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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时间:2023-09-07 17:42: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第1篇

如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确保他们老有所养,是当前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现就结合v区的工作实际,谈谈自己对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粗浅认识。

一、被征地配发社保资金

自2011年《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被征地农民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除获取相应的各类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外,由政府拨付一定数额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用于补贴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v区的基本情况是,在征用农民土地时,政府给予每亩1.5万元的社会保障资金补贴,在征收土地报批时,足额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在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中,v区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个人账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制定了保障工作推进路线图,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走在市级前列。

截止到目前,被征地的77个村(居)已有68个村(居)出台了保障方案,落实社会保障资金1.3亿元,完成资金总量的80%以上,全区6万多名被征地农民,基本得到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难。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量大,牵扯面广,仅靠人社部门,是不能解决好问题的。如果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比作金字塔,那人社部门则处于金字塔的最顶端,是做好工作的最后一层。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因为土地实际征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需要国土与财政部门,对被征地保障资金进行对账、调整,这样就导致了村(居)保障方案出台缓慢,村(居)的保障方案出台不了,街道也就无法审核,街道报不上保障方案,人社部门也就无法对保障资金进行分配,进而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

由于牵涉部门多,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如果没有一盘棋的思想,就会出现地征了,钱留了,事情办不了,有人干着急的状况。

二是底数摸清难。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是摸清底数。底数主要包括:

征地的项目(批次),

征地面积,

社会保障资金标准,

已到位社会保障资金数量,

未到位社会保障资金数量及原因,

每批次征地涉及的村(居)

和人员明细等情况。

由于征地时间相对长,征地项目(批次)多,涉及村(居)多,财政、国土需要对每一项目(批次)进行逐一核对,准确无误后,再由人社部门对照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调整预算指标的,逐一确认资金拨付时间、征地协议,确保三部门数据口径一致。如果底数不清,作为村(居),就将无法根据征地实际情况,出台保障方案,也就更谈不上人社部门将保障资金,落实到个人账户中了。

三是方案出台难。

保险方案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指导下,由村(居)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研究制定保险方案。

方案出台难,主要是因为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是保障人员范围不好确定。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范围,为被征收土地的拥有相应土地承包权,或被调整土地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婚丧嫁娶只是人员流动,土地并不流转,造成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错综复杂;

对于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通常是以在册户籍为主要依据,但有的村因为婚嫁和挂户等因素,有的村还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以及部队三期以上士官,是否参与分配等问题。

二是部分群众诉求不符合政策规定。

由于部分村民对被征地农民,对养老保障资金的性质认识不足,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与土地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混为一谈,想分得现金;

有的村民对给予家中,未满16周岁人员及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建立预存款账户的方式不认同,认为子女年龄太小,将来不稳定性太多,不如发放现金;

有的对自己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缴费期,还需要新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表示不理解,特别是那些对于选择劳动事务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经济条件相对困难,对为什么不可以用保障资金,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表示不理解;

还有的存在使用保障资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直接将保障资金发放到本人等多种诉求,但由于不符合现行的政策,而无法实现,部分群众抵触情绪比较大。

三是部分村(居)组织不得力。

第2篇

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建设发展用地有保障

上半年以来,湖南省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8.68万亩,较去年增加1050亩。有序实施增减挂钩试点,全省已批复实施方案20个,批准建新面积6135亩。低丘缓坡开发试点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规模4500亩。全省累计审批建设用地15.76万亩,同比增长15.6%。上半年,湖南省出让土地5.82万亩、实现价款43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57%。土地出让均价1118元/m2,较去年同期上涨40%,较去年全年土地出让均价上涨19%。

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到位

上半年,湖南省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项目755个、面积5.15万亩,全部实现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2012年度项目总体进度达70%以上,其中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18个子项目全部进入扫尾阶段。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上,预算投资51亿元,安排2013年度土地整治项目471个,建设规模274万亩。其中,利用省内资金启动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子项目10个。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12个市106个县(市、区)的外业调查成果验收。土地复垦力度加大,累计审查《土地复垦方案》56个,全面完成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评价工作,安排省级损毁土地复垦项目12个。完成了第三轮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桃源、隆回、安化、汉寿获评第二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矿产资源管理不断规范

上半年来,湖南省煤、铁、有色等主要矿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为适应形势变化,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着力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上半年新立探矿权98个、采矿权12个,实现价款和使用费2.23亿元,同比增长62%。同时,不断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安排省级矿业权价款项目144个,预算投资4.5亿元,同比增长28.6%。争取中央地勘资金1.09亿元,安排接替资源勘查项目5个、大调查项目41个。继续推进危机矿山找矿工程,对浏阳七宝山硫铁矿等15个老矿山组织开展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积极推进整装勘查,花垣-凤凰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在部组织的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级别。页岩气勘查稳步推进。

地质灾害防治有实效

湖南省上半年9次强降雨,引发了各类地质灾害1143起,造成9人死亡、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9464万元。各级政府层层落实责任,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守土有责、国土部门靠前指挥、村组干部动态监测、应急力量随时待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同时,严格落实防治措施,密集开展灾情会商,及时通过电视、短信、广播等多种途径预警信息,加强群测群防,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定期巡查、应急处险等制度,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6起,避免人员伤亡1326人、经济损失6428万元。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矿山环评等相关制度,上半年审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报告112份,缴存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9604万元。

数字湖南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加快

上半年,湖南省安排了1∶1万地形图更新任务1623幅。天地图・湖南正式纳入国家主节点,全面完成了14个市州的矢量电子地图和5个市州的影像地图布设任务,录入地名地址100万余条。累计对外提供纸质地图2604幅、数字地图15392幅。数字湘潭通过验收,数字张家界、数字韶山项目设计书通过评审。启动地理国情普查,目前已完成了试点任务。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力度加大,相继与省工商局、省交通厅等10个省直单位签订共建共享协议。在测绘行业管理方面,全面完成2013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评定等工作,审核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430条。成功举办全省第三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管理秩序不断向好

上半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01件,拆除及没收构建物 17.1万平方米、罚没款 1150.52 万元,党纪政纪处分7人;立案查处矿山违法案件147件,刑事处罚5人。土地违法发现数、立案数以及矿山违法立案数分别同比下降155%、97%和56%。深入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完成相关市州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重大违法案件实地核查工作;扎实做好卫片执法前期工作,在土地变更调查环节提前介入,全面完成统一技术标准、业务人员培训、数据资料审核等工作。

重大基础工作进展顺利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制作底图19.9万平方公里,成果覆盖率94%;完成地籍调查11.7万平方公里、调查土地125.2万宗,涵盖2.6万个村、26.4万个村民小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扎实有序,现状数据库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财务保障能力继续加强,落实部门预算55亿元、征收各类税费59.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61%。地质资料两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坪宝矿区建成三维空间地质数据库并实现多元数据集群管理和统一服务;完成长株潭城市群水工环补充勘查野外工作任务;启动第二批2个重点矿区和4个整装勘查区地质资料两化工作;长沙展开地质地下三维建设和城市地下管网三维建设。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长沙)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省及12个市级、99个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获得批复。78个市、县矿产资源规划完成数据库建设工作。

下半年目标:加强调控 强化保障

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

争取将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计划笼子。积极推进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城镇低效用地再利用等试点,拓宽用地空间。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抓好供地率考核、开发园区用地评价、闲置土地清理、地产市场管理、定额指标研究、节地模式推广等工作。出台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政策。修订《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从严控制规划调整与修改行为。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环洞庭湖、娄邵盆地两个重大工程以及25个连片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县为主战场,全面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严控建设占用耕地,从源头减轻耕地补充压力。

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落实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案,推进整装勘查,创新找矿机制,加快商业跟进,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抓好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能源勘查开发。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加快规划数据库建设。巩固扩大整规工作成果,维护良好勘查开发秩序。加强矿山规划、审批、交易等相关数据库建设,摸清家底,夯实管理基础。推进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抓好矿补费征收管理。

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严格执行巡查值班、监测预警、灾情速报、应急处险等防灾减灾措施,努力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严防群死群伤事故。抓好宁乡煤炭坝等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

全面推进数字湖南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

加强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建设,研究出台地理信息交换与共享管理办法、国土资源数据管理办法。推进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加强数字城市建设与推广应用,启动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市县测绘机构建设,充实人员、编制、装备,提高统一监管能力。开展测绘行业督查活动,严格资质、市场、质量、保密管理。建立完善地理信息企业市场信用信息体系。

统筹抓好执法监察、与依法行政工作

加快完善案件调查协作和案件移送机制。结合卫片执法、打非治违、新开工项目清理等专项行动,公开督办和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抓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力争零问责。全面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主动化解积案,编制实施应急预案。加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力度,完善应复应诉工作机制,努力畅通群众合法利益诉求渠道。

扎实推进重大专项工作

加大资金争取和技术支持力度,确保年内高质量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任务。全面完成长株潭城市群和3个重点矿区“两化”任务;加快修订《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等国土资源收费政策;研究出台《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相关制度;在节约集约、占补平衡、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出一批成果并及时转化;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

(资料来源: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综合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