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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08 17:14: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关键词:校园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技能

中图分类号:X9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ki.kjycx.2016.09.068

2003-11-24,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发生火灾,造成41名外国留学生死亡,近200人受伤;2005-11-02,北京林业大学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006年,马尼拉大学发生火灾,8人死3人伤;2007年,东北师范大学发生火灾,500名学生被困;2008-05-05,中央民族大学女生宿舍发生火灾,数千名学生被紧急疏散;2008-11-14,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学生在消防队赶到之前从6楼宿舍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全部遇难。

1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近年来,很多学校都发生了火灾,许多莘莘学子被大火无情吞没。究其原因,主要是学校管理疏忽和学生疏忽造成的。年轻生命的逝去让人心痛,无数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学校必须要重视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和对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学生在校期间是学习精力最旺盛和吸收能力最强的阶段,如果能把消防安全常识等作为生存课程重点学习,那么,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教育一个孩子就是教育一个家庭,他们是家庭的重心,更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所以,学校教育胜于任何形式的社会宣传教育。

2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专门的组织机构,管理不到位。在学校中,大型阶梯教室,学生食堂,计算机房,物理、化学实验室还有学生宿舍等重点地方没有专人专管,而且学校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的维护不到位,甚至不会操作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2消防安全与校园治安管理有矛盾

消防安全与校园治安管理之间存在矛盾,人员疏散难度大。学校人员密集,作息时间比较统一,上课时教室内人员集中,下课时走道和楼梯拥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很多学校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在学生宿舍门、窗上都安装了防护栏,还有的学校私自加盖围墙,很多学校在学生就寝后将所有安全出口锁闭,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3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

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缺乏安全常识。在学校火灾案例中,究其原因,大多是因为学生宿舍用火不慎引起的——有的学生宿舍违章用电,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突出;有的使用电热器具,比如电热杯、电炉、电饭煲、电吹风、“热得快”等,极易引发电器故障;有的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有的北方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学校采用明火取暖;有的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蜡烛照明、蚊香驱虫,这样也很容易引发火灾。

3保证学校消防安全的措施

3.1学校要严抓自身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学校要把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从上到下建立专管消防的组织机构,制订学校消防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拟定管理方法,并确定专人专岗。同时,要定期维护和保养学校的消防设施,确保其完整好用。另外,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两不耽误,采用灵活、有效的处理方法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订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参加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3.2学校要抓全员的教育培训

由于工作需要,笔者给学生们上过很多次消防安全知识课。笔者感觉,大家都很喜欢这样的课程,而且这些课程越早上效果越好。如果在小学阶段开设这门课程,因为孩子们学习知识的能力比较强,所以,学习效果比较好。因此,学校应该与消防队保持良好的联系,根据学生的年龄和接受能力制订适合的培训方案,例如,幼儿园可以采取看动画片、组织孩子们参加集体逃生演练的方式提高学习效率。所有的学校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组织新生参观一次消防队,进行一次消防常识互动宣讲,观看一次学校火灾案例,全员参与一次消防演练,让学生们学习到逃生、自救的技能。

3.3消防监督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

第2篇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 100 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 100 人核定公用经费。

6.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 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7.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 D 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 D 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8.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9.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0.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门卫、巡逻、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六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寄宿制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建立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七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三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八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寄宿制学校应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图书室、实验室、教室、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应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一条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四章楼梯走道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三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五章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五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六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应根据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六章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应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课程,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利用班会、墙报、广播等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用电、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

第十八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一次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针对学生溺水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事故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建立完善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预案演练,寄宿制学校必须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二十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切实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积极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工作机制。

第七章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寄宿制学校实行校长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第二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制订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观念,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点和出发点,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确保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教育先行预防为主

1、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确定各年段安全教育目标。(1)幼儿园安全教育应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2)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3)初中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3、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安全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安全知识进课堂,落实计划、教材、课时、师资。

4、学校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5、学校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和布局状况,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洪、防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6、学校应抓住放假前、开学初、夏季来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禁毒日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等各种宣传陆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害等安全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7、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起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定体系,帮助师生解决心理问题;学校应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8、学校应加强师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学校应与派出所、交警中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以团队和少先队活动、班会、课堂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养爱心,互谅互让,互敬互爱,遇事不冲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9、学校应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教育,开展“绿色通道”建设,纠正师生不良的上网习惯,强化教育和严密监控有“网瘾”的学生,培养健全人格。

10、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管理处(室)的作用。

2、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3、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学校安全工作议事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安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保障、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使安全管理工作与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学校每季度要至少研究一次安全工作,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学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6、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对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学校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坚持学校安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月报制度。每月23日前,各学校将当月开展的日巡查、周检查及整治情况认真总结、填写月报表,归档并逐级上报。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局;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和镇人民政府,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8、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

9、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0、门卫值班管理制度。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逐步实行专业保安负责制,暂时无力聘用专业保安的要选用50岁以下身强力壮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学校要加强门卫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配备必要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门卫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出校。非本校(园)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且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对不能说明情况的、行迹可疑的人员严禁入校、入园。门卫对进入学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幼儿园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推行持证接送幼儿制度,加强幼儿接送管理。不得将幼儿交给素不相识的人,不得将晚离园幼儿交传达室人员代管。

11、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中小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宿舍管理制度。学校不准将危房用作学生宿舍,不准随意改造宿舍建筑功能,堵塞、锁死门窗。学生宿舍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必须设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统一拉闸断电。各宿舍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监督宿舍的安全情况。学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准将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尤其对女生宿舍要严格管理。坚决取缔煤炉取暖,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学生宿舍每间要严格控制在8人以内。因条件限制,对宿舍超员不能及时整改的学校,要严防死守,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各种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应按规定在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校应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在楼房教学或上晚自习的中小学校,要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老师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撤离和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学校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1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学校要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生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培训合格。食堂管理或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传染性疾病症状或外伤性感染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学校食堂要由专人负责饮食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以正常价格采购,并落实索证制度。学生食堂实行承包经营的,必须实行严格的公开招标制度,学校食堂要按照要求实行经营准入制度。要加强对承包经营者的管理,杜绝恶性竞争事件发生。学校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教育局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炊事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学校应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学生使用预防药品。学校要建立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竭力遏制食物中毒事态扩大;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并保留现场。

1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用车管理,司机、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接送师生的车辆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使用超期报废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等乘坐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并按规定运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学校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等,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严禁学校租用农用车、拐的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上下学时段有交警疏导交通、建立临时停车位等。

15、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要向教育局、镇政府、派出所申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令其缓办、停办,并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活动的场地、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活动期间要有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秩序,防止事故发生。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16、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单独制定巡查、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中毒等事故。

17、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不准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教学用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橱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教学用危险品的领用,必须有两人以上,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后方可领用,当天领用当天使用,并有详细的实验用量记录,由实验室主任签字备查。

18、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或隐情,果断采取应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凡经县以上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对d级以下危房应制定修缮和加固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幼儿园(所)楼上活动平台、二层及以上楼房窗户应加护栏、警示牌,加强对悬挂物、高处堆放物的管理。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要有防护设施。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要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根据女学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应予以关照,以防发生意外。

19、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镇综治办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1)清理校(园)周边非法商业网点。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所有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取缔校(园)门前50米内的流动商贩;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音像、书刊店进行限期整改或查封。(2)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加大校(园)及周边刑事、治安案件侦破和查处力度,坚决铲除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

三、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1、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我镇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中小学校长、幼儿园负责人为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人。

2、中学、中心小学明确1名副校长主抓安全工作,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处,设主任1名,配备工作人员1-2名。

3、农村小学、幼儿园明确1名班子成员主抓学校(园)安全工作,配备一名安全管理人员。

第5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数量不断增加,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火灾逐渐成为影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2009年2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中央电视台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由于违法燃放烟火导致火灾,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2010年11月1日,上海市静安区高层住宅在进行外立面墙壁施工时,由于4名电焊工无证违规操作,引燃周围易燃物导致火灾,造成58人死亡,70余人受伤。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江西省高层建筑总数已超过2.7万幢,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也时有发生,及时吸取火灾经验教训,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工作日益重要。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1、结构通常较复杂

高层建筑功能多样,结构通常也较为复杂,在施工期间门窗孔洞、楼梯间、各类管道井等大多均尚未封闭,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强烈,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在短时间内就能形成猛烈燃烧,极易发展成大面积的立体火灾。有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受场地局限,办公室、员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临时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发生火灾时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2、火灾负荷大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有的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尤其是电焊、氧割作业以及部分施工还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接触到火源,就极有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此外,有的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采用可燃泡沫彩钢板搭建,发生火灾时迅速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高层建筑由于施工工期长,施工单位人员多而杂,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相互推诿,未建立并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未组织对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导致员工消防意识淡薄,发生火灾时缺乏处置的经验和能力。

4、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时有发生

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用电量大,设备长时间使用甚至超负荷运行。临时性用电多,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私拉乱接现象突出。动火作业多,电焊、氧割等作业普遍,作业产生的火花、熔珠飞溅。有的特殊工作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也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

由于建筑尚未建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往往忽视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有的虽然有临时水源,但压力达不到灭火的要求,再加上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复杂,消防车通道、场地经常被占用,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扑救难度大。

6、擅自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少数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或者虽然经过审批,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擅自降低消防施工标准和质量,大量选用易燃、可燃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二、加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措施

1、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1)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研究、解决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2)要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特定,科学、合理的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3)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2、强化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要合理规划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功能分区,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重点区域应设置显著标志,相互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通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当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消防车道、场地。(2)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管理好明火,对于建筑工地中存在的明火源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短路、发热和绝缘保护层损坏的要及时处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将焊接作业作为重点防范对象,作业时应安排专人监护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在焊接点附近还采用非燃材料隔板遮挡,防止焊珠向四周喷溅。(3)要加强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材料管理要定点、定位、定人,分类存放,远离电源和火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易燃、可燃垃圾材料要及时清理。(4)要配全消防器材装备。要按照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还应当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3、加强消防教育培训

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常抓不懈。要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灭火技能,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尤其是要加强对电焊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要针对建筑工人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的实际情况,丰富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采取观看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图片、施工现场讲解、消防安全操作实际演示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和火场逃生能力。

4、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消防部门要加大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针对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建筑工程,要依法实施处罚,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建设、安监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总结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积极建立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2]付振华.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防范对策分析.《中国电子商务》,2011(12):107-107.

[3]任丽娟.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山西建筑》,2012,38(2):275-276.

[4]王洪强.浅谈建筑工地火灾成因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对策.《经济视野》,2013(15).

第6篇

随着城市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待生活的品位也在迅速增长,对于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要求和空间要求也就更高,这些人员密集场所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精神享受的同时,各类消防安全问题也逐步显现。一般来说,人员密集场所都具有面积大、人员集中、可燃易燃物品多、用火用电量大的特点,火灾危险性极大。就目前全社会火灾发生的总体状况来看,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尤为多发,已成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工作,对于保障当前社会安全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一)一些场所所在建筑使用性质随意变更。酒吧、网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很少使用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部分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停用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在居民住宅楼首层,有的甚至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这些建筑原设计不是用作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消防设计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要求。将这些建筑随意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不仅改变了建筑的使用性质,也给场所带来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二)一些场所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漠视消防安全,防火意识淡薄。这些人员密集场所除了平时消防经费投入不足,在经营过程中还常常出现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安全出口上锁,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用等等,甚至由于经营上暂时的需要,擅自拆除、停用自动消防设施,严重妨害了单位的消防安全。有时,他们对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中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也不能积极有效地落实整改,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形同虚设。

(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欠缺。经营业主自身的安全素质不高,单位员工也欠缺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单位内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消防工作管理措施不到位。譬如,这些单位配备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防排烟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后,由于欠缺必要的消防专业知识、未落实专人管理,固定消防设施长期得不到正确的维护保养,损坏老化现象严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难以正常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普遍。人员密集场所由于顾客流动量大、可燃物品集中、电气设备繁多,管理难度较大,许多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体育场馆因大型活动需要,临时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过负荷用电,违规操作,一旦电气线路安装或使用不当,极易引起电气火灾。另外,部分场所用火随意,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混乱,酿成火灾的现象十分普遍。

(五)部分原先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的人员密集场所擅自进行改、扩建,造成新的火灾隐患。这些人员密集场所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擅自进行经营场所的改、扩建,并且在此过程中擅自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美观装修,降低了建筑的整体耐火等级;违规取消防火隔断,或进行防火分隔不合理,妨碍了正常的消防安全疏散;改变了原先电气线路设置,破坏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灾迅速蔓延,致使过火面积增大,火灾损失扩大。

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成因分析

(一)违章装饰装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了建筑物顶棚、墙面等部位以及窗帘、帷幕等装饰织物必须满足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然而有的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任意降低防火标准,人为造成很多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防火检查、控制室值班、员工培训、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但不符合本单位或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度内容不具体、不全面,有的规定内容与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不相一致,缺乏可操作性。

(三)某些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审核,有的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或随意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有的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而与之相匹配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没有跟上,事后又无法弥补,有的消防水压不足、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足,致使消防设施先天不足,留下了火灾隐患,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

(四)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置位置不够合理。有的建筑内部缺少自动消防设施或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防范措施

遏制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是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具体说来,政府部门、公安消防机构以及各人员密集场所都应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落实措施,共同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应从提高“四个能力”方面入手

一是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人员密集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情况;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

二是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按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火灾确定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讯及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系,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应关闭房门,在房门上做记号;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现场警戒组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三是组织疏散逃生能力。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四是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并熟知以下内容: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场所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人员,经过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场所内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每个楼层、每个房间设置“严禁燃放焰火、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提示牌。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从源头抓起,严把“三关”。

一是督促各设计单位严把设计关。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计进行规范设计施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要退回重新设计,严把建筑工程图纸的审核关。同时,设计施工图纸必须报相关的审图机构进行防火审核,严把验收关;工程竣工后,严格进行消防验收,严把开业检查关;开业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灾隐患的形成。公共娱乐场所要根据场所的使用情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配电房操作规程,消防控制设备操作规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用制度规范人的行动,从制度管理上遏止火灾隐患的形成;

三是积极采取不燃化防火处理。严格控制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饰)顶棚、墙面、隔断、地面等;对于增设的楼梯、室内楼板应符合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钢楼梯可采用涂刷防火漆、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应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对设置有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三) 重在平时,措施到位,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基本管理要求。

一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居住建筑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是凡属人员密集的场所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设定为中危险级,在选配灭火器种类时,应选用4kg储压式ABC型干粉灭火器,在灭火器的设置上还应注意每一个灭火器配置点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并应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四是人员密集场所电气设备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的规定,由具有电工资格的技术人员负责进行设计和施工安装,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搭接临时线路;

五是设置在多种用途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楼板和2.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满足各自不同工作或使用时间对安全疏散的要求。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面,且宜在屋面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六是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通向疏散出口的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其他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 5m,且走道地面上应划出明显的标示线。员工集体宿舍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且应砌至梁、板底。

(四)严格执法,加强服务,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对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应依法下发相关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过程中,公安消防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帮助人员密集场所“快、好、省”地改正火灾隐患,真正体现公安消防机构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对于那些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必须坚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从重处罚,联系舆论媒体予以曝光,以起到有效震慑消防违法行为的作用。对于本地区存在的影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应及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此外,公安消防部队还要大力强化执勤备战工作,加强对辖区特别是重要人员密集场所附近的道路、消防水源等情况的“六熟悉”,进一步完善灭火应急作战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地演练,切实增强灭火实战能力,以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警力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施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7篇

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一)一、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强化自查、自管力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各自分工负责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强化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校舍及财务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人,使具体行为人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操作,对存有不安全隐患的地方要求专人控管,做好预防工作。务必做到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坚决杜绝危害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政教处和值周领导对每天的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如安全巡逻记录、消防安全记录、来客登记单、值班记录等,保存了第一手资料;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分部门、分处室管理好自己的人和物,形成了“安全工作四级管理体系”,明确了职责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力度,明确责任,层层把关。

二、对学生安全教育情况。

开学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救自护常识的培训,让每一位学生都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救自护知识;日常教学工作中,充分利用出黑板报、班主任主题班会等形式,有效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渗透;学校还制定了相关制度来保障学生安全工作的落实。校长和班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班主任和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与社会密切联系,班主任和家长密切配合,层层把关,切实保障每个学生的人身安全。另外,班主任间周上一节安全教育课,有教材,有计划,有备课,有作业。

三、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健全学安全保卫制度,使学校治安得以强有力的保障,我们加强了与镇派出所的警民共建工作,使得学校周边200米以内无游戏室、台球室,网吧。

四、安全检查情况

1、用电方面的安全检查

主要对学校内宿舍、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及校园的一切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查电线有无裸露,有无私拉乱接;各配电箱是否上锁;电源是否完好。通过检查,发现用电设施安全正常。

2、对学校建筑物、及生活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在设施安全检查进程中,对学校建筑物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是否有危墙以及其它安全隐患等现象存在。同时,定期对各类设施进行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对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

为了加强本校消防工作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范结合“方针,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结果:实验室、教学楼消防灭火器正常。

4、加强防盗设施检查

为了确保我校财产安全,为此,在安全检查进程中加强了防盗设施的检查力度,通过检查,未发现有安全隐患。

5、加强门卫登记制度和值班制度

来校人员必须登记后,方可进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轮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各处室配备干事值班,并写好值班记录。

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二)学校安全问题一直是我校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工作之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效检查情况:

1、各场室:电脑、电视机及其它电器使用,电线、插座、开关没有漏电等不安全现象。电线没有裸露。门窗、防盗设施正常。

2、学生上学、放学路途有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骑车的现象。

3、校园内上课、下课秩序以及课间活动时好时坏,中午在校外校内逗留的纪律和安全问题加强重视教育。

4、防火、盗情况:实现了所有损坏的门窗、玻璃不过夜;教室门窗都能按时开关。各场室消防器械保管完好,并进行了定期检修,存放位置科学合理,做到了随时可用。

5、还有学生到无证摊点买饮料、食品,乱吃零食、乱丢垃圾的习惯未能养成。

6、教学安全情况:加强校内学生活动的安全工作,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做危险性游戏。学校集体活动或放学,有规定路队和行走路线。

7、用电安全的检查情况:上学期,校园内教室、办公室和各功能室等处的照明电路的电线已重新更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学校周围都是公路,学生上学、放学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2、学生下课在活动时监管力度不够。

3、礼堂后面的体育器材室旁的旧乒乓球桌不能随意堆放。以免学生爬玩。

4、礼堂、西座楼、中座楼、东座楼都分别有裂缝,现经察看暂时没有大问题,但要经常观察,密切注意。

5、后门值岗遇到高温、下雨,学生、老师较难受。

6、学校饭堂的饭有时有点异味,是否是陈年米?

总而言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事故猛于虎”,对于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应该引起重视的一个大问题,是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该从思想上去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所以,我们每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把安全教育放在我们教育的重要位置上。让学生在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中生活和学习。

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三)“安全大于天,生命重如山”这是我校从领导到老师的一条坚定信念。学校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信师生安全事关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根据我市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办公室、寝室、教室、食堂以及教学设备设施等全面性的安全工作大检查。进一步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现将我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在接到《紧急通知》后,立即召开了校委会安全工作专项会议,明确了任务、责任,进行了细致的分工,筹划了学校下一步安全工作的打算。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会上,张校长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讲了我们学校当前安全工作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严格的安全工作要求,提出了“安全大于天,生命重如山”的工作口号,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指出了安全工作要深入人心,到岗尽责,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学校要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大家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 学校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工作踏实。

我校一直十分重视安全工作,长期以来形成了校领导班子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部门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按照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与学校各部门、班主任、生活教师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责任人的职责,加大了对各部门及全体教师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及各项活动管理,并实行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三、 认真检查,督促整改

(一)根据通知精神,近日学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对学校涉及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自查。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方面自查

制度是落实的保证,我校力求做到完善规章,明确岗位,职责分明,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制订并不断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多项应急预案,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学校实行了领导、教师值班制度,制定了学校安全检查督导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使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制度化。

2.门卫管理方面自查

我校有详细的门卫值班管理制度,有专业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门卫值班,对来校人员、车辆进行出入登记,落实良好;有完善的巡逻制度及专业的足额的保安人员,统一配备了服装,警用器械,在校园内重点进行夜间巡逻;从周一到周日,天天有校级领导带班,中层领导值班,在学生就餐及入寝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时间段进行值班。有力的保障了校园内全天候无安全事故发生。

3.饮食管理方面自查

学校食堂有健全的一系列制度,落实详实。炊管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食堂设施配备良好,操作间及餐厅整洁卫生,食品采购、加工全部定点,保证食物不过期不污染。学生饭菜实行三餐24小时留样,以备检查。学校饮用水水质合格,饮用水质量无问题。

4.学生宿舍管理方面自查

我校《宿舍管理制度》《学生请假制度》《寝室管理员管理条例》,等制度健全完备,宿舍内应急照明设施良好,消防设备完好、消防通道顺畅。政教处定期对学生宿舍内违禁物品及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排除。我校女生宿舍寝管员全部为专职女性人员。

5.校舍安全情况自查

我校所有建筑物均为新建,不存在危墙,危房等安全隐患。每座教学楼两侧楼梯均设有上下楼安全提示,学校北侧水塘边设有禁止下塘等警告铁牌。

6.学校周边安全情况自查

我校为新校区,位于城郊,学校周边不存在网吧,报刊点,非法小卖部等能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场所,学校周边安全状况良好。

7.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情况自查

我校不存在租用不具备校车营运资格车辆现象,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以交通安全、乘车安全为主题的班会,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乘车,平安返家。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针对我校校区较大的实际情况,整个西侧没有围墙,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夜间护校等方面工作。再接再厉地保持校园零安全事故的记录。

第8篇

深入贯彻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防止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到学校饮食、饮水、食物中毒事故为零;交通安全事故为零;溺水死亡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案件为零;因传染疾病导致校园混乱、伤残死亡事故为零;学校因教育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为零;师生涉黄涉赌涉毒行为为零;学校因集体活动组织不力、公共场所管理不当、化学危险品保管不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为零;其他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管理股,应急管理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幼儿园相应成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抓人员。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局长是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中小学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全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股室站所及分管负责人对股室站所相关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科任老师和各岗位工作人员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发《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明确、责任明确,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三)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讨论分析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阶段安全工作重点,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学校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讨论布置安全工作。学校每周工作要安排体现安全工作。班级每天利用晨夕会、课堂等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四)强化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隐患。

2.学校安全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主管部门定期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账督办。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⑴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⑵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⑶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⑷体育教学设施、试验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⑸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⑹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学校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包括教学楼紧急事故疏散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宿舍安全应急预案、教学和试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礼堂及图书馆等建筑物倒塌应急预案、地震和汛期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

应急预案内容包括:⑴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长、副指挥长,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⑵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⑶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⑷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⑸学校建筑结构应急疏散图、重点部位分布图、各指挥长及小组长和成员通讯联系表等附件。

学校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学校安全信息反馈制度。每月23日前,各学校将当月开展的安全警示视频教育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包括:抽查时间、人员、部位、排查出的问题,整治期限、责任人、措施、效果及意见建议等)认真总结、填写月报表,归档并逐级上报。

5.坚持事故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凡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学校必须立即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并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安监、公安、卫生部门等报告。凡因各种原因造成学生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凡发生涉校涉生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罢课、绝食等事件,或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并有打、砸、抢、烧行为的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并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信息报送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6.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⑵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⑶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⑷各种安全制度。⑸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⑹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⑴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⑵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⑶安全检查、巡查记录。⑷安全会议宣传教育培训记录。⑸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⑹奖惩情况记录。⑺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7.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门卫值班管理制度。中小学校要逐步实行专业保安负责制,暂时无力聘用专业保安的要选用60岁以下身强力壮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学校保安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巡逻。学校要加强门卫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配备必要防范器材,使其能防偷、防盗,并具备一定的防暴、抗暴能力。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做到昼夜巡逻、联系畅通。特别是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门卫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出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且经学校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对不能说明情况的、行迹可疑的人员要严禁入校。

门卫对进入学校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情况下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要求其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如有发现,安全主管部门必须予以收缴。

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临近街道与公路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绿色通道”。

9.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各寄宿制中小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宿舍管理制度。学校不准将危房用作学生宿舍,不准随意改造宿舍建筑功能,堵塞、锁死门窗。学生宿舍必须要由专人负责,必须设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各宿舍要设立安全员负责监督宿舍的安全情况。学生宿舍要符合消防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

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及使用电器、燃油炉、煤气罐、蜡烛等明火,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对于违规使用、存放的上述物品,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得饲养动物,不准将学生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居,尤其对女生宿舍要严格管理。男、女宿舍不准留宿异性。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寄宿制学校坚决取缔煤炉取暖,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非寄宿制学校,严禁招收住校生。

严禁学校租用或变相租用当地民房作为学生宿舍。如有租用当地民房住宿的学生,学校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

学生宿舍每间要严格控制人数。因条件限制,对宿舍超员不能及时整改的学校,要严防死守,加强管理,制定并落实各种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学校应加强对住校教职工宿舍特别是女教职工宿舍的安全管理。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学校应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在楼房教学或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的中小学校,要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要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老师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能安全撤离和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学校应加强电源、电器、电网等用电设备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1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学校要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要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培训,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培训合格。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学生食堂要严格食品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制度的落实。

学校要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教体局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炊事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学校应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学生使用预防药品。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竭力遏制食物中毒事态扩大;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并保留现场。

学校应逐步实施对新生体检、定期体检制度,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身体情况。

1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用车、校车管理,司机、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接送师生的校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使用超期报废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勤工俭学、实验、实习、参观、旅游等乘坐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并按规定运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学校要在外出前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劳动安全教育等,并配备学校负责人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严禁学校租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严禁组织师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13.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组织郊游、社会实践、艺体节、考试等大型校内外集体活动,必须事先将活动方案、安全预案报上级审批。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未经审批的集体外出活动一律不得组织。主办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活动的场地、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活动期间要有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秩序,防止事故发生。举办较大型的群众性活动,要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

14.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门卫、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仪器室、财务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配电室、锅炉房、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礼堂、小卖部等),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单独制定巡查、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并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对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学校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中毒等事故。

1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区不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教学用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橱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等安全器材,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完备出入库手续。

学校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经营活动,尤其不准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

16.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尤其是汛期要对教室、宿舍及其他建筑进行日巡视、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严防发生事故。凡未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校园舍一律不得使用。

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要有防护设施。体育运动教学、比赛必须向学生进行运动安全常识教育并加强安全保护,严防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学校要根据学生健康档案,掌握有特异体质、心理疾患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学生,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并予以劝阻;有特异体质或疾病的学生,视其身体状况可拒绝参加体育运动。对这些学生的情况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注意特别关照以防发生意外,需要休学的应予以休学。对于残疾、体弱学生,学校应予以关照,根据女学生生理特点,在体力活动、室外活动时,视具体情况应予以关照,以防发生意外。

17.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学校要积极主动配合各有关综合治理部门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教体局和学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凝聚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共同搞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维护和整治工作:⑴清理校园周边非法商业网点。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所有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取缔校园门前50米内的流动商贩;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音像、书刊店进行限期整改或查封;搬迁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周边占道市场。⑵搬迁校园周边危险站点。协调城管、消防等部门,搬迁学校周边不符合防火、防爆间距的加油站、液化气站及其它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站点。⑶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部门落实好“八条措施”,加大校园及周边刑事、治安案件侦破和查处力度,坚决铲除校园周边的黑恶势力。

(五)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1.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涉水安全教育;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龄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⑴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⑵初中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⑶高中及以上安全教育应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3.学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安全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安全知识进课堂,落实计划、教材、课时、师资。

4.学校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5.学校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和布局状况,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每月至少组织师生进行至少1次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事故发生时,根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防止盲目处理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

6.学校应抓住放假前、开学初、夏季来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日、消防安全月等安全教育重要时段,充分利用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等各种宣传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溺水、防洪、防欺凌、防害等安全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7.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起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定体系,帮助师生解决心理问题;学校应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8.学校应加强师生法制与道德教育,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学校应与派出所、交警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并以团队和少先队活动、班会、课堂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培养爱心,互谅互让,互敬互爱,遇事不冲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学校应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保证每学期到校至少作两次有针对性的法制报告。

9.学校应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教育,开展“绿色通道”建设,纠正师生不良的上网习惯,强化教育和严密监控有“网瘾”的学生,培养健全人格。

10.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观看安全教育片,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从实际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师德水平和道德修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11.实行安全工作预警。在暑假、寒假、国庆节、劳动节等重大节假日放假前,汛期、常见病多发季节或传染病暴发期间安排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预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实行安全工作考核

1.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2.学校安全工作按《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评分细则》进行单独考核。

(七)实行安全工作奖罚

第9篇

消防安全承诺书选集

本单位 (单位名称)

为了给每一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确实加强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效益,确保安全。特郑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单位所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保证畅通无阻,保证不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上堆物,保证安全出口在营业时间内不封闭、不上锁。

二、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标志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标志始终处于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状态。

三、所有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经营场所保证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诺书选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认真贯彻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积极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七个立即。即: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立即修复;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出租。

以上系我校做出的保证,我校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校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承诺书选集

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员工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订本责任书。

一、区域责任人情况: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务: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二、责任人负责区域:

三、本人保证在责任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达到以下要求,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1、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部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保证辖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发生人为损坏和丢失,并保证其周围的清洁卫生;保持辖区内消防通道的畅通,不被物品占用;

3、对辖区内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物品要妥善保管。做到专人管理、专库存放,不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

4、结合本部门的安全特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落实整改;

5、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对非吸烟区、使用明火和动火作业要严格管理和控制;对锅炉房、配电房、备用发电机房、电脑房、洗衣房、仓库和厨房等重点部位要严格管理,并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6、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参与开展的各项消防安全活动。如: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考核和消防演习等项目;

7、保证辖区内各类用电、用火和用气的操作安全。如:工程部和厨房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8、经常培训本部门员工,使其懂得报警、灭火、逃生的方法和消防疏散程序;

9、妥善保管辖区内的贵重物品;

10、保证辖区内各类门锁、箱锁、柜锁的完好,不随意损坏;

11、在辖区内发生失窃和各类刑事案件时,要及时报告保安部门,并主动协助调查,同时留置相关人员,保护现场;

12、主动留意和监控辖区内的闲杂人员,遇可疑人员应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第10篇

【关键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许多在建工程(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工程)因电焊、电线短路等原因引起火灾的案例屡见不鲜,造成了重大的财产和人员伤亡,有的甚至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如央视新建大楼火灾、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楼工地火灾等都属于典型的在建工程火灾事故。笔者通过深入在建工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普遍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和管理漏洞。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在建工程火灾案例,结合笔者参与孝感在建工程的检查,在建工程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许多施工单位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而忽略消防安全,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建工程工作人员由于多系临时工,多为市区附近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管理人员赶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管理,随意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全国发生的在建工程火灾多为此类原因引发。

(三)易然可燃材料多,存放不符合要求。在建工程存放可燃易燃物多,现场使用大量油毡、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 装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一般来说,这些可燃烧易燃物品存放在临时搭建的简易用房内,而这些简易用房的耐火等级本身就不符合要求。同时,一些工地受场地制约,没有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放在消防车通道上,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四)用火用电不规范,易引起火灾。新时期,在建工程多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建造,各种用电设备多,临时线路多,线路纵横交错点多,一旦发生跑电或漏电,极易酿成火灾事故。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随意动火动电或在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动电的现象,电焊、气焊等火花飞溅到可燃装饰物或防保网等可燃物品上极易引起火灾。

(五)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不能满足扑救初期火灾需要。对于在建工程来说,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建筑灭火器,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临时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从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是相当数量建筑工地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二是虽配备了消防设施但却不符合使用要求,不能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加强在建工程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的建议

(一)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是施工单位的职责,也是建设和监理单位的职责。新《消防法》第九条已明确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以笔者所在的孝感市为例,根据湖北省总队的《全省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方案》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记录表》,明确了在建工程责任体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要开展定期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强化在建工程人员岗前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消防意识。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强在建工程现场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消防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保障在建工程具备以下安全使用条件:1、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2、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3、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4、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预防的作为新时期消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主要部分,只有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人员岗前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才能逐步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

第11篇

【关键词】消防;建筑;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 A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当前,很多建设单位的领导认为对工程实行承包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就会随工程转包而转嫁到施工单位,由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自身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足、不重视,造成对消防安全责任制构架不理解、不掌握,缺乏按规章制度管理的消防安全理念,并对安全工作撒手不管,疏于督促,同时,有的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层层分包,但消防安全责任制却没有逐级落实,有的分包单位甚至无施工资质,没有制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没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施工单位为了缩短工期,只求施工进度,消防管理流于形式"对于消防安全的要求凭领导口头说说,不能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因此,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不能落实人力的保障、制度的保障和财力的保障。

1.2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没有消防安全意识,只顾生产,不顾消防安全,甚至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已经缺乏消防组织机构,在企业内见不到消防安全管理的痕迹,还有的单位领导持:重经济、轻安全、早施工、早完工、早开业、早获利的观点,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也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以及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对火灾的发生抱有侥幸心理,对具体消防安全工作持应付态度,过关思想,在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事务中,凡事都找关系,依法办事观念不强,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也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大多数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最基本的消防常识。

1.3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各种火灾隐患

一些建筑工地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将民工宿舍,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劳累后的施工人员多有吸烟或乱丢烟头的不良习惯,一旦失火,势必造成严重后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本身具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例如施工现场多数与办公室!宿舍,休息室,仓库等相邻;如突发火灾事故则很难疏散,同时,很多施工现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现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属擅自施工,导致火灾危险性极大。

1.4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很多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不畅,一些施工人员为图方便,把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导致消防通道不畅,由于施工队伍大多只重经济效益,求速度,而忽视安全,一般施工现场均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甚至建筑施工现场,多数建筑物处于已经开始建设但仍未竣工的阶段,消防设施不够完善,因此一旦发生火灾,建筑设计中的消防设施通常不能发挥作用"有的即使配备了消防器材,大都是个摆设,灭火器材也大都失效!过期,根本无法使用"许多建筑工地都没有落实临时水源,最多就是利用周围道路的市政消火栓,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取水扑救,对于火灾扑救就更为困难。

2坚决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策略分析

2.1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

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2.2要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要责任到人,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义务消防安全应急抢救队,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性火灾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科学!合理地规划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划分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堆放区!危险物品仓库等,并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

2.3要落实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消除

对于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疏散通道;第二,重点工种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掌握足够的消防安全知识;而且对消防安全的重点环节进行加强管理;第三,消防水源情况;第四,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第五,施工现场有无违法用火行为;第六,消防车通道;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按时巡查并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减少火灾隐患"施工单位应该纠正规章操作; 对已经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的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国家、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每天进行防火检查;而其余施工现场就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定。

2.4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检查

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是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又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是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四是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2.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加强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挡隔离板,防止焊珠四处迸溅而造成火灾隐患;施工现场应设吸烟室,不得在库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2.6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落实安全责任

消防部门应不定期召集施工各级负责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会议;保持与施工单位协调工作;并对施工设计、施工、监工、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监督;逐渐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意识;并且增强他们的消防技术水平,建筑工程公司以及施工单位对消防管理工作方面也应达成一致共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对整个工程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单项转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对本次施工项目的负消防责任;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结语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任重道远,只有不断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才能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张爱芳.有关规划和建筑设计中消防问题的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 (18)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些年,我国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步伐非常迅速,相应配套的公共、居住、生产等标志性建筑越来越多,建筑工地也随之增加,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也广泛的应用与现代建筑中,建筑施工现场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如不加以监督整改,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势在必行。

一、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及其成因

(一)建筑物密集、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因为施工现场有一定的局限性,大部分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或者成陈列出“一”字型,而且这些建筑大部分都是临时性的,结构太过简单,耐火等级大多都是三、四级。除此之外,有的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互毗连,更有甚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对临时建筑物进行分隔,再加上安全出口只设置了一个,如果发生火灾,人员疏散非常困难,很容易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首先是施工现场放置了很多易燃可燃的材料。有的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不能够及时拆除消防车道堵塞;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占用,甚至有的工地没有划分明火作业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及其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使得发生火灾的机率增加。

其次是用电量大、铺设的电气线路不够规范。伴随目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有了增加,临时性用电多,安装非常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随处都能看到电线接头,因为电线频繁移动,使得绝缘层严重破损,容易引起短路和火灾,甚至在可燃木制构件上随意安装很多配电箱。

再次是违章使用明火。施工过程中,有的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电刨、电锯、切割机、电焊等使用的比较频繁,缺乏保护措施,有的存在边营业边施工现象。施工、住宿人员用火用电等管理不严,在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较多,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

最后是忽略了对火源的管理,对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和意外火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

有的建筑工程没有经消防部门审批就擅自施工;虽然有的是经过审批的,然而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对局部平面设计进行更改;还有的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使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大大降低,加重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完全没有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四)消防安全意识谈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

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大多数施工负责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觉得的消防管理与自己关系不大,不舍得投入资金购置消防器材。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消防安全知识不够了解,存有侥幸心理。此外,因为工人从事重体力活,下班疲劳,如果有火灾发生,不能及时发现,易酿成大灾。

(五)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

有些工地只有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在中、小型工地,都没有任何消防器材,有的施工地人员为了方便起见,随意堆放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堵塞了消防通道。如若引发火灾后果将会特别严重。

(六)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

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二、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对策分析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应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主要负责方,总承包单位应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具体落实到位,并签订责任状,从而明确各单位对于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

(二)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该具备最基础的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能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于外出打工的人员,各地在进行技术培训时一定要加入消防常识内容,提高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人员流动对消防宣传教育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型建筑工地一定要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将消防培训当作重点工作来抓。专人分管,严格人员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成立必要的义务消防队和安全组织,定期对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检查,总结考评,纳入考核范围,与经济挂钩。

(三)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

依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具体情况,合理的对各作业区进行划分,尤其是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对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设立专用仓库储存,并且要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不小于15m的距离,不可以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要尽可能的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禁止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能少于两处,且宽度要大于4m。

(四)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

首先要对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加以限制,尤其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审核。其次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是否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再次是要做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工作。主要是防止因为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最后是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的时候,对于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不可以混纺氧气、乙炔瓶,在焊接的时候要派专门的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且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将其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以防焊珠四处喷溅;其次是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禁止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情况下还应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六)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1、电气焊割场所。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2、用电场所。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七)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为防患于未然,建筑工地无论大小,都应配备灭火器材,针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大部分文化较低且民工较多的现状,施工单位要针对这些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训,并从加强管理入手,工地重要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防火宣传标志,并加强工地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

总而言之,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繁杂的工作,它不但需要建筑施工单位管理层给予高度的重视以及消防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个施工人员都增强防火意识。只有这样才可以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