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乡村旅游管理

乡村旅游管理

时间:2023-01-13 02:49:38

乡村旅游管理

第1篇

1.乡村旅游发展“城镇化”

所谓“城镇化”,是指乡村地区在旅游开发中对“城市文化”的刻意模仿,使农村原有的乡村意象大大减弱甚至完全丧失。如在进行村庄建设时刻意模仿城市的建筑等。更有一些城市的郊区,由于地价便宜以及当地给与的一些优惠政策,一些外来投资者大兴土木,建造大规模的娱乐休闲设施,这些名为“农家乐”的设施,其实农家的味道越来越少,更是城市娱乐、健身中心的复制品或外迁,与市区的娱乐中心没有多大的差异,与乡村的氛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就是要保持乡村性。乡村旅游开发应立足于自身的生态农业特色和文化特点,重点体现“真味”、“原味”。保持农村原始风貌及当地传统社会风尚、淳朴厚道的自然秉性,才是成功的乡村旅游开发。

2.乡村旅游发展“飞地化”

所谓的“飞地化”,是指城里人占据了乡村旅游业中的经营者地位,在乡村旅游目的地形成了城里人的“飞地”。而“飞地化”是由于投资和经营乡村旅游的主体来自城市或非本乡村,他们仗恃其资金和技术的优势,采取圈地的方式,建设大规模的休闲旅游接待设施,例如农业生态园、垂钓园等,在经营时,雇佣更为便宜的外地劳动力。乡村旅游利益被少数人垄断,形成“抽血机制”。这种乡村旅游发展机制破坏了当地社区可持续发展,致使乡村旅游承担的扶贫使命无法实现。同时,还容易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由于存在本地居民与投资者巨大利益冲突,居民在旅游发展过程中会充当破坏者的角色。如,路边截客、高价宰客、变相欺骗游客,甚至集体堵塞进入交通要道等行为,影响地区形象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这在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中,已经屡见不鲜。因此,防止“飞地化”,注重旅游产业链本地化,合理分配旅游收益,在乡村旅游发展别重要,也是乡村旅游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3.乡村旅游发展“公地悲剧”

乡村旅游资源,从资源属性上看,带有公共产权性质。如果缺乏相应的约束,极易面临过度使用、退化和潜在毁灭等“公地悲剧”问题。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无度在各地屡见不鲜,繁不胜举。居民开办农家旅馆或从事相关旅游接待活动,无节制地向公共空间排放污水、废弃物与废气等;搭建违章建筑以扩大自己的经营面积;甚至有人在部分古建筑内对其进行改造、扩建,使文物遭到不可恢复的破坏,使当地人文资源、自然资源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公地悲剧”破坏乡村旅游区的“乡村性”,影响地区形象,对乡村旅游的发展构成极大的威胁,阻碍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制定相应的约束与激励体制,预防“公地悲剧”的发生至关重要。

二、河南乡村旅游发展特点

1.乡村旅游发展热情高,发展速度快

河南乡村游虽然还处在起步的阶段,但发展热情高涨,势头迅猛。根据河南省假日办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五一黄金周,全省共接待海内外游客2529.3万人次,其中40%是近郊游和乡村游,达到1000万人次。

2.缺乏标准,管理粗放

由于乡村旅游产品仍处于起步阶段,经营管理中的随意性和混乱不容忽视。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哄而上抢占双休休闲度假旅游市场,忽视游客的需求和满意度,导致整体接待水平低下,配套设施不协调,影响人们的旅游质量,使乡村旅游产品处于低质量、低收入的经营状态之中。2007年7月1日,《河南省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实施,农家休闲度假的标准、农家乐的标准仍正在制定中,尚待推出。

3.政府重视,亮点突出

河南以前旅游开发的重点是在郑州、洛阳、开封。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河南乡村旅游作出了重点研究,作出了重大决策,重点转移到农村、转移到山区,也就是河南的四个区旅游区,嵩山旅游区、南太行旅游区、大别山旅游区、伏牛山旅游区,重点突破是伏牛山旅游区。如,栾川虽是国家级贫困县,他们瞅准旅游业这二十一世纪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把旅游业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使栾川县一跃成为综合经济在河南省118个县排名前36位的小康县,创造了驰名中外的“栾川模式”。另外,焦作、新乡在推进乡村旅游,建设新农村方面都有很好的实践。目前,河南乡村旅游正在以点带面,全面快速发展。

4.产品单一,体验性文化性不够

乡村旅游属于专项旅游产品,能够进行综合性、多样化的项目设计,但目前仅仅局限在观光层次,它与传统的观光产品相比,只是观赏的对象不同而已,产品的特性没有充分体现,影响了产品的吸引力和游客的重游率。笔者在针对郑州乡村旅游调研发现,一般的旅游景点的活动项目是“吃饭”、“棋牌”、“垂钓”、“观光”,没有其他的一些赋予自身特色的项目,旅游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特色不突出。针对游客问卷调研显示,有20.33%的人认为郑州市乡村旅游缺乏特色,雷同现象严重,24.34%的人认为项目不吸引人;35.85%的人认为产品种类太少,不能满足需求。

5.乡村旅游产业链作用有限,效益偏低

旅游项目单一,参与性不足导致的一个结果是游客停留时间普遍较短,重游率低。郑州乡村旅游市场,一日游的游客占83.02%,其中半日游(不在乡村旅游点用餐)游客也不占少数。停留时间二日及以上比例极少。国际上发展比较成熟的乡村旅游产品大多是度假产品,当日往返的游客很少。由于游客停留时间短,因而也就难以增加游客对目的地其他旅游服务设施的使用量,造成旅游产业链作用有限,最终影响了乡村旅游对整个乡村经济的关联带动作用。

三、河南和谐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1.河南和谐乡村旅游发展总体思路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和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律,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将乡村旅游发展全面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力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丰富乡村旅游内涵,提高乡村旅游质量。

(3)发挥旅游开发的“造血式”扶贫功能,促进地区间的和谐发展。加强旅游发展过程中的社区参与和环境保护,增进旅游地的社会和谐和环境友好。

(4)以建设旅游强县、旅游小城镇、乡村旅游示范点和星级农家旅馆为重点,模范引导,分类指导,城乡互动,从而有力地促进和谐乡村旅游发展。

2.河南和谐乡村旅游发展对策

(1)政府引导,非政府组织协作

在市场“缺位”的地方,政府能够“补位”,因此借助政府力量能调动更多的产业要素,可以使乡村旅游业获得协调发展。政府引导型乡村旅游开发就是将乡村景观资源和社区作为一个综合体进行开发建设,从社区的角度考虑旅游目的地建设,通过优化旅游社区的结构提高旅游的效率,谋求乡村地区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和最优化。乡村旅游目前在我省发展还不成熟,农村经济发展较落后,资金、信息、管理等方面都需要政府的支持。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尤为重要,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战略规划职能。

不过,政府过度干预必然会导致资源浪费和低效率以及企业过分依赖政府等弊端。这就要求政府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角色随着乡村旅游发展做相应的转轨,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国际上乡村旅游的发展很好的国家和地区,无独有偶,都很好权衡了政府、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政府负责宏观调控、资金援助和规范管理等;非政府组织负责信息和技术支持等。

(2)科学规划,有序开发

科学规划是旅游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目前,我省许多乡村旅游区缺乏总体规划,地方在发展乡村旅游时,没有将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纳入区域经济开发的大系统,进行统筹安排,全面规划,任由经营者进行盲目的投资与开发,致使资源开发的形式单

一、水平不高、档次低下、重复建设、特色不强。乡村旅游景区地域上分布较广,组织线路的难度较大,乡村旅游与传统旅游景点之间也缺乏有机联系,共生性差。因此,在时空上进行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这样既可以减少盲目开发和投资失误,又可以避免相邻地区的雷同和重复建设,提高乡村旅游开发的效果,从而促进乡村旅游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目前,乡村旅游开发,应以大城市周边地区和著名风景区为先导,然后逐步拓展。

(3)强化对乡村旅游的分类指导,不断创新发展模式

发展乡村旅游应遵照农村的实际情况和旅游经济规律,各地农村的资源条件、地理区位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千差万别,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不尽相同,因此没有固定的模式。应根据地区的不同注重挖掘本地乡村文化的内涵,展示传统风俗,保持固有特色,形成丰富多样、富含品位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形成乡村旅游的各种发展模式,推动不同发展模式的优势互补。在产品开发、市场定位、突出特色等方面加以分类指导,重点引导他们发展“一村一品”和“一家一艺”,不断创新。另外,还应积极参与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创建,争取有更多的农业旅游点进入国家示范点行列。同时应参照国家级示范点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建设一批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典型引路,以推动全省乡村旅游的大发展。

(4)防止农村社会阶层过度分化,建立合理分配制度

在发展乡村旅游中旅游地农民的阶层过度分化将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威胁和谐农村的构建。农村社会阶层可分为贫困阶层、温饱阶层、小康阶层和富裕阶层。一项针对乡村旅游地调查表明,上述各阶层分别占当地人口的9%、55%、30%和6%,而收入则占总收入的5%、20%、40%和35%,阶层分化出现不断拉大的局面。笔者调查发现,乡村旅游地的低收入阶层之所以贫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无法获得利用旅游资源、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的平等机会,在乡村的竞争中逐渐被政府和各种势力集团边缘化。因此,改变这种情况是解决乡村旅游地农民阶层分化问题的关键。保证各阶层在乡村旅游资源分配上的公平和公正,保护低收入阶层在各种资源配置和利用上的平等机会。

(5)建立乡村旅游的法规体系,科学管理

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亟待制定乡村旅游发展的法规,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发展指导,同时伴随乡村旅游的深入发展,进行法规的修正,以保证乡村旅游发展的正确方向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007年,我省出台了《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另在相关法规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件中,设置对乡村旅游的说明和规制。目前,乡村旅游法规体系仍很薄弱,近期应大力协作各部门,涵盖扶贫、致富、文化保护与创新、环境保护、经营创新等领域,抓紧制定相关标准、条例。

(6)突出特色,注重旅游产品的开发体验性和参与性

乡村旅游具有使游客深入体验乡村氛围和田园生活的功能,是体验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游客可在农园或休闲农业区参与农业生产过程,亲自制作食品、礼品、艺术品,租赁农场自己经营管理,根据爱好设计个性化的游憩活动,实践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活理念,开展农业知识科普和相关研究活动等。在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上,应该摒弃那种游客来了就是简单的几天“住农屋、吃农饭”的农家游理念,发掘当地的民俗风情,提高活动的娱乐性和游客的参与性,让游客感受和体验乡村旅游地的形象,使得乡村旅游成为一种较高层次的旅游行为。

(7)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乡村旅游要上规模、上档次,必须重视人才培养,人才是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的根本保证。乡村旅游开发中的人力资源建设,需根据乡村旅游发展特点,遵循“培引”结合原则,以培养当地人才为主,引进人才为辅。通过加强经营管理者、从业人员、村民等相关人员的旅游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以便更好地为乡村旅游服务。

参考文献:

[1]魏小安.旅游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中国旅游报,2005-5-11.

[2]周永博,谢雨萍.乡村旅游标准化研究,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4).

[3]王云才.国际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经验与借鉴,旅游学刊,2002,(4).

[4]徐福英等.基于城乡统筹的乡村旅游发展研究,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05,(5).

[5]李昕,郑岩.新农村建设中乡村旅游发展路径探索,学术交流,2007,(7).

[6]周玲强,黄祖辉.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2004,(4).

[7]付方东.乡村旅游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双重作用,农村经济与科技,2006,(11).

[8]郑群明,钟林生.参与式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探讨,旅游学刊,2004,(4).

第2篇

关键词:生态行政管理;贵州省;乡村旅游管理;生态环境

近几年来,贵州省的乡村旅游经济快速发展,其中部分特色乡村旅游成为了知名品牌。但是,从目前我国乡村旅游业发展情况来看,发展模式并不成熟,缺乏完善的体制机制。甚至部分政府或者开发商在开发市场过程中,并没有进行提前的规划,导致当地的生态环境以及旅游资源遭到破坏。与此同时,我国现阶段缺乏完善的乡村旅游行政管理体系,各个相关部门并不能明确自身工作职责,缺乏对乡村旅游开发管理中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因此,为了能够促进贵州乡村旅游的稳定发展,就需要站在生态行政视角,对乡村旅游管理进行完善与改革。

一、基于生态行政视角下管理贵州乡村旅游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贵州省部分地方在开发旅游过程中,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开发商部门过于急切,同时当地村民也希望借助乡村旅游业能够脱离贫困,因此,导致乡村旅游业的盲目开发,一定程度上对当地的乡村性生态特征造成了破坏。由此,就需要从生态行政角度,对贵州省的乡村旅游管理进行分析,促进乡村旅游能够实行生态行政管理模式[1]。

二、乡村旅游开展生态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行政意识有待提升

贵州省部分地区的乡村旅游管理部门缺乏一定生态意识,过度注重乡村旅游业的短期经济收入,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维护。但实际上,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本质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客观角度来讲,二者也具有统一的关系,由于政府过度注重绩效考核,忽略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因此,导致乡村旅游失去了本身的特色。如:部分政府在开发乡村旅游过程中,为了充分满足旅游者的爱好,就会将具有乡村特色的东西进行改造,使其普通化,进而造成了系统规划的缺乏,同时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二)缺乏健全的生态行政管理体制

由于乡村旅游开发地点是农村,因此部分在政府开发管理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导致景区管理机构不健全,且管理者素质相对较低,甚至还出现部分管理者是由当地村民担任。与此同时,在开发乡村旅游过程中,政企管理没有明确分出,由二者共同进行管理,进而导致多种主体的出现,过度注重经济利益,缺乏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对乡村生态平衡造成破坏。并且,当地乡村旅游的经营者,也较为缺乏生态环保意识,进而缺乏对自然环境的有效保护。除此之外,部分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2]。

三、生态行政视角下贵州乡村旅游管理路径

(一)提高生态意识

现阶段,大部分政府在确定价值目标过程中,既要求保障经济效益,还同时追求社会效益以及生态环境效益。但是,只有注重生态环境效益优先的政府,才能够更好的促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乡村旅游行政管理过程中,相关的管理部门就需要注重服务观念的转变,坚持以生态行政理念作为指导,加强对乡村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的制度培训,进而使得相关人员生态环境管理意识能够得到提升,最终促使贵州省乡村旅游形成独特的生态行政文化。

(二)对管理体系进行适当的完善

在完善生态行政管理体系的过程中,也需要注重生态行政职能的严格执行,进而使得生态旅游行政管理系统能够符合相关的规定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情况,实现生态系统能够同当地乡村旅游行政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目标。第一,贵州省县级以上的政府,需要加强当地乡村旅游工作的指导,对各个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合理监督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使得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同时改变多个主体共同管理的现状。第二,还可以建立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并制定相关完善的管理流程,使得乡村旅游活动的进行能够得到合理监督与指导,保障乡村旅游资源,规避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情况[3]。

(三)注重生态行政管理

在实施生态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能够保护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因此,相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就需要加强对乡村旅游的生态行政管理,并同时在当地设立独立的生态管理部门,并加强乡村旅游品牌的建设,促进乡村旅游生态行政管理。

第3篇

关键词:城乡统筹;乡村旅游;发展

一、乡村旅游的内涵界定

乡村旅游最早起源于西方,与西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我国乡村旅游真正的发展并被市场所认可是最近10多年的事。

乡村旅游指的是以乡村生活、乡村风景、乡村习俗、乡村文化为载体的一种融参与性、知识性、趣味性、休闲型、娱乐性、度假性为一体的旅游方式。该方式往往以农村老百姓为主要经营对象、以城市居民为主要客源。通过旅行社组织或自驾游的方式开展乡村旅游。

苏州市乡村旅游起步于90年代中后期,发展于本世纪初期,振兴于十一五时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农家乐”到“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各级旅游及涉农部门的辛勤努力下,通过政府推动、农旅结合、村镇互动、农民参与,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区域发展协调推进,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呈现出良好发展的喜人态势,走出了一条以旅助农、以旅兴农、以旅富农的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互动发展之路,乡村旅游已成为苏州旅游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苏州市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意义

1.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是苏州市“三区三城”建设的重要内容

建设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和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是苏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区三城”发展战略的两个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大力发展旅游业,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城乡生态建设。着力推进乡村旅游是实现这两大目标的纽带,能起到很好的串联作用。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有利于整合乡村旅游资源,引领乡村旅游规范化、品牌化、品质化建设,从而助推文化旅游城市和最佳宜居城市建设。

2.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是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这为乡村旅游发展赋予了新内涵、明确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

3.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是苏州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2008年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苏州成为承接世博效应最好的城市,旅游业三大指标远远超过预期。在这个高平台上如何突破,就需要以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为主线,实现古城旅游再提升、新城旅游再培育、乡村旅游再推进,推动全市旅游业整体升级、跨越发展。苏州市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上升空间较大,潜力无限、前景广阔,随着人们追求自然、崇尚休闲意识的增强和散客时代的到来,必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三、乡村旅游发展有序管理的几点要求

1.要处理好规划引导与有序发展的关系

当前,苏州市给区县乡镇对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性高、投入大,近年来涌现出一批有代表性、引领性的乡村旅游区点,特别是蒋巷村“农业起家、工业发家、旅游旺家”的新农村发展思路,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肯定,为乡村旅游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提供了很好借鉴。旺山、永联等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出一条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互动并进的新路子。面对这样的良好态势,要继续巩固和不断完善,坚持统筹谋划、有序发展、合理布局,以科学规划为引领,充分发挥规划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切实解决乡村旅游景区点粗放型、同质化问题,有力推动乡村旅游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2.要处理好项目建设和产品开发的关系

项目建设是旅游发展的基础,如何把项目转化成产品需要深入研究和精心包装。乡村旅游项目从立项开始,就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以重视、甄别和遴选。任何一个旅游项目只有经过包装、转变为产品、得到市场认可,才能健康长久发展。乡村旅游项目建设,需要立足实际、统筹谋划,认真梳理整合现有资源,完善和建立项目库,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开发建设,不能一哄而上、同质竞争,要做到仔仔细细深研究、扎扎实实抓策划、认认真真搞开发,努力以新项目创造新亮点。要把已经形成的、具有影响力的产品,抓紧编排和设计精品线路,进行有机串联,以新特色打造新品牌,以新品牌培育新优势,打造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形成互补并进的经营格局,尽量延长旅游产业链,切实提升乡村旅游产品高附加值。

3.要处理好规范管理与强化服务的关系

当前,苏州市上下正全力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其实质是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苏州市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目前施行的省级乡村游标准正是苏州经验的推广,《星级农家乐评定标准》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引领企业及从业人员诚实守信服务起到了很好效果。

四、结语

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是培育苏州旅游新优势的重中之重,是推动苏州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载体,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苏州乡村旅游建设,一方面符合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符合老百姓的致富诉求,因此苏州乡村旅游建设和发展大有希望、大有可为。

参考文献:

[1]刘明菊.吉林省乡村旅游发展竞争优势研究[J].农业经济,2014(05).

[2]彭南署.吉首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团结报,2014(05).

[3]袁媛.福州市周边乡村旅游发展的SWOT分析及对策[J].亚热带农业研究,2011(04).

第4篇

关键词:苏州环太湖地区 乡村旅游 区域合作旅游

乡村旅游是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改革与建设,和乡村缓慢的改变进程相互对比作用下产生的,从本质上来讲,乡村旅游是与都市旅游相对应的旅游方式,是以各种具有乡村背景的旅游形式,以乡村田园、乡村生活、乡村文化、乡村节奏、农家餐饮等为旅游特色,以农业及农村特色资源为旅游资源开发的旅游产品。

乡村旅游的内涵及特征

旅游资源的乡村性。从我国旅游的发展策略来看,乡村旅游资源是指都市之外,包括郊区、城镇、及农村地区,但是不包含乡村题材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地。乡村旅游的最大特征就是提供以乡村景观、村庄生活、农耕农具、农家餐饮等为主要旅游资源的旅游产品,具体来讲,既包括乡村耕织生活,又包括乡村水土资源,乡村旅游的乡村资源化是都市中缺少的生活影像,是都市生活无法弥补的生活资源,乡村旅游的资源与都市的资源相比,具有自然化、天人化、手工化,人类的改造及设计活动较低,资源保持着原有的面貌。

旅游资源的文化性。从乡村本身来看,乡村并不具有旅游资源的文化性特征,真正包含文化的是乡村生活与民俗,乡村生活融入了特定的人群在特定条件下的生活文化,这些生活习惯与特征没有受到工业化进程的变革而变化,是一种悠久的民风民俗的传承,是关于道理与伦理、价值观与世界观的真实继承。是原始的、古朴的、自然的、真实的人性与生活,尤其在当今经济发展的形势下,乡村旅游资源的文化性与特色性更加突出。因此,乡村旅游资源的文化性是宝贵的,是在新型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中急需包容与理解的。

旅游生态的自然化。从土地格局来看,乡村偏离都市,受其工业化污染影响较小,乡村从事传统农业较多,较为完整的保留了农村耕织的生活习惯,保持了乡村的生态平衡与生态发展。乡村旅游建设就是建立在开发与保护乡村旅游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为游客提供人与自然亲密接触的生活环境。因此,旅游生态的自然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是乡村旅游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旅游生活的体验性。乡村旅游产品最具吸引的特征就是具有体验性,使得游客能够远离城市喧嚣,体验乡村质朴生活、能够在小憩之中感受生活气息,能够在传统之中体验原味生活。因此,乡村旅游提供旅游生活的深入体验是深度开发乡村旅游,将生活融入旅游的具体体现。

苏州环太湖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苏州环太湖地区乡村旅游自然条件与交通条件。从旅游地理划分来看,苏州地处华东旅游经济区,空间结构复杂,周边区域山水旅游资源众多,同时处于长江三角洲旅游景区,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多元化与多样化特征突出,最重要的是苏州处于环太湖旅游圈,使得苏州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产品开发优势。与此同时,苏州交通便利,是江苏通往浙江及上海的必由之路,沪宁高速、沪宁铁路横贯东西全境。苏嘉杭高速公路沟通了沿江高速、沪杭高速、沪宁高速及沪苏浙皖高速公路,对苏州旅游经济发展提供了便利的交通条件,更为苏州环太湖地区乡村旅游经济的开发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苏州环太湖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的优势。苏州西部环太湖地区具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生态环境,该地区自然风光景色宜人,生态环境适宜居住,并且文化底蕴深厚。比如太湖地区的人文旅游资源共计48种,是现有旅游资源的71%,尤其苏州环太湖乡村旅游区远离闹市区,受工业进程化污染少,城市规模化扩张影响少,乡村旅游景区树木葱郁、景色静怡、风光奇异、古街别致、古桥含蕴、古村落炊烟袅袅、古民居风情并茂,同时与湿地资源相连,是苏州环太湖乡村旅游发展最好的旅游胜地。苏州环太湖地区乡村旅游的地理位置优势更为明显,其处于沪宁杭大都市圈的中心,同时又是长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在整合无锡、苏州、上海旅游产业资源方面具有较强的区域优势和挖掘潜力。苏州环太湖地区交通条件便利,是众多国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的枢纽之一。

苏州环太湖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劣势。城市发展进程的加速与公路交通的建设,一方面促进了苏州环太湖地区乡村经济的繁荣,另一方面由于建设需要,影响着乡村生态环境的变化,尤其随着城市的发展所造成的工业废污水与重金属含量超标等污染物的排放,致使苏州环太湖水系的污染与富营养化现象日趋严重,一方面破坏了苏州环太湖地区优美的自然风光,另一方面不利于苏州环太湖地区旅游景区的开发与保护。同时过度的旅游活动与景区接受旅游强度和旅游资源环境的保护之间产生的不协调与不平衡,致使苏州环太湖乡村旅游景区产生的废物废水废气无法受到妥善处理,再加上苏州环太湖地区乡村旅游景区建设及废物处理能力有限、技术落后等,使得苏州环太湖乡村旅游发展面临着可持续发展的隐患。

区域合作模式下的苏州环太湖地区乡村旅游发展及策略

(一)苏州环太湖地区区域旅游合作模式的内涵

第5篇

关键词:黔东南;乡村旅游;旅游管理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08-0199-03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拥有贵州省三分之二的森林资源,在自治州三万余平方公里内,山青地绿、水清泉温、森林峡谷,人民勤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然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民族文化古朴古香、浓郁厚重,是现代生活追求的一块神秘的处女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兼自然美和人文美于一身的“民族风情博物馆”,是“贵州高原上的翡翠”。在这里,有世界之最——千户苗寨西江,有“世界苗族文化遗产保留地”——巴拉河,有独特侗族鼓楼、苗家吊脚楼、风雨花桥、古驿道等等古建筑群,有苗族飞歌、侗族大歌、芦笙表演、斗牛斗鸟、民间竞技等等民族文化传承。秀丽山水、田园风光、民族文化、历史遗存组成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的特色资源,而原生态的民族文化采风型旅游是其乡村旅游的魂灵。早在20世纪八十年代初末,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自治州就率先提出了“旅游扶贫”的发展思想,并选取部分条件较好的民族乡村进行试点,目前全州农村已有100多个民族村寨开展了以原生态民族文化为载体的民俗乡风旅游,发展乡村旅游已经成为自治州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模式,成为自治州的一项支柱产业,涌现出凯里南花、雷山西江和郎德、从江岜沙和小黄、黎平肇兴和地扪、榕江车江、丹寨石桥等成功的乡村旅游典范。二十余年的乡村旅游发展实践证明,乡村旅游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是农民脱贫致富,是解“三农”问题,最终保持和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目标的一条有效途径。

我们在看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旅游资源丰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的同时,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具有天然性和稀缺性、多样性和脆弱性、区域性和民族性的特点。这些特点,是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一是农民的素质与现代旅游服务要求不相适应;二是落后的基础设施和环境与现代旅游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三是分散的村寨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民族文化面临异化的危险,处于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中。

一、乡村旅游客源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居民的收入不断提高,这就为旅游者的旅行活动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加上喧闹的都市生活环境和繁忙的都市生计使人们追求返朴归真的原生态净地。而美丽的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分布隐藏在没有工业污染的贫困山村,这些山村又是独特的、神秘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留地,各民族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中蕴藏着久远的历史传统与多样性的原生态文化,这就为乡村旅游提供了客源主体基础。这些客源主体一般可分为周末或假期工薪阶层,城市学生,家庭结伴游,城市个体、私营工商、服务业的业主,离退休人员,国外游客。周末工薪阶层乡村旅游多是以家庭为单元或单位组织、朋友聚会的方式,目的是放松心情。这些游客的数量和规模通常较大,消费不算高,但他们是乡村旅游重要而稳定的客源;城市学生虽然属于低消费型的旅游,但乡村是一部百科全书,是教育学生的大课堂,是周边城市的中、小学以及高校开发修学需要的项目理想之地,而且就近城市的学生周末常常到乡村游玩学习长知识,学生也是乡村旅游的常客,如何把学校的课外教学与乡村旅游结合,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以家庭为单位,利用各种假期到乡下举行家庭聚会,已经是当今城市家庭享受天伦之乐的一种重要生活方式,城市千家万户的家庭成员也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主体;城市个体、私营工商、服务业主利用乡村环境和地理优势,放松心情,招待客户和联络感情,他们经济宽裕,消费高,是乡村旅游客源市场非常重要的客源主体;老年人渴望回归自然,有益身心健康。我国正处在老龄化阶段,城市离退休人数日益俱增,如何吸引离退休人员来乡村旅游度假,使之成为乡村旅游的一个重要客源,是乡村旅游应当把握的一个重点;来自国外各地的游客,他们主要是采风型旅游,他们的目的地主要是到在世界有影响的地方,如雷山的西江、郎德,从江的小黄、丹寨的石桥、黎平的肇庆等地,他们是民族文化特色最为突出的乡村的旅游客源。

二、游客对乡村旅游的需求

游客对乡村旅游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但归结起来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类:

(一)回归自然的需求

长期生活在都市的人们希望通过乡村旅游暂时避开喧嚣繁杂的生活环境,寻求一种回归自然的享受,获得身心的放松。

(二)康体娱乐的需求

城里人到乡下,就是希望能够享受城市的环境所不能带来的精神上感受及物质上的需要。他们看重的是生态环境是否良好,食品是否绿色卫生,同时进行一些体育活动,强身健体。

(三)参与体验乡村生活的需要

现在,人们的旅游活动已由被动参观变为主动参与体验生活。 游客在乡村不只是品尝农家土特产,还要亲自下厨; 不仅是欣赏田园风光,还可亲自干农活,这使得乡村旅游的内容更加丰富,意义更加

深远。

(四)对乡村文化的需求

乡村的生活文化和世俗文化即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百般生业、游观娱乐、方土游医、鸡鸣狗盗……构成了乡村日常生活的文化图景,这一幅幅世世代代延续下来蕴含着几千年历史的生活情态、世俗图景,甚至比那些彩衣飘飘、粉墨登场的角儿、腕儿,更真实,更有风采,更能贴近生活、提升生活、颐养性情,成为雅俗共赏的精神大餐,因而越来越多的旅客希望能够了解当地的文化习俗、民间艺术等,拓宽视野,感受民族文化艺术之美。

三、加强乡村旅游管理,满足游客需求的建议

(一)发展适应游客需求的乡村旅游模式

乡村旅游产品应开发成为集乡村休闲、乡村风情文化、乡村农业观光、乡村体验游为一体的综合型乡村旅游景区。但由于地理条件的差异、旅游资源的不同,各地乡村旅游的主题应各有侧重,杜绝千村万户面孔雷同的单一发展模式,寻求多种模式共同发展,努力适应游客的不同需求,走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观光旅游相结合又各有侧重的发展模式。

(二)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

一是改善交通,完善交通网,解决乡村旅游的进入性;二是完善娱乐设施,设立农事劳动、自主餐饮、歌舞娱乐、观赏花木、参加集市、登山越野、捕鱼划舟等娱乐项目,打造娱乐设施“精品”提升乡村旅游知名度。三要改善食宿环境及卫生,要使游客得到回归自然的享受。

(三)打造四季品牌

黔东南自治州的许多乡村旅游均受季节和节日的限制。应根据乡村的实际情况及特色,确立四时经营主题和亮点。通过确立四时经营主题和亮点,延伸乡村旅游产品链,丰富旅游产品内涵,由此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四)挖掘乡村资源的文化内涵

第6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模式乡村旅游

一、江苏新农村建设现状

1.新农村建设的提出与实践

自2005年以来,关于新农村建设研究是全国各地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内对于新农村建设,做了很多尝试,并形成众多建设模式。在农村社区发展模式上,我国创造了以华西村为代表的苏南模式,以柳市镇为代表的温州模式,以深圳万丰村为代表的万丰模式,以河南为代表的模式,以遵义市镇隆村为代表的镇隆模式,以长沟沿村为代表的铁岭模式,以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为代表的兴十四模式等。江苏新农村建设模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模式,但不论选择构建何种模式,都必须遵循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2.江苏新农村建设困境

2006年江苏省2.7万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创办各类企业8927个,带动9.1万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不容置疑,江苏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民持续增收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江苏农民增收主要途径:一是劳务输出。在未来劳务输出的空间有限:(1)劳动力转移,农村现形成大量留守人员,以及留守儿童教育等;(2)科技进步,企业对于员工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技术水平很难跟上其要求;(3)随着经济全球化,竞争加剧,劳动力成本增加,使得企业劳动力优势明显降低甚至不复存在,尤其乡镇企业;(4)企业发展存在容量及边界的瓶颈。二是支持农民返乡创业致富,提高经营性收入。其次,区域发展差距,南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缩小差距任务仍很艰巨。目前已达全面小康的县(市),均名列全国百强县的前50强,而未达小康的县(市)中,不少地区的人均GDP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三,社会结构失衡、城乡二元化格局、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依然存在。与农业经济问题相比,农村的社会问题显得更为严峻。一些地方不仅生产靠老人妇女,而且出现了许多“留守儿童”,家庭内部的很多矛盾很难协调;再加上一些基层组织松懈、制度涣散、文化生活缺失;农村的治安、社会保障、养老、救助等问题日趋复杂。

二、发展乡村旅游与江苏新农村建设互动

1.发展乡村旅游,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国内外经验证明,乡村旅游与城市旅游互动,可以增强旅游吸引力,增加外来游客的驻留期,拉动旅游消费,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省乡村旅游区(点)能够向游客提供的农产品、自制工艺品和深度加工农产品等品种已经多达数百个,其中一大批已经成为旅游市场上的知名品牌。从2003年~2006年上半年,仅苏州实现乡村旅游收入25亿元,接待旅游者2100万人次,培育了以农家乐、渔家乐和农业旅游示范点为代表的各类乡村旅游区(点)300余处,建成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5家。

2.能够顺利转移农村劳动力,缓解社会结构失衡、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

“九五”以来,我省旅游从业人员总数年均递增8.9%,比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增幅高5.8个百分点。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的兴起,还转移了大量企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目前全省间接旅游从业人数已突破325万,仅苏州市乡村旅游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间接就业人员5万人。2005年,江苏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12.5148万人。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之际,充分利用旅游业的就业优势。通过开展旅游活动,引进城市资金,发挥旅游增量资源价值,增加新的就业渠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改变农村破旧的面貌、稳定农村社会、缓解或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家庭矛盾、基层组织涣散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促进江苏的新农村建设。

3.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也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

乡村旅游蓬勃发展起来,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巨大的驱动作用。同时农民不离乡、不离土,增加收入,幸福指数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又会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新农村建设也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商业环境,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这样,形成以乡村旅游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互动机制。

三、江苏发展乡村旅游资源禀赋

2006年度江苏旅游国际旅游接待445.1921万人次,外汇收入278664万美元,国内旅游接待19935.79万人次,旅游收入达2012.15亿元。到2010年,预计旅游增加值达到21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上升到6%以上。

1.发展乡村旅游进入壁垒相对较低

江苏乡村旅游依托河湖港汊、山林原野、岛屿滩涂、果林苗圃、乡居民宅以及独特丰厚的乡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和充分整合利用优势自然生态资源、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场景和浓郁的乡风民俗等人文民俗资源,已经突破初期单一的“农家餐”、“农家乐”模式,开发出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风情欣赏、自助农庄和农业主题公园等多种旅游项目,产业规模也越来越大。从江苏旅游业的自身特点看,旅游行业属于服务贸易业,不存在产业雷同也不容易被垄断。因此,旅游业是一个市场准入较为宽松的行业,贸易壁垒比较少,同时乡村旅游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同其他(如工业)企业要求相对较低。

2.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闲暇时间的增多为其提供条件

收入的增加、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便利,对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期到一定的作用。2000年江苏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800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1.1%;2006年江苏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6%。居民家庭文教娱乐支出比重15.24%。1999年,我国对法定节假日调整,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连休7天的长假。2007年进一步调整,总天数不仅有所增加,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农历除夕等民族传统节日还被定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职工带薪休假规定,为居民外出旅游提供了时间和经济上的可能。

3.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可进入性强

2003年~2005年,江苏累计建成通车农村公路4.1万公里,行政村灰黑化等级公路通达率达到93%,2006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1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大中桥梁1050座,乡镇卫生院改造、乡村综合文化站室建设和以“三清一绿”为重点的环境整治等工作均取得成效,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十一五”期间,新改建农村公路4万公里。全面实现县到乡通二级、乡到乡通三级、乡到村通四级的发展目标,逐步把农村公路延伸到规划的农村居住点,实现真正的“村村通”。

4.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其提供了大量劳动力

2006年江苏乡村劳动力2656.80万人。截至2005年6月底我省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人数为1518.19万人(包括地域转移和产业转移),目前还有约560万人需要转移,可供输出的农村劳动力仅有175万人,且技能素质,年龄性别结构、文化层次难以满足劳动力市场日趋专业化、技能化需求。在我省农村发展旅游业,一方面可以就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旅游接待工作;另一方面,由于乡村旅游业就业岗位层多面广,所需技术相对难度不大,只需短期培训就可上岗工作,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化。一旦乡村旅游形成一定的规模,成为江苏农村地区的重要产业后,就可以实现当地劳动力的长期甚至永久转化。

综上所述,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按农村实际和旅游经济规律办事,发挥农业和旅游两个行业的优势,着力解决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因素。具备资源禀赋的乡村发展旅游,构建以乡村旅游发展为江苏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拓展农业、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效率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素琴: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互动模型[J].济论坛,2007.1:P122~124

第7篇

关键词:乡村旅游;法律保障机制;对策性研究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于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日益重视。2016年1月27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8份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这份文件中所提出的“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内容更是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这是继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之后,中央再次为推动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所作出的最高指示。我国政府希望做大做强乡村旅游,使之产业化,并最终成为我国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顺利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转型升级①。

一、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

党的18大以来,在我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乡村旅游获得了飞速的发展。这个在上世纪50年代作为外事活动需要才偶然出现的旅游种类发展到今天已经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领域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据2015年国务院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介绍,2014年,我国乡村旅游的游客数量达12亿人次,占到全部游客人数的30%。2014年乡村旅游收入3200亿元,带动了3300万农民致富。目前,全国有200万农家乐,10万个以上特色村镇。根据《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数据显示,截至到2015年4月,我国的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达193万家,其中农家乐达220万家,规模以上园区超过4.1万家,年接待游客近8.4亿人次,年营业额超过3200亿元。这些数据显示,发展乡村旅游,不仅可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而且可以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推进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的建设。

二、法律保障机制对于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一)保护乡村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乡村旅游发展的前提是乡村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因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宗旨是既要满足当代人旅游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旅游需求的能力;既要促进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又要有利于自然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乡村旅游的飞速发展对于繁荣乡村旅游市场、搞活农民经济、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脱贫致富确实大有裨益②。但在客观现实中却存在有效规划和管理缺失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保障措施跟不上乡村旅游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出现一些私搭乱建的现象、管理混乱的现象以及游客垃圾遍地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因为乡村生态资源遭到大面积破坏直接导致了该地区的乡村旅游事业出现停滞不前甚至是倒退的情况。而法律保障机制能够使乡村旅游的发展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政府和相应的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加强对规划审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以确保乡村旅游的生态资源不被破坏,继而保障乡村旅游规范有序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转型升级

在2015、2016年我国政府的一号文件中都将农业现代化的转型升级放到了国家发展至关重要的位置。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乡村旅游具有关联带动性强的显著特性,其拉动内需的作用十分明显。在我国建设美丽乡村的事业中乡村旅游产业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乡村旅游是指在乡村开展的旅游,其是以独具特色的乡村民俗民族文化为灵魂,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主要针对城市居民而展开的“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的旅游形式③。发展乡村旅游事业可以使广大农民在完成农业劳作后成为旅游从业者,从而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和旅游业转型。在这一过程中还可以带动较远距离的农民从事旅游运输、种植、养殖和商品生产,从而带动周边其它裙带产业的共同繁荣。现阶段,我国的乡村旅游产业在布局上缺乏必要的科学性,这导致我国乡村旅游整体上存在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问题。与此同时,在乡村旅游的管理上,缺乏相关的法规政策,对于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缺少指导和监督。游客在乡村旅游活动中纠纷时有发生。针对这些现实问题,需要我国政府制定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来进行管理,使得我国的乡村旅游在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我国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最终使得我国政府顺利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转型升级的具体目标。

(三)保障乡村旅游产业的有序开展

乡村旅游市场秩序的稳定与否对于乡村旅游产业的深入发展影响重大。因为乡村旅游市场秩序关系到游客、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乡村旅游市场管理者等各方主体的切身利益。而在现阶段,我国的乡村旅游市场秩序依旧被诸多的问题所威胁。首先是基建不足,配套不够。这导致客人对问题景点批评颇多,游客数量急剧减少,最终关门大吉。其次是管理混乱,竞争无序,市场中低层次建设较多、特色主体不够鲜明。再次,市场经营水平低下,服务观念落后,宰客现象严重④。这些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我们政府通过法律保障机制来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经营主体行为,查处违法犯罪问题,制止无序竞争行为,以确保乡村旅游市场的秩序稳定,进而保障乡村旅游产业额有序开展。

三、我国乡村旅游法律保障机制现存的问题

(一)缺乏专项的法律法规

鉴于乡村旅游自身的特征,对于保障其健康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也有着特殊的要求。其内容不仅要涵盖普通旅游立法的相关内容,还要涉及乡村旅游规划纲要、实施细则、环境保护、乡村旅游服务行业标准等专门性的内容。而长期以来,我国对于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缺少专门的政策和法律进行保障。对于乡村旅游,在我国的立法领域仅仅在201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46条做了简单地规定:“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纵观各地政府近年来的做法,大多以发展乡村旅游的指导意见这类的地方政府红头文件为主,并无专门针对乡村旅游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⑤。而作为指导意见的红头文件内容宽泛,缺乏可操作性,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解决涉及乡村旅游的事务纠纷时往往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法律依据⑥。

(二)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

乡村旅游以乡村生态资源为立足的根本,所以对其管理不仅仅涉及旅游管理部门还要涉及农业、林业、环保、城建等多个部门和领域。在很多地区,并没有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进行统筹管理,这往往会引起管理上的矛盾和冲突,最终导致在解决乡村旅游纠纷的过程中出现权力分散和监管不作为的情况出现,从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⑦。这种问题已经出现在乡村旅游的产品开发、规划审批、具体营销、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很多地区乡村旅游产业长期存在过度开发、重复建设、服务落后、质量低劣、缺斤少两等问题,而且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地区的乡村旅游管理体制的混乱不堪很大程度上掣肘了当地乡村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这些地区管理体制的混乱直接导致了在这些地区从地方政府到具体执法部门对各自的责任并未做出明确的界定。大家各自为政,自然会出现相互推诿、执法不力的情形。

(三)缺乏主动的环保意识

乡村旅游的法律保障机制一方面要求我们的政府要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法规来保障乡村旅游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乡村旅游的经营者和旅游者主动参与到乡村旅游资源的生态保护当中去,要具备主动的环保意识。在现实中,大家都知道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但很多乡村旅游的经营者为了过度最求经济效益和规模、旅游者为了自身的便利而随处丢弃垃圾、踩踏草坪、过度开发、污染环境,最终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自然资源被浪费等问题的出现,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人类的圣地珠穆朗玛峰、香格里拉的生态环境。而目前乡村旅游的经营者和旅行者主动环保意识缺乏,他们认为只要自己做到不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即可。在别人破环境时,他们则大多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息事宁人的态度。以浙江安吉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旅行者为例,乡村旅游中的旅游者具有主动环保意识的数量仍然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线上。所以笔者认为,我国乡村旅游的经营者和旅游者依然缺乏主动环保意识。他们很容易受到周边人或者事物的影响。缺乏主动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这需要我国环保部门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可以通过我国举办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事活动作为宣传平台(例如G20杭州峰会)效果会更好。通过政府的宣传教育,力求使之具备积极主动的生态环保意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我国政府的关于乡村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常识知识。

四、完善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法律保障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制定保障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专项法规

对于我国缺乏乡村旅游专项立法这一固疾,我国政府必须加快相关专项法规的制定工作。各地政府可以根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授权,针对各自地域内的环境特征进行相关的乡村旅游立法工作。这些立法务必要涵盖各地乡村旅游发展的科学规划、实施细则、保护法规、环保条例以及全国统一的乡村旅游服务标准。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义重大。此外在一些具体环节,我国政府还可以适当借鉴国外关于乡村旅游法律保障机制的先进经验来完善我国的乡村旅游法律保障体系。在税收环节,我国地方政府可以借鉴美国的相关经验,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征得上级政府同意的情况下,以地方性规章的形式制定一些符合本地特色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地方政府对从事乡村旅游事业的个人和团体减免税赋,以帮助本地区内的农民通过乡村旅游脱贫致富⑧。

(二)设立统筹兼顾的乡村旅游管理机构

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除了法律法规体系完备之外,设立全责清晰统筹兼顾的具体执法机构同样重要。好的法律归根到底是要靠执法机构的执法来体现出法律的价值,因为只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才能保障管理无纰漏,才能真正发挥出法律法规的真正作用。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因地制宜的乡村旅游管理委员会。由其来协调统一统筹兼顾该行政区域内涉及乡村旅游事宜的农业、林业、城建、城管等部门利益。对于涉及乡村旅游的事务纠纷,乡村旅游管理委员会具有唯一的管理权限,以此来厘清各部门管理权限。同时还要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旅游管理委员会的具体执法进行监督,以确保该部门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人性化执法,杜绝、贪赃枉法的情况出现⑨。只有公正无私不偏不倚的执法才能最大限度确保乡村旅游各方参与者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乡村旅游参与者环保意识的主动性

保障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同样离不开乡村旅游参与者环保意识主动性的提高。只有乡村旅游的参与者主动参与到保护乡村旅游资源的事业中去,不仅能做到对自己严格要求,在乡村旅游的过程中不乱扔垃圾、不乱踩草坪、不过度开发、不污染环境,还能主动的对他人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行为进行及时制止,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善我国乡村旅游资源的保护状况。而加强乡村旅游环保意识,这也是我国政府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事业的原因之一,同时他也是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具体目标之一。乡村旅游参与者生态环保意识主动性的提高也能够在一定层度上反应出我国公民自身素质在得到不断的提升。而提高乡村旅游参与者生态环保意识的主动性是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的,只有我国政府不断努力培养和加强乡村旅游参与者环保意识的主动性,才能真正发挥出我国乡村旅游法律保障机制的作用,确保我国乡村旅游事业的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蔡振京 贾洪格 胡齐乐 单位:浙江树人大学

注释:

①马继刚,窦志萍.乡村旅游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策研究[J].渤海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6).

②丁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乡村旅游的法律保障探析[J].农村发展,2015(12).

③罗东娥.论促进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法制建设[J].改革与战略,2009(4).

④李孟娣,李洁.浅析乡村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J].农业经济,2016(2).

⑤宋才发.<旅游法>是编制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的法律保障[J].法学杂志,2013(10).

⑥唐学军,陈晓霞.天府新区“两湖一山”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中的法律问题研究[J].成都师范学院院报,2015(9).

⑦王艳艳.乡村社区参与景区利益分配的法理逻辑及实现路径———基于现行法律制度框架视角[J].旅游学刊,2015(8).

第8篇

【论文摘要】 由于乡村旅游适应了城市居民旅游休闲消费取向的需要,接待的旅游团队和自驾车旅行的数量越来越多,为了推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陕西应制定促进乡村旅游向规范化服务、品牌化经营方向发展的措施,规范、引导和支持这一行业的发展。?

一、陕西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陕西是全国旅游大省,2006年全省游客接待量达到7056万人次,其中接待国内旅游695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1%。乡村旅游近年来发展迅速,全省11个市、区以“农家乐”形式为主体的乡村旅游蓬勃开展,2006年“农家乐”旅游经营户已经达到4000多家。今年来,为响应国家旅游局和 农业 部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扎实推进新 农村 建设的部署,先后下发《陕西省乡村旅游发展工作 指导 意见》和《陕西省旅游局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省旅游和农业部门还联合成立“陕西省乡村旅游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全省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的指导和领导。全省已经明确提出了乡村旅游业发展的中期目标,即到2010年,要实现每年新增乡村旅游就业2.1万人,间接就业5万人,旅游从业农民年均增收5%,建成10个乡村旅游特色县、50个乡村旅游特色乡镇、50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5000个特色“农家乐”经营户的目标,力争使乡村旅游成为全省国内旅游 市场 的重要支撑之一。?

乡村旅游是以良好的乡村生态 环境 和浓郁的民俗风情为依托而发展起来的以城市居民为主要目标消费群的体验性度假方式,随着 社会 主义 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陕西省各项基础设施条件大大改观,以“农家乐”、“生态旅游”、“休闲旅游”、“体验型农业”等为主的旅游服务项目在全省如雨后春笋般急速成长。?

[jp2]乡村旅游的发展,促进了陕西产业结构的调整,为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有机结合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途径,同时带动了农民就业和增收,提高了农民素质和乡风文明,改善了居住环境。旅游业的发展也推动了产业分工,旅游业逐步成为农村新的 经济 增长点,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二、陕西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科学合理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由于乡村旅游适应了城市居民旅游休闲消费取向的需要,接待的旅游团队和自驾车旅行的数量越来越多,为了推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应制定促进乡村旅游向规范化服务、品牌化经营方向发展的措施,规范和引导了这一行业的发展。在陕西,大多数乡村旅游项目是村民依托农田、果园等乡村自然资源自发开展起来的,层次较低,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 管理 ,陕西省乡村旅游没有形成规模,特色不鲜明,无序竞争的情况比较严重。?

2、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深度不够?

陕西省乡村旅游开发依然停留在档次低、质量低的层面,与农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对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等旅游产品的深层次开发不够,忽视了对乡土 文化 、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的开发利用,导致这一产业缺乏独具特色的休闲项目和拳头产品,缺少“只此一家”的独特之处和浓郁的农家特色,不能满足群众对乡村旅游的期待。?

3、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滞后?

当前,制约陕西省乡村旅游发展的最大问题是基础设施落后。首先,乡村建设基本上停留在自然、自发状态,缺乏统一规划和要求,街道、道路标识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导致旅游者在有些地区因看不到路标而找不到目的地,也有些地方驾车行走艰难。其次,乡村的客房卫生条件差,尤其是厨房和厕所的卫生条件与国家标准相差甚远。乡村旅游经营者将眼前利益看得过重,只顾眼前凑合接待,没能很好地考虑将基础设施改善后将会吸引更多的旅游者,更没有考虑如何将乡村旅游持续地发展下去。

?

4、乡村 旅游 管理 人才欠缺?

乡村旅游接待点的管理队伍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缺乏高水平的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一般从业人员也因为缺乏培训而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标准不统一,相关部门对行业的管理 指导 也还没有完全到位,这也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许多经营者对乡村旅游的特点认识不足,不懂得如何去钻研相关业务,不懂得去揣摩旅游者的 心理 ,错误地认为旅游者看见了美丽的自然景观就行了。正是这种错误的思想使从业人员根本就没有钻研和学习知识的欲望,导致从业人员旅游业务知识贫乏。?

三、陕西乡村旅游发展对策建议?

1、加强规划和行业管理?

首先,要加强对旅游规划的认识,做好乡村旅游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通过规划,可以使景点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相互协调,避免无序开发、重复建设;乡村旅游规划应与乡村本地特色结合,加强本地村民的参与,充分利用自有设施,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保持乡村原有的 文化 特色。与此同时,应特别注意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问题,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 社会 主义 新 农村 建设的整体规划。其次,加强对乡村旅游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 市场 秩序。要建立完善服务标准、旅游投诉制度和旅游 行政 处罚制度,建立起高效、有序的行业管理体系,使之逐步规范。?

2、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

在发展乡村旅游中,一定要重视地方传统民风、民俗、 历史 风情,突出当地 民族 文化特色,要精心设计乡村旅游项目和游客参与性活动,丰富旅游内容。?

3、走借力发展之路?

[jp2]根据国家旅游局“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牧业发展规划,争取从道路建设、 环境 改善、 农业 综合开发、产业发展等项目上予以支持,重点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基础的乡村旅游示范村。?

4、予以扶持,简化手续?

目前青海省乡村旅游处于市场培育期,仍是微利经营,需要政府的扶持:参与乡村旅游区(点)开发、 投资 额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应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扶贫龙头企业看待,享受国家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贫困乡村在规划指导下进行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应在申领扶贫开发资金或贴息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乡村旅游点的道路连接线建设,应纳入 交通 部门的乡村道路建设规划之中,并优先解决;乡村旅游点的水体面源污染及环境治理工程,应纳入农业部门开展的“乡村清洁工程”之中,优先得到支持;对纳入统一管理的乡村旅游接待户,只办理 工商 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 税收 方面实行定税,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最大程度的优惠。在经营户房屋统一改造、统一 建筑 风格的建设中,规划、土地等部门应减免相关费用。?

5、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发挥 教育 、农业科技、旅游等各方面的力量,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途径,对乡村旅游经营者进行文化知识、农业科技知识、旅游专业知识、经营管理培训,使其在创新理念,提高文化素质的同时,不断提高经营旅游的技能和水平,促进乡村旅游不断向科学化经营、规范化服务方面发展。?

6、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服务?

陕西省多数乡村旅游还处在分散经营、自主发展的初创阶段,服务水平、管理经验、经营手段和 营销 策略还较缺乏。全省各有关部门应该全面协作,才能更好地发展陕西的乡村旅游。

第9篇

自美国新一届总统特朗普白宫履新之后,在其新经济政策的影响下全球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国的外贸压力正愈来愈大,为了确保我国GDP的稳步增长,我国的经济政策也随之进行了变动。在中共中央2017年一号文件中,农村供给侧改革中的扩内需工作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而作为扩内需重要抓手的乡村旅游发展则当仁不让地成为了我国乡村经济发展新业态的主力。她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持续扩大我国农业经济的内需意义重大,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确保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做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对他国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与我国在这方面的具体实践做一个对比性的研究,借鉴彼之所长,来弥补吾之所短,相信这对于我国的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法律保障机制的完善将大有裨益。

一、我国乡村旅游法律保障机制的不足之处

(一)缺乏专门的乡村旅游立法体系

乡村旅游有其特有的地域环境特征,因此对于保障其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也有着特殊的要求。其内容不仅要涵盖普通旅游立法的相关内容,还要涉及乡村旅游规划纲要、实施细则、环境保护等专门性的内容。而长期以来,我国对于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缺少专门的立法体系进行系统性的保障。对于乡村旅游,在国家层面,仅仅只有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4月2日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几部法律简单地涉及了对我国乡村旅游的管理。而在地区层面,我国各地区政府大多以发展乡村旅游的指导意见这类的地方政府红头文件为主来加强对各自地区乡村旅游的管理,并无专门针对乡村旅游的相关地方法律法规出台。而作为指导意见的红头文件内容宽泛,缺乏可操作性,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相关监管部门在解决涉及乡村旅游的事务纠纷时往往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法律依据。

(二)缺乏专业的乡村旅游监管机构

在具体的监管机构方面,因为乡村旅游的立足之本是乡村资源,所以对其管理经常会出现到旅游、环保、城管、农业、林业、城建等监管部门的权利交错问题。而在很多地区并没有专业的管理机构进行统筹监管,这往往会引起管理上的矛盾和冲突,最终导致在解决乡村旅游纠纷的过程中出现权力分散和监管不作为的情况出现,从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实践中,这些问题已经出现在乡村旅游的产品开发、规划审批、具体营销、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很多地区乡村旅游产业长期存在过度开发、重复建设、服务落后、质量低劣、缺斤少两等问题,而且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地区的乡村旅游管理体制监管效率低下的状态很大程度上掣肘了当地乡村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这些地区管理体制的混乱直接导致了在这些地区从地方政府到具体执法部门对各自的责任并未做出明确的界定,大家各自为政,必定会出现踢皮球、效率低的情形。

(三)缺乏专项的乡村旅游质量标准

乡村旅游质量标准是衡量乡村旅游品质好坏的评价标准。乡村旅游质量标准是确保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在具体实践中,监管部门必须凭借乡村旅游质量标准来管理乡村旅游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了环境标准、用地标准、住房标准、餐饮标准等环节。在实践中,我国缺乏专项的乡村旅游质量标准,我国各级政府并没有制定专项的乡村旅游质量标准,所以我国监管部门在处理乡村旅游领域中的法律纠纷时,执法尺度松紧不一,十分混乱。执法者自由裁量的空间过大,这就造成了很多徇私枉法、的情形层出不穷,给具体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二、国外乡村旅游法律保障机制的先进经验

(一)日本的乡村旅游立法体系

作为一个海岛国家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发展本国的乡村旅游业。为了确保其本国的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日本政府制定了大量的专项立法,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专门针对乡村旅游业发展的立法体系,其中包含了《旅行业法》、《农业基本法》、《市民农园事务促进法》、《农山渔村旅宿型休闲活动促进法》、《山村振兴法》、《农山渔村余暇法》、《温泉法》、《森林法》、《旅馆业法》等。这些法律中的《旅行业法》、《农业基本法》是确立日本政府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政策合法地位的基本立法。《市民农园事务促进法》、《农山渔村旅宿型休闲活动促进法》、《山村振兴法》、《农山渔村余暇法》、《旅馆业法》这几部法律则对日本乡村旅游业发展中的具体事务作了详细的规定。《温泉法》、《森林法》这两部法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日本乡村旅游业发展中的资源开发、资源保护所进行专项规定。这些法律由宏观到具体,从各个方面针对乡村旅游业发展中的各个细节都进行了系统性的保障。

(二)法国的乡村旅游行业协会

虽然法国是个工业十分发达的国家,但法国政府历来就有支持其本国乡村旅游发展的传统。为了保障其本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法国政府同样建立了完涞姆律保障机制。其中最具法国特色的是其乡村旅游行业协会。法国乡村旅游行业协会主要职能是配合政府管理乡村旅游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具体包括制定乡村旅游行业规范、协调政府各部门涉及乡村旅游方面的管理业务以及为农户提供咨询培训、网络信息平台及营销策划等服务。法国政府主要负责制定宏观政策来扶持乡村旅游发展,而很多具体的管理职能则由各个法国乡村旅游行业协会来承担,其中法国农业与渔业协会、全国农民联合会工会、农业商会、全国农民联合会、国际旅游推广协会比较具有典型性。由于这些行业协会专事于乡村旅游,对行业内部事务的运转、管理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因此避免了各监管部门权力重叠各自为政的情形发生,同时还提高了法国政府对乡村旅游事务的监管效率,很好地保障了乡村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国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西班牙的乡村旅游行业标准

西班牙作为传统的旅游国家,其乡村旅游业十分发达,在西班牙的国家经济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绝色。因此西班牙政府对于乡村旅游的法律保障机制的建设同样非常重视。西班牙在其乡村旅游的法律机制建设中的重要创举是其就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制定了详细的行业标准。西班牙政府要求乡村旅游的从业者必须要遵循这些行业标准,从而确保了该国乡村旅游的质量。这些行业标准从内容上看,规定的就像是西班牙火腿标准那样细致入微。例如,对于乡村旅馆的规定,房间不能超过5间,床位不能超过36个,地点局限于居民不超过500人的村庄。旅馆地点必须交通便利、有停车场、没有噪音、旅馆外观必须保持建筑原有风格,两三个床位配有一个卫生间。旅店提供的食物必须确保新鲜、卫生,不能出现变质劣质以次充好等问题。如此详尽明确的行业标准,对于具体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提供了必要的衡量标准。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执法者自由裁量的空间,使得在乡村旅游具体执法中的徇私枉法、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三、对于完善我国乡村旅游法律保障机制的针对性建议

(一)制定专门法规

我国政府必须加快专门针对乡村旅游业发展的立法工作来解决我国乡村旅游业立法体系的欠缺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可以借鉴日本政府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先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一部旨在确立我国政府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政策合法性的基本法规。以此为基础,由各地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或者各级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我国立法的相关授权,针对各自地域内的环境特征进行相关本地的乡村旅游发展的地方性立法工作。这些立法务必要因地制宜地涵盖各地乡村旅游发展的科学规划、实施细则、保护法规、环保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义重大。此外在一些具体环节,我国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还可以适当借鉴国外关于乡村旅游法律保障机制的先进经验来完善我国的乡村旅游法律保障体系。例如在税收环节,我国地方政府可以借鉴美国的相关经验,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征得上级政府同意的情况下,以地方性规章的形式制定一些符合本地特色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地方政府对从事乡村旅游事业的个人和团体减免税赋,以帮助本地区内的农民通过乡村旅游脱贫致富。通过这些途经,我国将在乡村旅游发展领域形成一个中央与地方立法相结合、中央与地方政策相结合的“双结合”模式的立法保障体系。

(二)设立专业机构

针对我国在乡村旅游监管领域缺少专业管理机构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政府有必要设立一个权责清晰统筹兼顾的具体执法机构。这方面法国的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成功典范。毕竟好的法律归根到底是要靠执法机构的执法来体现出法律的价值,因为只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才能保障管理无纰漏,才能真正发挥出法律法规的真正作用。我国政府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因地制宜的乡村旅游行业协会。除了由其来制定乡村旅游行业规范、协调政府各部门涉及乡村旅游方面的管理业务以及为农户提供咨询培训、网络信息平台及营销策划等服务外,还得由其来协调统一统筹兼顾该行政区域内涉及乡村旅游事宜的农业、林业、城建、城管等部门利益。对于涉及乡村旅游的事务纠纷,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具有统一的管理权限,以此来厘清各部门管理权限。同时还要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旅游管理委员会的具体执法进行监督,以确保该部门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人性化执法,减少在处理乡村旅游事务纠纷过程中各个执法部门权力重叠、职责不清、管理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出现频率。乡村旅行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因此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我国的乡村旅游产业因此同样也可以保持持续向好的发展。

(三)明_专属标准

一个完善的乡村旅游法律保障机制除了立法体系、管理机构外,专属的行业标准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行业标准是处理乡村旅游事务纠纷过程中法律评价、法律执行的最终依据。以此我们必须要明确我国乡村旅游行业的专属标准。在这方面,我们可以适当借鉴西班牙乡村旅游标准体系的成功经验,专属标准的制定务必从全、从细、从严。首先专属标准必须要全面,务必涵盖乡村旅游的各个方面,景点、餐饮、住宿、消防、环境等环节缺一不可。其次专属标准必须要详细,务必精确到乡村旅游的每个细节,例如在环保方面,乡村旅游对于景点环保的要求必须要精确到景点的植被覆盖率、空气质量PM2.5值、空气中的含氧里子数等诸多指标。最后专属标准必须要严格,特别是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餐饮标准,一定要严格。对于用餐环境、餐饮食材的标准必须要有强制性规定。一旦发现用餐环境、食材标准达不到目标必须进行严厉处罚。此外可以根据每个景点服务资源、服务质量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后给予不同级别的授予。只有在明确全面、详细、严格的行业专属标准后,具体监管部门在处理乡村旅游事务纠纷时,才能充满底气充满自信,当然同时也能减少执法者自由裁量的空间,有效控制执法者徇私枉法、等不法行为。

第10篇

关键词: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中图分类号:F59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4-0104-04

目前国内所说的乡村旅游是指现代乡村旅游,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在我国农村区域的一种新型旅游模式,90年代以后得以迅速发展。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是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的核心,有什么样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就会有什么样的乡村旅游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就会有什么样的乡村旅游发展方式。

1.国内外乡村旅游开发模式研究进展

1.1 国内乡村旅游开发模式研究进展

乡村旅游目前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跟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乡村旅游开发成为研究热点之一[1]。诸多学者已对国内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进行了相关研究:吴必虎等针对民族文化提出生态博物馆的开发模式[2];文军等从乡村旅游投资的角度提出政府投资开发的公有模式、政府出资金与乡民出资源的合股、政府主导和协调,由外来或本地投资商独资、政府主导,外来或本地投资商与当地村民合作合股、撇开政府,由当地村民委员会与外来投资商合股开发等五种模式[3];金方梅提出了文化旅游者、社区居民以及开发管理者“三向参与”的乡村文化保护模式[4];肖光明以肇庆广新农业生态园为例提出了复合型开发模式[5];魏小安归纳了大城市近郊的“农家乐”、高科技农业观光园、农业新村、古村落的开发、农业的绝景和胜景等五种模式[6];李德明等归纳出政府主导发展驱动模式、以乡村旅游业为龙头的旅―农―工―贸联动发展模式、农旅结合模式、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的收益分配模式、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资源环境―社区参与―经济发展―管理监控持续调控模式等六种模式[7];杨兴洪总结了贵州天龙模式的股份公司制、郎德模式的社区共管式和中洞模式的需求主导型这三种典型开发模式 [8];刘得谦概括了客源地依托模式、目的地依托模式、非典型模式和复合模式等四种模式[9];王云才从乡村旅游功能的角度总结了主题农园与农庄型、乡村博物馆型、乡村民俗体验与主题文化村落型、乡村俱乐部型、现代商务度假与企业庄园型等模式[10];白四座从经营管理的角度概括了农户+农户、公司+农户、公司+社区+农户、公司制、股份制、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等模式[11];谭豹从成因的角度归纳了乡村休闲型、乡村度假型、农业观光型、民俗风情型和景区配套型等五种模式[12];同时,何景明[13]、唐代剑[14]等对国内乡村旅游开发模式的研究进行了一定的总结。

1.2 国外乡村旅游开发模式研究进展

根据政府干预的力度,Marcjanna Augustyn[15]把乡村旅游开发模式划分两类:干预较大型(如波兰、西班牙)与干预较小型(如英国);Aliza Fleischer[16]认为,有的国家的乡村旅游采取的是由政府发起引导的开发模式(如法国),而一些国家采取的是由下至上(bottom-up)并融合各种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支持的开发模式(如德国、奥地利等)。从管理角度来说,Anne-Mette Hjalager[17]认为社区层次(community-level)的内部组织管理创新(如在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合作)对乡村旅游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Iole Di Simone[18]针对西西里岛农村区域的Etna公园,提出了四方一体(地区政府―城镇―公园―当地居民)的管理模式并说明了各方的主要责任;Carlos Fernan等[19]以葡萄牙Peneda-Gerês国家公园为研究对象,提出了RAINBOW开发模式,该模式强调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采取从下至上(bottom-up)的方法,吸引当地居民积极参与;而社区参与管理模式,不管是从上至下(top-down)还是从下至上(bottom-up),受到了积极的关注与倡导[15][20][21][22]。从产品经营角度来说,王瑞花、张兵等介绍了国外乡村旅游两种主要的开发模式:休闲观光型和务农参与型[23];Geoff McBoyle[24] 、Johan Bruwer[25]分别介绍了苏格兰和南非的由酿酒引起的乡村旅游活动;Aliza Fleischer还详细介绍了以色列的B&B(床位加早餐)经营模式,等等。总之,正如R.M.Hernández Maestro所说的,“不同的地理区位差异意味着不同的乡村旅游特征甚至形式[26]。”

2.从不同角度对乡村旅游开发模式进行总结

2.1 从乡村旅游发展的动力或协调机制来划分

2.1.1 政府主导型。

这种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给本国或本地区的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政府规划指导下,采取各种措施,给予乡村旅游开发积极的引导和支持。其典型特征就是政府参与规划、经营、管理与推销等活动(见图1)。这种模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尤其是在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开发乡村旅游的初始阶段,其驱动功效十分突出。这也是相当多的国家和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初始阶段采取的主要模式,较多采取这种发展模式的国家有爱尔兰和葡萄牙等国,在我国部分地区如贵州、安徽、云南等,发展乡村旅游被视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和首要目标,也属这种模式[27]。

2.1.2 市场主导型。

与政府主导型模式相比,该模式的主要特征是政府很少干预乡村旅游产业的成长和发展,而主要由市场自动调节乡村旅游经济的成长和变动趋式。这种发展模式往往要求具备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各种民间团体、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能起到行业自律和保护行业利益的作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我国部分乡村旅游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属于这种模式。这里以国内外的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和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状况来说明。

国外的协会相对成熟,如法国农会、罗马尼亚乡村、生态和文化旅游协会和爱尔兰的农舍度假协会等[28],已经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为乡村旅游提供宣传促销之外,还包括制定标准、监督检查、进行评估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本身就是企业,家庭成员按企业组织分工,按企业制度管理,按企业运营分配。农场之间、农场与社会之间也按照企业形式协作和联系。国内一些地区也开始重视行业协会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作用,但总体上来说国内乡村旅游协会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发挥的作用也很有限。在乡村旅游产业化方面,近些年来国内各地也有较多实践。如在安徽黄山上张村,成立了黄山市翡翠人家农家乐旅游有限公司,公司对自愿加入的农户在服务水准和价格上进行统一领导,并由公司统一对外宣传促销,统一报价,统一安排客人与结账,但公司是免费服务的,使该村的乡村旅游不断规范化发展[29]。在理论层面上,也有学者对乡村旅游市场化、产业化进行研究。如邹统钎认为成都农家乐的发展方向是由个体开发向联户成片发展、由单户经营向公司经营发展[30]。

2.1.3 混合成长型。

这种模式把政府的干预机制与市场经济整合起来以发展乡村旅游。在乡村旅游成长的初期,政府往往把乡村旅游作为扶贫与促进乡村发展的手段来发展,在资金、宣传、基础设施建设、培训、规划甚至管理方面普遍干预扶持。随着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及其他民间组织的成立,行业自律行为也逐步产生作用,政府的管理职能弱化,而监管职能加强[27]。欧洲诸国是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家,然而政府对乡村旅游的发展一直在实施有效的管理,如法国政府部门对农场旅游的管理,德国政府对乡村旅游实行质量认证等。目前情况下,我国旅游业的开发较多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外部市场机制发育还不完善,政府力量的推动对于发展初期的乡村旅游业是非常必要的,但在初具规模后应适时地向混合型转变,逐步采用市场参数间接调节、鼓励农民成立相关民间团体、协会等组织以取代部分政府职能。

2.2 从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类型来划分

2.2.1 联合开发模式。

这种模式强调对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各种旅游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统一的形象、品牌向市场推出,其实质强调的是区域旅游合作。捷克的摩拉维亚利用遗产廊道这种方式来对乡村旅游进行联合开发。遗产廊道是“拥有特色文化资源集合的线性景观”,它最重要的特点是,将同一地理区域内的多个文化旅游吸引物和旅游设施串联在一起。近年来,美国中部的印第安纳州的农民通过开发田园风光和历史遗产,联合发展乡村旅游业,取得了相当成效。该州的布鲁克维尔县的农民们起初也为了争夺有限的旅游资源而竞争,但是如今他们发现联合在一起,推出共同的品牌后,旅游者人数反而有增无减。

国内的一些乡村旅游点过于作坊式,乡村旅游资源地资源品位低、知名度也不高。因此,须将散落的旅游景区(点)以踪迹等各种方式连点成线,整体营销,联合开发。目前,包括乡村旅游在内的区域旅游合作已成趋势。如江西婺源县、安徽绩溪县、旌德县和黄山市发起组建了古徽州乡村旅游联盟,并发表共同宣言,联手打造中国乡村旅游“金三角”。

2.2.2 亦农亦旅、农旅结合的复合性开发模式。

顾名思义,这种模式就是在发展乡村农业经济的同时,通过乡村旅游活动的开展来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理想化的乡村旅游业是旅游业与农业的一种结合,是第三产业在不影响第一产业的基础上的一种附加,是农业向多样化经营转化的最佳形式。在国外,乡村旅游业被认为是传统农业的后续产业或替代产业。在我国,像现代农业科技园、观光农业园、有机茶生产基地等既是农业生产基地,又是乡村旅游观光基地。农业旅游①是一种新型的“农业+旅游业”性质的生产经营形态,是在农业资源加工利用基础上旅游功能的延伸。农业生产本身有基础、有产品、有市场,在此基础上赋予其附加值,提高了农业的比较利益,同时可避免旅游业因季节性而带来旅游从业人员的失业等不足。在农村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尤其要提高农旅结合程度。尹振华曾提出了这种模式下开发乡村旅游的五种做法。

2.2.3 社区参与的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强调社区居民参与在乡村旅游中的重要作用,其基本原则是要充分体现“社区事务,社区参与”。当地人对本土文化的自豪与自信是保持乡村旅游魅力的关键,要让当地居民加强对自己文化价值的认识,成为自己文化的主动传承者和保护者。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让当地农民从乡村旅游活动的开展中获得利益,并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成为当地旅游业发展的主体。社区参与也保证了乡村旅游产业链本地化,防止了乡村旅游经营的飞地化,有效地保障了本地的利益。贵州的安顺天龙屯堡采取了社区参与的模式,景区把政府、旅行社、当地的农村旅游协会三者结合起来,发挥旅游产业链中各环节的优势,通过合理分配利益,成功地避免乡村旅游开发过度商业化,保护本土文化,增强了当地居民的自豪感。这种模式也被称作“天龙模式”,即“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模式”,是郑群明等总结的参与式乡村旅游开发的五种模式之一。

尽管社区参与是体现社区因素和居民意志的有效机制,但并不是所有的社区参与都有助于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关键要强调社区参与内容的全面性。对我国目前情况而言,由于管理因素众多、民主意识淡薄和参与意识不足等方面的原因,再加上目前国内社区旅游发展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社区参与式的乡村旅游还需要在政府和各方面的扶持下不断发展与完善。没有有效的政策与管理战略的实施,没有政府和广大社会团体的参与,就不可能建立当地社区、资源环境与乡村旅游业三者之间的良好关系。所以,加强基于社区的乡村旅游管理研究非常迫切,也极其必要。这里在卞显红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基于社区的乡村旅游管理要素结构图(见图2)。

2.3 从旅游者的旅游动机、乡村旅游的活动项目(产品)来划分

张广瑞等认为,乡村旅游产品有四种模式,即村落民居模式、民俗风情旅游模式、田园生态旅游模式和综合旅游模式。旅游需求、动机是推动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的直接动力,根据游客需求而开发出来的旅游产品才能满足市场。刘德谦概括了乡村旅游者需求的不同类型,在此基础上,这里根据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来划分乡村旅游活动或产品,各个乡村旅游目的地根据游客不同的旅游动机、需求来开展乡村旅游活动,开发乡村旅游产品,从而形成了不同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尽管旅游者参加乡村旅游的动机是多方面的,但乡村秀丽的田园风光,悠闲、自在的生活方式和宁静祥和的生活和氛围是乡村旅游者参加乡村旅游的主要动机,这就要求乡村旅游的经营者应最大限度地保证乡村环境和乡土文化的原生态。因此,乡村旅游必须沿着与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紧密结合的方向发展。波兰的乡村旅游与生态旅游紧密结合,匈牙利的乡村旅游与文化旅游紧密结合,“波兰与匈牙利的乡村旅游模式为世界各国树立了一个典范,指明农村地域环境中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我国发展乡村旅游在现阶段侧重于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但可以预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乡村旅游的生态内涵和文化内涵必然得到进一步发掘。

总之,分类标准不同,乡村旅游的开发模式就不一样。上述几种类型的模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没有最佳的模式,没有万能的模式,也没有终极的模式。一个地区乡村旅游开发模式的创新与运用,是在特定的资源禀赋、政策环境和社会条件下,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反复博弈的结果。博弈的过程是动态的,机理是复杂的,其结果也是多变的形态。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旅游业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因时、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依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前景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而不可整齐划一,生搬硬套。这样的乡村旅游发展才能既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又能协调与解决好各方面(尤其是与当地居民)的

利益冲突,保证乡村旅游向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基金项目:西北师范大学“知识与科技创新工程”NWNU-KJCXGC-03-20。

注 释:

①乡村旅游从专业旅游的角度被称为“农业旅游",以区别于工业旅游、科教旅游、文化旅游等。

参考文献:

[1]何景明.中外乡村旅游研究:对比、反思与展望[J].农村经济,2005,(1).

[2]余青,吴必虎.生态博物馆:一种民族文化持续旅游发展模式[J].人文地理,2001,(6):40-43.

[3]文军,魏美才.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探讨――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秀水村为例[J].生态经济,2003,(10):125-127.

[4]金方梅.乡村民族文化旅游保护开发模式探讨――重视文化旅游者在文化保护中的作用[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4):13-16.

[5]肖光明.观光农业的复合型开发模式初探――以肇庆广新农业生态园为例[J].经济地理,2004,(5):679-682.

[6]邱海蓉.关于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考[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5,(5):122-124.

[7]李德明,程久苗.乡村旅游与农村经济互动持续发展模式与对策探析[J].人文地理,2005,(3):84-87.

[8]杨兴洪.浅析贵州乡村民族旅游开发――郎德、天龙、中洞模式比较[J].贵州民族研究,2005,(4):56-59.

[9]刘得谦.关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与民俗旅游的几点辨析[J].旅游学刊,2006,(3).

[10]王云才.中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新形态和新模式[J].旅游学刊,2006,(4).

[11]白四座.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的八种模式[N].中国旅游报,2006-05-15.

[12]谭豹.乡村旅游发展的模式与途径[N].中国旅游报,2006-05-19.

[13]何景明.国内乡村旅游研究:蓬勃发展而有待深入[J].旅游学刊,2004,(1):92-96.

[14]唐代剑,池静.中国乡村旅游研究述评[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59-62.

[15]Marcjanna Augustyn. National strategies for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and sustainability: the Polish experience [J] Journal of Sustainable Tourism, 1998, 6(3):191-209.

[16]Aliza Fleischer. Rural tourism in Israel [J] Tourism Management, 1997, 18(6):367-372.

[17]Anne-Mette Hjalager. Agricultural diversification into tourism-Evidence of a European Community development program [J].Tourism Management, 1996, 17(2):103-111.

[18]Iole Di Simone. Tourism in rural areas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 planning [C]39th congress of the European regional science association, 23-27 August 1999, Dublin.

[19]Carlos Fernandes, Olga Matos, Jonathan Edwards. The rainbow development model [C]eRural Conference 2003, 15th September 2003, Brussels.

[20]Alenka Verbole. Actors, discourses and interfaces of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at the local community level in Slovenia: social and political dimensions of the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process [J] Journal of Sustainable Tourism, 2000, 8(6):479-490.

[21]Jenny Briedenhann, Eugenia Wickens. Tourism routes as a tool for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rural areas―vibrant hope or impossible dream?[J]Tourism Management, 2004, 25:71-79.

[22]Roberta MacDonald, Lee Jolliffe. Cultural rural tourism-Evidence from Canada [J].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03, 30(2):307-322.

[23]王瑞花,张兵,尹弘.国外乡村旅游开发模式初探[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5,(2):73-76.

[24]Geoff McBoyle. Green tourism and Scottish distilleries [J].Tourism Management, 1996, 17(4):255-263.

[25]Johan Bruwer. South African wine routes: some perspectives on the wine tourism industry’s structural dimensions and wine tourism product [J] Tourism Management,2003, 24:423-435.

[26]Rosa M. Hernández Maestro, Pablo A. Muoz Gallego, Libia Santos Requejo. The moderating role of familiarity in rural tourism in Spain [J] Tourism Management, 2007, 28:951-964.

[27]戴斌.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EB/OL].省略/tbtj/t20051112_504126706.html,2007-04-24.

[28]戴斌,周晓歌,梁壮平.中国与国外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比较研究[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6,(1):16-23.

[29]黄山有个村庄叫翡翠[N].中国旅游报,2006-04-21.

[30]邹统钎.中国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研究――成都农家乐与北京民俗村的比较与对策分析[J].旅游学刊,2005,20(3):63-68.

[作者简介]石培基(1961-),男,西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博导。研究方向:经济地理、城市与区域发展。

第11篇

关键词:乡村旅游;SWOT;分析;发展策略;丰县

乡村旅游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百年以上历史,是发达国家发展农村地区经济的重要手段,备受世界各国政府关注[1]。中国乡村旅游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目前,已建成的两万多个旅游景区(点),一半以上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五一”、“十一”和“春节”三个旅游黄金周,全国城市居民出游选择乡村旅游的约占70%,每个黄金周形成大约6000万人次规模的乡村旅游市场。旅游产业的发展参与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去,对我国乡村旅游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对促进城乡和谐发展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丰县乡村旅游的SWOT分析

丰县隶属江苏省徐州市,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七县结合部,淮海经济区中心地带。地形上为黄泛冲积平原,地势高亢、平坦,地面高程一般34.5-48.2米之间,西南略高于东北。以大沙河为界,东有郑集南北支流,流向自西向东;西有复新河水系,流向自南向北;废黄河经过治理,引入长江水,形成了大沙河带状水库。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典型,农业生产的条件优越。丰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征程中,应结合农村发展实际,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别、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一)优势(Strengths)

1.乡村旅游资源丰富

丰县古称秦台、凤城,其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享有“先有徐州后有轩,惟有丰县不纪年”之美誉。因汉高祖刘邦诞生于此,被称为“千古龙飞地,一代帝王乡”。众多的两汉文化旅游古迹、名胜景点散落于乡村地区为乡村旅游开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底蕴(见表1)。丰县盛产许多“名、特、优、新、稀”农产品,是全国果蔬生产十强县,全县果园50万亩,是江苏最大的连片果园,被誉为“红富士之乡”、“ 苏北果都”,集中分布于百里生态旅游观光带沿线。丰县还是著名的特种蔬菜之乡,牛蒡、芦笋、山药、黄皮洋葱、白蒜等特种蔬菜畅销海内外,是全国最大的芦笋生产基地。丰富的土特产品提供了充足的旅游商品,每年举行隆重的梨花节、红富士苹果节和伏羊节。吃农家饭,体验果农生活,赏花、摘果、购生态绿色食品成为丰县乡村旅游的品牌和本土特色,吸引着大批的海内外游客来此观光旅游。

2.区位条件优越

丰县地处徐州的两汉文化旅游圈内,是淮海经济区内的主要旅游节点地之一、徐州都市圈乡村旅游的核心,也是徐州都市圈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吴必虎[2]先生的乡村旅游地空间结构理论,丰县仅距徐州主城区75千米的距离,坐车一个多小时即可到达,非常适宜徐州市区居民到乡村体闲的需要。丰县历来有“四省通衡”之称。南靠陇海铁路,北依孔孟之乡,东傍京杭运河与京沪、京福干线,西近京九铁路。以县城为中心,有八条一、二级公路通向全国各地,为丰县乡村旅游的开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市场开发潜力大

对客源市场的分析和预测是进行旅游开发的前提。丰县地处我国我国人口稠密地区,作为沟通南北、东引西移的商品集散中心和省级苏鲁豫皖边界贸易市场中心,为重要的一级旅游市场,潜力巨大。徐州都市圈中心城市――徐州,是丰县乡村旅游重要的二级客源市场之一。徐州为较大城市拥有中国矿业大学等11所普通高校,7万多名在校大学生。成人高校在校学生近3.7万人,各类科研机构31所,在淮海经济区位居第一,学生也是乡村旅游重要的客源。周边城市如济宁、商丘等是重要的三级客源市场,并且每年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2006年,接待海内外游客9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8亿元;其中,梨花节期间接待游客人数就达11.2万人次,收入2500万元。

(二)弱势(Weaknesses)

1.乡村旅游开发的质量不高、特色不足

丰县是江苏省重点扶贫地区,农业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的80% ,城市化水平低,县乡财政难以抽出大量的财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民间集资和招商引资的难度较大,难以筹集到大量资金供给乡村旅游开发。由于丰县乡村旅游开发的地点多处于农村地区,虽然乡村旅游景点类型多样,数量繁多,但是大多规模较小,分布零散、结构单一、档次偏低、经营比较分散,难以形成链式或网式旅游,不能很好的满足游客的视觉欲望。整体缺乏大规模、深层次、多品种、高品位的知名旅游品牌。缺少让人耳目一新的特色,乡村休闲旅游产品类型同质化严重且成熟度高的旅游产品尚未开发成功。民俗观光村、民俗农庄开发较少,耕作、栽培、牧羊、赛马游船等农事活动以及民俗资源开发不够,忽视了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降低了乡村旅游的丰富性。

2.专业人才缺乏,经营能力弱

丰县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人员相对较少,许多乡村旅游的管理人员由村干部兼任或当地农民担,旅游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不高、学历偏低、真正学旅游专业的人寥寥无几,对现有乡村旅游从业人员也缺乏系统有效的培训。对乡村旅游没有进行积极的有目的地旅游营销宣传,缺少高效的营销手段和渠道、资金投入比例较小、分散宣传营销、没有形成合力;县政府提出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但力度还不够,旅游活动的开展只限于行政命令,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行业管理滞后、机制不灵活,使旅游规划难以得到有效地实施,乡村旅游发展处于粗放经营阶段。

(三)机遇(Opportunities)

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休闲度假需求上升

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城市居民都期望能有一种“价廉”的、大众化的休闲旅游方式,以满足其回归自然、康体娱乐、修养身心、的休闲旅游需求。乡村旅游很好地适应大部分城市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和休闲旅游需求,成为城市居民的一种经常性消费和一种新的时尚[3]。据国际旅游组织统计表明,当一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800-1000美元时,居民将普遍产生国内旅游动机。2006年,丰县地区生产总值(GDP)达67.94亿元,人均GDP为6026元,丰县城镇以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530元;徐州地区人均GDP为13160元。

2.国家政策调整及苏北振兴的发展机遇

江苏提出了加快振兴苏北,推动区域共同发展战略对于丰县以至徐州都市圈、淮海经济区甚至整个苏北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是新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丰县要抓住苏北的崛起和振兴的机遇,充分利用当地农业旅游资源与徐州都市圈、淮海经济区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互补的优势,承东接西、南联北进,加大旅游市场的拓展力度,提升旅游品牌,促进丰县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

2006年,国家旅游局推出“中国乡村游”到2007年的“中国和谐城乡游”的旅游主题。各地都在围绕“中国乡村游”主题重新定位和开发[4]。丰县要抓住“果都大观园”2005年进入全国第二批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和“百里农业生态旅游观光带”列入江苏省“第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重点实施项目的契机,大沙河农业生态乡村旅游带又作为丰县的 “拳头”旅游景点品牌和徐州乡村生态旅游资源的重要节点成为江苏省观光农业重点建设的六大休闲观光农业区之一的机遇。争取专项旅游建设资金扶持,做好农业生态乡村旅游景点的开发和建设,加大资金引导和扶持力度,发挥好市场服务业引导资金、农业专项资金等重点用于乡村旅游点道路和公共设施配套。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扩大农村经济发展商机,共同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四)挑战(Threats)

丰县乡村旅游发展面临着周边旅游目的地的挑战,相邻县市旅游开发的意识和力度大大提高,乡村旅游发展迅速,推出了富有特色的一系列乡村旅游线路(见表2)。在市场的需求和政策的促动作用下,乡村旅游在徐州都市圈甚至淮海经济区的周边地区迅速发展,竞争还将急剧增加。若不在管理和营销方面调整策略,将影响丰县乡村旅游的客源市场,其所占的乡村旅游市场份额有可能下降。丰县如何结合自身的特色,联合其他周边地区推出有特色的旅游线路,开发乡村旅游是一项重要的课题。

二、乡村旅游的发展策略

(一)政府指导、统一规划

乡村旅游业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政府的指导和管理。它作为农村地区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结合的良好切入点,是农村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渠道,各级政府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引导,为乡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5]。在开发乡村旅游的过程中,县政府应制定开发政策,土地和水资源管理计划,提供人力和财力,并建立一个跨部门联动的权威性管理机构,组成一个超越各部门之间的隶属关系,直接对政府负责的“丰县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另外在再组织成立“丰县旅游行业协会”来管理和指导支持乡村旅游的开发。科学规划是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开发的基础,是破解开发乡村旅游难题的金钥匙[6]。按照“合理布局,重点开发,适度有序”的原则,在时空上对乡村旅游开发活动进行有序的周密安排,力求景区布局的协调、合理,形成有机整体。提高乡村旅游开发的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乡村旅游潜在的环境和经济、社会效益,减少浪费,把可能发生的环境破坏降低到最小限度,从而促进乡村旅游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7]。丰县的乡村旅游规划要树立大沙河景区的旅游品牌形象。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大沙河景区为重点,以两汉文化背景为主线,以红色旅游为辅助,发展果都观光游,全面突出丰县乡村旅游这一“刘邦故里,中华果都”的旅游整体形象。使乡村旅游的产品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知名品牌,以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

(二)生态优先、和谐共生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人们之所以选择乡村作为旅游目的地,是因为美丽的田园风光,清新幽静的乡村环境,淳朴的乡风民俗和乡村生活,可以体验到不同于城市风格的生活情调。所以乡村环境、乡村文化、乡村生活和乡村景观是发展乡村旅游的主要吸引物,一旦吸引物受到破坏,乡村旅游也就难以为继。在开发乡村旅游资源过程中,既要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方式来开发乡村旅游资源,又要保证完好的生态环境、乡村文化的可持续性与和谐共生的氛围,真正把乡村旅游发展成为一种不以牺牲生态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生态优先的旅游产业。坚决抛弃“只取不还”、“只用不护”的掠夺式开发方式,将开发利用与保护结合起来。爱护自然环境、保护丰县乡村旅游资源,确立可持续发展的开发观,使开发与保护并重,对旅游资源开发规模进行科学的功能规划,使旅游业的发展与生态优化相协调,防止“建设性”的破坏,促进乡村旅游正常健康发展。

(三)突出优势、强调特色

地域特色和个性,是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乡村旅游地的最大特色是有别于都市风貌的“乡村性”。只有突出自己的特色和个性才能不断提升乡村旅游的吸引力、竞争力,才能使乡村旅游的发展充满活力。丰县乡村旅游首先要突出大沙河自然的风光、百里农业生态观光带的田园景色、众多的农业示范园和果园景观等优势,充分利用农业特色资源,培育特色旅游产品,借助乡村旅游开发的的平台,提升旅游和农产品的品牌价值,注重游客的参与。其次,突出丰县两汉历史文化的优势,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包装具有特色的传统乡土工艺产品,提升乡村生态旅游文化品位,使游客获得高层次的精神体验。展示和再现本土特色的农村民俗文化,增强丰县乡村旅游的吸引力,让旅游者既能获得深度体验又能领略当地特色文化的经典品牌。

(四)宣传促销、拓展市场

在现代旅游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旅游市场需求决定了旅游供给。宣传促销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环节,有效的乡村旅游宣传不仅能扩大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开拓客源市场,吸引更多的旅游者,而且更能吸引投资者前来投资开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进而推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应由政府牵头,形成统一的促销队伍,整体促销,联合促销,滚动促销;努力打造丰县乡村旅游整体旅游形象,提高其知名度,让“刘邦故里,中华果都”的旅游整体形象真正深入游客心中,产生出游行为。要针对性地采用多种促销方式,同时注重商务旅游、会议旅游、节庆假日旅游、博览盛会旅游、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度假休闲旅游等多种旅游形式的开发,加大宣传,扩大影响,稳定第一级客源,吸引第二、第三级客源。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开发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促进乡村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拓展融资渠道、注重人才培养

资金是乡村旅游开发的重要条件之一,资金缺乏制约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从而影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6]。丰县乡村旅游开发可通过以下三条渠道筹集资金:一是,政府积极发挥引导作用,由政府部门统筹、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批拨扶贫资金等措施来开发乡村旅游。二是,政府还应搭建平台,制定开发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兴办乡村旅游,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广泛参与,给乡村旅游业的开发注入新鲜血液。三是,鼓励村民参与出资合股联营,这有助于增强村民的责任感,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乡村旅游开发工作中去 [7]。

人才是乡村旅游开发的关键,需根据乡村旅游发展特点,遵循“培引”结合原则,以培养当地人才为主,引进人才为辅。通过加强经营管理者、从业人员、村民等相关人员的旅游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从而提高服务接待水平[6]。一方面,实施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定期举办旅游技能训和教育,对旅游从业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岗前教育、岗上进修、离岗深造等培训提高乡村旅游整体的接待服务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要组织相关经营人员到乡村旅游开发成功的景区实地参观取经,用来指导和帮助乡村旅游经营人员,提高旅游经营和服务接待能力。

参考文献:

[1]龚友国.试论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4):43-57.

[2]吴必虎等.中国城市周边乡村旅游地空间结构[J].地理科学, 2004,24(6):757-762.

[3]陶卓民,南京市农业旅游市场需求分析与市场定位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03, 17(1):12-15.

[4]张松婷.基于SWOT分析的皖西北农业生态旅游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6,23(5):101-104.

[5]周玲强.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 经济地理, 2004,24(4):572-573

[6]龙茂兴,张河清.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解析[J].旅游学刊,2006, 21 (9):75-79.

[7]张河清,方世敏.实施区域协作是湘西民族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J].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6):105-107.

[8]黄炜炜.扬州乡村旅游发展研究[D].扬州大学

第12篇

【关键词】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农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F327.8 【文献标识码】A

本文中民族地区是指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和集中的地区,主要是指我国内蒙古、新疆、、宁夏和广西5个少数民族地区和云南、贵州、青海、四川、重庆和甘肃6个多民族省份以及吉林、湖南、湖北和海南等省的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民族地区乡村的发展对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快速发展。课题组经实地调研,对当前民族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现状进行了客观分析,以助力于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历程

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起步阶段(1986—1994年),主要标志是农家乐的兴起;二是全面发展阶段(1995—2001年),主要标志是乡村假日经济迅速发展;三是纵深发展阶段(2002—2006年),这一阶段借助国家三农政策,乡村旅游全面深入发展;四是提升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阶段(2007年—至今),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旅游产业地位不断上升,产品不断升级创新。

二、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一)优秀乡村旅游目的地区域分布不均衡

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近年公布的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分布情况,可以归纳出民族地区优秀乡村旅游目的地和区域分布特征。总体来看,民族地区优秀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区域分布呈现出不均衡的发展态势:目前公布的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共计359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00个。其中,贵州和四川最多,有21个,分别占全国总量的4.58%;广西和新疆各有15个,分别占全国总量的3.27%;最少,仅有1个,占全国总量的0.22%(见表1)。

(二)乡村旅游类型丰富

我国民族地区的乡村旅游在其发展过程中,为了适应市场的变化以及游客不同层次的需求,形成了不同的类型。通过对现有乡村旅游开发各要素的分析与整合,结合乡村旅游产品系统理论,可将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类型概括如下:

1.农家乐型

“农家乐”旅游是我国民族地区乡村旅游最主要的一种形式,是以农家为主要旅游资源、农村其它资源为辅助旅游资源策划开发的旅游产品类型。“农家乐”旅游是以“农业、农村、农事”作为主要发展载体,重点突出一个“农”字。如四川成都郫县农科村、锦江区三圣乡,甘肃龙门镇五里铺村等乡村旅游是典型的农家乐类型。

2.民俗风情依托型

民俗风情依托型主要是依托典型的天然村落,利用保护完好的生态环境、村容村貌,对民俗文化进行开发、保护和利用,展示少数民族特有的民俗风情、传统节庆以及独特的生活方式。实践证明,这是最富有生命力的民俗文化村模式。如贵州凯里市三棵树镇南花村、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园、青海省互助县土族民俗村、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红旗村以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西博荣村等都是依托民族特色发展乡村旅游的典范。

3.古村落型

古村落型主要利用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小城镇或元、明、清时期遗留的拥有大量传统民居的古村落来发展乡村旅游。如云南腾冲县和顺镇、大理喜洲镇,广西大圩古镇。

4.农业观光开发型

以民族地区农业生产活动、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吸引游人,具体以生态庄园、观光农场、花卉生产基地、果木园林以及特殊地形下的农田景观等形成“人—村落—农事现象”和谐的生态环境来发展乡村旅游,典型的如广西南宁的八桂田园、广西龙胜县龙脊梯田等。

5.现代农村展示型

此类型将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纳入到新农村建设当中,优先选择村镇集体经济比较发达、村民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乡村,在旅游宣传中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为主要卖点,典型的有广西恭城红岩村等。

(三)乡村旅游运营模式多元化

在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多元化经营模式(见表2)。

“农户+农户”模式 农户们在“示范户”的带动下,纷纷加入旅游接待的行列,并从“示范户”那里学习经验和技术,是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统一。 优点:文化保留最真实;游客花费不多,能体验最原生态的本地习俗和文化。

缺点:缺乏资金与技术支持,经营管理水平低, 接待量有限。 四川成都农科村、广西恭城红岩村

“公司+农户”模式 旅游公司依据当地的民俗、农事活动开发旅游产品,并充分利用农户闲置的资产和富余的劳动力,并对农户的接待服务进行规范。 优点:强化公共基础设施、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开发了单个农户难以实现的产品;接待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缺点:缺乏政府统筹且受投资商实力的影响较大。 云南丽江束河古镇

“村委会+公司+农户”模式 公司一般不与农户直接合作, 而是通过当地村委会组织农户参与,由旅游公司来组织服务培训及相关规则的制定。 优点:利于克服公司与农户因利益分配产生的矛盾; 村委会对公司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缺点:公司一般不与农户直接合作,导致农户参与性不强。 四川天全县黄铜村

“政府+公司+农户”模式 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投入资金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吸引公司投入建设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引导村民参与旅游接待服务。 优点:减少了政府对旅游开发的投入及旅游管理部门的管理难度。

缺点:政府的主观干预意识较强;农户参与权利不大。 贵州肇兴侗寨、西江千户苗寨

“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模式 政府负责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司经营管理和商业运作;农民旅游协会组织村民进行旅游接待服务,协调公司与农民的利益;旅行社开拓市场,组织客源。 优点:政府组织,公司和协会分工协作,农民广泛参与,避免了过度商业化,保护了本土文化。

缺点:参与领域广,难于协调。

贵州平坝县天龙屯堡古镇

个体农庄模式 农业个体户者对自己的农牧果场进行改造和旅游项目建设,独立完成旅游接待和服务过程。 优点:自主经营,投资少,回报率高;缓解就业压力。

缺点:管理水平不高,相关知识技能欠缺。 青海互助才伦多森林农庄

村集体模式 村集体进行旅游开发和经营管理,组织村民自愿参与村集体开发经营的旅游项目。 优点:易于统一管理,减少了农户开发的盲目性。

缺点:资金、专业人才缺乏。

云南普洱市思茅区

公司制模式 公司进行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 所有权和经营权归公司,农民以个人身份加入,以劳动获取收益。 优点:解决当地政府的资金投入问题;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

缺点:最大受益人为公司,不利于农户参与。 广西兴安县 “乡里乐”、“忘忧谷”, 桂林蝴蝶谷瑶寨景区

三、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

(一)优化民族地区农业结构

民族地区乡村通过调整农业布局,对土地进行规划,使农田具备一定的观赏价值,实现单纯的农业向旅游观光农业转变, 农业结构由传统单一的种植结构向综合农业转变。在少数民族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根据游客的“食、住、行、游、购、娱”需求,村民们提供餐饮服务,开设家庭旅馆;发展绿色水果、蔬菜的种植和销售。将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大大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带动了农产品加工、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发展;传统手工艺品加工规模不断扩大以及乡村娱乐设施不断增加,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与旅游相关的产业上,优化了民族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如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通过发展“养殖+ 沼气+ 种植+ 加工+ 旅游”的“五位一体”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将单一的农村经济向养殖、种植、垂钓、旅游、观赏、餐饮和度假等多元化结构发展。

(二)形成了民族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乡村旅游已成为民族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11年贵州开展乡村旅游的自然村寨突破3000个,经营实体达6万多户,乡村旅游接待游客5606万人次,占贵州全年接待游客总数的33%,使近75万农民摆脱了贫困。截至2011年,云南已初步建成10个乡村旅游特色县、100个乡村旅游特色乡(镇)、20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实现每年新增乡村旅游就业3万人,间接就业10万人,每年旅游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乡村旅游已成为云南旅游产业的重要支柱,使农民走上以旅助农的致富路。

(三)改善了民族地区公共基础设施

发展乡村旅游,改善了民族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了乡村道路建设,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与居住条件。例如桂林蝴蝶谷瑶寨景区在旅游开发时投入了280 万元来建设 321 国道至东宅江村长达3.5 公里的旅游公路,完善的道路交通既方便了村民的出行,也有利于游客的进入。云南丽江金山村随着乡村旅游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乡村社会公共事业也得到了很大发展。该村积极探索有利于农村发展、符合自身特点的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极大地改善了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与此同时,在道路交通、通讯事业、医疗卫生、住宿条件、水电供应等基础设施方面也有了明显改善。

(四)提高了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发展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推动作用。乡村旅游的开发打破了民族地区的封闭状态,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与外界接触,可以给当地带来新知识和新观念,有利于农民了解非本土文化、开阔眼界和更新观念;使当地的居民能够更多地接受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方式,增强市场经济意识。乡村旅游开发中各级部门争相对农民进行各种宣传和培训, 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对乡风民俗产生了潜移默化的良好影响。如广西红岩村因发展乡村旅游,村民就对瑶族文化中的茶文化、酒文化有了较深刻的认识。

四、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经营管理者水平不高

目前,我国民族地区乡村旅游的经营者多为农户,他们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未受过正规培训;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市场意识淡薄、不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进行市场营销,多数乡村旅游经营者等客上门而非主动宣传,缺乏对客源市场的探索与开拓。而作为乡村旅游管理者的村镇领导,由于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市场经济知识缺乏,管理理念和方法陈旧,管理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宏观决策和指导不到位,影响了地方旅游经济的发展。

(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虽然民族地区的大部分村民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但由于管理专业人才匮乏、资金短缺,加上个别乡村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只注重眼前利益,对乡村旅游的开发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民族地区乡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民族地区乡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五、结论

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已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它有效促进了民族地区农业结构的转变,改善了民族地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提高了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总体上我国民族地区的乡村旅游仍处于稳步发展的阶段,随着国家对民族地区乡村旅游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相信只要有效解决当前问题,乡村旅游在民族地区建设中一定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