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0 15:01: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会经费会计核算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新制度取消了一级科目“经费集中户存款”
新制度规定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存款”科目下设置“经费集中户”等明细科目。这一变化改变了旧制度中“经费集中户存款”与“银行存款”均并列为一级科目的情况。而事实上,“经费集中户存款”从本质上看,就是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应该属于“银行存款'虽然本级工会不得从经费集中户中直接支用款项,但只是对某个银行账户在使用上的限制,并不能改变经费集中户存款就是银行存款的本质。所以新制度取消“经费集中户存款”一级科目,将“经费集中户”作为“银行存款”下的明细科目更为科学。
(二)新制度取消了一级科目“有价证券”
旧制度对“有价证券”这一科目的描述为:本科目核算工会购入的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从投资的概念来看,投资是指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偾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很明显,工会组织购买有价证券也是一种投资行为,都是为未来提供现金流,增加其价值。因此,新制度里将购买有价证券这一行为归入了投资科目核算,更具合理性。
(三)新制度取消了一级科目“上解经费支出”
新制度中取消了一级科目“上解经费支出”在拨缴经费收入中只核算基层单位行政单位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核算金额不包括上解部分,不再同时对应使用“上解经费支出”和“拨缴经费收入”科目。对不同级别工会会计数据统计汇总时,不会造成收入、支出重复计算。因此,新制度更有利于国家统计局对国家经济指标、数据的统计汇总,使统计数据更真实、可靠。
二、科目的设置更加规范
新制度新增了“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和“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致,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工会组织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由此,各级部门可以准确掌握支出总数中人员方面的应发数、实发数和欠账数,为分清责任,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控提供数据支撑。
(二)进一步规范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会会计核算办法
新制度新增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目前已有很多地区实行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新制度顺应改革形势,及时增加了相应会计科目,使这些地区在工会会计核算上更为规范。
三、科目的设置更加突出了工会工作重点
新制度在科目设置上针对工会工作重点有较大变化。一方面把旧制度下“工会业务费”分为“维权支出”和“业务支出”另一方面在新制度下对“上级补助收入”以及“补助下级收入”两个一级科目下增加了“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二级科目。由此,新制度充分体现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从对职工维权和对工会干部维权两个方面突出了维权方面的开支,使维权工作在会计制度上有了保证,在核算上有了可操作性,同时便于各级工会掌握维权工作在总支出中所占有的比重。
四、科目设置进一步理顺了上下级工会之间的经费关系
一、加强预算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会预算管理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加强工会预算管理,对于提高各级工会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的水平有着重要意义。预算编制要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把经费支出的重点放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职工、维护权益等方面。预算执行过程要做到无预算不执行,保证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使用经费。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财务规范化建设具体要求。市总工会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根据自身管理需要,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作研究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本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重新细化规范原有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制度、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债权债务管理等制度,按照要求重新对照检查,修改完善。有重点地从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入手,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细化和全面规范,以确保各项制度的明确、健全、有效。
二、加强基层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确保规范化建设顺利推进
一是加快组织培训、交流活动。针对目前基层工会财务干部素质偏低,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重点加强了对基层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培训班。注重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强化薄弱环节。着重对《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会会计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讲解和指导,并督促各县(市)区总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进行相关培训,使新《工会会计制度》能够有效执行。此外市总工会财务部可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基层工会人员互相学习,交流。同时也可以使许多行政兼职的财务人员增强对工会财务工作的了解和责任感,提高了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是印发财务手册,服务基层工会。市总工会财务部将《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丹东市基层工会经费开支标准》等资料汇编成《基层工会财务工作手册》,下发到各基层单位,使基层工会的基本财务制度得以完善,同时让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制度的保障下顺利运行。
三是建立工会会计核算中心。针对我市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下,但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基层工会情况,丹东市总工会建立工会会计核算中心,制定《丹东市工会会计核算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着力解决我市基层工会各单位因人员情况、发展情况不同而造成的会计资源配备和管理水平失衡等问题。建立工会会计核算中心,可以有效规范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整合工会资源、节约成本,从而进一步推进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监督考核与激励机制并举,推进规范化建设的有效落实
市总工会财务部按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工作考核的通知》和《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单位评分表》,明确各级工会督查范围和责任,从会计从业人员管理、财务制度建设、预算管理、会计工会规范四个方面量化、细化各项考核,督促各级工会按标准进行自查和规范,并定期对各级工会的规范化建设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可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财务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从精神和物质上激励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
作者:张姝 单位:辽宁省丹东市总工会
【关键词】房地产央企;职工薪酬;核算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2006 年,财政部制定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相较于旧的会计准则,新准则对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内容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为了加强收入分配调控,推动企业逐步建立市场化工资决定体制,国资委于 2010 年针对央企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相应的国资委除了在日常要求统计职工薪酬总额及在年末财务决算中要求细化全级次职工薪酬明细的填报外,还加强了对各家央企职工薪酬的审计和检查力度。 因此,职工收入普遍较高的房地产中央企业的职工薪酬情况备受各方关注, 这也对房地产中央企业如何提高职工薪酬核算的规范性和统计汇总的准确性,防范经营风险和税务风险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职工概念的界定及职工薪酬范围的确定
根据 2006 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 业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理解该规定的核心是职工概念的界定和职工薪酬范围的确定。
1.职工概念的界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职工的解释: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因此按照职工的概念企业聘请的兼职顾问、临时聘请的合同工、实习人员等,都视为职工,向他们支付的报酬都可作为职工薪酬核算。
2.职工薪酬范围的确定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注解和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情况,职工薪酬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明细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 年终双薪及年终奖金等。
(2)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医药费、体检费、生日费、工装费、工伤补助、抚恤费、礼金、奠金、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 探亲假路费、职工困难补助、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3)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的五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 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费。
(4)商业保险费:指企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上述属于社会保险费的除外)。
(5)住房公积金。
(6)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包括企业向工会组织或征收部门拨缴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经费筹备金;职工教育经费包括职工培训费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费用、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等;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畴。
(7)非货币利:如企业将自己的或租入的房屋免费提供给员工使用。
(8)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包括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的补偿。
(9)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利、提 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都属于职工薪酬。
三、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的要点
针对会计准则的相关核算规定,结合房地产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日常查询及 统计汇总需求,以下几个会计处理要点比较容易被忽略和错误处理:
1.提与支付均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为了职工薪酬日常查询和统计汇总的方便,房地产企业负担的职工薪酬应先计提后支付,并在计提和支付时均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而非不做计提或在支付时直接进入成本和费用。按照这样处理,会计账簿的“应付职工薪酬” 贷方金额能够真实反映企业所负担的职工薪酬金额。
2.非本企业负担的职工薪酬应通过往来款核算
因为房地产公司人员调动频繁使得项目公司间经常存在代付职工薪酬的情况,为了清晰职工薪酬承担的实际情况,提高会计处理的规范性,不由企业负担的职工薪酬类款项,如代付其他企业员工薪酬,不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核算,否则会虚增贷方累计数,而应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待收回代付工资或代扣缴时及时冲回往来款科目。
3.应付职工薪酬二级科目的计提与支付
职工薪酬一般按月计提,相应地按各地区标准计提基本五险一金的金额;职 工福利费一般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列支,或者可以在每月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计提。以上计提的金额均应在实际支付时予以冲回,若实际支付金额大于计提金额,应予以补提,若实际支付数小于计提金额,应红字冲回多计提部分,保证期末不存 在“应付职工薪酬”借方余额。
4、职工福利费和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辞退补偿的特殊处理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计提没有使用完毕的职工福利费,年末应将余额全部冲减当期管理费用,年末一般不保留余额。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辞退补偿, 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按收益原则分摊到其他成本费用。
5、应付职工薪酬应按受益原则分摊到成本和费用
根据会计核算的客观性、配比性和相关性原则,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收益对象,将职工薪酬合理划分至各类成本费用。为组织和企业管理相关的职能部门人员的薪酬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的人员薪酬, 计入销售费用; 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的部门和人员的薪酬计入项目开发成本。
在这次财务大检查中,我们根据有关部门的部署,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财务的副经理任组长,以公司财务部为主,对本公司和下属分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况和问题,现报告如下:
1.去年年初,因流动资金极度紧张,经有关部门同意,将局里给的外汇额度 万美元由省外调剂中心调出,所得人民币 万元列作流动资金;
2.以前年度曾卖出过一部分调剂外汇,买卖过程中取得的利息收人 万元,挂账应付款,上年未从应付款账户直接调至专用基金账户,列作生产发展基金;
3.有一部分销货款计 万元挂账应付款结转下年度,未体现在当年的销售实现;
4.全年支付劳务费现金 万元,支出方向是用于装卸货物 万元,业务员交际经费 万元,其他零星支出 元;
5.午餐补助,每人每天 元,金额列支企业管理费。按规定每人每天只能列支 元,全年超列金额 元。
以上1一5项金额合计 万元。
特此报告。
商贸公司
年 月 日
附:
财务检查自查报告,是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财产物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有关政策、完成计划诸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后,向主管部门写出的书面材料。它是执行财务纪律的一种方式。
财务检查
自查报告通常有以下几部分内容构成:
①标题。一般包括介词(如关于)、事由和文种三要素。
②主送机关。即受文单位名称。
③正文。正文部分通常有引文和主文两部分。引文部分一般是简要说明财务检查自查组织、领导情况和检查自查的工作态度及方式方法等,并引人主文。主文部分主要说明检查自查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情况。
④落款。即在报告末尾应写明报告单位的全称和写作日期,并应加盖公章。
***镇政府:
根据****文件精神,从5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村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范文二》
根据财政局文件【20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质量,学校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由总务主任牵头对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资产帐目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费用收取情况
(一)学生费用收取
我校收取学生费用按学期收取,在开学初,由总务处分组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为:学费每学期400元/生,住宿费80元/生,书费根据各专业不同由教务处预算出书费,总务处统一收取,学期后期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挂牌收费。当天所收费用汇总后均全部交由学校出纳员开起财政部门统一印发收据,如数存入财政专户。严禁学校各处室、学部、教师个人向学生再收取任何费用。
(二)勤工俭学收入
我校勤工俭学收入来源主要有:学生食堂、小卖部、基地。学校按年核定向管理者收取管理费,校内设立勤工俭学专帐,并将所收管理费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严格按照勤工俭学“433”制列支使用。
(三)教职工的房租费、水电费及其他学校零星收入,均按月或学期进行统一收取存入专户。
二、学校经费列支情况
学校所需列支经费均按照有关规定按月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会计统一列支。
学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购买所需物品时,超千元以上的须由领导班子讨论报县采购中心批准后采购,在经费支出中,所产生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核实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三、资产管理情况
由于学校校舍紧张,没有统一的保管室,所购进物资均由总务处严格进行资产登记,并作好借出登记。由使用教师从总务处领出,保管使用,在期末或年末由总务处统一清理,并将不再使用的物资统一收回管理,开学初再按需发放到使用教师手中。
四、学生各种补助管理情况
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各种学生助学金,学校均设专门帐户和管理人员,做到了专款专人专用,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相应操作程序设立台帐支付给学生。
五、培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培训经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培训列支程序进行列支。具体由学校财务室、招生就业办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进程对所需经费报校长审批,总务处统一采购耗材,学员补助费由培训班主任报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报校长签字,财务室统一发放。
六、上级划拨资金管理情况
上级划拨的各种资金,均通过财政专户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违规行为。
七、学校财务检查工作
学校每学期均由总务处牵头,以校长为组长各处室、工青妇负责人组成查帐小组对学校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并在全职会上进行帐目公布,络列大笔资金的支出情况。
经过学校的认真自查、清理,我校均无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虚报、坐支、挪用公款、公款私存、资产抵押担保等违规行为。
《范文三》
众所周知,依法办事是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在平时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学会依法办事,建立和健全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经济审查小组都要各自具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这样才能共同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有严格的经费使用审批手续和定期的经济审查工作。二、经费使用有预算有计划,经费主要用在为职工办实事上。三、同时严格法律法规,积极做好行政拨缴经费的管理,并按时足额向上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
当前,随着我市各区、县工会及开发区工会的经费收入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则显得尤为重要。现就我县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以下自查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
,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
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关键词:基层工会 财务管理 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1(a)-0-01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基层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物质保障,能否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有效表达和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对促进工会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 思想上高度重视
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工会经费是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的物质保障基础。所以必须充分认识到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是工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物质保障,是工会组织社会地位及参与社会事务能力高低的体现。目前随着税务代征的推广,工会经费大幅度增加,这就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上,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民主管财、有效用财,达到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工会经费使用绩效。工会领导和财务人员要通过学习相关政策,充分认识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在工会工作中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真正将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
2 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按照《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严防各种违法、违规使用经费现象。建立审批制度,坚持实行“一枝笔”审批制,对超过一定标准的重大活动开支,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证经费使用的安全性,防止资产流失。严格费用报销程序,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做到手续齐全,票据合规。在经费使用上,坚持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实事,维护其合法权益;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公布账目,主动接受职工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坚持节约原则,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高经费的使用的绩效,使经费使用合理,职工满意。
3 不断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
提高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必须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提高财务工作水平。
(1)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就一个单位而言,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会计资料是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会计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会计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取决于会计基础工作,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就会失去其可靠性,会计工作水平也就无法提高,会计工作也就不能很好的发挥其作用。①各级工会应从基础工作入手,在经费的收、管、用以及资金、资产等管理方面,不定期进行自查,并针对性的对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方面重点关注,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杜绝不合理财务问题的发生。②兑现现金奖励必须有明确的奖励政策(依据)和资金列支渠道,下级工会制定奖励政策要以上级工会的奖励政策为依据。由于工会主席是本单位工会财务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工会财务工作负有全面责任,更要高度引起重视。③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要认真细致,对取得的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要符合相关制度要求。记账凭证内容、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也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经相关人员审核后,装订整齐。④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各项收支业务,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未经审批的支出单据、超出经费开支范围的单据,不予办理报销业务。⑤定期对会计账簿中记录的数据与固定资产实物、银行对账单、往来单位或个人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⑥全面推进工会会计核算电算化,实现原始凭证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账户设置、科目运用及财产管理的统一。提高会计核算的速度和精确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强化预决算管理,提升管理水平。通过编制预算,可以了解:工会经费的来源,未来使用方向以及何时使用,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避免不合理经费支出,实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的编制可以做到事前对经费收支的控制,在执行过程中做到无预算不执行,确保经费使用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通过强化预决算管理,增强优化经费使用意识,增强工会防范与化解风险的意识,增强工会财务监督,保证工会工作的有序进行。
(3)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必须加强和完善工会内部内控制度。把内部会计控制涵盖到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和相关岗位,如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
(4)推进固定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好工会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并行使工会资产管理职能。基层工会财务应建立资产清查制度,以保证工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做好实务资产处置,严格履行报损程序;抓好债权债务清查,准确核实资产损失,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5)加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审委员会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要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离不开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的审计和监督。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要主动参与工会预决算、重大经费开支、重大投资项目等经济活动的研究、审查,参与决策,切实为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出谋划策。同时,经审委员会还要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进行审计。经审工作水平的提升,势必会带动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
提高。
(6)上级工会要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上级工会应针对目前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工会财务工作考评机制。通过形式多样的审计工作,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操作,及时发现违规的经济行为,最大限度保证工会资产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同时,以此为契机,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或工作探讨,一方面解决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实现了不断提高工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4 结语
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是新时期下全总对各级工会提出的更高要求,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提升创造了有力的工作环境。面对新时期新要求,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发挥好基层工会的管理作用,为工会重点工作提供物质保证,促进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的全面达标。
参考文献
[1] 朱思泽.以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为契机 全面做好工会财会规范化建设工作[J].中国工会财会,2010(1).
关键词:预决算报表 基层工会 财务管理
一、基层工会预决算报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编、漏编或乱编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基层工会规划和开展工会活动的前提,但是少数基层工会对收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认识不足,少编、漏编或乱编收入预算问题严重。例如,有的基层工会缺少“会费收入”或“其他收入”项目;有的“会费收入”未按照职工工资的0.5%编列;还有的“拨缴经费收入”未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相关比例安排。《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规定,预算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基层工会应该按照所有收入来源,充分考虑各项变动因素,依法、完整、真实、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
(二)支出结构不合理,工会经费使用未能充分体现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开展重点工作服务的方向。出现这个问题的基层工会至少占全部基层工会的5%。例如,有的基层工会未安排“职工活动经费”或“职工维权支出”。《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因此,基层工会在预算支出安排上要对开展职工宣传教育、文化体育、技能培训、依法维权、帮贫救困等活动提供经费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预决算报表之间没有相关性。全国总工会设计的《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和《年度资产负债表》之间许多数据存在内在的联系。例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与《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的决算数列以及《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与《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年初、年末结余数额等都存在着内在的相关性和一致性。但是,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少数财务人员对这几张表格的理解和研究不够,表内勾稽关系混乱,表间数据自相矛盾。
(四)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结余出现负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上级工会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结余不得出现赤字。但部分基层工会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结余出现负数。
(五)错误使用会计核算科目。例如基层工会错误使用“行政支出”、“后备金”等科目,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行政支出”、“后备金”科目是县级以上工会核算使用的专用科目,基层工会不得擅自使用。
(六)随意调整预算,预算执行缺乏严肃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工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实际中,至少有4%-5%的基层工会在需要增减收支项目时,没有及时办理预算调整手续。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基层财务人员前瞻性不足,仅在年末结账时才发现了预算执行存在一定的偏差;二是部分基层财务人员对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认识不足。
(七)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全国总工会在预决算报表的设计上充分考虑了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对预决算报表的审查和监督职能,要求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要充分参与工会经费收支的审查并加盖印章,然而在审核预决算报表过程中,我们发现仍有少数基层工会或者未设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或者根本未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导致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未能充分体现。
二、基层单位预决算报表质量差的主要原因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少数基层工会对工会财务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工会财务工作作为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去抓,在经费支出上存在着“只用不管”的错误认识,工会主席对工会财务报表不检查、不监督,造成了预决算报表质量差、数据失真的情况。二是少数基层工会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人员不能自觉学习和研究工会财务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随意填报预决算报表。三是全国总工会开发的通用核算软件中的报表功能还有一定的缺陷,没有设置表内和表间审核公式,无法从软件功能上限制和提醒报表人员出现的逻辑性和平衡性错误。四是少数财务竞赛组长不够认真,没有充分行使好预决算报表的初审权。五是预决算报表审核程序不够严谨,部分审核环节把关不严。六是少数基层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财务监督职能缺失,没有真正对财务人员填报的预决算报表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和审查,使经费审查委员会形同虚设。
三、加大预决算报表审核力度,提升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措施
2013年10月,大连市总工会召开了预决算报表总结会议,对基层工会在预决算报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市总工会的治理措施做了重点的梳理和宣讲,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一)抓好宣传,提高认识。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工会活动的重要物质保障。针对少数工会主席对财务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大连市总工会将加大宣传力度,以会代训,以查代训,促使这些基层工会主席,特别是新任工会主席提高对工会财务规范化、工会预决算报表管理工作的重视,增强工会主席的理财意识和财务管理意识。为进一步做好预决算报表工作,推动财务规范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工会财务培训是提升基层财务人员素质,推进财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抓手。近两年,大连市总工会以财务规范化宣传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成功举办了10期培训班,培训人员近千人次,初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培训格局。今后,大连市总工会还要进一步通过形式多样的,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促进工会财务人员了解和掌握工会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从根本上解决预决算报表质量差的问题。
(三)完善预决算报表软件功能,强化报表软件的系统审核力度。没有设置表内和表间审核公式是通用报表软件存在的最大缺陷。使用这个报表软件,即使表内不平衡,表间不符合逻辑关系也可以顺利地进行报表输出。如果能够进一步完善预决算报表系统软件,依据内在的逻辑关系,设置表内、表间审核公式,形成平衡性审核、逻辑性审核和核实性审核系统,必将大大减少平衡性和逻辑性错误出现的几率。
(四)充分发挥竞赛组职能,提升预决算报表质量。竞赛组管理形式是实现基层工会自我管理的一种特别有效的组织形式,具有上下结合、以点带面、促进学习的优越性,充分发挥竞赛组协助服务、互审互助、业务指导、财务竞赛的管理职能,是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利用竞赛组平台,提升基层工会预决算报表质量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督促竞赛组长严格审核报表,行使好预决算报表的初审权。二是将预决算报表量化指标纳入财务竞赛组的考核评比体系,以先进促后进。三是强化竞赛组内业务学习与交流,把预决算报表作为竞赛组内学习交流、互帮互助的主要内容,为实现基层工会财务工作规范化创造条件。
(五)严格报表审核程序,加大审核力度。设定严谨的报表审核程序是做好报表审核工作的重要前提。工会财务预决算报表审核程序包括系统审核、竞赛组长审核、市总工会财务部审核、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四部分。市总工会财务部将严格报表审核程序,科学设置审核点,逐层检查,逐层规范,特别在市总工会财务部接收和审核竞赛组长报表的环节上,将限定时间,当场、逐项的审核验收,不合格的重新申报,直到全部改正无误,才能正式验收批复。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一是强化预决算报表的严肃性;二是引起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对预决算报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预决算报表工作奠定基础。
关键词:财税;职工薪酬;核算;变化
中图分类号:F04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2-086-01
企业职工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企业发放给职工的薪酬,职工薪酬的核算、制度的完善与否对于企业以及企业的职工都有着重要影响。随着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制度发生深刻变化,劳动者的薪酬的核算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准则)中对职工薪酬的解释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首次对职工薪酬的定义和内涵进行了系统的规范,随之职工薪酬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处理的方法和信息披露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条例)对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又重新作了内外资企业统一的规定,本文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作简要分析。
1职工薪酬内涵的变化
职工薪酬是企业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我国在新准则前对职工薪酬的理解比较狭隘,一般仅指工资和福利费,新准则职工薪酬的内涵要广泛得多。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2职工薪酬核算上的变化
会计核算时,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根据薪酬类别如工资薪酬、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辞退福利、带薪休假费用等,设置二级科目,如“应付工资”、“应付辞退福利”、“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住房公积金”、“应付福利费”等,取消原先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一级科目。准则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分配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更体现了谁受益谁负担成本的原则。但辞退福利除外。
3 职工薪酬与税法之规定存在的主要差异及分析
职工薪酬从涵盖时间和支付形式来看,包括企业在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利;从支付对象来看,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如支付给因公伤亡职工的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抚恤金。会计上核算的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较广,税法上应仔细鉴别,有部分并非是税法意义上的工资总额内容。 这一点是和税法上规定的有较大差异。
计量职工薪酬时,应该按照国家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分配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3.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从职工人员规定上来看,依照会计准则,职工人数的概念较广泛,包含与劳动法吻合的,签订合同的所有人员、职工及劳务工;此外还有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也纳入准则的职工范畴。职工工资薪金能否作税前扣除,关键是看本企业支付职工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否配比合理,凡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而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3.2 职工福利费。新准则改变了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做法,而是采用按实列支的处理办法。新财务通则改革企业职工福利财务制度,原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项目统一改为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中列支。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按规定据实列支,超过税法规定允许列支的部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但由于计税工资已经放开,实施条例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
3.3社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企业年金。企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提供的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的原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3.4住房公积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超范围和标准的住房公积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3.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2%计提,税法上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6非货币利。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职工无偿使用企业资源,免费为职工提供商品或服务等。税法上对非货币利,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还存在争议。或认为此情形个人并无可自由支配所得,因此不应当计入工资总额;或认为企业为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都应当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具体确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应可作为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不符合规定的可作为福利费项目处理。
关键词:职工薪酬会计准则所得税法差异纳税调整协调
1新职工薪酬准则的主要特点
1.1建立了涵盖广泛的职工薪酬概念,使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更为完整和准确。
1.2首次引入并规范了辞退福利的处理方法。
1.3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确认原则与会计处理方法。
2职工薪酬准则与新所得税法的差异与调整
2.1职工薪酬范围上的差异与调整
新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获取职工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共有八项内容: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利;辞退福利;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职工薪酬的概念,只对工资薪金进行了界定,并将会计上的职工薪酬分解为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分别作出规定。因此,在税务处理上,不能简单地把职工薪酬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应把会计上的职工薪酬分解为税法对应的费用支出,根据税法规定确定能否在税前扣除。
2.2工资薪金差异与调整
会计准则上的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物价补贴。
税法上定义的工资薪金,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支出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其他支出。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以往计税工资的做法,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工资薪金能否作税前扣除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工资;二是工资薪金是合理的;三必须是当期实际发生的金额。在征管实务中对“任职或受雇”的认定主要是看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是否缴纳养老保险。对“合理”的判断主要看雇员实际提供的服务与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否配比,凡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而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另外,企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是当期实际发生的工资,仅计提尚未发放的应付工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对于年末计提的工资薪金,在所得税清缴前发放的所得税汇算年度(上年度)的应付未付工资,可作为汇算年度已发放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工资。如果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仍未发放上年度工资薪金,则应予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将清缴期结束后发放的上年度工资,作为发放年度的实发工资。
2.3职工福利费方面的差异及调整
2.3.1列支标准的差异
在新准则中将职工福利费视为没有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形式,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对实际发生的符合福利费条件和范围的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或成本费用中。
新企业所得税改变了过去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的规定。强调了允许税前扣除的福利费支出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且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2.3.2列支内容上的差异
会计准则中规定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内设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中明确规定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内容:除了上述准则中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各种集体福利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这些费用会计上一般作为管理费用或劳动保护费处理。
纳税调整:企业在计算税前允许扣除的福利费金额时,应将上述税法规定属于福利费开支范围,而会计上未做福利费处理的项目进行分析,将其发生额合并计入职工福利费中,计算出当期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总额,与工资总额(税法口径的工资总额)的14%进行比较,超支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部分超支数额构成永久性差异,以后年度不得“以丰补歉”。
2.4五险一金方面的差异与调整
“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量应付职工薪酬义务和应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在这方面税法的规定是:“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也就是说超出此范围和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同时只有实际缴纳的金额方可扣除。对于提而未缴的“五险一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本期实际缴纳数超过了提取数的部分,允许在实际缴纳的年度扣除,即前期调增的金额,允许在本年作纳税调减。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第2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本期及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本期提而未缴的不得扣除,提取数未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允许在实际缴纳的年度扣除。
2.5商业保险方面的差异与调整
准则规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或成本费用中。
新所得税法对此方面的规定是: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纳税调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不符合扣除条件的商业保险费金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的部分形成永久性差异。
2.6辞退福利方面的差异与调整
新准则的一大变革就是将辞退福利,纳入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合理的补偿费,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必要而合理的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对于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补偿,会计上的做法是采用预提的方式计入管理费用和预计负债。
税法则认为:对企业实际发生的辞退补偿可以据实扣除。对于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补偿,通过预计负债计入了费用不尽合理,税法对此不认可。
因此,在所得税申报时对本期提而未付的金额,不得在当期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该调增的金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作递延所得税资产处理,实际支付时,作纳税调减。
2.7两项经费的差异及调整
依据会计准则,工会经费仍实行计提、划拨办法,计提时计入管理费用。税法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必须提供《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且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即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税法口径的工资薪金实际发放数的2%,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提而未缴的不得扣除。不允许扣除的金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新会计准则,职工教育经费仍实行计提、使用办法。计提基数的口径与工会经费一致,从2008年1月1日起,可按2.5%的比例计提。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与旧税法相比,“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是一个创新,这实际上是允许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全额扣除,只是在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
由于职工教育经费规定了扣除限额,因此,每年调增的金额,与当年产生的会计新结余数有可能不同。纳税调整方法如下:以每年实发工资总额的2.5%作为扣除限额,首先按照提取数与实际使用数对比,按照孰低原则与扣除限额比较,确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如果提取数大于允许扣除的金额,调增所得。其中提取并使用的金额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允许在以后年度扣除。如果提取数小于允许扣除的金额,若动用了可递延抵扣的新结余,则应调减所得,对于可递延至以后年度扣除的金额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应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该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协调职工薪酬准则与税法差异的建议
3.1统一职工薪酬的概念和范围
新形式下,企业的人工成本不再局限于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其支付方式呈现多样化。因此新准则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及范围,但新税法只是在扣除标准和基数上做了调整,在“薪酬”的概念及范围上与会计准则极不统一,造成了纳税调整项目较多,加大了企业核算的难度。因此,在税法中使用与会计准则一致的职工薪酬的概念和范围是准则与税法协调的需要,不仅有利于会计核算,也有利于税收征管。
3.2对合理的工资薪金的标准需进一步明确
新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标准,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对于“合理的工资薪金”,虽定性的说明了其含义,但是目前并没有定量的界定不同人员工资薪金合理的标准。在实际执行中,随意性比较大,导致企业“充分”利用合理的工资这一弹性规定,曲解“合理”含义,侵蚀企业所得税税基。因此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对职工工资薪金应分层次定量地界定不同企业,不同类型职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3.3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尽量统一扣除标准
对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税法仍然规定了扣除比例,对保险费等也做了限制性规定。这对于防止企业随意加大成本费用,保证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但对企业而言则加重了税收负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如果企业出于避税的角度完全可以将该部分支出以工资的形式发给职工,由职工以个人名义参保或使用,如此既可避免纳税调整,又可以在税前扣除。这样,税法的控制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在保证税收收入的前提下尽量统一计量尺度,既可以简化纳税过程,又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总之,无论是新会计准则还是新税法在职工薪酬方面都趋向于更宽松的政策环境,总体上减少了限制性、增加了支持性。由于二者的原则和出发点不同,存在差异是必然的,作为财务人员应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准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减少纳税风险。
参考文献:
[1]张宝云等.《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与操作实务》.中国税务出版社.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财政部会计司.
工办实事上。三、同时严格法律法规,积极做好行政拨缴经费的管理,并按时足额向上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当前,随着我市各区、县工会及开发区工会的经费收入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则显得尤为重要。现就我县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以下自查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
,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
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一、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
在去年会计工作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具体从8个方面抓起:会计基本规定;会计核算质量;会计报表质量;计算机管理;联行结算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信用社网点管理及其它;会计经营管理。特别是会计档案管理历年来有所欠缺,每年的会计凭证虽然都归了档,但未按档案管理办法归类整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继续抓好增收、节支,进一步提升增盈创利水平。
紧紧抓住增收、节支两个环节,外抓收入,内抓管理,力争全年实现在足额提取应付利息,提高拨备水平的前提下,实现利润xxx万元,确保社社盈余和专项票据兑付全县信用社资产利润率逐年上升的目标。针对目标,制定出台《xx县农村信用社20xx年增盈创利实施方案》,围绕增收、节支两个环节进行了安排。外抓信贷质量管理,积极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拓宽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应收尽收。内抓财务管理,降低经营成本,特别要加强营业费用的管理,在确保个人费用的前提下,压缩公费用,确保专项票据兑付全县信用社资产费用率逐年下降目标。
具体抓好五项操作
一是财务开支操作:对营业费用实行费用额和费用率控制,严格实行了“以收定支、先提后支、多收多支、少收少支、以率定额,超支自负”的费用计提开支原则,将费用控制在核定比例之内。
二是比例操作:即在费用开支方面针对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待业保险金等按比例准确计提。对招待费、宣传费等要在规定比例之内节约使用。
三是预算操作:对培训费、会议费、修理费、电子设备费购置及运转费实行了预算制,做到了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支出。
四是包干操作: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公杂费等我们结合区域实际和市场物价情况合理制定包干使用办法,无正当理由超出包干限额的社,其超额部分扣减个人费用。五是成本操作:严格加强了其他成本项目和营业外支出的管理,坚持按月监控,防止以其他名义列支。
关键词:工会会计工作;基础工作规范;耐心服务;资产监管
众所周知,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关系到工会组织的建设,关系到工会工作的开展,关系到工会组织的影响力。随着工运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工会经济活动的不断拓展,工会会计工作越来越显示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进一步做好工会会计工作,是摆在我们工会财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作为河南煤化集团鹤煤公司十矿的一名工会会计,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就如何做好工会会计工作谈一谈自己粗浅的看法,与大家一同探讨,以实现工会财务工作新突破。
工会会计工作是一项内容、方式相对稳定和变数不大的工作,做为会计人员容易产生,“会计工作不过是写写算算,工作平凡,没有发展前途”的懒惰思想,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安心工作,对前来报账的同事丢“冷脸色”,坐“冷板凳”。
针对以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使鹤煤十矿工会会计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一、“细心、专心、忠心”业务,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一)“细心”业务,眼睛勤。对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多思量,认真对待,记账凭证填制齐全,账册登记要清楚,科目运用要准确,要想做到这些,就要坚持对每张原始凭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真实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完整、记载不准确、审批手续不全面的予以退回。坚持“三不报销原则”即,“签字不全不报销,发票不全不报销,违反规定不报销”,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直言,敢于抵制违反财务制度的人和事,切忌怕字当头,明哲保身,坚决抵制不合格的原始票据的流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会经费的支出要按照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办事,杜绝支出的随意性,不能擅自提高支出标准,更不能违反财经纪律,各项经费开支都必须控制在制度许可的范围内,财政部门拨付的专款要专用,自觉维护财务账目的客观真实性、支出的合理性。
(二)“专心”业务,腿要勤。随着财会管理手段的不断升级,财务人员需要掌握的新东西越来越多,尤其是会计核算电算化后,更加需要不断充实更新新知识、新理论,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会计人员首先要勤于学习,常思进取。工会会计工作不仅涉及会计学、计算机等诸多专业知识,涉及到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专业要求高,政策性强。不专心业务,精通本行是难以干好的。切忌满足于旧知识、老经验、不思进取,随遇而安。如何才能“专心”精通业务呢?我认为,没有其他捷径可以选择,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强学习。除了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外,还要积极钻研业务,向书本请教,向老会计请教,拜内行为师,还可以通过参加大专院校或网络学习;可以参加会计职称考试;可以积极参加上级工会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几个单位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可以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同时还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教训,力争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学习的途径多种多样,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素质,将会计的基础工作做得更好。其次,会计人员还要勤于深入基层部门,听取广大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忌坐功强,做工差,足不出办公室,了解情况电话遥控,对基层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掌握,不了解,会计科目随意下,应该记业务费的记到了活动费,财务分析闭门造车,反映问题想当然。
(三)“忠心”业务,手要勤。会计人员由于岗位的特殊性,对经济信息要比别人知道的多一些,全面一些,尤其是成立鹤煤十矿后,会计人员更要“忠心”本岗位,会计人员要正确对待所掌握的信息,严守工作纪律,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守口如瓶。此外,做为会计还要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及时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立卷归档,不拖延。防止会计档案的丢失或损坏。
二、“耐心”服务,树立工会财务为工会业务服务的观念
做为财务人员,尤其是工会财务人员,不仅要尽心为领导服务,更应该热情、耐心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好务。本着“制度先行,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的宗旨,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厉行节俭,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会计人员要树立服务是自己光荣的职责,和义务的宗旨,对来报账的同志能够耐心、细致的讲解,服务周到,笑脸相迎,主动问候,热情接待。做到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尽量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切忌使脸色,摆架子,伤了群众的心,坏了工会财务的名。以高效、优质的服务服务职工。同时做好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尽心”负担起工会资产的监管责任,提高工会资产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成本规制 公交 财务管理
公交成本规制是指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合理界定公交行业各项运营成本范围,科学建立运输成本标准,并以此测算财政补贴和科学定价调价的政策。同时将运营成本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以促进公交企业进行成本控制。规范、透明的成本规制不仅有利于政府监管,提高补贴补偿资金的利用效率;而且有利于督促公交企业加强管理,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以成本规制来推动公交行业的改革,对公交企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公交企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考核,公交企业财务也将面临更高的要求。
一、成本规制涵盖的主要内容
成本规制主要包括了公交企业的直接营运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营运成本。
直接营运成本指在实际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与营运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人工费用(含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燃料、车辆折旧费、保养修理费(含轮胎消耗费)、行车事故损失费(含车辆保险费、事故损失费)、营运分公司各项其他费用。
期间费用指公交企业为组织和管理车辆营运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营业税金及附加指公交企业在营运过程中负担的税金及附加。
其他营运成本指公交企业在实际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与营运生产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包括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成本等。
由此可见,成本规制涵盖内容广泛,涉及公交营运成本的各个方面。
二、目前苏州公交财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内部没有形成系统的有关成本规制的制度和办法
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来讲,建章立制尤为重要,成本规制也不例外。但目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并没有针对成本规制方面的内容,也没有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管理办法,致使财务及相关人员在成本规制方面无章可循。
(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科目设置因循守旧
苏州公交目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科目设置沿用多年前的做法,虽然期间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一些微调,但由于对新会计准则把握不够,非但本质没有改变,一些科目设置反而更不合理。会计报表也还是老报表,与会计准则不相符合。成本规制需要公交财务核算更加科学、更加精细,显然目前的会计基础已不再适应了。
(三)财务人才匮乏,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欠缺
由于近期财务人员更新较快,新入职的会计从业人员缺乏经验,对公交行业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公交行业是一个辛苦的行业,要做好公交财务,要真正理解公交行业的直接成本产生的根源,就需要到一线去体会。目前从一线成长出来的财务人才相对稀缺,对成本真正能深刻认识的人更缺。
(四)财务软件开发利用不够
苏州公交使用的用友NC5.0自2007年以来一直没有更新,也没有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而且使用这一版本的企业极少,使得会计结果往往缺乏可比性和参考性。新进会计从业人员,也没有这方面的专业培训,这样就使得软件原有的功能都得不到很好利用。成本规制核算要精细,提高准确率,离不开软件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三、苏州公交做好成本规制的主要措施
首先,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有关成本规制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通过制度规范强调工作目标、提出工作流程、明确核算方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科学的制度和办法是做好成本规制工作的重要保证。成本规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类收入、成本、费用的收集、统计和汇总,这些都需要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来管理,因此需要用制度来规范各相关数据的收集过程,统一各类相关数据表格。
其次,要建立符合成本规制的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特别是对于集团公司,应当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会计科目,对各科目要进行详细阐述。会计报表也要按会计准则重新设计,使之更规范、合理。各分(子)公司要统一会计核算口径,规范会计核算流程。
再次,要加强人才培养,努力提高财务人员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
成本规制要求成本核算更加精细化,因此财务工作量必将大幅提升,对财务人员的要求也将更高。加强人才培养刻不容缓。
培养人才不是一蹴而就的事,特别是财务人员需要一个积淀的过程。针对新近会计从业人员较多的情况,公司要加强培训,多方加以引导。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入手:
一要让每一位财务人员熟悉公交的行业特点,最好到一线分公司进行工作学习一阶段。
二要在做好每年财务继续教育的同时,再定期组织一到两次专业知识培训,通过系统的培训丰富财务人员专业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素质。
三是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互相讨论、互相学习的活动。
四是鼓励财务人员参加各类财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考试,这样可以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更新优化财务人员的知识结构。
最后,要加强计算机信息技术的运用,重视财务软件的开发。
成本规制要求将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到各客运线路,因此要保证数据传递的及时性和数据处理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这就需要借助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可通过对财务软件的二次开发来实现。上海巴士集团通过对金蝶软件的二次开发实现成本规制相关数据信息集成共享,并通过信息集成共享,节省了由人工处理核算到线路的大量工作,这一经验值得借鉴。
四、总结
成本规制是公交改革的产物,是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的基础。公交企业要积极面对,及早制定相关内部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有关人员知晓并全面贯彻落实。改善会计核算基础,统一账务处理程序和方法,规范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同时规范用人制度,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大财务人员培养力度。积极探索适合本企业的财务软件开发,借力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使在成本规制下的财务管理更科学、更精准、更合理,促进公交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公共交通营运企业财会工作指南[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