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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法基础知识

时间:2023-09-07 17: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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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法基础知识

第1篇

关键词:税法;教学;改革;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5-0269-02

一、高校法学专业税法教学的现状与困惑

中国高校法学专业的税法教学和研究起步很晚,作为一门典型的交叉学科,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实践性。各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由于没有财政税收方面的专业基础知识,使得课程学习比较困难。学科本身的难度和教学实践与理论发展的不足,造成了高校法学专业税法的教与学都面临着许多困难。

1.学科交叉性对讲授该门课程的老师提出了很高要求。它除了要求教师须具有法律专业和税收经济学的知识以外,还要求具有税收实务经验。但是目前高校法学院从事税法课程教学的老师要么是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但财税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扎实;要么是学经济类专业出身,财政税收会计等比较通晓,但对法律原理和理论领悟不深。教师的知识结构决定了其在教学中很难深入浅出,析理深刻,这必然制约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并且由于各高校法学专业对税法这门课程普遍重视程度不够,老师的进修和交流比较少,提升教师专业能力的途径十分有限。

2.法学专业的税法教学与经济类专业的税法教学的区分度不够。虽然法学专业的教师都认识到法律专业学生学习税法应是学“法”而非学“税”,但是如何凸显法律专业税法教学“法”的特征,实践中操作起来非常困难。有税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者认为法学专业的税法课程应只讲法,在其编写的适用于法学专业的税法教材体系中,只有与税收有关的法律原理、原则,税收的基本内容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笔者曾建议学生使用过这类的税法教材,效果欠佳。因为脱离税收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来讲法,犹如空中楼阁,学生无法真正的理解和领会税法中的法律原理;而脱离法律原理、思想和法律精神纯粹只讲税,又无法实现该门课程面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目的。这种对教学重心的把握一直是法学专业税法教学中的困难。长期以来很多法学专业的税法教学难免陷入在财政税收学的体系上对税法条款进行注释和解读的状况,这种模式只是让学生懂了“税”,但是没有懂“税法”,税中的法律理念、法律推理和法律制度构架被忽略了,即学“法”的目的没达到。如何在课程的讲授和安排中实现“法”与“税”的结合和平衡是高校法学专业税法教学的最大困惑。

3.税法课程内容的庞杂与课时有限的矛盾突出。一方面,税法中税的内容本身已经相当繁杂,且技术性很强,税收规定更新又很快,财经类专业的学生纯粹只学税且学习起来比较吃力。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学税而且还要学法,课程的容量与难度可想而知。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法学高等教育对税法课普遍重视不够,税法没有被纳入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相比而言,国外的很多高等院校将税法作为一门专业来设置,并已经形成了系统的学科体系。这与中国高校将税法作为法学、会计等专业下的选修或必修课程在授课时间的安排上差距甚远。在如此有限的授课时间内要透彻的讲解内容庞杂的税法课程几乎是不现实的。

4.税法教学方法的困惑。目前国内多数高校的税法教学以讲授为主。受到课时的限制,采用课堂讲授法是在有限时间内完成海量课程内容教学的无奈选择。但是税法内容抽象、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仅仅只采用讲授法的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学生的学习兴趣很难被激发出来。特别是在中国高校法学院的税法课程是作为专业选修课的背景下,许多学生盲目选课,造成一个税法教学班上学生的基础知识参差不齐,讲授法很难适应所有学生的需要。在税法的教学中案例法也一直被倡导,它能够让枯燥的税务内容形象化,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增强课堂教学的趣味性,也可以帮助学生巩固已学知识。但在实践中如何恰当的选取案例和编写案例以适应不同基础的学生存在操作上的难题。特别是在法学院未向学生开设财经、社会类基础课程的情况下,案例本身往往需要教师向学生普及基本的经济知识,占用大量课堂时间,故而课堂上案例本身的法律价值极易被冲淡。恰当的教学方法是现有体系下探讨税法教学质量提高的着力点。

二、高校法学专业税法教学的定位与目标

面对目前高校法学专业税法教学的困难与矛盾,欲探讨其解决的途径,首要的任务应当是明确高校法学院税法教育的定位和目标。站在历史的高度,着眼当前中国经济、社会蓬勃的发展形势,法学高等教育应承担通识教育与专业化、精英化教育的双重任务。不仅应当培养具有税收法治意识的法律工作者,更应当培养适应社会专业分工细化的专项法律储备人才。

具体地讲,本科的税法教育应分三个层次:第一,应培养学生的税收法治意识,了解中国现行的税收体制和税法法律体系结构,对中国的各税种法有宏观把握;第二,能分析税收经济行为背后的法律原则和精神,能判断一项税收经济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能在税收领域具有一定的法律敏锐性;第三,对中国税法的具体内容有正确的理解,并能完成简单而正确的计税,为走向专业的税务工作者领域做好基础知识的铺垫。前两个层次的培养目标使学生适应社会对法律人才基础经济知识的要求,第三个层次的培养目标使学生能具有从事专业领域法律业务的基本素质,同时也为有意向在该领域深造的学生夯实基础。税法的研究生教育则应立足于培养具有法律与财政税收双重专业知识的高级复合型人才,以满足社会对税法立法、司法、执法、税务,经济管理岗位等专业复合人才的需求。

三、税法教学的改革路径思考

如何实现中国高校税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下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以适应当代社会对法律综合素质人才的需要,是从事税法学教学与研究者们责无旁贷历史使命。根据上述笔者就中国高校税法学教育培养人才的定位,提出以下几点改革的思路:

1.调整课程的设置。国外很多大学法学院对税法课程相当重视。美国俄亥俄州哥伦布的首府大学法律学院对攻读法律硕士的申请者提出的入学要求中就包括已经修读了联邦个人所得税课程。甚至还专门设置了税收法律硕士,商业和税收法律硕士等学位。欧洲的挪威、瑞典、西班牙等国家的高校也将税法作为一门强制性的课程。从对课程的重视度来讲,中国高校远不及欧美。借鉴国外税法课程的设置和中国税法课程开设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在中国的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可引入税收法律硕士这一学位,面向本科学习经济或财税专业的学生。在学税的基础上再来学法,大大降低法学院自己在本科阶段开设经济、税收类课程的成本。

由于税法的学习需要经济类基础知识的铺垫,笔者建议在高校法学院的本科教育中,税法课程开设于高年级。同时,将税法课从专业选修调整为必修,增加税法课程的课时量和学分量,降低对学生学“税”方面的要求,强调税中的“法”,以税法通识教育和兴趣培养为基调。

另外,可以尝试更大胆的改革。台湾的中正大学在其法律学系中独立出财经法律学系,以培养财经、科技法律人才为核心。在课程设置上除传统的法律课程外,注重以下四个重点:企业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财税法学。笔者认为这样的改革思路在国内是具有试点意义。

2.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式。传统的讲授法虽有弊端,但对税法课程内容繁杂、课时十分有限的现状来讲,仍是一种不可抛弃的教学方法。需要调整的是讲授法在具体运用过程中的侧重点把握。在“税”和“法”的协调上,多数税法学授课者都倾向于税收中的法律分析。具体操作上,笔者建议税法学的课堂教学分段进行。前半段讲授的内容以税收基础知识为主,让学生了解中国主要的税种,并理解税收背后基本的法律价值和精神;后半段讲授则是在学生已经具备基础知识的情况下,进行税法专题讲授,启发学生进行法律思考。同时案例法的运用也有分段要求。前半段教学案例主要用于让学生感性认识生活中的税,激发学生学税的兴趣。此外这部分的案例在选取上应以说明、阐释学税过程中理解经济类知识的困难为主。比如,在讲解企业所得税过程中,法条上关于资产税务处理部分学生没有财务基础知识,理解起来很困难,就需要教师用案例的形式使其领会和感知。再如,增值税的学习中学生容易对其多环节课税与购进扣税法的征税方式产生疑惑,恰当的案例展示增值税征税流程,学生就能很快掌握税的基本面。后半段课堂讲授则应以启发提问式案例为主,以热点和常见的税收经济活动为蓝本,探讨其中的法律原则和法律问题。这个过程还可采用讨论的方式,运用互动式教学法,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促进学生以问题为轴心去进行资料收集和法律思考。

3.拓宽提升教师素质的渠道。税法的学科交叉性和税法政策性强、变动频繁等客观因素,要求税法教师需不断地进修、丰富专业能力。笔者倡议国内各高校集体筹备税法年会,年会每年由不同的高校承办,作为一个税法教学与研究的交流平台。此外加强税务实践部门与税法教学单位的交流也是税法教学更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师素质提高手段是税法教学的应循之路。

参考文献:

[1]李金华.关于高校法学院税法教学改革的一些探讨[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

[2]陈少英.中国高校税法教学改革的思考[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1).

[3]刘剑文.国外及台湾地区财税法教学[G]//润物无声――北京大学法学院百年院庆文存之财税法治与财税法教学:第6编.

北京:法律出版社.

[4]叶晓丹.刍议法学专业《税法学》课程教学[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第2篇

关键词:高职;税法;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5-000-02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税法课程属于会计专业的基础技能课程之一,是一门应用性、专业性很强的课程。当前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会计法规不管完善,高职税法课程培养的人才不仅要具有扎实的税法理论功底,还要具有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一直以来,高职税法课程教学采用的是灌输式教学方法,实践环节不足,这会影响对税法知识的理解与运用,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提升。税法课程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实践性,因此高职税法课程教学必须打破单一的教学模式,加强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本文主要从税法课程的特点入手,分析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探讨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税法课程的特点

(一)实践性

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极其重要的部门法,作为普通公民要了解税法规定,作为税务工作者则要熟练掌握税法的各项规定。税法课程中税的种类很多,学生通过税法课程学习,要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如纳税人、纳税地点、优惠政策等,了解各项税种如何进行纳税申报,以便学生毕业后能迅速适应工作。税法课程教学中应将税法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给学生提供大量的实践操作机会,这样才能达到课程教学目标,所以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二)灵活性

在实际运用中,税法知识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教学中要让学生明白这一点,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流转税,学生要结合企业性质采用不同的税种。制造型企业一般要缴纳增值税,服务业、建筑企业缴纳营业税较多。因为税种多,有的税种还需要再分类,如增值税企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灵活处理具有较高的难度,再加上税种较多,应纳税额的计算较为复杂,会让学生觉得难以理解。因此教学中应运用互动环节,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还要进行实践操作,灵活掌握税法知识,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三)整体性

税法课程是在学生具有了一定的企业经营知识后才开设的,因为税法课程涉及到会计凭证、账簿的等级及报表编制等,要求学生掌握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将税法内容与会计知识有机的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税法课程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重要税种,还涉及到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等一些小的税种;各税种之间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学生学习时可以分块进行,但各税种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实际运用时要考虑整体,综合运用;各税种都有一般规定,但也有自身的特殊性。在特定时期,一般纳税人不可能只缴纳一种税,可能会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印花税等。所以税法课程教学中,要让学生认识到税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二、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单一落后

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一定的税法基础知识和技能,加强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应用税法的能力。税法课程教学依靠单纯的理论知识讲解,是无法满足学生需求的,也达不到教学要求。受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税法教学采用灌输式教学方法,教师比较注重理论知识传授,如计算各种税种等,缺乏实践操作,学生被动的跟着教师的节奏走,师生之间缺乏互动、交流。税法理论知识枯燥乏味,这很难激发学生的兴趣,学生也很难建立感性认识。同时税法包含的税种较多,多是分块教学,很少考虑税种间的联系,忽视与相关学科的知识链接,也不全面展示整个办税流程,导致税法课程教学缺乏实用性。同时税法课具有较强的时效性,需要不断更新内容,这会大大增加教师的授课负担。另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已得到了普遍应用,但有些教师受技能束缚,无法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从而影响教学效果。

(二)教材内容相对陈旧

税法课程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税法涉及面较广,立法层次较高。渐进式的税制改革使得每年都有大量的税收文件进行修改,这给选定税法课程教材带来了一定难题。教材从编订到出版需要一定的实践,一般税法教材出现在课堂时一些即使采用了最新版本的教材,一些内容还是与实际存在不同。所以课堂教学需要增加大量的新信息,这加重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同时税法教材比较侧重于税法基础理论知识的罗列,用于分析的案例较少,导致税法理论更加枯燥乏味。

(三)实践教学环节匮乏

税法是一门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课程,除了注重理论知识教学,还要加重实践教学环节。但一直以来税法课程教学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教学侧重教材,以教师讲授为主,实践教学环节匮乏。同时实践教学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没有系统的实施方案,导致实践教学随意性大,难以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另外高职院校由于实习基地数量有限,难以满足所有学生实习实训的需求。对企业来说,报税是非常重要的,不能有丝毫的差错,所以很多单位不愿意学生接触其财税方面的资料,学生没有亲自实践的机会,增加了顶岗实习的难度。

(四)软硬件建设不足

由于资金不足或思想上不够重视,高职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健全。同时由于办学规模的扩大,一些教师忙于应付繁重的工作任务,税法观念更新较慢。税法课程是财经专业的必修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综合性。所以对教师素质要求较高,教师不仅要全面了解经济、会计等学科的知识,掌握相应的法规;还要熟悉实际工作中不同的税收规定对企业活动的影响。但目前高职院校的税法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大都是从高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缺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从而影响税法课程教学效果的提升。

三、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改革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方法是税法教学改革的关键。税法课程要走出传统的单一式教学方式,根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灵活选择教学方法。根据税法课程的特点,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等。税法课程涉及的知识点多,课程难度大而课时又少。教师一味的灌输会让学生觉得乏味,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法,课前给学生布置一些题让学生思考,独立或者小组进行讨论,学生经过思考后所得的印象会深刻一些。结合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选择合适的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将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是较为流行的一种教学方式,税法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应用性,运用案例教学法能大大提高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注重学生的自主性、主体性的发挥,教师要精心设计案例,用案例引导学生,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案例中的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讨论式教学法主要用于课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对一些难以把握的税收政策法规,可以让学生分组讨论、辩论,这样能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二)科学选用教材

对教学来说,教材是很重要的,会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所以税法课程要选择权威性教材,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确保教学内容准确,避免出现模糊问题。另外平时要多关注税收文件的实施与修改问题,关注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搜集相应的信息,不断丰富、更新教学内容。

(三)注重实践活动

税法课程的应用性很强,学生学习税法最终的目的是要应用于实际,这样才能学有所值。教师教学中可以结合税法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设计符合学生应用能力提升的练习;不仅要解决教材上的知识点,更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多开展实践活动,特别是企业缴税的现实问题,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思考机会,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实践活动要求每位学生都要参与其中,经过企业实际调查,并亲自参与其中,会对企业管理有更深层次的了解,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优化教学条件

税法课程内容更新快,教学改革需要改善软硬件环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上申报纳税得到了普遍推广,所以计算机、纳税申报软件等都是税法课程教学必备的设施;教室与实训室一体化是教学改革的必要条件。现代化的教学条件能提高教学质量,教师熟练应用这些设备能给学生提供丰富的税法学习资源。高素质的税法师资队伍是税法教育发展的关键,所以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师应密切关注税法的最新信息,不断丰富教学内容;认识到税法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拓展知识点,为专业知识讲授打下坚实的基础;青年教师要多向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请教;建立培训体系,鼓励教师外出学习锻炼,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提高实践能力,从而建设双师型骨干教师队伍。

总之,高职税法课程是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教学质量高低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还会关系到国家税法的执行。因此应紧跟时展步伐,积极进行税法教学改革,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叶青.高职《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3(21).

第3篇

关键词:会计专业;企业纳税管理;课程建设

目前,应用型本科会计专业的培育目标是熟练运用会计核算方法,分析处理会计业务的应用型人才。课程体系主要是以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为主干专业课,辅以会计模拟实验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这种课程体系的设置,只注重对学生会计专业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学生对税收知识的学习和运用。突出表现在税收课程的设置单一,多数院校只设置《税法》一门税收课程,不能满足实际工作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应用型本科会计专业在开设《税法》课程的基础上,应再开设一门税法的应用型课程———《企业纳税管理》。

一、《企业纳税管理》课程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纳税管理

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会涉及不同的纳税事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纳税管理是企业纳税管理的中心环节与核心内容。通过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涉税事项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取得最大的税收收益。

(二)企业纳税活动的筹划管理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以降低纳税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的,在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纳税事项进行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的总称。纳税筹划是该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介绍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税种,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每一税种的构成要素,以案例的形式全面地介绍了各种行之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法。

(三)企业纳税活动的核算管理

纳税核算是纳税企业依据税收法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企业发生的涉税经济活动或事项分税种进行计量、记录、核算、反映,准确传达纳税信息的一种专门工作。纳税管理是综合性非常强的一种管理活动,而纳税核算规范、账证完整是纳税管理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会计记录不健全,则纳税管理的结果可能无效或大打折扣。

(四)企业纳税程序管理

企业纳税程序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应遵循的法定手续和先后顺序。企业纳税程序管理既是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基本步骤,也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征管的一般规则。企业纳税程序管理包括对企业纳税全过程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具体内容为税务登记管理、涉税事项的认定与审批管理、发票管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

(五)企业设立、重组及清算的纳税管理

企业的设立业务是公司运营的开始,企业的重组与清算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及经营活动的终止。企业设立、重组与清算均涉及重要的纳税事项。

(六)企业涉税关系的协调

企业不可避免地要与税务机关发生关系。企业在接受税务机关税务管理时应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接受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工作的指导,建立良好的征纳关系。但是,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对于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适当性问题,经常会产生认识上的分歧,并由此产生税务争议。通过了解企业涉税关系的协调方法,可以帮助纳税人寻求适当、有效的方式及时予以解决,以最大限度地确保企业的利益。

(七)企业纳税风险管理

企业纳税风险管理是企业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经济法规,对其纳税计划、纳税过程和纳税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的活动。由于经济活动的多样性、税法的复杂性和模糊性、管理者对税法的认知程度等原因的存在,使得纳税风险成为每个企业纳税活动中必须面对的问题。通过对纳税风险的管理,可以及时纠正企业纳税活动中存在的错误,最大程度的降低纳税风险,保证企业纳税管理总目标的实现。

二、《企业纳税管理》教材的特点及建设

教材改革是应用型本科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应用型本科教材不能照搬研究型本科教材,要体现以技能教育为主的基本思想。当前,有些本科院校也开设一些税法的后续课程,如:《纳税会计》《纳税筹划》等。首先,这些课程只是从某一角度研究税务工作,缺乏全局观念;其次,《纳税会计》的很多内容与《财务会计》重复,单独作为一门课学习意义不大;最后,《纳税筹划》课程的内容偏窄,主要内容围绕减轻企业税负的目标进行,只能作为企业纳税管理的一个方面,作为一门课程开设不利于全面了解企业纳税管理内容。《企业纳税管理》教材的特点是将企业纳税管理的所有内容编写在教材中,突出了企业纳税管理过程中的实务操作性,将纳税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以具体计算、案例分析和图表等形式表现出来,着力体现各税种之间的联系。我校在《企业纳税管理》教材建设中,进行了适合应用型本科特点教材的编写尝试,已经编写出的《企业纳税管理》教材在校内作为内部教材试用三年后,于2015年8月在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通过对《企业纳税管理》课程的学习,培养了学生综合运用税收法律进行企业纳税管理的技能,提高了学生对企业涉税业务的处理分析能力,开拓学生的思维,提高了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三、对授课教师的要求

《企业纳税管理》课程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对授课教师的知识水平有较高的要求。一是要求授课教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二是要通晓会计知识,熟悉企业会计核算实务,三是要求授课教师具备税务实务操作经验。

参考文献:

[1]吴东丽.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创新人才培养与课程体系的构建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6(21):145-146.

第4篇

关键词:《税法》课程;实践教学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的发展,我国法学教育已经进入一个关键时期。如何培养符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实践性人才,一直是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备受关注的问题。近年来,以诊所法律教育和模拟审判为代表的多种实践教学方式在各高校得以推广,对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但是,受条件的限制,目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主要集中在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领域,《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尚未受到重视,绝大多数高校《税法》课程的教学还停留在对理论化的法律条文的讲解和对一些假定数据的演绎上,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对实践问题涉及甚少。学生即使在考试中取得很好的成绩,也不具备实际操作的能力。

一、重视《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强化《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必须充分认识其必要性。与其他部门法相比,税法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税法》课程的教与学应该更加重视理论联系实践。

(一)税法规范的技术性

虽然《税法》并不属于教育部要求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必须开设的14门主干课程,但是将《税法》设置为专业选修课的学校越来越多,根据笔者对部分高校开设《税法》课程情况的调查,近几年选修《税法》课程的学生数量也呈上升趋势。不过,不管是主讲教师还是选修《税法》的学生,都普遍认为《税法》比其他课程难,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税法规范的技术性。由于税法规范既要确保税收收入,又要与私法秩序保持协调;既要尽量减少对经济的不良影响,又要体现出适度的调控,使得税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税法的技术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税收实体法中,税法根据税收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进行税种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二是表现在税收程序法中,从纯粹技术的角度分析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进而设计相应的法律制度。税法的技术性特征不仅导致税收诉讼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也增加了学习税法的难度。如果单纯通过课堂讲授,描述技术性规范中所涉及的一些会计核算材料就有一定的困难,但如果把税法中的技术性规范与经济活动中的具体现象结合起来,通过解决具体的问题来加深对规范的理解,让学生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建立理性认识,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税法规范的技术性要求学习税法要重视实践。

(二)税法内容的综合性

从内容看,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仅由实体性规范规定,而且也离不开程序性规范。税法中的程序性规范所起的作用与其他程序性规范不同,税法中的程序性规范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基础,离开了程序性规范,实体性规范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就无法实现。而程序性规范中包含很多操作性的内容,通过税务实践更容易直观地理解和掌握,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稽查及筹划过程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甚至无法完全通过课堂教学的方式来完成,必须借助于实践教学来完成。

(三)税法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性

与法学体系中的其他部门法相比,税法具有较强的开放性。税法本来就是与严密的会计核算融合在一起的,税法的条文尤其是税收实体法的条文主要就是关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的规定。税法不同于刑法、民法等传统部门法之处就在于,传统部门法主要规范的是法律事件的质的规定性,而税法主要规范的是应纳税金的量的确定。质的规定性依赖于对事件本质特征的判段,属于定性分析,量的确定则依赖于对事物数量方面的会计核算,属于定量分析,分析的基础包括各种经济业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纳税资料。因此,税法的教学离开会计核算就是空中楼阁,《税法》课程的设计,应将应纳税金的确定建立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但是,法学专业的学生缺乏会计方面的基础知识,如果仅仅按照传统的课堂讲授方式,解释税法的具体条文,然后要求学生以会计核算材料和数据为基础确定应纳税额,学生通常不具备正确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必须通过实际操作让学生掌握如何处理会计信息,然后再根据税法规范确定纳税义务。

(四)税法较强的应用性

税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税法是以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为中心,以流转税法、资源税法、所得和收益税法、财产和行为税法、特定目的税法为主要内容的完整的知识体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及税收体制改革的深入,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在经济生活中都不可避免地要履行纳税义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税法的基础理论与具体知识,依照税法的规定做出涉税安排,并同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才能避免税法风险。所以,税法规范已经成为企业和个人日常经营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而不仅仅是处理纠纷的依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非讼业务需求迅速增加,为法学专业毕业生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就业领域。但是,要当好企业的纳税顾问,防范企业的涉税风险,必须经过实践操作方面的训练,才具备用税法规范指导日常经营活动的能力。所以,税法较强的应用性也对实践教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二、强化《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途径

随着税收法治的推进和纳税人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涉税诉讼案件数量将大幅攀升,税法规范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直接,税法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在实践中,不管是涉税案件还是涉税非讼业务都大幅增加,客观上需要更多熟悉税法、能够处理涉税事务的法律人才。因此,各高校法学专业应重视《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培养出更多能从事实际操作的实践性人才,满足社会的需要。结合多年《税法》课程的教学经验,以下几种途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一)例题模拟实践教学

所谓例题模拟实践教学,就是把具体的纳税申报材料由老师通过例题和作业的形式呈现给学生,通过讲解例题和完成作业两个环节,让学生了解和掌握纳税信息的处理、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申报等环节的具体问题。

例题模拟实践教学的优点在于成本低,主讲教师可以根据课程内容的需要灵活地选择例题和材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是,受课时的限制,课堂讲授一般只能选择揭示税法理论某些知识点的典型例题,不可能太复杂,而反映税务处理实务的综合性题目只能作为作业留给学生课外完成。

采用例题模拟教学,关键是要选择适当的模拟材料,既不能将某个纳税人某个时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纳税资料不加处理、简单地照抄照搬,也不能脱离实际凭空想象。主讲教师必须精心准备材料,一方面要突出税法理论上的重点内容,另一方面又要具有操作性,能够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与会计相关课程配套教学

目前,很多高校都在全校范围内开设了跨专业的公共选修课,如果法学专业学生有条件选修会计相关课程,可以要求选修《税法》课程的学生先选修会计相关课程,在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基础上,再学习《税法》。

将《税法》课程与会计相关课程的教学结合起来,可以让学生在会计相关课程中,初步认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主要税种纳税申报表的构成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抵扣联、关税完税凭证等税收凭证,让学生获得一些税收活动方面的感性知识,并能将税务处理与会计信息处理联系起来,对《税法》课程的学习很有帮助。

(三)协助经营单位进行申报纳税

在老师指导下的实践活动,基本上就是要求学生完成从应纳税额计算到税务处理再到纳税申报整个过程,即根据老师提供的经营业务情况计算应纳税额,根据计算的应纳税额进行税务处理,根据账簿记录填写纳税申报表。虽然这样的过程也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是,与到经营单位协助申报纳税相比,就有很大的局限性。

在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细节问题,其中有些问题不同于老师为了强化税法中的某些知识点而做出的有针对性设计,很容易在税法中找到解决的依据。要解决实践中的某些问题,学生必须学会查找一些专门的文件,尤其是要关注最新的规定,可以提高学生查找税法规范性文件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协助经营单位完成纳税申报,学生可以直观地接触从经营活动到纳税申报的全过程,既强化了实体规范的运用,又实际履行了程序性的义务,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到专业机构实习

除了经营单位之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和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紧密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这些专业机构不仅可以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的机会,而且还可以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弥补老师实务经验不足的缺陷。不仅如此,在这些专业机构中,学生除了完成应纳税额的核算,还有机会接触到税收领域的一些疑难问题,如假票据和税收筹划等,可以提高学生的审核、监督能力和税收筹划能力,这些都是在其他实践环节无法达到的效果。

(五)将专业人员请进课堂

将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税收实务人员、税法官员请进课堂,通过专题讲座和完成部分章节的课堂讲授等形式,提出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与学生分享实践经验,也可以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但是,这种方式主要的优点在于可以帮助学生认识税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学习税法的兴趣。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税收法治建设的推进,税务实践对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高校《税法》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已经不能满足税务实践的需要,必须通过强化《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上述几种途径各有优势,也都存在一些限制性的条件,如协助经营单位进行申报纳税和到专业机构实习两种途径必须借助于相关机构的配合,能够参与其中的学生数量也会受到限制,在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尝试。

参考文献:

1、张守文.税法原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第5篇

一、普法对象

一是全市地方税务系统所有税务人员;二是纳税人及社会各界。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业户等“五类”人员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二、普法内容

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全市地税系统开展2012年度普法工作,既注重对外部的税收宣传,又抓好对内部的教育培训。

对税务人员继续进行宪法、税法及其他与履行职责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一是要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每位税务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切实推进“三和”地税建设。二是要着重开展税收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市局将重点抓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要积极开展与履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刑法修正案(八)及渎职侵权犯罪规定、行政强制法、人民调解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税干依法行政的能力,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对纳税人要继续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一是根据纳税人行业特点、缴纳税种和经济类型,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辅导,积极帮助纳税人利用好税收政策。二是针对税收征收实体法,开展好营业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辅导,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宣传。三是继续深化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程序法的宣传教育。四是广泛宣传税收性质和职能作用,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

对社会各界要强化税收性质、功能及税收基本知识的宣传,努力增强全社会的税法认同度和协税护税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三、普法方式

(一)系统内部

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带头学法制度,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以法制讲座、法律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四次,时间不少于8小时。通过专题法制讲座、脱产培训、地税讲坛、网站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法制教育力度。严格实施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管理和考核。把税收法制知识作为“每周一题、每月一考”、全员业务轮考、业务竞赛和岗位能手评比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全员自学法律制度,并充分利用好《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法律基础知识》等普法教材,全年自学不得少于40学时。

(二)系统外部

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地税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电视、报刊等渠道进行税法宣传,定期举办“地税与您相约”专场咨询培训、重要涉税事项新闻会,突出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的解读,加快税收政策传递速度,不断提高税收宣传服务水平。继续通过《日报》“地税”专栏、《政民连线》、《政风行风热线》等宣传平台大力开展税法宣传。举办讲座、辅导、交流座谈会等,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税收宣传。继续加大稽查案件公告力度,集中反映重大涉税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发票专项整治成果。对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及时曝光,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

大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单位要在宣传联系点和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经常性开展税法宣传、咨询,并要结合工作实际有所侧重。精心组织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江淮普法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面向青少年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利用主题班会、课外辅导、地税开放日、税法知识竞赛等形式,把税收知识纳入学校第二课堂。开展税收志愿者深入重点企业进行税法宣传和政策咨询等服务活动。

四、普法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合理安排普法内容,增强实效性。法制机构、法制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市局政策法规科将定期组织普法工作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促进年度普法计划落实。

(二)深入宣传,增强实效

宣传对象上要扩大影响力,宣传形式上要赋予创新力,宣传内容上要增强渗透力。要结合日常办税服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工作,将税收宣传融于纳税辅导、咨询和个案查处中,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纳税人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税法遵从意识。各单位要重点围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的亮点和举措、“法律六进”等专题活动的新经验新做法、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等方面开展普法信息的采写和报送工作。

第6篇

【关键词】 煤炭企业; 税政; 工作

当前,煤矿企业正处于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也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新的形势下广大职工能否做好纳税工作是摆在税政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就“十二五”期间如何做好税政工作,作一探讨。

一、加强宣传,深入贯彻国家税法政策

(一)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普及国家法律法规

为普及税法观念、向纳税人宣传税收知识,从1992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将每年4月确定为税收宣传月,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向全社会普及税法知识。今年4月是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仍是“税收 发展 民生”。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获悉,今年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将继续围绕税收中心任务,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开展。今年,资本交易项目等被列入税收专项检点项目。

税务机关将加强税务检查力度的消息一经媒体传播开来,被列为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对象的大多数行业或企业无不积极应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然而,仍有不少企业害怕税务机关上门查账,虽然说身正不怕影斜,但税法知识太多太杂,外行看不懂,内行记不住,特别是企业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处理办法存在着诸多差异,出现错误也就在所难免。所以,个人必须加强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只有对各种法规条例有了深层次的理解,检查中才能做到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工作中才能对同事安排有条理、有步骤、有细则。

(二)贯彻国家税法精神,传达税法的内涵实质。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地税局的部署,我们在地方党政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本地区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税收 发展 民生”这一主题,结合企业税收宣传工作的实际,通过灵活多样、形象具体、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在全公司范围内,从上至下、由内到外,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这次宣传活动。

诸如配合国税局到团柏矿井下实地参观、到李雅庄矿井口发放宣传资料,并与该矿干部职工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对税收工作的认知度和纳税的意义,使税收宣传像春雨润物一样渗透到企业员工的思想,从而圆满地完成这次税收宣传任务,达到理想的社会效果。

我们还把税收知识送到车间、班组,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了“学税法、知税法、做诚信公民”活动,掀起了学税法热潮。除用闭路电视台每天晚上黄金时间向矿区职工家属连续播放有关税法基础知识外,还充分利用矿区广播、厂报、板报、电子显示屏和宣传专栏,定期、定时登载、播放税收小常识,并要求各矿井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灵活开展税法教育。目前,学税法热潮不断升温,范围不断扩大,“学法守法,做文明诚信职工”已成为一种时尚。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账目合规,积极应对上级部门常规性检查

诚然,企业是无法回避税务机关的正常检查。那么,企业该如何正确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正确应对税务稽查,首先得对税务稽查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以便寻找或者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所谓税务稽查,是指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义务及其他税法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全部活动。

企业点多面广,涉及税种多项目计算繁杂,该如何进行自查自纠呢?首先,企业要详细对照各种税收法律和条例,将每一个经营项目涉及的税种逐个进行排列;对照适用税收法律和条例的税率,尽可能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税法和条例规定按时申报,及时清缴入库。同时,财务人员要努力学习税法和条例,特别要注意容易疏漏的环节,比如印花税轻税重罚,折旧年限及摊销年限在税法和条例上是如何规定的等等;若遇特殊税务问题,最好能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确保税法和条例得到认真执行。其次,企业要认真整理涉税资料,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的检查,是正常的执法行为,是不付咨询费的极好咨询机会。作为被检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是企业应履行的义务。最后,在接受检查中,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抓好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申报纳税资料的整理、装订、标识、保管等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它们是税务检查人员的主要检查内容。

三、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纳税人履行义务

当然,被税务稽查的纳税人也必须清楚这是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一是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不得拒绝、隐瞒。二是依法提供协助。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向税务机关如实反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三是依法解缴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四是依法结清税款或提供担保。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欠缴税款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五是依法取得法律救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六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纳税人唯有全面了解税务稽查,弄清楚自己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做到“知彼知己”,方能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减少不必要的税务上的麻烦,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成本和风险。

四、培养税政人员学业务、钻业务的精神,提高自身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若要经得起上级检查、赢得同行业高度评价,必须自身经得起考验。为在同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经常性地开展一些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比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开展有益于员工提高素质的活动。

一是,为提高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与组织部共同组织全局在岗会计人员180人进行了专升本考试,根据成绩录取了54人,并且同山西财大老师沟通,组班在职教中心进行授课,随后组织完成了成人高考的报名及考试工作。同时还组织完成了会计人员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硕士的报名和考前培训。

二是,2010年9月16日配合集团公司工会,组织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63名财务人员在职教中心参加了集团公司2010年职工技能大赛会计专业技术比武。

三是,为打造高素质的会计人才队伍,提高全集团公司会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2010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聘请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和山西真诚税务师事务所老师,在贵宾楼二层会议室对各分子公司财务人员140余人进行了有关焦煤会计核算办法、发票有关知识以及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的培训。

四是,2010年10月22日为迎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组织的《第一届全省煤炭行业“焦煤汾西杯”职工技能大赛及第五届信息化会计技能竞赛》,组织各子分公司15名财务选手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考前知识培训,并于11月17日在汾西矿业参加比武,21个参赛队取得团体第八、九名的成绩及个人一个第五、两个第七、一个第八、一个第九名的成绩。

第7篇

【关键词】会计基础 干部培训 会计要素 会计报表 会计账户

会计基础知识培训教学面向初任公务员(非经济类)、军队转业干部初任培训以及进行系统会计培训时的基础教学内容。在近年来的培训教学实践中,我们结合税务培训的特点,对会计基础知识教学内容的结构作了调整。

一、两个基本出发点:税务人员学会计和给税务人员讲会计

税务干部学习会计并不是要做会计工作,他们学习会计的关键是了解和掌握财务会计报告提供了哪些信息,会计信息是怎样记录、分类、汇总的,怎样读懂会计信息,在税务稽查、税务管理等岗位上如何运用会计信息。税务人员学习会计的重点不是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而是账户设置和运用的原理;不是会计报表编制技巧的熟练掌握,而是经济业务分析能力的提高。账户设置和运用的原理主要包括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结构的特点、账户运用的特点、账户分类的特点以及借贷记账法的原理等。经济业务分析的能力主要包括资产负债业务分析、损益业务分析、资产负债表结构分析和利润表结构分析等。

教学结构调整的关键切入点是从认识会计报表入手学习会计。这样实施教学基于以下认识。税务人员可能对会计知识所知甚少,或者是不系统,甚至就是入门学习,但是他们有从事税务工作的经验,不同程度地接触过实际会计工作。他们已经具备相当的社会经验,尤其是对社会经济生活有着丰富的感性知识,而且学习能力较强。因此,在教学中就不必亦步亦趋,按部就班,而是可以直奔会计信息的本质。

二、总体教学内容结构的调整设计

传统的会计基础教学的总体结构是按照会计对象(资金运动)—会计方法(设置账户、复式记账等七种方法)—会计报表的体例进行讲解的。调整后的总体设计是按照会计报表—会计账户—会计报表的结构进行教学的,简称“报表—账户—报表结构”。这个总体结构的思路由两个相互联系,但有不同教学侧重点的部分相连接,即“报表—账户”和“账户—报表”。采用“报表—账户—报表”教学结构,开门见山地让学员了解会计提供了什么信息,从整体上把握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会计信息的记录、分类、汇总。

第一阶段,“报表—账户”阶段。通过总揽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会计报表作为初始阶段教学内容,回答什么是会计,提供了什么会计信息。

首先阅读资产负债表。通过资产负债表表头、编制单位、编制时点以及计量单位的介绍,引入和初步讲解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的概念。在讲解这些概念时与学员的社会经济生活经验和知识建立起联系,使其了解会计信息的使用就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通过观察资产负债表结构初步认识资产、负债、所有权益的概念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分类,初步让学员建立起资产负债表是平衡表的概念,使其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并使其了解这个等式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法则。在阅读资产的负债表、初步讲解所有者权益的构成时,要重点讲解“留存收益”的概念。学员以其社会经济生活经验和对一般经济常识的认知,对于资产运营的结果会增加所有者权益这个概念不难理解,重点提示学员始终注意会计是如何确认、计量、报告这个结果的。而且可以提示有关这个结果的信息不但对会计核算很重要,而且与所得税的计算也有关联,以提升税务人员学习会计的注意点。

其次,开始观察经济业务的发生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即资产负债表的变动。特别向学员提出并分析销售交易的发生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由此引入利润计算的基本概念,留存收益的形成和记录,最终引出第二报表——利润表。

在这个阶段对销售交易的分析,侧重收入和费用概念的初步引入以及如何在报表中反映交易结果(净利润)。对于把成本为600元的存货以900元售出这样的例子,学员已经具备的经济知识很容易接受毛利、利润、净利润这样的概念,关键是引导学员注意会计是如何记录和报告这些信息的。

第三是账户的学习。这个部分是会计基础知识的重要内容。通过设问“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信息是如何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归类整理的”这样的问题把学员引入对账户学习中来。这个部分的教学设计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的内容包括账户的基本结构、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账户的结算、账户的平行登记、账户的试算平衡、从账户到报表等内容;第二个层次的内容包括记账凭证(会计分录)、分类账、财务会计的基本核算程序等内容。在第二层次的教学中,最终把财务会计的基本核算程序: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完整地进行介绍。考虑到税务人员学会计的需求和给税务人员讲会计的特点,以及会计电算化的运用,对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的格式和手工簿记系统下的编制和登记要求不做详细讲解。

在账户的学习阶段,着力引入资产负债表账户(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和利润表账户(损益类账户)的概念,从核算内容上让学员建立起报表和账户的整体联系;着力引入“永久性账户”和“暂记性账户”的概念,从账户结构和不同结账方式上让学员了解资产负债表账户和利润表账户的不同特点。

第二阶段,“账户—报表”阶段。这个阶段是第一阶段的深入,是会计基础业务核算的学习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学习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要素的日常核算。在结构组织上打破传统的按“销”流通讲解基本核算业务的教学套路,改按会计要素的内容进行讲解。特点就是结合税务人员学习会计知识的特殊需求,按利润表项目,即收入、费用的核算来组织业务核算。比如在讲到收入的核算时,一方面介绍收入确认的原则(实现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等),另一方面学习应收账款要素的核算知识;比如在讲到费用的核算时,一方面学习费用的确认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和核算,另一方面学习存货(营业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要素的核算知识。不按理财—购货—生产—成果及其分配的财务循环组织内容,而是直接按报表要素组织内容,这与“报表—账户—报表”的整体教学思路是一致的,也与会计准则体例保持一致。

三、总体教学思路的把握

按照“报表—账户—报表”的总体结构安排,整个教学环节和教学思路是按照基本会计等式进行串联的。

在“报表—账户”阶段,重点讲解和要求学员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基本等式的意义和具体运用,包括报表结构、资产负债表要素、账户设置等。在基本会计等式的教学中注意让学员了解这一等式的重要变形的意义,即资产-负债=净资产。

在“账户—报表”阶段,主要是按照“收入-费用=净利润(留存收益)”组织要素费用的核算,重点讲解和要求学员掌握收入和费用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初步让学员建立起“收入-费用=净利润(留存收益)”和“应税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 这两个公式是指导会计核算和所得税认定的基本概念框架。初步让学员了解“利润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不同功能、结构和要求。

在教学过程中,注意把握几个问题的教学尺度。

第一,主要会计概念的教学。会计基础概念,如会计主体、资产以及留存收益等都是初学者不好理解的问题。把这些基本概念融入到具体报表、账户、业务中的讲解中,学员就比较容易接受。结合税务人员学习会计的特殊要求,处理好一些概念的讲解。比如在会计要素中并没有“支出”的定义,但是在所得税税收法规中就有关于支出的细致描述,我们就在教学中引入“支出”这个概念,讲解其含义,讲解与资产、负债、费用的联系,还结合权责发生制辨析权责发生制支出和现金收付制支出的区别。再如,在传统的会计基础知识学习中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这样的概念,但是在现代会计计量的问题中其已是基本知识,在所得税法中也有这个概念的运用,我们就在讲解资产负债表结构和要素时,在讲解资产货币计量原则时引入这个概念。

第二,有关会计核算原则的教学。同会计基础概念的教学一样,会计核算原则的教学也是会计基础知识教学的难点。将这些原则穿插在具体业务的讲解中,在“报表——账户——报表”的统一结构中讲解,教学效率和效果较好。比如,在引入资产负债表时讲解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以及货币计量,在讲解收入和费用时再处理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就比较自然。

四、总结

总括以上所述,将会计基础知识教学内容的结构调整总结如下表。

参考文献

[1]哈里森,亨格瑞.财务会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2]国家税务总局教材编写组.会计基础知识税务版[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1.

第8篇

所谓企业税务管理是指企业对其涉税业务和纳税事务所实施的分析和研究、筹划与计划、监控与处理、协调与沟通、预测与报告等全过程管理的行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高速公路建设步伐的加快,税负成本占企业净现金支出的比重很大,税务管理工作在整个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任务越来越重、作用越来越大,社会关注和政府监督的力度也越来越大。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交通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发展,至2008年底,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6.03万公里。根据规划,我国将建成布局“7918”的高速公路网络,即7条射线、9条纵线、18条横线,总里程约8.5万公里。规划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将连接所有现状人口在20万以上的319个城市,包括所有的省会城市以及港澳台。当前,国家税法、税制越来越健全,也越来越复杂,在高速公路面临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新机遇的时刻,作为主要纳税人的公路经营企业,纳税已成为影响企业经营决策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因素。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如何能够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升科学税务筹划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高速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者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尤其是在财务会计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里所述的“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者”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办理企业涉税的人员依据税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从企业税务筹划的角度出发进行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在经营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一,公路经营企业税务管理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没有高素质的专门人员是难以应付其繁杂的税务工作,要求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者要具有综合的税务和财务会计专业管理知识。税收的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它不仅要求企业依法申报,同时还要依法纳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从事税务业务工作的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而言,目前涉及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提围防护费以及各种代扣代缴税费等,涉及的税种多样,如工程合同有的是自建,有的是代建或总包,有的是分包等,每一个业务和环节涉及的税务管理内容政策性强而且相对复杂。随着公路经营效益的不断显现,税负成本占企业净现金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大,如何对每一笔纳税做好各方面的测算与比较,如何进行有效地税务筹划,避免重复征税或者漏计税等,它不仅要求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税务专业理论基础知识,而且还要有一定的熟悉本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知识和会计知识,没有高素质的专门税务人员是难以应付其繁杂的税务工作。

第二,公路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多样性和跨地区性,牵涉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部门,尤其需要多方面的协同与配合,要求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者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随着高速公路的建设发展,公路里程的延伸,经营范围所覆盖的地区越来越多,公路配套设施和服务项目越来越完善,企业涉税管理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如广深高速公路公司横跨广州、东莞、深圳三个经济发达地区,各种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税收减免申报,延期纳税申报等均涉及三个不同管辖地区。由于公司经营业务多样性及跨区域性的特点,决定广深公司税务纳税申报等企业税务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目前的经营活动中,既有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又有大中修工程维修项目;既有拯救、拖车、路产占用、拆迁、补偿、租赁等附属业务,也有广告、油站和相关服务业务等,生产经营多样性涉及到各个环节和部门,因此,企业在涉税活动管理中,如何协调不同管辖地区的涉税活动,如何在税务信息管理,纳税申报,正确而合理使用发票,尤其是企业重大经营活动或重大项目的税负测算以及企业纳税方案的优化和选择方面,要求企业税务从业人员,尤其是税务管理工作者既要有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点的工作经验,也要有一定与不同地区的税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的涉外活动能力。

三、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企业根据业务需要一般都设置了一些基本的、必要的会计工作岗位,另外,根据需要有的企业还设置了两个特殊的会计岗位—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岗位,这些岗位的设置基本上能满足企业会计核算上的需要。就目前看,一般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普遍存在税务管理岗位缺失现象,都没有明确设置税务管理工作岗位以专门处理企业经营业务中涉及税务的相关工作,笔者认为这很难适应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的发展需要和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目前,多数的公路经营企业由于没有相对固定的税务管理工作岗位和较稳定的税务管理工作人员,在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往往没有形成税务管理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力不从心,在具体的涉税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混乱现象。在现实情况下,公路经营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多数属于企业财务人员“兼管”的性质,职责相对淡化,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作为纳税人的经营企业,通常随意指定自己认为合适的税务管理人员,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活动事宜,他们可能是会计人员,也有可能是非会计人员,即使是会计人员,也很不稳定。有的是工资核算员兼任税务工作,有的是财务成本核算会计兼任税务工作,有的单位(从经手开支票送银行考虑问题)将税务管理工作交给出纳员负责,既管款项支付,又兼管税收业务记账,这本身就违反了收支两条线分管的原则,为贪污、作弊留下了漏洞和隐患。还有的单位将税务管理工作交给往来结算岗位会计负责,视税收为一般的债务,能拖则拖,能少交则少交,甚至出现偷税和滞纳税款的现象,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缺少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提升公路经营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思路

随着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额越来越大,企业涉税活动事务越来越多,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笔者认为新形势下提升公路经营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企业税务管理

有助于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助于降低税收成本和提升企业财务利益的最大化。税务管理的核心是税务筹划,企业其他的税务管理活动最终都是为了实现税务筹划。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税法、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选择合适的经营方式,实现税负最低。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会越来越重视纳税工作,纳税工作与纳税意识的加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企业在按照税法和相关规定缴纳各种税款时也会想少缴税或缓缴税,构建和完善以流程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以后,企业会采取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先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进行税务筹划再具体实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自然会增强。完善经营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体系化、科学化可以减少纳税人税收成本(节税功能),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法陷阱,不缴不该缴付的税款。如在遵循现行税法和财务制度的前提下,通过选择适合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发货成本最大化,以实现账面利润最少的目标;采用加速折旧法;加大当期折旧,达到延缓纳税目的;选择最有利的坏账损失核算办法减轻税收负担等等。通过流程的有效运行对涉税事项进行过程控制,最终达到防范涉税风险,降低税收成本,创造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

(二)保持与主管税务管理

机关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和联系,便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和信任,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税务管理从业人员的系统化和专业化培训。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最主要的工作联系就是各种税款的征纳工作。各税种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账务处理,都需要通过熟悉税法和财会专业人员的计算付款,如果经常更换税务管理岗位人员或由非专业人员占据税务管理岗位,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不仅不利于保持与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税收动态和信息,而且也不便税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涉税工作的了解和信任,乃至影响到企业在日常涉税事务中,如开具和使用发票,纳税申报,税收检查等受制于税务主管部门的理解认可而事半功倍。当前征纳关系中出现的不和谐现象大多是由于沟通不够、双方不了解所至。因此,明确设置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人员体系是加强征纳税主体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的重要桥梁。税法是一部系统的实体法,又是一部兼管中央和地方税、实行分税制管理体制的综合性法律体系,许多重要的法律规范和复杂的税务知识及技术问题,需要企业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人员掌握和熟悉。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税法的改革措施年年都在推陈出新,尤其是流转税类、所得税类中的各种业务量大、变化快。从工作的长远发展考虑问题,税务机关需要对企业的税务管理从业人员经常指导和进行培训,这些指导和培训的内容要求,有许多是与《会计法》及财会知识相通的,设置相对固定的专业税务管理工作人员,有利于使税务机关对其培训的长期化、系统化和专业化。

第9篇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 会计模拟实验 课程体系

近些年来,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也对传统的会计教育模式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它撕裂了传统经济体制下会计教育和职业界的固有联系,但二者之间新的联系通道却未能及时开通,这导致了会计专业教育与会计职业界的脱节。往往出现这样一种矛盾的局面,一方面是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是用人单位招不到合适的会计人才。导致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传统的会计专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而用人单位需要能尽快直接上岗的人才,他们不愿意花费培训成本和时间来进行培训,所以从学校毕业刚走上岗位的学生必须在学校里就要培养实践需要的动手能力,而要培养会计应用型人才就必须对现有的课程体系重新进行设计,以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中高级专业人才,是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教育的一项基本任务。会计学作为一门发展中的管理科学,它具有极强的理论性又具有极强的实践性,会计学本科专业教育要实现培养中高级应用型会计专业人才的目标,必须充分重视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同时,会计学作为一个有着极强技术性的经济管理专业,它对实践性教学更是有着特别的要求,实践性教学不仅应贯穿于其四年本科教育的始终、贯穿于其各主干专业课的教学之中,而且各实践教学环节还应与理论教学密切配合,并由浅入深、环环衔接,构成一个科学、完整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体系,才能实现其预期的教学目的,较好的完成培养应用型会计专业人才的任务。下面我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述会计学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的设置。

一、会计学专业各主干课程教学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协调

1.会计学专业的学科知识结构。会计学专业的学科知识结构主要由会计学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三部分所构成。会计学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构筑会计学专业理论框架、提供会计学专业技能和方法的经济管理相关课程。主要包括:管理学原理、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经济法等;会计专业核心课程是指涵盖系统的会计学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的有关课程。主要包括: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中、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学、财务管理、税法、财务会计法规等;会计专业选修课程是上述两者之外的会计学其他有关课程。主要包括:金融学、金融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施工企业会计、预算会计、税务会计等。这三部分的课程在整个大学阶段要进行科学的设置和安排,做到让学生最有效地学习掌握知识,又不相冲突或是知识衔接不上。

2.会计学专业各主干课程教学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协调。一个好的财务人员不仅只是简单的做账、记账,他还应该站在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角度审视和理解会计,所以会计学专业的学生首先应该学习专业基础课程。一般来讲,专业基础课在前面开设,大一上一般是开设通识课程,从大一下开始开设专业基础课程加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的安排顺序非常重要,因为专业核心课程是由浅入深,环环相扣的,如果基础没有学好,后面的知识学起来就会很吃力。首先开设的是会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是讲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账户、记账方法、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核算程序等内容,其目的是让学生对会计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全面了解会计学所包括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法;其次就是财务会计,财务会计的重点在于会计经济业务的实务处理,是全面阐释财务会计原理、原则和方法,并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全面掌握企业会计的核算内容与方法,并能够应用到实践中去的课程。财务会计分为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对于企业的日常业务内容核算基本上都包括了,而高级财务会计则主要是针对大型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的特殊业务,它比中级财务会计的内容更深;第三是成本会计的开设,掌握了财务会计的内容之外,还应该掌握工业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成本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这两门学科的重要中介;第四是管理会计及财务管理课程的开设,一个好的财务人员不仅是只会做账,还应该会进行财务分析及资金管理,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的依据,因此在掌握财务核算的基础上还必须学习管理会计及财务管理知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是现代会计的两大分支;最后开设的是审计学,审计学是为社会培养经济监督人才开设的课程,同时作为一名会计也应该自觉把关,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除此之外,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必须熟悉国家的财经法规及税收法律制度,只有懂法,才会守法,企业的经济业务与税法知识紧密相连,因此,还应该开设财经法规及税法课程,以上这些专业核心课程的内容都是一环扣一环的,只有将前面课程的知识学好了,那么学习下一门专业课才有基础,才会更容易理解。而专业选修课程则基本上都是些行业会计,里面有与核心课程交叉的一些知识,但又有各个行业的特殊业务的核算内容,这些课程可以安排在大三下到大四上开设,这样就避免了与专业主干课程的冲突,课时可以安排少一些,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

二、会计实验教学环节的设置及其与理论教学之间关系的协调

既然各会计理论课之间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那么对于会计实验课程的安排也毫不例外。会计实验课程内容的设计要确保在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设计,使会计实验教学真正起到会计课堂理论教学的延续、补充和深化的作用。

1.会计实验教学的作用。会计实践课程是体现应用型教育的核心课程,包括会计模拟实验、实习和毕业设计课程。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会计模拟实验课程是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一种实践形式,它是学生在掌握一定的会计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全仿真的模拟实训,让学生将理论运用于实际的会计教学活动。它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通过会计模拟实验可以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巩固课堂所学理论知识;二是可以让学生毕业一走上会计岗位就能投入到工作中;三是可以提高学习会计专业课程的兴趣;四是对抽象的会计理论知识有了更具体的体会,为今后学习更深层次的理论知识指明了方向。

2.会计实验教学环节的设置及其与理论教学之间关系的协调。会计实验课程的教学环节设置非常重要,要注意与理论课程之间的协调,他们之间不能相互冲突,如果有的理论知识还没有学习,就在实验中出现这些内容,那么就达不到实验课所需要的效果。有的实验课需要专门进行单独实验,而有的则既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随堂进行。

大一学生在学习了会计学原理以后,就可以在本学期末进行会计学原理模拟实验,也可以在紧接的下一个学期开设,这样既可以学习实际的账务处理流程,又可以对所学的理论知识有一个巩固,同时为学习后续的专业课程指明了方向,因为会计学原理是门很重要的专业理论课,建议进行专门的单独手工实验要好一些。大二学生在学习了中级财务会计后,就可以开设中级财务会计模拟实验。中级财务会计模拟实验较会计学原理实验来说,要综合一些,其中会涉及到税法的一些知识,所以它应是在学习了税法之后开设要好一些,可以安排在大二下学期进行,建议单独进行,既可以采用手工形式也可以采用电脑做账。大三上可以安排会计电算化实验,主要让学生熟悉会计核算中使用的财务软件,以适应现代会计电算化发展的需要,这一实验课程可以与会计信息系统理论教学相结合。成本会计模拟实验可以安排在大三下学习了成本会计理论课之后来开设,也可以随堂进行。税务会计模拟实验的开设也很有必要,因为学生在学习了税法、税务会计之后,对企业的税务登记、各个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及报税表的填制要有一个具体的认识,而理论知识对这些讲得虽然很详细,但不很直观,难以理解,而通过模拟实验,会让学生对企业的涉税业务知识掌握得更深刻,并加深对实际工作的理解。大四上还可以安排一个大综合模拟实验,这一实验是在学生学完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法之后来进行。这一实验应是模拟一个较大规模工业企业12月份的经济业务为内容进行,既有财务会计的知识,又包括成本会计的知识,还涉及到税务方面的处理,即从审核原始单据到编制记账凭证,到登记账簿,再到编制会计报表,最后报税的整套账务处理流程有一个全面的熟悉,而且它包括手工做账和电算化处理两部分,实验时只提供原始凭证。经过这几个实验基本上可以让学生一走上岗位就能进入到工作状态中去,达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如果是为了培养更高级的会计应用型人才及经济监督人才,建议还应该开设财务管理实验以及审计课实验,这两门课程的实验可以采用案例的形式进行。

而会计毕业实习则是安排在大四下学期进行,主要采取的是校外实习形式,完全让学生进入到实习单位中去实习工作,可以让学生真正的将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当中,为即将走上工作岗位进行的一次锻练。应用性本科会计专业的毕业设计可以毕业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的形式,要求以调查报告或具体分析某个企业或某行业会计、管理、审计等的具体问题或者具体设计某企业的会计制度等为内容,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三、会计学专业全部主干课程的各个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内容安排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

对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大学来讲,实践课程的开设比较多,那么如何来安排各门实验课的开设内容及开设学期、学时就显得很重要了。象会计学原理实验主要是为了让学生掌握会计的账务处理流程,因此其实验教材内容模拟的应该是一个中小型企业一个月全部的经济业务,其分录处理题可以稍微简单一点,重点在于学习流程,可以安排在大二上进行,学时分配48个学时左右。中级财务会计实验的内容要丰富一些,因为财务会计理论课程的内容很丰富,重点是教会学生如何处理各种业务,因此其经济业务题的难度可以比会计学原理实验有所加深,同时经济业务里面还可以加入一些涉税内容,可以安排在大二下进行,课时分配48个学时左右。成本会计的实验也很有必要,主要是掌握工业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可以安排在财务会计实验后进行,实验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费用的归集分配,制造费用的分配、产品成本的核算及成本报表的编制方法等,可以安排在大三下进行,课时分配48个学时左右。税务会计实验主要是让学生掌握各种涉税处理事务,因此实验的内容应涵盖经济业务中的涉税处理及纳税调整,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知识,各个税种均应涉及到,可以安排在大三下进行,课时分配28个学时左右。会计综合业务模拟实验是会计学专业整个会计教学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也是一门必修课程。其主要目的是,借助会计实验室环境的仿真性和实验资料的真实性,完成从建账、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告到财务指标计算与分析等全部会计工作的操作程序,涵盖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税务会计、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等课程内容,进一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为毕业后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可以安排在大四上进行,课时分配56个学时左右。

总之,要培养会计应用型人才,就要加大实验教学的比重,科学合理地安排会计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体现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

参考文献:

[1]刘永祥,宋轶君.从会计人才供求矛盾论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改革.职业圈,2007,(2).

[2]周凤.应用型本科会计实践课程设计.中国论文下载中心,2007-02-21.

第10篇

在—2015年里,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纳双方的法律素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国税工作宗旨,继续在全社会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深入在国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促进,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加强法治国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普法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的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税收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公平执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国税机关依法治税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纳税人的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任务:

全县国税系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对社会,负有宣传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的任务;对国税系统内部人员,负有学习宣传各种通用法律法规以及税法的任务。

(一)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市、县普法办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1)要通过举办税法专题讲座、赠送税法知识出版物、依托地方学校开设税法讲堂、呈报专题信息和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做出的重要贡献,使他们了解税收工作,支持国税机关依法治税。(2)要采取国税公告、国税网站在线咨询、送税法进机关、举办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展览及讲座等形式,引导他们了解税收在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了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意义。(3)要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税法宣传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课外读物、进趣味活动的工作。通过法律知识读本、影视专题片和小板报、小广播、小活动等教育形式,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4)要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容,加强办税服务和税法咨询,积极展示国税机关推进依法治税的积极成效,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管理。()要通过丰富宣传内容,优化宣传方式,强化分类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针对税收常识、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丰富多样的税法宣传资料。发挥互联网优势,突出面对面税法培训辅导,加强培训辅导宣传。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

(二)国税系统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各种通用法律法规及税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全员学法每年每人不少于学时的要求,并把学法情况和考试考核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观念。

四、普法内容和步骤:

(一)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国税人员法律素质。重点学习宪法、行政法、经济法、物权法以及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增强国税人员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国税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税收的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学习经济建设相关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坚持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会计基础知识》、《财务会计》、《财务审计》、《税务稽查知识》等知识,大力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三)学习税收专业类法律,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大力宣传《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条例》、《消费税条例》、《发票管理办法》等系列税收法律知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切实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执法考核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和税务听证的水平,通过法制培训以案释法活动,促进法治国税建设。

(五)“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宣传阶段,2011年月前,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县普法备案;组织阶段,2011年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合理、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资料收集和迎接市局、县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

五、普法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

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要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力量。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载体建设

要注意发挥宣传作用,推出一批有特色、内容新、形式活的名牌栏目。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办好税法宣传专栏、专题节目、系列讲座、公益广告,既为社会大众喜闻乐见,又能够增强税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与行风评议、专项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热点工作相结合,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在利用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税法、政策咨询、办税服务内容的宣传不间断,依法诚信纳税要求的宣传不间断。对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税收政策或税收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宣传。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纳税人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四)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要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基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增强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的意识。要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严厉打击和曝光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第1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第十八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县国家税务局于4月1日按照德国税发[2009]70号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开展今年税收宣传工作情况。

为确保整个宣传活动组织有力,扎实有效,成立了*县国家税务局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张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唐勇副局长、雷开龙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中心、稽查局、各分局负责人担任。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应钦担任,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税收宣传月活动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

在今年的税收宣传组织领导方面,为了增强税收宣传的力度和效果,*县国家税务局积极与*地方税务局联合,共同筹划和组织领导开展今年的第十八个税收宣传活动。

二、突出特点、成效明显

今年为加强税收宣传力度,扩大税收宣传面,做好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相关政策宣传,税收服务宣传辅导工作,我局在活动上力求创新,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4月14日,县局抽调人员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县章凤屠宰厂对畜产品增值税实行定额征收的有关规定进行税收宣传活动。此次税收宣传活动一改往年由税务机关讲,纳税人听的被动接受形式,采取税务机关与纳税户互动,共同宣传的方式,即由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来共同参与税收宣传。我局与屠宰厂共同协作,共同宣传,由纳税人讲给纳税人听,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政策疑问由税政科现场解释答疑。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进了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纳税人与纳税人的亲和力,增强了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理解,并主动做出依法纳税的承诺。

(二)4月19日*县国税局、地税局充分利用街天人流量大、宣传面广的特点,在陇把镇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掀起了税收宣传的新。通过在主要街道、路口设置咨询台,国、地税30多名税务干部身披写有“税法宣传”的授带,向过往行人和商店发放税收宣传资料,激发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在宣传活动中,共发放税收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纳税人咨询68人次,收到建议4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次税收宣传活动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一是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新内容,加深了纳税人对国家新出台的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二是宣传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确实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服务,有效维护纳税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三是宣传税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赢得了社会各界人士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针对最近一段时间,部分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谣传车辆购置税减免、退税,实施诈骗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和纳税人切勿上当受骗。

(三)4月22日至23日我局抽调业务骨干到我县各重点纳税企业和新开业户及新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一是与企业共同针对目前经济形势和热点、难点、税收理论等问题进行探讨,阐明“税收·发展·民生”之间内在联系,使“依法纳税光荣”等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对今年增值税转型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实例计算,提醒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应注意的问题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将税收宣传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相结合,利用目前正在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利时机,将《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对企业进行了宣传和辅导,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既宣传了税法,又为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深入开展宣传,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增进了税企的和谐关系,同时也丰富了国税干部的经济、税收理论知识。

三、改变传统税法宣传方式,力创税收宣传“精品”

为使“第十八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局结合全县税收征管及纳税的突出情况,抓住重点、热点,拓宽税收宣传渠道,在传统的税收宣传方式上突出亮点,创新特色、力创税收宣传“精品”。

(一)借一年一度傣族、德昂族泼水节平台开展税收宣传,充分利用泼水节这一热闹、喜庆、祥和的庆祝活动,突出“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深入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

(二)充分利用电视平台的宣传优势,我局在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每天在*电视台上滚动播出税收宣传口号,并在15日-30日期间在电视上每天分四个时间段滚动播放国地税两家联合制作的以对我局制作的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动漫宣传片,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开展“短信宣传”活动。在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国地税两家与电信、移动公司联系,向广大纳税人发送税收宣传短信,扩大了税收宣传的覆盖面。

(四)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调研活动的需要,采取进企业、走管户、“税收政策送上门”的方式,与纳税人面对面进行交流,积极征求纳税人对国税机关执行税收政策、干部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现场帮助纳税人解决落实涉税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将普及税收知识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在税收宣传的过程中实现征纳双方的和谐共赢。

(五)优化纳税服务方式,开展“提醒”纳税人服务工作,认真对新开业户纳税人告知,怎样办理涉税事项,宣传各项税收政策,使纳税人早获悉税收政策的情况,把和谐的征纳关系融入到税收宣传活动中,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推动*县国税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12篇

国企员工转正自我鉴定范文一

我于xx-xx年x月xx日加入到xx市国家税务局,在这一年的见习期中,得到了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通过这一年的工作与学习,使我认识到一名合格公务员 的成长是一个前景光明、充满希望同时又需要付出努力和心血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长期的过程。以下是我在这一年见习期的自我鉴定:

在思想教育上,我没有落下每一次单位组织的政治思想学习,做好每次的笔记,并将其运用到指导自己工作的实际当中。作为一名思想要求进步的青年,在今年初,我提交了入党申请书 。虽然我还不是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但是我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进而在组织上入党。在组织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年中能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因私人事务妨碍到正常的工作。

在业务学习上,我大学的专业涉及财政税收方面并不太多,我首要的任务便是加紧学习实际工作中所要运用的到的知识。我抓紧每一次的学习机会,在初任培训、税收管-理-员更新知识培训上,努力学习税法、征管法等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为今后的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矗在日常工作中,有不懂的难点与办税规程,我都虚心地向有经验的同事求教,只有这样,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得以不断地提高。工作之余,我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向书本学习,不仅认真阅读《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税务研究》等报刊杂志,还时常对税收与税法的基础知识加以巩固,并比照自己的工作,检查是否有不规范之处。

参加工作以来,领导和同事们给了我许多政治上的关心、工作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关怀,我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珍惜这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工作上,我努力确保各项工作零搁置、零积压、零失误。去年下半年的时间,虽然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但我依然细心观察各个岗位上的工作,尽快了解各项涉税业务。今年初,我调到发票发售岗位,在半年的工作中,我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分局交与的任务,保证了无一例业务出错,而且勤于与纳税人沟通,了解纳税人之所需并能及时提供应有的服务。

工作之余,我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了同事,也增强了集体荣誉感。今年四月,我参加了共青团韶关市委组织的光荣与使命团员青年演讲大赛,虽然只获得了优秀奖,但这对我自身也是个难得的锻炼机会。我还认真总结日常工作的经验,并对纳税服务的工作提出了自己的一点看法,写成了调研文章《小议加强纳税服务工作》。

国企员工转正自我鉴定范文二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载而过,遥想毕业七月,别宴已尽,离歌随起,断桥孤山今朝别,老燕衔得新泥回,问君何时载誉归?两思量,不觉泪满行。一载,死了冲动、生了沉思;多了考虑,少了随意;长了淡定,短了思绪;厚了书卷,薄了研墨。

回想这一年,看了13本书与房地产相关书籍:从三本建筑识图书籍到《项目报建手册》,《房地产经济学》到《魔鬼经济学》,两本投资决策分析书籍到两本宏观经济学书籍,《问鼎房地产》到《房地产基础知识》、《房地产企业集团管理模式与机制研究》。看得越多,觉得我要走的路越长,我要干的事越多。

同时,还做了几个小课题:从西安高新区重点房地产项目调研到响堂村项目盈利测算,世纪小区项目投资流量跟踪分析到世纪小区项目盖章看流程,美国二战后城市化进程反中心化--中国思考到西安报建流程图,房地产开发关键节点(一级节点、二级节点规范思考)到西安市房地产税负。做得越多,觉得我要懂的知识越多,我要积累的越多。到目前为止,有的课题还没有完成,我想,作为一个毕业生,能够在项目上脚踏实地的跟踪几个项目是非常必要的,这里非常感谢公司给毕业生提供的平台。

在这一年里,我还参加了公司不少的培训:从初到公司新进员工培训到投资部第一次运营管理培训,项目

新员工转正自我鉴定(2) 管理业务交流到今年年初的成本管理体系建设与管理培训及后面几次成本合约部相关培训,房地产开发流程讲座到CRM营销系统培训,绿色建筑基础知识培训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认证系统培训。听得越多,越觉得我要走的路不是一般长,是很长很长;我要干的事不是一般多,是很多很多。每一次培训,我都尽我所能去学习,把接受到的新知识消化、吸收。

初到公司,我被分到了综合管理部,逐步的接触到了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从设计到营销,财务到工程,合约到投资,各个部门的事都有所接触和学习,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觉得不可能,我怎么可以涉及那么多的业务板块,也许我就是那个幸运儿吧。同时,我尽我所能的把我所接触的、看到的东西消化、总结、思考;有的时候,甚至闻到一点东西,我都把它放大、了解、学习和消化。对房地产相关的知识我一直都有一种饥渴的欲望。快到工作半年的时候,我的工作重点逐渐转移到前期报建和计划管理,西安群星汇项目作为计划管理和成本管理试点,我参与了计划管理第一版到最近第六版的编制及跟踪分析,以及成本管理的土地费用和前期费用的编制。同时,我还负责每个月投资、销售数据的上报、计划管理的月度上报、新项目计划编制、统计局月度上报、西安投资开发部报建费用统计(台帐)、报建合同流转、新项目前期资料交接、协助报建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宜。干得越多,觉得我要总结的越多,我要学习的越多。非常感谢公司、公司领导和同事给我的锻炼机会和无私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致力于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学习和研究,纵然前面铺满了曲折和艰辛,我也奋勇向前。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在这个浮躁而繁杂的社会面前,我追求内心深处的安宁与平静,只求问心无愧。以后的路还很长,但我相信,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

国企员工转正自我鉴定简短的范文三

2个月的试用期转眼就到了,在这2个月中,我较快地适应了新的工作,融入了新的团队里,也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肯定,不过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我想这些都值得自己去总结,去思考,去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