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2 17:10: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法制宣传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现根据区司法局统一要求,结合全街道实际,就开展全街道“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作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年“12?4”全街道法制宣传月的活动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今年,全街道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经群众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抵御金融风险保障经济增长为着力点,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切实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构建和谐靖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时间安排
年“12?4”全街法制宣传月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四、活动内容
1、召开动员会,由支部书记、行政村主任、厂长及各单位普法教员参加,请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就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动员。
2、街道普法办在政府集镇悬挂横幅两条,司法所出一期专栏,营造宣传活动氛围,各单位要求张贴法制宣传月宣传标语。
3、聘请大学生村官为街道法制宣传员。
4、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5、12、4法律宣传日在街道集镇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由法制副校长、社区法制学校教员各上一堂法制课,长江、营防两个社区各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同时,充分利用中小学法制信箱的作用积极做好青少年法律维权工作。
7、在全街道开展一次以“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各单位应围绕主题,以论文或散文的形式,讴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成果,或颂扬深入普法,为全街道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法治的环境等。
8、开展企业维权活动。司法所开展以劳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
9、在青少年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对全街道开展“12?4”法制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按照街道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的战略定位和人防发展目标,以全面提高人防法治化建设水平为根本任务,加强人防法制宣传,强化法治意识,为人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任务
一是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二是深入宣传与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积极推进人防法治文化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法律进机关。全办机关干部参加学法时间不少于60课时,并按规定做好学习笔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参考率、合格率100%。积极参与和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示范机关和法治文化创建活动。
(二)法律进乡村。结合下基层活动和基层人防工作,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
(三)法律进社区。深化人防工作进社区,建立人防法制宣传橱窗、宣传展馆,增强居民对人防及法律法规的了解,促进社区管理创新。
(四)法律进学校。宣传贯彻《人防法》,落实学校人防知识教育工作要求,增强学生的防空防灾意识。
(五)法律进企业。面向企业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和建设规定,重点加强建设单位人防工程建设业务培训和辅导。
(六)法律进单位。充分利用人防宣传阵地、宣传平台,积极主动向公众宣传人防,提高人防法治化管理水平,争创“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
(七)法律进军营。利用参办军民联合晚会、慰问子弟兵和开展“军营一日活动”等时机,多种形式地宣传人防法律法规。
四、步骤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2年9月30日前,领会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完成制定人防“法律八进”活动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2年10月到2013年10月,立足人防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人防法制宣传,争创人防法制宣传特色和品牌。
(三)总结阶段。2013年11月到2014年2月,全面总结“法律八进”活动,促进“六五”普法工作,争创“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工作部署,确保主题活动丰富多彩。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推进县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机关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宣教股)
2.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为县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基层股)
3.组织开展法制培训,举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基层股)
4.协助依法治县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机关服务窗口人员的法制培训,完善服务大厅法制宣传设施,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法制股、宣教股)
5.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助“依法治县办”推动机关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开设法制宣传微博、微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6.推荐司法所优秀干警担任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7.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完善中小学生普法教材,推动教材、师资、课时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8.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中小学校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9.依托看守所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宣教股、基层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0.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
11.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1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县各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指派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完成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牵头单位:基层股,原区所在地的司法所,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法律援助中心)
12.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13.各人民调解组织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4.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5.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乡村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治电影、广播法治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6.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社区选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公律股、各司法所、办公室、法制股)
17.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牵头单位:社区矫正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基层股、宣教股)
18.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办公室、宣教股)
19.启动建设1个法治文化景点。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20.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对法律工作者的再教育培训向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延伸。大力推进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现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年均增长20%。(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基层股、办公室)
21.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每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10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10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3.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推进法律进单位
24.推进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各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
一、总体要求
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法律八进”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机关单位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要确保做到“六个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经费、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建立工作会议、信息上报、固定宣传栏宣传、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工作简报、媒体报道、资料收集整理、督查检查等工作机制。按照区普法办统一要求,征定教材和普法宣传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骨干培训和学习活动。积极参加“法律八进”的联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或参加不同形式,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
(二)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居”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依法诉求的法律意识。加强社居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社居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实施“六个一”工程,即每个社居建立和完善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建全一个有效的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在社居广播站开辟一个普法专栏,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建立法制图书角,每个社居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居民小组要培养一名“法制明白人”即法制义务宣传员。积极开展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演出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制知识。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制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居民群众的义务咨询活动,为贫困弱势的居民提供法制帮助。重点抓好社居干部和广大党员的法制培训工作,争取用五年的时间普遍轮训社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大力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居民自治机制,引导广大居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三)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服务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丰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逐步实现“五个一”: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制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制途径和法制常识。
(四)积极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法律进家庭”活动的实施,在家庭成员中开展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人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制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意识,自觉形成遵纪守法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各社居、相关部门要组织以家庭单位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把“法律进家庭”活动与评选“平安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公婆”等活动进行有机的结合,使之产生良好的互动作用。
(五)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行为习惯。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的规范化。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法制教育。要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活动。
(六)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搞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各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学法制度。要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企业内部闭路电视,网络,广播,职工业余学法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宣传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七)开展“法律进监所”活动。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促其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意识,自觉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着力提高监管干警的法律素质,通过干警的言传身教,提高被监管人员重做守法公民的信心和自觉性。
(八)开展“送法进教堂”活动。开展为信教的群众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等活动,宣传《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宗教管理知识,从而增强反意识,提高他们辨别,抵制,反对活动以及同作斗争的能力。
三、具体要求
(一)“法律八进”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社会力量要共同参与。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律八进”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各社居、相关单位,按照分工,既组织开展好单项活动,又要配合做好其他活动。
(二)各社居、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法律八进”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及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区依法治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重要内容,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时一并考核验收。
一、活动时间
6月至7月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普法宣传
经开区机关要建立法制宣传橱窗,集中普法宣传标语、法律小知识、法制动态信息等,并通过户外广告、横幅、电子LED显示屏等方式集中进行普法宣传。
(二)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1、法律进机关。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举办一场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法制讲座。
2、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期间,请科教文卫局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为师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制作法治宣传橱窗,学校阅览时添置一批法律书籍,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全覆盖。
3、法律进企业。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经发局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4、法律进乡村。在主题教育期间,八角井镇要围绕中国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乡村督促指导建立法制宣传橱窗,发放法律书籍。
5、法律进社区。旌东街道办要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指导各个居民小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为辖区居民提供法上门法制宣传服务,送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宣讲法律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工作,是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圆满完成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宣传任务,学校、八角井镇、旌东街道办、经发局要在6月18日前将活动计划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二)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部门要努力在经开区营造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围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着手,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为全面实施我区“六五”普法和年依法治区规划,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定今年4月份开展全区第十七个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普法进程,打造法治文化,服务幸福
二、时间安排
从4月1日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宣传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富民强区,建设幸福”目标,着眼于加强转变经济方式,加大能源资源节约、环境生态保护、土地流转、城乡规划建设、知识产权、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4、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和、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活动内容
1、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运用普法网站,手机短信,公交、楼宇、街道和旅游景区等设置的公益广告屏(牌)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2、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根据实际,组织1至2次集中宣传活动,突出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内容,同时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形成强大的普法宣传声势。
3、举办法制学习讲座。按照“法律六进”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有针对性地组织1-2场次法制讲座或法制培训活动,推动“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
4、组织普法宣传讲团巡回宣讲。区普法讲师团拟根据实际需要协调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深入乡村、社区、工厂、学校巡回宣讲与社会稳定、新农村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
5、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图书室的法治文化阵地作用,通过开展法律学堂、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治征文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文化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6、进一步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已建成的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栏、普法网站等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改进宣传形式、充实宣传内容,提升宣传品位。
五、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展示图板、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咨询、播放录音录像、演出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贴近实际抓普法
1、认真抓好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年度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辅导制度。认真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组织发行好省编普法读本,确保公职人员人手一套。全面改进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工作,使干部学法考试真正达到促进和检验学法用法工作的目的和效果。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健全干部学法档案。
2、着力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村干部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意见》,继续抓好农村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培养村级法制宣传骨干。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编写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部门、行业、场所和用人单位建立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进城农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农民普法简明读本》为教材,开展形象、生动、高效的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创新农村法制宣传形式,努力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3、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出台具体方案和措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坚持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同时,继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辅助作用,积极组织监所服刑劳教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
4、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培训班,以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全面落实司法部、国资委《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加强对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享有权利同时履行义务的对等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精心组织“法律进矿区”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服务矿山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促进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法律进工程(地)”活动,努力优化工程周边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全面推开“法律赶集”活动,把法制宣传活动送进集贸市场,积极为个体工商业主提供法律帮助。
6、联系热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析理”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择在全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性和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组织专门班子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讲评,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以案释法的普法教材,面向人民群众进行活生生的个案教育,让大家在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掌握法律知识,达到以学促用、学用相长的效果,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依法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7、以点带面深化“法律九进”主题活动。在认真总结近两年来法律“九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法律“九进”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强化牵头单位的责任性,发挥基层单位的能动性,按照法律“九进”的要求,着力抓好硬件设施的到位,丰富和活跃法律“九进”内容,力争在20*年底前有60%以上的单位达到全市法律“九进”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二、务求实效抓治理
8、积极启动法治攸县创建工作试点。以株洲市“法治株洲”创建活动为契机,配合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适时启动法治攸县创建试点,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立创建工作的基本目标、任务、内容和具体评判标准。抓好创建工作的动员部署,把责任分解到各乡镇、职能部门,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会同县人大、县政协开展专项督查和视察活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9、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扩大创建范围和领域,引导执法单位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总结推介先进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在发挥行业积极性的同时,依法治县办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参与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把关和动态管理。
10、全面铺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充实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措施,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工作,引导基层政权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11、不断推进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生活等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力度。要针对基层涉法涉诉集体上访和多发现象,及时、主动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以合法途径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集聚合力抓保障
12、巩固和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按照“法律九进”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在农村、城镇社区、学校和机关单位加快“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一个法律服务室建设步伐。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各类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固定式、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法制公益广告。同时加强流动普法阵地的建设,如法制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使基层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13、突出抓好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业务竞赛等活动,重点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调整充实县、乡两级普法讲师团,大量吸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经常性组织开展普法讲座活动。
14、扶持和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警为骨干,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制宣传的人士包括离退休人员为主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成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编写法制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居(农)民法制学校和法制讲座、调处矛盾纠纷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
一、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局全体干部职工、全市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等。重点是领导干部、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法规人员,同时结合行业特色,加强对卷烟零售户、消费者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一)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领导干部是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当作是领导干部的基本执政能力。
(二)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引导和组织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与烟草专卖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使广大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文化理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治文化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结合构建现代化流通企业、转型发展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和培训,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四)面向社会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众对烟草专卖制度的了解和理解程度。重点宣传国家对烟草依法实行专卖专营管理,烟草行业依法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突出烟草行业依法维护卷烟零售户和卷烟消费者利益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体现现阶段实施烟草专卖制度的必要性,促进行业和社会之间的和谐。
二、主要形式及方法
法制宣传教育着重自学与培训相结合,采取分对象、分层次、分阶段,有针对、重实效、多形式的原则开展培训。
(一)对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结合专卖、营销、物流等重点工作,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岗位大练兵、现场模拟等形式,与队伍建设、岗位技能鉴定工作结合起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方案、或提供培训资料等方式针对性开展培训,并通过考试或其他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验。
方法:以自学为主,辅以专题讲座、集中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通过案例评析、模拟听证、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培训效果。加强对专卖岗位新进人员的培训,确保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
(二)对卷烟零售户、及消费者(社会公众等)的培训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00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年和20*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1、大力加强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引导全体市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求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2、积极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针对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的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安全、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3、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大力宣传促进中心工作开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把中心工作推进所涉及的乡镇、村组、社区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创造的法制环境。4、坚持学法制度,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组织开展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县法建办配合县委中心学习组在今年上半年邀请法学专家组织全县副局级以上干部举办《侵权责任法》专题法制讲座。县级部门、乡镇要抓好公务员和执法人员集中学法。继续办好县法学会,深化干部学法用法。县级执法部门要结合部门执法实际定期到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县教育部门要围绕创建省、市、县“依法治校示范校”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各乡镇要围绕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抓好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
5、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契机,创新思路,加强策划,做大做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在县电视办法制专题节目、在《今日**》开办法制宣传专栏、办好城区法制宣传专栏和法制读报栏,印制法制宣传纸杯向社会发送。继续印制普法光碟,在农村(社区)建立普法光碟播放点,向基层群众开展以案说法。继续办好“**普法网”,整合普法资源,丰富网页内容,满足群众需求。
二、普治并举,扎实开展依法治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6、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听证公示制度等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7、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县质监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开。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将创建活动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活动的实惠。
8、紧紧围绕“重点建设突破年”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创造稳定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调处经济纠纷,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经济秩序;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良好法律秩序。
9、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县法建办将与县教育局积极推荐部分学校申报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带动各级各类学校争创“依法治校示范校”良好氛围,促进学校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机制的形成。认真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履职工作。与县民政局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带动全县所有基层行政村和社区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为建设和谐平安新农村和社区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做好全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六五”普法规划的调研工作
10、对照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检查考核,查漏补缺,确保“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起草《**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和《**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二是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今年6月前各乡镇、县级部门完成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三是下半年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
11、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组织集中宣传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2、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力求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机制
13、加强社会联动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机关单位普法的横向联动、上下配合的工作网络,整合资源,真正形成“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文/杨和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楚雄州打击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楚雄州司法局认真履行法治宣传工作职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要求工商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对本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等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三个层次的人员开展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是充分利用网络、电信、多媒体快捷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全州各级普法办、司法局充分发挥多媒体的作用开展法制宣传。州司法局与州气象局签订法制宣传协议,在全州城乡2850块气象预报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法律法规知识进行法制宣传,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是利用民族传统节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深入学校、乡村、企业、社区,采取法制讲座、图片展览、法律咨询、宣传标语、宣传单、黑板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向公民宣传普及了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种子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云南省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是广泛开展打击制假售假和知识产权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的“法律六进”活动。去年以来,全州各级各职能部门共出动法治宣传人员17300多人次,出动法治宣传车900多辆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2300余场次,开展普法宣讲讲座600余场次,参加听讲115678余人次,法制文艺演出600余场,法律“六进”3135场,受教育121万人次,举办普法考试139场,参加考试120600人次,发放法治宣传书籍100万册、法治宣传资料9000余万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133411人次。
20__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推进法治永昌建设进程。
一、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使其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满足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3、加强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二、充分利用“法律七进’’这一载体和平台,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
1、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教育。一是以增强依法执政、执政为民意识为重点内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利用好党校等阵地,协调相关部门,对公务员分期分批进行学法培训,切实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团县委、教育局、政法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扩大参与层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商局、发改局、劳动保障局、经济局、安检局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要分层次、分行业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力争培训率和考试合格率分别达到60%和90%以上。五是以村(社区)普法骨干为重点,加强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司法所要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培训率和参考率达95%以上,不断提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社区事务的能力。同时继续深化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2、抓好“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把“法律七进“作为深入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不断深化和创新“法律七进”活动形式。在“法律进机关“活动( )中,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并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要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达到“四个一”的要求,即“每个乡镇有一个法制宣传辅导站,每个村有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年内每个社区达到“五个一”标准,即“社区每个月上一堂法制课、有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配一套法律书籍、征订一份法制报刊”;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法制副 校长的作用,切买做到时间、人员、教材、内容“四落实”;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以争创“诚信守法企业”为载体,创新思路、强化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在“法律进单位”活动中,全县各单位要切实担当起自我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法制教育的责任,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涉及有宗教活动的乡镇和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切实把《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着力提高信教人员的思想觉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实践活动
1、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着力推动“法治永昌”创建工作。认真贯彻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法治永昌”创建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融入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着力解决一些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勇于探索、创新抓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实际效果。年底将开展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总结报依法治县办公室。
2、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各乡镇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的村(居)民自治基本要求,着眼于提高村(居)民的整体素质,着眼于经济的发展,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年内100%村(社区)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切实做好“全国、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荐申报工作。
3、进一步强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重点行业及窗口服务单位要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参与“严打”、“禁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扎实落实执法责任制、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要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业依法治理和诚信服务的水平。
四、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1、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动员部署。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实施细则和标准,部署检查验收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检查验收力度。以“法律七进”和“法治县”创建为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学法用法工作情况,检查法治创建各项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3、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验收工作。3—4月份,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自查。要认真对照县委办发80号文件转发的考评体系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并于4月底将自查报告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5—6月份,市、县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文秘站:验收。并迎接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检查验收。
4、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工作先进经验。在总结、验收基础上,经严格评选,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彰工作。对“五五”普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推荐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