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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3-09-08 17:13:47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第1篇

【关键词】 高校教育成本; 教育成本核算辅助账务系统; 运行设计;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一、引言

如何有效地分类(分学历层次、分学科专业)核算高校教育成本,是高校教育成本会计核算的主要目标,但却是一道不容易解决的难题。其主要原因,一是现行高校会计核算确认与计量基础的障碍:现行高校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却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如果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则需要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对现行会计核算数据中大量有关教育成本会计数据进行转换,但其转换工作技术性强、工作量很大;二是现行高校会计核算不统一障碍:事业会计核算与基建会计核算分离、并行,如果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则需要花大量时间对两套会计核算账务系统中的有关教育成本数据进行疏理、整合;三是教育成本核算账务系统构建障碍:账务系统是借助高校日常会计核算账务系统,在同一套账务系统下核算教育成本?还是另外设立辅助账务系统,单独对教育成本进行明细核算?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财政部2009年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制度设计上将权责发生制引入会计核算中,资产及收支科目分类设计上考虑了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基建会计核算并入形成统一会计核算等,这些将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提供会计制度上的保障。为此,本文重点探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辅助账务系统构建及运行设计,从而为有效地分类核算高校教育成本提供一项新的解决方案。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辅助账务系统的构建及其运行架构分析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辅助账务系统的构建

理论上讲,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账务系统构建有上述两个可供选择方案。如果采用前一方案,那么一方面要依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按期(月份、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年末还要按照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财务决算报表;另一方面要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按期(学年度)编制教育成本报表。在此方案下,首先,按《征求意见稿》要求的费用类最明细科目进行费用支出核算,需要至少六级明细核算(即费用支出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区分财政拨款支出与非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核算;此外,还要按财政收支分类科目要求的经济内容至少二级核算);然后,对每一项最明细费用支出再进行教育成本确认,若确认为教育成本,则需要进行三级教育成本明细核算。如此一来,明细核算级次至少九级。该方案有以下缺陷:一是要求所有审核记账财会人员都要能熟练掌握教育成本核算知识和技能,这对高校财会人员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二是对费用支出编制记账凭证时,所选择的会计科目要求在费用类最明细科目下还要设置教育成本明细科目,至少九级的明细科目将导致科目代码及文字表述太长,使会计凭证难以容纳。此外,内容摘要既要满足一般费用支出的说明,又要顾及教育成本内容表述,会顾此失彼。显然,该方案不可取。

为此,笔者提出采用后一种解决方案,即利用高校会计核算通用软件(无需再开发或另购会计软件),单独设立一个辅助账套,专门用于核算高校教育成本。该方案一方面不影响高校日常会计核算,另一方面只需在财务部门设置教育成本核算岗位,配置一个或几个专职会计人员,就可以有效地分类核算高校教育成本。该方案无须再详细审核已审的原始凭证,只需根据已审并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按照记账凭证序号逐一查验:对费用支出的每一份会计凭证进行教育成本确认,若涉及教育成本,则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否则,跳过不予以核算。另外,在教育成本核算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大量日常会计核算账务系统下长期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基本建设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簿记录,只需在期末编制有关公共教育成本费用分配表,从而可节省大量核算工作量。因此,该方案在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框架下完全可行。本文的后续研究正是基于该方案。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辅助账务系统运行架构分析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则,必须依次经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其中,确认是教育成本核算的定性分析,计量是教育成本核算的定量分析,记录是教育成本核算的技术手段,报告则是教育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需要借助辅助账务系统来完成,这个账务系统既是独立的账务系统,又与高校日常会计核算账务系统密不可分。下面对该辅助账务系统运行架构作简要分析见图1。

1.高校教育成本确认——项目确认、归属期确认和归属对象确认

第2篇

关键词:产品成本;成本核算;会计规范

2010年初,财政部下发通知对现行产品成本核算方法有关问题开展调研,为制定全国统一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以下简称《成本制度》)做准备,这是进一步完善中国会计规范的重要过程。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一定的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成本核算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成本预测、计划、分析、考核和改进等控制工作,同时也对企业的成本决策和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而制定《成本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国成本核算规范的发展

中国成本核算规范形成初步体系始于改革开放以后,1980年财政部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开始明确对企业成本核算的要求,如将“生产费用”科目分设为“基本生产”、“辅助生产”、“自制半成品”、“车间经费”等科目。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规定了成本开支范围、成本核算原则和方法等内容,形成了中国第一个统一的成本管理制度。其后1985年颁布的《会计法》中也明确了对成本的要求,由此也可以看到,成本核算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1986年为了与《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配合,《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出台,对企业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和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wWw.133229.COm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使中国成本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道路,对开创中国成本管理的新局面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此后,全国各部门、各行业根据这些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行业成本核算制度,如轻工业部颁发的《全国陶瓷工业企业统一成本核算规程》、化工部颁发的《电石成本核算规程》等。1993年中国进行会计改革,成本核算也有了新要求,新会计制度规定不再采用完全成本法,而采用制造成本法。但此后中国没有再对成本核算进行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二、建立统一《成本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统一成本核算制度是完善会计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2006年财政部重新发布了39项会计准则后,中国已经建立了以《会计法》为核心,涵盖道德与技术规范两个重要方面,较为完整的会计规范体系,这一体系对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但不可否认在现行体系中也存在一定不足,其中之一就是关于成本核算的要求较少涉及,且零散的分布于有关具体准则中,缺乏系统的框架,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指导和约束性不足。制定统一的《成本制度》则会极大改善这一现状,不仅丰富和完善了会计规范体系,更为企业成本核算行为明确了方向。下页图1体现了增加《成本制度》后会计规范体系的框架结构

2.建立统一成本核算制度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

会计的根本目标在于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成本核算作为会计核算方法体系的重要内容也不例外。在中国现阶段企业成本核算过程中,虽然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了成本开支范围和成本核算方法,但由于缺乏系统的成本核算规范,会计人员在核算成本过程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严重影响了成本信息的客观性,进而影响了企业的决策。通过制定统一的《成本制度》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核算中的随意性加以限制,同时也可以增强成本信息的可比性,进而提高成本信息的质量。

3.建立统一成本核算制度是国际会计惯例协调的必要环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深入,中国企业也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由此也产生一系列的贸易争端,近年来,一些国家利用反倾销对中国企业出口产品进行制裁,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认为中国企业产品成本构成不完整,未能将全部成本如人工成本纳入成本核算系统,因而取得了成本优势,进行实现价格优势。通过制定《成本制度》可以更好地规范成本核算内容,并与国际惯例协调,减少贸易摩擦。

三、统一《成本制度》的适用范围

要建立统一的《成本制度》,应必须明确其适用范围,从而使其发挥最大效用。按照现行会计规范中对于成本的界定:“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由此可见成本核算既涉及传统的制造业,也广泛涉及现代服务业,任何一个行业都有成本核算的必要,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管理提供相应的成本信息。虽然由于不同行业生产特点、组织规模存在差异,进而影响各行业其成本构成及其核算,但就其成本的本质而言是一致的,因而《成本制度》可以根据成本核算方法体系成熟的制造业成本核算为依据建立,其他行业根据各自生产的特点遵照执行。

四、统一《成本制度》框架

《成本制度》要规范企业成本管理的全部内容,而成本管理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建立统一制度时必须要确定其基本框架。这一框架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成本基础管理制度

为保证成本核算质量,企业必须要重视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没有健全的基础工作,成本核算就不能顺利进行,因而《成本制度》中将建立成本基础管理制度作为其主要内容之一。成本基础管理制度是开展成本核算,实施成本管理的基本前提。

成本基础管理制度应明确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建立健全成本原始记录、定额等与成本相关业务管理制度。

2.成本核算方法体系

成本信息的生成最终受到成本核算方法的制约,任何一个企业都应建立一套适合本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从而确保更加准确、及时提供成本信息,以供管理决策之需。但不同成本核算方法会产生不同的成本核算结果,由此造成企业有可能操纵成本数据,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因而为避免企业随意使用成本核算方法,影响成本信息的客观性,就是会计规范必须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一客观要求《成本制度》中必须形成完备的成本核算方法体系,为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方法选择划定范围。

成本核算方法体系是进行成本核算具体手段,体现成本成本核算的最终结果。成本核算方法体系应包括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成本项目、生产费用归集分配方式和成本计算方法等。

3.生产费用归集分配方式

企业在成本形成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必须要通过归集和分配才能计入有关成本,生产费用归集和分配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成本核算的结果。为保证企业在选择生产费用归集分配方式上的科学性,在《成本制度》中必须明确生产费用归集和分配方式的具体要求。这一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费用归集分配原则、分配标准、分配方法及分配程序等。

4.成本核算业务流程

成本核算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也必须讲求工作效率,明确成本核算业务流程可以保证成本核算工作顺利,避免不必要的环节,因而《成本制度》中应明确成本核算的基本业务流程,便于企业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时参照执行。成本核算业务流程主要说明成本核算期间、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项目、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账户设置、成本费用归集分配及完工产品成本结转各项内容的关系及其相互衔接等问题。

5.《成本制度》框架各要素的关系

建立完善的《成本制度》框架必须明确各内容的功能,从而才能准确把握基本要求。从外在形式上看用于形成企业成本的原始数据进入成本核算系统后,受框架内容的制约,经过系统加工后生成管理所需的成本信息,《成本制度》框架为成本信息生成提供了技术和质量保证。具体表现为:首先成本核算基础制度为成本核算提供了核算环境支持,明确了进入成本核算系统的信息的基本条件,以对原始数据进行检验,即什么样的数据可以用来计算成本,什么样的成本被排除在系统之外;其次,成本核算方法体系与生产费用归集分配方式为成本核算提供了技术支持,决定了原始数据的加工方法及最终结果,即原始数据如何转化成成本信息,转化成什么样的成本信息;最后,成本核算业务流程明确了成本核算工作基本顺序,提高成本信息的及时性,确保了成本核算工作效率。《成本制度》框架结构(如图2所示)。

《成本制度》框架各要素对于企业成本核算的影响是贯穿始终的,它们相互独立,分别从不同方面和角度对成本核算进行约束和规范;它们又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将成本核算联结为一个整体。

五、关于建立《成本制度》几点建议

制定统一的《成本制度》已经成为会计业界规范企业成本核算的共识,但在制定制度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制度的全面性、适用性、前瞻性和系统性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形成的制度真正发挥效用。

1.提高《成本制度》的全面性

成本核算不是特定行业的管理要求,任何企业都涉及成本核算,因而在制定制度时必须考虑各行业成本核算的特点和要求,尽量避免以偏概全,使《成本制度》真正在各行业起到统一的引导与规范作用。

2.增强《成本制度》的适用性

成本核算由于涉及内容广泛,造成工作环节极其复杂,但成本信息又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因而在制定制度时必须考虑成本核算工作的效率,尽量保证成本核算方法明确、简洁、易于操作,使《成本制度》在规范成本核算过程中更加高效适用。

3.注重《成本制度》的前瞻性

成本核算必须满足企业的管理要求,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出现,企业管理要求也不断发生更新,成本核算也要与此相适应,这就要求制定制度时必须考虑经济发展和管理要求提高的基本趋势,以保证《成本制度》长期有效,避免经常性修订。

4.完善《成本制度》的系统性

成本核算最终成果体现为成本信息,成本信息不仅受成本制度的约束,也要遵守相关会计规范的要求,《成本制度》作为会计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与其他会计规范相适应,这就要求制定制度时必须考虑其他规范的有关规定,避免重复或存在不一致地方,保证《成本制度》与其他法规构成完善的会计规范系统。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2.

第3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我国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12项,它是我国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性规范,是对我国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它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居于指导性地位,它为整个会计准则提供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对具体会计核算行为具有指导作用。

我国12项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根据其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下面四类:一是总体性要求;二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三是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四是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

一、总体性要求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可靠。

客观性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下面三层含义:一是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二是会计核算应当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三是会计核算应当具有可检验性,使会计信息具有可验证性的特征。

2、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可比性原则是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的。

3、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是指企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要求企业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

一贯性原则要求同一会计主体在不同时期尽可能采用相同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便于不同会计期间会计信息的纵向比较。

可比性原则强调的是横向比较,一贯性原则强调的是纵向比较。从总的方面来说,两者都属于可比性的要求。

一贯性原则并不否认企业在必要时,对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作适当的变更。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信息必须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各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2、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工作要讲求时效,要求会计处理及时进行,以便会计信息及时利用。

3、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必须清晰、简明,便于理解和使用。

三、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

1、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于收付实现制相对称的一个概念。

2、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营业收入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

配比原则包括收入和费用在因果联系上的配比,也包含收入和费用在时间意义上的配比,即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问题。

3、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当按其取得或购置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历史成本是指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及其他等价物。

4、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确的计算企业当期损益。

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仅与本期收入有关。

资本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的收入有关,或者主要是为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取得所发生的支出。

四、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

1、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或称保守主义。

第4篇

一、贯彻实施成本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既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会计工作,也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贯彻、实施成本制度是规范和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成本制度,有利于加强企业成本管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企业由传统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和开拓经营型转变,客观上需要建立起既能计算产品实际成本又能实现成本控制和成本预测决策,既能满足宏观成本管理要求又能满足企业内部管理要求的成本核算模式。成本制度结合了市场经济新发展和企业管理新需要。贯彻实施好成本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产品成本信息质量,有助于企业开展绩效考评、成本决策、经营决策等管理活动。

(二)实施成本制度,有利于企业应对“反倾销”随着我国企业产品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国际社会特别是欧美国家藉产品成本问题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急剧增加,中国已经连续多年成为全球首位被反倾销对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如何应对反倾销的挑战,并尽可能地规避其带来的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会计信息在反倾销提起、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应诉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特别是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是确定被调查产品倾销存在与否的重要依据。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成本信息质量,是企业有效应对反倾销的重要举措。因此,制定成本制度是谋求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制度基础,对于贯彻实施中央“走出去”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成本制度,有利于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我国从50 年代到80 年代期间陆续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等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规范。随着会计改革的深入,在90 年代先后了13 个行业会计制度,在2000 年《企业会计制度》印发后配套制定了12个行业核算办法,不断规范、改进企业成本核算。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实现了国际趋同。但是,无论是准则还是制度,都没有具体涉及成本费用的计算方法、归集和分配等内容,而这些内容往往会影响财务报告中存货成本和营业成本等信息的准确性。因此,进一步规范产品成本核算,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是推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企业会计准则》的持续平稳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四)实施成本制度,有利于管理会计体系建设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愈来愈取决于自身的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管理会计的研究和运用,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防范企业风险、增加企业价值等方面为各级决策者提供强有力的决策支持,已成为各界的广泛共识和一致呼声。然而,一段时期以来会计标准建设,考虑外部投资者、社会公众和外部审计较多,而服务企业内部管理决策不够,应当同时从出资人角度研究会计问题,切实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成本制度本身即是管理会计的重要内容,也为探索建立我国管理会计体系积累经验。

二、成本制度求实创新,可行有为成本制度共五章五十三条,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衔接两大体系,体现两个结合,实现三大突破。

(一)衔接两大体系两大体系,即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和管理会计体系。目前,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并在企业全面实施,管理会计体系已成为今后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方向。一方面,成本制度与企业会计标准体系保持了衔接,有机整合了企业会计标准中关于产品成本核算的零散内容,例如存货会计准则关于产品加工成本的内容,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关于工程施工成本的内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中关于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摊销和折旧的内容,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中关于应计入产品成本的人工费用的要素范畴。同时,由于以上规定相对较为原则,不够具体,不能满足企业进行产品成本核算的需要,成本制度在整合的基础上,还进一步规范了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核算项目和范围以及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建立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操作性规范。另一方面,成本制度与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进程保持了衔接,突出体现了企业内部管理对产品成本核算多维度、多层次的需要,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内部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和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同时,适度加入作业成本法等,为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二)体现两个结合一是与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需求相结合。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是财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成本制度贯穿了这一要求。成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统一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标准,有力规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行为,保证了成本信息的真实完整。同时,行业不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特点不同,但从成本核算流程及归集、分配、结转的方法看,又具普遍规律,成本制度准确把握了这一规律,从核算对象、范围、项目、归集、分配、结转、报告入手,系统整合了分散在具体会计准则、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准则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保证了成本制度科学可行。另外,随着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方式逐步由传统的手工记账向信息化转变,为进一步提高产品成本核算

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充分发挥产品成本核算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成本制度明确要求企业充分利用ERP等现代信息技术,切实加强内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体现了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二是与目前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相结合。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沿革来看,1992 年以前,我国成本会计采用完全成本法来核算产品成本,即将制造成本和非制造成本中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都计入产品成本。在完全成本法下,企业通过产量来调节利润的空间较大,也不利于正确计算当期损益。1992 年以后通过会计改革,依据国际惯例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即:企业归集一定期间内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制造成本,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标准分配计入相应的产品,非制造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从当期损益中直接扣除。制造成本法作为一种普遍的核算办法,一直稳定使用至今。为此,在成本制度的制定过程中,继承《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行业核算办法的精髓,充分体现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进行改革和发展。同时,在制度体例设计方面,以目前成本核算较为典型和完备的制造业为蓝本,明确成本核算的总体要求和一般原则,同时又立足其他行业的实践基础,充分体现了行业特点。

第5篇

[关键词]高校 基建会计 行政会计 合并核算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部门预算改革的逐步推行,事业单位尤其是普通高等学校将如何运用会计核算及时、完整、准确地反映学校的经济活动,目前确实存在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现行的高校财务把基建经费收支与行政事业经费收支分别单独建账,分开核算。这与综合预算的要求背道而驰,已不能适应现代财务管理的需要。文章认为事业单位事业账套与基建账套应当合二为一:即把事业单位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的核算范围之内。

一、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单独核算的弊端

实行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相分离的会计核算与监督模式,使基建会计游离于事业会计之外,会产生如下问题。

1.高校会计主体不完整。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分别核算,高校这个完整的会计主体就被人为地划分为两个会计主体:基建会计和事业会计。高校基本建设项目是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是一个会计主体;高校教育事业费是核算教学科研经费的,是另一个会计主体。作为事业单位会计组成部分的高校会计也应以其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为核算和监督的对象,不仅包括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经济活动,也应包括为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开展的基本建设活动。

2.高校会计资金核算不规范。在基建项目全部由上级拨款时,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之间相对独立,联系不大。但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呈多元化时,两者之间就有了密切联系。如:基建拨款不足,需要自筹资金弥补时,现行制度规定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来核算,即事业会计借记“结转自筹基建”,贷记“银行存款”,未按基本建设实际成本结转,而是待基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再按建设项目实际成本移交相关使用部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本条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对于高校来说,不在事业单位会计账上反映,就违背了这条原则。

3.高校会计报表反映信息不完整。基建投资表是两个会计主体都通过各自的渠道上报,信息使用者要想全面、系统、完整地了解整个高校的财务状况及成果,掌握整个高校的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就必须把两个会计主体的两套会计报表放在一起合并分析。2011年底基本建设决算报表申报时要求申报行政事业会计中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这给报表编制人员带来很大的重复工作量,同时也给信息使用的统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影响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4.高校预算管理缺乏力度。高校基建会计核算游离于整个高校事业会计核算体系之外,在高校预算管理中没有包括高额的基建资金收支,在预算支出安排中,未能足额正确反映基建投资所需资金,账面资产小于实际资产,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也使整个高校的资金收支缺乏统一的筹划和控制,随意性大,资金的流向与控制脱节,资金体外循环严重,事前监督不严,事中控制不力,事后审计监督因受多种因素影响效果不佳,不利于考核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间接地助长了腐败的滋生。

二、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的基本思路

1.合并核算会计主体。高校会计应当统一反映整个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的中心思路应该是首先解决“一个高校,两个主体”的现象,使同一高校教学科研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同一个会计主体核算,避免一笔资金,两笔重算的问题。我国高校会计改革要兼顾专款专用的原则,会计科目设置是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统一核算的基础,是财务管理的关键。在保持现行事业会计科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目前高校整体财务的各个方面,根据高校财务管理的现实要求,在事业会计基础上增删有关核算基本建设活动的会计科目。

2.引入权责发生制。现行高校会计核算,一般都采用收付实现制。在收付实现制下,应付未付、应收未收的款项均不做收支处理,这样就形成了收支不实,计算出来的收支结余不能反映其实际情况。鉴于收付实现制存在的种种弊端,借鉴非营利组织会计经验,结合高校办学资金多元化的现实,笔者建议高校会计核算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对某些特定业务采用偏向于权责发生制基础,从过去以预算收入考核为主向以绩效考核为主转变,客观反映资产、负债的年度变化,有利于高校对资产的持续经营,加强负债管理。

3.综合考虑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事业单位开始逐步实施落实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一系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高校的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必须要适合这些改革措施的要求,这也是财务人员思考如何合并核算的必然考虑因素。按照部门预算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应按照大收大支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对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统一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需要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预算管理的改革,高校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核算是势在必行。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核算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郭海燕.高校基建会计实务存在问题的探讨[J].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2]温谦.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实现统一化的措施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下,2012年第6期.

第6篇

关键词:会计统计核算增加值存货

国民经济核算是把国民经济作为整体,利用会计与统计相结合的方法对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数量关系进行系统、完整、统一的核算,它是宏观经济信息系统的核心,是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的基础。要建立市场经济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关键是要解决好会计、统计核算的协调统一问题。

一、会计、统计核算协调统一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会计学与统计学是两门具有典型计量特征的应用科学,只是会计学主要应用于社会经济领域,而统计学应用得更广泛。就社会经济领域的作用而言,作为计量手段,它们之间有相通之处。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会计、统计通过各自的核算职能来实现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监督和服务的共同目标。两者的内在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会计、统计核算的依据相同,使用相同的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相互使用对方的核算成果;会计、统计核算所使用的很多经济指标相同,如资产、负债等,其核算口径和计算方法也是一致的;会计、统计核算在企业经济核算体系中是相辅相成的,两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共同搜集、整理和反映企业经济活动信息,双方提供的信息具有互补性。两种核算存在的内在联系为两者的协调统一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同时两种核算的协调统一也是强化企业整体核算的必然选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会计、统计核算长期分家,自成体系,不仅造成大量的重复劳动,而且数出多门,相互矛盾,淡化了企业经济核算的整体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要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强化会计、统计核算的协调统一,讲求核算资料的质量,提高核算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核算整体效应,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宏观核算即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看,会计、统计核算也必须协调统一。从统计核算来看,国民经济核算是统计核算的最高层次,它将一系列指标分门别类地组成一整套平衡表、矩阵表和账户,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运行过程及其结果。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要集合各个产业部门的经济活动,通常采用货币形式的价值量指标来进行核算。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国民经济核算实际上是采用统计方法搞社会会计核算。从会计核算方面看,国民经济核算又是会计核算向社会会计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会计又称宏观会计、总量会计,它既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会计管理的客观要求,又是会计科学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会计国际化、社会化进程的加快,作为宏观控制手段之一的宏观会计,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将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微观的企业经济核算的需要,还是从宏观的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来看,都必须搞好会计、统计核算的协调统一。

二、会计、统计核算协调统一中的主要差异与问题

会计、统计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反映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它们根据各自不同核算要求各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指标体系和核算方法,但这与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这就需要找出两种核算在协调统一中存在的主要差异与问题,从而更快、更好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1、会计、统计核算在管理体制上的差异。我国国民经济遵循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会计、统计在核算时也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但两者的管理体制又不完全相同。财政预算的分级管理是按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掌握的是“分级包干”部分的会计核算资料,而不是本地区全部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而统计管理体制是为了适应各级政府管理经济、搞好综合平衡的需要,采取以块为主的属地原则,各地区能掌握本地区全部企业的核算资料,逐级汇总上报,形成国民经济的总体核算。

2、会计、统计对生产经营成果的核算原则不同。会计核算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来核算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而统计核算是按生产经营原则来计算生产经营成果的。如统计核算对本期生产但未销售的产品、自制设备、大修理作业、定货者来料加工的原料价值都计算产值,会计核算则不将其作为销售收入。在计算生产经营成果时,会计核算是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而统计核算则是按现行价格计算;对本期生产未出售产品,统计核算按出厂价计算,会计核算则按成本价计算。

3、会计、统计在核算方法上的差异。会计核算是通过设置账户,依据会计凭证,采用复式记账的原理,对每一项业务加以登记、分类、汇总进行核算。统计核算则是对经济现象通过大量观察,运用分组法、综合指标法、动态数列分析法、统计指数法等来把握总体特征,推断发展总体趋势。

4、会计、统计对收益分配的核算不一致。会计核算反映企业收益的指标主要是利润,对利润的形成及分配核算反映比较详细,但分配额中包括了非本企业直接生产所得的营业外收入、转来利润及弥补亏损的收入。而统计核算则从宏观角度观察企业的社会收益分配,即通过核算企业增加值来研究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再进一步核算企业可支配的收入及其分配,来反映不同企业拥有生产资金的规模和水平。

5、会计、统计在核算分类上也存在着差异。企业会计核算主要按主管部门分类,如新会计制度把国民经济按主管部门分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商品流通、旅游饮食服务、施工房地产、对外经济合作、金融保险等行业。统计核算则主要按产业或产品分类,如国家新颁布的统计制度把国民经济划分为两大部类、三次产业、十三大门类(行业)。

6、会计、统计核算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也不相同。会计核算以所得利润作为企业经济效益的考核指标和企业最终目标;统计核算则根据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要求,以企业增加值(或净产值)作为经济效益指标或衡量企业对社会贡献的依据。

总之,现行会计、统计核算中存在的差异与问题较多,两者还没有形成一套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全过程的指标体系和统一的分类标准,基本上还是自成体系。随着现代化核算手段电子计算机的普及和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实施,两者核算不协调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会计、统计核算的协调统一势在必行。

三、实现会计、统计核算协调统一的构想

国民经济核算由会计、统计核算综合组成。协调统一会计、统计核算的基本思路是:以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主导,以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和宏观控制为依据,会计、统计在保持各自特点的基础上,双方都作些改进,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资料的共享度,最终实现会计、统计核算的协调统一。

1、完善会计、统计核算体制,制定一套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基本要求的财务收支统计制度或会计决算制度。企业财务收支资料,除按财政预算体制要求上报财政部门外,还应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按统计核算的要求,将企业全部资料按块块逐级上报统计部门,由统计部门按主管系统、产业部门进行分类汇总,用于宏观分析。这样既可以满足宏观经济管理各方面的需要,又可以减轻基层负担,使信息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加强会计统计的信息管理。现代管理理论可以用两句话来表达:管理的重点是经营,经营的中心是决策。而决策是否准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者对会计统计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取决于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获取和传递信息的及时性与正确性。企业只有对所发生的信息、形成的信息流进行及时、迅速、科学地处理,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可以说,信息是企业经营的重要依据,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资源。信息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使用目的的多样性上,它既能满足企业内部的管理需要,又能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外部集团的需要。

3、规范会计、统计核算指标,改进会计、统计核算原则。在核算中,对会计、统计相同的指标,在指标名称、涵义、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上应力求一致,使会计、统计核算找到共同语言。如现行会计制度中的“存货”同统计中的“库存”“储备资产”,在经济含义、核算内容上基本相同,为便于同国际标准接轨,会计、统计在核算时均应采用“存货”的概念。对会计、统计在核算中存在着差异的资料,应有明确分工,相互补充,搞好协调统一。如反映本期生产成果(如产量、产值)以统计资料为主(不合格产品应统计在内),反映本期实现的经营成果(如销售收入)以会计资料为主,以解决会计、统计在核算原则和指标口径上的不协调。

4、调整和增加会计核算中有关分类的内容,满足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需要。会计核算除按行业分类外,可与统计核算配套,增设按产业分类核算的内容。此外,根据统计核算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一些独立的项目,这不仅为统计核算提供了直接资料,也解决了会计、统计核算在分类方法上的不协调问题。

5、建立增加值会计,实现会计、统计核算的协调统一。增加值也叫附加值或追加值,会计上习惯叫增加值,它是本企业经营活动在外购货物和劳务上获得的增益,即营业收入扣除经营活动中耗费的中间产品和劳务后的余额。增加值的核算扩大了现有会计、统计信息的使用范围,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用什么指标来衡量企业的经营成果是会计核算目的和统计职能不容回避的问题。总产值、销售额包括了外部购置价值,有重复因素,而且生产经营起点不同的企业难以对比;不含重复价值的利润虽然能反映企业的净收益,但其真正受益者仅限于业主或股东。而增加值能显示各方面(包括政府、职工、股东、债权人)对企业及社会的贡献,是企业的一项综合性权益指标,它把企业的经营核算与分配核算、微观核算与宏观的国民经济核算联结起来,从而把会计核算与统计核算真正联结在一起。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在加强微观核算职能的同时扩大会计宏观核算职能,即在加强会计固有职能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座通向国民经济核算的桥梁,这座桥梁就是增加值核算,即“增值会计”。

【参考文献】

[1]吕能贤:当代实用企管技术[M].中国科技出版社,1992.

[2]马洪、王梦奎:中国发展研究[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

[3]杨宇立:审视中国[M].北京出版社,2000.

第7篇

关键词:高校 教育成本核算 现状 建议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4-117-02

高校教育成本是高等学校在教育活动过程中,为培养国家优秀人才所耗费的物力资源和人才资源,它是综合反映学校办学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由于受计划经济和传统观念的影响,高校是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组织,本身不以盈利为目的,传统上不核算成本,因此人才培养成本长期被忽视,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大大减少。

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过渡,探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既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高校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必然要求,同时还为财政部门增加教育投入和制定收费标准提供可靠的依据。如何加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管理已成为当今我国教育发展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日益成为政府部门、学校领导、学生家长最为关注的问题。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状

1.教育成本观念淡薄,成本核算缺乏动力。长期以来,高校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以财政拨款为主,招生计划由国家下达,收费标准由国家制定。同时高校属于非盈利单位,从未进行过成本核算,在成本核算方面没有强烈的内在要求,成本核算的主观意识淡薄,缺乏对成本的管理,教育成本的范围和内容缺乏公认的标准。高校领导认为学校最关注的是教学和科研,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和提供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并非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加上目前国家尚未要求高校按成本核算进行财务管理,政府部门也未把教育成本的核算作为评估高校绩效的重要指标。高校教育成本的相关机构尚未成立,教育成本核算的规章制度尚未建立。因此高校成本核算缺乏内在动力和外界压力。由于缺乏成本核算会计制度,导致相应的财务核算设置缺乏,没有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方法,进而使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难以有效实施。

2.高校主体多元化使教育成本核算会计信息失真。目前,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分开独立核算,将高校这一完整的会计主体划分为两个主体。两个会计主体各自核算自行发生的经济业务,会计机构相互独立,会计信息缺乏沟通,不能系统完整反映整个经济活动的全貌,不符合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不利于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高校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分离,势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具体表现:第一,有些高校为了提高办学层次,基建规模越来越大。基建投资多数来源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本金在基建会计中核算,而贷款及利息却由事业会计负责偿还,造成基建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固定资产价值偏低;第二在现行的两个会计体系中,基建项目建成使用与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往往是不一致的。有些基建项目建成使用多年,而事业财务的固定资产却未能及时反映,这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资产信息严重失真。由于高校主体多元化不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从而影响了教育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3.会计期间不确定对教育成本核算的影响。会计期间是将会计主体的整个持续运作过程划分为间隔相等的若干时期,以便定期进行核算和报告。高校会计核算采用公历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高校学生普遍采用学年制自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高校的学杂费、住宿费是按学年收取并使用的,各项教学活动按照学年规律运行的。只有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每年的年终财务报告以自然年度来反映。以自然年作为高校的会计核算年,没有考虑到教育活动的特点,不能给学校提供一个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的时间范围,难以对教育成本核算提供可靠依据。因此要进行成本核算必须具有统一的会计期间。

4.会计核算基础口径不一致对教育成本核算的影响。目前,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以资金是否收付作为确认成本是否发生的基础,不考虑该项资金的取得和付出的归属期间,从而阻断了收入和支出的配比过程。而教育成本核算必须实行权责发生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不论费用是否发生,只要是本期的费用和收益,一概作为本期处理。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反映高校当期的收入和成本,不能满足成本核算和管理的要求。

5.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影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项目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固定资产折旧,科研支出构成。由此可见,教育成本核算包含固定资产折旧。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按账面原值核算的,学校的固定资产只能与虚设的固定基金相对立,不计提折旧,这无形增大了资产的数量和实际价值,使固定资产的自然磨损价值不能逐年摊销,作为净资产的固定基金严重不实,学校固定资产现实价值无法真实体现,这不符合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原则。因此,高校教育作为一项产业要核算教育成本,不计提折旧,人才培养成本核算的数据就不真实不准确。

6.现行会计科目不适合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目前,高校财务会计无法满足成本核算的需要,现行会计科目不包含教育成本核算中应有的“教育成本、累计折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成本结转”等科目。高校要想真实核算教育成本,需要对高等教育的会计科目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1.有利于高校拨款标准和收费标准的制定。高等教育是一项非义务教育,按照“成本分担论”“谁受益谁负担”原则,需要由国家、社会、学生个人共同负担培养成本。培养一个大学生的教育成本有多少?个人、国家分担多少?目前没有统一的计算口径。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费应为教育培养成本的25%,但由于没有出台教育成本的具体核算规范,各高校一般按照历年规定制定学费标准。实行科学化的教育成本核算,可以为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财政拨款额度提供科学依据。只有在高校成本核算健全的前提下,才可能正确反映教育价值规律,克服国家教育投入的随意性,加大高校收费的透明度。

2.有利于高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高校尚未形成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一方面,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教育资源配置不当造成浪费。有些高校盲目扩大规模,在学生规模、质量、效益等方面缺乏慎重思考。高校中各系部设备重复购置,没有形成有效的资源共享,闲置设备普遍存在,物资设备使用率不高。再者,高校专职教师比例不足,行政人员较多。特别是随着招生规模的扩招,教师增加的同时,行政人员也在增加。在经费来源增加不多的情况下,人员支出所占比例明显过高。高校通过寻找降低成本途径,建立教育成本评估考核机制,进而达到科学配置资源,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3.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高校建立教育成本约束机制,有利于考核高校的财务运作成果、管理水平和领导业绩,增强领导当家理财意识,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调动自主办学的积极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从而堵塞漏洞,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为切实可行的经费预算制定提供真实依据。因此加强高校教育成本预算管理,是适应市场竞争,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三、加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建议

高校教育成本是衡量学校培养优秀人才消耗的合理尺度,是财政拨款的科学参照,是确定学生收费标准的基本依据。因此应完善修正高校会计制度,建立教育成本核算机制。

1.树立成本意识,加强成本管理。高校投资办学效益不仅关系到国家科教兴国的失败,而且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应树立成本意识,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加强成本管理。首先应完善高校办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把教育成本指标作为评估体系中的重要考核指标;其次建立高校成本管理的有关制度、准则、办法。目前高校有些规章制度已滞后于学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影响了教育成本的正确核算和管理。因此,高校应重新建立教育成本核算准则以及具体实施办法。

2.统一会计主体,确定教育成本计算周期。高校会计应当统一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将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两个会计主体合二为一,归根到底解决了“一个高校,两个主体”的现象。将二者合并核算,有利于全面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教育成本核算的真实完整性。高校教育成本计算周期应与正常的学生培养周期一致,不适宜采用自然年度,建议教育成本核算采用学年制,会计核算采用公历年度。为了真实反映高校学年度财务状况,准确提供培养成本的核算数据,建议增加报送学年度会计报表。

3.修正现行的收付实现制,引入权责发生制。坚定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是加强高校成本核算的关键。教育成本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避免了现金收付具体时间对成本核算的影响。它是高校进行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能如实反映高校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目前我国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这很难适应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容易形成财务管理漏洞。因此,高校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需要重新修改现行的会计核算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代替“收付实现制”进行教育成本核算。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固定资产是真实反映高校办学规模的基本物质条件。由于历史和制度的影响,高校固定资产一直不够真实完整。因此高校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组织资产的盘点、清查,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有偿调出严格履行报批、审批手续。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按原值核算,不计提折旧。但教育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是要计算成本的,不提折旧,教育成本核算就不准确、不真实。同时,从会计信息准确性角度来看,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的用途、性质,将其划分归类,然后按一定折旧方法和折旧率计提折旧。高校资产计提折旧,既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又能达到资产价值管理和实务形态管理的统一。

5.调整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科目。要实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就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制定建立一套既能正确核算高校教育成本,又符合高校预算管理要求的会计科目。为核算教育成本的需要,要对现行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增设“教育成本”“累计折旧”“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成本结转”等会计科目。这几个科目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非常重要,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朱鸿眉.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问题的探讨[J].教育财会研究,2008(1)

2.李霞.浅议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概念[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7(5)

3.陈国斌.高等师范院校教育成本的现状研究[J].会计之友,2007(7)

4.杨静媛,朱爱华.试论高校会计制度对生均培养成本核定的影响[J]..教育财会研究,2008(1)

5.王丰.关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分析和思考[J].民风,2008(17)

第8篇

一、会计、统计核算协调统一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会计、统计通过各自的核算职能来实现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监督和服务的共同目标。两者的内在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会计、统计核算的依据相同,使用相同的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相互使用对方的核算成果;会计、统计核算所使用的很多经济指标相同,如资产、负债等,其核算口径和计算方法也是一致的;会计、统计核算在企业经济核算体系中是相辅相成的,两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共同搜集、整理和反映企业经济活动信息,双方提供的信息具有互补性。两种核算存在的内在联系为两者的协调统一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同时两种核算的协调统一也是强化企业整体核算的必然选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会计、统计核算长期分家,自成体系,不仅造成大量的重复劳动,而且数出多门,相互矛盾,淡化了企业经济核算的整体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要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强化会计、统计核算的协调统一,讲求核算资料的质量,提高核算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核算整体效应,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宏观核算即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看,会计、统计核算也必须协调统一。从统计核算来看,国民经济核算是统计核算的最高层次,它将一系列指标分门别类地组成一整套平衡表、矩阵表和账户,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运行过程及其结果。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要集合各个产业部门的经济活动,通常采用货币形式的价值量指标来进行核算。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国民经济核算实际上是采用统计方法搞社会会计核算。从会计核算方面看,国民经济核算又是会计核算向社会会计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会计又称宏观会计、总量会计,它既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会计管理的客观要求,又是会计科学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会计国际化、社会化进程的加快,作为宏观控制手段之一的宏观会计,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将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

二、会计、统计核算协调统一中的主要差异与问题

1.会计、统计核算在管理体制上的差异。我国国民经济遵循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会计、统计在核算时也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但两者的管理体制又不完全相同。财政预算的分级管理是按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掌握的是“分级包干”部分的会计核算资料,而不是本地区全部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而统计管理体制是为了适应各级政府管理经济、搞好综合平衡的需要,采取以块为主的属地原则,各地区能掌握本地区全部企业的核算资料,逐级汇总上报,形成国民经济的总体核算。

2.会计、统计对生产经营成果的核算原则不同。会计核算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来核算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而统计核算是按生产经营原则来计算生产经营成果的。

3.会计、统计在核算方法上的差异。会计核算是通过设置账户,依据会计凭证,采用复式记账的原理,对每一项业务加以登记、分类、汇总进行核算。统计核算则是对经济现象通过大量观察,运用分组法、综合指标法、动态数列分析法、统计指数法等来把握总体特征,推断发展总体趋势。

4.会计、统计对收益分配的核算不一致。会计核算反映企业收益的指标主要是利润,对利润的形成及分配核算反映比较详细,但分配额中包括了非本企业直接生产所得的营业外收入、转来利润及弥补亏损的收入。而统计核算则从宏观角度观察企业的社会收益分配,即通过核算企业增加值来研究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再进一步核算企业可支配的收入及其分配,来反映不同企业拥有生产资金的规模和水平。

5.会计、统计在核算分类上也存在着差异。企业会计核算主要按主管部门分类,统计核算则主要按产业或产品分类。

三、实现会计、统计核算协调统一的构想

国民经济核算由会计、统计核算综合组成。协调统一会计、统计核算的基本思路是:以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主导,以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和宏观控制为依据,会计、统计在保持各自特点的基础上,双方都作些改进,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资料的共享度,最终实现会计、统计核算的协调统一。

1.完善会计、统计核算体制,制定一套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基本要求的财务收支统计制度或会计决算制度。企业财务收支资料,除按财政预算体制要求上报财政部门外,还应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按统计核算的要求,将企业全部资料按块块逐级上报统计部门,由统计部门按主管系统、产业部门进行分类汇总,用于宏观分析。这样既可以满足宏观经济管理各方面的需要,又可以减轻基层负担,使信息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会计统计的信息管理。现代管理理论可以用两句话来表达:管理的重点是经营,经营的中心是决策。而决策是否准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者对会计统计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取决于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获取和传递信息的及时性与正确性。企业只有对所发生的信息、形成的信息流进行及时、迅速、科学地处理,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可以说,信息是企业经营的重要依据,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资源。信息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使用目的的多样性上,它既能满足企业内部的管理需要,又能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外部集团的需要。

3.规范会计、统计核算指标,改进会计、统计核算原则。在核算中,对会计、统计相同的指标,在指标名称、涵义、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上应力求一致,使会计、统计核算找到共同语言。如现行会计制度中的“存货”同统计中的“库存”“储备资产”,在经济含义、核算内容上基本相同,为便于同国际标准接轨,会计、统计在核算时均应采用“存货”的概念。对会计、统计在核算中存在着差异的资料,应有明确分工,相互补充,搞好协调统一。

第9篇

一、企业物流成本的三种核算方法

(一)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为提供详细的物流成本信息,有学者认为,物流成本核算应首先依赖于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但是仅靠传统的会计方法难以取得足够的所需数据来核算物流成本,而折衷之举就是对其作出若干修正。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方法采用货币作为主要的计量尺度,利用设置账户、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会计专门方法来记录和反映物流成本。完善物流成本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在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明确物流成本项目。企业在进行物流成本核算时,首先要根据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对象确定本企业物流成本不同核算层级的具体项目。从目前看,企业物流成本的内容可以按照物流范围、支付形态、功能分类、对象等不同标准来确定,但要注意所确定的物流成本核算项目必须能全面反映本企业物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

第二,企业应根据物流成本项目和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管理的需要,设置好相应的会计科目、凭证和账薄,这是物流成本会计核算的关键。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单轨制(即在现有成本核算基础上增设与物流成本相应的会计科目、凭证和账薄)或双轨制(把物流成本核算与其他成本核算截然分开,单独建立物流成本核算的科目、凭证和账薄)两种方式。企业应综合考虑自身的管理水平、员工素质、会计基础工作的高低来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

第三,根据物流成本的核算特点设置物流成本会计报表。编制物流成本会计报表,提供本企业物流成本信息,是企业进行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所在。企业应根据物流成本管理需要来设置物流成本会计报表的种类;根据企业物流活动的基本职能构成或物流成本的性质设计会计报表的内容,其具体内容应与物流成本项目保持一致。此外,还可以编制“物流成本明细表”反映物流成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在实施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时,笔者认为企业还应关注以下两点:第一,物流成本核算属于管理会计体制范畴,不能纳入一般的财务会计核算体制中,以避免影响企业原有会计体制的正常运行;第二,个别物流成本科目的数据在原有会计科目中是无法获取的,也不能还原到会计科目中,如存货的机会成本这类损失必须在管理会计体制中进行核算。

(二)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是一种简单、易用的核算方法。这种方法利用统计原理,以公司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进行资料搜集、加工和处理,最后汇总出公司的物流成本资料。该方法采用多种计量尺度,包括货币和实物尺度,并采用普查、重点调查等统计方法以获取所需要的核算资料。其具体做法是:首先对公司成本核算资料进行分析,从中分离出物流耗费部分,然后再加上会计成本核算中没有包括但需计入的部分,最后根据物流管理要求对上述材料进行整理、加工、分类得出所需成本信息。我国许多企业在还未建立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之前,一般都实施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体制,且许多企业不愿意改变其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

(三)物流成本的作业成本核算方法。传统的会计方法主要是沿着组织预算的思路对费用进行分类和归集,而物流活动常跨组织发生,两者之间存在矛盾。通常的财务会计在物流成本核算上存在着缺陷,因而不能提供对物流成本的准确量度。为此,理论界提出了作业成本计算法来解决物流成本的核算和管理问题。

作业成本计算是建立在“作业”这一基本概念基础上的,其基本原理是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用作业方法计算产品成本时,需要将着眼点从传统的“产品”转移到“作业”上,以作业为中心。其计算程序主要为:首先确定主要作业,确认作业中心;其次以作业中心为成本库汇集资源,并将汇集的投入成本或资源分配到每一个作业中心的成本库中;最后将各个作业中心的成本按各种成本动因分配到最终产品。该方法是以作业为单位,把成本按作业进行分摊,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出产品成本,部分地解决了传统会计方法核算的缺陷,对物流成本的计算是一种有利的尝试。同时,由于作业成本计算把成本核算深入到作业层次,能提供更为准确真实的产品成本信息,从而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二、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

进行物流成本核算应首先明确影响物流成本核算方法选择的因素。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主要受三种因素的影响:(1)成本与收益的配比。物流成本核算的目的是提供准确的物流成本资料,找出并消除物流成本的不合理部分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但同时物流成本的核算本身也有成本,需要消耗一定的经济资源。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前应对取得物流成本资料的耗费(成本)与取得的成本资料所能带来的经济所得(收益)进行权衡,进而决定应该选择的物流成本核算方法以及核算的详细程度。(2)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电算化程度。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电算化程度会对企业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产生一定的影响。成本核算系统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需要会计基础工作的支持,而会计基础工作的效率又与电算化程度关系密切。(3)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物流成本的核算是一项以人为主体的会计活动,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高低会对物流成本核算模式的选择产生影响。不同的物流成本核算模式这两者的要求不同,所以在选择核算方法时要考虑到企业这两个因素的现状。

其次再来谈三种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的特点及选择。企业应根据不同核算方法的特点,综合考虑影响物流成本核算方法选择的各种因素,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核算方法。

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是一种较简单,实施成本较低的核算方法。该方法的缺陷主要是不能连续、全面、系统地反映物流费用,采用该方法得出的物流成本信息精确度相对较差。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还不能

很全面、系统地把握物流这一概念,对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电算化程度较低的企业而言,这种方法是可行、有效的。笔者认为,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具有简单、成本低、对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要求不高等特点,中小企业可考虑使用该种核算方法,其适用于处于物流成本管理和核算初期阶段的企业。

物流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利用会计原理连续、系统、全面地对整个物流过程进行核算,期末汇总出物资总成本。这种方法具有以下明显优点:(1)核算的物流成本较为精确;(2)有助于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持续进行,通过这种方法,管理人员可以方便地了解日常的物流成本;(3)与物流成本的统计核算方法相比,会计核算方法可以减少物流成本与会计成本核算之间的重复性工作,有助于物流工作获得财务部门的支持,便于进行成本分析,进而推动企业整体管理效益的提高。但其弊端在于核算过程较为复杂,且现有的会计核算是按照劳动力和产品来分摊企业成本的,这种方法掩盖了企业的基本活动,忽视了各项活动之间的联系,不能适应物流跨边界性这一特征,不能跟踪物流成本的真实发生环节;另外该种方法所实施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因为物流会计核算、计算与产品成本计算是一项交叉工作,需要有高水平的会计人员等等。这种方法适用于规模较大、具有良好会计核算基础、人员素质较高的企业。

第10篇

高等学校预算与会计核算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会计核算是高校实现预算管理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前提基础。高校通过会计核算为预算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确保预算管理职能的实现。而预算作为学校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进行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高效率的预算管理能有效的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而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有效保障。高等学校只有将预算管理与财务会计有效结合,才能全面提高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水平。从预算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来看,会计改革与预算改革也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作为公共财政改革的子系统,会计改革为财政预算改革提供技术上的支持。而政府预算改革也为会计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0年以后我国陆续进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政府收支分类等一系列公共财政预算改革,成为了政府会计改革的推动力。政府会计改革从事业单位开始,自2012年起先后颁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就是为了适应财政预算改革的需要,确保财政预算改革的成果。2013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以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计提,基建并账的处理,会计科目体系和报表体系的完善等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对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按照新预算法传递出的成本理念、绩效理念、全面预算理念,新制度仍然是不完善的财务会计和预算管理的结合体,目前高校财务核算仍然不能全面核算教育成本、提供绩效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信息,也不能直接反映预算执行状况,出具预算报告。

二、现行高校会计制度的特点

从现行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制度的架构及核算的内容看,其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会计目标单一

会计核算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会计目标追求,通常情况下,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其追求的会计目标主要是预算管理目标;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其追求的会计目标主要是财务管理目标。新制度规定,高校会计核算一般是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按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权责发生制。对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其用意是想兼顾其他目标如财务管理目标,但从整个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来看并不尽然。新制度依据收支类科目要求按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进行设置,核算不同的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不同的预算类别(基本付出和项目支出)。新制度新增一级会计科目16个,但能真正体现权责发生制的科目只有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和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且未设置与其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折旧与摊销也是“虚提”,只是对长期存量资产质量状况的反映。整个会计科目核算体系追求的是预算管理目标,即评价预算管理合规性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由于在科目设置上偏好于预算管理,其他目标也就难以兼顾,显得较为单一。

(二)会计功能单纯

新制度虽然增加了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对支出也进行了粗放的分类。按“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设置支出科目核算,但并没有明确哪些是费用类科目,会计科目表中也没有区分,这些多是按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并要与收入的资金性质、年初预算内容相对应进行明细核算。即核算的功效就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审核各种支出报销,以上级批复的预算指标控制资金使用。这种核算模式主要是规范高校的“预算活动”,它的功能主要是反映高校的“预算执行情况”。

(三)会计成果单薄

高校会计核算的成果就是高校财务报告,它是构成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础。新制度完善了财务报告结构和体系,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构成,年报增加了附注。同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按流动性排列。与旧的高校会计核算制度的财务报告架构相比,它兼顾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内容,提供的财务成果也一定程度地反映了高校经济活动及财务状况。在实践中,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后,高校决算报表也是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填报。这种报告架构仍然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主要是报告高校财政资金收支结果和资产负债状况,反映的是会计信息的真实程度和合规合法程度,既体现不了成本、绩效方面的信息,也体现不了现金流量状况,还不属于综合财务报告,因而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高校财务成果。

三、完善高校会计核算制度的建议

在预算法修订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高校会计核算制度的实施承担着推进我国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使命与责任,必须加强完善。

(一)修正会计目标定位

新预算法第三十一条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在这里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绩效目标管理”,今后“绩效目标管理”在各部门、各单位将被无条件强制执行。高校作为预算基层单位,其会计目标理所当然应与预算法趋同。在会计目标定位上,要从传统预算管理向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目标看齐,会计核算基础上也要实行“双确认基础”。因为,不同的会计确认反映不同的会计目标,高校会计核算基础除了实行收付实现制外,还要实行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对预算收入与支出要素的确认可以采用收付实现制,对财务收入与费用要素的确认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对此,建议将现行的会计要素由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转设置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财务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属于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和费用属于收入费用表要素。只有将“支出”要素改设为“费用”要素,才能核算和反映财务业绩,才能满足新预算法的要求。

(二)拓展会计功能

修订的预算法首次将“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写入法律。编制权责发生制报告,不仅要求披露资产、负债、净资产信息,还要求披露收入、费用和运营余额信息。这里的费用不同于支出,它是指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对象化的费用即为成本,这就从法律的高度为高校拓展会计功能,进行成本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高校会计核算的功能主要是反映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以评价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为核心,没有真正地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现行新制度虽然增加了“累积折旧”、“累积摊销”,对支出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细分,但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会计科目,没有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方法,也未规定成本费用的核算内容,无法完成由支出管理向成本费用管理的转型。因此,要完善科目设置,增加“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等核算成本费用的科目,并按照2012年12月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增的“成本费用管理”一章的要求,对高等学校的“费用”进行明确界定,按照用途归集设置“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它费用”,完善科目体系,拓展高校会计成本核算功能,更加真实地反映高校资产信息,全面核算学生教育成本,反映高校运行“绩效”,实现预算法提出的绩效管理要求。

(三)充实会计报告体系

第11篇

关键词:产品成本 核算制度 核算方法

为改进和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进一步提高产品成本信息质量,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财政部于2013年8月16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新制度》),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旨在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谋求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进一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一、《新制度》制定的思路

《新制度》立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适应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去的发展趋势,满足我国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具有“四个结合”的特点。

(一)和当前产品成本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需求相结合

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是财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新制度》贯穿了这一要求。《新制度》规定了各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方法,统一了各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标准,有力规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行为,保证了成本信息真实完整。同时,系统整合了分散在具体会计准则、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准则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保证了成本制度科学可行。另外,《新制度》明确要求企业充分利用ERP等现代信息技术,切实加强内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发展方向。

(二)和目前行之有效的规定和做法相结合

《新制度》继承了《旧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行业核算办法下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对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进行改革和发展。同时在制度体例设计方面,以目前成本核算较为典型和完备的制造业为蓝本,明确成本核算的总体要求和一般原则,同时又立足其他行业的实践基础,充分体现了行业特点。

(三)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相结合

有机整合零散分布在存货、固定资产、借款费用、无形资产、职工薪酬等具体准则中关于产品成本要素的内容,进一步细化成本核算方法,统一规范成本核算项目,减少成本核算的随意性。

(四)和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

立足于工业制造业,区分不同行业制定产品成本核算规定,充分体现其他行业特点,在产品成本开支范围、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方面制定了统驭性的成本核算原则,使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成本构成更具可比性。

二、《新制度》的主要变化

《新制度》分为五章五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附则”五章。第一章,总则。明确规定了本制度制定的依据和目的、适用范围、产品和产品成本的内涵,以及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手段和总体要求。第二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在明确基本核算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工业、农业、商业和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对产品成本核算对象进行了规定。第三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在明确基本核算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工业、农业、商业和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对产品成本核算范围、成本核算项目进行了规定。第四章,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在明确基本核算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工业、农业、商业和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对产品成本的归集、分配、结转进行了规定,同时,适当引入了作业成本法。第五章,附则。规定小企业可以参照执行本制度及本制度施行的日期。《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与《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相比,《新制度》主要有五个方面变化。

(一)适用行业范围不同

《旧制度》只是从单纯的国营工业企业的角度来进行成本核算,而《新制度》立足于工业制造业,同时也适用于农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业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新制度》充分考虑了金融保险企业在成本核算对象、业务流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特点,规定了金融保险业不适用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该行业划分方式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基本一致,确保行业分类的科学性以及便于有关行业的企业理解和操作。

(二)产品和产品成本的内涵不同

在《旧制度》中,产品主要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新制度》在此基础上,对“产品”进行科学定位,对产品的外延进行了扩展,产品还包括了企业提供的劳务或服务。明确规定,“产品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商品或提供的劳务。产品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产品而发生的各种支出,不包括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是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这就为企业确定生产费用归集对象提供依据。

(三)成本核算对象方面不同

在《旧制度》中,主要针对的是工业制造业,笼统的按照产品品种、批次订单或生产步骤等确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新制度》分行业对成本核算对象进行了区分,使得不同行业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有效统一。除了常用的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外,对混合采用以上方法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和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等作了规定,以及根据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四)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方面不同

《旧制度》规定,企业在计算产品生产成本,一般设置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及福利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五个成本项目。《新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特征,设置不同的成本项目,可以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内容相结合的原则或者成本性态等设置不同的成本项目,比原有的成本项目更加科学,成本项目设置更加细化,使得产品成本核算更加准确。

(五)“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方面的不同

《新制度》中尝试推行作业成本法。工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和条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作业成本法对不能直接归属于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进行归集和分配,对制造费用依据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标准而进行合理分配。作业成本法的推行很好地克服传统成本核算方法中间接费用责任划分不清的缺点,使以往一些不可控的间接费用变为可控,这样可以更好地发挥决策、计划的控制作用,以促进作业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的提高。这是《新制度》在产品成本核算方法上的一大亮点。

三、新旧制度之变化分析

《新制度》将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与我国企业成本核算具体实践相结合,系统归纳总结、梳理整合各类企业的普遍做法,将管理会计理念融入到制度中,是指导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新制度》主要变化可以概括为:衔接两大体系,实现三大突破。

(一)衔接两大体系

即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和管理会计体系。目前,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并在大中小型企业全面实施,《新制度》一方面与企业会计标准体系保持了衔接,有机整合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产品成本核算的零散内容,例如存货会计准则关于产品加工成本的内容,建造合同会计准则关于工程施工成本的内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中关于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摊销和折旧的内容,职工薪酬会计准则中关于应计入产品成本的人工费用的要素范畴。同时,由于以上规定相对较为原则,不够具体,不能满足企业进行产品成本核算的需要,成本制度在整合的基础上,还进一步规范了产品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以及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建立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操作性规范。另一方面,管理会计体系已列为今后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点方向,《新制度》与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进程保持了衔接,突出体现了企业内部管理对产品成本核算多维度、多层次的需要,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内部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对有关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同时,适度加入作业成本法等,为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二)实现三大突破

第12篇

关键词:会计专业 课程改革 岗位化

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应地对会计人员素质和能力也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作为培养会计专业人才的高职院校,十多年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的会计人才,对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教事业的迅速发展,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安排上越来越显示出自身的弱点和不足,其改革的步伐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所以,加快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岗位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显得尤为迫切。

一、会计专业人才需求及工作岗位特征分析

(一)经济社会对会计专业人才需求分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会计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科学技术突飞猛进,计算机、互联网全面普及并在会计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使得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已经由繁重的手工劳动过程,变化为简单化的电脑操作和自动生成过程。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熟悉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熟练使用会计软件和信息系统。(2)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发生了明显变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等岗位,也与系统设计员、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数据审核员等电算化会计应设立的工作岗位完全不相同。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广泛熟悉会计工作岗位,了解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3)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能已由原来的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每个岗位的会计工作都赋予管理的内涵,都要为企业改善管理、优化决策、减少浪费、降低损耗、提高效益发挥作用。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既要懂得会计核算,能够熟练完成岗位会计核算任务,同时又要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和能力,能够积极为企业改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出谋划策,提出有益的建议。(4)现代企业在加强经营管理、扩大生产、促进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建设,这对会计人员的素质也就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有过硬的职业素质,更要有全面的人文素质。

(二)会计工作岗位特征分析(1)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只要具备一定规模的单位都必须独立设置会计机构,结合单位自身的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各单位由于规模和管理要求不同,在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上是不尽相同的,如大型企业对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般较多,岗位职责划分较细,会计工作具有专一性;中小企业对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般较少,岗位职责划分较粗,会计工作具有综合性。(3)规模和业务性质完全相同的单位,由于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不一致,决定其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也不会完全一致。(4)每个单位的会计人员都是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各自岗位的会计工作任务。如出纳岗位的会计人员,要遵守现金管理规定、出纳工作纪律和岗位规章制度等要求,做好现金收付凭证的审核、现金的收付、存取,办理工资结算以及相关记账凭证的填制和现金日记账的登记工作等。至于成本费用核算岗位、材料物资核算岗位,往来账岗位、总账岗位等都是一样。(5)不同行业的单位因其经济业务活动的性质有所不同,表现在会计工作的对象和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上也就不完全相同,会计核算要求也就存在差异,这些不同或差异在国家出台的相关行业会计工作制度里面有明显的体现。(6)虽然各单位在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上不尽相同,在会计工作对象和核算要求上存在差异,但会计工作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对会计人员胜任工作要具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职业素养要求是完全一致的。笔者组织本校会计专业的学生,利用暑假开展社会实践的时间,进行了《企业会计岗位设置情况调查》,实际回收调查表共645张,获得被调查企业的主要信息有:一是被调查企业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企业占35.1%,加工企业占19.6%,服务企业占18.6%,其他类型占23.2%;二是被调查企业会计人员在10人以下占65.6%,在10-20人占20%,在20人以上占13%;三是被调查企业实行网络电算化占19.6%,单机电算化占16.8%,简单电算化+手工操作占57.5%;四是被调查企业设立的会计岗位,主要涉及出纳、银行结算、制证、往来核算、费用核算、材料物资核算、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固定资产和基建维修核算、票据管理、总账和报表分析等。其中,大型的制造、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对会计工作任务分解较细致和明确,对应设置的会计岗位较多且比较统一,如一般都设有出纳、银行结算、制证、材料物资核算、成本核算、销售核算、总账和报表分析等会计岗位。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其财务部门所设置的会计岗位相对较少。如被调查企业中有一个从事制造业的公司,其财务部门仅仅设立了三个会计岗位,即出纳会计岗位、核算会计岗位和主任会计岗位。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会计工作具有鲜明的岗位化特征;单位在会计工作岗位和会计核算上存在的不同和差异,不但不影响会计工作岗位化特征,反而更加突显会计工作岗位化特征;会计人员是按照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完成相应的会计工作任务;会计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完成会计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是一致的。

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育现状分析

(一)高职院校生源状况不容乐观 高职院校的学生来源是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分数线一般在200分至300分之间,且分数偏低的居多。这些学生高考的理想愿望是上重点大学,上高职院校是其不得以的选择。同时选择学习会计专业更多是家长的意见,目的是为了将来好就业。而考生本人目的性非常明确的填报会计专业所占的比重则很小。因此,入学以后往往表现出失落、缺少信念目标,学习没有动力,不主动规划个人的学习生涯、职业生涯,往往把主要的精力用于学习以外。另外,由于这些学生具有一定的思维分析、判别等能力,对很多的问题都会有自己的认识和观点,在教育转变的可塑性方面存在很大的难度。

(二)课程体系结构设置不够科学(1)在课程科目的设置上局限于原有课程,有多余和遗漏的地方。表现在始终把《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作为高职院校会计教育的五门核心课程,没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员培养的要求及时开发新课程,会计制度与法规的相关课程没有得到重视。偏重于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不重视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类课程的安排。案例教学、实验室教学、实习基地见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性课程教育有待加强,模拟实习和社会实习无法达到实习环节的预期效果。(2)课程体系具有鲜明的行业特征。如为突出工业企业会计人才的培养,在开设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等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门工业企业会计实务;为突出流通企业或者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才的培养,则增加一门流通企业会计实务或预算会计实务。(3)课程体系中的理论课与实践课、基础课与专业课结构比重失调。表现在没有根据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本身的基础能力和人才培养定位,相应增加社会、人文、经济知识等方面的课程;实践性课程的比重不高。

(三)教学内容安排不尽合理 (1)教材内容的设置未体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和会计工作岗位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教材内容基本是在本科教材基础上的简单加减,内容的选择和安排上也未体现高职院校技能型、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要求;教材重理论轻实践,抽象理论比重较大,实际案例比重较小,对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学习难度较大,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教材内容未能体现会计工作岗位特征的要求;教材内容对知识经济条件下新技术给会计专业带来的影响关注不够,缺少介绍会计研究和发展的最新成果、新问题、新动向。(2)专业课程内容重复较多。表现在各门会计专业课程过分强调课程内容及结构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而忽视了专业教学在课程内容及体系方面的关联性,也忽视了各专业课程的独立性和目的性。如基础会计与财务会计在会计理论体系和会计目标、会计要素等方面的重复;成本会计与财务会计在成本计算与管理方面的重复,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在成本控制方面的重复,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在存货管理、决策方法、全面预算等方面的重复。这样既反映了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不完善,又增加了教师的教学负担,造成了资源浪费,也减少了学生有效学习和实践的时间。

(四)会计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高校招生规模迅速扩大,高职高专教育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同时,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长。所以,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的生源规模也就不断扩大。但从各高职院校的会计教师队伍现状来看,其增长的速度与学生增长速度存在着较大差距,师资人数严重不足,会计专业的教师绝大多数是超负荷教学,这对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况且多数教师毕业后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没有经过会计实际工作岗位的锻炼,缺少从事会计实务的工作经验,从而导致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得不到提升,很难胜任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性会计专业人才的重任,更谈不上有时间和精力去从事会计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

(五)会计专业课程改革滞后 课程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课程改革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由于各种改革方案和措施都没有能够从会计工作岗位这一本质特征入手,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无法真正实现人才培养和岗位工作的直接对接。从世界范围来看,职业教育课程开发在经历了学科系统化学习理论导向和职业分析导向模式后,正在向综合性的项目导向的课程模式发展。如备受世人瞩目的德国“双元制”的核心阶梯课程模式;加拿大“兼取能力本位”CBE模式;美国的“多元整合型”课程模式。但未见有涉及岗位化课程研究方面的信息。在国内,以姜大源为代表一批职业教育家对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特别是姜大源的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观,已经成为职业院校专业课程开发的重要理论基础,成为各高职院校工作的重点和教育界关注的热点,已经在实践层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使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走在了世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前列。同时,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课程体系研究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基于会计工作岗位化课程体系研究仍然是空白,鲜见有理论研究的文章在刊物上发表,还没有系统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层面的成果。因此,进行会计专业岗位化课程体系研究有着积极的意义。

三、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岗位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探索

(一)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员的需求以及学生的实际水平,遵循“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的确定其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即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熟悉国家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掌握财务会计及经济管理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分析解决经济管理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能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性会计专业人才。

(二)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岗位化课程设计会计专业课程按照岗位及职责来设计,主要根据单位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以会计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为标准进行。其中,会计工作岗位技能根据其在岗位工作中所处地位和所起作用不同,具体分为岗位基础技能和岗位专业技能。岗位基础技能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每个会计人员都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技能,即审核填制凭证、登记各种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岗位专业技能是指从事会计工作中的某一个专门岗位所必须掌握的综合性的专业技能,这种综合性技能是由多个单项技能构成的。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岗位化课程的设计,既要结合单位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实际,也要有利于课程体系的构建,更要有利于会计专业教学。为此,会计专业岗位化课程主要包括以下课程。(1)会计工作岗位入门。主要讲授会计基础技能知识,这是学好专业知识的基础,实施岗位技能教学的前提。具体包括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出纳核算。主要讲授银行结算知识,收付凭证的审核方法,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方法,银行存款对账单的处理,结算凭证的填写方法,点钞技能、假钞识别方法等。(3)财产物资核算。主要讲授存货收、发、存的核算,按实际成本核算和按计划成本核算的方法,存货的盘存方法及结果处理,数量金额式明细账的设置与登记;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处置的核算,计提折旧的核算,盘存方法及结果处理;所有者权益的核算、长短期投资的核算等。(4)往来核算。主要讲授债权债务的结算,凭证的审核,债权的催收、差旅费的核算、备用金的核算,应收应付款项的核对方法,债务重组的核算方法,或有事项的核算方法;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的计算,职工薪酬的结算与分配,公积金的管理;各种税的核算方法,办理税务缴纳、查对、复核等方法,办理有关的免税申请及退税冲账等方法,办理税务登记及变更等方法,编制有关的税务报表及相关分析报告的方法,办理其他与税务有关的事项等。(5)成本费用核算。主要讲授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方法、成本核算方法、成本计划与成本报表的编制、成本分析方法等。(6)财务成果核算及报表分析。主要讲授销售收入的核算,销售成本、期间费用的核算,利润、利润分配的核算,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会计报表分析报告等。(7)管理综合。主要讲授审查财务收支、复核各种记账凭证、对账簿记录进行抽查、复核各种会计报表等的方法;设置与登记方法、对账的方法、结账的方法、试算平衡表的编制;筹资、投资、资金营运及收益分配的管理,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8)内部审计。主要讲授收入、成本费用审计及利润审计,利润审计包含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等。

(三)构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岗位化课程体系 构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岗位化课程体系,必须遵循“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原则,紧密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在实践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1)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关系。基础课可本着拓宽素质的原则的进行设置,要压缩其学时比重;在保证“两课”、数学、外语、计算机、体育等课程的同时,可增加人文方面等通识性的课程,适当增加专业课的比重。(2)专业课的开设。专业课的设置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会计工作岗位化课程;二是职业技能课程;三是职业基础课程;四是拓展专业知识面的选修课程。在保证岗位化课程、职业技能课程和职业基础课程开出的同时,可适当扩大专业课选修的开设范围,使学生有更大的弹性选择空间,让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偏好和特长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的课程,以更好的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岗位化课程体系设置一览表见(表1)。)(3)增设会计专业职业道德教育、会计法规、国际惯例,以及会计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素质拓展等方面课程。(4)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增设或加大专业技能实训课程和实践性强的课程的比重。(5)课程设置和会计考证的关系。专业课程的设置要尽可能与国际国内会计资格考试相衔接,便于学生和鼓励学生积极取得相关会计资格证。

(四)确定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学内容科学确定其教学内容显得非常重要,在实践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1)按照会计工作岗位课程的要求,重新整合核心课程内容。要打破专业课程在体系上的完整性、系统性,按照会计工作岗位确定各岗位专业技能所需要的知识,科学合理的设计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努力做到内容具体、要求明确,克服在教材内容方面长期存在的重复问题。(2)补充新内容与淘汰过时内容相结合。定时对教材进行修订,及时补充会计领域的新知识、新经验、新方法和与之相关的会计制度、法规和政策。(3)抽象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力求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其应用的案例结合起来,选择有代表性的现实案例,加大案例的数量,围绕案例所设计的问题要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实现教、学、做相结合。既保证基本专业理论的学习和巩固,又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决策问题的能力,提高实际动手能力。

(五)培养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师资队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师资队伍的培养,要实现由素质向能力的转化。要突出其专业实践教学指导能力、岗位化课程体系下的授课能力的培养。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加以培养,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业顶岗锻炼,并鼓励教师个人与企业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实践研究活动,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