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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课

时间:2023-09-12 17:10: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课

第1篇

一、综合实践活动中开展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党的十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强国的治国方针。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中小学生首先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目前看,中小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程度远远低于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学校法制教育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针的重要场所,必须要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目的是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实践性,而综合实践活动恰恰把主动性、创造性、实践性融为一体,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载体,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素质。结合吉林省实际,几年来,各地相继建立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场所(基地校),在承担课程改革重任的同时,还承担了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历史重任。在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同时,接受法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教育。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素质教育基地校发挥综合实践基地作用,强化法治教育在整个活动中的作用,开设了法治课堂,聘请了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丁书达检察官定期讲解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青少年普法讲座;基地还设立模拟法庭,由学生亲自设计、参与,把法庭引入校园,让法律走进学生的生活。通过学生的亲身体验,达到了普法的目的。

在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中,每个学生都要接受法制教育,养成良好的遵法、守法的习惯,摒弃不良陋习。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开展法制教育,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克服课堂上灌输式教学的弊端,把法制教育融入到活动中,让学生主动、愉快参与活动,自主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知晓法律就是共同遵守的原则、法律就在身边、法律能保护我们,从而让法律在学生内心深深扎根。

二、法制教育的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

法制教育不同于与课堂上的德育课教育教学,也不同于常识课中的法律知识,而是有实践、有理论,还能走向社会,理论联系实践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特点。如,禁毒教育作为法制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值得各地效仿。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禁毒教育观看宣传片,由缉毒警察讲解,观看实物,学生发表禁毒声明,看似和学校课堂上的法制教育课程没有太大区别,实际上取得的效果不同。由于整个实践活动是以实践为主,将动手、动脑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学生成了禁毒活动的主角,学生近距离查看,然后分成小组,查阅资料,了解的特性、危害,然后再总结写报告,交流感想。这样做的结果,使学生对的危害,有了深层次的了解,从而从思想上做到禁毒的目的。

各地综合实践活动也围绕法治教育进行了,积极开展活动。如临江市中小学实践教育基地,组织小学生到临江市监狱参观,走进社会,用生动事例宣传法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通过学习《消防法》中“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等条款,很好地保护了青少年生命安全。

三、设置法制教育课程,应有相应的课程标准

法律不同于其他课程,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特殊性。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要结合这些法律法规单独编写校本教材,根据课改要求将法律知识课从德育课和常识课中分出来,列入小学课程计划,使之逐步成为必修课程,并加以完善。切入点是从综合实践活动的角度入手,编写法律课校本课程,寓教于乐、寓法于活动中,让学生从小学思想品德活动、初中综合实践活动中学法、懂法、守法。

四、以综合实践活动为主阵地,培养合格学生

综合实践实践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一个联系”,即: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相结合;法制教育必须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密切学校同家长、社区的联系,全面开展创建青少年法制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第2篇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防控肺炎疫情的系列要求和《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精神,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分管的业务负安全监管责任,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工作负安全管理责任。县教育局将重点对各岗位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岗位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充分做好开学安全准备

开学前,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做到“七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制定开学安全工作方案,把学校安全管理作为开学方案的重要内容;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专门向学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必须加强重点安全防控,对建筑、消防、食堂及食品、治安、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重点事项和区域进行专项治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完善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三、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开学前一周,各学校要恢复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网格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对学校校舍建筑、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学生宿舍、教室的外窗、楼梯、天井和通往楼顶的设施等进行排查,加强防护和改造,避免学生随意攀爬和翻越,防止出现坠落事故。属于消防疏散通道的楼顶天台,要在天台通道的安全门上加装报警系统,避免人员随意进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毕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表。要把排查出的各项隐患,按要求录入“全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上报、整改销号,如实填写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

四、不断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设置一键报警装置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切实做好进校人员登记、测温和消杀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上学、放学、课间、集体活动等重要时段,组织有关人员在校园门口、通道、楼梯、操场等重点部位疏散、巡逻、值守,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五、深入开展师生法治、安全教育

一是做好疫情期间居家安全教育。结合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向学生普及用电、用火、防溺水等居家安全常识,保障安全。开展心理安全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因疫情带来的焦虑、烦躁、恐慌、压抑等负面情绪。二是坚持法治、安全教育进课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确保法治课和安全课均隔周一节,专课专用;确保安全教育教材每生一册,不向学生收费;确保专兼职教师安排到位,在校生3000人以下的学校要配备1名专职教师或3名兼职教师,3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要2名专职教师或6名兼职老师;确保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教师素质有提升。三是开展“法治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学前后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上一节“开学安全第一课”;邀请兼职法治副校长上一节法治教育课;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一幅校园安全宣传标语;开展一次安全家校联系),集中对师生进行防溺水、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震、防火、防食物中毒、防重污染天气、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防实验事故、反邪防邪等为内容的法治、安全教育。四是开展法治、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适时开展防溺水专题宣传教育、安全教育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宪法日、教育部“宪法小卫士”活动、“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扫黄打非”主题活动等一系列法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倡议书、公开信、实践演练、专题报告、实地参观、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品等系列活动,对中小学生、家长和全社会进行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五是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疏散演练。结合学校和学生特点,至少每月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在突况时,确保楼梯转角等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迅速到位,指挥学生疏散。演练活动要制定应急演练活动方案,避免演练造成师生伤亡;注重趣味性、实效性,提高演练效果,避免形式化;提高演练的专业水平,积极邀请公安、消防、卫生、地震、应急、环保等有关部门专家对演练活动给予配合和指导。六是开展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的法治、安全学习培训,重点对《宪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和安全管理水平。

六、切实强化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各学校要通过钉钉、微信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开学后,要坚持把防溺水教育作为班会课、安全课的重要内容,在学科教学中挖掘、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坚持在节假日和假期前对学生进行专题防溺水教育;坚持家校联系和联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对家长宣传,提醒家长尽好孩子监护责任,向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

七、大力抓好学校消防工作

各学校要配齐配足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烟感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保障正常使用,确保各个部位消防通道畅通。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疏散演练。

八、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切实加强学校压力容器、食堂液化气罐和燃气管道、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资质的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落实设备定期维修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操作规程和行为,建立特种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台帐。严禁使用未经检验、超检验周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等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对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对使用20年以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安全性能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第3篇

一、目标完成情况

进一步完善“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城乡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加大对中心学校的考核力度,拟将出台《郊区中心学校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定了《郊区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对企业剥离和区划调整学校的管理。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局认真做好企业剥离和区划调整的学校接受工作,及时完成了铜山等四校教师工资核算工作,妥善解决碎石岭等三校落聘教师入编工作。

加大中小学校园基础建设的投入。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向市计委申报立项,千方百计为学校、为群众办实事。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基建改造力度,截止目前已投入约万元,先后完成大通中小学的台阶和护栏改造、五洲小学的厕所翻新、新建小学的围墙重建、和悦小学的危房撤除、铜山小学的教学楼维修、古松学校与八一学校的运动场新建、金华小学的道路拓宽等工程,马鞍小学教学楼正在紧张施工;同时我局加大对学校教学及办公设施的置换与更新,全年累计共投入余万元,先后完成望江亭小学的微机室改造、店门口小学的多媒体教室建设、八一与天峰学校的实验室器材配置等项目,还为所有学校配置了一台办公电脑,使我区学校基础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今年秋季,完成杨村小学六年级和碎石岭学校整建制撤并,同时对全区中小学校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结合资源整合,优化布局等,初步规划出---年撤并、新建、保留学校计划。

加快信息技术教育。今年秋季投入万元,为天峰学校建起微机室。至此,全区所有中心学校与初中的现代教育设施均达到省ⅱ级标准。区直属初中、各中心学校及部分完小均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将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到教学中,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同时我局在郊区网站上建成“区域教育”网页,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提高教育系统的工作效率。

落实安全教育,全面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做到了责任、制度、机构“三落实”,无任何重特大事故。加强反、禁毒、法制教育,组织“四五”普法验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组织第三轮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成立了郊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教研组;中小学法制教育开课率达,在校生犯罪率为。

全面引深新课程改革。以教科研工作为龙头,推动我区新课程实验工作蓬勃向上、健康地发展。在新课程全面启动的第四年,把握提高教师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环节——新课程研讨,把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的关键——新课程培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探索校本教研,不断引深新课程改革。

继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德育工程建设。全区此文来源于文秘站网中小学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合格率达%,师生违法犯罪率控制为零,师生法制教育普及率达,中小学 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开课率达。望江亭小学获得省“绿色学校”的光荣称号。

依法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和发展“普九”成果,改善薄弱学校的面貌,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农村学校设备配备达二类标准。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流失率为;初中在校生入学率达、巩固率达、流失率控制在以内;残疾儿童入学率达以上。

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工作。全面施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农村和薄弱地区为重点,开全开好课程。中小学体育开课率达,学校达标合格率以上。全区艺术教育开课率分别达以上,健康教育开课率达以上。

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初中教师本科学历、小学教师专科学历分别达、;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

完成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责任目标。严格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成立郊区学校收费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制止违反省教育厅《中小学用书目录》购买和使用各种教辅资料的行为,严格执行“减负”规定,抓好素质教育导向、评价和社会环境建设。

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切实加强对贫困学校的扶助工作。今年以来,我区共投入.万元,使名贫困学校先后享受了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各校也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扶助力度,全年共减免学杂费约万元。

二、主要工作

(一)明确思路,突出重点,狠抓基础教育工作

基础教育工作是我区科教兴区战略的基础工作,是全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明确发展思路,全面推动基础教育。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针对我区教育布局点多线广、无品牌学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确立了“抓好中心学校,推进均衡发展”为主线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关于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上划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构建教育网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在区关工委的指导下,全区各中小学校都成立了“家长学校”,充实完善了组织机构,定期举办讲座,举办了家长学校经验交流会,实现了德育管理规范化。店门口小学、大通幼儿园获省级“家教名校”称号,古松小学获市级“家教名校”称号;八一学校和古松小学关工委获市级“五好关工委”称号。

()拓宽德育渠道,引深爱国主义教育。利用重大节日和传统纪念日开展了“心系祖国,健康成长”爱国主义读书活动。在全区开展了小学生中华美文朗诵和中学生演讲竞赛、关爱女孩活动月、纪念胜利周年系列教育活动,有效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月日,铜陵长江大桥正式成为我区第一个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基地。月日,全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议顺利召开,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并作经验交流。我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寓德育教育于各项活动中,全面推进了素质教育。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月日我局组织全区师德先进事迹报告会,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六月底,我局通过考评,决定授予章琴等名教师为区级“优秀班主任”、陶顺发等名教师为区级“德育先进工作者”、储芙蓉等名教师为区级“优秀德育课教师”称号;其中董应爱等名教师被推荐为市级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课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月日组织“安全在我心中”师德演讲比赛,同时推荐两名选手参加区工会“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分获一、二等奖。月份将举办“第二届校长论坛”,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

()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狠抓中小学毕业班工作。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我们追求的永恒主题。为全面了解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情况,对小学三、四、六年级进行了有计划、有目的的调研检测。四月份,以全员考评和教学大奖赛为契机,从中选送名优秀教师参加了铜陵市教学大奖赛,成绩喜人:在全市教学大奖赛中人获一等奖(并获得“教学能手”称号),人获二等奖,人获三等奖;在全市教学基本功比赛中人获一等奖,人获二等奖,人获三等奖;在全市教学设计比赛中人获一等奖,人获二等奖,人获三等奖。

()以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月日在店门口小学,举办全区小学生中华美文朗诵和中学生演讲比赛;月日在望江亭小学,组织召开郊区首届中小学生运动会,促进了全区体育教育的蓬勃开展。月日,在全市首届文化艺术节青少年文艺专场调演中,我区有三个学校的节目参加表演,其中大通小学的武术《中国功夫》和望江亭小学的器乐联奏《三门峡畅想曲》获二等奖,铜山小学的戏曲歌舞《谁说女子不如男》获三等奖,区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

规范办学行为,保证九年义务教育顺利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二月中旬,在全区校长工作会议上布置了年工作计划,为我区基础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政府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学籍管理,依法控制农村初中生辍学。还对全区中小学生中农民工子女就学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摸底 统计,为教育局今后更好的掌握农民工子女就学情况,实行“一费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法制教育,全面推动依法治教。

认真贯彻落实区四五普法计划。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组织教师学法用法考试,全区名教师顺利通过考试;组织第三轮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与法制教育教研组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自觉学法、守法的意识;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调研与交流,不断探讨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方法。

落实安全教育,全面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本着“管教结合、教育先行、明确责任、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在本学期开学初建立了安全工作月报制度,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定期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汛、防电、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各类安全教育。二是在全区学校中进行了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对学校的汛期安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确保学生的交通与饮食安全。四是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在全市中小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征文与演讲活动中,我区有人获二等奖,人获三等奖。

(二)加快改革,创新理念,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

区教育局以教科研课题为载体,以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为目的,坚持教育创新,扎实教研,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以教科研工作为龙头,推动我区新课程实验工作蓬勃向上、健康发展。加强教育课题研究,截止目前我区共有项省级、项市级课题结题,项省级、项市级课题立项。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狠抓教学教研工作,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听课计人次,组织中心备课组在古松学校举办研讨课,组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望江亭小学上好观摩课,组织全区“教学开放日”活动。为了了解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指导和监督。今年中考,我区四所中学共有名学生考入市一中公费班,名学生考入市三中公费班,名学生考入市三中体育班。

(三)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强化两支队伍建设

落实责任,严格治理学校乱收费。一是认真执行省、市的收费政策,规范了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提供服务、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未发生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二是严格收费管理。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全部上缴区教育核算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和许可证制度。各学校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自觉接受物价、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大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检查力度,今年秋季成立了郊区学校收费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收费与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的监督;同时教育局在春、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的基础上,对各校(园)进行专项检查,使学校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

强化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我局一方面组织教师参加省、市教育部门主持的通识与学科培训,一方面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暑期有名中小学教师参训)。加强校(园)领导班子建设。为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一方面加强校长培训力度,先后派出名校长参加岗位任职和提高培训班;一方面加强学校和校长双目标考核,加强校(园)领导班子建设,暑期调整了所学校的领导班子。

(四)加强综治、*等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发展。

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活动:三月份开展“反”警示教育活动,六月份配合区综治委完成*人员转化工作,八月份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调研,十一月份积极参加区综治委组织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经验交流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确保我区校园的稳定,有力地支持了全区创建“综治模范区”工作。

第4篇

关键词:公民;公民意识;中学生;构建路径

1 相关概念界定

1.1 公民及公民意识的概念界定

公民是个综合性概念,每位学者所站的视角不同,就会解读出不同的内涵。亚历士多德的经典定义是:“公民是那些永久性参与实行公平正义和公平正义地处理事务的人。”《大英百科全书》 中给公民的定义是:“公民是一个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受所在国家的法律所规范,也在所在国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辞海》中提到:“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依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近些年来,不少学者对公民概念给出了自己的界定,例如,张宜海博士认为“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行使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并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的个人。”,这是从宪法角度界定公民概念的,也代表了目前学界主流的看法。①笔者赞同公民是个多维概念,并且认为从宪法视角解读是最为恰当的。公民意识是在公民概念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对自我身份和价值的反映。

1.2 中学生公民意识的概念界定

从整个人类社会维度来看公民意识,其内涵是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单个人的维度来看,它的内容也是随着个人成长而逐渐开始、发展、成熟和完善的,根据中学生这一特定年龄阶段的认知、心理和行为规律,笔者认为,中学生公民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权利和义务意识。作为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现代国家的宪法中几乎无一例外地规定了本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为中学生权利和义务意识培育从法制层面奠定基础。权利意识是“公民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认知、主张、维护和要求的意识。”②相对应地公民义务意识是公民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认知、履行、和承担的意识。通过公民意识教育,使中学生明白权利和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自己不仅是权利的享有者,更是义务的履行者。

2、主体意识。“公民主体意识是指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体,对其地位、价值和主观能动性的自觉意识。”③中学生主体意识表现在中学生能够意识到自己是统治阶级,是国家的主人,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价值和尊严;能够积极主动参与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发挥主人翁精神。

3、国家意识。“国家意识主要是指公民对所属国家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前景所持有的认知、情感、观念等的总和;其实质是指对国家所持有的情感。”④在对公民概念进行界定时,首先就要求具有一国国籍,所以作为我国公民,中学生当然必须了解这个国家,包括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方方面面基本常识;当然必须维护这个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团结;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树立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

4、法律意识。“公民法律意识是指公民对由法律规定与公民身份制度关联的权利、义务的认知、情感和评价。”⑤权利义务意识就是法律意识的一种,除此还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意识等内容。当今中国就是法制社会,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并保证实施的,用以维护人民的利益,培育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中学生合理有序参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合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有利于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敢于使用用法律赋予自己的各种权利,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利于中学生用法律的眼光看待社会各种现象,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踏入社会做准备。

5、公德意识。对于什么是社会公德,学界基本达成共识,即社会公德是指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进行所必须共同遵守的最简单的公共生活准则。中学生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他们的社会公德意识培养有助于自身良好习惯的养成和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有助于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助于弘扬民族精神、展现当代社会整体风貌。

2 我国中学生公民意识问题的现状分析

2.1 我国中学生在公民意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以黄山市屯溪一中等五所中学1000名中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自己设计的问卷进行调查。调查问卷由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本次调查共发放100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924份,回收率为92.4%。

1、主体意识淡薄,对公民身份不自觉

中学生的公民意识首先表现在中学生能够正确认识到自己是社会的成员之一,认识到自我存在的价值。然而在我国现行的公民教育体系中,中学生往往被忽视了其作为公民身份的存在,在家庭教育中,扮演“孩子”角色,在学校教育中,扮演的是“学生”角色,长期在这种教育状态下,加上平时很少有实践机会让学生体验公民角色,这必然造成中学生对公民身份的模糊和不自觉。有59.4%的中学生认为在我国,“具有我国国籍”是成为一个公民的条件,但只有34.7%中学生认为公民身份对于一个人重要,25.6%认为不重要,22.7%的中学生选择了有时重要,视情况而定,另外17%的中学生不清楚。

2、公德意识欠缺,道德行为问题较多

随着社会文明进步,人们的公德意识有所提高,但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相比,社会公德意识发展仍然呈滞后状态,例如,公交车进站时,绝大多数人不会自觉排队,而是蜂拥而上;在景区等公共场所,很多人大声喧哗,不顾他人感受;还有中国特有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都说明了社会公德意识的缺失。在这种大环境下,中学生的公民道德意识状况不容乐观,尤其在行为层面上,问题较多。

3、参与意识不强,行知脱节现象严重

公民的政治参与状况体现了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日益完善和推进,我国政治的民主化程度日益提升,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但由于我国政治制度不够完善,政治参与的渠道有待拓宽,加上公民自身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公民参与意识整体不强。

2.2 我国现阶段中学生公民意识的特点

1、学生的权利意识日趋增强,而义务意识有弱化趋势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黄山地区中学生对自己的权利有着较为强烈的主张,在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会较为积极地寻求保护。83.4%的中学生知道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占了调查对象的绝大多数;71.7%的中学生知道公民享有选举与被选举权的法定年龄是18周岁,这同样是占了调查对象较大比例;特别是当问到“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并造成较大伤害或损害,你会怎么办?”时,只有7.25%的中学生会自认倒霉,49.5%的中学生选择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 36.9%中学生选择找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再想其他办法,这都是在积极维权,是权利意识的表现。

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统一不可分割,中学生权利意识在增强的同时,义务意识、责任意识却呈现弱化趋势。现在的中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是家庭的中心,父母家庭教育的偏差,容易造成中学生片面追求权利,而忽视了履行义务;一味讲究索取,而忽视对家庭、他人和社会的责任。当问到“去商场购物后你会索要发票吗?”只有15.1%的中学生回答是肯定的,所占比例非常小,23.4%的中学生想起来就会索要发票,37.1%的中学生给就要,不给就算了,还有24.4’%的中学生甚至认为自己买东西不能报销,索要发票跟自己没什么多大关系,后三者加起来,比例高达84.9%,缺乏对税收征管和使用的监督意识,缺乏依法纳税的义务意识。

2、学生的国家意识日趋增强,而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有待提高

在上一部分笔者已经谈到现阶段中学生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欠缺问题,但是通过调查,笔者发现黄山地区中学生的有着较为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民族观念和国家观念较强。从调查问卷的以下三个问题的回答看,黄山地区的中学生表现出强烈的国家意识。

3、学生的法律意识日趋增强,而将法律知识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亟需培养

调查显示,中学生缺乏将法律知识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问到“市场上如果你或家人买到假种子,你会怎么办?”时,只有17.8%会自认倒霉,绝大多数的中学生会积极维权,但在向什么部门寻求帮助维护自己合法利益时,大多数学生犯了糊涂,只有31.7%%的学生选择了工商局,选择公安局、农业局和粮食局的大有人在。 在饭店吃饭,遇到老板对使用的餐具按一人一元收费时,47.7%的中学生会找老板,但老板若不愿意退还也就算了,20.2%的中学生不会找老板,只有32.1%的选择据理力争,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3 培育与提升我国中学生公民意识的路径选择

3.1 着力于学科教学中

黄山地区中小学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公民教育课程,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意识教育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平常的学科教学中,在各学科中,初中的思想品德课和高中的思想政治课无疑是对中学生进行理论化、系统化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渠道。就高中而言,从《经济常识》《政治常识》、到目前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的转变,已经传递出国家重视对高中生公民意识培养的信息,特别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标准》的出台,更是要求将对高中生公民意识培养作为高中思想政治课的目标之一,很多学校也认识到这种变化,也把这种变化体现在日常教学中。以黄山市屯溪一中为例,2011年6月学校组织本校教师结合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经验,收集整理了《课堂教学主渠道有机渗透法制教育优秀教案》一书,共12万字,作为学校“六五”普法四落实和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基础载体;2007年12月,在十七大召开后不久,学校政史地教研组以“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现代社会人才”为主题,开展优质课教学活动,要求所有政治教师参加,把十七大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会议精神落实到实处。

3.2 渗透于班级管理和学校日常活动中

学校的课堂教学是中学生公民意识培育的重要场所,然而课堂教学不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全部内容,班级和学校的管理和日常活动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影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民意识教育是班级和校园生活的体验乃至重新构建。第一,在班级管理中,要让学生成为班级的主人,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在传统的班级管理理念中,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学生要听从和服从班主任的教导,听话的学生就是好学生,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抹煞了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和参与意识,学生的主体意识被压制,与我们所倡导的现代公民相去甚远,这种不利影响也被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所发觉并重视,学校在教育实践中也在不断改进局面。第二,以学校的日常管理活动为载体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学生的社团活动是学生自我展示、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平台,以屯溪一中为例,学生近几年创办了不少社团,学生参与各种社团活动,了解社团的章程、组织方式、活动内容,培养学生的协作意识、规则意识;屯溪一中也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学校各类管理活动,例如向学生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关于奖励优秀学生的办法,对于助学金获得的资格在全校范围公开推荐,确定人员后在全校进行公示,保障学生对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的知情权、监督权;屯溪一中还特别重视对学生干部的培养,以学生会为依托,向全体学生辐射,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主人翁意识。

3.3 借力于学校、家庭和社会中

笔者在前两点,主要是阐述学校如何在中学生公民意识培养中发挥作用,然而中学生公民意识培养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单独依靠学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力于学校、家庭和社会中,三者形成合力,共同作用于这个系统工程,推进中学生公民意识的发展、完善。

家庭是一个人社会化的起点,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以及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依赖,决定了家庭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家庭中的中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往往是无意的、非正式的,是潜在的、暗示性的。”⑥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到,黄山地区大部分家庭重视学生的物质生活,也舍得在教育上投入,但却过多地忽视了对子女的公民意识教育,笔者认为在中学生公民意识培养问题上,发挥家庭的作用要在以下两方面下功夫:一是家长要起着表率作用,树立正确的公民意识观念。二是构建有利于中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家庭教育模式。传统的家庭教育模式中,家长是主导,学生被动、消极地接受家长的训导,学生的人格意识、参与意识没有发展空间,这种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潮流,不再适应社会对现代公民的素质要求,新型家庭教育模式要应运而生,以营造有利于中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良好家庭氛围。

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社会教育尽管目前的境遇和地位远不如学校教育,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政治、经济的发展,其作用也越来越受重视。“协调社会教育力量可以培养社会成员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主动性,能将分散的、无秩序自发的社会影响汇聚在一起形成良好的氛围,从而对公民意识的养成起到良性催化作用。”⑦屯溪一中在对中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上,也充分发挥了社会的辅作用,例如:组织学生参观徽文化博物馆、屯溪博物馆等,这种公益性文化事业不仅保障了学生基本文化权益,而且学生在活动中,激发了对徽文化和徽州地区的热爱之情,从而有利于引导学生树立国家和民族意识;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老街社区活动,在社区活动中,有利于引导学生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和参与意识;屯溪一中还从校外聘请专家,给学生做定期讲座和报告,比如2011年邀请黄山市公安局专家给全校学生报告《增强规则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争做合格公民》,从而有利于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

3.4 塑成于实践中

哲学认识论认为,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公民意识属于认识范畴,它来源于实践,最终也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因此,必须通过各种实践活动,才能真正培养中学生的公民意识,才能把中学生塑造成顺应时代潮流的现代公民。笔者通过对屯溪一中的调查发现,学校在注重学生学业的同时,追求学生的全面发展,追求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这些都是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活动实现的。学校结合国家诞辰60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历史纪念日,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如黑板报评比、歌咏大赛,激发学生的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之情,有利于学生国家意识的提高;汶川大地震中,组织学生捐款捐物,有利于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学生关心灾区人民生活的高度责任意识;组织学生每年元旦之际,开展包括书画展、文艺汇演、向祖国汇报主题班会在内的校园艺术节,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平等意识和国家意识。学校利用各种机会,创造各种条件让学生以公民身份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增强公民角色体验,把这些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公民意识内化成中学生的自身素质,成为中学生的永远追求。

参考文献

[1]张宜海《中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页

[2]张宜海《中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1页,

[3]何齐宗《青少年公民意识教育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15页

[4]欧世龙、刘小丽《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理性思考》《黑龙江社会科学》[J],2004年,第2期

[5]章秀英《公民意识评价与培育机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69页

[6]赵海亭《新疆中学生公民意识现状及教育对策研究》[D]新疆师范大学 2011年,第36页

[7]张莎莎《当代中国公民意识培养问题研究》[D] 河南工业大学 2011年,第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