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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07 17: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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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理管理制度

第1篇

为规范支出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特制定我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

一、明确审批范围

除工资、水、电、气、暖、邮电、差旅费等有定额标准且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支出及已经过采购等程序签订协议的支出外,其余经费支出按本制度管理审批(食堂支出管理另行制定)。

二、规范支出流程

1.事前审批:使用人或支出事项发起人在事前要经本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同意,小型维修事项由后勤管理人员直接受理并安排实施。实施后使用人或支出事项发起人要在零星支出明细表或发票背面签字。

2.统一组织:办公室负责收集并统计汇总,经办人按支出报账规定组织实施并在发票背面签字。

3.财务审核:审核相关票据和手续,包括使用人(发起人)、经办人签字、询价单、合同、采购手续、会议记录等内容并签字。

4.签批报账: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支出报账。

三、支出报账规定:

1.零星支出:单笔小于2000元的支出事项,需附支出明细,由使用人(发起人)、经办人签字,经财务审核、分管领导签批后报账。固定资产购置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2.分散采购:单笔达到2000元的支出事项,除临时性突发事项要注明原因外,实行询价采购,报账时需附分散采购备案表。

3.大额支出:达到5万元的支出事项,事前要经过班子会议同意后实施,报账时发票背面需注明会议时间。

4.重要事项:支出事项小于5万元但涉及装修、特殊设备购置、扶持捐赠、单位赔偿、激励考核资金发放等事项,事前要经过班子会议同意后实施,报账时发票背面需注明会议时间。

5.集中采购: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支出事项,由办公室按照采购规定组织实施,报账时需附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手续。

四、支出实施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提出支出事由,把好事前审批关口。

2.办公室主任负责根据年初预算及实际情况,定期汇总统计支出需求并组织安排实施。

3.经办人要编制零星支出明细、询价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

4.负责后勤保障的人员要及时受理各部门需求、主动排查公共场所需要完善的事项。

5.办公室负责做好采购物品进出、固定资产登记、核查工作。

五、财务管理要求

1.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会计工作和财务行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

2. 确保报销的原始凭证数字真实可靠,票据完整清晰,大小写金额相符。

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不受损失,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财务管理是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财务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财务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本乡(镇)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乡(镇)农业经济管理机构负责。

农村会计工作应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农村财务管理的原则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坚持为发展集体经济服务。

第五条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加强经济核算,搞好收益分配,监督指导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六条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财会人员职责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配备财会人员。

村民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财会人员,也可建立联组会计,分组设立帐目。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财会人员。

第八条农村财会人员的职责是:

(一)遵守财经纪律,协助管好用好集体资产;

(二)做好会计业务,搞好会计核算和分析;

(三)实行会计监督,拒绝不合理开支;

(四)参与拟订经济计划、财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六)完成有关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七)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第九条会计、出纳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会计、出纳应经会计业务培训,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颁会计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会计的任用,应分别经过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离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主要负责人、民主理财组织成员和乡(镇)农业经济管理机构派员监交。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使用借贷记帐方法,采用统一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农村财务的会计核算事项,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不得入帐。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库存现金和存款的管理,及时核算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农村财务实行帐款分管制度,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十四条农村财务管理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财务开支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但下列开支项目应经领导成员会议提出意见,由该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一)购买高档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补贴人员的范围和标准;

(三)超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人审批限额的。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在不改变所有权和保证正常开支的前提下,可以委托农村合作基工会管理,在合作基金会会员内部融通。

第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专用基金。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每年度终了应向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报告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有价证券由出纳保管,除在会计分类帐上设立帐户外,应设立证券登记簿。有价证券兑付后,本息及时转入现金帐。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应用于固定资产损耗价植的补偿和重置更新。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应分别经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固定资产实行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的,应当根据入帐价值或评估价值合理确定承包金或租金,并把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纳入承包或租赁合同。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主要生产经营项目和固定资产的承包方案及承包指标,应分别经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并确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每年年终应全面核算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准确地计算出可分配收益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收益分配分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财会人员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将财会资料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不得散失、损坏、涂改或擅自销毁财务档案。

财务档案的销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必须在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体村民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得向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并张榜公布。

第二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成立民主理财组织,负责财务监督工作。

民主理财组织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选举或推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民主理财组织对本单位的下列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一)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财务计划和收益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

(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的实施情况;

(四)专用基金的提取与使用情况;

(五)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现金、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库存情况;

(七)其他重要的财务活动。

第二十七条民主理财组织在监督中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有权要求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向民主理财组织通报。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财务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九条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农村财务审计的具体工作由乡(镇)农业经济管理机构负责。对重大问题及(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审计,由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给审计证,方可从事审计工作。

第三十条农村财务审计的范围:

(一)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决算情况:

(二)村提留,村、组企业上交资金和承包金、租金等收入及使用情况;

(三)委托农村合作基金会管理的集体资金的收益及收益使用情况;

(四)村、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离任经济责任;

(五)集体资产的验证和使用管理情况;

(六)按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农村财务审计结束后,应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审计报告,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还应当按规定报送上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负责审计的单位应当根据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通知被审计单位,并向被审计单位的全体村民公布。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处理意见纠正违法、违纪行为。被审计单位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核。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这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一)未按规定配备或者随意撤换财会人员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

(三)对应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提请讨论擅自决定的;

(四)未建立民主理财组织的;

(五)未按规定定期公布帐目和报告财务决算情况的;

(六)未将财会资料整理归档的;

(七)擅自提高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人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的;

(八)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或将专用基金挪作他用的;

(九)村民委员会平调村民小组集体财产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追还被侵占或挪用的资金,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多次违反拒不纠正的,可建议免去或撤销其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决定借出款项或擅自核销欠款的;

(二)擅自决定变卖或报废处理固定资产的;

(三)违反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擅自批准财务支出的;

(四)不如实提供财务帐目及有关资料的;

(五)非法占有集体资产的;

(六)涂改、伪造、毁灭帐簿、凭证的;

(七)擅自销毁财务档案的;

(八)打击报复财会人员的;

(九)挪用、克扣救灾防灾、抚恤救济等专项资金和物次的;

(十)拒绝、阻挠依法进行财务监督、检查或拒不纠正违纪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同时又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主管部门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但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罚款。罚款一律缴同级财政。

第3篇

1、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1公司员工因工出差借款或报销,由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凡有审签权限的部门经理须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1.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度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1.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2.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2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二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广州等地;

一类区:除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2.3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首日10080首日150120总经理批准

主管、工程师级首日150130首日220170400HKD

部门经理级首日250200首日30025050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250300600HKD

2.4出差补助标准

2.4.1员工短途出差视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补贴。(深圳市外的

短途出差,可享受15元/人/餐的伙食补贴)。

2.4.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一般人员3040100HKD

主管、工程师级4050100HKD

部门经理级6080150HKD

公司副总经理级100150200HKD

2.5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2.5.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二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三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乘坐软卧仅限正职;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四等舱、乘坐飞机需报总经理批准。

2.5.2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经理级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5.3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3、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3.1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3.2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

3.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3.4交际费用由领导核定并填写客餐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3.6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3.7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3.8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3.9财务部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4、员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员工探亲费不予报销,采取补贴包干的办法执行。补贴标准详见《员工春节探亲休假管理规定》。

5、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5.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

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

5.2公司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经财务审核并报总经理审签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会计不得编制付款凭证,也不得付款。

5.3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5.3.1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5.3.2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5.3.3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5.3.4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5.3.5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6、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经各部门经理审签后,报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公司总经理批准。

7、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7.1凭证名称;

7.2填制凭证的日期;

7.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7.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7.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7.6经济业务的内容;

7.7数量、单价和金额;

7.8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8、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8.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8.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8.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8.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8.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8.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8.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8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9、记账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

9.1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9.2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

9.3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混不清,过于简略。

9.4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9.5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9.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

9.7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9.8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

10、本制度所指的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如因总经理出差期间,均由董事长审批。

第4篇

关键词:统管模式;检察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完善

财务管理制度是检务保障当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不但对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有着很大的作用,对于检察机关的职能发挥,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司法体制当中,检察机关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进行了司法体制的深入改革。在统管模式下,检察财务管理制度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完善,才能够满足新时期检察机关职能的充分发挥。

一、检察财务管理制度的特点

(一)公共管理性质

在检察机关中,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对公共财力进行内部控制,确保合理的分配公共财力。而检察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对国家财力、公共权力的滥用进行有效的制约[1]。作为国家公共安全管理当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检察财务管理制度在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宏观调控体系当中,也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能够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的进一步优化。检察财务管理制度除了能够对检察权的平衡、协调加以确保,还能够对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职能进行推动和调节。通过检察财务管理制度,对治理能力进行提升,对物质保障进行强化,因而对于现代公共管理意义重大,公共管理性质也十分明显。

(二)检察业务工作特色

在检察财务管理制度当中,财务规范与检察业务具有最为密切的联系。例如,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在检察财务管理制度当中,就具有明显的检察业务工作特色。其指的是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对于其所附带的涉案款物进行管理;或是在贪污受贿案件中,关于涉案款物的扣押和处理的制度规范[2]。此外,检察机关在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能的时候,对于渎职案件办理的费用支出、人民监察员经费、政法转移支付装备办案费用、办案侦查装备费用、协助办案费用、常规办案费用等,都体现了明显的检察业务工作特色。

(三)国家财政法律制度运行规则体系

在国民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等过程中,财政法律制度是最为重要的政策和依据。对于检察财务管理制度来说,其目的也在于基于复合财政法律制度的财务活动下,合理的对检察工作进行指出,从而确保在国民收入分配参与中,对检查公共需求进行确保。在宏观国民收入分配中,国家财政的地位不容置疑,其直接和间接的影响着国民收入分配。而在宏观财政调控当中,检察财务管理制度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而检察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其运行机构为检察机关,运行规则就是财政法律制度。

二、统管模式下检察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

(一)法律范围分散

关于检察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在很多法律规范,诸如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法律当中都有所涉及。例如,在《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以及一些相关的通知、意见、决定、规划、标准、纲要和检察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当中,都涉及到了检察财务管理制度。由于法律范围分散,缺乏统一规范,因而在实际执行中效果不佳。

(二)地方化与司法独立的矛盾

在检察财务管理制度地方化、检察司法独立之间,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矛盾。对于检察机关的预算经费,要想得到增加,检察机关领导需要与地方财政部门领导多番交涉,因而检察机关的工作经费时常面临不足的情况,使得很多案子难以进行有效的办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也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3]。在检查财务管理当中,需要协同地方党委、政府、财政部门,而检察机关作为被管理者,其检察司法独立性自然难以得到有效的确保。

(三)财务管理制度实践当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检察机关当中,由于实行了统管模式,因而其法律监督职能独立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在统管模式下,检察财务管理制度并没有与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契合,在实践当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会计核算科目经济评价、检查工作职能特点之间,不能很好的融合,当前一些检察财务管理制度,与检察业务工作性质也不相符。同时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不够完善和健全[4]。检察机关的财务管理在监督制度、内控制度等方面,也较为薄弱。此外,在账务处理方式、财务管理方式、制度执行方式中,也较为落后。

三、统管模式下检察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完善

(一)统一财务管理制度

在统管模式下,为了对检察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应当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统一。可以依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特点,对相应的财务管理法律规范文件内容进行归集和整理,由国家财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共同制定出一种程序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统一的检察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检察机关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拥有更加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取得更好的财务管理效果。

(二)去地方化并加强司法独立性

对于检察机关的经费来源,应当尽力摆脱地方财政的控制,转而由省一级财政进行分配,这样才能够实现检察财务管理的去地方化,检察司法独立性才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确保[5]。在检察财务管理中,虽然具有行政治理的性质,不过,检查机关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法律监督权显然更为重要。随着我国法治水平的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国家财政部门应当针对检察经费,设置专门的保障机制,确保检察机关拥有充足的资金,更好的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检察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当中,大的方向必然是去地方化和加强司法独立性。在统管模式下,检察机关的经费由省一级财政打足打实,对于检察机关的独立性确保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具体措施

在统管模式下,检察财务管理制度要想实现真正的完善,应当确保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与程序,能够很好的匹配检察机关的权力模式。将特定目标设定为检察权力模式,充分确保检查机关法律职能,通过财务管理形成完善的财务治理、管理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6]。在实际执行中,应当对支出会计科目核算进行改进与完善,对原有财务管理制度中,与检察业务工作不相符的规范和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基于统管模式下,对国有资产管理方式,也应进行健全。在检察财务管理制度中,对于监督制约制度、内控制度等,应当进行不断的强化。此外,应监理信息化的财务管理机制,提升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培养和吸收同时掌握检察业务、法律知识、财会业务的人才,确保检察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四、结论

第5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2

企业管理有很多方面,在管理工作中,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做好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证企业的资产账目清楚、安全,同时,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也是其他管理工作的保障。但是,现在国内很多企业,在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疏忽,或者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企业账目混乱,从而导致企业发生经济损失,营私舞弊等时常发生。企业内部管理出现问题是正常的,只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还是可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的。

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企业的目的之一是赚取利润,但是一个企业的发展,同样需要资金的支撑。一个企业有没有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合理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资金良性运转,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保证企业其他管理有序开展,进而保证整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建立完善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我国,为了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市场的良性竞争,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企业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国家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上岗需要持有国家考试颁发的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企业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正是要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并针对企业的特点,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相关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企业资金的安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关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也在不断改进企业的管理制度。时代在发展,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的含义也不断发生着变化,除了保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还包括控制企业的部分生产活动,保证企业的发展了利润的提高[1]。

二、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不足

我国企业众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除了企业规模不同,企业的管理制度差异也是造成企业发展困境的原因之一。一个企业没有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资金账目混乱,资金去向不明确,投资风险不确定等等,会大大增加企业的风险。

1.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落后,无法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2011年,我国顺利加入世界贸易组,这给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契机,同时,外国众多企业的进驻,给中国企业的发展也带来一定的冲击。时代快速发展,很多企业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企业的设备更新换代,企业的人才不断增加,但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并没有改变,还是沿用老一套的管理方式管理着现代化的企业,这根本不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理念。二十一世纪,每一分钟世界都在发生变化,作为支撑企业发展的制度不过加以改革,将会成为企业发展的后腿。

2.现行法律缺乏严密性

在我国,会计制度相关法规的主要脉络是: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目前国家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还存在一部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分内容。当今中国市场发展迅速,落后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制度根本不能适应当下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仅如此,很多企业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在企业的管理制度中,大量存留着计划经济下的管理制度。即时短期来看企业经过改革,更新设备,带来短暂的经济效益,但长此以往,企业必定会被时代淘汰,被同类先进企业占领市场。

3.企业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不到位

会计是每一个企业中最为精细的工作,所以,每个企业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能够正常进行,是整个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保证。目前,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缺陷又要有三点。第一,我国的众多企业没有或者少有适合自己企业本身发展的,又适应新的财务会计相关管理制度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这样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致使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缺乏合理的核算规则,操作流程不同一,必然导致企业出现问题。第二,基础会计核算规范性不强。基础会计工作诸如登记账目,核算等,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书写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成本、利润、税金等多方面的计算错误出现。还有些基础工作,如财务账目不清楚,账目记录不符合规定,随便更改账目等等问题,可以说是屡见不鲜。这样粗陋的财务工作必定会导致企业决策上的失败,最终给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2]。

三、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创新

要有效解决以上问题,提高企业的会计工作效率,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避免会计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企业的首要任务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会计管理体制,并严格执行。

(一)企业应自行设计更具体的会计制度

国家的会计制度和法规对企业的会计工作只能起宏观指导作用,不能直接为企业所用,因此各企业还必须自行设计适合于本单位使用的更具体的会计制度,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企业的会计制度应是指导企业顺利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障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的制度,是国家所有现行会计法规在企业具体会计工作中完整而正确的应用和体现。具体来说,其设计内容应包括:关于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条件的制度设计,会计组织方面的制度设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等四个方面。其中,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条件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设计。会计组织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制度设计、会计核算组织形式的制度设计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形式的制度设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设计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核算制度等内容。会计政策的选择包括选择什么样的会计政策对本单位有利,以及该会计政策应如何操作等内容。

(二)建立对企业负责人的会计法规培训制度

这是从企业外部环境入手,配合企业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体制所急需的措施。5会计法6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企业而言,这就必然要求企业负责人要全面了解会计法规,自觉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为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可采取如下措施: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会计法规培训,并把培训效果记录于本人档案,作为上岗和业绩考核的一项条件。通过这种办法督促企业负责人,使其成为企业会计管理的内行,从而有能力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能够对会计工作全面负起责任。

(三)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职业道德

企业应积极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和培训,在会计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1)重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对于没有取得上岗证的人员,坚决要调离会计工作岗位,以求从源头上保证会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要组织会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定期举办的会计人员上岗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从整体上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2)抓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有关部门应经常性地举办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活动,尤其在有新的制度或法规出台时,要及时进行培训,使得会计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会计知识,以保证国家的财经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同时保证企业的会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3)加强对在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积极主动地维护财经纪律,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四)健全内外部的监督机制,强化财务监管

要真正建立企业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为加强内部监督,笔者建议企业应采取如下措施:第一,提高管理会计的地位,要注重经济事项的事前和事中监督,走出传统会计管理体制只重事后监督核算的误区。第二,设立内部结算中心,以便有效融通资金和加强部门间的监控。第三,有条件的企业,要实行企业内部财务信息联网,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财务监控质量。第四,建立内审机制。近年来有些大的公司已经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取得较好效果,但从全国来看,还不够普及。企业应提高这方面的认识,尽早设立内审机构,加强内部监督的力度。从加强社会监督来考虑,主要要真正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对各企业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惩[3]。

企业的财务是一个企业资金进出的大门,企业必须拥有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适应企业发展,适应市场需求,才能牢牢守住企业的大门,保证企业的资金安全。对于触犯财务会计法规的工作人员,必将进行严惩,以儆效尤,规范企业财务会计的管理。有了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仲维洁.企业会计管理制度的完善路径浅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1.

第6篇

摘要:为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要从加强企业财务制度的约束性、企业财务制度的规范性、财务管理的创新性等方面进行探讨。实现知识经济下的财务管理创新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必须是一种新的更有效的资源整理模式。

关键词:财务管理 企业产权制度 分配制度 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156-02

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组织企业金融活动,处理企业与机关单位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是企业在生存运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核心是统筹多方面的利益,尤其在当前日益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不断协调企业内外之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等方面的利益。因此,我们更需要制订完善可行的财务管理法规。企业具有了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法规,一方面可以使国家有关部门和企业利益机关人员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又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清爽的财务环境,增加股东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企业公平竞争。另外,作为企业财务运作的行为规范,又能约束企业在各类经济活动中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能够为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提供行为规范。改革开放30余年,我国陆续颁布了《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等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多种新的会计制度达30余种,在实行中取得了不少的经验和教训。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将会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然导致制度变迁,从而产生新的制度需求。如果各种财务制度跟不上新的经济秩序运行的要求,必然会发生一系列意想不到的经济秩序混乱。因此,笔者认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就要充分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在充分分析企业经营诉求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现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中不合理的部分。创新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要分为强制约束制度和规范化制度两个层面去研究,以充分破除现实中制约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企业财务制度约束问题

众所周知,在企业会计领域需要明确在企业运行过程中有哪些问题必须按照财务法律规章执行,如果违反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后果。结合我国现实经济状况需要从法律法规上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四点:

1.明晰产权管理制度。现代企业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明晰产权关系,不论是哪种类型企业都要求明确产权关系,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30多年,各种企业体制的运行也积累了许多经验。其中随着《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出台,国资委已经在加紧建立企业管理相关规定。但是,在非国有制企业中资产管理方面近些年来国家缺乏应有的关注与支持。企业管理制度上存在不足,对民营企业也是不公平的。如果不立即扭转这种局面,在处理国有资产与民营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时就会在两者不同出资人之间产生不公平现象。另外,大量民营企业在企业资本和财务运行中也因为缺乏统一的产权关系,没有一个公平、有序的财务环境。综上所述,当前急需建设所有企业通用的共同执行的产权制度,而且这也是推进企业深化经营体制改革,建立一整套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在企业财务管理中,企业产权制度表现为资本管理制度,又分为资本静态管理和资本权益管理两个方面。也涉及到资本动态管理的权属确认及其价值管理。这两方面都是总结《企业财务通则》和改革开放以来多点资产管理经验基础上对企业产权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纠纷调解、产权交易等基本产权管理问题。

2.企业经营成果分配制度。企业的分配制度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是包括企业与国家之间、企业与股东之间、企业与债权人之间以及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利益配置。它们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分配内容。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首先是税收分配,另外还包括其他一些特定的内容,如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定要将这种政府非税收益的征缴行为进行制度化安排,明确企业责任。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则是围绕企业的经营收益进行的。我国近年来许多法律、法规都对此有所解释。《公司法》对公司制企业利润分配就做出了规定。其他所有形式企业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分别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有些规定的界限没有给出明确的法定标杆。出资人如果大幅度分配企业利润,必然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从而影响企业长远发展。但是如果分配过少,又会影响出资人的投资信心,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法规要予以明确。以增加各种企业财务制度的可操作性,以保持企业长久稳定发展。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主要是债权人的债务资金安全问题和股东投资回报问题。企业按规定如实履行法定的债权债务义务要建立诚实、守信的财务制度,完善和健全企业财务管理法规。企业与经营者和普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是在经营者的基本劳动报酬之外,对经营者和普通员工在职务消费、风险回报、股权参与等要素,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做出平衡,既要求企业要依法支付职工工资提供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基本保障,又要防止某些先天具有特殊优势的人员与企业过度分配生产利润,从而导致新的分配不公平问题。同时也要建立起一套相应的奖励激励制度,有利于提高职工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3.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制度。作为一个现代企业,其所有的各种财务信息对于该企业发生经济往来的各个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但对于企业出资人、股东、员工、债权债务人方面,而且对于政府机关部门监测企业运行情况、掌握经济动态、制定有关政策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财务部门收集、汇总、分析企业财务信息是其一项极为重要的职能。同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整顿企业会计秩序通过审计、报表、稽核、财政检查等促进企业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当前我国现行财务报告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但是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向全社会披露,对内对外公开等方面现行法律法规仍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财政部门可以按月向企业收集财务会计信息。但是,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89条又规定,财政部门不能按月收集企业财务信息,使人无所适从。因此,如何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行为以满足社会各方面对企业信息了解,是企业财务管理法规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第7篇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 制度不健全 改善方向

一、我国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资金不足与筹资风险。资金筹集是公立医院财务活动的起点,缺少资金常被认为是医院财务问题频发的始发原因。包括:财政补贴不足;补偿渠道单一;贷款增大筹资风险。目前,反映市场经济本质的新型筹资机制——市场调节型筹资机制在医院筹资活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医院筹资活动已不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而是利用经济手段在金融市场上融资。市场融资是指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使之转化为医院资金的过程,公立医院市场融资的主要形式是银行贷款。

对医院财务管理认识不足,管理观念陈旧。公立医院的主要领导大部分是医学方面的专家, 往往只重视医疗业务管理,缺乏财务管理知识,对财务工作过问较少,或者干脆授权财务负责人代负其责。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公立医院领导,忽视了医院的价值管理,这样容易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使医院的运行成本过高。另外医院普遍注重对医疗人员的培养,并不重视对管理人员的培养,这就使部分医院缺乏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以至于不能发现管理中更深层次的问题,不利于医院竞争水平的提高。

预算缺乏刚性约束。目前我国缺少专门针对医院的预算管理制度,仅从原则上作出规范,没有具体规定医院预算涉及的内容。2006年卫生部下发管理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此规定虽然把一切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但缺少控制程序和监督机制,再加之是试行本,规范效力不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制度缺失的局面。目前,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约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编制过程不够科学造成的。现在,很多医院预算编制缺乏广泛行,个别项目预算编制分解到科室,不能有效的提供原始票据,为总体预算增加难度。此外,由于缺乏责任关联,预算完成与否、完成程度如何,与各科室及医护人员没有直接关系,因此造成预算的决策、执行和结果难以协调统一,不能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

成本核算不全面。成本核算是财务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随着医疗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原有核算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医院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单纯按支出情况来统一计算成本费用,实际上是游离在成本形成过程之外的。只是事后的静态反映,不能说明成本责任的归属,这样导致奖惩制度无法与成本责任相联系,因而造成医院各部门科室及医护人员对降低成本既缺少动力又没有压力,积极性受到束缚,长期以来只有少数财会人员关心成本的被动局面。在成本分摊过程中,直接费用较容易归集,间接费用分配难度较大。如果不分摊医院行政和后勤部门的管理费用,成本归集就不完整,成本核算充其量只是部分成本核算,而非全部成本。对于辅助部门可采用对外承包形式,进行单独核算,减轻医院经营负担和核算工作量。如医院自主经营,成本核算就必须涵盖这些服务部门,以虚拟市场的形式,给这些劳务制定合理价格,这是成本核算工作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

缺乏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目前我国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内部考核机制不完善,没有设立单独的考核机构,同时缺乏相应的外部监督。可以说,缺乏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是造成其他问题的温床。包括内部考核不健全,外部监督不完备。

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财务人员是财务管理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不仅要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而且要将专业财务知识和最新经营管理理念融合在一起。当前医院财务人员素质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意识不强,综合理财素质偏低。财务人员往往只忙于一般事务性的财务工作,管理意识不够强,财务预算、核算、监督的力度不够。另外,目前我国医院财务人员继续教育的开展还不全面。

二、我国公立医院财务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完善医院财务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医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外部监督;加强医院收费管理。

强化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包括完善医院筹资融资途径;运用科学预算方法;强调预算控制。

第8篇

关键词:

一、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点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一种义务性长期储蓄制度。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也按月缴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都归职工所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保障居民住房和社会养老体系构建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说,缴纳了公积金的人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可以节约很大一部分利息支出。再如,住房公积金可以在退休后取出,是养老的一笔重要资金。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编制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防范风险;严格执行住房委员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核算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管理费用预算,控制管理费用支出,努力降低住房公积金运作成本。所以,健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现状

1、公积金的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工作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挪用资金的行为仍然存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拨款。但它并未以身作则,个别地方资金管理分散,有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的现象。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现象在我国各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存在,例如,员工通过内部调账、修改合同等方式违规挪用资金。更有甚者,卷款逃离、挪用资金购买股票。这些都提现了内部员工财务意识淡薄,法律意识薄弱。

在我国,挪用住房公积金被判刑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2008年安徽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利辛管理部主任李伟挪用公款195万余元,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挪用公款,北京矿务局房管处原处长兼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矿务局分中心原主任范子林,被门头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详细>>

2、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财务隐患大。

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缺乏内部管理,资金管理分散;巨额的资金为追逐利益,不合理的走向了证券市场。不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大量资金交给证券公司,任其购买风险较大的股票,一旦股价下跌,行情巨变,

资金就大量缩水,给住房公积金中心带来巨大的损失。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投资运营应该配备整套的投资方案。结合当前房价非理性上涨的背景,发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已经成为可供住房公积金投资运营选择的重要渠道。另外,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也能在分散信贷风险和提高资金使用率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三、健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措施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建立的,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在为公民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99年4月3日,国务院在认真总结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加快住房建设的新情况、新形势施行了《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条例》。但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仍不完善,针对该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

1、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监督

公积金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员工内部监督。公积金中心的员工应时刻以严谨的态度约束自己,切勿发生法律规定的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管和内部审计,提高工作效能,防范资金放贷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增值;对已被挤占挪用的公积金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清理予以追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经常性审计监督,住房基金中心要主动接受和配合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共筑资金安全的防火墙。

2、保证公积金单位账户管理的独立性

保证其资金账户的独立性主要内容有:首先,公积金中心设立一个基本结算账户,统一管理从财政等部门拨入的经费或其他往来款,各科室不得私立银行账户;其次,严格实行资金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将单位资金外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再次,财务人员对各项收入须立即入账,现金收入应及时交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货币资金必须日清月结。最后,财务人员对任何一笔资金收、付发生和处理,都必须按照申请、审批、支付、记账、复核等程序及时向财政结报或处理。

参考文献:

[1]  李雪燕,《浅谈利率市场化对住房公积金运营的影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4.05

[2]  建设部,《200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报告》,2008.04

第9篇

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正稳步向前发展。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它的特殊性决定了它财务管理工作的特殊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一座座高楼大厦平地而起,为城市的发展与建设提供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众多的高楼中,写字楼比比皆是,对写字楼物业的管理已成为物业管理中重要的一部分内容。

(一)财务管理具有综合性管理的特点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物业公司也在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来适应新经济环境对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的要求。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管理,它自身的特点较为鲜明,即:以服务为主,以企业的服务来换取等价值的一种体现。写字楼物业管理主要是对租户和出入人员进行管理,由于每栋写字楼的租户较多,出入人员较为复杂,因此,管理难度较大。这就要求物业管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进行定位,始终坚持“安全、舒适、快捷”的原则来开展工作。这也就决定了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二)财务管理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已经渗透到写字楼物业管理的各方面工作中。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离不开财务管理的保障。物业公司服务的顺利进行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为保障才能正常运转。例如:对写字楼租户收取房租的管理、为租户修理损坏的基础设备、更换写字楼公共使用部分的物品、支付写字楼保洁人员的工资等。还有的服务是需要物业公司先垫付资金才能进行正常工作。可见,物业公司每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资金的维持,财务管理工作已经切实渗透到物业管理的各方面,只有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才能为物业公司的管理及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三)财务管理具有简单性及安全性的特点

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经营过程,它不存在生产活动、销售活动,大部分涉及到的是小区内的各种设施的维修与养护等管理服务,因此,其资金的运动过程及运动形式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比较简单,这也说明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中核算对象比较简单。另外,对物业公司的各项收费采取的监督,不仅仅依靠企业本身来完成,还依靠相关政府部门及业主等的监督。这也就使得物业公司对资金的运转过程的监督具有安全性。

二、物业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虽然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写字楼物业公司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由于物业公司在内部控制、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资金的筹措、运用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使得写字楼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发展较为缓慢。

(一)内部控制体系尚不完善

由于我国大部分写字楼物业公司是新成立的,所以在管理能力上还存在不足,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尚不完善,比较薄弱。总体而言,我国写字楼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还没有完整的规范可供遵循,由于物业公司的会计核算较为简单,并未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这对物业公司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例如:很多写字楼物业公司对于日常办公用品的领取十分随意,并未建立台账;对于物业公司的固定资产与办公用品并未进行区分管理,而且对写字楼租费、物业费的收缴也不够及时,使很多租户并未感觉到便捷而产生了怨言;对于物业公司的经营收入也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管,使经营收入的记录及使用比较混乱。上述这些现象都是由于物业公司严重缺乏内部控制制度而造成的,收入不及时入账、支出无法进行有效的节约,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公司亏损连年增加。

(二)物业公司管理者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

目前,我国很多写字楼物业公司的管理者和领导者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不重视对成本的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写字楼物业公司也逐渐向着专业化、智能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受经营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中小型物业公司缺乏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没有对企业做出准确、科学的市场定位,缺乏长远的发展眼光和经营战略,从而未能带领企业走向规模化发展。同时,由于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忽视,并未对企业的各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出现了资源严重浪费,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等问题。因此,物业公司必须树立起现财观念和成本核算观念。

(三)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就我国目前物业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公司为了节约人力成本,在使用财务人员时以最低人力成本作为选用人才的依据,缺乏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了解。例如:很多财务人员是由收款员或其他岗位转岗来的,更有甚者居然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同时,很多物业公司为了节约人工成本,基本是会计、出纳一人兼,这已经违背了会计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可见,目前物业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很难实现投资盈利

近十几年来,我国物业公司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由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不高,很多物业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另外,受到写字楼物业公司经营规模的影响与限制,物业公司可选择的投资项目很少,即使遇到较为合适的投资项目,但由于物业公司缺乏强有力的理财管理团队,最终导致其投资存在风险,很难获得投资盈利。

三、优化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措施

(一)不断完善物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必须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并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内部管理的要求,不断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根据物业公司的特点将这项制度不断进行完善与细化。例如:经常核对公司的台账及上交的各种财务资料;定期检查并监督写字楼内的各项收入。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完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不断规范物业公司的行为,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

(二)建立并完善财务成本分析与控制制度

在物业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成本管理。物业公司最重要的成本支出是人工成本与管理费用的支出。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在内部树立“全员成本”的新理念。一方面,物业公司可以在企业内部树立科学的成本控制目标,提高员工的成本意识;另一方面,整合并优化人力资源,激发人的内在潜能,减少冗员,降低人工成本。努力培养出一支爱岗敬业、专业素质强的高素质财务管理队伍。

(三)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物业公司必须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等的培训与继续教育。使财务人员不仅仅是财务单据的传递着,更能为公司领导者、经营者的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依据。

(四)不断促进物业公司的规模化发展

物业公司不同于其他企业,主要是依靠管理服务来获取盈利的。这就要求物业公司必须广开思路,通过多种途径创造收入,为公司尽可能多的获得利润。例如:写字楼物业公司可以开设商品贸易代销之类的经济实体来获得利润。

三、总结

第10篇

制度名称

企业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财务印章管理,减小因印章使用不当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关人员。

第2章

印章的制作、保管、废止

第3条

企业财务相关方面的印章由企业指定的部门统一制作,相关人员严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4条

经相关管理人员授权后由行政部负责制作财务方面的印章,印章具体分事项印章、财务专用章与人名章三类。

第5条

企业财务方面相关的事项印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人名章由本人自己保管或本人授权他人保存,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接触、使用印章。

第6条

印章的保管人员一律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

第7条

企业总经理可以使用企业的所有印章。

第8条

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遗失、被盗或损毁,需立即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登记后申明作废并制作新的印章。

第9条

财务部制订财务方面的印章登记薄,说明印章制作时间、内容、印章发放时间、保管人等。

第10条

出纳人员要将财务的有关印签薄交予银行,当印章变动时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更新印签薄。

第3章

印章的使用

第11条

使用印章时,使用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时间、印章的种类、材质及申请人等。

第12条

印章使用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连同需用印盖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13条

印章保管人要仔细审核印章使用申请单的事项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批示,若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可拒绝盖章。

第14条

经授权的印章人员使用完印章后,要将盖章依据与印章使用申请单交予印章管理人进行审核。

第15条

企业财务方面的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确需带出企业使用,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事由,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带出,由两人共同使用。

第16条

印章使用申请单由各盖章人员保存,每月月底汇总后交予企业指定部门存档。

第17章

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完印章后,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薄,说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对象、盖章时间等并有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4章

印章使用的其他规定

第18条

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将保管的印章及相关文件交割,否则不允许离职或调动。

第19条

企业中任何涉及财务印章的使用事项均需按本制度规定程序执行,严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20条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企业财务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与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担,后果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1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总经理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第11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 财务制度 管理观念

一、小微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观念现状

当前很多小微企业的经营者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没有一个清晰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相对迷茫,很多小微企业对自身所处的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并不十分关心,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企业目标以及重点缺乏清晰的认识。此外,很多小微企业的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观念相较落后,仍然沿用原来那种及所有权利于一人的高度集权管理模式,经营者往往将财务视为企业的最高机密,这也直接导致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无法正常实施。

对策:小微企业的经营者应该积极了解自身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掌握其发展规律和趋势,并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实际的企业发展规划,也可以借助专业机构为自己量身定做发展规划。另外,小微企业经营者还应该对自身的财务管理意识进行及时的更新,财务管理意识是企业财务管理开展的基础,没有科学的财务管理活动,小微企业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意识是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以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施的推动力量。

二、小微企业融资和财务制度上的问题及对策

(一)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经营风险较高

从小微企业的现实情况来看,通常规模较小,且抵押能力及风险防范能力较小,所以,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并不容易。此外,小微企业一般无法向银行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性,造成银行信贷信息方面出现问题,因此银行即使同意贷款,也会将利率提升,从而使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大大提高。

对策:小微企业应该对自身存在的影响融资的因素进行仔细的分析,从而保证融资活动的顺利和高效。第一,小微企业要建立相关的信用机制,保证自身的银行信用;第二,通过股权的方式进行融资。小微企业应该敢于通过债权的关系进行融资,通过各种商业信用以及现金信用等来进行融资,从而保证自身资金的顺利周转。

(二)小微企业的成本意识欠缺

通常小微企业在精打细算方面都有一定的经验和制度,但是只是建立在控制绝对成本的范围内,对于相对成本的控制却存在明显的缺失,有的小微企业甚至为了追求自身绝对成本的下降,而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对企业的发展造成深远影响。

对策:小微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以及市场竞争力。第一,加强小微企业全体员工的成本意识教育,使成本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处不在;第二,通过建立完善的预算以及标准来对成本进行控制,小微企业可以从自身未来发展的规划出发,根据经济批量模型来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原材料成本进行控制,并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利用科学的方法来对成本进行核算,从而实现合理的成本控制。

(三)内部机构简单,财务制度缺乏健全

当前很多小微企业的财务控制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各种物资的进出、现金支付、费用结算等财务环节是最容易滋生的地方,但是现实中很多小微企业并没有真正的会计人员,往往由其他人代管。

对策:加强对自身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利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来控制各种漏洞的出现。首先,对小微企业自身的内部会计机构进行完善;其次,坚决禁止不相关职务的兼容,并对自身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完善;最后,积极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对自身内部的会计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管理环节,做到各种决策的分散化。

三、小微企业面临的常见法律风险

(一)合同及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自身法律意识和知识单薄引起的,较为常见的为合同风险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对于合同风险而言,有的小微企业在合同的制定中存在各种不规范现象,各种违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都可能使得合同无法真正行驶其作用,因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利益损失等都由企业承担。另外,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比方说,录用员工时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履行那个合同等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1.全面风险防范机制的确立

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建立由企业经营人统一负责,包括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到事后救济的全面机制,并且更加注重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从对法律风险的控制来说,诉讼往往是企业解决危机和风险的最后选择,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在诉讼中作为当事方是否会胜诉具有不确定性,除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制约和较大的诉讼费用外,最主要的是企业具有充分的证据。所以,事后救济不如事先预防,轻预防、重诉讼的做法实不可取。

2.经营领导层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小微企业处于天然的弱势,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多文化层次参差不齐,既有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也有农民、下岗工人和青年有志之士。从对身边的小微企业主调查来看,近90%都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普遍反映对法律知识几乎一无所知,都是在实践中摸索前进,遇到问题时就寻求律师帮助,争取胜诉。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对经营决策人员和一线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培养其法律思维方式,注重依法治理企业。

参考文献

第12篇

(一)没有建立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

一些高等院校为了争办一流大学往往采用扩大招生规模、提高自身硬件水平、加强科研投入的形式进行学校综合实力的提高。这样做则需要大量的资金,银行贷款则是高校获取资金最有效的形式。但是很多高校没有建立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忽略了贷款项目规模和自身偿债能力,没有做好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及事后决算等综合工作。这样一来,严重影响了高校财务部门正常运转,使学校背负着巨额本息。

(二)财务内部控制范围存在一定局限性

一些高校采取财务内部分级管理控制的形式,致使其财务内部控制范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高校财务处的主要工作是对其内部日常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是学校的一级财务管理部门,学校的各个下属部门的财务工作则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详细分管,各个部门自成体系。在日常活动中,很多活动项目都不仅仅只由一个部门进行管理,而是由多个部门共同运作,此时就会出现重复核算以及活动权责分配不明确等现象,影响高校财务部门的内部有效控制。

(三)监督体系不完善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其内部财务核算、专项资金及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以及控制工作。由于我国高校监督体系不完善,审计部门在我国高校内部主要是以辅助机构的形式存在,作为财务部门的下属单位,形式主义较强,难以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管理,不能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同时,我国高校内部审计主要是进行财政经费审计,无法对其他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二、对于规范高校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

(一)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要想规范高校财务内部的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体系非常重要。预算管理不仅能够将高校经济活动情况以数字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还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使各项资金能够得到更好的利用,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高校可以综合平衡校级收支情况,将专项投资、校级课题以及院系级活动情况等收支进行预算。在财务内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将资金进行集中预算,撤销各个部门的分管权,使下属部门仅拥有资金的使用权。与此同时,高校应当建立一套专门的计算机财务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真实地对各个部门的财务核算情况进行反映,以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完善高校学生收费控制管理程序

我国高校的资金来源除了财政拨款以外,另一重要来源就是学费收入。由于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谨遵成本分担原则,高校学生作为高校教育的受益者,应当向学校支付相应的教育费用。但从目前实际形式来看,一些高校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拖欠学费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地影响了学校的长期发展,同时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完善高校学生收费控制管理程序至关重要。首先,高校应当健全学生资助管理体系,采取奖、助、贷、勤、补多种形式来对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助,建立学生诚信档案,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学生贷款。其次,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或个人,促进财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收费工作,准确地统计欠费学生名单,并与学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学管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一些恶意拖欠学费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理,建立一套系统的欠费收缴机制,从而保证经费能够被有效利用。

(三)关注科研经费的流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