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0 15:01: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意见(2014-2016)>的通知》文件要求,近三年来,县司法局结合全县依法治校和法治教育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治教育队伍
一是指导全县中小学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由县司法局牵头,联合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县关工委成立的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队伍主动进校与班级对接,加强青少年法纪自律意识,对青少年法纪规范、道德行为、人生理想价值、心理及习惯矫正、学校同学关系和社会家庭关系处理进行讲解与引导;二是培训了60余名法治课老师,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主要教育法律法规纳入教师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提高教师法治素养。
二、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一是建设法治教育基地。紧密结合青少年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打造武警县中队、熊猫青少年宫、县看守所三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落实学生家长第一监护人职责。与家长签订责任书,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促使家长切实承担起未成年人的第一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加强学生家长的法治宣传工作,培养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打造学校法治文化建设亮点工程。在每个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开辟1个法治宣传专栏,各班黑板报定期有法律知识的内容,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四是开设家长普法教育讲座。组织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分别到实验小学等学校,为学生家长开展以“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为主要内容的普法专题讲座,引导学生家长运用法律法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
一是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以“六个一”丰富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即开一次法治班会、看一部法治教育视频、谈一次观后感、进行一次法律知识问答、办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黑板报、上一堂法治课。强制度建设,促进法律进校园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主题讲座。县司法局牵头开展“法雨育人”进校园系列讲座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适时召开法治讲座,教育引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三是我县各学校普遍组织广大学生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法治在我心中”、“普法大调查”、“拒绝进校园”、“远离网吧”等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和法治素质;四是上好金秋开学“法治第一课”。利用法治讲座、班团会活动、等形式,向同学们传达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以案说法”,向同学们宣传了遵纪法律法规的必要性,使同学们深刻的认识到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犯罪的危害及后果。
四、发挥职能作用,关心关爱青少年
一是开辟了青少年义务法律咨询热线。法援律师认真承办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对初次犯罪的青少年进行“一对一”的正面法制教育和思想工作,既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的辩护权,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又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或重新犯罪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在矛盾纠纷排调中,重点关注七类青少年。明确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在进行日常矛盾纠纷排调工作中将流动务工青年、行为不端的“双差生”和“流失生”、曾有不良记录的失足青少年、家庭教育失范的闲散少年、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七类青少年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掌握苗头动向,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防患于未然;三是扎实做好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各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从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关心和帮助“回归”青少年,联合社区干部、包片民警、司法所人员、学校老师对失足青少年实施“一助一”结对子的帮教措施。
关键词:法律知识;青少年;成长;宪法
青少年是未来建设祖国的中干力量,民族的希望。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增添删减思想政治教材中的法治教育内容,旨在为学生提供最精华的法律知识,上述举措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有利途径。但与此同时,教师也需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一方面是时展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未成年人犯罪率的逐年攀升,这与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存在着直接关联。若法律教育开展的深度不够,学生很容易越界。因此,有关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是教育中的关键一环。
一、法律知识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分析
宪法是我国的第一大法,是制定各项法律所需参照的母法,其中对青少年所应享受到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都做了较为详尽的说明,能够保障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对于中学生群体来说,其处于即将步入成年的人生成长关键期,虽然并未完全进入社会,但法律对自身发展的影响,早已渗透日常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从幼儿园开始,法治教育就开始了,通过幼儿园及小学阶段长期的法律熏陶,其中所倡导的各项文明美德,早已在生活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从生活中的小事说起,例如,在学校要遵守校规,在班级要遵守班规;努力学习,不负韶华;在每次考试中,都能凭着自己的实力交出一份真实的答卷,不作弊,不抄袭;在放学的路上,更应遵守交通规则,做新时代遵守规则的好青年。上述青少年应做到的行为目标是遵纪守法的最直接体现,是底线,是原则,是学生能更快融入社会必备的素养之一。据青少年法治与社会行为融合程度调查表明,多数青少年都能很好地理解并纠正自身的行为,这与教师在思政课堂中进行潜移默化的长期法律教育有着直接关联[1 ]。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高度,其影响也是较为深远的。在思想政治教材中重点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无论是有何特权的人,都不能逾越法律这道红线,这也正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最公平正义的武器。通过法律教育,学生能很好地认识社会,认识到自身在社会中的定位,努力去争取自己未来想要的同时,也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权益,从个人做起,去感染身边的人,只有社会每个人都遵守法律准则,整个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状浅析
(一)仍存在着部分学校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认识不足的现状
从当前来看,分数成为了广大师生最为关注的问题。应试教育的功利化(重分数)表现使得思想道德教育在学生课时安排中实际占有的比重严重缩水,表现为实际则为学校与社会并不真正重视法治教育。从当前来看,法治教育仅局限在线上课堂中,缺少实践课堂的比例,从而忽视了对青少年法律信仰的养成与法律意识的培养教育。另外,相关人员更应清晰地认识到,法治教育在课程中的定位较为模糊,法制教育与反腐败教育、安全教育、思想品德教育间的关系仍处于难以厘清的状态。形成体系的法律教学,当前只在法律专业的学生可见,这是极其不利于法制教育广泛进校园推广的。
(二)学生对一言堂的法制教育形式并不感兴趣
知名教育学者王静波曾做过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开展方式既不感兴趣,也不讨厌。这说明当前的教育方式仍存在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教学方式不科学的现状。建议教师采用针对参与式、互动课堂式的教学方式,学生较为感兴趣的方式,利用调动起其实际参与度的形式,强化学生对于法治理念的认同与法律知识的了解。
三、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
据调研表明,曾接受过一定法律教育的学生相较于法律知识了解匮乏的学生,在校园暴力、恶性事件的发生率方面处于较低水平[2 ]。可见法律知识匮乏对青少年身心成长带来的影响是较为深远的。学生难以在社会中获取到足够的法律知识,因此,更需要教师在思政教育中提升法律教育在课堂中的比重,用教育手段扭转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的现状。从当前我国的教育现状来看,可通过如下途径开展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训练:
(一)引入案例教学法,提升法治知识宣传质效
法律作为一种工具,涉及到学生成长的方方面面。对于青少年而言,考虑到其尚未进入社会,对于部分如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法律知识,只需稍加了解即可,但不能一点也不了解。其更需要重点学习的应该为涉及自身权益保护的内容。例如在课堂中,教师可应用案例教学法,引入生动的案例宣传法律知识;播放案件片段,并采用旁白的形式,使学生了解基本案情。如在自我权益一章中,教师介绍如下事例:小白与父母曾到某一知名景点游玩,并使用照相机拍摄了几组游玩照片送至冲印馆。后冲印馆未经小白及其监护人许可,将其中一张有小白的照片置于展览橱窗中展览,使得其生活中遭受了很多无关的困扰。后经法院裁定认为:冲音馆需赔偿给小白4000 元,并主动向其赔礼道歉。引入案例教学法后,教师更要充分发挥交互性课堂的作用,与同学们积极互动,如向学生询问应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肖像权等等。最后教师结合学生的反馈,教育学生应如何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的态度,特别是在移动智能终端盛行的背景下,应如何保护收集存储照片安全、电脑数据安全等方式。用贴近生活的案例,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播撒法治精神种子,让学生了解法律,尊崇法律,树立对法律的正确认知。也可通过定期举办法律活动的方式,利用动漫视频、抢答互动等形式来引导学生全员参与到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做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青年[3 ]。
(二)教师应定期持续关注学生身心成长,减少校园欺凌案件发生
据中国青少年中心的调研报告显示:35%的学生偶尔被欺负、6.2%的人常常被高年级同学所欺负[4 ]。通过分析上述现状产生的原因,主要与学生对自身权益维护及法律知识缺乏有关。因此,学校既要重视学生的成才教育,更要注重学生的成人教育,切不可重分数而轻人格。一方面要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流价值观导向的好坏,正确选择人生之路;另一方面需尤为注重“差生”的心理健康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加以干预,重视其心理健康和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用教师的一己之力,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与校园欺凌事件干预工作。
(三)增添第二课堂比例,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单纯的课堂教育远远达不到扩宽学生眼界的标准,开展延伸课堂有着一定的必要性。学校应联合教师,采用多元化形式,为学生进行直观且生动的法治教育。例如在大课间等空闲时段播放法治教育电影、案例等;在学校走廊的展览橱窗中,增设法治宣传模块;结合社会热点法律事件,让学生充当旁听者,更好地了解学习法律后,应如何利用法律中的哪一项要求对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有益等等,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随着当前,“互联网+法制教育”模式的逐步推进,教师与学生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方式也更加便捷。例如我校定期在课堂环节中,增设模拟法庭环节。关注“罗翔说法”公众号为案件来源,定期组织模拟法庭;在思想政治期末考核中,增设法律知识问答模块,并纳入最终成绩,此举将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调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四、结束语中小学生守、用、知、护法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积极动力源泉,是传播法治正能量的有利途径。《少年中国说》中有一句经典名言,值得每位青少年铭记于心。“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青少年接受学校教育的最重要目的是育人,先育人后育才,法律作为育人的重要手段,在青少年成长路上具备不可或缺的作用。法律教育必须从小抓起,培养学生们形成正确的认知,为其未来人生发展提供坚实的导向作用。
一、加强领导,加大关心下一代工作力度
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成双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及时根据人员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全力做好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为贯彻落实关工委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作用,把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队伍建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共22名。
二是制定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行规划,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把青少年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对象,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重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治安处罚条例》、《刑法》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学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共开展法律进校园32场次。
三是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各司法所积极参与,通过联合综治办、派出所、中小学等相关部门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学校附近进行了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确保了各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
三、积极提供法律援助,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在全县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保证了未成年人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利用上街进行法治宣传、到中小学进行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广大未成年人知晓其享有的权利。
三是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维护。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据理力争,维护涉法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1件,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落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我国在法治中国建设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法治基础较为薄弱,公民的道德水平和法治意识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重庆市教科院德育研究中心2011年关于中小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的结果显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还较欠缺,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国现代法治社会建设,必须从青少年抓起。
道德与法治课的开设贯彻了党和国家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中小学生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不但可以促进良好品德的形成,也可学习到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运用法律保o自己。
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和实施路径提出了纲领性要求。2016年7月,教育部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在这一背景下,道德与法治课应运生,这是新时代对教育提出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然选择。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负责任的守法公民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目标,这是每一个教育人应当承担起的责任。中小学实施道德与法治课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组关系。
一、理解道德与法律概念的关系
道德和法律是人类社会内外一致的双重规范机制,缺一不可。道德归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以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标准来评价人们的言行,并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系并发挥作用。道德对人是一种“软约束”,法律对人是一种“硬约束”。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是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由此可见,道德是内在的“自律”,法律是外在的“他律”。道德主“内”,法律主“外”;道德治“心”,法律治“身”;道德治“本”,法律治“标”。道德与法律作为人类生活中的两大基本社会规范,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刚柔相济,内外结合,共同制约和引导着人们的行为,调节着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维护着社会良好的秩序。可以这样说,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维护道德的有力武器。
二、理清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关系
道德教育侧重培养有德性的人,更多的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强调对人精神境界的提升。而法治教育侧重于培养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法治精神的公民。法治教育以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为基础,引导学生去理解个体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和责任,让学生从小懂得,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教育追求的是未来公民能够理性地、执着地探索更好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推动社会以法治的方式发展。
三、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
在实施道德与法治课程时既要注重对中小学生良好道德的培养,又要加强中小学生对法律信仰的培植,帮助中小学生从小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融合,既不是两者的简单调和,也不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取向与法治取向的二元相加。而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的道德化的法治教育和法治化的道德教育的有机融合。它们是彼此联系、互相促进的动态关系,是一个完整的教育整体。孔子就曾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也就是说,以法律刑罚整顿、约束民众,虽然民众为了避免刑罚而服从,可使民众暂时免于犯罪,但无法使他们在内心树立以犯罪为耻的观念。如果用道德来引导民众,用礼仪来规范民众,民众不仅在内心树立以犯罪为耻的观念,而且会自觉地端正自己的行为。可见,道德自觉与法律约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此,我们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心中的道德观念,才能更好地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同样,我们也只有在良好的道德支撑下进行法治教育,才能增强人们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更好地培植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使他们自觉遵法和守法,凸显法律的权威性。
因此,法治教育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以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把法律的约束力量、底线意识与道德教育的感化力量、提升精神紧密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
作者单位: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蒋晓伟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如何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根据自身受教育以及多年的调查表明,我们过去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缺乏系统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主要在遵纪守法和权益保护方面,忽略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所谓基础法律意识就形式上来说,是法律意识中的感性认识部分,就内容上来说,是公民意识,包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意识。
基础法律意识,就时间范畴来说是人生最早形成的法律意识,就空间范畴来说是法律意识中最基础的、得以发展的基座部分。它是法律意识中最基本的部分,决定了人生法律意识发展的方向和轨迹。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要从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方面培养青少年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既然对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的培养十分重要,那么我们就必须掌握青少年基础法律意识培养的规律。这一规律体现在对青少年法律意识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的形式和内容上。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其形式上来说,要通过全方位的教育方式、潜移默化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教育方式主要有: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电脑网络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各种法治讲座、社区法制活动等;学校的教育,包括大中小学校的法治课程和课外法治活动等;参与具有法治意义的志愿者活动等。国家机关率先垂范遵守法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等。正是上述全方位的法治教育方式,使青少年思想或性格不知不觉地受到浸润、受到影响而发生了具有更丰富、更健全的法制意识的变化。
以上海为例,上海小学生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堂上的“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课内、课外的专题法制活动进行。如“校会课”上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教育;校外参观“宪法活动周图片展”等。而普通中学的基础法律教育,较之小学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更深入。上海中学生接受的法律教育主要通过课外教育和课内教育两种渠道。每所中学都设立了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开设两次法制专题讲座。
相较国内而言,一些发达国家义务教育中的法律教育更具充分性、合作性和人性化。这些国家的中小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中,普遍以德育陶冶情操,以公民教育树立爱国精神,以法律教育培养自律性。同时,不仅重视学校的教育作用,更注重与家庭、社会教育的结合。比如在美国,从中小学开始,学校就要求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即“做义工”,以培养学生的爱心和社会责任心。
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心理塑造和知识认知,从内容上来说,要注重汲取正确的法律意识,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非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主观而错误的认识。比如,“诚实守信”、“公平正义”就是正确的法律意识;“权大于法”、“情大于法”就是非正确的法律意识。青少年的世界观尚未形成,是非的辨别能力较为薄弱,因此在一定环境中对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非正确法律意识会分辨不清。“我爸是李刚”事件主角的言行,足以说明当前某些青少年颠倒的是非观、错位的法治观和无知的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明是非、分对错、讲荣辱,以正确的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健康地成长,批判和摒弃非正确的法律意识,并使青少年增强抵制非正确法律意识的能力。■
李思源 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主持人
节目创意与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
电视台青少年频道的节目创意应注重对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的引导,这既是节目创意的立足点之一,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目前,引导青少年在参与中培养法治意识、提升道德素养的主导节目,在全国电视市场还是一个空白。
近年来,对青少年加强法治与安全教育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样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作为舆论宣传视窗,同时又是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节目,应当扛起普法的大旗,充分利用宣传传媒优势,积极为青少年开阔一片法律视野,为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提供有效平台。
节目要突出道德素养引导作用,体现特色,同时也要做到“寓教于乐,深入浅出”。比如,大连电视台青少年频道只是区域性的副省级城市电视台,必须以少年儿童的视角扎根地方现实,办出地域特色。应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发生在本市少年儿童身边、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闻事件,并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节目的互动性。电视节目在进行普法教育与道德指引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比如开发一些有可视性的板块,用真实事例感染观众。如互动的访谈类节目,评述分析性节目,让青少年通过分析一些偏离法治轨道和道德准则的现象,从中发现问题,以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电视工作者,也可以从开办节目的过程中发现青少年法制宣传的薄弱之处,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让家长和老师等监护人参与的节目,让他们可以了解孩子,对症下药。
青少年法治节目作为电视节目的衍生形态,既需要吸取成人法治节目的成熟理念,又要借鉴青少年节目的表现形式,以少年儿童能够接受的传播方式和节目形式,把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巧妙的融合进去。比如通过模拟法庭,模拟案发现场等,让青少年自己扮演犯罪嫌疑人、庭审法官、律师、旁听者等。当然,做好这类节目,我们不能窝在家里,闭门造车,还必须走出去,掌握第一手资料,扩展节目创意,丰富节目创作素材,把节目办到少年儿童的心目中去,从而才能更好地发挥对青少年道德素养引导作用。■
鞠玉翠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用美善的教育预防犯罪
尽管关注过不少青少年自伤、自杀、伤人的惨痛案例,但是,近期的邢丹罹难事件和药家鑫案,还是很令人震惊。案件的事后惩处是必要的,但案件所造成的许多恶劣后果,特别是生命的丧失却是无法挽回的。所以,“预防胜于矫治,发展胜于预防”是对待青少年行为问题和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则。青少年的行为问题,往往是“病因根植于家庭,病象显现于学校,病情恶化于社会”。可以说,减少青少年犯罪人人有责。
青少年阶段是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段。这与该年龄段常见的心理矛盾有关:成人感迅速增强,精力旺盛,但社会阅历、处事能力还比较欠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容易冲动等。这种矛盾状态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而在不良的教育环境中则会加剧。
失学青少年由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失,更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在高速公路上扔石头取乐的三个90后少年是农民子弟,家庭条件不好,早早辍学,没能充分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这让我们必须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以及基本的教育公平问题。然而,家庭条件殷实,能够考入高等学府的药家鑫的案例,则更让我们深思:仅仅有受教育权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慎思,什么样的教育才能让青少年成长为健康快乐有责任心的人?
有研究发现许多违法犯罪者的童年都很不幸,长期与母亲分离,“没有感情,无法爱别人,只能维持表面的人际关系,容易愤怒和。”这种回避型交往风格者对别人充满了怀疑,认为别人都不诚实、不可信。从物理空间上来说,药家鑫并未长期与母亲分离,但在心理上,他与母亲并不亲近,学习和练琴才是联结母子的纽带。从药家鑫的自述中,不难看出其家庭教育的畸形:“我除了学习以外就是练琴,……为了练琴,妈妈都会打我。……我觉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压力特别大,我经常想自杀。”在逼迫中,在狭小的心理空间中,药家鑫学会了弹琴的技能,却没有体会音乐中的美和善;获得了养家糊口的一技之长,可缺失了与人交往的乐趣,对他人缺乏基本的信任;考取了高等学府,但是缺乏伦理常识的教养,缺乏对生命的基本敬畏。而值得警醒的是,这绝不是个案!
当今教育中很常见的现象是:重分轻人,重技轻德,重利轻义。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眼中的孩子已经不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表情丰富的生命体,而是带着分数面具的考试机器;无论是弹琴还是上课都只不过是为将来谋生增添砝码,至于音乐和文化中蕴含的真善美,都被遗忘了;教育中对孩子们的强制、奴役,有时甚至打着“爱”的旗号,其效果却是毁掉了孩子的自尊和自主,使其蜕变为失去灵魂的冷血动物。社会中低收入者受歧视,学校中“差生”受歧视,人们习惯于根据某些单一标准衡量人的高低,而忘却了人之为人的尊严。
同志提出了“以法治国”的重要方针,学校担负着中华民族复新的重任,更应坚持“以法治教”、“以法治校”,为使每位教职工深刻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自觉地以法治教,全校才能以法治校。因此本学期中,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同时,利用政治学习及工会活动时间,要积极加强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四五普法”重要性教育及<教育法>、<教师法>、<九年制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文件的学习,利用工会活动开展有关法制知识的考试,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制观念,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以法执教,并真正以良好的师标形象育人。
二、利用各种渠道,努力实施法制教育
1、积极宣传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班主任是实施法制教育及活动的骨干力量,提高班主任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十分重要。因此,要利用班主任会议积极宣传组织学习,使班主任充分和深刻认识强化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经常、持久、深入地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利用班、团、队活动及校本课程开展各种法制教育及活动
本学期各年级以<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以案释法100例>、<警钟长鸣人更醒>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同时政教处及时印发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给班主任作教育之用。
3、利用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栏”
会同综治办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栏”,定期刊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禁毒教育等法制教育内容及图片,同时刊出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对学生进行广泛宣传及无声的教育,同时营造法制教育的氛围。
4、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5、召开法制教育报告大会1-2次
6、利用校本课程各班组织收看<让孩子远离犯罪>的影片。
7、积极与德育基地奔牛影剧院联系,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法制教育及“珍爱生命、远离”的影片。
8、利用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达到共同育人的目的。
三、积极开展多项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1、结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开展“告别三室一厅一吧”及“健康文明上网”签名活动。
2、初一年级开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识竞赛。
3、结合法制教育内容,开展“做一个合格小公民”、“法在我心中”、“远离、珍爱生命”、“少年法庭”等主题班、团、队活动,使法制教育进一步形象生动化。
4、开展“我与法同行”等法制教育征文竞赛。
1.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及其决议。全面总结“六五”普法的成功经验,认真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及其决议的送审工作。
2.筹备召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
3.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普法讲师团和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队伍,抓好骨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骨干队伍的积极作用。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的征订、编写、发放工作,组织好学习、宣传和专题宣讲活动。
4.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媒体网络优势深入宣传“七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二、围绕中心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省六次党代会和六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6.做好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1·9”全国消防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消防法等主题宣传活动。
7.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忧患意识,把有效防控爆恐、等各类风险纳入法治宣传范畴,为推动法治、和谐建设创造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结合开展“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深入学习宣传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岗位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突出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学法用法工作
8.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积极推动部门、行业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积极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9.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按照教育部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的统一部署,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计划,以课堂为主渠道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利用班会、社会实践、第二课堂等多种方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将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知识纳入中考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范畴。强化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10.不断完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两委”干部学法培训工作制度,加大农村“两委”干部学法培训力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教育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利益诉求,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健全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四、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1.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黎族苗族自治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部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推动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12.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五、提高法治渗透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3.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我县黎苗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14.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下大气力推出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渗透力和覆盖面。配合我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村和广大农村群众手中。
15.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等阵地,运作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文化项目,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法律六进”活动,增强文化底蕴,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
六、加大法治创建力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6.推进法治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巩固我县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成果,积极推动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制定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的意见。
17.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委会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拓展普法平台,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
18.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客户端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发挥集群效应。
19.加强新媒体普法内容建设。适应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加大新媒体普法内容原创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众创众包模式等,激励社会力量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主题活动,组织法治征文、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
八、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20.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从推进依法治县和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关键词:初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问题;措施
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一直备受党和国家的关注。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与未来,同时心理生理尚未发育成熟,容易受到侵害。做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其中,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初中政治课堂又是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目前政治课堂,法治教育所存在的问题
初中政治课堂的法治教育贯穿学生的整个初中时期,这一时期的法治教育,促进了学生对法律的了解,使学生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但目前,政治课上的法治教育还有不完善的地方。
(一)对教材法律知识讲解简单片面,缺乏重视
初中政治教材虽然版本众多,但都是按照《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来进行编写,在每一个年级都设置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也配备了相关的案例,在最新的政治教材中,还单独设有法律专册。可以说,每一本教材都是一个范本。但在实际使用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对于教材中的法律知识讲解不全面。课堂上,教师根据所谓的中考说明或者重点与难点,有选择的传授,忽略了部分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常识,破坏了法律学习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其次,对于课本的使用,只重视法律基本知识讲解,忽略了相关配套的探究与实践活动,甚至很多教师对于课本的活动型材料直接忽略不讲,殊不知,相关的探究活动恰恰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原理。最后,不重视课本所选取的材料、案例,一味地求新。课本中的材料与案例都是精心挑选并与之配套的,虽然有的年代久远,但可靠性强,操作性强。在实际对教材的使用中,很多教师一味地追求当今热门的材料,国外的材料,没有重视对教材本身的挖掘。
(二)法律知识教学形式单一,枯燥无味
法律知识的教学,在实际课堂上,存在着教学方式过于单一的问题,教师主要采取讲解、满堂灌等方式,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相关法律知识,学生几乎没有任何参与。比如,教师在讲解某一案例时,把案例的发生的起始过程、最终司法机关的处置结果一股脑都教给了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仅仅是一个“看客”,对案例没有任何的思考。学生在这种教学方式下,仅仅只能识记简单的法律概念,或者在旁边凑个热闹。久而久之,逐渐失去了对学习政治,尤其是对学习法律的兴趣。另外,学生对于法律的学习,大多是在教室内完成,空间受到限制,缺少走出去实践的机会,使得法律的学习仅仅停留在书本上,仅仅停留在对理论知识的获取上。
二、提升初中政治课堂法治教育的措施
在初中政治课堂开展的法治教育,要遵循《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的要求,要遵循初中生自身发展的规律,不断改进课堂教育的方法。
(一)深入分析教材,夯实法律基础知识
教材是教学的根本,只有立足于教材,充分深入挖掘教材的内容,才能使学生充分地认识法律,学好法律,为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打下坚实的基础。分析教材,首先要重视教材所选取的材料,不能仅仅停留在课本正文上。例如,苏教版八年级下册第五单元第十五课《神圣的宪法》第一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讲到,宪法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其中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一点时,课本材料采用了“孙志刚事件”这一案例,通过对这一案例的描述,让学生知道因为孙志刚这一事件,国家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了违宪审查,并进行了废除,同时公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这一材料与知识点联系密切,选材非常典型,通过对这一材料的详细讲解,可以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这一法律知识。深入分析教材,还要利用好教材中的探究、感悟等模块。学习法律知识,除了可以使学生懂法守法,最重要的是要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利。课本中的探究、感悟模块,可以有效地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融入到法律事件本身中,从而学以致用,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在苏教版八年级下册关于隐私权的这一块知识,课本设置了一个探究问题:手机的拍照、录像功能很容易泄露他人的隐私,一旦有陌生人对你进行拍照,一定要注意了。对拍照手机带来的威胁,应当加以限制。通过探究,为拍照手机制定一些限制性规则。学生通过前面隐私权的学习,对隐私权已经有了了解,通过这个探究活动,为限制手机拍照出谋划策,制定各种措施:比如,在涉及隐私的公共场所如浴室、游泳池禁止使用手机,对未经他人允许进行拍照的,制定明确的处罚规则等等。通过这一探究活动,学生对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有了更明确的认识,不仅学习了法律,还学会了运用法律。课本上除了文字,还有大量的插图。重视课本上的配图,也有助于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利用好课本的配图,可以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对图片的观察,可以加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加深印象。
(二)展示多彩课堂,拓展法治教育途径
学习法律,如果采取单一的教学模式,还停留在单纯的讲解上,恐怕很难让学生喜欢。培养学生的兴趣,还要丰富课堂的授课模式,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丰富课堂模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拓展课本材料,通过多媒体丰富课堂教学。多媒体教学已经成为教学不可或缺的一种手段,通过多媒体教学,可以增加图像、动画、声音等,多媒体在教学的应用,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致,丰富了教学的情境。苏教版九年级第六课,在讲到道德与法律时,课本举了被告山杠爷的故事,山杠爷是村里面党支部书记,受村民爱戴,一次因为处理一位虐待婆婆的年轻媳妇,而触犯了法律。山杠爷被依法处罚,而村民都为山杠爷鸣冤。学生看到这个材料,通过学习,对道德与法律有了一定的理解,知道了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文字的感染力往往是有限的,对于这个知识点,我们可以通过学生在学校的空闲时间,通过多媒体,为学生播放《被告山杠爷》的电影。电影可以更加直观的呈现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而且更能抓住学生的认知心理,学生观看电影后,课本的知识点与案例得到了巩固与深化,也培养了学生的守法意识。学生的学习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不要充当“主角”,而要做好“导演”,在课堂上,让学生充分参与课堂活动,教师可以根据课本相关法律内容,设计相关活动,丰富课堂教学方式。比如苏教版九年级第七课,依法维护民事权利,15岁的中学生张某,用父母的存款买了8000元股票,交易后,8000元赔光,张某的父母找到证券交易所,交易所以风险自赔,拒绝退款。张某的父母将交易所到法院。对于这个案例,教师可以设计模拟法庭,分配不同角色,提前让学生准备相关的资料,熟悉相关的流程。在模拟审理案件中,教师可以做适当指导,让学生去完成整个诉讼,最后通过案件的审理,让学生亲自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全部过程,也增加了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最后,政治课的法治教学,可以拓展授课的空间,带学生走出教室,走进社会,通过社会实践去学习法律知识。在讲到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时,可以带学生去参观部队,观看士兵的训练,感受为国家服兵役的光荣,也可以带学生去税务部门学习了解相关知识,体会每个公民必须依法纳税的义务。通过学生走出教室,亲身体验,增加了对学习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的直观体验。
参考文献:
[1]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编著.苏教版思想品德(八~九年级)[M].
[2]夏丹波.中小学独立开展法治教育课构想[J].人民论坛,2015,(8):18.
关键词:校园暴力 社会问题 中国之痛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9-0331-01
近来,“校园暴力”事件连续不断地发生,屡屡见诸各种新闻媒体:如浙江庆元初中几名学生围殴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关黑屋,烟头烫,绳捆绑;只因篮球场上的一句小小口角;连云港女大学生,被踢打、扒衣、拍照、剪发等不一而足。这种现象逐渐演变成为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不重拳出击,将危及中国社会的未来,为将来中国的由盛而衰埋下祸根,成为中国社会的未来之痛!
一、全中国人都应该重视“校园暴力”问题
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就振聋发聩地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诚然,一个国家的强盛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一个国家要保持长盛不衰,就必须要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优秀于其他国家的青少年。纵观历史,莫不如此,从秦汉、唐宋、元明清,每个朝代的更替,均是由于继承人出了问题。最近的一个王朝尤为突出,这就是历史课上有名的“八旗子弟”。因此一个国家,不能不重视这个问题。一个家庭也是这样,所以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富不过三代”。一个家庭出现了接班人问题,即使你有广厦万间,也会成为王谢堂前之燕。
当前,“校园暴力”问题的出现并逐渐成为天街小雨下的“远看草色近却无”的不可小觑的大问题,应当引起国人的万分重视。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曾经说过:要使中国的卫星上天,红旗落地,就要把希望寄托在中国的第三代、第四代人身上,也许就是这样预言的。
二、从“校园暴力”的迷雾中透析其成因
“校园暴力”社会问题的形成,原因很多,我认为主要是因为两个评价体系都出现了问题,需要重新进行审视:一是社会评价体系的问题。在当今的中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正确的,但是部分人却走向了极端,背离了发展经济的中心目的。因此,坑蒙拐骗、黄赌毒、贪污腐化并不被人们那么深恶痛绝了。一些人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得来的金钱,都受到了人们的追捧,有了钱就成了大爷。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地冲击了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这就不可避免地给“校园暴力”培育了深厚的社会土壤。
二是教育评价体系的问题。教育评价体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对教师的评价体系,一个是对学生的评价体系。对教师的评价体系,带动影响了对学生的评价体系。
从对教师的评价体系来看,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升学率,一是学生分数排名。一些教师为了评职称、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拼命地追求升学率和学生分数排名,只“教书”不“育人”。由于对教师评价体系存在的缺陷,自然也给“校园暴力”问题的出现埋下了祸根,试想,如果将对教师的评价体系中,加入“你的班级中出现几个差等生,你的班级中出现几个问题学生”要扣除你的评职称的分数,将会是个什么样子?
在对教师评价体系的影响下自然就会出现对学生评价体现的偏差。唯分数论,唯升学率,自然使学习一般的学生不被重视,使学习较差的学生坐在后排;那么坐在后排的学生自然就会被淘汰出局,成为没人关心的另类。因而出现“校园暴力”问题也就不足为奇。
基于以上两个评价体系的存在,就造成了以下教育现象:
家庭教育失能。就是家庭对于孩子教育和管理没有发挥作用。这主要表现两类情况:一是独生子女问题。部分独生子女娇生惯养,父母溺爱,大多比较自我,遇事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漠视他人的存在,在这种心态支配下,一旦感到自身利益受到了侵犯,就立刻会采取一些极端行为来进行反击。二是留守儿童问题,这既包括农村留守儿童,也包括城市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缺乏亲情托慰,人生观、价值观顺水漂流,不能得到及时的扶正,出现问题也是必然。
学校教育的失职。学校是传道授业解惑、教书育人的地方。在当代教育评价体系的框架下,部分教师只重“教书”忽视“育人”很少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思想和心理健康教育。
社会教育失控。随着社会的发展,多种媒体对青少年产生着耳濡目染的教育效果。电视、网络的很多作品充满了暴力、打打杀杀、“哥们义气”以及其他不良的社会戾气,这自然成为未成年人模仿的对象。
道德教育失范。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培育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有弟子规、二十四孝、千字文等向善向美德基本的道德规范的教育,虽然有些内容存在一些缺陷,但是,他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在现在青少年教育当中,并没有形成完整配套的青少年基本道德规范体系,即使有,也大多是官样文章,中看不中用。
法治教育失位。对于青少年的教育培养离不开法治教育。然而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并不是将现有的成人法律照抄照搬地灌输给他们,而是要采取青少年能够实际接受的方式方法,使他们逐渐地养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过去,对于学生出了问题,还有老师的“戒尺”,现在的学生出了问题,老师便是束手无策。只能简单地说教,别无他法。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只能放任不管,对青少年法律教育与惩戒尚未形成完整的合理的与道德教育相衔接的法治体系。
三、解决“校园暴力”问题,需要从关系国家未来发展的视角来综合整治
“校园暴力”问题,是一个严肃的重大的社会课题,需要进行综合治理。我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一是要逐步改变社会评价体系和教育评价体系。要让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满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并变成人们的切实行动,而不是说的和做的不一样。特别是在教育体系评价中,对教师的评价加入“负面清单”综合评定。比如将学生的“德智体美劳”每一项都列入中考,高考分数评价体系中,改变一下高考指挥棒的指挥方向,或许就能改变很多。
二是在家庭教育中要在法律条文中列入家庭教育的法律条文,过去有“养不教,父之过”,现在有吗?
三是要加大打击力度,努力肃清社会上对儿童、青少年负面影响的作品。要努力消除“霏霏之音”的影响,给青少年一个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环境。
关键词: 现代法律观念 法律信仰 法律意识
一
我国经过社会革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的法制现代化模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目标的提出,奏响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时代强音,当代中国正在朝着现代型法治社会迈进。在历史新刷出的这条雪白的起跑线上,现实强烈呼唤法治社会,期待理性自由的公民意识,迫切要求提升公民现代法的观念。归根结底,法的现代化首先是人的法律观念、意识的现代化,是作为现代社会主体的广大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建构、塑造和完善。基于中国的国情,中国的法制建设走的主要是一条政府推进型的道路,社会演进的成分所占比重不是太大,现代法治传统的形成缺少西方式那种漫长的、渐变的、从容的自然演变过程。因而,以政府为主要推动力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法律观念的塑成关系密切。我国从1985年开始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新一轮的全民普法业已启动,国家对这一环节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重视。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普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拉近了法律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它使法律从“制度文本”变成一种具体的行为方式,是我国由人治走向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全民普法工作把培养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列入目标计划,对于塑造和提升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意义重大,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从普法的目的来讲,尽管我国全民普法教育提出了以培养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为目标,但在这一目标的落实上却客观地存在着后现代化国家所特有的困难。西方历史法学派的巨子萨维尼认为:法律如同一个民族特有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素质一样,具有一定的固定的性质,它与一个民族特有的机能和习性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1]它融于一个民族的共同信念和民族意识之中。从某种意义而论,这一判断是正确的。但现代法律意识作为一种精神价值的体现,一种在久远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传统,却不是我们本民族固有的传统,“这里不但没有融入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经验,反倒常常与我们‘固有的’文化价值相悖”。[2]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法律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虽然不限于儒家思想,诸如人治传统、家族本位、法律伦理化、义务为核心、“无讼是求”,等等,但至今仍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法律观念和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有些严重地阻碍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健全发展,这些消极面因素的例证不胜枚举。当代中国社会日常生活中所提及的一些法律上的弊端,例如“权大于法”、“依言不依法”、“依人不依法”等,就其历史、思想渊源而论,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教义的影响。儒家的“德主刑辅”之类的法律思想具有轻视法律作用的消极因素,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即是刑”、轻视诉讼以至畏惧或鄙视诉讼的思想、权利观念淡薄、法学长期不受重视等对我们健全和发展“法治”建设都极为不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毫无价值,相反,在我们看来,尽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整体系统是与现代法律文化相对立的[3],在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中已经或正在解体,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精华,将作为优秀法律传统而具有现代价值。)
(二)从普法的教育内容上来看(当然也包括其他形式的法制宣传),都侧重于具体的专业法律知识的灌输和对法律条文本身的解释,而且普法面面俱到,形式主义严重。在我国传统社会意识中法制成分较少的前提下,这种宣传教育成了无土栽培的“科研活动”,其局限性较大。因为实体法是国家现阶段对现代法律精神的法律表现,而这种表现是优越还是落后,是好还是坏,还必须由全体公民用现念来加以评判,而“本本”上面面俱到的实体法的框框有时则恰恰遮盖住了体现在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使其很难系统地为人们所把握。仅仅进行实体法教育容易造成公民消极守法意识,难以形成公民对法的深切体验和发自内心的信仰,容易使人们产生法是政治国家强加于他们的外在赘物的思想。再者,社会环境也会影响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所引起的剧烈的社会秩序变化,日常生活中大家见怪不怪的诸多“法治实践”存有不公等现象都会给法律的公信力造成负面的影响,对哪怕一件违法违规行为的放纵,有时都会动摇人们的法律信仰,从而消解普法教育的作用。
二
从塑成和提升公民的现代法观念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上述存在的问题是我国普法工作的一个“瓶颈”,值得我们深思。作为一名教师,具体到“青少年学生”这一特定人群的普法教育,我认为着眼“青少年”,从“娃娃”抓起,“瓶颈”可以在这里突破。
首先,在普法的目的上,我认为重在“法律信仰”的生成。法学界有句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法律的信仰和社会领域其他各种信仰一样需要人们有意识培养。我们必须承认现代法观念的基本价值与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传统是两种性质殊异的法律文化系统。我们不能停留在消极的守法教育这一层面,必须转变导向,把公民现代法观念之塑造作为重中之重,力图使现代法律精神与民族传统在冲突中相融合。当前全民普法教育最重要的改革任务是:“转变法制教育导向,变单纯的守法教育为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特别是普法教育,宣传媒介等更应把引导和强化公民对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的认同,作为重中之重,进而塑造公民积极的守法精神。”[4]不仅如此,现代法律观念教育的根本目标还在于使现代法精神要素成为当代中国公民法律文化意识的有机部分,从而实现对久远的历史文化传统的融合与创造性转换,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民法律意识体系。青少年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时期,璞玉浑金,可塑性极强,我认为在此过程中,突出重点,把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信仰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就如同西赛罗在《论法律》中所说的一样:“罗马人自孩提时便受到如此教育:一个人要求助于正义,就去诉诸法律。”必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在普法的内容上,我认为重在“法律意识”的提升。要从“本本”上面面俱到的实体法的框框中走出来,侧重于公民现代法律观念教育,而在现代法律观念的教育中,尤其应强调现代法律价值观的教育,由知道概念,从而形成理念,进而润化为全体国民的素质,真正做到“把法律刻在人们的心中”。当然,现代法律价值观的教育是一项全民的基础性的工程,它涉及法哲学的深度,体现在法学的一般理论、社会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社会基本价值、各部门法的主要精神要素和价值取向等诸多方面。具体到在我国社会法治条件还未充分发育的条件下,我们在普法过程中主要应对公民进行观念的启蒙,培养他们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以意识为先导促进法治的建设。在另外一个层面上,我们需要更多地把普法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融入到法治实践中去。把普法工作放在社会实践的大背景下来看待,“一次成功的司法实践,胜过无数次空洞的宣讲和说教!”正如吴邦国同志所说,社会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学校。法律意识的提升既包括系统的教育训练,又包括持之以恒的坚守,甚至需要一代人或是几代人的努力,这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青少年正处在受教育打基础的年龄阶段,思想敏锐,接受能力极强,抓法律意识的塑成和提升就要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抓住“青少年”现代法律观念的培养,才是抓住了基础中的关键。
另外,我国当前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势严峻,这是又一现实原因。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探究,各家观点不一,在对我市在校青少年学生的犯罪调查分析中,我发现在其犯罪目的上,居第一位的是“为了钱财”,占68%,而这些青少年自己认为家庭经济条件在中等和中等以上的占80%,属于特别困难的只占1.9%,可见当前“为了钱财”的犯罪大都不是属于“饥寒起盗心”;第二位是“为了朋友”,占9.4%,第三位是“性满足”,占8.9%,以下依次是“为了报复”、“恶作剧”等。究其原因,家庭、学校、社会等外在环境的因素固然很重要,但我认为关键还在于人自身的因素。“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青少年正处在生理成熟速度高于心理成熟速度的“心理断乳期”,生理、心理发育尚未成熟,自控能力差,个性意识强,有逆反心理,同时法制观念淡漠,极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另外,涉嫌犯罪的青少年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既无安身立业之技能,又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他们无业无求,精神空虚,游手好闲。当前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期,片面地看有时“金钱万能”,物欲横流;不经意间发觉有时文化市场沉渣泛起;社会风气有时也真能让人混淆真假、唐突美丑、不辨善恶,似是而非,凡此种种都是客观存在的。讲到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的学者提出要构筑“四道防线”,包括家庭防线、学校防线、社会防线和青少年自身防线。然而,我觉得在这四道“防线”之中最后一道“防线”才是至关重要的,而且自始至终都应该贯穿现代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因为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青少年”的自身因素。我们讲理想观念教育,我们谈伦理道德教育,但从“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个层面来看,我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必须也只有通过塑造和提升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这一步骤来实现。普法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法治,要普法,意识之塑成,观念之提升,不在一朝一夕之功,着眼“青少年”,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切中肯綮,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公民的现代法律观念。
参考文献:
[1]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526.
[2]梁治平.死亡与再生:新世纪的曙光.见伯尔曼.法律与宗教(代译序):15.
[3]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1版:117.
关键词:学校 青少年 法制教育
学校法治教育有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化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更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贯彻教育方针之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带动学校德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现代化教育思想的具体化和形象化,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战略思想的成功体现,是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的积极举措,更是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教育中主生的真切效应;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道德内化,增强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交际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学校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增强依法治校,依法兴教的透明度,从而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要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学校首先必须积极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要求,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及认知规律,建立和健全一套符合学校实际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思想体系、目标体系、操作体系、管理体系和评估体系,真正使法制教育在体系保障下形成良性循环。正确理解,统一认识,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前提。
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拥有良好的舆论氛围。用党的教育理论、政策法规、科学思想武装师生的头脑,把优化校园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如何使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实在实处,而且转化为青少年学生追求自主发展、和谐发展的自主行为。如何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性质、特点和意义扎根学生的心壤,成为学生意识形态的强音,从而更好地培养起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学校应成立导读小组,且分解责任,拓宽层面,有计划有组织地指导学生利用好法制教育读本,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勤于引导,善于疏导,精于传导,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真正懂得国家、法律和个人的关系,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禁止做,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素养,使之逐步达到内化于学生的行为之中。要从课堂教学中挖掘教育资源。课堂教学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学校在集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要树立大课程思想,克服传统课程观的缺陷,要注重学科间的相互衔接沟通,从而扩大法制教育的涵盖面,增强法制教育的感染力。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时,应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较客观地承认学生的思想、个性和行为差异,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和教育契机,选择精当的教育内容,努力使话题既有传统思想的精髓又有时代气韵,从而不断优化教育效果。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学校教育这一重要传承基地外,离不开家庭、社区的有机配合和支持。想方设法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积极发挥学校的示范和辐射效应,带动家长学法、知法并以实际行动教育子女守法,推动社区教育的优质主效,共同创下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对教师的评价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要充分发扬民主。首先不能感情用事,不能凭感觉印象,要充分肯定被评价者的优点和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其次,实事求是的评价应当是全面评价,诸如对法律课教师的评价应从教育思想、业务水平、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着眼,同时也可推行学生民主评议教师制。只有坚持全面评价,才能体现教育目的对教育质量的全面要求,才能更好地防止以偏概全的片面性与不科学性,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要评出方向。要在“三个面向”的方针指引下,从有利于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角度出发,使国家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要求在评价准则中得到有机体现,以优化工作质量,促进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和信心,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融为一体。
学校领导者,尤其是校长,一定要做好榜样,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端正自己的形象,有效发挥自己的模范表率作用。注重教师培训。因为教师的岗位技术和业务素质一方面维系教师如何将人才和市场竞争转化为岗位竞争的信心,另一方面牵动着教师评价方案的成果转化进程。
另外,青少年法制教育界应体现对学生素质进行评价,对学生与家庭、社区合作的评价,多方呼应,优势互补,形成法制教育的有力保障机制。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工程。中小学要在素质教育天地里营造强势,迈出坚实的步伐,应当牢固树立教育大环境思想,正确处理好教育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关系,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提高学校整体素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融入学校的办学思路,敢出新招,干出经验,积极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出好人才,亮出品牌,形成特色,自己走上一条持续,健康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M]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M]
[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M]
根据全市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月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教导处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红领巾广播台、校报、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我们由法制教育辅导员有计划的利用活动二的时间,对各班轮流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5月8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5月9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报评选活动;5月17日,学校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比赛;5月20日,学校开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学校还计划5月26日进行“做守法小公民”法律知识竞赛。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请记住我站域名/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法制教育活动月中,广大教职员工重新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刑法》、《职业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例如,广大教师通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明确了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认识到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自觉性,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没有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懒于做学生工作的少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做表率的多了,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杜绝了。
(二)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
制度管理,是指管理者依据国家颁布的有 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进行管理的方法。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在学校内部实行制度管理,制度管理以其规范性、威慑性、稳定性、防范性等优点为学校管理者所青睐。我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同时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工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村委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建立联系,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少先队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课堂、红领巾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0记录。
2.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我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活动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活动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3.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各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
4.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学校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我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