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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申请书

时间:2022-08-01 11:49:42

经理申请书

第1篇

经理助理的辞职申请书 经理助理的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经过深思熟虑,决定辞去目前的经理助理一职。在这里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新的东西,充实和丰富了自己。同时,我也很幸运,能够有机会在这样一支团结向上,优秀的团队里学习,更重要的是,认识了这么多好的朋友和同事。

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感觉到自己的能力和性格不适合在继续担任这份工作。很遗憾,没有机会再为公司做更多的贡献。但是我对公司的感情还是一如既往,希望公司能够蒸蒸日上,有更好的发展。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自己也感到很欣慰的是,自己并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者不好的影响。当然,如果我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希望您能够指正。

关于我的离职申请,希望您能够尽快批复。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第2篇

敬爱的党组织:

我是一名平凡的大学生,但我有着不平凡的人生理想。在我心中,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和光荣的政治组织,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坚信,中国共产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最根本的人生目标。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并在此过程中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完善自我是我内心深处的愿望。所以,我再一次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她作为全国人民利益忠实代表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性质,从根本上解释了她光荣的历史和繁荣的现在,也预言了其必然的灿烂未来。在生活中,只要一提到党员,人们就会想起先进。记得去年回家时,我告诉只上过小学二年级的母亲我从党校毕业的消息时,她特别欣慰,对我说我有个长辈一生特别有能力可就是追求入党一直都未如愿;在母亲心中,她的儿子才二十多岁就快已从党校毕业(也就是他马上就要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了)这证明儿子很优秀。后来我也对那位已经退休的长辈说起这件事时,他也对我大大的表扬了一番。是的,尽管我们也常看到一些党员腐败分子,但是毋庸置疑在人民的心中,党员几乎成了积极分子的代名词。在人民需要帮助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中国共产党员。

在1998年刚进入大学的时候,我向党组织递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我是一个喜欢上进,不甘落后的人,从童年到高中时代的生活经历让我坚信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集体和光荣组织,因此早在中学时代我就盼望着能早日入党。我来自一个普通而艰难的农村家庭,由于从小就不得不帮着母亲支撑整个家庭。关于过去值得一提的就是我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中相当一部分书来自学校和社会的资助,直到今天每年我还要从湖北省尊师重教联合会领取助学金。贫困让我比一般人更深刻的体会到,没有社会的温暖就没有我今天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甚至没有合家的幸福欢乐。同时,贫困也锻炼了我,从能力上,也从思想上让我更加成熟。在家里、在社会上,我学会了处理同龄人不曾面对的困难和问题;在学校,也许是因为我更懂得来之不易的学习的机会,从小学高年级起一直到高中我的成绩一直都比较突出,并且多次担任过班干部和学生干部的职务。这些宝贵的经历让我体会到作为人应该自强不息、力争上游,同时也让我有机会跟同龄人和大人们打交道,体会到为他人着想和维护整个社会利益的重要意义。生活和周围的人们告诉我:人生的意义,正如张海迪所言,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中国共产党正是这样一个为全体人民某福利的政党,所以我向往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在看来,上面的思想并不算得成熟。在大学这座大熔炉里,我的思想在经历恐慌和冲击之后有了新的提高。我觉得一个人独善其身并不够,还应该积极的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他人。一个优秀的人懂得要最大程度的发挥自身的潜力,不仅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对周围的人关心爱护,还要切实、灵活的去带动大家都来关心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一点对我很有挑战性,而一个共产党员所负的责任正是这样,既要乐于为他人服务又要领导人们都来关心大家。我想,身为一个党员我就有机会相更多的优秀分子学习,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维护集体利益、坚持原则的同时做到与周围的人融洽相处;身为一个共产党员我就会时时告诉自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深刻的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克服困难的决心。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入党志愿书

2014.10.07

文秘站刊出

第3篇

我是__年11月到中集。至今已有一年又六个月了。我是抱着为一个中国企业尽心尽力的意愿,买了一张单程机票,到了中集。虽然过去我在中国工作过,也和中国企业有过合资的经历,但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中国企业内担任职务。到中集的这个决定,有我的理想主义的色彩。这一年多来,我的经历丰富了很多,对中国和中国企业有了更深的了解。我很珍惜这一段经历,而且不后悔做了这个决定。

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将离开中集。五月份时,这个信息将公开于众。 我们共同探讨中集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和人选,已经几个月的时间。您二位一直了解我自己的想法和计划。但是,在这几个月的工作中,您们仍然保持对我的信任,保密和敏感的工作仍然交付给我,让我看到您二位和中集的宽厚和胸怀。对此,我由衷地感谢!

人力资源是支撑中集未来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因素。因此,不管我是否在中集,都希望您们以及集团总裁班子能够继续给予人力资源管理以强有力的支持。在今后的几年里,中集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需要做得更扎实。在我离开之前,有几件事情希望得到您们的关注:

今后两年左右,人力资源职能应该建立中集统一的职级系统。这个系统应该包括中集的各个产业,各个企业,各个地区,各个国家。只要是中集的企业,就应该纳入中集统一的职级系统。只有用统一的衡量标准,中集才能够比较公平地了解每个员工的职责大小。只有实行统一的职级系统,今后在薪酬福利的设计上,在员工职业发展上,在后备队伍培育上,才有一个清晰的尺度。集团人力资源部要在__年年把中集职级系统在中国境内的制造企业推行实施。2010年要把职级推进到burg,vanguard, 泰国,等等。

今年已经开始成势的工作是全集团统一的业绩管理体系。多谢吴总的支持,整个集团现在开始意识到,共建团队愿景和年度计划,对上下一致协调,推动工作,业绩管理等,都有极大益处。__年年能够开始把如何做计划的方法推动下去,能够按照统一的方法评价各级员工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今后几年,需要不断加强管理层的战略规划能力,预测能力,团队管理/激励能力,业绩辅导能力。业绩管理体系需要有强大的管理团队,才有可能行使有效。几个表格,几个程序,是无法代替有效管理的能力。

由此可以看出领导力提升的重要性。远航需要得到大力支持。“远航一”应该做为领导力提升的第一步。向多年前中国的“扫盲”运动一样,远航应该走到中集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位管理者都参加,包括企业的总经理们,包括总裁班子。这样,中集可以把远航做为集团管理的喉舌,推动统一的管理理念,统一的解决问题方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达到上下左右,发自内心的协调。协调是无法强求的。协调必须发自内心。集团人力资源部已经意识到,应该根据经营战略需要,分析应该具有的领导能力。今后应该启动“远航二”,“远航三”,等等。

此外,中集的人力资源职能,无论集团层面还是企业层面,都还没有能力提供及时,可靠,有效的人力资源信息,供管理团队做经营决策。首要两个原因是:人力资源人员的能力有限,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没有实施推广。因此,在__年-2010年,中集需要全力推广集团统一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这样一个系统,加上有效的信息管理,可以给经营管理层提供有效内部员工各种信息,同时可以降低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的人工成本。

一旦有了统一的职级,统一的业绩管理体系,有效的信息系统,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可以建立员工的潜力评估,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关键核心岗位的后备力量培养,以及支持经营策略的人力资源规划。

一旦管理人员的领导力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心灵契约能够加深, 企业和团队有凝聚力,上下左右协同程度提高,集团成为有机一体的可能性增强。对人治的依赖性会减低。一个更平等,更透明,更公平的企业文化会产生,会加深对人的信任和授权,增强信息的及时沟通。

集团人力资源部在今后2-3年里,有很多基础工作要做。中集的人力资源职能部门面对着要上陡坡的挑战。让这个职能部门自己杀出一条路来,是不现实的。如果人力资源管理没有总裁和总裁班子一致的支持,是无法行之有效的。同时,我认为如果把人力资源看成是最重要的经营资源之一,人力资源职能应该直接参与经营。

在中集目前的情况下,我不建议中集到外面去找一个有跨国公司经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中集更应该信任自己内部有能力有潜力的管理人员。把这些人真正用起来,激励起来。他们给中集带来的长远价值是远远比一个无法适应中集现状的空降兵要高。有些人不抱怨,不会哭,不愿意叫,不等于这些人没有期望,没有抱负,没有能力。会叫的人不一定最好。沉默的人不一定不强。

今天提出辞职书,是我经过认真思考,做出的决定。我决定离开,让我最最舍不得而且不愿意辜负伤害的是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同事们,许多成员企业的人力资源同事,许多成员企业的总经理和许多总部的同事们,最后还有您二位。在这一年半的工作过程中,我结交了很多的朋友。同事们之间的支持和关心,中国人的那种情分,是我多年在国外比较难以得到的。

望领导早日批准我的申请,在此非常的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第4篇

今天我郑重地递上入党申请书,是我人生历程中最庄严神圣的一件事,是我在入党前对人生的一次宣誓。若党组织在严格审查后能予以批准,我将认真履行上所要求的一切,严格要求自己,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严于律己、勤奋进取,努力作一名合格而且先进的共产党员,为党的事业、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向现代化事业贡献我毕生的精力和热血。

我自愿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因为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纵观党史,几十年的时间里,共产党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没有自己的私人利益。在我们身边,党员保持先进性,令我们赞扬的同时,也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坚定自己的共产主义理念,奉献自己。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明、正确的党,它善于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经验,完善自己,保持正确的航向;我愿意跟随党,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群众,努力奉献自己,为国家事业做出贡献。同时也希望在党组织中获得更多教育和帮助,在政治思想上更加成熟,能够更好的发展自己,完善自己我决心用自已的实际行动接受党对我的考验。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

我,2004年参加工作,2008年担任项目副经理。几年来,我敬业爱岗,关心员工:哪个员工家中有困难,员工生活问题,就是如果哪位员工今天没来,到底有什么事等等,我都亲自过问,有问必帮,甚至有时是掏自己腰包的钱去帮助他人,使他们形成极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公司而不懈努力。在工作上:我真抓实干,拼搏进取,默默无闻的良好精神,以自己精益求精的质量行为赢得了公司的认可和好评,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几年来,我由一名普通技术员,慢慢提升为部门负责人、施工经理、副项目经理,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着,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勤奋工作、真抓实干,为分公司的发展再创辉煌做出了贡献。

此时此刻,我真诚地请求党组织能够经过多方面的考察,批准我申请入党的这一请求。如果组织批准我的申请,一定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的义务,积极工作,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我会牢牢记住我是一名中国人,是一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并绝对支持以主席为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活动。

我深知按党的要求,自己的差距还很大,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如处理问题不够成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等。希望党组织从严要求,以使我更快进步。我将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本人加入党的愿望由来已久。这种愿望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发自内心深处的一种执着与崇高的信念,这种信念给了我克服一切障碍、追随中国共产党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勇气、信心和力量即使组织上认为我尚未符合一个党员的资格,我也将按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总即使组织上认为我尚未符合一个党员的资格,我也将按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总结经验,寻找差距,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我决心积极向组织靠拢,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衷心希望得到党组织的帮助和培养。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第5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年*月*日进入公司工作,成为公司的一名试用员工,担任公司部门经理一职,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司处理所辖部门事务,涉及公司人力资源、行政、生产等方面的事务。首先很感谢总经理和公司全体同仁对本人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也感谢公司为我提供了一个施展才能的舞台。同时,经过自己的努力,使得公司的生产、行政等方面的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作为公司一个部门的经理,我深知我的工作职责是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完善公司制度,促进公司生产良性循环,于是沟通协调、制订制度、跟踪生产成了我的三大工作内容。沟通协调是组织生存和良性发展的必要因素,只有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才能把各部门的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为企业的顺利生产提供保障。制度则是为了更好地维持企业秩序,确保企业各方面的运作顺利进行。而生产则是企业的根本,确保生产顺利进行以保证公司营利是企业的最大目标。

初到公司,面对公司的众多问题,作为总经理助理的我深感肩上的任务沉重,责任重大,压力更大,甚至有时也会深怕自己不能完成公司给予的任务,不能实现总经理对我的期望。但,有压力才有动力。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压力,才给了我努力工作的动力,让我时时刻刻都想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完美的程度,慢慢寻找到了工作的自信。在工作的过程当中,公司同仁们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让我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能够了解公司情况,熟悉公司所处环境,使得我可以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的制度也正有条不紊地走上规范化道路。

在这段时间的工作过程中,我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任务,相信我所做的一切以及我的能力,总经理及公司全体同仁都已有所感受。在此向总经理递交转正,恳请总经理慎重考虑。如能转正,我会继续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

时间:

 

第6篇

公司经理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我于xx年年7月9日入职,来**两年了,在人力资源助理这个职位上看过了很多别人的辞职信,现在却在为自已敲打这一封沉重的辞职信,感触万分。

首先,非常感谢经理对我的信任和教诲,让我在人力资源助理职位上具体接触了薪酬设计及计算、人员的招聘和配置、社会保险的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同时,兼任经理助理职位让我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层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让自已学会了如何把握重要的信息。

其次,我离职的主要原因是:发觉自己越来越不适应目前的工作环境,自已对目前的工作已熟练掌握,没有更好的学习动力和晋升空间。

同时,我知道自已在担任公司职位时,有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在招聘公司人员时,也会招聘不到合适的人选;在举办公司年会时,也会有很多考虑不周的地方,在此很感谢领导的谅解和包容。

**是我人生从业的第一家公司,我希望自己能继续跟公司一起共成长。但由于我个人原因,我希望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特提出离职申请,希望得到领导的批准,深表感谢。

最后,祝愿**鸿运年年!

第7篇

承蒙公司的信任,我担任营销总经理已满三年。在这三年中,可以说明我任职期间的几件事:

一、我理顺整顿了XX年以前公司营销工作由于企业改制产生的混乱局面,制定、完善了现行汽车营销的各项政策、规定。使营销工作得以正常运营。基本满足了生产对营销工作的需求。关于销售订单,从发车记录可以看到:三年中不能按期完成交付的车辆占60%以上。

二、三年来,我厂的进购底盘资金基本是零。我用零资金完成了改装厂的底盘资金的运作。这在中国的改装行业,是个奇迹。

三、在三年的汽车营销工作中,除了按总公司的指令,造成了至今剩余十几台油罐车积压外,没有发生任何较大营销政策和策略的失误。这在本企业的历史上,也是难得的。特别是规避了XX年出口朝鲜的营销风险,成为我厂汽车营销的成功战例。

四、三年来除了特殊有事,我没正经休过一天假,没有迟到过一分钟。对工作可以说算是敬业。

近来感到自己年纪渐老,已经不能适应我厂在中国改装行业所没有的营销难度,感到力不从心。

因此,我正式申请辞去营销总经理职务。

我感谢三年来公司领导对我的关怀;我感谢董事长、总经理对我的信任;我感谢公司全体员工对我的工作的支持;我感谢各部门与我的协作;我感谢公司给我一个很好的做企业营销的机会。

我不会让自己的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我会充分考虑公司利益,逐步过渡交接营销工作业务。也希望能尽快委派新的营销总经理,以更好保证公司利益。我希望我的工作交接在三至六个月,最长不超过在年内完成。

第8篇

亲爱的各位同仁、商朋友们:

我很遗憾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获得x总和集团的理解和批准,并于12月9日老__先生莅临之高级经理全体会议中宣布。很荣幸再次获得老__总裁对我过去近7年贡献的褒奖,感谢和祝福。我想这也是对所有同仁和商及客户朋友的荣誉。在此我想感谢各位这么多年一直忠诚地、同心地和非常勤奋地和我一起打拼以及在方方面面对我的支持!

6年多共同努力的结果,大家有目共睹,更可贵的是,我们成为“一家”!我要感谢上帝的赐福有6年的平顺和今年的艰难,让我学习不骄傲、不气馁、不暴躁、不求自己的私利和荣耀;体会更多何为真团队,何为公义正直与慈爱怜悯的平衡,为何信仰和榜样对每一个人的重要,人和事何者更重要和优先等课题。在困难中也学习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生喜乐,喜乐生力量。感谢神常保守我的心思意念能平衡和平安喜乐。说这些不是我已完全得着,乃是仍在学习中,更愿大家共勉之,生出信心、盼望和力量来面对困难。记住“我们的队伍只要目标明确,一定可以达成的”。这6年来工作确实辛苦,但心中一直是热情洋溢的,好像在打篮球比赛一样(我喜欢打篮球嘛!),回想起来,初时我打中锋或大前锋,带领大伙冲锋陷阵,远投近切,直闯,屡屡得分,其次我换位成控球后卫,组织全场攻防战术及实施。之后,我自觉地开始打“教练”了,最大的不同在教练不只关心赢每一场球,更关心他的球员在各方面的成熟与成长,以及真团队的建立。因为这才是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也是人生最丰富有趣的部分。最终,我再一次换位了,这次我选择坐在观众席上,成为球迷啦啦队的一员,不时向场中投以关注的眼神和喝彩,只要大家认真尽力了,不论输赢,我保证给予所有的队员最温暖的怀抱。

这个工作我很清楚是上帝赏赐的,而今年以来,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令我心生倦怠,很多地方实际上也使不上力,因此常切切向神祷告,求问神兴起这样的环境是不是要我离开的意思?终于神依我祷告的要求,给我清楚的印证,我知道是我该下台一鞠躬的时候了。很快地我就向x总提出了辞呈,但为了让x总有时间空间来处理,以及尽量降低不必要的震荡,我很抱歉在未得公司许可之前,我不能向各位透露,请诸位谅解谅解。

__这列快速火车正缓缓进站,我听到了广播,知道我的目的地已到,我将直奔家门,正可多陪陪家人,休养休养身体,等待上帝带领我乘下一次列车,展开惊喜丰盛之旅;就在下火车门之前蓦然回首,瞥见同车的诸多患难、欢欣与共的朋友们,弟兄姊妹们,心中不免几许惆怅和不舍!不久这列车加好油、充好气即将依既定轨道向前再度飞驰,只有默默祝福各位一路平安,万事顺利。我们虽然在此分手,但拜现代科技之赐,其实联络倒是蛮方便的。我的手机号码不变,请多多利用。反正我一时半载也没啥事做,若有人来信,我会很高兴的。

谢谢你们,珍重再见了,我的朋友们。

文秘站刊出

第9篇

一、在市区行政区域内,因实施依法批准的征地行为而发生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市人民政府设立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事宜。市级组织实施征地的,由市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柯城区、衢江区组织实施征地的,分别由两区人民政府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事宜。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有关村级组织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工作。

三、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四、市、区人民政府在组织实施征地方案时,应当在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告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青苗的所有权人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异议有申请协调和裁决的权利。征地补偿标准协调和裁决期间,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五、本办法所称的申请人是指被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青苗的所有权人。对土地补偿费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协调申请;对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或青苗补偿费有争议的,由地上附着物或青苗所有权人提出协调申请。

六、申请人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日内,向相应协调机关申请协调。

七、申请人申请协调,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协调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

(四)因协调需要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委托人提出协调申请的,人不得超过人,并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八、协调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协调的具体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与依据。

九、协调机关收到协调申请书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理由。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

(一)不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协调申请的;

(二)不符合本办法申请人资格的;

(三)申请人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经书面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

(四)同一事项经过协调后又以该事项再次申请协调的;

(五)申请协调的事项已经过行政机关裁决的;

(六)其他不属于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

十一、协调机关自受理协调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协调申请书副本和答复通知书。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答复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协调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据材料。

十二、协调机关应对申请协调事项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调查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应制作调查笔录。

十三、协调机关在召开协调会前个工作日内,将协调会的时间和地点告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协调的,视作撤回申请。

十四、协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宣读协调纪律和协调工作要求;

(二)听取申请人陈述意见;

(三)听取被申请人陈述意见;

(四)听取有关单位意见;

(五)核实证据资料;

(六)主持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协调意见;

(七)询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否愿意按照主持人提出的协调意见,协商解决争议事项,或终止协调。

十五、协调机关应当自受理协调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协调,并制作协调笔录。协调笔录应当由申请人、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十六、经协调一致的,协调机关应制作和解协议书,由协调机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共同签字盖章;协调不成的,协调机关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协调结果、向省人民政府申请协调或裁决的途径和期限。申请人可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日内向裁决机关申请裁决,并将申请书直接递交裁决办公室。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协调并作出终止协调决定书:

(一)受理协调申请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行达成协议的;

(二)经协调机关协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的;

(三)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四)经审查不属于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情形的。

十八、因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协调处理意见的,经协调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十九、协调机关受理协调申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协调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二十、因征收集体土地而对房屋实行拆迁的补偿、安置有争议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10篇

第一条、为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劳动法、行政复议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是指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

本办法所称的经办机构,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专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经办机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经办机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为本单位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采用复查和行政复议的方式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二)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三)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的;

(四)认为经办机构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五)对经办机构核定其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

(六)认为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对经办机构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七)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

(八)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

(九)认为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属于前款第(二)、(五)、(六)、(七)项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并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经办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九条、申请人认为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与经办机构之间发生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申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经办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从申请人知道行政复议权或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申请人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口头提出的,接到申请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时间等事项,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其他工作机构接到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立即转送本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

第十二条、申请人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的,该经办机构应指定其内部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并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维持或者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复查决定。决定改变的,应当重新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

经办机构作出的复查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申请人对经办机构的复查决定不服,或者经办机构逾期未作出复查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在经办机构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期间,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经办机构的复查程序终止。

第十四条、经办机构复查期间,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中止,复查期限不计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注明收到日期,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一)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该决定书中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制作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该通知中应当告知受理日期。

本条规定的期限,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计算;因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欠缺致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难以作出决定而要求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的,从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经办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行政文书,申请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

第十七条、申请人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后,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责令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其中申请人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或者本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或者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行为确属有正当理由,应当将审查结论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对已受理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和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

第十九条、被申请人应当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并提交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及其他有关材料。

被申请人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第二十条、申请人可以依法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辩、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方式。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有关人员的意见,并制作笔录。

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依法向有关部门请示行政复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期间,行政复议中止。

第二十四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申请人一并提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版权所有

(一)该规定是由本行政机关制定的,应当在30日内对该规定依法作出处理结论;

(二)该规定是由本行政机关以外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直接移送制定该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请其在6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结论,并将处理结论告知移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三)该规定是由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制定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审查该规定期间,行政复议中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有关中止情况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继续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将恢复行政复议审查的时间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终止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第二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申请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终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变更或者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对其组织审理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同意或者重大案件经本行政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后,由本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三)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六)复议结论;版权所有

(七)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的期限;

(八)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三十条、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将复查决定和行政复议文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二条、经办机构必须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拒不执行或者故意拖延不执行的,由直接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履行,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建议经办机构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经办机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11篇

第一条为规范本局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局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第三条本局在办公场所及汕头建设网站公示以下内容

(一)本局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许可程序、许可期限、许可决定形式、收费依据;(二)申请书示范文本;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主管该行政许可事项的业务科室(以下简称主管科室)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四条本局逐步创造条件,方便申请人通过信函、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本局在汕头建设网站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免费下载服务。

第五条市建设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发送行政许可决定文书。主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绕过窗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发送行政许可决定。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进行核对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属于本局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即时制作《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报窗口负责人签发后,当场发送申请人。

(二)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申请,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即时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申请人;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即时或在二个工作日内制作《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报窗口负责人签发后,发送申请人。

(三)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当场或在二个工作日内制作《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报窗口负责人签发后,发送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者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经补正后仍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制作《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报窗口负责人签发后,当场发送申请人。

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窗口的工作人员或主管科室的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材料。

第七条依法应当先经区、县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县主管部门)初审的行政许可,区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局制定的具体事项申办程序所规定的时限内审查完毕,并在审查完毕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窗口。

第八条对经区县主管部门初审的行政许可,窗口在收到区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制作《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报窗口负责人签发后,当场发送初审机关经办人。

经初审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以收到区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即为受理日期。

经初审的材料仍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窗口经办人员应当当场或在二个工作日内制作《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经窗口负责人签发后,发送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日期。

第九条依法应当先经本局初审的行政许可,应当在本局制定的具体事项申办程序所规定的时限内审查完毕,并在审查完毕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一级审批部门。根据上级审批部门的要求,需要延期报送申报材料的,主管科室应将具体情况及时告知窗口,由窗口在二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经窗口统一受理涉及本规程第九条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窗口经办人员应当在受理通知书发出后的当天内将有关材料送交主管科室办理,并办好交接手续。

主管科室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第十一条主管科室承办人在受理涉及本规程第九条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下列内容的审查:

(一)与规定的条件是否一致;

(二)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三)是否依法需要实地核查;

(四)是否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

(五)是否应当依法举行听证或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权利;

(六)是否需要延期办理;

(七)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十二条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主管科室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核查笔录,载明核查的时间、地点、人员、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笔录应当当场交申请人、有关当事人核对,并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实施行政许可需要听证的,按照《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主管科室审查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对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咨询、评估、评审的,应当制作《行政许可特别程序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所需时间,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第十五条主管科室应当自受理涉及本规程第九条的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在本局制定的具体事项申办程序的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分管局长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制作《行政许可延期办理通知书》,说明延期理由,并在当天将决定文件送交窗口,由窗口在二个工作日内发送申请人。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六条主管科室对窗口即到即办申请事项以外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长同意后,按下列要求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许可申请,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送交窗口,由窗口发送申请人。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决定书和申请材料原件送交窗口,由窗口发送申请人。

第十七条本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或决定文件的,主管科室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制作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证件或决定文件,并在当天将证件或决定文件送交窗口。由窗口将证书或决定文件在二个工作日内发送申请人。

第十八条本局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在汕头建设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告,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九条被许可人提出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的,应当填写《行政许可变更申请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主管科室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制作《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制作《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然后交窗口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许可决定发送申请人。

第二十条主管科室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注销行政许可事项时,应当提出注销行政许可的意见,报分管局长签发后,制作《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当天将决定文件送交窗口,由窗口在二个工作日内发送原来的被许可人。

第二十一条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的,主管科室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提出是否准予延续的意见,报分管局长同意后,制作《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当天将决定文件送交窗口,由窗口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许可决定发送当事人。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二十二条主管科室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撤销手续时,应当提出撤销的意见,报分管局长签发后,制作《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当天将决定文件送交窗口,由窗口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许可决定发送被许可人。

撤销是因本局工作人员、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由本局依法给予行政赔偿,赔偿费用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科室可以依法提出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意见,报分管局长签发后,制作《变更、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当天将决定文件送交窗口,由窗口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许可决定发送被许可人。

(一)建设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

(二)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变更、撤回建设行政许可给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本局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汕头市建设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建设行政许可各类文书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由窗口负责人签发;《建设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建设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由主管科室科长签发。其他由分管局长签发。

第二十七条本局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主管科室制作行政许可各类文书,应当执行《汕头市建设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见附件),由局办公室统一编号,并加盖市建设局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第12篇

2007年3月26日,“863”计划了2007年度专题课题申请指南。“863”计划专题课题申请统一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program.most.省略/)进行网上集中申报。为便于科技人员申请“863”计划项目(课题),“863”计划联合办公室对“863”计划申请的共性要求进行了整理,形成了《“十一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申请指南》,对申请者须知、申请与受理要求、申请书撰写等内容进行说明。

“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继续坚持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以增强我国在关键高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宗旨,重点研究开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并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的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新兴产业生长点,发挥高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先导作用。

“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以信息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海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交通技术和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等关键高技术领域为重点,按照专题和项目两种方式,组织开展对技术的研究开发。“十一五”期间,“863”计划将在上述高技术领域安排38个专题和一批重大、重点项目。

专题是将探索性强、代表世界高技术发展方向、对国家未来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并有望获得原始性创新成果的前沿技术作为研究开发任务,以增强原始性创新能力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支持科研人员在确定的前沿技术方向,进行新概念、新方法,以及概念模型和原理样机的探索研究。鼓励科研人员开展探索性强、风险较大,但研究思路科学合理性、具有鲜明的创新性的研究,激发科研人员的首创精神。专题每年定期公开课题指南,通过同行评议和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课题责任人和依托单位,立项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项目是将集成性强、有望形成未来战略产品和技术系统、可以进行应用示范、有利于产业技术更新换代,并具备较好的人才队伍和研究开发基础的前沿技术作为研究开发任务,以增强集成创新能力和形成战略产品原型或技术系统为目标,以国家战略需求为背景,进行组织实施。项目遵循“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次分批启动。项目任务通过不定期公开指南、招标(邀标)、定向指南、定向委托等方式落实。

本申请指南适用于公开和定向指南的专题和项目课题申请。

申请程序

1.了解申请信息

“863”计划课题和项目申请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访问网址program.most.省略/)进行。

拟申请“863”计划课题或项目的研究人员在申请之前,首先需要认真阅读“863”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与申请工作有关的通告、通知,从而了解“863”计划的性质、申请资格要求等事项。

拟申请者可登陆科技部网站(most.省略/)或“863”计划网站(省略.cn/)查阅有关办法、规定和申请指南信息。

2.申请单位注册

申请者的依托单位和协作单位均需在“申报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依托单位对课题申请者授予申报用户权限。鉴于注册需要一定时间,申请者的依托单位和协作单位应提前在网上进行注册。

3.撰写申请书

申请者在确定本人符合“863”计划课题/项目的申请资格后,应进一步阅读本年度的专题课题或项目申请指南,选择合适的技术领域、专题/项目和研究方向,确定申请的研究课题名称,在申报系统中进行申请书的撰写。

4.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

申请书撰写完毕,依托单位须对申请书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在受理期限内通过网络提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申请者资格

1.申请者的构成

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申请“863”计划课题或项目,其中自然人只能申请专题课题,法人可以申请专题课题、项目课题或重点项目。

申请者的主体由申请负责人和依托单位(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构成。自然人必须有依托单位。法人是当然的课题依托单位(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且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申请负责人。每个课题(项目)申请只能有一个申请负责人和一个依托单位(或项目牵头申请单位)。

申请负责人首先应是组织课题(项目)申请和正式提出课题(项目)申请的负责人,同时在该课题(项目)批准后的实施过程中,是该课题(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项目)的研究。

2.申请负责人(中国大陆公民)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5岁(含)以下(按指南之日计算);

(3)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负责人(港澳台或海外华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对于港澳台的科技人员,在满足上述(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即可向“863”计划提出课题(项目)申请,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海外华人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在满足上述(2)~(5)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正式受聘于课题依托单位,且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每年在课题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即可向“863”计划提出课题(项目)申请,并由课题依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依托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中方控股的企业法人。

5.申请者回避规定

科技部及所属事业单位借调的与“863”计划相关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

限项申请规定

为保证科研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限制申请及承担课题数量规定。每个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申请者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且在同一批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1项“863”计划课题或项目。

申请者的责任与义务

1.申请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

申请负责人要按照课题(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要保证所有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者在申请课题(项目)时,应坚持诚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不得将已经通过其他经费支持获得研究结果的课题、重复进行研究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课题等向“863”计划再次进行申请。对于故意在课题(项目)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课题申请。

2.依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依托单位须具备开展“863”计划课题研究所必要的条件,并应设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依托单位需要按照要求在课题申请书受理截止前的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注册。没有核准注册的单位的课题申请将不予受理。依托单位负责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承诺在人员和条件上给予保障;并按照规定的受理时间和要求通过网上报送申请书。

申请与受理要求

1.专题

专题下设课题。专题课题分为两类,一类是探索导向类课题,申请者可以根据课题申请指南,提出具体课题名称、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一类是目标导向类课题,申请者应按照课题申请指南要求的课题研究内容、目标和指标,提出具体课题名称和实现的技术路线。申请者可以根据课题申请指南确定的技术方向,结合自身的科研基础和条件,填写专题课题申请书进行申请。

专题课题的申请者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必须有依托单位。法人是当然的课题依托单位,且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课题申请负责人。每个课题申请只能有一个申请负责人和一个依托单位。对于自然人申请者首先应是组织课题申请和正式提出课题申请的负责人,同时在该课题批准后的实施过程中,是该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课题可以有协作单位,但协作单位数量不能超过3家。

探索导向类课题的支持强度为100万元以下,目标导向类课题的支持强度为500万元以下,申请者提出的申请经费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经费限额,否则将不予受理。专题课题的支持年限不超过5年。

2.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一般下设课题。重大项目任务通过定向委托、公开指南、招标(邀标)、定向指南等方式落实。对于以指南方式落实的课题,申请者填写项目课题申请书进行申请。申请者应按照项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的课题研究内容、目标和指标,提出具体课题名称和实现的技术路线。

项目课题必须由法人申请。法人是当然的课题依托单位,且须指定一名自然人担任申请负责人。课题可以有协作单位,但协作单位数量不能超过5家。

申请者提出的申请经费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经费限额,并应按照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否则不予受理。项目课题的支持年限一般为2~5年。

3.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一般下设课题。重点项目任务通过公开指南、招标(邀标)、定向指南等方式落实。重点项目的申请原则上只针对项目整体进行,不接受针对项目部分研究内容的申请,申请者填写重点项目申请书进行申请。申请者应按照重点项目申请指南提出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目标和指标,提出项目的实施方案和下设课题安排。重点项目经评审立项后,项目下设的课题自动立项。

对于参照重大项目管理的重点项目,项目课题申请指南而非项目申请指南。申请者应填写项目课题申请书进行申请,有关申请要求参照重大项目的课题申请。

重点项目必须由法人提出申请,项目申请单位可以是一家,也可以是多家单位的组合(但不得超过10家),申请单位需提出项目的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及课题分解情况。项目申请单位超过一家时,应确定项目牵头申请单位和项目召集人,项目召集人是当然的申请负责人。

申请者提出的申请经费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经费控制额,并应按照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否则不予受理。重点项目的支持年限一般为2~5年。

申请书撰写要求

“863”计划课题(项目)申请采取网上集中申报,申请书格式类型包括专题课题申请书、项目课题申请书和重点项目申请书。每年使用的最新版本申请书可从科技部网站的申报系统中下载。

申请者登录申报系统,点击进入“863”计划申报界面,根据申请课题(项目)的类型选择申请书进行在线填写,也可先下载申请书模板离线填写,再逐项填写至申报系统中。

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主要人员情况、课题(项目)情况、协作单位(联合申请单位)情况、附件、审核意见和声明等几部分。其中重点项目申请书还需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任务分解情况、项目下设各课题的目标和研究内容等)。

申请者应按照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和申报系统的提示进行填写。申请者在填写预算申请书时,应与课题(项目)申请书中填写的各项信息保持一致。申请书附件中的相关材料需要以电子文档方式进行上传,上传的具体格式和要求详见申报系统中的“863”计划申报用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