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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

时间:2023-09-08 17:14: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

第1篇

全国土地

市国土局:

根据XX市国土局《关于转发开展第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第十五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按照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开展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具体措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宣传工作。并行文下发《关于开展第十五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到全县各乡镇土管所,要求认真开展紧扣主题、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一)我局从6月20日起就开始到全县各乡镇督促和指导宣传工作,并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所辖区的繁华地段、集贸区、村庄交通道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部分乡镇土管所还组织召开了群众座谈会和村级土地信息员联席会等,充分宣传目前的土地政策和有关规定,在建制镇还设立“6.25”土地日宣传咨询台,接受群众的咨询、做好解释工作。

(二)为了使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能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局以“6.25”土地日为契机,一是及时编印了《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宣传手册》500余册,分别赠送给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使领导干部了解土地管理政策。二是同时印发了旌德县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材料,重点宣传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转用报批手续,什么是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审批,乡镇企业建设怎样用地”等内容。三是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大型土地法律法规及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宣传展板8块。四是在县城梓山广场、西马路、和平路悬挂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等土地日宣传标语。五是集中3天时间利用宣传车到全县10个乡镇及县城主要街道来回循环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重要决策性文件。六是通过旌德移动公司发送手机短信,“土地日”宣传标语:“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经济长足发展”。七是通过旌德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专题片,并在播放赞助电视剧的时间内播放滚动字幕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八是为进一步畅通法律法规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我局还在网站上将所有行政法规、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各项制度,涉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点击查询。确保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人心,提高人们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这一基本国策的法律意识。

三、存在问题努力方向

这次宣传活动,面向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形式多种多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深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欢迎和喜爱。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尚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继续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克服各种困难,进一步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不断提高全民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思想意识。通过对土地、矿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正确宣传,努力化解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供应的矛盾,促进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2篇

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15个全国“土地日”电视讲话

今天是第15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我县也已跨入全国百强县行列。人多地少、土地资源不足的我县县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土地市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配置进程逐步加快,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初步确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全面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日趋活跃。去年我县拍卖地价款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3.428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县城市化建设。

二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得到全面实施,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我们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另一方面,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和结构,实施土地收购储备,不断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去年,全年储备土地15宗,面积32.1710公顷。

三是土地市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于2002年6月10日正式开张,土地使用权交易更加便利、公开和公平。

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县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不高,土地使用权转让私下交易、划拨土地非法入市,隐形交易仍然存在,国有土地收益流失尚未从根本上遏制,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针对我县土地市场存在的问题,借此今年土地日之际,我代表县政府就加强我县土地市场管理讲四点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要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正确运用行政手段的同时,积极完善法律、经济手段,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要加强对土地市场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公开市场信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适时调控土地市场。

二是要提高土地供应市场优化配置程度。要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供地行为,建立和完善协议供地的价格评估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要深入研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积极推进依法取得、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严格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管理,提高土地市场公开程度,保障土地供应和交易中的平等竞争,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交易。

四是要加大力度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要按照全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部署“一要抓紧、二要从严”的要求,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土地资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土地非法交易的打击力度,认真清理土地隐形市场,进一步增加土地政府收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同志们,土地市场建设管理涉及各行各业,需要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希望广大干部群众能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产管理的关系,合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再作新的贡献。

一、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二、宣传口号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4、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5、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6、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7、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8、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9、严格用地标准,推行集约用地

10、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1、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12、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一、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二、宣传口号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4、严格土地管理,构建和谐社会

5、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6、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

7、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8、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9、严格用地标准,推行集约用地

10、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1、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12、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全国土地日的由来

为了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基本

国策,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危机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历年土地日宣传主题

1991年的第一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国情;

1992年的第二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改革;

1993年的第三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经济;

1994年的第四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市场;

1995年的第五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法制;

1996年的第六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发展——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1997年的第七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国家——爱护我们的家园;

1998年的第八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未来——集约用地,造福后代;

1999年的第九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依法行政,合理用地;

2000年的第十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保护耕地——为了美好的明天。

2001年的第十一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规划用地,利国利民。

2002年的第十二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规范土地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第3篇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重点农田包括:

(一)土壤肥沃、生产条件好的高效益田和蔬菜生产基地;

(二)水利工程设施配套、集中连片的农田;

(三)名、优农产品基地。

第三条  重点农田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当地土地资源、人口增长、农业生产及建设发展的状况确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规划,并安排好水利、交通等项用地。

第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重点农田保护范围划定的领导、审批工作,制定重点农田保护管理的具体措施,本辖区重点农田保护管理的通知、布告。

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负责重点农田保护范围的具体划定和分等定级工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重点农田的保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在有关部门组织下做好重点农田保护范围的定位划界、建立保护标志等工作,并将保护重点农田的内容列入乡(镇)、村规民约,负责实施。

第五条  经批准征(拨)用重点农田的单位和个人,除按《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缴纳各项费用外,还应建造同等面积的农田。确无建造条件的,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的20%至30%缴纳土地开发费。

对省级确定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按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少收或免收土地开发费。

第六条  土地开发费由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征收,列入农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发新耕地、改造低产田、扩大水浇地等,严禁挪作他用。

土地开发费的使用,由土地管理部门和主管土地开发的部门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年终逐级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开发部门和财政部门编报决算。

第七条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重点农田的,由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其退还占用的重点农田,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复耕种条件,并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重点农田,对违法批占或污染损坏重点农田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控告。

第九条  对在重点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不缴纳土地开发费和罚款的,除限期追缴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对阻挠重点农田保护工作或破坏重点农田保护标志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县(市、区)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4篇

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之本,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我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18亿亩耕地是未来五年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指标,是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

我县土地危机也依然存在,全县人均耕地已不足3亩,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今后还将占用部分土地,这将使全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但在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全县土地形势还没有得到充分认识,考虑当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多,考虑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少;在项目用地上,不注意节约用地,多征少占;农村不少干部和群众存在着集体土地可以自由支配的错误观念,以权代法、越权批地,不履行审批手续随意圈占土地、随意买卖、租赁集体土地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情况,亟需广泛宣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强土地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都能自觉地遵守土地管理法,树立起人人珍惜土地、节约用地、依法用地的良好社会风尚。

各乡镇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的,要采取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子,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土地管理宣传咨询活动,在电视台举办领导讲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加强土地管理节约利用土地的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县形成依法管地,依法用地,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规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

(一)改进项目用地审批程序

为了切实加强全县建设用地管理,改变过去建设用地单独选址分散审批的现状,要实行按项目分批次审批建设用地的办法,按照项目落地程序建立三项制度。

1、实行项目申报汇总制度。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含园区)所引项目要及时向县发改局汇报,并将项目简要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发改局留存,县发改局建立项目台帐,并按照项目投资,产业结构及引入区域等进行筛选分类。

2、实行项目审定联席会议制度。县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项目的引进、审定和落地安家工作,县发改局根据收集到的项目的多少,每半月或每一月定期向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上会议定的项目名单,并初步拟定召开项目工作联席会议的时间。按照预定时间,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国土、环保、建设、安监以及项目引进单位(含园区)、乡(镇)、村等相关部门,召开项目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由发改局项目信息,项目单位具体介绍所引项目情况,通过部门集体研究会诊,确定应上或应下的项目,最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公布确定的应上项目,并发往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实行联合选址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联席会议确定的项目,共同配合完成项目选址工作,建设部门按照规划提供项目选址意见,环保部门按照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供每个项目选址意见,安监部门按照项目的安全要求提供选址意见。国土部门综合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最终确定项目地址,并与涉及的乡(镇)村一起落实征地预案。最后按《建设用地申报审批办法》办理土地征用、转用手续,经上级批准后,按照供地政策进行供地。

国土资源局是土地管理的唯一职能部门,对全县土地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批准占用土地。

(二)规范园区用地管理

县产业园区建立以来,为招商引资,拉动全县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土地使用上基本做到节约合理用地,但也存在一些项目投资小、土地利用率较低等问题,为此应进一步严格园区用地管理工作,使园区管理纳入依法、合理用地的轨道。

1、实行园区项目准入制度。要提高项目入园门槛,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提高项目入园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不符合控制指标的不得入园建设或核减用地指标,杜绝圈大院建小厂等浪费土地的现象。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优先占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量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国土部门要利用土地置换、争取上级用地指标等措施,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使园区土地申报审批纳入依法轨道。

3、园区内土地必须由县政府统一管理,集体和国有荒山由政府统一整理,统一使用,坚决取缔个人平整或倒卖荒山的行为。

4、组织力量对园区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用地合理的在用地指标办理各项手续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于投资强度低,圈占和浪费土地的要限期整改,退出浪费的土地;对于未经批准滥占乱用土地要严肃处理。

(三)强化临时占地管理

要切实加强临时占地管理工作,项目临时占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贯彻节约用地的方针,能占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一般农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要严格临时占地审批手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环评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临时占地。在临时占地上不得搞永久性建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使用期满即恢复土地原状,归还集体。使用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必须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重新办理有关手续。要落实好临时占地复垦制度。同时,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全县临时占地的清理工作,对临时用地期满后不再继续使用的,要组织复耕工作,对于不经批准的临时占地要依法进行处理。

(四)完善住宅用地管理

住宅用地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要切实加强对住宅用地的管理工作,严禁农村居民未经批准在自留地或承包地上建住宅,国土资源所要对本辖区的住宅用地实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违法建住宅的要及时制止,要严格住宅用地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宅基地。严禁城镇干部职工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住宅,城镇平房改建住宅楼,要统一规划土地并由县政府统一收回,实行“招、拍、挂”出让供地。

三、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

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是土地基本国策得以贯彻落实的保障。要下大力量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遏止一切违法占地行为。

一是建立土地执法巡回检查制度。县国土资源局要与乡(镇)、村密切配合,组织土地监察力量开展全面巡回检查。对村中区等违法占地多发区要重点巡查。在违法行为的多发期要加大巡回检查力度,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的动态巡查,把全县违法占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

二是开展土地市场集中整治活动。每年在违法占地高发期,都集中人力,对全县土地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乡(镇)村配合,对全县违法占地分别情况、分别类型、选出典型,重点处理。对查出的土地违法典型案件要重点打击。

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打击重点违法占地行为。县成立由公安、国土资源、建设、市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用强制手段处理重点违法占地案件。国土资源部门要掌握违法占地情况,提出依法处理意见,提交联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理;涉及党员干部违法占地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情节给予土地违法行为人党纪、政纪处理;违法占地严重,触犯刑律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要公开处理。

第5篇

[关键词]土地管理法;地籍管理;加强

1998年8月29日,国务院通过了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已在1999年月1日起实施,新土地管理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在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等方面加大了力度,标志着土地管理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土地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地籍管理和土地利用管理两大方面,其中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要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首先必须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只有加强地籍管理,才能及时准确反映土地利用现状,掌握建设用地情况,为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地籍通常是指记载有关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登记簿册,也可形象地将地籍比喻为土地的户籍。地籍管理则是建立这类簿册而采取的一系列工作措施。主要针对城镇用地和农村用地,做好权属调查、土地登记、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统计以及土地挡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因此,地籍管理是地籍工作体系的简称。在我国历史上,地籍早期是一种以土地为对象的征税簿册,是历代政府登记土地作为收田赋的谱册。“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216年),始令黔首(即人民百姓)自实田土以定赋,东汉秦彭做山阳太守时,按当地田亩多肥瘠,编立文簿,藏于乡县。后中央政府将其所立条式通令各州县仿行。全国普遍造地籍册,始此”(见《辞海》)。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地籍的概念有了很大的变化,地籍的含义已包括着有关土地的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和法律状况的调查与登记,所获得的资料不仅限于簿册,而且还包括有关文件、数据和图件,地籍还包含着众多的要素,它不仅包含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等要素,而且还应包括土地上附着物的权属、位置、利用现状等要素,使地籍的含义从赋税或权属这单一概念中摆脱出来,故现在地籍是指土地的诸要素隶属关系综合成统一体的总称,是有关土地的档案资料,它为国家经济建设各有关部门服务,形成为多用途地籍,这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也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由于建立地籍的目的和任务的不同,地籍管理的内容也不同。以财政目的为主的税收地籍,地籍调查只要能解决以下两个问题就够了:一是向谁收税;二是收多少税。以多种功能为目的的多用途地籍,除作为财政税收的依据、法律权属的依据外,还为土地利用规划、管线、通讯设施、城市建设规划、交通道路规划及其他各种经济建设规划服务。以法律为目的的产权地籍也具有为税收服务的功能,但除此之外,它还具有更重要的功能,即保护权属单位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地籍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的土地关系,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为编制计划、利用规划、制定有关土地法规等提供有关土地方面的自然、经济和法律方面的基础信息,管理土地权属,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而来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 综合措施体系。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土地的分等定级和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地籍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为了能获得地籍工作中所必须的土地权属界线、位置和面积等各项资料,就必须进行测量工作,从而为地籍管理提供文字、数字和图件等测绘基础资料。地籍管理不是一次性静态工作,为了保持地籍资料的现势性,满足土地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注意及时掌握土地信息,特别是权属状况的变化。

截至2000年底,全国共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2 200万本,占应发数的85%;集体土地使用证1.5亿本,占应发数的68%;集体土地所有证180万本,占应发数的28%。初步建立了土地调查统计制度。从1996年开始,每年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查清了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城镇地籍调查完成面积达3.4万平方公里,占应完成的74%。地籍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目前,全国大部分市、县建立了土地利用现状属性数据库,400多个市、县建立了土地利用现状图形数据库。

近年来,我国地籍管理工作在土地登记、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地籍信息化建设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土地登记制度已基本建立,土地调查统计制度的全面建立已成为土地用途管制和有效保护耕地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今后几年,我国地籍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完善土地产权管理制度,健全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建成覆盖全国的土地遥感体系,初步形成全国地籍管理信息网络,土地产权管理得到加强。几年来又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调研,制定了扩大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覆盖面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并开展了试点和示范区建设。这项工作的政策和技术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全面推开。地籍管理还为征收土地税提供了准确的资料,2000年税务部门采用地籍资料征收契税142亿元、土地使用税65亿元、土地增值税8亿元。

由于近几年来,土地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请求撤销土地使用证等案件远远多于请求撤销土地行政处罚案件。主要原因是土地登记行为不完善等问题而引发的官司,作为依法行使政府的职能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地籍资料的完善和土地登记的规范性。否则,还会引发更多的请求撤销土地使用证等问题案件产生。

从全国范围看,我国现阶段地籍管理正处在起步阶段,同世界各先进国家相比,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的距离。当前,我国地籍管理应以开展城镇和农村基层的日常地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基本国情需要的地籍管理新体系。所以目前地籍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土地登记尚未做到全覆盖,法律地位还不高,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自动化、信息化的水平不够高,地籍管理手段尚未彻底摆脱手工作业和半手工作业状态。地域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领导对地籍管理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致使当地地籍管理工作缺乏足够的物质障。另外由于技术手段、资金、人员和工作进度要求等原因,土地登记不够规范,其中,覆盖不全是目前影响土地登记制度正常运行的最大障碍。

早期的地籍是以赋税为目的而进行的,故称为税收地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交易的开展,为维护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以房地产产权法律登记形式而开展的地籍,称为产权地籍或称为不动产地籍。地籍信息资料已涉及国家经济建设的各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和全面、科学地管理土地,由于地籍管理的重要性,我国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等制度建设,以适应土地管理和城市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收稿日期:2010-08-10

第6篇

自土地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地矛盾不断激化,人口与资源之间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土地资源存在着不合理开发利用情况,不仅土地污染加剧,而且土地数量和质量都受到了较大的威胁,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1.1土地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无论是土地管理还是土地规划都缺乏健全的协调机制,土地管理内容较为分散,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再加之当前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向进行拓展,从而导致大量耕地被占有,给我国的粮食安全带来较大的威胁。同时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由于需要大量征收和征用土地,同时补偿和配套政策还不完善,这就导致农民陷入到无耕地可种的境地,给社会的稳定带来较大的不安全隐患。

1.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加剧

当前我国人多地少,土地存在超负荷利用的现象,同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上的树木和植被过度砍伐和受到破坏,从而导致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及土质减退等各种生态问题不断显现出来,而且其发展趋势不断加剧,所带来的危害也越来越明显,这不仅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而且导致我国大量耕地土地地力减退,耕地数量呈逐年递减的趋势。

1.3耕地数量急剧减少

当前导致我国耕地数量急剧减少的因素较多,但最主要因素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和建设占地。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大量耕地开始转向种植经济作物,同时一些不当耕作行为也导致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从而导致耕地数量锐减。另外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开发建设的盲目性导致大量耕地被占有,导致这些耕地永久性流失。

2加快推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

土地管理法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所以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现有耕地进行有效的保护,我国需要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各地区需要针对自身土地资源的特点来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不断调整,采取切实可行的合理措施来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2.1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进行土地开发利用

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前提和基础,在保护中进行开发和利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对土地进行利用,同时还要开发好土地后备资源。严禁在土地开发利用中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要坚决制止,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惩处,从而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2.2规范管理土地开发用地

对于土地开发用地需要依法履行审查报批手续,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的确保土地开发用地管理的规范性,同时还能够为合理进行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2.3建立土地规划许可制度

针对用地的不同,来对各类用地的规划许可制度细则进行制定和落实,从而确保各个区域内都能够按规划用途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加强对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同时还可以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保护责任人,从而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另外还要进一步加快推动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的深入,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进行不断扩大,建立市场调节机制并进一步对其进行完善,强化土地资源管量,采用经济管理手段来强化土地利用合理化,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确保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实现。

2.4科学合理实施土地的开发利用

根据区域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社会经济条件发展水平以及土地利用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差异性,实事求是地体现地方特色,因时、因地、因需地制定出其各自的发展方向及发展重点,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对土地资源不仅要进行外延的开发利用,而且要进行内涵的开发利用,不仅要把土地作为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面且要作为资产进行开发利用,不仅要对农用地进行开发,而且要对城镇用地进行开发,以科学的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因地制宜、高效合理开发土地资源。

2.5做好集体土地被征用后的管理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定的收入,积极支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和农民自主创业。要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兴办实体,想方设法增加就业岗位,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确保失地农民能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才能妥善安置好失地农民。

3结语

第7篇

[摘要]国土资源是指一个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领空范围内的全部资源,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主要是指国土资源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影响后代人的发展条件,保证有限的土地供给能满足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土地需求,加强对土地使用方式的管理,保护国土资源的数量稳定,刻不容缓。

[关键词]国土资源 可持续利用 保护

[中图分类号] P285.2+39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7-12-1

国土资源是指一个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领空范围内的全部资源,主要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两大部分,国土开发整治的对象,主要是指自然资源。国土资源是一切生产活动的基础,它的开发利用不仅影响到生产力布局的经济效果,而且影响与其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如果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中没有遵循生态经济原理,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顾生效益,就会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受到破坏和损害,就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在此,笔者就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研究略作分析。

我国是世界资源大国和资源性生产大国之一。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本国的资源开发,成功的实现了发展经济的目标,但是我国的人均占有量极少。资源再多,怎么会够13亿人口用呢? 就拿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险峻形式来说吧。近年来耕地大量减少,人地矛盾日趋严重。耕地资源人均也数量少质量低。一是人均耕地在世界上处于低水平。二是耕地质量总体水平低。三是耕地退化严重。受荒漠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耕地的40%不同程度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危害。保护耕地是事关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大事,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国能否顺利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成功地迎接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严峻挑战。我国国土资源紧缺的状况将长期存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同国内资源不足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资源利用率不高,前景不容乐观。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实施,国民经济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展开,产业结构调整和需求结构层次的升级,将继续保持对自然资源的旺盛需求,资源紧缺状况又将进一步加剧,我们必须在加快利用国外资源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内资源。

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主要是指国土资源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影响后代人的发展条件,保证有限的土地供给能满足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土地需求,要让国土资源配置在数量上具有均衡性,在质量上具有级差性,在时间上具有长期性,在空间上具有全局性,从而实现自然协调性、经济连续性和社会持续性的统一。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就是指土地利用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持生态”的基本理念指导下,在生态合理、经济可行、社会可接受的控制目标约束下,实现经济社会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和谐发展。

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涉及到社会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战略以及产业政策、环境政策、价格政策等诸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和实施可持续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管理的龙头”,以实现土地资源 可持续利用。

可持续利用的措施:①不断增长的人口数量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和环境资源的需求将是持久的,新世纪中国否获得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实现人口控制是一个关键的因素;严格控制人口的增长,可以说是我国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最基本的措施,因此“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不能有任何松懈。同时要大力发展教育,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以增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能力。②科学规划与开发土地,保护耕地,深化土地退化与恢复机理的研究。区域土地规划工作已在不同的区域层次上展开,同一层次上的区域单元要做大量的同类工作。③建立土地资源利用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运行机制,我国的土地持续利用除保护土地资源、保证其生产力的持续性外还应调整各业用地矛盾,使其用地结构能保证整个社会健康、平稳地发展,这是同发达国家持续土地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概念不同之处。这是因为我国人地关系极其紧张,产业结构将发生巨大变化的特点所决定的。所以我国的土地持续利用可定义为:“能够满足当前和未来人们粮食需求和社会协调、平衡发展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利用措施。④要把提高工地利用水平与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在调整种植业结构中,要坚决实施退田还湖、退牧还草、退耕还林等战略性措施;在林业生产中实施将“砍树人变成种树人”的战略性调整,特别注意大江大河源头及中上游地带的植被修复与水工保持;在城市化、工业化及工业结构调整中,要坚决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发展生态城币、绿色城币和生态工业与绿色工业,改善城区与工矿区的国工资源品质。

另外,加强对土地使用方式的管理,保护国土资源的数量稳定,刻不容缓。具体保护方法:(1)以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实施弹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是中央政府在我国耕地面积持续减少的情况下,出于国际和国内粮食安全考虑做出的正确决策,目的是保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一直以来,中央以及各地政府在各种规定中着重于耕地的数量保护,对新开垦土地的质量标准要求模糊,更没有考虑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以及区域人地关系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政策的实施效果。因此,应当以这样的耕地总量指标作为实现动态平衡的目标,实施有弹性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2)严把用地审批关。根据动态规划严把用地审批关,对改变用途的耕地加强批后实施监管,坚决纠正、收回各种违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对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项目,一律不批准用地。对重点地区、重点城市、重点项目组织检查,强化建设用地批后实施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备案和批后核查制度,建立土地利用信用评价机制。(3)全面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听证制度。

拟定或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或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为今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践行执政为民、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加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提供较为完善的实体和程序保障。

我们更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发挥优势,迎接挑战,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关于珍惜国土资源上;继续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切实保护好国土资源;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节约利用国土资源。

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地行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县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紧缺,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作为“全国重点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全国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县”,保护耕地任务艰巨。当前我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随着国家土地政策执行越来越严,保红线、保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土地管理事关全局,事关长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人民、对子孙、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确保实现“保红线、保发展”目标。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办事处及国土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标语、专栏、发放明白纸、广播等多种形式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县情,自觉树立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把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变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规范运作,合理利用

保护和利用好每一寸土地,既是遏止耕地减少,确保粮食安全的需要,也是优化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上级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要优先保障扩大内需、民生工程项目,并向工业园区倾斜,确保有限的指标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单位要把握机遇,积极做好大项目的包装,争取上级用地指标。同时进一步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大力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闲置和存量土地,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严把投资强度关和土地产出关,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建筑容积率。

国土局要切实加强规划和计划管理,以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实施管理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项目单位向发改、工信、农牧、林业、水务等部门申报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申报前,应主动与国土资源局衔接。对重点建设项目,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先期介入、预审协调、快速办理”的原则,及早落实规划调整、土地征转、土地供应等事项,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全力保障经济发展。

严格执行现行供地政策规定。县政府成立土地储备中心,实行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坚持土地一级市场由政府垄断的原则,加强土地市场管理,严格执行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等各类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对土地出让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操作,阳光行政,严禁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和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建全机制,落实责任

第9篇

一、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原则,以确保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为主要目标,因地制宜,统筹兼顾,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激发广大农民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内在动力,提高农民群众保护基本农田和种粮积极性,营造耕地保护良好局面,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为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特别是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按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分类进行补贴:

(一)对种植粮、油、蔬菜等作物的基本农田,补贴标准为30元/亩/年;

(二)为鼓励农户对耕地保护,除上述第一条外,种植作物的其他一般耕地也做适当补贴,标准为10元/亩/年。

(三)对所在行政村长效管理经费的补贴:基本农田10元/亩/年,一般耕地2元/亩/年,主要用于日常对基本农田的路、沟、渠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和维修,基本农田保护牌、界桩等保护标志的维修以及相关工作管理的经费。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方式

(一)补贴对象主要为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和长效管理义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担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农户。

(二)补贴资金申请和审核。补贴农户的资金和管理经费,分别由所在村的村委会以行政村为单位每年年底一次性申请,制定资金贴补方案和贴补明细表,上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再由市国土资源局、农经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核准后由市财政局下拨资金至镇财政所,再由财政所下拨给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资金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四、建立健全村、镇、市三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和监管网络。

(一)市国土资源局应加强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将全市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建立基本农田和其他耕地的地块面积、编号、保护责任人(单位)等基础性信息并登记造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做到基础资料翔实、归档成册。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积极落实好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等耕地目标责任,加强对基本农田和耕地使用情况、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以及申请的基本农田贴补方案和账册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对和抽查。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行政村的基本农田和耕地的使用情况、设施保护等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对,加强对划定的基本农田区块和一般耕地有效保护,建立以户为单位的基本农田基础信息,并制定贴补方案和贴补明细,将贴补金额进行登记造册。

五、资金来源: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资金列入当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来源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70%返还地方留成部分和耕地开垦费,此项资金不足时,由土地出让金15%提成专项资金补足。

六、监管措施:

(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成果和全国土地第二次调查成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资金运作管理和制定年度补贴方案,并会同市农经局对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对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市监察局负责对基本农田保护激励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二)各镇(街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负责对所辖行政村以及农户的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和引导。

(三)对未认真履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农户和村委会,致使基本农田抛荒、改变用途或遭到破坏的,视情节轻重相应扣减或停发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并在规定期限内责成改正。造成基本农田永久性破坏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10篇

实际上,早在2007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从那时起,“保红线”就作为一项国策在执行着。目前,经济形势虽然严峻,但是耕地红线的地位不会动摇。

保增长是国家当前的中心工作,是工作的大局;保红线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直接影响到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目前开展的“保增长保红线”活动,就是要通过更加积极主动的服务型工作,使保增长的措施更实、更快、更有力,就是要通过不断完善的各种严格的、规范的措施,确保扩大内需项目走得更稳、更实、更有序。

“保增长、保红线”工作具体来说有三大任务。第一,就是保障用地,确保落实扩大内需保增长的调控政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用地需求,要通过开展“保增长保红线”活动,积极研究解决当前土地供需矛盾,摸清用地底数,争取用地指标的倾斜,盘活存量土地,使用地项目投资落地。

第二,就是密切跟踪,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保增长、保红线”工作要及时掌握国家土地政策新的动向,总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不断改进、完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当前,全国正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正在积极开展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国土管理部门就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规划和服务体系;就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建设节地标准和奖励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第三,就是依法维护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有序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决不能把保增长和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对立起来。

整个行动主要由专项工作、支撑工作和策应工作构成,同时组织做好地方配合工作和同步宣传工作。由于工作涉及面广、项目繁多,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启动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调研宣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督察推进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评估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此次“双保行动”不仅划分详细,每个阶段还有自己的关键点,执行起来将更加明确:第一阶段主要是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统一思想,为之后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第二阶段需要摸清各地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准确掌握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主动性;摸清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第三阶段则重点突出关键问题和地区,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察,做好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曝光;最后阶段则是评估行动的成效,研究完善或制定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划拨用地目录、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

“双保行动”截至8月底已经开展了半年之久,在这段时间里,无论是从全国总的局势来看,还是各省的进度来看,都取得了不小的收获。

在土地规划、计划和审批等方面,通过扩增量、挤存量、调结构、快审批等方式,优先保障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国土资源部上半年工作报告中显示已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涉及用地面积有351万亩,占全年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55.7%;其中,交通、水利、能源用地占83%。全国批准建设用地面积309万亩,比去年同比增长40%;其中国务院批准的重大项目用地面积165万亩,同比增长17%。

从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耕地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四个方面,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关,坚决纠正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供地、用地,坚决纠正搭车用地。上半年国土资源部审查退回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用地报审要求的建设项目报件91件,占受理总量的41%。审查退回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用地报件3件,涉及用地2.2万亩。同时审查核减建设项目不合理用地8914亩。

在保护耕地红线方面,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对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办法》规定每年违规违法占用耕地超过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就要对这个地方的主要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上半年检查显示,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和涉及的土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32.7%和39.8%。

最后是农村土地整治问题。农村土地整治是保发展、保红线的结合点,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平台,当前还能有效地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需求。农村土地整治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1999年至2008年,我国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163万亩。国土资源部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大规模地推进这项工作,启动“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国土资源部将重点抓好1000个国家级示范点,各省区市建设9000个省级整治示范工程。

第11篇

关键词:第二次土地更新调查、重要意义、卫星影像系统

中图分类号: P185.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我国土地调查的诠释第二次土地调查,同时也是关乎国情国力的重要调查,这项工作,是经国务院部署,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开展,其主要意义如下:将我们国家土地利用面积、类型、权属及分布情况查清楚,了解土地资源的真实家底,同时,将土地调查、统计与登记工作系统结合起来,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服务,为我们国家的振兴发展奠定基础。

建设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任务如下:将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状况、基础地理等内容建立起来,建立起集图形、影像、文档和属性为一体的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二、我国进行土地调查的现实意义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土地,也是人们生活的根本资源。土地调查是关于国情国力的调查,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公益性,由国务院部署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项战略性的任务,同时,也是国家相关法律赋予人民政府的职责,它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对于查清土地利用状况,了解土地基础数据以及建立相关统计和登记制度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开展,对土地利用的掌握,与国家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八年我国完成了首次土地调查工作,那时认识水平、技术手段都很不成熟,完成的成果不太理想,所以,在开展此次土地调查时,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及时安排,要求对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进行详细调查,使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形成有效互动,满足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开展,落实了科学发展观,也为保护基本国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土地是人们的根本,对于国家来说对土地的保护是基本国策,开展此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土地情况,对于保护资源及保障发展的两大问题进行了破解,通过土地调查,了解土地基本情况,为规划编制制度提供了数据,具有可靠性、真实性、科学性,是为经济社会提供资源保障的基础,并且为征收土地、土地登记以及开发提供了全面而可靠的数据资料。

(三)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开展,充分了解了土地利用状况,不仅使农民的权益得到保护,而且使城乡得到发展,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主要因素,通过全面调查才能了解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情况,这样可以避免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并发证,让农民拥有合法的土地权益,并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开展,掌握土地利用现状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对土地的调控提高了,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土地节约,在宏观经济上调控土地,在当前社会形势下,了解土地资源尤其是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的使用情况,对于宏观调控来说更具有有效性、针对性,换一个角度来讲,盘活存量土地不仅是国资委、政府考虑的问题,也是国土资源部门发展经济社会的基础。

(五)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开展,掌握土地利用现状,除了以上几个作用之外,在土地管理方式的转变上,也采取了非常重要的措施,经调查可以得到各地土地的使用的情况,建立不同等级的集图形、影像、面积及地类的数据库,建立信息更新机制,使土地管理方式渐渐向网络化、信息化管理转变。

三、卫星影像系统应用第一、获取卫星影像

目前,获取地面影像的途径之一就是通过卫星,通常情况下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先将拍摄底片安置在卫星上,再将卫星送入轨道,进行摄影,摄影后收回卫星,通过处理最终得到底片,通过相应的影像扫描进行数字化,最终得到数字的卫星影像,另一种方法是数字成像,它的原理同数码相机类似,地面的数字影像是直接通过卫星上的设备获取的,地面的卫星接收站通过对卫星所发信息的接收外,还可以解码,进而得到数字的卫星影像。

第二、卫星影像的优点及缺点

卫星影像的优点包括:有较大面积的像幅,并且有极强的宏观性 ;具有多波段性;具有多时相性;特别接近于重直投影,有很小的误差,一致的比例尺;统一时间,给影像分析带来很大方便;数字化信息资料,处理方便;无国界、地区限制;较低的成本。

卫星影像的缺点包括:较低的分辨率;没有太好的观察效果,尤其在立体感方面

卫星遥感资料具有很多特点,具体包括如下:较丰富的反映出地面信息、大面积的覆盖范围、较强的实时性、周期性强等。由于分辨率不一样,所以遥感数据在土地利用调查应用的范围上存在很大的不同,能将遥感影像纳入相应的地理坐标系统中的就是图像的处理,使其与地面地物建立起一种联系,就是几何联系,以此来提高影像的清晰度,并提高影像的空间分解力,地类的可靠度与精度,进而使监测能力和解译得到增强,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基础。

充分利用遥感图像,并且以正射影像图做为基础底图,进行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的主要工序为:人工解译、计算机图像自动处理以及人工交互解译等,其中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最普遍的还是人工解译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精度较高,成本很低,不受到计算机软件、硬件的限制,但是,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由遥感而引起的同谱异物或是同物异谱的现象发生,所以,在实际应用中也产生了很多的不足和问题,在遥感图像上只能清晰的分辨一部分土地类型,还有一部分土地类型是无法确定的,这就需要实地开展土地调查。

四、卫星影像系统在农村土地更新调查中的应用

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对土地进行更新调查,以目前拥有的土地调查为基础,在技术上采用统一标准,全面了解土地利用的使用情况,在相关制度上不断完善与更新。

农村土地更新调查,主要是掌握各种用地的分布及利用情况,这需要拥有先进的遥感技术,并且是建立在正射影像的基础之上,在统一制作的航天遥感基础图件的基础上进行, 其主要任务是: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正射影像为基础,以1:1万比例尺为主,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通过实地调查,查清集体、国有土地上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如: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农村居民地等各类地块分布和利用状况。并汇总形成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

(2)开展土地权属调查,查清农村行政村以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地、园地、工业用地、开发园区以及房地产开发等国有土地的权属使用情况,第二次土地调查要求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各种状况有充分的掌握。

(3)基本农田调查:依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所辖区域的农田分布、数量进行统计,建立信息化的调查统计并及时更新,并且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4)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任务是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库,采用国土部门指定的软件,包括基础地理、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基本农田等内容,集影像、图形、权属、文档等数据于一体互联关系的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的各种要素根据其几何特性(点、线、面)和分类特征:水系、道路、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状地物、零星地物、文字注记等进行分类,以GIS技术为基础,建立空间数据库;然后根据空间数据的分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属性数据库,并让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建立关联,建立完整的符合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系统软件要求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土地权属调查;2,地类调查;3,基本农田调查;4,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5,专项调查和统计汇总;6,文字报告编写、图件编制;7,统一时点变更。采用国土部门指定的软件,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图形、地类、基本农田、面积、权属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最终提供合格的农村土地调查成果。

更新调查成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数据,国家只有掌握了具体准确的数据,才能有利于土地登记发证的推进工作,最终达到成果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并且能够共享此管理,以便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程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12篇

1.1在基层土地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中,十分困难的一个方面就是农村土地执法。在基层土地执法中,经常会出现执法难、难执法和法难执的问题。在执法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会严厉处理某些违法的人或部门,但是随之而来的就会有很多的求情人员。特别是2004年改革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之后,国土所工作人员经过录用之后,就不再流动,他们会长期工作在一个地方,这样就会逐渐的形成一个狭窄的生活圈子;再加上当地政府负担着国土所工作人员的工资、食宿以及办公用房等等,这样在执法的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各种局限,可能是碍于人情,也可能是在领导的压迫之下,往往就会选择较轻的处理措施。我们会发现很多地方政府都是将先上车后买票的模式应用到招商引资上,虽然基层国土所发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却无可奈何。再者,农村在不恰当的地方建造房屋,但是基层国土所却不能将其,只能通过漫长的打官司过程,法院判决的这一阶段,很可能人民已经将房屋建好了,这样就无法再进行拆除,因为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发展。

1.2在基层土地资源管理人员方面存在着的问题

目前在基层土地资源管理人员方面,存在着素质不高等问题,在新形势下,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不断提高土地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大多都是退伍兵,或者是一些非专业人员,过去虽然在政府从事过,但是并没有接触到国土工作,这样在业务水平方面就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无法有效的开展农村土地管理工作。

2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创新措施

(1)将国土资源管理责任严格的落实下去。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1)对耕地进行严格保护,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的关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要对责任目标管理进行强化,编订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耕地保护责任制度严格的落实下去,基本农田是耕地保护的重点,对那些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和打击;在基本农田保护的过程中,可以量化分解乡镇耕地,为了提高耕地保护的质量,还可以在村委会工作考核评价中加入这一内容,并且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对于在耕地保护方面表现好的地方给予必要的奖励,以此来提高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2)节约集约用地。我国在基本国策中加入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容,而国土所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基层部门,需要严格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的政策法规,不断的提高土地资源管理的质量,更好的服务于人民。在村民建房和乡镇工业用地方面,应该科学的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此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最大限度的节约用地。基层政府也需要做好村庄整理和集镇规划等工作,配套建设农村中的一系列基础设施。在集镇存量土地方面,应该进行必要的转让,以达到盘活的目的。

3)加快集镇的建设,对集镇服务功能进行必要的完善,将集镇建设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从而大力发展乡镇经济。在闲置土地资源管理方面,应该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的注意,比如空置的宅基地、闲置房等等,人们在申请建房的时候,应该同意这些旧房由集体来统一进行管理;国土所应该依据具体情况来对旧宅基地做正确的处理,可以向人们的建设进行合理分配,也可以进行复耕处理。

(2)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工作内容和结果及时的上报和沟通,以此来获得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基层是国土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执行过程中比较困难的地方。虽然国土所规模不大,但是对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整体形象却有着直接的影响。基层国土所应该将工作内容及时的上报给上级政府,同时,还需要建立一些必要的例会、讨论会等,对工作的目的和任务向人民群众进行介绍。基层国土所要想顺利的开展农村土地执法工作,就需要得到上级政府的支持。那么,县级国土局在考核基层国土所的时候,应该对乡镇政府的想法和意见进行充分的重视。

(3)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很多的征地问题。近些年来,在种种原因的综合作用下,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土地纠纷、土地矛盾,这样就对社会的和谐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积极的采取有效措施,比如将补偿标准适当调高等等。为了增强政府的诚信,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就需要对被征地区的综合地价进行科学的制定,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失去土地的人民采取必要的生活保障措施。

(4)对土地执法监督进行强化,大力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我国虽然有着十分丰富的土地资源,但是因为我国人口基数过大,这样耕地资源处于十分紧缺的状况,因此就需要进行必要的土地保护。目前,经常会出现土地违法违规的现象,我们要充分的理解,因为农民辛辛苦苦了大半辈子,就是为了建造一所属于自己的舒适房屋;需要注意的是,理解并不是放任不管,国土所需要大力的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让人民了解到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5)夯实基层国土队伍。要想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质量,就需要重视基层的土地资源管理。目前,全国各地的国土执法监察队伍逐渐的成形,并且经过实践研究表明,改革之后所采取的垂直管理模式是有效的;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基础土地资源管理的质量。要知道,人是基层土地监察的关键,这样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可以定期经常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可以是业务知识,也可以是思想教育。同时,还需要向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比如执法车辆、电子计算机以及摄像器材等等,给予土地执法人员必要的岗位津贴。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