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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时间:2023-09-12 17:11: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小企业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小企业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第1篇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差异

《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都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进行了规范,但两者存在显著差别,主要表现在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具体运用及期末计价上。

1.在成本法的具体运用上,《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区分投资单位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是否超过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据此决定是作为投资单位当期的投资收益还是冲减投资成本,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则对派发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不加以区分,均作为投资单位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权益法的具体运用上,《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存在以下区别:

①在科目设置上《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投资准备”、“股权投资差额”四个明细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不作要求。

②《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单独确认股权投资差额,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则不要求单独确认股权投资差额。

③《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虽然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具体核算规定只要求按照应享有的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不要求按照在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增减变动额中所享有的份额调整投资准备。

④《小企业会计制度》未提及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的划转等问题,如果发生此类业务,可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应处理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3.期末《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则不要求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因此,《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没有使用“账面价值”,而使用“账面余额”这一提法。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际问题

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总说明中所介绍,符合标准的小企业既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也就是说并非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就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如有条件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随着企业的发展,据以判断企业规模大小的职工人数、销售额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值在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化,因此许多中小企业在不同年度甚至在同一会计年度的不同时点都会发生企业规模归属的变化。《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原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而由于企业的扩张需要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的小企业其处理亦如上所述。随着企业规模不断由中小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迈进,其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向《企业会计制度》发生会计政策变更,那么原先执行的会计制度所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或权益法及期末计价上是否需要变更调整,若可以调整,则涉及会计政策变更部分是否需要追溯调整?根据“一贯性”和“可比性”原则,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就应保持稳定,不应随意变更,这样,企业前后各会计期间的会计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如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或由于经济环境变化,使原先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受到影响时,企业才有理由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因此,若原先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不管企业原先的规模大小,也不论此后企业规模如何变化,都应严格限制会计制度的变更;若原先是小企业并且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建议企业无需采用追溯调整法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调整,这样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意义

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小企业会计机构不是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够规范,会计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还有待于提高。与大企业相比,小企业的规模、资金、政府的支持程度等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小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利,更容易受到一些外在因素的影响,有的进行违规经营,严重影响着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小企业会计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方面的会计处理采取了简化处理方法,对派发的股利不加以区分,均作为当期的投资收益,不需要设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四个明细利目,不要求单独确认股权投资差额等,这些都简化了核算,且易于操作。《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条件下,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结合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的特点,简化了核算,提高了实用性、可操作性。因此财会人员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企业内部控制、财务分析和决策等工作上来,这样不仅可以节约会计核算成本投入,也可以提高小企业会计预测、分析、决策能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完善―厂企业法规制度,这对于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2篇

论文摘要: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对于整个国民经济都是有利的因素,但是小企业伴随着起灵活性的同时是其自身会计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加强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成为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小企业流动性强,财会人员不固定,兼职财会人员多,更有甚者一人兼任几家或十几家企业的会计,会计基础核算不规范,明细核算不健全,执行业主意志的多,执行本行业会计制度的少,时常发生偷、逃、骗税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导致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追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从2005年的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制度》开始实施,这就为我国的小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因此,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解决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问题,减少乃至杜绝小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

一、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1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如今,在小企业的会计队伍中,无证上岗无人过问,有的虽有会计证,但业务技能不高。如在提交税金的会计核算上,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综合基金混为一谈,一起列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内,提取时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结果,将这笔会计业务应分别在“应交税金—城建税”“其他应交款”、“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都在“应交税金”中核算。

1.2乱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有的只有几万元,有的超过百万元,企业与企业之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也不一样。固定资产在短期提完折旧后,账面上的固定资产原值就等于了“累计折旧”的余额。对此,有的会计认为,这两个账户的余额相同,在资产负债表上,其固定资产部分的列示己没有意义,即“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为零。将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的余额填上去或不填上去,固定资产净值都为零,为了省事,会计人品干脆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部分,什么也不填,既不影响此表的平衡,又能节约编表时间,可谓一举两得。更有甚者,在下年度换新账时,总账上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也被取消。实际上,固定资产折旧虽已提完,或已提足,但企业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仍然存在,有的依然能正常使用多年,而将总账和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抹去,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1.3费用开支无标准。小企业,一般是老板当家,在费用开支上,一切由老板说了算,哪些费用能开支,哪些不能开支,乃至用多用少,会计人员在核算上不好监督,也无法监督,老板们也理直气壮,反正是花的我自己的钱,会计管不了。企业内部如此,企业与企业间也是这样,没有统一的费用开支标准,最明显的表现在企业的出差费、业务费和广告费上。

1.4利润不分配。只要我们看一看小企业的会计报表,便能知道大多数小企业实现的利润,年复一年的在“未分配利润”账户内,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之类的会计科目,其余额永远为零。我们说除了亏损企业,凡是有利润的企业,在交纳企业所得税之后,会计人员都应当按照制度规定,将企业的税后利润进行合理、规范的分配,不但能反映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情况,而且也是会计核算完整性的需要,更是一项非做不可的工作。

二、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途径

2.1建立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可以建立其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只有建立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的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才有可能按要求、门类记账;按会计制度中设置好的会计科目对业务进行分类、整理,才能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录,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另外,会计核算模式建立后还能够健全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2.2整顿小企业会计核算和财会人员。首先,从账簿、凭证管理入手,严格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会计制度》的及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出台,从而使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2.3促进小企业会计人员索质的提高。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索质,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强化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促进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高。

其具体操作主要有:一是各地财政部门要配合小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从小企业自身做起,完善用人机制,敢于推陈出新、摒弃陋习,积极为年轻的、业务素质高的会计人员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对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待遇应予倾斜,吸引会计本科生、研究生到中小企业去工作,逐步改善其会计人员结构。

2.4积极开展委托记账业务。对于无条件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小企业,按规定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记账机构进行记账。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受托人必须对委托人提供的凭证及资料进行审核,双方各负其责,共同促进小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

第3篇

一、明确了小企业的范围

对于小企业的界定一直是各方特别是企业关注的焦点,《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指出该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以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1)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企业承担的社会公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企业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2)经营规模较小。符合国务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3)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上述条件明确了小企业的确定标准,同时覆盖面更大,避免了原行业会计制度对行业划分的局限性。符合规定的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同时规定,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小企业,一旦发生了该准则中未做规范的交易和事项,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小企业需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连续3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时,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第38号准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从而厘清了二个准则之间的关系和衔接办法。

二、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流动资产包括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各项流动资产的潜在亏损,这一方法与所得税法中的资产损失的认定存在差异,从而形成了会计所得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需要在申报纳税时进行调整。《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的各项资产均不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具体而言,短期投资不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存货不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存货的转让损失,以及应收款项的呆账、坏账损失均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这一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中允许扣除的资产损失的界定标准基本相同,消除了资产减值准备造成的会计所得与纳税所得的差异。

三、简化了对外投资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并未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中对金融资产类别的划分方式,仍沿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方法,将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但对核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和简化。(1)短期投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短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实际收到股利、利息时,冲减投资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短期投资由于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其持有期间对股票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确认为投资收益。对分次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投资,按月采用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2)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明确指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在实际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3)长期债券投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小企业购入债券应确认溢折价,并采用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小企业购入的债券,不确认溢折价,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按月根据投资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或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和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也就是说购入债券的溢折价此时才反映到投资收益中。

四、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存货采用了尽量简化的核算方法,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发出存货成本计价方法可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在途物资”科目中购入材料、商品等成本的结转,由《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验收入库时”,调整为“月末根据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或商品收料凭证分类汇总结转”;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材料”科目重新分解成“原材料”和“包装物”两个科目,对包装物单独设置科目核算;取消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低值易耗品的分次摊销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摊销法,在领用时一次将成本转入相关成本费用;取消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售价核算法,明确规定购入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进价计入“库存商品”;恢复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被取消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用以核算财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的存货盘盈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属于自然灾害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情况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存货盘亏的处理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一致,但规定将存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毁损的存货一律计入营业外支出。

五、固定资产核算与所得税法规定更统一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对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的调整主要体现在:(1)明确规定了小企业的“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不冲减在建工程成本。(2)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竣工验收前应负担的借款利息,在借款利息资本化条件上,仍沿袭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简化规定,将在建工程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全部予以资本化,和《企业会计准则》对此设定的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的三个借款利息资本化条件比较,在操作上大大简化。但应注意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借款是指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却并未对此做限定,可以理解为允许借款费用资本化的不局限于专门借款。(3)明确规定了与所得税法相一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进一步缩小了固定资产折旧引起的纳税差异。(4)将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继支出划分改建支出、大修理支出和日常修理费,其中改建支出中已提足折旧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其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符合税法规定的大修理支出在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日常修理费在发生时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从而规范了固定资产后继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5)盘盈固定资产仍沿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并未采取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方法。

六、增、改、删了部分资产核算内容

具体包括:(1)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用以核算小企业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增加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行业适用性。(2)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应收股息”科目重新拆分成“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3)《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下列经济业务做出了具体规范: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租赁款及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获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作为其实际成本;接受捐赠的资产,按资产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期末根据本期记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捐赠资产价值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根据实际应交所得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两者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即将捐赠利得按纳税情况一次或分期计入“资本公积”。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未对以上业务做出规范,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小企业一旦发生了这些在该准则中未做规范的交易和事项,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融次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其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为入账价值;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自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七、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负债利息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小企业的各项负债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并在一些核算细节上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根据借款本金和借款利率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未对带息票据的利息处理做出明确规定;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用以核算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其他相关支出;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设置“应交税费”科目,用以核算企业按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取消了“预提费用”科目,将企业按月计提的付款期在一年以内的借款利息计入“应付利息”;增加了“递延收益”科目,用以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

八、简化了资本公积项目的核算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将小企业的资本公积核算内容仅界定为资本溢价,即投资者的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取消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涉及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接受捐赠等相关内容,简化了资本公积的核算。

九、简化了收入实现的职业判断标准

《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了小企业应在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一是以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四是相关的收入与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也规定了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条件。

《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小企业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对于小企业于同一个会计期间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并收取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劳务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期间的,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劳务收入。另外,准则还明确了小企业接受政府补助的收入确认方法。这些简化的收入实现判断标准,降低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难度。

十、根据实际需求简化财务报表

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小企业不对外发行股票债券,经济业务相对简单,银行税务部门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更加直观地了解小企业的基本会计信息。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状况和小企业信息使用者的实际需要,准则沿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小企业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但在报表的附注中增加了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的项目,与税法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的说明,同时取消了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小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准则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

本文从上述十个方面,分析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相关内容的调整,期望为广大会计人员对更好地理解、把握和应用该准则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担保企业 会计核算 存在问题 研究对策

一、担保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会计制度问题

目前《企业会计制度》比较适合于股份制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操作,尚未建立一套适合中小企业特别是适合金融衍生产品方面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担保企业有的参照《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有的参照《金融企业企业会计制度》,但对照这些制度都不能全面地反映担保企业特有的会计信息。

2.准备金计提问题

担保业务如何体现“谨慎原则”, 我们认为,在会计处理上,主要是体现在准备金的计提上。主要设置了三种担保赔偿基金:一是设置“担保赔偿准备金”;二是设置“担保责任准备金”;三是设置“代偿风险基金”。上述三种担保赔偿资金来源,对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赔偿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证。从准备金计提角度,行业内尚没有公认的较完善的准备金计提制度,随着担保企业的规范化发展,财务风险控制成为重要部分,有必要对准备金计提的最低标准行政规定化。

3.会计和税收差异问题

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按照谨慎性会计原则,企业必须及时计提各项准备金,以合理高估成本而低估利润,将资产收入中预计可能的损失及时消除。如果在税收制度上予以全部承认,则会出现实际税率低于名义税率;如果延迟所得税前担保赔偿的损失,则会导致实际税率高于名义税率。

4.提供虚假财务信息

中小企业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其主要目的有二:一是避税;二是拿到贷款。有的担保企业常常利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原则的方式,编制两套报表。即用收付实现制,推迟确认收入,编制一套会计报表给税务机关,披露的是企业亏损的信息,以便不纳或少纳所得税;用权责发生制提前确认收入,或不计提行业规定的三项风险准备金,编制一套会计报表给银行,披露的是企业盈利的信息,以便让银行建立对企业的信心,取得信用担保。

5.资金规模问题

国内担保机构资金规模小,资本金过亿者很少,90%在3000万以下。由于规模过小,几乎没有什么代偿能力,一旦出现代偿,就可能导致倒闭。二是放款规模较小,担保机构出于风险的考虑,大多有一定的额度限制,且有严格的准入条件。实际运行与企业资金需求规模有较大的差距。

二、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1.会计制度的规范

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完全适用担保企业的需要。担保机构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其主要业务反映在“或有资产”或“或有负债”上。财政部的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对“或有事项”的规定适用于一般企业,而对于“担保”为主业的专业担保机构来讲,显然没有充分考虑其行业特点。因此,担保机构完全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对“或有事项”的规定去核算担保业务,则不能全面反映担保业务的特点。建议制定有关《担保企业会计制度》或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增设担保业务的有关内容。

2.或有负债报表披露

对于专业担保公司来讲,第二种方法纳入表内核算,即采用复式记帐,在会计处理上显得较为完善。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第二种方法对担保公司的会计报表影响较大。纳入表内,可以加大担保公司的资产总额,一般来讲可以将担保公司现有资产总额放大几倍,甚至几十倍。当然,负债总额也同时加大,资产负债率将大幅增大。比如,担保机构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对应但不相等,一般来讲“或有资产”的帐面价值会大于“或有负债”的账面价值。

3.准备金计提会计与税收关系

按照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上应计提三项基金,并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增加当年成本,减少当年利润,防止企业将利润过早进行分配,有利于企业的后续发展。但税收上,对这三项基金可能没有扣除规定,因此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块费用还得进行纳税调整,并交纳所得税,使企业最终没有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因此,税务与财政应该衔接把此三项基金作为行业优惠政策列入规定。

4.制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虚假行为

加大对财务会计信息虚假的企业和出具虚假财务报告中介机构及故意逃废债务的企业或个人实施制裁;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合法有效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和不守信的企业和个人;要求被担保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管理,严格内控;建立社会信用调查评估机构,有偿提供客观公正的企业信用评级、法人代表及个人资信评级和信用记录等信息。

5.从外部建立政府对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

国外担保机构以政府补偿机制为主,如美国的担保风险列邦财政预算,日本的担保风险的70%也由政府的信用公库补偿。国内担保机构采用的是增加资本金或按担保代偿损失率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偿办法。借鉴国际国内通行的做法和经验,为信用担保机构确定合理的代偿率(一般在5%-6%),在此范围内产生的担保损失,政府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在不把企业的风险转嫁给政府的前提下,财政也可采取增资扩股、必要的利润返还、划转项目等政策措施壮大担保机构的实力。

参考文献:

[1]戴德明、张妍、何玉润,《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协作研究》,《财务与会计导刊》2005年第4期

第5篇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鼓励提前执行,2004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一方面站稳自己的“准则”定位,甩掉过去的旧制度,接轨现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例如允许符合条件的存货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取消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增加生物资产会计处理,增加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明确应付职工薪酬概念,删除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利润”层次,外币资本投资不得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等;另一方面拿捏“小”的分寸,定准外部信息使用者从而减少纳税调整降低纳税成本,简化会计实务处理,从而压缩职业判断空间提升可操作性。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为那些纠结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小企业建造了一个解压阀,为明天有可能成长为大企业的小企业搭建了一座通往《企业会计准则》的桥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即将终结此前《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的尴尬。据调查,常熟地区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足40%,忻州市属小企业有近2/3沿用行业会计制度。前车之鉴,《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明确执行时间、重视宣传培训、做好新旧衔接等方面均有明确之举,外在执行环境的优化和内在企业需求的冲动也保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

笔者想说的不止于此。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幕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即使没有台词,也是为各方所参考和重视的。关注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forSMEs,2009)之间的关系,是不可或缺的功课,此其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取代《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宣告了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比翼齐飞的中国特色将最终湮没于会计准则一枝独秀的国际洪流。会计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时间表,是因果逻辑的反射,此其二。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小企业的界定、准则制定模式以及与完整版会计准则的关系等方面,均与IFRSforSMEs的辙印保持一致,映射出我们向IFRS持续趋同的承诺。(1)IASB所谓的中小企业是指没有公众受托责任的主体,至于以年销售额、雇员人数等指标来衡量企业规模的定量标准则留给各国自己决定。在我国这个定量标准是2011年6月由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同时规定,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得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界定小企业的“责任+规模”标准中,规模为表责任为里。(2)IASB采取分体模式单独为中小企业制定独立成卷的会计准则,以现行的IFRSs完整版作为制定中小企业IFRSs的逻辑起点,从财务报表编制和表达框架中汲取基本概念,从现行IFRSs中提炼原则和指南,以使用者需要为筛以成本效益考虑为槛,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我国在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时秉持相同的理念,明确小企业会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税务部门和银行,在靠拢《企业会计准则》与简化会计实务之间寻找“准则”与“小”之间的最佳平衡点。(3)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forSMEs在处理与完整版会计准则的关系时,都奉“一花一叶一世界”为圭臬,即企业要么使用小企业准则要么使用完整版准则,不可对某些事项的处理选择完整版准则而其余事项仍使用小企业准则。当然对小企业准则未作规范的交易或事项可以参照完整版准则处理。我国还规定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防其任意调整会计政策,这比IFRSforSMEs更严苛。

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有五块,一是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二是2006年以前的旧准则(除新准则适用范围外的企业仍沿用);三是《企业会计制度》(2000)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四是1993年开始实施的行业会计制度(适于不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五是行业会计核算办法(适于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在各行业的具体核算)。2007年1月1日,上市公司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8年起,中央国企、城市商业银行等非上市金融机构及部分地方国企开始执行新准则;2009~2010年,准则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预计3~5年在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取代《小企业会计制度》,吹响了全面清理会计制度的号角。预期到2015年左右,随着各种会计制度的渐次退出,随着IASB关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尘埃落定,《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全面取代会计制度。

第6篇

关键词:会计核算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2

一、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概述

会计核算体系,也可称之为会计核算方法,指的是由各种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会计方法组成起来的统一的整体。会计核算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检查方法、会计分析方法、会计控制方法、会计预测方法和会计决策方法等。会计核算体系对企业所有会计对象范围内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性、完整性和系统性记录及计算,从而为企业经营者的信息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通过会计科目的设置、成本计算、财务报表、财产清查、登记账簿、复式记账等环节,从而形成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

会计核算体系对企业的预算管理产生重要影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从企业性质和经营情况出发,编制预算报告,可以分为零基预算和增量预算两个方面。零基预算是从企业长远发展进行逐级分析,对企业未来发展战略进行规划,从而编制的预算报告。增量预算是对以往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适当考虑未来的增长可能性。企业以往的会计信息数据是企业制定预算报告的依据。企业通过对过去五年以上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总结企业经营的经验教训,判断企业未来盈利空间,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企业会计核算现状和问题

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依据。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我国颁布了很多的会计制度,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从企业方面来看,有2001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2002年开始执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至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制度》,并于2007年在上市公司执行。从政府和非盈利性组织来看,有1998开始执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1997年《医院会计制度》等。当前,我国会计核算体系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

当前,我国会计核算体系中存在着这样的现象: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同为我国财政部颁布,两者属于同一等级,因而造成了企业适用中的困难。加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规定上存在着很多冲突,增加了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如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包括了会计原则、会计核算基础、会计假设、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负债、资产等方面的规定,而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也包括了这些内容,且两者存在着很大的冲突。财政部对于两者不一致的解答为:在会计制度中没有规定或者与会计制度规定不一致的时候,应以会计准则为准,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非常困难。

再者,新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的执行过程中,也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这样就导致了企业同时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因而形成了执行混乱、层次不清的现象。

(二)会计制度的选择适用

会计制度本身也存在着层级关系,导致企业在会计制度的选择适用上的困难。在《企业会计制度》之下,还有《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企业根据自身性质,在适用会计制度时的随意性很大,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三)企业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由于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力量缺失,企业会计工作缺乏制度化和规范性。在会计岗位的设置上,没有科学合理的依据,也没有对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在会计从业的限制上,会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的现象大量存在,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低下,影响了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同时,企业预算管理中,损益管理制度并不健全,企业对成本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问题,对企业发展非常不利。

(四)会计政策存在问题

在会计政策的制定中,没有从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出发,对会计政策缺乏具体实施环境的分析。同时,对于集团公司的会计政策制定并不合理。从我国目前的会计政策来看,一般只有大的方向上的规定,对企业经营业务和经营流程的考虑并不充分,因而导致企业会计政策的适应性较差,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新时期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

(一)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遵从会计准则模式

在会计核算体系建立过程中,应以《会计法》为依据,建立企业、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三者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同时,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冲突,应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逐步取消会计制度,遵从会计准则模式,完善企业、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体系,以促进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二)建立健全企业会计规范的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企业会计管理存在着问题,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不科学,对企业发展非常不利。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会计规范管理制度,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来切实加强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企业的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置会计岗位,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审核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及工作技能,加强和组织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重视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目前,由于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不当,会计人员的流动性很大,会计工作的交接情况并不理想,因而导致企业会计信息的不完整、绩效考核及预算管理不统一。同时,对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也造成不利影响。档案材料、数据等的采集和分类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设置会计岗位时,应对岗位职责进行明确说明,对会计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的工作联系情况予以阐述,让会计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同时,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对会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保证会计人员拥有基本的会计工作基础。在会计工作中,由于市场经济的变化及企业发展变化,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的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企业会计工作。再者,应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企业的会计政策

目前,我国对会计工作的重点放在会计账目上,而没有从企业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会计核算的原则及处理方式没有准确分析,企业会计政策受到轻视,导致企业会计核算上的信息不完整现象经常发生,企业会计核算失去了原有的价值,没能对企业经营产生促进作用。因此,应不断完善企业的会计政策,将企业会计政策落实到企业管理中,对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促进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四)加强损益预算管理

损益管理是企业预算管理的重点和核心,损益管理工作是企业会计管理的基础,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企业损益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成本费用消耗的划分政策和确认政策,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管理政策,企业理论确认政策,企业资产贬值政策,企业投资及存储货物政策等。企业应加强损益管理,以正确估算企业价值,对企业的盈利空间进行准确分析,尽最大可能减少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统一会计政策

对经营业务比较单一的集团公司,如中国移动、电力行业等,应从整个集团的利益出发,制定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会计制度。而对于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公司,在会计政策的制定上,应根据不同业务不同产业的情况出发,制定区别化的会计政策,以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实用性和真实性。在会计管理中,为了保证预算考核的准确性,应统一会计科目。首先应由企业管理层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制定会计科目,明确会计科目的标准。在此基础上,下级部门应对已制定的会计科目进行执行,不能擅自更换或增减会计科目。集团公司在制定会计科目时,应制定相应的明细规定,以满足下属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在会计管理中,应定期设置会计报告,以及时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了解。集团公司应定期对下属公司的会计预算进行分析,了解下属公司的经营情况,对经营中的问题进行指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现代企业的发展,应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完善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以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目前,我国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由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会计制度选择适用中也存在着和很大问题。加之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以及会计政策的缺陷,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构建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中,首先应统一会计体系,遵从会计准则。其次应建立健全企业会计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的会计政策,加强损益预算管理,统一会计政策,以促进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展,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种业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一个产业是由一群生产相近替代产品的公司组成。种业企业是种子产业发展的主体,是组成种业的细胞。我国种业企业最多时有1万多家,2010年农业部启用种子经营许可网上申报审批系统之前大约有8700家。由于2011年颁布实施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阻止新的弱小企业加入,一批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弱小企业也因达不到许可被迫退出种业,企业数量逐步减少,2013年底种业企业为5949家,其中持部级颁证企业182家,持省级颁证企业2169家,持市县两级颁证企业3598家[1]。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种业发展大约落后近20年[2]。存在问题主要是:行业整合程度低,集中度不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很难拥有自己的专有品种和建立相对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与分销渠道,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全球种子市场正在被先正达、杜邦、孟山都等跨国种业企业所垄断,对我国的种质资源、种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等构成较大威胁。种业发展涉及到种业企业、育种单位、营销部门、农户和政府机构等诸多主体,由于“科技与生产两张皮”,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所办种业公司“事企不分”,“育种资源人才向企业有序流动难”,种业企业“多、小、散”等情况使我国种业企业研发能力弱,营销能力差。同时,由于现有种业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方法等不能适应国际化、信息化背景下种业业务发展新要求,再加上种业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低等因素进一步影响了我国种业可持续发展。会计核算信息是种业企业价值运动的综合反映,真实与否直接影响我国种业企业经营决策的成败及其有效性,因此,研究种业企业会计核算及其财务管理存在问题与提高途径,对促进我国种业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实际意义。

1我国种业企业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有些种业企业难以提供较为详细的产品成本核算资料,财务管理无从谈起

由于我国种业企业的管理者大多出身农民,缺乏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深刻了解,大多经营者重生产、轻管理,甚至有些经营者片面地认为财务工作就是简单的记账和核账,对企业产品会计核算、成本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对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很多种业企业的产品会计核算、产品成本控制更是无从谈起,甚至有些中小种业企业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在财务人员配备上仅有会计与出纳,导致有些种业企业难以提供较为详细的产品成本核算资料[3]。另外,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一些规模较小的种业企业将土地承包给当地农户或外来农户,这些当地农户或外来农户在内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制种的种类、品种和规模完全是由承包者根据市场需求来决策,种业企业与承包者的关系是只负责承包合同的签订、种子收购、推销与管理。由于承包农户的数量众多,地域分散,自身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水平有限,平时也很难对种业生产活动的成本进行记账、核算;而种业公司在汇总分公司或承包者的会计报表时,由于基层分公司或承包者基础会计核算资料缺乏或数据不准,最终种业公司就无法汇总到提供反映种子生产过程的、真实的成本详细核算资料。

1.2缺乏对种子生产过程全部环节的有效监控,即使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也会失真

企业会计核算资料信息失真是一个国际性难题,我国企业也不例外。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生产企业,农业企业尤其是种业企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交织,生产过程、经营与推广过程较特殊,受自然环境、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一般来讲,种子生产与经营过程包含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种子加工、种子包衣、种子推销等过程,涉及到科研单位、承包农户、加工企业、推广机构等等。由于种子生产与经营产业链、价值链较长,涉及到的主体单位众多,因此,对种子生产与经营全过程的有效监督与控制就较难形成,使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也较难保证种子生产与经营活动的会计记录与核算的准确性,导致会计核算资料信息失真[4]。从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即使很多财务管理人员对会计理论知识比较熟悉,但缺乏对农业企业生产,尤其是种业生产与经营过程的全面了解,甚至有的财务管理人员对种子生产与经营过程一无所知,严重地影响了种业企业产品会计核算工作,导致企业决策失误。

1.3对种子生产与经营成本的特殊性了解不够,影响了种业企业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通过大量的调研得出的结论是种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来自于好的品种及其推销能力。好的品种可以表现为产量高、品质好、或抗倒伏、或抗干旱、或抗病虫害等特性,这些好的特性也是种子推广的基础。一般来讲,一个好的玉米品种从育种算起,经过试验等,最终走到市场需要7~8年或更长的时间。目前,我国种业企业品种来源渠道主要有2种方式,一是外购品种权,即从科研单位或育种专家手里购买品种,交易市场极不规范,但是目前这种方式是种业企业品种来源大多数。二是自主研发。我国种业企业表现为“多、小、散”,行业整合程度低,集中度不高,单个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整个行业缺乏具有强大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很难拥有自己的专有品种和建立相对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与分销渠道。因此,对以购买品种权为主的种业企业,品种权费用摊销的会计核算就显得特别重要。一般来讲,由于农作物品种选育周期较长,为方便企业核算,一般种业企业对自主研发品种的成本核算其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可以全部进入当期损益。对于外购品种的成本核算,企业可以根据技术转让或品种权转让的不同形式,分类进行核算[4]。对一次性买断品种权的品种成本,可以按年度支付使用费进行核算,如果还使用目前全部进入当期损益的核算办法,就难于客观反映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5]。因此,了解种子生产与经营自然过程,认识其生产与经营成本的特殊性,就可以提高种业企业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水平。

1.4某些种业企业使用的会计核算制度、方法,满足不了种业发展的新要求

10年前开始实行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已无法满足当今农业企业、尤其是种子企业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要求。10年前,我国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按计划经济管理模式进行,企业收获种子后一般由政府统一收购、加工,然后由政府主导的各级种子公司经营推广,种业企业一般不直接面向市场销售种子产品。目前,我国经济整体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企业的经营模式、经营管理体制和经营活动范围等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有些种业企业的经济核算、会计核算仍然执行10多年前颁布的《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其结果根本无法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也不能保证种业企业会计核算资料的质量。因此,种业企业应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种业企业种业生产与经营业务特点,开展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6]。

2提高种业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水平的途径

2.1建立与业务内容相适应的种业企业核算模式

依据种业企业种子生产与经营业务内容,将种业企业划分为3种类型,实行专业化核算及分类财务管理[7]。

(1)小微制种农户或家庭农场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模式。制种农户或家庭农场是以种植、收获、经营种子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应充分体现种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特点。一般来说,由于制种农户或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经济核算及财务管理知识更是缺乏,也不具备进行精确会计核算的基础条件。因此,对这部分经营者来说,可以只要求他们对种子生产与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各种支出、耗费等进行流水帐式的记录,以便为后续种子生产与经营的经济核算提供第一手资料。

(2)中小种业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模式。在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有特殊行业的会计制度,如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等国早就了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标准。目前,联合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把研究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南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以满足规范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经济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所以,对于我国中小种业企业而言,可以先执行一段时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待发展达到一定规模与层次后,逐步过渡到执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

(3)大型种业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模式。在我国,大型种业企业一般是由几个与种业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分公司组成,实行集团化管理,有些分公司主要从事种子包衣、加工、运输、销售等相关活动,已完全脱离种业生产活动,因此,种业企业总部层面应执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而分公司应按生产与经营业务活动的内容进行分类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涉及种业生产活动的分公司业务,应按种业会计专业核算办法进行日常的会计账务处理;不涉及具体种业生产活动的分公司业务,应执行统一《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既能反映种业公司的总体财务状况,又能提供种子产品成本核算的详细资料,突出种业企业生产与经营的特点,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

2.2构建货币资金支付新模式

加强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目的是服务于种业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种业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贯穿于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全过程,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也应贯穿于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全过程。种业企业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种子生产与经营管理,降低种子生产与经营成本,为此应构建以货币资金支付预算为基础的支付新模式。主要包括:

(1)加强种业企业货币资金支付预算管理。种业企业应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使种业企业的种业投资计划、生产经营方案,能随时根据需要得到货币资金支持。

(2)重点管理好货币资金支付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如对种业企业通过育种科研而获得的收益,企业应该通过核算为育种科研环节提供育种科研支出,从而鼓励与鞭策企业的育种科研工作。对于种业企业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于占用资金量大,要受到重点关注。

(3)种子生产与经营业务流程再造与创新。对种业企业生产与经营业务流程要按照种业发展国际化、信息化、知识化的要求,进行必要的细化与调整,使种业企业从品种研发、生产要素采购、种子生产、推广销售及其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协调一致,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种业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要围绕国际化、信息化、知识化背景下的种子生产与经营业务新流程,搞好经营成本核算和资本运用,降低生产流通等各环节费用,调动科研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性,取得参与主体、生产要素、科学技术等协同效应[8]。

2.3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会队伍

种业企业业务的发展对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种业企业应根据种业发展新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有关专业知识学习与培训,既要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又要拓宽知识面,掌握新的财税制度、市场经济、企业竞争、企业管理等理论[9]。例如,就种业企业竞争而言,种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3C背景,即:1C为变化(Change),变化已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一种常态。21世纪,以信息化、网络化为基础的知识经济扑面而来,使得企业的未来变得扑朔迷离,难以预料。在经济领域同样验证了普里高津的观点:确定性的终结。如何预见变化,如何应付变化,是种业公司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2C为顾客(Customer),顾客是企业价值创造的源泉,企业通过简单需求,无营销;相同需求,规模营销;多样化需求,差异化营销;个性化需求,定制营销;感觉需求,体验营销,形成了需求导向到顾客导向再到竞争导向全面发展。3C为竞争(Competition),竞争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一种常态,而且竞争强度在升级。由于资源有限,需求无限,激烈的争夺愈演愈烈,种业企业领导者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感受到如此大的竞争压力。种业企业竞争态势愈加复杂化,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单个种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已扩展为整个种业供应链之间、战略群之间的竞争。极大地改变了种业竞争格局,博弈的变数更加复杂。

2.4提高种业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水平

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使计算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财务管理、会计领域的运用得到迅速普及。企业外部竞争的加剧和对内部管理需求的不断提升,促使财务管理、会计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在新的背景下,如何把握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优势,迅速收集种业企业的各项会计核算、经济核算指标,为种业企业决策服务,把品种繁育、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管理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10]。“互联网+”(InternetPlus)是近1~2年来与实际产业结合发展最为典型代表,它的发展激活了实体经济的生命力,为种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可借鉴思路与平台,形成未来具有发展前景的互联网种业,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种业发展中,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提升种业企业创新力和生产力。

参考文献

[1]农业部种子管理局.2014年中国种业发展报告.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41

[2]黄季焜.我国种子产业成就、问题和发展思路.农业经济与管理,2010(3):5-10

[3]汪国强.涉农科技企业经济核算中的难点与对策.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08(7):15-20

[4]郑洁.种子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弊病分析及对策选择.现代农业科技,2006(12):26-28

[5]贺旭玲,王德春.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存在问题及对策.中国农业会计,

[6]廖书金.浅谈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中国农业会计,2010(3):31-32

[7]杜迅雷.种子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难点破解及模式构建.中国种业,2009(10):33-35

[8]范莉.浅析农业种业企业财务核算模式.财会研究,2011(5):136-137

[9]高秀元.农业企业会计核算运行状况及对策.内蒙古农业科技,2010(2):24-25

第8篇

【关键词】企业 会计制度 问题 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制度也已经出现了新的变化,这样一来,传统的会计制度当中存在的部分问题难以应对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会计管理需求,需要呼唤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出台。对于当前企业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政府、企业都需投入精力进行方法探索,力求采取有效措施来规避问题,从而为企业提供正确的会计管理方向,使企业效益最大化。

一、企业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制度模式问题。

1.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分设、合设问题

将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分开设立的方法是九十年代推出的会计制度模式,其中会计制度主要负责会计要素的记录,而财务制度则负责对会计要素的计量,两者是和谐共融的。但时至今日,这种带有计划经济特性的会计制度显然不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关会计要素计量与记录不标准的情况越来越突出,难以为企业的会计管理提供正确指导,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了改变这一状态,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会计法,将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进行合设,统一到一起,但这种方式依然存在弊端。仅靠会计制度来对财务行为和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取消了财务制度,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可以从自身的情况出发来进行自主调整。这种模式的问题在于过于重视统一性和原则化,企业在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没有具体的财务制度来对企业的相关财务工作提供指导。企业财务人员受自身素质的影响,很难为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财务制度,使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陷入僵局。因而,采用分设还是合设的制度模式是企业会计制度中存在的一大问题。

2.会计制度制定模式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有政府制定、市场制定及混合制定三种模式,当前运用的制定模式为混合制定,即由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模式的出具需要通过博弈来发挥优势,规避问题,博弈的次数多少与制度的完善程度是呈正比的。但会计制度制定模式的问题在于市场的参与度过低,各企业缺乏参与意识,使模式的完善度受到很大影响。

(二)通用业务与特殊业务的改革问题。

1.通用业务改革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对部分会计业务的处理方法尚存在不足,市场经济环境下新出现的会计分支没有被及时纳入到会计制度当中,缺少具体的准则予以规范,使得企业会计制度内容的完整性受到很大影响。另外,企业会计制度在具体实行的过程中,其严肃性也受到挑战。我国当前对企业会计制度的落实状况缺乏必要的监督,很多企业为了获取利益而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财会处理,数据失真、核算不实的情况屡见不鲜。审计部门在发现企业存在的会计问题后,采取的处罚措施也很轻微,缺乏威慑力,使得企业违规情况屡禁不止。

2.特殊业务改革存在的问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属于特殊业务改革的范畴,其制定与改革中也存在部分问题,影响到整体企业会计制度的运行。首先该制度在与相关会计准则的结合上过于粗糙,缺少契合点,追溯调整的力度不足,在实行中采用套用准则的方式,难以收到管理成效,需要进一步修订。另外该制度在处理税务问题时,相关条文过于繁琐,需要进一步简化。

(三)会计信息化问题。

会计信息化是大势所趋,信息技术理应凭借其简便快捷的优势为会计制度的落实提供便利,但我国的会计制度信息化较为滞后,影响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很多企业在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会计信息梳理时目标过于单一,生成的多为静态的事后信息,未产生信息化管理应达到的效果。使用的会计软件种类繁杂,相互之间没有连接,在缺乏标准的情况之下会对会计系统的使用带来阻碍。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涉及的范围及处理的业务量都十分有限,形不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会计部门在完成信息处理后不能及时向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结果,与企业管理出现脱节,违背了企业会计制度管理的初衷。会计信息的生成无论是在速度方面还是完整性、公开性方面都存在滞后的问题,管理上并不够科学。

二、解决企业会计制度问题的策略

考虑到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制度的现实状况,我国的企业制度应该加大对会计制度的重视,亟需完善现有的会计制度。促进现代会计制度的完善,最重要的是加强管理者对会计制度的认识。首先,企业的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进行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业的管理者应该不断学习关于会计制度的知识,加大管理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在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以下便是解决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深化会计制度模式。

要正确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分设、合设问题,首先要对会计与财务的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了解两者在概念、目的、时间范畴、影响因素等方面的区别,明确它们面向的服务对象的特定性,从而得知两者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再次基础上要注意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会计制度重在用会计信息来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而财务管理则需要依赖会计信息对财务行为进行约束,两者的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第三点,在完善企业会计制度时不能简单地对现行制度照搬照抄,进行复制,也不能完全脱离现行会计制度,依然要以其中的有效条款为依据来进行调整,只是要格外注重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的不同侧重点。要确保两者在原则上保持一致,在内容上要划分层次,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权限进行规范。着力解决企业经营方与投资方的角色定位问题,使之更加贴合新时期企业经济发展的需求,使企业会计制度实现全面创新。企业管理者在这一方面,可以学习其他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引进先进的会计制度模式,促进自身企业的完善。

(二)规范通用业务与特殊业务改革。

针对会计制度当中通用业务和特殊业务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手段来对改革的推进进行规范。对于通用业务来说,首先要在会计制度理论方面加强研究力度,出具与市场经济相契合的理论体系,针对当前涌现出的新的经济情况提出解决办法。其次,要建立起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执行约束机制,对会计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确保会计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力度,各审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对于违章行为要严惩不贷,提升企业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对于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代表的特殊业务来说,在进行改革时首先要对业务的简化问题树立起正确的观念,把握好简化的度,从小企业的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原则。作为财政部门在改革时要把握灵活性的原则,给制度的变革留出充足的弹性空间。为小企业提供制度落实方面的有效指导,严格进行执法。

(三)加快会计信息化进程。

加快会计信息化进程的第一步就是营造信息化应用的环境,企业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中加强落实力度,使各部门都加入到会计信息化的推动工作中。适当加大资金投入,促进企业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此外,要改变传统的会计管理理念,设立专门机构,聘用信息技术水平过硬的会计人员来进行企业内部的会计信息化建设。对于企业内部的会计从业人员则要努力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强培训力度,使会计人员具备必要的信息技术技能。在会计信息化软件的开发上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与市场经济接轨,研发出适合中国企业的信息化软件,提高会计管理信息化成效。

(四)重视企业会计人才的培养。

针对目前经济制度的新变革以及企业经济的新状况,很多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了。对此,一方面,要进行企业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转变会计人员的思想观念和提高会计人员的会计技能;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应聘门槛,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因此,企业的会计人员更应该自觉进行相关会计知识的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自我的作用,促进自我价值的实现,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此外,企业领导要重视企业的会计工作,对于很多企业中出现的“轻会计工作、重税收工作”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由于现代经济制度的改革,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也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完善,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所以,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当中存在的问题是不可忽视的,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自身都应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对问题进行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来予以规避,使企业会计制度尽快走向完善,为企业会计管理工作提供科学指导。一方面,需要企业的管理者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对会计人员进行良好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断进行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实现自身价值,为企业创造经济利润。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得到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晓莉.《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在施工企业应用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科技创业月刊,2010,(08).

[2]李茂春.中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的现状及对策[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06).

第9篇

关键词:中职;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教学;分层次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2)11-0060-02

我国大部分中等职业学校都开设了会计专业,许多学校将其作为重点专业来建设,但小企业会计教学长期未得到足够重视。为切实提高中职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我们应当借助《小企业会计准则》颁行的契机,采取得力措施大力强化小企业会计教学。

强化小企业会计教学的必要性

(一)小微型企业的迫切需要

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和《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我国企业数量结构特点是大型企业极少,中型企业不多,小型企业占绝大多数。总体来看,全国各类大型企业不到1万家,占全国企业的不足0.1%;中型企业不到10万家,占近1%;其余99%均为小型企业。(叶晓楠,2009)而根据《(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010年,在我国所有477万户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占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数据显示,小企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有助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相当份额的国民财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我国生产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因此,我国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

中职会计专业学生对口就业的单位多是小微型企业,如谢丽萍、彭英穗(2008)指出:“在广州地区会计从业人员中,中专以下学历占54%……中职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主要分布在中小型企业”。而现阶段小微型企业会计机构常常是设置简单,人员配备不全,会计岗位不分离,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代化会计手段未能有效使用,会计职能上重核算、轻管理,内部监控机构缺位,会计工作缺乏人才支撑和教育支持,甚至出现混乱局面。因此,小微型企业迫切需要大量熟练掌握小企业会计规范的会计人才。

(二)推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于2004年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并自2005年开始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小企业的会计行为,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部会计司又起草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10年11月1日印发。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正式《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并明确《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该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①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该准则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该准则。

该准则在会计要素确认、计量与财务报表列报方面主要调整如下:(1)资产方面: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2)负债方面: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3)所有者权益方面: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仅包括资本溢价;(4)收入方面:采用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标准,减少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5)财务报表列报方面: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

为推行该准则,中职教学必须更新观念,应强调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充实小企业会计的教学内容,提升中职会计专业毕业生与社会需求的吻合度,提高会计专业毕业生的“含金量”。

(三)面向学生实际,开展分层次教学的需要

教育的核心是教学。教学工作抓不好,提高质量就是空谈。在教学中,学习的主体是学生。目前,中职会计教学脱离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实际、脱离学生实际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中职会计专业学生的知识基础迥异、学习态度积极与消极并存、学习能力参差不齐、兴趣爱好千差万别、学习目的不一而足。因此,传统教学只着眼于少数优秀生的精英教育模式或“齐步走”、“一刀切”的模式必须改革。多年的教学实践表明,能够熟练掌握《企业会计准则》(2006)基本内容的学生已经是当下中职会计专业学生中的佼佼者。《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难度低于《企业会计准则》(2006),无疑为开展中职会计分层次教学提供了契机。

强化小企业会计教学的措施

(一)强化中职会计专业教师《小企业会计准则》学习与培训

应重视中职会计专业教师有关《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与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教学提供合格的人才保证。只有使中职会计专业教师充分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意义、理论基础,理解、掌握准则中规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相关规定,才能为强化《小企业会计准则》教学奠定基础。

(二)强化课程与教材建设

强化小企业会计课程建设,应考虑独立开设《小企业会计》课程,教学时间上应放在《基础会计》之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编写的《财务会计》等课程之前,以体现教学难度的梯度递进原则。实施分层次教学时,可考虑对基础层次学生重点开设《小企业会计》而不开设或简要介绍《企业会计准则》(2006),要求高层次学生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部内容和《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基础内容。同时,适应信息化浪潮,积极开发适用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电算化》(或《会计信息化》)、《会计模拟实训》等课程。

为了解当前有关小企业会计教材的出版情况,笔者在数家出版中职教材较多的出版社的网站上进行了搜索,发现只有两家网站有相关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网站上有《中小企业会计实训》(杨蕊主编,2009年1月第二版,适用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和《小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与税收筹划》(沈红波等编,2004年10月第一版);电子工业出版社网站上有《中小企业会计实务》(周月蓉主编,2008年1月第一版)、《中小企业出纳实务》(杨雄,2009年2月第二版,属于21世纪立体化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和《中小企业如何做账》(贺志东,2009年5月第一版)。可见,出版机构对小企业会计教材的重视程度不够,针对中职会计的教材更少,远不能满足分层次会计教学的需要,急需提高,并且这些教材内容主要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急需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

(三)调整、充实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的考试内容

贺春桃(2011)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自2005年就开始实施了,但是仍然有很多小企业沿用原来的分行业会计制度,原因就是教育培训体制中少了这个环节,小企业会计制度并没有融入到现在的财政培训体制中”。许多中职学生,尤其是城市学生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热情非常高。因此,为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推行,必须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等考试中。可以考虑将现行的《会计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按《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分别设置,或者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增加到相关科目中。

学以致用是社会对中职教育的基本要求。我们相信,通过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企业界的通力合作,中职会计专业的小企业会计教学一定能取得长足进步,通过培养出更优质的中职会计人才达到小企业、学生、中等职业学校等多方共赢。

注释:

①2011年7月4日,我国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例如,工业企业中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详见.

[6]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DB/OL].(2011-10-18)..

第10篇

【关键词】 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 联系 区别 合理模式

会计准则与制度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存在差别,在内涵上,两者的指导思想是截然不同的。在国外,准则的制定,以英美为代表,其指导思想是“指导性”,因此以原理为导向;制度的制定,以法国为代表,其指导思想是“指令性”,因此以规则为导向。这一差别是准则与制度的根本差别,并最终导致了它们在外延上的差别。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二者哪一个更适应中国现状,本文从比较入手,试对这一问题作出解答。

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联系与区别

会计制度是以特定部门、特定行业的企业或所有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引用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出处理的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均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等作出规定,均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所以同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适用范围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其次,侧重点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再次,结构体系不同。统一的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第一层次;在此基础上,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对于各个行业、企业专业性较强的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将陆续制定专业会计核算办法。而各具体准则之间相互独立,分别就企业的某项业务或某一方面核算内容作出规定。

最后,规范形式不同。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1、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要求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明显加快,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以及跨国公司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资本市场日益壮大,跨国兼并活动日益频繁并愈演愈烈,资本流动也日渐迅速。在这种情况下,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要求也就越来越迫切。

首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促进了区域或全球资本市场的加速形成。根据1998年底的情况,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价总额中,有70%来自于非英国公司;德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有80%来自于60多个国家的非德国公司;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的13000家公司中,有1000多家为外国公司;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有58家外国公司上市。“由于各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投资者和公司都在不断寻找跨越国界的机会,因此对世界通用商业语言的要求也就更为迫切。”

其次,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导致了全球企业兼并步伐的加快。仅在1999年,全球企业购并总金额就猛增至3.31万亿美元,超过了1990年至1995年的并购总额之和。然而,在世界购并浪潮中,由于缺乏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造成了企业财务信息不可比,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在最著名的德国戴姆勒―奔驰(Daimler-Benz)案例中,戴姆勒公司1993年的经营情况,按德国会计标准计算是1.68亿美元的利润,而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却是大约10亿美元的巨额亏损。两者差距之悬殊,令人咋舌!因此,各国政府、有关国际机构均意识到,减少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推动各国会计准则的趋同,对于提供可比、透明的财务信息是至关重要的。

最后,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加快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虽然产生金融危机的原因较为复杂,但一些国家金融和会计监管体系不健全、会计和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会计准则的质量较差等肯定都是重要的原因。如果没有正确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导致财务会计报表未能及时提供有用信息,以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分析引发金融危机的各种重要因素,就会严重降低公司和银行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如今,全世界的投资者对跨国投资,尤其是对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变得更为慎重;同时,世界银行等一些国际开发银行也相继对贷款国家和企业提出了按国际会计准则提供财务信息的要求。

因此,制定全球通用会计准则并促进各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化,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资本市场全球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危机及其他事件的教训对加强会计监管、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推动所带来的结果。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改组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提供了可能

众所周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自1973年成立以来,为制定和推广国际会计准则作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国际会计准则亦受到了日益普遍的应用。然而当国际会计准则被推荐到拥有世界上最大资本市场的美国应用时,却遇到了挑战。这种挑战一方面来自于IASC组织结构的缺陷;另一方面来自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竞争。

就IASC的机构性质而言,它是一个会计职业界的国际组织,会员代表全部来自于会计职业界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经费也主要由IASC理事会的会员所在机构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提供。国际会计准则既缺乏像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那样的“实质性权威支持”,也缺乏像有些国家所采用的行政或法律制度保障的强制性,因此其应用能力受到很大的限制。IASC要求其会员尽最大努力说服本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定团体、证券管理机构和工商企业界在财务报表的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国际会计准则,但限于IASC组织机构的性质和会员的影响力,使国际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大打折扣。目前,西方主要发达国际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已从初期的属于会计职业机构的组织发展成为独立的民间组织,而国际会计准则要在一个国家中应用往往需要经过该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认可,IASC如果不直接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保持直接的联系,就很难推动国际会计准则与各国会计准则的协调和趋同,国际会计准则在全世界的推广也将会举步维艰。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美国对IASC的努力并不以为然。美国自认为制定会计准则的历史最为悠久,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多,美国GAAP最为详细和完善,准则制定程序也最为充分、公开和独立。美国凭借其政治地位、经济实力以及最大资本市场所在国的优势,以“高质量”为借口,阻碍国际会计准则在美国资本市场的应用,同时又竭力扩展美国GAAP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在2001年IASC改组以前,美国FASB只是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IASC的理事会,基本没有介入IASC的工作,也没有真心支持IASC的国际会计准则,因此事实上造成了IASC与FASB的两套会计准则同时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割据的局面。一些欧洲国家的证券交易所,还同时允许应用本国准则、美国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改革,实际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由原先作为各国会计准则的“协调者”变成“全球会计准则”制定者。

三、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兼容并蓄――我国现阶段企业会计改革的合理模式

正是由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存在着上述众多差异,两者之间有着各自的侧重点和不同的作用,但又都无独自承担规范我国会计核算的能力。所以,我国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共同承担规范我国会计核算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问题在于两者是否兼容?是否应该彼此替代?是否符合会计国际化的要求?这有待于我们深入研究。

我国已加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并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观察员,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国公司和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将大举进入中国市场,同时我国企业也要走出国门,到世界资本市场融资,所有这些都要求我国加快会计改革的步伐,顺应会计国际化的潮流。那么,我国会计如何改革?能否照搬美国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并公布的上百项会计准则来取代目前使用的会计制度?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首先,从发达国家会计规范的发展历史情况看,会计准则是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制定的,要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会计准则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而我国目前只有13个会计准则,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其次,会计准则通常只作原则性规定,不可能像会计制度那样详细具体。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规范的唯一或主要形式,要求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有比较高的素质,以便在会计和审计过程中根据准则的原则性要求发挥专业判断。但是,我国大部分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对会计准则比较陌生,难以把握,尚不具备这样的专业素质。

第11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管理面临的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和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其规模小、受传统体制和外部宏观经济影响等大因素,使得中小企业在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如今必须加强对中小企业会计管理问题的研究,使其适应市场经济,促进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现就中小企业会计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介绍。

一、中小企业会计管理面临的问题

1.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混乱

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管理者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的会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偏低,管理思想僵化落后。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会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理念,使会计管理失去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使得内部审计空有名号,没有实质作用。

如在现金管理方面。大多数中小企业不编制现金计划,因此时常会出现现金不足或闲置现象;对延期付款没有具体的鼓励和惩罚措施;缺少强而有力的催收措施,产生较多的坏账,阻碍了资金的流动速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作。

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登记入账或者因没有取得发票而无法入账;增加、减少的固定资产无法按现有的会计制度要求采取分类折旧;减少的固定资产没有按规定清理,造成账实不符等一系列问题。

在应收账款控制方面。由于供货企业间的竞争激烈,商品供大于求的中小企业为了避免自己的产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不被淘汰出局,采取垫资发货的销售方式,造成应收账款高居不下,从而增加了坏账的数量。是企业的生产循环滞留,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

2.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

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会计制度不健全。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完整的内部会计制度,不但在原始凭证记录、管理、定额管理、计量验收管理等方面没有严格的制度可言,而且在会计部门职责权限、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等方面也存在混乱无序的问题。正因为这样由于会计制度的不健全造成会计管理的混乱。

3.财务控制环节比较薄弱,缺乏严格的资金监控

(1)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目前,中小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往往缺乏优势,它们没有资金方面的专业管理人才,因而资金管理技术较低。作为现代中小企业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会计核算太过简单,不满足核算的系统和全面性,最终导致会计提供出的信息无法实现正确的资金监控和决策。

(2)缺乏风险预警机制。会计管理的关键在于资金管理,现代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不是有短期内的利润所决定的,而是取决于有没有充足的现金来支持各种支出。资金的短缺,难免会造成企业的倒闭,因此,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健全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自己不足现象的突然发生。

二、加强中小企业会计管理的对策

想要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必须结合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该体系必须明确适用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预算、控制,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企业发展、强大,那么财务上的管理必不可少,相信在中小企业中财务管理这块制度上能更加完善。

1.加强外部监管力度

目前,中小企业单靠自身约束来规范会计工作是很难实施的,因此应该更多地借助于外部监管,帮助中小企业更好的实现会计规范化。我国的外部会计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是由财政、税务、银行、工商、证券监管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督;而社会监督则以会计工作进行审计、验资等工作。如在执业过程中,发现中小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及时上报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企业应该加强了外部监管力度,每年年末应聘请审计机构对本企业会计工作业务进行审计及其验资,弥补本单位会计工作中的缺漏,完善了该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

2.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企业会计秩序

面对中小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聘用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要想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首先应该规范财务人员的聘用制度,每个岗位应具备相当能力的人来担当,避免“家族式”管理,大胆、积极引进职业经理等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改善经营管理队伍素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其次,加强对现有会计人员的培训,是会计人员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遵守财经纪律和制度与职业道德规范、具备管理者相应素质。

3.强化资金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财务控制

减少预付款项,提高预收账款比例,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首先,在应收账款的事前管理方面,要对客户信用度以及经营状态进行事前全面调查。企业根据调查的结果制定赊销政策,并尽量要求客户使用银行承兑的应收票据以减少坏账的产生;其次,加强应收账款的事中管理。在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减少企业的坏账损失。财务部门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应定期与客户对账,要形成合法有效的对账凭据,并将对账结果适时反馈到销售部门,以便及时追讨以及制定下一步的赊销政策;最后,应收账款一旦逾期拖欠,企业应高度重视。一方面加强催讨;另一方面应与客户进行交流沟通,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结论

综上所述,当代中小企业会计管理中仍存在许多问题,财务控制环节薄弱,缺乏严格的资金监控;资产管理混乱;会计制度不健全;因此,企业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强化会计管理,合理控制资金;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会计秩序;强化资金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财务控制;促进当代中小企业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付卓.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D].厦门大学,2006.

第12篇

摘要:加计扣除项目是国家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更多投资研发项目,而施行的一项所得税优惠政策。某些中小企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审计对该问题应依据国家政策,采用正确的技术方法,重点审计企业主体资格、技术项目、研发项目时发生的费用、及其研发费用核算适用的相关标准。

关键词 :中小企业;加计扣除项目;审计方法

加计扣除项目是国家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更多投资研发项目,而施行的一项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但是,随着更多的中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中小企业手段翻新、挖空心思伪造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伪造高新技术项目、故意混淆研发费用与非研发费用的项目界限、编造虚假财务信息、偷逃国家税款的现象。

一、涉及加计扣除项目审计的法规依据

1.国科发文(2008)172 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08 年4月14号,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

2.2011 年第10 号公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2011 年6 月23 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文。

3.2008 年1 月1 日开始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4.2007年1月1日后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

5.国税发(2008)116 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6.财税[2013]7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中小企业涉及加计扣除项目的审计重点问题

(一)企业是否真正具有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的主体资格

中小企业中能够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的,应该都是高新技术企业。这是因为国家两个文件中鼓励发展的技术都是高新技术,技术力量一般的企业很难从事高新技术开发;但也不排除某些中小企业采用非正常方式取得主体资格。因此审计时应重点注意①企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的企业核心技术是否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有无在申报时,弄虚作假。②是否在税务机关备案。某些中小企业虽然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可能研发有符合加计扣除的技术项目,这些项目需要鉴定并在税务机关备案。③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并通过复审。④企业内部是否建立有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二)是否是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的高新技术项目

非高新技术项目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时也是很困难的,但确实有某些企业受利益驱使伪造材料,将非高新技术项目作为高新技术项目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政策;借以偷逃国家税款。暴露出的问题不少。针对此类问题应注意审查:①是否是高新技术。②是否属于国家两文件中鼓励开发的高新技术项目及其分类、编号等。③是否将该技术项目列入省部级或区县科技计划(文号及名称)。④企业内部对该技术立项情况是否审查。⑤是否开展外部合作。如果是同企业外部单位合作、或委托、或集中开发的技术项目,需要提供合作合同、协议等资料。

(三)技术项目研发费用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税务、财务规定

由于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在有关费用确认、计量、口径上存在着差异,再加上部分企业有意作假,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财务核算不真实、不准确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审计时需要注意:①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②研发项目是否单独核算。是否有独立研发机构。③所得税征收方式是否采取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的不能申请加计扣除。④企业是否严格执行会计制度。⑤是否调整了财务、税务口径差异:

税法以列举方式严格规定了13 项可以加计扣除的内容。116 号文件第4 条规定的8项内容和财税(2013)70号补充规定的5项内容才能加计扣除,而财务根据财企(2007)194 号文及新准则规定进入研发费用的内容大于税务规定,如房屋折旧和租赁费、研发人员的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项目研发借款费用等都不能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也不能加计摊销扣除。⑥是否严格区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内容。新准则需要对研发支出有较多的判断,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5个条件的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才能资本化。⑦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是否符合政策。主要对执行新准则而言,因为企业会计制度中资本化的无形资产摊销不能加计扣除。新准则规定不能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不能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成本扣除残值和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的净值,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方法摊销。但116 号文件规定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⑧所得税时间差异。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⑨科目及具体核算。

三、中小企业涉及加计扣除项目的审计方法

(一)企业是否享有主体资格审计

了解企业业务流程,熟悉掌握企业项目管理制度并通过查阅、询问等进行内控测试。审阅: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②政府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等。③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申报、认定材料、审计报告等。

(二)对是否享受加计扣除项目优惠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审计

①审阅项目立项报告、计划任务书等。②查阅、核对国科发火(2008)172 号、公告2011 年第10 号。③审阅科技计划申报及批复文件等。④审阅、了解内部权力机构立项决议、预算、研发机构或项目组人员编制和专业人员情况,以及成果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立项决议、计划书、预算、人员编制、成果报告等。⑤查阅合作合同、协议等,必要时实际调查、函证。

(三)技术项目研发费用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税务、财务规定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