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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济与管理

时间:2023-09-06 17:08: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土地经济与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土地经济与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城市功能土地经营若干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F293.2[文献标识码]A

城市土地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载体,是城市功能发挥和经济活动的基础。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使具备一定规划条件的城市土地变得更加稀缺。为此,城市政府在促进土地资源转变为土地资本的过程中,必须以经营理念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范式来配置稀缺的城市土地。这正在和已经成为各级各类城市政府的共识。然而,城市土地经营不是“炒地皮”,而是为产业集聚提供空间载体;在“优地优用”的土地资源配置中使土地收益最大化。因此,在城市土地经营过程中,把土地资源转变成为土地资本,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套和协同。

一、城市功能的优化是城市土地经营的前提

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与城市功能的优劣呈正相关:城市功能越是优化,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越大;反之则反。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直接取决于城市功能的经营,而城市综合竞争力集中体现在经济实力,经济实力是城区功能集中优化的结果。都市经济的核心是城区经济。城区集聚程度(包括人口、资本、消费、基础设施)高,社会分工发达,科学技术先进,交通运输便捷,其活动具有明显的聚集性、扩散性、商品性、高效性和开放性等特征。城区是创造力的中心,财富的中心,也是企业竞争的中心。[1]因此,培养整个城区的综合竞争力,培育城区经济增长级,增加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关键在于优化城区功能。城市要加快发展,须围绕中心城、卫星城、小城镇的发展来带动整个城市经济发展,以合理的功能分工,实现城乡经济的交融。按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区分工。比如,将城区内的某些区位发展成为中心城区内主要的工业区;某些区位为科学文化区,重点发展科研、教育、文化及高新技术产业等功能;某些区位为以风景旅游和居住功能为主的片区,重点完善休闲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某些区位为对外交通、仓储及商贸功能为主等等。同时,以扩大城市中心区辐射为依托,扩张城区配置和利用资源的范围,调整区域分工格局,优化城区功能,构筑更大范围的经济协作体系,增强区域经济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巩固城区在城市经济中的中心和枢纽地位。所以,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在优化城市功能上下功夫。

首先,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适当疏散中心城区密度。针对城市各级机关团体绝大多数拥挤在城区核心范围的情况,着手规划疏散中心城区密度。要积极建设和完善高新区,坚持城市向非耕地和耕地利用率不高区域发展的原则,建设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的建筑容积率不能过高,这也是这次SARS在一些地区流行给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的新课题。

其次,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对各区(市)县的辐射能力。按辐射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卫星城建设和发展。城市“环状加放射”的地面网络已基本形成。着重抓好地铁项目,母城中心区走地下,向外辐射走地上,既方便市区交通,又带动卫星城建设和发展。搞好城市管网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在城市周边形成一批二、三产业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带,使城市的城市功能分区更加合理。除保留中央商务区、中心金融区等几个中心功能区外,大量的都可外迁、疏散。同时,要增强各区(市)县承接辐射的能力,主动要靠近大都市的方向发展,努力形成特大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第三,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根据城市作为区域经济中心和枢纽的功能定位,聚集城市科技、金融、商贸、交通、通讯等功能,力争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城区在特大城市经济中的吸引和辐射力,巩固和发展城区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以促进城市更加繁荣。与此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县域城区功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特大中心城市是大城市带大郊区,城市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相当部分来自区(市)县经济。这说明区县经济不仅是城市经济的支撑,也是城市加快发展的希望所在。搞好县域城区建设,培育县域城区主导功能,造就经济增长带头区域,带动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将其建设成为实力较强的县域经济中心。努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扩张经济总量,提高经济质量,重点抓好体制创新、工业强县和特色经济,促进区县经济快速发展。以强市富民、农民增收为目标,冲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行城乡一盘棋,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城镇化,加快城市县域经济发展。要不断完善城镇管理体制,保障人、财、物、信息的合理流动,增强城镇的聚集功能,树立城镇品牌,提升城镇形象,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二、城市规划和功能的优化是提升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基础

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城市土地价格受其区位的直接影响:“第一是区位,第二是区位,第三还是区位”。这里所指的“区位”不是简单的城市土地的自然地理位置,而是经济地理位置。因此,区位的内涵包括了城市规划、功能、品牌、产业、市场、商机、人气等在内的精髓。根据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笔者以为,城市规划和功能的优化,是城市级差地租和级差地价形成的条件,从而是提升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基础。

笔者以为,城市规划的优化和城市功能的提升,注重的是城市内涵型发展,而不是外延型扩张。城市建设不是单纯的建广场、辟街或扩地开道,做简单的“加减法”和“摊大饼”式地向地带和城郊延伸。千城一面、单纯追求“量变”的建设已经违背了城市建设作为一门科学的特性。如在不少城市的新城区的入口处,大都会有一个大的圆形雕塑广场,在新盖的城市政府大楼前都有一块巨大的草坪地,靠河的地段都会开辟一条景观路,旧房扒掉后都一式盖相同层楼、格调相似的新房。在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驱使下,一些城市内部工业、商业、住宅等各项功能区分不尽合理。在建筑风格上,许多地方没有任何特点,临街建筑以及“火柴盒式”的“钢筋加水泥”的“灰色森林”,成了许多地方城市的建筑模式。诚然,建设新城区不是不要广场、草坪,但是必须是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要实用。城市街道两边的房屋并不是整齐、同一式样就气派。

论文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来自

目前,我们不仅要关注产业同构性问题,而且要防止城市建设和城市经营中的同构性问题。城市功能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可以说是经营城市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个城市的生机和活力在于它的产业经济特色和独特的历史文化积淀。城市建设规划、城市建筑风格的同构性只会使其显得呆板死沉。即使在一个城市的街道两旁,其建筑物也应风格各异,其建筑物可以有进有退,有高有低,色调有冷有暖,突出层次和色调的和谐。另外,城市建设过程中一味地求新求大,只会浪费财力资源、土地资源,更浪费了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意大利、希腊、法国等欧洲国家的许多城市的迷人魅力,不是它的高楼大厦,而是它历史赋予的浓厚的文化底蕴。另外,有的城市在建设和改造中缺乏整体长远规划,“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扩地建路、盖房造屋后,却将城市应该必备的配套设备,如给排水、供电等设施给淡化了。刚修好的路,不久又被挖开;建好的绿化带又推倒重来;有的城市居民的生活污水因缺少排水系统,要么蓄在一地形成水洼,要么直接排入河流,与饮水源混杂,以致造成居民生活质量的下降。笔者以为,在城市建设中除了量的变化外,最重要的是质的变化。也就是说,要让城市的居民享受到城市生活的文明进步,如城市化的供水、供电、供气以及其它内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等。

一个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水平与城市土地的地租、地价和土地贡献率呈正相关。坚持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把经营城市的思路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产业与市场运作的全过程,树立城市形象,营造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档次,从而使城市土地在价值上不断增值。所以,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功能的优化上,城市政府应该把软硬环境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人为本,绿化、美化、亮化城市,优化和深化城市功能;以产业、市场和人气的营造为核心,增强城市的内需力;以建设标志性建筑为亮点,增添新的人文景观,把城市形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同时,着力打造有利于投资创业和经济运行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政府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以此造商机、造人气,带动城市土地增值。

三、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阶段和区位控制制度是经营城市土地的关键

城市土地的供求关系是城市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基础性关系。城市土地的价格高低与城市土地的供地总量密切相关。根据城市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城市土地的价格由城市土地的供应总量制导:城市土地的供应量愈大,其单位面积的城市地价就愈低;反之则反。所以,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健提升的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不仅是加强用地管理的基础条件,也是经营城市土地和提高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关键。那种在城市土地供应总量上不顾市场需求和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敞开口子、相互攀比的做法,不是解放思想的表现,而是不懂经济规律、竭泽而渔的蛮干。

为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控制增量建设用地供应量。同时,要根据土地供应总量与地价之间互动机理,来有序安排土地的供应数量、供应时间、供应区位。土地主管部门要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城市土地供应的重要来源,切实负起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职责。土地管理部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不能随意改变,每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计划,不得随意突破。有关部门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模拟财政预算管理硬约束制度安排来供应城市土地,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在城市土地市场的调节作用,对建设用地总供应量实行严格控制,严禁单位和个人乱占滥用土地,以保证城市土地得到合理和优化的配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城市土地在供应上不仅要注重控制总量,而且要把握好供地的时间阶段和区位安排。供地的时间阶段和区位安排,要根据用地性质、城市功能、市场需要、资金来源、建设时间、配套条件等等来进行抉择。从而才能确保城市土地经营,运用土地供求和价值规律打好“时间差”和“空间差”,进而使城市土地经营的成本最低,产生的效率最大。

城市政府要高度垄断和统一建设用地特别是经营性用地的供地渠道,对新增建设用地,要采取统一征用、统一提供的方式。同时,要坚持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实行省市对县区土地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禁止开发商与城市郊区的村镇直接签订用地项目,禁止直接租用农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的开发。不允许各种各样的“园、区”行使土地管理的政府职能,对以各种各样名目另立“园、区”开发房地产项目和以所谓的“生态项目”实为囤积城市土地、待价而沽的圈地作法,甚至炒卖土地谋利的行为,一定要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和舆论的手段,加以制止和制裁。

四、健全和完善城市土地交易制度是城市土地经营的重要条件

在推进城市土地经营的过程中,城市政府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城市土地上市节奏、开发程度和质量的同时,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城市土地交易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首先,城市政府要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或实行挂牌公告方式交易的运作机制。属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争性项目用地的交易,应该采用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其他类型的用地应挂牌公告,如在规定期限内有多个用地申请者的,亦应采用招标、拍卖方式交易。为了规范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机制。在进行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招标、拍卖文件和投标、竞买规则,并招标、拍卖公告;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时,参与竞投或竞买的人员应达到规定的人数,有的地块还应设立最低保护价。未达到规定人数和最低保护价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交易机构重新作出安排;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应设立评标小组,评标工作由委托招标人或交易机构主持。除主持人外,其余成员在开标前一天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要明确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范围、程序、组织办法,认证一批具有国有土地招标拍卖资格的主持人。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挂牌交易中,其公示内容应包括报价期限、地块位置、土地级别、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交易底价、当前报价等。城市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的报价期限,应根据城市土地市场供求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少于10个工作日。要严格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制度,出让土地成交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保证地价款足额到位。同时,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过程中,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交易费用,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其次,要积极推行城市土地交易许可制度和城市土地交易申报制度。城市土地使用权有形市场是建立健全城市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平台。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有形市场,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依法公开的交易。要积极推行城市土地交易许可制度和土地交易申报制度。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原土地使用条件的交易,应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按相应的规则入市交易。对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确认地价评估结果并核定应补交的出让金,明确缴纳办法。出让土地的首次交易,经交易机构对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初审后,必须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达到转让的条件后方可进场交易。涉及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要首先取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再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依法流转。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进入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禁止通过隐形市场私下交易。同时,要严格执行土地交易价格申报制度,以便于政府部门全面、及时掌握地价信息,实施城市土地优先购买权。

再次,要实施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城市土地市场信息的公开程度和交易信息的对称性是衡量城市地产市场是否规范的重要指标。目前,由于地价管理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不少地方的城市土地市场信息的社会化服务程度普遍较低。地价以及建设用地信息、土地登记信息等内容仍掌握在一些部门的少数人手里,土地信息不公开,或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城市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的披露制度,公开公布供地信息、地价信息,为社会、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土地交易管理的程序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定期公布和提供土地供求信息,收集、储存、土地交易行情、交易结果,提供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城市土地市场管理规则、土地利用投资方向咨询等。要实行土地登记的可查询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增加土地登记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在市场监管和产权保障中的作用。除涉及国家保密要求外,土地登记结果要接受社会公开查询,做到查询资料全面、查证及时、签证准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第四,要加强和完善城市地价管理制度。城市地价管理是城市土地市场管理的核心,城市地价确定得合理与否,关系到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市场与经济建设的发展;地价评估的高与低,关系到土地收益的再分配等问题,从而关系到城市土地经营的效率。基准地价作为地价体系中属控制性地价,是城市政府调控城市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制定地价管理政策、指导土地交易、征收土地税费的重要依据,也是地价管理的重要基础。尽管有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城市基准地价应定期修订和公布,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有部分地方把基准地价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资料,严格保密,影响了基准地价在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在基准地价的修订、公布的程序、方法、内容以及法律效力等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及具体的操作规则。为了规范城市土地市场秩序,必须严格执行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严格执行城市土地定级规程和土地估价规程,科学地开展基准地价更新与土地定级的修订工作。要把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的定期修订和公布,作为地价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在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评估、更新完成后,应及时报请城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作为城市政府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市场,管理地价,引导市场的依据。要规范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公布的方式、内容、时间等要求,建立地价可查询制度。要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申报制度和地价定期检查制度,组织力量对各地土地招标拍卖底价和土地收购补偿价格的确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进行了地价的评估、其土地招标拍卖底价和土地收购补偿价格是否是集体决策,以从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而引发的寻租行为。

第五,健全和完善城市土地市场中介组织的执业制度。目前,仍有不少土地评估机构以及相关的中介组织,依仗自己过去的政府背景或与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执业行为很不规范。“中介不中”对城市地价的管理,对培育和规范城市土地市场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政府机构与土地市场中介组织必须彻底脱钩,以推动房地产中介机构真正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土地市场中介组织应该围绕完善管理、创新经营的要求,对现有的财务、劳动、人事、分配、民主管理等制度以及内部经济责任制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竞争机制、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上岗机制,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机制和以审计为中心的监控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强土地估价人员的资格管理,加强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加强评估技术标准的管理和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对违规机构要加强处罚力度,真正保证城市土地市场中介组织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业。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监察管理体制。当前,城市土地交易和经营中还存在不少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例如:划拨土地转为经营性用地未按法律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已按有关程序确定价格后,有关部门又擅自减免地价;改变城市土地用途,需补交地价而不补交地价款;未达到现行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将批租土地化整为零,逃避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土地挂牌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假挂牌等虚假行为;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市场运行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等。要进一步整顿城市土地市场秩序,首先必须重点整顿清理城市土地市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转让、出租、抵押管理,规范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转让、出租、抵押管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投资、入股、出租、抵押、转让等在内的土地流转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土地市场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土地资产管理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要重点防止化整为零批租土地的行为,对同一主体在相邻地块累加批租土地要严加管理。要按照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可参考有关城市在出让土地中实行的“四步会审制”(即专业队伍评估、地价办公室初审、地价评议委员会审核、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形成出让招标方案),对涉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地价确定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一律经过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实施集体决策。时间内保证地价款足额到位。同时,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过程中,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交易费用,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土地市场的发育完善,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能应该实现土地利用管理为主向土地市场管理为主的转化。当前,要根据WTO的游戏规则,进一步强化土地监察执法手段,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可以考虑建立土地监察执法的垂直管理体制,以减少来自“块块管理”的约束,并进一步探索土地管理执法机构的人事管理新体制。同时,要加强土地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以确保土地监察执行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国土资源的分布具有地域性、分散性等特点,使得土地资源的供求信息不透明,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从而为政府实施土地监察管理带来了困难。因此,有必要将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工程纳入政府议事日程。通过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可以及时公开土地供应计划、需求状况等相关信息,随时对城郊结合部地带的土地进行监测,并可实现土地政务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互动交流,从而增加土地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参与到土地审批过程中去的可能性。因此,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可以使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得到一定的规范和制衡,从而有利于消除土地行政中的腐败现象。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五、构建土地储备制度是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

为了实现城市土地的可持续经营,必须构建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笔者以为,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就是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指城市土地管理部门或机构集中对土地征购、整理、储备、供应和开发的体制安排,它是城市政府主导和调控城市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之一。城市土地储备的运行机制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生态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目标来运作。在此基础上,对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土地,可根据城市建设的具体需要和城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等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分区规划的制订,即对用地(包括增量和存量土地)结构进行重新调整,再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设方案的设计。

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需统一开展城市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有计划地集中和积累建设用地。其土地来源包括征用农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机制,从城市土地二级市场中收回土地使用权等。然后,政府再将进入储备体系的土地进行拆迁、平整、归并、整理,从宏观上进行平衡,进行城市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的建设,使储备土地成为可供出让和出租的建设用地(熟地)。为此,地方政府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基金,以确保土地收购制度的实施。在建立城市土地储备体系的前提下,政府应将城郊结合的土地纳入城市土地储备体系,在其尚未整理为建设用地时,将这些土地视为同质化的土地储备范围,将来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调控房地产周期的需要(主要是地价水平),通过调节土地的供求量达到宏观调控地产市场的目的。目前,要把市地和农地结合地带作为重点监控区。任何农地转为市地必须经过政府征用的法定程序,由政府垄断供应土地资源的源头。目前,可以考虑把城郊结合部作为城市城镇发展“特区”,在城市或城镇规划指导下适当给予优惠政策,引导其健康发展。其具体建议是:对近期城市的空间拓展,政府可根据城市规划成片征为国有土地,作为城市土地储备。对中期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有条件的可以先征用,然后租赁给农民在保持原用途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政府需要时随时收回。对中长期规划区内的土地,政府未作征用处理的,也应将之纳入城市土地储备计划,允许集体或农民个人在法律和城市规划许可的范围加以利用,并保护其权益。对于现在已经进入“市地”的农村集体土地、但不符合城市规划的,予以清退,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应补齐有关手续,使之依法转为国有土地。通过把城郊结合的集体农用地纳入城市土地储备体系,可以避免土地供给和用地结构安排的盲目性,从而可以有效地调控进入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及布局的合理性,进而促进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的提升。

旧有的城市土地供应方式即是一种城市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由原土地使用人手中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城市土地进入市场的速度快,程序简单,政府不必或极少在城市土地上进行开发投资,因而也没有任何投资风险,而且还可以在城市土地的出让中获得一部分级差收益。但是,这种模式的弊端也十分明显,最突出的是市场运行不规范,容易因追求短期内的城市土地收益而造成城市土地供应总量上的失控。因此,从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运作模式优化的角度看,深化改革可以从以下措施切入:

(1)吸收国外土地银行运作模式的优点,通过土地收回、收购、置换、征用与整理等方式,将出让和年租土地完全纳入政府土地供应总量控制的范畴。

(2)改变城市土地从原使用者手中直接进入城市土地市场的作法。通过城市土地储备机制,将纳入储备的城市土地进行开发或再开发,使生地、毛地变为“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的熟地后,再逐步将其推向城市土地市场。

(3)采用灵活多样的城市土地储备形式,尽可能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根据我国各大中城市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努力建立和形成一个分层次、多形式的城市土地储备体系。[2]“分层次”,是指在城市政府统一的土地储备总量计划之下,按照目前各大城市“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市、区两级,以市为主的城市土地储备网。“多形式”,是指在城市土地的储备形式上可以多样化,包括规划储备、计划储备和通过收购地块后的直接储备。“规划储备”,是指运用规划的手段,对列入城市规划中需改造或需调整结构的地块进行开发时间、开发进度上的控制。“计划储备”,指对“九五”、“十五”期间已批准征用的大批土地,按照其规划状况、市政配套等条件,编制计划,控制其开发进度。“直接的地块储备”,是指市区两级政府,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整理”方式取得的城市土地使用权后的直接储备。通过这一体系,有助于使政府对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状况、进度等实行全方位的有效调控。

筹集购地资金是征购土地的关键所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通常伴随着资金的运行,要进行大量的土地收购储备活动,并将生地变为熟地,需要巨额资金。因此,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核心是要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并通过专业机构对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土地“征购、储备、出让”在土地资产和资金上的双向良性循环运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总是伴随着资金的运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良性运行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因此,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便成为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重要财力保障。建立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基金的可能资金来源主要有:一是政府拨款,目前各个试点城市政府都划拨一定数量的款项作为启动资金。二是政府贷款,城市土地储备机构的运行,必然带来较为可观的运行收入。因而,用于城市土地储备的政府贷款可以说是一种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贷款。在初期启动阶段,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完全可以用贷款方式建立土地储备基金。三是政府预划拨部分城市土地给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这相当于政府以土地资产实物的形式投入到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之中。四是土地收益。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实施多年,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引入,已经为政府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土地收益,这些收益一部分已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剩余部分可列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五是城市土地储备收益。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运作一段时期后,将会产生土地储备收益,这些收益也可列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滚动使用。六是由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发行土地债券。土地债券通过城市土地储备收益来还本付息。七是其他资金,包括各种按有关规定可以进入土地储备基金的公共基金、社会基金,如各种保险基金、离退休基金、养老基金等等。

另外,还要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的运作主体。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建立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来实际运作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作为城市土地基金运作主体,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的职能是受城市政府委托,承担土地征用、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和回收以及存量土地的收购;组织城市土地供应、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资产的管理等公共事务工作。运作土地基金,既要接受政府计划指导,又要按照市场机制进行高效运作,确保国有土地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的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架构,必然涉及到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土地供应机制和法律法规等一系列层面的创新;同时,还直接受城市土地市场发育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与城市土地资产管理、土地收购与储备、土地资本化运营和土地证券化等方面的关系,并着重研究和解决好建立城市土地基金与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应性问题。城市政府通过征购方式,集中进行城市土地储备和供应,现行法律中有一些依据,但不尽明确和完善。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该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可见,我国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土地所有权,用地单位只拥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对土地的最高处置权,国家对土地的处置权利应当包括回购土地的权利,但是,现行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五条仅作了如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或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的改建,可以依法收回或调整使用的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收回或调整土地的,对原土地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上述规定为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很不充分,覆盖范围太小。关于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建设,可以借鉴国外赋予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的作法,根据我国土地基本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保障问题。瑞典、荷兰等欧洲国家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支持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如规定政府对土地拥有优先购买权(或征用权)以及对政府拥有的开发条件还不成熟的土地,可以出租给农场主和森林主等等。[3]建立和完善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不仅要在继续完善国家对农地征用权的基础上,赋予城市政府对土地的优先购买权,而且应从法律上明确城市土地储备的范围。根据我国城市用地的复杂性,可以将以下十类土地纳入储备范围:市区范围内的无主地;为政府代征的土地;土地使用期限已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被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依法没收的土地;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土地使用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另外,还应当从法律上规定对政府拥有的开发条件还不成熟的土地,可以依法实行年租或短租,并将租赁收益纳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进行管理。同时,还应当对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运作主体及相应的监督机制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4]

主要参考文献:

(1)赵炳贤.资本运营论[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

(2)杨继瑞.中国城市地价探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10).

(3)杨继瑞.城市土地使用者产权的“长约年租制”探讨[J].四川大学学报,1998,(1).

(4)朱寅传等.杭州市土地储备体系及模式[J].中国土地,1999,(8).

(5)LIWen.YANGJirui.ReformoftheUrbanLandSysteminChina[J].SocialSciencesinChina,1992,(2).

OntheProblemsoftheUrbanLandOperation

YANGJirui

第2篇

摘要:本文将以实际的研究为例,具体分析不同土地利用模式和管理实践方法下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响应的差异。

关键词 :土地利用模式;管理实践方法;土地经济效益;不同与差异

土地利用指的就是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的使用各种方法和行为针对土地资源的长期或者周期性的经营活动,是人类在劳动过程中通过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利用以获得相应的产品收益和经济收益的活动内容。不同的土地利用模式和管理实践方法必然会带给土地资源不同的产品收益和经济收益,其甚至对土地资源自身的结构和化学性质也会造成相应的改变,通过相关实验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并且能够帮助人们找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模式和管理实践方法。

一、具体的实验内容

针对不同土地利用模式以及管理实践方法对土地资源经济效益造成的影响进行试验,首先应该选取土地资源性质相同的土地范围作为试验田,同时选择不同的土地利用模式和管理实践方式对其进行试验、查看、采样以及分析并且最终得出相应的结论。具体来讲,本次实验中选取了某一丘陵地区的某一范围内的土地作为试验田,其中试验田所在范围的每年平均温度在18 度、日照时间在12 个小时左右、降雨量主要集中在春天、夏天以及秋天三个季节,同时具有明显的气候特征。同时结合试验田范围中的以往种植习惯和区域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条件,本次试验在试验田中分别采取了五种不同的土地利用模式和管理实践方法,其分别是

粮食、豆子、粮间、套作,其简称为FBF;

蔬菜、经、菜间、套作,其简称为VEV;

粮食、经、菜间、套作,其简称为FEV;

单一的粮食、经,其简称为MONO;

果树、粮食、菜间、套作,其简称为FFV。

此外,在本次试验的进行过程中首先会针对马铃薯、蚕豆、小麦、榨菜、油菜、玉米等相关类型的蔬果进行不同种植田的分配,在分配结束以后才会投入到实验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上述蔬果种子使用的实验肥料类型都是基本相同的,只是针对其生长过程中的不同需求控制了施肥的比例。在相关农作物成熟以后,本次试验采取了多点混合采样的方法对已经成熟的果蔬物品进行采样,同时使用水土比方法测定相应种植田的pH值范围、使用重络酸钾滴定方法完成对种植田有机物质含量的测量、使用半微量开氏方法完成对种植田全氮含量的测定以及使用碱解扩散方法完成对种植田中碱解氮的测量工作。

二、实验结果的分析

针对本次实验结果的分析方法采用了spss 软件对相关蔬果的成熟数据进行采集并且配对分析,同时有效的结合土地利用环节结束后土地资源的有机物质含量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本次试验成果中粮食、经、菜间、套(FEV)的土地利用模式对土壤中有机物质含量的影响是最大的,而果实、粮食、菜间、套(FFV)的土地利用模式对于土壤中有机物质含量的影响居于第二位,蔬菜、经、菜间、套(VEV)的土地利用模式居于第三位,粮食、豆、粮间、套(FBF)的土地利用模式则居于第四位,单一的土地利用模式则位列最后一位。因此本次实验结构可以有效的证明,针对土地李元的不同利用模式以及管理实践方法会造成土地资源中土壤有机物质含量产生非常大的变化。

同时本次试验结果中针对土地经济效益的响应参数进行计算,采用了的公式完成了对土地经济效益响应系数的计算。其中代表的是第种指定产物的产量与成本的经济效益之差、代表的是第种指定产物的单产产量经济效益、代表的是第种制定作物的实际综合种植成本、A 代表的则是当地以往种植的农作物的产量与成本之差的最大参数值。

通过计算结果的分析可以清晰明确的得出不同土地利用模式对土地造成的经济效益参数有着非常明显的影响,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土地经济效益的参数海域土地资源中土壤性质的参数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其相互之间呈现出互相递进的关系。因此本次试验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内容:

在不同的土地利用模式和管理实践方法中,单一的土地利用模式投入的成本较小、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其最终产生的土地经济效益参数值也较小。而在复杂的土地利用模式中,在同样的土地管理实践方法作用下,土地资源中的土壤施肥情况和土地经济效益的参数差别是比较大的,在上述结果中的VEV土地利用模式获得的经济效益系数最好的,其土壤的肥力条件也是最好的。

三、实验结论的分析

经过对本次试验中相关结论的分析,本次试验可以针对实验结论得出以下结果:

首先是不同的土地利用模式必然会对土地资源中的土壤性质产生相应的影响,其在土地利用模式的过程中会使土地资源中的土壤肥力产生一系列的变化情况。

而如果想要使土地资源中的土壤肥力始终保持在一个较为丰富的程度上,相关人员需要有效的加强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强度,同时有效的配合科学合理的管理实践方法以达到这一目的。在土地利用模式中,单一的土地利用模式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强度是最低的、粗放式的管理实践方法则会使外界环境对于土地资源中的土壤肥力的影响情况减少到最小,同时间、套类型的土地利用模式和与其相匹配的管理实践方法则能够有效的增加土地资源的利用强度,同时增加外界环境对于土地资源中的土壤肥力的影响,使土壤肥力始终保持在一个较为健康和充足的状态。因此在土地资源的利用模式中选择合理的耕作方式以及管理实践方法,是保持土壤肥力并且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方法。

其次是土地经济效益的参数与土地利用模式的变化也有着非常明显的关系,在本次试验结果中上述土地利用模式都能够对土壤肥力产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在土地经济效益参数上的变化却是不同的。综合来讲,单一的土地利用模式所获得的土地经济效益响应参数的数值是最低的,而菜、经、菜间、套的土地利用模式所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响应参数的数值则是最高的,也是最适宜于当前试验田的种植方法,同时其对于土地资源中的土壤性质的影响也是最有利的。

综上所述,本文对不同土地利用模式以及管理实践方法下的土地经济效益效应情况进行了具体的探究和分析,加强对不同土地利用模式和管理实践方法的实验并合理的分析相应的实验结果能够有效的帮助农户选择最优化的土地利用模式以及管理实践方法,有效的提高农户经济收益的同时提高农户土地资源中的土壤肥力,使土地资源始终保持在较为健康的状态中以更好的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土地利用过程中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完美结合。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土地管理;知识经济;可持续发展

前言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生产、分配和消费的过程也逐步从对传统资源的占有转移到对智力资源的占有上,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将主导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传统资源的土地资源必然受到一定的影响。土地管理作为协调人与土地资源之间关系的纽带,也必然面临着调整和改革的需求,通过对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利用情况展开研究,对于探索土地管理的发展和改革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知识经济时代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1.1 对土地利用观念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时代,只有能被利用的土地才称之为土地资源,由于知识经济时代更加强调知识的作用,使得土地等自然资源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弱化,虽然知识资源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附于自然资源之上,但自然资源本身的决定性作用已经不复存在,在土地利用上,通过知识资源可降低土地资源的消耗,一方面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的科技含量,使单位面积土地的产量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开发新的可利用资源来部分替代土地资源,从而有效缓解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消耗之间的矛盾。可见,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土地本身的依赖程度将大幅降低,取而代之的是土地利用者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对土地利用的能力对于土地资源利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通过科技含量的提升弥补土地数量和质量的不足,从而导致人们对土地的利用观念不再局限于自然价值的评价,而转向对土地的经济评价。

1.2 对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

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农业生产为降低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追求生产的批量化、单一化、标准化和集约化,规模性较强但灵活性较差,规模化生产虽然便于管理,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成本,但却无法实现产品与市场的完美对接,但在知识经济时代则更多的是以市场需求为指引,通过小批量、多品种、个性化的生产来实现土地利用价值的最大化,土地产品生产方式更加灵活多样,但同样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权衡利弊、协调矛盾,并逐步适应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

1.3 对土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土地利用者的知识非常丰富,因此在有限的土地上可获取比工业时代更多的产品,虽然土地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被放大,土地潜力被深度开发,但在另一个层面上对于土地生态系统的干扰程度也不断增大,土地自身的调节功能不断减弱,土地生态系统更加脆弱,这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协调提高土地收益与保护土地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是人们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2 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管理的改革措施

2.1 土地管理思维的改革

我国的国情与国外发达的工业国家不一样,我国的起点更低,在发展工业经济的过程中就要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因此对于土地管理来说应当立足于国情,立足于土地现状,切不可急功近利,而要步步为营,逐步改革,为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奠定基础。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需要充分考虑人地关系的变化和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两个方面。

在一定意义上说,土地管理就是处理和协调好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在知识经济时代,作为智力载体的人的作用被不断放大,因此人地关系也不断发生变化,一方面人们对于土地的效益期许不断提高,人类改造土地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于土地功能的需求也不再局限于基本的生存需求上,而是更多样化,例如景观、生态等。在土地产权制度方面,如果不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主体的所有权不够明确,就会导致土地资源利用强度的过度增加,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虽然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产权主体不明确导致的资源浪费,却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必须明确土地产权的主体,使土地管理与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

2.2 土地管理方式的改革

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的方式还是主要以数量变化监测为主,这样的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的要求。如前文所述,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对土地的利用具有两个方面的影响,即不断利用高科技以提高土地的产出和对土地生态系统破坏的巨大隐患,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的方式要与土地资源的利用特点相适应,将土地管理方式从数量变化监测转变到质量变化监测上来,使之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通过对土地质量变化的监测,防止土地使用者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过度开发土地而导致土地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土地质量的不可逆破坏,可以说,在知识经济时代,对于土地的管理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兼顾其生态效益。另外,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系统的开放性不断增强,因此土地管理要从传统的分割管理方式转变到资源共享的统筹管理上来。

2.3 土地管理手段的创新

要想获得高产出,就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其中投入包括物质的投入和知识的投入两方面,物质的投入终究是有限的,且投入成本是巨大的,而知识投入却是无限的,通过不断的知识投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对于土地管理来说,传统的管理手段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精度较差,而通过知识的投入,将现代化的技术与土地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例如3S技术――即遥感技术(Remote Sensing R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 GI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PS)不但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而且精度极高,对于提高土地管理水平,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土地利用的新特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 结束语

综上,知识经济时代的土地管理具有新的特征,因此无论是土地管理的观念、方式和手段都必须不断改革和创新,一方面使知识经济时代的土地经济效益发挥到最大,另一方面还要防止在新的时期人们用地的盲目性,充分利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科技的力量提高土地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以促进社会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土地资源;土地资源管理;策略

引言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的重要战略思想,其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和理论基础。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要求坚持环境和经济和谐发展。但是就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来看,我国在土地资源管理中还存在较多的不足,导致土地资源和人口发展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明显,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发展的和谐也受到一定的冲击。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土地资源管理过程中能够坚持从科学发展观出发,开辟新的发展道路。

1当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其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预见性有待提高。要保证土地资源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必须要求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时能够具有较强的预见性,以便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均衡分配和灵活分配;实用性有待提高。土地资源管理的目的是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证土地资源的完整性。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理念上和管理上的引导,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的灵活性,加强实用性;管理措施的落实。要保证土地资源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不仅要求政府能够制定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和策略,还要求部门人员能够将这些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管理的作用。

2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土地资源管理策略探讨

2.1创新土地资源管理观念

新时期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视、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效率和质量必须要求创新观念理念,转变过去的管理思想。科学发展观视野下要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要求各管理人员及部门领导能够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发展为第一要义进行土地资源管理,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和科学的配合和管理。就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不少地区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科学性和严谨性严重不足,管理者的眼光不够长远,只看重眼前利益,没有从长期效益进行考虑和分析,导致土地资源管理观念较为落后,影响土地资源管理的效率以及当地经济、环境的长远发展。对于这些观念,土地资源部门人员必须要坚决摒弃,要充分认识到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的根本,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资源,要做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必须要求能够采用科学的发展观念,要统筹好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再综合考虑对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人口增长速度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多方面进行考虑,统筹兼顾,重视生态平衡和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2.2实现统筹发展

具体来说,科学发展观视野下要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要求能够实现统筹发展就要做到: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和乡村的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并不均衡,城市的土地征用率较高,社会经济发展快速,农村的土地资源较为丰富,但是社会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如何统筹城乡发展,创新管理理念,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是当前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关键;统筹完善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土地市场管理制度,以宏观调控的手段推动土地资源管理的更好发展,是我国有关部门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统筹人和土地的协调发展。即在进行土地资源管理过程中既要保证经济的发展,又要能够加强对土地资源的重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保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结语

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进行统筹兼顾、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和发展。目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够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转变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模式,统筹城乡发展、人与土地的发展,并完善土地市场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1]何泽瑞.创新土地资源管理机制的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5(9):126-128.

[2]李刚.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促进发展方式转变[J].环境与科学,2015(11):68-70.

第5篇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土地管理 研究

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质量低,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占补平衡”。《土地管理法》在确立占补平衡制度时,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占补平衡必须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不少开发整理项目为了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充,以满足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批的需要,对补充耕地的质量往往只停留在几个简单的数字上,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开发出的耕地质量较差,很难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甚至一边开发整理一边抛荒。这不仅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耕地占补平衡”,而且造成了资源的破坏和开发资金的浪费。

(二)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过程中以牺牲长远的整体利益来换取近期的局部利益。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周期长、投资金额大,一些地方急功近利,追求当年开荒、当年收益而不顾被开发区域的小气候环境、土壤环境和土质水文环境,对后备资源的开发没有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适应性。这边退耕还林,那边毁林开荒;这里退耕种草,那里毁果园开发的怪现象,或者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只重视田块的方整,而忽视对河流、丘陵地等生态景观的规划,其结果是短期得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域环境的恶化将逐步显现,致使所开发的土地再一次荒芜。

(三)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专业队伍素质不高。土地开发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诸如: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土方工程、建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农业设施工程等众多分项工程,具有跨行业、多学科和多技术的特点。

(四)开发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的投资主体较为单一。对于土地开发整理,应当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目前,政府的投资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发挥了主渠道作用。政府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发展基金等等。但是,单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包揽土地开发整理所需的资金。

二、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土地开发管理要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切实增加农民的收入为前提。土地开发整理要与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与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的收入结合起来,成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土地开发整理的指导思想、管理政策与规划设计上,要从增加和建造高质量耕地与农用地出发,立足干服务现代农业,服务农业规模经营,服务提高农业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只有这样,土地开发整理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二)土地开发规划应充分考虑保护生态环境。土地开发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水利工程规划、林业规划、小流域治理规划结合起来。实行生态型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必须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使其融合于现有农地与社区景观中,构成和谐的统一整体,做到既增加耕地,又不破坏环境。实现经济效益、资源、环境三者有机地统一。

(三)土地开发投资主体多元化,要体现公益性和有偿性。土地开发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除政府投资外,必须拓宽渠道。政府的目的是增地,企业的目的是增效,个人的目的是增收,尽管角度不同,出发点不一样,但都以土地为对象,这就是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的结合点。要围绕这个结合点,建立良性机制,政府投资体现公益性,企业、个人投资体现有偿性。

(四)尽快建立土地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的资质准入制度。当前土地开发整理专业技术队伍多为新手,素质不高,而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保证高质量、高效益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必要条件。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新技术应用培训,提高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管理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和考评制度,对其从业人员也需进行执业资格认定。只有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和个人才能承接项目。另外,还需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和管理队伍,以保障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科学有序地发展。

(五)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从全社会角度来分析土地价格与农地非农化的关系,这就是我们必须考虑到土地价格与农地总价值之间的差异。长期以来,传统经济学对农地的价值认识仅仅停留在狭义的经济价值(农产品价值)基础上,忽视了农地所拥有的生态、景观功能,食物安全与世代公平等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由于这些价值及其产生的效益在目前的市场体系下是“外部性”效益,一般的土地使用者常常对此忽略。但是,国家作为全社会利益的代表,承受的农地非农化边际成本应为MSC,即边际社会成本,农地非农化数量应为Q[,3],相对应的土地价格应为P[,3],社会总福利达到最大化,此时的农地非农化配置效率最高,它是在包含了农地非农化的内部成本和外部性在内的价格机制作用下形成的非农化量,这就是农地的代价性损失。

(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与土地资源的协调发展。如果继续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片面追求经济总量最大化,资源与环境问题必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摆脱资源环境困境,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方向。必须摒弃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传统理念,树立“绿色GDP”的新概念,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通过增加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和降低单位GDP土地资源消耗,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推进经济增长的方式转变,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土地整理;工程管理;创新

土地开发整理过程涉及到很多方面的知识,是将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和行政管理综合在一起的项目[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是为了实现土地整理目标,能够使土地开发整理的手续和流程更加规范,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背景

(一)人均土地占有量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土地耕地可用面积在逐年减少,而且减少的速度越来越快。土地资源非常紧张,但是我国可供开垦的荒芜之地数量有限,在现有的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不够发达的情况下,土地开垦的难度加大。开垦的时候要注意保护环境,这就使得真正能够开垦的荒地面积更加少了。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地关系越来越紧张,农村可有耕地面积减少,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我国现代化发展相违背。保护土地,就是在保护我国人民的粮食。所以,为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为了我国建设生态社会,必须解决农村耕地和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

(二)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世纪末,我国开始实施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目的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提上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强大的资本。最近这几年,土地整理项目中开垦的荒地,经过国家检验合格的已经开始投入使用,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是我国粮食产量增加的保障。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给国家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有促进作用,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是造福人民,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百利而无一害,应该要落实到实际。所以,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有巨大影响,要非常重视。

二、研究区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地大物博,南北差异大,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时,涉及到的方面可能略有不同。本文主要是对北方的土地整理工程进行研究,发现其中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土地开发整理现状

土地整理工程实施的这几年,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和效果,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摸索建立了相应的土地整理项目的管理模式。土地开垦整理项目对解决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土地开发整理、植树造林等绿化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我国森林绿化覆盖面积,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将废弃的坡地整理成了梯田,增加了土地耕地面积,实现农村粮食增收,提高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率从土地开发整理前的82%增加到现在的90%,耕地面积增加的同时,土地质量也有所提高。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土壤活土层的深度,,土壤内营养物质增加,对粮食增收有重要意义。调查显示,我国以前土地土层深度只有30cm,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的土层厚度超过50cm,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时,对原有的土地结构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使得土地结构更加合理,同时为土地配备了水利设施,保证了粮食质量,促进农民奔向更高级的小康社会。从目前土地整理的效益来看,大约5年时间项目就能开始盈利。

(二)土地开发整理存在的问题

土地整理项目的管理是整个项目中重要的环节。土地整理项目的管理应该由当地政府或者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但实际情况是土地整理项目检查验收后,后期的管理养护方案不够完善,或者方案的落实程度不高。这并不是个别情况,而是我国各地土地整理项目中的通病,没有对项目进行该有的养护,工程遭到严重的破坏。道路的破坏最为严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为了耕地方便,大多数人都买了农用机车,道路使用频率增加,负重增大,多处出现坍塌,或者路面坑洼;梯田旁土渠内农作物秸秆堆积,土渠无法发挥作用。土地整理项目缺少后期管理与养护,是导致以上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使得土地整理项目失去了最初的意义。

三、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国家和集体拥有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的,而将项目的管路与养护交给相关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种将产权和管护分开的方式导致权能不明确,经常发生经营管理权模糊、常年无人管理养护、项目的工作运行效率低下等众多问题。对土地整理发展有严重不良影响。我国土地整理项目管理中经常出现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程产权主体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形同虚设,集体组织缺少管理者。作为我国基层国有资产的代表,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因为种种原因,不可能真正成为机体组织财产的所有者。工程项目的产权责任人不确定。

(二)管理和运营体制存在问题

乡镇政府既是土地整理建后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同时又是养护者。这种模式具有很高的专业程度,对国家资金有很好的保护作用。但是,两种身份交织在一起,不利于相应职能的执行,再者,缺少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不利于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的良好运行。

(三)工程管理方法没有结合市场经济

我国土地整理建后管理是政府管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制定的时间久远,与市场经济体制相违背,与目前经济发展的方向不符,工程管理体制出现了较多的问题。

四、土地整理建后工程创新管理

(一)新增耕地部分

新开发的土地,能够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建议不要将这部分土地分发给农民。耕地对于农民只是种庄稼的容器,他们不考虑土地的价值,会浪费土地资源。可以将这些新增土地,以村为单位进行集体管理,设置专门的负责人,获得的经济效益由乡镇政府进行管理和分配;可以通过招商标的形式,决定新增土地花落谁家,这也是实现新增土地效益最大化的方法。

(二)农田水利工程

我国农田水利工程是由国家出资建立的,群众使用时不需要缴纳费用,经常使用却从没想过维护。想要水利工程发挥最大作用,就要明确使用权。可以让乡村集体组织进行管理,群众使用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使他们形成水资源也是商品的意识。这样做既是回收水利工程投资的方法,又是实现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举措。

(三)道路和防护林工程后续管理

防护林遭到破坏是因为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制度。大量事实表明,只有和自身利益挂钩时,人们才能肩负起自己的职责,所以,村委会可以将园林保护具体到每家每户,如果其管辖区内的园林遭到破坏,要进行资金处罚。处罚获得的收入,用来维护道路和园林。农户为了不让自身经济受到损失,肯定会尽职尽责的保护园林。

结语

土地整理工程是造福人民的项目,和人们的经济利益紧密相关。土地整理工程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经济差距、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有重要作用,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加强对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的管理,争取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田素娟,陈为峰等.土地整理建后工程管理及创新模式探析[J].资源与产业,2011(01).

第7篇

一、选题依据(选题的目的与意义,与选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综述,附主要参考文献。)

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对珠海特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是推进土地资源信息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本人在参与周口市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小组工作的基础上,对系统设计和实现作了进一步分析和研究。

当前,我国城镇已进入快速建设阶段,城镇建设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其中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土地有效开发与集约利用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镇土地利用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之一,极其宝贵,土地合理利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土地资源尤为紧缺,因此要大力提倡小城镇在建设过程中坚持土地的合理利用。但我国城镇的土地开发建设的现状不容乐观。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导致了城镇土地开发建设在规模和结构上的迅速变化,产生了许多普遍问题,如土地利用无序、利用粗放、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偏低,建设用地与耕地的矛盾日益显著,土地破坏、污染、浪费严重等等,造成半城市化、生态恶化等严峻的问题。这是小城镇土地开发建设中的两难困境,它表现出一种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么地方政府、开发商与当地住民的矛盾。在目前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对它的开发建设进行科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资源信息种类繁多、数量巨大、涉及面广、管理利用相当复杂。需要依靠科技进步,实施信息化发展战略,实现土地资源工作的现代化,在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政务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各个层面广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信息化带动土地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以信息化带动信息采集技术与分析技术的飞跃,以信息化促进政府工作方式由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建立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顺应资源、环境的全球性持续利用需求。土地资源数据标准化、信息共享、科学监督以及将这些信息快速反映到经济建设中去需要建立统一协调的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用以管理海量数据,迅速处理文档、图件,提供准确可靠信息,从而将资料的大量积累、更新与经济快速增长联结起来,为综合利用土地资源信息进行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土地信息产业的建立和地理数字化产品的发展,社会对土地资源管理的认识普通提高,对农村土地的认识逐渐加强,对其需求也大幅度提高。农村土地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成为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必备的重要系统,各国都大力开发自己的农村土地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先进的技术、方法应用到其中,如空间信息分析的新模型和方法,空间信息应用的新模型和方法:三维、四维数据结构和数据模型,人工智能和专家系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虚拟现实技术等,来提高土地资源信息管理的技术含量,以更好的为土地管理服务。

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很早就意识到了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和稀缺性,对土地资源配置调控的研究较早,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土地地租理论、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等多个方面。

无论是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转轨经济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每个国家都有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资源。在认识到拥有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资源有调控土地市场,维护公共福利,储备能源,调节生态平衡等功能后,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国有土地资源数量还有扩大的趋势。国有土地资源管理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在多种影响因素共同作用下,虽然世界各国的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多种多样,但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发展存在共性,是有规律可循的。

土地资源配置调控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其调控结果是各种因素、各种手段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各种因素和手段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最终共同影响调控结果。要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综合效益,需要调动市场、政府、社会等各种力量,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税收等多种手段,并且各种手段相互协调,互相促进。土地资源调控就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达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既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能同时兼顾社会和环境效益。

土地市场是生产要素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经济转型以来,土地资源实行了由无偿无限期无流动,向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十余年的改革,成效和缺陷并存。一方面,国有土地以地生财,为地方政府积累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从而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了城市落后的面貌。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偿使用的改革仍然采用的是政府审批模式,即要用地找市长的模式,从而影响了资配置的公平与效率,并成为长期 以来困绕改革深化的重大问题。经济发展史证明,实现土地资源和资产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是市场配置资源13%建立土地交易市场,是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的必然选择。当前,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市场,并进行 土地市场运作机制的观念创新。

贸规则强调行政主体一致原则、公平原则、透明原则、非歧视原则。在中国人世的大背景下思考建立土地市场新机制,首要的问题是要认清当前土地市场政府与市场的现状,找准和WTO规则存在的差距。土地市场新机制必须围绕政府与市场、监管与竞争、平台与服务等市场机制,开展全面而有针对性的深刻的行政革命, 实现计划经济观念向市场经济观念的转变,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确保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必须和 世贸规则所任。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活动对土地的使用展开竞争,以土地需求的市场价格变化和自身能从土地上获得的经济利益来决定各自活动的最佳区位,从而使商业、工业、住宅等土地利用类型的空间布局与地价之间得到祸合,推动了城市用地结构的调整,使城市空间结构发展变化,形成合理的土地资源空间布局(曹建海,2002)[22],使得城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呈同心圈层分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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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钱芝平,1998(3),加强浦东新区国有土地资产运营管理的建议[J1,浦东开发;

二、研究方案与技术路线

(一)研究内容

本文的第一部分是绪论。这部分首先分析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指出文章研究的内容及研究意义,然后对国内外研究进行了综合介绍与简要评述。第二部分是介绍城市土地资源调控管理的理论基础及土地资源调控系统与手段。城市土地资源的调控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相关的理论基础有产权理论、地租地价理论、土地市场理论、土地资源配置理论、公共政策理论。土地资源调控系统主要包括市场机制、政府调控、公众参与三种手段。论文的第三部分是国外经验的介绍及其经验总结。这一部分主要从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个方面介绍国外经验。其中,市场机制方面主要介绍了市场机制的作用、美、日、加等国土地交易的制度和做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政府调控主要从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购储备制度两个方面介绍了西方国家的做法。最后,系统地总结了国外做法对我国城市土地资源调控管理的启示,即需要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的调控系统。论文的第四、五、六章是文章的重点,第四章分析了周口地区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与特点,第五章在介绍周口地区土地调控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分析了周口土地资源管理调控存在的问题。在前面几章的基础上,第六章在构建周口地区上地资源调控管理模式,分析其构成要素、运作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地区土地资源管理的具体措施,最后根据周口地区的城市发展和功能定位提出了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制度创新的几点探索性建议。

第一章 绪论

1.1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1.2研究综述

1.2.1国外研究综述

1.2.2国内研究综述

1.2.3国内外研究的简要评述

1.3论文的思路结构与创新之处

1.3.1论文的思路与结构

1.3.2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二章土地资源调控管理的理论基础及调控系统

2.1土地资源调控管理的理论基础

2.1.1产权理论

2.1.2地租地价理论

2.1.3土地市场理论

2.1.4土地资源配置理论

2.1.5公共政策理论

2.2土地资源调控管理系统及手段

2.2.1市场机制

2.2.2政府调控

2.2.3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2.4公众参与

第三章土地资源调控管理的国际经验

3.1市场机制调控土地资源的国际经验

3.1.1国外实施市场机制调控土地资源的实践

3.1.2国外经验对我国建立土地市场调控机制的启示

3.2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国际经验.

3.2.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国际经验

3.2.2土地征购储备制度的国际经验

3.2.3国际经验对我国城市政府调控土地资源的启示

第四章 周口地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4.1土地资源利用结构

4.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特点

4.2.1农业用地迅速减少

4.2.2可预征地空间减小

4.2.3城市建设用地增长很快

4.2.4土地闲置量较大...

4.2.5土地批租总量逐渐由粗放转向集约

4.2.6土地批租方式出现多样化

第五章 周口地区土地资源管理系统及其存在的问题

5.周口地区土地资源管理系统

5.1.1地区管理系统

5.1.2开发公司管理系统

5.2土地资源调控管理存在的问题.

5.2.1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不足

5.2.2土地调控管理制度、体制不完善

第六章 周口地区土地资源调控管理模式与措施

6.1构建周口地区土地资源调控优化管理模式

6.1.1周口地区土土地资源利用优化模型的选择

6.1.2周口地区土地资源调控管理目标函数

6.1.3周口地区土地资源调优化方案

6.2周口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创新..

6.2.1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

6.2.2根据产业发展战略进行合理的土地功能分区

6.2.3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机制

6.2.4逐步实现全部土地有偿使用

参考文献

(二)研究方法

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城镇建设及其土地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笔者从小城镇的概念入手,分析我国城镇化中选择小城镇发展战略的客观必然性,并回顾了伴随我国城镇发展历程中的土地问题的历史演进。论文结合我国城镇发展的现状,着重对我国小城镇建设中的重大土地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文章讨论了城镇建设中土地开发与管理的几种有代表性的发展模式,概括了其特征,探讨了城镇土地开发与管理的原则与方向,并尝试对其成因作出论证。最后,文章立足土地管理实践,以土地增减挂钩管理为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土地管理的学理性对策建议。

(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l)比较系统、全面地总结了国外土地资源调控管理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包括市场机制调控的经验和政府调控管理的经验两个方面。

(2)针对周口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现状与特点,系统地分析了周口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

(3)在总结各种土地资源调控手段的同时,构建了一个政府、市场、公众三方共同作用的周口地区土地资源调控管理模式,对这一模式的构成要素、运行机制等提出了较为系统的观点,并在土地管理措施的优化与创新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4)由于本文是在课题研究成果上的深化,是基于周口地区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实践的分析,因此提出的土地调控管理措施具有较好的实践指导意义。

(五)可行性分析

无论是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转轨经济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每个国家都有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资源。在认识到拥有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资源有调控土地市场,维护公共福利,储备能源,调节生态平衡等功能后,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国有土地资源数量还有扩大的趋势。国有土地资源管理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在多种影响因素共同作用下,虽然世界各国的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多种多样,但国有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发展存在共性,是有规律可循的。

土地资源是一切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是影响到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的稀缺性越来越突出,如何分配有效的土地资源,使其在城市功能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整体环境的提升等方面发挥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突出的问题。

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但是土地资源作为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需要从经济、社会和环境多方面综合考虑其利用效益,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最大化。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是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两种必要手段,一方面,通过市场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资产效应,实现优地优用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调控可以保证土地资源的利用符合社会和环境等方面发展的需要,实现社会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公众参与是保障土地合理利用的一种有效机制,通过公众建议和意见反馈影响政府政策而修正市场失灵,促使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但是目前我国土地资源调控体系还不完善,政府的调控力度不够,特别是在一级市场上没有实现垄断,无法有力地调控市场供需,同时各种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既无法保障政府政策、规划等的贯彻与落实,又无法有效地为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创造条件。并且公众参与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公众参与既没有在法律制度上得到明确和保障,也没有具体实施措施。因此,我国土地资源调控的优化还在于政府职能的完善,通过法律、制度、政策的完善,既保障政府的调控,又为市场机制正常作用创造平台,最终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提出的周口新区土地资源调控系统是市场机制、政府调控、公众参与三种机制的有机结合。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把握三种机制的作用程度,使之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衡,不是一个简单的模式能概括出来的,也不能用一个固定的模式生搬硬套,需要根据实践的变化不断调整和深化。并且,一个成熟的土地资源调控系统,主要还是以完善的市场机制为基础,通过市场的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实现供需平衡,政府的各项政策只是其补充,并且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政府政策的变动只是对市场的微调,不会引起市场较大波动。

目前,周口新区实行的是新区政府和开发公司二级土地管理系统,开发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代替政府形式土地基础开发和招商引资的职能。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级市场调控乏力,二级市场存量过大,土地管理措施和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控制性作用,建立土地储备机制,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土地管理系统,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等具体措施,希望能对周口新区土地资源调控管理的优化具有实质性的指导意义。

由于本人的研究水平和知识有限,论文对土地资源调控的具体措施的研究尚不深入,有的措施还缺乏可操作性,对各种调控要素的变化引起的土地市场的变化也缺乏系统的讨论。而且由于数据有限,周口新区还没有建立地价指数等原因,论文对土地资源调控优化的分析和提出的管理措施还仅限于定性的描述,没有进行定量分析,希望今后随着对实践的了解和知识的深化能够深入研究下去,弥补以上不足。

三、研究基础及进度安排

(一)研究基础

本人自1990年开始一直在河南省周口地区各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曾担周口市淮阳县的镇长和党委书记,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有过深入的研究,对农业区域的知识、态度和行为了解透彻,因而有能力完成该论文的研究工作。

(二)进度安排 论题前期准备30天。

相关文献资料论证查阅、国家和地方政府涉农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借鉴、分析,制订出论题研究方案。

论题调研实施150天。

社会调研展开,调研资料、数据整理、分析、归类卡片制作、确立本论阐述内容构架构思。 论题写作形成150天。

调研报告―――提炼形成论题初稿―――立论观点、内容座谈考证修正、正式文本形成。

四、预期研究结果及本研究创新之处

土地资源调控管理是作者三年来一直在持续研究的重点内容,通过不断的学习、借鉴、总结与深化,形成了本文的一些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l)比较系统、全面地总结了国外土地资源调控管理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包括市场机制调控的经验和政府调控管理的经验两个方面。

(2)针对周口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现状与特点,系统地分析了周口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

第8篇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利用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自然条件下形成的,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所需要的物质,都直接或间接的来源于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关系到千家万户,土地的管理使用已经面临着新的严峻形势。如何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更合理、更科学的利用和开发,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这是当代人们必须承担的历史重任,值得我们深深思考。

1.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概述

(1)土地资源管理利用的概念及特点。土地资源管理是指为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与保护等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等活动的总称。调整土地关系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社会职能,监督和组织土地的合理利用是土地管理的基本内容。

(2)土地资源管理利用的内容及作用。目前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主要由五部分组成:1)地籍管理;2)土地利用管理;3)建设用地管理;4)土地市场管理;5)土地法制管理。土地管理作为国家管理土地的措施,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土地管理,对于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执行土地法律法规,实现国家对各类用地的统一宏观调控,保护耕地资源,发挥土地资产效益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概括起来,土地管理的作用主要有三点:1)宣传动员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公民都来参与,支持配合土地管理;2)组织协调作用,使有限的土地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3)执法监督作用,建立土地监察网络,对用地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罚违法用地行为。

2.土地资源管理利用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

2.1集约用地不够,土地利用率较低

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我国人口基数较低,人均耕地资源稀缺,为了保证我国的粮食产量,应切实保护耕地,提出节约集约用地的措施,在我国的土地管理利用过程中,应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提高土地使用率,减少建设占地,这些措施的执行关系到我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土地利用率低主要存在公共建设用地及工业用地闲置和耕地摞荒。

2.2土地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提供土地的管理者缺少集中的力量,管理部门之间不能进行相应的互动,在宏观上缺乏应有的调控能力。同时在土地资源的配置上还没能建立完善的体制,在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的市场化过程中,各项进程的公开透明度不够,因此在土地资源的经济活动中,很容易由于个人的贪念问题出现严重的腐败现象。

2.3土地管理和利用没有建立协调的关系

现有的使用中的土地用地规划没能做到与时俱进,不符合当前的土地发展实情,在比较早之前已经制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很多规范指标已经不符合当前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但是城市建设仍然依据着旧的规划进行建设任务,因此,在城市化中不断出现旧房拆除,新房在建的现象,这些都造成了经济和资源的严重浪费,引起了很大的损失。

2.4征地补偿和相应的政策没有完全到位

随着公共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加.失地农民不断增多,他们陷入三无(耕种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窘境,对农民补偿标准偏低,标准不一,甚至连国家公路、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补偿标准都不能100%落实,从而农民很难分享农田征地转为建设用地后的增值权益,由此引发征地农民集体上访事伯。势必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

2.5对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由于建设规划滞后,用地总量失衡,非法用地(包括超标准用地)和乱搭乱建现象屡禁不止.城区建设乱就更令人堪忧。

3.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的建议

通过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遏制违法用地,以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非常必要的。

一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深刻认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予以标准化,用以评估、考核政府行政政绩,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机制。更重要的是,政府在土地利用中不能仅仅为了增加GDP而“滥用”土地,要把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目标,科学把握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机,充分运用土地政策,并与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战略等紧密配合,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保障民生用地,防止区域过度开发。

二是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要从改进保障科学发展的用地、管地机制入手,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有机结合,激励与约束双管齐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讲,“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的新思路,即要根据区域的资源和经济发展条件,制定与区域功能相适应的经济发展模式,避免土地资源的粗放型开发和利用,优化用地配置,引导人口、产业和其它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要切实确立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克服规划执行的盲目性,规划修改的随意性,让耕地保护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依法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强化土地监管,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要通过严肃查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增强土地执法震慑力。

四是提高违法用地的经济成本。土地违规的根本原因就是违法的收益大于成本,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土地违法行为,就必须减少因土地违法而获得的收益,或加大违法的成本。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革财税体制,有效化解地方经济增长与保护资源的矛盾,让地方政府逐渐摆脱“以地生财”的模式,遏制地方政府违法用地的冲动。

五是坚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的实现目标是追求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节约建设用地资源,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最终目标,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必然选择,因此要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必须坚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土地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根基,人们应该科学合理的进行土地资源的管理利用,正确对待管理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正确的对策予以解决,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努力实现土地资源有效、科学的管理利用。 [科]

【参考文献】

[1]王德军.关于土地资源管理利用的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1(06).

第9篇

摘要:在对土地进行规划的过程中,有许多的问题需要处理和完善,本文针对我国土地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规划 问题 对策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评价土地和水资源,分析土地利用,经济和社会条件,以选择和做出最佳的土地利用选择。目的在于更好地适应人们的需求,同时保证资源在未来的利用。当前,我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向题尤为突出,这就对作为政策工具的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当前土地的用规划存在的问题

1.刚性、静态的规划理念与连续动态的市场需求不适应

土地是一种稀缺资源,为了保护耕地,满足我国人民生存与经济发展的需要,才对每年的土地利用设定计划。但是土地又是一种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下,生产要素是自由流动的,是受到市场的配置的.然而,多年来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指标层层下达,实行分配式的计划管理模式,在特定时刻,国家根据粮食安全需要测算耕地保有水平,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分解到省(市),省(市)再逐级分解直到乡镇来加以贯彻底。从宏观上来看,确实是控制了建设用地的数量,保障了动态平衡。但是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一体制存在这很大的弊端和不科学性。因为以行政命令作为资源配置手段,不能及时、准确的反映市场的客观需求,不仅出现了计划与市场相脱节的局面,而且是一部分需要保护的土地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在总体上达不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2.信息不充分使得土地规划与现实背离增大

信息不充分往往会造成指标分配的依据不足的严重后果。合理的分配指标能够很好地协调经济建设与资源保护的矛盾,但必须建立在充分、准确掌握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并能够综合平衡的基础之上。然而,事实上,由于编制时间的仓促,上级政府包括规划编制者很难全面掌握规划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律,只能是相对平均求得各方平衡。而且由于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在一定时期经济发展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突发性时间,是的对未来经济发展情况难以把握.所以如果不及时了解,考虑到这些突发性因素带来的影响,那么规划将偏离现实。因此,信息的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指标分解的科学性,那么土地利用规划就会存在先天不足。

3.土地规划技术的落后制约了土地规划的科学性

虽然在第二轮土地规划过程中,已经采用AEZ进行耕地预测和分析、利用经济分析方法探讨村镇用地的预测方法、采用GIS技术进行全国土地利用分区的研究等等,但是编制人员在规划的过程中仍然跳不出一些误区。例如,他们认为规划仅仅是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平面分配,而没有考虑到土地利用的空间立体性、可塑性和资产性等非资源因素对整体规划方案的影响。过分重视了土地面积的分配.而没有将土地利用的容积率、投资强度、密度等因素考虑在内。我们目前的建设用地预测技术,对规模的预测往往借助于一定的定额标准或数学模型并结合部门用地的需求确定,对布局的预测主要参考其他部门规划和政府意图进行,却忽视了对上述问题的考虑。这种规划技术的不成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规划的科学性。最后,土地规划管理机制不健全。到目前为止,规划的理念还没有深人人心。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时由国土资源局编制的,政府本来是规划实施的管理者,但是“圈地热”却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是违反规划的带头者或默认者。

二、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的政策建议

1.将“引导动态型”指标代替指标刚性,并与规划体系相结合

刚性、静态的规划理念反映的是一种计划的思想和模式,它与动态、连续的市场需求不可调和。土地规划期一般很长,有十到十五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由于经济的波动、体制的变革、经济环境的变化等种种原因会导致原来的土地规划指标不适合经济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加人引导、动态的理念,在指标下达时,不要管的过死,统的过死,而是应该在考虑到将来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非控制因素的基础上,加一个浮动性指标,给土地规划的未来变动留足了空间。同时应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在中央和地方的土地规划指标灌输以不同的规划理念,进行完善。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宏观的政策性,属于政策性规划;省级、市(地)级规划具有指导性,主要任务是在国家级规划的指导下,协调区域内部的矛盾,选择土地利用格局,采用土地利用分区的方式;而县(区)、乡(镇)级规划属于实施型的规划,具有刚性,采用土地用途管制分区的方式。

2. 完善土地规划管理方法

规划本身的科学性是其可操作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基础。与评价的方法、部门用地需求预侧的方法、公众参与方法同样重要的是综合协调的方法,即在用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之间的博弈中做出综合的选择。美国的城市理性增长模型和土地评价与立地评估模型等都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这些是值得借鉴的。

3. 加强规划监测和评估

作为一门应用的科学,规划本身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而得以发展。FAO的十步骤土地利用规划方法包括:确定目标;组织规划工作;分析规划的难题;寻找解决的途经;自然适宜性评价;环境——经济——社会适宜性评价;选择最佳方案;撰写规划报告;规划实施;规划监测和修订。规划的监测和评估是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环节.

4.完善土地规划管理机制

在土地规划指标引人“引导、动态”的理念之后,土地规划在诞生之日,就会与社会经济相适应.那么怎样将土地规划落实下去,就变得十分重要了.因此,为了避免前几轮土地规划落实不好的情况,我们应当加强对进一步完善土地规划管理机制。首先,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规划管理的范围从全面管理走向公共管理,提高管理的深度和有效性;其次,从过去的技术导向走向技术与制度的综合;再次,从服务于经济发展为主导走向满足自然条件适宜、经济有效、环境可持续的持续土地利用规划方向。

参考文献:

[1] 田晖晖. 浅谈当前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规划与设计,2013(2).

第10篇

[关键词]土地资源 管理 对策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D922.33 [文献码]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6-1-1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问题日益突出。我国是人均土地资源稀缺国家,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与此同时,我国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利用率低。广东省经济在全国发展较快,经济也较发达,土地资源需求利用形势也更为严峻。如何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使土地资源能够满足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成为广东各地土地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

2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分析

为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土地管理部门采取很多优化措施,保障土地的使用能够基本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作为当前全国经济发达的地区,土地的开发利用、土地的管理之间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矛盾。

2.1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供地保障压力大

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约为10%,经过多年高强度的开发,广东省地区超过了40%。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耕地保护压力大,开发补充耕地任务十分艰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展,城镇化进程和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用地需求的全面增长,耕地、城市绿化面积、园地、林地等农用地面积迅速减少。随着各项目建设用地将会出现需求大于供给,尤其当前住房用地尤为突出。

2.2 土地利用效率低,土地粗放经营

土地生产总值是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珠三角地区土地生产总值在国内低于上海等省市。相比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这个指标更低。一些住宅和工业用地建筑密度虽然很大,但容积率相对较低,在工业用地中还存在一些由于资金、管理等问题,被长时间闲置的土地。部门乡镇存在空心村现象。这些现象不得到及时扭转,将加剧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影响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2.3 土地违法行为多发。耕地保护任务尤为艰巨

我省经过长期开发利用,可供开发的未利用地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急需开辟补充耕地新途径。我省土地资源违法违规量大面广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省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8.3%。基层违法情况严重,全省镇、村违法违规用地占违法违规用地总面积的32%。且违法违规用地逐步从珠三角向东西两翼和山区蔓延,情况越来越突出。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高,全省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59%。这些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造成大片土地包括耕地被乱占乱用。大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部分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被侵害,土地市场秩序受到破坏;另一方面严重妨碍了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执法难到位,执法难、难执法仍是土地管理执法时的突出问题。

2.4 土地资源市场不健全

城市土地市场不健全,规范管理缺乏依据目前,主要法律法规等制度的缺失。土地市场的基本政策是:垄断和控制一级市场,规范和搞活二、三级市场。隐形交易大量存在,造成国家土地收益的大量流失。如果这种情况不能尽快得到改善和控制,将会极大影响整个土地流转的,严重影响城市经济发展的后劲,阻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 土地资源管理应对对策

按照“分类指导、梯级推进、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方针,在土地利用上,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应贯彻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为确保经济建设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重点支持该区的小城镇建设,加快对存量土地消化和调整使用,走易地开发补充耕地的路子,同时保护好农业用地。东西两翼地区要以调整经济结构为契机,加快城镇化进程,合理、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土地后备资源,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防止弃耕丢荒。山区和贫困地区以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为总目标。重点支持山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保护好山区生态环境。

3.1 建立土地资源管理的基础数据

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契机,摸清我省土地资源。获得可靠的基础资料才能对具体问题分析透彻,为进一步的土地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原则:城市建设用地首先要摸清空闲、闲置、批而未用等土地资源的情况,其次分析土地利用线状与规划用途、强度之间的差别,全面搞清可供利用的土地;农村建设用地主要是从环境条件、社会条件、经济条件、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分析,掌握农村建设用地的情况。建立基础数据的数据库,为土地资源信息化管理提供高效的数据保障。

3.2 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

实施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引导土地使用者按照规划要求,用最恰当的方式,最充分(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首要保障的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考虑产业、就业、民生、生态环境等多维度的土地用度,但是集约高效并不等同于高强度、高投入、高产出。要进一步引导产业项目落地,有序适度供应土地,探索从土地供应的总量、节奏、结构和布局等入手,及时调控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运行。小城镇的定位城市群的功能区配套协作区域,也就是小城镇作为省域中心城市群向区域次中心城市的过渡地带。作为城市的大后方,应该逐步向集约、高效的现代化郊区型农业转变。土地利用规划着眼于促进旅游业、种养业、林果业协调发展。在强化水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前提下,增加土地产出附加值。特别是沿公路发展观光农业,沿专业种植园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带动乡镇企业的第二次发展。

4 总结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需求增大,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协调人口、资源、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缓解人地矛盾,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坚持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原则,努力做到能对形势变化和管理要求进行准确预估,未雨绸缪,积极做好土地供应保障的统筹谋划,使土地管理工作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立和谐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D].

[2]王维一.“3S”技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河北农业科学,2009,13(2):154―156.

第11篇

【关键词】土地资源;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资源,土地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是一种宝贵的有限资源,滥用土地资源来获取短暂发展的做法不可取,会威胁到一个国家和城市的长远发展,因此在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时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做好土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二、城市土地资源和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内涵

城市土地资源,顾名思义就是指属于城市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空间载体。城市的建设规划、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都是以城市土地为载体来进行的。城市土地资源同样具有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

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主要是指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对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和分配,对其进行控制及监督。城市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城市的整体规划管理、建设规划管理关系密切。

在现阶段,改善和完善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同时科学合理的进行土地资源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价值,对于一个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城市土地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还处于转型期,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相关方面的管理还不完善,存在很多问题和漏洞。关于城市土地资源管理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很多城市土地资源的管理很混乱,亟待规范。笔者总结我国目前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城市用地越发紧张,同时土地使用浪费的现象还大量存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的使用面积不断增加,但是仍然无法满足城市的发展,尤其是一些大型城市,存在严重的交通拥堵,住房拥挤,绿地面积少,公园体育活动场所不足等矛盾和问题。很多城市为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管理不当,在开发过程中对土地资源过度使用,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系统。另一方面还存在土地使用铺张浪费的现象,很多地方政府不遵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和规定,私自乱征乱批土地,或者为了业绩盲目开发,出现很多闲置空闲的土地。

第二,城市发展和土地开发利用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速度很快,然而原有的城市土地规划开发政策显得有些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城市的总体规划直接影响到土地的利用问题,因此如果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不能协调一致,那么将会导致很多问题的出现,例如,重大项目土地的审批问题,城市重复建设等等,给城市的整体发展造成混乱。

第三,土地市场化运作尚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土地市场化运作想想越来越多,合理的土地市场化运作有利于经济发展,然而现实中却存在很多没有按照法律法制操作的问题。例如很多城市为了眼前发展利益,开展拍卖土地,或者减少绿化用地等等,这些都可能影响到城市的长远发展。

第四,土地管理与建设规划管理不协调。土地管理和建设管理两者关系密切,然而现实操作过程中,由于配合不协调,导致很多工作出现问题,影响了城市的正常建设。因此,完善管理体制显得尤为重要。

四、城市土地资源管理的对策分析

城市土地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做好土地资源规划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关系到一个城市的长远发展,以及竞争力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还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针对以上现象和问题,提出以下参考意见: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土地资源管理规范,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一个城市的土地规划应该和这个城市的整体规划相协调,并且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执行管理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制定城市的土地规划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例如合理规定各种用地的比重分配、空间布局、规模标准等,然后确保各项工作在此约束下合理有序的展开。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执行相关工作,例如土地审批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规规范来执行,杜绝乱征乱批等现象。

(二)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

土地是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在使用土地时要尽可能的发挥其最大的限度,充分发挥其价值。在途观管理工作中,努力做到使用效率、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统一。

(三)提高土地使用率,地尽其利。

首先要对城市的土地进行合理布局,地尽其力,尽量发挥不同类型土地的优势;其次,对土地使用情况和现存土地做好统计;第三,提高土地的容积率,充分利用地上以及地下的空间,例如地铁,地下通道,高架桥等等;第四,走科技发展之路,组织专家学者对城市土地进行研究,也为城市土地管理规划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这一政策,最近几年备受关注,坚持可持续发展这一原则要求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时在关注眼前利益的时候考虑长远利益。那么在城市的土地资源管理中,要杜绝过度使用土地等情况,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土地,在有效正确利用土地的同时做好保护措施,例如保护绿地,严防土地使用过度等情况,保护土地生态系统,防止新的破环,这样才可以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长远发展。

(五)完善和规范土地市场。

城市的土地资源管理离不开城市土地市场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规范城市土地市场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检查土地用途,并且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向观众更测的落实。

五、结论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的加快,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多,人地矛盾加剧。再加上土地资源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因此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提高土地使用率,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完善和规范土地市场等,改善和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田庆昌.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的思考.河南国土资源.2006(12).

[2]赵岩荔.论土地管理的焦点问题——土地征用.科技资讯.2006(35).

第12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 土地利用 碳排放 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2-015-02

一、引言

纵观人类发展历程,在由原始文明走向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过程中,能源资源的重要性与日俱增。然而,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人口的激增,能源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所造成的一系列环境问题越来越困扰着我们,甚至阻碍了我们的进一步发展,这一切都值得我们反思。于是,近些年学术界有关“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方式”、“碳足迹”、“低碳社会”等一系列新概念应运而生。为了适应低碳发展的新潮流,探索如何创建低碳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2008年就设立了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土地利用规划的碳减排效应与调控研究》,力图在揭示土地利用的碳排放效应机理基础上,通过创新土地利用规划技术,形成低碳排放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中国国土资源报,2009)。在此背景之下,本文拟从低碳经济发展的视角出发,探讨我国土地的利用和管理。

二、低碳经济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一)低碳经济的内涵

近十年,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低碳经济给出过定义。2003年2月,英国政府在其发表的《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低碳经济是创造更高生活标准和更好生活质量的途径,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了机会,同时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刘春玲(2011)在综述国内外学者对低碳经济的界定的基础上,认为低碳经济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尽管国内外对低碳经济的定义表述都不尽相同,但是所表达的基本思想是相同的。笔者在此基础上概括低碳经济的定义为:低碳经济是一种力求资源低开采高利用、废弃物低排放、环境治理全程控制的全新的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在这种经济发展模式下最终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的内涵

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就是兼顾“低碳”和“经济”,综合考虑土地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以及社会价值,实现土地利用的“低排放、高效率、高效益”的土地利用(彭欢,2010)。也就是说,既要发展集约型土地利用与开发模式,又要采取各种方式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因此,这就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通过对土地利用类型、利用结构和方法的有效控制,更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以打造低资源和环境成本、高经济和社会利益的双赢局面。

三、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要研究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主要应考虑的便是碳排放问题。就目前而言,由土地利用导致的碳排放有两种: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直接碳排放是指由于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变或保持导致的碳排放,如围湖造田、草场退化、种植制度的改变等。间接碳排放是指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人为源碳排放,如交通用地尾气、矿产品开采工艺排放等。由此可见,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碳排放现象比比皆是,且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碳排放量也与日俱增。如何管理好土地利用以减少碳排放是目前全球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对我国这样碳排放总量居全球第二的国家(王铮和朱永彬,2008),尤其需要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土地类型变化不当往往不利于碳蓄积,会加剧碳排放。如森林砍伐会直接导致地上生物量排除,土壤呼吸加剧;农牧林地被建设用地所占有,生物量便会被清除、土壤被掩埋和收集;草地转变为农田会加剧土壤呼吸,从而减少了碳素向土壤的分配等等。这一切都是因为土地利用类型转换不当引起的碳排放。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在低碳经济理念倡导下,中国政府逐渐重视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力求土地利用朝着低碳和经济的方向发展,顺应自然发展规律,力求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发展。但是中国六大区域(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仍然存在一些不利用陆地生态系统碳蓄积的问题,其中尤以东北、华北和华东三大区域的问题最为显著。

(一)东北地区过快的农业发展扰乱了自然生态系统

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和2010年统计的数据显示,1996年东北三省耕地总面积达到21526200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55%;到了2008年,东北三省耕地总面积减少到21450000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7.63%,但实际上2008年耕地总面积只比1996年减少了0.35%。但东北三省的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耕地面积增加也主要来源于森林和草地。而该地区的森林和草地富含生物碳量和土壤碳蓄积量,土地利用类型转变将对于该地区的地面生物量清除;耕作以及水土的流失将对土壤碳蓄积碳汇产生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草地转变为耕地将加剧土壤呼吸,不利于碳积蓄。近几年,国家政府在低碳经济理念下,面对严峻的生态问题和环境污染,投资积极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2010年该地区林业投资完成额达到22426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额占84%,当年造林总面积为50703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为308643公顷,而退耕还林面积却为0。这样的发展并不能使该地区土地利用低碳化,要彻底改变目前现状,必须合理配置各类土地利用类型,而并非一味增加林地面积。

(二)华北地区的牧草地出现严重的退化和荒漠化现象

由于过去20年间华北地区大量的植树造林,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显示,到2005年,华北地区牧草地面积比1985年减少了6888000公顷,主要转化为林地(林地面积增加1175600公顷);还有部分转化为耕地(耕地面积增加774700公顷)。但是,就总体来看,牧草地面积下降速度依旧过快,同时过度的放牧也加速了土壤沙漠化速度,这些都不利于土壤中碳的蓄积。

(三)华东地区耕地面积急剧下降,建设用地扩张过快

华东地区是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理应是耕地面积最大的地区,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数据显示,2008年耕地面积只占了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9.98%。与此同时,从表1中可以看出,2008年增加耕地面积仅为95006公顷,但是减少耕地面积却达到了99695公顷,超过了增加的耕地面积达4689公顷,可见耕地面积减少的数量超过了增加的数量,年末耕地总面积呈下降趋势。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总量中,有85%用于建设用地,占全国耕地改造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可见华东地区建设用地改造的面积之大,华东地区土地利用类型的迅速变化(耕地逐年递减、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导致生物量清除、土壤被掩埋和收集,加速了碳排放,将不利于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的发展。

那么为什么华东地区会出现这样大量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现象呢?这一方面是华东地区地处平原,耕地面积大,矿产资源匮乏,因此自古以来该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耕地和进出口贸易。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以及领海这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该地区经济发展较内陆地区快,各地纷纷建居民楼、厂房、写字楼,加速了该地区建设用地的需求。另一方面,耕地种植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远远不及贸易所带来的利润,人们纷纷闲置耕地或者转卖土地成为城镇居民,进厂打工或者自己成立工厂进行加工、贸易。近几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这种势头更为猛烈。江浙一带很多原有的耕地都被低价转卖给政府用于建设用地。农民搬进了政府新建的农民安居房,农民成了没有土地的农民。这种现象已经违背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初衷,同时也恶化了土地利用类型的合理调整,不利于低碳经济型土地的利用,值得政府部门深思。

四、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管理的对策

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需要协调好生态发展和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顺应自然发展规律,有节制地开发利用土地,有效地管理保护好土地的生态系统。因此,转变土地利用的方式,重视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减源”、“增汇”,这是降低土地利用的碳排放和提高土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必然手段(彭欢,2010)。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出一个优质、可持续发展的低碳土地利用。

因此,我们首先应该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力度,通过法制化的方式进行土地利用类型的管理,通过增加耕地转化审批环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向建设用地。对破坏耕地、任意改造为建设用地者进行严厉打击,应处于高额罚金,并要求其限期对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其原有生态系统。同时,提高林地面积规模,控制耕地、牧草地、沼泽和滩地面积减少速度,促进其他未利用地面积向林地、牧草地和耕地转换,设立提高土地的碳吸纳能力。

其次,我们应该利用经济杠杆,促使土地利用合理化。可以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的成本,提高土地价格,以此用经济杠杆自动调节土地利用类型,使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最后,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碳交易市场。尽管低碳经济、碳汇等词汇已经耳熟能详,但是碳积蓄后到底用于哪里或者说能否带来经济效益,这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这主要是碳交易市场不健全导致的。碳交易其实质就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实际上就是碳排放权利的交易。碳交易把气候变化这一科学问题、减少碳排放这一技术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这个经济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来解决这个科学、技术、经济综合问题”(彭欢,2010)。我们应该应用市场化的手段,制定好合理的碳交易体系,并处理好各个相对量的指标,建立全国的统一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碳交易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碳排放才能从经济的角度得到实质性的遏制。

总之,目前低碳经济下我国土地利用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利用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道德等各种手段进行管理。重要的一点是让低碳经济观念深入人心,政府部门应该从本质出发,倡导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同时,利用经济手段,让低碳和土地利用自动协调发展,这对于现今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而言,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让经济成为土地利用管理的有力杠杆。当然,健全的法律也是必然的管理途径,法制的强制力手段将能使土地利用管理变得井然有序。

参考文献:

1.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 Our energy future: 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R]. ENERGY WHITE PAPER, 2003.

2.刘春玲.低碳经济的定义、内涵及相关概念辨析[J].商业时代,2011(21)

3.彭欢.低碳经济视角下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研究[D].湖南大学,2010

4.王铮,朱永彬.我国各省区碳排放量状况及减排对策研究[J].战略与决策研究,2008,23(2)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低碳排放:土地利用调控新课题[EB/OL].中国国土资源报,20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