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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关系

时间:2023-09-07 17: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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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关系

第1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收入;GDP;影响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0-01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税收的收入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GDP的增加是构成税收收入增长的客观基础和必要条件。财政税收收入与GDP产值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探索财政税收收入对GDP产值的影响,对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财政税收收入与GDP的差异性分析

(一)影响程度方面的差异

国内生产总值是社会经济运行状况的直接反映和体现。财政税收收入虽然从总体上看包含在国内生产总值之中,但地方财政收入还体现着与国家财政的分配关系,在不同时期,由于分配政策、分配方式等变化,会带来财政收入中非经济因素的变化,直接影响地方财政收入总量的变化,进而影响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数量比例关系。

(二)核算原则的差异

目前,我国GDP主要是依据统计资料、行政管理资料、会计决算等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得出的。由于企业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因此,GDP也是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的,即生产的产品,无论当期是否销售,都应计入当期的地区生产总值中。而财政税收收入的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即只核算当期实际缴入国库的资金,对于当期生产出来但尚未实现销售的产品,或者虽然已经销售但由于企业拖欠税款等原因而导致的不能入库的商品,政府都不能得到相应的税收收入。因此,由于核算原则的不同,会产生财政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差异。

二、财政税收收入与GDP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理论上讲,二者的变化应该是保持同步的变化规律。但是受我国经济条件自身的限制和世界经济形势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系列因素的影响,财政税收收入与GDP的关系有一些变化。主要的影响因素有:1.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财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呈现出下降的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国有经济的集中性财力占GDP的比重有所下降,这种状态相对来说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如果持续下降,将会出现很多的弊端,使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所下降。2.经济结构产生的影响,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所有制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非国有经济创造的GDP占全国GDP的比重有所增长,而同时国有经济所占比例下降。但是当前我国的财政收入90%以上是来自税收,而税收的收入60%-70%来自于国有经济。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国有经济创造的税收在降低,因此全国财政收入中占GDP的比重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3.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产生的影响。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格局,收入分配向着个人倾斜。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有所增长。个人的收入增加,但是从居民个人手中所缴纳的税款比例比较低,造成了税款的大量流失,这也影响了财政的增长幅度。4.经济环境产生的影响,这是影响财政税收收入和GDP的重要因素。每一年的GDP的增长不同。这主要是受当时国家经济治理整顿大环境的影响。例如: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会使全国的经济受投资拉动的影响,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对以后相近年份的GDP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5.经济效益的制约性,经济效益不佳将会导致财政收入增幅下降,同时GDP的增长也会产生波动。特别是在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经济的支柱,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当前由于多种原因,导致我国许多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产生经济效益严重下滑的现象,生产出来的产品滞销积压,形成了有产值无税收的状况,而有些企业陷入了财政困境,形成有销售无收入的现象。这些都会影响税收和GDP的产值。

三、我国财政税收收入对GDP产值的影响的特点

(一)不同地域影响效果存在差异性

根据调查研究发现,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财政税收的收入对GDP的影响较大,对我国的经济实力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而相对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财政税收收入对GDP的影响相对来说比较小。因此不同的地域影响的效果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二)财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财政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呈现出下降的趋势。通过研究发现,当前现在的财政税收收入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的贡献率下降,同时也充分体现出当前我国的财政税收收入下降。

(三)我国的财政税收入对落后地区经济的拉动效果不明显

从近几年中国的GDP收入的数据看,GDP在各年上升的很快,但是在一些偏远的地区;例如宁夏、青海等地,财政税收收入一直处于徘徊中的迂回,对于经济的增长不能起到明显的拉动作用。

四、结束语

我国的财政税收收入整体上对GDP的产值有很大的影响,但是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呈现下降的趋势,充分说明我国税源的结果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我国税收收入的来源呈现出地域的差异,东南沿海地区税收的收入比较高,而在欠发达的地区,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不是很明显。

参考文献:

第2篇

一、变量选择和数据分析

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有税收、国内生产总值、其他收入、经济发展水平等。税收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是基本因素。本文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确定两个主要的影响因素,选取地区生产总值(GDP)和税收收入作为变量进行分析研究。地区生产总值(GDP)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它是指一个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三次产业增加值之和。税收收入是指国家或地区凭借政治权力,按照预定标准,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税收收入主要用每年一般预算中的税收收入,不包括非税收入。

本文选取1995年到2011年河南省财政收入、生产总值(GDP)和税收收入的数据进行分析。具体数据见表1:

二、模型建立

1995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河南省财政收入从124.63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 721.76亿元,增长了13.8倍。河南省税收收入从103.45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 263.1亿元,增长了12.2倍。地区生产总值(GDP)从1995年的2 988.37亿元增加到2 011年的2 6931.03亿元,增长了9倍。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要快于税收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GDP)的增长速度。依据《河南省统计年鉴》,利用表1中1995-2011年17年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地区生产总值的数据,运用eviews6.0软件,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

得出基本模型为:

Y=-39.94 270+0.931455X1+0.021026X2(1)

S=(7.843932)(0.101897)(0.004706)

t=(-5.092179)(9.141100)(4.467795)

R2=0.999281 F=9731.570 DW=1.051891 SE=13.75824

T检验是对回归参数的显著性进行的检验;R2是拟合优度的检验,主要检验变量之间的线性相关程度以及回归模型对观测者的拟合程度;F是对总体回归线的显著性进行的检验。一般来说R2越接近1,数据的拟合度就越好。

三、模型检验

(一)拟合优度的检验

拟合优度主要检验变量之间的线性相关程度以及回归模型对观测者的拟合程度,用来度量拟合优度的统计量是可决系数R。R的取值范围是[0,1]。R的值越接近1,说明回归直线对观测值的拟合程度越好;反之,R的值越接近0,说明回归直线对观测值的拟合程度越差。文中1995年到2011年的样本中R2=0.999281,修正后R2=0.999179,都很接近于1。说明样本回归直线的解释能力为99.93%,表示河南省财政收入Y的总变差中,有解释变量GDP和税收收入解释部分占99.93%,此模型的拟合程度很较高。

(二)t检验

从(1)回归模型中,得出t统计量为-5.092179,9.141100,4.467795,在显著水平a=0.05情况下,我们可以查t分布表,在自由度为n-2=15下,临界值t0.025(15)=2.1315,可以看出t=9.141100,4.467795>2.1315,所以我们拒绝原假设,即说明河南省财政收入对税收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GDP)有显著影响。

(三)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和异方差性检验

由(1)回归模型的F检验值为9731.570,所以拒绝原假设,回归方程显著。White检验的结果见表3。

取显著水平a=0.05下,nR2=8.0918132

(四)回归方程的自相关性检验

进行Correlogram of Residuals Squared statistics,得到表4所显示的残差图,结果显示,残差不呈线性自回归,即随机误差不具有自相关性。(见表4)

四、对策建议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河南产业机构优化升级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建设经济强省的必由之路。河南是一个人口大省,底子薄、基础差,我们要立足省情,寻找优势,坚定不移地加快工业化、现代化和城镇化建设。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我省经济发展方式总体上仍然粗放。我们要坚持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相结合,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增加投资和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消费需求尤其是居民消费需求,凸显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抓好重点项目建设、重视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发挥民间投资积极作用,不但拉动了经济增长,同时也夯实了长远发展的基础。大力发展物流、旅游、文化等服务业,尤其加快发展比较薄弱的农村服务业。以能源、交通、水利、环保、信息化为重点,发展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我们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应用开发研究为重点,努力抓好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并创新体制机制。

(二)优化财政结构,规范财政收入

目前,我省财政结构出现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质量较差制约税收收入水平、非税收入增长过快、区域财税政策不均衡等问题。所以我们就要优化财政结构,规范财政收入。优化财政结构就要提高财政收入的比重,降低非税收入的比重。清理并规范非税收入,提高非税收入的可调剂比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经济结构优化,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改革并完善财税体制。

(三)改善和完善税制,加强税收征管

第3篇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以及财政收入与GDP的相对增长速度应该有一个标准,使得经济发展超额负担最小、效率最高,这也是各国财政收入的目标。但实际上,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政府职能定位、经济体制与财政体制以及统计标准的各不相同,该标准难以统一,只能在考虑多方因素的情况下对财政收入增长的影响加以综合考量。

本文研究目的是探讨影响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分析中央财政收入对税收收入的依赖程度,通过计量经济学模型的建立对未来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趋势加以预测。

二、模型假设

1.变量选择

税收收入:税收收入是指国家根据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是财政收入最重要的形式。税收收入包括工商税、农业税和关税, 还包括从1985 年开始征收的国有企业所得税和集体企业所得税。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由国家或地区用于生产、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它从总量上反映了国家或地区能源消耗水平、构成与增长速度。

预算外资金收入,是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从财政专户调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以及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予上缴预算外资金的财政专户,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2.建立模型

3.模型检验

通过Eviews软件对模型进行最小二乘法全回归分析,有结果如图:

(1)多重共线性的检验

方程在修正后的R-squared值较高,体现了变量对因变量有很好的拟合程度,但应当注意到C,lnX1与X2三者的t值均偏低(在此选择置信度为0.05),检验未通过,因此怀疑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的问题。

检测自变量lnY,lnX1,X2,lnX3之间的相关系数,判断多重共线性的可能如图:

观察易得:各个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比较高,进一步怀疑其存在多重共线性的可能,应当进一步加以修正。

(2)异相关White检验

根据估计结果,得到White检验的结果如下:

nR2=17.7399,由White检验知,在置信度为0.05下,计算得临界值为18.3070> nR2=17.7399,表明模型没有异方差干扰。

(3)序列相关检验

根据原模型的回归结果可得,在修正之后R2= 0.9765,F = 416.1494,df =31,DW =0.1915,表明回归方程可决系数较高,回归系数均显著。在样本量为31、三个解释变量、5%的显著水平的情况下,查阅DW 统计表可得,dL=1.229,dU=1.650,模型中DW

三、模型修正

1.多重共线性修正

在对相关系数进行观察,并利用逐步回归法对原模型加以修正,以lnx3为因变量对其他解释变量进行逐步回归分析,有分析结果如下图:

由分析可知,在加入变量lnx1时,可决系数得到改善,但t检验仍不显著,且参数为负值也不合理,从相关系数可以看出,lnx1与其他变量有高度的相关性。而加入变量x2时,t检验较显著,且可决系数也有很大程度改善。证明多重共线性主要是有lnx1引发,将之剔除。

2.对修正后的模型再次进行序列相关检验

由修正后模型的回归结果得,在修正之后R2= 0.9765,F = 623.8471,df =31,DW =0.2599,回归方程可决系数较高,回归系数都很显著。在样本量为31、二个解释变量、5%显著水平的情况下,查阅DW统计表后得,dL=1.297,dU=1.570,模型中DW

经上述论证,财政收入(Y)主要与税收(x3)成正相关关系。而且,从经济意义上分析,虽然财政收入与预算外收入的关系并不突出,但仍还是存有一定相关性,这在计量经济分析得到了证明,因此予以保留该变量。

四、结论与建议

综合上述的分析,我国财政收入主要受税收收入和到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影响,能源消费总量对于财政收入的影响可以被其他变量解释,可以直观地发现,税收收入与财政收入呈正向变动关系。自1985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得到大幅增加,这在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同时还激发了财政收入的增长,并且两者的增长率也有着相同趋势。据此提以下建议:

首先,财政政策合理化,进一步支持经济。财政和经济互为表里,经济是财政的根基,没有健康经济的水平,财政就难以作为。所以在研究财政发展时,应当首要考虑的是如何运用好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这是解决财政问题的根本途径。

第4篇

一、淮安区财政收入质量的状况

衡量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的高低通常有三个指标:地方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一般而言,这三个比重越高,说明这个地方的财政收入质量越高,地方政府调控能力也就越强。

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淮安区地方财政收入规模日益壮大,但财政收入质量却没有得到明显提升,财政收入数量与质量不相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总量不断扩大,但地方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2006年以来,淮安区提出“大办工业,办大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促进了全区工业经济的大发展,相应地带动了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总收入的增长。

GDP由2006年的101.6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05亿元,年均增长19.2%。地方财政总收入由2006年的5611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40556万元,年均递增43.9%。但地方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一直低于10%。以2009年为例,淮安区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157487万元,占GDP的比重为9.66%,大大低于发达国家32.16%和发展中国家22.9%的平均水平,也远远低于全国20.1%、全省24.7%、全市19%的平均水平。

二是上划收入增长快,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偏低。分税制后,主体税种的大头上划中央和省级,地方留成部分较小,超收部分70%上划中央。以增值税为例,75%部分上划中央,12.5%部分上划省级(2008年规定),地方本级仅12.5%。2006年―2010年,淮安区地方财政上划收入从18839万元增加到61615万元,年均增长34.5%(上划中央收入年均增长33%,上划省级收入年均增长44.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32444万元,增加到136964万元,年均增长43.3%,分别低于地方财政总收入、上划省级收入增幅0.6个、1.4个百分点。

从财政收入分级结构来看,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基本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6年的57.8%,下降到2010年的56.9%。

三是地方税收收入增长速度低于非税收入的增长速度,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偏低。近年来,淮安区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财政收入中费重税轻现象加剧。地方税收收入增长速度低于非税收入的增长速度,地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2006年―2010年,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淮安区地方税收收入从24203万元增加到87468万元,年均增长37.9%,远低于同期地方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增幅。从占比来看,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既低且逐年下降。由2006年的74.6%下降到2010年的63.9%。以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主的非税收入所占比重则居高不下,接近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半壁江山”。

二、地方财政收入质量偏低的原因分析

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政收入特别是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缺乏稳定的财源基础。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与地方经济发展中各个产业产值比例的发展变化有密切的关系,通常情况下,第二、三产业发展越高、速度越快,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就快,收入质量相对就高。因为各个产业的产值含税量不同,对财政的贡献率不一样,第一产业几乎不提高地方税收收入,第二、三产业的贡献比第一产业的贡献要大得多,这已为国内外经济发展史所证实。

近年来,淮安区产业结构虽有所调整,一、二、三产业比重由2006年的24.6:42.6:32.8调整为2010年的16.6:47.8:35.6,但第二、三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比重偏小,经济效益还不高,企业未从根本上走出“高投入―低产出―低效益”的循环圈,产业结构调整仍未实现质的飞跃,造成淮安区财政收入基础薄弱。

二是地方税收收入的产业分布不尽合理,缺乏地方稳定的支柱财源。2006年以前,淮安区基本上没有一家大型支柱财源,地方税收收入的产业分布零星分散。2006年以来,随着淮安区确定“大办工业,办大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地方工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通过招商引资,先后引进了海螺水泥、井神盐业、国信燃气等一大批企业。但由于这些新引进企业,主要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共享税种为主,纯粹的地方税收贡献不多,而以缴纳营业税等地方性税收为主的第三产业,近年来发展不够,这造成了对支柱财源依赖性强,财政收入风险性大、波动性大,财政收入与可用财力增长不同步。

三是部门利益驱动,非税收入长期居高不下。有些收费部门和单位置全区的经济发展大局于不顾,以“财政不安排资金,或安排过少”为借口,不依规收费,不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同时,政府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力,统筹力度不够,对财政专户收入实行高额的比例返还政策,客观上成为一些收费单位和部门生财的主要门路。一方面,这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从财政得到高额的返回比例,全民收费,以致“费挤税”、“重费轻税”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蚀了税基。另一方面,不服务、只收费、乱收费的问题又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直接动摇了经济发展的基础,致使财政增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四是税收征管措施不到位,流失较为严重。虽然淮安区在税收征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不少切合淮安区实际的征管办法,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税收流失仍比较严重,税收征管 “死角”和“盲区”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纯地方留成的小额零散税收征管问题尤其突出。

三、提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的对策建议

国家政权的正常运转,政府职能的有效行使,都必须有充裕的财力作保证。因此,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对于缓解当前基层财政困难,改善财政运行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以发展“税源经济”为突破口,构建地方稳固的财源增长新体系。要牢固树立“工业富区、富财政”的理念,突出发展工业,拉长工业短腿,确立地方经济发展由“产值经济”向“税源经济”转变的新理念,以“抓项目就是抓财源”为指导思想,坚持效益优先不动摇。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必须坚持以效益优先的原则,充分考虑企业的税收潜力,特别要注意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要突出集约化招商,既注重量的扩张又注重质的提升,坚持做到资源充分利用、产业前后配套,财政早日增效。要十分注重发展“大项目经济”,千方百计引进、扶持、培育大型骨干税源企业,以保持税源的梯度增长,建立结构合理、梯次分明、布局均衡、持续增长的财源体系。主要措施包括:大力发展“主体经济”,壮大支柱财源;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拓展地方财源;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吸纳外埠财源;大力发展乡镇经济,增加乡镇财政实力;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经济,扩大营业税收;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重点,提高农产品的多重增值创税能力,稳固农业基础财源;以城镇化和旅游业促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积极培育新兴财源,等等。

(二)扎实抓好财税征管,构建质量稳步提高的财政增收新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收入质量的考核。同时,要结合淮安区实际,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抓财税征管:一是加强个体私营业税收征管,巩固和规范税费统征改革,从体制上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实现源头控制,挖掘个私税收增收潜力。同时还要逐步调整税费结构,提高税收比重。二是加强两个所得税的征管。当前要着重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登记造册、重点监控等办法,重点加强工资表外收入、劳务报酬、财产租赁收入的核定征税,力争应收尽收。三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抓住大头,确保重点骨干企业税收稳定均衡入库。四是加强零星税收的征管。分税制后,零星税收全部为地方税收,直接影响地方可用财力的增长。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额零星税收的征管,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做到颗粒归仓。

第5篇

【关键词】 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

引言

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5910.2亿元,2010年为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也再创新高,为76.6%。这一空前比例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极度依赖。国务院日前发出了关于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已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其细化成调研方案。国土资源部将联合财政部共同展开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研,拉开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改革的大幕。

土地是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国家通过各种土地税收和收费,其本意是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利益,优化资源配置。但是中国土地财政收入却逐渐演变成地方政府“生财”的工具。在土地财政愈演愈烈的情况下,质疑之声迭起。土地财政被指责为竭泽而渔之举,并常常伴有强行征地拆迁、低价收购土地使用权等不公平交易,更被很多学者认为是如今房价飚高的幕后推手。

一、相关概念与综述

“土地财政”又叫第二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各项税收与非税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土地财政收入是土地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由土地资产收益、土地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隐性收入四部分组成。加强土地财政收入管理,对于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土地财政的宏观调控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中称“土地财政”存在着以下五个显著风险:财政风险,金融风险,投资过热风险,社会风险,行败风险。

土地财政涉及范围较广、表现形式多样,纳入预算的部分横跨了国家预算管理三种方式。按照财政部的分类方法(财综[2004]53号),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与土地相关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与土地直接相关的税收收入属于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目前的财税体制涉及土地课税的税种有十多种,最直接的是: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房产税等,这些税种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均为地方收入。与土地间接相关的税收收入,主要表现在工业化、城市化所引致的土地出让与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产业的税收收入。与土地相关的非税收入按是否纳入预算划分为:预算内非税收入、预算外非税收入。分税制改革明确了土地出让金归属于地方政府,列为预算外财政收入。另外,政府的土地收入还包括区域性较强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通过利用土地资产获得抵押收入等方式获取的隐形收入等。

二、湖北省土地财政收入规模估算与分析

借鉴李尚蒲、罗必良(2010)的分类方法,本文将土地财政收入数据划分为三类:土地直接税收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国有土地出让金;土地抵押收入(隐性收入的代表)及相关间接税收收入。由于土地抵押收入数据比较难测,本文选取易获得且占据主要份额的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直接税收收入作为代表,借以描述湖北省土地财政收入规模概况,并据此进行相关分析(见表1)。

表1 土地直接税收收入、国有土地出让金额及其占财政收入比例

时间/指标 财政收入(万元) 与土地相关直接税收收入(万元) 直接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 全省出让土地价款(万元) 土地出让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

2004 3,104,464.00 318,654.00 0.1026 1964076.54 0.6327

2005 3,755,217.00 356,797.00 0.0950 1642688.63 0.4374

2006 4,760,823.00 453,692.00 0.0953 2717394.43 0.5708

2007 5,903,552.00 609,600.00 0.1033 3741939 0.6338

2008 7,108,492.00 828,633.00 0.1166 3257268 0.4582

注释:该数据来自国研网统计数据库、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湖北省国土资源公报。

由表可得出,与土地相关的直接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在10%左右波动,是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而土地出让金收入则占财政收入的比例更大,本文所选取数据的平均值达到了54.66%,再加上土地相关的间接税收入、抵押融资收入等非直接收入难以获得可靠数据计算,与土地相关的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占到了60%以上,并随财政收入的递增呈上升态势。说明湖北省地方政府倾向追求土地利益最大化,一方面可加大财政收入,增加对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可带动房地产等各行各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提升政府政绩。总之可推论,湖北省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较强,使得地方财政存在一定的风险,需得到高度重视。

三、土地财政产生的根源及弊端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土地财政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地方财政收支不平衡、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征地制度及出让金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等因素共同作用所致。自分税制改革后,政府财力上移而事权下移导致地方财政收支不平衡,缺乏充足的收入来源,迫于经济发展压力,政府不得不靠卖地“赚钱”;而面对政绩考核制度,公务人员有增加当期财政收入、不断拿地的内在冲动;另一方面,当前土地征收与出让制度的不完善、相关法规的界定模糊,进一步为地方政府卖地打开了方便之门。但土地财政也存在下列弊端:

(一)资源有限性使土地财政难以为继

由于土地资源尤其是城市土地的有限性,土地财政并非长久之策,若不加以控制,会带来城市的盲目扩张、引发一系列用地矛盾。以武汉为代表,湖北省国土厅强调“十二五”期间重点保障武汉市规划、计划用地指标需求,经过政策倾斜,武汉市的土地指标已由原先规划中全省总用地量的20%上调至25%,城市间用地指标的分配不均,也是用地紧张与冲突的表现之一。

(二)影响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

2009年湖北省城市综合地价较2008年上涨7.93%,全省主要城市住房交易均价较之2008年同比增长22.55%。尤以武汉、宜昌、襄阳等主要城市为代表,房价的不断攀升与地价联系紧密,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

(三)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

地方政府除直接出让土地的收入之外,另一条获取收入途径是以土地作为抵押向银行获取贷款,地方融资平台规模已愈发庞大,湖北省2004年土地二级市场抵押贷款金额达1508008万元,为2003年抵押贷款金额的327.06%。政府大举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金融过于依赖,存在着巨大隐患。

(四)农民利益得不到保护

伴随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加强,征地手段亦不断增多,通过拆迁、合并村庄、外扩、新建城区、开发经济区等方式积极拿地,媒体报道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措施在多地已沦为强行获取农民宅基地的手段,诸多农民“被上楼”、“被城市化”的现象堪忧。

(五)土地违法案件数居高不下

湖北省04至08年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数五年平均值达到2707件,平均涉及土地面积达1583.7公顷。包括“以租代征”、“未批先用”、违反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等违法行为。

四、相关建议与研究方向

(1)改善分税制,扩展地方税源。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主要是由于财政收入不足,难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对房产税等其他地方税种进行完善,加强对土地保有环节征税,加强转移支付,尤其是对较贫困县市进行补贴,使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日趋稳定。

(2)建立更优的GDP衡量标准与官员政绩考评体系,设置独立的土地出让基金,将土地出让相关收支单独提列并予以监控,对地方政府的卖地行为加以控制与规范,减少其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性。

(3)规范土地征收与流转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征地与土地流转行为,减少违法征地、先占后补、占优补劣等情况,提高补偿金的落实程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4)控制土地财政收入的同时确保土地财政支出。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府偿债准备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确保土地财政收入能有效使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第6篇

【关键词】营改增 财政收入 税收差异 财政体制

中央为了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推出了分税制改革中两税并存制度。但是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依然有一定的减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即使中央决定将改革后的税收仍归属地方政府,以此来解决地方财政收入的问题,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如果将增值税的扩围推广至全国范围,便会有更大的压力,改革必定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所存在的难点问题

(一)征收管理上存在难度

现行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而营业税是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率先实行改革的上海试点由于地理位置以及区域特征等原因,国税和地税并不分家,因此在征收上并没有太大的难度。但是将试点范围逐渐扩大至全国范围的话,国地税之间的矛盾便会愈发明显,如何进行合理的征收是值得认真商榷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捆绑式销售模式已不再罕见,因此如何准确的来划分各自所占的比例显然成为一道难题。而且营改增的实施对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难以确认,征管成本便会加大。比如流转税体系中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且交叉征收出现了“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又比如某些高新技术企业中大量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购进与转让,无法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取得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较为复杂。

(二)税收收入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的税收体制是:营业税全额归地方所有,而增值税75%归中央,25%归地方所有{1}。由1998年各地方财政决算收入数据表明,地方的主要收入主要依靠营业税收入,至2011年营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这说明营业税收入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核心,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必定会导致营业税收入的减少,地方的财政税收收入也因此收到不可忽视的影响,地方财力的减少肯定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

中央由此推出的暂缓之计,即在试点改革期间,原本应属于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为增值税后仍然归属与原地区。但长久来看,中央和地方的收入矛盾始终会暴露出来,问题最终还是不会得到很好的解决。有些人认为房产税或者资源税也可以成为继营业税后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结合我国目前的基本经济状况可以发现,房产税和资源税还在试点地区实施当中,短期内也不会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很好的推广,地方也不能依赖其获得主要收入。

(三)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税率设置存在难度

营改增改革后,从整体上来看,增值税的扩围避免了营业税的重复征税,从而为很多企业减轻了税负负担。但是很多中小型企业的税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加。因此税率的设置也成了营改增实施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由税收的原理不难看出,税率对税收收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目前现行的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分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均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均为5%,而娱乐业税率为5%至20%,但是现行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②由此可见,营业税的税率相对低得多,增值税的税率较高。

从理论上分析,营业税是一种行业差别税,税率的不同提现出政府对不同行业的扶持和引导;而增值税属于中性税,它不会因为行业的不同以及生产经营项目的不同而会设置不同的税率。增值税要求的税率档次相对营业税来说少得多,因此如何设置税率成为一大难题。

(四)政府间财政体制重构以及县乡财政存在问题

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与县乡的经济发展状况息息相关,目前有两种基本的财政体制:五级政府架构和三级政府架构,但是这两种体制都不是非常合理,存在不小的弊端。五级政府架构在收入的划分方面不能得到最低限度的可行性,而三级政府架构虽然可以规范划分省以下的财政收入,但是从支出的角度来看,会导致基层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综合两种体制来说,没居前并没有能够很好地对各级政府的事权进行合理划分的财政体制,这便导致了县乡政府财力跟不上的尴尬局面。

增值税扩围后会导致地方可用财力的减少,为了弥补地方财政的损失,可以通过提高地方所享有的增值税比例。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只会加剧现行增值税收入分享体制的弊端。因此,中央应该通过这次营改增的改革来重新构建我国政府的财政体制,不仅能够提高地方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也要能在中央和省、省和市、县之间合理划分税收收入。这一财政体制的重建并不简单,而是非常的困难,也是增值税扩围所必须解决的一项难点问题。

二、解决“营改增”改革难点的一些建议

(一)科学协调国地税之间的关系

在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国地税之间的复杂关系也显露出来。国税的征管范围扩大,这会导致征管的质量相应的下降。同时地税的征管范围减少,不少部门进行裁员,失业人数增多。

第7篇

关键词:税制结构;现状分析;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

税制结构问题是税制设计的根本战略问题。合理的税制结构是实现税收职能作用的首要前提,决定税收作用的范围和深度。我国税制结构经过多轮改革,为公共财政体制的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强化了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

一、优化税制结构的意义

(一)税制结构是指什么。税制结构是指按一定标准进行税收分类的基础上形成的税收分布格局及其相互关系。税制结构是税收制度的基础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税制运行总体效率的提高和税收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优化税制结构的意义

1、税制结构的意义。税收结构与经济条件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在生产力水平很低、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社会形态中,经济结构表现为以农业为主的小农经济,国家的财政需求也相对较简单,在此情况下,税收的课征范围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只能采用对人或对物直接课征的简单税制结构。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家维持其职能的财政需求增加,在此情况下,国家可以从市场、手工业等多种来源课税,税种日益增多,税制结构渐趋复杂。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国家维持其职能的财政需求复杂化,税收不仅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更重要的是参与经济调控,在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发挥杠杆作用,因此各国一般均采用与税收职能作用相适应的复合税制取得财政收入,实现国家职能。

2、实现税制结构优化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当前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以财政需求为基础,确定宏观税负水平和税收水平;以公平、效率为目的,坚持财政原则和简便原则,正确处理税种决定征管方法、征管能力决定名义税负实现程度的关系,从主要税种的优化入手,进行税制改革;以名义税负为基准,以减少征管损失为目的,完善征管法制,加强税收征管。

3、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目标。从长远看,我国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目标应该是:通过税制结构优化,实现税制结构同世界有代表性国家税制结构的趋同,构建起以增值税等主要间接税为中心、所得税和增值税征管并重、制度合理和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

二、我国税制结构现状

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税制结构比较稳定。2004年税收收入总额为25,718亿元(不含关税及农业税)。其中,流转税收入18,396.9亿元,占税收收入的71.53%;所得税收入5,811.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2.60%;财产及资源税收入1,261.64亿元,占税收收入的4.73%;其他税收296.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14%。

在流转类税收中,增值税收入12,588.9亿元,占税收收入的48.95%;消费税收入1,550.5亿元,占税收收入的6.03%;营业税收入3,583.5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3.93%;流转税的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674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62%。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作为对商品劳务普遍课征的流转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合计为65.18%。消费税及其附加作为选择性流转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35%。

在所得类税收中,内资企业所得税收入3,141.7亿元,外资企业所得税收入932.5亿元,两项合计企业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15.85%;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1亿元,占税收收入的6.75%。

资源税收入99.1亿元,仅占税收收入的0.39%;财产类税收收入1,162.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4.34%。

三、我国现行税制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间接税税收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仍然过大。2003年我国税收收入总额为20,461.57亿元,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海关代征进口税)税收收入总额为14,183.29.亿元,间接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9.30%。其中,增值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高达35.8%、消费税5.8%、营业税14.02%、海关代征进口税13.6%。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初期,为完成税收任务,过于注重强化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税种的设计上也过于突出增值税的作用,使得增值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过大。

(二)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过低。200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20.15亿元,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7%,个人所得税偷漏税现象仍然较为严重。个人所得税税法的不尽完善,使得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贫富最有力武器的作用没有充分得到发挥。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仍然过低。2003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收入为2,340.96亿元,仅占税收收入的11.44%。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一部分企业、特别是小企业长期亏损的现象值得注意,不排除实赢报亏的现象;另一方面现行内外有别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优惠程度不同,客观上诱惑一些企业弄虚作假,搞假合资、假外企,以达到偷漏税款的目的。

四、改善我国税制结构的对策研究

(一)从税种结构方面进一步优化。税种结构是税制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的情况下,狭义的税制结构就是指税种结构。考察税种结构既要看税收制度中的税种构成,也要看各税种的地位和相互关系。税种结构合理与否,不仅影响到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而且事关国民经济总量及各项重要经济比例关系的发展变化。

1、协调商品税与所得税比重,提高其运行与征管效率。调整两者的比重,不能单纯通过税率变动来实现。一则降低商品税税率会与保证政府所需的财政收入发生冲突,在我国目前对商品税依赖程度很高的情况下不具有现实可行性;二则提高所得税税率会与世界税制发展趋势相背离,在当前微观经济效益普遍偏低的情况下无异于竭泽而渔。因而,今后重心应该置于扩大税基、涵养税源和加强征管中。

当前,协调两者的比重关系可从以下方面着手:(1)要统一内外企业所得税制,减少并规范所得税优惠政策,尤其是规范按地区判别所设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扩大税基,增大企业所得税的比重;(2)优化所得税税收政策,依据发展经济的原则,鼓励企业对采用新技术、增加资本投入和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可考虑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允许加速折旧、规定研究开发费用扣除标准以及建立风险准备金等政策,从而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大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丰裕企业所得税税源;(3)在所得税收入增加、财政收入对商品税的依赖程度有所减弱的情况下,把握时机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消除其对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束缚,加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4)加强税收征管,使所得税税源置于税务部门的严密监控之下,在加大打击企业偷逃税力度的同时,增强捕捉个人所得税税源的能力,充分挖掘个人所得税的潜力。降低商品税比重,提高所得税比重,达到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或更高一些,从而在我国建立起一个富有弹性的双主体税制,增强税收与其所处外部环境的协调性。

2、适时优化现有税种,完善我国税种框架。(1)在市场微观主体能依据市场信号作出其投资行为决策的情况下,通过正确的产业政策对其引导,取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投资规模调节问题,则在于归并预算内外资金并加强管理;(2)取消筵席税和耕地占用税,对公款吃喝和耕地滥用的控制必须转向依靠行政和法律手段,才能真正收到实效;(3)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适时开征证券交易税、社会保障税、遗产和赠与税等新税种,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4)开征环境保护税,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确保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5)适当收缩从量税的实施范围。在同时顾及征管便利的前提下,将某些价格波动较大的资源产品改用从价计征,提高税收弹性。此外,考虑着手对农业税制进行改革,在继续遵循农业轻税的原则下,改变计税依据和计征办法,减弱农业税长期以来所具有的固定税额的性质,缩小实际税率与名义税率的差距,有助于弹性税制的建立和农业税制的长期发展。

3、调整税种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配置,提高税制的有效性。在这个方面,主要根据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与各税种的内在功能来进行,使各税种在各级政府中的划分趋于优化,做到“收放结合,双管齐下”。(1)将个人所得税上升为中央税,健全中央政府的收入分配职能;(2)取消企业所得税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的做法,将其下放到地方税系中,调动地方政府培植地方财源的积极性,使其成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3)从调节地方收入水平的角度出发,宜将资源税划归中央;(4)恢复营业税的完整面貌,取消既按行业又按部门划分的不规范做法,全部交予地方;(5)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其转变为一个独立税种之后,全部划归地方以充实地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地方公共产品的能力。在税种结构达到优化的同时,通过变动共享税分成比例来使总量达到平衡。

(二)从税负结构方面进一步优化。税负是一个量的概念,我们常用的税负水平评价标准有两种:一是宏观税负,即税收占GDP的比重;二是微观税负,也就是从个人和企业角度分析税收占其收入的比例。我国目前与宏观调控协调的宏观税负政策应当是保持总体水平的基本稳定,重在结构调整。宏观上要从尽可能地维护社会公平,促进企业创新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宏观政策取向;微观上要从经济主体着眼,主动调整税费收入结构和税收政策,适当减轻企业负担,以较小的代价换取最大化的经济增长动力,从而获得长远的财政利益。

1、税收政策调整。(1)加快增值税转型进程,避免出现新的地域性税负差别。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势在必行,这对于促进企业增加投资进行技术改造、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2)严格政策减免,完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净利润征收的税种,从公平的角度看,所得税应该是最公平的税种。无论内外资企业,无论投资于什么地区,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产业政策和发展序列的要求,都应享受全国统一、确定的税收优惠待遇。这样,不但可以明显地引导产业投资方向,同时也有利于资源的有效流动和不同地区企业的公平竞争。但在税收政策落实中,一定要严格执行,不能因为政策执行效率低下导致新的税负不公;(3)适当降低边际税率,优化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实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业者实行5级超额累进税率。边际税率过高,税率档次过多,与世界性税制改革浪潮后的各国税制差距很大,应适度降低边际税率,减少税率档次。同时,要拓展和规范个人所得税税基,将适用5%税率的所得额范围放宽;(4)适时增设新税种。开征社会保障税,以税收的形式强制征收,既能增加税收收入,又能充实完善所得税体系,改变现有宏观税负结构,增强税收自动稳定器功能。应及时开征环境保护税,既有利于规范消费者的行为,也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

2、财政政策。(1)整治政府收入渠道,减少制度外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在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以外,规范政府收入形式是提高宏观税负水平的首要选择。对现行的税外收费进行科学分类,取消不合理收费;对符合收费性质的收入予以保留并纳入预算内管理;对具有符合税收性质的收入应将其纳入税收制度,由税务部门依法征收;(2)控制财政支出总体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我国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用偏高,公共事业支出偏低。因为同样的税负水平,财政支出用于改善政府为公众提供的服务,付出有所得,感受就不尽相同;(3)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防止地方政府之间对经济资源和税收资源的恶性竞争。在分权模式下,地方政府之间必然存在对经济税源的争夺,有效的税收竞争能合理配置资源,而过度或恶性的税收竞争则会增加资源流动的成本;(4)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科学地平衡地区间的财力差距。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各国政府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的基本手段。因此,要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保证各地区享有较为统一的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削减税收返还、体制补助、专项补助等非均等化支付,严格转移支付范围,使之真正成为调节地区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

3、经济政策。(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当前,我国的产业结构仍不尽合理,工业大而不强,产业技术水平低,而且高消耗、高污染的资源和能源型产业生产能力偏大;服务业发展缓慢,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度需要加强,这些可以在各产业宏观税负分析中略窥一斑。目前的产业结构与我们提出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不甚一致。因此,必须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转变传统的工业经济增长方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2)促进中西部加快发展。有人以工业益指标、结构指标等为基本考察值,利用数据分析应用模型对我国区域工业发展水平进行了考察,从其综合得分看,发达地区的工业效率要明显好于落后地区,总体上呈现由东至西逐级递减的趋势。因此,应当在国家统一规划指导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分工、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

(三)从微观构成方面进一步优化。在微观主体构造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经营上的困难和在企业主体构成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低,下岗职工增多,再就业问题将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增加就业和强化保障也将成为转型过程中社会经济政策的一项重要目标。下一步税制改革应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参照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着手制定社会保障税法,开征社会保障税,以税收的手段来强化社会保障功能,确保社会最大限度的稳定。

(作者单位: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张何.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问题与总体改革方向.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5.9.15.

[2]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与完善.2006.11.7.

[3]刘澄.解剖中国税制结构.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8.11.17.

第8篇

一、我国税收的现状

1、税收的定义

税收收入(Tax Revenue)用TAX表示是国家为满足其实现职需,依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公共财政理论认为:从生产的角度分析,税收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费用;从交换角度加以审视,税收则是公共产品的价格,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

2、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与现状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来源于税收,税收的作用也就非常明了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之前的税收制度已经不适用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1994年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此次改革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果,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税制改革以后,税收也就成为了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来源。1998年以来,为了打击各种偷税漏税、走私等涉及到税收的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税收法制建设,深化了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并建立了以“金税工程”为主要手段的税收征管信息网络,且建立了海关缉私警察制度。随着新的《税收征管法》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税收征管的力度在不断地加强,这些种种措施对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2008年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调整到了2000元,税收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政策都是围绕着减负来进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税种也不断的完善,我国目前开征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23种。2011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进一步调整至3500元,并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由9级降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并适当扩大了低档税率和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二、我国税收增长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通过分析影响税收增长的因素,从这些因素出发选取了以影响税收增长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财政支出、GDP物价平减指数、净出口额为解释变量,建立计量经济模型。用EVIEWS软件对1985—2010年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从而得出影响中国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得出最优模型。

1、解释变量的选取与原因

(1)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英文缩写为GDP。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是税收的基础,经济增长了,税收才有可能增长,脱离了经济,税收如同空中楼阁一般。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反映了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内生产总值越高,说明该国经济发展的越好,各行业的发展越稳定,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就比较好,这为税收带来的收益也就越高。因此GDP与税收的关系应该是呈现正相关,GDP的值越大,税收也就越多;反之,GDP的值越小,税收也就越少。所以GDP的符号应该是正号。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Total Investment in Fixed Assets)用TIF表示。这部分投资的增加,主要是通过建造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来使其增长的。国民经济通过不断地采取新技术,先进的设备,建立新兴的部门,进一步的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的地区分布,不断地增强经济实力,不断地创造物质条件,来改善人们物质文化生活。固定资产的投资不仅会带来国民经济总量的增加,而且还会带来税收收入的增加。一般来说,税收收入的增加,随着固定投资的增加而增加,所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税收的关系应该是呈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越大,税收越多;反之,固定资产投资减少,税收也跟着减少。所以固定资产投资的符号为正号。

(3)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社会商品零售总额(Total Volume of Retail sales)用TVR表示。当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的时候,这就说明人们消费的增加,而消费的增加所带来的便是税收的增加。所以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与税收的关系应该是呈正相关,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越大,税收的收入也就越多;社会商品总额减少,税收收入也跟着减少,所以,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符号为正号。

第9篇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征收范围; 统筹改革

当前我国增值税改革面临的主要任务,一是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二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转型改革指的是,固定资产增值税由不得抵扣向可以抵扣的制度转型。征收范围改革指的是,在目前征收营业税的领域里改征收增值税,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但是征税范围的改革尚未启动。本文着重探讨统筹增值税转型改革与征收范围改革的设想,进而分析统筹增值税转型改革与征税范围改革、统筹税收体制改革与财政体制改革的意义。

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现状

增值税转型改革始于2004年7月,东北三省的8个行业首批进入试点领域。其后,2007年在中部26城市进一步扩大试点。2008年7月,内蒙古东部5个盟市也被纳入试点范畴。财政部2008年7月公布第四批试点的区域,包括地震受灾严重的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的51个县(市、区)。

总理在2008年11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草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经测算,2009年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 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 233亿元。① 为应对国际金融风暴,刺激内需,通过投资和减税拉动经济增长,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意义重大。

增值税转型只是增值税改革的一部分,它只解决因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而产生重复征税和抵扣链条中断的问题。在我国,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合理断裂的现象,更主要出现在营业税征税领域里。完善的增值税抵扣制度,不仅依靠增值税转型改革,也离不开征收范围的改革。

国际上增值税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其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所有货物销售、生产性加工进口、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安装业、劳务服务业等。而我国对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加工修理修配业务收入征收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邮电通讯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行业征收营业税。

与国际规范的增值税制度相比,我国的增值税范围偏窄,将与货物销售关系密切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邮电通讯业、服务业等排除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外,货物在此环节上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削弱了增值税环环相扣的制约作用。

统筹增值税转型与征税范围改革,在税收体制建设方面有其共性。另外,征收范围改革带来的税收收入效应,可以成为增值税转型改革顺利推行的财力保障。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改革必然引起增值税收入的增加,营业税税收收入的减少。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使得各级政府的收入结构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较大变化。为了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能力不受影响,必须重新调整税收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因此,统筹转型改革与征收范围改革必须以财政体制的改革为配套措施。

二、两个统筹改革设想

(一)统筹转型改革与征税范围改革

统筹增值税转型改革与征收范围改革是指,转型改革与征收范围改革协调同步进行。

在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行之际,对目前营业税征收领域中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也应该改征收增值税。在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方面,首先将现行增值税运行中矛盾和问题最为突出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由于这两项业务具有涉及货物销售和劳务性质,而不是纯劳务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可使增值税抵扣链条更加完善,使整个货物从生产和流通直到最终消费阶段,不会出现断裂或重组链条的现象;而后平稳过渡,再扩展到销售不动产、邮电通信业及仓储、租赁等直接与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关系较密切的行业。优化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尽可能大力度地覆盖到劳务领域,直至扩大到全部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领域。

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会使增值税收入增加,其增加收入效应可以弥补转型改革引起的减收效应。增值税转型改革过程与扩大征税范围的改革,有着天然的互补性。

本文以《中国统计年鉴》(2007年)中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相关数据为计算基础,以2006年度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机器设备投资额,来代替全社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增机器设备的价值。税率假定: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3%,所得税税率为

2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忽略教育费附加的因素;又假定,所有征收营业税项目全面改征收增值税。

首先,固定资产增值税允许抵扣对税收收入的总影响。2006年的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情况为: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

2 749.9亿元、第二产业48 479.1亿元,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设备投资额为51 229亿元,按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得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 708.93亿元。那么,增值税的减少引起的城建税下降金额为435.446 5亿元。因为,增值税不得在税前扣除,所得税税基会相应提高,应纳所得税会有所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增加9 144.376 5亿元,即(8 708.93+435.446 5),应纳所得税增加约2 286亿元。增值税转型改革带来的税收下降总金额约为6 858.38亿元。

其次,营业税的征税领域全面改征收增值税对税收收入的影响。2006年营业税总额5 128.71亿元,按3%的比例换算的营业收入总额为170 957亿元。如果对该营业收入征收17%的增值税,应该征收29 062.69亿元增值税,超过营业税收入23 933.98亿元。同时按5%的城建税计算的多收城建税为1 196.7亿元。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而增值税则属于价外税,计算所得税时不能扣除。因此,营业税改征收增值税以后,应纳税所得额会提高, 金额为5 128.71-1 196.7=3 932.01亿元,相应按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增加额约为983亿元。

营业税改征收增值税,总税收收入增加983+23 933.98+

1 196.7=26 113.68亿元。

增值税转型改革使得税收收入减少6 858.38亿元,而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使税收收入增加26 113.68亿元,税收收入净增加19 255.3亿元。所以,统筹增值税转型改革与征收范围改革对弥补财政收入的效果是相当明显的。

(二)统筹税收体制改革与财政体制改革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改革,会引起税种的变化,它属于税收体制改革的范畴。在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增值税属于共享税,其中,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收入全部归于中央,内销货物的增值税收入中75%归中央财政,另25%则归于地方财政。营业税中,除了中央企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铁道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收入属于中央外,其余归于地方财政。

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的调整,使增值税收入增加,使营业税收入减少。也就是说地方税收收入会降低,中央财政收入会提高。为了保证各级政府应有财政收入的稳定,需要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重新分配财力,而税收收入分配则属于财政体制改革的范畴。因此,税收体制的改革必然会牵动财政体制改革,缺乏财政体制配套改革,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改革无法单独执行。所以,必须统筹税收体制改革与财政体制改革。总理在2008年“两会”新闻会上表示,在任期内要下决心进行财政体制改革。这说明财政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有可能为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提供有利的改革时机。

至于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之间如何重新分配,采用何种方式,是学界及政府部门目前正在研究的重大课题。不论财政收益是以中央转移支付的方式补偿给地方政府,还是以改变收入的分享比例来提高地方政府的收入,或是以税种的重新分配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都是财政收入在保证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保持地方公共服务能力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的过程,也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收入分配领域内的动态博弈过程。

三、统筹改革的意义

在当前,统筹增值税转型改革与征收范围的改革,统筹税收体制改革与财政体制改革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当前财税体制

增值税转型改革形式上表现为,要解决企业固定资产重复征收增值税的问题,本质上则属于对增值税抵扣链条的纵向疏通问题。而征收范围改革表现为,要解决行业间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断裂问题,其本质属于对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横向贯通问题。增值税最大的特点是,对增值额环环抵扣税金。也就是说,完整的增值税制度必须有完善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制度。因此,从完善增值税体制角度来讲,转型改革与征收范围改革目标完全一致。目前的“增量抵扣”试点转型方案,在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方面,不仅没有起到积极效果,反而使增值税抵扣制度更复杂,因而也就更易混乱。所以,转型改革与征收范围改革不仅在收入方面互补,在改善税收体制方面也有共性。

目前财政体制改革是个热门话题,其集中表现就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如何合理分配收入的问题。而作为地方最大收入来源的营业税和作为中央最大税种的增值税,其重新分配是整个财政体制改革中的关键所在,它的解决有助于整个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实现。

(二)有助于保障转型期财政收入的稳定

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说明增值税的税基会降低。在一定的经济基础条件下,不论选择何种转型模式,都会使增值税收入降低。在“增量抵扣”等逐步转型方式下,转型期往往比较长,增值税收入下降相对缓慢些;而直接转入“消费型”增值税模式,转型过程比较快,相应的短期财政收入会有较明显的降低。所以,转型改革必须以相当的财力为保障才能顺利实施。

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渠道,除了经济发展自然带来的财政收入的增长外,还有以下几种途径,如:开征新税种、提高税率、通过税目调整即将低税率税目纳入高税率税目等。政府开征新税种,首先要寻找合适的征税对象,其次要经过研究具体征税方案、制定法律、执行征收等很多环节。开征新税种带来的收入效应滞后于转型改革的税收减少步伐。提高税率方式,只有在特殊时期才可以采纳,它不仅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会很大,而且也会引起纳税人的抵抗,执行难度很大,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轻易选择此种方式。

通过现有的征税领域内部的适当调整来增加税收收入,其操作过程相对较简单,起效也比较快,甚至可以起到改善税收体制的作用。目前,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混乱,税负不公等矛盾已经比较突出,其改革势在必行。因为增值税税率普遍高于营业税税率,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会提高财政收入。所以,转型改革与征收范围的改革同步进行是缓解转型改革引起的财政收入下降的首选策略。

(三)能够加快改革进程,减少改革成本

增值税转型改革即将全面启动,而征收范围改革还在酝酿中。逐步的一步一步的改革当然有其稳妥过渡的合理性,但是,改革成本也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增加。某种意义上讲,酝酿的时间越延长,改革的成本会越高。任何一项改革措施都有成本或代价,税收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也不例外。所以,在合理的情况下,以缩短改革时间来降低成本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把转型改革与征收范围的改革同步进行,可以加速转型改革的进程,进而降低改革成本。

(四)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营业税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合理现象,不仅会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不完整,更重要的是导致企业之间的税负待遇不公平问题。通过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扩大,可以消除营业税与增值税纳税人之间不该存在的税负不公平现象。税负公平促进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增进市场秩序的有序与和谐。

【参考文献】

[1] 戴海先,江时益.中部地区增值税转型问题研究[J].税务研究,2007,(08) :46-51.

[2] 高培勇 .耐人寻味的增值税转型改革[J].经济,2007,(07):48.

[3] 李玉彬. 增值税转型试点相关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6.

第10篇

一、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权重的确定

在众多的指标权重测算方法中,AHP因其对数据资料要求不严格,只需要某一时点的样本数据,同时又可避免大量指标同时赋权而引起的混乱,所以在风险研究领域得到普遍运用。因此,本文也采用这一方法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权重进行确定。首先,构造一个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层次结构模型,包括目标层、中间层和指标层(见图1)。其次,指标权重的整个计算过程是运用AHP软件yaahp的群决策功能完成的。设定标度类型为e^(0/5)~e^(8/5),专家数据集结方法为各专家排序向量加权几何平均,并将国内五位财政学者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重要性判断问卷调查的结果输入软件,并自动生成群决策计算结果。再次,计算随机一致性比率CR进行指标权重合理性检验。当CR<0.1时,判断矩阵通过一致性检验,否则需要重新构造判断矩阵,直到通过一致性检验为止。经过上述三步,最终得到地方财政收入各风险预警指标的权重。由表3可知,从单个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来看,税收收入增长弹性系数所占权重最大,达到16.08%,财政收入增长率所占权重最小,仅为7.88%。除财政自给率所占权重为9.19%外,其他预警指标所占权重都在10%以上。从地方财政收入风险因子角度进行分析,结构风险因子、质量风险因子指标所占的权重大,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评价的结果影响很大。

二、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系统构建

根据前述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风险分数值的映射原则,将每一个预警指标实际值按照其所处风险区间的不同映射为相应的分数,再根据各预警指标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贡献权重(即运用AHP得到的指标权重),计算出各年度的综合评价分数,据以建立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综合评价函数。其中,R代表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综合评价分数,Xij代表第i类风险因子第j个指标的风险映射分数值。与此同时,由于各风险预警指标借助0分、1分、2分、3分的指标分值表示其风险运行状态,因此,地方财政收入风险最终加权得分仍可采用0分、1分、2分、3分反映其不同的风险区间。本文设定1.5分为轻警和中警之间的界限,两两分数之间的区间就是每一运行状态的风险综合评价分数区间。为了更直观地反映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状况,分别用不同的灯号表示不同的风险区间,如表4所示。

三、2006~2013年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实证分析

在选取《辽宁省统计年鉴2013》及《201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预警指标数据的基础上,将各预警指标值经过指数化处理后得到的风险分数值代入公式(1)中,运用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系统对辽宁省2006~2013年地方财政收入风险进行分析,得出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综合评价结果,如表5所示。综合评价结果显示,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除个别年份外基本处于轻警区间且属于轻警偏下的状态,总体可控。从地方财政收入风险因子的角度分析,规模因子的风险值偏高,这主要基于两点原因: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率的变动较大,此与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二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变动较大,从2006年的8.79%上升到2013年的12.34%,且呈现逐渐上升趋势。但就全国范围而言,辽宁省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还是处于偏低水平的。从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的角度分析,不难发现有三个预警指标值的变化趋势比较明显(如图2所示):一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一点前面已经提到。二是增值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从2006年的15.21%下降到2013年的6.85%,呈现逐渐下降趋势。这主要源于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以及2009年转型的正式实施引起增值税收入的不断减少,进而引发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不断增加。三是营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从2006年的25.12%下降到2013年的19.63%。尽管辽宁省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较快,但由于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总体仍呈现下降趋势,这必然导致以此为税源的营业税收入的减少。

四、不同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测

以上运用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系统对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进行了实证检验,证明了预警系统的有效性,下面就运用该系统对不同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进行预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假设增值税扩围改革的不同进度。本文选取营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这一指标的风险临界点作为进度值,即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营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降到18%、15%和0时,研究每一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的地方财政收入风险。其次,假设Y代表营业税收入,Z代表增值税收入,C代表财政收入,S代表税收收入,r代表营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i代表不同的进度,Xi代表某一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减少的营业税收入。根据增值税收入、营业税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与税收收入、财政收入之间的计算关系,得出公式(3)~(7),用以预测增值税扩围后增值税收入、营业税收入、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值得注意的是,财政支出、GDP增长率仍采用2013年的同一指标数据。最后,计算不同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各预警指标预测值,然后,将预测值经过指数化处理得到的风险分数值代入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系统,并以此预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具体情况如表6所示。从表6可以看出,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综合评价分数平均值达到1.89,由轻警偏下的区间上升到中警偏上的区间,从灯号显示来看,由蓝灯区直接上升到黄灯区,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明显加大。因此,为了确保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顺利实施,应根据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预测结果,适度提高地方政府在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成中的比例,加大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或税收返还的力度,并适时开征资源税、房产税等地方税种,以切实保证地方财政收入。

作者:杨志安李媛媛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第11篇

【关键词】 税收增长 经济增长 税制 回归分析

一、我国税收收入增长现状

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规模最大、内涵最深、范围最广的一次结构性税制改革。而此次税制改革后的一个最突出的现象,就是在税制基本未作大调整背景下中国税收持续15年呈高速增长态势,尤其是自1997年后,税收增幅一直处于超经济增长的状态,这也直接导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4年的11%窜升至2008年的18%(见表1)。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07年《经济蓝皮书(春季号)》指出:“发生在过去13年来的中国税收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现象,不仅在中国,而且是世界上的一个特例。对于这一特例发生的缘由,难以用一般规律加以解释。”通常认为,税收的高速增长是经济增长、通货膨胀、产业结构不均衡、税收征管的强化以及进出口不平衡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不管是哪种因素的作用,在经济增长既定的前提下,税收增长连续的超经济增长,即意味着经济资源更多的向政府部门转移,由政府机构进行了新的配置。也就是说,它事关GDP在政府与非政府部门的分割格局,牵涉有关中国宏观税负问题的判断,故而,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有重大影响。

二、税收超常增长的判定

1、税收弹性角度判断

从政府公共职能角度看,税收必须保持一定规模的增长,缘于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市场失灵因素会日益增多,从而要求政府干预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应不断增加。再者,由于社会的进步,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等等。以上因素将会导致政府公共支出规模随经济发展不断增长,从而必然要求税收收入呈现一定幅度的增长,这种增长有些时期甚至快于经济增长, 即表现为税收弹性等于或大于1,这样才能适应政府行使职能需要。

但是,必须明确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经济资源配置的主体是企业,而非政府。政府通过税收获取经济资源的主要目标就是弥补市场的失灵,只有这样社会资源的配置才能达到最优。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政府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力度不断减弱,政府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政府行政事业费支出。最近十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经济建设支出的增长减缓,比重下降,社会文教卫生支出比重基本未变,而行政管理费支出增长最快,所占比例大大提高,从原来的13%左右提高到19%。在这种情况下,把更多的经济资源若由政府来配置,显然是不合适的,也是不符合帕累托效率原则的。

然而从税收弹性看,自1997年以来,我国税收弹性连续11年超过1,个别年份甚至达到2.5,也就是说我国经济增长的成果中,税收分得的比例是连续不断的增加(1994年来税收弹性情况见图1),并被投向于非经济活动。显然,无论是从征收,还是从使用方向来看,税收增长都是超常的。

2、税收痛苦指数角度判断

西方经济学家所倡导的税收效率原则,其含义是多方面的。从资源配置角度,税收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率配置,使社会从可用资源的使用中获得最大的效益;从经济机制角度,税收要有利于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不仅可以使得微观经济效益提高,宏观经济也要稳定增长。也就是说,政府的税收行为要尽量减少对微观经济主体即纳税人经济活动的影响,尽量不改变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选择,并且通过税收所获取的社会资源获得的经济效益大于微观经济主体。

那么,经过连续十几年的税收快速增长,目前的税收行为对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是否会产生较大影响,也许下面的数据能说明一些问题。2005年,美国著名杂志《福布斯》中文版以封面标题形式发表特别报道:2005税负痛苦指数(Tax Misery Index),旨在通过一年一度的全球税负调查,为企业及其雇员提供投资和就业指导,用这一指数作为衡量政府税收政策是否有利于吸引资本和人才的最佳标准。其与我国税负有关的基本结论是税负痛苦及变化指数中国排名第二,绝对值为160。而到了2006年,我国税收痛苦指数仍为第二。2007年,我国继续是亚洲经济体中税务最重的国家,全球排名第三,税负痛苦指数是152。2008年由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改革等原因,我国税收痛苦指数下降到全球第五。到了2009年,根据该杂志的评出,我国痛苦指数仍为世界第二。

诚然,税负痛苦指数是以各地区最高边际税率计算的,不能完全说明实际税负的高低。但我们始终无法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在经济增长超过10%的前提下,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即宏观税负是在不断上升,已经由1994年的10%左右达到18%以上(见表1),短短的15年税负上升了近1倍,税收增长之快可见一斑。

3、现行税制产生的背景角度判断

追溯一下现行税制的出生背景,便可发现,在1993年后期,中国政府亟待解决的矛盾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严峻的通货膨胀。为应对当时高达20%以上的通胀率,要调动包括税制在内的几乎所有可能的手段。“抑热”便成了现行税制设计的一个重要着眼点。二是严峻的财政拮据。为扭转当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持续下滑势头,要在税制设计中渗入增收的因子。“增收”也就成了现行税制设计的一个重要着眼点。这两个着眼点,与当时只有50%上下的税收实际征收率相遇,“宽打窄用”的理念也就作为一种自然选择,进入税制设计过程中。也就是说,我国的现行税制在出生之时,就预留了很大的拓展空间,从而也就为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水平之间的巨大反差埋下了伏笔。正是由于这一预留的拓展空间,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程等强化征管手段不断实施以及现代化征管工具的投入,实际征收率很快提高到70%以上,税收一如脱缰野马,出现超常增长也就成为必然。

4、与其他国家对比判断

从国际实证分析看,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条件可以表现为税收弹性大于1。已有研究资料表明,90年代末,美、日、英三国税收增长速度均快于其经济增长速度,表现为税收弹性大于1。结合三国经济发展情况可得出:在不考虑大的经济波动或其他冲击情况下,就一国政府而言,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对于保持稳定经济意义重大。然而,世界上还没有那一个经济大国像我国一样出现连续10年的税收超经济增长,部分年份甚至超出1倍以上。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目前尚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政府在公共领域内的职能比发达国家要弱的多。也就是说,我们目前最主要的仍然是发展经济,政府并不能提供与西方发达国家相似的公共职能。那么,税收使得政府不断快速提高占有经济资源的份额,必然影响经济发展,是否超常增长不言自明。

三、税收超常增长的影响因素

具体从各影响因素看,我国税收增长基本可以排除政策和通胀因素。这是因为从我国实际来看,通货膨胀率对税收增长的原因不是主要的。如从1998―2003年税收超经济增长较多的几年看,各种价格指标上升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增长为0.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年均增长为-1.2%,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年均增长-0.7%,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年均增长为0.7%,经济总体为通货紧缩的影响。此外,从1994―2007年,我国基本没有发生大的税制改革,税收制度因素也不会成为主要因素。于是,征管、经济等因素的作用就凸显出来。

1、经济是影响税收增长重要因素

尽管财政部税政司在《科学认识税收增长和GDP增长的关系》中认为GDP增长速度和税收增长速度不存在直接的、量的对应关系,两者不能简单地比较,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通过相关的统计软件分析发现,经济因素仍是影响我国税收收入的最主要因素。

(1)税收收入与GDP相关性检验。通过SPSS统计分析软件,得到税收收入与GDP相关性结果如下表。

X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税收收入与GDP相关系数为0.997,非常接近于1,而且Sig为0.000,即出现不相关的概率为0,通过检验,说明我国税收收入与GDP呈现高度的正相关,税收随经济的增长呈增加态势。

(2)经济总量变动对税收的影响。从上面的检验得出,税收与GDP高度相关。这样,我们可以通过回归分析得出经济与税收相应的变动趋势,在此分析中我们选用一元线性回归模型进行拟合。

y= bx+c其中,y表示税收收入,x表示GDP

利用SPSS软件分析得出:

回归方程的决定系数R2=0.997,由于变量的个数会对R2产生影响,修正R2更能反映回归方程的拟合程度。在此方程中修正R2的值为0.994,方程的拟合程度很高,较好的体现了GDP对税收的影响。

以上的方差分析表可以看出,回归方程的F值为2359.542,Sig值为0.000,小于0.05,通过F检验,说明我国的GDP与税收收入存在线性解释关系,回归方程能够成立,具有统计意义。

(3)经济增量对税收增长的影响。进一步,我们验证经济增量对税收增量的影响,也就是考察经济增长额与税收增长额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

税收增长额=0.212?鄢GDP增长额-422.37

模型中,GDP的T检验值为8.132,Sig值为0.000,小于0.05,GDP增量对税收增量具有显著影响,可以通过GDP增量去解释税收增量。

在R检验中修正R2为0.823,说明此方程的解释程度不是很高,我国的税收增长受经济增长的影响非常大。

(4)经济发展模式对税收增长影响。目前地方政府的产业安排、目标设置、工作执行都以GDP和财政收入为最终评价目标,这种片面的评价考核体制,客观上引导地方政府单纯追求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最大化。以是否能增加当地财政收入为选择产业的第一标准,靠投资驱动激励机制带来的税收高增长,实质上是一种低效益扩张,用扩大生产的形式拿走税收,再把大量贷款投入到低效投资中去,弊端十分明显,但却快速的拉动了税收收入的增长。

通过上面的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具有很大相关性,经济因素是影响税收收入及其增长的重要性因素。

2、征收率的提高是影响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经济蓝皮书(春季号)》指出,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两个分析报告(许善达,2004;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2006)表明,中国税收的综合征收率已经由1994年的50%上下提升至2003年的70%以上。也就是说,在10年间中国税收的实际征收率提升了20个百分点。实际征收率提升的同时,便是税收收入的相应增长。随着税务部门的人员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的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之间的距离将会越来越拉近。在如此的条件下,可以预期税收实际征收率将会稳步提升,税收收入肯定要保持相当的增长势头,在过去的12年间,现行税制所具有的巨大的拓展空间,可能是支撑中国税收持续高速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在当前的中国,支撑税收增长的最主要的非经济因素,即税收征管。支撑税收超GDP增长的最主要的源泉,就在于税收征管水平的不断提升。从上面分析不难看出,依据1994年税制,随着经济发展和征收力度的提升,税收必然会出现超常增长。

四、税收超常增长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对策

1、税收超常增长对经济影响

分析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的角度之一就是研究宏观税负特别是边际宏观税负的高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宏观税负高低可用于分析现有的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对经济的影响,边际宏观税负高低可用于分析税收收入增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以我国各地区1994―2009年的经济增长率为因变量,以各地区年度宏观税负和边际税负为自变量进行计量分析(数据来源见表1)。

设二元回归模型为:

RG= a RT+b RMT+c

其中,RG 代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RT 代表宏观税负,RMT 代表边际宏观税负

得出: RG=1.204RT-1.081RMT+18.889

(1.979 ) (-4.147) (2.739)

从模型检验结果看,由于宏观税负未通过检验,宏观税负提高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好是坏,计量结果无法得到定论;但边际宏观税率的系数为负且通过检验,说明从全国整体上看,边际宏观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将降低1.081个百分点。可见,税收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将抑制经济增长。

2、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和谐增长的建议

(1)新税制改革已是箭在弦上。本文认为,在我们所面对的所有的经济制度中,税收制度应是与时俱进最强的那一类。由税收收入的持续高速增长所带来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不管是正向的,还是负向的,都应在现行税制的与时俱进中得到验证,得以解决。从长远看,我国税制结构在不远的将来将过渡到商品课税和所得课税并重的格局上来;从最终的发展方向来看,我国应该实行由所得税为主的税制格局。我国应强化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同时降低或取消对生活必需品课征的流转税。降低流转税比重所减少的收入,可用开征财产税及加强对个人所得征税以及防范外资企业避税等措施来弥补。

(2)经济发展方式急需调整。传统的发展观将单纯追求经济总量与速度增长,并以此作为衡量发展的惟一标志,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是这一发展观指导下的直接产物。目前这种以投资为主要动力,缺乏技术进步的需求拉动型的增长方式在未来并不具有可持续性。从公共财政的角度来看,必须打破用高投入换来较高的GDP增长速度,较高的财政税收收入,忽视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的原有经济发展观念。

【参考文献】

[1] 吕冰洋、李峰:中国税收超GDP增长之谜的实证解释[J].财贸经济,2007(3).

[2] 胡怡建、潘雷池:1978―2006年我国税收增长率变动成因探索[J].税务研究,2007(3).

[3] 常世旺:经济增长与地方税收收入相关性分析――可税GDP概念的引申与应用[J].涉外税务,2005(1).

第12篇

关键词:财政体制;改革;县级财力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1

2009年,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意见》中明确,资金往来方面,省与市、县之间建立财政资金直接往来关系,取消市与县之间日常的资金往来关系。此项改革旨在减少财政层次,通过推行省直管县、乡财县管与乡镇综合改革等改革措施,形成中央、省、市县的三级财政架构。

本文以西部某省为研究目标,从该省选择3个县作为对象,分析3县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前后财力变化情况。该省从2007至2011年开始分三批完成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所选3县都是2009年实施改革的,截至2009年该省实施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县占全省县(区)总数的48%。

一、“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显著增加了县级总体财政收入规模

2008年,3县政府性收入分别为87573万元、97035万元、58204万元,2009年当年3县同时被省级财政纳入“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范围,改革当年3县收入分别为119413万元、125226万元、81230万元,比上年增长36.36%、29.05%、39.56%。改革后的2010年3县财政收入分别比2009年增长27.06%、12.27%、19.47%,财政收入增幅回落,回归正常水平。以上数据显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增加了县级总体财政收入规模。

二、改革后县级财政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比改革前大幅增加,但专项转移支付增加额占总体收入增加额的比例较高,县级政府财政调控能力并未加强

推行“省直管县”改革当年,3个县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分别为9.3亿元、11亿元、7.3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39.05%、28.46%、39.53%。 2009年,3县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额度分别比2008年增长72.48%、41.32%、82.3%,充分说明,省管县改革措施的实施增加了县级财政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额度。专项转移支付增加额占总体收入增加额的比例较高,2009年增加的专项转移支付占总收入增加额的比例分别为64.28%、61.81%、62.15%,剔除专项转移支付后,3县实际可支配财力增加额分别为1.03亿元、1.17亿元、0.87亿元。

三、改革后县级财政自身收入能力并未提高,“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效果有待观察

从改革后3县税收收入增长并不稳定。2009年至2011年,A县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67%、36%、32%,增长幅度持续下降;B县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17%、46%、26%,呈先扬后抑的山峰走势;C县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18%、21%、209%。 2009年至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10%、30%、24%,该省全省税收收入增长率分别为8%、25%、29%。“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减少了财政拨款级次,财政资金拨付更加流畅,有力保障了中央财政资金向县级倾斜的政策意图。

四、改革后县级财政投向民生支出比例逐渐增高,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落实

通过对2008年至2009年3个县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4个民生投入数据分析,改革后县级财政投向民生支出比例迅速增长。2008年,3县投入到上述4个民生项目的资金分别为5.1亿元、6亿元、3.4亿元,2009年,投入分别达到7.6亿元、7.3亿元、4.8亿元,分别增长49%、22%、41%,均超过了当年3县收入增长幅度和支出增长幅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较好体现了公共财政的职能,发挥了公共财政保障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作用。

五、保障县级财力扶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调整中央同地方收入分享比例,进一步促进事权与财力相匹配

调查的3个县2011年县域内实现的税收在中央、省、县的分成分别为13888.79万元、8066.54万元、24485.72万元,中央财政集中收入占全部收入的29.87%,省级财政分成仅占全部收入的17.35%。收入分享制度的不科学,造成一方面省级财政分成比例相对较低,影响了省级财政均衡所辖县际间财力水平的能力;另一方面县级财政为了增加收入,倾向于通过招商引资扩大税基,或是获得土地出让收入等独享收入,影响了县级政府性收入质量。

(二)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比例,扩大均衡性转移支付额度,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支配能力

2011年,调查的3个县收到专项转移支付20.29亿元,占全部转移支付的47.4%,由于专项转移支付县级政府无法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安排使用,严重影响县级财政的自主性,只有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才能引导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投向适合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推动地方政府稳步建立科学、合理地经济发展机制。

(三)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地方主体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