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17:42: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电力行业所面临的金融风险的理论分析
(一)电力行业所面临的金融风险的主要含义
金融风险从广义上理解为金融变量的变动所引起的资产组合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金融风险的利弊是共存的,主要是因为金融风险既可以产生正收益也可以产生负收益。在金融类企业和非金融企业该风险给企业造成的影响是不同的,本文则主要研究金融风险的发生对非金融企业(本文以电力行业为例)的影响。
(二)电力行业多面临的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和形成原因
电力行业所面临的金融风险按照不同的驱动因素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财务风险。其中汇率、利率等金融市场变量的变化或波动而引起的指的是市场风险,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电力企业涉及到的原材料和机电等产品是受到进出口业务比较多的,其要更多的关注汇率波动的变化,对此带来的影响。由于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而引起企业未来收益的变化的不确定性是利率风险,很多电力企业都是通过银行借贷来进行融资,由于很多用户付款不及时造成了电力企业无法及时让款项到账,这就会影响电气日常现金流的流动,如果这些呆账、坏账一旦形成就十分不李云上游电力企业的经营,进而就会使得整个行业产业链爆发行业信用危机,影响和危害巨大。由于内控机制不健全所产生的违规操作行为的可能性指的是电力行业的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大部分是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联系起来的,虚假的财务报告、不真实的会计信息、电力项目投标的商业贿赂等各种违规行为是操作风险导致的结果。这又主要是由于相关的监管机制不到位,没有严格、完善的审计监督体制就不能有效形成相关的制度约束,自然在执行上也会存在很多的问题。
二、我国电力行业金融风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一)没有在电力行业形成长期的金融风险管理观念
由于金融类企业的其经营的产品多和金融投资息息相关,但是电力企业作为非金融企业其主要经营的产品与之有十分巨大的区别。在现实工作中,很对电力企业的相关上级和领导没有足够的意识到金融风险管理的好坏对企业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工作中对这一块就存在一些盲区和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没有足够的金融风险防范观念,对于金融风险对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影响很多电力企业管理者没有足够的认识。在企业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充分的重视金融风险管理。然后表现在对金融风险的认识能力上,在金融知识的积累方面很多的电力企业管理人员缺乏,从而不能让相关的专业人士对企业实现有效的金融风险管理。
(二)在金融风险避险工具方面很多电力企业没有足够的了解
金融类企业在进行日常管理中主要追求收益,而非金融企业则并非如此,尤其在中国作为垄断的电力行业,电力企业在金融管理过程中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保值。目前在电力行业没有充分的应用用于防范金融市场风险的套期保值工具。一方面电力企业的相关领导对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全面,导致自己的认识盲区,从而带动下面员工也是这种状态;另外一个方面则是,商业银行所提供的金融衍生产品过分单一,这又主要是因为我国当前金融市场整体发展不协调造成的。
(三)信用风险控制工具的可靠性太差
在国内电力企业中目前还没有进行有效的商账管理,在国内刚刚形成企业资信评估的观念,高销售额是很多电力企业主要追求的目标,在订单签署之前并没有对客户进行信用状况的调查,这就会造成收款时的各种问题。另外,只有有限的渠道帮助企业获取客户和供应商信用状况,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还没有成熟的信用评级体制,没有完善的评级机制,这样就会使电力企业在对自己的客户划分信贷等级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没有将电力行业金融风险管理的内控体系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传统的国有工业企业构成了我国主要的电力支柱企业,改革开放以来的股份制对于我国的制度建设有很强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电力企业在金融风险的评估、审计方面还没有较强的能力。总的来说,电力企业的内控功能弱化以及内部审计功能弱化造成了风险管理责任的弱化,这样就无法有效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其中内部审计部门存在审计人员工作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工作状态懒散等问题,造就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功能弱化的主要表现。
三、建设我国电力行业金融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通过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增强金融风险管理意识
要加强我国电力企业金融风险管理就必须要转变原有的传统观念,应当像重视生产经营风险一样重视金融风险管理,应当从全局的角度长期的进行金融风险管理工作。因此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做好风险管理文化的带头作用,通过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和沟通来逐步的增强风险意识,这样能够使员工不断的从经验中吸取教训。同时在金融风险管理文化宣传方面电力企业也要加强,企业文化对于员工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任何一个员工都会受到自身企业文化的熏陶。
(二)对电力行业金融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的建设进行完善
应当对金融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建设进行完善,主要包括规范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引进和培养合格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等,这样能够使电力企业管理及时的作出风险控制决策,对企业金融风险管理的具体职责进行明确。
(三)完善电力企业金融风险管理工具
通过电力企业金融风险管理工具的完善来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人力是很重要的,电力企业应当在与金融企业合作的过程中通过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充分应用来规避相应的风险。另外,也需要电力企业相关的领导足够重视这一块的建设,坚持对形式的把握,不断的改进相关的制度完善,加强电力行业金融风险管理的控制制度建设,是金融风险管理部门有效的对电力企业的金融风险进行管理。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董事会责任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董事会的关系
银行运用的是资金,撬动的是信用,经营的是风险。因此,风险治理和风险管理是银行管理的头等大事。银行风险治理的重要性在次贷所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日益凸显出来。金融危机所暴露的银行管理一个重要问题是,受年度业绩压力、绩效考核、薪酬机制的影响,高级管理层在很多情况下往往过多地追求短期利益-在此情况下,如果董事会不能代表股东发挥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股东的长期利益便很难得到保障。金融危机中很多出现问题银行,其没能很好管理和控制风险的根源之一便是董事会在风险治理中没有发挥其最主要的和最终的风险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因此,建立或完善良好的风险治理机制,加强、完善和提升董事会在风险管控中的作用,是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全球金融业刻不容缓的事情。
1.风险管理与董事会的关系
1999年,由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简称ICAEW)以尼格尔.特恩布尔维主席的十人工作小组公布的《内部控制:综合准则董事指南》首次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相提并论,为公司及其董事会提供了明确、具体、可行性强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例如,“风险管理是董事会的集体责任……董事会最终要对内部控制负责”等。2003年,特雷德韦委员会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讨论稿,将风险管理定义为:企业风险管理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和企业内部各层次、部门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风险管理做不好,董事会负有相当大的责任。2002年美国《财富》杂志调查美国企业失败的原因,大部分都与董事会及CEO的决策失误密切相关。由此可见,一般企业中(特别是西方国家)风险管理成为了进行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负有决策与监督职能的董事会在其中起着提纲挈领的关键作用。
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特殊性
金融机构是风险的“聚居地”,商业银行尤为突出。风险管理早已是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部分,渗透入银行的各个方面。商业银行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机构,要承担风险,并从风险中获取收益,同时承担风险也有损失的可能,所以利益相关各方的责任、权力和利益都包括在风险治理这个概念里面。
一般地。商业银行不但面临着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等市场上普通企业都将遭遇的风险类型,由于其经营货币流通的特殊性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形式表现显著,历来是有关商业银行研究的重点。从内部机制上严格控制风险的滋生与扩散是银行管理的重要课题,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对风险管理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商业银行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责任分析
为了同时在制度与机制控制、职责履行上贯彻风险管理,并基于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机制考虑,笔者认为,商业银行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责任可以主要从内部组织体系与职责分配两方面加以实现。
1.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下的组织体系
一个合理、科学、风险严控的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可以被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董事会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层,制定和处理有关风险的战略级事务,决定和引领管理层和基层的风险管理工作方向-第二层,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独立于日常交易管理的实务部门,作为专门的组织负责具体金融风险管理策略的制定和工作的协调、实施,它的两个分部――战略组和监控组,分别负责风险管理政策、制度、风险度量模型和标准的制定及具体管理实施,监督控制经济主体内部金融风险和评估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业绩等,第三层,业务系统,与整个经济主体的金融风险管理状况直接相关,具体负责本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操作,它既与第二层级的风险管理部相独立,又与其建立有机联系。执行风险管理不制定的有关风险管理制度和策略,并给予支持和协助,如及时向风险管理部汇报、反馈有关信息等。
2.银行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责任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思考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这主要是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资产业务,如贷款等为主有关。20世纪60年代以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方面,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保持或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80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商业银行业务的范围,在风险管理方法上更多地应用数学、信息学、工程学等方法,深化了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管理科学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80年代至今的20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0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稿)和(第二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
可以说,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如果说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诞生前的银行竞争还属于无序竞争的话,那么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和标准。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
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外部来看,银行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外部环境还不成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信用体系尚未健全是重要的原因。此外,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的作用还远远没能充分发挥,在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还很不规范和不完备,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还相对简单,市场对银行的外部约束作用还有待加强。
从银行内部来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观念、技术、方法等方面也与国外先进银行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第一,在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差距。在国外银行,十分重视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做同等重要的事情。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识还有差距。第二,风险管理理念上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仍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对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重视不够。二是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差别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业务、不同风险、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风险,反而容易产生新的风险。第三,风险管理方法上的差距。与国外风险管理方法相比,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还很不精确。第四,风险管理体系上的差距。体系的健全和独立是确保风险管理具有超前和客观的分析能力的关键。但在我国,一些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往往还不健全,风险管理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体现不够。第五,信息技术上的差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善风险管理方法最大的障碍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敞口,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决策科学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任务及要求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商业银行是以盈利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的企业,业务发展是商业银行的根本任务,没有发展本身就是风险。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监管部门的监管作为三大支柱之一。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监管法规是金融竞争中的“游戏规则”,银行风险管理只有与外部监管相适应,才有机会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第三,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随着国际银行业的不断变化,风险管理的方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仍将继续。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按照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应努力做好五个方面的转变,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由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上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关键词】 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2006年2月,财政部颁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具体会计准则。该系列准则主要适用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准则采纳了国际通行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衍生金融工具由表外披露移到了表内列示,在增强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的含量,提高其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的同时,也使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原来潜在的风险显性化,商业银行应当利用采用会计准则这一有利时机,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一、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风险的影响
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金融工具风险的影响。近年来我国金融创新业务大量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金融工具不同于一般资产和负债,其价值不确定性比较强,受利率、汇率等风险因素的广泛影响,这些影响因素只有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之下,才能被全面地表达出来。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商业银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交易性和可供出售金融工具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金融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意味着,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化要直接通过当期损益或者权益的变化体现出来。金融工具准则全面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是人们对金融工具高风险性所达成的共识。它全面体现了现代财务会计的资产负债观,目的是借助于未实现收益的确认,使金融工具潜在的损益显性化,这不仅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地了解和评估其对银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还有助于增强人们对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2.表内披露模式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影响。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受到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和财务报表用户的关注。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商业银行应将金融衍生金融工具隐含的各种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包括期货合同、远期合同、互换和期权等,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对于发行方或持有方能选择以现金净额或以发行股份交换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发行方应当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通过将表外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表内化,能够使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全面地了解商业银行真实的财务状况,更加客观地评价商业通过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与此同时,金融衍生工具从表外移入表内核算,商业银行的利润波动性将会进一步放大。随着商业银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量的大幅增加,这一趋势将会进一步被强化。
3.计提减值准备对金融工具风险的影响。金融资产与其他资产的区别在于其承受着更大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为了及时地把金融工具的利率风险揭示出来,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均应通过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随意转回。
4.会计职业判断变化对金融工具风险的影响。我国金融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有些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还必须取自于估值技术,估值技术必然要受会计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不管是对贷款、持有到期投资等金融工具进行后续计量,还是进行减值测试,金融工具准则都要求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金融工具的摊余成本,或者确定金融工具的可收回金额。事实上,实际利率以及基于实际利率法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都是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结果,尽管这种主观判断是建立在客观证据基础之上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势必要增加商业银行利润操纵空间,这一负面影响,有可能会降低金融工具信息质量,增加商业银行对金融风险治理的难度。
二、金融工具风险管理要求的变化
金融工具准则全面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后,一方面使得商业银行的财务波动性增大,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使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质量得以提高,为其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以透露出商业银行对金融工具价格风险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投资项目减值损失可以检验出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衍生金融工具全面引入表内披露模式后,商业银行的金融工具将全面暴露在利率、汇率、价格等指标的影响之下,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对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预见能力,这种能力具体反映为商业银行对金融工具风险的管理能力。总而言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表内披露模式,需要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作支撑。金融工具准则,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商业银行必须顺势而行,对风险管理作出相应的变革。
三、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1.规范会计核算,为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基础。金融工具准则只是为商业银行利用会计信息有效地识别和评估风险提供了制度平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成效最终还是要取决于商业银行会计系统是否能够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如上所述,金融工具准则扩大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空间,也为商业银行操纵财务信息创造了机会。商业银行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人员在准则的框架内进行会计判断,为风险管理模型奠定可靠的财务信息基础基础。
2.全面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增强防风险能力。为了应对金融工具,特别是日新月异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挑战,商业银行必须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诸如建立完善以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科学的风险应对策略,始终把金融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风险管理一般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等工作,商业银行应建立以此为内容的,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是建立对金融工具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的政策和程序,以及根据风险评估的具体情况,采取接受、分散或者规避金融风险的决策机制。其次随着金融工具风险的不断辊大,商业银行还应当在董事会或者类似机构之下,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一切重大的金融工具合同,都要被置于风险管理委员的监控之下,并要经过风险管理委员的授权批准。对于非重大的金融工具合同,也应当建立适当的风险控制程序,对其进行常规性的控制。
3.建立严格的“盯市”制度,并且引入公允价值估值模型。金融工具价值的变动要受到利率、汇率以及金融工具价格等因素波动的影响。商业银行全面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之后,有必要建立严格“盯市”制度,以实时地反映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充分揭示其风险。
除了由市场价格决定之外(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在综合考虑了利率、汇率等风险因素后,金融市场对其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必然受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制约。目前我国金融工具尚不成熟,完全以市场为途径取得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还比较困难。非市场化的金融工具(如长期贷款)价值的确定还必须借助于估值模型,而估值值模型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为此,商业银行在运用估价模型估计金融工具价值之时,应当对其所依据的现金流量等的计算假设进行必要的验证,以保证其客观性。
参考文献
[1]熊英.论金融工具准则与商业银行会计目标.金融会计.2007(7)
[2]高慧,王雪波.金融工具准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应对.财会信报(B01版).2008-3-24
【关键词】金融稳定;宏观审慎;管理;实践
一、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背景、概念及在我国的进展
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形成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深化以后,并将其用来作为讨论危机的原因之一。2009年年初,国际清算银行(BIS)提出用宏观审慎性的概念来概括导致危机中“大而不能倒”、顺周期性、监管不足、标准不高等问题。此概念开始并不是太流行,但后来慢慢为大家所接受,并逐步被二十国集团(G20)及其他国际组织所采用。在G20匹兹堡峰会上,最终形成的会议文件及其附件中开始正式引用“宏观审慎管理”和“宏观审慎政策”的提法。在G20首尔峰会上,进一步形成了宏观审慎管理的基础性框架,包括最主要的监管以及宏观政策方面的内容,并得到G20峰会批准,要求G20各成员国落实执行。中国作为G20的重要成员,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形成的决议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同时在年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再次要求。
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框架,其主要目标是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其主要特征是建立更强的、体现逆周期性的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对银行的资本要求、流动性要求、杠杆率要求、拨备规则,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特别要求,会计标准,衍生产品交易与集中清算,以及信用评级、银行业务模式和“影子银行”等等。
就目前而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人民银行正在研究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构建逆周期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的有关工作,重点是建立逆周期信贷调控机制和强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管理。作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在总行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深入学习领会有关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理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找准切入点,积极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和运用。
二、准确理解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内涵和实践意义
(一)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是过程管理而非单纯的结果追求。理论层面已经对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作了初步的概况和归纳,并在不断的总结和完善过程中。宏观审慎强调系统性和风险防控,所以它只能通过过程管理去实现终极目标,没有扎实的过程监督、风险提示、预警和防控机制,最终的结果也很难确保理想。另一方面,如果只追求结果而对过程重视不够,由于宏观审慎管理效果的评估滞后性,其结果往往可能表现“良好”,而其中的风险也许正在积聚甚至一触即发,所以必须强调过程管理。
(二)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是系统管理而非单纯的功能监管。从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看,到目前仍然实现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对金融机构的微观监管或者说微观审慎管理的职责很明确。但具体到整个金融体系或者系统性金融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定位和表述已经很清楚,央行应承担更多的职责和具体工作。人民银行作为宏观审慎管理的具体推动者和实施者,必须以系统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判断、分类、计量和处置机制,这样才有可能及时有效地避免整个金融体系或较大区域金融风险的积聚、爆发和蔓延。功能监管无论从口径、手段还是具体的方式方法和操作工具看,其都有很强的边界范围,但系统性风险往往“无的放矢”,所以它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客观上要求实施者必须保持不间断的警觉。
(三)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离不开微观层面的技术支撑。由于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还在不断的改革完善过程中,金融活动仍在深化当中,加之区域经济发展的较大差异,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在深入研究领会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基本理念的条件下,在区域层面做出最积极最努力的探索和实践,包括在技术层面对管理手段的探寻,等等。换句话说,还没有统一的工具服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只能在大的政策框架下,探索适合区域经济金融运行特征的具体宏观审慎管理方式方法,这样才能有效应对各类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从而推动金融稳定工作的细化和深化。
(四)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是后危机时代金融管理的主流趋向。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对危机产生的原因众说纷纭,但在金融监管层面的共识还是取得了较大共识,那就是必须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推动构建逆周期的政策框架体系。我国也在这方面做了具体的部署和推动,作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必须在金融宏观管理理念更新、手段创新和步伐跟进上做出实实在在的举措。尤其在民间融资和金融行为活跃的地区,探索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很有意义、很有必要,人民银行要做的工作很多、内容很丰富,加之实践对象相对全面,还能在培育人才、锻炼队伍和扩大影响等诸多领域和方面产生积极效应。
三、分支机构探索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前提和思路
关键词: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新《巴塞尔协议》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历史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这主要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贷款等资产业务为主有关。20世纪6O年代以后,随着银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扩张,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
20世纪7O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
8O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资产组合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深化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新《巴塞尔协议》
8O年代至今的2O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O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诞生于1975年,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标志着国际银行业协调管理的正式开始。之后,《巴塞尔协议》经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项文件和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对银行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的要求做了规定,核心思想有两项:一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二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确定了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并确定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报告的产生标志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的过渡。
此后,随着金融领域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银行危机都进一步使人们认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作用而造成的。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先后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范畴进一步拓展。尽管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第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提出了银行业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银行管理者根据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构成,并依其承担风险的程度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以及相对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与此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促使银行不断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
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将体现为五个方面的转变: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南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从发现风险到形成损失的时间大大缩短。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由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走向集中管理,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不仅强调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控制,而且应更加重视对人为风险因素的控制;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而且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损失也视为风险。
转贴于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银行业务,如资金业务、零售业务,要进行间接管理,运用模型用定量分析工具、进行国别风险、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结合信贷审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卜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第四,风险管理重点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介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关键词] 金融物流;协同管理;信息系统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5. 021
[中图分类号] F270.7;TP3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5- 0032- 03
1 引 言
金融物流作为一种新型服务模式,使得“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结合”从概念变成了现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供应链中的金融问题,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目前的供应链系统管理水平不高,金融物流服务效率较低,金融风险较大,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等问题阻碍了金融物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笔者认为协同管理方法融合了供应链的集成性、协作性,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有利于降低风险,加强控制,为供应链的良好运作提供保障。
现代物流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金融物流(Finance Logistics)是金融服务和物流服务相结合的产物,不仅能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服务能力和经营利润,而且可以协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的利用率,全面提高企业一体化服务水平,同时也能为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增加利润,提供新的思路与方法。
本文所构建的金融物流管理信息平台是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该平台集存货质押、金融质押、风险管理等功能于一体,以金融质押为主体,实现了各模块无缝衔接,并融存货实物监管、工作量统计及成本核算于一身,为存货质押各方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决策依据。保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融合,同时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化服务[1],还可以有效防范仓单质押服务风险、结算服务风险、融资服务风险等金融风险,提高业务运转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和物流成本,使物流监管方、银行、生产商、经销商等多方获利,最终提升产业链水平。
2 金融物流
2.1 金融物流的概念
金融物流,即金融服务和物流服务有机结合,主要是指在供应链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一种金融服务与物流服务集成式的新型业务。其主要内容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2]
第三方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有机结合,为供应链中的供应商、生产商、零售商、消费者提供物流和金融集成式服务,从而实现传统物流的金融服务创新,实现供应链增值。
在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方面,国外相关的文献很多,成果也比较丰富。Buzacott和Zhang[3]则定量研究了业务中的一些重要指标(例如利率和贷款额度)的确定以及对业务风险的影响。Barsky和Catanach[4]认为与金融物流密切相关的商业融资不同于传统的信用贷款,实践业务控制应该由主体准入的基础风险控制转变为过程控制。Diercks[5]认为金融物流业务必须严密监控,介绍了一些如何实现有效监控和提高管理的具体监控方法,阐明了要求第三方或物流企业参与监控的必要性。比较而言,国内的研究相对较少,很少有现成的模型可用,风险控制水平较低,需要更多的关注。[6]
2.2 金融物流的业务模式
目前,我国开展的金融物流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一是基于存货的金融物流模式,包括仓单质押融资和存货质押融资两种业务形式。其二是基于贸易合同的金融物流业务模式,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和订单融资两种业务形式。[7]
本文研究的物流企业业务模式主要有仓单质押、全流程业务、海陆仓、未来货权4种。
仓单质押:以仓单为标的物,货主企业把质押品存储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仓单(质物清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质押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授信额度。
全流程业务:物流公司对质押产品的整个运输和仓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监管,实现全程无缝动态监管。
海陆仓:指结合物流传统海运业务,借用仓单质押理念,基于海上在途监管并包含两端仓库(堆场)监管在内的一种全程质押监管模式。
未来货权:是指质押物分批入库,最后根据银行的出库指令统一出库的业务模式。
2.3 金融物流的监管模式
本地监管:物流公司利用全国各地的自有/自营仓库,存放各融资企业的质押产品。适用于仓单质押和未来货权业务。
输出监管:物流公司直接派驻专业监管人员进驻监管企业仓库或场地,对其质押给银行的质押产品执行现场监管。适用于仓单质押和未来货权业务,也是目前物流金融物流业务的主要监管模式。
在途监管:物流公司直接参与各融资客户的货物采购或销售运输业务,将监管范围延伸至收/交货地,将货物运输环节纳入监管范围。适用于全流程业务和海陆仓业务。
综合监管:物流公司对质押产品的整个运输和仓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监管,实现全程无缝动态监管。适用于全流程业务和海陆仓业务。
2.4 金融物流的金融风险
实施金融物流的风险一般包括:内部管理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等。
本文主要研究实施金融物流过程中的金融风险。
2.4.1 仓单质押服务风险
仓单质押服务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质押产品,质押产品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润的获取,不对称的产品信息使得质押贷款业务有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主要的风险源于:质押产品价格通常随时间而波动,当产品价格持续走低时,质押贷款的保障程度就会降低;质押产品来源不明或是走私产品,存在罚没风险;质押产品品质风险,可能存在品质不符合质押贷款协议要求的问题。此外仓单的唯一性得不到有效保证,存在造假风险。
2.4.2 结算服务风险
物流结算服务主要涉及金融物流服务企业利用各式结算方式为物流企业及其客户提供的金融结算服务,包括代收货款、垫付货款、承兑汇票等业务。物流业的高速运转性质,使金融物流所面对的风险被杠杆效应放大了。与传统的静态结算服务相比,物流结算服务的产品形态一直处于变动状态,带来了额外的管控风险。此外,金融物流结算业务涉及大量的金融创新和电子网络结算,这对金融企业的安全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4.3 融资服务风险
融资偿付是建立在企业资金流的有效性和交易的真实性之上的,虚假交易直接影响到资金的回收,而我国现在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价信息,更增加了融资风险和对虚假交易的监督成本。融资涉及多个参与主体,但现在缺乏参与各方的风险分担和收益互惠机制,导致各主体片面转嫁风险,出现“逆向选择”的融资风险。传统的融资风险评价体系难以适应金融物流的运转状况,体制上的缺陷也带来了额外的融资服务风险。
2.4.4 物流企业风险
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水平不高。中小物流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资产负债率通常都比较高,绝大部分财产已经抵押,因此导致新贷款申请抵押物严重不足。此外,一些物流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较低,当经营出现困难时,想方设法拖欠贷款利息,不但给金融机构贷款资金安全形成很大的威胁,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信誉度,增加了物流企业再次贷款的难度。[8]
3 基于协同管理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构建
要将金融和物流融合并形成统一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为企业服务,就必须依赖于协同管理。协同管理就是将企业的各种资源( 包括人、客户、财物、信息、流程) 关联起来, 使之能够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或目标而进行协调或运作,通过对有限资源的最大化开发利用,实现这些资源的利益最大化,消除在协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壁垒和障碍。基于协同管理的系统包括4个主要元素:人员、信息、流程和应用,其中的核心是人的协同,信息、流程和应用的协同都是为实现人的高效协同服务的。
本文研究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覆盖传统物流企业运输、生产、营销和管理各环节,以及仓单质押、全流程业务、海陆仓、未来货权4种金融物流的业务模式,既能满足日常业务操作需求,也能满足统计分析、商务结算、决策管理方面的需求。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物流企业的效率,减少了金融风险,实现了信息共享。
基于协同管理的金融物流管理平台主要解决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的信息协同,以及各类数据的协同共享问题。仓单质押、全流程业务、海陆仓、未来货权4种金融物流的业务模式基本实现了人员、信息、流程、应用的协同。
(1)金融服务机构、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的信息协同:物流企业通过银行信息接口和物流信息接口,连接金融服务机构和供应链企业,企业能够即时掌握供应链物流信息,物流企业也可以就业务中涉及的金融和款项信息与银行及时沟通。这样的信息系统平台建成后,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信息共享,降低金融风险。在物流企业内部,总部管控与分类的模块也需实现协同管理,总部从战略管理的高度监督和管理各模块的运作流程,享有充分的管理权限。
(2)数据协同共享:如即时通讯E-mail、报表中心、基础数据等,实现相应的协同。如财务系统接口、Web服务管理实现应用协同。同时这样也使得数据在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之间实现协同共享。
4 应用案例介绍
该金融物流管理平台在国内某大型物流企业上线运行后,使物流企业的金融物流业务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在效率方面,由先前的手工操作、人工监控,变为现在的全部信息化、系统化,将项目调研审批流程纳入系统管理。初步统一各片区原先混乱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缩短了审批时间。提供多种监管员分派方式,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在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统一的信息平台能够及时掌握相关金融信息,能够及时掌握质押产品的情况,及时了解市场价格的变动,不至于因掌握金融信息的不完全造成巨大损失。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数据同步,保证财商数据一致,提高企业资信水平,便于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减少融资风险。提供多种监管员分派方式,并提供监管到期预警功能和出库操作预警功能,降低了风险。方便快捷的电子结算方式和结算业务不断创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承兑汇票等金融信息在同一信息系统内及时传递共享,使得金融物流参与方的金融风险大大降低。
在信息共享方面,建成了公司级业务数据中心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为企业管理及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构建了集中式作业平台,以信息化促进精细化管理,实现了业务流程规范化、标准化。
5 结 论
金融物流管理平台是物流公司开展金融物流业务的重要平台,也是提高物流企业服务效率的技术保障。针对目前物流企业面临的管理水平较低,金融风险较大,资源配置效率较低,数据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等问题,本文以协同管理理论和信息技术为基础,搭建了金融物流集中式标准化作业平台,初步实现业务流程规范化、总部管控统一化,满足业务操作和物流企业管理的需求。集中式的管理模式确保总部对下属网点的运营情况的严格管控,初步实现以信息化促进精细化管理,使系统的管理作用得以逐步体现。建立了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实现了对金融物流业务的信息化管理,降低了金融风险,加强了对监管员的管理、提高了项目管理能力。建成公司级业务数据中心和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完成和强化公司内部信息的一体化建设,为企业管理及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该平台构建紧紧围绕着协同管理中的“人员、信息、流程、应用”四大核心要素,将协同管理的理念贯穿于平台的开发和构建中。实际应用案例表明,该平台能够提升运作效率,降低金融风险,规范和简化实际操作流程,促进不同组织和不同系统间的信息共享,提升企业内部的协同水平。因此,该管理平台可以进一步推广到其他物流公司,以提高物流企业整体运作水平,提升其在国际和国内金融物流市场中的整体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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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新巴塞尔协议区别于旧协议的核心之处在于:最低资本要求,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与市场约束;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资本充足率、计量方法、信息披霉提出了新要求。鉴于我国银行业的现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应该通过综合改革提高资本充足率,应从信用风险管理逐步转向全面风险管理。
2004年6月26日,十国集团的央行行长和银行监管当局负责人一致同意公布《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standards: A revised framework),即通常所说的新巴塞尔协议(Basel II ) 。
一、新协议更新的主要内容
与1999年6月框架文件一样,新协议强调了“三个支柱”在现代监管体制中的作用。
支柱一:最低资本要求((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最低资本要求的方案建立在1988年协议内容的基础上,新协议保留了现有的资本定义以及8%的资本与风险权重资产比率的最低要求。新协议改善了风险度量方法,即资本充足率公式分母中的信用风险度量更趋精密,新协议提供了两种信用风险度量方法,第一种是标准法,第二种是基于内部评级的方法(简称IR$法)。
支柱二: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supervisory review of capital adequacy),此部分是第一次被纳人协议框架。新协议认为,为了促使银行的资本状况与总体风险相匹配,监管当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稽核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监管当局应该考虑银行的风险化解情况、风险管理情况、所在的市场性质、收益的可靠性与有效性等因素,全面判断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否达到要求,在其资本水平较低时,监管当局要及时对银行进行必要的干预。
支柱三;市场约束伽(arket discipline)。市场约束机制是第一次被正式引入,它体现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重大进展,其作用在于进一步强化资本监管和促进银行体系运作中的安全与稳健。新协议规定:①银行必须披露关于资本结构的扼要信息;②对每一风险领域提供定性和定量信息;③银行应披露按协议要求的方法计算的资本率,以及关于其评价资本状况的内部程序的定性信息;④每年至少披露一次,必要时还应增加。
二、新协议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
1.风险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对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仍是新协议的基础。新协议框架保留了旧协议关于资本构成的定义和资本充足率8%的规定,即银行的资本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构成,相对于加权风险资产的资本充足率应为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应至少为4%)。但与旧协议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不同,新协议以明确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取代传统计算公式中笼统的“风险资产”的概念,其具体公式为:
资本充足率((8%)二总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十操作风险加权资产)x12.5]。
较之旧协议拓宽了监管视野,将市场风险和操新协议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1)资本结构和资本充足率的披露不够完善。(2)市场风险。无披露要求。(3)利率风险的披露仅够巴塞尔要求的“底线”。(4)信用风险披露不足。(5)操作风险。是新协议中新提出的要求,但证监会并未要求上市银行做出披露。
三、新协议框架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1.通过综合改革提高资本充足率。保持资本充足是巴塞尔协议的基本要求,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物质基础。从长远看,为了符合新协议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我国银行能还要经历一系列的改革,具体来说主要有:(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融资,拓宽注资渠道。(2)逐步放开对银行业务的限制,推动金融创新及全面成本管理,努力提高银行的盈利水平。(3)大力提高资产质量,调整信贷结构,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
2.从信用风险管理逐步转向全面风险管理。当前央行在确定最低资本充足率时还应考虑到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所需配置的资本金,同时还要强化信贷风险监控体系,不断提高资产质量,完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防范操作风险,不断开拓盈利空间,积累风险储备,防范市场风险。
【关键词】次贷危机;通货膨胀;金融体制改革
1.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分析
1.1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集中性风险
我国是一个经济处于转型期的国家。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和开放实践,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已发生了根本转变,计划让位于市场,数量管理让位于价格信号,财政为主让位于金融为主,这就是资源配置方式转变的主要内容。因此,金融服务部门并不是一个被动的、仅仅满足实体经济中微观主体需求的部门,而是一个既提供服务又具有巨大调节作用的部门。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2007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最终导致某些国家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混乱,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因此,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
1.2信用风险
金融机构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犯罪,如资金诈骗、贪污受贿等非法活动,因此存在着严重的犯罪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我国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很陈旧,不能适应复杂的风险环境。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对近期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不到位、信用风险意识在全体职员中贯彻落实不充分等。另外,在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也远远落后于国际先进银行。
我国的金融机构大都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使得合理的内控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失效,进而加大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比如:由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据银行监事会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549.1亿元,总数较年初虽然是明显减少了424.2亿元,但损失类不良贷款余额却增加了21.2亿元。可想而知,他严重影响到了银行的发展和金融的稳定。同样,由于外部与内部的原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不善,会出现经营亏损、信用风险、支付危机等,虽然数量上并不大,但更为显性化。
1.3非公允关联交易风险
关联交易管理是指公司或是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它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对保护相关者利益、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虽然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已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但是关联交易仍然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因此,金融机构与其关联方常常有非公允的关联交易。
非公允的关联交易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行,因此迫切需要对金融机构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从近几年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情况来看,非公允的关联交易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造成大量信贷资产损失。非公允关联交易是形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少数商业银行、信用社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
1.4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市场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也必将面临日益严重的利率风险,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有效管理将是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尽管我国目前处在存贷款利率水平由中央银行管制的环境中,但是利率风险却一直客观存在着。例如这次央行公布存贷款利率下调后,就有一家先前借入银行5年期高息借款的资信很好的企业,向银行提出提前还贷,再按降息后的低利率贷款。此时,贷款银行将陷入既不高兴又很无奈的局面,因为银行接受企业要求,将意味着利息收入的大幅减少,若不接受企业要求,在现今金融同业激烈竞争的格局中,企业亦可提前还贷,而到另一家银行申请贷款。因此,企业已有意无意间利用国家利率下调的时机,对负债利率进行了掉期,即进行了利率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而银行方面因没有对利率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连最基本的控制即在贷款合同中列明有关提前还贷的条件,以锁住可能产生利息收入的损失都没有做,正是所谓对我国市场利率风险存在的漠视。因此,在我国国内金融市场上目前利率管制制度下,利率风险管理十分必要。
2.我国金融风险防范对策
2.1 建立完善金融机构治理风险监管机制
首先,建立金融机构治理风险宏观预警机制组织网络。应本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内容,统一监测指标,分级监控”原则,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建立宏观预警组织系统。具体负责对全国性和区域金融机构的监测预警,对中观和微观预警机制实行管理和领导,并及时接收来自中观预警机制和微观预警机制的各种信息,处理防范银行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的及时传输。
其次,建立完善金融机构治理中风险预警机制。它将各种手段、方式合理搭配与协调使用,为实现金融宏观预警机制,通过中观预警机制加以具体化,然后传导金融微观预警机制运行中去,从而发挥中期监测作用。
最后,建立完善微观金融机构治理风险预警机制,降低风险程度。金融机构治理微观风险预警机制是宏观、风险预警机制的最终传导系统,是对微观风险的监管,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是促进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的关键环节。
2.2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
2.3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
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节,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相关会计账户的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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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金融;县域金融工程;金融资源配置: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6)11-0011-06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在规模上已实现跨越式发展,但面临金融资源分散、利用效率不高、供求渠道不畅、资金供求失衡和风险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反映出农村金融体系基础功能的不健全。因此,充分发挥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实现农村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成为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农村金融资源使用的绩效评价
1.农村金融资源总量较大,但缺乏统筹
农村金融资源从持有主体来看包括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企业部门和家户部门。政府部门对“三农”的财政投入、金融部门的农业贷款、企业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家户部门的储蓄存款都是农村地区的金融资源。从金融资产的规模和增长速度来看,自2010年以来,农村贷款、政府“三农”支出、农户储蓄以及农村企业部门产值均保持稳步增长,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农村金融资源积累(如下表1所示)。
目前,农村金融资源分散于政府、银行、企业和家户等经济部门,未被统筹使用。以湖北省为例,2014年政府在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财政支出为483.8亿元,同时农村居民储蓄为3217.62亿元,占全部储蓄的18.66%,但是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66.5亿元,仅占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2.5%。尽管政府对于涉农的财政补贴以及农村社会储蓄不断增大,但投向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资源较为有限。
2.农村金融资金供求脱节,配置效率低
农村金融体系的资金供求脱节主要表现在农村金融资源外流和涉农贷款与农户资金需求的不匹配。从资金需求来看,数量众多的中小微型企业和农户均有着大量的生产性资金需求。以中部六省为例。如表2所示,除山西省以外,中部其余五省农村投资所带来的杠杆效应显著高于城镇地区,其中湖北省农村投资的乘数效应最高,为5.61,表明农村地区的投资潜力较大、资本需求高。但从2014年中部六省的存贷比数据来看,非农存贷比远高于涉农存贷比,而且涉农存贷比均小于1,说明农业项目相对于城镇投资项目缺少吸引力,金融资本外流严重。
在微观层面上,一方面,由于政府涉农财政支出主要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进行,无法精准匹配涉农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需求,导致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效果并不显著;另一方面,银行的商业贷款门槛较高,而且缺少面对涉农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这也造成了涉农企业与农户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目前政府和银行合作的效果并不理想,政银联动的金融产品匮乏,部分金融机构虽有涉足但规模不大,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开发的“助保贷”产品,该产品虽然有效地发挥了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降低了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但目前其推行覆盖面较窄,仅在山东、广西、湖北、重庆等省区市得到较好的推广。农村金融机构与政府联动机制不足,使得财政资金难以撬动农村金融资源。
3.农村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和产品缺乏
农业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农业的高风险决定了农村金融的发展要以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为前提,而这正是目前农村金融体系所缺乏的。首先,从现有的自然风险管理工具来看,农业商业保险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保险虽有涉及,但覆盖面不广。截至2015年底,由中央财政支持和补贴保险费的农牧业产品生产保险的种类仅为16类,未涵盖诸如鸡鸭牛羊、蔬菜、水果等重点农、牧、渔产品。2012-2014年间,全国农作物灾害损失约5997.8亿元,其中农业保险补偿金额仅为565.4亿元,只覆盖全部损失的9.4%。其次,从农村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来看,政府担保基金和金融保险发展缓慢,使得信用风险在农业产业链中积聚。最后,从农产品的市场风险来看,主要有农产品远期、期货等工具,虽然目前可交易的农产品期货多达20种,基本覆盖了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占到已上市商品期货品种总数近一半,但仅有少数品种交易活跃,涉农企业和农户的参与程度不高,导致期货市场未能充分发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规避风险的作用。
总体而言,我国农村地区虽然生产要素资源和金融资源丰富。但面临着金融资源分散、定价效率不高、资金供求不畅和风险管理缺乏等问题,因此要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顶层设计,构造农村金融体系的资产定价机制、资金对接机制和全面风险管理机制,整合农村金融资源和其他生产性资源,完善其作为自主金融体系的机制和功能。
二、县域金融工程理论与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模式
1.县域金融工程的基本思想
宏观金融工程把整个经济体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国家整体和主要经济部门的金融资源使用和金融风险状况,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设计与重新组合,推进金融结构的{整和金融制度的变革,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解决宏观金融风险和经济发展的问题。宏观金融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宏观金融资产负债表、宏观金融风险管理和宏观经济资本管理等。县域金融工程是宏观金融工程理论在县域层面的实践,以金融资源为支撑,通过整合和配置金融资源和各类生产要素,对县域金融体系进行结构化和工程化的设计,形成以金融资源为主导、各类生产要素充分发挥作用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从而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和核心企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县域金融工程具有价格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三个基本功能,即在控制县域金融风险的条件下,挖掘各经济主体的要素禀赋,建立有效的金融要素市场,发挥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实现生产要素的金融化和资本化,促进生产要素的流转,使农村地区各类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就具体内容而言,在发挥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方面,通过搭建金融要素市场平台,为县域内生产要素和产品提供价格发现机制;在优化配置金融资源方面,通过有效整合农业金融资源和其他生产性资源,促进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家户的联动,进行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实现对农业产业和核心企业的有效资金供给;在对农业金融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方面,由于县域经济以中小企业和农户为主,资本回报率低、投资风险高、金融内在脆弱性大,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倒闭也会给县域经济带来冲击,因此需要对县域金融风险在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2.县域金融工程的主要分析方法
县域金融工程主要有产业价值链分析、部门分析法、资产负债表方法和积木分析法等四种分析方法。一是产业价值链分析法,是指通过分析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明晰与产业链条相应的价值链、资金链。从价值链的角度,研究产业链价值在纵向的延伸和横向的拓宽;从金融链的角度,以金融资源为核心,引导其他资源服务于产业链,实现产业升级、外部经济和价值增值等主要目标。二是部门分析法,是指将县域经济金融体系按照参与主体划分为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企业部门和家户部门,分析不同部门在县域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和功能。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政策、财政投入和窗口指导等方式支持企业主体成长,设立县域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引导家户部门的存款就地转化和利用。从而实现四个部门金融资源的良性互动。三是资产负债表方法,包括微观层面单个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分析和宏观层面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分析。单个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分析企业和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资源和承担的风险,对于宏观层面的部门资产负债表分析,县域金融资源都会反映在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企业部门和家户部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中。部门资产负债表规模反映出部门拥有的金融资源存量,不同时点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差额反映出金融资源的流转情况。同时,部门资产负债表可以用来识别和度量四部门的期限错配、货币错配、资本结构错配和清偿力风险,从而可以研究信用风险在部门间的传导和反馈。四是积木分析法,即模块化分析方法。该方法是指将四个部门所拥有的金融资源视为模块,通过对这些资源进行分解和组合来解决资金供给和风险管理问题,如将政府财政资金、银行信贷和保险等进行结合,开发“助保贷”和“农业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实现信用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增加对农业企业的资金供给。
3.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模式
基于县域金融工程的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模式是以县域金融工程理论为指导,以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和升级为目标。将分散于政府部门、企业部门、金融部门和家户部门的金融资源进行梳理,以金融资源为核心并以其带动农业领域的其他生产性资源,通过金融的价格发现机制、资金供给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机制,将金融资源和其他生产性资源配置到农业产业链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环节,构造与农业产业链融合的农业金融支持体系。
农村金融资源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部门的金融资产,包括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金融部门的贷款、企业部门的商业票据和应收账款、家户部门的储蓄等;另一个层面是实物资产,包括政府部门的固定资产、企业部门的存货和家户部门的土地经营权等。实物资产是农村地区重要的生产性资源,但目前金融化和资本化程度较低,流动性较差,资源使用效率不高。对公共部门、金融部门、企业部门和家户部门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进行摸底和整理,编制部门资产负债表,同时推动实物资产金融化、金融资源的资产化和金融资产的资本化,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源逐步实现流转和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金融资源的潜力。
农村金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主要通过价格发现机制、资金供给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来实现。建立各类金融市场,推动部门票据、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和固定资产、农产品、农业产权等实物资产的挂牌交易,实现农业生产性资源的金融化和资本化,推动农业企业在区域性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建立县域债券市场和股权市场,实现本地资金供给和需求的对接,促进金融资源的转化和利用⑧。风险管理机制要求对农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风险控制,保障金融的价格发现和资金供给机制的正常运行。
农业转型和升级从价值链来看包括产业链延伸和拓宽两个维度。在农产品种植环节,需要进行生产技术革新,提高种植效率;在加工环节,要增加产成品的多样性,进行精细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在销售环节,要建立开放性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和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宽都需要金融支撑,需要针对不同环节特殊风险和收益的特征设计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种植环节,资金供给主要通过农户的自有资金和政府财政投入来实现,同时引入农业保险;在加工环节,可以引入银行信贷、信托、租赁、产业投资基金来实现;在销售环节,可以推动农产品市场建设,开发票据融资、仓单融资等金融产品。
三、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机制设计
1.大力建设以金融要素市场为平台的价值发现机制
农业产业价值链提升和延伸是农村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的目标。对农业产业价值链进行提升是指产业链的内部高级化,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组织模式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通过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和其他社会资本合资搭建平台,统一向上游采购生产要素。降低成本,在生产环节通过技术化、专业化的改进,提高生产效率;在下游阶段通过市场化的销售平台和风险管理工具进行保值增值。对农业产业价值链进行延伸是指对产业链进行结构化整合,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整合上、中、下游的资源,上游通过为农民提供服务,引进农业科技和信息资源,下游与当地农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实现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
目前,我国农业经济面临从劳动密集型向R祷、资本化、市场化转型的挑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从农业价值链来看,产业链上游是农业生产要素的供应企业,中游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生产,下游是农产品需求方和加工方的企业,相应的价值链条为供给要素收益―农业生产增值、销售一加工增值。农业的价值增值的实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研究农业产业链,从提升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投入成本、生产效率等角度设计和构建产业价值链;二是建立金融要素市场。完善农产品的定价机制。
在农业产业价值链升级过程中,需要利用金融资源引导其他生产性资源如技术、人力、信息等在产业链各个环节发挥作用。在产业链升级的前期,主要面临资金和风险问题,需要建立本地区的生产要素市场,包括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产权交易市场、农产品现货交易市场以及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对农产品、土地使用权等生产要素进行定价,一方面可以增加生产环节中的附加价值,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户借贷面临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在产业链升级的中期,政府引导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社和银行合作,打造综合性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物流管理和销售一体化的服务平台,实现个体农户、农村合作社和生产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对接,降低信息成本和供需不对称的风险。在产业链升级的后期,着力于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引人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证券和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
2.建设政策性资金和商业性资金衔接的资金供给机制
农村资金筹集体系从融资性质上可以划分为政策性融资,如政府的财政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债权融资,如商业银行信贷、信用担保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包括在全国性、区域性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通过股权出让、增资扩股、杠杆收购、风险投资等方式进行融资。从农业产业链的资金需求来看,涉农企业在种子期和初创期由于风险高、收益低,需要政府财政资金、农业产业开发基金、各类专项支持基金等;当涉农企业处于成长期时,可以引入风险投资和债权融资;当涉农企业处于成熟期时,可以在区域性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通过股权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银行以及民间金融机构,存在资源分散的问题。就银行信贷而言,一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政府限定的农业项目,不能根据农村实际调整,非市场化的资金定价机制导致投资回报率较低,缺乏可持续性;二是由于农产品价格缺乏市场化定价机制和风险控制工具,商业性银行对农业项目的投资意愿不高;三是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以吸收存款为主,向农民提供的信用贷款严重不足。资金外流严重。
农业产业链中的涉农企业多为中小微企业,需要政府以政策引导而非资金支持为主,对投资农业项目的股权流转给予税收优惠或实行资本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对社会资本进入农业产业投资给予政策支持。由政策性资金和商业性资金共同组建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对具有成长性和潜在收益的农业产业链提供资金支持,实现对资金投向、风险和收益的专业化管理,从而促进农业的产业化、集群化发展。推动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评级公司、征信平台在农村地区集中和积聚,为涉农企业提供政策交流平台、信息交互平台和金融产品平台。
3.建立农村金融体系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
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宏观、微观两个层面的风险管理,微观层面是指不同类型农业风险的管理,宏观层面是指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管理。微观层面的风险管理重点在于对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管理,因为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贯穿农业产业链,而自然风险影响产业链中间环节价值的实现,进而影响与上下游企业关联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在宏观系统性风险管理层面,要对农村地区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企业部门和家户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和部门间的风险关联进行定量分析,建立系统性风险的评价和准备金体系。
目前,我国农业金融风险管理包括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和政策性保障资金等,但风险管理机制并不完善。第一,农业保险存在规模小、品种单一和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农户不愿意参与农业保险,另一方面农业保险风险过于集中。缺少再保险机制来降低农业系统性风险。第二,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仅有少数农产品期货品种交易活跃,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脱节,套期保值功能受限。第三,政府风险兜底资金效率较低,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农户或企业往往采取直接和无偿救济的方式,而且由于资金量有限且不追求收益性,化解风险的效果较差。因此,在自然风险方面,可以从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和创新农业自然风险管理工具两方面着手,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合作社,以合作社为保险对象,建立合作社共同资金、政府补贴和农户出资的多元保费投入机制,降低农户投保成本,提高农业保险的规模。同时,建立多层次的再保险机制,成立农业巨灾保险基金和发行农业巨灾保险证券化工具。对于市场风险管理,要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农产品现货――订单――期货的联系机制,构造农产品的套期保值体系,发展期货套保基金。涉农企业和农户可以采取购I基金份额的方法进行风险管理。对于信用风险的管理可以设立贷款保险制度。
对于宏观层面的系统性风险管理,可以成立农村金融监管部门如县级金融办,负责管理县域系统性风险,从政府、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企业和农户四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和部门间的信贷关系出发,构造度量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风险指标体系,包括系统性风险损失,即缓冲农业非预期损失的风险资本金、部门的资本结构错配风险、期限错配风险、违约距离和信用溢价等风险指标;在系统性风险度量的基础之上,设立根据系统性风险损失调整的农业风险准备金。鼓励涉农企业和农村合作社按照投资规模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与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资金共同成立农业风险基金。
四、简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金融业界对经济资本这个概念并不陌生,但一直困惑于如何将这个概念与金融实务紧密联系起来。自经济资本概念提出伊始,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就一直在探索如何使这个概念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如何超越定性的层面,定量地、具体化地度量经济资本,以及如何利用各种经济资本指标来深化金融企业的业绩管理。这些努力总结起来,其实质就是如何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工作。
经济资本指用于承担业务风险或购买外来收益的股东投资总额。经济资本=风险资本+商誉。如果没有购买外来收益计划,经济资本和风险资本的差别可以忽略。而风险资本是指抵补一定时间段内,给定置信区间内资产和其他头寸价值的潜在损失金额,即指能够令损失超过资本的概率小于一定水平的资本要求。在现代商业银行监管框架下,资本能力大小决定了银行的规模增长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银行机构开展经济资本管理,可以量化内部每个业务单元和每个业务环节在获得经营收益过程中所承受的风险大小,可以实现对利润的风险调整和对客户的风险定价,进而使绩效评价和经营战略更为科学。
二、银行经济资本管理在中国
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以完善资本充足率框架为主要内容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并于2006年底在十国集团国家正式实施。中国政府为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设定的最后期限为:拥有大量海外业务的大型中国银行须在2010年前实施。2007年2月27日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规定:“银行经批准可以申请暂缓实施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同时,中国银监会督促大型国内银行,按照新资本协议规定的高级内部评级体系,开发最复杂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要求中小银行借鉴新协议所代表的先进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逐步朝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式靠拢。
新资本协议提出的信用风险的初级和高级内部评级法都要求有5年的违约概率数据,高级内部评级法还要求有7年的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数据。因此,国内银行最迟需要从2008年1月开始收集数据或者推迟使用高级内部评级法,或者从开始收集数据起7年后再使用该方法。今日,国内银行执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号角已经吹响。
管理风险的能力是银行的核心能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其实质体现了对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新资本协议要求精确计量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新资本协议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信息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如何依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识别金融风险,利用金融风险技术建立风险模型,难确计量与完整披露银行的风险,如何以“资本约束下盈利能力最大化”为目标,实现流程银行等管理激变,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如何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贯穿风险控制意识和风险管理,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在于引人经济资本分配和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采用经济资本分配和管理模式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建立以经济增加值和经济资本回报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识别和计量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水平,从而用经济资本定量表示全行总体、各业务品种、各分支机构在获得经营收益过程中所承受的风险水平,实现对利润的风险调整、对客户的风险定价,使绩效评价和利率定价更为科学,进而提升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优化业务结构和区域结构,适应资本监管要求。目前在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还达不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实施经济资本管理,建立资本制约机制,可以有效地引导和约束风险资产的增长,确保风险的增长与资本的增长相协调,稳定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
三、银行经济资本管理的作用
1.经济资本管理体系的引入是银行经营管理模式发生根本性转变的表现。经济资本管理体系的引入、运用以及相应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促进银行管理模式由传统的粗放式、外延式向集约式、内涵式转变。
2.经济资本是银行实施战略管理的基础手段。全面计量和监控风险状态是银行实施战略化管理、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手段。当经济资本总量接近或超过监管资本时,银行应通过某种途径补充资本金、控制其风险承担行为,否则其安全性将在战略上受到威胁。
3.经济资本是银行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全面风险管理是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其关键环节在于风险的量化、分解、监测以及应对策略。经济资本通过对非预期损失的计算和预测,直接反映银行的风险全貌,同时,经济资本的配置能够实现银行资本与风险的匹配。
4.经济资本是银行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在经济资本配置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指标对银行的各分支机构、产品线和业务线的评价,考察了其盈利能力,又充分考虑了该盈利能力背后承担的风险。
5.经济资本管理的实施为银行市场营销提供指引。银行决策者判断不同业务和产品的市场进退标准是经济资本回报的大小。银行应保留和发展较大资本回报的业务和产品,否则应予收缩或退出市场。
四、如何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的具体特点,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经济资本管理体系需要考虑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尽快建立和完善经济资本配置程序
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股东、经营管理层、监管当局等不同角色对资本管理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资本配置程序:第一,评价银行总体风险承受能力。银行的董事会须综合考虑监管当局规定、股东收益和经营中承担的风险,并对所需资本的总体水平做出评估;银行的经营管理层须就其风险偏好所要采用的风险结构做出决定。第二,合理配置资本资源。银行根据既定的资本总量和资本回报要求,运用限额管理、组合管理以及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目标管理等手段,将资本在各个分支机构、产品线和业务线等不同层面进行有效配置。第三,最优化可用资本。在风险结构和预计的资本需要量一定的情况下,银行需要平衡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关系,运用内部风险资本模型度量最优化可用资本水平,确保可用资本与规划资本需要一致,并使资本成本达到最优。第四,衡量资本使用和收益。银行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计算实际资本收益,当环境变化、业务超过原定目标或原定目标无法完成时,银行有必要对资本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加快研究制定经济资本管理配套制度
经济资本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必须运用到银行所有业务流程中,并使之充分发挥决策支持作用。在当前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应坚持制度与系统“同步推进、配套建设、逐步完善”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促进银行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和提升;另一方面,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出台一整套经济资本分配管理办法,从而更全面、更扎实、更有效地推进经济资本管理体系建设。
(三)明确经济资本计量范围
依据内部风险资本模型计量的经济资本应与监管当局要求的监管资本保持总体平衡,商业银行应分别计量相应经济资本抵御以上三种风险。
(四)合理选取经济资本计量和配置方法
商业银行的经济资本计量和配置方法主要有三种:资产波动法、收入波动法和系数法。这些方法的复杂程度不同,技术上也各有优劣。从各国银行的实践看,资产波动法正在成为普遍接受的计量和配置经济资本的方式。
(五)建立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评价体系
国际先进银行主要采用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综合考核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该指标不仅能够将银行的收益和风险直接挂钩、有机结合,充分体现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的内在统一,还能够促进银行建立良好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也能够激励银行自觉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在审慎经营的前提下拓展业务、创造利润,实现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最大化,从而实现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的经营目标。
(六)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银行;影响
一、巴塞尔协议III的推出及主要内容
(一)何为巴塞尔协议III
巴塞尔协议,是由巴塞尔委员会,即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协议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加强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治理水平,增强银行业的透明度和披露要求,有效提高银行抵御金融震荡和经济波动的能力,扼制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因此巴塞尔协议对现代商业银行而言日益重要,已成为全球银行业最具有影响力的监管标准之一。自颁布起,巴塞尔协议在危机中得到了不断修订和完善。在经过最新一轮的全球金融危机后,全球银行业正式步入巴塞尔协议Ⅲ时代。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提出新的全球资本标准及过渡期安排,并从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严格资本扣除限制、引入杠杆率、加强流动性管理几个具体方面对之前的巴塞尔协议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二)全球资本新标准及过渡期安排
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委员会决策委员会会议上,巴塞尔委员会了新的全球资本标准及相应的过渡期安排,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
1.建立全球最低资本要求新标准。截至2015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另外,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新定义的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和调整项的标准都将显著提高资本质量及数量的要求,再加上其他超额资本计提的要求将对银行的资本管理带来更大的压力。
2.实施过渡期安排。巴塞尔委员会对巴塞尔协议Ⅲ规定了实施过渡期,将于2013 年初引入,2017 年底开始全面实施。对于最低资本要求来说,普通股和一级资本的最低要求将于2013年开始逐步引进,2015年全面生效。
二、巴塞尔协议III对全球及中国经济的影响
(一)巴塞尔协议III对全球经济产生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产生的新变化将会对全球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对资本质量的日益重视将直接影响银行筹集资本的渠道、工具和成本。在协议细则颁布后,各国对于缓冲期限上现产生了不小的分歧,虽然各国央行和监督部门希望新协议能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但也希望同时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储备金,能不依靠政府救助独自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
从长期来看,监管机构与银行界都认可实施巴塞尔协议Ⅲ将对金融稳定性和更加稳定的经济增长产生积极正面的作用,而对于实施所带来的短期影响,监管机构与银行界对于新标准的要求开始了激烈争论:对于银行来说,新协议要求银行缩小资产负债表规模和业务范围。银行必须提高储蓄资金以避免潜在的资产损失,而投资者得到的贷款额将相应减少。受冲击最大的应该是某些欧洲大型银行。德意志银行、爱尔兰联合银行、爱尔兰银行和奥地利第一储蓄银行都将陷入资本充足率不能满足新规定的麻烦。由于新框架的监管资本定义过于严格,将对银行需要持有的资本产生重大影响。从量化指标来看,快速的实施新框架对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有相当负面的影响,提高资本要求将导致贷款利率上升,尤其是将导致美、日、欧三大经济体的GDP下降,就业机会减少。在美国、加拿大和英国,银行已经增加了大量的新资本,因此这些国家相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多“缓冲力量”。而据德国银行协会估计,该国十大金融机构将需要1050亿欧元才能满足严厉的巴塞尔协议Ⅲ规则,因此希望推进时考虑到宏观经济付出的成本,延长过渡期的时间,争取将负面影响最小化。在银行缓冲期限问题上,美国与德国主管机关产生分歧,美国希望落实期间最长为5年,德国则欲施压延长至10年。而由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和巴塞尔委员会共同组成的宏观经济评估小组(MAG)则认为实施巴塞尔协议Ⅲ短期内对宏观经济的负面影响是可控的,不会对后危机时代的全球经济复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顾问朱民表示:“对于巴塞尔委员会来说,确定这个标准是一个好事情,但对所有从业者来说,实施巴塞尔Ⅲ是不那么容易的。因为每个人处的国家不一样,即便在亚洲国家,亚洲的金融行业一级资本充足率比其他市场都要高。对于银行来说,他们需要共同实行巴塞尔是需要时间的,而银行可能各自的情况不一样,可以逐步的进行挑战,但是关注的点在于说,实施的时间点不一样的话,可能就有一个对于国际监管框架的套利,这个怎么来解决,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讨论。”
(二)巴塞尔协议III蕴含的监管发展导向
巴塞尔协议Ⅲ的出台体现出了后危机时代全球金融业监管的以下发展导向:
1.注重资本约束及资本的质量。金融危机后的商业银行摒弃过度投机行为,更加重视资本对资产扩张的约束功能,加大资本基础,提高资本质量,不断提高以普通股为主要内容的核心资本的占比,降低对附属资本的依赖。
2.注重金融创新的实体经济基础。以前银行依靠复杂的金融工程技术,对金融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金融创新,助长了市场主体的短期投机行为,又使广大投资者难以评估这样一种衍生金融产品真正的基础价值。因此,今后的银行产品更多应回归经济实体。
3.注重政府的金融监管作用。过度相信市场,过度依赖市场的自我修复和调节,容易导致风险的发生,美国次贷危机之后,各国纷纷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强化政府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
4.国际金融监管标准趋于强化和一致。在监管范围方面,将包括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机构都纳入监管体系;在薪酬管理方面,金融从业人员道德操守将被强化,高管薪酬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减少金融系统亲周期效应方面,国际监管行为将更趋一致。
(三)巴塞尔协议III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虽然世界银行业将受到较大波动,但由于中国银行更加传统的运营模式、更加简单的资本构成以及较少的衍生工具等原因,新框架对于中国本土银行的影响明显小于西方银行。对于中国而言,中国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标准似乎并非是一大难题,从短期来看,国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基本保持稳定。不仅能够满足监管要求且显著优于国际同业平均水平。资产证券化、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交易业务风险权重的大幅度提高对国内基本没有影响。从长期来看,新的监管标准对中国银行业资本和流动性管理的影响不容忽视。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资产快速扩张,这大大增加了资本补充压力和流动性压力。一级资本充足率、以及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比例的提高,以及资本留存超额资本等监管指标的提出,将直接影响银行筹集资本的渠道、工具和成本,而新定义的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和调整项,将显著提高资本质量的要求。强化后的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标准将约束稳定状态下的银行信贷供给能力和信贷成本控制。对比巴塞尔协议Ⅲ和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不难看出,在资本充足率监管指标方面,两者对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留存超额资本、逆周期超额资本的要求均相同,但是,前者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标准为不低于4.5%,后者的为不低于5%;杠杆率前者为不低于3%,后者为不低于4%;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比例要求前者为1%~2.5%,后者暂定为1%;在过渡期安排上,前者要求在2013年开始实施,2018年达标,后者则要求2012年初开始实施,2016年达标。在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方面,两者均提出了不低于100%的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前者要求LCR和NSFR的达标时间分别为2015年和2018年,而后者要求的时间则分别为2013年和2016年。总体来看,“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的标准显然更加严格。
更深层次体现出的是东西方银行业生存环境的差异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的转型困境。新监管标准虽然有助于银行提升风险承受能力,但这是建立在牺牲银行利润的基础上的。中国银行体系的业务模式仍属于传统意义的业务模式,以存贷业务为主,靠高存贷利差生存,较少涉及金融衍生工具。在高额储蓄率的背景下,中国银行业长期以来享受着来自于居民存款的充足流动性,对批发市场融资渠道依赖较小。中国银行业现状是由宏观融资环境所决定的。在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直接贷款融资只占融资总量的15%左右,大部分融资是通过发债和发行股票的方式从资本市场完成的。而中国80%的融资靠银行直接放贷。巴塞尔协议恰恰针对银行放贷风险提出资本要求,所以西方银行走的是资本节约道路,而中国的银行经营的则是高资本消耗业务。
今天中国的银行业采取的是分业监管,就使得银行在转变经营范围,发展中间业务余地有限,许多西方银行利润贡献较大的非信贷业务如承销证券等投行类业务、经纪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等,中国的银行就无法介入。希望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坚守传统业务,但依然会在将来尝试业务多元化及产品创新。虽然新出台的巴塞尔协议Ⅲ使银行为应对业务多元化和产品创新带来潜在风险,增提资本压力进一步上升,但中国的银行业仍旧可以借此契机适应银行业经营模式多样化的探索,鼓励银行差异化经营,转向与资产负债全面匹配的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中国各大商业银行正在为实施巴塞尔协议Ⅲ紧锣密鼓地做着各项准备。中国的银行最为重视的是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而在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则相对欠缺。随着2012年初开始实施“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各银行需要日益关注后两种风险及银行数据的调整、银行内部人员与部门间的配合与协调这两大难点。具体到银行的风险管理方面,中国商业银行目前最重视的是信用风险,银行的风险管理部基本上都是以管理信用风险为主,且银监会的硬性要求高于国际标准。在操作风险方面,中国的操作风险虽与国外有所不同,但相对来说仍受到银行重视,制定了很多的操作流程与规范。他认为国内银行最为欠缺的是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而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这两大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