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17:41: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区别,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基本特征。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其公共权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权力)与义务进行制约,既不是由纳税主体按照个人意志自愿缴纳,也不是按照征税主体随意征税,而是依据法律进行征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征税过程中。
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分配,而不直接向具体纳税人返还或支付报酬。税收的无偿性是对个体纳税人而言的,其享有的公共利益与其缴纳的税款并非一对一的对等,但就纳税人的整体而言则是对等的,政府使用税款目的是向社会全体成员包括具体纳税人提供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此,税收的无偿性表现为个体的无偿性、整体的有偿性。
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预先规定了统一的征税标准,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这些标准一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税收的固定性包括两层涵义:第一,税收征收总量的有限性。由于预先规定了征税的标准,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征税数量就要以此为限,从而保证税收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适当比例。第二,税收征收具体操作的确定性。即税法确定了课税对象及征收比例或数额,具有相对稳定、连续的特点。既要求纳税人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缴纳税额,也要求税务机关只能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对纳税人征税,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当然,税收的固定性是相对于某一个时期而言的。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地修订税法,但这与税收整体的相对固定性并不矛盾。
二、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是国民收入的一部分。税收是财政收入中最基本、最稳定可靠的形式,税收过程就是国家组织筹集财政收入的过程,也是国民收入的分配过程。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有重要作用。在财政收支和税收征管中都要处理好积累和消费的关系。财政和税收都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调节手段。税收的作用与财政的作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表现在:它们都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运用的重要的经济杠杆.都可以调节并促进经济的发展,财政的作用中包含着税收的作用,税收是财政发挥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或重要工具。二者的区别在于:财政的作用包含财政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的作用。
三、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
税收具有组织收入的重要职能。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从早期的奴隶社会起,税收就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如我国夏、商、周三代的“贡”、“助”、“彻”,相传罗马的土地税、古埃及向农村公社强制进行的农产品摊派等,都是当时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在中国,素有“皇粮国税,自古有之”之说,就是例证。税收财政职能发挥,要处理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发挥程度,首先取决于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如果税收比重过低,意味着人们把较多的财政收入任务放在其他收入形式上,税收筹集资金功能的发挥不可能充分;而当税收成为最主要财政收入形式后,意味着税收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才会有较大程度的发挥。
2.税收(财政收入)总量。当税收确立其最主要财政收入形式的地位后,税收总量的确定,实际上就是财政收入总量的确定。这个总量的确定,应坚持满足国家履行职能的需要,又不能超过社会经济负担能力的原则。
3.税收筹集资金的形式结构。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发挥,总要借助若干个具体的税种,这就牵涉税种形式结构的问题。税种形式结构问题包括税种数量和各税种在税收总额中所占的地位等问题,科学合理的税种结构有利于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章节中作进一步的讨论。
四、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收入逐年大幅度上升,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支持农村发展,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进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的公共建设以及国防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用于政府的行政管理,开展外交活动,保证国家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税收来源的广泛性。税收不仅可以对流转额征税,还可以对各种收益、资源、财产、行为征税;不仅可以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征税,还可以对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征税;等等。税收保证财政收入来源的广泛性,是其他任何一种财政收入形式不能比拟的。二是税收收入的及时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因此税收就把财政收入建立在及时、稳定、可靠的基础之上,成为国家满足公共需要的主要财力保障。
五、加强税收管理创新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国家财政收入呈现大幅度稳定增长的态势。1994年到2001年,财政收入增加了2.14倍,年均增加1593亿元,增长17.7%,是历史上财政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也是增长最稳定的时期。全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4年的11.2%提高到2001年的17.1%,由不断下降的趋势转变为稳步上升的趋势。地方财政收入也实现了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从1994年到2001年,地方财力年均递增19%,增幅高于中央财政收入16.7%的增长幅度。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应加强税收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以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转变。
1.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改革进程:第一阶段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第二阶段是1998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这两个阶段的改革都获得了很大成功,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成效分析
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和简化税制的原则,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二是把地方财政包干制改革为能够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分税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个税收体系。
在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首先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改革之前,我国的税收制度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税种较多、税率难定、重复征税、随意减免等问题十分突出,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首先是简化税种,从过去的三十多个简化到18个税种;其次是改产品税为增值税。产品税是按一个个产品大类来征税的,其缺陷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新产品层出不穷,确定产品的税种和税率十分困难,并且有产品就要征税,无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值税适用于所有的生产和经营环节,税种单一,税率简单,且前一道产品所开的增值税发票,到后一道产品出售时,可以凭发票扣除以前交的税款,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工商税制改革后,我国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的复合税制,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工商税制确立后,我国按税种确立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体系。基本内容是关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归中央;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等归地方;增值税实行中央和地方分享,分享比例是中央得75%,地方得25%。整个分税制改革,采取渐进的办法,即以1993年为基数,基数内的收入全额返还地方。同时,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增量三七分成,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2001年又实施了所得税收入中央和地方分享的改革。对2002年的所得税增量,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对2003年的增量,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自此,我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经过实践的检验,我国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建立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这一改革的成功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实行的以减税让利和财政退让为主要特征的财政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模式,逐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政府配置资源的能力。1978年至1994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31.2%一路下降到11.2%,财政不断积弱,各级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明显的或者隐形的赤字,财政困难已影响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改革后,1994年至2001年我国财政收入增加了2.14倍,年均增长17.8%,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2%提高到17.1%。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和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我国1998年开始实施的积极政策提供了能力。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快速增长的双赢的财政体制,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1994年到2001年,中央财政收入从2906亿元增加到8583亿元,增加了1.95倍,地方财政收入从2312亿元增加到7803亿元,增加了2.37倍。同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1994年以前的最高38%左右提高到近年来的50%左右,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近年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对税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又进行了一些改革。一是农村税费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镇统筹费等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先期试点的地方改革表明,这项改革规范了农村的分配关系,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人均减负率一般在30%左右,农村“三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调整税制。如对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半或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连续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使我国出口货物的平均退税率由原来的8%左右提高到15%左右,等等。税收制度的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进展分析
1998年以后,财政改革的重点转向财政支出体制,目标是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在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方面,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推行部门预算;二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四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实行部门预算,增强了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全部在一本预算中编制,所有收支项目都在预算中反映出来。部门预算经过人大批准后,对该部门的收支项目安排就具有法律效力,从预算执行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都必须接受法律监督。从2000年开始,我国中央和省两级逐步推行了部门预算,有些市、县也开始编制部门预算。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是将所有的财政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支出由国库直接支付,取消各部门和单位在银行设立的收支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收支活动的全程监督。2002年,中央在38个部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的试点,许多地方也积极进行了改革探索。与此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制度,支持了部门预算和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克服了过去分散采购的许多弊端,如采购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脱节,无法有效进行监督;采购效益不高,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往往价高质次;采购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容易滋生腐败,等等。1999年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以来,采购规模快速增长,当年采购规模约130亿元,2002年已突破1000亿元,每年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率都在11%左右。2002年,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收入方面,防止了部门和单位乱收、滥罚及坐收坐支;从支出方面,执收单位上缴收入不再与其支出安排挂钩,有利于执收单位公正执法。近年来,这项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中央和地方普遍加大了改革力度。
与此同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我国各级财政逐步减少了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支出,加大了教、科、文、卫、社保等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的重点支出,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向公共支出转变。总之,经过近五年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优化了支出结构,增加了财政支出管理的科学性,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
二、今后我国财政改革的侧重点和趋势分析
过去的财政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但由于改革的渐进性,新的财政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协调、不适应、不规范等问题。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今后必须在以下方面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一)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经过1998年以来的财政支出体制改革,我国虽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但离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仍有较大距离。公共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考察和分析:一是财政的主要职能和基本定位。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其主要职能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对全体公民一视同仁的规范的税收。二是财政的运行机制。也就是财政收入的组织机制和财政支出的安排机制,目前的运行机制主要是财政的预算管理。三是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监督。如预算的科学编制方法、税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等。在这三个层次中,预算管理是核心。首先,财政的职能要通过预算的安排体现出来,即通过预算得以实现;其次,科学、细化、规范的预算管理,是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集中采购正常运行的基础;再次,预算是财政监督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预算不规范,不仅财政部门很难进行全程监督,也不可能形成社会其他有效监督机制。因此,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必须要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我国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购等方面已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改革,初步建立了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这使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核心和攻坚的阶段,即深化预算改革阶段。
财政预算规定了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模与结构,以及需要全体社会成员担负的成本即税收数量。那么,每年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规模以及社会负担的成本由谁来决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结构和类型又由谁来选择,即财政预算管理中的公共性问题如何解决。因此,今后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预算管理中引入公共决策和选择机制。比如在人大设立预算编制和审查委员会,专司预算的编制、审查和监督工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建立广泛征求意见的机制;增加预算的透明度,扩大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社会监督,构建纳税人的意见反馈机制等。
财政支出预算是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集中采购以及加强财政监督的依据,也是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关键,因此,必须要细化预算的编制。目前的预算主要有三部分,一是固定部分,即人员工资和共用经费部分;二是活的部分,即专项经费部分;三是转移支付部分,即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对于固定部分,关键是要引入绩效预算的办法,即财政供给与单位取得的成效挂钩,成效越大,财政支持越大,改变过去财政养人、养懒的做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对于专项经费的预算,一定要细化到项目,把经费和项目挂钩,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转移支付支出,要按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均等化的原则,规范转移支付,减少随意性。总之,要尽量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不断细化预算编制,使预算尽可能的规范、合理和透明。
(二)按照财权、事权对等的原则,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以来,逐渐暴露出来的不协调、不匹配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基层财政越来越困难。
目前,我国的财政体制是五级财政,即国家、省(市、自治区)、市、县(市、区)和乡(镇)。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划分了中央和省(市、自治区)的收入范围,省以下的体制是各地仿照分税制体制自主安排的。在中央提出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的背景下,省以下的体制安排自然带有层层集中财力的倾向。近年来的情况显示,现在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的结果是,财力逐步向上集中,但事权仍在基层,甚至呈扩大的趋势。尤其是许多该财政承担的支出,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过去基本由农民自己承担,农民负担过重已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税费改革,这部分支出开始回归财政,基层财政的事权反而在扩大。因此,在这两个反方向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县、乡财政困难的矛盾开始激化。2001年全国拖欠工资的县、乡占全国县、乡总数的18.7%和27.1%,县级财政支出中工资支出高达61%。绝大部分县、乡的财政是捉襟见肘,仅仅能够应付“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用于建设的财力非常有限,各方面的支出欠账越来越多。目前,在基层财政困难的倒逼机制作用下,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以维持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但基层财政困难的程度,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形势变化而逐步显现的,因此转移支付较多采用的是一事一办的专项转移支付,不仅转移支付很不规范,基层财政预算难以安排,而且增加了基层财政对上级财政的依赖,出现“你给钱我才办事”的被动局面。
分税制财政体制能够成功运行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各级政府有自己的主体收入,用自己的财力办自己的事情。否则,地方政府就会逐步增强对上级政府的依赖。依赖不断增强和上移的必然结果,是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步转化和变质为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自然消亡,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转化为“跑上”的积极性。因此,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解决基层财政的实际困难,核心是确立一级财政,就要使这级财政有能够基本满足自己需要的自主财力,在辅之少量的转移支付财力的情况下,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目前,我国的五级财政体制存在不合理的问题:一是财政层次过多,影响了各级财政主体收入体系的形成。二是财政层次过多,影响了各级财政的事权划分和职责的确立。总之,目前我国的财政层次过多,是影响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和导致基层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取消乡镇财政,实行乡财县管;取消市级(地级市)财政对县级财政的管理,实行省级财政直接管理县级财政。这样一来,全国的财政级次变为三级,即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地级市、县级市)三级,增强各级财政的调控能力。
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相对称,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的又一基本要求。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一是中央财政的职责重大,如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展高等教育、尖端科技和高新产业,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江河湖泊的治理,等等,中央财政必须要有强大的财政调控能力。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逐步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符合中央财政的财权和事权相对称原则。另一个是县级财政的职责重大。我国长期实行的是城乡分离的社会经济体制,“二元经济结构”非常明显。结果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时,财政供给的公共产品主要是面向城市居民,农村居民享受到的很少。因此,我国今后要实现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在有九亿多农民的广大农村,财政在供给公共产品方面要弥补历史的欠账和满足新的公共需求,如提供基础教育包括今后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农村社会保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等等,基层财政的任务是非常巨大的,时代赋予基层财政的责任和压力也是空前的。所以,完善目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要增加县级财政的主体税种,扩大税收分享中县级财政分享的比例,同时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大幅度增强县级财政的实力。
(三)按照公共财政和城乡一体原则,继续改革农村财税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其主要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分配关系,遏制农村“三乱”现象的发生。从试点情况看,农村税费改革确实实现了上述目标,减轻了农民负担,安徽省农民平均减负在25%以上,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现象。但是,现在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并没有根本改变我国1958年左右形成的农村税收体系,农村仍然实行有别于城市的税收制度。
从税收负担看,目前农村居民普遍相对高于城市居民。如对城市居民普遍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月均800元,假如一家三口仅一个人工作(这种情况是比较少的),也就是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在3300元以下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农民现在的人均纯收入基本都在3000元以下,却普遍都要交税。许多工商税都有起征点和免征额,如增值税、营业税等,但农业税没有,无论农业生产的成本多大,也无论农业生产的净收入是多少,都需要缴纳固定比例的农业税。目前,许多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还不如城市居民的“低保”水平,尤其在很多贫困地区,但在城市享受照顾,而在农村确要纳税。因此,相对城市居民来说,农民的税收负担是重的,也是不公平的,在税制上设置了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待遇。
从实现我国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出发,必须继续深化我国的农村税收制度改革。长远的目标,应是逐步建立城乡基本协调的税收制度,将农业税改为体现农民纯收益的具有和城市个人所得税有大致相同的起征点和免征额的新型收益税。当前,“三农”问题已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市场恢复乏力,已严重影响了国内有效需求的扩张。目前,增加农民收入,已是“三农”问题中的核心问题。为此,在农村新的税制改革到位以前,建议目前免除一切农业税。现在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形势较好,而农业税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已下降到3.7%左右,并且农业税的征收成本很高,免除农业税对财政经济形势没有多大的影响,但对于目前广大农民的休养生息和增加农民收入是非常关键的。
在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出政策体系中,财政与农民的关系,主导的观念是财政支农。这是带有浓厚计划经济时期特征的观念,是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仍能保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早已过时的观念。
怀集一中曾晓尤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和作用;理解社会主义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税收,以及税收的三大作用
能力目标:通过对税收和利润的区别和联系的分析,提高学生的辨证思维能力。
德育目标:通过对我国税收的认识,帮助学生提高依法纳税,自觉纳税的意识
教学方法:举例法,讨论分析法,讲解法
导入新课:列举有关南昆铁路,京九铁路,三峡工程等事例,提问学生:“修建这些工程的钱从哪里来?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是财政拨款
教师提问“财政收入主要又从哪里来呢?”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税收——我们知道财政在调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巨大作用,那么税收又有什么重要作用呢?我国税收是什么性质的税收呢?这些都是本节课要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税收的性质(板书)
要求学生阅读有关课文,点出国家的性质决定税收的性质,虽然不同国家的性质不一样,既然都是税收,他们也是许多相同的特征,要求学生阅读完第一自然段,并归纳:
(1)税收的共同特征:(板书)
1.税收都是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2.税收都是为国家实现其职能服务的.
3.税收具有共同的特征.
4.税收都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
5.分配的主体都是国家.
6.税款都是取之于民
过渡:(这些特征与不同的社会制度结合,就形成了各自的独特特征)
(2)社会主义国家税收的性质(板书)
投影显示材料一:1999年1-11月份,全国税收收入完成91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4%,增收1225亿元。在已实现的9172亿元税收中,国内增值税,消费税“两税“收入完成42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增收315亿元。
这些税收都是来源于人民,与封建社会不同的是,国家并未将这些税收用于自己的利益而是用于经济建设,发展科学,巩固国防,都是为劳动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劳动人民是税收的最终受益者。
投影二
1999年,国家财政支出540个亿用于提高居民收入,国有企业下岗工人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了30%;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费得到了增加,全国受益人口达8400万,预计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比1998年增长9.3%,农民全年人均纯收入可增长4%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税收在逐年增长,其增长主要是依靠生产的发展,经济规模的扩大和效益的提高,而不是加重企业和人民的负担。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看出社会主义税收体现的分配关系而不是剥削关系,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广大劳动人民利益,国家政治机构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通过分析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国家得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税收。
(1)。从税收的来源看……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从税收的使用来看……
二.我国税收的作用(板书)
(1).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板书)
提问:为什么是基本形式?
教师归纳:第一税收是国家实现其基本职能的基本形式,这是税收的基本作用。凭什么呢?政治权力
第二税收占财政收入的95%,是基本形式
第三税收可以使财政收入得到尽快实现,因为他凭借政治权力,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受企业状况好坏影响。
要求学生思考课本上的想一想,进行课堂讨论
学生讨论,教师总结:(利润不具固定性,随企业经营好而定,企业经营好,赢利多,上缴的利润也多,反之则比较少.而税收则比较稳定,不管企业盈亏,都必须按照应税项目和规定税款纳税
(2)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板书)
例如,对价格高于价值的一些商品多征税,平衡商品之间的利润水平,避免片面的生产价高利大的产品,而不生产价低利小的产品;还可以合理调节消费行为,避免过度消费损害健康。如:烟酒税;又如,为鼓励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国家对农产品采取低税或免税政策。
讲解的时候可以要求学生列举身边的例子,仔细体会验证
(3)税收是国家实现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板书)
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
从宏观方面:税收可以反映国家经济的运行状况,据此,国家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
例如,从各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状况,可以大致了解地区之间收入水平的差距,从而采取必要的调节政策和措施,防止地区之间的收入过于悬殊。
从微观方面:国家各级税务部门通过征管工作,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或防止企业违反税法的行为,促进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关于这一作用的详细说明,由学生自己阅读小字部分材料了解
总结全课:主要讲述了我国税收的性质和作用。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税收理解税收的三大作用
课堂训练:
一.多项选择题
1.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无论在任何国家都是()
A.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B.为国家实现其职能服务的
C.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
D.国家作为分配的主体
2.在我国,税收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
A.它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B.它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
C.它是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增长的唯一源泉
D.它是国家实行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
答案:1。BCD2。ABD
二.课堂讨论
这次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壮大财政实力、切实改善民生,客观分析财税工作形势,明确财源建设着力方向,落实财源建设政策措施,确保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前段时间,省政府召开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公共财政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的财税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刚才,长林同志就贯彻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财源建设奖励政策作了说明,国税、地税就加强税收征管、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我都赞同。下面,就全面加强财源建设,我讲几点意见。
一、客观分析我市财源建设面临的形势
总体上看,我市财税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财税部门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推动了全市财政收入增长和财税质量的提高。也要清醒看到,我市财政实力、财源后劲、调节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源建设仍然还有很大潜力。
成效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第一,财政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2006年,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28.44亿元,比2005年增收22.28亿元,增长20.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6%。今年1-9月份,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24.2%,全年超过预期目标大有希望。第二,财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壮大支柱产业,不断培植新的增长点和税源,地税型产业和骨干税源不断壮大。第三产业对财政贡献逐步提高,今年上半年贡献率达55.83%。济钢、将军等一批重点企业成为税源的中流砥柱,对全市财政收入起到强劲拉动作用。县域税收占全市税收半壁江山,章丘、历下、历城、市中等县(市)区税收收入超过5亿,增幅均超过20%,历下今年有望超过12亿。第三,税源结构更趋合理。2006年,金融、房地产、钢铁、烟草工业和机械五大行业交税占全市重点纳税人的62.48%,成为地方税收主要来源。上半年,房地产、钢铁、机械、贸易服务和交通运输业增幅较大,均超过40%,初步形成结构调整与财源建设协调互动的良好格局。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支撑作用逐步增强,2006年分别占整个税收的34.51%、19.46%、14.08%,今年上半年又有快速增长,反映出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和综合效益。这些成绩,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工作者和各级各类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晶。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纳税人,向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
差距和潜力主要有:一是财政实力还需增强。我市财政收入在副省级城市中居第12位,增幅第9位;省内与青岛差距逐步拉大,增速低于全省平均5.31个百分点,居第16位。这远远不能满足我们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和谐发展的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二是税收比重有待提高。2006年,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76.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同青岛(85.16%)、莱芜(90.36%)等市相比差距较大,低于国内许多省会城市85%左右的比重。三是税源过于集中。主要集中在一些纳税大户,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实力对地方财政支撑力较弱,市属企业财政贡献小于中央和省级企业;许多建成的工业项目尚未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第三产业一些优势行业税收贡献潜力没有充分发挥。这种过于集中的税源结构,特别是过分依赖资源型行业,遇到宏观形势和市场供需变化,将会引起我市财政收入大幅波动,不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四是财源建设仍不平衡。部分县(市)区经济基础差、收入总量低,非税收入比重大,可用财力相对不足,保平衡压力依然很大。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在财源建设上的不足和差距,也反映出财源建设的潜力和压力。我们要正视困难和差距,变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勇于挖潜,广植财源,推进全市财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财源建设的着力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税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收入结构,依法科学征管,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把财政增长建立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基础上,不断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围绕这个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繁荣发展第三产业。把现代服务业放在事关结构升级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提升金融、物流、会展、中介等生产业,突出发展软件、文化、教育培训等知识型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社区服务等生活业,显著提高服务业在经济总量、地方税收中的比重。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市金融业无论从增长率还是对地方税收贡献率,都表现出强劲势头。金融业对基础设施和环境依赖小、产出大,聚集财富迅速,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极大、外部性极强,做好金融业发展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二)提高工业经济效益。以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为取向,加快提升工业发展水平。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变“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增长模式,依靠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创造自主品牌,形成名牌效应,实现规模实力、质量效益、产业集中度和创新能力四个明显提高。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显著提升园区承载力,培育高聚集度产业区,以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互补和协作能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和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变企业管理方式,促进企业集约化经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增强盈利能力。
(三)培植中小企业发展。在继续发展、巩固、壮大骨干财源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快速稳定发展,培植后续财源,形成多元化财源结构,分散财政风险,增加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运用财政贴息等手段,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空间。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实行公平待遇,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使中小企业平等获得各类政府性资金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中小企业管理经营水平,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外部广阔市场。
(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县域之间均衡发展,缩小县域发展差距是财源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要在投资、金融、财税、外经外贸、技术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给贫困县区适度的政策倾斜,营造县区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县区后发优势。通过做扎实的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更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对困难县区财政转移支付和重点帮扶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增强县域经济造血功能,提升县域经济规模、质量和创新能力,不断把县域财政做大做强。
三、完善和落实财源建设的激励政策
会上印发了我市加强财源建设意见以及财政局出台的实施细则,长林同志也作了说明。会前财税部门做了大量细致扎实的研究论证,会后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总的来说,这次出台的政策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导向明确。《意见》围绕保障科学和谐发展的主线,突出三个导向:一是鼓励转变发展方式。重点鼓励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更多的用于科技创新,支持循环经济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防治力度,支持环保产业发展。二是鼓励经济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发展,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是鼓励财源质量提升。针对县域财源建设、税收收入比重提高、财源贡献大户、财政困难县区收入增长等方面的政策,都是为加快提升我市财税结构和质量,而采取的有效措施。这个导向,就是财源建设的方向,也是各级各部门以及企业发展的重要着力方向。
第二,力度加大。在目前财政支出压力过大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一次性拿出8000万元专门设立财源建设扶持资金,而且每年都列入预算安排,这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财源建设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对金融业的奖励,一次性补助200万元—2000万元,这个力度也是很大的。按照各财源单位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和动态增幅,相应调整扶持奖励幅度和分类补助标准,奖励幅度从2倍到10倍,也是前所未有的。
第三,保障扎实。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意见》从组织实施、实施细则、覆盖范围、资金来源都作了扎实而有操作性的要求。要求成立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县(市)区、各部门、综合治税部门责任,对支持政策作了详细分解,对奖励条件、标准、幅度作了明确规定,奖励面涵盖县区、部门、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特别要求县(市)区要把专项扶持资金纳入预算,体现出对财源建设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好机遇,用足用好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征管,依法治税
财税部门要加强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力争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成果。
(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要立足增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在抓好大企业、大集团等骨干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零星分散税源控管力度;严格税收执法,严肃征管纪律,强化税务稽查,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在抓好内资企业税源控管同时,加大对外资企业税收征管,对优惠政策到期的企业及时恢复征税。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抓好征管责任区和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强化税源管理,完善税源动态控管体系,防治税源流失;完善税务稽查工作机制,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发挥财税信息化功能,通过强化纳税评估,提高征管控制能力。深化综合治税成果,完善协税配合制度,加大区片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收征管。要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采取征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餐饮娱乐业等有潜力行业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
(二)严格非税收入征收。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各责任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既不准乱收,也不准该收不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健全非税收入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实现各级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适应财税、资金管理新形势,财政部门要研究建立责任体系、监管机制和必要的奖惩机制,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按照“成熟一个,规范一个,重点突破”原则,把所有应当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纳入财政管理。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分配,既要保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田开发整理,也要保障失地农民生产生活权益。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费征管,努力变资源为财源,增强支持发展调控能力。
【关键词】乡镇财政 税收改革 负债
一、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
县乡经济总量小,目前许多县乡经济缺少充满活力的、市场前景广阔的支柱产业,民营经济比重低,经济增长缓慢,经济总量小;财政总体实力弱,县乡经济总量小从根本上决定了财政收入总量必然小,同时由于经济效益低下,增长速度慢,使财政收入增长空间狭窄,人均水平低;政策性减收明显,国家陆续出台的一些减免税政策,对县级财政产生了很大影响;财政支出增长快,一是政策性财政支出增加较快,二是财政供给人员多,“僧多粥少”问题严重;社会保障缺口大,县乡纳入社会保障的群体不断扩大,支出不断增加,社会保障缺口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二、问题成因
(一)税收改革的影响
近几年来,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推进,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大局稳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等方面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效果,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的收入大幅度减少,严控土地征用等措施后,乡镇将只剩下为数极少的工商税、契税等几个小税种,乡镇财政收入来源将所剩无几,乡镇财政可支配收入大量减少。
(二)乡镇财政债务失去偿还来源
乡镇债务的形成由来已久,县乡财政实行分税制时,乡镇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使乡镇承担了应由国家承担的教育、卫生、兴修农田水利、道路修建养护、农村救济等事项,而乡镇财力却受到经济条件和政策性的限制,必然导致了乡镇债务的形成,乡镇为完成财政收入考核目标,买税、贷款垫税、借贷或担保贷款发展乡镇企业等都加剧了乡镇债务增加,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使乡镇财政收入大幅度缩小,乡镇本身已无力偿还历年累计形成的债务。
(三)乡镇财政职能趋向淡化
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收入萎缩,支出范围缩小,乡镇财政的职能逐渐淡化。目前,乡镇农税征管人员大部分在履行为数不多的农村工商税收代征职责,乡镇财政由已由收支管理转向对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
三、解决措施
(一)积极培植乡镇财源,进一步增强乡镇财政实力
1、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夯实基础财源。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发展地方特色名优农产品,并通过政策引导、生产扶持、系列服务等措施,引导农民由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向集中连片的大规模经营转变。在此基础上,培育壮大加工型、流通型的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增值率,提高农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2、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建设新兴财源。要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现有乡镇企业的转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尽快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竞争发展的经济格局,不断提高来自民营经济的财政收入份额,形成多层次、多主体的乡镇财源结构。
(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调动乡镇聚财理财积极性
1、上级财政在与县乡财政分割财力时要坚持“财力向下倾斜、缺口上移”的要求,以事权划分财权,以财权决定事权,最大限度地照顾乡镇财政的利益,确保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全面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要从加强乡镇预算外资金管理、缓解财政困难状况、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的出发,对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逐步规范转移支付办法。县级政府要在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办法,对各乡镇财政收入进行必要的调节,逐步缩小乡镇之间的财力需求差异,均衡各乡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每个乡镇都有履行职能所需的基本财力。
(三)调整理顺乡镇财税征管体制,进一步提高乡镇组织收入水平
1、要理顺财税征管体系。要从有利征收、有利管理、有利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出发,在财政、税务部门之间建立一种结构合理、配置适当、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财税运行机制。
2、明确工作主体,将国、地税任务落实到职能部门,减轻征官成本。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将税源核查清楚,重新下达任务。税务部门应是完成国税、地税的主体职能部门,应将此项任务从乡镇卸下来落实到税务部门,乡镇只是协助税务部门完成国、地税收缴工作,这样既可极大地缓解乡镇财政压力,又可杜绝税务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收入。
(四)妥善清理乡镇债务,进一步防范财政风险
1、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县、乡领导要对乡镇债务的危害性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债务工作抓紧抓好。要树立“增收是政绩、消化债务也是政绩”的观念,防止“新官不理旧事”、“债多不用愁度过三年就换届”的消极应付思想。把债务列入乡镇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内容,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2、要制订还债计划。在全面清理核实乡镇债务的基础上,按债务的来源、用途和现状,区别不同债务情况,制订相应的偿还债务计划,而且,每年)的偿债计划要纳入乡镇综合财政预算,确保有可靠的资金来源。要按照“上级支持一点,乡镇自筹一点”的办法建立乡镇偿债准备金,用于偿还由乡镇财政承担的到期债务。
3、要积极主动消化债务。通过拍卖方式盘活乡镇资产及资源,解决部分债务。同时,上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转移支付或专项补助力度,给予乡镇政府必要的资金援助(包括贴息);金融部门也应积极帮助乡镇,对贷款实行停息挂帐,免除部分债务。
4、要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乡镇政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一律不准对外提供任何经济担保;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力发展计划,不得打赤字预算,不得在没有偿还保证和偿债能力的情况下,盲目搞建设项目。
参考文献:
[1]许正中,吴亮,石红.我国乡镇财政困难的成因及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4(2).
【关键词】税收 筹划 发展
一、有关税收筹划的简要概括
税收的含义。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的特征。税收特征是由税收的本质决定的,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表现,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也是古今中外税收的共性特征,税收的形式特征通常概括为税收“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1)强制性。强制性是国家的权力在税收上的法律体现,是国家取得税收收入的根本前提。它也是与税收的无偿性特性相对应的一个特征,正因为税收的无偿性,才需要通过税收法律的形式规范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纳税人而言,依法纳税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义务。
(2)无偿性。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它使税收明显地区别于国债等财政收入形式,决定了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并成为调节经济和矫正社会分配不公的有力工具。
(3)固定性。基于法律的税收固定性始终是税收的固有形式特征,税收固定性对国家和纳税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税收的作用: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为了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必须筹集大量的资金,即组织国家财政收入,为了保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发挥,必须通过制定税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企业、单位和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项目。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个重要的改革目标,就是从过去国家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经济,向主要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宏观调控经济转变。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政权是税收产业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有赖于税收的存在,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在国际交往中,任何国家对在本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或个人都拥有税收管辖权,这是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
二、企业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在我国国家的正确领导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条件下,现如今,我国在税收筹划方面取得了发展和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其中企业偷逃税款的尤为严重。通常企业偷逃税款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方法:
在销项税方面:在发出商品时,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其表现为:在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账,而会计不记账。原材料的转让、磨账不记入“其它业务收入”,而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在产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企业把价外收入不记入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如:托收承付的违约金,大部分企业在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处理废品、边角料的收入不记账。这些收入大多为现金收入,由个体经营者收购。企业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用于分配职工福利上,如:食补,极个别用于上缴的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返利销售。在市场经济下的销售方式多种多样,返利销售就是其中一种,它是生产厂家为占领经济市场,对商家经营本企业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利手段,是市场销售方法的构成成分。其变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商品,并按时支付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商家一定数额的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从而形成账外经营的效果。折让收入。折让是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两者有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时,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到的货款记收入。额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入价外收入,从而少缴税款。产品包装物的押金超出期限不转记销售收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混合销售的企业,纳税人选择有利于企业本身的方法记账和申报纳税记账。销售、处理、报废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缴纳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其中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也不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直接记入了营业外收入。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视同销售的情况不记销售收入。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用于长期投资,产品(商品)赠送他人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产品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在进项税额方面:母公司,下挂靠其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内核算,其它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认定标准要进行年检时,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几家开具发票时,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也就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原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重新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企业购进货物时,企业人员没有将货物验收人库,或者是利用发料单替代入库单,申报抵扣。企业没有付清货款,而自身抵扣,或者自己开具一张虚假大额现金收据,先增加“现金”后采用坐支现金的方式让对方开具一张现金收据回来办理抵扣。企业用背书的汇票代作预付账款,让会计人员利用技术涂改、挖补多次复印充当付款凭证,用来骗取抵扣账款。
对上述问题在国家正确的税收制度领导下,税收法规制度建设日益完善,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对国家社会、企业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表现如下:
第一,从经济市场法人主体来看,税收筹划制度有助于国家企业获得营业外的税收利益,使我国的经济竞争能力有所提高。其主要体现在: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减轻了企业的税负,降低了成本费用水平,提高了国家、企业的竞争力,使国家和企业利润增加,进而增加可支配的收入。企业组织实施税收筹划,可以把即期应纳税款延期缴纳,相当于企业从国家获得一笔没有利息贷款,无形地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使企业的资金更为灵活的进行调动。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是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方面可以做出准确的决策和判断,施行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以使得获得企业最大的收益。
第二,对国家而言,税收筹划的施行有利于企业的产业结构和国家的投资方向,大大的提高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资金来源。政府的宏观调控对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同样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也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可以达到抑制纳税人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社会、人们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企业实施税收筹划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最初目的的确是为了少缴税款和缓缴税款,但这一目的实现必须通过采取合法手段和不违反法律的形式实现的。企业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进行税收筹划也是利用国家的税收调控杠杆取得成效的有力证明。
三、税收筹划的发展趋势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改修税法、堵塞偷逃税款的漏洞以及制订反避税措施来加以防范纳税人的非法纳税行为。因此,人们对税收筹划制度有了一些认识,但仍然处于理论阶段,并没有在实务上进行发展和突破,在这种局面,难以找到一本可以系统阐述税收筹划理论及可以进行实务操作的专著。现阶段,我国一部分的著名专家、学者对税收筹划进一步进行系统论述,从税收筹划的历史发展与当今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相比较;从税收筹划概念理论,到税收筹划与避税区别;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到税收筹划的实务操作都有了较为系统的探究,而且从国家角度特别从税务的角度陆陆续续提到了税收筹划的内容。从税收筹划出现与其发展历史过程来看,我们可以清晰的发现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发展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纳税人自身的内在需求。在任何时代,从纳税人角度来看,减少税收的负担符合所有纳税人的内在需求,甚至很多纳税人甘愿违反法律以偷税、逃税的手段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因此,纳税人对税收的内在需求是促进国家税收筹划发展的重要动力;二是税收筹划的空间。税收筹划的结果是节约税款,是所有纳税人共同追求的目标,但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相当纷繁且复杂的,它依赖于税收筹划的空间,而且并非所有得税种、所有项目都自身的税收筹划空间。因此,当今对税收筹划空间的了解认知和税收筹划技术的把握成为了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第二个主要因素;三是社会对税收筹划的法律认可程度。当社会对税收筹划的法律认可存在偏见时,就会妨碍税收筹划的发展,相反的,社会对税收筹划高度认可时,税收筹划的发展步伐就会不断加快。
税收筹划是一项比较复杂和耗费时间的工作,税收陷阱形式也是五花八门,国家税收人员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关注企业税收中的偷逃税款问题,制定相应的税收筹划计划和处罚制度,获取充分的税收依据,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去逐个击破之。
参考文献:
[1]董津津.浅析新企业所得税下的税收筹划[J].改革与开放,2009.
[2]王艳玲.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及影响因素探析[J].中国国际财富,2011.
[3]王献洲.税收筹划的误区[J].注册税务师,2011.
【关键词】 企业年金; 税收优惠; 选择
一、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模式
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年金的涉税环节包括缴费、积累、领取三个阶段。相关的税收优惠主要在这3个环节展开,受惠方包括企业和员工,其中缴费阶段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积累阶段和领取阶段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
对三个涉税环节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可以组合成不同的年金税收优惠模式。如果以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综合表示三个环节的课税情况,本文将其组合成五种税收优惠模式。
(一)EET模式
在该模式下,缴费阶段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积累阶段免征个人所得税,只是领取阶段征收个人所得税,即缴费和投资环节不征税,领取环节征税。其特点是实现税收递延,确保不重复征税。EET模式推迟了一部分个人收入及其投资回报的确认时间,从而推迟了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既可以保证国家税收收入总体不减少,又给予个人延迟纳税的优惠,因此有利于吸引企业和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从理论上讲,退休职工领取的企业年金实质上是一种推迟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视同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特别是当企业缴费和投资收益已经享受了税前扣除待遇时,这种推迟支付的劳动报酬就更应当纳税。因此EET模式规定在年金领取环节纳税是有理论依据的,它既可以避免重复交税,又可以防止人们利用企业年金计划进行避税或偷税。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均采用EET模式。
(二)TEE模式
该模式只在缴费环节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积累环节和领取环节均免征个人所得税。与EET模式比较,TEE模式不影响政府当期财政收入,但是员工履行纳税义务与享受权利在时间上的差别过大,不利于吸引企业和雇员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而且由于这种征税模式放弃了未来的征税权,随着人口老龄化及企业年金基金的成熟,政府在以后阶段的财政收入可能因税基缩小而受到影响。
(三)TTE模式
该模式对缴费环节和积累环节征税,对领取环节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上TTE模式对举办企业和年金受益人均无任何税收优惠,可能会挫伤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年金的发展,但是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适用于国家财政状况不佳的情况。例如,新西兰在1990年就因财政困难放弃了EET模式,转而实行TTE模式,其目的就是希望使税收收入提前实现,以弥补当时的财政赤字。
(四)ETT模式
该模式只对缴费环节免税,在积累环节和领取环节均要征收个人所得税。ETT模式虽然能够推迟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时间,但由于对积累环节的投资收益即时征税,与一般储蓄和投资收益的税制没有区别,而且年金受益人还要牺牲存取款的自由,因此,ETT模式不利于鼓励员工参加年金计划。
(五)EEE模式
该模式对年金缴费、积累、领取三个环节均实行免税政策,无疑会提高企业和员工参加年金计划的积极性。缺点是对个人所得的免税过于宽容,有损社会公平,也使国家财政收入下降。该种模式在实际中运用较少。
上述五种模式各有利弊,EET模式推迟了纳税时间,EEE模式则完全免税,这两种模式都有助于鼓励企业和员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适用于年金发展初期阶段且国家财政收入十分充足的情况。但是EET模式会给政府带来即期财政压力,EEE模式则完全放弃了一部分财政收入,因而这两种模式在财政状况不佳的国家较难实行。
TEE模式和TTE模式将纳税时间提前,不会影响国家即期的财政收入,但是对于年金受益人来说,纳税与受益的间隔时间过长,一旦政府税收政策有变,年金受益人就可能得不到政府许诺的税收优惠,因此这两种模式对企业和员工的吸引力较小。ETT模式给年金受益人带来的实惠很少,很难提高人们参与企业年金的热情。
二、我国现行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模式
2000年国务院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规定: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制,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缴付的企业年金缴费,都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年金积累环节,我国没有明确的税收政策,只能参照国家对投资收益的税收规定,即除了国债利息收入外,其他均不能免税。对股票、投资基金等分红按20%征收资本利得税。
对年金领取环节,我国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的《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职工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时须比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见,目前我国有关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缴费环节,没有涉及积累和领取环节;从缴费主体看,也只对企业缴费给予税收优惠,对个人缴费没有作出规定。总体上看,我国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面较小,优惠幅度偏低,与ETT模式比较接近。从个人所得税负担的角度看,我国年金受益人在缴费、积累和领取阶段均要交税,实际上存在重复纳税问题,只是由于我国企业年金历史短,大部分年金尚未进入领取阶段,该问题还未引起足够的关注。
三、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模式的选择
(一)我国不宜采取高税收优惠政策
是否对企业年金实行税收优惠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能否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二是兼顾社会公平。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我国面临着巨大的养老金缺口压力,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未来的养老压力是必然选择,而发展壮大企业年金规模有利于减轻政府的养老负担。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国应该大力发展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在我国出现十余年来,虽然发展较快,但总体规模和覆盖率还都比较低,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曾有业内人士预计,2010年我国企业年金将达到1万亿元,参加人员将超过1亿人。世界银行也预测,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达1.8万亿美元。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实际只接近1 500亿元,总量远远低于市场预期。其制约因素虽然很多,但是与税收优惠政策缺失、企业年金市场的需求主体动力不足有直接关系。为此,很多业内人士极力主张采取EET模式,提高税收优惠幅度。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企业年金存在较大的制度性缺陷,实行EET模式和高税收优惠的结果很可能会强化这种缺陷,进一步扩大社会不公平,因此从社会公平角度考虑,目前不宜实行较大幅度的税惠政策。
1.企业年金覆盖面小,难以发挥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作用
我国政府对于企业年金计划的态度是“自愿和有条件的实行”。除了举办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外,还需要企业有一定的实力和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企业达到规定条件的可以实行年金计划,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实行;企业经济效益好时可以多缴费,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时可以少缴费或暂时不缴费。目前在银行利率、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我国大部分企业处于微利状态,特别是大量的中小型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加上住房公积金,总的费用已超过工资的50%,早已是不堪重负,举办企业年金更是力不从心。
截至2007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亿多人,而同期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仅为1 000多万人,不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5%,年金替代率也很低。可见,我国的企业年金还远远不能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在这种情况下实施高税惠制度,其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2.不同行业与地区的企业年金规模差别很大
企业年金是一种普惠制度,应该惠及所有企业和雇员。但目前我国90%以上的年金基金来自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基本上是工资水平较高的大型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国有企业。
从行业分布看,国有垄断的电力、石油、石化、民航、电信、金融、高速公路等行业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其中电力行业的企业年金规模和待遇水平最高。从地区分布看,也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山东、北京等地区基金积累较多,东部沿海地区高于中、西部地区。从企业规模和职工收入水平看,小规模企业普遍缺乏企业年金制度,平均工资水平高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比例高于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截止到2006年2月,全国只有50多家中小企业向各地劳保部门备案,规模不到1亿元人民币,所建立的企业年金占我国年金总额不足1%。这些中小企业大多分布在沿海经济开发区,大多属于电力、烟草、IT等高利润行业。也就是说,创造我国GDP55%、出口总额60%、税收45%、就业机会75%的大量中小企业还游离在企业年金计划之外。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给予企业年金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受惠的只能是一小部分已经享受垄断利益的高收入人群,企业本身的高工资再加上企业年金,进一步扩大了劳动者的待遇不公,使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3.企业年金缺乏配套管理制度
对企业年金实行税收优惠相当于国家给予了税收补贴,一方面可以激励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能成为企业和高薪雇员偷税漏税的工具。高薪雇员适用的边际税率较高,如果没有最高缴费额的限制,相当于国家给予的税收补贴就很高。低收入者适用的边际税率很低,甚至无需纳税,国家给予的税收补贴也就很少,甚至没有。因此,最希望通过缴纳企业年金避税的是高薪雇员,最有权力决定年金制度的也是高薪雇员,如果国家在给予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同时,没有制定禁止优待高薪员工的相关规定,那么企业年金的公平性就会大打折扣。
为了使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公平性,西方国家在制定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时会设置很多限制性条件,包括个人最高缴费限额、年金受益的最高限额、领取年金的年龄等等,以迫使企业对高薪雇员和低收入雇员一视同仁,使企业年金成为覆盖全体雇员的普惠性保障。而我国目前尚无这方面的规定。如果片面强调税收优惠,无疑会给高收入者偷税漏税带来可乘之机,背离建立企业年金的初衷。
(二)现阶段我国应采取TEE税收优惠模式
从社会公平角度考虑,如果对企业年金实行税收优惠,则应该保证其惠及每一个雇员。如果不能保证普惠,则应将企业缴费在税后列支,将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均视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据此,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应采用TEE税收优惠模式。即:在缴费阶段不给予任何税收优惠,企业缴费不能抵减企业所得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均计入工资总额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这样既可以防止高收入者利用企业年金达到避税目的,又不会因建立企业年金而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在年金积累阶段,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规范,投资回报率较低,年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管理费后所剩无几,因此对年金投资收益可以暂时免交个人所得税,以便年金基金的积累和扩大。在领取阶段,由于缴费阶段已经全额交税,因此领取时不应当再交个人所得税,以避免重复纳税。
与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相比,虽然TEE模式取消了企业缴费的税收优惠,但增加了积累和领取阶段的税收优惠,实际上降低了年金受益人的所得税负担,既不影响国家即期财政收入,又避免重复纳税,还保证了社会公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年金受益人交纳所得税在前,享受年金权利在后,可能会降低积极性。但是考虑到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尚没有能力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惠及的只是一小部分垄断行业的高层雇员,这些人已经凭借国家垄断获取了高于其他行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入,年金只是对其高收入的额外补充,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补充养老,因此在现阶段TEE模式是一个比较公平的选择。以后,随着各项制度的健全和年金制度的普及,再逐步过度到EET模式。
【参考文献】
[1] 朱俊生.公平缺失、税收困境与企业年金发展预期[N].中国保险报,2008-4-30.
[关键词]资源税;地方财政;从价计征;清费立税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7090
1 资源税制改革的进程
我国自198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历经了几次重大的税制变革。资源税开征之初,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国有资源有偿开采和使用的级差收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税在整个财政体制中发挥的作用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调节级差收入,而更多地被赋予了利用税收制度引导和调节纳税人合理开发、节约利用资源的功能。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方式历经了四次重大的调整与修改。
11 1984―1993年,资源税制度初步形成阶段
1984年10月1日,我国正式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等几类资源性产品开征资源税,对开采单位获取的销售利润超过12%的部分,适用超率累进税率。这也就是典型的“利润型资源税”。在当时财政资金紧缺的背景下,超率累进税率充分发挥了“经济自动稳定器”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维护了社会公平,能够有效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为了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收益,我国在1986年实施的《矿产资源法》中确定了矿产资源开采“税费并存”的制度。在当时的税收征管背景下,由于超率累进税率计算比较复杂,税收成本比较高,从1986年开始,煤炭资源税由超率累进征收方式改为从量定额征收。一直到1993年,资源税税收制度基本成型。
12 1994―2009年,资源税制度改革探索阶段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资源税税收制度也随之实现了重大变革:一是将资源税划为地方税种,除海洋石油资源税以外的其他资源税收入划为地方税收收入;二是简化征收管理方式,将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全部改为从量定额征收;三是调整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在原有范围的基础上,将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盐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这次重大的变革搭建了资源税制的整体框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资源税税收制度,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取得了改革的预期效果。但是随着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持续攀升,经济增长中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资源税制本身的缺陷不可避免地被放大,资源税改革也成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2007年,有关资源税改革的方案提交国务院,但在当时经济过热的背景下,难以有效推进。
13 2010―2015年,资源税制度改革试点阶段
2010年6月1日,原油、天燃气从价计征改革在新疆开始试点,同年12月1日,试点地区扩大到原油、天然气资源富集的西部12省区。2011年1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意味着资源税价格改革机制正式启动。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由试点地区向全国范围的稳步推广,为部分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资源税的从r计征改革奠定了基础。2014年12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2015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在从价计征改革的基础上,开始清理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制在改革试点中逐步完善。
14 2016年―至今,资源税制度改革全面推开阶段
2016年7月1日,资源税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将资源税的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逐步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适当扩大省级政府税权。这次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开并不意味着改革的结束,而是以全面改革为契机,在未来的财税体制改革中,继续完善资源税税收制度,发挥其在地方税制中应有的作用。
2 资源税制改革的动因
我国资源税制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在改革中不断完善,但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总会不断涌现新问题,资源税制本身的问题也不断暴露显现。新的历史时期对资源税制改革也提出了新要求。
21 征税范围偏窄
自然资源的范围很广,包括一切具有使用价值,并且能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要素。但是从改革前的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来看,纳入我国资源税征税范围的自然资源只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7种应税矿产品。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能够影响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土地、木材、草场等资源并没有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客观上使得企业在进行经营决策时,人为地选择使用不征税资源代替征税资源,放大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相对狭窄的征税范围不足以起到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作用。
22 计税依据缺乏价格弹性
从征收方式上来看,从量定额计征在计算上比较简便,便于征收管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相对稳定的税源,符合分税制改革背景下财税体制管理的要求以及开征资源税的最初目的,也适应当时我国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但是,从量计征一个最大的弊端是割断了价格与税收之间的关系,难以建立税收的“价格调节机制”和发挥税收的“经济自动稳定器”功能。由于资源性要素在企业劳动生产率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在市场竞争中,资源的价格也逐渐攀升,从量计征的征收方式难以体现市场的供求状况和资源的稀缺程度对价格波动的影响,国家难以真正获得资源级差带来的收益。企业在巨额利润的诱惑和驱使下,难以真正做到按需开采,往往会造成应税资源的过度开采和严重浪费,给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生态和环境问题。
23 税费关系混乱
我国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长期并存,造成税费关系混乱。在地方财政预算中,以费挤税的情况非常普遍。从理论上来讲,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在功能定位上应该有明显的区别。但在我国资源税的征管实践中,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征收对象、征收方式、征收环节和调节功能上已基本趋同。在地方财政管理体制中,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地区财政收入,不惜以费挤税,设立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加重企业的税费负担,弱化了资源税应有的税收调节力度。
面对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的双重问题,地方财力明显不足。为了适应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必须加快地方税制改革,健全地方财政管理体系。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从总体上看,是“十三五”时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在税收制度上的充分体现。
3 资源税改革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行,直接导致地方税收体系主体税种的缺失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资源税作为地方税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和完善对地方财政具有重大影响。
31 保障地方财政收入
资源税作为地方税种,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资源税征税方式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建立了资源税的价格传导机制,对资源富集地区的财政增收效应非常明显。
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进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年份,资源税税收收入都有大幅度增加。
从改革试点地区的资源税入库情况来看,2011年至2015年间,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改革使全国油气产地的资源税税收收入增加900多亿元。2015年,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使全国煤炭资源税增收189亿元,25个产煤省份的煤炭资源税平均增幅为12倍,其中山西省的增收幅度最大,同比增幅约为212倍。
2016年7月1日资源税全面改革的目标是不增加企业的税费负担。资源税制改革的增收效应主要是依托资源税税收制度的优化和完善,倒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改变粗放式的经营方式,在生产经营决策中充分考虑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资源性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32 完善地方税制结构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和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的营业税已经完成历史使命,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在目前的地方税制结构体系中,还没有哪一个或者是哪几个税种能够真正成为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此次资源税改革,在完善地方税制结构,培育新的主体税种方面具有重大影响。
从2015年地方税收收入主要构成图可以看出,“营改增”以前,营业税在地方税收收入体系中占绝对主体地位,其次是企业所得税。随着营业税的正式退出,地方税制结构中还没有任何一个税种可以单独承担起地方主体税种的重任。虽然企业所得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较高,但不适合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企业所得税受国税和地税征管权限的限制以及受中央和地方留存比例的限制,“营改增”以后对于地方税收收入而言缺乏新的增长空间。契税和土地增值税过于依赖地方土地财政调控,受房地产市场的景气程度的影响较大,税源不稳定。作为直接税的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从税制原理上来看,符合地方税制结构改革的基本宗旨和目标,理应承担起地方主体税种的责任,但由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的税制结构还不是很完善,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改革还在进一步探索之中。资源税在地方税收收入中占比很小,难以独自承担地方主体税种的功能。但是资源税“全速前进”的改革新步伐,能够打开地方税制结构和地方税收体系改革的突破口,继资源税全面改革之后,下一个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应该就是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的改革。通过资源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和房产税改革,能够有效改变地方税制结构中直接税偏低的现状,重构地方多元主体税种,推动地方税制结构优化。
33 优化地方财政管理体制
资源税作为主要的地方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管理体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财力、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营改增”之后,地方政府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是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在这种背景下推行的资源税改革承载着双重要义,不仅仅是税收制度的改革,而且还是地方政府收入分配体系的改革。通过清费立税,全面清理矿产资源收费基金项目,厘清了政府和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使企业能够卸下税费重负,轻装上阵,积极参与技术创新,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地区经济结构。通过适度扩大省级政府税权,使地方政府具备与事权统一的财权,能够激发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情况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保障公共产品和公共政策的支出。
参考文献:
[1]李建明,王宁资源税改革对地方税收有什么影响?[N].中国税务报,2016-08-10.
[2]姚长辉资源税改革的意义、目标和原则[N].中国财经报,2016-07-26.
[3]刘明慧,党立斌地方财政收入的合意性――基于结构视角的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14(8).
[关键词] 房地产税收 评估 征收
我国现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已不能适应城镇房地产发展新形势的需要。税收收入增长与相关产业发展极不相称,调控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财产税在城市政府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尚未成为地方财政的主体税种,亟需改革。而房地产税的改革涉及诸多方面,其中,开展房地产税评估征税活动是房地产税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内外税收征管实践表明,按房地产评估值征税。有利于发挥税收调控功能,调节级差收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地方政府运用税收政策工具的灵活性。但现阶段,我国推行这一征管措施还需要一定的制度和环境条件。
一、税制改革:整合现有房地产税制,及时开征新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
在税制改革方面,除统一内外税制已有广泛共识外,还需要重点突破的有:1.全面提升财产税在城镇地方税体系中的地位。通过对现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进行整合,及时开征新的房地产税或物业税,扩大财产税的征收范围,扩展税基。个人拥有的房产,无论自住还是出租,都应逐步依法纳税。2.取消部分减免税,适当提高房地产税等税率,增加政府收入,合理分配公共服务成本。3.贯彻公平原则,通过减免税、设置不同税率等手段,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差距。4.健全财产税征收网络,在财产购置、持有、交换、继承和赠予等环节及时组织收入,防范收入流失。同时,不断改进征收技术手段,加强税收征管,充分体现主体税种功能。
二、社会条件:开展房地产税评估征税适宜的政治经济环境
房地产是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房地产税收政策不仅关系到政府财政收入,而且涉及经济发展环境和人们的生存条件,特别是对住宅投资。建设、销售、持有和转让等环节的税收政策,涉及成千上万家庭和个人生活,属重要公共事务和服务,政府决策需要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等各方利益,力争取得广泛共识。因而开展房地产税评估征税,需要一个较好的政治经济环境。1.评估征税要得到广大纳税人的普遍理解、认可。评估征税不能仅在理论界和税务部门取得共识,关键还在于能否得到城乡居民认可,广大居民的态度是决定因素。如果现阶段城乡居民对评估征税认识有较大的分歧,政府就不宜贸然推行这一征管措施。2.房地产评估征税的对象、范围和评估技术等。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财富的积累程度要相适应。如果错误地估计了城乡居民的富裕程度、财产状况,评估征税的结果就可能事与愿违。3.经济运行状况较为稳定,政府宏观经济监管有力。
三、房地产税收评估征税需要突破的技术问题
房地产税评税,就是运用一定科学方法,准确评估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反映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波动。一方面,使房地产税收能够体现纳税人的收益与能力,公平税负:另一方面,保证政府财政收入随经济增长而增长,达到税收收入与政府公共服务支出之间的均衡。围绕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确立房地产税评估征税的基本准则。房地产税评估征税,和一般资产评估既有相似、相同之处,也有严格区分,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准则。以指导房地产评估征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1.公平准则。公平是世界各国税收制度追求的共同目标,房地产评估征税也不例外。公平准则首先是对评估对象的公平,要求在评估征税中对性能相同或相似、地段相近的房地产采用相同的评估方法评估其价值,作为计征税收的依据。其次是对纳税人的公平,对性能相同或相似、地段相近的房地产价值的评估,如纳税人是自然人,无论其民族、年龄、性别、国籍、文化程度等,都采用同样的方法评估征税:如纳税人是法人,评估征税不因其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技术先进与否等不同而有所区别。
2.合法准则。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在房地产管理、资产评估领域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是评估征税的依据。合法准则要求税务人员和税收评估机构遵守现行房地产管理、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评税,以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保护政府财政利益,同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3.科学准则。在房地产评税工作中,评估人员所面临的经济社会情况较为复杂。如房地产按其用途可分为居住、商业、办公、旅馆、餐饮。娱乐、工业和仓储、农业和综合房地产等,种类繁多,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受多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房地产价格被认为是观察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因此,在评税活动中,评估机构和人员采用的评估方法、技术和程序等,要能科学、准确地反映房地产真实市场价值。使房地产税的征收既保证政府税收收入随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而增长,又不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一、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宏观分析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1994年确立分税制改革是按照分事、分税和分管的中性税制思想设计,以此确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但现实情况是偏离了这种中性税制构想。
1. 中央和地方政府收支不平衡,有悖“分事”的中性税制。从中央财政平衡角度看,关注其支出,2014年中央财政总支出为69673.77亿元,包括三部分:其一是补充中央预算调节基金,占中央总支出的1.67% ; 其二是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占中央总支出的69%;其三是中央本级支出,占中央总支出的29%。可见,中央财政的财源仅有29%用于本级支出。
从地方财政平衡角度来看,关注其收入,2013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17156.51亿元,分为四部分:其一是地方财政收支差额,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3% ; 其二是地方财政调入资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0.13% ;其三是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1%;其四是地方财政本级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9%。可见,地方财政支出中只有59%是依靠自身筹集的财政资金,而41%则要依靠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来完成。
在整个财政管理体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处于互不平衡的状态。中央财政财权很大,但本级支出比重却很小,还不到30%;地方政府财权较小,只有59%是自身筹集的财政收入,但支出却很大,要依靠中央对其转移支付进行补充。
2. 地方政府有限的财权管理有悖“分管”的中性税制 。我国实行的是一级财政一级预算,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自求平衡。按照这种管理机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就应该有相对独立的收支管理权和预算平衡权。但是面对庞大的转移支付规模占到地方政府收入很大一部分,某种意义上来说,地方政府能够自身支配的收入有限,其支出很大程度上依赖中央的转移支付才能完成,地方政府这种有限的财权管理现状降低了财政努力积极性。如果这种格局一直存在,甚至体制化的话,必将使得地方政府难以有独立的收支管理权和预算平衡权,从而违背中性税制设计的原则。
二、中国税收制度改革中税收结构微观分析
1.个人所得税改革分析。 “十一五” 时期阐述了个人所得税由目前的分项征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方向推进。目前对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主要是提高起征点、调整累进税率档次来缓解居民税负公平。这无法从根本上缓解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因此,个人所得税要发挥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发挥税收公平功能,应该借鉴美国个人所得税制。 其一,个人所得税率问题。美国里根政府(1981-1989年)和小布什政府(2001-2009年)时期,主张减税政策,降低了最高边际税率,同时提高了最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级次调节个人所得税来刺激经济。我国自1986年正式开征个人所得税,边际最高税率为 55%,2011年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档次,边际税率为3%-45%。从中国和美国边际税率可以看出,首先,美国的边际税率比中国要窄,并处于变动之中,这种灵活的方式有助于税收政策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发展的需求。其次,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国民再分配的有效工具,对于具有较高边际消费倾向低收入者,增加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 其二,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的地位。个人所得税作为生成要素收入税,中国和美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比重差距很大。美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比重大概在40%左右,而中国则只有6%左右。这也体现了两个国家的国民财富分配不一致,美国财富主要集中的居民手中,个人所得税主要来源于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在调控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大量财富由国家和集体控制,家庭收入主要是劳动所得,居民个人手中收入财富有限,从而使得个人所得税作为筹集财政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弱化。
2.房产税改革困境分析 。自2011年在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改革,历经3年时间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改革成果。房产税改革的方向是要建立在房产登记制度和评估制度的基础上对存量房产进行征税制度。目前房产税改革仍然存在很大阻力:其一,房产税制改革牵动面太大。房产税改革涉及契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在没有营造合适的制度环境下,造成居民的抵触心理和社会成本。这种制度环境首先要对房产税立法,只有上升至法律层面,才能破除各方面的阻力,为保证房产税试点的有效执行提供保障。 其二,房产税收入归属问题。按照财政分权理论,房产税应该划入地方财政收入中,但是中国目前是五级政府,省级以下包括省、市、县、乡镇政府,房产税归属范畴又扩大了,特别是对有财政困境的基层政府来说,如果能成为各级政府自主性财源,从而可以减少基层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稳定房地产市场,维护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另外,我国也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城乡紧密结合在一起,城镇房产和农村房产性质不一样,房产税的实施也存在困难。
3.环境税开征难点分析 。2015年1月1日起要施行刚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环保法的通过加强了社会公众对保护环境的社会意识。修订后的环保法从法律层面加大了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经营成本,对于违法排污企业明确了惩罚措施。然而以“费改税”征收环境税的这项工作酝酿六年之久也没有正式出台,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费改税”一步到位比较艰难。“费改税”之后的环境税政策框架与排污费有很大区别,因为污染排放收费的范围很宽,这就对征税范围确定带来很大的困难。这个困难在税目的确定上,目前有几种观点:一是环境税应该设立污染排放税和碳税两种税目; 另一种看法是将污染排放税和碳税合二为一。当然还有一种看法环境税特指污染排放税,而把碳税独立出来。因此如何设置环境税成为一个争论的焦点。 其二,环境税的负担率界定难题。环境税率如何界定,税率太低,可能对保护环境起到的作用有限,税率太高,企业承担了更重的税收负担。因此,确定合理的环境税税率水平,如何均衡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企业税负的微观经济效应关系至关重要。 其三,相关的配套措施仍有待完善。环境税的征管模式是以环保部门认定、税务机关进行征收,这就要求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建立起相关的配套设施,比如技术人员配备、设备维护和运行、环保部门机构运行、经费等要有相应的保障,特别是环保部门如何认定、审核环境税的事务至关重要,否则征收环境税收就可能存在不公平现象,这是环境税制的难点和关键。
三、小结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这与财税改革的推进密不可分。然而,尽管我国税制经过不断调整和完善,但税制结构总体基本格局没有很大改变,随着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经济结构失衡、收入分配不公、资源环境瓶颈等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财税制度作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没有完全发挥调节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重任,非中性税收制度与经济发展的现实弊端逐渐显露,对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存在阻碍因素。
1.教材解读: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收入分配公平与平均主义有着根本的区别。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体现,它有助于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必须做到:一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是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制度保证。二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三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做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2.典例分析:例1.(2013・天津文综思想政治・1)党的十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一目标的提出,体现了“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原则,顺应了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实现居民收入倍增( )
①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②要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④是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根本措施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分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对实现收入分配公平及其意义等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实现居民收入倍增,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①和②正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③正确;大力发展生产力是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根本措施,④错误。本题答案选A。
例2.(2012・天津文综・5)图2是我国对农村人口的扶贫标准以及对应的扶贫对象数量的柱形图。对该图的正确解读是( )
A.扶贫对象数量的多少,标志着治理贫困成效的大小
B.扶贫对象数量的增加,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C.扶贫标准的提高,有利于使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口
D.扶贫标准的提高,促成了合理有序分配格局的形成
分析:扶贫标准提高意味着政府扶持力度加大,扶贫对象数量增加意味着国家财富惠及更多人口,C正确。治理贫困成效的大小在于扶贫对象受益和生活改善的现状,A错误。图中数据针对的是“扶贫对象”,不能由此得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结论,排除B。“分配”针对的是提供劳动的劳动者或提供资本、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的个体,而题目中提到的扶贫对象可能并没有参与劳动,但也获得了扶贫款,这不能叫“分配”,只能叫“社会福利”,排除D。本题答案选C。
例3.(2012・新课标全国文综・16)2011年1月,R市以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300余万生活在该市的流动人口告别“暂住”状态,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12个方面开始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权益。这一举措( )
①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②消除了收入再分配的差距 ③有利于协调城乡统筹发展 ④减少了城市管理支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分析: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后,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12个方面开始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权益”,这增加了城市管理支出,但这一举措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协调城乡统筹发展,④错误,①和③正确;②中“消除了”的说法与客观现实不符。本题答案选B。
【重难点二】财政收入与支出及二者的关系
1.教材解读:财政收入是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它主要来源于税收收入、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其中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最普遍的形式,是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来源。
影响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经济发展水平。只有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财富不断增加,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基础性因素。二是分配政策。在社会财富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如果国家财政集中的财富过多,会直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收入,最终将对财政收入的增加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国家财政集中的收入太少,将直接影响国家职能的有效发挥,降低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最终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
国家财政的作用主要有: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财政支出是国家对筹集的财政资金进行分配和使用。按照具体的用途,财政支出可分为经济建设支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支出,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债务支出。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财政收支关系可分为财政收支平衡、财政盈余、财政赤字等三种情况。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当年财政收入等于支出,或收入大于支出略有节余,或支出大于收入略有赤字。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财政收支完全相等的情况几乎不存在。财政盈余是指当年的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财政赤字是指当年的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部分。国家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合理确定财政收支关系,促进社会总供求平衡。
2.典例分析:例1.(2013・北京文综・30)下表是2011年北京市部分经济指标的年度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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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中数据可以推出2011年北京市( )
A.财政收入高于财政支出,出现财政盈余
B.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上升
C.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速过快抑制了财政收入增长
D.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抑制了个人所得税增长
分析:本题主要考查财政与税收的知识。做好本题要求学生准确分析表格信息,并调动课本知识对相关信息进行判断。材料列举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个人所得税的年度增长率。由于是增长率而不是绝对值,因此,虽然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大于财政支出的增长率,但通过表格仍无法判断2011年北京市财政收入是高于财政支出还是低于财政支出,A排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长并不一定会抑制财政收入增长,只要分配政策合理,两者就是相互促进的关系,C错误。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恰恰有利于个人所得税增长,D错误。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个人所得税增长率提高说明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增加。本题答案选B。
例2.(2013・新课标全国文综卷II・12)财政政策是我国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2013年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安排财政赤字1.2万亿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的财政赤字可以( )
A.扩大社会总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B.减轻企业的税负,改善经济结构
C.优化预算的结构,完善社会保障 D.增加社会总供给,扩大居民消费
分析:本题考查积极的财政政策的作用。财政赤字即国家当年的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的部分。国家扩大财政支出,在市场上形成社会需求,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拉动生产,故A正确;税负的减轻不是由财政赤字造成的,排除B;C与题目无关,排除;扩大财政支出形成的是社会需求增加,D与题意不符,排除。本题答案选A。
例3.(2013・山东文综・18)2012年,我国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控,实现了预期调控目标。下列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具体措施三者对应最恰当的是( )
A.控物价――稳健的货币政策――严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贷款
B.稳增长――积极的财政政策――减轻服务业和小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C.调结构――积极的财政政策――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
D.惠民生――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支持力度
分析:控制物价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控制物价要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A错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可减轻服务业和小微型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稳增长,B正确。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属于货币政策的内容,排除C。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支持力度,属于财政政策的内容,排除D。本题答案选B。
【重难点三】我国税收的性质与纳税人意识
1.教材解读: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
税收的作用主要有:它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是国家实现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因此,有国就有税,我们每个人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税收发生着联系。
在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国家各项职能的实现,必须以各种税收作为物质基础。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每个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服务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自觉依法纳税。不是任何一个公民都是直接的纳税人,但每个公民都应有纳税意识。
2.典例分析:例1.(2013・四川文综政治・2)S市是我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试点城市。截至2012年底,该市共有15.9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九成企业税负减轻。2013年1月,国务院决定选择交通运输业和6个现代服务业在全国推广“营改增”。“营改增”的积极效应是( )
①优化国家税种结构,拓宽财政收入来源 ②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③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有益经济结构调整 ④完善国家财税制度,强化财政支出约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分析:试题考查“营改增”的积极效应。“营改增”的初衷就是减轻企业税负,让企业轻装上阵,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经济手段中的财税政策),有目的、有指向、有针对地对部分行业进行结构调整。本题答案选C。
例2.(2011・江苏政治・11)“十一五”期间,全国共计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9 500亿元。2011年中央将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投资也将进一步向西部和“少边穷”地区倾斜,其中以车辆购置税安排的投资额将超过300亿元。这说明( )
①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②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最普遍形式 ③国家财政支出可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④公民自觉纳税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前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分析:国家以车辆购置税安排向西部和“少边穷”地区倾斜投资,有利于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也体现了我国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①和③正确。材料没有体现财政与税收的关系,②不选;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④错误。本题答案选B。
【重难点四】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
1.教材解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市场配置资源主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来进行。在经济生活中,市场能够及时、准确、灵活地反映供求关系变化,传递供求信息,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面对市场竞争,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在利益杠杆的作用下,积极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推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的进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有些物品市场调节不了,如市场解决不了国防、治安、消防等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有些物品则不能让市场调节,如枪支弹药及危险品、麻醉品等不能让市场来调节。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这就要求国家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和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绝对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2.典例分析:例1.(2012・北京文综・35)经济波动的不同阶段有不同表现,政府可采取的措施也有所不同。下表中正确的选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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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本题考查市场场经济及宏观调控的手段、作用、目标等有关知识。经济衰退期,税收减少符合实际,但这时政府应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减税来促进经济增长,需要培养税源而不是增加税收,A错误。经济过热时,税收增加符合实际,但这时政府应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通过增税来抑制需求,B错误。经济衰退期,需求不足,物价下降,C中“物价上涨”不符合实际,错误。经济衰退期,失业增加符合实际,此时政府要减少税收以降低企业成本,增加就业;经济过热期,物价上涨符合实际,政府要提高利率来抑制投资过热,D正确。本题答案选D。
例2.(2012・新课标全国文综・13)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一些国家先后陷入经济持续下滑、失业率大幅上升的困境。为提振经济、摆脱危机,各国政府纷纷采取经济干预措施,加强对市场经济的调控。各国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其依据是( )
①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 ②市场经济具有开放性 ③政府具有经济管理职能 ④政府是超越市场利益的中立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分析:本题涉及的考点主要有市场调节的弊端和政府的主要职能。各国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是因为政府有这样的职能,而不是因为其是超越市场利益的中立者,③正确、④错误;各国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是因为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弊端,①正确;②与题干构不成因果关系,排除。本题答案选B。
【重难点五】建立社会信用制度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教材解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具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才能合理配置资源,才能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运行。
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来维护。市场规则以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市场道德规范等形式,对市场运行作出具体的规定。市场规则主要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规则。
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必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证自己的经济活动符合法律的规范,又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应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2.典例分析:例.(2011・福建文综・30)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三年以来,知识产权受理、审批、登记量大幅攀升,对建设创新型国家产生积极作用。下列直接体现政府保护知识产权助力国家创新建设的措施是( )
A.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B.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
C.完善行业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体系,为行业提升竞争力保驾护航
D.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分析:解答本题,要注意把握试题的设问指向:“直接体现”――限定词;“政府”――行为主体;“保护知识产权”――行为内容。A符合设问规定,应选;B虽然指向助力国家创新建设,但没有直接体现保护知识产权,不选;C指向立法、司法部门,不符合设问对“政府”这一行为主体的限定,排除;D中“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说法错误,排除。本题答案选A。
【重难点六】又好又快 科学发展
1.教材解读: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2.典例分析:例1.(2013・安徽文综・2)表1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整理而成。分析该数据可看出( )
表1 2004―2012年我国GDP及三大产业占GDP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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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三大产业结构渐趋优化 B.农业的基础地位在逐渐减弱
C.第二产业产值有所减少 D.GDP增长必然优化产业结构
分析:本题考查学生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以及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通过表格我们可以看出,2004―2012年我国GDP处于增长趋势,其中第一、二产业占GDP的比重呈下降趋势,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且占GDP的比重增长较快,这充分说明我国的产业结构趋向合理和优化。尽管农业占GDP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并不能由此得出“农业的基础地位在逐渐减弱”的结论,故B表述不科学。第二产业占GDP比重有所变化,并不意味着产值减少,C错误。产业结构的优化必然使GDP增长加快,D颠倒了二者的关系。本题答案选A。
例2.(2013・北京文综・31)继续保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下列做法符合这一要求的是( )
①促进金融、通讯等服务业发展 ②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 ③增加出口补贴,扩大出口规模 ④提高存款利率,减少居民消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分析:本题主要考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措施的知识。题目的关健信息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根据题干信息,联系教材可知,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金融、通讯等服务业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本题答案选A。
【重难点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与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原则
1.教材解读:经济全球化是指商品、劳务、技术、资金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和配置,使各国经济日益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趋势。它主要表现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资本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国际分工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从而推动了世界范围内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各国生产力的发展,为各国经济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在一起,导致风险全球化,使世界经济发展更加不平衡、两极分化更加严重,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应抓住机遇,积极参与,趋利避害,防范风险,勇敢地迎接挑战。
目前我国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必须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到境外投资办厂、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输出等各种形式,与其他国家进行经济技术合作。要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
在实行对外开放和发展对外经济的过程中,还必须始终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作为自己发展的根本基点,以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
2.典例分析:例1.(2013・天津文综思想政治・3)下图是2004―2012年我国对外贸易指标。图中数据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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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产品进口优化了国内的产业结构
B.产品出口拉动了我国经济的增长
C.我国国内市场竞争的国际化趋势增强
D.我国“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
分析:本题重在考查学生读图分析及运用知识的能力,正确分析进出口关系是做好本题的关键。由图表可以看出,2004―2012年间我国的进出口数额整体上呈上升趋势,这表明我国国内市场竞争的国际化趋势增强,C正确;A、B、D的说法正确,但材料均未体现。本题答案选C。
例2.(2013・江苏政治・12)贸易摩擦增多是我国成为第二大经济体和世界贸易大国的伴生现象。2012年共有21个国家针对中国发起77起贸易调查,其中仅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金额就高达204亿美元。为了缓解此类贸易摩擦,我国可以( )
A.鼓励企业海外投资设厂
B.扩大进口以平衡贸易双方的利益
C.对外国相关产业采取贸易报复措施
D.加大对出口企业的补贴和支持力度
分析:本题以贸易摩擦为背景,考查我国如何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解答本题可以从解决贸易摩擦的原因和结果方面进行分析。鼓励企业海外投资设厂,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赢得同等的市场地位,A符合题意。扩大进口会导致贸易不平衡,引起贸易摩擦,B不符合题意。对外国相关产业采取贸易报复措施,不符合贸易双方长远利益,C不符合题意。加大对出口企业的补贴和支持力度,会增加政府负担,也不符合世贸规则,D不符合题意。本题答案选A。
例3.(2013・广东文综A・24)2012年10月,某跨国公司关闭其苏州工厂,将生产线向越南、柬埔寨等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转移,导致该厂与我国300多家代加工企业的合同被解除。这给我们的启示是( )
A.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经济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B.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跨国公司投资的方向
C.企业应从代加工向自主创新、自创品牌转变
D.对外开放战略应由“引进来”转向“走出去”
分析:材料中两个关键信息点――“劳动力成本更低”和“加工企业”,这说明单纯靠加工这种初级阶段的粗放式发展,企业难以为继,只有创新才有出路。本题答案选C。
例4.(2013・江苏政治・13)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一个完整的工业品全生命周期的全球流通路线(①②③)如图2所示。该图所揭示的经济现象( )
A.表明发达国家非法转移环境成本
B.表明发展中国家制造业水平持续提高
C.是由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引起的
D.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分析:本题考查经济全球化的有关知识,旨在考查学生比较、分析图表的能力。解答时要全面分析图表的信息,切忌片面性。由于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存在,经济全球化仍以发达国家为主导。本题答案选C。
例5.(2013・新课标全国文综卷Ⅰ・14)2012年3月,中国某集团公司收购了4个在美国的风电场。美国政府于9月28日以安全为由签发行政命令禁止该项目的收购。在多次申诉无效之后,该公司根据美国法律向美国联邦提讼。这一案例表明( )
A.走出去的中国企业面临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
B.向投资国司法部门提讼是投资者维护自身利益的最有效手段
C.对外直接投资取代商品出口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形式
一、乡镇街道财政体制主要内容
(一)体制类型
区乡两级财政实行“明确税源,划分税种,核定收支,收支脱钩,超收分成,超支不补,结余留用,自求平衡”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收支范围
1、收入范围
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组织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以及乡镇街道实现的非税收入,全部计入乡镇街道收入,并作为年度收入任务下达。区以上所属企业、工业园区内企业、区里引进的大型建设项目、涉及享受区政府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享受福利企业待遇企业、松山城区范围内的建安房地产业实现的全部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属于区级财政收入。
2、支出范围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基本要求和乡镇街道的财政支出责任,主要承担乡镇街道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和按政策规定提取的工资相关性支出,以及乡镇街道事权范围内的党政机关运转、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具体包括:乡镇街道本级的行政运行经费、农牧业、农机、水利、文化、计划生育等部门的事业费支出(不包括计划生育四术费)、医疗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不含教育、公安)支出、村级运转等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
(三)收支基数
1、收入基数
以区政府当年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中剔除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作为收入基数。
2、支出基数
(1)人员工资: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以年1月份在乡镇街道开支范围内的编内实有人数和工资额确定。编内新增人员的工资由区财政负责核拨;国家出台的政策性增资,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办法,由区财政核拨;零星增资由乡镇街道财政自行消化。
(2)工资相关性支出:在职、退休医疗保险按在职、退休年工资总额的6%核定;住房公积金按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的5%核定;二残、民政离休公费医疗经费按实有人数每人每年6000元核定;社区居委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分别按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20%核定。
(3)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必保支出(包括计划生育、乡村道路、村级支出):按原政策、标准核定。
(4)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小车燃修费、房屋维修费)支出: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乡镇财政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保证乡镇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指导意见》(预号),乡镇街道年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30万元(含社区居委会公用经费)。
(四)奖励办法
1、完成区政府下达收入基数的,其超收部分按地方留成的20%奖励给乡镇街道。完不成区政府下达收入任务的,按未完成数的20%相应扣减乡镇街道财政公用经费。同时,区财政将依据乡镇街道收入进度拨付乡镇公用经费。
2、乡镇街道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或物流园区)的,三年内(从正式投产实现税收的年份算起)实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引进乡镇街道;入驻本乡镇街道的,实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奖励给乡镇街道;入驻其他乡镇街道的,三年内(从正式投产实现税收的年份算起)实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抵扣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后,引进乡镇街道和入驻乡镇街道五五分成(由区里结算)。
3、乡镇实现的烟叶税按30%奖励给乡镇。
二、配套措施及要求
(一)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激励约束机制。为充分调动乡镇街道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超收形成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经费支出、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化解历史性债务。
(二)完善区财政对乡镇街道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乡镇街道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如招商引资、农牧业产业化等项目支出乡镇街道财力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区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确保乡镇街道财政平稳运行。
(三)深化乡财区管改革。按照财政体制确定的乡镇街道支出责任和收入范围,合理编制乡镇街道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明确乡镇街道支出顺序,规范乡镇街道财政行为,加强乡镇街道财务管理和监督。区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街道收入的监管,严禁收入混级次、串税种情况的发生。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支出的检查和监督,保证乡镇街道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
(四)加强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一步精简机构、压缩编制、分流人员,确保乡镇街道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