求下,也很难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同时在办理资格认证,却没有进行有效申请时,进项税额是很难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的。
(三)增值税政策上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为了推进“营改增”改革,避免纳税人承担较重的税收负担,在“营改增”试点方案中设置增值税免征或者退增值税的项目。“营改增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的政策时,一方面对增值税项目实行免征处理,其中的内容包括对个人的著作权实行转让、给残疾人提供服务,试点纳税人在技术上提供转让,另一方面对残疾人单位进行合理安置,让他们享有优惠政策。
“营改增”纳税人在享用税收政策时,需要努力控制税务风险,其中税务风险及控制措施如下:
1.认真考虑和分析税务的各种情形能否符合税收政策。由于有些纳税人为了使税收的情形符合税收政策的基本范畴,没有从税收的实际出发,而是利用比较简单的账务处理方法来接近税收优惠政策,这样就会导致税务风险的发生。
2.如果自身能够满足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应该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同时还要按照基本的流程进行申报优惠政策减免和奖励。
3.处理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免税项目之间的关系,例如纳税人在享受税收政策时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四)偷税和漏税风险及控制措施
有些企业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往往会运用少计算收入的方式,来达到逃税和漏税的目的。这种方式主要是以现金收入为主,不会开具比较正规的发票,也没有将其在账目上真实的反映出来,也就是说这种收入属于账外收入。
在日常的工作中,“营改增”后纳税人少缴纳税款的原因有很多种,税务机关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纳税人的行为还没有形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让纳税人进行补税,或者向纳税人收取滞纳金。不允许企业隐瞒销售收入,如果有所隐瞒并且偷税漏税,那么应该给予适当的处罚。针对一些企业少计收入的行为,致使纳税人少缴税款的属于偷税和漏税行为,如果其行为还构不上偷税罪的,应该交给税务机关,并追缴纳税人少缴的税款,并处以适当的罚款。
(五)税务核算风险及防控措施
对于一些试点企业,会经常面临税务核算风险,其中主要体现在:企业面临税负增加风险,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不合理,甚至可能会引发行政风险。因此,为了避免试点企业出现税务核算风险,在增值税申报过程中应该注意防范风险的发生。
二、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的含义
税务筹划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在法律和相关法规的允许范围内,通过对企业中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合理减少企业税收,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在日常的税务筹划工作中,需要充分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多种因素,例如,如何有效的使用会计管理方法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税务筹划与漏税、偷税不同,税务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科学规划。一是税务筹划是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下进行的。税务筹划具有可预见性,具有合法性等特点。虽然偶尔会出现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脱离的现象,但是前提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二是充分理解税务筹划所具有的可预见性特点,税务筹划的可预见性主要是指企业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与税务行为进行筹集和规划,整个筹划的过程具有提前预见的能力。例如企业中的营业税,只有企业中的产品进行销售时,才能产生缴纳营业税。但是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企业通过多种手段进行合理筹划,这样就可以减轻纳税负担。然而会计处理的基本方法是完善税务筹划的重要方式,这样就可以看到整个过程都具有可预见性,三是企业税务筹划必须有针对性,也就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税收成本。
(二)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为了有效控制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风险,首先必须找出税务筹划风险的原因,这样才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企业税务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结起来主要体现在:
1.在政策的理解上存在着缺陷。由于企业自身方面的一些因素影响,并不能对与税收相关的一些政策进行深刻的理解,对政策的理解模糊不清,这样就很容易与税务机关在理解上产生较大差异。
2.政策的变动会给税务筹划带来风险。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必须在符合相关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执行,如果一旦政策上有所变动,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筹划的效果,甚至还会带来相反的效果。
3.税务筹划不够灵活。当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时,税务筹划工作会很难进行。企业为了获取一定的税收利益,必须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同时各项经济活动还要满足税收政策的基本要求,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要保证税务筹划的灵活性。
4.税务筹划人员认识不够。由于税务筹划人员在风险意识方面缺乏认识,导致税务筹划人员对税收法律的理解出现错误,如果对税务的筹划方向没有把握好方向,就会影响税务筹划总体构思。
5.企业内部控制不够严格。很多企业在税务筹划执行的过程中常常出现问题,例如企业和用户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不同的经济事项所涉及的税率会不同,然而有些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没有将企业中各项经济活动的金额分别标注出来,因此,企业往往要承担较高的税负。
(三)营改增后如何做好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的主要目的是如何才能进行合理的减税,这与营改增相关政策相匹配,对于企业而言,营改增后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具体的税务筹划措施如下:
1.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必须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优惠政策。如果在营改增的政策中涉及了营业税的相关政策时,那么要求一些企业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要及时把握好优惠政策,同时还要深刻的认识到营改增对其他企业的税率有所优惠,因此,企业必须将其利用在税务筹划中。
2.对纳税人的身份进行合理选择,然后再进行税务筹划。在缴纳增值税的过程中,由于纳税人身份有所不同,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对税务筹划的影响也不同。一方面,对于那些不会产生应税的企业来说,可以运用税负比较的方法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另一方面,一些规模小的纳税人在向一般纳税人身份转变时,需要认真考虑的是作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需要聘用或者培养比较专业的会计人员,在这个过程中会使企业财务核算的成本增加,同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管理过程也比较复杂,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这样都会使纳税的成本不断增加。因此,在营改增后,税务筹划必须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身份。
3.结合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正确的选择供应商。随着产业分工的日益精细,在生产链条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供应商,企业在供应商手中购买的材料,往往会涉及到增值税。在营改增的政策下,增值税可以充分发挥抵扣作用,因此企业在各项经营活动中,选择的供应商应该能给提供增值税发票,这样就能将增值税抵扣作用发挥出来。
4.从企业的销售行为方面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在营改增后,进项税作为其中的抵扣税,也就是企业购进货物的过程中从中产生的税金,可以同销项税进行抵扣。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都拥有进口产品,同时也进行产品的出口,这样就会产生一些进项税。如果产生进项税,就需要在营改增的政策下进行规避,也就是要在确保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将企业自身具有的劳务服务实行外包,并通过这种外包的方式来加以抵扣其中部分进项税,以实现税费合理的目的。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防止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及做好税务筹划是降低企业税率的重要手段。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变化,企业只有进行开源节流,适应营改增政策的改革,在营改增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约束自己的纳税行为,才能真正做到节约企业成本,才能不断的完善税务筹划工作,降低税务筹划风险。
参考文献:
[1]蓝海萍.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对策浅析[J].现代商业,2010(6).
[2]樊其国.警惕“营改增”试点的四大税务风险[J].海峡财经导报,2012(11).
[3]王化敏.“营改增”前后融资租赁企业的困惑与涉税风险控制[J].当代经济,2013(5).
[4]晨竹.“营改增”试点企业税务风险梳理[J].财会信报,2013(5).
关键词:增值税 税收筹划 应用
一、引言
税务筹划(Tax planning或tax saving),又称节税,是指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计金标,2004)。可见税务筹划是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后的纳税优化选择,是一种符合政府政策导向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通,已成为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我国税务筹划的现状却不容乐观,纳税人管理水平较低,税务筹划虽有潜在市场,但专业人才尚很缺乏。因此,对税务筹划进行研究并加以应用,对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实现企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统计,我国的税收总收入中增值税收入占很重要的比重,增值税不仅是企业税收支出中的重要部分,而且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且对国家和企业而言是双赢的。现代企业一般有四大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自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政治权力按预定标准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其基本特点之一就是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单方面转移,税款一旦交出去就不会再回来,对企业来讲,增值税税款的支付是企业现金的净流出,而且没有与之相配比的收入项目。因此,减少增值税税款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对企业而言,积极地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减少增值税税款支出是合理的,是企业最正当的权利之一。本文着重对一般企业增值税的税务筹划进行研究探讨。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理论依据
(一)税务效应理论及对企业增值税课征的效应分析 经济学理论中的收入效应是用来说明货币收入一定的条件下,商品价格上升与实际收入变化之间的关系,即被迫购买价格已经上涨的商品等于减少实际收入,从而减少几乎所有的商品的购买量。收入效应的大小由企业的总收入与其缴纳的税金的比例,即平均税率所决定。平均税率越高,税收负担越重,对企业的收入效应越大。经济学理论中的替代效应是用来说明商品相对价格变化及其所造成的与私人支出模式变化之间的关系,即一种商品价格上升而其他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用其他商品来替代价格上升了的商品。替代效应的大小是由边际税率或边际税负所决定的。边际税率越高,税收的替代效应越大,反之越小。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是国家开征增值税对企业产生的两大基本效应。收入效应反映了征纳双方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关系,也反映出增值税对经济的激励作用。替代效应则表明,当增值税课征超过一定限度时企业就会逃避税收,会对经济产生抑制作用。著名的拉弗曲线揭示了税收负担程度的经济效应和财政效应。一定限度的税负既能保证税收收入,又对企业产生收入效应,激励企业工作努力,当税负超过一定限度时,不仅不能产生最佳税收收入,反而产生较大的替代效应,刺激企业逃避税收。所以,政府课征增值税必须兼顾财政收入和企业的负担能力或负担心理,既保证税收收入的极大实现,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工作努力,尽量淡化增值税替代效应的负面影响。
(二)税收调控理论及对企业增值税课征的激励和制约增值税调控经济的职能及作用方式概括起来包括:第一,增值税的自动稳定机制。增值税的自动稳定机制也称为“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增值税的课征规模随经济的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波动的一种宏观调控机制。如在经济衰退时期,企业交易行为减少,即使不改变税率,国家课征的税额也会自动下降,从而增加社会总需求,起到反经济衰退的作用;相反,在经济高涨时,随着交易行为的增加,国家税收相应自动增加,从而抑制社会总需求,减缓经济活动的过度扩张。第二,相机抉择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相机抉择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景气状况,有选择地交替采用减税或增税的措施,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调控政策。包括扩张型增值税税收政策和紧缩型增值税税收政策。如在经济衰退时期实行减税政策,可以相对增加企业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需求增加,推动生产规模扩大,刺激经济复苏,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到充分就业水平;在经济繁荣时期,通过增税的措施,相应减少企业的可支配收入,抑制消费和投资需求,防止经济过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值税调控经济的方式一般只考虑四个基本问题,即增值税政策的制定、增值税政策与实施结果之间的关系、企业的行为反应、适时调整增值税税收政策。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不是深入企业的内部过问企业内部的具体经济情况和特性,而是针对企业的整体状况和国家的政策目标来制定和组织实施税收政策,对所有的企业产生同样的效力。
(三)税收效应理论及税收调控理论对纳税行为的影响依据税收效应理论和税收调控理论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政府课征增值税应兼顾财政需要和企业的利益,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企业合法权益的体现。增值税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表明,政府课征增值税应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只有兼顾财政需要和企业的利益,税收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才能真正确立,税收才能取得财政、经济的最佳效应,这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国家通过合理、完善的税收制度依法治税,既保证国家的税收权益,也维护企业依法缴税后的合法权益。(2)增值税对经济的调控与影响来自于企业对课税的回应,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企业对税收的正向回应。税收调控理论表明,只要增值税课征存在,就必然对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来自于企业对征税的回应,包括正向回应和负向回应。政府利用增值税调节经济,实质上是通过税收利益的差别来引导企业的行为使之产生正向的影响,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因而政府不仅注重如何制定税收政策,而且更要关注企业对该政策的回应。就企业而言,既然纳税环境存在利益差别,不从中做出筹划或抉择显然是不明智的;就国家而言,运用税收调控经济旨在通过企业对税收利益的追逐来实现调控目标,而追逐税收利益的途径有逃税、避税和税务筹划,其中逃税和避税的主要后果是导致国家的税收流失,是政府所反对的。税务筹划则对经济产生直接影响,这种影响是好是坏取决于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税制合理税务筹划就会对经济产生正面影响,税制不合理税务筹划则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税务筹划不仅对企业来说是必要的,对政府实现税收宏观调控的目标来说同样也是必要的;税务筹划本身与税收政策的导向是一致的,它有利于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3)增值税政策调控的范围和手段划定了企业税务筹划的范围和途径。税收上的利益差别使企业负担的税负具有弹性。从纵向上看,不同经济时期政府选择实施扩张性或紧缩性增值税税收政策,使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具有弹性;从横向上看,政府在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产品之间乃至行为之间,实施不同的增值税税收政策也使税收负担具有弹性。由于税收调控是通过弹性税负来引导企业行为的,因此在税收负担有差异或有弹性的情况下,增值税税务筹划是可行。这也表明,根据现有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找出弹性税负才是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根本途径。(4)增值税调控经济的方式决定了企业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是其获得合法税收利益的唯一途径。增值税通过外在税收环境刺激或制约企业的行为选择使企业适应税收的变化,形成对所有的企业一视同仁的激励和制约机制。这表明税收调控并不是针对某一具体的企业,不同企业所面临的是同样的增值税税收环境。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要想获得合法的税收利益,只有通过税务筹划才能实现,而期望获得国家的个别优惠是不可能的。同时,国家税收政策也将根据其调控目标与政策实施结果的状况做出新的调整,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应及时随着税收政策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三、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途径分析
(一)企业设立时增值税税务筹划 (1)利用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进行税务筹划。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非尽然。那么哪种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企业应如何选择呢?按照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而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是以不含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础,一般来说增值率高的企业,一般纳税人税负较重,适宜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则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因此,企业可以采取增值率判别法等方法加以选择。 根据税法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二者税负相等时的增值率就是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即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经计算,在不同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下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如(表1)所示。这说明当某企业增值率等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两种纳税人税负相等;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适宜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适宜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举例说明:某批发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可抵扣购进金额6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17%增值税率,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6.8万元(100×17%-60×17%)。由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知,企业增值率=(100-60)/100=40%>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65%,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负较轻。因此,可将该企业分设两个批发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一分为二后的两个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60万元和40万元,就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3%征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分别缴增值税1.8万元(60×3%)和1.2 万元(40×3%)。显然划小核算单位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3.8(6.8-3)万元。 此外,企业还可以采取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含税销售额与含税购货额比较法等方法加以分析选择。这样企业在设立时纳税人便可通过税务筹划,根据所经营货物的总体增值率水平等因素,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以减轻企业税负。(2)利用企业组织形式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对于企业内部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企业可通过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第一,分设企业,变不能抵扣税款为可以抵扣税款。如某生产企业,其生产原料主要为废旧钢铁,而废旧钢铁主要从本地的个体捡破烂处收购。企业从个人处收购的废钢铁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给企业加重了负担。该钢铁企业决定专门成立一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独立法人独立核算。通过机构处理,钢铁企业购进的所有废钢铁都可以正常的手续足额抵扣进项税额,减轻了钢铁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虽然名义税负很高,但依据现行财税政策,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政策,因而其实际税负也并不高。第二,分设企业,变全部应纳增值税为部分应纳增值税。如某生产企业,销售时一般由本企业提供运输工具,销售价格中包含较大比重的运输因素。按混合销售业务处理要求,运费也要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企业将运输劳务独立出来,注册成立专门的运输企业,则运输企业仍然承担原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的运输任务,则它便成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按3%计较营业税,使税负降低。第三,联营企业,由本应纳增值税变为非增值税纳税人。如某公司拟进口一批优质手机,若自己经销,则缴纳增值税。若与电信局下属的“三产”企业联营成立专门的通信网络,电器公司以进口该批手机作为投资,“三产”企业以通讯网络作为投资,联营企业销售该批手机并提供网络服务。则联营企业为非增值税纳税人,按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从而降低了税负。
(二)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增值税税务筹划(1)进货渠道的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的货物不能进行抵扣,或只能抵扣3%,为了弥补因不能取得专用发票而产生的损失,必然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究竟多大的折让幅度才能弥补损失呢?这里就存在一个价格折让临界点。其计算公式如下:设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金额(含税)为B。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利润为:净利润额=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销售额-A÷(1+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的利润为:净利润额=销售额-购进货物成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销售额-B÷(1+征收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当两式相等时,则A÷(1+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 B÷(1+征收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当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增值税税率=17%,征收率=3%时,B=(1+3%)(1-17%×10%)/[(1+17%)×(1-3%×10%)]×A=A×86.8%。也就是说,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为一般纳税人的86.8%时,即价格折让幅度为86.8%时,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货物取得的收益相等。同样原理可得出增值税税率为13%,由税务所代开的发票上注明的征收率为3%及取得普通发票时的价格折让临界点见(表2)。企业采购货物时,可根据以上价格临界点值,正确计算出临界点时的价格,从中选择采购方,从而取得较大的税后收益。(2)销售方式的税务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无论赠送的货物是自己生产的还是委托他人加工的或购进的,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一,联合定价销售。联合定价销售是指将所缴纳税种或者适用税率不同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通过一定的定价方式结合起来,使其适用税负较轻的税种和税率的销售方式。举例说明: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促销期间购买该店售价2340元的A商品(成本1600元)一件,可获赠价值400元的B商品(成本300元)一件,购买价值60元的C产品(成本40元)一件,可再获赠C产品一件。整个活动期间共销售A商品400件,C商品3000件(不含赠品)。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作为赠品的400件B商品和3000件C商品应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商店多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60000+180000)÷1.17×17%=49401.71元。若采用联合定价方式,本例中将A、B商品的价格都下调14.6%,使得A商品的价格为1998元,B商品的价格为342元,总价仍然为2340元,将两种商品统一销售,则可以少交B商品对应的增值税。第二,改买一赠一方式为商业折扣方式。联合定价方式并不能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如上例C商品的销售,如果按统一定价的方式,将C产品的售价下降50%,即30元每件,而商品的成本是40元每件,在税务机关稽核时有可能被作为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情形要求补交各项税费,这样反而得不偿失。因此可以将C产品的销售由买一赠一方式改为商业折扣方式,按两件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开具发票,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另一行用红字开具折扣1件的折扣金额。这样处理后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折扣的部分在计税时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不需计算增值税,节约了纳税支出。但采用商业折扣销售方式,企业应注意一定要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没有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3)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第一,委托代销方式的选择。委托代销包含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是一种劳务收入。第二种是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也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为代销方,在选定了代销方后还可以继续选择是选用收取手续费方式还是视同买断方式进行代销,这样委托方总共有四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假设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销一批商品,若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规定乙企业销售时单件售价为A,手续费为B。若选用视同买断方式,规定甲企业以A-B的价格收取货款,乙企业销售时单件售价为A。则四种方案下,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和两企业合计应纳的税额如(表3)(为了便于分析,不考虑甲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由(表3)可知,甲企业在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代销人时,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可以少缴税。企业在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代销人时,也是选择视同买断方式比较划算。但是选用视同买断方式,虽然对于甲企业来说可以少交销项税,对于甲乙两个企业整体来说也是有利的,但对于乙企业来说却要多缴税。因此,甲企业在选择这种方式时,还需事先就共同节省的税金与乙企业达成分配协议。此外,甲企业若选择视同买断方式后,究竟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代销人,要视增值率而定。当增值率大于17.65%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少缴税;反之,当增值率小于17.65%时,选择一般纳税人比较划算;当增值率等于17.65%,两者税负相同。第二,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筹划。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是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无书面合同的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因此,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在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但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收款日期。
四、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分析税务筹划的风险是税务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务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的决策,而税收法规具有时效性,再加上经营环境因素及其他因素的错综复杂,使其具有不确定性,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时应充分考虑风险性因素,并在税务筹划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分析。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经济风险和政策风险。经济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纳税人所处的外部环境的变化所带来的对税务筹划的效益的影响,有些甚至使企业适用的税种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而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税收当局变动、修改税法所引起的纳税人适用税法的变化风险。(1)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经济风险。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谋划行为,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实践证明企业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对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效益有较大的影响,有时还会直接导致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失败。因为增值税税务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但无论何种差别均应建立在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即企业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选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在给企业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提供可能性的同时,也对企业某一方面的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期限等)带来了约束.从而影响企业经营活动本身的灵活性。如果企业在进行项目投资后经济活动本身发生变化,或对项目预期经济活动的判断失误,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特征或条件,失去原来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条件,不仅无法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可能加重税负。(2)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政策风险。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政策风险主要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税收政策本身的变动;二是来自征纳双方的博弈。第一,税收政策的变动风险。增值税税务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或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差别进行选择;或利用同一国家别区域的税收政策与一般区域的税收政策差别进行选择;或利用各税种本身的税负差别进行选择;或利用税收政策中对同一税种的每一个税制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的一定弹性进行选择。因此,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成功与否与税收政策的变动幅度、频率等有最直接的关系。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对于增值税这个税种当然也是不可避免的。我国增值税已经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企业必须随时关注与增值税有关的政策规定,随时更新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同时也要关注与企业相关的其他税种的规定,使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落到实处。第二,税收征纳双方的博弈。增值税税务筹划应当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税务行政执法偏差,从而产生增值税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我国税法对具体的税收事项常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一定的范围内税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再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这些都客观上为税收政策执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即使是合法的增值税税务筹划行为,结果也可能因税务行政执法偏差而导致税务筹划方案在实务中行不通,或被视为偷税或恶意避税而被查处,不但得不到节税的收益,反而会加重税收成本,产生增值税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
(二)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风险防范 由于税务筹划具有预期性的特点,使得税务筹划带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要对税务筹划的上述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同时采取一定措施加强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1)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为了能够及时调节经济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税务筹划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2)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由于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从事税务筹划的企业在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性,正确应用财会知识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事实上如果不能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税务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体现它应有的收益。因此,在制定了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方案后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争取税务部门的理解也是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取得成功必不可少的环节。(3)聘请税务筹划专家,提高税务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其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而企业自身实力往往达不到这方面的要求。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
参考文献:
[1]计金标:《税收筹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杜2008年版。
[3]盖地:《税务筹划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高金平:《税收筹划谋略百篇》,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关键词】 税务筹划 风险 防范
近年来,税务筹划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却往往忽视了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使这一活动收效甚微甚至失败。本文在分析税务筹划风险产生动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
税务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企业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而进行盲目的税务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所谓税务筹划风险,是指税务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从税务筹划风险成因来看,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税务筹划者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赋目的的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总体看,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政策选择风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务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国家政策不仅具有时空性,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其时效性也日益显现出来。但并不是说政策变化就一定有风险,如果政策变化没有超出预测的范围和程度,税务筹划还是完全可以达到预期目标的。
2.经济环境变化风险。企业的纳税事宜与税收政策及所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会施行积极的财税政策,制定减免税或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生产和投资,这时,企业的税赋相对较轻或稳定;反之,企业的税赋可能加重或不稳定。另外,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或地区,运用税收杠杆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针对不同产品或行业实行差别性税收政策,使得税收政策常处于变化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应时性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种税收环境的不确定性将会给筹划人员开展税务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筹划)带来较大的风险,所以任何企业的税务筹划都将面临经济环境变化所引致的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力度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政支出的不断增长,国家对税收检查和处罚的力度不断加强。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地方各级税务机关,都不断出台新的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文件和政策。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在规范纳税操作方面的工作必须相应加强,否则纳税人由于对税务机关执法力度的决心、程序与步骤的忽视或不熟悉,往往会导致税务风险的增大。
4.筹划人员的纳税意识风险。企业纳税人员的纳税意识与企业的税务风险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很强,税务筹划的目的明确,那么只要筹划人员依法严格按照规程精心筹划,风险一般不高。
5.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税务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影响其对风险的判断和筹划事项的最终完成结果。有的企业为了增加自己的利润,减少成本,会要求筹划人员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如伪造、变造、隐匿记账凭证等;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上的风险。
6.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风险。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会计核算水平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既影响可供筹划的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易导致筹划人员筹划方案的失误。如果筹划方案是依据虚假的涉税资料做出的,就很可能产生失误,风险极大。
二、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
企业在税务筹划方案确定之前应通盘考虑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的产生动因,从源头抑制风险,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具体来说,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成功的税务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与税率的可能变动趋势、国家规定非税收因素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筹划人员素质。企业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多种渠道,帮助财务、业务等涉税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了解、更新和掌握税务新知识,提高运用税法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的能力,为降低和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于税务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评估税收筹划风险,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评估税收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对具体经营行为涉及的纳税风险进行识别并明确责任人,这是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要理清自己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谁将对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等。还应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目的就是要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坚持成本效益原则。税务筹划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使企业获得一定的收益。但是,无论是由企业内部设立专门部门进行税务筹划,还是由企业聘请外部专门从事税务筹划工作的人员,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些可能完全是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而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所以,纳税筹划与其他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税务筹划方案的收益大于支出时,该项税务筹划才是正确的、成功的。
6.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由于某些税收政策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现实中企业进行的税务筹划的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特别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税收处理要能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
随着税务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税务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只要企业有税务筹划活动,就存在税务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税务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1]范忠由.企业税务风险与化解.
关键词:税务筹划;风险成因;风险度量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然而,税务筹划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风险,因此,认识风险,科学度量风险就成为税务筹划活动的核心问题。
一、税务筹划风险成因概述
风险即不确定因素对活动的影响,在税务筹划中,风险成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务筹划方案存在一定主观性
税务筹划活动最终方案选择、决策实施都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筹划条件判断、税收政策判断等。也包括纳税决策主体风险偏好,如保守型、风险爱好型等,会影响税务筹划结果。
(二)税务筹划活动在约束条件下开展
在约束性条件下,筹划方案极易受到约束条件的变动影响,主要包括内部条件及外部条件两种,其中,内部条件主要指纳税主体内部环境,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政策、经济、文化等环境。
(三)税务筹划主体与客体的博弈
操作中,税务筹划与避税的界限难以区分,税务筹划到一定程度与避税并无清晰界限,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也很可能利用税收政策漏洞进行获利。以国家为主体的征税者必然与筹划者之间存在博弈,此消彼长是必然的,若筹划者不能跟上变化,就会遭受损失。
二、税务筹划风险的主要内容
操作中,税务筹划风险分类主要包括内外部风险分类、定性定量分类、原因性质分类三种分类方法。
(一)内外部风险分类法
内外部风险分类法较为浅显,即风险产生的因素是内部因素还是外部因素。
首先,内部因素主要指企业自身原因。如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销售模式等,特征为企业能够通过自主判断及选择,控制税务筹划风险。
其次,外部因素。如国税政策、国家经济状况、行业状况等,这些因素的变化都会直接为企业带来风险,特征是企业控制失效,只能通过自我调节从而降低、避免风险。
(二)定性定量分类法
这一分类是基于风险是否可以量化进行的。定性风险损失计量较为麻烦,其界限比较模糊,只存在“是”、“否”两种指标,当然这种状况还是可以度量的,可通过概率法结合专家评判实现量化分析。定量风险能够直接通过数字量化表示风险大小,如筹划方案实际税款、筹划成本等,其中包括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两类,隐形成本较难控制,较容易被忽略。
(三)原因性质分类法
原因性质分类法是直接按照税务筹划风险原因性质进行的风险分类,其分类明确且详细,主要包括操作风险、政策风险、经营性风险、执法确认风险等。
三、税务筹划风险度量方案
风险度量是税务筹划成功的必要条件,税务筹划风险也属于企业为主的经济体风险,因此,风险管理理论也同样适用。
(一)风险熵
假定风险可能性i种,税务筹划风险最小时节税额最大,筹划方案实现概率最大,假定第i中情况下节税额概率为Pi,节税额Ci,则可将节减税额不确定性定义为:
税务筹划风险即为节减税额为权重的加权平均,风险熵可表示为:
这一方法直接将税务筹划不确定状态做出度量指标,能对风险进行有效度量。
(二)概率分析
概率分析法即运用概率及统计学方法对风险进行度量的方法,此方法核心在于变异系数的大小。此方式的计算步骤为:
筹划收益期望值计算方差、标准离差计算变异系数计算
其中变异大小与风险系数高低成正比。设R为筹划风险,X为筹划收益结果,P为概率,F为三者之前的函数关系,总关系公式可简单表述为:
在对筹划收益期望值计算之后,通过计算标准离差率,可得税务筹划引起的风险程度。
总计算公式表述为:
(三)风险价值VaR
这一方法结合概率论与统计方法,是对市场风险进行度量的方法。企业税务筹划风险极大部分来自市场,因此,VaR法计算税务筹划风险也是可行的。方法涉及三要素,分别为持有期、置信区间、收益期望值概率密度函数。其中,持有越长价格变动可能越大,风险越大;置信区间表示交易谨慎度及风险偏好;税务筹划收益期望一般用正态函数。公式为:
VaR=E(P)-Pl
此公示各项与税务筹划相关,E(P)为税务筹划收益期望,P为税务筹划收益,Pl为置信值最低收益。
(四)主观概率法
主观概率法是对定性税务筹划风险计量的较为可靠的方式,这类风险历史数据不足,也无法重复试验,概率统计计算出的结果客观程度不足。因此,认识主体经验及掌握信息对风险量化是较好的解决方式。值得注意的是,主观概率法虽然名为主观,但必须遵循概率公理化体系,且尽可能让专家内行判断。
操作方法:
不同专家小组选择确定变化可能情况计算可能性概率
其中,概率公理:
(1)对任何事件A,P(A)≥0;
(2) P(Ω)=0,Ω为完备事件;
(3)可列事件互不相容
主要公式:
(1)权重确定
(2)第n种情况概率:
(3)期望值:其中,i为第i个专家计算结果,为专家研究评分期望值。
(4)风险程度大小:
四、结语
税务筹划风险的成因、特点都是极为复杂,局限于某一种方法对风险进行度量都是有着较大局限的。因此,对于税务筹划风险,企业不仅要掌握度量分析方法,还应建立数据库,从而构建相应的数据模型预测风险。
参考文献:
[1]许景.我国中小企业有效税务筹划研究[D].江苏科技大学,2014.
[2]周宇飞.税务筹划风险与风险税务筹划[D].天津财经大学,2006.
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务筹划 筹划策略 筹划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我国的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猛成长,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税收是国家用来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而企业的目的在于赢利,因而中小企业需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税务成本,实现自己最大的经济效益。税务筹划正是这种既让企业履行纳税的义务的又能享受应有的权利的节税行为。
一、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策略
(一)降低纳税额
降低纳税额可根据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如企业所得税对境外已缴纳税额的扣除政策,消费税和增值税在出口销售时要按照相应的政策退税。
(二)选用低税率
目前我国征收的各种税收中,税率存在各种高低不同的情况,如营业税适用于3%或者5%的税率,增值税适用于17%和13%的税率,这给中小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
(三)缩减计税依据
纳税额是根据计税依据进行缴纳的,如计税依据减少,纳税额就会相应减少,因而税务筹划可从减少应税收入或者增加可扣除费用两方面入手。
二、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是中小企业降低税负成本的关键,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增值税税务筹划
增值税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纳税人可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两种纳税人由于实行不同的税收计算和缴纳办法,而各有其优势。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在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销售货物时可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可以(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抵扣率很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在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将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最终可以起到抵减企业所得税的作用;销售货物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不必由对方负担销售价格17%或1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因此当企业的不含税增值率低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选择一般纳税人;但如果该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较少,不含税增值率大于17.65%,也就是产品的增值额很高,那么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在实际经营决策中,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换,必然会增加会计成本。例如增设会计账薄、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企业销售货物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如果企业片面追求降低税负而不申请一般纳税人,有可能产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影响企业销售额。因此,在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中,企业应尽可能把降低税负与不影响销售结合在一起综合考虑,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纳税人的身份,从而降低税负。
第二、企业投资方向及地点。我国现行税法对投资方向不同的企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如现行税法规定: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适用13%的低税率;部分新墙体材料产品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出口产品退税等规定。
(二)所得税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主要分为中小企业筹建和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融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第一,筹建和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要选择有利的投资地区,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业有着15%的低税率优惠;要选择有利的投资行业,如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增加了非赢利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要充分考虑所选行业的优惠条件;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如我国目前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征税,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实行差别税制,因而在中小企业组建时要选择合适的形式以降低税负。第二,融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融资过程中包括租赁经营的税负、向外借款的税负、自我积累的税负等,中小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风险承担能力,综合考虑资金的成本、收益等进行税收筹划,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第三,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一是利用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进行税务筹划,其中折旧年限取决于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方法可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使固定资产的折旧有了很多人为因素,从而为税务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二是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筹划,存货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不同的计价方法可引起销售成本的不同,中小企业要选择一种合适的计价方法,从而使应缴纳的纳税所得额最小。
(三)营业税税务筹划
营业税的税务筹划主要包括应税项目定价的筹划和营业行为的筹划。在应税项目定价筹划中,由于消费税、增值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与营业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不同,且营业税征税项目主要是服务业,价格也都是明码标价的,而在具体的货物销售中,可经过买卖双方议价来确定最终价格,这就为中小企业在申报营业税时少纳税提供了可能。在营业行为的筹划中,如现实中多个企业合作建房,由于存在“以物易物交换”和“双方共同组建一个联营房”两种方式的不同,最终导致缴纳的营业税不同,因而中小企业要选择合适的营业行为以降低税负。
三、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举例
(一)形式转化筹划法
形式转化主要是在投资环节中转化投资的形式,这能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收益。例如:2011年,A、B两个企业共同投资创立了一个合作企业C,A企业有两种投资方案,一是将已使用的2010年买进的机器设备以1000万元的作价作为注册资本投入,通过商标权作价1000万元转入投资的企业C。二是通过商标权作价1000万元进行注册资本的投入,将已使用的2010年买进的机器设备进行1000万元的作价转入投资的企业C。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2003年1月1日以后对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进行投资利润的分配,且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企业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自2009年1月1日以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后自制或购进的固定资产,要按照适当的税率进行征收增值税。根据以上规定,第一种方案中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缴纳教育费、城建税附加=50×(3%+7%)=5万元,注册资本不需要交税;第二种方案中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1000×17%=170万元,缴纳教育费、城建税附加=170×(3%+7%)=17万元,注册资本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多缴纳187-55=132万元。
(二)组织形式筹划法
企业在组建时不同的组织形式所涉及的税种也不同,从而造成纳税额的不同。如某牛奶有限公司想要投资建设一个原料加工企业,该有限公司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为1000万元,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但是该原料加工企业在创立初期因为经营和技术问题面临巨大亏损,每年的亏损额为100万元,且已投入大量的科研费和设备费。如设立的是子公司,那么亏损的100万元可在以后每年的利润中抵减;如果设立的是分公司,亏损额可以合并抵减该有限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额,从而可以少缴纳所得税100×25%=25万元。
四、结束语
税务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充分利用税法对税收的各种优惠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安排和规划,从而减轻税负的一种行为,它的目标是减轻企业的税务,从而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中小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主要有税额、税率以及税据三种策略,内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税务筹划,可根据企业形式转化、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等选择有效的税务筹划方式,以减轻企业税负。
参考文献:
[1]汪娇柳.中小企业税务筹划探析[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0)
〔关键词〕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行为,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其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
一、现行税制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1.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负债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享有所得税利益,而相比之下,股息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的,只能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进行分配,因此,企业就可以通过资本结构的合理搭配来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一般来说,为获取较低的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方式筹资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方法效果最差。
2.投资抵免是我国实施的一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具有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政策性强的特点,企业可以用好用足这一政策,来争取最大的税收优惠效果。为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对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每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此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此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根据现行投资抵免政策的特点和要求进行税务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正确选择设备的购置制度。确定了设备购置年度,实际上也就确定了基期年度。在其他条件一定时,基期年度缴纳的所得税越少,对企业越有利。所以选择在减免税期满的次年或微利年度的次年购置设备,将使企业设备投资获得较好的节税效果。
(2)正确确定设备投资额和合理分配各年设备购置额。在设备投资额、设备购置年度一定的条件下,企业获得最优的投资抵免优惠的条件是:
年度设备投资额×40%≤法定抵免期限内各年新增所得税额
所以企业在进行设备投资前,应预测未来各年盈利情况,并以预测新增所得税额为依据,确定每一年度的设备购置额。假设某企业技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需要设备投资额为600万元,如果全部设备都在2000年购置。税法允许的投资抵免额为240万元(600×40%),但是,该企业2000年—2004年五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只有200万元,那么就不得不放弃40万元的投资抵免额;如果该企业将600万元的设备分两年进行,2000年设备投资额应控制在500万元(200/40%)以内。假设该企业选择在2000年购置设备400万元,税法允许投资抵免额为160万元,小于2000—2004年五年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可全额抵免。其余200万元的设备在2001年购置,税法允许的抵免额80万元,可用于抵免的新增所得税是2001—2005年各年比2000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增加值之和,因为《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投资,均以每一年度设备投资总额计算应抵免的投资额,以设备购置前一年抵免的企业所得税前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为基数,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在规定的期限内(5年)抵免。该企业分两次购置设备获得的投资抵免额比一次购置提高了。
3.为了体现激励性税收政策,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不同地区税负存在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者在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的时候,就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贫困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可以节省大量的税金支出;
4.兼并筹划带来“节税”利益。假如一家企业为了发展壮大自己,因手中暂时缺乏大量资金来扩大厂房和增加机器设备,又不想从银行借入资金,此时正好有一户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正处于停产倒闭状态。对这种情况,就可以利用税收政策的规定,对停产企业进行兼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另对亏损弥补的处理规定: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以及吸收合并或兼并方式合并,且被吸收或兼并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或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由于对被合并或兼并企业亏损的弥补,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也相应减轻了税收负担。
二、现行的会计制度中的核算方法具有选择弹性,不同的处理方法形成不同的纳税方案。
如在企业会计处理方法中,进行税务筹划表现在很多方面,具体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等。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各项存货的发出或领用的成本计价方法,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或零售价法等。在物价持续上涨期间,后进先出法所求得的期末存货成本小,相反,销货成本必定较高,这样就会产生较少的净收益和所得税,而此时采用先进先出法会相反。在物价持续下跌期间,则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会计一贯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同时一贯性原则也要求“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这样就可以在物价下跌时采用先进先出法,物价上涨时改为后进后出法,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从而实现税收筹划。
2.加速折旧法带来的“节税”利益
加速折旧法一个实际的财务利益是:与直线折旧法相比,企业在确定应税收益时,由于在早期多计入了折旧费,将使企业应税收益相应减少,从而使企业在早期交纳较少的所得税,而在后期交纳较多的所得税,这意味着滞延纳税时间(不是指不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收的欠税行为)。从而等于对纳税企业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可以降低资本成本。
三、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说,融资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方法之一。
对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获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的负担和风险;二是可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轻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可取得数额较高的租金收入,同时出租人的租金收入要比一般性经营利润收入享受较为优惠的税收待遇,有助于减轻税负。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税务风险;管理
一、前言
税收筹划是经营企业利用税收政策所提供的选择机会,对所经营或投资的财务活动进行科学的规划的活动,其核心目的在于在合理的范畴内达到有效的节税效果。税收筹划结果直接体现在纳税人规避风险的同时获得税后收益的最大化,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应对竞争激烈的经济市场环境中,依靠税收筹划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无疑是增强企业在经济市场竞争力的一个有力手段。反之,若筹划不当则不仅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制约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中就现阶段税收筹划的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为核心,提出了关于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希望为企业税收筹划专业提升提供有力参考。
二、税收筹划概念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通过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采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方法,规避、减轻、转移、推迟纳税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税收筹划的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予以分析,也就是广义下的概念与狭义下的概念。其中,广义下的税收筹划所指的是企业经营者也就是纳税人在不偏离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利用有效渠道,对自身所经营的或参与投资的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以此达到少缴税款的效果,这其中一系列的财务管理活动都被称为税收筹划行为。广义下的税收筹划概念,更为关注的是税收筹划的基础是不能脱离税法,税收筹划的核心目的是少缴或缓缴税款。
狭义下的税收筹划概念所指的是纳税人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基础上,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作为前提,利用税法所提供的税收优惠,对自己所经营的或参与投资的财务活动进行合理规划,以此实现节税目的,在此期间的一系列行为被称之为税收筹划行为。狭义下的税收筹划概念,更为凸显的是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节税,但期间采取的一切手段需要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主要是基于政府税收政策所实现的一系列节税行为。
三、税收筹划风险方向
1.基于税收政策认知不清导致的风险
基于企业管理者自身素质的问题或管理观念等问题,导致企业在税收筹划问题上存在着一定错误的认知,由此做出了一些错误的战略方向或战略措施。期间也有部分企业管理者错误的认知税收筹划就是与税务部门协调关系,导致其不会投入过多的关注,而是将其完全寄托于经办人员或领导方面,进行一些拉关系,甚至是行贿等不良行为。另外,也有部分企业管理者认为,税收筹划是达到降低税收或逃税的手段,偏离了税收筹划的实际价值。企业内的税收事项众多,包括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同时也包括具有经济往来的相关企业,而财务部门的主要任务则是纳税环节。基于此,仅依靠财务部门是不能够完全做好税收筹划工作的,需要企业参与人员的共同协作。
2.基于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下,国家为推动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特定时期内会颁布与其相适应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减税或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这是国家所实施的针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行为。国家税收政策会基于国内经济的发展形势不断的做出调整,确保税收政策的时效性,使其能够更为符合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税收筹划是预先筹划行为,针对任何一项税收的筹划都需要一个周期,在此期间内,可能税收政策作出了全新的调整,而这种变化使得正在进行的税收筹划不再适合,因此导致了相关风险的存在。
3.基于税收筹划目的不清导致的风险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企业的战略目标自然也存在着差异性,税收筹划是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的活动。基于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其方式与目的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或不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企业便会以为实施了不合理的税收筹划手段而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与管理秩序,因而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而这种紊乱问题的出现很容易导致企业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
4.基于财务人员缺乏税收筹划能力导致的风险
多数企业的经营范畴较为广泛,所涉及到的经营业务众多,而不同税种的计税方法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差异性,需要筹划人员明确掌握现行的税法政策与国家阶段内所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对现阶段内部分筹划人员的观察看来,普遍存在专业素质不足与风险意识不足等问题,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常出现对税收优惠政策精神认知不清而造成事实上的偷税行为。税收筹划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因此具备税收筹划的综合型专业人才有限,导致其面对政府全新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出现认知不清等问题。
四、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对策
1.强化对税收筹划与风险的认知
在企业内部强化对税收筹划与风险的认知可从两个方面予以实现:第一,企业管理层需要首先树立必须依法纳税的观念,这是确保顺利实现税收筹划的基础条件,也是硬性标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绝不是实现逃税或漏税的工具,而是在税法允许的基础上,合法的有效的进行节税。第二,当前,我国税收制度尚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具有着时效性与区域性的限制,基于此,需要企业管理层及时的学习与掌握税收政策,在明确掌握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精神后,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2.促进与税务机关的协作
纳税人在实施某一个项目的税收筹划阶段,如不能够充分的明确或掌握税收政策的实质内涵,即便是在某个环节出现了方向性的错误都会导致整个筹划行为的失败。因此,就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的企业而言,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具有着一定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类型、注册地点、特定人员比例等方面的标准,纳税人想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则必须要明确其具体的要求,避免出现税务筹划风险。针对此,需要企业内部树立一个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包括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认知、应用等。
4.加强对税收筹划人员的培训
税收筹划属于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必须要确保其严谨性与可靠性,而税收筹划的参与人员对此起到重要影响作用,需要加强对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培养。税务筹划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同时需要具备对经济前景的预测能力以及项目统筹能力。税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一方面依靠于个人的努力。另一个方面便是企业的后期培养,因此,在企业内部开展税收人员培训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论
综合上文所述,税收筹划是一种在税法允许的情况前提下,通过合理的手段所进行的一种节税行为,现阶段税收筹划基于企业管理层认知不清、筹划人员自身素质不足等问题,导致税收筹划存在着诸多的风险。针对此类风险在本文中提出可经由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加强对税收人员的培训、促进与税务机关的协作等措施予以控制或改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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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形式,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不断完善我国的经济政策,比如税收征管政策。税收筹划是企业理财的一种方式,完成增加收益的目标,所以需要企业给以足够的重视与成本投入,选择最优的税务筹划方法,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与自身实际的经营情况,规避风险。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
企业经营涉及不同方面的内容,需关注国家政策的颁布,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时,为了优化企业经营,会用税务筹划的方式增加企业收入,但同时也会出现不同方面的风险。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企业根据国家颁布的税法进行各项税务活动时,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以及对税法理解过于片面,会让企业出现经营风险。其风险包括两类,一类是政策选择风险;另一来是政策变化风险。国家政策包含多项内容,每项内容之间互相关联,且会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整,加入新内容,提出与时展不符的内容。同时,税务筹划具有长期的特点,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无法预测国家政策会做出哪些调整,造成筹划内容与法律内容有差异。即政策具有时效性,其会给企业税务筹划带来风险。
2.执行风险
企业税务筹划是以国家政策为前提,遵守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即筹划负责人需有客观的认知,科学使用税法。我国一些企业的税务工作因为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税务筹划负责人专业能力不足等,导致税务整理人员与筹划人员对这项工作有不同的认识,具有操作风险。并且,实际工作进行中,有关部门需保证工作的“合法性”,加入人为因素,增加了操作的执行风险。
3.经营风险
税务筹划是根据市场当下的发展情况,以及政策变化、企业经营等,做出筹划,从企业各项生产活动中体现出来,所以,企业的经营环境会影响税务筹划的效果。
企业为了得到某项税收的利益,其经营活动需符合政策要求,但这会把经营活动放到一个既定框架内,使其缺少灵活性,且企业环境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要不断调整方案以适应环境变化。若达不到最初的预期效果,活动呈现的效果也会明显降低。此外,有的企业筹划工作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属于不合法经营,会让内部的经营失衡,出现经营风险。
4.主观性风险
企业是国家的纳税人,其主观判断会影响税务筹划落实后呈现出来的效果。纳税人的主观认知是对税务政策与筹划的认识。若纳税人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了解与税收有关的知识,并全面掌握,即筹划成功的概率会明显增加,但如果情况相反,其专业知识掌握较少,对各方面的的学习停留于表面,就会让筹划失去可操作性。
从当下我国各企业的情况分析,纳税人对法律的了解很少,且会加入很多主观思维。
三、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规避
针对上述的各项风险,企业需采用不通的方式进行规避,强化对税务政策的认识。
1.加大学习力力度,增强风险意识
因为我国税收政策不断变化,企业需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准确把握各项法律法规,这可以有效规避风险,并结合其他的法律,进行完善。从某一方面分析,税收筹划是使用税收政策结合企业运营情况,找到其节税的空间,得到最大的经济利益。高水平的税务筹划具有前瞻性,会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与经营空间的变化,关注税收政策,学习新内容。此外,也要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了解自身实际的经营情况,及时调整税务筹划,谨防不良问题的出现。
2.促进企?I与有关部门沟通
税务筹划的目的是减轻企业的的税收负担,但为了达到该目的,必须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收益。但因为与税务有关的很多活动都位于政策的边缘,很容易打破界限,所以,企业负责人员要与税务部门积极沟通,保持友好关系,以减少筹划工作的执行风险。
3.加大对税务筹划的管理力度
税务筹划包括不同的内容,比如采购、生产,筹资等,其中,企业要优化对资金的管理,做好资金的预算,调整资金管理的重心,树立持续发展的观念。企业加强对资金管理的同时,也要建立税务筹划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潜在的风险,实施监督与控制,并以此为基础,把风险划分成不同的等级,给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方案。同时,需了解企业实际的经营情况,修正方案中不符的地方,确定风险最佳的管理模式。
4.科学使用税务机构的服务
税务筹划包含不同方面的内容,比如税收、财务等,对工作的专业性有较高的要求。对于普通的筹划内容,可以由企业自主完成,但对于专业性较高的筹划,企业会请税务机构代为操作。税务机构有很多专业的操作人员,了解各类税务内容,能够根据企业的情况科学规划,并监督企业内部人员的工作,规避风险。
关键词:商业企业 会计处理 税务筹划
一、引言
商业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从供货方取得各种形式的返利收入,归纳起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平销返利收入,即商业企业从供货方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额、销售量相关的返利收入;另一类是进场费收入,即商业企业仅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而从供货方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的返利收入。销售返利收入与进场费收入性质不同,税务处理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亦不同,因此,选择适合的税务处理方法,对于改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平销返利的概念、实质和形式
(一)平销返利的概念
商业活动中的平销返利行为产生平销返利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平销返利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国税发[1997]1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定义为: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
(二)平销返利的实质
从实质来看,平销返利其实就是生产企业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并且一般来说只在商品销售出后才进行结算。平销返利是从商业折扣一步步发展演变的:商业折扣在最初是为了对批量采购给予鼓励而按批量大小做出价格上的减让,可是随着买方市场的和普遍赊的出现,大批量购货商反而倒过来向上游商家(供货商或生产企业)索要利润折扣;最后这种供货方根据购货方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按月、季或年)采购量的大小,在商品销售完成之后再另外给购货方返还一定折扣的交易行为就称为“平销返利”。
(三)平销返利的形式
平销返利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以实物返利。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了1 000台电脑,以赠送100台喷墨打印机为返利。二是以现金返利。供货方以货币或资金返还来弥补购货方的进销利润。例如购货方在一定期限内购买了1万件以上的某商品,以进货金额的1%返利;购买2万件以上时以进货金额的1.5%返利;依此类推返利金额在期末(月末、季末或年底)以货币兑换给购货方。三是以冲抵货款返利。例如按照购货金额比例上一期限内(月、季或年)的返利来约定直接在下一期限应支付的购货款中冲减。这三种平销返利形式在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上均有区别。
三、平销返利涉税规定和会计处理
平销返利行为涉税较广,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流转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主要税种。为了平销返利的规范税收行为,在1997年和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了相应的法规,会计准则方面也需结合不同的平销返利形式行为做不同的会计处理。
(一)主要涉税规定和说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7]167号)国税发[1997]167号规定: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该法规是在出现些生产企业以实物赠送或以进销此类实物不开发票、不记账的返利行为,以此来偷税的倾向下出台的,因为这种行为不仅造成地区间非正常的转移增值税收入,并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巨大损失。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
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该法规是对国税发[1997]167号的调整,它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实际的经济运行情况,缩小了平销返利的范围,并且把“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以含税价进行了换算;但税法上只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转出作了规定,而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也会出现类似业务,税法没有具体规定。
(二)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
结合会计准则和其他税务的上述规定,平销返利不同形式之间的会计处理也不同,而会计处理的这些结果也导致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计税基础的不同,具体如下(此处只考虑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常见形式):
1、现金返利
供货企业(支付返利)方由于是购货之后才会有货币资金的返利,无法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因此,增值税不能用返利冲减,返利只能以营业费用来计入当期损益。商业企业(接受返利)作为平销返利的收取方,商业销售成本冲减,并转出进项税金。相当于利润增加了,企业所得税就需做相应交纳。
供货企业(支付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商业企业(接受返利)方: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实物返利
实物销售返利的收取方有关存货成本冲减了,分两种情况处理;而作为平销返利的收取方,商业销售成本冲减了,并转出进项税金。即相当于利润增加了,就需交纳企业所得税
供货企业(支付返利)如采用实物方式的平销返利,根据税法的规定以销售处理视同,并计缴增值税
供货企业(支付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业企业(接受返利)方:
(1)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返利金额扣除进项税额转出后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供货方开具普通发票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返利金额扣除进项税额转出后的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的税务筹划
依据上述对平销返利的涉税规定和会计处理的相关认识可以发现,商业企业在税务筹划上只考虑流转税是片面的,另外应从整体税负的角度出发,并结合企业所得税做综合考虑。在这本文将重点放在以下三个筹划视角:平销返利形式的筹划和平销返利环节的筹划,以及平销返利购进与非平销返利购进的筹划。以下面的案例来进行说明。
(一)案例说明
某商业企业A(一般纳税人),2010年以每套100万元的进价购买力B企业提供的厨具10套,以进价销售。分以下情况进行筹划:
1、现金返利
(1)完成全部销售后,按销售额的10%返利100万元现金,2010年销售完毕
财税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4.53
企业缴纳增值税14.53,企业所得税21.3675(85.47×25%),合计税费35.8975
(2)销售前约定按销售额的10%返利100万元现金,实际是在2010年销售80%
财税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4.53
2010年缴纳增值税14.53,企业所得税17.094(85.47×80%×25%),合计为31.624,
返利的剩余20%在销售完毕以后冲减成本,并对所得税做相应缴纳,即延迟纳税。
2、实物返利
(1)完成全部销售后,每销售10套商品,B以1套同类商品返利给A,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于2010年销售完毕。
财税处理:
借:库存商品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53
贷:主营业务成本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4.53
企业缴纳增值税为0,企业所得税21.3675(85.47×25%),合计为21.3675。
(2)完成全部销售,每销售10套商品,B以1套同类商品返利给A,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于2010年销售完毕
财税处理:
借:库存商品100
贷:主营业务成本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4.53
企业缴纳增值税14.53,企业所得税21.3675(85.47×25%),合计为35.8975。
3、非平销返利
完成全部销售,A支付100万元给B作为服务费,实际于2010年销售完毕
财税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
借:其他业务成本5(100×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
企业缴纳营业税5,企业所得税23.75(95×25%),合计为28.75。
(二)平销返利筹划的思路总结
1、平销返利在形式上的税务筹划
现金和实物是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的两种形式,供应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是实物返利两种不同情况。如果只能采用平销返利购入,那么企业的税务成本也会被平销返利的形式影响。
2、平销返利在环节上的税务筹划
平销返利在环节上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完成商品销售后返利,另一种是在完成商品销售前就返利。在不同的环节返利,影响企业税负的也不一样。在完成商品销售后返利,返利扣除进项税转出部分后,企业销售成本全部用余额冲减,会计利润和所得税从而增加了。如果在完成商品销售前就返利,因为未全部销售出购进的商品,销售成本不能用商品未销售部分对应的返利冲减,需等所有购进商品销售完成时再冲减销售成本,并计算和缴纳所得税,这起到了延迟纳税的作用。
3、平销返利购进与非平销返利购进的税务筹划
方案1和其余平销返利的方案进行比较,可以得出:对商业企业在筹划平销返利购进与非平销返利购进的税务时,需要结合流转税和所得税来分析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一般情况下,在购货方返还费用收取的相同的情况下,平销返利以实物返利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进比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非平销返利购进的税负要低。应交的流转税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减了;平销返利其他方式的购进比非平销返利购进(收取固定劳务收入)的税负要高,因而平销返利的其他方式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增值税税率比营业税税率高。所以商业企业的实物返利一般首先争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进以降低税负;若实物返利不能获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进,则采取非平销返利购进。
将方案2和方案3进行比较,可以得出:商业企业应尽可能采用完成商品销售前就返利的形式,以达到迟延纳税的合法。
五、结语
现在,平销返利业务在人们生活的许多方面都已出现,如何创造一个合理公平的流转税环境还需要大量的研究论证,并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通过相关法律来进行规范,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梁利辉,商业企业平销返利的纳税筹划[J],会计之友,2009.8
[2]李建兵,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和税收筹划解析[J],中国纳税人,第8期
【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企业;经济
一、税务会计的含义和职能
税务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它主要是反映和监督纳税人纳税的情况,在管理过程中要以税法为标准,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它是会计和税务相结合的产物。税务工作的职能主要是操作企业的税务管理。该工作贯穿于企业发展运行的全过程,首先,税务工作要充分了解国家的基本税法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发展运行机制,对企业的税务缴纳情况和基本数据信息进行准确的归纳和总结;其次,对税务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然后对不同部门和企业的经营项目进行相应的报表申报、报表制定和报表填写,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和可靠;最后,对企业的内部税务操作进行及时的监督,对发现的税务缴纳问题及时纠正,并制定正确的发展计划。由于税务工作涉及到企业的资金和国家的税法,因此,要求该项工作必须在企业的内部由专项负责人员进行操作。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具体差别
(1)税务会计具有确定性。它与企业的财务会计不同,财务会计是根据企业的发展运行而自行变化和调整的,但是企业的税务会计工作则是在国家的税法前提之下进行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基本税法进行操作,同时在核算的过程中需要适当的参考企业的运行趋势,以便使企业的税务会计工作达到真正的公平性和公正性。(2)税务会计工作具有调节性。税务会计工作在符合国家的基本税法的基础上,可以适当的结合企业的发展形势和发展项目,确定企业的税务会计工作方向,并在众多的税务会计工作方法中,进行系统综合的分析,最终确定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3)税务会计工作具有真实性。由于税务会计工作是企业进行税务缴纳的主要参考依据,因此,必须保证其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税务缴纳不遗漏,为国家的税收提供相应的科学参考数据。
三、税务会计的主要利用优势
(1)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税务会计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一个企业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根本途径就是以最小的经济成本获取个、最高的经济效益。而国家对于企业征收的各种税务资金占有企业资本的很大比例,通过企业税务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企业的税务缴纳资金降低,经济成本也随之降低。这将促进企业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并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2)合理的税务会计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企业的税务会计工作是在操作者对企业的完全了解形势下而进行的,在税务的管理过程中,企业的管理人员能够清晰的了解企业的发展优势和竞争劣势,它不仅能够为企业制定科学的税务计划提供参考数据,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同时还能够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有利于企业管理人员为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新项目,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3)合理的税务管理可以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形象。受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目前我国的税务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利于税务工作的深入展开。同时随着企业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的作用,因此,企业的管理人员通过合理的税务管理工作,能够提高自身的形象,也加深了政府建设部门和企业经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好感,能够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获得相对宽松的税务制约,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这对企业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四、合理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企业筹划行为
(1)纳税筹划的目的就是合理合法地减少税收成本,取得税收收益。要着眼于企业长期利益的稳定增长,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增强企业的涉税核算能力,对企业的各类纳税事宜事先做出合理按排,有助于企业开展更多的、有成效的纳税筹划,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损失,并且在企业面临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2)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纳税意识和竞争能力。现在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重视,并且都认同了他的积极作用,认为他是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符合目前的经济发展,且合法合理值得大力提倡;同时从长远和整体来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减轻了税负,收入利润自然就多了,税也随之增加,所以纳税筹划站到一定高度上来看,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反而还会增加。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4章
[2]《企业会计准则》第1~9章
关键词:“营改增” 移动通信行业 税务风险 税务筹划
一、“营改增”的沿革及其对移动通信行业的有利因素
(一)“营改增”的沿革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以上海为“头雁”, 及至2012年12月底,“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已囊括6个省、3个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共计12个试点地区。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2014年6月1日“营改增”继续扩围至电信业。由于“营改增”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国家采取了试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做法,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
(二)“营改增”对移动通信行业的有利因素
在实行“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 “营改增”后抵扣链条更加完整,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对移动通信行业的专业化运营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移动通信行业“营改增”后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分析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风险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是增值税管理的重中之重。企业应将增值税专票视同现金进行规范管理,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开具,各层级应确定专人负责发票管理工作。建国以来出现了不少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造假行为,实现偷税、漏税、骗税的大案要案。因增值税发票管理不当,可能受到刑法处置,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应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除此之外,企业还要关注滞留票与失控票的风险,采取必要的手段避免获取此类发票。
(二)视同销售业务识别
根据增值税相关税法要求,在货物调拨、对外投资及无常赠送等9种情况下会涉及视同销售,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运营商而言,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对视同销售业务进行合理判断、识别。捆绑电信业务,赠送SIM卡、终端不视同销售。首次入网免SIM卡费的 ,不缴纳增值税。未捆绑任何电信业务,无偿赠送SIM卡、终端或电信服务,视同销售。赠送其他实物:赠送实物或增值税应税服务,视同销售。只有对通信行业的“营改增”政策充分理解,才能对视同销售业务进行完整识别,避免漏税行为。
(三)混合销售的划分
电信业普遍存在此类业务,如为政府单位提供一项视频监控服务,既包括提供整套视频监控设备,包括服务器、摄像头等,又包括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如果合同未明确区分设备款、服务费金额,则可能从高计税。假设一份1000万的合同,设备款和服务费分别500万,若未分别列明合同款,按17%税率从高缴纳销项税170万,若分别列明,销项税为115万,可节约30%的税款。
(四)超范围抵扣的风险
代维费用外包是电信业较为通行的做法,在进项抵扣时需对各类代维费进行合理分类,否则存在超范围抵扣的风险。如对属于建筑安装业性质的代维支出不可进行进项税抵扣;对方提供硬件设备等有形动产故障维修,适用17%税率;对方提供对系统软件的升级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对方进提供机房设备巡检或驻点服务,在没有提供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属营业税范畴,不应抵扣。
(五)跨期抵扣的风险
对于“营改增”前后结算的业务,要以业务发生时点进行划分,如业务发生在“营改增”之前,即使在“营改增”以后进行结算,也不能进行抵扣。对于无法区分业务发生时点的,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三、税收筹划的含义及必要性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缓缴税款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税收筹划和所谓的偷税漏税是不相同的,偷税漏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是合法的。除此之外,税收筹划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可预见性。这个可预见性指的是在整个经济活动和税务规划的过程中,对其有着提前的预见能力。通过一定的调控手段,避免税负大起大落的风险。最后,税收筹划还具有针对性,目的就是为使企业减少税收成本,使得企业盈利。
(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首先,税收筹划能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盈利目标。因此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例如延缓支付税金,合理规划一些边际成本,从而减轻企业税负,提高利润。其次,税收筹划能有效提高移动通信行业的竞争力。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根据适用的税基、税率,通过国家的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来进行资源合理配置,从而降低纳税额,提高企业竞争力。最后,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企业风险。税务筹划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国家对财务账目有严格的监管机制,从而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避免采用不合法手段带来的偷税漏税行为。
四、移动通信行业税收筹划措施
(一)合理利用财税优惠政策
“营改增”后,福建、上海、江西等十余个省市都针对“营改增”了财政扶持政策,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由于“营改增”而增加的税负,有利于企业在“营改增”期间的平稳过渡。笔者所在的深圳也出台了财政扶持政策,据了解深圳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均申请了财政扶持资金,根据政策要求,在14年已经实现了部分扶持资金的到账。
再如国际业务免税、销售自己使用的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增值税,都是企业应该充分利用的税收政策,税务管理人员应加强研读,做好筹划。
(二)对供应商的合理选择
企业只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进项抵扣。因此在“营改增”以后,对供应商的合理选择非常必要。在企业采购招标过程中,应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作为供应商,如果无法选择一般纳税人,则应在评标环节考虑因此而增加的成本。“营改增”以后,还需在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明确税率及发票类型,保障企业获取真实、合理的发票用于抵扣。
(三)对现有业务的优化
移动通信业务中,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11%,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税率6%。运营商应进一步进行收入结构的优化,充分把握流量发展的时间窗口,创新产品类别,持续提高增值业务占比。“营改增”后预存话费送手机被视同销售,因此现有捆绑业务需要进行优化。如先确认终端销售价格,其余则计入通信服务收入,同时在给客户的发票上明确终端销售和通信服务的金额。企业还应尽量减少一些实物赠送,而改为赠送电信服务,从而通过折扣来进行处理,以此减少企业的增值税。
(四)加强进项管理,尽量获取专票
在“营改增”初期,业务部门对于尽量获取专票尚未有全面、深刻的认识,财务部门需做好前期的培训,确保“营改增”政策宣贯到位。同时应建立配套的报账考核通报机制,对增值税抵扣凭据的流转时限予以限定,避免造成超180天无法抵扣进项的损失。财务部门及早获取专票,也可以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开展税务筹划,达到少缴、缓缴税款的目的。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移动通信行业的税务风险与税务筹划对通信行业有着巨大的影响,对其进行探析是非常有必要的。笔者在本文中对“营改增”后移动通信行业的税务风险与税务筹划进行了探析,包括:“营改增”的含义、“营改增”后移动通讯行业面临的税务风险的分析,税务筹划的含义与其必要性和在“营改增”后移动通信行业的税务筹划进行了详细的探析。笔者希望有更多的有志之士,能够投身到这个课题的研究之中,指出笔者在文中的不足之处,同时也可以为我国“营改增”后的移动通信行业做出自己应有的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冯雪清.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与税务筹划[J].现代经济信息,2013
[2]张彦利.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与税务筹划[J].时代金融(下旬),2014
[3]孙金怀.营改增后电信企业的税务筹划管理[J].时代金融(下旬),2013
关键词:企业 税务会计 税务筹划 有效路径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速度不断加快,我国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引导下,开始快速发展,我国各种类型的企业,包括国企、私企、上市企业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诸多企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与竞争。当前,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以宏观调控为主,税收筹划涉及企业的微观经济协调,因此企业如果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全面筹划企业的税务机制,争取以最小的投入,赢得最大的利益。
一、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发展现状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在税务管理法规和制度的约束下,经过合理的统筹规划,在不违法、违纪的情况下,帮助企业合理节税、避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经营效益。税务筹划活动的首要条件是,税务筹划必须是合法的,必须在国家的税务政策法规的约束之下,通过合理筹划为企业节税。其次,企业在进行税收工作之前,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合理经营和企业的经营目标有重要影响,能够使企业在合理的税务筹划条件下承担较低的税收负担和责任。在此企业的税务筹划影响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活动,贯穿于企业税务管理的整个过程,是企业财务税后管理的重要、主要组成部分。2001年,我国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税收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这表明了我国开始明确了企业税务会计工作的方向和内容。尽管如此,我国税收管理的办法与企业的会计制度之间还有诸多没有有效统一的地方,从而导致我国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工作内容越来越复杂,由此产生的企业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多。我国税务筹划工作从改革开放以来,逐渐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升。我国企业税务筹划从依附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并不断认识到企业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经营发展和合理避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作用。但我国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与发达国家和世界跨国企业的发展经验比较起来还是落后较多,发展也较缓慢,同时也存在税务筹划效率不高、税务筹划不够科学的问题。
二、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企业税务筹划意识较落后
随着近年来,世界各国和跨国企业对税务筹划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企业面临着较以前更大的生存压力。因此企业必须正视机遇与挑战,在提高外部竞争力的同时,也必须提高内部竞争力。事实证明,提高企业的税务筹划水平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有效手段。我国企业对于税务筹划的意识和实施税务筹划的力度远远不够,尤其是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人力资源投入力度较小,对税务筹划工作无暇他顾。一些大中型企业对于税务筹划的认识不够,主要表现在对税务筹划对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科学管理意识不够。没有建立专业的、专门的税务会计管理队伍,对税务筹划队伍的建设停留在兼职或融合的基础上。
(二)企业税务筹划对企业财务决策影响程度不够
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经营和发展以及企业利润的重要性逐渐得到了一些企业的认识,并且在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上有了一定的投入,但整体效果不明显。首先企业的税务筹划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中的财务决策影响较小。税务筹划作为企业在客观条件下生产经营的必然,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执行性较差。其次,企业财务人员对于税务筹划的认识主要停留在为企业减少税负的层面上,并将为企业减负作为税务筹划的唯一目的,使企业的税务筹划目标存在偏差。
三、加强企业税务筹划的有效途径
(一)制定明确的税务筹划目标
一个清晰明了的税务筹划目标,是企业提高税务筹划有效性的重中之重。明确的税务筹划目标有助于企业避免税务筹划误区。通常税务筹划的首要目标是减少企业税收负担,但合理合法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的同时,为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则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高目标。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应当充分了解国家各类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税务筹划目标。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制定税务筹划目标是必须了解代建房产的营业税、增值税的纳税额度、比例和优惠策略,从而确定企业项目计划。由此可见,明确的税务筹划目标对企业经营发展的策略和目标都有重要影响。
(二)加强企业对税务筹划的认识和投入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必须提高税务筹划的认识,认识税务筹划对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和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作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的第一步是明确税务筹划和偷税漏税之间的界限,如果不做好这样的明确工作,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和无形资产损失。对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唯一目的不是通过税务筹划使企业缴纳最少的税务,而是通过税务筹划使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企业必须拥有专业的税务管理队伍,才能提高企业税务筹划的有效性。
(三)通过税务筹划积极影响企业经营过程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流转税是企业经营成本的主要因素之一,企业所得税是影响企业经营和企业投资的重要因素。企业经营成果的重要体现是税负的高低,企业税负通常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是影响企业受益计算的主要成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通过有效的筹划,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正确干预和积极影响,提高企业经营效率,提高企业决策科学依据,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为企业创造最大化的效益和利润。
四、结束语
总之,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的税务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税务筹划同企业的发展和未来规划紧密相关,我们必须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通过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玛勒帕.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问题[J].财会探析,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