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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的税务筹划

时间:2023-09-07 17:42: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税的税务筹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财税的税务筹划

第1篇

关键词:风险 指标 初探

一、税务风险管理相关理论及方法

(一)国外研究情况

国外对于税务风险管理的研究,始于美国颁布的萨班斯法案,该法案第一次对税务风险管理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在萨班斯法案的基础上,美国COSO委员会于2004年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定义了企业风险管理内涵。澳大利亚的学者Michael Carmody(2003)认为,税务风险就是一种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来源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T0M Neubig(2004)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指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进行审核,寻找最易引起税务执法机关关注的事项并事先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既不引起税务执法机关关注,又能尽量地少缴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税务风险管理。Erle(2007)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体系的一部分,由董事会负责,税务风险最终由股东承担。

(二)国内研究情况

范忠山、邱引珠(2002)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事中控制、事后审阅及安排,以免于或者降低税务处罚,从而尽可能地规避纳税风险,尽可能地获取“节税”的收益,降低税收负担。金道强(2005)认为,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之一就是构建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即把税务风险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同时在机制方面构建一整套完善系统。张晓(2010)认为,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但未纳税、少纳税,因此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法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相关优惠政策,多缴纳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本文遵循税务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监控”基本方法,在识别、评估电力企业主要财税风险的基础上,以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为核心,前移财税风险管理端口,将风险应对、监控有效衔接,改善财税风险管理滞后的问题,实现财税风险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监督的闭环管理。

二、电力企业税务风险框架及主要风险

(一)电力企业税务风险框架

财税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应在财务风险下管理财税风险。从实务来看,财税管理又包括纳税申报、财税核算、发票管理、纳税筹划等主要业务,应从业务入手识别风险。因此,财税管理风险应包括4个三级风险,如下图所示:

(二)电力企业税务主要风险及成因

1、纳税筹划风险

由于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到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受限,筹划方案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公司纳税成本增加或面临监管部门处罚。

风险成因:未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经验受限,税收筹划方案不合理。未建立完善的纳税筹划方案实施策略,方案实施中相关措施执行不到位。

2纳税核算风险

由于对税收法律法规掌握不到位,计税依据、税率适用不准确,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财税核算不准确,纳税成本增加或公司面临监管部门处罚。

风险成因: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与执行不到位,多计税款。增值税应税收入未足额计提销项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进项税额未足额转出。少计、漏记营业税应税收入,税目、税率适用不当,差额征税政策执行不到位。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不准确,收入未完整入账,逾期应付未付款项、政府补助未及时转收入,超范围、超比例列支人工成本,业务招待费调整不完整,列支与收入无关的支出,成本中列支资本性支出,资产减值准备未进行纳税调整等。合同提供不完整,税目、税率适用不当,少计、漏记印花税。少计、漏记其他税费。

3、纳税申报风险

由于纳税申报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等原因,导致纳税申报违法违规,造成公司面临监管部门处罚,影响公司形象。

风险成因:未按时申报,且未及时到财税机关办理延期申报手续。纳税申报资料相关数据不准确、不完整,审核不严。未及时组织资金足额缴税。未依法办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手续。各项税收优惠未依法办理备案(审批)手续。

4、发票管理风险

由于发票领、用、存、销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等原因,导致发票管理不规范,公司面临监管部门处罚。

风险成因:未经审核开具发票,为调节收入或利润虚开发票。转借、转让、代开发票、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未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未设置发票登记簿并按规定存档。未按照财税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擅自损毁。取得的发票违法违规或未及时取得发票,发票审核不严。应取得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及时认证抵扣。

三、电力企业主要税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构建

(一)电力企业主要税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1、基本思路

为实现事中、事后控制向事前控制的转变,实现对财税风险的动态、量化、在线监控,拟建立的财税风险预警指标模型应包括财税风险预警指标、指标阀值和应用机制三个组成部分,三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

2、预警指标选取

为确保预警效果,税务风险预警指标的选取,应遵循以下原则。

指标的可操作性。选取的指标数据应易于获取,能直接或间接地从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提供的年报、季报等得到。

指标的显著性和敏感性。税能够灵敏地反映企业税务风险产生变化的情况,使得预警结果具有前置性、及时性特点,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支撑。

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即指标选取过程及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指标应该能够消除公司规模、地域差异等所带来的影响,使得不同公司具有可比性。

3、预警指标阀值设置

阈值又叫临界值或阈强度,是指一个效应能够产生的最低值或最高值。常用的阈值界定方法有三种,分别为比较法、波动法和专家征询法。

(二)预警指标体系

遵循前述方法,选取并测试了预警指标,建立了应用机制,完成了预警指标体系构建。

1、财税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内涵

以财税风险为导向,以“主要税种、高风险领域、频发业务”为主体,以“依法合规、定量评估、动态管控、在线监控”为原则,“点对点”选取财税风险预警指标,综合运用比较法等方法设置财税风险预警指标阀值,能够实现实时、在线、量化的财税风险预警工具。

2、财税风险预警指标及应用说明

(1)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匹配率

指标公式:

年度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匹配率=年度增值税进项税总额/年度增值税销项税总额*100%;

月度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匹配率=月度增值税进项税额/月度增值税销项税额*100%。

指标说明:

本指标旨在通过比对年度增值税进项税额总额与年度增值税销项税额匹配度,检查公司增值税抵扣比率是否合理、充分。

(2)可抵扣进项税额费用类支出比率

指标公式:

可抵扣进项税额费用类支出比率=可抵扣进项税额费用类支出/费用类支出总额*100%。

指标说明:

本指标旨在通过检查公司可抵扣进项税额费用类支出占公司总费用类支出比例,分析公司增值税进项税额获取是否充分、合理。

(3)所得税贡献率

指标公式:

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100%。

指标说明:

本指标旨在通过核算应纳所得税额占收入的比例,检查公司所得税贡献率是否符合税务机关相关要求,同时检查公司所得税贡献率是否达到公司纳税筹划目标。

(4)职工福利费税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

指标公式:

职工福利费税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年度应付职工薪酬*14%*100%。

指标说明:

本指标旨在通过测算各公司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金额与税前列支限额的一致率,检查各公司是否依法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行为。

(5)工会经费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

指标公式:

工会经费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工会经费实际发生额/年度应付职工薪酬*2%*100%。

指标说明:

本指标旨在通过测算各公司工会经费实际发生金额与税前列支限额的一致率,检查各公司是否依法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行为。

(6)职工教育经费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

指标公式:

职工教育经费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年度应付职工薪酬*2.5%*100%。

指标说明:

本指标旨在通过测算各公司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金额与税前列支限额的一致率,检查各公司是否依法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行为。

(7)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

指标公式: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60%/年度营业收入*0.5%*100%。

指标说明:

本指标旨在通过测算各公司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金额的60%与税前列支限额的一致率,检查各公司是否依法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行为。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

指标公式: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年度营业收入*15%*100%。

指标说明:

本指标旨在通过测算各公司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金额与税前列支限额的一致率,检查各公司是否依法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行为。

(9)公益性捐赠支出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

指标公式:

公益性捐赠支出发生额与税前列支限额一致率=公益性捐赠支出实际发生额/年度利润总额*12%*100%。

指标说明:

本指标旨在通过测算各公司公益性捐赠支出实际发生金额与税前列支限额的一致率,检查各公司是否依法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行为。

(10)加计税前列支研发类支出占研发性支出比率

指标公式:

加计税前列支研发类支出占研发性支出比率=加计税前列支研发类支出金额/研发性支出总额*100%。

指标说明:

本指标旨在通过测算各公司加计税前列支研发类支出金额占研发性支出总额比率,检查各公司研发性支出资本化比例情况及是否依法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行为。

(三)应用机制

建立财税风险预警模型定期评估更新机制。电力企业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定期组织财税人员、涉税业务人员、外部财税专家等业务骨干,采用集中研讨等方式,评估现行财税风险指标、指标阀值、结果应用的实用性、适用性与合理性,并根据评估结果,优化完善财税风险预警模型。

建立财税风险预警情况定期分析报告机制。电力企业财务部门组织下属单位每月或每季度开展财税风险预警结果分析工作,针对财税风险报警情况,深入查找原因,挖掘管理薄弱环节,如确认为财税管理漏洞,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

四、电力企业税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应用

第2篇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难点分析

从我国房地产市场和宏观政策等角度进行分析,房地产企业在使用税收筹划方法时,存在的难点主要表现在该行业的复杂性、财税政策更新、行业的地域性特点以及需要进一步提升税收筹划能力等方面,笔者对其展开具体分析。

(一)房地产行业的复杂性房地产行业的明显特点就是人才密集、经营活动资金密集,其经营项目的规模较大、可影响的范围也比较广,同时还要受到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属于以政策为导向的产业类型,与房地产项目建设当地的金融机构、主管部门、上下游产业以及政府部门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内部的管理制度、管理水平有直接关系;同时,还会受到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且敏感性较高。由此可见房地产行业本身的复杂性,这将会对其发展产生很大影响,增加财务人员实施税收筹划的难度,不利于保证税收筹划实施效果。

(二)财税政策更新因社会经济从原本的迅速发展逐渐转向平稳的发展趋势,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受到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在这个基础上,国家不断调整财税政策,希望能够减少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各项财税调控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压力。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很多财税政策,这些政策限制房地产企业使用税收筹划方法,也会影响税收筹划发挥作用,可见财税政策更新是房地产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难点之一,也只有解决这个难点,才能保证顺利实施税收筹划措施。

(三)房地产行业地域性特征房地产企业的财税涉及到的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以及房产税等都属于地方税,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政策关系密切。中央对财税的调整做出宏观调控,而各地方结合自身的经济发展和行业特点制定地方的财税政策,而房地产行业的很多财税都属于地方税范畴,故而凸显出很明显的地域性特点[1]。各地方由于发展上的差异,税率和财税的征收标准不同,地方机关对国家的财税政策理解也存在一定偏差,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但同时也带给税收筹划很大的自由发挥空间。

(四)筹划专业性有待提升房地产行业的复杂性增加财务工作的难度,对专业性的要求较高,尤其是需要在国家调控政策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实施税收筹划,更加需要财务工作人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与素养。但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针对税收筹划还没有非常专业的措施,故而需要进一步提高筹划工作的专业性。同时,房地产行业涉及的财税工作涉及到交易环节、开发环节以及施工环节等,涉及的税种也随之增多。其中税收贡献最高的是土地增值税,其核算过程极为复杂,始终是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只有提高税收筹划的专业性,才能解决筹划中遇到的难题,保证筹划质量,增加企业的经济收入,促进房地产企业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分析

(一)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是保证房地产企业顺利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会计核算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税收筹划的落实效果,也是企业开展税务审核的关键性依据,而这一点需要以企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与财务体系建设。如果会计核算都无法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的真实情况,就需要面对税务机关核查相关征收造成的影响,导致企业需要承受超额损失。因此,在实施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需要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并突出核算的作用与价值。

(二)及时掌握财税政策新动向我国出台的新的财税政策是配合经济形势变化出现,如《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在流转操作中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主要就是为配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2]。房地产企业对政府出台的财税政策有着极高的敏感性,故而需要结合当前的财税侦测和市场经济形式,预测政策上可能出现的变化,提前做好应对工作;一旦国家推出新的政策能够及时且准确的掌握其精髓,并且能够从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这样才能够保证税收筹划的有效性,突出税收筹划的房地产企业发展中的价值。由此可见,及时掌握财税政策新动向是顺利实施税收筹划及发挥其作用的重要措施。

(三)熟悉税务机关工作流程我国的税务机关掌握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信息,利用企业报送的财务资料获取并且积累相关数据,由此建立企业、行业的财务信息数据库,将其走位评价房地产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需要在保证各项信息准确、真实的前提下,保证台账信息与备案资料等资料的口径一致,避免出现信息对比异常。而后利于国税和地税合并、应用大数据以及金税三期的机会,并且在信息跨部门共享的基础上,逐步落实企业、行业财务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消除税务部门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情况。在我国新出台的相关税法中,明确住房建设、自然资源以及规划等部门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合理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熟悉税务机关工作流程的基础上,房地产企业有效运用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加经济效益,实现其经营目标。

(四)做好涉税事项前的筹划房地产企业在使用税收筹划措施来提高经济效益时,需要在项目立项以及研究可行性阶段,有机结合项目经费测算与税收筹划目标,实现统筹兼顾的经营。财务工作人员考虑项目的整体,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回收的可行性以及经济指标的可行性,制定最优的经济方案,需要注意的是最少的纳税方案不一定是最佳的经济方案[3]。此外,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做好统筹规划。合同是判断涉税性质的重要依据,也是税务稽查工作中检查的重点,通常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锁定税收筹划的空间以及时间,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后再开展税收筹划,那么将会增加房地产企业的将供应风险和财税风险,不利于保证经济效益。因此,在使用税收筹划时,房地产企业需要做好涉税事项的事前规划工作。

(五)建立专门的企业税管部门房地产企业想要解决税收筹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提高税收筹划效果,就需要建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安排专职人员,且这样能够满足日益严格的国家税收政策要求,确保将税收筹划与项目建设有效结合。这样的操作不仅能够降低税收筹划实施的风险,提高其成功率,增加企业经济收入,还能够有效、准确地反馈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而使其成为企业发展、决策的重要依据,进而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新形势下需要房地产企业做出相应的改变,在改变的基础上为实施税收筹划创造条件,从而提高税收筹划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促使企业更为合理的使用税收筹划。

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 土地使用权转让 税务筹划

根据国家建设部统计资料,房地产企业各类税费约占产品成本的三分之一。通过税务筹划来规避或减轻自身税赋,能获取最大的税后收益。近年来,土地使用权价格连年上升,新地王层出不穷,直接转让土地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大额税赋。因此,通过合理安排日常经营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化解或防范纳税风险,是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将使用如下案例来分析土地使用权转让纳税筹划。

案例:A房地产集团拥有B地块土地权证,账面成本2亿元,计划出售以便获取集团经营所需现金,转让价为8亿元。现拟定下述三种转让方式:

方案一:A房地产集团直接出售B地块

此方案直接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缴纳的税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2号),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金。营业税=转让价×5.65%=80 000×5.65%=4 520(万元)。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的规定,其土地增值部分需要由A房地产集团缴纳B地块增值部分相应的土地增值税。根据测算,增值率未超过200%,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

土地增值税=(转让价-扣除数)×超率累进税率-扣除数×速算扣除率=[8-(2+8×5.65%+2×20%)]×50%-2.852×15%=2.1462(亿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需由A房地产集团缴纳B地块增值部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A房地产集团土地转让所得税=(转让价-账面成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25%=(80 000-20 000-4 520-21 462)×25%=8 504.5(万元)。

税赋成本合计=4 520+21 462+8 504.5=34 487(万元)。

方案二:以土地使用权注入项目公司并转让公司股权

税收筹划方案:A房地产集团注册成立C公司,并将B土地以3亿元的价格注入C公司,将C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转让价8亿元。所需缴纳的税种如下: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股权转让无需缴纳营业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的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因此土地注入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测算,增值率未超过50%,税率为30%。

土地增值税=(注入价-扣除数)×超率累进税率=[30 000-(20 000+20 000×20%)]×30%=1 800(万元)。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八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股权转让所得税。

A房地产集团股权转让所得税=(转让价-账面成本-土地增值税)×25%=(80 000-20 000-1 800)×25%=14 550(万元)。

税赋成本合计=1 800+14 550=16 400(万元)。

方案三:以在建工程注入项目公司并转让公司股权

税收筹划方案:A房地产集团对B地块进行前期设计开发建造,建安成本花费2亿元,A集团注册成立C公司并将B在建工程以6亿元的价格注入C公司,将C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转让价8亿元。所需缴纳的税种如下: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股权转让无需缴纳营业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的规定,在建工程注入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测算,增值率未超过50%,税率为30%。

土地增值税=(注入价-扣除数)×超率累进税率=[60 000-(40 000+40 000×20%)]×30%=3 600(万元)。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免征契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计算股权转让所得税。

A房地产集团股权转让所得税=(转让价-账面成本-土地增值税)×25%=(80 000-40 000-3 600)×25%=9 100(万元)。

第4篇

关键词:企业;财税;信息化管理;应用模式

财税信息化建设是财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财税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范围的逐步推广,财税信息化建设已迈向一个新的台阶,这也迫使企业在接受“财税管理一体化”全新理念的同时,思考如何借此契机,通过实现企业内部财务、税务、业务的一体化处理和无缝连接,简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全面实现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本文主要对企业内部财税信息化管理的应用模式进行了探讨,以期可以为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提供具有实际价值的参考信息。

一、我国企业财税管理的发展现状

(一)税收风险较大

近两年来,税务机关在完善征管手段的同时,不断强化稽查体系,通过先专项自查,后专项检查的方式,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生产经营活动涉税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包括发票真伪、收入的确认、费用的列支、业务的真实性等多方面,内容涵盖全部应纳税种。我国正在对财税管理体系进行改革,财税政策存在部分解释不明以及操作细则缺失的问题,企业与财税部门经常会出现理解偏差现象。基于宏观政策的影响,监管部门由于地域、时期等方面的差异,对政策的监管及把握力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不仅增大了企业税法遵从的难度,更使企业的纳税风险急剧上升。

(二)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企业没有针对财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没有对管理标准进行有效规范,致使不同部门在相同事项方面的管理标准存在不一致性,继而导致执行尺度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司整体税收策略的制定工作。

(三)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

企业在财税管理方面并不具有较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多以财务人员手工作业以及主观判断为主,对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经验具有较强的依赖性。除此之外,企业的财税管理与业务环节存在脱节现象,财税信息无法实现有效共享,基础信息出现偏差等问题,构建完善的财税信息管理系统迫在眉睫。

二、信息系统的功能框架

(一)框架结构

财税管理信息系统是对财务日常管理应用的整合,基于财税管理体系标准的指导下,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税种税费进行有效计算,并记录相关调整事项。该系统内部含有申报纳税表的模板,通过其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财税缴纳款项。除了财税原有的业务处理功能外,还构建了评估模型与指标分析体系,可以对企业税务管理进行有效评估与合理分析,有利于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及时、准确的掌握,除此之外,该系统还可以对企业的税收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筹划方案。具体构造如下图所示:

图1 信息化系统功能框架结构图

(二)信息系统合理理念

针对财税管理构建信息系统,可以完善财税管控体系,促使企业财税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构建信息系统的核心理念有三个,一是对财税管理机制进行标准规范,促使各个部门的管理口径实现统一;二是财税管理实现有效延伸,逐渐成为前端业务;三是建立健全财税评估模型与财税分析体系,从而对企业税务进行合理评估与有效分析。

(三)解决业务的有效方案

解决业务的方案主要包括五个流程,分别是建立纳税体系、处理日常业务、企业纳税管控、科学筹划以及分析评估、业务集成关系。企业利用信息化平台,进行财税管理,对财税管理进行标准规范,并在各个下属部门贯彻落实。利用相关系统对涉税信息进行有效集成,例如,资产、合同等,并结合系统内部相关税务信息,对税费进行准确计算,继而进行申报处理与缴纳处理。建立健全税务评估模型与分析指标体系,促使企业财税管理分析指标实现自动生成,继而对纳税进行自动评估。通过信息化建设全程监管企业的经济事项,可以对企业财税管理的效益影响进行准确分析,从而科学筹划财政管理工作,有利于企业的财税管理工作实现纵向管控。

三、信息化管理应用结果分析

(一)电子登记纳税调整事项

对核算账簿、核算凭证以及备查簿进行有效连接,促使三者呈现一种关联关系,从而促使企业的纳税调整事项的登记处理实现自动化,不仅降低了相关人员的工作量,还提高了纳税调整事项筛选结果、分析结果以及登记结果的准确性,有利于企业顺利进行财税管理工作,例如,递延所得税核算、纳税申报表核算以及纳税调整等。

(二)在线处理日常税费

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在财税管理方面可以对多个税种的日常业务进行在线处理,例如增值税、所得税等。根据我国财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实际缴纳税额以及理论上应缴税额进行合理分析,准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差异,确保财税管理相关环节在规范性与合理性方面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避免企业遭遇巨大财税管理风险。

(三)自动生成纳税报表数据

严格遵照我国相关部门在纳税申报表样式方面的规范标准,对纳税主体、税务报表以及备查簿三者的关系进行准确定义,在信息化管理系统内部构建纳税申报模板,自动采集税务系统以及账务系统内部的相关数据,并以此作为纳税申报数据,帮助企业财税管理人员进行纳税申报,避免报表数据出现人为干预现象,促使报表数据更具实时性、准确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

(四)建立健全税务指标分析体系

企业在财税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税务指标分析体系,可以帮助企业对各个税种的涉税指标进行在线分析,并自动根据分析结果生成税务分析报告、涉税指标对比分析表以及税务指标的变化趋势表,有利于企业财税管理人员对涉税指标变化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掌握,有效规避财税管理风险。

结语

财税信息化管理的实际应用价值主要取决于自身与前端业务之间的衔接关系。企业严格遵循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各项涉税环节进行专业、合理且谨慎的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纳税申报;通过信息化技术采集并分析涉税信息,对税收变化情况进行自动预警;分析税收变化情况,对财税管理潜在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实施科学筹划,有效提高企业财税管理水平,节约税收成本,规避财税管理风险,确保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作者单位: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晓红.规范信息化日常管理服务税收中心工作[J].天津经济,2013(05).

第5篇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 有效税务筹划 现状 改善建议

中小型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近年来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恶化的影响,众多中小型企业纷纷陷入生存困境,为此本文将就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有效税务筹划展开研究,以期为促进中小型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一、中小型企业有效税务筹划的方法

中小型企业规模较小,融资困难但经营灵活度较高,对投融资、经营及分配活动中涉及的应税事项,可以采取如下税务筹划方法,详见表1。

二、中小型企业有效税务筹划的现状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型企业有效税务筹划工作的指导,笔者对多家中小型企业的税务筹划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了如下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对税务筹划的内涵理解不足

一方面,由于大部分中小型企业为家族企业,管理者自身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他们要么认为税务筹划就是简单的“避税”,要么认为税务筹划会导致大量人、财、物资源的投入,而未必有什么成效,因此很难对税务筹划提供有效支持。另一方面,许多中小型企业管理层在选择财务人员时多考虑自身比较信任的亲人,这使得在岗财务人员大多没接受过正规的财税知识培训,无法制定并实施良好的税务筹划方案。

(二)企业税务筹划目标的选择存在风险

税务筹划的目标包括税负最小化、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如果将其定位为税负最小化,那么企业往往会放弃投资利润较高的项目;如果将其定位为税后利润最大化,虽然筹划者在制定经营决策时会充分考虑税收因素,但却忽视了风险问题而容易导致短视行为;如果将其定位为企业价值最大化,那么可以最大限度克服上述两者的缺陷,并对税务筹划方案进行全面衡量。但在实践中,多数中小型企业的财务人员都将税务筹划的目标定位为节税和税后利润最大化,加大了企业生产经营的风险。

(三)将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归类到税务筹划中

税务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意味着合法合规性是中小型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应遵循的首要原则。但调查中发现,不少中小型企业将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归类到税务筹划中,例如有的企业设置两套账簿,以会计作假的方法来达到企业少缴税的目的,此种做法不属于有效税务筹划,不仅无法达到减税的目的,还会使企业存在遭受法律制裁的巨大风险。

(四)对税收政策的认知不全面

调查发现,中小型企业极少会随时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对税收政策认知的不全面会使企业在实施税务筹划时遭遇如下两种风险:第一种是由于税务筹划人员缺乏税收法律方面的知识,对税收方面的法律条款理解不准确或运用不当,而导致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第二种是在新旧税法的变更时期,由于财务人员未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税收政策,并对税务筹划方案作出调整而导致税务筹划活动由合法变为不合法的风险。

三、中小型企业有效税务筹划的改善建议

(一)提高管理层和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1、提高管理层对税务筹划的重视程度

有效税务筹划不仅可以提高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而且可以降低中小型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为此管理层应从长远发展着眼,将有效税务筹划视为企业战略组成的重要部分,给予税务筹划以足够的支持。

2、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有效税务筹划涉及诸多学科的知识,对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中小型企业可以让财务人员分批参加财经类高等学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或者定期聘请知名的税务筹划专家到企业进行税务政策和税务筹划方面的培训。此外,中小型企业还应对财务人员实施的有效税务筹划给予适当奖励,例如对通过税务筹划给企业带来收益的,可以适当奖励税务筹划人员,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二)采取恰当的税务筹划方法

中小型企业因其经营方向、财务管理水平及风险管控能力等方面的不同,使得其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法存在差异,为此中小型企业必须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实际情况来采取恰当的税务筹划方法。

例如,通过对供应商身份的选择增加进项税的税务筹划为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企业所得税25%,增值税17%,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5%。该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有很多零星开支(如计算机耗材、车辆维修与保养等),2015年全年零星开支为36万元,均提供普通发票。如果选择具备一般增值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含税报价为38万元,但能够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38/1.17*17%=5.52万元,节约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52*12%=0.66(万元),同时会增加企业所得税为0.66*25%=0.17(万元),企业可记入成本费用的金额相应减少36-38/1.17=3.52万元,企业所得税额增加3.52*25%=0.88万元,最终提高公司税收收益总额=5.52+0.66-0.17-0.88=5.13(万元)。

(三)其他建议

1、加强国家相关税务政策的学习,及时关注中小型企业税务政策变化

中小型企业可以指定办税专员关注国家财税相关网站,如有出台或变更与企业相关的财税政策,及时在企业内部展开学习。另外还可以邀请税务筹划专家和税务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培训,就有效税务筹划的相关知识和国家税务政策进行讲解;对行业中在有效税务筹划方面具有出色表现的其他中小型企业,可以外派财务人员去进行学习,对比自身的经验和不足,提高有有效税务筹划水平。

2、防范规避税务筹划的各类风险

现阶段中小型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如认定差异风险、违法违规风险、片面性风险、税收政策变动风险、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风险等,这些风险的存在可能导致有效税务筹划的失败,为此中小型企业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制定缜密细致的有效税务筹划方案,避免因筹划失败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规范会计核算依法筹划

实际操作中,中小型企业应纳税额计算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法为依据,健全的会计核算是有效税务筹划的基础。同时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企业税额计算,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会形成不同税负的纳税方案。为此,中小型企业必须规范会计核算,选择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来提高税务筹划水平。

4、构建和谐税企关系

为了提高税务筹划的成功率,中小型企业税务筹划人员要与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平时加强税收政策的培训、学习、提高政策应用水平,重视建立良好的税收信用,从而获得税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和信任。针对企业内部税务筹划方案涉及的税收政策的理解要主动咨询,尤其是对一些新生、模糊的税收政策和不明确的问题的处理,以此来避免因理解不同而导致税务筹划风险的增加。

四、结束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由于认知存在误区,导致人们将税务筹划简单地等同于逃避税收。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人们逐渐认识到在遵守基本税收法律与制度的前提下,通过有效税务筹划来降低税负是企业生存的必然选择。基于此,本文笔者结合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紧密结合中小型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生存环境,从提高管理层和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恰当的税务筹划方法、规范会计核算依法筹划、规避税务筹划的各类风险等多个角度出发,就新时期中小型企业有效税务筹划的策略进行了深入思考。

参考文献:

[1]范芳,严群英.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路径研[J].北方经贸,2012(02):61-62

[2]施金龙,许景.中小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分析[J].会计之友,2013(35):115-117

[3]孙阳.浅谈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时代金融,2015(3):109-110

第6篇

关键词:并购重组;税收政策;股权收购;资产收购

并购重组是产权交易的最高形式,是一个有效市场的必须具备的交易机制。市场通过并购重组合理优化的配置资源让市场更加有效。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获得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寻找价值低估企业、多元化经营、获取竞争优势以及获取协同效应等等。研究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可以使得国家机关合理的依法征税,在降低企业税负的时候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更好的服务国家经济的发展。

一、企业并购重组的含义

企业重组指企业在非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改变法律结构,或者改变经济结构重大的交易事项。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会计主体变化和会计要素的变化,会计主体的变化包括企业法律形式的改变、合并、分立;会计要素的变化主要包括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本文所指企业并购重组是指以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的企业合并事项。

二、股权收购的财税政策

股权收购指购买企业收购被购买企业的股权,以实现控制为目的的交易。股权收购的流程如下图所示,主要包含了股权收购协议的签订;股份的支付形式和股份转让。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所载金额0.5‰贴花。

收购企业不同支付形式涉及的税收:

2.根据支付形式的不同,相关涉税规定是不一致的。如果以股权支付全部对价,则根据相关规定不涉及流转税和暂不确认所得税。如果以非股权支付形式,则要根据非股权支付的不同形式分别讨论。非股权支付形式是指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份以外的实物资产或者承担债务作为支付的形式。

(1)根据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作为对价不涉及流转税和暂不确认所得税。(2)根据相关规定,以存货作为对价,则存货的交易视同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并且处置存货涉的收入在期末还涉及所得税。(3)根据相关规定,以专利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对价。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转让协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并且专利权、专利技术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同时在期末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3.被收购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务处理。企业并购重组涉及的交易方是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的股东,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可能是自然人,因此还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处理问题。

(1)个人所得税处理。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自2015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2)企业所得税。财税政策关于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原则:①被收购企业应当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②收购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举例说明:

例1:A公司收购B公司20%的股份,该比例股份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如果A公司全部用股权支付。则B公司股东确认股权转让的所得是1000万,即2000的公允价值万减去1000万合理费用;B公司股东持有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2000万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A公司收购B公司20%股份的计税基础也是以2000万元的公允价值确定。

如果A公司用股权支付对价的40%,其余用现金支付。B公司股东确认股权转让的所得仍然是1200万;B公司股东持有A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按比例计算的800万;A公司收购B公司20%股份的计税基础仍然是以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2000万。

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的相关内容,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关于企业收购中股权收购的规定,如果购买方收购的股权比例不低于被收购方的50%,且购买方在支付过程中支付的股权比例占到所支付金额的85%及以上,则交易双方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被收购方的股东取得的股权的计税基础应当以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购买方取得被股权的计税基础应当以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3)交易双方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及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目前国家有关并购重组的各方按在特殊性规定处理交易时,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但是其非股权支付的部分应当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转让所得或损失=(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的计税基础)×支付的公允价值对价中中非股权支付的比例

三、资产收购的财税政策

资产收购是指购买方收购被购买方的实质性的经营资产的交易。经营性资产是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比如企业经营所用的各类实物资产以及企业的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投资资产等。

资产收购协议涉及的税收基本可以参照收购股份的税务处理,在资产收购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资产为房地产时,涉及的赋税比较多,比如房地穿转让协议的订立涉及印花税,除此之外,房地穿销售还涉及营业税及附加税和还有土地增值税。

(一)一般性税务处理

与股权收购规定类似,转让企业的一般税务处理也有如下规定:(1)转让方应当根据资产转让的实际情况确认收益和损失;(2)受让方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转让方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特殊性税务处理

财税[2014]109号《通知》文件的相关内容,如果企业满足下列条件,则可特殊性税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受让方收购的资产的比例如果不低于转让方资产的50%,且受让方在该交易过程中以股权形式支付对价不低于支付金额的85%,则交易各方可以按以下规定处理:(1)转让方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受让方业取得的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四、结论

从企业层面讲,并购重组中的税收是企业并购的重要成本,合理筹划并购重组过程中的税收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更好的促进资本市场的交易。从国家层面讲,国家也能从企业纳税筹划中获得好处,企业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使得国家能够依法进行税收征收并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因此这就要求无论是企业财务人员还是国家财税人员掌握好关于并购重组中的财税政策,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反正添砖加瓦。(作者单位:1.西华大学管理学院;2.成都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文杰.企业并购过程中的纳税筹划.税收与筹划,2010.

[2] 庞新红.公司并购过程中的纳税筹划.实务探索,2009.

[3] 林松彬.企业并购纳税筹划的作用点与实务分析.税务与审计,2010.

[4] 李常青.企业并购中的纳税筹划.财会月刊,2007.

[5] 胡正燕.企业并购中的纳税筹划文献综述.当代经济,2013.

[6] 财税[2009]59号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7篇

目前很多企业应用ERP时,只重视企业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而忽略了企业税务业务管理。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会计学科,是企业改革、会计改革、税制改革、金融改革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在纳税方面出现疏漏,具有重要的作用。在ERP里面加入企业税务会计软件,能更好地帮助企业筹划自身的经营利润及经营活动。

税务管理是短板

“将企业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建立一种相对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体系,是当今世界的普遍潮流,我国也不例外。”在2011企业税务会计与ERP研讨峰会上,中央财经大学财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介绍道。的确,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活动,乃至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环节的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最优纳税操作方案,尽可能为企业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虽说财税不分家,可是现在很多企业应用ERP时,只重视企业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而忽略了企业税务业务管理,普遍存在财务和税务分离管理尴尬,不该交的税交了,该交的没有交,增加了企业税务风险。”航天信息总经理陈江宁介绍说。

随着税务会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管理软件必须在架构设计阶段便将其纳入进来,懂税的管理软件才是最终解决之道。

ERP“懂税”并不难

航天信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软件)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需要,通过与外延系统的整合应用,形成了网络、硬件、数据标准及软件一体的解决方案,成功研发出国内第一款拥有“税务会计处理系统”的ERP产品,该产品在同一技术平台(AOS)进行应用实现,可以为企业提供财税管理、投资管理、市场风险预测、跨地区企业集成、销售获利评估、决策信息判断、促销与分销、售后服务与维护、全面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分析以及利用Internet实现电子商务等,同时针对企业涉及的个性化需求,以及行业化发展目标的特殊要求,全面支持企业在特殊业务环节上的深度应用,可扩展功能构建了企业端丰满的信息化全程管理模型。

据了解,航天信息软件在全国拥有大量企业客户资源,税务信息化方面有300万企业,覆盖全国。其税务软件本身的使用者都是企业的财务人员,跟企业管理软件从业务上是高度融合。

在ERP市场,相比用友、金蝶,航天信息软件只是一个后来者,因此它必须选准市场切入点,依托自己税务信息化方面的优势,提出财税管理一体化全新理念。

第8篇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税收筹划;增值税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2.004

[中图分类号]F812.42;F426.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2-00-02

1 税收筹划总目标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已进入全面“营改增”阶段。认真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安排,能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建筑业涉及行业较广,不同类型的建筑公司应从企业战略目标出发,在合法或不违法的前提下,通过对增值税涉税业务进行合理筹划,降低企业税负、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

2 税收筹划方法

2.1 税基筹划

税基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来减轻税收负担甚至免除纳税义务,或者使税基递延取得货币时间价值的一种税收筹划方法。增值税的税基筹划主要包括税基最小化与税基递延实现。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应纳税额的大小与税基大小成正比,即税基越小,纳税人负担的纳税义务越轻。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可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意味着当期应交增值税越少。此外,可以通过纳税义务实现时间的选择,将当期税基递延。以下分别介绍这两种方法。

2.1.1 供应商身份选择方面的税收筹划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按征收率3%开具。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向供应商购买材料时,如果对方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开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要求其给予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从而确保所有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均可以正常抵扣。此外,应计算出某材料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时利润相同的价格折让临界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①材料入账成本的比较;②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比较。企业应计算出不同增值税税率情况下的价格折让临界点,并以此为基准。在购买同一原材料时计算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的价格比并与基准进行比较,来决定此次采购的供应商,从而达到税负最小、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2.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增值税不同的销售方式规定了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给“营改增”企业纳税的筹划预留出了空间。其中对于多个时间点都可发生纳税义务的销售方式,可与合作企业协调拖延,使纳税义务发生在最长的时间点上。企业还可采用策略型拖延纳税的筹划方法。在特殊时期拖延缴纳税款,利用税款金额使本期资金周转更加充足和`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达到利用货币时间价值的纳税筹划效果。

2.2 税率筹划

税率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兼营和混合销售做出了新的规定。以下分别介绍这两种纳税筹划方法。

2.2.1 兼营业务筹划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对建筑企业而言,应当完善自身会计核算系统。对符合财税[2016]36号规定可选用简易征税方法的清包工程、甲供工程和建筑工程老项目必须与企业的其他项目分别核算,从而充分应用税收优惠,最大程度降低税收负担,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2.2.2 混合销售业务筹划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建筑企业不属于提供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而言,销售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而单独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因此,企业应尽量策划将销售货物的业务与提供建筑服务共同发生,从而共同适用一个较低的税率,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标。

2.3 纳税义务人身份筹划

纳税义务人身份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选择纳税义务人身份的方式来降低税负的方式。以下分别从纳税人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和特殊情形下纳税人对简易计税方法的选择两个角度分析。

2.3.1 纳税人身份筹划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元(含)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11%。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11%-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3%

两者应纳税额的差额=销售额×8%-进项税额

其中:销售额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

根据上述公式,可以了解到当两类纳税人本期销售额相同时,其增值税应纳税额之差取决于销售额×(11%-3%)与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建筑企业应合理估计未来能够取得进项税额是否大于销售额的8%,可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此外,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多为一般纳税人,应尽量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防止客户资源流失。

2.3.2 灵活应用简易征税方法筹划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征收率为3%,销售额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因此,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征收率较低,分包款可以扣除。纳税人税负较低。建筑行业纳税人应调整公司的整体战略,多签订清包工合同。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和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对此,建筑企业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11%计税,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计税。企业要正确使用税收优惠,符合条件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因此,以甲供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征收率较低,分包款可以扣除。纳税人税负较低。建筑行业纳税人应调整公司的整体战略,多签订甲供工程。此外,建筑业人工成本不得抵扣,可以通过分包的方式转移劳动成本。

3 建筑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3.1 提高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水平

建筑业加强自身内部管理,提高财务会计核算水平,同时自上而下全单位都要有风险意识。企业积极转变原有理念,实行精细化管理,降低企业成本。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执行制度化管理,完善监督运营体系,有助于建筑业增强应对改革后的压力。之前都是项目经理负责制,工程项目部负责采购材料支付开支,提供报销凭证回单位报账,“营改增”后企业应改变传统供应商选择模式,规范行业发展。在选择购物时应进行价格质量比较,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供应企业,并索取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应和供应商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公司统一签订合同、统一采购付款、统一索取发票。发票流、资金流、物流三流合一,如果票款不一致或者三流不统一,不仅影响税款的抵扣,而且加大涉税险。

3.2 合理安排合同条款进行控税

建筑企业应巧签合同降低税负,签订合同用足税收政策,通过合同改变业务流程节税,加强企业合同控税。施工企业和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时,不能签订甲供材料条款,最好签订包工包料合同,这样主材可以按照17%抵扣进项税;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时,操作人员和设备打包租赁,可按17%抵扣进项税;签订大型设备或材料采购合同时,注明运费由销方承担,将运费加到单价中去,这样运费和设备、材料可按17%进行抵扣。另外,企业可以多用融资租赁,开具动产租赁发票,抵扣17%进项税代替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增加了进项税额的来源,降低了企业的成本。税制改革企业内控、经营模式要随之变化,为保障建筑业的规范发展,发挥增值税惠民的作用,企业应加强自身规范,支持政府政策的落实,制订行业发展范计划,使“营改增”作用增强。

主要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企业集团 税务风险 内控制度 税收筹划

一、我国国家税收制度

我国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中,税收占首屈一指的地位,其按照性质和作用分类大致可分为商品劳务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及其他税收类,同时税收具有固定性、无偿性及强制性的特点。

二、企业集团税务风险内控制度的基本理论

(一)企业集团税务风险的产生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集团面对纳税而采取各种应对措施时可能会涉及到的风险,包括多交税风险和少交税风险。因此,企业集团要想合理的避税,就必须引入纳税管理的内控机制,才能使得企业集团适应经济发展的大潮。也正是因为企业集团寻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在纳税方面势必会与税收的特点存在相互矛盾性,这样就诱发企业集团税务存在纳税风险。

(二)企业集团税务风险内控理论

内部控制,顾名思义,是指企业为实现营利目的,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规定严格的执行标准,从而提高经营效率以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

从企业集团税务风险内控制度来讲,就是要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进行事先、事中和事后的内控管理,以使得企业集团尽可能的降低纳税风险,免于税务处罚,从而达到降低企业集团的纳税负担,获得节税效应并获益的目的。

(三)企业集团税务风险内控制度总体要求

企业集团税务风险内控制度的总体目标就是规避纳税风险,降低税收支出。

要想实现总体目标,就要抓住重点,对高风险的领域进行内控管理。

内控管理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提高风险意识、做好总体规划、实行统一管理、实施实时监控,从而做到风险危机的预防。

三、企业集团主要税务风险及内控存在的问题

企业集团税务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三大高风险领域:

(一)关联易税务风险的成因及风险控制现存问题

1.关联易税务风险的成因。由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经济交易的实质性判断就存在着性质上的差异。对于企业集团来讲,并不是所有的大量交易在税务上都视同为企业正常交易,例如大量的交易量达到交易总额的50%及其以上,或是在经营方面具有垄断排他性等交易在税法上就将被划归为关联易。

现举例说明实际工作中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税务风险。集团内部小法人之间若存在无限期、无偿性使用固定资产的情况,对于资产所有方,企业会正常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税法上认定该类折旧不容许扣除,就会使得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要求纳税调增,这样就无形中加大了资产所有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2.关联易中风险控制现存问题。对于关联企业来讲,内部间购销交易并没有按照企业正常对外业务间的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定价,或没有向税务机关提供往来交易报表,在这项管理上,内控制度应更深入的实施,才能使企业集团规避风险。

(二)股权收购交易税务风险的成因及风险控制现存问题

1.股权收购交易税务风险的成因。由于集团企业间的股权收购具有高度复杂性,税务部门对其重视程度愈来愈高。在集团的会计处理上股权交易又具有相对不确定性,因此,集团就会存在潜在的风险隐患。

2.股权收购交易中风险控制现存问题。企业集团间股权收购分为控股式和非控股式收购,由于股权收购会涉及大量的资金交易,其表现形式又有异于传统业务,因此,内控的制定并不全面,也不具体,特需深挖股权收购交易的内在,抓住关键,适时做好内控管理工作。

(三)全面税务规划税务风险的成因及风险控制现存问题

1.全面税务规划税务风险的成因。集团基于整体利益的出发,首先要进行税务筹划。但毕竟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个人行为,策划的方案是否得当,是否能带来税收筹划上的收益最终还是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定。如若设计不得当,还会让税务机关认为是有意偷漏税,这样不仅会涉及到补税并交纳滞纳金及罚款,还会让集团声誉受损,进而会出现股价下跌,融资困难等经济困境。

2.全面税务规划风险控制现存问题。内控管理在税收筹划方面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税收筹划方案的最终选择。但由于制定内控管理和进行税收筹划有可能是分开进行的,其最终制订方案有可能与现实脱节,因此相关制定人员要及时做好沟通工作,保证各项管理的实效性。

四、企业集团税务风险内控制度的加强建议

企业集团管理层要高度重视税务风险内控管理,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内控管理,积极做好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实现企业经济效益。

(一)人事安排及岗位职责方面

企业集团可采用直接委派或垂直管理的方式对财税人员进行直接任命,并建立一条与财税人员直接、有效沟通的通路。另外,在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下,可对任职期间的财税人员随时调换岗位,实行轮岗制可以提高财税人员的自身素质,使其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发光发热,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制度管理方面

集团内部要执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税务风险内控管理业务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实行统一管理,可以增强企业间的整体意识,在同一规程下,各企业就不能完全考虑各自的效益而置集团利益于不顾,会增强集团内各企业间的相互配合,相互沟通,相互监督与相互制约。

(三)集团内部会计业务方面

1.关联易。内控管理要有效的控制关联交易中的自行定价问题,要严格遵循独立交易定价,并且对企业间的交易进行实时监控,把好定价这一关,发现异常问题,应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使内控在关联易方面发挥积极地作用。

2.股权并购。集团间股权并购方面,内控要全面贯穿始终,要在事前做好充分的税收预测,事中积极地组建税务监督团队,事后主动的找到管理缺口及时弥补,并在并购过程中积极主动地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以获得税务机关对并购中税务处理的认同。

(四)税收筹划方面

企业集团在税务方面要做好筹划工作,采取积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税务方面各项损失和支出。税收筹划内控管理应建立有效的预警系统,在符合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全面性的考虑集团的成本效益原则,使税企之间建立良好的和谐关系,以便保证企业集团预算目标的实现。

五、总结

事物均具有两面性,企业集团要想追求税收利益就势必会承担税务风险,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已高度重视税务风险的内控管理,最大限度的趋利避害,为企业集团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葛仲夏.企业集团税务筹划及风险控制研究[J].当代经济,2012(10).

第10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师;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税务稽查;作用和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蓬勃发展,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政府管理经济的模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由原来政府投资一统天下的格局转化为政府通过政策法规、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实现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

国家税制的不断健全和各种征管手段的推新出新,纳税成本日益成为企业开支中举足轻重的一项重要支出,现代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合理合法规避纳税风险,节约纳税成本,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进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既懂财务更懂涉税业务的税务会计师来来发挥作用。本人现结合工作实际,从对税务会计师的认识出发,分析其作用。

一、企业税务会计师的基本认识

(一)税务会计师的涵义

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式,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会计人才。税务会计师具有系统的财税理论知识和扎实的法律知识,是企业管理涉税事务的直接代表和责任人是现代企业财税管理逐渐专业化、职业化的具体体现。

(二)税务会计师的职责

在企业中,税务会计师承担着税务核算、税务管理、税务筹划和应对税务稽查等重要的工作职责,因此税务会计师的配备对企业不可或缺。结合我们国有企业主要是做如下等几个方面的工作:

1.负责日常税务核算,依法进行纳税申报,资料整理,如期完整的缴纳税款;

2.及时了解有关税收立法和税务申报方面的调整及变化(包括订阅相关杂志、报刊等);

3.分析研究相关的税收法规,进行合理税收筹划,最大限度降低公司纳税成本;

4.处理公司与税务相关的突发事件,合理地应对税务稽查;

5.加强对企业税务的管理,提高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能力;

6.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关系(包括国资、财政、城管等部门)。

二、企业税务会计师在税务筹划中的作用

税务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使企业减轻纳税负担,尽可能的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

税务筹划的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方面,要做到有效运用税务筹划,不仅要了解税收法规,还要熟悉会计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唯有如此,才能在总体上为税务筹划活动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例如,新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采取两头限制的方式,即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只允许税前扣除60%,同时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通过“两头卡”来限制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那么企业如何达到既能充分扣除业务招待费,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调整呢?企业是否能找到一个最佳的比例关系呢?我们来列一个公式,假设企业当期销售(营业)收入=M,当期业务招待费=Y,则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Y×60%且≤M×5‰,只有在Y×60%=M×5‰的情况下,即Y=M×5‰÷60%,也就是Y=M×8.33‰的时候,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3‰的临界点时,企业可最大程度的扣除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所以,企业在预算业务招待费时可以先估算当期的销售(营业)收入,然后按8.33‰的这个比例就可以大致测算出合适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值了。

对于面对激烈市场竞争的企业来说,税务筹划已经成为了重要的经营管理和理财手段之一。但长期以来,绝大部分人总是把税收筹划等同于逃税、避税,对其没有一个正确、全面、系统的认识,抹杀了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其实他们是不了解税务筹划,税务筹划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合法筹划,即税务筹划所提供的纳税方案,必须与税法立法精神相符。一旦税务筹划违背了税法的立法意图,就是偷税或逃税行为,不仅要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还将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那我们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呢?例如: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接受政府委托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和环卫保洁工作以及代政府对公共道路停车场行使收费工作,属于物业管理服务性企业,是营业税中“服务业”的征税范围,适用的税率是5%,在2006年以前我公司都是从政府那儿获取收入,再提供公共设施的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一年所交的税收不仅增加了公司的税收成本,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面对这一情况,我公司会计人员通过与财政的沟通,进行了纳税筹划,把支付给其他专业服务单位的支出(如:市政养护、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公园保安等外包支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来进行,这样可以大大地节约了税收成本,随着我公司管辖的范围越来越大(一年将近有3-4亿),体现节税的效益也就越来越大(一年节约将近1-2千万的税收)。同时公共停车场的收费通过收支两条线的方式,收入直接解入国库,支出由我公司代垫,一定时期向财政结算。收费人员通过劳务公司来安排,把收费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费用转给劳务公司,同时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由劳务公司开具服务业发票作为我公司的代垫支出。这样节约了税收成本,减少了财政支出。

所以,企业税务会计师通过对各项税收规定的正确掌握和理解,能够正确合法地提出涉税处理方案,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不仅有得于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益,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使企业的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纳税行为逐渐趋于合理化和正规化;而且对政府而言,可以有促进弥补法律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财政收入的反避税行为,同时也有效地实施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

三、企业税务管理

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对其涉税业务和纳税实务所实施的研究和分析、计划和筹划、处理和监控、协调和沟通、预测和报告的全过程管理行为,它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通过这十几年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我认为税务管理是一种依法的自律性管理,其实质是控制税务风险,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进行税务管理组织分工,强化管理意识。

2.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

3.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

4.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

5.税务审计及检查。

6.进行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降低税收成本。

7.积极规避和防范税务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8.聘请税务顾问及专业机构,建立税控体系。

9.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通过企业税务管理,可以减轻企业税负,提高效益,有肋于企业资源合理配置,提升企业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竞争力,降低企业和个人的涉税风险,以求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工作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开势,为更好的发挥税收政策的职能作用,国家对税务稽查力度越来越大,税务稽查也将越来越深入。那么,企业应该如何来应对税务稽查,从而来降低税务稽查风险呢?

首先,本人认为,企业要加强税务自查,包括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遵守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生产经营和经济核算情况等。通过自查,把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提出应对方案,避免在被稽查出问题时措手不及。

其次,应对税务稽查,我们要弄清楚税务稽查它是查那些方面的内容,搞清楚了这些内容,我们就可以指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同时,在稽查查过程中全程陪同,虚心学习,及时根据行业或企业自身特点对一些问题做出合理应对,将问题就地解决。

再次,根据稽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总结,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或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最后,企业日常也要加强相关的培训,更多地了解企业税务风险的来源、了解税务稽查的类型及程序、掌握企业税务内控体系。当然,要懂得与稽查人员沟通,尤其是事前的平时沟通。

五、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工作的作用及意义

(一)国家税收是立国之本,富国之路,强国之道。国家势必会加强对企业的税收制度的完善。如何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如何面对繁多的税项,而不让企业在税赋上减少收益,是每一个企业都要面临的实际问题。这就对我们财务人员,涉税人员、甚至企业的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更大的要求。加强税务会计师岗位设置,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强化企业在依法纳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合理合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税务会计师是企业税务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多来年,由于税收没有发挥它调节经济的重要作用,企业无意间形成了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轻税务管理的局面,再加上国家税收政策复杂多变,企业处于被动从属地位,无法及时、完整地了解税收政策和办税规程,更不能准确无误的履行应有的纳税义务,所以在客观条件下造成多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管理失误。为了达到科学、精细、规范管理的目标,企业需要塑造一批较高层次的能独立进行税务管理的专家,即税务会计师,确立他们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以发挥积极的能动作用。。

2.税务会计师是企业财务与税务管理细分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税收法制的健全、税收体系的完善,企业涉税事务越来越复杂,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标逐渐出现差异,它们对会计事项的要也随之出现了分歧,于是财税分离问题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企业内部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建立合理的岗位体系,并配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高的管理人员,从而使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中分离。

3.税务会计师是税务专业人才需求量日益增加的必然结果

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和国家税收改革的有效推进,迫切需要大量的税务会计师。近几年,企业对掌握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量相当大,在很多大中型企业中,对有涉税能力的人才储备和待遇已经是非常重视。所以税务会计师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企业大量需求此类人才的空白

(二)综上所述,对一个健康、完善的企业来说,设立税务会计师岗位尤为重要。它在企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帮助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2.有利于发挥会计和税收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正确处理分配关系。

3.有利于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4.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有利于减少企业税负成本,规避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

参考文献

[1]夏钟虹.火力发电企业税务管理涉及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J].商情,2010(37):11.

[2]杜翠娥.对业务招待费税务筹划的思考[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0(2):30-31.

[3]闫瑞忠.浅谈税务会计师在企中的作用[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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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艳华.浅谈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工作中的作用及意义[J].财经界(学术版),2010(12):423+425

[5]胡子昂.如何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J].商业时代,2008(6):89-90.

第11篇

例: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1月有一幢自建的商品房准备出售给金叶股份有限公司。该商品房开发成本及费用为3600万元,经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为8000万元。双方约定按评估价8000万元作为商品房出售成交的公允价格并签订销售合同。明星公司销售该商品房涉及的营业税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4%,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金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亿元,由四个法人股东出资组建,出资比例各占25%,金叶公司购买该商品房是自用,购买该商品房涉及的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契税税率为4%。

一、明星公司销售该商品房应纳税计算如下:

1.应缴纳营业税=8000×5%=400(万元)

(注: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按此文件规定,自建不动产和外购不动产在销售纳税时是有区别的,外购不动产在销售时实行余额纳税,自建不动产在销售时没有减除的规定,应以购买者支付给纳税人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本案例商品房为自建不动产,应按销售价8000万元作为营业额全额计缴营业税)。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00×7%=28(万元)

3.应缴纳教育费附加=400×4%=16(万元)

4.应缴纳印花税=8000×0.05%=4(万元)

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

(1)扣除项目金额=3600+400+28+16+4=4048(万元)

(2)增值额=8000-4048=3952(万元)

(3)增值率=3952÷4048×100%=97.63%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3952÷40%-4048×5%=1378.4(万元)

(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6.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000-3600-400-28-16-4-1378.4) ×33%

=2573.6×33%=849.288(万元)

明星公司应缴纳税收合计=400+28+16+4+1378.4+849.288=2675.688(万元)

二、金叶公司应纳税计算如下:

1.应缴纳印花税=8000×0.05%=4(万元)

2.应缴纳契税=8000×4%=320(万元)

金叶公司应缴纳税收合计=4+320=324万元

通过以上税收计算过程可看出,明星公司销售商品房的税负较重,主要是因为土地增值额较大,导致土地增值税税额较高,占总体税负的51.52%。针对明星公司土地增值额较大的特点,结合不动产销售所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文件的规定,我们可制定以下纳税筹划方案,改变不动产的转让方式,争取相关税收的减免政策,达到降低企业总体税负的目的。

不动产销售所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减免文件如下:

1.营业税相关税收文件:财税(2002)1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并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该通知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2.土地增值税相关税收文件:财税字(1995)48号

3.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文件:国税发(2000)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 (一)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二)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三)被投资企业接受的上述非货币性资产,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该文件第六条进一步明确:“本通知所称公允价值是指独立企业之间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和经营常规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

根据以上税收文件规定,可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如下:

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金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 明星公司将自建的商品房以8000万元的公允价值投资给金叶公司,占金叶公司股份总额的40%。投资协议规定明星公司参与金叶公司利润分配,承担金叶公司投资风险,并于2005年6月30日前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过户后,明星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将8000万元股份平均转让给金叶公司的原法人股东。

签订上述投资协议后,明星公司将自建的商品房以8000万元的公允价值投资给金叶公司, 并于2005年12月31日将8000万元股份平均转让给金叶公司的原法人股东时,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件的规定不缴纳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的规定,不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的规定,明星公司只需计算销售非货币性资产的资产转让所得,资产转让所得=8000-3600=4400(万元)。该资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明星公司本年应纳税计算如下:

应缴纳印花税=8000×0.05%=4(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400-4) ×33%=1450.68(万元)

明星公司应缴纳税收合计=4+1450.68=1454.68(万元)

金叶公司应纳税计算如下:

应缴纳印花税=8000×0.05%=4(万元)

应缴纳契税=8000×4%=320(万元)

金叶公司应缴纳税收合计=4+320=324(万元)

经纳税筹划后,金叶公司应纳税额不变,明星公司纳税筹划前与筹划后应纳税对比如下:

通过以上对比可看出,明星公司纳税筹划后减少税收支出1221.008万元, 而且按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 明星公司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资产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5年计算,每年缴纳244.2016万元(1221.008÷5=244.2016万元)。如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2005年度可节约现金支出1210.4784万元,节税效益较为显著。

在进行此项纳税筹划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明星公司在签订投资协议时必须注明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方能享受免征营业税的政策。

第12篇

关键词:企业;并购重组;税收筹划

一、企业并购重组中税收筹划的内涵

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筹划是指在税法要求的范围内,并购双方从税收角度对并购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减轻企业税负,从而达到降低并购成本,实现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财税(2009)59号文件对企业并购重组税收筹划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全面实施,对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筹划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弱化了企业并购重组时利用地域优惠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原所得税法下企业并购重组中利用地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热衷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等区域的企业以享受低税率的优惠。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所得税优惠格局。二是纳税人利用外资企业身份进行并购税收筹划不再可行。原所得税法下内、外资企业税负有差距,外资企业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内资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合并等方式成为外资企业可降低税负。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内、外资企业无差别对待,这使得纳税人利用外资企业身份进行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筹划途径失去意义。三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总体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企业并购重组中最大的税务负担就是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并降低为25%,减轻了企业并购重组中的所得税负担,增加了企业并购重组的热情,使企业并购重组中所得税项目的税率降低。

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的财税[2009]59号文件《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并购重组的税收筹划也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使企业并购时进行所谓的“免税筹划”难度有所提高。其次,针对并购亏损企业进行亏损弥补的筹划计算方法有所改变。最后,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于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此,从税务筹划的角度分析,企业并购时必将体现倾向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趋向,以节省所得税款。

三、对当前企业并购重组税收筹划的一些建议

第一,企业并购前目标企业选择的税收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重视行业优惠,实施条例对行业优惠的范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所以企业在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时,应充分重视行业优惠因素,在最大范围内选择并购这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同时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并购企业可选择在享有优惠政策的地区譬如西部地区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够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收益。

第二,企业并购中不同支付方式选择的税收筹划。实践中,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现金并购、股权并购、承担债务式并购和综合债券并购。以上各种并购支付方式不同,相应的税务处理各异,也为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在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或股本账面价值)20%的情况下,并购企业接受被并购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并购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如果非股权支付额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20%的,并购企业接受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在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认成本。由于两种情况下并购企业接受被并购企业的资产计入成本费用的价值基础不同,而使并购后并购企业的所得税负不同。从折旧角度考虑,就并购企业而言,如果并购企业采用股权并购方式,并购中取得的资产其折旧基础是资产原账面价值,如果并购企业采用债券或现金支付方式,并购取得的资产其折旧基础是支付价格,一般情况下支付价格高于原资产账面价值。并购企业的资产价值总额增加,计提折旧也随之增加,从而使并购企业增加折旧额而节税。

第三,并购融资方式选择过程中的纳税筹划。从税负筹划的角度分析来看,采取企业内部融资方式由于资金使用者和所有者为同一者,资金使用成本不能在税前抵扣,存在双重征税问题,税负较重。采取股权融资方式,企业只为股东支付股利,并购方不需要偿还本金,流出大量现金,但其会稀释每股股东收益,甚至稀释大股东的控股权,所支付的股利不允许在税前抵扣,增加税收负担。采取向银行等贷款方式,并购方除少量的手续费外,主要成本是借款利息。根据税法规定借款利息一般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从税务筹划的角度来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可以起到减少企业所得税款,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而发行债券的方式,首先,在时间上和流程上要比银行信贷灵活很多。其次,如果发行的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果企业业绩良好,债券持有者愿意将债券转为股份可以免除债券到期还款的压力。最后,由于债券利息也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发行债券方式融资所承担的税负相对较轻。

在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影响因素,充分合理地利用纳税筹划不但能为企业创造现实的竞争优势,而且可以从内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切实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因此今后还需要对其进一步研究,发挥其合理作用。

参考文献:

1.伊善凤.我国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D].中国石油大学,2010.

2.张天海.我国企业并购中的纳税筹划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9.

3.罗福艳.现行政策下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的纳税筹划分析[J].中国外资,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