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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时间:2022-05-31 10:41:45

政务公开

第1篇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指示要求,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将政务公开视为企业“落实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规范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邮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推进政务公开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同时确定由市局办公室、市场部两个部门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强化服务。提升窗口形象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更好地落实对外公开的服务许诺和标准。局加大行风建设力度。

一是推行“管理服务规范化”试点工程。全市各县(市)各选择2个网点进行推广,通过统一局所外部形象和内部物品配备,大幅提升对外服务规范化水平;组织各类培训班20余期,全面提高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强化窗口服务日常考核,严把监督检查关口,全局服务工作形成一个管理闭环,用户综合满意率达85%以上。

二是加强服务设施改造。邮政营业和投递是邮政两个基本的服务平台。完成灾后重建总投资的71.84%对竣工投产的网点依照规范化进行了统一装修,全面提升营业环境;今年,局还在旌阳区率先实行“商函专投试点”打造精品投递队伍,全力缩短投递时限,提升投递作业效率。

三是全力解决难点热点问题。针对用户反映局部报刊投送不及时的问题。对分拣、投递服务业流程进行了再造和调整,进一步缩短投递时限,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四是聘请社会监督员。每月对窗口单位进行服务情况通报;注重内外沟通和协调,对新闻媒体、用户和上级反馈的经营服务管理等问题,做到认识到位,查办有力,整改迅速,反馈及时。

(三)突出重点。做好宣传普及

第2篇

(一)主要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外,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要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应当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要按照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方式分项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应一年更换一次,定期公开的内容至少每季度一次,即时公开的内容应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1、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镇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组织设置、党员分布和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党委上一年度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员干部考核、调动、任免情况。

(3)即时公开的内容: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情况;党内各类争先创优、竞赛评比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及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村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党员基本情况;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村党委班子成员廉政建设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村党组织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党费收缴及党员违纪受处理的情况;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及其转正情况;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

(3)即时公开的内容: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及党员大会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承诺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党员民主评议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党员受到表彰奖励等情况;困难党员享受补助的情况;党员结对帮扶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镇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政府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事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和工作分工情况;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以及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镇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宅基地使用的审核、筹资筹劳等情况;政府人事任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职称晋升)、工资调整情况;政府采购的决策、执行和费用支出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事项。

(3)即时公开的内容: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兴办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其它事项;计划生育、救灾救济、低保发放、农民负担、征兵、退伍军人安置等情况。

镇各基层站所要公开的主要内容: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服务承诺、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依据及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3、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等;村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实施情况;村(组)干部管理情况;村(组)干部报酬、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励情况等。

(2)定期公开的内容: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村集体土地、水面、山地开发、征用、租赁、承包情况;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用分配方案等;上级的支农惠农政策和到村到户的资金、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合作医疗、粮食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它涉农补贴、资助村集体政策落实情况;当年生育证发放、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国家奖励扶助及计生困难家庭救助情况等。

(3)即时公开的内容:村级道路、水利、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规划、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农村优扶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五保户”的供养,农村低保户名单,政府救灾救济扶贫等款物的分配、发放;国家扶贫、移民、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情况;其他需要即时公开的内容。

(二)形式和程序

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形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有利于群众知情、群众办事、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1、党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党务公开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按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开。村党务公开栏可与村务公开栏合二为一。对只限于在党内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支部党员大会、下发党内文件、在党员活动室公布等形式进行。可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公报、电子网络、公布电话号码等形式进行。

党务公开的程序可采用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对本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应主动予以公开;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公开责任部门提出,党委指定的机构审核,重要事项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重要事项在公开前,可以通过预先公开征求党内外意见,提高决策水平。

2、政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乡镇和基层站所要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广播、电视、办事(服务)指南、便民手册、明白卡、电子触摸屏、公布监督热线电话、设置群众意见箱以及其他便于群众及时准确获得公开内容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

政务公开的程序可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对应当让社会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上报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依法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3、村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村务公开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召开群众会议、民主听证会、通报等其它有效形式进行公开。

村务公开的程序应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根据法规、政策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和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认,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第3篇

一、领导重视,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在司法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政”,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消除隔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运作机制。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局党组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狠抓落实。

首先,我们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制订了《*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监督保障和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其次,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警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积极投身政务公开活动,为推行政务公开出主意、想办法。在广泛征取各科、室、处意见后,我们制作了政务公开运作程序表,加快建立各科、室、处政务公开台帐。在推进政务公开中,我们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努力使推行政务公开与密切联系群众相结合,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需,便于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不公正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与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第三,加强硬件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我局保障经费投入,完善政务公开的硬件建设,建设局域网;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堂设立政务公示栏和公开栏,公开局机关及各科、室、处职责,以及法律援助处、公证处等对外窗口单位办事条件、程序方法等内容,此外,在公证律师管理科也设置政务公开栏,上墙公开该科室的业务范围、条件、程序、承诺和监督制度;市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印制了大量办事指南等资料供前来办事的群众索要,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注重实效,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尤其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都予以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结合本局实际,对包括监狱工作管理、律师工作管理、公证工作管理、基层司法工作管理、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司法鉴定、组织人事、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行政管理、审计等13类65项进行公开。按照对外方便群众办事、对内强化权力监督的指导思想,认真分析研究了公开中的重点、热点问题,确定对外侧重办事过程、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公开;对内侧重对人、财、物处置的公开,让干警清楚知道实情,了解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情况。为此,我们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抓市法律援助处、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和市公证处“三个窗口”的公开。市法律援助处、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和市公证处是我局的窗口单位,每天接待前来办事和法律咨询的群众较多,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局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我们首先将这三个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象,把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电话等进行公开,方便当事人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印制了办事指南,让群众取阅,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引。

二是抓人、财、物管理的公开。作为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我们把干警职工关注的人事、财务、物资管理作为另一个重点公开的内容。在人事管理方面,公开干部的录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等内容的条件、程序及结果,让干警职工监督有据。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了上级满意、群众高兴、局领导踏实。如今年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招考公务员、*监狱招考警察,干部的任用等,我们都及时按程序作了公开,切实增强了透明度。在财务管理方面,我们的财务预算及经费使用,如大额度开支按程序审批、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在局政务公示栏上公开,让干警职工了解政务的运作情况,方便干警监督。

三是抓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公车使用问题一直是干警关注的热点。我局重新修订了车辆管理规定,明确局领导凡是因私用车的,与普通干警一视同仁,一律由办公室安排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每季度公布交费情况,干警反映比较好。基建工程是干警关注的焦点,也是腐败容易产生的一个重要源头。我们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规范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做到事前公开基建工程立项、设计、预算,事中公开招投标情况,事后公开质监、验收情况,使工程建设全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形式

实行政务公开必须要有一定的形式,以保证公开内容及时与群众见面。我们注意公开的形式与内容相适应。根据不同内容,采取对内和对外公开的形式进行。

对外公开的形式包括: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办公楼一楼大堂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市局的职能、机构设置、各科、室、处职责等内容。此外,对公证律师管理科、市法律援助处、市公证处和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等对外窗口单位也分别设置政务公开栏,上墙公开本科(室、处)的业务范围、条件、程序、承诺和监督制度。二是编印“窗口工作指南”。将公证、法援等窗口单位有关对外公开的条文逐项印成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网络公开。将我局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司法考试等事项在网络上;对一些需要大力宣传、人人知晓的政务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

对内公开的形式包括:一是设立公示栏公开。在局一楼大厅和四楼走廊设置“政务公示栏”。公开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组织人事、财务收支、基建工程、行政管理和审计等,使广大干部职工获取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二是召开会议公开。根据不同内容在党组会议、党员大会、局务会议、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公开。三是内部行文公开。通过印发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把一些重要的事项向下级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四是编印《政务公开手册》和《规章制度汇编》。将组织人事、工资福利、行政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等有关内容汇编成册,向下级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公开。五是编印了政务公开有关文件汇编。主要汇编了与政务公开有关的本局及上级有关的文件,发放给局干部职工,让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动向。

四、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本单位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定前应公开方案和议项,在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并作调整后公布执行。

二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情况通报会。每季度末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通报本季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

三是聘请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在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知名人士和离退休人员中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请他们检查和监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四是建立政务公开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5日(遇公休日顺延下一日)为局长政务公开接待日,由局领导轮值,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解答咨询,指定专人记录和回复;

五是设置举报信箱。在办公楼一楼大堂设置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检举。举报信箱由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开启,指定专人收集、登记、处理和归档。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及时加以解决,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反馈。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对群众的投诉、检举信件按程序处理;

六是公布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分别接受干警、职工及群众的咨询、投诉和检举。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和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是制作各种政务公开登记本,完善台账。包括《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记录簿》、《政务公开报送登记表》、《政务公开接待日情况登记表》《政务公开审批、登记表》。《政务公开报送登记表》发到各科、室、处,由各科、室、处详细填写本单位应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日期等,《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记录簿》、《政务公开报送登记表》、《政务公开审批、登记表》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监督小组详细记录。

八是加强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4篇

现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总书记关于“*”的重要思想,根据宪法的要求,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政务公开的任务,向社会公开(除属于国家秘密和确需保密的事项外的)行政机关的各项工作和决策,特别是全市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行政执法和重大决策,方便群众办事,并为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

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中心,以加快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主线,以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市、区、镇各级行政机关和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初步建立起一个能让广大市民参与及监督的行政决策机制和一套公开、规范、简便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行政审批与管理制度,使全市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投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从而树立起“廉洁、开放、依法、高效”的政府形象。

三、内容与方式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政府重大决策公开。主要是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牵涉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征求老百姓的意见。

2、政府文件公开。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它能对外公开的文件,都要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接受市民查询。

3、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审批制度改革后保留下来的各部门的审批事项,都要对社会公布,同时要公示审批事项的手续要求、法律依据、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方便群众查询与监督。

4、行政执法及行政收费事项公开。要将行政执法的项目、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处罚等事项进行公示。同时实现执法人员执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事业收费也要公示其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和缴费办法。

5、财务公开。镇级政府要把财务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将镇级财政收支情况和镇政府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群众公开。市、区两级政府也要将本级财政预决算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方式:

1、政情通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政情通报制度。各级政府都要定期(每季度一次)向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本季度主要工作情况、经济指标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2、《*政报》和政府网站集中公示政务制度。办好《*政报》,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网站。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都要在市政府网站建立相应的网页,出台政策,颁布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和其它需向社会公示的内容,都要在《政报》和网站公开。

3、听证会制度。要建立健全听证会制度,对于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规章的拟定和重大价格的调整,都要邀请社会各界参加听证会。

4、意见征集制度。对于每年的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城市建设与管理、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工作,都要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5、其它方式。根据政务公开的各种具体情况,还可采用设立公示栏、印制宣传册子和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务公开的措施

1、市、区、镇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要把政务公开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政府要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门的内设机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2、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全市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制定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目标及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具体,对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在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和具体要求方面要作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

3、要抓好方案的落实工作。要将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层层抓好落实,确保目标的实现。

4、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干部队伍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的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化被动为主动。要加强对社会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支持我们开展这项工作,帮助与监督我们搞好这项工作。

第5篇

现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要汇报如下: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演讲和有关统计报表的通知》南政办秘[2011]14号)通知要求。

一、概述

政府交通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年。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让老百姓了解政府工作,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精心安排,落实责任,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州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何世钦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刘建新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责任科室为办公室。局党组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省交通厅门户网站、局信息公开栏、便民资料等公布有关政务信息,终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随时更新已公开内容。

(二)规范顺序。不时深化政务公开。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公开内容上,依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交通行业管理事务。

(三)创新思路。4水平。五是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政务公开,改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六是推动了交通事业发展,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良好的交通发展环境至关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相关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交通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局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8条。

占总体的比例约为5.2%规划统计信息34条,占总体的比例约为12.7%资金补助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约为9.7%招标投标类信息21条,占总体的比例约为7.8%行政许可类信息31条,占总体的比例约为11.6%平安管理类信息38条,占总体的比例约为14.2%应急预案类信息22条,占总体的比例约为8.2%资质信誉类信息15条,占总体的比例约为5.6%交通服务类信息16条,占总体的比例约为6%交通业务类(重点工程、精神文明、行业管理、交通战备)信息51条,占总体的比例约为19%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务咨询和答复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政务咨询和答复情况。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局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交通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局部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和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并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的工作制度,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第6篇

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公开,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及办事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促进我乡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政府乡长)

副组长:XXX(分管副乡长)

成员:XXX(党政办主任)

XXX(财政所长)

XXX(社会事务办主任)

2、成立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XXX(纪委书记)

副组长:XXX(人大主席)

成员:XXX(纪委副书记)

XXX(社会事务办)

XXX(派出所所长)

XXX(计生办主任)

XXX(财政所会计)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开龙兼。

三、公开的原则、范围及内容

(一)公开形式及原则

规范政务公开形式: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总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二是开设政务公开“回音壁”或“意见反馈栏”,三是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四是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

(二)政务公开

1、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明确政务公开内容。一是本乡年度目标计划,二是本乡基本情况,三是办公示意图,四是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示意图,五是财务收支明细帐目,六是办事程序及指南,七是各种收费单位,数目及标准,八是领导照片上墙,九是领导去向公开,十是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

3、规范政务公开资料立卷归档。对公开的书面资料齐全,对群众反馈意见和举报的登记、受理和答复记录及资料完整,并分类立卷归档,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的记录、审查意见完整并立卷归档。

(二)各单位站务、校务公开

1、制度建设,包括:工作职责、任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等规定装框固定上墙,工作人员上岗佩戴上岗证等。

2、业务工作,一是财务收支及管理,包括上级拨款,本级财政的计划安排数,自筹经费数,开支明细表,农业税的征收和减免,乡结算、村提留的安排情况,社会扶养费的征收及使用情况等;二是经济款物的分配和发放条件及标准;三是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准生证、流动人口生育证的办理条件及收费标准;四是计生节育手术,包括收费标准,术后服务情况,药具发放对象登记;五是宅基地的审批情况、收费标准,土地征用调解情况,矿产资源的管理、安全生产分片责任人示意图等;六是中小学生的入学情况,包括各项收费标准,学生的变迁,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两基教育等;七是流动人口的管理,包括暂住证的办理,生育情况等;八是各类服务及建设项目的实施帐目情况;九是上级各部门的明确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四、要求

1、内容规范:大项齐全、细目清楚、情况明了、重点突出。

2、形式规范:遵循实用、方便、节俭、美观的原则公开,制度建设设在室内明显位置长期公开,固定公开栏设在醒目位置或本单位墙外采用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公开。

3、程序规范:对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批准后再行公开。

4、时间规范:对各个项目的公开次数和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的性质,按照“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周期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公开,公开期数不少于四期,公开内容在公开栏内不少于15天。

5、管理规范:公开栏应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公开后要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限期答复。各单位对每次公开的内容经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签字后公开,公开资料要自己保留一份,送一份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进行立卷归档。

五、监督检查及措施

1、站务、校务公开要接受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工作监督指导。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和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年教育中心工作为主旨,准确把握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20字方针,以“服务百姓、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充分展示教育部门良好社会形象,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进一步树立真正公开、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务公开工作,使教育工作更加透明,更加贴近百姓生活,解决好一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展示教育部门服务百姓、有利民生的地位和作用。

三、工作安排

1、贯彻“两个文件、两个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工作各个环节。

2、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文件,通过学习、培训等一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健全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在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规范公开内容,逐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应对复杂申请的受理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提高系统运行维护能力和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将教育政务公开信息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成图文并茂的资料,公布于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展示教育形象,增强社会对教育的了解,促进教育各部门服务意识,提高教育服务水平。

4、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坚持分级管理,统筹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中小学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

5、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保障。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力度。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列入教育系统培训计划,加强学习交流、宣传培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第8篇

关键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比较研究

1 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之四种关系

1.1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下级类目,但具体表现差异较大。在这类政府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有两类展现方式:①明示法,即在政府网站首页的显要位置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但它是“政务公开” 的二级类目;②隐藏法,即在首页上没有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级类目“政务公开”的二级类目。对于引导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来讲,前者是一较好的处理方式,可使公众较为直观地了解到政府信息公开所在的网页位置,后者就显得隐讳,缺点有:①公众需打开“政务公开”后才能发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不符合信息服务的“最小努力原则”; ②不利于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③与《条例》的立法精神不相符合,原因是《条例》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行政法,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时,理应将“政府信息公开”置于合理而显要的位置。

另外,在这类政府网站上,“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之下的信息内容具有一定的交叉,如人事任免、政策法规、领导介绍等。同时,由于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的区别,也会使公众产生在“政务公开”之下的信息并非法定公开信息的错误认知。事实上,根据《条例》的规定,这些信息应属于法定公开的信息。

1.2 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属于同级类目,信息内容不同,但有一定交叉重复。在这类政府网站上,同时具有“政务公开”或 “政务信息”(可将之视为“政务公开”。原因有二:一是政务公开大多以信息的形式公开,而不是将政务的全过程直播公开;二是放置于网络的信息意味着公开) 和“政府信息公开”两个一级类目。

这类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具有较多的重复,主要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人事任免”、“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等类信息。同时,“政务公开” 之下的类目和信息数量比“政府信息公开”多,这些信息一般是“政务要闻”、“委局动态”、“统计信息”、“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等类别。从法律规范角度看,《条例》明确规定公开的信息应在“政府信息公开”类目之下。但有些政府将应在“政府信息公开”类目中公开的信息,归入“政务公开”中。尽管这样做有一定的政策依据,但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进而影响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法定性的认知。

有些信息类目名称在“政务公开”之下,而信息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之下。这是“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并列关系一种较为典型的体现形式。这种“名”与“实”分离的现象反映了以下几点:①该政府试图兼顾“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愿;②将某些信息归入“政务公开”或“政府信息公开”左右为难的心境;③政务公开的“老传统”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新规范”之间的矛盾。

1.3 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属于同一概念,两者可以相互替代。这种类别的网站较少,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类:①名为“政务公开”,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即设有一级类目“政务公开”,没有一级类目“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下设有一定数量的二级类目。每个二级类目链接的政府子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平台一般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类目;②改“政务”为“政务信息”,即在网站一级类目“政务公开”下设置 “政务信息”的相关二级类目,如“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等。同时设“政务公开”相关二级类目,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举报投诉”等。从二级类目中的信息内容可以看出,“政务信息”可变换为“政府信息”。这较为直观地说明,“政务公开”即“政府信息公开”。

此种情况较为典型地反映和满足了执行我国“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双重需要,折射出了我国建设透明政府从“政务公开”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历史进程。

1.4 “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既同为网站一级类目,后者又是前者的二级类目。属于此种类型的政府网站亦较少。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这种关系说明:①政府面临着如何处理好两者之间关系的问题;②同样反映了政务公开“传统”与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之间没有实现较好衔接的现状;③政务公开与信息公开的具体信息内容归类不合理。同时,缺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依申请公开功能。这显然不符合《条例》的规定,更为重要的是,直接影响了公众对该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认知,造成了社会公众查询信息时无所适从。

2 “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关系成因

2.1 我国政务公开历史与现实基础。我国政务公开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农村地区的村务公开。在总结村务公开经验的基础上,1988年,中共中央书记处又提出各级领导机关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即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1995年,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一些省市相继将“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发展为“办事公开”。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政务公开”。至2000年,政务公开的经验较为成熟。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和派驻乡镇的站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于2000年12月25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推进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工作方法、监督保障制度和组织领导等问题[1]。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明确了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形式,并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法规制度的要求。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国家明确提出了实施“政务公开”的政策和规范要求,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在政务公开的发展历程中,党和国家的政务公开政策一直起着主导性作用。目前,党和国家“政务公开”政策效力仍在,无论在历史中,还是在现实里,我国政务公开皆显示出政策性特征。这是形成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四种现实关系的历史与现实原因。

2.2 世界性政府信息公开现代潮流。20世纪9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新潮流。这一时期,世界上信息公开立法的国家明显增多。

据一项专项调查,当今,越来越多的国家进行不同程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活动,已有70多个国家设立了比较独立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已有50多个国家出台了信息公开法(包括议会立法与政府立法),可见,建立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已在世界范围内展开[2]。这在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成为推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国际力量。

2.3 “非典”是政务公开向政府信息公开变革的加速器。2003年的“非典”期间,由于未能真实全面地公开疫情信息引发一系列问题,我国政府改变了原来的疫情信息制度,每天向社会公众公布一次详细的疫情信息。之后,及时、准确、全面的疫情信息使各种谣言不攻自破,稳定了社会公众的心理,对我国战胜“非典”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非典”突袭凸显了我国以往政务公开的不足:仅以反腐倡廉和推进民主政治为目的;强调办事规范、过程与结果公开;公开的主体是政府,是否公开由政府而定[3]。之后,政务公开向政府信息公开的过渡趋势渐显。

“非典”等突发性事件因素的综合作用,使我国完成从“政务公开”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嬗变经历了较短的时间,许多政府机关难以适应这种快速的历史变革,也难以有效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政务公开”的习惯与影响亦不可能消除。所以,由于时间短暂而导致的理论与思想准备不充分,亦是形成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四种现实关系的重要原因。

2.4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现实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政务公开向政府信息公开发生了实质性转变,以及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进入法制化发展轨道。

根据《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定义,政务公开中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成分,这是两者一致的微观基础,也是“政务公开”向“信息公开”发展的原因。同时,“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相一致,即皆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行政效率、建设透明政府的需要,这是两者统一的宏观基础。所以,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性是造成两者之间四种现实关系的基础性原因。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国家层面的信息公开法律规范,对各级人民政府都具有约束力,“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和职责。目前,党和国家政策与法律实施的双重要求,是造成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四种现实关系的规范原因。

3 结语

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着上述四种关系,反映了不同政府对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关系的认知与理念,这些思想和做法影响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形式的功能发挥,影响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关系的合理认识。同时,社会公众在利用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时,会有无所适从之感。同时,难以彰显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地位与作用。因此,从理论上阐明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进而在实践中合理划分两者之间的界线,在政府网站上科学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类目,显得尤为必要与迫切。

参考文献:

[1]黄锦.我国政务公开研究[D].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 论文,2007.6:19

[2]莫于川,林鸿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指南[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8:6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规定》和“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重点,通过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区的政务环境,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为目标,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重点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作、乡(镇)政务、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和做好保增长、扩内需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度,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切实保障人们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保证依法行政。

(二)全面真实原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开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

(三)及时便民原则。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四、工作内容

(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统一规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做到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年将争创一批市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办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12月底

(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便、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一是各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务和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社会公示、听证、以及刊物、广播、电视等各种方式公开;二是各行政机关要按照《条例》规定,在上半年前设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资料索取点,也可以根据需要建设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档案室、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各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完善平台功能。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期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实际,继续完善公开栏目设置,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阅获取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安全、系统稳定运行、资源全面共享,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年12月底

(三)扎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林权改革、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新农村合作医疗、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将农村基层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事项;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并全面公开,让群众看得明白,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年10月底

(四)认真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绘制运行流程图。区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行政职权进行进一步清理审核,编制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执法部门可结合行政执法职权的梳理、调整进行,对目录中每一项或每一类行政职权,要依照法定程序绘制进行流程图,依法注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经和方式等内容,并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年8月底

(五)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区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年下半年,区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2008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将组织各乡镇、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年12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我区经济大提速,城乡大变样,文明大提升“三大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把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第10篇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大依法治校力度,是强化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办学质量效益的关键措施。为此,我们把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作为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和实践,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校长)负责,纪委监督,工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学校相应成立了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工会、人事、财会、学籍、校产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事宜。每一个阶段任务、每一个公开项目,都有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实行全面公开。目前教育局机关、基层学校全部推行了政务、政务公开,公开率达到100%。政务公开主要采取“六种形式”,公开“十项内容”。“六种形式”是: 1、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大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财务收支情况、重要规章制度、奖惩规定、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干部评议等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2、党政工联席会议。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党政工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互通有关情况。3、学生家长会。向学生家长通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4、政务公开栏。将学校财务收支、招生工作、职称评定、评先树优等情况及时张贴通报。5、举报箱和公开电话。社会和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写举报信和打电话向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教育教学中的违规现象。6、各种宣传媒体。利用校报、互联网、当地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及时向社会通报学校的有关情况。政务公开的十项内容:一是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公开;二是人事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公开;三是学校的基建项目、建设资金公开;四是学校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及重大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五是住房分配情况公开;六是干部教师奖金分配办法公开;七是职务聘任、职称评定公开;八是组织发展、评先树优公开;九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十是教育服务承诺公开。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并占据较大权重;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学校领导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增强了各校搞好政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责任感;区教育工会经常进行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检查,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对那些有令不行、弄虚作假、搞假公开或不公开、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了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

严肃性。二、重点工作情况和主要经验做法

政务公开的根本目的是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规范管理,解决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近年来,我们抓住工作重点,通过深化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落实教代会制度,突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健全制度,突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实际,我区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关于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__*教育局机关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明文规定只要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关心的行政行为,必须进行公开。每年召开一次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对全区学校的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进行展评。近年来,我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突出了六个重点:一是招生工作公开。目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规划,统一分配初中、小学招生计划,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拒收学片内学生,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招生期间,各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完全公开;区教育局加大检查力度,开展随访督导,严禁择校、择班和乱办班行为,规范了招生秩序。二是教育收费公开。学校收费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中,区教育局制定了收费请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和数额都必须向教育局先行请示,按标准规范收费,并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有收费项目、数额、收费依据都在显著位置向社会和家长公示,这些收费政策都进行了公开,确保同等情况的学生同等对待,杜绝了择校中的不公平问题。三是教育教学公开。全系统深入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效益年”、“师德建设年”“学校开放日”等活动,请家长进课堂听课,对学校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以教育教学的公开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对家长反映的布置作业超标、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及时进行了教育和处理。四是选人用人公开。对于教师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明确条件,竞争择优;对于干部选拨,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正录用;各学校也普遍采用中层干部公开竞聘的办法,把群众信任、组织放心、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五是廉政建设公开。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述廉述职、思想汇报、廉政档案等有关廉政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深入开展“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并把廉政文化向家庭、社区延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二)依法治教,严格落实教代会制度。通过严格教代会召开的程序,规范教代会的内容,维护了教代会的严肃性,保障了教职工合法权益。我们要求各基层学校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教代会,三年换届。教代会召开前,学校必须就会议议程、参加人员等事项向区教育工会作出请示,经区教育工会请示局党委批准后方可召开。教代会上,校长做学校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热点难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教工代表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教工代表还可以就有关工作,向教代会提出提案,由学校给予答复。这些措施,保证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了学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拓宽渠道,虚心接受社会监督。为了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我们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教育局将本部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情况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公开;根据区纪委统一要求,制定了《__*教育局服务承诺》,就举办教育机构审批、学籍管理、学校招生、收费管理、学校教育管理、教职工调动、首问负责制、廉洁服务等群众关心的八项内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制定了违诺处理条规,建立了监察与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各学校政务公开方式从校报、公开栏等常规形式发展到校园网、学校广播、校园电视台等现代化手段,增强了政务公开的效果。20__年以来,教育局从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领导和教育服务对象中聘请了教育行风社会监督员,对学校政务公开、教育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我们还定期举办教育系统行风对话活动,与教育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设立了教育热线电话,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对学校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些举措,扩大了社会和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使学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照章办事,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滋生。

第11篇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本次升级对政府公开信息的分类作了较大调整,各单位应根据升级方案,参照试点 单位具体做法,尽快调整分类,深化公开内容。要重点围绕行政执法栏目,编制行政职 权目录,逐项绘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动态发布行政职权办理结果,推进行政权力公 开透明运行。对于确有原因不能公开或缺失的信息或栏目,省直单位应书面向省政务公 开办备案。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地发布 新科技成果、招商项目、就业劳务等信息,加强征地拆迁补偿、涉农资金管理、救灾救 济款物发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公开,有效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工作大局。

三、整合政府网站资源 省政务公开办会同省经济信息中心于去年底制发了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网站的通知》 (皖政务办秘〔2008〕11 号) ,为各单位提供了解决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 开网站部分信息需要重复上载的方案, 目前尚未调整的单位应结合本次系统升级抓紧完 善,尽快实现政府信息一次性加载和发布。各单位可参照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做法,在门 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直接展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推进政府网站资 源的整合。 四、做好机构改革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轮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 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开通信息公开网站(栏目) ,尽快履行政府信息公 开职责和义务;撤并的单位应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名称、代码,撤并信息公开网 站,并完成数据迁移;内设机构调整的单位应按照新的机构设置,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职责和分工,进一步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中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升级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经济信息中心联系。联 系人:陈海轮,电话:0551—2602828—8948。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附件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升级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通 知》 (国办秘函〔2009〕6 号,以下简称《通知》 )的要求,现提出“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 系统”升级完善方案。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管理和服务功能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由管理子系统和服务子系统两部分构成,基本具备《通 知》要求的功能,本次升级将进一步加强数据交换等功能。

1.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数据交换。

提供 WebService 接口和嵌入 式代码调用模块,实现两网数据交换,整合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相应内 容和栏目。

2.推进内部业务系统与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数据对接。集中式用户直接将本单位内 部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按照信息公开标准格式摆渡到省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平台上; 分布 式和自建系统用户将内部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按照信息公开标准格式发布到本单位政 府门户网站或信息公开网站上。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加强集中式数据平台用户权限管理,进一步规范发 布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据安全。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开 发统计报送模块,完善系统的统计功能。

4.升级搜索工具。在高级搜索中加入分类等新增选项的查询,并逐步实现任意词组 的组合查询和对搜索结果的二次查询。

二、调整扩充政府公开信息核心元数据 《通知》 设定了 14 个政府公开信息核心元数据, 包括 6 个必选项、 个条件必选项、 3 5 个可选项。目前,“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已具备 6 个必选项、2 个条件必选项、1 个可选项元数据,本次升级将增加“有效期”可选项核心元数据,以满足公文类信息是否 废止的标注和查询需求。

三、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分类 《通知》提供了适合政府公开信息的四种分类方法,即主题分类、机构分类、体裁 分类和服务对象分类, 并指出主题分类是基本的分类方法, 其他三种可以结合实际选用, 同时,给出了四种方式组配分类参考类目表,供部门和单位参考。“安徽省政府信息公 开系统”目前采用的主要是组配分类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

1.省、市、县政府(办公厅、室)增加信息主题分类方式。在保留现有的组配分类 方式基础上,根据《通知》提供的主题分类类目表,结合我省实际,设定政府(办公厅、 室)公开信息主题类目(详见表 1) ,在系统中增设主题分类选项,并在网站页面增设主 题分类导航。

2.政府部门、单位完善组配分类方式。各部门、单位继续采用组配分类方式,同时 对部分类目进行调整:“人事信息”类目下设“人事任免”和“招考招聘”二级类目;“政策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合并为“政策法规”类目,下设“法规、规章”、“文件”、“政策解读”等 二级类目;“业务公开”类目更名为“行政执法”,下设“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运行流 程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情况”……等二级类目; “财政预决算报告”更名为“财务预决算”,下设“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等二 级类目;“招投标信息”更名为“招标采购”,下设“招标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等二级 类目;取消“公告和新闻发布”类目,将新闻发布内容并入“部门动态”类目;增设“依申请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详见表 2) 。具体可参照省司法厅和省环保厅 2 家试 点单位的分类方式。

四、增加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展现形式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所发布的信息具有列表和细览两种形式,根据《通知》 要求,增加信息的简要形式显示模式,即以预览方式显示每条信息的名称、日期、主题 等核心元数据。

主题分类表 类目名称 组织机构简介 综合政务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财政、金融、审计 国土资源、能源 农业、林业、水利 工业、交通 商贸、海关、旅游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科技、教育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卫生、体育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劳动、人事、监察 公安、安全、司法 民政、扶贫、救灾 民族、宗教 对外事务 港澳台侨工作 国防 其他 内容 组配分类表一级类目名称 机构领导 机构设置二级类目名称 机构简介 内设部门 下属单位 人事任免 招考招聘 法规、规章 文件 政策解读 中长期规划 专项规划 年度计划 新闻发布 重要会议 工作动态 行政职权目录 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行政处罚事项办理情况 行政征收事项办理情况 行政确认事项办理情况 …… 部门预决算 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 招标方案 中标及实施情况内容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动态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招标采购 依申请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安徽政务公开先进县_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发布单位】安徽省 【发布文号】皖政办〔2006〕33 号 【发布日期】2006-05-12 【生效日期】2006-05-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安徽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 (皖政办〔2006〕33 号)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深入推进效能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各部 门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近 年来,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领导重视不够、 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工作不落实以及形式主义倾向等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 措,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做好政务公 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贴近基层和群众需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机关 办事效率,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树立廉洁、务实、透明、高效的机关新 形象。

二、政务公开的重点和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应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 事项上,放在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的关键环节上,放在影响机关效能的突出问题 上。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的外,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应当公开: 1.部门和单位基本情况。行政机关的职能、机构设置、人事任免、领导分工、联系方式、服 务承诺、办事流程、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 2.重要工作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 报和发生、处置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 情况。

3.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4.行政审批。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立、调整及保留项目的名称、办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 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等。

5.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决定以及对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6.公务员考核录用。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7.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和招标目录、名称、限额、标准、程序、结果等。

8.举报监督。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事项的内容和性质,通过以下形式和途径实行公开: 1.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综合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2.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公开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及省直部门有关文件、政务动态、人事 任免、省情介绍等。

3.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公开各部门的基本情况,重点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

4.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主要公布涉及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 重大事件、重要工作等情况。

5.听证会和专家咨询、论证会。公开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听取建议的事项。

6.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公布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7.各单位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多媒体触摸屏等。主要公开需要办事人知晓的单 位基本情况、工作规则、办事流程和相关制度。

8.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等,公开政务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应遵循便民的原则,平等、及时、真实、全面地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

凡涉及承诺服务、限时服务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要加强网站建设和 管理,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开信息,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 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以 下制度: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应当让 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公 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应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 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2.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的范围,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 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等进行评议。

3. 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 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严肃查处。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 正、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五、加强和改进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定期研究 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明确政务公开的名称、 内容、形式、程序、时限、责任人和监督检查办法,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抓 好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 查。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细化各项工作标准,定期对政务公开内容的 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考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安徽政务公开先进县_安徽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安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 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意见任务分解 的通知皖政务办〔2012〕3 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皖办发 〔2011〕 37 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任务分解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深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 1.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要求的决策机制, 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 把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加以规范。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 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 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评 估论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公共政 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办; 主要参加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监 察厅、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进一步加强网络问政,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问政互动平台, 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主 要参加单位:省经济信息中心、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2.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坚持依法行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逐步在全省 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 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和权责一 致的要求,依法梳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职权,坚决取消没有合法依 据的行政职权。经政务公开、编制、法制部门审核,依法确定行 政职权并编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 编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 图,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行使主体、依据、行使条 件、期限和监督措施,向社会公布。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行 政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裁量基准,对 自由裁量空间分档设限,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牵头责 任单位: 省政务公开办; 主要参加单位: 省编办、 省政府法制办、 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 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 态公开。(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参加单位: 省经济信息中心、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积极探索建立执法结果、投诉受理和办理反馈公开制度,构 建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 权力运行监控体系。(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办;主要参加 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3.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 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 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 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 算, 都要向社会公开。

不断扩大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和分配结果。

公开的内 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各地、各部门要逐步 公开出国 (境) 出差、 、 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 会议等经费支出。

各类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

(牵头责任 单位:省财政厅;主要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省管局、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切实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 客观公 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 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应急 办;主要参加单位:省信访局、省政府新闻办)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 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事项。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受理、行政复 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依 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 公开办;主要参加单位:省经济信息中心、省监察厅、省政府法 制办、省国家保密局、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4.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 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重点公开税费收 缴、社保医保、计划生育、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流转、公 共事业投入、涉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和社会救助资 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为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打好基础。

(牵头责任单位: 省政务公开办; 主要参加单位:省民政厅、省地税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厅、 省人口计生委、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扶贫办、省红十字会、省财政厅)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 编制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 目录,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公开。(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 办;主要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 办、省编办、省财政厅、省经济信息中心) 5.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面向社会服务的各级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 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 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编制 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 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 高效、便利的服务。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 协调和监督指导。(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纠风办;主要参加单 位: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6.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加强权力运行的内部防控监督制约,加大干部工作、机关财 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考核奖惩、领导干 部履职和廉洁自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坚持防范在前、 预警在先, 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 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 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公 开办;主要参加单位: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7.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加强规划设计,整合信息化建设资源,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网 站和服务中心基础设施, 结合集约化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建立、使用由电子政务网络、政府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应用及 数据服务中心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组成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 以适应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省政务公开、纪检 监察、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联合编制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 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

(牵头责任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主要参加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编 办、省财政厅、省经济信息中心)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 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阳光政务热线、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开载 体作用,积极拓展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数字电视频道、 网络微博、户外电子播报系统等新媒体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普 及性和便民性。(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主要参加单位: 省政府公报室、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务公开办、 省经济信息中心、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二)统筹推进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 将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 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统筹规划,完 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规范化、 高效化,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要以政务服务体系 建设为统领,建立健全全省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 等系统平台,不断完善标准化服务和管理运行机制。要以服务中 心为主体,整合政务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 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 体系。(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主要参加单位:省发展 改革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加强各级服务中心机构建设。

各级政府及有条件的开发区、 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等应建立 服务中心,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场所、设备等基础设施。市辖区 尚未建立服务中心的,可独立设置或探索市、区共建模式,已经 建立的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主要 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都要在服务中心设立办事服务窗 口。监察机关要在服务中心设立监察窗口,对进驻单位及其工作 人员实施监察。(牵头责任单位:省监察厅;主要参加单位:省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县级以上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行政区域名称+人民政府政 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行政区域名 称+为民服务中心”,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统一的服务中心场所标 识。明确服务中心职能,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 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 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对经本级政府同意确需由 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指导和监督, 并对下级服务中心进 行业务指导,承担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服务中心管理机构 作为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配备少而精的工作人员;已使 用事业编制的,应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出一部分进行替换,人 员身份转换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办理。

在 调整、配备服务中心编制中,要注重优化整体编制结构,坚持增 减平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规格由本级政府决定,其运行经费、 人员办公经费以及专项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牵头责任 单位:省编办;主要参加单位: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省政府 办公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3.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作用。

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凡与 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 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收费均应纳入服务中心办理。

因涉密、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不进入服务中心办理的,应经服务 中心管理机构审核,报本级政府批准。双重管理和垂直管理部门 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便于工作、 加强服务的原则, 适合依托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应纳入当地服务 中心办理。推进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代 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服务中心大厅开展配套服务,限时办结, 规范运作。服务中心应设置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在服 务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强化服务中心招商信息、 就业信息、科技成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功能。完善各级招商服务 平台建设,在全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功能共用、前后互动、上 下联动的招商服务机制,逐步将服务中心打造成集行政审批、政 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和便民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 台。

(牵头责任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监察厅、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 4.规范服务中心运行。

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规范服务中心运行, 着力为群 众解决实际问题。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 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落实首问负责、一次 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和效能评估等制度,提 高服务水平。建立以服务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驻 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要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 启用行 政审批专用章,使一般性审批事项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确 需现场勘察、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听证等程序的审批事项,由 窗口牵头组织协调,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凡进驻服务中心办理的 事项都要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 时限、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强化首席代 表职能,赋予首席代表行使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 权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确保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批、办结 (制证)、送达等环节在窗口进行。(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政 务服务中心;主要参加单位:省监察厅、省编办、省直效能办、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 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适合不 同层级服务中心特点的标准体系,规范进驻部门、办理事项、运 行模式、服务行为等,到 2012 年底,力争实现标准体系服务窗 口全覆盖、办理事项全覆盖、审批职能全覆盖,并争创全国政务 服务标准化试点省, 全面提升我省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

(牵 头责任单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参加单位:省质监局、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 5.推进基层便民利民服务。

坚持把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努力把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创新社会管理、密切 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平台,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涉农补 贴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积极推行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为 民服务代办点,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有条件的地 方,可以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为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实 行免费代办制度,当地财政应安排必要补助经费。

(牵头责任单 位:省委组织部;主要参加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 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 监察厅) 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规范和减少行政 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 据, 行政机关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 批事项。依法清理和规范前置行政许可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 据设定的,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实际运行中影响工 作效率的前置行政许可事项,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牵头责 任单位:省监察厅;主要参加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省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各地、各部门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及时公 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参加单位:省政府 法制办、省编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 位) 推行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 中改革,各级政府部门应将审批权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并进驻 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权向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 在服务中心办理到位,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 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主要参加单位: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政务服 务中心窗口单位) 7.创新行政审批机制。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 构建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 台,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纳入并联审批流程办理,对同一行政审 批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 应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 实行 “统一受理、 联合图审、 联合勘察、 联合验收、 一表收费” 。

推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并联办理,实行“工商牵头、转递相关、 同步启动、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整合工商、质监、税务等相 关信息,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一 表通”。认真总结推广涉企联合年检、土地房产联合办证等成功 经验,建立健全全程代理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 项目,根据办事人申请,全程领办相关审批手续。鼓励各级服务 中心按照规范、高效、便企、利民的原则,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新 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政 务服务中心;主要参加单位: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 局、 省地税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商务厅、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 8.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 场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逐步拓展公共资 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 积极推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服务中 心合并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依托省服务中心加快组建省招投标服 务中心,为省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统一平台和服务。健 全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逐步实现互联互通。

加强交易平台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拓宽服务范围, 创新服务方式,为招投标各方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为招投标行政 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加快全省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项目建设进程, 实现招标公告发布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建立全省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系统、 规模标准以下项目比选系统 等信息系统。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建立评标复审制度,健全统 一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机制、市场准(禁) 入机制。(牵头责任单位:省监察厅;主要参加单位:省发展改 革委、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政务服务 中心) 加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工程建设领 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行业之间、地区之间 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 息化委;主要参加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9.加强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

把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 进 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政务服 务中心、省经济信息中心等单位,制定全省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 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市场化运作和财政补贴等方式,充分利用现 有电子政务资源,建设省、市、县三级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 电子监察等网络业务系统,规范技术标准,力争到 2012 年底, 实现不同层级服务中心之间、 服务中心与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互 通、 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 缴费、 咨询、 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绩效监察等事项。(牵头责任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参加单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经 济信息中心、省财政厅、省监察厅) 10.加强服务中心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 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中心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务服务干部队伍。

组织部门要把服务中心作 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积极选派后备干部、新提拔任用的 干部到服务中心挂职锻炼; 各相关政府部门要把业务精、 能力强、 作风好的在编人员选派到窗口工作, 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和 生活待遇,对表现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 拔任用。

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要严把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人员进口关,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 员理论、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政务服 务中心;主要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单位) (三)强化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 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 日程,统一研究部署。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抓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工作的责任,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 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行政首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牵头责任单位:省 政府办公厅;主要参加单位: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落实政府部门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财政、编制以及场地设 施等方面的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培训力度, 形成工作合力。

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机构责任, 整合政务公开和政 务服务职能,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政务公开 和政务服务机构合署办公, 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统筹安排, 指导、 协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 公厅;主要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委宣传部、省政务 公开办) 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 加强对政 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牵头责任单位: 省监察厅) 实行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的部门,要按照本系统的要求,在 当地党委、 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 省政务公开办; 主要参加单位: 中央驻皖单位) 2.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具体制度, 建立健全规范 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服务 中心运行、评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制度。不断完 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规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示范点建设标准和评选程序,促 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牵头责任单位:省 政务公开办;主要参加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 研究制定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 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的制度规范, 使之相互 促进、协调运转。(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办、省监察厅、 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主要参加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 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3.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各地、 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考核、效能建设考核、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 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核范围,细化考核评估标准。省政府从 2012 年起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单列项目纳入目标管理考 核。(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主要参加单位:省政府纠 风办、省直效能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务公开办) 各级服务中心要对进驻中心窗口部门集中到位、实际授权、 现场办理时效等关键环节进行指导督促, 加强日常监管和年度考 核。(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参加单位:省 监察厅、省直效能办、省政府法制办)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 监督,完善网民评价、新闻媒体评价等多元化政务公开、政务服 务评价机制,增强考核评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高度重视人民群 众监督,认真及时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牵头责任单位: 省政务公开办;主要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政府 纠风办、省经济信息中心) 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 对行政审批服务进行实时全程监控, 及时发现、 受理和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 在年度考核中排名靠前的,由各级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 责任不落实的, 由政务公开领导机构会同本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 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责任单位: 省监察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公开办)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充 分认识到当前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意义,立足新 形势新任务,顺应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 部署,推进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促 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为建设美好 安徽创造更加优良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 明确责任分工。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会同主要参加单位, 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对所负责主要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提出阶 段性和总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安排。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工作 任务的落实负总责,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需要增加主要参 加单位的,牵头责任单位可以商请有关单位参加。主要参加单位 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软环境建设、服务民生工程”为主题,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力度,营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的氛围,通过政务公开日活动,增强政府和部门政务公开的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加速经济隆起,构建和谐岫岩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1时,我县将组织10个涉民部门统一在中心街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印发宣传单和便民服务资料,并在主要街道悬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横幅,主要宣传*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大力营造政务公开日氛围。各乡镇(办事处)也要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的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

(二)开展社区政务公开宣传和咨询活动。按照《*年*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县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重点放在社区,充分利用社区政务公开平台,以社区为宣传点,组织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向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介绍本级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业务分工、服务流程、工作动态、联系电话等内容;发放便民服务宣传单;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使社区管理向着规范、科学的方向发展,推动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依托媒体对政务公开日进行宣传活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安排专人对这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和照相,并与宣传部门沟通,在《岫岩县报》、电台、电视台开设专栏,宣传政务公开日的来历、意义和活动及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与活动日当天设专板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四)开展群众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室将通过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发送短信调查、网上调查等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将评议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内容。通过开展群众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使各单位和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创新能力。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从振兴岫岩经济,打造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省“政务公开日”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软环境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