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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理财投资管理

时间:2023-09-07 17:42: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低风险理财投资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低风险理财投资管理

第1篇

1.1闲置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于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闲置资金数量和时间不确定,导致很多中小企业在理财之前无法准确判断闲置时间的长短,无法确定企业投资方向,对企业在进行投资时无法合理安排规划,严重时可能造成资金短缺,影响企业正常资金支付。

1.2企业管理人员意识薄弱

现金就是企业的生命,闲置资金是企业现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企业管理者缺乏现资管理观念,对闲置资金不当使用,影响了企业基本的经营秩序,甚至有些企业出现了“小金库”现象,给企业造成巨大亏损。

1.3企业自我评估能力不足

企业的自我评估能力主要针对企业本身经营发展、承受风险理财能力三方面考虑。有些企业在进行投资时一味地追求高收益,主观地放大了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或者根本就忽视了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一些不符合自身的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带来了惨痛教训。

2中小企业闲置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2.1外部因素

①投资信息不及时。由于金融机构产品门类多,收益性、风险性不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进行投资,错过了闲置资金的利用时间。②相关制度不完善。面对经营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小企业没有前瞻性。制度不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过程中缺少依据,并且企业内部在进行投资管理时认知错误,使企业对闲置资金管理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2.2内部因素

对于一个企业,一个有效的闲置资金管理系统是极其重要的,缺乏闲置资金投资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就不能对闲置资金进行严格监督。如果一个企业缺乏对内部闲置资金投资管理体系建设必要性的认识,在现金管理中出现欺诈和偷盗行为的概率会大幅提高,而且也可能使企业流失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投资决策机会。

3加强企业闲置资金管理的措施

3.1树立闲置资金管理意识

企业管理者应树立现资管理理念,强化对闲置资金时间价值观的认识,优化投资决策,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同时,企业内部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制度执行人员对风险控制重要性的认识,提倡企业职工互相监督。

3.2建立规范的理财制度

首先,明确资金理财的范围、审批流程与权限,建立相应的组织框架,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权限。其次,相关部门应在年初提出全年理财方案,并对理财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理财方案由审批部门审批,选择批准最有价值的投资方案;编制理财规划,编制闲置资金管理预算,制定详细可行的理财计划作为理财管控的依据。最后,制定资金理财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使制度彻底贯彻落实。

3.3健全监督管理机构

很多企业经常将“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现金管理为中心”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而保证强化企业闲置资金管理的根本就是建立必要的监管体制。加强企业闲置资金管理可按照如下几点进行:①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投资管理进行决策分析,增强风险意识,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办法。②企业应对资金理财进行监督。③企业应进行会计控制,保证理财业务及时、准确、真实和有效。

3.4合理选择投资产品

企业在对闲置资金投资时应进行综合考虑,根据需要选择低、中、高等不同风险投资产品。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投资渠道:①通知存款。企业通知存款是指各单位客户不需要约定存款期限直接自主选择存款项目的一种大额存款方式,具体分为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这种存款业务利率水平比活期存款利率高,且在不耽误单位客户使用资金的条件下,可获得稳定且较高的利息收益。②委托理财。委托机构理财是指委托人通过专业委托机构向受托人委托,受托人运用自己的各种专业技能,利用各种市场、工具及方法对委托人资金进行积极运作管理,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严格遵循客户意愿,实现资金升值的一项业务。当企业委托银行机构进行理财,该银行机构通过全国银行间的货币市场直接进行资金管理,投资于像短期质押式逆回购等短期项目。由于客户所选择的是金融机构,并通过一些国债等债券、票据作为质押,这样大大提高了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③货币基金。货币基金不仅能做到优化资产配置、监控现金流动等作用,它还可以做到代替一般意义上的银行存储业务,使之拥有与活期存款同样的安全性和灵活性,而大大提高了收益性。④银行理财产品(保本性)。

4结语

第2篇

关键词:监管新规 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770(2010)03-033-03

2009年以来,为实现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实际发展情况,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9]65号,以下简称“65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1号,以下简称“111号文”)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上述一系列文件的密集出台,给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带来了哪些变化,值得关注和研究。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缘起

自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我国的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几乎以“井喷式”的速度在发展。2005年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行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006年达到4000亿元,2007年则达到8190亿元,而2008年更是历史性地达到了3.7万亿元,2009年也有进一步地突破,这个数字在各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中可谓“一骑绝尘”。可以说,银行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中国投资者重要的投资品种之一。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讲,经过多年的发展,银行逐渐意识到,理财产品的发展是内在需求与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面对转变经营模式、拓展收益渠道的压力,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商业银行唯有加快理财业务发展的创新步伐,通过负债结构与收益结构的转变,形成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的联动效应,才能在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当前,多数银行已经把理财业务提升至一定的战略高度,定位为创新的核心产品和重要的发展战略选择,国内部分银行甚至更进一步,把理财业务定位为同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存、贷、汇”并驾齐驱的支柱核心业务之一。

不过,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2008年银行理财产品(尤其是结构性产品)不断爆出零收益、负收益等事件,影响了银行理财行业的形象。2009年,部分银行出现了信贷扩张的冲动,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盲目激增,而资本市场的回暖也使得投机冲动抬头,这都使得银行业经营风险加大。同时,在纷繁复杂的理财市场中,各大媒体的负面报导引发了各方的广泛讨论,投资者的投诉和相关渠道的反馈信息亦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当局接连出台了上述文件,这对于防范银行业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并促进理财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银行理财将以稳健为主,并鼓励创新

稳健经营历来是商业银行成功的法宝之一。从65号文、111号文和113号文可知,监管当局意图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贯彻这种经营策略,引导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

(一)投资方向细化明确

在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上,65号文对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银行信贷资产、金融衍生品和结构性产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投资标的市场公开评级应在投资级以上;禁止理财资金以任何形式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不得将商业银行理财客户的资金用于投资高风险或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禁止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基金、PE 等规定。111号文中规定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或票据资产。113号文中也明确指出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通过资产组合管理的方式投资于多项信贷资产,理财产品的期限与信贷资产的剩余期限存在不一致时,应将不少于30%的理财资金投资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程度高的贷款、债券等产品。上述规定的出台将有效督促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强投资风险管理,降低投资风险,促使理财产品向稳健回归。

(二)客户分类为创新留下空间

在对投资方向进行明确的同时,监管新规也对客户进行了分类指导。65号文要求商业银行将理财客户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并要求仅向有投资经验客户发售的理财产品的起点销售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且不得向无投资经验客户发售。111号文中,银信合作产品投资于权益类金融产品或具备权益类特征的金融产品的,投资者应为单笔投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等。

从投资者角度来讲,加大客户细分力度,将引导高端投资者审慎投资,同时对中低收入投资者进行更有效的保护。从理财产品创新的角度看,客户分类的要求会使得银行理财产品的研发设计逐渐趋于个性化、差异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理财市场上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现状。按照65号文规定,对于具备一定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对原有的投资方向不作调整,也不受文中所禁止投向的限制。此条规定与客户细分的要求一脉相承,将有力促进理财产品的创新。但是也可能发展成两极分化的局面:一类是面对无投资经验的低风险低收益产品,另一类由私人银行操作的高风险高收益产品。

(三)规范信贷资产转让

200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内部资本束缚和外部政策等信贷约束条件的增多,商业银行在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也开始对信贷资产进行部分转让。转让主要包括两种手段,一是转向信贷资产类理财;二是同业之间的信贷资产转让,包括买断、回购和双买断。

111号文已经禁止了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理财产品,受让本行信贷资产,从而实现将贷款移到资产负债表外目的的途径。并对银信理财合作信贷资产转让相关法律手续做出明确规定。如文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出售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需要事后通知债务人转让事宜,增加了转让银行事后与融资客户间的沟通和协调成本。融资客户出于融资信息保密等因素的考虑,可能对转让事宜持异议甚至出现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情形;而转让银行为了减少与融资客户尤其是优质大客户间的沟通协调风险和成本,可能会倾向于减少此类资产转让。同时,为了体现上述信托公司真实持有转让资产,111号文第四条规定信托公司需要持有全套原始权利证明文件或者对应复印件,还需在此基础上办理抵押品权属重新认定和让渡。由于银行信贷客户基础资料、合同要件以及审批资料纷繁复杂,对于商业银行理财大规模投资其他银行存量贷款的情况,这条规定大大增加了转让交易的执行成本。

113号文的出台着眼于促使银行在开展信贷类理财过程中真实完整转移信贷资产,禁止核算出表而风险不出表的违规信贷资产转让行为,促进业务规范、有序发展。文中第四条明确规定“禁止资产的非真实转移,在进行信贷资产转让时,转出方自身不得安排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件;禁止资产转让双方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协议等方式规避监管”,就是针对“双买断”转让形式下的“失踪”信贷资产进行的规范。本质上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转出信贷资产后不得安排任何担保和回购条件,并将回购情况做了进一步细分。文中第十五条规定“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应符合整体性原则”,并对所投资的信贷资产所包括的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分4种情况做出约束,实际上还是要细化规定贷款真实转让的要求。

禁止信贷资产的非真实和非整体性转移的规定从总体上看都是针对存量资产转让的限制措施,一方面禁止本行理财产品受让本行信贷资产,另一方面加大了不同行之间信贷资产转让的规范力度,同时也提高了操作和管理成本。从根本目标上看,是引导商业银行创新信贷类理财业务模式,在商业银行之间建立一个公开、信息透明、标准统一、定价市场化的信贷资产转让市场,理财产品可以作为一个交易主体参与这个市场的投资,进而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信贷类理财业务模式。

三、银行理财业务向着公开、透明的方向发展

当前银行理财市场产品信息披露不透明现象严重,信息不对称充斥整个理财市场,林林总总的理财产品说明书让人眼花缭乱,无从理性选择,也给监管者的监管带来不便。就此,监管当局下发的文件中,无一不渗透着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思想。

65号文中强调,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坚持审慎、稳健的原则对理财资金进行科学有效地投资管理;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商业银行应将理财业务的投资管理纳入总行的统一管理体系之中,实行前、中、后台分离。这反映出监管部门比以前更加重视流程控制,以相对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来规范非标准化的理财产品和服务,将有利于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增强产品信息披露,提高理财业务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市场缺陷,提高风险可控程度。113号文则进一步强化信贷类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明文规定商业银行需要于产品发行和存续期间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定期充分披露所投资的银行存量贷款的风险-收益特征及五级分类信息,在存量贷款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时还要临时披露。

在证券市场不发达,银行中介服务与利率体系市场分割和管制的金融结构中,银行理财产品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工具,作为充满活力的中间类型,弥补了国内金融结构的缺憾,并且推进了利率市场化进程。但是同时我们不能无视次贷危机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盲目的业务扩张和金融创新虽然可能带来一时的繁荣,最终却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后危机时代的金融监管必要而且重要。2009年7月,银监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了商业银行“卖者有责”,注意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且初显理财业务由具体产品的监管向机构的监管,标准、方法及流程等各个方面的制度性建设的转变。但从长期来看,这些规定对于提高银行管理能力、资产配置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规范银行理财业务,促进银行理财的未来可持续和稳健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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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一、财务政策及其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财务政策一般指财务主体利用一定的办法有意识地改变财务对象,以达到企业理财目标的指针。财务政策因具有国家和企业两个不同的主体而产生两种不同的目标取向和表现形式:

(一)就国家主体而言,财务政策是国家以财务规则、制度等形式对企业财务方面所作的规范,它是一种强制执行性的财务政策。其基本目标是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一种配合,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限制。从财务政策的内容上看,主要包括资本金的来源形式和管理的规定、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规定、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利润及其分配政策的规定等;从财务政策的表现形式上看,主要是《企业财务规则》和各行业的财务制度。

(二)就企业主体而言,财务政策是企业在国家财务政策的指导下,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和现实要求所制定或选择的一套自主的理财行动指南,它是一种自主选择性的财务政策。其基本目标是配合企业经营政策,调整企业财务活动和协调企业财务关系,力求提高企业财务效率。从财务政策的内容上看,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政策、信用管理政策、融资管理政策、营支资金管理政策、投资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等;从财务政策的表现形式上看,它是一套自主的、灵活的内部财务制度。

在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企业作为政府的附属物,无独立自主经营权,企业财务行为只能是一种被动行为,财务政策也基本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强制执行性财务政策,供企业选择的余地非常有限,导致企业“无财可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特别是具有法人地位的财务主体的确立,企业财务行为成为一种积极的、主动行为,自主选择性财务政策成为理财人员自主理财的外在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财务政策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它是实现整个企业经营政策和财务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规范和优化公司理财行为,提高企业理财效率的重要基础。

二、企业财务政策的选择

企业财务政策涉及到活动的方方面面。从理财内容看,主要包括:融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股利管理,因此相庆的财务政策就有风险管理政策、信用管理政策、融资管理政策、营运资金管理政策、投资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下面就财务政策的选择问题进行讨论。

(一)风险管理政策及其选择

风险是一个较难掌握的概念,如何定义存在着争议,但无论如何,风险却是客观、广泛地存在于公司的融资、投资、营运资金和股利管理的全部理财活动中,并且对公司实现其财务目标有重要的,使人们无法回避和忽视。一般而言,风险和报酬的基本关系是风险越大要求的报酬率越高。因此风险管理政策选择的目的不在于一味地追求降低风险,而在于在报酬和风险之间作出恰当的抉择。其决策原则是:当报酬率相同时,应选择风险小的项目;当风险相同时,应选择报酬率高的项目;当决策项目风险大、报酬率也高时,则取决于报酬是否高到值得去冒险,以及决策者以风险的态度。

从理论上讲,决策者对待风险的态度是有区别的,可能采取三种态度:愿意冒险、回避风险、中庸之道。据此,可供选择的风险管理政策主要有:

1.回避风险政策。这是一种保守的风险管理政策。对于那些回避风险的决策者,总是以无风险作为衡量各种被选方案优劣的标准。事实上,这种政策并不经常采用,因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并总是与报酬联系在一起的,没有风险也就没有丰厚的报酬,一个成功的经营管理者是不会采用这种风险管理政策的。

2.控制风险政策。这是一种冒险的风险管理政策。采用这种政策,要求公司在经营管理中,要正视风险,极力采取相应措施来控制风险,以减少因发生风险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在理财实践中,这种风险管理政策经常被采用。

3.转移风险政策。这种政策是指对某些可能发生风险损失的财产或项目,用转移的方式转出企业,并交换回较为保险的财产或项目,如:用转手承包的方式把有风险的项目转包给他人;以参加保险的方式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等。

(二)信用管理政策及其选择

赊销是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方式,是企业为加强竞争、扩大销售、开拓市场而选择的出路。利用这种竞销手段,就必然产生商业信用问题。当然,企业销售商品并不是对任何一个单位都可以给予商业信用,而是应当先制定信用政策,据以对各个客户进行评价,衡量是否可以给予商业信用,并对其数额加以调节和控制。因此现代公司理财必须将信用管理政策的选择置于一个重要的位置上。

信用管理政策的选择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应收账款占用水平、市场竞争的程度、公司的销售状况、客户的信用等级和公司信用罐及管理能力。若公司当前应收账款占用少、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路差、客户信用等级高、信用制度严密以及管理能力强,可实行适度宽松的信用政策;反之,则可以实行适度从紧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是企业财务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三个要素构成:

1.信用标准政策。为了评价、证实和判断购货单位的信用情况,用以确定对其可否给予商业信用或达到一般的信用期,需要有评价这种信用的程度的标准,一般要有五个内容:(1)客户品质,即购货单位过去履行偿债义务,遵守商业信用的品德,这是对客户能否给予商业信用最重的评价因素。(2)偿债能力,这是销货单位的信用部门对客户过去的偿债情况、未来的盈利趋势、当前的经营状况等,进行调查和研究以后所作出的主观判断。(3)财务能力,根据客户的财务报表以确定客户净资产的大小和获利的可能性,作为其赊销账款限额的依据。(4)提供的担保品,对于信用期较长的单位,则需要研究其可能提供偿还债务的担保品,如流动资产的内容及其变现能力。(5)经济情况,主要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客户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影响。很明显,采用以上五项标准,对需要给予商业信用的客户分别进行评价,是保证应收账款安全的必要手段。

2.信用条件政策。信用条件政策包括信用期限和现金折扣两个方面。在企业制定信用政策的过程中,企业首先必须确定赊销需要采用的最佳信用期,企业采用的信用期越长,赊销的商品就赵多,发生的销售收入就越大,取得的利润也可能越大,而且坏账损失也可能越高。其次还要确定合理的现金折扣政策,它是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所给予的优惠。现金折扣的实施可以加速应收账款的收回,但要发生折扣支出。因此,现金折扣的制定,要通过分析给予折扣所减少的应收账款资金占用

和给予现金折扣所发生的支出来进行。

3.收账政策。收账政策的制定要宽严适度。如果收账政策过于宽松,可能导致客户更加拖欠货款,增加与应收账款投资相关的成本;如果收账政策过于严格,可能导致公司失去较多的销售机会,影响公司未来的销售和利润的增长。因此企业必须根据现实情况来制定合适的收账政策。

(三)融资管理政策及其选择

融资管理的实质在于负债融资和融资方式的选择及其融资比例的决策。负债是公司的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几乎没有一个公司只靠资本,而不运用负债资本就能满足资金需要的。负债融资与融资相比,负债融资的还本付息压力大,但资金成本一般较融资低,且不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而融资则是一种高成本、低风险的融资方式。

事实证明,负债融资对企业经营个有重要的意义,会给公司经营带来正面和负面的双重性影响:适度的负债不仅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而且可以产生财务模杠杆作用,即不论公司利润多少,负债资本的利息是固定的,当公司的投资报酬率高于利息率时,会使公司的每股收益提高;但过度的负债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甚至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

从国际惯例来看,确定长期资本中负债资本和资本各自的构成比例及其相到关系,实质上是资本结构决策的核心问题。因此融资管理政策的选择必须建立在资本结构优化的基础之上。从理论上讲,各公司都应有其最佳的资本结构,但实际工作中还没有一个科学的方法判断资本结构的最优点。通常只能根据财务经理的经验和判断能力来作出决策,为此在制定融资管理政策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负债经营政策的选择必须以资本结构的优化为基础。根据西方资本结构理论,可采用以下两个标准来判断资本结构是否“最优”:一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小化。一般认为,一个公司要达到最优的资本结构,就是要使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降至最低限度。二是公司的总价值最大化。从根本上讲,财务管理的目标在于追求公司价值的最大化,所以公司的最优资本结构应当是可使公司的价值最高。当然公司的价值只有投入市场才能通过价格表现出来,而且公司的市场总价值应该等于其股票的总价值加上债券的价值。

2.考虑影响资本结构的主要因素。影响资本结构的因素很多,主要有:(1)公司的风险程度。公司的风险对融资方式有很大的影响,若公司的风险大,举债就不如发行股票理想。(2)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越好,举债融资就越有吸引力。(3)销售的稳定性。如果公司的销售稳定,则可以较多地负担固定的债务费用,否则,就会冒很大的风险。(4)管理者的态度。如果管理者讨厌风险,就可能尽量减少负债资本的比例。(5)贷款者的态度。大多贷款者都不希望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6)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同的行业,资本结构有很大差别。

3.进行融资的每股收益分析。判断资本结构的合理与否,还可以通过分析每股收益的变化来衡量。即能提高每股收益的资本结构是合理的,反之则不够合理。每股收益分析是利用每股收益的无差别点进行的,根据每股收益无差别点,可以分析判断在什么样的销售水平下适于采用何种资本结构。

(四)营运资金管理政策及其选择

营运资金管理政策涉及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总体安排。良好的营运资金管理必须依靠一种切实可行的、能够有效地考虑风险与报酬的营运资金管理政策。营运资金是公司短期筹资与投资的具体体现,它在数量上等于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因此它体现着公司在流动资产及其筹资安排上的效果。

营运资金管理政策一般有正常型、稳健型和冒险型三种,它们各有利弊:冒险型政策的净流动资本最小,风险最大,但其总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稳健型政策的净流动资本最大,风险最小,但其总成本最高,收益最低;正常型政策的收益与风险则介于二者之间。每个企业应当根据自己对待收益与风险的态度,在这三种政策之间作出恰当的选择:

1.正常型营运资金管理政策。公司以短期资金满足流动资产的资金需求,以长期负债或资本满足固定资产的资金需求。这种政策减少了公司不能偿付到期款项的风险,它要求公司能够准确衔接资产变现和负债的到期结构。

2.稳健型营运资金管理政策。公司用长期负债或资本来满足固定资产和长期性流动资产的资金需求,而且短期负债来应付临时性流动资产的资金需求,由于短期资金来源产生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过程,公司无法将它们控制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上,因此,这种政策的实际运用会遇到困难。

3.冒险型营运资金管理政策。公司以长期负债或资本筹措部分固定资产所需的资金,以短期负债来筹措全部流动资产和部分固定资产所需的资金。由于公司中的短期能力有限,可能没有足够的短期资金来满足,所以这种政策的风险最大。

(五)投资管理政策及其选择

投资管理是现代公司理财的一个重要内容,选择科学的投资管理政策来指导投资管理至关重要。投资管理政策是为了使企业在长时期内的生存和发展,在充分估计影响企业长期发展的内外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对企业长期投资所作出的总体规划。企业投资管理政策实施的主要目的在于: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合理地、科学地组织培植企业生产力,解决企业将来如何在急剧变化的环境中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企业选择投资管理政策必须考虑以下四个原则:(1)从属性原则,即企业投资管理政策的选择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企业总体发展目标;(2)导向性原则,即企业投资政策一经确立,就成为企业进行投资活动的指导原则,是企业发展的纲领;(3)长期性原则,即投资政策是为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它不仅确定企业发展方向和趋势,也规定各项短期投资计划的基调;(4)风险性原则,即投资政策本身不能消除风险,因为投资政策实施成功,就会给整个企业带来生机和活力,使企业得以迅速发展;反之,将会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甚至陷入破产、倒闭的局面。企业投资管理政策按性质不同,可划分为稳定型、扩张型、紧缩型和混合型政策四种:

1.稳定型投资政策,是一种维持现状的政策,它适用于企业外部环境近期无重大变化,投资维持现有水平,企业充分、有效的利用现有资源,以最大限度地获取现有产品的利润,以积聚资金为将来发展作准备。这种政策实际上是产品转向的一个过渡阶段。

2.扩张型投资政策,是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新的产品生产和经营项目。其核心是发展和壮大。具体包括市场开发、产品开发和多样化成长(即经营新的产品或服务项目)。

3.紧缩型投资政策,该政策一般有两种:一是完全紧缩型投资政策,即企业受到全面威胁时,将全部资产清算以收回资金、偿还债务;二是部分紧缩型投资政策,是将企业部分非关据产品或技术出卖,紧缩经营规模。企业在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经营优势丧失,或者在取得竞争胜利时放慢竞争节奏时宜采用这种投资政策。

4.混合型投资政策,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同时采取稳定、扩张、紧缩性等几种政策。

(六)股利管理政策及其选择

股利理论研究的焦点在于股利政策与公司价值是否相关的问题,目前存在着两种著名的股利理论:一是股利无关论;二是股利相关论。事实上,无论股利政策与公司价值是否相关,股利政策都是公司的一项重要的收益分配管理政策。选择科学的股利政策对于保障股东权益,协调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稳定股票价格,维护公司形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公司股利政策的选择必须考虑以下公司内部和外部的有关影响因素:(1)从内部因素上看,主要有盈利状况、变现能力、筹资能力、投资项目、偿债能力等;(2)从外部素上看,主要有法律限制、股东要求和债务合同约束、通货膨胀和其他因素。对以上这些因素的不同考虑,形成了不同类型的股利政策:

1.稳定股利政策,是将股利支付额固定在一个已定的水平上,在较长时期内不随公司盈利情况的变动而变动的股利政策。实施该政策,能消除投资者对未来股利的不安全感;便于股东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减少凤票投资风险;盈余减少不会引起社会反响。但该政策的局限性在于股利的支付与公司的盈利情况联系不紧密;盈利下降可能导致公司的财务危机,实际上影响股利的稳定性。

2.变动股利政策,指股利支付随着公司盈利情况的变动而变动的股利政策。实施该政策的好处在于:股利支付的数量与公司的盈利情况联系紧密,体现了“多盈多分,不盈不分”的原则,也减轻了公司的财务压力。但是,该政策容易使股东感到公司经营不稳定,从而影响公司股价。

第4篇

2007年商业银行私人理财产品销售得异常火爆,使其成为各行稳定存款、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业务。然而,出于竞争压力,银行用高预期收益率吸引投资者的做法,却为双方矛盾的激化埋下了隐患。如今,随着不少理财产品的陆续到期,部分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甚至“负收益”,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议论。而面对从紧的货币政策和风云变幻的资本市场,商业银行私人理财产品如何走出阴霾、迎接挑战,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内忧重重

透视去年以来银行私人理财业务的市场表现,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带有共性的现象:银行私人理财产品总是呈现一种“羊群现象”。去年资本市场形势大好,人民币理财产品就“蜂拥”打新股产品,比重占到了人民币股票产品的47%;今年,资本市场振荡走低,理财产品又“蜂拥”债券票据产品;期限长的不好卖了,就纷纷改成短期的。而且理财产品的推销,始终围绕着收益大做文章,较高的收益预期一直是理财产品吸引投资者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卖点。我们当然不能简单地说,银行这样做不对,恰恰是这样的做法成就了去年银行理财业务的高增长。社科院的相关报告中,甚至指出“2007年中资银行理财产品的高投资价值几乎完全归功于打新股产品。”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说,正是这种做法也为日后出现的问题埋下了隐忧。

首先,银行私人理财产品的“羊群现象”,不仅造成了“赚钱效应被过分发掘”,继而也使银行在这种盲目的竞争中迷失了自我和方向。在2007年发行的1760多只人民币理财产品中,以信用、股票产品最多,其它类型产品不仅份额减少,甚至发行数量也出现绝对萎缩。这种状况所产生的另一个副作用就是,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用简单重复替代了产品的创新,当出现一个“零收益”的时候,难逃一损俱损的结果。

其次,银行销售的产品以及销售的方式,实际上也对投资者产生了某种程度上的误导。在零收益问题上,方方面面都在强调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但是,我们没有看到,银行销售什么产品以及如何销售,这个过程正是对投资者最重要的培育过程。如果银行自身对理财业务的定位,就是把它仅仅当作一个博取高收益的工具推销给投资者,总是在预期收益上大吊胃口而不注意充分提示风险,那就难免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出现“误读”。去年,在大牛市的情况下,理财收益水涨船高,大家日子都好过;今年,遇到市场振荡,理财收益不尽如人意时,投资者必然怨声不断,并由此产生对银行的不满和不信任。

今年以来,由于零收益等问题导致对银行信任度的下滑,到底给银行私人理财产品的销售带来了多大的影响,目前虽无具体的统计数据。但无论最终的影响是大或小,都要看到背后所蕴含问题的严重性。

理财研究机构的调研分析表明,国内现在大多数银行QDII理财产品,一般都是投资境外投资银行或大型商业银行开发设计的结构性证券(票据)产品,如购买基金、股票组合、指数产品等(甚至有银行完全委托境外大行投资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况),国内银行很少有自己开发设计的资本市场产品或工具组合。这一方面反映出国内银行盲目“迷信”国际大行的投资管理能力,缺乏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自主管理投资和设计产品的能力和经验;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国内银行没有有效的防范国际大行受到资产损失而连带受其影响被动承担资产损失的风险管理机制。最近大半年的实践就证明,很多国际大行在全球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中也不能躲过灾难。

外患不断

当前中国经济复杂多变,正如总理所说,“今年恐怕是中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难在国际、国内不可测的因素多,因而决策困难”。在如此宏观形势下,商业银行私人理财产品也面临着相当的挑战。

高利率预期影响银行私人理财产品。去年以来,国内通货膨胀压力明显加大。2008年3月,CPI和PPI分别创下历史新高。社会公众对央行紧缩预期不断增强,并对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提出更高期望。如果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明显低于同期存款利率水平,不仅会打击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信心,而且也会导致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陷入困境。

存款准备金率变动影响银行私人理财产品。从落实“两防”要求来看,从紧的货币政策可能会采取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央票发行力度等措施,商业银行资金流动性管理将面临挑战。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应对存款分流的重要举措。由于银行理财产品与银行存款、保险产品、贷款、持有债券之间具有明显的“替代”和“挤出”效应,加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出现银行理财产品的“负替代”,市场供应和需求出现“双萎缩”,从而影响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

不断强化的人民币升值预期影响银行境外私人理财产品。尽管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突破了“7”大关,预示着“6”时代的来临,但当前市场对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仍然十分强烈。如果境外理财产品收益低于人民币升值幅度,将直接影响境外理财产品需求。

监管力度加大影响商业银行私人理财产品。随着理财产品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不断暴露,监管层的监管力度将加大。从目前消息来看,将从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理财产品、规范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行为、强化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等方面对理财产品市场进行规范,也会对银行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除此之外,一些商业银行对于美国次贷危机的“黑洞”极可能引发全球资本市场动荡的程度缺乏前瞻性和准确性的分析判断,冒然加大投资股市高风险产品的比例,在股市出现深幅下挫之际没有及时止损机制,以至出现巨额亏损。如2007年到期的东亚银行低收益率的理财产品是一只美元6个月期汇率挂钩型产品。该产品的投资收益与英镑兑美元汇率挂钩,由于该产品看好美元升值,不料市场行情正好与产品设计相反,美元一路下跌让投资者颗粒无收。这反映出该行在推出这一产品时对美元汇率走势的判断出现方向性错误。

强身健体

2007年的快速发展给银行私人理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8年的挫折与考验,对于各商业银行不是坏事,更应该成为在理财业务上加快创新以及精耕细作的动力。从长远看,这是利于银行私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的。

首先,完善和创新银行私人理财产品,最重要的是回归银行理财的本质。好的市场定位才是新生。从市场的长期发展和客户需求看,社会对银行理财服务的需求绝不仅仅是购买几个银行理财产品,或仅仅是为了赚取高收益,而是需要包括教育、保险、医疗、住房、投资、分散风险、移民、甚至财产的继承等一系列的投资管理和人生财务规划。因此,为客户提供综合的财富管理,最大限度地为客户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才是银行理财业务今后的发展方向。只有看清了这个大方向,商业银行才会知道今天应该推出哪些理财产品以及应该提供哪些服务;而今天卖出的每一个理财产品,都应当是在为财富管理做铺垫和准备。

站在这一点上,反观目前银行理财业务的状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纠偏已十分必要。所谓纠偏,就是要吸取前一时期产品销售中只重收益甚至夸大预期收益而不重风险带来的教训,树立银行理财业务以资金安全为第一位的共识,回到以稳健为本的基础上来。同时要让投资者充分认识到,银行理财产品不是炒股票、买基金,如果要博取高风险下的高收益,就不应当到银行来。所谓调整,就是要认真思考银行在理财市场上应当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重新确立在理财市场中的定位;要明确银行理财绝对不等于简单销售理财产品,银行也不能满足于简单销售理财产品,而应当以综合化、个性化为方向逐步向财富管理迈进。

今年,有些银行开始着手对自己的理财业务进行升级改造。3月22日,在民生银行财富管理启动的活动中,就特别强调了银行理财是一种综合的金融服务,并表示今后将力求通过提供多元化产品和定制服务,使客户由目前的买产品变为选产品,使银行与客户的关系从简单的关系交易型,转变为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长久依赖与信任关系。

其次,银行理财业务是不同于传统存贷款业务的金融创新业务,随时会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需要银行适应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波动趋势及时调险管理机制,增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无论这轮美国次贷危机如何演变恶化,作为经营和管理风险的银行机构都应当凭借不断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把银行理财产品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并尽可能为投资人带来稳定的回报。

第5篇

关键词:社保基金 投资管理 问题 对策

一、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 社会 保障事业的 发展 ,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日益扩大,如何加强投资管理使其保值增值,是现阶段必须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现阶段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统筹层次不同,基金管理主体分散, 影响 了基金的存量规模,削弱了基金运营的规模效益。目前地方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也不尽相同,中央和省属 企业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了省级统筹,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实行地市级统筹或县级统筹,统筹的层次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一些企业还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是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基金节余分散,管理难度增大。

2.基金管理制度的约束。在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前一时期,确实存在大量基金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严格限制了基金的投资渠道,只允许投资国债和银行定期存款。在资本市场发育的初期,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小,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作出限制是必要的,但是不应当成为一个长期的政策选择。就目前讲,只有国家级社会保险基金有投资管理的办法,详细规定了投资的渠道和管理 方法 ,地方结余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还没有打开。

3.基金运营不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主体的非专业性以及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基金运营的低效率、高风险并存。从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置来看,社会保险的事务性管理和基金的运营都是由政府组建的事业性机构即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心)来管理,其管理模式是政府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而非市场指导下的商业化运作,这使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很大弊病。

二、目前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国家应尽快制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规范基金投资。尽管有中央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但还不是全部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对其他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还是空白。社保基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证。因此,应尽快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立法,依法管理基金的投资,财务风险的防范都应制度化、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给国家 经济 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2.建立 社会 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国家、省、市应建立起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行投资和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应相互制约,有各自的职责,互不隶属。投资管理部门内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投资法规和政策进行投资管理,监管部门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按照 法律 规定的投资办法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按照规定去运转。同时,应建立分权制衡的运作机制,基金的运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由此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分权制衡机制。

3.社保基金的投资应明确规定为委托理财。 目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业理财人员还不多,也没有资本市场投资经验,直接投资风险比较大,考虑到社保基金的收益目标和风险,通过委托和关系,签订合同,实现进入资本市场是比较好的选择。

4.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应处理好投资组合 问题 。目前,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限制是,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50%, 企业 债券、 金融 债券不得高于10%,证券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保险基金还存在较大的隐性债务,对于股票和证券基金的投资应保持较低比例。

5.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投资形式:投资开放式基金;发行定期保险基金的国债;委托银行抵押贷款;公司或企业债券。

第6篇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日益扩大,如何加强投资管理使其保值增值,是现阶段必须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现阶段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统筹层次不同,基金管理主体分散,影响了基金的存量规模,削弱了基金运营的规模效益。目前地方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也不尽相同,中央和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了省级统筹,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实行地市级统筹或县级统筹,统筹的层次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一些企业还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是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基金节余分散,管理难度增大。

2.基金管理制度的约束。在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前一时期,确实存在大量基金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严格限制了基金的投资渠道,只允许投资国债和银行定期存款。在资本市场发育的初期,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小,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作出限制是必要的,但是不应当成为一个长期的政策选择。就目前讲,只有国家级社会保险基金有投资管理的办法,详细规定了投资的渠道和管理方法,地方结余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还没有打开。

3.基金运营不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主体的非专业性以及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基金运营的低效率、高风险并存。从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置来看,社会保险的事务性管理和基金的运营都是由政府组建的事业性机构即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心)来管理,其管理模式是政府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而非市场指导下的商业化运作,这使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很大弊病。

二、目前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国家应尽快制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规范基金投资。尽管有中央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但还不是全部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对其他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还是空白。社保基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证。因此,应尽快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立法,依法管理基金的投资,财务风险的防范都应制度化、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给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2.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国家、省、市应建立起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行投资和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应相互制约,有各自的职责,互不隶属。投资管理部门内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投资法规和政策进行投资管理,监管部门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按照法律规定的投资办法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按照规定去运转。同时,应建立分权制衡的运作机制,基金的运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由此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分权制衡机制。

3.社保基金的投资应明确规定为委托理财。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业理财人员还不多,也没有资本市场投资经验,直接投资风险比较大,考虑到社保基金的收益目标和风险,通过委托和关系,签订合同,实现进入资本市场是比较好的选择。

4.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应处理好投资组合问题。目前,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限制是,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不得高于10%,证券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保险基金还存在较大的隐性债务,对于股票和证券基金的投资应保持较低比例。

5.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投资形式:投资开放式基金;发行定期保险基金的国债;委托银行抵押贷款;公司或企业债券。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关系;法律性质;评析

1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界定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从概念可以看出,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涉及到多种银行业务的综合性的新型金融业务。按照监管部分确定的分类方式,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各商业银行日益重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监管当局也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风险控制给予了高度关注。自2005年以来。监管机构了多个专门规范个人理财业务及其风险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关于<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的《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和《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2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法律关系性质界定的法律障碍

2、1 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卞商业银行法格局对商业银行理财的制约

1993年以来,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体制。虽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在这种体制下,商业银行不能全面涉足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只能部分、代销部分证券、保险、基金等产品。这就使得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只能停留在信息服务、咨询建议、方案设计等较低层面上,并导致银行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为其量身打造有效的投资组合,客户进行投资计划的实施,这些高层次的个人理财服务更是无从谈起,个人理财业务保值增值的功能大大降低,产品附加值低并且银行利润空间有限,使得银行个人理财对部分客户难以形成吸引力。

2、2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法律关系定位模糊

《暂行办法》第27条的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计划汇集的理财资金,应按照理财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国内银行最近开发的一些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越来越复杂多样,尤其是一些与股票指数、利率、汇率、期货指数、美元信用、特定股票价格等挂钩的理财产品。这种趋向使得人们无法从产品的名称去清晰地把握具体投资标的物,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后也难以准确地知悉自己资金的最终去向。另外,对于与股票指数、期货指数以及实物价格指数挂钩的理财产品。由于银行直接投资这些领域有关产品的法律限制因素的存在。不少理财产品对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定位不准确、不清晰,也就是说银行与客户之问到底是委托关系还是买卖关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实践中,银行与客户之间签署的协议通常是“认购协议”或“认购书”而不是“委托协议”。尽管协议使用了“认购”的表述,但双方建立的却不是买卖关系,也不是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对于这种协议不仅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而且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规范,更没有直接的司法解释。然而,当银行和客户不得不直面因这种协议的模糊性而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法律性质的不确定性,必然给银行与客户预见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2、3 理财产品民事法律责任难以确定

不同法律关系的定位直接关系到各方权利义务的安排。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是个人理财业务受托人,接受理财服务者则是委托人,并没有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是委托关系还是信托关系,法律关系定位模糊。从深层次的法律关系来看,这种模糊性可能导致:一方面当银行破产时,理财产品认购人(客户)的权利难以保障;另一方面理财资金的所有权的归属并涉及资金的运用是否合法合规的问题。对个人而言,定位模糊导致的问题还有:银行有无保本的条款不明确,尤其是对于客户可能因为违约赎回的违约金机制不明晰;收益率不确定且提示不充分,有的淡化收益率的“预期”提示,甚至有意进行模糊化处理,结果导致客户误解预期收益;在以存款关系为基础的理财产品中故意淡化存款关系,将认购协议或产品说明书中的描述更多地侧重收益的预期以及挂钩指数或价格;有的认购协议未能清楚理顺存款关系与附条件的关系;有的产品将委托关系中的委托授权故意模糊化等。这些问题极有可能成为银行业务经营的法律风险,并可能给司法裁判带来过大的裁量空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可预见性。

3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性质和定位

3、1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性质

第8篇

据第一理财网理财产品库跟踪监测显示,在众多理财产品中,一款于2008年推出的步步高专家理财期货投资计划正受到一些投资者的关注。步步高专家理财期货投资计划2009年1月至今累计收益率已超过120%。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靠什么才能取得如此的骄人业绩呢?为此,我们走访了上海万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步步高专家理财期货投资计划投资总监王海亮先生,请他为大家揭示获取高收益的秘密。

投资大宗商品正当时

问:对大多数投资者而言,股票、基金、房产等投资品种都已经比较熟悉了,而对期货投资还是比较陌生的,那么期货投资目前在国内的发展是怎样的状况呢?

王海亮:作为资产配置的一个品种,大宗商品的投资在发达国家中具有非常广泛的接受度和参与度。2005年美国富裕家庭资产配置中,36%的资产配置在股票,17%配置在固定收益产品,10%配置在房产,但有高达23%的资产配置在包括商品期货投资在内的对冲基金。虽然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降低了某些高风险产品的配置比例,但要做一个好的资产配置,大宗商品是必须要考虑的。

从1994年中国第一个期货交易所成立起,国内期货市场已经发展了15个年头,中间经历了快速发展、规范整顿、行业复苏和大力推进等几个不同的阶段。市场已经逐步趋于理性,很多投资者已经把期货投资纳入投资组合中,无论个人还是企业从资产配置的角度来看,也都是必不可少的投资品种之一。今年1至5月份,期货市场的成交额屡创新高,场外资金源源不断涌入这个市场,这个市场面临空前的发展机遇。我们认为投资大宗商品的历史机遇已经悄然来临。

稳健至上的收益追求

问:期货在许多人的眼中是一个高风险的投资,作为期货投资的专家,你认为期货投资应该如何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

王海亮:大家都认为期货投资是个风险很大的投资行为,我们认为期货投资是一个风险管理的行业,只要把风险控制到合适的水平以内,收益自然就会到来。通过长时间的摸索,我们总结出一套符合自身投资风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用制度来强化和约束投资行为,来保证整个投资的稳定性,从而达到盈利的结果。投资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风险管理的过程。我们在投资过程中,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通过长期实践,我们建立并不断完善自己独有的风险控制体系,在投资的各个环节落实相关措施,把握投资原则,进而使投资尽在掌控之中。

期货投资的长期合作伙伴

问:据了解,你所管理的步步高期货投资计划目前已经是市场广受关注的产品之一,那么请你介绍一下这个投资计划究竟是什么样的理财产品,有什么特点,为什么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王海亮:步步高专家理财计划是针对商品期货市场的特性推出的以能源、有色金属以及农产品等大宗商品为投资方向的专家理财产品。该计划具有如下特点:

1,账户资金安全、独立,投资人对其资金拥有所有权和调拨权;

2,实时净值查询,投资人可以通过网络24小时查询账户收益情况;

3,专业资产管理,投资由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打理,客户可安心理财;

4,安享投资收益,2008年收益为85%,2009年1-5月收益累计超过128%。

第9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金融创新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12-0060-03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是非常重要的投资理财渠道,也是商业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发展理财产品在西方国家已有半个多世纪,但在我国的发展不足十年,随着我国居民储蓄水平的不断攀升和进出口带来的外汇储备的增多,商业银行理财市场以井喷之势迅速膨胀,成为我国投资专业化、集中化的投资理财力量。

一、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现状

根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特征,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打新股类和结构类。固定收益率产品收益率大体固定,可以看做是储蓄存款的一种变型。打新股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针对中小投资者参与新股申购并不能中签的风险专门推出的,试图以巨额的资金保证中签的稳定性。结构性理财产品源于上世纪美国,它是将固定收益特征与衍生产品特征融为一体的一种新型理财产品。它的风险比股票、基金低,收益比定期存款高,是介于股票、基金、定期存款之间的投资工具,可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是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工具。

但综观2008年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普通类理财产品占90%以上的份额,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比重不足10%。2008年国际经济形势难以预测和各种挂钩边的走势难以判断的条件下,我国中资银行在年末基本上停止了结构性产品的发行。可见,中资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的发行还远不成熟,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创新空间,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一个重要的增长点。

(一)我国商业结构性理财产品品种繁多,但以普通类为主,复杂产品不多

结构性理财产品挂钩不同的衍生工具标的物,如汇率、利率、股票、基金、股票指数、黄金价格及特殊商品等。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以股票、商品类等普通类为主,利率、汇率及相对复杂的产品不多。很多银行选取了更丰富、更紧跟市场热点的基础资产,如民生银行“非凡理财‘艺术品投资’计划产品”,参与当代艺术版块投资;“非凡人生、品味生活”理财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分享全球铂金和咖啡的价值增长机会。中国银行的“日进斗金”理财计划挂钩了伦敦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价格。北京银行的“心喜”个人理财产品与CPI挂钩。这些都表现了极强的产品创新理念。但面向高端的、复杂的理财产品不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水平和层次有待提高。

(二)中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以稳健性为主,保本收益类产品占很大比重

中资商业银行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以保本或最低收益率为主,2008年保证收益和保本活动的占到76%,而非保本收益产品仅占23%。中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以稳健为主,特别是美国次贷危机后,基本上以保本为主,市场更趋于保守。保守的策略体现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不足,技术不强,降低了收益水平。受市场深幅调整和产品设计缺陷的影响,2008年共有34款零、负收益到期产品,鉴于国内投资者的风险厌恶态度,不少商业银行在产品设计中不仅加入了产品本金保本机制,有些产品还设计了保息条款,这一方面有利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但风险和收益是相对的,也必然限制了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三)各商业银行挂钩标的集中度较高,模仿程度高

中资银行的挂钩标的集中度高,产品雷同,生搬硬套和简单模仿现象还比较多,例如2009年3月4家银行发行了5款理财产品,其中与股票挂钩的主要有香港上市的中国概念股票,汇率则为美元兑港币和欧元兑美元汇率,均以美元为中心,商品现货价格为黄金价格,信用为四大商业银行的信用。又如基金挂钩类产品中,各家银行的产品中出现了多次的香港盈富基金、shares新华富时A50中国指数基金、恒生H股指数基金等。当然标的相同的设计反映出银行对宏观经济走势和各国政策调控的判断一致,并且同一挂钩标的理财产品设计也有差异,投资者可以仔细甄别理财产品的设计结构来选择理财产品。但过分类同的设计,难免会导致产品的过度竞争及到期后的“一荣俱荣”或者“一损俱损”的局面。

(四)从发行主体看,上市股份类银行显示了较强的创新能力

在我国的结构性理财市场上,5家国有控股银行显示了较强的实力,产品发行量大,2008年共发行1058款,占到总数的近1/4,但发行的类型比较单一,多集中于人民币普通类产品及其中的信用类与利率类产品,人民币产品占到70%,其次是美元及澳元产品,而其他币种的只占10%。期限也以短期为主,跨期1年以上的产品只占2.4%左右。因此,国有控股银行在理财市场的表现与其在中资银行相对占优的规模相比,显得过于保守。相反,上市股份类银行是最活跃、最具创新的主体。2008年11家股份制银行发行了2576款产品,占到整个发行量的58%。币种选择更加以人民币为主,高达82%,期限以小于3个月的为主。资产主要集中在信用和利率类产品,以信用类产品为例,北京银行(395款),招商银行(972)款产品期望收益率4.53%和4.22%,而且这些产品大多引入了担保机制,可以视为无风险的产品。而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发行则比较少,2008年仅有3家银行发行了结构性产品。

二、影响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的障碍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创新能力也大大增强,但与外资商业银行相比,“中资重量、外资重质”的局面并没有改变。中资商业银行在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中远落后于外资银行,2008年中资银行共发行了111款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数仅占结构性理财产品21.02%,并且结构性理财产品的设计、品种、收益及期限上还存着较大的差距,其主要的原因既有我国的银行和监管体制上,也有银行自身的技术层面上的。总结一下有以下几点:

(一)中资商业银行受制于分业经营,理财产品进入资本类产品的合规性问题没有解决

中资商业银行无法通过直接管道进入银行间市场以外的市场进行投资,使投资组合的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理财产品在资本市场不具备虚拟法人资格,进入资本市场只能借助信托平台。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是通过信托合同,建立信托关系,明确银行、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银行借助信托平台,可以跨越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促进业务快速增长。但这种合作模式的法律定位不清、

管理效率低和风险控制问题成为一大瓶颈。国际理财市场的一个主流产品模式是基金模式,能够兼顾效率和公平,尽快确立理财产品的基金法人地位既符合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也解决了目前银信合作的法律的尴尬。

(二)我国商业银行尚不具备结构性衍生品交易平台和对冲技术

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其中重要的原因是金融衍生工具过多、过复杂。而我国的现实是我们缺乏结构性衍生品的生产能力。我国目前市场上的结构性衍生品都是同国外机构合作推出的。在结构性产品的投资过程中,商业银行只发挥中间商作用,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向外资机构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外资机构则依靠风险对冲技术赚取优厚的利润。结构性理财产品是国际理财市场的主流产品,国内商业银行在衍生品生产能力的缺失,严重阻碍了银行理财产品向高端市场的演进,制约了银行投资管理能力的提高。当然,在目前我国基础衍生品交易平台尚不具备的条件下,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合作是必然的过程,通过合作,商业银行可以了解和学习衍生品平台开发、建设过程,和国外银行投资管理的经验和技术,进行衍生品的开发和创新。

(三)商业银行在结构性产品发行中存在不足

我国商业银行在产品的设计中由于经验不足,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1 基础资产和支付条款的错配,主要有基础资产的单一化、支付条款的单一化和基础资产和支付条款的错配。如中行汇聚宝0703B理财产品,产品收益挂钩美国得克萨斯原油价格,但最终产品收益挂钩超过产品设定上限致使收益为零。2 发行时机和市场时机选取不当,产品设置的风险敞口过大。例如2008年“基金系”QDⅡ集体深度亏损的主要原因境外市场选取不当和敞口过大,缺少应有保本、保息条款。3 资金运作和投资组合的监控不力。普通类产品和部分“伪结构”产品由于资金运用方向和投资组合比例模糊不清,有些商业银行存在违反协议书的嫌疑,动用理财募集的资金到二级市场直接购买股票,存在着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

三、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发展的建议

(一)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优势,形成自身特色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应有自身特色的产品模式,例如面向低端个人投资者的理财计划,被称为打包式理财产品,主要是一年以内的短期产品,也称为初级理财产品。其原理是通过短期的滚动发行,投资中长期产品,用长线产品收益弥补短期产品收益,从而获得长短期的价差收入。这种理财产品具有操作简便、易于推广的特点,但容易被模仿,缺乏核心技术,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外资投资银行创新的方向是面向高端客户发展高级理财产品,如指数挂钩复杂的结构产品,偏重于长期投资,指数产品可以申请专利,其他银行使用必须支付专利费,是货币市场衍生品创新的基础和依据。随着竞争的加剧,我国银行理财产品要向专业化、集中化发展。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技术构造复杂的理财产品,培养专业的人才和技术平台,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要转变观念,寻求创新突破,建立核心能力,从中间商变成生产商。要根据自身优势,形成有自身特色的拳头性理财产品。

(二)通过组织创新,实现合规化经营

从短期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取得依托牌照,实现业务合规化经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投资风险;从中长期看,商业银行实现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提高投资和管理效率,实现规模效应。商业银行应该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在投资者教育、信息披露透明化过程中达到国际水平。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建立自身的理财平台,协调各市场主体的关系,包括与基金公司、依托投资公司的关系,促进理财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三)逐渐建立衍生品平台,培育和吸纳各类金融人才

第10篇

近日,华泰人寿又推出新产品——“百万财富综合保障计划”,依然采用“财富金账户”的运作方式,并在保险金领取和财富传承等方面做了创新的升级,并加强了客户的自由选择度。在新产品之际,本刊记者专访了华泰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蔡廉和先生。

:我们注意到华泰人寿今年8月推出了“百万爱驾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百万爱驾”),请问目前推出的 “百万财富综合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百万财富”)与“百万爱驾”是什么关系?

蔡廉和:随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以及中国富裕人士的飞速增加,如何适应新时代的发展特点,为越来越多的富裕人士提供理财需求,成为了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的一大课题。其中,在解决富裕人士更为看重的中长期理财需求和财富保障需求方面,保险公司具有明显的优势。

华泰人寿审时度势,提出了“为中高端客户家庭人生保障和财富积累提供解决方案”的中长期战略。这样的客户群体在理财上有什么特点,有什么需求,是我们每时每刻要关注和研究的问题,这已经成为我们目前产品设计开发的导向。无论是百万爱驾还是百万财富,都是华泰人寿面向中高端客户的系列产品的重要组成,前者以保障需求为主,是私家车家庭及商旅人士的坚实后盾;后者以理财需求为主,提供财富保障、传承的解决方案,为我们的客户守富送福。相对而言,中国富裕人士的基本保险保障已经建立,他们对中长期稳健理财产品的需求更大,对财富保障的需求也更为迫切。

:“百万财富”是一个双主险的设计,从客户的角度考虑有什么好处呢?

蔡廉和:“百万财富综合保障计划”是由“百万财富年金保险(分红型)”和“财富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构成,是一个双主险设计。市场上的同类产品往往把万能险作为分红险的附加险,而分红险和万能险两个主险共同构成保险计划可以说是个创新。

第一个好处,“百万财富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个严谨的提供年度回报的保险产品,“财富金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是一个灵活的月结算保险产品。通过万能险与分红险的组合,客户的财富、回报、流动现金可以互相支持、互相转移,让客户的财富“活”起来。

第二个好处是,“百万财富”计划中的万能险是与分红险相对独立的主险,它的保障期限不会随着分红险65岁满期而终止。根据计划的规定,分红险未来的满期保险金可以顺利转入万能险账户,从而为客户继续进行养老金的投资管理直至终身。在客户老年期财务支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百万财富”将是理想的理财解决方案。

:为什么说“百万财富”是面向中高端人群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呢?

蔡廉和:对于中高端人群来说,收入逐步提高、生活更富裕,都不是大的问题。他们的当务之急是要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个风险既包括意外伤害、健康方面的风险、也包括财务资产上的风险。富裕人士的理财规划一定要有一部分中长期稳健投资的安排,以保障现有的生活品质。在这一点上,华泰人寿的“百万财富综合保障计划”就有独特的优势。

优势一:强制的投入计划,财富的基石投资。在个人理财理论中,应该建立一个财富金字塔。按财富比例从塔顶到塔基,顶端是风险高、回报高的投资部分,如收藏、期货、股票等,有可能赚个盆满钵满,也有可能血本无归。基底是风险低、回报稳定的投资,如银行储蓄、固定收益债券、保险等,是基石投资,目的明确,长期保本、稳定收益。“百万财富”就是通过年交保费的方式让财富有计划地进入基石投资中。

优势二:随时的资产追加,财富的避风港湾。虽然从保险产品设计的角度,我们希望客户能按时按计划积累财富,但中高端客户中的不少客户是小企业主、自由职业者,他们的收入可能是不定时、定量的,“百万财富”允许随时追加资产,让财富停泊在计划中的“财富金账户”上,享受月月复利的投资结算,并按时、安全地转入的基石投资中。

优势三:灵活的现金计划,财富的流动管理。在中长期理财过程中,除了要让资金稳健增值之外,需要着重考虑的因素还有资金流动性管理。人们有生活提升的需求,也有短期内面临需要用钱的情况。对于这些需求,“百万财富”也能很好地满足,而且可能还超乎一般理财产品的想象。比如该计划贴心地设计了每年的生存现金,连同每年的分红收入一起转入“财富金账户”上,享受月月复利的投资结算,并可随时支取。如果临时有大量现金需求,华泰人寿也可以提供保单质押贷款。目前保单质押贷款,手续比银行质押贷款简便,利率优于银行贷款利率。

:“百万财富”在财富传承中可以为客户提供哪些功能?

蔡廉和:首先,在“百万财富综合保障计划”中,年金受益人可由投保人按需指定。对于传统的年金型保险产品来说,受益人必须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每期生存年金返还都要先进入被保险人账户,再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根据需求用做养老金、教育金或其他家庭开支。而“百万财富”则可以由投保人为每期年金返还指定账户,这意味着投保人最初的保险金使用计划将以合同规范的方式确定下来,可以有效防止保险金被挪用或被占用。

其次,“百万财富”特设有身故保险金转换选择权。若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可在书面申请并经保险审核同意后,将合同的身故保险金作为保险费部分或全部用于投保一款不收取初始费用的万能型产品。这一举措让家庭财富得以完整传承,也符合中国人的财富传承的文化观念。同时,因为保险金传承后依然用于保险,所以这里传承的不仅仅是有形的财富,也是一种科学的理财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财富传承后缩水的隐患。

:“百万财富”作为一款保险产品具有这么多特点,都能对应哪些实际的生活需要呢?

蔡廉和:“百万财富”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理财可能,并延长了保单利益伴随客户的时间,为家庭的子女教育、养老、理财、资产保全等人生各阶段的保障需求提供了解决方案。在购买该保障计划时,客户还可根据自身保险需求,同时投保定期寿险、意外保障、医疗保障、重大疾病等附加保险,获取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这么说太抽象了,举个例子:假如某个35岁的男性,投保百万财富综合保障计划,选择将百万财富的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和现金红利自动转入,10年共交分红险保险费100万元和万能险保费10元。那么他从合同生效后到年满65周岁的30年间,每年可收到生存保险金13896元以及分红,自动转入财富金账户安心增值,这笔钱或存或用,可以用于抚养子女、给自己做养老金准备等等,满足人生各个阶段的需求。另外,在年满65周岁后,他将收到累计所交保险费即100万元给付满期保险金,依然自动转入“财富金账户”,事实上再次延伸了产品的养老保险服务。

“百万财富”适合所有具有中长期稳健理财需求的富裕人士配置。但我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两点,一是要在配置了足够的保障型保险产品后再来买百万财富。保障型产品是对人的生命的保障,百万财富是对富裕人士财富的保障,这是有先后顺序的。二是不要过度投保。即使富裕人士,年保费应以年收入的10%~20%为宜,保额可为年收入的5倍。

:作为一款理财型产品,投资收益就是一个不得不提的问题。由华泰保险发起设立的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资产管理能力是否值得投保人的信赖?

蔡廉和: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源于1996年成立的华泰财险投资部,后于2005年1月正式成立,总部设在上海,是中国保监会首批批准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自2005年获得首批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质以来,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账户年均投资收益率在市场同类型账户中表现优异。

第11篇

张先生35岁,外企员工,年收入30万元;张太太35岁,公务员,年收入15万元;儿子5岁,上幼儿园。张先生夫妻均缴纳社保,未配置任何商业保险。张先生家庭的实物资产是2套房产:一套用于自住,市值约350万元,无贷款;另一套位于郊区,用于投资,市值约150万元,剩余贷款50万元。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和一些货币基金,共计50万元。张先生和张太太平时都比较忙,没有时间关注家庭财务安全状况,更没有多余精力进行财务规划。

1 家庭财务状况诊断

张先生家庭的资产负债及收入支出状况见表1、表2。

从表1、表2来看,张先生家庭财务状况存在以下问题。

(1)资产利用不充分,被动收入少。家庭资产过于集中,大部分为实物房产,流动性差,再投资循环慢,收益低。

(2)家庭成员的风险保障不足。工薪家庭最大的资本是人力资本,他们是创造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事业的上升期和重大责任期,张先生夫妇必须做好风险保障,一旦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风险,社保虽然可以覆盖一部分医疗费用,但大部分费用(非社保药、护理费、疗养费等)都需自己承担,这将使家庭现有资产快速流失。同时因为治疗期间无法工作,家庭收入将会在短期内锐减。更严重的是,如果家庭成员在风险事故中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将导致收入终断,家庭便会失去部分经济来源,生活会变得非常困难。因此,工薪家庭需要提前做好有效的风险损失转移和收入损失补偿。

(3)子女教育金无完整规划。子女的教育金是一种刚性需求。如何确保资金在孩子需要时能及时、足额地到位?如何提前将孩子未来所需要的教育金备齐?家庭支柱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稳定的收入来源是保证教育金及时、足额积累的前提。此外,还需要提前将这笔钱“锁死”,专款专用于未来孩子的教育支出。

(4)养老生存金暂无规划。目前我国的平均养老金替代率只有42%,工薪族退休后,家庭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如何保证生活品质不降低?如何保证稳定的、与生命等长的养老金现金流?这就需要在有主动收入能力时提前做好养老金规划,以补充养老金替代率的不足。

2 理财规划建议

2.1 现金管理

现金是家庭最基本的资产,现金管理的目的是解决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其他任何形式的资产最终都要转化成现金用于家庭的生活开支。

科学的现金管理是让流动资金满足6个月的生活支出,要求流动性强,随用随取。现金的流动性虽然较高,但无法实现保值增值,购买力逐年下降,所以不建议配置比例太高。

银行储蓄、信用卡、短期理财都是比较常见的现金管理渠道。

2.2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家庭财务的防火墙,它虽不能改善我们的生活质量,但可以防止我们的生活被改变。风险管理的目标是解决大病或意外发生时家庭面临的财务缺口,完成失能或身故后未完成的家庭责任。配置给付型重疾险、意外险和终身寿险是进行风险管理的主要渠道。这部分资产也称为“放大性资产”,即平时“存入”小钱,需要时获得大钱。当风险发生时,保险公司将会按合同金额即时赔付现金,用作被保险人当期治疗费和家人生活费。对于返还型保险产品,如果保险期限内没有风险发生,这笔钱相当于储蓄,必要时可以退还回来。张先生家庭的保障方案见表3。

2.3 储蓄管理

储蓄管理的目的是解决子女教育金、退休养老金的刚性需求,提前为未来生活做准备,这类资产在足球比赛阵容中属于中场型选手――进可攻、退可守。经济衰退时,可抵御降息和投资市场下行的双重风险;经济繁荣时,能很好地捕捉投资热点。

子女教育金和退休养老金都具有豁免功能,且具有强制储蓄、专款专用的特性,因此可以提前锁死,按期返还。保证未来孩子到了上学年龄或自己到了退休年龄,这些钱可以准时到位。张先生家庭的储蓄方案见表4。

2.4 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的目的是让钱流动起来,用钱赚钱,增加被动收入,最终实现财务自由。做好现金管理、风险管理、储蓄管理3个账户的规划后,剩余的资产就是进攻型资产――可以用来进行投资,利用所得的收益提高家庭的生活品质,即使发生亏损也不会影响家庭最基本的生活底线。投资账户要综合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

固定收益类信托或阳光私募都是工薪家庭可以考虑的投资渠道。建议张先生将流动性差、收益率低的投资房产变现并配置为信托产品。考虑到这部分资产占张先生总资产比例很高,建议他购买安全性高、中等收益的固定收益类信托。张先生家庭的投资方案见表5。

第12篇

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在国际资本市场已经成为最普遍的间接投资方式,这种方式通过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实现,做到了集合(Pooling)投资。集合投资机制下组成的基金公司不仅仅适用于单纯的基金管理公司,也适用于以银行和保险为主的金融控股集团。保险企业选择什么样的投资理财和承保业务权重模式取决于多种因素,一般来说,主要取决于资本市场成熟度、保险法规制度、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适合的投资—承保权重可以最大化保险集团收益,也可以有效控制风险。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中,保险业的资金融通功能已经日益凸显,保险企业在利率市场化和竞争加剧的形式下,运营压力不断增大,市场风险不断显现,承保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减,于是对投资收益的要求就相应提高了。

即使是发达国家的保险业,保险承保利润从长期来看也是下滑的趋势,承保的绩效常常只能达到持平,但其作用是吸纳了大量的资金和构建了客户网络,对资本市场的规模建设做出了贡献,从而能够在这个平台之上从事全方位的金融混业经营业务。对于国内的保险业,随着市场竞争主体的增多,垄断局面基本已被打破,多层次、多元化的竞争格局已经出现,剔除市场规模扩张的因素之外,保险业的承保利润必将呈现出下滑趋势,发展下去保险行业的边际利润会趋向于零,行业内只依靠承保收益这一个车轮运转的模式已经无法应付市场的动态变化。不开展全功能的投资管理业务,不利于保险业参与国际保险业竞争,在大量外资保险企业登陆我国保险市场后,民族大型保险企业投资不足,赔付率与外资保险企业相比不占优势,产品价格就会失去竞争性;在未来很长的时期,我国经济和保险业会持续增长,能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很有限,保险企业应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开展理财业务,可以填补理财市场的空白,建立新的套利空间。事实上,理财和投资管理能力的高低,体现了保险企业的竞争力,国际上大型保险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投资收益和产品创新方面,而产品创新能力又十分依赖投资市场,投资比重多的保险企业有能力制定更低的产品价格,投资收益差的保险公司则无法留住客户。

过去由于保险业监管限制过多,限制了保险企业开展业务的灵活性和创新活力,可以说不适应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现在,开放的步伐加快,我们的资本市场还不够理性,各个金融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使得资本市场和保险公司的收益管理、保险企业的资产负债管理都是相脱节的。现阶段我们发展的约束条件仍然是不配套的制度限制和资本市场条件,等待条件具备了再开展业务是一个很消极的策略,主动突破限制才是上策,瞄准发达市场的发展步伐,借鉴他们的发展历程,这些原则是对我们很实用的启示。

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也是为了适应国内保险业经营方向的转型和盈利模式的转换,保险系基金有自己的专长、资源和投资风格。在过去几年,证券监管部门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大力培育机构投资人的策略,推出了证券投资基金,并且允许保险行业的资金购买基金,这对于保险企业来说是一种间接的进入基金行业的方式,这等于将国内的证券投资基金又当成了一个投资工具来使用,而这些基金由于自身存在的问题,给保险业的投资带来潜在的风险。现有的证券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政府政策的倾斜找到生存空间的,比如,基金的管理费与托管费与基金的运营绩效不挂钩,这就缺乏了有效的激励,同时,投资人在购买了基金以后就失去了对经营权的控制,公司成本极高,还存在道德风险,这些方面都是基金行业不成熟的表现。

保险业在过去几年就经历了投资于证券基金的资金过于集中而带来的收益和损失波动巨大的情形,有时甚至由于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其它投资机构的破产风险而引发了巨额的投资损失,这些都是间接投资带来的后果,它已经成为国内保险行业涉足投资领域的重大教训。因此,保险企业只有组建自己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一方面管理集团内部的证券市场投资,另一方面管理委托的第三方资金和社会公众募集的资金才能节省交易成本,创造投资收益,发展多元化能力,增强保险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保险系基金公司的组建,除了保险资金运用新渠道的拓展,更在于保险企业能够充分发挥自己销售渠道的优势,吸引大量增量资金流入资本市场。保险企业在开展承保业务上掌握着很有价值的潜在客户,因此保险系基金在募集过程中一定会强于目前的证券开放式基金,2006年银行系基金在首发过程中获得超大规模认购就说明了这一点。保险系基金公司组建后,具有一定的广告效应,可以向市场和客户传递出一个积极正面的信号,保险企业的理财能力和规模更强大、更综合化了,有助于带动保费增长和保险业务的发展,增强保险企业综合实力,为保险企业进一步参与资本市场、开展混业经营积累有益的经验,进而为向国际化金融控股集团方向的发展迈进一大步,当外部条件更加成熟后迅速扩张业务和市场地域,也会帮助提高保险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监管水平的提高。

二、保险企业参与基金管理业的可操作性

我国经济的增长是保险业和投资管理行业发展的最终保障,给予了保险企业组建基金公司获得成功以最大的可行性。目前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可持续性,如果剔除了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保险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被广泛接受的结论是:前景非常乐观。对于发展经济、增加社会的和谐性,保险业和资产管理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功能。当前,金融管理层和整个社会都认识到了发展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这为保险业涉足基金业创造了很好的宏观政策条件。

发展是硬道理,我国必须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又必须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经济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社会保障体系同时也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这些任务仅仅依靠财政资金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必须寻求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其它的资金渠道及保障方式来应对这些问题的挑战,保险和投资基金行业可以帮助应对这些挑战,它们通过金融资源整合不仅能把流动性储蓄变成长期投资,还可以帮助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用于发展社会保障,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除了经济环境之外,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还来自以下若干方面:

(一)我国保险产业发展健康良好,截至2006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5641.4亿元,增长14.4%;累计赔款、给付1438.5亿元;保险机构总资产达到1.97万亿元,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随着保险业投资渠道的逐步扩大,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7785.4亿元,其中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余额达912.08亿元,保险机构已经成为基金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市场发展起着支撑的作用。

(二)政策法规和监管的支持是当前开展保险系基金业务的有力帮助。《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证券法》、《公司法》的修订,使得国内目前金融法律环境逐步完善,这为保险系基金获得合法经营牌照提供了基本的合规性,特别是“国十条”的颁布,更是为保险业混业经营开辟了道路、指出了战略方针。

(三)有可供借鉴的国际保险业基金管理公司运作的成功经验。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去规划下一步战略,由先进资本市场的经验提供参考,发达国家的经验适用于所有市场经济的环境。

(四)目前保险企业持有大量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市场没有更好的避险工具的前提下,遇到市场下跌必然会出现流动性风险,给保险企业带来赎回风险,这种风险很有可能直接转化为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风险,保险企业如果组建了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首先可以管理运作自己的保险投资,直接介入国内的证券市场,这就减小了交易成本和化解了一大部分风险。

(五)我国基金管理行业即将发生巨大的历史性发展是基于我国资本市场巨大的潜在需求,虽然我国的资本市场还达不到发达资本市场的成熟与规模,但我国保险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后除了开展集团内部保险资金的运营外,还有很大的第三方资产管理的需求。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资本市场向规范化发展迈进了一大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市场的演进是在慢慢发展的过程中积蓄着力量,潜在的市场力量将成为不断规范我国资本市场的动力,必将启动国内第三方资产管理的巨大的发展空间,这个空间有巨大的前景可供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其中。

(六)我国保险业要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向多元化、专业化方向同时发展,但保险产品多元化和专业化需要相应的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能力来保障,在发达的市场里,投资管理与保险业产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不可能独立地发展,而是相辅相成的,优良的投资管理能力是保险企业不可或缺的。

(七)专户理财将是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在近期及未来即将开展的一项很重要的业务,目前国内的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已经在厉兵秣马,基金公司期望通过这项业务拓展自己的市场,特别是一些具有较强的研发、投资管理实力和较好客户基础的公司,通过开展这类业务能够更好地拓展新的客户群体。保险企业在自己的客户网络上开展专户理财类似顺水推舟,一旦组建起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此项业务是很便利的,对于保险企业来说,特别是对于保险企业的大型机构客户,专户理财的潜力和前景巨大。

(八)大型保险企业普遍具有庞大的营销网络和结算体系,为营销开放式基金,包括赎回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不需要通过销售机构代替完成。

(九)大型保险企业多年来在管理保险投资、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方面已经积累了经验和建立了一定的管理框架和培养了一批专门人才,通过适当的兼并收购和合资战略,进入基金业有很高的可行性。

总之,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有利于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可以增强保险企业的竞争力,扩大保险企业的资金融通职能,使保险企业的投资人和被保险人受益。随着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商业银行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已经显现,为保险系基金开辟了先河。保险资金实力的壮大和运营能力的提高已经表明我国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内在条件日渐成熟。国内大型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符合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趋势和国际惯例,有利于促进保险资产投资多元化,将有助于保险业实现做大做强的愿景。

三、保险系基金管理公司的组建模式

保险企业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功能作用,尽可能地占有金融资源,并在整合的基础上形成多元化业务框架。参与保险资金运营、开展外部资产管理,这两个方面的职能是建立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首要工作。保险企业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这两方面的任务是国际惯例,保险企业全资或控股的资产管理子公司除了担任保险企业内部的可投资资产管理外,经过批准还可以从事专户委托资产管理、证券基金管理、产业基金管理、年金管理、信托投资、投资咨询、保险资产负债的证券化、IPO承销、金融租赁、证券经纪等业务。这样的全能资产管理子公司有利于提高保险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也有利于保险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的互动和协调发展,从而形成保险企业的新的业务增长点,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保险的资产管理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营和外部资产管理的权重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依据各个国家的保险投资领域和经济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成熟度和市场的资金可获得情况决定的。我国大型保险企业已经设立了自己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但不是从事全功能的混业经营业务,所以目前在面临申请新的业务过程中,组建基金公司有三种可选择的组织模式,组织结构及特点如下:

(一)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保险企业(或者保险集团)的新创办子公司,与其它子公司(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并列的模式。该种模式强调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性,作为新发展的业务,从申报批准到管理模式,到投资管理的策略和风格上,新的基金管理公司与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现状、定位和公司特长的安排有很多的区别,在股权投资组成方面也是完全不同于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构架。现有资产管理公司有自己的股权结构,这与保险企业目前运用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手段进入基金业所要求的股权模式是有所不同的,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如何统筹两个公司的治理结构的问题,使得两个实体的目标不冲突,都能够沿着集团股东价值最大化的方向努力。

即将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和现有的资产管理组织模式不同,基金公司是需要把公司切割成基金股份向公众发行,由基金持有人拥有,现有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业务无法做到这样的股份切割和公开发行,两个业务的商业运营模式完全不同。其次,目前国内金融体系是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将基金管理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在一个平台上并列运营开展两种业务,即自有保险资金投与第三方资产托管业务,可以有效跨越两个监管领域。但是这种独立的基金公司设置模式是一个过渡的模式,在几年之内,当我国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业务也建立了市场地位后,基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合并为一体,这是通过过渡实现转型的一种可操作方式。

为了使保险机构快速地、有利地进入基金管理领域,一个可行的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建议为:保险企业控股51%,国际基金管理公司控股29%,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控股20%,这样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借助国际著名基金管理公司的品牌效应、投资管理经验和技术、专门人才以及国际市场的窗口,在未来资本项目逐步开放的情况下,获得全球化投资的先机;吸引国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投资人,可以加强销售力量,发挥保险业和银行业在市场的互补作用,解决基金托管渠道,节约交易成本和减少成本。这样的股权结构的策略是强调保险企业迅速成功地进入基金管理行业,成为行业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不是单纯着眼于从基金行业的经营里赚取管理费,因此,是一个面向未来的策略。

(二)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辖子公司(即保险集团公司的孙子公司)模式。该种模式是将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设置于现存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下的子公司模式,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资产管理的范畴即将拓宽,对资产管理的概念和经营范围在混业经营开展起来以后,将会重新定义。保险资金运营和外部资产管理之间有一定的业务交叉,可以共享一些内部资源,进行统一管理。保险企业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也是为了最终做到与国际接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一步的任务,也是最基本的阶段性使命是为集团内部各子公司提供服务,受托管理集团内部的保险资金;完成好这个使命后,再力争把握时机拓宽业务范围,积极谋求保险行业内其它公司保险资金的委托理财,在时机来临之后实现跨越式发展阶段,即向国内外机构或个人发行公募基金产品,实现全方位、多结构的理财产品线,这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就达到了吻合。让基金管理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利于初创时期的激励和对投资人的回报,毕竟目前我国保险业还处在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政策下,独立法人结构有利于分离业务、施加防火墙、更好地实施风险监管等措施。

(三)直接颁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经营执照的模式。该种模式是最为直接的组成模式,管理成本最小,组织形式与国外保险控股集团的组织模式是一致的,资产管理公司两方面的业务在财务报表内合并处理。但是要注意到,资产管理公司在内外两个方面的业务既有重合的交集,又有相互排斥的补集,难于权衡目前的股东结构、基金管理部门新的专业能力和现有业务框架之间的安排,难于做到使内部保险资金运营任务和外部资产管理业务相协调,难于做好基金公司的激励机制,能否使现有资产管理公司人员与新的业务人员工作和薪酬安排相协调也是会影响到工作的效率,因为基金管理是一个高度人力资本密集的行业,高质量的基金管理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做到与国际接轨应该成为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在酝酿成立时的一个基本方针。这个组织模式的难点和工作量表现在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重组方面,如何充分利用保险企业的资产优势和整合能力,在当前基金业两极分化,内资、外资基金公司并行竞争现实状况下,更显现出进入战略的重要性。引进新的股东,带人支持基金业务的新的资源,包括体制、品牌、市场窗口、人才、理财技术和经验,这些应该是保险企业组建基金公司时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考虑因素。资本投入的大小不是引进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主要考虑因素,因为基金管理不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而是知识密集型行业。

如前所述,在一个资产管理公司下开展保险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有悖于分业经营的政策,特别是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资金运营业务无法做到像基金业务那样切割股份,进行公募,所以,在第三种组织模式的框架下,只能开拓专户理财和企业年金管理等新业务,并创新自己的投资类产品推向市场,这属于一个折中的方法和边际突破政策限制的方式,应该看作是保险业进入基金业的权宜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