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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与核算的关系

时间:2023-09-08 17:14: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会计监督与核算的关系,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会计监督与核算的关系

第1篇

关键词:计集中核算制;会计监督;预算执行;发展措施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5-0202-02

1 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1)撤消会计机构后,忽视了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则受到影响;(2)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3)财政部门由于长期重视财政资金分配过程,轻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未曾得到根本解决,在会计集中核算后,过分依赖会计中心导致财政管理弱化,监督力度不够。会计集中核算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1)认识上的错位。核算中心成立初期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接受核算中 心的制约和监督,产生抵触情绪,一时难以适应这种管理。

(2)模式上的缺陷,会计监督工作存在盲点,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信息的质量得不到制度上的充分保证,并且受到限制,只能对票据是否符合手续进行监督,不能达到会计人员应行使的职权,核算中心会计只不过是原单位的记账人员,根本没有起到控制和监督的作用。

(3)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只是定期由核算中心与单位核对数据,没有实地盘查过程。会计核算移至核算中心,但是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势必使预算单位财产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势必造成账实不符,如果不加以解决,又将造成更大的国有资产流失,而且不能确认责任人,造成新的腐败之源。

(4)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会计核算单一,减少了会计人员应担负某些职能。目前实行的大部分都是由核算中心审核、报账,单据审核合格后,核算中心出具支票或支付令,而把票据全部留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的会计科目作账务处理,并做完粘贴、装订、报表等一系列工作。由于财务人员工作量大,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相分离,对核算单位的实际业务不甚了解,“记错账、报错表”,诸如此类的事情时有发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不再设会计人员,票据的审核,付款由报账员一人承担,很多单位报账员都由原单位的出纳担任,会计专业素质不高,大多没有系统学习过会计专业知识,这必影响单位会计工作质量。会计责任的界定不够明确,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集中核算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单位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督权,也相应地改变了会计责任主体资格。对于监督检查机关查出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如何来定性、如何处理有一定的难度。

2 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会计集中核算是新推行的会计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如何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实行部门科学预算的进度。

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通过提前编制预算,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比如:在编制预算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将各项目细化至各明细使用项,如设备购置、加班费、招待费、办公用品、资料费……,财务人员执行时严格按预算执行,这样利于预算执行的有效监督。

(2)核算中心转变职能,由“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变,减轻繁琐的会计处理,把精力重点放在财务监督上,加强支出监督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会计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会计核算中心更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核算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付款。鉴于实际情况,核算中心应区别对待,对于专项资金必须按文件规定的项目严格支出,尤其不能随意扩大管理费、人员支出等。核算中心应抽出精力着重对票据进行审核,要求单位完善财务手续,帮他们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即由“会计处理”向“财务管理”转变。

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

(3)正确处理现行开支标准与实际支出的关系。

在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与具体繁杂的实际支出有一定的差距,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以保证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对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的严峻考验。一方面,如果对超出标准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则有可能影响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统一财务制度开支标准是行政事业财务工作中正确处理事、人、钱、物四者之间关系的主要依据和标准。如果对超出规定的开支只要单位领导审批后就一律报销,这不仅违背了财务制度,放弃了会计监督,而且还可能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终也不利于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处理好开支标准与实际支出的关系尤为重要。

(4)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预算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会计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如:要求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及时逐笔登记资产的增加、减少,每季度末与财务人员核对资产结存情况,做到财务帐与资产管理台帐一致,帐上结存与实物相符。

(5)加强审计,规范行为,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会计集中核算的主体是政府,凭借的职能是政府社会经济管理权和国有资产所有权。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服务意识,加强审计对会计的再监督,从更高的层次上去规范会计人员行为,防止其滥用政府权力和形成新的官僚作风。会计人员离不开与钱财打交道,有着较高的执法风险,只有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会计人员上岗、任期和离任前的定期及不定期审计力度,才能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会计人员清正廉洁和健康成长。

(6)了解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加强报账员的管理和培训。

提高其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使其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由于核算单位的每一笔账都要经过核算中心,每发生一笔业务都要与核算中心发生接触,这就相当于核算中心对单位的会计人员进行了实时监控,通过长期的工作往来,所有会计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都会被核算中心所了解,也可以通过他们收到社会各界对财政改革的反馈信息。核算中心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做好两方面的工作:①对改革中出现的共性问题,组织会计集中学习,共同研究,探索适合经济发展的新路子;②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和考试,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年终考评,对表现突出者树为榜样,力争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会计队伍。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明确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为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实施打下基础,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当前的主要工作就是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尽快从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随着我国公共财政的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必须相应地成立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或国库支付中心或国库审结中心),具体负责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管理、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和支付、财政财务咨询授权支付额度的下达、收入收缴管理、财政收支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收入收缴和支出业务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在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只要将会计核算中心对单位会计核算的职能归还给单位,对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管理和监督职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会计核算中心就可以直接转向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机构。

参考文献

[1]荆晓利,古明文.会计集中核算下的财政监督[J].中国财政,2003,(5).

[2]蒋勋.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督[J].县乡财政,2003,(1).

[3]薛志勇,赵广林.试论强化会计监督[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3,(12).

第2篇

一、现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现状

2014年6月30日,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以下简称ACS)完成了全国的推广上线。ACS利用数据集中和网络连接的优势,对会计核算业务风险防控体系进行完善与流程再造,从加强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防控重点,通过“小前台、大后台”的岗位设置和流程管理,强化业务过程控制,前移风险防范关口,提高防控和监督效能,更好地保障了人民银行会计资金安全。业务监督子系统作为ACS的应用子系统,位于ACS应用层,利用会计核算数据全国集中的优势,同步实现监督系统的全国数据集中。ACS业务监督子系统以风险监督为目标,通过监督范围参数化、监督要素参数化、监督内容参数化、监督方式参数化和任务分配参数化的参数化管理模式,实现了风险业务实时监督、重要业务全部监督、一般业务随机抽取、凭证影像逐笔核对的监督要求。人民银行各省会和地市中心支行均在ACS中设立了市业务监督中心,业务监督中心设置了业务监督岗和监督主管岗,业务监督人员通过ACS业务监督子系统对本级及辖内ACS营业网点的参数类业务和特定业务进行实时监督、对重点业务和一般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对原始凭证与凭证影像一致性进行监督、对查询和查复业务进行监督、对设定范围内的重要会计账户进行监督、对被监督机构ACS系统操作日志进行监督、对网点已确认对账结果的账户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业务监督效能,保障了资金安全。

二、现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

2014年,人民银行对地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地市中心支行不再保留事后监督部门,事后监督职责按业务条线分别交由各相关业务部门履行。因此,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职责由支付结算部门承担。从内设机构条线管理上来看,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相应的承担着对地市中心支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责。但目前,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作为ACS的市业务监督中心通过ACS业务监督子系统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作为ACS的省级运管中心通过系统对全省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管理,但ACS业务监督子系统中各市业务监督中心的各项业务数据并未推送给ACS省级运管中心,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无法通过系统直接获取辖内各地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情况。同时人民银行省会中心支行本级仍然保留了事后监督部门,对本级及辖内营业网点的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监督,但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是并行关系,并无管理关系。这种管理体制在实际业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便。

(二)制度相对滞后

ACS上线后,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方式、业务处理流程、业务操作规范等多方面均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相应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模式和监督流程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但目前人民银行只出台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范》等规范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办理的配套制度,并没有出台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的相关制度,导致业务监督人员只能依据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办理的配套制度并参照2004年的《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凭个人对文件的理解以及过往的业务经验开展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

(三)业务监督人员思想认识有偏差

目前,ACS的处理机制是各营业网点受理、审核业务凭证,并将凭证影像信息上传至业务处理中心,业务处理中心对凭证影像进行切片录入,正确无误的系统将自动记账处理,处理成功的会计核算业务系统再自动推送至业务监督中心。在此业务处理机制下,部分业务监督人员会简单认为需要监督的会计核算业务已经被业务处理中心审核通过并记账成功,监督工作只是简单的业务重复核验、凭证整理归档,未意识到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而且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调整后,很多原事后监督部门人员并未人随业务走,导致支付结算部门中承担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新手,他们往往没有事后监督工作经验,且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业务监督人员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以及自身业务技能水平不高,致使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效能未有效发挥。

(四)实时监督效能发挥有所偏差

ACS业务监督子系统新增了实时监督功能,对参数化设定的部分业务实时推送到业务监督中心,由业务监督人员当日完成监督,改变了以往“T+1”事后监督的模式,将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了。但目前需要开展实时监督的业务主要是开销户业务,计息账户、账户基础信息、再贴现账号对应关系的设置等非凭证类业务,并未将营业网点受理的凭证类业务设置为实时监督,且从系统运行情况来看,在实时监督未完成的情况下,被监督业务仍可继续推送至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后续处理。实时监督仍然是事后监督,只是“T+0”的事后监督,其监督不影响业务的任何处理进程,致使实时监督流于形式,实时监督效能未发挥。

三、加强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有效性的相关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明确职责

建议人民银行能够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实行垂直化管理,从上之下明确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部门。目前ACS及其业务监督子系统的运行维护职责从上之下均是由支付结算部门承担,因此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管理职责也应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从上之下均由支付结算部门承担。同时建议人民银行能够修改ACS后台程序,将ACS业务监督子系统中各市业务监督中心的各项业务数据推送至ACS省级运管中心,以便省会中心支行支付结算部门掌握全省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工作情况,加强对全省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工作的管理。

(二)尽快出台相关制度

建议人民银行尽快出台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业务监督规范或操作指引,明确监督内容、监督工作流程、监督资料传递程序、风险防控重点等内容,以确保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有章可循。用统一的、规范的业务监督标准来明确业务监督人员的监督行为,把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的最后一道关口。

(三)提高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

事后监督工作是对会计核算业务风险实施自我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是保障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业务监督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认识水平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应不断组织对业务监督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业务新业务、新知识的培训,保证业务监督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培训同步,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特殊业务和重点业务监督的专业化培训,或通过建立业务监督人员和会计核算人员定期岗位交流机制,以提高业务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其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工作,使会计核算业务监督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四)充分发挥实时监督作用

ACS作为直接参与者,一点直连接入第二代支付系统、一点完成清算。在现行业务处理机制下,不管是ACS内部资金汇划还是不同金融机构间资金汇划都做到了实时处理、实时到账,因而对风险控制的时效性要求将非常高。因此,建议将重点业务和超过一定金额的资金汇划业务纳入实时监督范围,同时修改ACS相关程序,将实时监督嵌入业务处理过程中,即被监督营业网点操作员受理的特定会计核算业务在经网点主管审核后,先推送至业务监督中心进行实时监督,审核监督无误后再推送至业务处理中心进行切片录入,处理成功的再自动入账处理。真正做到将监督关口前移至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过程中,而不是事后对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复审和校验,以充分发挥实时监督效能,有效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参考文献:

[1]钱珍玉.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发展与事后监督转型探讨[J].福建金融,2014(10)

[2]仇瑾.构建核算数据集中背景下的新型央行事后监督模式[J].吉林金融研究,2015(4)

[3]黄圆.基于事后监督视角的央行会计核算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J].吉林金融研究,2015(7)

第3篇

【关键词】国库核算 数据集中系统 事后监督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是人民银行第一个全国集中的会计核算系统。它以一记双讫、原子交易、事项驱动等业务处理规则实现了预算收入直达入库、支出及时到账、账务统一处理、数据集中存储、数据共享使用的目标。新系统给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核算带来了巨大变革,也给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带来了挑战。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人民银行事后监督部门必须及时转变监督思路,调整监督流程和方法,积极改进监督手段,才能确保TCBS环境下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一、TCBS上线后国库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一)业务处理流程的变化

TCBS对国库业务处理流程进行了全新设计和全面再造,改变了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BS)模式下预算收入业务“批量处理、层层报解、逐级上划”的做法。在TCBS核算模式下,各级国库预算收入不再层层报解入库,上下级国库之间也不再进行资金汇划,各种原始业务信息一经录入提交,系统自动根据事先设定的规则进行实时处理,将资金直接记入目的国库账户,减少了上划环节,加速了资金入库速度,真正实现了国库资金汇划“零在途”,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

(二)资金清算方式的变化

TCBS环境下,全国国库业务处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直接参与者身份与支付系统一点连接,集中处理支付往来业务,并统一对外清算资金。各分库、中心支库由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转变为间接参与者,通过中心办理与TCBS外其他单位的资金往来业务。TCBS内不同核算主体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通过“国库内部往来”账户由中心划转,同一核算主体内部国库主体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直接转账。TCBS开辟了县级支库资金汇划的新路径,县级支库作为支付系统的间接参与者,通过TCBS中心与支付系统连接,实时对外清算资金,各项国库支出均能实时到账,汇路不畅的瓶颈限制彻底得到突破。

(三)系统内部控制的变化

TCBS加强了用户和代码参数管理,改变了TBS一人设置参数的不安全做法,系统用户权限和代码参数设置维护实行“双签制”,即系统管理员负责设置维护,会计主管负责审批确认;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的代码设置由上一级核算主体负责;重要业务参数如体制分成参数的设置维护权限上收中心。加强了对划出资金的控制,除录入、复核外,增设了重要要素复核,对发出往账贷记业务的接收行行号、收款人账号、金额等重要要素实行第三人复核。加强了用户登录控制,操作员登录系统时采用CA钥加用户口令双重模式对身份进行验证。

(四)账务记载原则的变化

TBS按照单讫记账的原则进行账务记载,使用的是单式记账凭证,即一笔业务事项发生后,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一笔业务事项产生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一张凭证只能对应记入一个账户。而TCBS除表外业务和特殊事项采取单讫记账外,表内账务的处理全部按“一记双讫”的原则记载账务,使用的是复式记账凭证,即将每一笔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借贷账户同时记账,始终保持平衡。

(五)会计凭证组成的变化

TBS的国库会计凭证由汇总科目日结单、科目日结单、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其附件组成。TCBS不再设置各科目日结单和汇总科目日结单,国库会计凭证由日终业务汇总核对单、记账凭证、用户签退核对单、原始凭证及其附件组成。

二、TCBS对国库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的影响

(一)对监督依据的影响

为规范TCBS业务处理和业务操作,2011年人总行制定下发了《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保证了国库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运转。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两项制度属于基本业务规范,并不能完全涵盖业务细节性问题和新情况的处理。例如:通过系统授权审批的会计重要事项是否仍需会计主管在相应的会计凭证和资料上签章,系统网点签退后收到的支付系统来账业务如何处理,哪些业务需手工填制原始转账凭证,国库部门按日、按月、按年移交的会计资料具体应是哪些等等。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依据,这些都给事后监督部门审核评判带来困难。

(二)对操作规程的影响

人总行2010年制定下发的《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对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和监督工作管理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指出“总行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依据该办法制定相应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操作规程”。但至目前,总行尚未出台有关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监督操作规程,2011年根据该办法制定的《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办法》也仅仅对国库会计核算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侧重内容稍作了细化。TCBS上线后,原TBS环境下的监督操作规程已不再适用,各地事后监督部门必须依据总行的有关制度规定,在总结监督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重新摸索制定操作规程,以确立操作规范和评价标准,控制和规范监督行为。

第4篇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利益;弊端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7011801

会计集中核算是依照《会计法》、《预算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收支行为,指在不改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职能、资金支配权、内部理财机制的情况下,改变现行财政资金分散支付方式,切实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用活用好财政拨款,集中进行会计核算,集中办理资金收付结算。这是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是国库集中收付的基础和重要的组成部分,能杜绝现行财会制度下的诸多弊端。本文为此具体浅析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利与弊。

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利

会计集中核算按照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方便单位,积极稳妥,分批实施的原则,单位支出由财政直接支付,并设立会计核算结算中心,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集中资金结算。取消各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各单位财政资金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各单位支出由财政直接支付。其职责是提供统一格式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支票领用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单、专用报销凭证;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单位年度预算,协助单位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控制与监督;办理各单位的工资发放、现金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以及其他收付事项;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要求,确定单位帐套、设置会计帐户、进行会计核算等。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将大大优化财务人员结构,强化收支行为监管。对于增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能力、提高财务工作质量、降低事业单位领导财务风险与压力,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也是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改革步伐的具体体现。

2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弊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既有利于深化财政体制的改革,又有利于部门各项事业的发展。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落实的时候,财务管理人员缺乏、财务核算不准确、会计基础工作差、绩效评价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甚至仍实行手工记账而不是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缺乏分析和监管,无法进行预算、核算、决算一体化管理,造成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挤占、挪用相关专项经费,资金过渡使用与资金过多沉淀并存等问题,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发生腐败案件。

3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策略

3.1 营造良好的核算氛围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既有利于深化财政体制的改革,又有利于部门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此核算中心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法规制度,认真做好所管理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核算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实行统一预决算管理、统一账户管理、统一保障管理、统一收支管理、统一票据管理、统一档案管理、统一财务信息公开、统一信息化管理“八个统一”管理,构建了财务核算中心与行政事业单位联通的“财务网络信息化管理平台”,既节约了人力资源,又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还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3.2 健全预算监督体系

根据各核算单位工作特点和具体情况,在不改变各核算单位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前提下,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集中核算,强化会计监督,妥善、科学、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各项资金。定期向领导汇报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和各单位预算管理执行情况,按照财经法规的要求对各核算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对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范围、财务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各单位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向单位分管领导和核算中心主任报告,待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认真审查各项收支业务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对经审核符合报销规定的原始凭证签收,根据各项原始凭证处理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并使之保值增值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资产购置、使用、报废、处置制度,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3.3 健全会计核算监督体系

严格贯彻专款专用的原则,促进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保证所有收入及时、足额入库,防止隐瞒、截留、挪作他用,甚至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现象的发生,在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比如某某县全面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各单位收支情况进行集中审核、统一记账、全程监管,有效防止了私设“小金库”、违规报销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该县会计核算中心共审核资金支付申请3959笔,办理预算单位资金收支报账业务5190笔,没有发生一起违反财经纪律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科学发展的财务管理内控机制,不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4 理顺采购与集中核算的关系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建设前期准备、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落实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做到每个项目资金监管全过程记录,对进展缓慢的项目以函告方式,督促推进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主管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会审-财政绩效管理部门问效核拨的顺序拨付项目资金,规范项目资金的拨付流程。通过不断优化完善会计核算的薄弱环节和工作流程,将对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重要作用。扎实推进财务专项检查“回头看”,开展会计基础、资金安全和预算执行情况财务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财务检查常态机制,提升规范化经营水平,也是深化财务集约化管理的重要措施,我们将持续推进管理创新,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总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最终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本文首先概述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利与弊,然后提出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措施:营造良好的核算氛围、健全预算监督体系、健全会计核算监督体系和理顺采购与集中核算的关系。

参考文献

[1]黄晓英.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探析[J].市场周刊・财经论坛,2004,(8):108109.

[2]李国栋.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浅析[J].财会通讯・综合,2008,(7):109110.

[3]王萍.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与探索[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8):124126.

第5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规范对策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具体概念,有许多不同的说法,笔者认为,会计集中核算的目标是加强资金控制,重点是加强对财务收支监督,会计核算中心的成立,不剥夺各个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与审批权,只是取消参与集中核算的市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在银行的账户,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及会计事务集中到核算中心处理,进行统一核算。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模式,能有效地对内部会计人员进行监督,降低监督成本,对于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意义重大,在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滋生,提高财政方面资金的使用效率。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已成为必不可少的会计核算模式,但需要认清会计集中核算也有缺陷,为了更好地对财政资金进行管理,在分析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同时,本文给出了一系列完善措施。

一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

1.会计核算中心不完善

新事物的完善与发展是一个不断改革推进的过程,会计核算中心自成立以来收效显著,但仍有许多职能定位不合理,典型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1)对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核算中心在成立之初的工作宗旨包含不做假账与规范财政支出两方面。在此宗旨的指导下,很多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因自身或其他原因认为只搞好核算工作即可,至于服务、监督等工作是领导层面的事,完成较少或不完成,认识上的偏差,使会计核算中心的其他职能没能得到很好的发挥;(2)核算中心人少工作量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往往集中核算很多单位的财务状况,调查研究表明,很多核算中心都存在工作人员少,而工作量大的现象,使各个单位的报账员要等候很长时间才能完成报账,核算中心长期超量工作,为日后产生错误埋下隐患。

2.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

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进行统一会计核算,改变原有的财政资金分散支付的模式,对财政资金进行统一集中核算与管理,把对财政的管理权移至核算中心,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各个单位的支付力,预算指标是单位申请财政资金的依据,对于缺失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可拒绝其申请。当前,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行政单位仍有部分资金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之中,核算中心对事业单位的财政约束力不够,仍存在财政支出随意性现象。

3.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与核算工作分离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进行集中核算,使得原先单位领导把财务管理的责任推给核算中心,对财务管理疏忽;而单位的会计已被报账员取代,他们只把单纯的报账归为自己的责任;核算中心则把核算当做中心工作,对于监督与管理意识薄弱。财务监督与管理上的缺失必然是滋生腐败的源泉,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与核算中心工作分离问题严重,不利于整个经济体系的正常运行。

二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策略

1.明确核算中心的职能

许多会计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错误地认为他们的职能仅仅是核算工作。应准确定位核算中心的职能,加快会计职能由单一核算型向核算与管理并行的形式转变。会计在进行核算的同时,要注重对执行信息的考察,核算中心接到单位的预算申请后,要考察是否可以执行支付,然后才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不是独立的权利单位,需要明确职责,在对预算单位进行监督与管理的同时,实现集中支付制。两种职责的统一,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完善核算中心的管理

核算中心要营造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提升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中心内部要加强宣传爱岗敬业思想。会计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不仅要具有专业知识而且要有基本道德素养。在营造核算中心文化后,要加强预算管理。预算要科学合理,统筹考虑单位各部门的各种资金,扩大预算范围,将预算详细编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应科目加入预算中。预算经审核后,便严格按预算执行。预算整个过程也要科学,包括从预算编制到预算下达、执行,整个过程都要实施监督,保证预算环境良好。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也带来了风险的集中,建立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随着预算范围的扩大,必须对内部进行有效监督。核算中心对于每一笔核算项目都要认真审核,在保证真实可信的前提下,才可通知银行付款。核算中心在进行内部监控的同时也要强化外部监控。会计核算中心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外部监督,可以与预算单位建立良好的相互监督关系,核对细目,保证财政资金准确有效的支配。核算中心要切实做好与各单位的联系工作,实现账账准确、账实相符。

核算中心工作量极大,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问题必须得到有效解决,国家教育机构要加强对高素质高能力的会计人才的培养,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提供充足的后备军。

三 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模式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探索完善该模式对于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意义重大。本文从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存在的问题出发,探讨了完善该模式的策略,希望有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浩.对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J].山西财税,2002(2)

第6篇

建筑施工企业的

会计核算暗藏弊端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要求增高,会计集中核算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知、采用,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企业的财务状况,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规模大小、资金流量、管理水平、认识程度各不相同,财务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目前,虽然施工企业正改进会计核算水平,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但建筑施工企业对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会计核算中心和财务管理职能定位不明确,会计各项职能未充分发挥,内部监管、控制流于形式,导致资金管理混乱、施工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债权债务无法及时处理等棘手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有效改善施工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提高财务决策水平、强化会计监督、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

当下,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纷纷改为股份制企业,建立了公司制下的财务体系,但却不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单一、财务风险突出,其子公司或下属集团掌握大量资金,成本费用支出庞大,严重降低利润率。同时,施工企业和上游投资方、施工单位等关系紧张。特别在应收账款管理上,施工企业形成了大量应收账款,债权债务关系不清,施工企业在建设时需要垫付前三层的建设资金已成行业惯例,具体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企业制度和组织形式制约财务管理改进。我国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产权不明晰,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差较大,相应的财务管理体制处于“生产型企业”模式,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同时,企业的组织形式逐渐转变为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以及网络化信息结构,这势必会引起企业管理方式及财务管理模式的改变,如果不加强对下一层级的财务监管,很容易出现企业财务危机。

2、会计制度标准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及时。建筑施工企业的核算单位多、核算层级多、会计人员多,且施工企业大部分项目在外地,数据收集和传递相对较慢,企业集团总部制定的会计制度和标准难以落到实处。另外,下属单位因距离总部较远,缺乏有效监督,企业又实行项目经理承包制,让会计核算被人为干扰,财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令决策者容易做出错误判断。

3、资金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和制度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存在流动性强、资本压力大、管理成本高、地域覆盖广等特点,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多头开户、账实不符、挪用资金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缺乏监督,多数施工企业选择在事后核算,缺乏事前计划与事中控制,令施工现场进度与项目支出不同步,导致合同中的总成本、项目总收入、完工比例等数据与实际产生偏差。

4、会计核算组织体系复杂,管理效率低下。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从企业集团总部、子公司、分公司,再到项目部,核算层次复杂冗长。施工企业规模越大,内部会计核算体系越复杂,浪费很多人力资源,令财务部门效率直线下降。

5、建筑企业项目合并报表编制困难。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主体涉及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单位,必须汇总以上所有会计报表,并且不得有遗漏。要准确无误形成报表汇总,需要施工企业各下属部门的数据信息及时、可靠。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采取一个项目一套总账的管理模式,每年增加大量新开工项目,同时又有大量竣工项目不断注销,造成合并体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增加了合并报表编制的难度。

建筑施工企业实行

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

会计集中核算是当今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形式,它将原来各自为政的项目取消,由建筑施工企业集团统一集中核算、管理。从这种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它对优化企业财务管理效果比较明显,具体表现在6个方面。

1、实现资金的统筹调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取消了各部门、各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使分散在单位的财务资金全部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账户上,全部费用票据由会计核算部门审核入账,通过这种统一、集中的资金管理模式,可实现对企业整体资金的合理调配及使用,从而极大提高企业资金的总体运行效率。此外,会计集中核算强化了企业收支管理两条线的落实力度,有效防止了下属单位坐支现金、混淆收入与支出,以及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维护了企业整体利益。

2、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融资成本,强化投资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企业内部各单位的资金收支事项均通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将各单位的闲散资金有效集中,有利于集团总部的资金调剂。另外,会计集中核算能提高企业集团总部对外议价能力,提高企业整体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节省各成员企业与外部银行的协商、签约、担保等繁杂手续和融资费用。在会计集中核算制下,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集中其所拥有的资金对重点项目投资,避免投资分散或重复建设现象发生,在整体上对资金流向把握,避免了下属单位财权分散、各自为政的不利局面。

3、规范企业内部各单位会计核算行为,增强真实性与客观性。施工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统一数据口径,消除企业内部纵横分析不便的现象,解决了下属部门核算不准确、报表不真实等问题,给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同时,统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根本上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可以压缩会计核算单位层级,减少会计核算单位数量,优化会计业务处理流程,提高会计信息的处理效率和质量。不仅可以有效减少内部单位之间往来和交易核对不一致事项,还能提高合并会计报表的编报效率和质量,为决策提供真实可信的会计信息。

4、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职能。施工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使资金从拨出到使用全过程处于核算中心监督之内,也可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实时监督,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干扰,保障会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此外,会计集中核算可实现会计凭证的集中存放与集中管理,审计人员可以集中查阅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档案和相关资料,待掌握整体情况后,再有针对性的高效开展审计工作。

5、提高会计核算工作效率。施工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在客观上减少了核算层级,简化财务报告流程,所有的会计信息查询都可以动态、及时生成,减少收集、汇总会计资料等繁琐工作流程,节约了逐层编制会计报表、审核会计报表和汇总会计报表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6、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企业内部产生和舞弊现象。施工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令会计人员和本单位之间保持相对独立性,一方面降低了单位领导对会计人员的约束与控制,另一方面也消除了单位管理人员对会计人员干扰,让会计人员的工作没有后顾之忧。在核算中减少了虚假报账、不合理不合法支出,有利于精准的业务审计。

建筑施工企业实行

会计集中核算的缺点

会计集中核算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加强企业资金管理,以及预防和治理腐败。但是,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资金的管理权和会计核算职能交给核算中心,因此在实践中尚存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5点。

1、会计核算中心与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相分离,导致定位不明确、职能不清晰。施工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管理则留在原单位进行,具体由核算中心完成,会计人员归属核算中心,这导致财务权限与岗位界定不明确,不利于财务工作的有效进行。

2、会计核算中心不具备实时、实地监督优势。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工作都相应的集中在核算中心,中心委派的会计人员只能看到单位在各项经济业务发生之后开具的相关票据,真实性无法保障。同时,由于单位的资金使用权没有改变,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只能从形式上认定会计凭证的真实性,这会导致账实不符。单位会计人员虽然对本单位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很了解,但由于单位内部监督职能得不到实施,因此承担的防范舞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作用失效。

3、会计的其他相应职能被弱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除了会计的基本职能核算与监督之外,会计还具有预测、决策、分析、控制等职能,而会计核算中心只强调核算与监督,这种单一从事信息收集和削弱了会计其他职能。同时,由于核算中心负责多个单位业务,会计核算的业务量较大,难以全面掌握每个单位经济事项的具体情况,这令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存在疑问,从而会计的其他职能作用也就难以发挥。

4、资金的灵活使用权被剥夺,不利于调动各单位积极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建筑施工企业各项目拥有的可支配现金减少,这对项目本身形成限制,会打击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另外,由于核算中心对资金统一支配,下属单位没有大额可支配现金,因此难以对自身业务进行有效开拓,不能发挥单位管理者的能动性,极易造成投资项目失败。

5、会计核算相关程序复杂,关系层级过多。会计集中核算只适用于规模较大、业务量多的集团制建筑施工企业,它对中小企业的意义不大。原因在于会计集中核算的处理程序繁杂,资金审批、调拨与使用难以合理、快捷,容易造成程序混乱。

全力完善会计集中核算

1、正确处理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关系,明确责任主体。施工企业没有对单位资金流向和经济事项提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因此要加强单位会计的责任感、提高积极性,全面反映本单位经济活动。同时,单位负责人要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会计核算中心附有的监督连带责任。

2、建立有效监督系统,加大对各单位的监督和审核力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可以利用计算机远程控制系统监督各单位负责人的用款审批权限,随时检查项目会计的核算情况、资金使用状况和固定资产变动情况,严格审核各单位财务部的原始凭证填制,避免各工程项目虚列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等事先控制措施,还将提高监督适时性、有效性,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做好各岗位会计人员职责分工,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与独立评价。

3、全面加强会计核算中心各项职能,改变单一职能现象。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将会计核算从财务管理中分离,不单重视企业核算与监督,同时也重视预算执行信息的控制和反馈,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体系,对预算资金进行严格掌控,也为决策、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4、建立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考核体系,完善资金审批制度。日常被核算单位的资金收支业务均通过核算中心办理,所以要给予被核算单位一定备用金,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和超计划用款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与考核制度,对各单位和项目公司收支情况进行跟踪审查,明确责任关系。在这当中,还要及时发现预算差异,通过改进预算体系和改善责任方工作等手段,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7篇

(一)推行集中核算制能够保障会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受财政部门领导,编制、人事关系不在委托单位,从根本上消除了会计与单位之间的附属关系,使会计人员能够排除行政干扰,依照会计法规赋予的职权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抵制并向财政机关报告,从而有效地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减少经济领域的违纪、犯罪行为;可以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因坚持原则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以及防止单位任用不称职的会计人员。

(二)推行财会集中核算制有利于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在财会集中核算制下,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相对增强,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外部监督通过集中核算制转移到单位内部,这使得会计敢于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改变了过去“领导定调子,会计填数字的状况”。

(三)推行财会集中核算制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财会集中核算制,可以降低贪污行贿、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为政府和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数量和状况提供可靠保证,减少因决策失误可能造成的资产损失和浪费,防止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和恶意经营等现象的发生,遏止或减少铺张浪费,进而能够提高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会集中核算制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监督职能有所削弱,出现“三不管”现象。单位财务进入核算中心后,单位领导认为会计核算中心会把关,无须严格审核;单位报账员认为自己只是现金收付的出纳员和会计凭证接受、报账的“票据传递员”;而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会计主题不变、预算体制不变、理财机制不变”的原则,认为自在单位,其职责是核算,监督有难度。于是会计核算中心和结报单位对各自的责任产生了一些模糊的认识,产生“三不管”现象。这使得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各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更为突出,对来往款项的核对和清理有所放松。

(二)单位内部制约机制有所削弱。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后,单位取消了会计、出纳岗位,设立“报账员”,负责单位日常经费收支,进行记账、报账,保管单位财务印章,领取各种票据,负责单位收款收据的开具、收款和结报工作,使原来分别由会计、出纳、票据管理员承担的不相容职务变成了一人负责,缺少了本单位财务内部的制约环节。

(三)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有所削弱。主管部门所属的二级单位,其资金原来是通过主管部门转拨的,主管部门可以对这些资金的使用方向、进度进行监督。而现在进入会计核算中心的二级单位,其相关资金均由会计核算中心直接拨付,致使主管部门不能随时了解、掌握资金的动态,造成监督有一定的难度,专项资金也是如此。

(四)各结算单位没有达到“四统一”的要求。按照“四统一”政策的要求,市直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党派团体、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和单位经办管理的政府专项基金及专项资金均应统一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然而,一些单位除主管局自身有一套财务账外,下面非一级法人的科室都设有财务账;一些单位仅将主管局自身的财务账纳入集中核算,而科室财务账仍留在单位;一些单位仅将经常性经费纳入集中核算,而其他经费则留在本单位;一些单位还将原本一并核算的收入分割出一部分转移到下属机构入账;部分单位将财政性资金流入所属的工会、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所有这些,都逃避了财政监督,成为单位超发奖金、补贴和违规支出的避风港。

(五)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集中核算将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进行了集中,而对实物、资产、合同等需要反映的经济事项分散在单位,造成会计管理职能难以深入,虽然强化了会计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但弱化了会计管理职能。单位的会计活动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撤销会计机构,取消会计岗位,等于取消了财政工作的基础,给财政的会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如果不加强解决预算单位财产物资管理,又将造成新的腐败之源。

三、改进财会集中核算制的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三不变”原则,完善监督体系。各核算单位要继续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按照会计集中核算办法做好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结报工作。鉴于原单位的会计核算,监督职能已部分转移至会计核算中心,财政部门要根据《会计法》的原则,明确界定会计核算中心与报账单位在会计处理、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责任,以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核算单位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一要配备相关人员,改变目前“报账员”集会计、出纳及“票管员”与一身的现状;二要充分发挥单位纪检机构、纪检人员的作用,使其承担财务支出真实性审核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和扩大核算内容,确保“四统一”落到实处。一是限期取消各单位下属非独立法人的科室财务账,将其一并纳入单位财务账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集中核算;二是限期已进入会计核算中心的各单位将未纳入集中核算的专项资金、基本建设经费等统一纳入集中核算;三是建议政府通知各单位对下属独立法人机构或经济实体进行财务自查,凡属本单位的各项收支往下转移的应限期整改;四是扩大核算内容,将与单位有关的工会、学会、科协、研究会等社会团体的经费一并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

(三)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职能。对于招待费、车辆费、会议费等支出项目,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体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控制制度,明确开支范围和报销标准,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明确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防止擅自或超权处置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加强基本建设、维修装潢工程等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有关单位应及时提供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前期费用、预决算及价款结算等相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资金拨付。

第8篇

关键词:企业财务 报账制 财务管理

1.报账制的涵义

报账制是企事业单位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下级机构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的一种管理体制。具体表现为实行报账制的下级机构不单独设置财务账簿,所有会计资料都上交上级机构,纳入上级机构财务账本核算。或上级机构在账本中设明细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报账制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下的会计机构脱离下级机构存在于上级机构,这种模式对于保证资金安全,预防下级机构财务资金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的金融保险业、邮政电信业、石化业、运输业、烟草公司、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等实行财务报账制。

2.报账制的现状

目前许多下级单位由上级单位全额或半数以上出资成立的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也实行了报账制,银行账户全部交由上级单位统一管理,上级单位设立现金和总账各一名或上级机构财务人员兼职实行下级单位的会计资料的核算和监督,下级单位配一名报账员,实行资料的来回传递,下级单位没有支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权利,所有的支出必须有上级机构的财务负责人核批后由上级单位的会计才能支付。现金货款由报账员收取交上级单位会计。

3.报账制存在的问题

3.1会计的基本职能得不到充分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会计核算就是对大量的经济业务通过记录、计算、归类、整理和汇总,并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程序,全面、完整、综合地反映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并为经济管理提供有用的信息。会计工作的过程就是一个核算的过程,可见会计本身就具有核算功能。随着管理对会计要求的提高,会计核算不仅仅包括对经济活动的事后核算,还应包括事前核算和事中核算。事前核算的主要形式是进行经济预测,参与决策;而事中核算的主要形式则是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核算和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使之按计划和预定的目标进行。会计监督:会计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的过程,也是实行监督的过程。会计监督主要是以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纪律和会计信息为依据,对将进行和已经进行的经济活动进行合理合法的监督。会计监督按其经济活动过程的关系,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其监督按其与经济活动过程的关系,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其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会计核算资料、检查遵纪守法情况、评价活动成果、确定经营目标、调整计划等内容。通过会计监督能正确地处理好国家与企业关系,提高宏观经济效益和促使企业改善经济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上面可以看出,报账制核算的会计只发挥了事后的核算和监督。

3.2起不到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

财务管理指企业为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在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过程中所进行的科学预测、决策、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一系列企业活动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全称。其主要特点是对企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进行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工作。

报账制的报账流程:经办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报账员上级机构财务负责人上级机构会计报账员经办人。在这流程中出现了报账员,报账员就是传递会计资料的,从这流程就可以看出,会计缺少对企业经营行为应有的监督,失去了会计监督职能的作用,起不到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只管企业的钱、账,不管企业的物、企业的经济事项。从财务管理的内容上看,只完成了一个核算的环节,其他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能没完全发挥出来,这样的会计核算方式未能给企业提供多少有用的信息。

3.3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企业报账员在实际工作中充当一个传递员,只是把企业所需办理的原始凭证从经手人这边拿到上级机构的财务负责人签字,再找会计办理相关手续。按理报账员只需传递资料,不对票据的合法性等把关,但为了节约时间、少跑腿,常常对原始凭证进行初步的把关,有时报账员对原始凭证的要求与会计人员不一致,经常与经办人、会计人员发生矛盾,例如:一千元多一点的材料采购,按现金支付规定必须用转账支票结算,一开始经办人和报账员说这一千多元要给现金,报账员说只能用支票。行与不行,报账员与经办人之间的矛盾产生了。事后经办人直接找会计,居然会计把现金给了,报账员与会计又一矛盾产生了。还有一些现金的支付,经常会有扯皮的事情发生,你说给了,他说没给,因为会计机构不在下级机构,支付现金不在现场,通过报账员传递。还有一些急着转账、电汇的事项,会计人员不及时办理,经办人认为报账员没有去会计人员办理,影响生产,生产部门怨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怨报账员,报账员怨上级单位的会计人员,一连串的矛盾又产生了。时间一长,报账员根本不问会计业务的内容、经过,经办人给什么就拿什么,为完成任务而工作。

3.4收支有可能不真实

一方面,会计由于不参加下级单位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他们在做帐时受下级单位的支配,提供多少凭据就做多少,不能完整、系统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缺少对企业经营行为应有的监督,失去了会计监督职能的作用,很可能带来账面上的收支不真实。另一方面,上级机构只管账、钱,经常脱离了企业的物以及重大事项而从事下级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被蒙上了一层纱。

3.5增加企业的成本,出错多

第9篇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企业通过将会计管理与财务管理职能进行分离,设置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对原本由各分支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单位”)分别负责的经济业务事项集中统一处理,这种会计核算方式在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集中核算企业加强财务监督的必要性。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些企业误认为会计主体发生了变化,或认为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关法律责任由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故放松甚至放弃了财务监督,但是事实证明,实行集中核算的企业既有必要又有条件加强财务监督,一是核算单位实行了账实分离,为了防止账实脱节就有必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二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将一部分财务人员从大量繁杂的核算工作中解脱出来,更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财务监督职能。

(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监督的特点。

1.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进一步规范财务监督程序。

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可以通过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办法,有效地促进会计处理标准的协调统一,大幅提升企业会计核算标准化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财务监督制度和程序,从而避免了财务人员运用传统的思维和检查方式方法去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中心属于更高层级,并与集中单位相对独立。一方面,集中单位无权也不能直接、随意地指使核算中心财务人员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经济业务,核算中心更加自主地开展会计核算、审核和监督工作,有效抵制不合法、不合规的经济业务,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另一方面,核算中心开展财务监督时能够有效避免同级部门或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人情监督和过多地讲究个人关系问题,从而使会计监督职能得到强化。

3.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能够进一步提升财务管控能力。

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集中单位的财务数据都汇总到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就可以通过数据了解到集中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开展情况,同时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集中全企业的监督资源,对集中单位开展现场检查,从而实现对集中单位的资产管理、负债、收支、预算计划制定和执行、财务计划落实等经济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最终能够较好地履行其监督的职责。

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集中单位财务监督机制出现缺失和弱化倾向。

集中单位财务交由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后,取消了会计、出纳岗位,只设一名报账员,单位的优秀会计人员都集中到核算中心,使集中单位的内部牵制、监督职能不同程度地被弱化。同时,集中单位客观认为财务监督职能随着集中核算一并转移到了核算中心,所以在日常工作中会有意识地采取一些措施规避核算中心的审核,从而导致集中单位在行使内部财务监督职能上流于形式。

(二)核算中心会计监督职责落实不到位。

一是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职责定位不清。由于核算中心在功能定位上侧重核算职能,并认为自在集中单位,对其监督有难度,于是,核算中心与集中单位对各自的责任产生了一些模糊的认识,产生“三不管”现象。二是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与实际工作相脱离。由于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一般不在一起办公,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不能较好地参与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对经济业务的审核仅限于相关的票据,很难掌握业务发生的全过程和业务的真实性,这样造成会计集中核算人员与实际工作相脱离。同时,核算中心财务人员不能较好地了解集中单位的经济业务,造成财务监督由事前、事中、事后,变成了只有事后监督,无法对监督工作形成有力的业务支撑和材料证据。

(三)集中单位报账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有些集中单位对报账人员随意任命,认为报账人员有无会计从业资格、有无财务工作经验和能力都无关紧要,导致报账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参差不齐,有的报账人员疏忽大意、不负责任,不是报账不及时,就是报账错误百出,并且对相应的经济业务事项理解不透、说不清楚,而核算中心财务人员对集中单位经济业务也不是很了解,容易导致账务处理不及时,增加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有的报账人员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日常业务完全按照领导的授意、指使处理,依法治企观念淡薄,导致会计资料不真实、模糊不清,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三、优化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财务监督的措施

企业应通过明确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的功能定位,健全内部控制等财务管理制度,培养高素质的报账员队伍,充分发挥双方协同的财务监督职能,保障企业规范管理和运行。

(一)提高认识,及时转变工作观念。

转变观念、加强宣传,做好协调沟通工作,营造良好的核算环境。集中单位要认真学习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深刻体会会计集中核算是现代企业实行集团化运作的趋势和要求,努力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核算中心开展集中核算工作。核算中心要严格审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及时向集中单位反映经营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逐步实现核算中心由单一记账机构向全面监督和管理的“综合管理型”转变。

(二)进一步明确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的职责权限。

核算中心是财务监督的执行主体,主要负责授权审批程序、资金集中管理、标准成本应用等方面合规性、合法性的监督功能,要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财务监督和监控为手段,以会计服务为目的,服务于企业经营发展,进一步提升核算中心在集中单位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从而避免将自身功能定位于单纯的会计核算的误区,可以将名称调整为“财务共享中心”或“会计管理中心”。集中单位是财务监督的责任主体,重点做好资产管理、预算执行控制、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真实性、完整性的监督功能。同时,集中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纠正认识偏差,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配合支持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主动接受来自核算中心的财务监督。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要根据经济业务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一是要形成严密的宏观制度约束,对制定的管理制度要少些弹性,多些刚性要求,对内容模糊不清的条款要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保证核算中心在各项业务处理过程中都有据可依;二是建立健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包括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信息保密制度和岗位轮换制度等,严格控制和预防各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只有会计法规和规定健全了,各项业务活动才能健康有序开展,会计监督才能有章可循。

(四)进一步加强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财务协同监督。

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在财务监督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合作关系,密切配合,协同开展经济业务监督,核算中心要积极参与集中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的决策与执行,细致审核、严格把关,促进财务监督与财务决策目标的有机统一。集中单位要逐项审查各项支出的手续是否完整、准确,账实是否相符,争取从业务源头上杜绝和减少虚假支出行为发生。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在财务监督工作中没有绝对的界限,双方要协同作战,形成耦合力。

(五)提升报账人员素质,积极履行会计监督职能。

报账人员是集中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在核算中心和集中单位之间起着桥梁纽带作用,对经济业务事项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核算中心会计信息质量,所以提高报账人员综合素质是提升报账水平、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集中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选拔职业道德水平高、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担任报账人员,加强培训和培养,保持其工作岗位相对独立和稳定,不断提高财务监督水平。

四、结论

第10篇

会计核算是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只有掌握必要的会计核算要点,才能保证会计核算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提高会计核算的整体质量。因此,我们要立足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农村会计核算工作要点,为农村财务管理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效果。

关键词:

农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要点分析

会计核算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具有重要作用,要想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除了要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性引起足够的认识之外,还要做好财务监督,完善会计机制,抓好财务公开,增强民主意识,保证农村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开展,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在实效性和准确性上得到全面提高,满足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需要。

一、农村会计核算应做好财务监督

1.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应建立财务监督机制

考虑到会计核算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以及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内容多、核算难度大的特点,建立相应的财务监督机制,不但有助于提高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还能够对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形成有力的监督。因此,建立财务监督机制,是解决农村会计核算工作问题的关键,对提高农村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2.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财务管理机构的要求

会计核算中心审计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厉把关,对村级报来的业务,审核人员要审查单据的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及真实性,对违规违纪的支出单据拒绝入账,审计出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例如有些农村的会计和出纳出现了同一个人兼任的情况,不但无法实现相互监督,同时也违反了财务管理制度,容易引发腐败行为的发生。而对于村书记兼任会计和出纳的行为,更应该坚决杜绝,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于农村会计核算工作而言,具体的核算数据和业务信息需要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并且具体的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在上级财务管理机构的要求下进行,所有的会计核算工作行为都要在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应受到上级财务管理机构的约束。因此,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只有符合上级财务管理机构的要求,才能达到预期目标。考虑到当前农村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情况,应加强对农场会计人员的培养,不但要定期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班,同时还根据会计工作的需要积极开展会计继续教育活动,使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够得到全面提高。

3.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应根据监督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由于农村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在上级财务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应认真梳理在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使农村基层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在整体效果上达到预期目标,提高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满足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需要。

二、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应抓好财务公开透明

1.农村会计核算应建立公示制度

考虑到信息透明对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应根据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的公示制度,对会计核算过程中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公示,并按照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公示制度的要求,对会计核算信息进行定期公示,保证农村会计核算信息能够得到农村各界的关注和监督,保证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在准确性和实效性上达到预期目标。

2.农村会计核算应及时公开会计核算信息

基于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需要,以及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实际要求,在公示制度建立完成之后,应严格遵守公示制度,并按照公示制度的规定,定期公开会计核算信息,保证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所有信息都能够得到及时公开,满足信息公开的需求,使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公开,提高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农村会计核算工作质量。

3.农村会计核算应做好财务数据的管理和公开

在农村会计核算工作中,财务数据的管理十分重要。之所以要定期公开会计核算数据,其主要目的是提高会计核算过程的准确性,避免会计核算数据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篡改。因此,农村会计核算应做好财务数据的管理和公开,并将财务数据的管理和公开作为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数据公开的频次,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透明度。

三、农村会计核算应完善会计机制,增强民主意识

1.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工作机制

会计核算工作的专业性较强,根据农村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工作机制,并贴近农村财务管理实际,是提高农村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关键,对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对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了解,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工作机制是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

2.增强民主意识,鼓励村民参与

在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农村的会计核算关系到全体村民的利益,考虑到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特殊性,增强民主意识并鼓励村民参与,是提高农村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的关键,对农村会计核算工作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应增强会计核算工作的民主意识,鼓励村民参与。

3.建立奖惩措施,加强村民监督

一是要完善奖惩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按章办事。二是搞好以民主理财小组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不仅要提高理财小组成员的业务水平,还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除此之外,还要对奖惩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奖惩措施的促进作用,保证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在工作严谨性和工作效果上得到有效保证。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的监督作用,使农村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监督,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提高监督效果。

四、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结合农村财务管理实际,在具体的会计核算过程中,要想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除了要对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性引起足够的认识之外,还要做好财务监督、抓好财务公开透明,并进一步完善会计机制,增强民主意识,保证农村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开展,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发展,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在实效性和准确性上得到全面提高。

作者:孟献霞 单位:尚义县农牧局

参考文献:

[1]纪淑娜.有关农村会计核算工作的几点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09期.

[2]姜小红.浅谈农村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与优化政策[J].商场现代化,2014年20期.

[3]郑中伟.如何完善农村会计核算[J].现代商业,2014年29期.

第11篇

引言

在我国,企业通过对自身结构改变和健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来增强企业的社会竞争力,来使得企业能够迎合和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发展变化。企业自身往往注重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完善财务内部的会计核算,来强化企业财务集中核算机制。

一、企业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1.缺乏企业自身管理机制

我国的《会计法》规定,企业负责人要承担起企业自身各项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责任,同时要确保企业会计资料的完整可靠性。该规定表明了企业负责人需要担负起企业自身各项工作的责任,还有保障会计工作进行过程中资料的完整可靠,另一方面还要明确针对违反规定的企业的惩罚制度和主要责任人。但是在企业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中企业的会计主体地位发生了改变,企业的财务监督职能也发生了改变,再加上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设计金额数大,牵涉人员多,企业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等因素,导致企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存在一系列的风险因素。

2.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审核不同步

在企业运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基础上,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已经分隔开了,但是任然以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作为“单据论单据”,这样将导致企业的核心发展转移到了企业的实际运营和资金开支方面。在核心发展方向转移的前提下,企业的日常报销是合理合法的收据齐全的情况下,企业的报销业务行政转变为现金套取,将导致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难以开展,使得企业的集中核算难以有效控制。

3.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缺乏有效的监督

在政府的角度来说,企业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于上级下派的会计核算人员难以接触到真实的企业运营资料和办公地点的集中,导致难以接触到企业日常的经济事项,会计核算人员仅仅只看到了企业的财务账本收据相关的资料,并未接触到实际的财务资料,企业通常提供财务票据来转变监督的对象,但是财务标记并不能客观的表明企业经济情况的真实性,再加上会计核算人员并不知晓企业的经济情况,总是会陷入误会中,往往导致企业业务的开展受限,所以在企业开展了会计集中核算后,企业在会计工作和服务监督方面都会降低其影响力,再加上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规定,报账员拥有连接企业和核算管理的桥梁作用,因此,在企业的会计结算中心往往是通过对每个报账员的活动情况来进行了解,但是企业的报账员都是具体部门委派的,对自身的部门怀有一定的依附和从属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代表了企业的部门利益,企业核算中心通过报账员了解到的不一定是全面的信息。

二、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问题的解决措施

1.确定企业核算工作目标和中心

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以增强会计核算工作人员和企业核算部门的积极性和荣辱感为中心,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目标:完善企业会计核算监督、企业管理不越权、加强企业协调能力、做好企业服务、回归本心。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财务会计核算员工需要做好企业自身的财务报账工作和企业财务自己的预算、管理、分析工作,同时需要做好企业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沟通交流,来实现企业核算工作的目标和中心,一方面做好企业各个部门的实时交流,不定期或者定期预算企业财务情况,做到企业财务账本的真实可靠,避免企业腐败,为国家减少资源流失和浪费;另一个方面,企业会计核算中心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互相照应,互相制约,企业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监督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与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能否开展工作是同步的,一一对应关系,一旦企业会计核算中心存在和私款公用、挪到资金、浪费资金等现象出现,将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增强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企业内部财务审计信息的同步是企业相关部门能否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保障,在企业发展运营状态下,企业的内部财务审计信息往往来源于企业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资料,比如企业会计财务报表、财务账本、财务资金凭证等资料,或者通过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开展的审计扩展、企业清查来开展。

企业的项目审计要做好审计前、审计中、审计后各个环节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企业审计信息的质量。项目审计工作人员要在了解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认识程度的基础上,来准确掌握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设计和落实,再制定出切实有效的企业内部财务审计方案。企业项目审计组要开展一系列的企业内部员工座谈会,来增强企业内部人员自身的监督与自我监督能力,来加强企业内部人员越权审批现象的挖掘,还要成立专业组织人员培训队,并要肩负起企业内部员工的再培训与再教育,增强企业内部员工的自身素质与思想,从而增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使得企业自身呈现出积极状态高速发展。

准确把握企业各年度的总财务报表和各项活动的财务经济情况表,在财务报表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探讨问题、结局问题、落实解决措施,其次,通过对企业内部审核中的财务审计信息资料的管理来加??企业内部自身管理。企业项目审计组还可以采取引入先进技术资源,规范企业技术,增强企业财务控制管理审计信息等方法来加强企业审计后的财务审计信息资料的控制工作,为企业项目审计只的审计后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完整

企业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主要负责了企业财务部门的所以财务核算工作,在企业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后,往往将企业的全部资金放入集中核算的商业银行,避免企业对财政机构的资金造成潜在的风险。为了避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制度出现差错,首先实时才用现代化手段来跟踪企业各项业务,第二,规范运行程序和银行票据,来保证企业自己的安全性,在加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绩效考核评估、会计资料专业制度以及企业核算专项的对账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制度的约束规范作用,从根本上来避免企业资金风险。

4.明确主题责任制和责任人

企业要明确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责任制,明确主要责任人,责任人和企业各个部门直接存在着直接的联系,能够增强企业各个部门的责任意识。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主要是在企业会计责任的主题下的确保企业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制度,并不能够改变企业的经济体制和地位,也不能够改变企业会计资料的来源,一旦企业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那么会计集中核算专项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2篇

摘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意义在于其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也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更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由于高校会计集中核算是近几年来推行的会计制度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如何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文章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高校会计制度改革为前提,提出了高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基本框架,针对高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完善对策。

关键词:高校会计集中核算;会计制度改革;会计法规;财务制度

一、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的,因而《会计法》在修订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法规部门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予肯定,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财政部门也要继续不断地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和运行细则,健全机构内控制度,以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应明确被核算单位是被监督的主体,明确具有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单位应该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但不免除会计中心监督不力的责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在高校内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明确会计核算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尽快从以资金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为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实施打下基础,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高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要坚持贯彻不改变被核算单位资金所有权、财务自和支出审批权的原则,除了接管部门会计的日常核算业务外,尽量减少对单位合理财务活动的干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会计监督目的,最大程度地减少该政策的负面效应。要强调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和财务管理职责,会计中心拿走的是日常核算业务,但单位的独立核算性质不变,财务管理形式不变,收入的组织和支出安排仍不变,防止单位人员由于认识上的差距而忽略了单位自身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要把集中核算范围锁定在财政资金活动的范围之内。这样做主要是强调该制度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运用的会计监督任务,同时也能更好地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接轨。同时要看到取消单位会计核算人员是以损失部分单位财务活动灵活性为代价的,对于某些竞争性单位和在市场经济中创收的单位,这种损失是大于监督所带来的收益。另外还要强调会计核算中心的服务意识,制度本身没有服务激励机制,只有靠外部监督和行政命令加以强调,只有保证了会计人员的服务性,才能最大限度的增加该制度的有效性。要重视各部门的协调,这样才能达到部门之间的权力制衡,防止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权力集中的情况下的滋生腐败。加快财政管理的法制建设,健全法制和民主,做到依法理财,这样才能在宏观上保证各项财政改革的有效性。

二、完善高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培训

针对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高校财务管理的总体思路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财经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理顺校内各种财务关系,规范各级各类的财务行为;建立符合学校校情、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经工作和经济利益分配,加强对校内各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尽量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时如实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高校内部应实行统一的财经政策和制度,各项财经政策和制度应该协调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校内各项财经制度必须由学校财经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和颁布,其他部门不能各自为政。校内各单位在制定内部财经制度时,首先必须符合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学校的统一财经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审批,确保学校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对于合并后的高校应尽快制定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统一经济政策和经费开支标准,才能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

另外,高校财务部门要重视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时掌握财政法规的新动态。还应根据情况组织各统管单位的领导进行财务知识和法规的学习,让单位领导了解掌握财务制度和知识,达成共识。这些举措必将对会计集中核算起到一种支持作用,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会计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目前会计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会计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看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会计核算中心更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核算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高校应从实际出发,在发放奖金、补助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标准,防止各单位各自为政,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

四、加强报账员队伍建设,督促各单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更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统管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的报账员应当持证上岗,据实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定期与会计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会计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因此要加强报账员、核算员队伍建设,提高报账员、核算员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而制定报账员、核算员的道德规范,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员总体素质的保证。高校应重视报账员、核算员的培训和教育,高校一级财务应对核算员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以提高报账员的专业水平。高校要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员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员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加强报账员法制教育可有效避免报账员事不关己、明哲保身的思想,对违规违纪行为不抵制、不监督。有的甚至为了团体或个人的利益和单位领导串通一气,变通票据逃避监督。高校也要加强报账员法制教育,增强单位内互相制约,相互监督内部牵制机制。强化对报账员法制教育使之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执法水平,增强约束自己的思想行为和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报账员不仅要委派,而且应实行定期轮岗。

总之,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健全各项财经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规范各级各类的财务行为,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管理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开创新格局。

参考文献

[1]于玉林,李端生.会计基础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童道友.财会集中核算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