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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法治教育

时间:2023-09-08 17:14: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普及法治教育,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普及法治教育

第1篇

【关键词】新时期 依法治国 思想政治教育 措施

一、依法治国战略下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的思想觉悟伴随着社会政治的进步而不断提高,人们的各种需要和利益的冲突也在不断地凸显,在这种情况下,思想政治教育开始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健全法治社会来共同参与法治教育活动就变得愈发重要。

(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法治理念不求甚解

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国家、政府和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针对性。因此,普及法治国的理念,对于人们思想的统一、信心的坚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和途径。这些举措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也为新时期党的思想政治教育适应环境变化并不断转型、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思想政治教育客体:法治意识的相对缺失

思想政治教育一直就是我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但也曾经受过践踏,并且使当时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陷入了一片乌烟瘴气。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是如何将它们内化到人们的生活中去,如何潜移默化地发挥熏陶作用,同时又不让受教育者产生抵触心理,使他们融入一个法治世界中,让法律无时无刻地产生影响,这仍是我们需要改进和努力的方向。

二、依法治国战略对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为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与此同时,依法战略的推进也为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一定的成效开辟了道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思想政治教育,更需要法律的强制力作为保证。因此,依法治国战略是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后盾。

(一)落实依法治国,开展法律教育,确保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

法是国家制定并认可的,法律是人类对于自由、秩序等价值追求的结果;教育是以现有的经验、学识推敲于人,为其引导自我意识的行为。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是政治文化、公民文化、道德文化的重要传承方式,而且更是人生存、发展和思想品德自主构建的主体活动方式”。

(二)落实依法治国,提供法律保障,有利于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与依法治国是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的两个部分。在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渗透,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而法治理念的内化,又会反过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进一步传播和发展。

(三)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改革开放30多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我国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复杂和深刻的变化,人们对于物质利益的追求与社会阶层的不断变化,导致思想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度使思想政治教育被忽略与淡化。面对这种情况,打破旧有模式,坚持与时俱进就显得尤为重要。思想政治教育它不是强制性的,不是为了限制和反对人性和自由,相反,它是希望人性和自由在思想意识中得以理解和尊重。

三、依法治国战略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措施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一个基本方略,更是国家不断建设和努力的目标。从我国当前的环境来看,依法治国的推进和普及将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使命。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灌输依法治国的理念,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在日常中遵纪守法,变得愈发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把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统一起来,这也是依法治国最终实现的根本途径。

(一)依法治国战略下,要坚持把法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是对传统法治理念的继承,也是对其的进一步演进和发展。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它要求全体公民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在社会生活中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发挥法治意识对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作用。

(二)依法治国战略下,要扩大法治教育的渗透性和覆盖面

法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公民进行“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观的教育,帮助人们准确地理解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引导人们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观指导自己的行为,把法律内化为自己道义上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内心予以权威的认同。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任何法律都应该被遵守,任何法律都应该被规范,如果法律不被普遍所接受和尊重,那么它就变得毫无意义。

(三)依法治国战略下,要注重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进关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最早是主席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邦治国之道,他认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

第2篇

一、主要工作

县教体局站在提升学生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出发,采取各种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进一步健全了学校普法工作齐抓共管格局,促进了中小学校法治建设。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全县中小学普遍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本校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中,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有”(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底有总结。全县各中小学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中心小学以上建立了校园警务室18个,积极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由县关工委牵头,组织教体局等部门成立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联合委员会,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同志32人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颁发了为期三年的聘任证书,定期到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和讲座,并为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法治教师一般由学校各班级班主任兼任,利用主题班会、班刊、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抓载体,创新形式。2017年,教体局参与编撰了县法治教材《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丛书,教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分中学和小学版本。由县财政出资10万元,印刷后分发到全县各中小学。在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大多以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还以“八荣八耻”、中小学生“三热爱”教育及“师风师德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巩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基础,加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力度。如大段小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组织学生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的签名活动。一些学校在寒暑假中组织学生自办“法治天地”小报及“法在我心中”的征文活动,开学后评出优秀作品在学校展出;另外还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如2020年上半年组织各校开展了禁毒和疫情防控知识专场竞赛、教育体育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森林法专场知识竞赛、民法典进校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举行,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做法,收效明显。如棋坪小学因住宿生较多,且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生活习惯、学习成绩和品德培养方面问题较多,易出现心理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学校把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同时动员老师、社会热心人士等担任留守儿童的“家长”,及时纠正其不足,共同关注其成长,并定期开展法治和心理教育培训,使广大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和生活上受到关爱,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感到温暖,为更好的开展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涉及范围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尤为重要。各学校均能主动与综治、司法、公安、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三都小学与官山自然保护区、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关爱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主题讲座,排埠中心小学与县检察院联动,在高陂小学开展防法制教育示范课,棋坪中学与棋坪交警中队和棋坪派出所联动,在棋坪中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与治安法律知识讲座。二中专门成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长委员会,建立了以学校为中心,社区、家庭联动的“三方联动”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创办了家长学校,定期指导家长了解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另外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以及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社会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

尽管各校在加强对学生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学校绝大多数法治课教师基本上由班主任教师兼任,一方面他们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靠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读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存在措施盲区。二是存在认识偏差,少数教师和家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少数教师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有的认同“智育”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忽视了要想学生“成才”必须首先“成人”的道理。三是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一些青少年学生离开学校后开始走向社会,有的还不到法定就业年龄,思想不够稳定,如不加强教育管理,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四是普法和法治宣传资金投入不足。中小学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缺乏资金投入,影响了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师资,着眼实践,加大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大力增强学校法治课的师资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专职教师。高度重视初中阶段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那些不能升入高中、过早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学生,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各学校聘请的法治副校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以开展“法律进校园”为主题,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培养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如制作普法和法治手抄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充当小交警、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法治夏令营活动、开展法治征文等等。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探索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法治教育有效形式,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他们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法治教育内容,引导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其次,要把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与抓好其他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全民学法用法的总体规划中。第三,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中小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第四,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起来,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第五要把加强对“双差生”、“问题生”、“后进生”、“留守儿童”的帮助教育作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重要的教育观念。

第3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实施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8-0289-02

一、引言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关键构成部分,承担着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的光荣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职业教育又迎来了新的春天,蓬勃发展,呈现出与以往、与其他高校不同的特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新形势下,面对新的任务,在高职院校中有效推进法治教育活动的实施,在现代职业教育中塑造具有法律素质和法治精神的现代职业人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新局势下,高职院校进行法治教育的必然性

(一)依法治校环境下,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法治观念的引领

不久前“中国式过马路”在生活和网络中成为了人们谈论的热点。这不只是说明了群众规则意识的浅薄,更体现了人们对法治认知的不足。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正如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说,全部的法律中最主要的法律是刻在人们心中的法律。显然,只有当法律成为内化在人们思想中并自觉自愿遵守的强大观念,才能真正实现法制社会。然而人生成长的主要时期是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人生观渐渐生成的关键阶段。因此,在人民权利意识逐渐觉醒、法治观念不断强化的法制社会,高职院校将会依据学生特征进行现代化职业培养,这将是教育和时展的共同方向。

(二)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需要法律知识的充实

与高等院校相比高职院校的最大特征是它的职业特点。它发展和存在的旗帜是以就业为导向。在该类院校培育出来的学生,在校期间少,动手能力非常好,特别是在毕业前的顶岗学习,不只是让学生快速的适应社会、融于社会,更能够迅速的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在有限的在校时间里,让学生学会守法并运用法律在就业甚至以后的人生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法治文化的熏陶

高职院校校园文化的丰富,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持。通过创建和谐校园文化,形成统一的交流平台,学校的学生、老师、管理者可以进行良好的互动交流,增强彼此的和谐关系,推动校园文化风气的提升。为响应国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各院校要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法治文化使其中的重要一环,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才能保障校园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全面提升校园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全面理解学校法治文化的本质,能有效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依法治校,有利于加快我国社会法制化进程。

三、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现状问题

(一)法治教育体系有待完善

高职院校的首要任务是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它由多项内容构成,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人文素养、社会经验以及法治观念。现阶段,在国内高职教育领域还未意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没有确立它的基础培训地位。由于没有独立的承担学生法治教育的机构和充沛的师资力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大多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来承担,而这支队伍的法学知识贫乏,缺少法律实务经验,精力分配更是不得而知。目前,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只停留在社会实践、入学教育、讲座等一次性的教育活动中,没有建立长期完整的教育教学战线来完成对学生影响深远的大学法治教育,无法真正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二)法治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

高职院校有区别于普通高校的特点,因此对高职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要充分结合他们的自身特点,进行有高职教育特色的法治教育,培训他们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现实情况中,绝大多数的高职老师在进行法治教育的时候,讲授的法律内容与学生的家庭、职业发展没有紧密的联系,所讲内容大部分都是告诉学生,当和同学产生矛盾,爆发冲突时该如何解决。根本上,这种法治教育不能起到保护学生的作用,不利于他们身心成长。

(三)普法工作水平需要提升

法律内容为适应社会的变化,需要进行不断完善。教育的普及,提升了公民的法治观念,但是法治教育体系的落后,使得他们不能全面理解法治内涵,当他们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经常会置法律条款于不顾,做出不理智的举动,激化矛盾。显而易见的是,大部分的职业院校中,都设有保卫部,甚至是当地公安机构进驻校园,维护校园秩序。从另一角度考虑,当对学生进行了全面的法治教育,他们的法治观念得到提升,当发生矛盾纠纷时,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能有效避免校园斗殴事件的出现。

四、新形势下如何在高职院校中开展法治教育

(一)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对接双方法治教育机构

高职院校善于将专业教育融于实际的企业生产活动。有的企业在高职院校中,会出资设置定向培养班,经常会安排公司高层领导到学校进行企业文化宣传,讲解公司的发展历程,向学生们灌输企业价值观念,还会定期组织学生们到公司进行参观,尽早的增强学生对企业的了解,提升对企业的认同感。在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中,校企双方相互合作,努力将每位学生培养成才。公司的法务人员可以与院校的法治培训部建立沟通,在对学生进行企业文化宣讲的时候,增加法治教育的内容,最大程度的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利用“人才培养立交桥”拓宽学生法治教育途径

在去年,北京市在职业教育领域已经展开改革,将背景科技技术学院当成试点院校,该校实行“2+3+2”的创新型教育模式,与在京的多所本科高校以及研究生培养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在教育过程中不仅注重技能教育,还融入了学历教育,为提升毕业生综合素质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实行这种新型教育模型之后,高职院校的学生有机会去本科院校学习,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在这一平台上,还能够与那些本科生,甚至是研究生进行专业知识的探讨。在大部分的本科大学中,都设有法学专业,有大批的高素质法学专业学生,他们专业知识扎实,内控能力比较高。在他们即将毕业的时候,需要找寻实习单位,检验他们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职业院校的法治教育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教学资源,邀请他们来为学生们进行法治教育。这种方式一举两得,一方面能让法学专业学生更深刻的掌握专业知识,另一方面还达到了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提升了他们的法治观念。

(三)高职普法教育要与职业技能教育相结合

我国高职学校有其自身特性,没有足够的师资对在校学生进行全面的整体性的法治教育。所以,在该类型学校中进行法治教育,要与技能教育高度融合在一起,对于理论性的知识要求不是很高,法治教育要与他们的从业领域紧密结合,与他们的职业技能相融合,多接触与他们从业领域相关的法律内容,要加强该方面的培训。例如,产品设计专业的学生要充分虚席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内容,汽车专业的学生要知晓交通安全法规对企业再制造方面的要求。那些马上要毕业的学生,就要步入社会,要对他们进行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保证他们能在以后的工作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必须与学生的就业密切联系在一起,注重教育内涵,法治教育不能走过场,要充分体现内在应有价值。只有如此,职业教育的根本目标才会实现,确保学生在毕业后能立足社会,贡献社会。此外,第二课堂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可以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对学生进行引导。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解答身边的法律疑难问题,让学生从分析和思考中明白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从付出和维权中切身体验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从而达到法治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徐慧敏.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研究[D].燕山大学,2013.

[2]刘桂云.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研究[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4:19-22.

第4篇

及对策建议思考

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既要保持传统优秀内容资源,又要与现代新型教育模式相匹配;既强调教育方式的自主性,又强调与现代新型教育方式的融合性;既要突出传统教育的基础性,又要突出现代新型教育方式的优越性。文章指出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当前青少年普法教育产生的影响,详尽地分析了当前青少年普法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如何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进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

互联网凭借其独特的优势已经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之后新兴的“第四媒体”,具有资源海量、传播迅速、影响力大、传播面广、互动性强、快捷方便等特点。从“一五”普法至今,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遇到了新的挑战。鉴于上述情况,这就需要各方积极配合,依托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有效教育和引导。

一、当前青少年普法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学校、家庭、社会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存在只做表面文章现象

青少年的教育离不开社会、学校和家庭三者的共同努力,只有三者相互配合才能使青少年接受全面、系统地教育。据统计,普法教育在全国各地大中小学开设不均衡,课时、教材和教师没有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存在表面化现象以及普及率低、覆盖面窄的现象,因此法治教育工作收效不明显;家庭环境也是影响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因素,父母对子女的法律意识甚至是道德品质的影响是深远的。当前社会中充斥着许多不良现象,青少年很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从而也可能冲淡了法治教育的效果。

(二)法治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创新性

在进行普法教育和普法宣传过程中,法律工作者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层次不均、开展方式较为单一,内容枯燥乏味且缺乏创新性,这种情况的存在不能满足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主要表现在有些法律工作者接触新媒体的深度不够,另外一些法律工作者经验不足,都是不能将互联网技术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从而降低了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不利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互联网的基本特征及显著优势

(一)资源海量、传播迅速

互联网其信息存储几乎不受容量限制,从而拥有海量信息资源。大量的搜索引擎也可以帮助人们及时、高效、准确地搜索到自己想要获取的信息。互联网具有传播速度快、时效性强的显著特点,使其摆脱了时空限制。网络媒介的信息可以实时更新、及时传递,区别于版面印刷和定点播出的传统媒体模式,大大提升了传播的时效性。因此,互联网资源海量、传播迅速的显著特点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影响力大、传播面广

互联网的“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传播方式决定了互联网传播媒体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互联网具有信息量大、内容翔实的特征,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传统的媒体传播手段相比,互联网媒体传播几乎不受时间、空间、地域等多重因素的限制。因此,互联网以其影响力大、传播面广的显著特点,为人们提供了全新的传播方式,并扩大了信息传播的范围与力度,为青少年的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互动性强、快捷方便

互联网传播具有多向性和互动性的特点,是网络媒体的优勢;互联网传播使得受众不再是被动地接收信息,而是主动地参与。因此,在青少年普法教育领域,利用互联网的互动性强和快捷方便的特点既能够很大程度上推动普法教育工作,也能够充分调动青少年参与普法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青少年能够自觉树立起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意识,从而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有效途径

青少年是使用互联网的主要群体,互联网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甚至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都产生着重大的影响。因此,通过新媒体技术开展普法教育可以全面、系统地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拓宽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一)利用互联网进行教育和宣传工作

当代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将普法教育工作和互联网技术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覆盖面广、方便快捷等优势,将青少年更好地融入普法教育活动中来;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等新媒体传播介质来打破传统普法教育受到时间、地点和空间的局限,积极建立相应的普法教育平台和两微一端,实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定时推送;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协作的普法教育体系。同时,紧随社会热点话题和真实法治教育新闻,以法治教育热点专题和法治教育难点研讨的方式提升普法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创建和完善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普法教育模式,从而达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有效开展。

(二)提高工作水平和互联网思维能力

当前,普法工作者水平不一、经验参差不齐。对于年龄较大的法律工作者而言,虽然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但可能不具有互联网思维和熟练运用新媒体技术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相较而言,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其法律理论知识非常丰富,能够熟练掌握新媒体技术,但其实践经验不足。因此,首先要加强对现有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和新媒体技术的培训工作,同时要有效提升法治教育从业者的准入门槛,有针对性地引进一些既具有新媒体专业背景又具有法律专业的人才;其次要积极完善相应法治教育各项规章制度,重点规范青少年教育工作者各种言行,合理搭配老、中、青教育工作者,通过制度规范充分调动大家开展普法教育的积极性。第三,通过音视频、AR和VR等搭建普法教育平台,让青少年更好地参与其中,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从而实现普法教育工作的最终目标。

(三)完善青少年普法产品,进行普法教育活动

在普法教育过程中,普法教育产品的制作应该紧跟当下法律法规热点话题,通过文字、音频、视频等方式来吸引青少年的眼球,让青少年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普法教育活动中来。同时,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产品的推广力度,构建覆盖面更广、覆盖层次更深的普法教育品牌产品。与此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应该积极投入到普法教育制作和宣传推广中来,通过购买普法教育服务、扶持资助以及项目奖励等模式,更加深入地利用新媒体平台,汇集多样化的普法宣传产品,达到协助家庭和学校进行普法教育工作的目的。例如,可以通过积极构建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普法教育系列剧、青少年普法教育专栏、普法教育的短视频、微电影等形式来实现多元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四)将普法教育和“融媒体”有效衔接、有机结合

“融媒体”是指充分利用媒介载体,把报纸、广播、电视在人力、内容、宣传等方面的相同点和差异点进行全面整合,实现“资源互通、内容互融、利益共享”的媒体形式。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和内容资源传播的新形势下,可以借助“融媒体”的创新性和融合性,建立更具有专业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题,将法律知识和法律平台融合为精品法律产品,继而通过大数据、云存储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由技术公司和内容权威机构进行“技术+内容”深度融合,将青少年普法教育打造成系统化的教育体系,进而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

第5篇

[关键词]法治教育 法治 中职院校 法律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7-0276-01

一、概述

在当前的中等职业教育中,学生的法治观念薄弱是影响中职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中职教育学校承担着培养社会人才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教育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中职学生的法治意识,能够帮助学生完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中职生法治教育的现状

1、中职学生法律意识薄弱

在中职学生的一次问卷调查当中,提及对法律的理解和法律的认识上。中职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模糊,尤其是近年来青少年的犯罪率呈现上升的趋势。并且根据公安部门的统计,在青少年的犯罪当中,中职教育背景的学生占较高比重。这就体现了中职教育当中的弊端,没有正确灌输相应的法律意识和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在实际的中职教育当中所发生的案件来看,大多都是因为意气用事导致的。例如:中职学生的家庭状况各不相同,偷盗行为较严重;还有因为意气用事,召集人员打架斗殴,致使流血事件的发生等。在学校当中经常发生这样的现象,由此给学校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近期频发的校园案件更是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案例都说明了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道德底线较低。

2、素质教育中忽视法律素质教育

法律素质是指个体经过法治环境影响和法治教育锻炼所取得的、并依照法律请求有目的的规范本人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近年来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讨中,法律素质的理论研讨还是少之又少,既没有明白提出“法律素质”概念,也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位置和作用以及培育受教育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办法等方面进行全面剖析研讨。目前德育教材中的法律内容所占比重较少,知识内容相当的笼统甚至还有错误的内容。每年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更新,但教材内容的编写相对滞后,早已不能满足当代中职生学习和应用法律知识。

3、对法治教育的认识不到位

目前,中职院校还没有对法治教育有正确的定位,也没有将法治教育作为一项根本性的工作来抓。法治教育永远都是一节或几节象征意义上的课,法治教育缺乏久远规划和近期详细目的、方案布置,“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学校的法律教员大多由德育课教师兼职,多数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缺乏法律专业培训,所以法治教育常常是“与己无关”、“糊弄了事”。

4、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中职教育当中的法治教育还没有正确普及,导致中职学生掌握的法律基础普遍薄弱。对法律的专业知识的理解水平不高,认知程度也比较低下,对法律的约束力度没有足够的认识。遭遇到事情之后,不能正确地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学生对法律的理解相对不足的体现。在自身的利益受到侵犯和损害时,通常会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维护,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且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中职学生在大多数情况下遇到的都是小问题,这样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学校的政教部门进行解决,意气用事的结果就是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三、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的对策

1、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体思想

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基于此,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学生这个教育对象为本,否则就无法实施以人为本的战略。想要将法治教育和德育整合在一起,就必须要遵循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对学生的主体思想进行培养。主体思想不仅指学生自我发展过程中的主体性,还指学生在群体发展过程中的主体性。在学生生活和学习中,主体意识表现为自我决策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在法治教育教学过程当中也应当抓住培养学生主体思想的这个关键点,引导学生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在以往传统教学中,只是老师讲学生听,并没有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和欲望,既然要全面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就应该引入多种先进的课堂教学方式,比如翻转课堂、模拟法庭、情景剧、辩论会等,增加发法律课堂的应用性与趣味性,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和欲望。在选择教材方面,应当舍弃陈旧滞后的法律教材,紧跟社会热点案例及出台的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让广大学生都参与到社会典型案例的讨论,树立学生的用法意识、守法意识、维权意识。

2、从教师素质上提高

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充分反映了学校的教育水平和具备的能力。因此,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尤为重要。目前,在中职教育当中,学校的法治教育相对落后,表现出来的效果也不是相当理想。这就造成了中职学生对法律理解的浅薄,这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在法律教育当中,多数教师缺乏法律意识,只是针对书本上的知识进行理解和讲述,使得学生在课堂上的理解程度较低。在课程开展的过程中,没有重视关于法律项目活动的开展,这就导致学生的法制观无法树立,因此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尤为重要。学校应该在法律建设的过程中聘请专业的法律教师进行法学教育,其中的教师创新能力也是教师在教育当中应该重视的问题。同时教师还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变化,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正确认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3、制定教育规划

要保证中职学校德育和法治教育做好整合,并不能单纯对学生实施统一式规划,必须要将学校德育与法治教育的整合作为一项统一系统工程来实施规划,对年级、院校和地区实施层次分明、清晰的教育规划工作,在制定教育规划的时候,要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其量身定做教育规划,做到“礼法合一”,“德法同行”。

4、树立起有效的评价机制

教育评价是权衡教育程度的重要根据,科学的评价体系可以确立正确的质量观,可以公正客观地评价教育的效益。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应该充分发挥监视指导的职能,把法治教育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归入其检查考核的范围,制定评价细则,组织专项检查。法治教育评价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第一,对学校法治教育管理程度的综合评价,包括中职校法治教育的总体规划及落实状况,法治教育队伍建立、设备建立,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第二,对学生素质的综合评价,从学生平常文化礼貌水平、仪表仪态能否符合中职生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的羁黾胺律课考试成果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第三,对法律课教师的全面评价和其他专业课教师的法治教育状况的评价,包括教师的思想、业务程度,教学办法和效果等。第四,应当将家庭、社会对中职生的客观评价纳入中职生德育量化考核当中。

四、结束语

全面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有利于学生在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全面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环境健康安全,全面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社会矛盾。综上所述,中职院校应当对中职生进行全面的法治教育。

参考文献

[1] 李永庆《对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J],《现代教育》2015年04期.

[2] 梁春霞《浅谈加强中职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J],《亚太教育》2015年11期.

第6篇

关键词: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社区参与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law—relatededucation)源于在20世纪60年代进行的有关美国宪法、人权法案和独立宣言等奠基性文本的教学。法治教育于1975年被正式列入社会科课程范围,从那以后,美国一半以上的州都将法治教育增加到社会科课程当中。法治教育虽然在社会科课程中所占的份额很小,但作为实施美国公民教育的重要途径,对于实现美国公民教育培养“民主的公民(democraticcitizen)”的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治教育也译为“与法律相关的教育”,是一种与宪法相关的民主教育,而非单纯的法律条文教育,也不是专业的法学理论教育。《1978年法治教育法案》(Law—relatedEducationActof1978)将其定义为“用与法律、法律程序、法律系统及它们赖以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装备非法律专业人员的教育”。莱明(Lerning)与海利(Healy)认为,法治教育是“一种有组织的学习经历,它向教师和学生提供理解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价值和原则的机会”。法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具有在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民主社会中有效地发挥作用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即能够意识到法律是如何影响自己,而自己又可以如何去影响法律。从而使学生能够通过法治教育的学习理解自己所属的公民社会,生活并积极投身于其中,成为具有法治意识、支持民主制度、积极参与的公民。

法治教育的目的强调了法治教育应关注影响现实情境中现实的人的现实法律问题,应通过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习经历来提高他们的能力。法治教育注重的是学生的社区成员身份,而非单纯的学生身份,关注其对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理解;期望学生在面对并解决争执与冲突,讨论与分析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学会理解法律,运用法律。这从根本上决定着社区参与(communityinvolvement)是法治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

一、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内涵

社区参与泛指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公共活动,影响社区权力运作,分享社区建设成果的行为和过程。社区参与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人们对其会有不同理解。在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中,“社区”是指可以为学生提供现实的学习和社会行动机会的学习情境,社区可以是学校本身、学生的生活社区、全市、全州、全国以至更远更广的地方。“参与”的规模可大可小,也可分别由学生和社区作为行动主体,既包括律师在教师教学时遇到有关法律概念的问题时给予的帮助,也指学生有组织、有准备地到地方法庭的参观活动,或是全州以及全国范围内的模拟法庭比赛等。

从社区参与的主体,即“谁来参与”这一层面上看,对于学生来讲,虽然在整个过程中不乏为社区服务的成分,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主要是一种学习性质的参与,即在社区的真实情境中试验、内化和运用在教室中学到的知识,从而获得法治教育期望在学生身上培养出的技能、形成作为一个具有民主意识的公民应具备的态度和价值观。而对于社区中的人员,尤其是资源人士(resourcepeople)——可以作为资源被引入法治教育中的社区中的人员——则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服务性质的参与,是在履行作为社区成员对社区公共事务应尽的职责,当然不排除社区资源人士在这一过程中学习的机会。

从社区参与的客体,即“参与什么”这一层面上看,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在法治教育的四个要素中都有体现,这四个要素是课程内容和概念,教学方式和情境,技能,态度、信仰和价值观。但是社区参与对它们的影响方式是不同的,对于课程内容和概念以及教学方式和情境两个要素的影响相比较而言是“直接的”或者“显性的”,而对于后两者的作用则是“间接的”和“隐性的”。

从社区参与的方式,即“如何参与”这一层面上看,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是“课堂中的社区”与“社区中的课堂”的结合,前者主要依靠社区资源人士进入课堂或在课堂中模拟社区实现,后者的形式比较多样,主要指学生走出课堂,在社区中继续法治教育的各种途径。

二、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实施

社区生活能够为学生提供的丰富信息和各种实践机会使得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具体的社区参与过程会因具体情境而有所不同。

形成“课堂中的社区”的主要方式是社区内的资源人士进入课堂中为学生做讲座以及学生在课堂内进行的对于一些著名案例、有争议案例或者社区内法律问题的模拟、辩论等活动。这些方法在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中极为普及,尤其适用于一些因各种原因无法使学生走入社区接受法治教育或者此类机会较少的学校。

可以创建“社区中的课堂”的参与活动在法治教育的社区参与中所占比重很大,具体形式较多,主要可以归入实地考察(fieldtrips)与实习(internships)两种类型。在实地考察和实习中,学生获得面对真实情境、获得接触到作为普通人的法律专业人员的机会,使他们在课堂中学到的关于法律系统、法律程序、立法过程等方面的知识不再是抽象的,遥不可及的。推动学生形成对法律的正确认识,使他们不再将法律看成是神秘复杂的,超出自己理解范围的事物,而将法律看作是可以帮助自己的,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或完善的事物。获得对法律以及法律专业人员新的认识。

事实上,法治教育中的许多社区参与是课堂中和社区内都可以进行的,例如,模拟法庭,既可以邀请法官等专业法律人士进入课堂作为裁判在教室中进行,也可以在法庭中实地进行。

学生在具体的参与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参与程度深浅是有所不同的,学生可以进行观察(observation)、服务(service)与行动(action)三种程度由浅至深的社区参与。

(一)观察

在这种参与形式中,学生是一个不介入的“观察者”(theobserver)。学生完全作为一个“外人”进行社区参与,不介入所要研究的活动当中,只履行观察者的责任。参与的主要目的在于收集信息。比如,学生可将在法庭中发生的各种活动中的一个作为观察目标,向法官询问此活动的功能,观察此活动发生作用的整个过程并将所得的信息记录下来,作为理解有关法庭审判程序的知识的辅助资料。

(二)服务

在“服务”中,学生是“作为参与者的观察者”(theobserverastheparticipant),主要参与到与法律相关的具体职业中。在这种参与形式中,学生较少直接参与,是一个较被动的研究者,只在需要时提供一些服务,或者辅帮助,充当服务者的角色。学生可以为其提供服务的人员很多,如少年训诫所的官员、州检察官、教授宪法的教授、司法部门的文员等几乎所有与法律有关的人士。这种参与活动使学生能获得一些法律相关职业的培训并对自身的职业探索和定向有一定的帮助。

(三)行动

“行动”这种参与形式使学生直接地参与到法律政策制定以及执行过程中,参与的目的是带来相应的社会或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学生可以积极地参加一些组织,如妇女投票者联盟(theLeagueofWomenVoters)。也可以自行成立组织,开展活动,如由学生组织的、旨在降低合法驾车年龄的活动。这种参与形式要求学生具有劝说、组织、倡议的能力,比其他两种参与形式对学生的要求更高,整个过程也更为复杂。同时也更能让学生感受到法治教育中的一些核心却抽象的概念,如法律、权利、公正、自由、平等,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在“行动”中学生可以充当完全的参与者(thetotalparticipant)或作为观察者的参与者(theparticipantastheobserver)。“完全的参与者”身份使学生全力投入,成为他所要研究的活动中的一个“职员”,这种参与形式有时会使他除了对他参与的一个或几个方面有所了解以外,无暇顾及和分析整个活动的其他方面,阻碍他对所要研究活动形成的完整认识。“作为观察者的参与者”的学生在社区参与中具有双重身份,虽然仍然作为参与者直接参与活动,但同时也是一名观察者。学生可以有时间和机会“坐回来”(sitback)去观察一下所要研究的活动的全景。

三、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活动的特色

自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正式实施以来,社区参与在学生对于法律知识性课程内容的掌握,研究、思考、交流与社会参与技能的培养,有关法治、民主、权利、义务等概念的正确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方面一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美国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体现了一些特色。

(一)社区参与重视社区资源人士的“储备”工作

社区参与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在于是否获得了足够的社区资源人士的支持。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所需的社区资源人士的“储备”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社区资源人士的来源,选择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引入社区参与活动中。二是注重对于教师和社区资源人士的培训。

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不仅指那些各自领域的权威,或是重要的公众人物,也指普通的法律工作者、自愿者、退休人员等。同时选择具有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资源人士,代表不同的年龄、种族和性别群体以应对背景不同的学生,使学生对于资源人士具有亲切感。除了律师、法官、警察等与司法职业直接相关的人员可以充当社区资源人士外,法律学校的学生与教师,来自不同行业的热心于法治教育的志愿者也是合适的人选。

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一直重视对社区资源人士进行有关教育教学知识的培训,帮助资源人士同学生更好地沟通。同时,给予教师在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以弥补教师在这方面的不足并使教师自身可以成长为资源人士。并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资源人士参加培训,如同法律学校协商,将参加培训课程所得学分计入法律学校学生在校的学分当中。又如为教师开办可以获得大学认可学分的暑期研讨会。

(二)社区参与对参与双方都具有积极作用

社区参与是一种具有互惠性质的活动。社区参与在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理解法律、法律系统、法律程序的同时,也使参与的社区资源人士和机构受益非浅。立法、司法机构通过参与,可以在社区内为机构树立起服务于社区的良好形象。学生在参与中获得的有关这些机构的知识可以使学生形成对它们的正确认识,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媒体对于这些机构的评价。对于参与人员更是如此,他们让学生有机会认识到法律专业人员和其他职业的专业人员一样有着繁重的工作压力,在努力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可以一改他们以往给学生留下的负面的或不真实的印象,提升学生对于司法职业为社会公正所负有的重大责任的理解。

这种互惠性的典型例证是社区参与活动中的警察与学生。在社区参与活动中,警察接触的不再只是问题学生、犯罪的青少年,而是大多数能够代表青少年常态的、普通的学生。这样的接触丰富了警察对于青少年的认识,也加深了警察对于青少年的了解。同时,学生在与警察的接触过程中,接受警察帮助或者帮助警察的经历可能会改变他以往形成的关于警察的“压迫者”的印象。

(三)社区参与强调与学生在校学习内容之间的联系

在同样的社区参与中,学生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结论。这是因为“教育结果不是主要取决于学生在校内和校外学到了什么,而是取决于这些经验是如何设计的”。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注重依据学生在校学习内容设定目标,并以此目标作为学生和其他参与人员和机构的行动向导,从而保证取得预期的效果。

社区参与同学生在校学习内容的联系还体现在两者是相互支持的。学生在参与过程中必须展示出对于在课堂中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熟练掌握。法治教育的社区参与不单单是由实地考察或者社区资源人士在课堂中讲座所组成的,更为重要的是对在法治教育课堂中所学知识的强化和运用。社区参与不但涉及到在法治教育课堂中学到的知识,也促进其他方面知识的应用,如写作能力、语言技巧、计算能力等。同时让学生有机会展示他们在参与过程中所发掘的自身的新能力。

(四)社区参与鼓励参与人员的独创性与自主性,重视反思

法治教育不是给予人们准备好的问题解决方案,而是试图帮助人们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在社区参与的过程中处处体现着对于独创性、自主性的尊重。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能力自行选择主题与资源人士,帮助教师设计实施方案,并且在具体过程中根据情况可以随时改变方案。在参与活动中,学生有机会自由发展和运用自己的想法做出重要的决定。社区资源人士在参与过程中可以因时因地适当地改变参与活动的进程。他们的独创性对于法治教育课程的编写有着重大影响,而且他们也直接参加法治教育课程的编写,从而提高了教材的专业性。

第7篇

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师生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围绕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精心安排法制宣传内容。

2、紧扣普法主题,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精心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着手部署“六五”普法。

3、注重法治舆论氛围的营造,努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

4、立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活动,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三、工作要点

1.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师生中存在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不匹配、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对称的问题。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活动策划,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2010年在教育系统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教育法、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力度。围绕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和传播。坚持把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积极研究和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法治文化培育和形成的作用,对实现依法治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贡献。坚持把法制宣传渗透到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作品当中,倡导和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组织推选优秀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新闻等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征集评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5.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重点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宣传发动、普法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六进”、法治文化、依法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细化和分解考核验收具体操作工作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试点单位,合理设定考核验收的试点规模,适时召开试点总结推广现场会或动员会,为科学指导和全面推开考核验收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组织指导查漏补缺,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各校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在此基础上,组织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全省、全国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向全省、全国推荐表彰的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崛起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和有效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总结验收,认真细致地收集和掌握“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等基本信息,特别是要掌握青少年学生这一重点对象普法现状、各种专兼职普法队伍构成、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等相关基本数据,为今后改进和创新普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8.加强教育

系统“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分析“五五”普法得失,把握普法工作发展规律,结合新时期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年内,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组织征集相关理论文章。

9.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泛宣传依法治校理念,研究制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导标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和考核,建立一批在依法治校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示范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自觉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10.继续强化普法办规范化建设。各级普法办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调研、有创新、有典型。每年编发和报送的普法简报不少于4期,配备和及时更新必要的宣传设备,确保普法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工作的作用和地位。

第8篇

根据上级部门普法规划的要求,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为中心,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

根据全县“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普法依法治理”教育活动中,我们突出了做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团委、班主任、总务处、工会、财务等科室同志为成员的普法、执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战、校报、黑板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调演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此外,学校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同时还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年来,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牧区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开展“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后,广大教职员工重新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宪法》、《职业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例如,广大教师通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明确了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自觉性,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没有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做表率的多了。

(二)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制度管理,是指管理者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进行管理的方法。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在学校内部实行制度管理,制度管理以其规范性、威慑性、稳定性、防范性等优点为学校管理者所青睐。一年来我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同时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工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部门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社区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建立家长联系教育卡,成立校内家长制,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党、团、教育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如高年级艺术班充分利用课堂、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本学期共举办法制讲座4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0记录。

2.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我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政治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团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3.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我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坚持在新生中普遍开展军训活动,学习国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培养良好习惯,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养成遵守交通法规良好习惯,也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

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我们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四)净化了教育的内外部环境,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9篇

[论文关键词]改革开放;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地位;作用

有相当多的人认为,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不够理想,尤其与改革开放前的情况相比,地位作用明显降低。这种认识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改革开放前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确曾经在人们工作生活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但是这种认识潜在地把过去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作用当作理想状态,并以此为标准来衡量现在,忽略了时代变化对现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刻影响,这是非常值得反思的。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思想政治教育,决定于社会基础和历史时代条件.而且这种决定具有根本性、宏观性的意义。因此.无论是评价还是改进当前思想政治教育.都必须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时代变化进行深入思考、基本把握,如此,才能认清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发展的大趋势。

一、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维度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以社会结构特点看,即是由国家全面统制、存在个人人身依附关系的时代,进入到自主意识彰显、个性得到宽容的时代。这个变迁可以说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最具有决定意义的变迁,因为这是社会结构中经济关系与经济基础的根本改变。与此决定性的改变相适应,社会意识也必然发生根本变化。计划经济时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表现为国家统制型或政府主导型。在国家与个人的相互关系中.国家的地位至高无上.政治权力与职能覆盖了所有社会生产与生活领域,个人受制于单位、身份、血缘,自主独立性十分有限,个人的利益诉求只能通过为集体服务来实现;而且由于商品匮乏,人民普遍贫穷,人们的身体与心理等基本需求都遭到束缚,存在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这个时候的思想政治教育,为配合政治权力达成极强的集体控制。被赋予超出其应有职能范围的能量和地位,充当了政治全面控制社会意识的抓手:由于这个时代里社会上没有直接为个人利益考虑的选择,现在很多人容易产生错觉,认为过去人们思想道德所呈现出的“纯真的”的高水平,都是当时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较强的缘故。

改革开放后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国家基本退出竞争性领域,社会发展机会不断增加,个人从高度集体化的约束下走出来.身份由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人转变为自由人或社会人,成为独立自主的利益主体,自担风险,自负赢亏,人们的价值观念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个人利益只有在利他(为他人提供有效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实现(获得利润回报)。同时,伴随经济水平从普遍贫穷到基本小康的发展变化,人们在基本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还获得了更广阔的精神空间,精神需求更加活跃复杂。在此境况下,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一个自由多元、繁荣复杂的局面.其参与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骤减.对社会的控制能力明显下降.思想政治教育仅成为政治统治、经济服务与人格塑造中的一个非强制性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一起,才能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发挥根本保证作用。看到这一点,就不会沿袭旧观念.简单地把思想道德所呈现出的真实“经济人”状态,说成是思想道德的倒退滑坡,并把这滑坡归因于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不足所致。

二、从非信息化到信息化的维度

从非信息化到信息化,以社会发展阶段看,即是由受教育者掌握较少信息资源、被动接受灌输的时代,进入到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信息资源占有方面差别不大、身份平等的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信息化则是现代科技发展的最新状态。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信息化阶段,作为生产关系的政治上层建筑自然会发生变化。在非信息化时代,由于信息的传递基本上靠人口相传与书信来往.受教育者接触信息的广度较窄、渠道很少,一般而言,在进行教育之前,教育者较被教育者掌握的信息量要大,主客体信息明显不对称,教育者优势显著,一定程度上教育成为社会思想、知识传播的重要渠道:而且对于教育者教育的内容.受教育者由于较少受相反观念影响,逆反心理较轻,在这种相对单纯的信息环境下.思想政治教育实施难度较小,成效也比较明显。

改革开放进入信息化时代后,人们视野变得开阔,信息总量呈几何级增长的同时,信息传播渠道急剧增多,各种信息顷刻间即可传遍世界的各个角落。海量的信息和强大的传播文化环境.时时刻刻对现代社会中的每个人(包括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施加巨大影响。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与普及.网络已日渐成为每个人学习、生活和工作的不可或缺的帮手。不管是教育者还是被教育者,只要愿意和具备相应能力.就可以获得足够多的资料信息。这种情况下。尽管互联网的即时性、开放性、参与性、隐匿性、自由性等特点,给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很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但也导致教育者在信息接触面及接触量上丧失了相对于受教育者的优势,很多情况下教育者的信息掌握甚至都不如被教育者。这个时候,也许思想政治教育的地位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方式却产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面对自主能力提高的受教育者.单独的课堂讲授教育作用下降,教育者不得不在思想深度、教育风格以及其他教育载体上下功夫。

三、从传统社会到法治社会的维度

从传统社会到法治社会,以社会治理理念看,即是由乡土色彩严重、权力倾覆一切的时代,进入到民主意识凸显、法眼审视天下的时代。具体而言,这个变迁包含着两个重要转型:一个是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的转型。传统中国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社会关系主要由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构成,亲属和老乡成为一个人一生交往的主要对象,礼尚往来是连接这些关系的基本方式,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纽带较为紧密,犯错者所承受的羞耻感和社会压力很大。而现代法治社会是陌生人社会。人们只是机械地、原子式地聚合在一起,不管在形式上怎样结合,但总会保留较大的私人空间,相互之间情感约束较小。现代社会之所以呈现所谓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道德危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道德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教育对象——人的道德素质的变化,给思想政治教育增加了难度。这种情况下,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即便再怎么有效.也不可能抵消掉外在道德环境的影响,使教育者达到过去熟人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思想政治教育.只能针对教育对象的思想变化,调整思路,在重新定位教育目标与方式上,提升教育效果。

再一个就是从权力社会到权利社会的转型。传统社会是一个权力社会,权力在整个社会具有倾覆一切的中心地位,民众“官本位”思想严重,整个社会的权力集中在个人或少数人手中.权力的运行不在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缺乏民众参与权力运行的渠道与自由空间。相应地,这个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由于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关系极不平衡,倾向于填鸭式的单向灌输教育,片面追求整齐划一,不容受教育者发出异样的声音。现代法治社会则是一个权利社会,人们对政治的认识更加趋于理性,权力崇拜的观念不断被削弱,特别是经过近年来强化的普法教育和法学研究,人们逐渐摆脱过去那种政治的压抑状态,个人民主和权利意识大大增强。

第10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法活动的管理、指导,我办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专职办公室设立在综合科,综合科负责人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的落实。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要求,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农业综合开发办“六五”普法工作五年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办“六五”普法宣传实施方案》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六五”普法工作三项制度》,明确“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开展普法工作的方法与要求以及实施步骤。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普法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三送”工作平台,充分利用走访农户的有利时机,宣讲法律法规,并发放宣传资料,强化了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普法意识。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组织全办学习法律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学法氛围。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农业综合开发办学法、用法情况一律政务网上公开。

三、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普法工作

1.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11年以来,我们相继组织开展了宪法、妇女维权、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审计法、招投标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科技下乡”,在“三送”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宣传计划生育条例、防震减灾等法律法规,并发放科普资料30000余份,发放法制书籍100余本,解答法律咨询50多人(次)。二是法律进机关活动。撰写法制讲稿33份,每年至少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5次,每位干部写好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提高学习效果。三是活动进企业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三送”企业,指导五星食品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活动,并组织在该企业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主要针对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

2、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了五年普法计划表,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以及其它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物权法》等。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活动,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各类大型普查和抽样调查以及“6.26”“12.4”法制宣传日的极好时机,以文艺演出、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

3、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我办将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拨出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并建帐。

4、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纪严肃,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存在不足

“六五”普法以来,我办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还停留在表面,还,普法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第11篇

一、健全普法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1、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及时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制定并下发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及时指导,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局普法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普法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设备。

二、普法教育工作情况

1、突出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各项基本法律得到广泛宣传。

2、按照全县2011-2015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本单位各年度公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班子成员全部参加每年县里组织的领导干部普法考试,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民营粮食企业负责人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部门专业法律法规。

3、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完善并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等制度,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强化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察和学法用法情况等考核,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我局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的参考率和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4、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培训计划,干部职工年度法律知识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法律六进”及法治文化建设

1、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开展局机关干部与包村点对接帮扶活动,加强对包村点法治宣传教育。

2、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日活动。

第12篇

今天,我到居委会去参加了“法制讲座”这个活动。

这个“法制讲座”是由社区的民警讲的。主要是普及一些法制知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因为近些年来,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也比较单薄。而且就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问题也存在着一些隐患。而这个民警叔叔,就给我们普及了这些知识。如果上下学的时候,是大人接送的话,那还好。但如果是同学之间结伴而行的话,一定要注意安全。因为现在还是有拐卖儿童的人,因此必须要加强防范意识。千万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送给你吃的东西,也不要随便跟着他走。因此,这种情况下,最后就是结伴回家。一个人上下学的话,就更加的要有警觉性。一定要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这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呀!我听了之后,真的是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