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0 15:01: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规范性
一、相关概述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仅体现在企业经济活动之后,而且在企业经济活动的前期以及整个过程中都有所体现,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都应当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中有所体现。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规范性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保障财务会计核算科学规范,才能够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积极强化自身财务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建设,依靠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推动企业的科学化发展。
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规范性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缺少必要的财务会计核算规范性监督机制。在实际财会核算中,部分企业缺少必要的监督机制,监督管理不到位直接导致企业财务核算存在很多问题,制约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部分企业管理者常常将重点关注于会计核算,不重视对财务会计核算规范性的监督,这很容易导致会计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发挥,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
其次,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不够完整统一。在企业实际管理过程中,部分企业会计核算常常存在着违规现象,如不依法建账,账目混乱,虚增成本,人为操纵利润空间等。这些基本上都是由于财务会计核算考核上标准不一致所导致的信息混乱,不统一完整的考核标准不利于企业整个会计核算的规范化。
再次,部分企业管理者对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化建设不重视。部分企业在日常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过程中,意识不到规范性的重要意义,加上部分企业财务管理者财务管理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会计核算技能以及知识结构相对比较落后,这些都会对企业自身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都是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三、企业强化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化建设的建议措施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与否,规范化管理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科学化水平,对于企业日常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作为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能够帮助管理者及时发现错误和遗漏,改正决策偏差,引导企业管理者向科学化管理方向发展。正是基于此,企业管理者需要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切实加强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建设,依靠财务会计核算的规范化提升自身的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首先,建立并完善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讲,建立并逐步完善自身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是企业管理者进行日常财务会计核算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科学化管理的关键性因素。一般情况下,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规范化管理可以围绕着以下的几个关键点来开展: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岗位的义务与职能,企业实际财务会计核算岗位设置,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人员技能以及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从业人员资格等多个方面。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等相关人员在流动性上越来越强,这常常会导致企业在财务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核算交接等诸多方面发生问题。相关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能否顺利交接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管理的效率、效果产生直接影响。假若在交接过程中发生问题和遗漏,很容易导致企业日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受到影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与此同时,在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的规范化管理机制过程中,还需要关注会计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提升效率。
其次,在企业内部制定统一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考核管理机制。当前,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领域越来越广泛,经济行为不论在种类上还是数量上都有了较大发展。这一情况不仅增加了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也进一步加大了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难度,甚至于各个业务部门之间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上也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为有效实现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核算的信息标准化和真实性,应当制定和完善统一的财务会计核算考核管理机制,确保企业所有的经济活动都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与此同时,为了有效推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科学化程度,企业管理者还应当积极结合自身的管理实践根据现实需要来确保考核政策的可行性,这样才能够保障考核政策在各个业务部门之间的统一采用,使其应用于整个管理部门,这样就能够避免因为业务部门之间因为经济业务的差异而导致核算不真实。一方面,企业管理者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实践和行业特点来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有效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考核方法和内容,并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另一方面,企业各个具体管理部门还应当对企业的核算考核规范体系进行具体落实,实现整个企业内部的数据一致性,避免因为考核标准落实不到位导致信息之间难以有效衔接。最后一方面,企业的管理者在落实考核政策时,还应当做到有所偏重,有重有轻,在确保各个部门之间考核内容一致的情况下,尽量保障考核上的内容一致性。
再次,企业管理者还应当积极落实损益预算的相关规范化管理。当前,我国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中主要还是集中于损益预算,在进行相关的管理过程中所有的会计核算政策都具有相应的规范以及约束效力,这也是先决性条件。在这一前提下,应当积极实施损益预算管理的规范化,这其中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即企业的实际费用支出以及投入成本之间的划分,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企业无形资产的销售管理,企业资产贬值相关财务会计核算,企业盈利核算管理以及企业存货管理、企业投资活动管理等。这些都应当作为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来加以落实,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为企业的长期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参考文献
[1]段玉珍.有关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02).
【关键词】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创新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公路经营企业是我国深化公路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以公路收费经营为主营业务,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论文百事通作为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文件,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都应当客观、真实的反映公路经营业务的特定要求。1998年7月1日实施的《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对规范我国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企业财务与会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公路收费经营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加之公路收费经营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也使得加强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成为必要。
近年来,我国在公路收费经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随着我国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收费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在实践中显示出的目前相关法规制度所存在的体系不完整、不全面、理论依据不充分等各种各样的问题,无不要求公路经营企业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进行创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公路收费行业的要求。另一方面,公路经营企业作为特许经营的企业,与一般的工商企业在业务核算和经营方式上都存在着较大差别,特殊的经营要求都需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规范。因此,对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创新问题的研究势在必行。
二、公路收费经营业务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出的特殊要求
(一)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
与一般的工商企业相比,公路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有以下一些特点:
1、公路经营企业的收费经营属于特许经营。
2、公路经营企业以盈利为目的,这就决定了其经营目标应当是经营收益最大化。
3、公路经营企业投资效益具有滞后性。
4、公路经营企业的主要资产是公路资产。
5、公路经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且一般都为现金收入。
6、公路经营企业的通行费收入是通过分布在广阔区域内的基层收费站(点)收取形成的。收费站的票证管理、收入的上缴管理成为收入管理的重要内容。
7、公路经营企业的持续经营受到收费公路有期限经营的制约和影响。
8、公路社会公益性的特点决定了公路经营企业具有明确的社会职责。
(二)公路收费经营业务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出的特殊要求
由于公路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着上述特点,这也意味着其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有着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和运输企业的特殊要求:
1、公路经营企业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的公司制企业,由于受到特许经营期的限制,当公路经营企业只经营一条收费公路时,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其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30年,因此会计核算四大假设前提之一的持续经营假设在公路经营企业上的实用性受到挑战。
2、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公路经营企业实行折衷资本金制度。我国企业的资本金制度一般采取实收资本金制度,由于公路经营企业以公路投资为主营业务,公路投资又具有投资额巨大的特点,加之公路经营企业实行基本建设与经营财务并轨,因此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同时国家还规定公路经营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受让收费权或投资建设收费公路资金总额的35%”。这既是国务院于1996年8月22日以国发【1996】35号文的《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中的明确规定;也是交通部近年来对公路经营企业法定资本金的基本要求。
3、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公路经营企业流动资产构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公路经营企业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基本上是现金收入,这一特点决定了公路经营企业流动资产中一般没有应收账款;(2)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属于劳务收入范畴,公路经营企业持有存货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生产实务产品或者直接用于销售,而是为了满足公路养护的需要,使公路经营企业能够为公路用户提供符合要求、令人满意的道路运行条件;(3)公路经营企业除了没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所占比重也较少。由于上述特点的存在,在公路经营企业的流动资产管理中,存货管理和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管理不再是流动资产管理的重点,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现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使其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才是公路经营企业流动资产管理的重点。
4、公路经营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公路基础设施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中,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监控设施、收费设施、机械设施、车辆、房屋及建筑物以及其他固定资产。其中,公路及构筑物占到了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绝大比重。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投资建路取得收费公路的经营权;投资者也可以将已经建好的收费还贷高速公路以出资方式投入公路经营企业。从会计核算的连续性考虑,此时将公路及构筑物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是可行的,但从会计核算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考虑,无论是投资建路还是投资者以已经建好的高速公路进行投资,公路经营企业取得的都是附着于该条公路的公路收费权而不是公路这一实体,因为无论是哪种形式,公路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国家。因此,给固定资产一个合理的定义,有利于合理规范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范围,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的另一个问题是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问题,这里主要是涉及到公路及构筑物的折旧年限问题。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路及附属设施不属于清算资产,因此,该项资产需在经营期届满时无偿交还给国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交还国家的公路“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附件中还规定了公路及构筑物折旧的不同年限,这与“公路收费经营年限最长不超过25~30年”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假设某公路经营企业所经营的收费公路的经营期限为25年,而公路及构筑物采用的折旧年限为30年,那么该企业应如何通过计提折旧来收回投资?或者说,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不变,还是25年,而公路及构筑物采用的折旧年限为20年,那么,到了经营期的第20年末,公路经营企业是否应当对资产进行更新?如果更新,投资如何回收?因此,需要合理确定公路及构筑物的折旧年限,确保公路经营企业能够在经营期内按期收回投资。
5、对于一般工商企业而言,企业的无形资产一般为商标权、专有技术等。而公路经营企业的在无形资产上的管理特色主要体现在对公路收费经营权的管理上。公路经营企业有偿取得的已建成的收费公路收费权,应当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其他有关规范,公路经营企业所拥有的,只是有期限的公路收费权。所以,无论是企业投资建造的、国家投入的,还是企业投资购买的,都应当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公路收费权)而不是固定资产入账。但事实情况是包括17家公路上市公司在内的绝大多数的公路经营企业,对以投资建设取得和国家入股投入的已建成收费公路,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而只将投资购买取得的已建成收费公路的收费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无形资产管理的另一个问题是公路收费权的摊销。按照现行《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但公路收费权与一般的无形资产不同,它属于经营性资产,换句话说,若公路经营企业没有公路收费权,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因此,它的摊销对公路经营企业有如工业企业中机器设备的折旧的计提,如何规范公路收费权的摊销也是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管理中的重点。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路经营企业收费经营期届满时,应将公路及附属设施无偿交还给国家。因此,应当重视对公路经营企业清算资产的有效管理,不应当将需要无偿交还给国家的公路资产包括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监控设施等,以及需要拆除的收费站设施和其他费用性资产作为公路经营企业的清算资产。
7、应当重视公路经营企业财务评价指标的建立和完善,良好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分析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目前,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评价指标包括:(1)财政部和交通部于1997年3月21日颁发了《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在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79条中规定的公司总结、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资本收益率、营业收入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2)2002年9月24日,交通部颁发了《交通部行业财务指标管理办法》,该办法中制定了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1、财务效益状况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营业收入利润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成本费用利润率2、资产运营状况指标: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3、偿债能力状况指标:现金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资产负债率4、发展能力状况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技术投入比率。但这些指标中,并非所有的指标都能适合公路经营企业的特殊业务要求,因此,需要对相关指标进行修订,使其更能反映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立要符合公路经营企业收费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满足公路收费经营的需要,公路经营企业至少要实行二级管理,即由企业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费用定额标准,并对执行实行情况进行考核与监督;其下属的各个收费站则负责收取过往车辆的通行费收入,并按时定期将收入上缴给企业。若公路经营企业有两条或以上的收费公路,还可以对各路段设立管理单位,此时企业对其财务收支和经济核算可以实行三级核算,为此,就会存在企业内部的资金的上缴、下拨,因此,需要设立相关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但目前我国的无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分行业的会计制度都没有在这方面进行规定,而在实务中却有着这样的要求,因此需要相关核算的会计科目,使公路经营企业的会计核算完整、规范。
三、我国企业财务会计的改革与发展对公路收费经营业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出新的要求
1997年以来,我国陆续了《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投资》、《非货币易》等16项具体准则,2001年1月1日,《企业会计制度》开始在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这一切都标志着我国在企业财务会计改革又向前迈进了可喜的一步。通过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我国目前企业财务会计标准体系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基本格局:
第一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从1993年的会计大改革开始,两则两制的颁布与实施,到2004年6月底为止,我国共了一个基本准则和十六项具体准则。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第二层次: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规模企业会计制度。到2004年6月底为止,《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已先后出台。
第三层次:专业会计核算办法。据了解,2001年11月财政部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是我国的第一个专业会计核算办法。2003年11月,财政部又以财会[2003]27号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随着1998年1月1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2001年1月1日《会计企业制度》的实施,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取消企业财务制度,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双重的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行为。
(一)公路经营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的定位思考
在我国财务与会计改革发展的新趋势下,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如何定位,以适应国家财务会计改革方向与步伐?可以这样认为,公路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存在以下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分别制定公路经营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但这种选择不符合近年来财政部所倡导的企业财务会计改革发展的方向,因此实施起来比较困难。
第二种选择:分别制定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由于这种选择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以及较强的可操作性,所以大多数公路经营企业也许赞同这一种选择。但这种选择的困难在于,目前财政部门并不倾向于出立于会计制度的财务制度、或者是独立与专业会计核算办法的专业财务管理办法。所以除非根据公路经营业务特点制定财务管理办法的需要得到财政部门的理解和认可,否则出台财务管理办法的行政障碍很难逾越。
第三种选择:制定较为完善的公路经营会计核算办法,双重的规范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行为。在此种选择之下,又有两种具体思路:一种思路是制定较为全面、完善的会计核算办法,分别对会计假设、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规范。这种选择的优势是较全面的反映了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规范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可操作性,方便会计人员使用。但缺陷在于既要遵循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又要兼顾公路经营业务特点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特定要求,制度建设难度较大,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另一种思路是只针对公路经营企业收费经营业务所涉及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制度规范:其他业务直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这种选择的优点是针对性强,会计人员在使用时可以有的放矢,对号入座;但缺点是优势一笔业务可能会涉及几个规章制度,给会计人员操作带来不便。
应当看到,为了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有效规范财务行为,企业需要有财务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制度本应由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来制定,而不是由国家制定并统一的企业财务制度。目前,国外的企业大多数是在公认会计原则、或是国际会计准则的框架下自行制定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但在我国的企业还无法做到这一点。我国企业财务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缺乏强有力的所有权约束机制,或者说是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长期计划经济体系的惯性影响使得大多数企业还不习惯自行制定财务制度,而且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这一现象也使得企业自行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着困难;另外,企业自行制定的财务制度目前还得不到包括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社会各界的认可。因此,在考虑中国的上述国情和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特定要求各方面原因,公路经营企业在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时应充分考虑到收费经营业务的特殊要求。
(二)我国企业财务会计的改革与发展对公路收费经营业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出新的要求
1、从最初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到目前出台的《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这些专业核算办法的先后出台预示这公路经营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改革和创新时也应该与我国的改革方向相符,即通过制定《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公路经营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规范管理。从已经出台的这些专业核算办法的框架来看,他们所采用的思路是:以已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为蓝本,在此基础上,考虑到行业的经营特点,对特殊的经营业务和事项采用增设会计科目的方法进行核算,而不再对通用的会计核算进行重复制定,因此,已经颁布的专业会计核算办法就减少了许多篇幅,这样的结果是,会计工作人员可以有的放矢,对不同业务可以有针对性的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专业核算办法中寻找核算的依据。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说,制定《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完全可以参照这种思路,这样既有利于会计核算的进行,同时在制定办法的过程中也会减少工作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公路经营企业实行的是经营与基建财务并轨的经营管理模式,因此它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与一般的工商企业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而《企业会计制度》主要的适用范围就是工商企业,因此,在制定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基建核算这部分内容所需设置的会计核算科目。此外,对通用的会计科目中,由于在公路经营企业使用的范围有所变化,也需要将其中的核算内容进行修改,以符合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需要。
3、在我国,采用以会计制度双重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形式,在实务中存在这种种困难,作为深化公路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兴产业,公路经营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其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特殊要求使得以工商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模式为蓝本制定出的《企业会计制度》很难适应。因此,尽管我国的财务与会计的改革方向是合而为一,但也必须考虑到实务中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财政部最近所做出的在2004年内修改出台《企业财务通则》的举措,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4、公路经营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在从事收费经营业务活动中,不仅有一些特殊业务需要通过出台相应的财务会计规范来界定(如公路资产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而且还有一些业务对现行的财务会计理论提出的挑战。如公路经营企业有期限的经营活动,对传统财务会计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挑战;又如公路经营企业所采用的车流量法、偿债基金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属于“减速折旧”的概念,对现代经营企业所推崇的加速折旧理论提出了挑战;再如公路经营企业再在经营期内以所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或无形资产摊销额向股东分配对资本保全原则提出了挑战;还有,一些公路经营企业总资产中无形资产占主体的格局(如现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末总资产中由公路收费经营权形成的无形资产占75.28%)对经营资产提出了挑战;等等。诸如这些问题如果没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办法或会计核算办法来解释和规范,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就很难规范化。
5、应该看到的是,会计是为经济发展和经济管理所服务,而不是经济发展和经济管理服务于会计。在改革的过程中,财务与会计应充当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问题的救火队,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导航员。因此,在改革的路上,如果过分强调与国际接轨,而不考虑中国的现实情况,其结果是会计人员面对需要更多的职业判断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时无从下手,导致了相同会计核算的多种理解性的做法,从而无法判定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否。对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与将来财务管理办法的制定中,需要注意办法的可操作性,避免出现依靠财政部门官员解释和企业会计人员对相关制度的理解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局面。
四、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一)资本保全原则
既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为了维护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的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投入的股权资金。这就是实施资本保全原则的主要初衷。但就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现实而言,其总资产的70%以上属于“在经营期限届满后需无偿交还给国家”的公路及附属设施,而其他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寥寥无几,这意味着公路经营企业用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不是资产,而是经营收费公路预期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因此,当公司投资者通过分配折旧或者价值摊销提前收回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公路经营企业只希望在有限的收费经营期限内经营特定的收费公路,而不打算通过投资建造新的收费公路或者投资收购公路收费权来扩大经营规模,则有可能导致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收入而产生的经营现金净流入量闲置。在这种情况下,维护投资者权益的理想做法也许就是按期对现金净流入量(包括公路资产折旧或公路收费权价值摊销以及经营净利润)进行合理分配。而如果假设这一种做法是合理的,那么就意味着对公路经营企业而言,可以不实行资本保全原则。这与《公司法》的规定显然又是相矛盾的,但考虑到公路经营企业是我国深化公路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而且实行的是特许经营,因此,可以对不打算通过投资建造新的收费公路或投资收购公路收费权来扩大经营规模的公路经营企业不实行资本保全,这样既保护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以公司的未来经营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又保护了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分配现金净流入量来保证投资者的资金不会闲置)。
(二)固定资产界定
在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构成中,最有争议的就是公路及构筑物是否应该在固定资产中列示,其次就是公路及构筑物与公路及附属设施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
1、如果仅从满足固定资产定义的三个条件来看,将公路及构筑物列入固定资产并没有错,但这只是看到了公路及构筑物的表面,事实上,无论公路经营企业是投资建路还是投资者将已建成的收费公路作为投资投入企业,其所取得的只是附着于公路及构筑物的公路特许收费权,公路及构筑物的真正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在这种情况下将公路及构筑物列为固定资产,会让不了解公路经营行业特点的投资者误认为该公路为公路经营企业所有。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收费公路不是长期拥有或占有的实物资产,公路的终极所有权是国家不是企业。从上述表述的观点来看,公路收费权的实质是无形资产而不是固定资产,将公路收费权依附的公路及构筑物作为固定资产从理论上来说不合适,但在实务操作中,为了保证会计实务的一致性,大多数的公路经营企业将投资建路和投资者投入的已建成的收费公路作为公路及构筑物列入了固定资产。为了有效的界定固定资产,对公路及构筑物的归属有两种思路:第一种思路是公路经营企业将以任何方式取得的公路收费权(包括投资建路、投资者投入、企业购买)全部作为无形资产管理,这样符合公路收费权的经济实质,同时投资建路、投资者投入的公路资产在备查簿中予以列示,实行实物、价值双重管理,当经营期届满,企业将公路无偿交还给国家时,再在备查簿中将该公路冲销。根据《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以公路收费权进行投资的,首先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评估立项,经合格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保国有资产管理机关确认后投入。这就意味着将公路收费权直接作为无形资产处理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投资建路、或投资者投入的公路收费权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公路收费权的入账价值处理。这样做才符合无形资产的确定条件。但事实上,我国目前的实务操作中,除了以购买收费权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是通过评估机构评估之外,其他两种方式都直接以投资成本作为公路资产的价值入账。
第二种思路是考虑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管理的实务以及现行法律、法规上的制约,可以考虑公路经营企业将投资建设取得的公路资产,以及国家入股投入的已建成收费公路,可暂时作为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而对公路经营企业投资购买的已建成的公路收费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这也是目前比较成熟、可行的做法。
2、公路及构筑物出现在《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作为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公路及构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桥梁(跨线桥和跨河桥)、涵洞、隧道、防护工程等。公路及附属设施则出现在《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第九十九条:清算公司的财产为除公路及附属设施外,公司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在该条款中,只提到了公路及附属设施这个名词,但对其具体内容并没有进行说明,这容易对实际工作产生误导,到底公路及构筑物和公路及附属设施两者是不是一回事。应该肯定的一点是,公路及构筑物包含在公路及附属设施范围内,那除此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公路及附属设施?
公路经营企业的另一项固定资产——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灯杆、灯具配电控制柜等。在《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中,安全设施是独立于公路及构筑物的,而事实上,将安全设施单独设立在理论上没有什么很好的依据,在实务中,也很难将这些设施从公路及构筑物中分离,鉴于此,可考虑将安全设施并到公路及构筑物中,合称公路及附属设施,这样既解决了实务中两者难于区分的难题,也解决了《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中存在两个相似名词的情况。
(三)固定资产折旧
《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中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规定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对公路及构筑物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对通讯、收费、监控设施,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是年数总和法。
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中规范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基本做法是:根据预计总车流量计算单位车流量折旧额;根据实际车流量和单位车流量折旧额的乘积计算实际折旧额。与平均年限法和偿债基金法相比,公路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有显著的优势:①更加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公路资产采用工作量法提取的折旧费与其所承担的负荷是同向增加,进而与企业营业收入同向增加,这也符合随着通行量的增加维修养护支出随之增加的客观事实;②减少公路经营企业的盈利风险。采用工作量法由于遵循了配比原则和相关性原则,通行费收入和养护成本支出之间存在着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公路经营企业每年的经营收益方差、标准差都较小,风险也较小;③减少股权投资者的投资风险。采用工作量法可以使经营企业提前进入盈利期,股东们因此可较早获得回报,提前收回投资。
目前我国大多数公路上市公司都采用了工作量法对公路资产计提折旧,这说明了这些企业都认可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优点。但根据规范的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存在着一个缺陷:由于收费经营期限由国家规定,当实际车流量不等于预计车流量时,实际计提折旧额不等于应计提折旧额。根据我国高速公路运营实践来看,除了广东省等极少数地区的收费公路以外,绝大多数收费公路投入营运后的实际车流量要低于预计车流量,这意味着公路经营企业无法通过计提折旧额来收回投资额。解决该问题的思路有两种:
第一种思路:依旧按照实际车流量和公路经营年限来计提每期的折旧,然后是每间隔一定时期,如每一年年末,根据实际交通量与预计交通量的差额调整折旧。目前,深圳高速、福建高速等一些公路上市公司便采用这种方法来弥补工作量法的缺陷,但这种方法也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第二种思路:如果公路经营企业根据收费经营期限内的预计总车流量来计算单位车流量的折旧额,则就可以根据预计的分年度车流量与单位车流量折旧额的乘积来确定该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以保证公路经营企业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收回全部投资。在此思路下,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预计分年度车流量×(公路收费权价值/收费期内预计总车流量)。
《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对通讯、收费、监控设施,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这三项设施的折旧年限分别为:通讯设施(通信线路为10~20年,电源设备为6~8年,通信设备5~10年,其他通讯设施为5~8年)、监控设施为5~10年、收费设施5~8年。从折旧年限来看,除了通信线路的折旧年限最长为20年外,其他设施的折旧年限都较短,假设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为20年,那么这些设施折旧年限最长为经营期限的二分之一,若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为30年,那么这些设施折旧年限最长仅为经营期限的三分之一。因此,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的意义并不大。再者,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主要作用不是为了按照稳健原则人为的减少当期利润,而是为了通过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而进一步推迟缴纳所得税的时间。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折旧属于计税折旧;计税折旧由税法决定,企业无权变动,从这一个角度来看,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意义不大,并且计算方法复杂,因此,对通讯、收费和监控设施完全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可。
(四)无形资产摊销
《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中对无形资产及其摊销的规定是: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务形态的资产,包括公路经营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无论是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公路及构筑物,还是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公路经营权,从本质上来说,两者是一样的,都是公路经营企业所取得的特许公路收费权,是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因此,在进行资产的价值弥补时,两者的口径应当一致,即都应该作为公路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若硬要将记入无形资产的公路收费权的价值分摊到管理费用,既会夸大管理费用的实际金额,又会导致公路经营成本数据失真,对公路经营企业的成本管理也产生不利的影响。
解决该问题的思路是:将无形资产中的公路收费权资产和公路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资产的摊销价值记入公路经营成本,而将除此之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摊销价值记入管理费用。
五、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一)、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四大假设之一。作为会计核算的一个前提条件,持续经营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会长期的按照它现时的形式和现时的目的和方向,持续不断的经营下去。进一步解释就是企业现在不会面临破产的威胁,不会被迫清算,各种资产不需要削价求现。
公路经营企业是实行特许经营的企业,其收费公路的最长特许经营期也不过30年,如果根据特许经营期来说,持续经营假设也许不适合公路经营企业,而且特许经营年限决定着公路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中的公路收费权的摊销年限。那么,应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如果某个公路经营企业所经营的收费公路不止一条,而且该企业准备通过不断的投资建路或是通过投资购买公路收费权以期企业的滚动发展,那么,持续经营假设完全适合于这类公路经营企业。问题在于,当公路经营企业只经营一条收费公路,而且不打算再经营其他收费公路,此时,持续经营假设将受到挑战,对于这类公路经营企业,是不是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合了,如果不适合,企业对资产又应该采用计价方式?
根据对持续经营假设的描述,将其换一个角度理解,可以这样认为,当企业面临着破产的威胁,并被迫清算,而且各种资产需要削价求现时,该企业不能再适用持续经营假设,各种资产不得再用正常的实际成本计价。对于只经营一条收费公路且不打算再经营其他收费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来说,它的经营期是可以预见的(一般最长也不过25~30年),但在经营期内,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通过吸引更多的车辆,提高收费标准等实现收入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由于企业主要是实行特许经营收费,其公路经营成本只占公路经营收入的15~25%,而且车辆通行费收入基本上都是现金收入,若企业不扩大规模,以其的经营效益,并不需要通过借款来维持其正常的经营活动,换句话说,公路经营企业完全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并不会面临破产的威胁,而且当经营期满,企业是一种正常的清算,公路经营企业充足的现金存量也会使企业不需要削价求现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综上所述,公路经营企业除了可预见的经营期限不符合持续经营假设的条件外,其他条件是基本上吻合的,在此基础上,可以说,即使是只打算经营一条收费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也是可以适用持续经营假设的。
(二)、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立及其核算
如果按照前面所述,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思路按照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进行,那么在使用《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用会计科目之外,需要对公路经营企业的特殊业务所涉及的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修订,并增加相关的会计科目。
1、增设部分会计科目。(1)增设“应收下级上缴款”、“内部拨付往来”、“拨付所属资金”、“拨付所属专款”、“应缴上级款”、“上级拨入资金”、“上级拨入专款”等会计科目,以反映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的需要。(2)增设“周转材料”科目,以反映公路经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核算的需要;(3)增设“应付资本”科目,用于核算公路经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者的已计提公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额或公路收费权摊销额。
2、修改部分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包括:(1)修改“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以反映公路经营企业核算公路及附属设施等特定固定资产内容的需要;(2)修改“累计折旧”科目的核算内容,以规范公路经营企业计提公路及附属设施等特定固定资产折旧的特定业务;(3)修改“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公路基本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公路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术改造等工程)、公路大修理工程等的特定需要;(4)修改“无形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有偿取得的公路收费权的特定需要;(5)修改“以归还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按合同规定在经营期内分配给投资者的已计提的公路资产累计折旧额或公路收费权摊销额的特定需要;(6)修改“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车辆通行费收入的特定需要;(7)修改“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除了车辆通行费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的特定需要;(8)修改“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公路经营成本的特定需要;(9)修改“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除了公路经营成本以外的企业业务成本费用的特定需要;
3、补充报表项目的列示和编制说明
(1)“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2)对“在建工程”项目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说明中应包括公路工程开工日期,工程概算数,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工程的实际成本,未完工工程的实际成本情况。
(3)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股利”项目之后,增设“应付资本”项目,反映公路经营企业尚未支付的资本分配额。
(4)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后,增加“减:已归还投资”项目,反映公路经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分配给投资者的已计提的公路资产累计折旧额或公路收费权的摊销额。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当期分配的累计折旧额或摊销额、累计已分配的累计折旧额或摊销额。
六、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报告在对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创新问题进行较深入理论研究和对公路上市公司投融资和收费经营活动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下研究结论:
1、公路经营企业是经国家特别行政许可,以路桥建设与收费经营为主营业务、以获利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的公司制企业。
2、公路经营企业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其他工商和运输企业的业务特点;其业务特点影响着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和会计核算的特点。
3、公路经营企业是深化公路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相对于公路收费经营实现的蓬勃发展,相关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这就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公路收费经营业务的健康开展以及公路经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公路经营企业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践中所出现的一些主观随意性和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对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
(一)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又被人们称为对外报告会计,主要是财务部门对会计信息经过一系列处理后,向除了公司管理者之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作为参考的凭证,而这些通常都是跟企业发展相关的投资者、政府有关部门和债权人,他们通过阅读这些信息,有的作为继续投资的依据,有的作为经济发展参考的数据,随着身份的不同,其作用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二)所得税会计
税法的制定是企业纳税的依据,在企业的所以税种中,所得税是会计学科的一个重要部分。所得税会计主要还是根据国家制定的税法,通过核算该报告期内(通常为一年)所得的收入应缴纳多少税,这些核算过程需要用到会计方法对这些每日、每月、每年的收支信息进行整理、计算、处理,算出应缴纳的金额,并由相关财务部分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工作,税务机关核查的依据也来自于此。由于所得税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企业的财务部门需要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经受税务机构的审查。
二、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之间的关系
本文讨论的财务会计和所得税会计都是企业会计中的组成部分,在企业会计学科中,这2者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又比较互补,它们都是对企业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进行反映的,这些反映表现在对财务信息的统计与处理上,一方面核算经营期内的盈亏,一方面又对企业财务部门有着监督的作用。然而两者各有差异。
(一)传统核算模式使得二者具有高度重合性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的财务信息、会计制度及其会计处理办法、核算等都要向当地税务机关备案。同时若该相关备案内容与国家财政、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就要按照国家财政、税务机构等有关税收规定由其核算出应该缴纳而未缴纳的税款,代扣税款和代收代缴纳税款。所以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很高的重合性,第一就是它们的各项规章制度都是根据税法而实施的,其会计核算方法也是按照税法的规定而实行的,并着重强调为宏观管理服务;第二就是财务会计作为企业财务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帮助企业核算财务,又要对外处理税款的事宜。
(二)所得税会计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
由于企业所得税的核算都是根据企业财务部门的统计数据来进行的,所以所得税是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核算出来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针对所得税的规定得知,所得税主要是通过财务会计中的资产负债表核算得出的结果,能够客观完整地展现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从而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资产-负责情况。在计算所得税时需要采用一些方法对资产负债表总的资产、负债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得出的结果可与账面价值相比对,若产生的差异则归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再次明确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最后得出该会计核算期内应该缴纳的所得税款项。
(三)所得税税制使会计越来越规范由于会计准则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都会有所相应的变动,所以随着时代的向前发展,会计制度也在不断的更新和完善,同时每一时期都会产生这个时代会计准则遇到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发挥会计的作用,这些会计准则又会根据实际情况逐渐替换过时的信息,添加新的规范,这样才会让会计在企业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四)所得税法推动着会计方法的广泛运用
由于财务会计是经过每日的统计、汇总、整理而成的基础信息,所得税是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会计方法进行核算的得出的。当某一种会计方法比较适应经济的发展,反映企业经济的真实状况,并被税法认可,那么该方式就会得到迅速的推广,并得到广大企业的广泛应用。所以可以这么说,所得税能够有力地推动着会计方法的发展与引用。
三、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之间的差异
(一)核算目的不同
财务会计的主要工作就是记录企业发生的每笔会计信息,汇总、归类、整理成册,通过对这些日常的财务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得出相关结论,这样就可以完整的看到企业的经营状况、现金流量、资产负债情况等,也可以为企业的管理者决策、税务机构征税、投资者采取投资决定等提供依据。税法主要是国家制定的强制实施的向企业征收的法律保障,它是在现行法律的规定下依法征收的税额。
(二)核算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是企业财务部门日常工作的结果,它主要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而计算出的财务信息表,它需要符合企业的特征,并在税务机构备案的。税法是立法机关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务院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文件来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征税,它具有法律效应,并收法律保护,不按税法行事,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三)核算对象不同
由于财务会计和所得税针对的对象不一样,所以在核算时采样的也是不同的方法。财务会计这边主要是针对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并通过收支表体现出来,这些收支表都是进进出出的货币,这些收支表无论是否应该纳税,都需要逐一记载下来,并由相关财务主管监督和计算。税税务会计主要是针对企业应缴纳的税款而核算的资金,它是在财务会计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并不是每笔进出帐都应纳税,征税是根据相关依据进行的,企业跟税收没有关系的业务不在征税的范畴内。
(四)原则不同
根据会计的核算要求,我们可以看出每一种会计都是按照一定的核算原则进行的,是根据相关依据进行的,会计核算人员只有按照这些规定好的依据进行处理才能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透明度和真实性。由于财务会计和所得税会计在核算的过程是存在一些差异的,所以要在具体的实施中逐步细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性原则。在计算所得税时,所得税会计核算的内容是对报告期内已经真实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的,它不包括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对企业产生一些经济收益的业务;另外它比较关心在预期计划中会产生经济效益的业务,当这些业务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进行核算。而跟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相比,这个过程就相对比较冗杂繁琐了,财务会计核算主要是包括日常的经济业务往来,既要核算会取得经济收益的,还要对在未来一段时间会产生经济预期收益的业务进行核算,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2.税款支付原则。在所得税会计核算中,税款支付原则体现的是合理负税的原则。所得税会计在对纳税人或者企业制定相关的税款支付办法时,往往需要纳税人或者企业出具可以保证税款支付的相关手续,所得税会计据此选择相应的会计方法,以保证在现金流动过程中的及时性、有效性;而企业的财务会计的支付办法,通常并不是以现金的形式进行的,而是在银行或者企业内部以会计票据或者其他形式进行资金的流动。
3.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和所得税会计应用谨慎性原则时,两者主要的差别是在于其运用的目的不同。财务会计需要谨慎处理企业的会计信息、数据,将这些有效的会计信息加以整合,研究出有效地资金运营方法;而所得税会计应用谨慎性原则主要是为了防范企业或者个人利用谨慎性原则,做出偷税、漏税等行为,保证国家税收的稳定。
随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和会计职能的变革,税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间的分工越来越明确。鉴于我国税法越来越健全、税收管理越来越严格、计算要求越来越细化。本文作者认为,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将企业税务会计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离出来,不仅有可能,而且很有必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会计体制改革和税收体制改革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标逐渐出现差异,它们对会计事项的要求也随之出现了分歧,于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开始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定义以及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和区别
税务会计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它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门会计。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因此,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他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帐簿或报告之中。
虽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但是,税务会计毕竟是区别于财务会计的一门特殊专业会计,所以它与财务会计又有着一定的差异。
第一,二者的目标不同。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包括银行、债务人、潜在投资者)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投资决策。而税务会计则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
第二,二者核算的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而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
第三,二者核算的依据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而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财务会计强调遵循会计准则,依照会计制度处理各项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基于自身的理解和情况的特殊性,对某些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出现不同的会计结果,这是会计的灵活性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具有弹性的正常表现。
第四,二者核算的原则不同。财务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为使报表公允地反映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而税法则主要是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便于保管,一般不允许企业估计收益和费用。此外,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更重视可以预见的事项,而财务会计则可以有所不同,在特定时候,财务会计可以考虑币值不稳的因素,如在物价变动情况下,企业通过会计计价方法的选择,寻求能够较为合理的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计量模式。
二、企业税务会计的发展、作用及特征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指出:“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如促进寻求更好的折旧方法和存货计价方法,澄清了计税收益的实质和所应包括的,范围等等。”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固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
与财务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万面:
1、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2、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收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3、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
1、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一套能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不再具体规定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这就使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产生很大的灵活性。随着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企业财务会计的目标更加明确,即为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折旧使得财务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差异越来越大,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才能使财务会计按照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监督,才能使会计改革见成效。
2、健全我国税制的需要。税制改革是中国的税收体制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调节体系,基本上符合税种健全、税率合理、税负公平的要求,有利于发挥税收征集国家财政收入和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调节经济运行的双重作用。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体制下,稳定税基、规范缴纳行为、优化税收收入水平的要求和各项复杂的计税工作,不可能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中一一体现。有时,企业可能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利用税法的不完善,通过直接调整会计数据、修正某业务财务决策等,实现其少缴税的目的,因而,作为纳税义务人,不论其经济性质、组织形式和经济范围,都需要建立统一的税收会计,以适应依法、合理、准确纳税的需要。
3、加强企业管理的需要。在财税合一的会计体制下,会计提供的信息往往偏重于财政、税务、信贷等部门的需要,忽略了企业自身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不利于企业加强管理的需要。但是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可供选择的范围选择适合于企业实际情况的会计处理程序、方法、,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不必完全遵循税法规定的方法来进行会计业务的处理。财务会计人员才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管理上,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的核算工作。
4、提高会计实践水平,维护会计的一致性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资本的高度集中、工商业的高度发展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会计的作用也将得到充分地发挥,而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在客观上也要求提高会计的质量水平。而税法已明确规定了一些会计处理方法,并且税法具有一定时期内的稳定性,有利于会计人员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逐渐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同时使得会计的一致性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5、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税法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因而税法高度地体现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而财务会计是根据会计理论和会计惯例进行核算的,体现的是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主要是满足微观企业投资者的需要。由于我国多元投资主体的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此时若财务会计再不与税务会计分离,会计核算继续实行两头兼顾,则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使之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若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企业就可以有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有利于各投资者的决策,也有利于国家的宏观决策。
6、改革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进入二十世纪以来,税务会计逐步完善,受到普遍重视,并发展成为重要的会计学科。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其投资额也越来越大,而我国在国外投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了符合税收的国际惯例,改善投资环境,防止国际避税,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企业利益,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也是十分必要的。
7、发展会计学科的需要。在传统的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财会体制模式下,会计学只能是会计制度的说明,即对会计制度所要求的会计行为、会计方法、会计程序及报表编制作必要的解释,以便于人们进一步了解核算制度,而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逐步完善,财务会计已经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务会计对财政、财务的变化熟视无睹,而是要在自身体系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这就是税务会计。它要求所有的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既要明确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又要明确税法的基本知识,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也是会计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遵循税法的原则。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2、灵活操作原则。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二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寻找适度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总之,尽管税务会计长期以来被看作财务会计的延伸,但事实上税务会计在许多方面已具备了与财务会计并列的会计学分支的学科特征,税务会计已具备了独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发展税务会计,有助于使规范经济生活的立法活动进入快车道,也有助于为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实施解除后顾之忧。
主要参考文献:
1、钟高、龚明晓。论会计准则目标。会计研究。1998;
2、黄菊波、杨小舟。试论会计政策。会计研究。1995,11;
3、李端生、朱力。论现代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研究。1996,8;
关键词: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特殊性;必然性;现实意义;遵循原则;操作;收益最大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3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而到20世纪80年代后,企业税务会计才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随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和会计职能的变革,税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间的分工越来越明确。本文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
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办法。这一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可以说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相比较,企业税务会计的特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收规定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方法中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税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规定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规定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企业税务会计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纳税义务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因为税收规定的计税依据与企业会计记载反映的依据并不总是一致的,处理方法、计算口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差异。对此,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规定、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三)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收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不多缴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然性
(一)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差别日趋明显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现行的税制已日趋完善,它与会计制度的差别越来越明显。
1.目的不同。财务会计主要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状况变动的信息,而企业税务会计则要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和征收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供有关税务方面的信息。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是提供报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而税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纳税申报。例如纳税申报和税款解缴是税收资金运动的结果和终点,是税务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重要内容。由于各税种的计税依据和征税方法不同,同一税种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之间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一致,所以反映各种税款缴纳的方法各不相同。企业应按税收规定,结合本行业会计特点进行正确的核算。
2.法律依据不同。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可以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但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动作,不能任意选择或变更。正是由于两者的处理依据不同,导致它们在损益确认口径和会计计量属性等方面也存在着相当的差异。
3.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核算的基础,并有完整的账证体系,而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因为根据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的“联合基础”。例如房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房款,房地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规定根据房地产商是否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税务会计基础。又如企业计提上缴主管部门管理费时,先按权责发生制加以提存,到年终时,如未付出,按税收规定则应按收付实现制予以冲回,并入本年损益,缴纳所得税。
现列举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来说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核定的原则和顺序为,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例如:A公司×月份批发甲商品1000件,每件不含税单价为60元,销售额为60000元,销项税为10200元,由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依照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核定其销售额为100000元,即每件不含税单价为100元,销项税为17000元。
上述情况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企业70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商品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以上会计处理显然使国家税款遭受损失,所以应按税法规定对其进行调整,增补会计分录为:
①在企业可以向购货方补收货款的条件下:
借:应收账款——×企业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商品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
②在企业自行负担的条件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商品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会制度改革与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税收制度越来越表现出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相分离的情况。这样,税务会计应运而生,它能够为税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将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间的差异在财务会计中进行协调。
4.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企业税务会计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如财务会计把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折款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收规定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
5.核算对象与内容不同。企业税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的税务资金运动过程,财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税务会计要对纳税申报、税款解缴、税款减免、税收筹划进行专门核算,而财务会计则把这些作为附属工作,这些差异,成为税务会计单独设立的前提条件。
(二)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制及税收征管的必然选择
1.是企业配备既懂税收规定、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收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
2.是有利于分清税企权责,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账簿、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税务机关应有的职责。
现行会计制度的有些规定,由于受税收制度的影响,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如,对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商品或货物的,只要开出结算凭证,即使销售款尚未收到,也视作销售收入,导致销售收入虚增。再如,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等与国际会计规定相比较,都有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企业一部分利润虚增,同时,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而这些完全可以通过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加以解决。
3.有利于税制结构的完善。企业税务会计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后,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税务机关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促进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加速税制完善的进程。
(三)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忠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不得片面地为了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而乱挤成本、扩大费用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解答有关纳税问题;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对税务人员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有权在税收规定容许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类型、企业经营方式,以减轻自身税负等。要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利,必须熟知税收规定,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收规定,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并适时做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
(四)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关系的最佳途径
企业因自身利益的需要在企业会计学科领域中研究企业纳税及其有关的财务决策和会计处理,首先,是为了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税收规定。不能片面地只为缓缴税、少缴税、不缴税。纳税人应树立牢固的纳税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处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政策允许下,企业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则属常理。其次,如果现行税收规定中存在某些遗漏,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避重就轻、避虚就实等策略也属合乎情理和法规之举。目前,国际上合理避税已很普遍,纳税人树立避税意识,既是明智之举,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当然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对发现的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从这个意义上说,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强化征纳双方的管理意识和竞争意识的有效途径。
三、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保证税法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在税务会计未分离的情况下,有时为了照顾财务会计的灵活性,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处理的规定。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的某些规定的不一致性,很难做到财务会计有关税收的处理结果严格符合税法的规定,从而影响税收征管工作,也不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建立税务会计以后,税务会计可以专门研究如何保证纳税活动按照税法来进行、如何处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关系,从而有条件保障税法的严肃性。
(二)有利于监督和改进政府的工作
企业创造的财富,政府有权参与分配,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企业也有权分享。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它决定了纳税人作为某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买方所拥有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说纳税人所关注的不仅仅是税制是否有效率,而是政府在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有活力的环境方面是否有效率。而税务会计的建立,恰恰能准确地加工和提供这些信息,从而有利于对政府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有助于企业合理进行纳税筹划及国家税制的完善
积极推进税务会计的独立,可以促进广大会计人员充分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对税收法规的熟练掌握,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有效的筹划,尽量使企业的实际税负最小化,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政府则要在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上,获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税务机关在税务实践中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住漏洞,使国家税制不断完善。
就拿所得税来说:所得税会计需要在它所依据的两个尺度一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相对完善的前提下建立和发展。虽然会计准则和新税法已提供了这样的条件,然而它们都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财务会计中的所得税费用是遵循会计原则而确认的,与当期收入相配比的所得税金额,是以会计收益为基础计算的。而税法中的应交所得税,是按照适用税率和规定的税基(即应税收益)计算的企业当期对政府的纳税责任。应税收益是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确定的收益,也是企业申报纳税和政府税务机关核定企业应纳税额的依据。显然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受制于税收目的与财务报告的差异。应税收益的确认,更多的应用收付实现制,而会计收益的确认往往遵循权责发生制。此外,政府有关部门经常会对有关计算应税收益的规定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
目前,我国还没有独立的税务会计处理标准,许多规定还必须依赖于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与财务及税收法规搅在一起的现象至今还没有重大改观。从发展趋势看,我国会计和税法的改革正朝着各自独立的方向进行,应税收益与会计收益不一致是客观必然的。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对企业收益的核算,已基本接近国际会计惯例。
四、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应遵循的原则
(一)遵循税法的原则
企业税务会计所反映的企业的税务活动是否合法、正确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法。因此,在企业税务会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税法中有关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到账簿、凭证、会计基础、会计年度、计算单位和申报制度,特别是涉及到资产会计处理这方面的规定更加详细。企业税务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二)灵活操作原则
这里所说的“灵活操作”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中,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而对于那些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次要或无关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纳税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或省略。2.是指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因为纳税申报期一般是在企业会计核算终了之后,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因此,企业既要在日常的会计活动中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又要做到核算和监督相互配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收规定的行为,以免企业遭受处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寻找适度税负原则
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为企业管理人员、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对此,企业的税务会计人员应深刻理解现行税收规定的有关精神,在符合或不违反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国家的税收政策是根据全国的经济情况制定的,具体到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产品、某一项目,可能因主、客观原因而使经济状况相对悬殊,有的可能获得推迟纳税期或减免税照顾,有的就可能不予照顾。企业一方面要综合权衡各种投资方案、经营方案与纳税方案,使其形成最佳组合,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税务会计活动,从企业经营收入的取得到利润的形成以及计税、纳税都要真实反映、正确核算,不允许任何隐匿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发生,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向国家缴纳税款。
(四)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即会计核算总体上的客观性、可比性、一贯性原则,会计资料信息质量方面的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原则,会计修订方面的谨慎性、重要性原则。它们体现着社会化大生产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对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
实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目前已有一定的基础,现行的税法与会计准则已有一定的差别,企业的会计人员已经对工资支出、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捐赠支出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从本质上来看,分离的并不是账内的核算,只需年终调整即可,所以不会增加太大的工作量。
参考文献:
[1]陈毓圭.论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和税法诸关系[J].会计研究,1999(2).
[2]戴德明,周华.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协作[J].经济研究,2002(3).
[3]王政恩,等,主编.财税大辞海[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4]李家华.浅析税务会计[J].会计之友,2005(6).
摘 要 本文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首先阐述了新时期企业中的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其次,分析了企业财务会计的作用,同时对企业财务会计的任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 财务会计工作 核算及监督
一、前言
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是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企业内部腐败现象发生的必然要求。现代企业推行和不断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改进领导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保证干部廉洁奉公等都是十分必要的,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二、新形势企业中的会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统计,发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不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普遍存在的缺陷,其中有的企业管理松懈,内部会计控制工作基础薄弱、账目混乱、财产不实和数据失真;有的企业负责人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员工认识不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有的企业会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而造成记账随意、手续不清、差错频繁和会计资料严重散失;有的企业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任意伪造和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导致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失真。归纳起来就是:(1)认识上的偏差,觉得会计只是算账、报账,决定不了成本,不会产生效益。(2)以为会计是领导的附属物,把领导的主观意志强加给会计工作,无视会计工作的相对独立和执法监督作用。(3)人员素质偏低,特别是年龄较大的财会人员多为非专业人员,通常凭借经验或者有限的财务知识开展日常工作,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违反会计基础操作规范的问题。(4)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够。(5)对会计凭证特别是外来收据,缺乏严格的审核,即使审核也只限于形式上的认可,而缺少实在内容上的核实。(6)会计凭证的核销手续不齐全,特别是内部自制凭证,往往是一人包办,没有内部的稽核与牵制。(7)发票管理漏洞较大。由于管理不严,空白发票随意填写,造成假、伪发票的出现,而这些发票难免会进入企业的会计账内。(8)会计凭证保管不当。凭证的丢失、损坏时有发生,为经济业务、会计事项的事后查证、查询带来不便。(9)会计账目未按规定做到日清月结,有的长期不予结账,日积月累,造成账目混乱。(10)账目、账物不经常核对,造成账账、账实不符。(11)缺少资产定期盘点,核实制度,或有制度而不落实,形成资产不实,“家底”不清,管理不善。(12)债权债务不清,陈账未了,又添新账,滚来滚去,变成坏账。(13)会计账目设置不健全,不能达到全面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状况的目的。(14)不按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操作,核算程序非秩序化。(15)会计科目运用不当,经济业务处理不妥,会计事项反映不清。(16)随意简化核算过程,凭想象处理较为繁杂的会计业务,出现会计核算失误。(17)缺少核算依据和必要的原始记录,处理完的会计业务,事后说不清。
三、企业财务会计的作用
企业财务会计是对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高效、复杂的综合管理,它主要包括人事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及财务管理等管理子系统。而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经济管理的一个子系统,具有综合性的功能。财务管理是一种价值管理,财务管理的对象是资金运动,是对资金运动全过程的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管理活动之中,无疑是企业管理系统中最为重要的子系统。所以,现代企业管理必须要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确立财务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企业财务会计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作用。
(1)有助于企业战略管理的实施。通过资金管理可以统一经营理念,明确奋斗目标,激发管理动力、增强管理的适应能力,确保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 二是能够做到决策和管理的系统化。
(2)企业财务会计可以使企业决策层对单位各层次、各环节、各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组织协调和动态把握监控,从而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证。
(3)有利于增强全员管理的积极性。通过编制全面预算让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环节参与预算的编制,并将经营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各科室、各责任人,使管理真正成为全员参与的管理,更好地发挥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四、企业财务会计税收的关系
会计立足于微观层次而又影响到宏观领域,而税收则立足于宏观层次却作用于微观领域,会计直接面向企业但也与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相连,而税收首先基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而对具体的企业实施征收管理。会计目标是会计制度的起点,进而决定会计制度中的核算原则和具体的处理程序。
五、企业财务会计的任务
企业财务会计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相关财经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周密计划,仔细运筹,合理收支,准确核算,及时分析,严格监管,确保企业资产和财产的效益和安全,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稳健发展。
(一)核算和监督企业财务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促使企业全面完成各项计划任务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运动,为了保证资金运动的有序进行,企业应制定各期财务成本计划,形成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财务会计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运用会计的专门方法,对企业材料物资及各项资产的购入、各种费用的发生、汇集和分配,工程价款和销售收入的取得,利润的形成和分配,以及资金的增减变化等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并据以分析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考核资金的周转效果,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使企业圆满完成财务成本计划,并带动其他计划的完成,从而全面完成生产经营计划。
(二)核算和监督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为企业经营者、所有者和有关外界人士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企业用于生产的各项固定资产、材料物资、货币资金等,都是公企业的资产,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是保证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的需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一起构成企业的权益,负债决策是否正确,企业偿债能力的强弱,投资报酬率的高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如何,不仅企业的经营者关心备至,企业的债权人和投资者也甚为关注。企业财务会计对企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化,应及时加以核算和监督,以帮助企业经营者正确进行经营决策,并保证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增加债权人投资的安全感,保障投资人投资的合法权益。
(三)核算和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
国家制定的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是企业处理各种财务关系的依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企业财务会计通过对凭证的审查和对帐表资料的分析、考核,可以了解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例如,通过对各项财产的核算,可以发现有无擅自购买控购商品和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等情况;通过对工程成本的核算,可以发现有无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将专项工程支出列入承包工程成本,有无假公济私、铺张浪费以及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等情况;通过对往来款项的核算,可以了解企业是否遵守国家结算纪律,故意拖欠国家税款,占用外单位资金,违反银行结算办法等情况。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促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
参考文献:
[1]汪清.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论略.经济研究导刊.2009(02):14-20.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优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5.1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2
所谓会计核算也即是企业借助相关的手段对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诸多事件进行的归纳和总结。对已发生的事件进行相应的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未来做出相应预测,从而有效的为经营管理者提供可利用、有价值的信息。
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有效的会计核算工作不仅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经营的效率,而且还能为企业良性循环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快速发展,也为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基于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不断完善和规范其会计核算工作,以便有效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经营水平,实现企业跨越式的发展。近年来,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简称《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施工企业的特点,制定实施了会计核算办法。然而,基于其所处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其核算工作的特点,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始终无法高标准的满足其工作需求。到底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存在哪些突出特点?国内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又有哪些较为突出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通过哪些策略才能实现对其的调整和优化呢?笔者做出了以下分析。
一、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特点
建筑施工企业跟一般的生产企业不同,建筑施工企业“产品”生产的成本投资额大、生产周期长、施工过程涉及面广、施工点分散、不易移动,同时成本回收较为缓慢等特点,于此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工作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其存在的困难性和特殊性。具体到会计核算上可将其特点表述为以下几方面:
(一)分级核算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所特有的施工点分散、生产周期长、流动性大等不固定的特点,为了有机的将施工生产和会计核算结合起来,并有效直接的反映出建筑施工产品的经济效果,结合其生产特点,需要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办法,从而有效避免企业财务集中核算造成的施工生产与会计核算二者之间的脱节现象。
(二)单位工程成本单独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一般情况下按工程组合特点进行计价,这也决定了施工项目通常由若干个单项工程有机组合而成的特点。结合建筑施工企业单件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应采用“定单成本计算法”,对每项工程成本进行单独分别核算,从而有效实现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的计算口径相一致。
(三)分阶段对工程价款结算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产品具有生产周期长、造价高等特点,因此如果要等到竣工后才进行价款结算,那么建筑施工企业就必须垫付大量资金,这样一来不但限制了施工企业产品的经营,而且还给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带来麻烦和困难。同时事后监督和结算也难以发挥会计核算应有的作用。基于此对于造价低、周期短的项目可以选择在竣工时一次进行结算,但对于资金占用量大、施工周期长的项目必须确认各期完工后的借款,对其进行分阶段结算,及时进行资金的回收,以确保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
二、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鉴于建筑施工企业以上特点,其企业内部会计核算也自然与其他企业有所差异,但目前来看国内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还有部分不规范之处:
(一)会计信息不完善,汇总报表不精准
会计报表编制工作是企业会计核算中最为复杂的环节。而汇总报表的编制工作更是对企业会计工作的挑战。鉴于以上所述的施工企业核算对象的复杂多样性,汇总报表的编制工作成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最为重要的特点之一。汇总报表编制过程中,内部往来的处理、汇总对象等是否精准都会直接影响到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汇总报表的编制工作。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主体包括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等单位,因此对于需要全面反映其内部财务信息时,必须将下属单位会计报表进行全面汇总,不得有任何遗漏。除此之外,要想精准的汇总报表,还需要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的数据信息可靠、及时,这是准确形成汇总报表的基础条件。另外,施工企业与其下属部门或分公司之间可能存在业务往来,因此,在汇总报表时,还必须施工企业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往来活动进行调整与抵消的处理,以确保汇总报表的精准。
以目前情况来看,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准确汇总报表困难较大。主要表现为:(1)施工企业与分包单位之间,内部制度较为欠缺,整体的会计基础工作较薄弱,没有提供精准汇总报表的基础条件。(2)施工企业各部门或分公司的会计信息存在漏报的现象。建筑施工企业部分下属公司不是企业专设的单位,而是为了承接工程方便的一些施工队伍主动挂靠的公司,这些公司往往只能提供技术施工,不能按照施工企业要求提供详细的会计信息,其自身制度建设不健全,不能按照施工企业要求及时提供会计信息,即使能够提供也是不完善的。
(二)数据统计不具体,增加了成本核算的困难
企业内部的数据统计工作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要想确保准确的进行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事前统计、汇总的数据准确、全面与否起着决定性作用,对于建筑施工项目来说,人力消耗、工程项目产值、施工机械的利用等情况均应包括在工程项目的具体类项之内。另外,还必须具备完善的成本预算,包括总价预算和分解后的单价预算情况等。只有将这些具体数据完备后,财务部门才能有凭据的进行成本核算,并以此对施工项目的各项费用进行归集、汇总和分类,通过确切的数据来分辨其为直接费用还是间接费用,并具体、准确的核算项目成本,并有效分析各项费用增减的原因所在,并以此有针对的提出节约成本的策略。
三、对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分析
要想解决问题,就必须深入其存在的原因: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本身的复杂性
建筑施工企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会计核算的定义虽然基本相同,其内部核算工作均是以货币形式对企业产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系统全面的记录和核算,并在经营末期以会计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企业会计的使用决策者。但从上文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我们不难看出,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相比其他行业,其核算过程更为复杂困难,这也是当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首要问题。
(二)经营决策者对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重视不够
企业内部经营决策层的思想观念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同时他们的理念还直接决定了企业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及力度。目前从国内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的现实情况来看,不难发现企业经营者对成本核算重视的力度远远不够,企业内部普遍存在制度不完善,缺乏执行力等问题,甚至不将成本核算工作纳入管理内容的行列。产生此类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点:1.施工企业经营管理者单纯的以为会计核算的主要的对象就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因此会计核算工作的核心内容应是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资金的流动这才是会计核算的工作内容,往往不能正视项目施工中的成本管理;2.除财务部门以外的企业管理中的其他作业部门对成本信息核算不清楚,项目施工情况除了财务部门知道外,就只有施工作业部门清楚了解,因此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时,只能以施工部门提供的信息作为依据进行核算,无法真实的记录成本信息,这往往会给企业决策者的决策工作带来影响,甚至会让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三)财务人员自身素养有待提高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人员素养不够同样也是影响会计核算制度有效执行的原因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内建筑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其财务会计人员的队伍也随之壮大,但其整体的专业素养却没能跟上其发展步伐。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素养不够表现为:部分会计人员在没有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急于上岗。导致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会计知识,有些会计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够,甚至在领导恶意的指挥下虚假会计信息,造成企业财务报表的歪曲和信息的失真等。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笔者以为有以下原因:(1)目前新会计准则颁发后,诸多更专业性的应用向会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当前施工企业的会计工作者职业道德普遍较低,不能起到企业监督的作用。
四、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调整优化
结合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现状及原因分析,笔者提出了以下优化策略:
(一)转变管理观念,重视会计核算制度执行
结合以上原因分析我们得知,建筑施工企业经营决策管理者的理念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内外部的协调与执行能力,对企业的发展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施工企业经营管理者首先必须清楚认识到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并明确会计核算目标,准确把握会计核算对象及范围,从自我思想意识中提高对成本管理的重视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贯彻成本控制策略;其次必须加强管理制度执行的力度,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工程项目做好充分了解后,建立完善健全的管理机制,并在工程执行过程中使之贯彻落实。因为建筑施工项目所特有的阶段性和复杂性,导致核算工作人员无法准确记录和掌握会计核算内容,因此,必须对工作人员的施工材料进出库及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机械设备修理、维护、工作以及材料验收、清查等,要求核算人员都必须做好准确记录和统计,旨在有效提高核算工作的有效和准确性,确保核算工作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有效执行
2003年9月我国财政部颁发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下文简称为《办法》),同时要求施工企业于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办法》的实施对提高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同时要求与2007年1月开始在上市公司中正式执行。新《办法》和新《准则》的实施给社会经济环境及会计行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同时也提高了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同时可以有效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精准度,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养。
(三)加强会计人员专业培训,提高核算人员的专业素养
正如上文分析所得,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核算人员的素养直接决定着核算质量,甚至影响着企业产品的经营效益。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会计人员专业培训,有效提高从业人员的素养,从根本上改善核算局面,有效提高企业核算质量。具体策略:1.对会计人员专业知识的培养,除了会计知识普及以外,还必须加强会计工作者对所从事行业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并促使他们熟练掌握新《准则》、新《办法》,熟悉行业知识。2.理论学习基础上,还必须充实会计人员的实践练习。施工单位应多给会计人员提供亲临施工现场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将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工作实际相联系,并在实践中灵活运用自己的理论知识,积极发现问题,灵活的解决问题,更好的掌握自己所学的会计知识,有效提高个人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实现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提高财务核算的办公自动化水平,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强化会计核算方法的规范等策略,提升施工企业会计核算质量。总之,为满足新时期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新需求,企业必须着眼与工作的实际,通过引进新的会计管理理念以及会计核算技术等,优化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流程,提高企业会计工作者的综合素养,从而有效的为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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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税务会计;财务会计;税务会计模式
会计作为一项记录,计算和考核收支的工作,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就出现了。最初的会计只是作为生产职能的附带部分,然后经历了古代会计、近代会计和现代会计三个发展阶段。自从进入20世纪中后期以来,IT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广泛应用,迎接我们的是一个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以知识驱动为基本特征的崭新经济时代。面对整个经济环境的变化,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职能的作用,无论是会计实践还是会计理论都将进入一个新的、更快的发展阶段,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一、经济发展是税务会计分支产生的根本原因
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革新,生产力不断提高,会计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在不断发生变化。经济发展是会计分支产生的根本原因。
早在原始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捕获的猎物及生产的谷物等便有了剩余,人们就要算计着食用或进行交换,这样就需要进行简单的记录和计算。随之出现了“绘图记事”,后来发展到“结绳记事”、“刻石记事”等方法。到了近代,15世纪末期,意大利数学家卢卡・巴其阿勒有关复式记账论著的问世,标志着近代会计的开端。随着经济活动更加复杂,生产日益社会化,人们的社会关系更加广泛的情况下,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会计的目标、会计所应用的原则、方法和技术都在不断发展,变化并日趋完善,并逐步形成自身的理论和方法体系。与此同时,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也对会计的发展起了很大促进作用。现代数学、现代管理科学与会计的结合,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会计数据处理中的应用,使会计工作的效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它扩大了会计信息的范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精确性和极大变化,20世纪中叶,比较完善的现代会计逐步形成。成本会计的出现和不断完善,以及在此基础上管理会计的形成和与财务会计相分离而单独成科,是现代会计的开端。
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企业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我国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税务管理得到加强。增值税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方法的实行,使应纳税额的核算逐步走向规范化。对此,各地税务机关试行了在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中培训办税员,指定取得办税员合格证的会计人员办理纳税事项的办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政税收体制逐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规范,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工越来越明确,这对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提出了必然的要求。
二、税务会计的核算范畴与特征
在我国,由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尚未形成现代税制的框架,不具备税务会计成长的沃土。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随着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已为税务会计独立成科创建了客观条件并提出了内在要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必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税务会计的核算范畴与特征,通过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与联系分析就可以非常明确。
总体而言,税务会计账的数据来自财务会计账,从财务会计账上获取税务会计要得到数据。税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的形成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大会计分支,目前在西方国家许多国家,税务会计早已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它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一起成为现代会计的三大支柱。就具体区别总体表现为,财务会计与会计实务相关,是面对企业内部管理层的会计账,数据真实,能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为管理者做出决策;管理会计则与财务成本管理相关,着眼于利用财务会计提供的数据对企业实施内部经营管理,预测计划与控制的学科;而税务会计与税法有关,其职能主要在于向对税局部等政府部门,他所从事的会计账主要是针对政府部门要求而建立上报,反映的会计内容应满足政府部门的要求。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主要区别
1、核算目标不同。税务会计的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所得税方面的信息,便于税务部门征税。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便于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税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纳税申报。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提供报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2、核算规范不同。税务会计的依据是税收法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额并向税务部门申报;财务会计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程序和方法组织会计核算和提供信息。
3、核算基础不同。税务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比应收应付标准更加准确,既操作简便,又可防止纳税人偷税漏税行为。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应收、应付作为确认收入费用的标准,能使收人费用恰当的配比,便于确定各期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相关和有用。
4、核算对象不同。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狭义的税务资金运动过程,即从纳税收入产生经营收入开始,到足额上缴税款为止的税务资金运动,而财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
5、核算程序不同。税务会计按照道理也可遵循这个程序,但没有规范化的要求,企业一般在期末借助于财务会计的数据资料,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据以编制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规范化的程序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顺序。凭证、账簿和报表之间有密切的逻辑关系。
6、会计要素不同。税务会计的要素有四项,即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应税收益)和应纳税额。这里的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和财务会计中的收入、费用不定相同,在确认的范围、时间,计量标准和方法上都可能发生差异。财务会计有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六大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财务会计反映的内容就是围绕着这六要素进行的。
7、对会计上的稳健原则态度不同。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只有在客观上证据表明已发生的情况下方可确认。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一般充分预计可能的损失和费用,而不预计可能的收入,使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被报表使用者误解。当然,在某些方面税务会计也具有稳健的作用,如计提坏账准备和加速折旧等等,这具有对企业宏观引导的功能。
(二)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但税务会计的处理结果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因而税务会计的种种处理结果应当与企业的财务会计相协调。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税务会计的信息以财务会计的信息为基础。从各国税务会计的实践看,大都先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税法的要求进行调整。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最终将反映在企业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上。企业的任何税务会计处理均会对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必然反映在财务报告中。例如,在企业所得税会计中,为了处理时间性差异,企业要设置“递延所得税”科目,该科目或作为企业一项“负债”列示,或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列示。与此同时,递延所得税也对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产生影响。
三、税务会计核算模式选择的原因分析
由于各国法律、经济体制、会计职业队伍等等社会环境的不同,世界上各国的税务会计模式是不同的。在英、美、荷等国家,税务会计早就独立于财务会计,而在法、德、日等国家,税务会计则融于财务会计,实际上是财务屈从于税法。在下面世界其他国家的税务会计模式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众多因素中,会计模式是与会计规范、约束法律是息息相关的,即法律环境是导致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否分离,税务会计模式选择的重要原因。
(一)英美税务会计模式
英美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本身,成文法只是对普通法的补充,适用的法律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的解释。作为法律之一的税法也不例外,所以法律对经济的约束较笼统、灵活,而没有系统、完整地对企业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因此英美的税务会计模式是典型的财税分离模式,允许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财务会计有充分的独立性,不受税法的约束。纳税人的税务事项由税务会计另行处理,无须通过对财务会计的纳税调整来实现。以股东投资人为导向,税法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所反映的收入、成本、费用及收益的确定发生直接的影响,各个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等都遵循财务会计准则,期末将会计利润(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调整为纳税利润(亏损)。与此类似的还有荷兰。
(二)法德税务会计模式
法德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其法律体系的特点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实行该法系的国家政府往往通过完备的法律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法国的企业财务会计的规范化就受到了诸如公司法典、证券法典和税法典的影响,所以,法德的会计与法律的关系十分密切,企业的自受到了很大限制,财务会计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税法的影响。法德的税务会计模式是典型的财税合一模式,不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财务会计被认为是面向税务的会计,税务当局是法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税法对会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一致,企业对会计事项的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以税收为导向,税法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所反映的收入、成本、费用和收益的确定发生直接的影响,会计准则与税法(还有商法、公司法等)一致,对会计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由于计算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一致,无需税务会计调整计算。该模式强调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符合税法的要求,税务会计当然也就无需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
(三)日本税务会计模式
日本的经济立法全面,近乎大陆法系。就会计规范而言,起重大作用的法规是商法、证券交易法、税法和会计准则。商法、证券交易法不仅仅是法律,而且是会计规范的具体条文,有关会计的核算、会计账户以及会计报告的编制、格式、审计要求等都有规定。会计准则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原则性的内容较多,事实上是对商法、证券交易法及税法的补充。所以,日本的会计处理是一种法律规范,但由于税法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日本的税务会计不可避免地呈现出纳税调整的形式。日本的税务会计模式既不像英美那样财税分离,也不像法德那样是典型的财税合一,有其自身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依据税收法则对财务会计进行协调的会计,也就是说其税务会计是一种纳税调整会计方法体系。
四、结束语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报告之中。该办法完善了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是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初步探索。目前,我国财政部已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进行分离,其目的不仅仅是对两种会计进行划分,更深层次的目的是使得财务会计工作执行的依据更加明确,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更具规范性,克服了以前会计处理既要符合会计制度又要满足税收制度这种无所适从的情况。
税务会计的建立,会逐渐形成关于纳税活动的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如税务会计目标、要素、税务会计凭证、账薄、税务会计核算的基础等,对丰富会计理论、发展会计方法、完善会计学科体系有重要意义。此外,在目前积极推行税务会计的独立可以促进广大会计人员转变观念、拓宽知识、熟知会计、通晓税法,在更高的视野上,为企业理财更好地完成受托责任,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减少偷逃税款的不法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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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东与股东会行驶权利出现的方式出现偏差
我国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符合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而且还具有具体的表现形式。但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有些企业不顾市场走向,对其企业财务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有:一是投资运作由首长决策,财会人员无权参与。二是认为财务管理束缚企业手脚,财务机构人员可有可无。三是财务人员素质要求不高,能编制财务报表就可以。四是能服从“指示”的就使用,不听从“指示”的就撤换。五是强调企业要有自主权,拒绝财税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等。
财务管理是每一家企业都十分很重视的内容。企业的规模和性质不同,其财务机构的设置、内部岗位设置、人员设置也会有所差别。但从企业财务管理应具备的职能上看,无论什么样的企业都应该具备以下六个方面的职能:
(1)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支持,是企业财务最基础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会计核算有一套严格的确认、记量、记录与报告程序与方法。会计是用价值的方式来记录企业经营过程,反映经营得失,报告经营成果。会计的审核和计算只有在业务发生后才能进行,因此会计核算都是事后反映,其依据国家的统一会计制度,会计政策、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等进行分类整理。
(2)会计监督。除会计核算外,企业财务管理中最重要的职能就是监督了。会计监督是全方位的,包含企业各个方面,其中对企业资金的监督是每家企业都非常重视的事。对任何企业来说,资金的运用与管理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作为企业价值管理的财务部门,其重要职能包含资金的筹集、调度与监管。
(3)监控资产。财务部门可通过定期与不定期进行资产的抽查与盘点,将企业资产实物与财务记录数据是否相符进行对比,从资产监管的角度来参与企业资产管理,以保证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及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性。
(4)管好信用。企业经营都会与客户之间发生一些往来款项,其中不乏赊销。随着赊销业务的增加,企业会可能会产生许多呆坏账,在毛利率不高的情况下,呆坏账往往超过企业全年利润,为控制呆坏账的发生,企业间的信用管理与控制也越来越被企业重视。
(5)管理会计。管理会计是通过对财务等信息的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经济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职能的一个会计分支。它主要从管理的角度,根据决策者的需要重新将企业以往发生的财务事项进行重新组合,分解,利用趋势预测等方法,为决策者提供一些决策数据。企业财务应在会计核算与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管理会计,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投资方案等提供好决策数据,做好参谋。
(6)绩效考核。谈到绩效考核,少不了各项完成指标的计量与比较,这些计量与比较少不了会计方面价值计量,而且大多是价值计量,生产过程中的增值、费用控制、产值等,这些都是财务会计的计量范围,在价值计量上企业还没有哪一个部门能比财务部门更专业和全面,因此企业绩效考核工作少不了财务部门的参与,绩效考核中的大部分计算工作成为财务职责工作之一,分解、计算各部门绩效是财务部须做的六项职能之一。
(二)完善企业财务现行管理体制的建议
(1)企业需要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一步理顺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并形成横向的、纵向的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
(2)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要拓宽财务管理范围,例如将工程项目前期的财务评价、资金筹集、工程计量、合同签订、变更审核、项目后评估等纳入财务管理范畴。在会计核算的设置上,应充分考虑会计核算的协调与轴心作用,建立一套能与工程、技术、协调等职能部门相互联系、相互对应的完整的账务系统和辅助账务系统。
(3)结合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特点,并结合概预算编制办法中项目内容和名称细化会计核算,科学合理的设置会计核算的一级、二级、三级核算科目。科目设置便于与企业台账进行核对,并建立好相关辅助台账(固定资产台账、合同辅助台账、贷款及利息台账、代扣代缴税金等其他类型台账等)。
(4)确保会计资料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企业的会计数据及资料是企业历史的再现,这些数据和资料经过整理、计算、分析,具有相当的借鉴价值。
(5)建立健全企业的社会诚信机制。要求具体的操作和执行者在社会经济运作中遵纪守法,严守惯例和规则,建立诚实、可靠的信誉,绝不允许有半点含糊不清,因为企业诚信度的高低对企业的发展与衰败具有巨大影响。
二、对企业资金监督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一)企业资金监督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
企业财务管理,要树立“大财务”管理理念。作为一般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控制的职能主要由财务部门来行使,财权相对集中于财务部门,真正财务部门的职能是有限的而且多属于事后的管理与监督。财务部门只是财务管理的轴心机构。因此,财务部门必须发挥综合协调、监督与管理并进行科学预决策的职能,才能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完整职能作用的发挥。企业财务管理重点在于按照最低资金成本原则合理有效地筹集资金,并在实现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确保项目费用支出最低。
(二)完善企业资金监督管理的建议
(1)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可以加深员工对建立管理体系能够提高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牢固树立标准化管理的理念,主动克服和纠正过去工作中的旧习,自觉严格按照体系规定的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中,不但要有规范的制度、严格的标准体系,而且要有严密、严谨和有效的督察保障体系。要建立完善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管理规范,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经民主讨论决策。
(2)建立资金管理的超前防范机制。源头防范。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办理企业内部非诉讼的法律事务,提供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从源头上防范资金安全。
(3)强化资金监管力度。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了标准与规范。而制度的落实与有效执行是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一要加强合同管理,没有合同或协议则不许动用资金。二要加强往来债权的清理力度,及时清理往来账项。三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行为。四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将资金管理作为审计工作的一个重点内容。五要加强财务人员岗位管理,防范舞弊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房地产;会计信息质量;新企业会计准则
随着房价的飞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问题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经营特点,其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等,与其他行业相比都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虽然2007年1月1日,我国开始正式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从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实施状况来看,都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2009年,我国重点检查32家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把对房地产企业会计的关注推到一个新的。检查发现,会计信息失真非常严重,税款流失极其严重。在面对我国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和税收流失极其严重的事实。因此,本文试图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和探讨我国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
一、当前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
(一)销售收入确认的问题
当前由于房地产开发产品价值较高,往往采用预售和分期付款销售的办法,从而造成收款期与房屋交付期不一致。《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以四个原则作为收入确认标准,而在会计实务中,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收入实现的确认有以下方法:一是在签订预售合同后并收取预收房款确认收入;二是在签订预售合同后以合同金额确认收入;三是在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后,发出了“入住通知书”并开具销售发票确认收入;四是在收讫房款并办妥产权过户手续时确认收入。上述收入确认情况在房地产上市企业年报披露中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注明,以往年度,都有数家房地产开发业务上市企业年报因当年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原则的问题,被其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而企业与注册会计师分歧的焦点集中在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这一关键问题上,往往是企业判断的结果不能被注册会计师认同。其实,在确认销售收入实现时,不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都注重交易的实质,比如确认是否存在与销售产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在实质上已经转移,为实现销售收入所必备的工作是否已经完成,是否具有收取现金的权利等事实。这里“为实现销售收入所必备的工作是否已经完成”代表着供需双方对已销售的产品不存在重大异议,也不存在为完成该销售而必需的后续工作等。
(二)业绩信息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土地开发至确认收入短则一年,长则三四年,在项目筹建期大量资金投入开发过程,大量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部分项目尚未完工,其预售款项也无法确认为收入,这样看来,会计理论中的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在房地产业的体现并不明确,每年的损益表因项目在不同状态下而使利润波动大,如果某房地产企业的大部份项目在建设期内,该年度的业绩只反映费用的投入,因此该年的财务报表就不能适当地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亦不能与其他同类企业比较,失去了可比性而项目竣工并出售后,大量预售款项确认为收入。该年度的收入实质是企业几年的经营成果。所以,用一般的企业业绩评价指标,如净利润等并不能正确、客观、全面地反映房地产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并可能误导投资者。
(三)现金流量表的问题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现金流量表应以企业为编制主体。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金流量与其他企业的现金流量具体明显的差异性。在现金流量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性在于其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以企业为基本单位的,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则是以开发项目为基本单位的,即每一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集中表现为购买工程用物资、支付的工资等所产生的现金流出,开发完成后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则集中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产品等通过销售所产生的现金流入。由于开发期限较长,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与流出相对于一般企业具有更大的异步性。
(四)风险信息披露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政策风险、项目开发风险、土地风险、工程质量风险等。这种企业高风险性状况,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必须更充分地揭示有关风险事项。不过从目前我国的相关会计法规制度来看,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风险信息披露问题可大体归纳为下列三点:一是证监会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质量保证金并要求披露其核算方法;二是证监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披露的风险仅限于抵押贷款的担保风险;三是目前我国会计制度中并没有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保证金提取的相关规定。但是,从目前我国上市企业披露的实际情况看,对质量保证金信息基本上未加披露。
二、提高房地产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要加快会计规范国际化进程,提高房地产会计信息质量,就要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
(一)完善房地产企业的会计规范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开放改革的深入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政府财政部门和会计学术界已开始考虑和探讨建立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但是,目前房地产会计的一些特殊事项还没有相关具体准则或会计制度加以规范,使该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和一致,极大地影响了房地产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比如我们在建立了收入确认一般标准的基础上,应当建立并推广针对特殊业务的会计准则指引,让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统一标准的确认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并没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有更深一步的指引,比如香港会计师公会在2005年1月亦推出会计准则指引第24号――房地产企业收入确认准则指引,目的在于统一房地产售楼收入的确认原则,在指引中指出完工百分比法并不适用于开发产品,因此在指引中规定房地产业的收入确认需按《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四个原则外,项目主体完工,买方收到入伙纸后,房地产企业才可将预售款全部结转当年收入,该指引清楚指出了收入确认的基础,减少了企业间的不同理解。
(二)完善配套工程的会计核算准则指引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制度》曾对配套设施费用的预提及会计处理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现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对配套设施成本核算的指引不足,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采取不同的成本核算手法,从而可能影响企业成本核算信息的质量及其可比性。以预提应由商品房等开发产品负担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为例,如果某企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在结转商品房等开发产品销售成本时预提了1亿元的配套设施费用,不仅在当期利润表中增加了开发产品成本1亿元,而且在当期资产负债表中增加负债1亿元,因此必将对企业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但是,该1亿元的配套设施预提费用只是企业的一笔尚未支付的未来费用。国际会计准则在2009年对一些准则条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旨在提高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及加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其中亦十分强调资产负债表应该正确反映企业的实际已发生的成本和可以准确计量的负债。
(三)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会计核算
现时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财务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等,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会计核算,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财务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会计核算,其财务会计制度缺乏必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四)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披露中的信息含量
一是在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利润表格式的基础上,增加“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项目。该项目反映企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在结转商品房等开发产品销售成本时所预提的应由商品房等开发产品负担的配套设施费用。二是披露企业的预售政策及情况。由于在项目未竣工前,预售收入不能结转,但预售情况亦能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现时因为各企业的预售政策不同,不同的预售政策对企业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大,如此投资者很难在财务报告中获得预售的会计信息。以上海为例,按目前上海有关预售政策规定的要求,商品房结构封顶或结构施工至2/3高,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申请预售许可证。而其他地方的有关规定往往与此不同。因此披露企业的预售政策及情况让投资者在财务报表信息不足的情况下,额外提供了具有可比性的资料。三是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增加分项目的现金流量信息的披露。即以企业每一开发项目为基本单位,披露其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包括销售房地的现金、购买工程物资以及支付工资等所支付的现金。以此提高其现金流量信息的有用性,以弥补利润表信息的不足。
总之,目前房地产企业会计的一些特殊事项还没有相关具体准则或会计制度加以规范,极大地影响了房地产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因此我们应在现行的常规会计准则基础上,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企业的会计规范体系,完善配套工程的会计核算准则指引,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会计核算,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披露中的信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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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企业;财务会计;创新
作为一种经济管理活动,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全面、系统核算、监督企业已实现的资金运动,提供给外部及其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有部门企业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知识经济时代,不断创新、变化的科学、技术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现代化无形资本逐渐取代传统的实物资本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一方面,财务会计因为改革和创新有可能拓展其在管理领域的发展空间;一方面,财务会计也因改革和创新所面临的挑战更严峻。如何更好地实现财务会计变革,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越发受到关注。
一、 现代企业会计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信息技术创新需要财务会计创新
信息技术创新需要全新理念的财务会计体系。经济全球化浪潮下,技术创新带来并不断刺激经济增长。技术创新大大提升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风险,并且,使企业很难把握其资产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技术创新条件下,源自传统会计模式的信息所体现的企业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不再真实、公允,反而更加大了经营的复杂性,从而更多样化了产品、服务及客户类型,更难区分企业经营风险和审计过失风险间界限。
(二)会计职能的标准化、国际化需要财务会计创新
全球经济的发展不断融合了国际资本,带来了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同时,也呼唤会计职能的标准化和国际化。逐步开放的全球会计市场,迫切需要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管理体系与国际接轨;需要贸易双方财务会计法及财务会计程序基本雷同,很容易借助财务会计语言进行沟通;需要财务人员掌握国外企业信用、财务状况、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制度。鉴于此,当前,对于财务会计来说,最重要的是基于我国国情建立接轨与国际惯例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不断变化的财务会计核算重点需要财务会计创新
知识经济环境下,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资产总额中无形资产的份额加大。无形资产取代物质资源成为衡量企业价值的主要标志,并主要决定着企业价值。无形资产核算越来越被会计处理所重视,无形资产处理方法及处理模式变化也较大,财务报表中引入了自创无形资产,使其适当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便于投资人对企业研发活动效果全面掌握。
二、 现代企业经营中传统财务会计的弊端
(一)财务会计信息滞后
当前,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方面希望企业真实、公允地提供过去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一方面更愿意得到有用于决策,体现企业现在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预测性信息。而现行财务会计报告普遍只是汇总了历史会计数据,只是向后看,背离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及确认要求。更重历史信息,只表述企业过去业绩及财务状况,滞后是其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的最明显特征。无法体现企业经营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已发现矿产资源价值、自创商誉价值等部分资产及负债项。
(二)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低,且少关注无形资产
首先,在转化大量经济信息成会计信息过程中,会计经两次确认生成的客观信息无法保证其绝对真实性;其次,实物性资产,如存货、厂房、设备等是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核心,而无形资产,如科技、知识产权、自创商誉、人力资源等却很少涉及。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系统中未计入大量人力资源、智力资产,导致资产的市场价值背离财务会计报告中资产价值,企业实际的规模和实力无法由现行财务会计报告充分体现。
(三)财务会计报告社会责任感低
当前,企业普遍受驱动与短期利益,为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想尽办法降低生产成本而罔顾社会利益,更不重披露或直接逃避社会责任。当前,公众并重企业履行财务责任、拓展就业、职工利益维护、参与公益、资源保护等社会责任。但是,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各会计主体间交易是现行财务会计报告唯一关注的,无法体现主体和社会间交易,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社会责任更无从谈起。
(四)财务会计报告实践性低
现行财务会计报告的实践性低。首先,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素现行财务报告无法体现。其次,太重核算盈利,轻资产计价而过求收入和费用配比;轻企业实际现金流而重最终利润数据,从而使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及资源合理配置受影响。再次,计量报告的核心并非据实体现所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普遍过重其法律形式,从而使报表数据往往背离经济现实。又次,基于人为规则建立的财务评价指标过于主观,局限性较大。我们无法克服现行会计制度允许企业机动、灵活地运用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所带来的信息披露的人为性。
三、 改革和创新现代企业财务会计的措施
经济时代的到来,已使财务会计环境逐渐发生重大变化,全面并严重冲击着财务会计理论、实务、法规准则等,财务会计改革、创新已是必然。笔者以为,经济时代的财务会计创新应找准切入点,并突出重点。
(一)引入人力资源会计,建立健全会计模式
经济时代,与传统认识不同,智力劳动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的劳动主体,时务会计的重要内容将是怎样认定、计量、记录及报告智力劳动的知识价值。并且,相较于企业财务资本而言,知识资本空间及时间范围更宽。经济时代要求不断拓展视野,在核算中引入智力资本,吸纳人力资源会计为财务会计的重要组成,从而使财务会计模式更健全,更能更完善,便于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给企业更全面、更真实的财务信息。
(三)改革传统的财务报告,增强实用性
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带动着客户需求变化的同时,必然需要财务会计报告以改革和创新来顺应此变化。经济时代要求财务报告说先充分适应快节奏,更及时、有效地提供财务信息,帮助企业决策。其次,拓展财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除了财务资本信息外,还要涵盖知识资本信息和未来信息。再次,传统财务会计报告受限于时间和空间,经济时代的财务报告应充分结合实时性和定期性,使多元化信息组合得以实现。
(四)改革传统的计量法和核算法
货币计量反映了传统会计计量,而受影响于多因素,货币计量单位价值稳定性差。欠稳定的货币计量所反 映的会计信息极易失真,且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已取代有形资产成为财务会计计量的核心,知识资源计量以取代财务资源计量。因此,有必要将多计量手段引入会计系统中,实现多元化计量手段。与此同时,同步更新会计核算,即无形资产核算。当前,为便于管理、核算,企业无形资产已逐步正式纳入会计系统。外购无形资产和定性的无形资产,即专利、著作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都属传统会计中所确认的无形资产,而自创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资产之外,并不反映于帐面上,从而无法正确衡量企业价值,投资人也无法真正了解无形资产构成及科研投入。当前,无形资产中,应加入人力资源和知识资本一并计量。在“无形资产”下,可把“人力资产”、“知识资产”等明细科目增加进来,并分别对其独立核算。增加无形资产时,一并增加所有者权益。
(三)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需要企业财务人员一方面增加管理理念和核算理念,一方面丰富自身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以适应新经济环境。首先,现代企业财务人员有必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及能力。勤学习、善思考,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成本、价值的同时,懂得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同时,使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其次,现代企业财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复合知识结构。以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及会计管理水平为基础,树立全球观和科学发展观。基于世界知识经济全球化,树立正确的知识价值观,使其会计工作国际化。
四、 结语
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是基础也是关键。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带动我国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使企业生产经营中暴露出更多的新问题,企业财务会计深化改革迫在眉睫。而企业财务会计问题的处理,需要我们基于科学发展观,以迅猛发展的信息技术作为助力,促进企业财务会计更快地创新和发展,最终把企业财务会计体系推向一个全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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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税法;分离
中图分类号:F234.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3-0095-02
会计的产生早于税收,但在税收产生之后,会计与税收就有了不解之缘。不论是税务征管机关,还是纳税人,税收与会计都是息息相关及密不可分的。现代税收离不开会计,离开会计的税收是无法进行的,因为现代集团化企业的经营规模大、范围广,如果没有会计的核算与监督管理,税收就失去了准确的征收依据;现代会计也无法脱离税收,因为税收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的,是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要征税,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企业要计税、缴税和进行税务筹划,以实现企业的税收利益。税收使征纳税双方的利益连在一起,也使征纳税双方不断发生矛盾。
中国曾长期实行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相对应的是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所有制形式是单一的,所以当时企业的会计核算是为了国家实施财政收支、财政管理而进行的。再加上当时税制不成体系、简单而又多变,不可能、也无必要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提出像现在这样的具体要求。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所得税为标志的税收不断法制化,企业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和多元化,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会计的不断规范化,特别是国家对会计行业进行的改革,使得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正逐步走向与税法适当分离的道路。
一、财务会计与税收产生差异的原因
(一)服务对象不同造成的目标不同
这是产生差异的根源。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明确定义: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税收的取得必须依靠税法来作为保障,而制定税法的目标是规范税收分配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通过公平税负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并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调节经济活动的运行。由于会计与税法的规范目的和出发点不同,如果我们强求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一致,不利于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况且,我国的税收法规体系还处在健全之中,要使会计制度得以很好地贯彻,并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必须遵循会计和税收相分离的原则。既然会计与税收的分离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前提。并且税收与会计的分离是包括我国在内的一种国际趋势,那么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也是一种必然。分离是为了会计充分发挥自身的多重功能,例如财务功能、税务筹划功能、管理功能等。财务会计主要服务于投资人、债权人,为其提供按会计制度编制的通用财务会计报告,并为计税提供基础性会计资料。而通用财务会计报告难以满足税务机关的需要,因此需要服务于税务征收机关的税务会计为其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税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同时也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决策依据。这些都是税务会计应该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理由,这样既保护了国家利益,也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税务会计资料大多来自财务会计,在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并做纳税调整会计分录后,再反映在会计账簿和报告中,这就决定了税务会计既要熟悉财务会计又要精通税法。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会计法规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是广大会计工作者、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税务人员等面临的一个现实而重要的问题。
(二)计量的标准、依据不同
税法和会计制度最大的差别在于收益实现的时间和费用是否可抵扣,它又集中体现在会计原则与税收原则的差别上。
1.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混合,而企业会计制度坚持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税法之所以采用一定的收付实现制,是为了税收征管上的更为简便、直观以及收付实现制与现金挂钩,能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税款的能力。
2.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这五种方法,而历史成本的客观性和可验证性是税收征管的核心要素,所以税法中历史成本成了最主要和最坚实的基石。只有坚持历史成本原则,才能做到纳税有据可查,并有效约束计税过程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维护税收的确定性原则。
3.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原则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而税法中的配比原则还需要同时遵循相关性原则和历史成本原则。例如:税法中赞助支出、担保支出等视为与应税收入不相关,因而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税法中提取的各种减值准备恪守历史成本原则,只有在实际发生后才可以在税前扣除。
4.会计核算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在税法中并不采用。因为这两项原则尽管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给予了明确性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需要较多地利用财务人员的专业判断。税法对计税依据、计税方法的规定具有高度的刚性,它不容许掺杂主观性的判断或估计,否则税收征管的随意性现象就会滋生蔓延,纳税人利用其“判断”延迟纳税,甚至不缴税或者少缴税的现象就难于遏制。所以我国税法对诸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坏账准备金可在税前扣除的提取比例等等都作了严格规定。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会计和税收中存在的主要差异,是大原则方面的差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细化差异以及需要进行的纳税调整更多,这就促使我们思考以下的问题:第一,在复杂繁多的经济业务发生以后,由谁负责识别和处理这种差异,特别是所得税的计税过程是一次性将一年的差异逐项计算并调整。第二,针对这些差异,如何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使两者之间的差异得到事先、事中和事后的控制。第三,由于一些时间性差异所带来的纳税调整过程可能涉及若干个会计期间,应通过何种必要的辅助手段帮助企业记录、调整和申报这些差异。第四,税法中对纳税人会计核算有特殊要求的,例如: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兼营不同营业税税率的应税劳务,必须分别、准确地核算不同的营业额,并分别使用规定票据,否则从高适用税率。这些问题都指向一个方向,那就是必须重视税务会计的工作和重要性,没有设置专业人员负责税务会计的企业,以及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没有针对这些差异制定稽查工作程序和方法的税务机关,都只会加大会计核算成本和税收征管成本。所以为了适应纳税人的需要,也是纳税人为了适应纳税的需要,税务会计应该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
目前我们对税务会计理论和实务方面的研究远远滞后于财务会计,现行纳税调整实际上只是体现调整的结果,没有反映调整的过程,即使有调整的过程,也只是十分简单的计算。税务会计调整核算应该具有完备的理论体系,在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并做纳税调整会计分录后,在税务会计凭证和账簿中记录反映。这样的调整结果更具有可验证性,能提高纳税计算结果的正确性,有利于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也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所以税务会计的意义重大,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应该各做一套账,不然税务会计就不是真正的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完善的纳税申报表就是在报告时可以详尽披露公司的税务信息,准确、快速的披露这就需要有独立的税务会计做好日常工作。税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首先是各级税务机关,可以凭此进行税收征管,并作为税收立法、修法的主要依据;其次是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可以从中了解企业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和税收负担,并为其进行经营决策、投资决策等提供依据;再次是社会公众,通过该信息可以了解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评价企业的社会贡献率、诚信度。
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不同
(一)会计目标的不同
税务会计的基本目标是遵守税法规定,即达到税收遵从(正确计税、纳税、退税等),从而降低遵从成本。高层目标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有助于其进行税务决策、实现其税收收益最大化。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二)会计对象不同
税务会计的对象是企业中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财务会计的对象是能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即企业的资金运动。
(三)会计核算不同
税务会计的账务核算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对于财务会计与税法中没有差异部分,即不需要调整部分,税务会计可以直接利用财务会计的核算结果,直接反映在税务会计报表上。对于财务会计与税法中存在差异部分,税务会计的调整过程主要有以下特点:
1.税务会计不像财务会计在核算时有不同的会计政策可以选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税务会计的核算是具有确定性的,这是由税法的强制性决定的。
2.税务会计的调整分录是在财务会计体系之外,不涉及财务会计有关账簿,不对财务会计资料及核算结果产生影响。
3.对于时间性差异的调整分录,年末不需要结转,其余额直接结转至下年度。对于永久性差异的调整分录,年末需要结转,余额为零。这是因为永久性差异不具有连续性,只对本期的税务会计核算产生影响,对以后各期的税务会计核算均无影响。而时间性差异具有连续性,对本期和以后各期的税务会计核算均有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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