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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

时间:2023-09-12 17:11:46

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

第1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问题

一、非营利组织定义

按照美国会计理论界公认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的标准,凡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的,均应归属于政府单位与非营利组织,并应遵循有关的会计规则:(1)资财供应者提供的各种资源既不指望返还,也不期望取得经济利益上的回报;(2)对外提供服务或商品不以营利或获取某种营利等价物作为目的;(3)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卖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资财的明确的所有者利益。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可以定义为:不以营利为目的,资财供应者不图回报,其剩余资财不存在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的单位。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三种形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非营利组织逐步走向市场,国家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已逐步由行政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调控的间接管理。目前,推行全额预算管理的非营利组织正在向差额预算管理非营利组织转化,差额预算管理非营利组织在向自收自支管理非营利组织转化,而有条件的自收自支预算管理非营利组织已逐步过渡到企业化管理。

上述变化对非营利组织会计研究提出了新的任务,而研究非营利组织会计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明确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目标

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目标可归纳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求,满足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有利于单位内部管理。

根据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地,在一些单位中,一部分有着西方政府会计的性质,有很大一部分与西方的非政府会计的非营利组织会计相同,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实际和未来的发展,将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具体化,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向社会信息使用者提供反映单位资产的规模、构成、流动性,负债的规模、构成、偿债能力,净资产的规模、构成及其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用来评价财务状况。

2、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单位收入、支出及支出差额的形成、数额方面信息,以及评价收支情况及业务活动的效率。

3、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事业单位现金流入、流出及其增减变动净额方面的信息,以于预计现金流量前景和持续运作的能力。

4、向出资人和捐资人提供净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对出资和捐资使用情况的专门信息,以助于他们作出是否继续出资或捐资的决策和评价净资产的保全情况、持续服务的能力以及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

5、提供单位预算与计划、业务活动种类、规模及发展情况的信息以利于会计信息者评价业务活动的成绩和进行社会、经济的决策分析。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确认问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确认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采用应计制确认。对某些收入,如财产税、车船牌照使用税、政府间补助收入和下级上缴收入等,以及某些支出,如退休养老金等,应采用应计制确认。

2.应确认或有负债。随着《国家赔偿法》的实施,非营利组织将会面临许多潜在的债务问题,确认或有负债迫在眉睫。

3.应确认尚未到期的债务。现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只确认当期实际收支的债务,对尚未到期的债务(包括政府债券和国外借款等)均未予以确认,这不利于强化非营利组织的受托责任,也不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国家债务情况。4.应确认属于国家和政府的权利。非营利组织会计对许多属于国家和政府的权利均未予以确认、记录和报告,如上级政府应补助款、下级政府应上缴款、我国政府在国际组织中的权益,以及权益属于国家而委托非营利组织管理的国有资产产权等。国有资产产权及其变动情况尤其应在非营利组织会计中予以记录和报告,这是保护国有资产的一种有效方法。

(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问题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核算中,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支,这一核算基础虽能正确反映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但不能为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全面改革已经启动,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设想,非营利组织“除教育单位和极少数需要由财政拨款的单位外,其他单位每年减少财政拨款1/3,争取三年基本达到自负盈亏”。可以预计,我国非营利组织在近三年内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做益观念等将全面进入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也将由以考核预算收支为主的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逐渐转向以考核经济效益为主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第2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会计模式

与我国预算会计相对应的会计体系,在西方通常称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或非企业机构会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同企业一样,都是社会的基本构成环节,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区别,由此导致了两者之间会计上的差别。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界定

按照美国会计理论界公认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的标准,凡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的,均应归属于政府单位与非营利组织,并应遵循有关的会计规则:(1)资财供应者提供的各种资源既不指望返还,也不期望取得经济利益上的回报;(2)对外提供服务或商品不以营利或获取某种营利等价物作为目的;(3)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卖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资财的明确的所有者利益。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可以定义为:不以营利为目的,资财供应者不图回报,其剩余资财不存在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的单位。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三种形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非营利组织逐步走向市场,国家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已逐步由行政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调控的间接管理。目前,推行全额预算管理的非营利组织正在向差额预算管理非营利组织转化,差额预算管理非营利组织在向自收自支管理非营利组织转化,而有条件的自收自支预算管理非营利组织已逐步过渡到企业化管理。

上述变化对非营利组织会计研究提出了新的任务,而研究非营利组织会计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明确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阐述

(一)研究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重要性

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可称为非营利组织提供财务信息的目标,或财务报表目标。会计目标由于直接影响会计的其他方面,因而研究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非营利组织的不断发展及其对社会规范的迫切需求,要求我们必须加紧研究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0年我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850024所、各类文化艺术单位105403个、卫生机构190057个。非营利组织的快速发展,要求有相应的会计规范,但目前所有非营利组织仍统一执行由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这种对各类非营利组织不加区分、一统到底的会计制度,已不适应非营利组织发展的需要,非营利组织据此提供的会计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缺乏真实性、可比性和有用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紧研究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

2.经济体制改革使非营利组织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目前,非营利组织已逐步走向市场,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其资金来源已日趋多元化。由于非营利组织的自筹资金在其资金来源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加之国家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管理采用“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方法,因而非营利组织自行决定开支的资金也越来越多。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来源不仅有多种渠道,其支出也具有多种用途,非营利组织正以会计主体的身份出现在市场经济中。因此,加紧对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内容

西方国家对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研究可归纳为三个方面。其一,谁是财务信息使用者。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使用者应按照与非营利组织有无“利害关系”作为标准来界定,一般情况下,可分为立法机关或其他统治团体、公众、投资者、贷款人、其他非营利组织、其他资源提供者及管理人员等。其二,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信息。财务信息使用者一般需要管理的信息、财务状况信息、业绩信息以及经济影响的信息等。其三,财务报告能够提供什么信息。归纳起来包括以下方面:(1)说明资源是否按照预算要求取得和使用的信息;(2)说明资源是否按照法律或合同的要求,包括由相应法定管理部门建立的财政授权取得和利用的信息;(3)提供关于财政资源的来源、分配和使用的信息;(4)提供关于非营利组织筹集资金活动以及满足其现金需求的信息;(5)提供评价非营利组织筹集资金活动和偿付负债及承诺能力的信息;(6)提供关于非营利组织财政状况及其变动的信息;(7)提供以服务成本、效率和成就来评价非营利组织业绩的信息。

根据我国特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考虑并借鉴国外有关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研究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

1.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使用者。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应为下列使用者提供财务信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国家各级审计机关、非营利组织的服务对象、纳税人、资源捐赠者、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

2.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主要信息包括:资财分配使用的信息、估价劳务和评价劳务能力的信息、评估管理当局业绩和经营责任的信息,以及关于经济资源、债务、净资产及其变动的信息等。

3.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人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资产负债表反映非营利组织某一时日独立拥有的资产和承担债务的情况。收入支出表反映非营利组织在某一时期的收入和支出以及收支相抵后结余的情况。基建投资表反映各方面投人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效益。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是对上述报表的补充和说明。版权所有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确认问题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确认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采用应计制确认。对某些收入,如财产税、车船牌照使用税、政府间补助收入和下级上缴收入等,以及某些支出,如退休养老金等,应采用应计制确认。

2.应确认或有负债。随着《国家赔偿法》的实施,非营利组织将会面临许多潜在的债务问题,确认或有负债迫在眉睫。

3.应确认尚未到期的债务。现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只确认当期实际收支的债务,对尚未到期的债务(包括政府债券和国外借款等)均未予以确认,这不利于强化非营利组织的受托责任,也不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国家债务情况。

4.应确认属于国家和政府的权利。非营利组织会计对许多属于国家和政府的权利均未予以确认、记录和报告,如上级政府应补助款、下级政府应上缴款、我国政府在国际组织中的权益,以及权益属于国家而委托非营利组织管理的国有资产产权等。国有资产产权及其变动情况尤其应在非营利组织会计中予以记录和报告,这是保护国有资产的一种有效方法。

(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问题

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核算中,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支,这一核算基础虽能正确反映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但不能为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全面改革已经启动,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设想,非营利组织“除教育单位和极少数需要由财政拨款的单位外,其他单位每年减少财政拨款1/3,争取三年基本达到自负盈亏”。可以预计,我国非营利组织在近三年内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做益观念等将全面进入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也将由以考核预算收支为主的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逐渐转向以考核经济效益为主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目前,非营利组织会计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少数单位实行成本核算,采用的也是“全部成本法”。随着非营利组织走向市场,许多经济专家及决策者都感到实行成本核算非常必要。如对一向不进行成本核算的高等学校,现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它应该进行成本核算。因为教育经费投入是智力开发投资,学校的经费支出应是生产性的支出,而不是消费性的支出,所以学校应是一种特殊的生产部门,它的产品是人,是合格毕业生。为了提高学校的经济管理水平,增强其竞争能力,就有必要进行人才成本的核算。进行人才成本核算时应采用企业的“制造成本法”,根据发生的费用与受益对象的经济关系,将费用划分为直接费用(如学生基本费、教学人员费、教学业务费等)和间接费用(如折旧修缮费、教学管理费、教育培养服务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间接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期间费用(如财务费用、学校管理费用等)直接列入当期支出。这种“制造成本法”应普遍用于非营利组织的成本核算。

第3篇

非营利组织是市场经济社会中除市场和政府之外的第三部门,是依据一定法律成立的,具有稳定的组织形式、固定成员和领导结构的,在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之外而独立运作,发挥特定的社会功能、不以营利为目的、关注于特定的或普遍的公众、公益事业的民间团体。它提供部分公共产品与服务,强调个人奉献、成员互益等价值观念。

一、中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比较分析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比较。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4号本文由收集整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非营利机构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中,对非营利机构列示了二十多类会计信息使用者,其中主要包括资本财产供应者、服务对象、治理机关、监督机关以及经理人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将满足捐赠人、会员、服务对象债权人、监管部门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目标,并据此设计了其会计报表体系和财务会计报告应予以披露的信息。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基础比较。

在西方,无论是公立非营利组织还是私立非营利组织,其会计核算基础均倾向于权责发生制,同时,会计组织委员会也要求非营利组织的基金会计采用与企业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即权责发生制。而目前我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也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明确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核算成本,但使得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大大增加了,有助于非营利组织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成本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二、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局限与不足

(一)捐赠收入确认和计量规定的局限。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捐赠劳务、捐赠承诺是否应确认为收入。中国对于捐赠劳务及捐赠承诺的确认和计量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因其经济行为目标的最终能否实现,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以及具体的计量具有较大的难度而放弃了对于该事项的会计反映和计量,而仅要求作为表外项目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适当的披露。而美国的相关准则对于捐赠劳务和捐赠承诺事项根据其具体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比较细致的划分,对于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因素的事项放弃确认和计量,也仅作为表外事项进行披露,但对于一些特定的符合会计要素确认条件的捐赠劳务及捐赠承诺类型则要求按捐赠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近年来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非常迅速,捐赠劳务和捐赠承诺的事项日益增多,《制度》中的规定阻挡了这些经济业务在财务资料中的反映,这必然会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使用公允价值计价原则过于谨慎。

《制度》对于允许公允价值计价原则的运用,确实是极具有前瞻性的。但为了避免出现实务操作上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观随意性,《制度》对于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过分的谨慎的应用指南。《制度》中仅允许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接收到的实物资产捐赠时,如无相关发票单据,则允许组织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确认捐赠物的入账价值,除此之外其余资产项目的计价均严格执行“实际成本计价原则”。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17号除规定对于接收的无购置成本的实物资产捐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外,还规定应对于捐赠劳务和捐赠承诺中符合确认其收入的事项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原则。与美国这种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中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相比,我国《制度》中对于公允价值的实际使用显得过于谨慎。

二、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改进措施

(一)扩大实行成本核算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

目前,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少数单位实行成本核算,采用的也是“全部成本法”。随着非营利组织走向市场,实行成本核算非常必要。如对一向不进行成本核算的非政府民间教育培训机构,现已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它应该进行成本核算。因为教育经费投入是智力开发投资,机构的经费支出应是生产性的支出,而不是消费性的支出,所以其应是一种特殊的生产部门,它的产品是人,是合格毕业生。为了提高机构的经济管理水平,增强其竞争能力,就有必要进行人才成本的核算。进行人才成本核算时应采用企业的“制造成本法”,根据发生的费用与受益对象的经济关系,将费用划分为直接费用(如学生基本费、教学人员费、教学业务费等)和间接费用(如折旧修缮费、教学管理费、教育培养服务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间接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

象,期间费用(如财务费用、学校管理费用等)直接列入当期支出。这种“制造成本法”应普遍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成本核算。

(二)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体系,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第4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

作者简介:徐国民(1953―),男,河南郑州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主要从事会计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6)05-0077-03

收稿日期:2006-03―18

一、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原因

(一)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与财政预算的改革要求不相适应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自1998年1月1日实施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对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两个方面。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财政对事业单位供给的资金按照支付的管理要求和购买标准特点,区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中的财政性资金的拨付程序是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前,按照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层层转拨设计的,没有对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怎样进行会计核算做出规范;政府采购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每年要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必须实行集中采购,财政总预算会计将集中采购的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事业单位只是按照采购合同验收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也没有对政府采购业务怎样进行会计核算做出规范。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与财政预算的改革要求不相适应是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直接原因。

(二)西方国家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影响

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专家学者对西方国家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推介越来越多。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以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为三大主干,2005年1月1日我国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中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我国的预算会计和西方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与西方国家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与我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对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如何命名和定位?这些也是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中必须解决好的重要前提。

(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以来的情况看,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本身也存在缺陷,如事业单位会计的准则不够完善、缺少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购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规定、会计要素中的净资产应分为基金和结余两个要素等。这些同样是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中必须解决好的问题。

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应研究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建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中的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预算会计体系显得越来越不适应,应对其重新规划,建立我国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是国际上通行的称谓,其体系应分为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两大部分。政府会计是指核算、反映和监督一级政府及其构成单位在使用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过程中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政府会计的范围应包括核算、反映和监督一级政府的整体性的政府总会计(类似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和核算、反映和监督一级政府所属单位的行政单位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我国事业单位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的划分中,将其划分为政府单位还是划分为非营利组织是必须解决的一个难点问题。

美国研究非营利组织专家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莱斯特・萨拉蒙指出,非营利组织有6个特征: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我国独有的名称,国外没有与其对等的概念,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作为政府举办的各类非物质生产社会组织的代名词,最早出现于1955年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关于1954年国家决算和1955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中。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指出:“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综上所述,我国的事业单位与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的差别主要是:我国的事业单位是国有的,西方国家的非营利组织是民间的。我们认为应当把我国的事业单位定位于与民间非营利组织相对应的国有非营利组织。其原因有三个:一是符合我国国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几乎包揽所有事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国家已将一些科研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但还有大量的国有事业单位存在,把我国的事业单位定位于国有非营利组织是合乎逻辑的;二是要着眼改革。我国目前的事业单位中一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如中国证监会、中国纺织总会、保监会、计生委等,随着改革的深入应转为行政单位,有一些应转为企业,还会有一些应转为民办,剩下的就是国有非营利组织。这也是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的一个特色。在没有对事业单位作合理划分转变之前,应全部作为国有非营利组织,这样会给下一步事业单位划分转变的改革打下基础或留下余地;三是有利于克服当前事业单位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垄断营利倾向。至此,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应包括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二)建立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

1.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11条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根据上述资料和国有非营利组织的性质,笔者认为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反映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满足财政预算管理的

需要。由于国有非营利组织的国有性和非营利性,获得和使用预算资金是经常性的业务活动,预算资金必须按规定使用,满足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第二,反映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满足政府管理和内部管理需要。反映资产、负债、基金静态指标和收入、支出、结余动态指标是财务会计的基本职责,也是加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和单位内部管理的基本指标;第三,反映受托责任履行及其与经济资源之间的关系,满足有关方面评价运营业绩的需要。因为国有非营利组织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与其经济能力和责任意识、管理水平、技术基础等服务能力密切相关,随着国有非营利组织服务对象民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增强,对国有非营利组织运营业绩经常做出评价将成为一种正常社会现象。

2.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一般原则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明晰性、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配比性、专款专用、实际成本、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共11条。笔者认为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除了应保留事业单位会计11条一般原则外,还应增加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谨慎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对尚未取得的收益,不得估计入账,对可能发生的费用、损失,应按国家规定估计入账。企业会计是采用谨慎性原则的,例如计提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允许采取加速折旧法等。国有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同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尽管可以按照预算获得一些财政补助收入,但主要靠业务活动取得业务收入维持其运转,也应采用谨慎的方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折旧。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要求企业会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会计核算,是为了防止企业为达到不正当目的而不按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找到借口。

(三)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购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会计相关业务核算的经验,设计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购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1.增设资产类“财政授权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限额”和“预付政府采购款”科目

“财政授权用款额度”科目核算国有非营利组织在财政下达的授权限额内支付的款项。借方登记财政下达的限额数,贷方登记限额使用减少数,借方余额反映尚未使用的限额数。

“财政应返还限额”科目核算年终财政注销的财政应返还国有非营利组织的限额。借方登记注销限额数,贷方登记恢复限额或使用限额数,借方余额反映已注销未恢复或待使用数。

“预付政府采购款”科目核算根据集中采购政府采购资金安排,将本单位自筹资金转入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尚未结清转列支出的款项。借方登记自筹资金转入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数,贷方登记获得货物、工程或服务时收到财产物资或转列支出数,借方余额反映已转财政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尚未结清转列支出数。 2.会计分录举例 (1)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核算 收到财政部门(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原始凭证记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的会计核算

收到财政部门(财政资金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记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财政授权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从“财政授权用款额度”中提取现金记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财政授权用款额度

从“财政授权用款额度”中将款项转账支付给供应商记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授权用款额度

(3)自筹资金用于财政集中采购的会计核算

根据(政府采购资金入账通知书)和银行付款凭证,将自筹资金转入财政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会计分录为借:预付政府采购款 贷:银行存款根据《政府采购资金入账通知书》记账时,财政直接支付的部分会计分录同(1),自筹资金部分的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预付政府采购款

(4)年终“财政授权用款额度”注销和恢复的会计核算

①年终注销限额

财政直接支付部分的会计分录为

借:财政应返还限额――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部分的会计分录为

借:财政应返还限额――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授权用款额度

②下年度恢复限额

财政直接支付部分,不需要对恢复限额进行账务处理;财政授权支付部分会计分录为

借:财政授权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限额――财政授权支付

③下年度支用上年结余用款额

财政授权支付部分,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财政直接支付部分的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应返还限额――财政直接支付

(四)将净资产会计要素分为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要素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对“净资产”这一要素规定有不妥之处,在将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为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过程中,应将其区分为“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要素。

1.“净资产”要素的不妥之处

(1)概念不清。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只是一个数量概念,不能说明会计要素的性质。从字面上看,净资产似乎是资产的一部分,不能直观地体现会计主体全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资金来源。

(2)要素名称与其涵盖的一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含义不相关。现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的净资产要素类下面设置了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等科目。其中结余科目的含义与“净资产”要素不相关。

(3)净资产要素所包含的项目将存量指标和流量指标混在一起不科学。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净资产包含的内容看,既有基金项目、历年累计结余项目,又有当年发生的结余,既有存量指标(余数指标、静态指标),又有流量指标(发生额指标、动态指标),不同类别的项目放在一个要素内不便于指标的分析利用。

(4)净资产要素动静项目混合使资产负债表失去明晰性。由于净资产要素既有静态存量指标、又有流量指标,使资产负债表只能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会计等式进行设计和编制,致使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收入支出表项目中的收入、支出相互重复,有悖会计常理,十分费解。

2.将“净资产”要素分解为“基金”和“结余”两个要素的理由

(1)从基金要素看,调整后有以下优点:第一,基金一词在会计上一般指资金来源且不包括负债,并表示对资源使用的限制,其含义符合这一会计要素质的规定性。第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设置了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等科目,把这些基金科目归纳为一个基金要素顺理成章,可将这些会计科目直接过渡为国有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会计科目。第三,基金一词在会计上使用已久,会计人员容易理解和掌握。同时也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

(2)从结余要素来看,调整后有以下好处:第一,结余是本期发生额指标,基金是期末余额指标,按其性质理应分设会计要素。第二,即使会计只在年末结算结余,但结余在会计年度的任何一个时点上都客观存在,且为各方所关注,将其单独规定为一个会计要素,有利于加强收支及其结余的财务管理。

(3)从会计等式看,这样调整才能得到改进。要素调整后的会计等式可列示如下:①资产=负债+基金为资产负债等式,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②收入―支出:结余为收入支出等式,是编制收入支出表的依据;③资产:负债+基金+(收入―支出)为总等式,是据以分析各要素之间联系的依据。

第5篇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会计; 比较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具有物质产品生产和国家事务管理职能,主要以精神产品或各种服务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组织机构。非营利组织被称为“第三部门”,与政府和企业并列,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美国,非营利组织分为公立非营利组织和私立非营利组织,包括教育组织、健康和福利组织、宗教组织、慈善组织等。在我国,与之相对应的单位一般称之为事业单位,包括教育、文化、科研、交通、卫生、社会福利等社会服务单位。

一、中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比较

(一)中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主体比较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美国非营利组织将整个组织作为报告主体,而将每一个基金作为一个会计主体,采用基金会计模式核算。所谓基金在,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汇编》中解释到“按照特定的法规、限制条件或期限,为从事某种活动或完成某种目的所分离形成的,依靠一套自身平衡的科目来记录现金及其他财务资源,以及相关负债和剩余权益(基金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一个财务与会计主体”。美国基金划分为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暂时限定用途基金和限定用途基金。各类基金之间相互独立,各自形成一套自动平衡账户,记录相关资产以及净资产的信息。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为事业单位自身,报告主体为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采用的是预算会计模式。我国2012年2月修订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称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行政隶属和经费申报关系,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各级之间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基层单位向上级单位或主管会计单位申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美国会计主体模式能够很好地管理各类基金,控制和检查限定资源的使用是否符合捐赠人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国事业单位现存在的变相基金分类不够细化,也不够规范,需要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按照一定的标准重新分类。

(二)中美非营利组织会计确认基础比较

收入和支出应以什么标准、在什么时候以及如何记录和如何在会计报表中报告是会计确认基础所要解决的问题。会计确认基础可分为应计制(权责发生制)、现金制(收付实现制)和修正应计制(修正权责发生制和修正收付实现制)。在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以应计制和修正应计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其中应计制以应收应付作为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可预计应计的收入则按照修正权责发生制,在收入可以计量和可以利用时予以确认。可以利用是指预计可以在当期或当期之后不久就可以收到,从而可以用来偿付当期负债。应计制基于交易或事项的实质而不是现金的收付。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基本采用现金制,我国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引入了应计制原则,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成本核算等方面采用应计制。美国采用的应计制增加所提供信息的相关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比性。与美国相比,现金制虽然操作简单,但是不能客观、完整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真实情况,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充分获得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而且同一会计主体两种会计基础并存,造成会计信息的混乱。

(三)中美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比较

根据交易和其他事项的经济特征,将其分成几个大类,这些大类作为财务报表的要素,即会计要素。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指出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业务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七类,这些大类构筑财务报表所包含的各类项目。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对七要素的内容没有进行统一分类,而是根据各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和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我国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费用,这些要素构成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事业单位财务报告。我国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中没有设置结余这一要素,而在净资产要素下设有结余。这说明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虽然承认“结余”这一事实,但不确定“结余”这一会计要素,这样设置和美国相比不是很恰当合理,不够具体和细化,而且不利于不同报表使用者获取各自需要的会计信息。

(四)中美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比较

财务报告是提供财务信息的载体,为各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是会计工作的核心,非营利组织也不例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117号公告鼓励非营利组织编制和公布相关、可理解、可比的、通用的、体现整体组织观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状况变动表、业务活动情况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告附注。自愿保健组织和福利组织必须同时提供职能费用表。资产负债表反映组织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及其关系,从会计报告结构上看,美国非营利组织依据“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或净资产”理论,采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格式,采取合并方式编制;附注中可以有相关的文字图表说明。我国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我国事业单位资产负债依据的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理论,采用“科目余额表”方式,简单汇总编制,而且,没有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不能反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形成和使用情况,资产负债表不符合国际惯例,不能充分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实质,而且附注的说明不及美国详细、系统。

二、对改进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启示

(一)对改进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的启示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采用预算会计模式,而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采用的基金会计模式更能满足各方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强化各类基金的管理。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也应以基金为会计主体,以整个组织为报告主体。结合我国非营利组织资产、负债、收入结构的特点,可以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主体大致分为三类:一般预算基金、限定用途基金(必要时分为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暂时限定用途基金)和非限定用途基金。其中一般单位预算核算的重点为支出有无按规定进行及其使用效果或效益如何,可包括财政预算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由此形成的资产、净资产、收入、支出和基金结余情况。受资金提供者所附条件的限制,依据时间因素划分永久限定用途基金和暂时限定用途基金。我国非营利组织若以基金为会计主体,采用基金会计模式,将使各项预算资金的界限更为清楚,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资源管理。

(二)对改进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启示

我国应采用逐步扩展的方式分步推进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核算基础,逐步由修正的应计制向完全的应计制过渡。现我国非营利组织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对于经营活动采用权责发生制。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收付实现制过于简单,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无法准确记录和反映“隐性债务”,而且会造成某些年度间收支项目的不配比。这样一来,对于同一会计主体,同一类别的会计事项,采用两种相悖的确认标准,势必造成会计信息的混乱,削弱其相关性,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降低。鉴于美国非营利组织经验,应逐步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便更好地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更为综合完整的财务信息,使非营利组织的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控制和管理。

(三)对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启示

我国应增设“结余”要素。五要素论认为结余最终要转入净资产,仅反映非营利组织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资产及其增值情况,其经济意义不大。笔者认为六要素论反映了收入支出与结余之间的耦合关系,尤其对于现在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下有重要意义。我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净资产表示的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这一数量概念,并不能表现非营利组织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在具体用途上的限制。增加结余这一要素使得资产负债表有一个更合理的划分,能正确反映非营利组织增收节支的结果和运用资金的成绩,也会更加有利于利益相关者了解、利用财务信息。

(四)对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报告体系的启示

我国应完善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体系,改进相关报表格式。首先,非营利组织应增加设置现金流量表。我国非营利组织逐步采用修正应计制以后,实际发生的现金收支情况与收入支出表中的收支将不完全一样,为了有效揭示非营利组织资金周转运作情况,更好地控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使用情况,应增设现金流量表。其次,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改为基金后,对于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格式应有所改进。资产负债表应依据“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或净资产”理论,与美国一样采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也应该按照基金分类来核算收入、支出与结余,还应完善会计报表附注,充实附注揭示的内容,注重图表和文字的结合,侧重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报表主表的理解;充实财务情况说明,对非营利组织的宗旨、结构、章程、人员配置、业务活动基本情况、年度计划、其他重大影响事项等情况作出说明。

三、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面对充满挑战和竞争的21世纪,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更应该吸收国外先进的科研成果,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发展和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建立中国特色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建立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三足鼎立”的会计体系。

【参考文献】

[1] 玛里亚・蒂托玛莎.非营利组织公认会计原则解释与应用[M].李建发,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 张昕.中美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比较研究[D].沈阳:东北财经大学,20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2004.

[4] 胡明洁.对于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准则的探讨[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

[5] 陈威燕.中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比较[J].财会通讯,2011(7):85-86.

第6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会计 对策

众所周知,非营利组织这一术语所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是指除政府和企业之外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所有组织。从其名称来看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即在公共支持下,为实现公益和互益而存在的组织。近年来,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教育、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文化卫生、扶贫和社会服务等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其地位和作用也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含义

从字面理解,非营利组织会计就是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各类非营利组织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会计类型。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它与企业会计在会计基础理论方面(如会计本质、会计职能、会计属性、会计程序与方法、会计目标、会计对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基本原则、基本假设、会计信息的表达方式等)有许多相似之处。

由于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国家机关、教育、文化艺术、社会团体等单位,其信息使用者主要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国家各级审计机关、非营利组织的服务对象、纳税人、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他们通过会计信息来了解评估管理当局业绩和经营责任以及关于经济资源、债务、净资产及其变动等,所以其会计目标应定位在受托责任观。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特点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独立发展和规范运作还要走很长一段路程。观察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在以下几个问题上都没能有很好的答案:1、经费来源是否独立,有无财政拨款。有财政资助的组织,通常就有政府背景,其“民间性”和“自治性”就要打一个折扣。2、组织章程的设计和实施,是独立设计制定,还是按登记部门的标准格式照抄照搬,或者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章法;是照章运作,还是章程是一回事,运作是另一回事。3、领导机构和人员的选拔和更换,是内部独立选定,还是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由主管部门推荐和委派。4、活动和财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发展,社会日益出现多元化的需求,而生态的多样性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在这方面众多的非营利组织也已做出不小的努力。只要我们的改革能够顺利推进,非营利组织的运作空间将越来越广阔。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存在的问题

非营利组织会计对许多属于国家和政府的权利均未予以确认、记录和报告,如上级政府应补助款、下级政府应上缴款、我国政府在国际组织中的权益,以及权益属于国家而委托非营利组织管理的国有资产产权等。国有资产产权及其变动情况尤其应在非营利组织会计中予以记录和报告,这是保护国有资产的一种有效方法。

1、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问题。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核算中,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支,这一核算基础虽能正确反映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但不能为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

2、非营利组织的出资者,其出资的目的既不像企业为了寻求经济利益上的回报,也不像政府部门为了完成其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非营利组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出资者都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收支结余也不向出资者分配,一旦进行清算,其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规定应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也不会向出资者分配。

3、经营管理者责任不明,监管失控。非营利组织的经营管理者虽不拥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却对资产进行管理。他们的利益可能会与投资者的利益不一致,并发生冲突。若出资者不能对内部人员的行为实施有效的控制,他们就可能利用对资产的控制权通过造假牟取私利。如果经营管理者缺少必要的财务管理知识,并对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关注度低,组织内部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监管就会松懈,甚至不加管理或不从制度上予以控制,从而导致监管失控。

4、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模式问题。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会计采用的是按预算管理形式制定的会计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旧的会计模式急需改进。

四、完善非营利组织会计问题的对策

(一)解决会计核算问题的对策

随着非营利组织走向市场,许多经济专家及决策者都感到实行成本核算非常必要。如对一向不进行成本核算的高等学校,现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应该进行成本核算。因为教育经费投入是智力开发投资,学校的经费支出应是生产性的支出,而不是消费性的支出,所以学校应是一种特殊的生产部门,它的产品是人,是合格毕业生。为了提高学校的经济管理水平,增强其竞争能力,就有必要进行人才成本的核算。进行人才成本核算时应采用企业的“制造成本法”,根据发生的费用与受益对象的经济关系,将费用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间接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期间费用直接列入当期支出。这种“制造成本法”应普遍用于非营利组织的成本核算。

(二)解决会计监管失效问题的对策

1、建立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并保证其运行有效。 《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较好地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是如何做到“执法必严”,目前主要还是靠各非营利组织内部的力量。从领导上要予以高度的重视,从会计机构、会计岗位设置、会计人员选用、会计人员岗位培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上要加大力度,严格把关;要在内控制度建设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设立内部审计。

2、严格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尤其是高级财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严格会计人员管理。特别是《会计法》、《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发布实施后,需要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必须引入外部会计监管力量。作为非营利组织,特别是其管理者必须主动邀请政府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力量的介入 ,并作为一种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3、强化领导责任,约束高管人员行为。就目前一些非营利组织高管人员贪污、挪用公款犯罪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其行为是非常必要的,但这些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必须强化领导责任,特别是其会计责任,除了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还要强化高管人员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责任。

(三)解决会计模式问题的对策

建立非营利组织法规体系,完善非营利组织管理机制,是实现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之策。随着《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较好地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国家应制定或修订相关法规制度.要通过制定统一的《非营利组织法》,作为非营利组织创立、运营管理的法律依据,通过政府给非营利组织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民间财力资源合理流向公益事业等等。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必要的支持和扶持,通过一定的政府支持和扶持,在合作中引导、帮助其健康成长,可以有效避免不良势力对非营利组织的渗透,更好地引导非营利组织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下开展活动,在法制规范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就《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言,应修改其适用范围,将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统一在该制度下,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从而便于出资者正确决策,保障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孔德议.《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问题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第二版

2、林柏枫.《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第二版

第7篇

【关键词】民间非营利组织 固定资产 账务处理方法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及与其相关会计制度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民间非营利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民政部的统计,目前,全国各类民间组织已发展到26万多个,其中社会团体14.2万多个,基金会1200多个,民办非民非组织单位12.4万多个。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加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管理和监督,财政部于2004年8月18日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广大民间非营利组织从此有了适合自己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提高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促进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健康、规范地发展。

二、固定资产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制定过程中,既充分考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特性和业务特点,又尽可能借鉴了国际通行的惯例,使得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既兼顾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认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捐赠符合收入的定义,应当将其接受的捐赠确认为收入。非营利组织对外资助项目发生的支出先在成本中归集,待资助项目完工后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转入当期资助项目支出,记入业务活动成本核算。收入和成本都在业务活动表中予以反映,以完整地反映其收入来源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还引用了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如: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基础,这就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成本核算,这样有助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成本管理,提高运营绩效,有效地弥补收付实现制会计的不足。

在实务中,笔者曾遇到这样的情况:民间非营利组织取得捐赠者提供的限定用途的捐赠款项后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计入“限定性收入”科目,在项目支出中,按照该项目的预算或经捐赠方同意购置了开展项目所需的固定资产,计入“业务活动成本”,等项目结束后,结余资金按规定转入净资产。这些用专款购置的固定资产其产权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所有,但在其账上却没有反映固定资产,几年下来,形成了大量的账外固定资产,造成了对外提供的报表信息不准确,资产反映不完整,也不利于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并最终可能会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三、两种账务处理方法及其优缺点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没有针对这种特殊业务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民间非营利组织无据可依,不知该如何正确处理。对此情况,笔者的建议是,一方面借记“业务活动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等,另一方面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相关科目。因贷方科目的不同,可有两种不同的具体处理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按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两者金额相等,固定资产净值为零。这种方法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购置固定资产时,一方面作为支出核算,借记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另一方面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资产基金。这种方法还有个很好的参照,就是是企业使用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实用,以后不用每月计提折旧,又能在报表上反映固定资产的成本,利于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缺点是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一直为零,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相吻合。

第二种方法是按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到“非限定性净资产”,两者金额相等。然后自固定资产入账的下月起,每月按符合规定的折旧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计入管理费用。固定资产净值为“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其金额会渐渐变小,最终接近或等于零,同时,折旧费用每期末结转到“非限定性净资产”,最终使前述贷记增加的“非限定性净资产”冲回。这种方法的优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随着折旧的计提而渐渐变小,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与实际基本吻合。既克服了第一种方法的不足,又保持了第一种方法的优点。缺点是工作比较烦琐,需每月计提折旧,增加工作量。

在会计实务中,许多民间非营利组织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一方面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导致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固定资产金额没有反映其实际价值,导致资产价值和净资产价值的高估;另一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也使得民间非营利组织每期业务活动表中的成本、费用低估,不利于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经营业绩。

基于上述理由,《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信息的质量,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和成本管理。

第8篇

一、中美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比较

(一)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在美国,非营利组织的报告主体是整个组织,而其会计主体却是各类基金。美国非营利组织采用基金模式,对每一种受托资源分别建立基金,并分别核算与报告。每一个基金都是一个会计主体,有多少个基金,就有多少个会计主体。按照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在《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汇编》中的解释,所谓基金是指按照特定的法规、限制条件或期限,为从事某种活动或完成某种目的所分离形成的,依靠一套自身平衡的科目来记录现金及其他财务资源,以及相关负债和剩余权益(基金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一个财务与会计主体。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主体为三类基金,会计核算时以这三类基金为主体核算基金的资产以及相关负债和由业务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引起的各类净资产的变动情况。

(二)中国非营利组织会计主体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纪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会计记账主体为事业单位;二是会计报告主体为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实际上,从我国实践来看,1997年开始全面实施预算会计改革就己经具有按基金模式进行管理和核算的意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八条规定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资金,应当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实际上。目前我国许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主体已是变相的基金会计模式,我国所说的专用拨款即是变相的基金,如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财政补助或上级补助的专款如“科技三项费用”、“教育费附加”、“医疗费”等需单独核算。只是这些基金的分类不够细化,也不够规范,与基金会计模式的要求不同,因此需要对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按一定标准重新分类,这是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一些做法。

二、中美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比较

(一)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5年12月的论财务会计概念第六辑《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指出:“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是构筑财务报表的材料――就是财务报表所包含的各类项目”。同时,FASB对会计要素作了十种分类:即资产、负债、业益、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同时指出除去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全面收益外,其他七个要素适用于非营利组织,且对非营利组织而言,业益应称为净资产,即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业务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七个。因为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业益与利润要素就失去了意义,但作为出资者要了解资金的来源,以及评估非营利组织管理当局的管理绩效,这七大会计要素却是必备的。

(二)中国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人、支出”五类,这五大要素构成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事业单位财务报告。比较两国的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少了一项溢余或损失,或者结余这一会计要素;但在会计制度中又规定“结余分配”“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等会计科目;在收入支出表中也有“结余”一栏。也就是说,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既承认“结余”这一事实,又不确定“结余”这一会计要素,不及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恰当、合理。

三、中美非营利组织会计确认基础比较

(一)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确认基础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规定非营利组织会计采用应计制会计基础或修正的应计制会计基础,据以衡量财务状况及其执行结果。其规定:“(1)政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应当按照修正的应计制基础确认。收入应当在可以取得并且可以计量的会计期间内确认;支出如果可以计量的话,应当在基金负债发生的会计期间内确认,但这不包括普通长期负债上的未到期利息,普通长期负债上的未到期利息应当在到期时确认。(2)权益基金的收入和费用应当按照应计制基础确认。收入应当在已经取得并且可以计量的会计期间内确认。(3)信贷基金的收入和费用或支出应当按照与基金会计计量目标相一致的会计基础确认。不可消耗信托基金、养老信托基金以及投资信托基金应当按照应计制基础处理;可消耗信托基金应当按照修正的应计会计基础处理。”

(二)中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确认基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具有简便易行、可直观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人工成本低等优点。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复实现制体现出不适应性。

四、中美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比较

(一)中美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种类比较美国的州及地方政府财务报表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及基金余额变动表,职能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从会计报表的种类看:资产负债表是两国非营利组织会计共同要求编制的会计报表,但两国的会计主体不同导致其各项目的分类不同,美国非营利组织按照基金项目进行分类,而我国则按照会计要素的类别进行分类;收支余额表和收人支出表虽然名称不同,但其反映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美国非营利组织已经编制了现金流量表,而我国尚未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能提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形成和使用情况,对分析单位财务资源的形成与运用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该表已经成为与会计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各方了解现金变动及支付能力的重要报表。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主表中也应增加一张现金流量表。

(二)中美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结构比较从会计报告的结构看:我国的资产负债表采用“科目余额表”的结构形式,将静态要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和动态要素(收入、支出)集中在一张资产负债表予以反映,这不符合国际惯例;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报告的结构还比较单一,还没有按功能分类(是否限制用途)的会计报告结构。使会计报告的会计信息量不足,不利于会计报告的使用者进行决策分析。因为中美两国在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即会计等式有不同,从而导致会计报表具有不同的结构:美国非营利组织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是“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或净资产”,报表的左方是资产,右方是负债和基金余额或净资产,报表中不包括收入与支出项目;而我国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则是“资产+支出=负债+挣资产+收入’这一会计等式,报表的左方是资产部类(包括资产和支出),报表的右方是负债部类(包括负债、净资产和收入);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的收入支出表和基建投资表相当于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收支余额表和职能费用表,美国还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而我国对此无要求,在这方面不及美国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全面、系统。

(三)中美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编制方式比较从会计报告的编制方式看,西方非营利组织主要采取合并会计报告的方式;而我国事业单位在编制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会计报告时,主要采取汇总方式。合并的方式是将经济业务实质相同的业务进行合并而汇总只是一种简单的加总,并没有考虑到经济业务的具体情况。汇总的编制方式有时会产生实质与内容不符,从而不能正确反映非营利组织的业绩和受托责任,不能充分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实质。

参考文献:

[1]罗伯特・J・费里曼、克雷格・D・肖尔德斯合著,王建英、冯梅、荆新等译:《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与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第9篇

一、资产负债表要素

在资产负债表三个要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中,资产、负债是所在组织(营利组织一企业、非营利组织一财政、行政和事业单位)共有的会计要素,而净资产是预算会计有的。它们之间的关系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在预算会计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企业会计中称为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有着不同于在企业会计中的特点。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通常不使用“拥有或控制”这一企业会计常用的确认标准,而使用“占用或使用”这一标准来确认资产。因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具有取得的无偿性和使用的非经营性或非盈利性的特点(除开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和已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单位的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通常由政府直接提供的,而不需由行政单位用其业务收入去购买。

第二,预算会计中资产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资产的限定性,是指资产的提供者(包括拨款人和赠与人)对所提供的资产规定一定的限制,拨款人和赠与人通常是以通过法规、行政命令或协议等方式对其所提供的资产附加限制,接受资产的非营利组织必须给予以遵守。从时间角度看,限定性有暂时性限定和永久性限定之分。与此相对应,其他资产可归为非限定性资产。资产的限定性是非营利组织区别于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特方面。

第三,非营利组织的负债主要表现为流动负债。如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负债主要表现为高信用的国债以及因财政周转金的融通而形成的借入财政周转金和因体制结算而形成的与上级往来等流动负债;由于国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都不得以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长期资金,同时银行也一般只对其提供短期借款而基本上很少提供长期货款,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因而非营利组织基本不存在资本结构问题及利用杠杆作用问题,但是这却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组织-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第四,预算会计中资产与负债的差额采用“净资产”称谓,这与国际通行的用法一致。企业会计中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所有者权益”,它是各种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同时,它也是与债权人权益相联系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权益”概念。显然预算会计中的这个差额没有上述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特征。因而在预算会计中采用“净资产”命名以区别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具体地说,与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比较,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要素,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非营利组织不存在现实的所有者,其净资产不体现企业那样的所有者权益。

2、出资者,如拨款人、捐款人,是非营利组织净资产名义上的所有者,他们不要求出售、转让或索偿其所提供的资财,也不要求凭借其所提供的资财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3、实际上,非营利组织由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也无法为其资财的提供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4、现实中,非营利组织的一些资财提供者通常对其所提供资财的使用、维持规定某些限定,即非营利组织的某些净资产具有限定性。同资产的限定性一样,对净资产的限定也可分为暂时性限定与永久性限定。

二、收入支出表要素

预算会计中收入支出表的等式关系为:收入-支出=结余。其中,收入要素与营利组织的收入要素有着显著的差别,而支出要素是其特有的,“结余”没有作为一个会计要素。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具有以下特殊性:

从性质看,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营利;提品或劳务等活动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来决定,甚至无偿提供或免费服务。即非营利组织就其所提供的产品或劳务通常取得较低的收入或者甚至不取得收入;政府拨款一方面是为非营组织的存续发展,另一方面含有补贴性质。即有些拨款属于对低价格、低收费服务的一种弥补。从口径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大口径的而完全不同于营利组织小口径收入概念。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仅包括业务收入,还包括投资利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和政府性的各类拨款等。

从限定看,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之分。如,接受的捐款,若捐款人关于这笔款项有规定的使用要求或期限,那么这笔接受的捐赠收入就属于限定性的收入。

第二,非营利组织的支出要素在设计上,需要与收入要素相配合。同时支出与企业会计的费用相比在许多方面有特殊性。

从功能和目的看,非营利组织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

从口径看,与收入的大口径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是大口径的。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不仅包括费用性支出(狭义费用),还包括资本性支出。

从限定看,与限定收入与非限定性收入的区分相一致,非营利组织的支出也可分为限定性支出和非限定性支出,这也是资财提供者的规定要求使然。

从确认看,非营利组织的支出的确认有的采用权责发生制,有的采用收付实现制。而费用的确认基本采用权责发生制。

从成本核算看,非营利组织的产品、劳务、项目等,需要单独核算成本的,可以另外单独核算处理,这并不否认支出要素的内涵与外延。

第三,结余是非营利组织在一定期间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差额。由于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与支出的确认口径与企业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口径有着明显的差别。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与企业利润相比,有着明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如下:

1、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与支出通常也有差额,这个差额并不表现为利润(或亏损),而表现为结余(或负结余)。但非营利组织并不追求这个余额,而是客观以予以反映,以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2、在性质上,非营组织的结余表现净资产的变动,其属性为净资产,而企业的利润表现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3、企业利润存在分配问题并且(正)利润必须履行纳税义务。非营利组织的结余一般不存在分配问题。非营利组织正结余不需履行纳税义务,负结余实质上是对净资产的冲减。

4、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没有明确的方向性,而企业利润表现为贷方余额。

5、非营利组织的结余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只分。限定性结余是限定性收入与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非限定性结余是非限定性收入与非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结余。

正因为如此,结余是否作为非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立会计要素,存在不同观点。

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如同企业会计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要素构成企业“损益表”的基础一样,收入、支出和结余三要素构成了预算会计的第二等式:收入-支出=结余,可以作为“收入支出表”的基础,以系统完整地反映非营利组织的收支情况及其结果。而且关心非营利组织收支情况及其结果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当然希望能提供有关结余的信息。超级秘书网

不赞成把结余作为一个独立会计要素的观点认为,其一,结余的本质属性为净资产,其作为独立要素的经济意义不大。其二,对非营利组织来说,重要的是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结余作为一个要素,平时无法反映出收支结余情况的真实结果,即没有实际的内容。其三,结余作为预算的执行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可能是贷方余额,也可能是借方余额。那么连余额的方向性都无法确定,作为要素是不合适的。

当然,最终结余没有作为独立要素。而实际上,不将结余作为独立会计要素并不影响预算收支以及结余的核算和对预算执行的检查分析。

三、结束语

预算会计作为会计学的两大分支之一,是财务会计在政府和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中的运用。但与企业财务会计相比,预算会计有着诸多明显的特殊性。从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出发,探讨预算会计的会计主体、会计要素、会计基础、会计报告等的基本理论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对预算会计要素这一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对预算会计要素具有的特殊性做出了较全面的分析研究,目的在于抛砖引玉,引起会计理论工作者对预算会计基本理论的关注与重视。

[参考文献]

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年、1998年开始实施

2、荆新: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理论框架,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

第10篇

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财政部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填补了我国会计规范的一项空白,对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实现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主要特点

(一)突出反映民间性和非营利性的财务活动特征首先,民间非营利组织本身突出民间性和非赢利性。民间非营利组织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企业,它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具有公益特性的公共服务组织。尽管民间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社会服务与国有非营利事业单位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作为民间非利利组织,它更突出民间性或非政府性的特点、其次,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突出民间性。一方面,民间非营利组织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是独立运营管理的社会组织;另一方面,民间非营利组织不依靠政府拨款创办和开展运营活动,主要依靠社会捐赠、会员缴纳会费和提供服务收取的收入来维持运营活动的支出。

(二)突出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与财务报告规范的基本要求《制度》针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点和财务会计规范的需要,从会计与财务报告的基本原则到会计要素设置、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鞋、财务会计报告格式和应提供信息的内容等都作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反映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活动规律、特点及会计与财务报告的规范要求,有利于加强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和资源提供者及利益相关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评价和决策。

(三)借鉴国外非营利组织会计惯例,反映了《制度》与国外非营利组织会计趋同之势,有利于国际间交流一方面,民间非营利组织基本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规范。另一方面,《制度》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组织层面的整体财务报表,并通过区分非限定性净资产和限定性净资产反映资源提供者对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资源的限定情况,同时通过业务活动表反映不同用途的财务资源的收支情况,而没有对组织内部的基金会计核算提出具体要求。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区别

其主要区别如表1所示: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的主要区别

会计核算内容的主要区别如表2所示。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发展逐步向企业会计制度趋同,这也反映了《制度》与国外非营利组织会计趋同之势,有利于国际间交流。借鉴我国企业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也应加快改革步伐,使之逐渐与国际趋同。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问题,对策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是会计专业高年级开设的专业选修课。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是我国目前会计改革重点关注的议题之一。截至目前,我国政府会计及管理体制仍处于改革探索阶段。非营利组织会计在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这块已经迈开改革的脚步,财政部2010年12月31日颁布《医院会计制度》,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不够重视。一般二本院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开设在三下或者四上学期。在目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环境下,大多数同学忙于准备研究生、CPA、公务员等各种考试准备中。由于会计是一门实务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很多用人单位在招人时往往都要求有工作经验或者有经验的优先录取,所以教育论文,即使部分不参与各种考试的同学也在课余时间忙于兼职,甚至不惜翘课在外面兼职。这些都严重分散了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精力的投入。

(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涉及知识面较广。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涉及会计学、财政学以及公共管理等多学科知识。会计专业的同学一般具有较扎实的会计基础理论,但是,对于财政学等相关的知识相对比较欠缺。加上学习投入不足,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有一定难度怎么写论文。

(三)《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知识更新速度较快。“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一词在我国目前还是理论研究领域使用较多,在实践中,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沿用的是预算会计,反映的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活动,主要是反映和监督财政总预算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随着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预算会计所依附的财政体制、预算管理都呈现出新的特点,使得会计主体,资金流转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此,课程内容也必须不断加以调整、更新。

(四)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引入问题。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领域大多采用权责发生制。新西兰是世界上最早在政府会计与预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其改革已趋成熟,是在政府会计和预算中采用权责发生制比较完全、改革比较彻底的国家。其他如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英国等都已在政府会计及预算领域引入权责发生制或者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目前我国只有已经出台的《医院会计制度》以及还是征求意见稿阶段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教育论文,而政府会计还是收付实现制。采用权责发生制这一会计基础是大趋势,所以在教学中涉及政府会计相关内容讲解比较繁琐,既要考虑现行制度的实际情况,又要兼顾改革的大趋势。

二、教学改革对策。

(一)使用比较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就是把彼此之间具有某种联系的教学内容放在一起加以对比分析,以确定异同关系,帮助学生认识其本质差异。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课程教学中使用比较教学法,比如财政总预算会计部分涉及财政性存款的账户管理制度——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以及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下的财政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部分内容,把预算单位部分的核算加以比较。这样,关于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行政单位会计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以及财政应返还额度等内容就清晰明了。在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问题上,可以与企业会计的权责发生制进行比较,也可以与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国外政府会计进行比较,引导学生思考。在行政单位会计部分,可以比较事业单位中与财政资金流转有关的内容;而事业单位的业务收入又可以与企业会计进行比较。这些都是会计核算中微观角度的比较。通过这些比较,既可以加深对新知识的理解掌握,也可以巩固以前的会计基础知识。

(二)结合最新理论动态,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是指具体的事例教育论文,即来自于现实的、真实的、有环境的、有情节的第一手资料,案例教学即为具体事例教学,是指教师教学过程中本着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的宗旨,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案例为内容,通过教师设置案例,学生分析、评价案例,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一种互动式教学模式。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由于主要反映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很难有象企业会计那样成熟的案例。因此,在案例选取时可以选择紧跟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步伐,及时将最新动态反映在教学中。比如,《医院会计制度》颁布后,可以以新旧《医院会计制度》对比进行讨论,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选择一个主题,围绕主题查阅文献,提出本小组观点,每组安排一位同学负责演讲汇报。这既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主体的积极性教育论文,也有利于培养团队精神。

(三)将专题讨论引入教学过程。一般本科教学都是教师满堂灌,学生在下面被动接受,这不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会计专业的同学在高年级时大多已具备较深的会计理论基础,可以就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中改革呼声较高的部分单独作为专题,提前让同学们查阅资料,用自己已有的专业知识来解决问题。比如权责发生制基础问题,可以在开课之际就作为专题布置下去,让大家有个准备的过程。单独安排一到两次讨论课怎么写论文。这可以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邀请实务工作者作专题讲座。会计学是一门实务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教师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的理论工作者。《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由于涉及的领域特殊,学生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流转过程非常陌生,也很抽象。加上现在都是大班教学,很难安排去政府机关进行实地考察。因此,可以邀请实务工作者就财政资金流转,国库集中收付的具体操作过程进行讲解,学生对实际工作中有什么疑问可以现场提问。这样可以避免纯理论教学的枯燥,也为学生今后学以致用作很好的铺垫。

(五)改变考核形式。长期以来,本科学生的教学考核基本都是最后一次考试定成绩。目前虽然已经采取平时成绩30%加期末成绩70%的形式教育论文,但是,最后的考试还是占主要部分。这不利于调动学生日常学习的积极性,因为考试可以最后突击复习,也不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所以,可以变更考核形式。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如平时占50%,案例研究与专题讨论(或者只选其一)占10%,期末占40%。这样就有助于调动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性,避免应试教育,更重视学生的能力与态度。也可以引起学生对课程学习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姜东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的改进建议[J].商业会计,20011(11)

[2]范樟妹.比较教学法在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教学中的应用[J].现代企业教育,2011(4)

第12篇

关键词:会计核算 新型非营利组织 发展模式 公益创业

当今社会,在公益圈、创业圈,人们逐渐意识到公益创业对于社会和谐发展与推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性,与之相关的“社会创新”、“影响力投资”、“公益创投”等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现存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而不是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权责发生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其形成和发展的理由的。但是在现有公益组织的新型模式下,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初步的解决问题的设想,以更好地为会计发展服务。

一、公益创业的产生和发展

概括而言,“公益创业”指个人在社会使命的激发下,在非盈利领域援用商务领域的专业作风,追求创新、效率和社会效果,在争取慈善资金的竞争中独树一帜,将公益事业办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有竞争力的实体[1]。“公益创业”的出现标志着一个社会朝着公民社会方向的重要演变,说明社会在再分配和公民在社会改进中的角色方面出现了体制性的变革。公益创业这个词被公认是由阿苏迦基金会的创始人追顿提出的,而在狄兹1988年发表了“公益企业家的含义”的文章后才首次对这个词进行了定义。由此可以看出,即使在欧美国家,这个词也是最近才出现的,针对它的一系列定义、规定都处在未发展完善的阶段。

(一)“公益创业”在美国诞生的背景

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美国政府对社会福利事业的资助大为削减,与此同时,又通过税收优惠的政策,鼓励私人捐助非盈利组织。而大量的私人捐助大大丰富了美国公益基金的数额,并由此催生了大量的非盈利组织的成立。随着时代的发展,公益组织的增筑幅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同期公益基金的增长幅度,对资金需求的竞争由此产生。非盈利组织需要“借用商界专业化操作和市场运作的技术来提高自身的效率,更好地进行公益服务”,公益创业的概念营运而生。从此,创业不再是盈利企业的专利,非盈利企业也逐渐走向市场化、竞争化的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公益创业不仅仅是创业,不仅仅是公益,也不仅仅是公益和创业的相加,而应该是两者的有机结合体。优秀的公益企业家们,不仅具有企业家特质,更负担着社会使命。公益创业要求一个组织既具有整合资源、把握机遇的能力,更要求其有值得人信赖的声誉和良好的道德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说,公益创业兼有公益和商业的特性,它的竞争和发展都和以往的纯商业企业有着相似却又不同的方式。

(二)公益创业在中国的借鉴和发展

美国的公益创业的发展主要是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充足的自由的公益资金;成立非营利组织的自由;非营利组织的监督和评测体系;掌握了一定管理技能的专业人士进入该领域。这些情况使得美国的公益创业的发展水到渠成,而中国相较于美国,这四个方面都有欠缺之处,这就给中国的公益创业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首先,中国的公益基金规模远没有美国庞大,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要求远远达不到社会的需要量。例如据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徐永光计算,中国和美国人均收入相差38倍,而人均慈善捐款相差了7300多倍。我国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2002年,中国私人捐赠人均只有0.92元人民币,不到当年GDP的万分之一。而2003年美国人均私人捐款828.7美元[2]。其次,中国的非盈利组织的发展还很不成熟,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由于公益基金总量的缺乏也抑制了中国非盈利组织的扩大发展。另外,中国的独特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背景,使得非盈利组织产生与发展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相较于西方的非盈利组织监督和评测体系以及高度自由的非盈利组织体系,中国更需要开辟一条新型的发展道路。

在这种情况下,公益创业概念的提出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相较以往,非盈利组织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提到社会责任,企业想到的是高额的成本,而不是能带来附加的收益。而公益创业为此提出了一个良好的解决方案,公益组织与企业也许能通过公益创业这一新型模式找到适合的合作方式。公益创业理念在中国的推广,也许可以唤醒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并启发企业探索更切合实际地承担社会责任的路径。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中国的非盈组织也许能通过公益创业找到属于自己的繁荣期。近年来,知名的全国创业比赛“创青春”在其主体赛事里加入了公益创业赛,与创业计划赛、创业实践赛并称为三大创业赛,足可以见识到中国政府以及企业家对公益创业这一新型模式所寄予的厚望。

而与中国的公益创业相对的,是中国的非盈利组织尤其是民间非盈利组织力量的微小薄弱以及中国对非盈利组织的规章制度的缺乏和不完善。

二、我国公益创业发展预期

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已经到了必须正视和解决在快速的经济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发展阶段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公益创业的发展刻不容缓,同时,也正在欣欣向荣的发展起来。对公益创业在我国的发展,大致有以下几个可能的方向。

(一)创业因素的融入促使公益事业更加高效

21世纪,创业已经成为发展社会生产,提高社会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已经成为社会政治、文化的不可缺少的部分。通过公益创业,公益活动的发生率将会被提高,公益组织成立的成本将会被降低,从而达到扩大公益组织数量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在公益事业中引入竞争机制,使那些公益创业组织不得不依靠商界专业化操作和市场运作的专业技术来提高自身的效率,更好地进行公益服务,在获得长期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3]。

(二)政府将发挥引导作用并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为当今的国际经济背景下,中国的经济的转型迫在眉睫。中国经济的发展要从重视发展的速度变成重视发展的质量,要从重点发展经济总量到重点调整经济结构。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发展的地域不平衡问题,城乡不平衡问题,行业不平衡问题等各种发展中产生的问题,都将成为亟待解决并且必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难题和挑战也会给相应的行业、产业带来新的机遇,形成新的商机。而公益创业,可以巧妙地转化这些问题或者商机,将其变为可以既有商业价值,也能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的产品。从这个角度来说,公益创业任务艰巨,机遇良多,如果能好好利用和把握,公益创业的前景将是无穷的。而现阶段来说,我国的公益领域仍然缺少民间力量,不是以民间公益组织为主,而是以政府扶持的事业单位和政府性公益组织为主,这不是公益创业发展的沃土。公益组织的自由度不开放,将会使得中国的公益组织的发展得到抑制,公益创业也就无法发挥出其重要作用。

(三)公益创业将表现为多样化的公益活动

这种多样化,体现在公益创业目标的多样化,也体现在公益创业进入领域的多样化。另外,公益创业作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一部分,必定要与社会大环境相结合。也就是说,我国的公益创业,要体现中国特色,它的产生、发展都离不开中国的社会现实。它的目标、方式、特征都带有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特点。国外的发展模式固然可以学习借鉴,但要与我国的现实相结合,否则,则会将公益创业带入体制僵化的泥潭。例如,由于中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经济上也还属于发展中国家,因此中国的公益创业必将与基础产业、行业息息相关,要有生活必需性的特点,而不能一味求快求好。这是一个关系整个社会面貌的大工程。

(四)公益创业意识将逐渐深入人心

目前,企业、大众都仍然停留在公益即捐钱、捐物的概念上,公益创业仍然是一个很陌生的话题。就中国而言,所有的社会大变革都离不开民众的力量,而现代企业作为人的集合体,也是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因此,公益创业想要在中国成功推行,一定离不开对大众意识的引导和培养。没有公益创业的倾向,就不会有公益创业的活动产生。政府需要在这个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引导公益创业意识和倾向成为主流文化中的一部分,而企业可以加强这种倾向和意识,做好公益创业活动的表率,使得民众能够信任公益创业活动,重视它的效率作用、公平作用。

(五)公益创业离不开公益创业教育

由于公益创业是一种新生产物,公益创业需要更多的人摸索前进。因此,提高公益创业人群的知识水平和创业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过去的创业者有许多运气的因素,在中国市场未发展完善的时候,创业人也许只要眼光、机遇、资源就能成功。而现在的创业,尤其是公益创业,需要的不仅仅是这些,更需要专业的知识,果断的判断能力,商业企业的眼光。诸如此类,都离不开教育,缺少专业化的教育和历练,就无法成就长期有生命力的公益创业活动

三、什么是非盈利组织以及非盈利组织会计?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其经营目的主要在于谋求社会利益,而非经济利益。“非营利组织”一词由国外引进,通常可以分为政府性非盈利组织和民间性非盈利组织。本文所讨论的主要是民间非盈利组织,因为政府性的非盈利组织有其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在发展和壮大上有其先天优势,通常和公益创业无关,因此不做重点探讨。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民办医院、民办基金会等民间非盈利组织越来越多,焕发出新的活力。民间非盈利组织在内容上贴近于政府性非盈利组织,而在形式上却更贴近于商业企业,尤其是在公益创业产生之后,它可以适当从事一些盈利性活动,形成一定的经营收支。

非盈利组织会计,顾名思义,就是为非盈利组织所做的会计核算工作。它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各种社会公共经济活动相比,特殊性主要体现资金来源的多样性,而非单一依靠国家财政。且民间非盈利组织的收入还主要来自于社会团体的捐赠。以2001年为例,全国教育经费中,家庭和学生个人缴纳的学杂费、非政府社会和个人教育投资占教育经费总量的45%,而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只占55%[4]。除此之外,民间非盈利组织还负有纳税义务,它的经营管理除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之外,还应当讲究纳税信用。而与商业企业的经营活动相比,非盈利组织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而是按照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提供者的期望和要求以及自己的良知等更好地发展事业或提供社会服务,注重的是社会效益。即使产生经营性的收支,其根本目的也应当是为被服务对象服务,非盈利企业的收入主要是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不是赚更多的钱,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在公益创业之前,民间非盈利组织的收入更多地是体现在接受社会捐赠、政府购买服务上,而支出则更多地体现在为所服务的社会项目提供资金上。在公益创业产生和兴起之后,民间非盈利组织的收支将会涉及产品与服务等多个领域,不再是通过单一的接受捐赠获得收入,更可以将由所服务的社会对象产生的衍生产品对社会大众进行出售,或者与企业联系。例如百事可乐沙漠种土豆,这些种种的新型民间非盈利组织的运营方式,对民间非盈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带来了巨大的难题和挑战。相对于趋于完善的企业会计制度而言,中国在非盈利组织方面的会计制度的发展远远比不上发达国家。这对中国民间非盈利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非常不利。

诚然,非盈利组织会计与企业会计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一是概念有别。企业会计中,会计的服务对象就是企业,会计核算所关注的只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关,而在非盈利组织会计中,因非盈利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点,其会计核算对象不与盈利相关,由此导致非盈利组织会计更偏向对过程的考核,而不是最终的盈利。非盈利组织会计有很强的社会属性。二是职能有别。企业会计的职能主要以反映、监督为主,并为决策提供信息。会计能反映企业运营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运营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细化来说,它可以对企业的运营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进行监督,不同的会计信息还可以提供给不同的使用者进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更进一步地,企业通过以前记录的会计信息对未来进行预测,并做出未来的会计预算,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决策。而非盈利组织会计的主要职能是统计一定时期的收入和支出,并对所得到的社会效果和回馈做出总结,但不直接参与决策之中[5]。但现代的非盈利组会计,也对它的决策职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市场化竞争下,非盈利组织尤其是民间非盈利组织,不能再依赖于社会的直接捐赠和企业的无偿现金支持。三是核算方法有别。非盈利组织和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不同,也主要是由于它们的会计核算概念和智能不同。企业会计和非盈利组织会计的核算方式不同,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会计核算基础不同―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所依据的准则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和《非盈利组织会计准则》;会计核算的原则不同,例如企业会计的核算要求遵循谨慎性原则,而非盈利组织会计的原则则较为宽松。

现阶段的非盈利组织会计,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在现行会计制度下,我国的非盈利组织会计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没有完全透明。对于商业企业来说,企业上市募集资金就需要外部人员进行审计,并定期披露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而非盈利企业天生就有募集资金的功能。不仅仅如此,非盈利企业的资金募集还涉及到社会公平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问题,使得它涉及更严重的道德问题,应当更为严格地对其进行规范,接受公众的监督。二是会计核算基础存在问题。现行的企业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能正确地核算各项成本费用,将收入和费用联系起来,权责明确,有助于企业的管理。而非盈利组织则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预算管理,但不能为内部管理和外部捐赠者使用。三是会计要素设置不全面。非盈利组织会计要素设有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共五个科目,而没有盈利和损失项目,这就使得外部捐赠者不能有效地获取和评价关于非盈利组织经营和财务方面的信息,对非盈利组织的自身管理不利,在公益创业中,也不能使企业和大众对其产生信任,大大限制了中国的非盈利组织尤其是民间非盈利组织的发展。四是非盈利组织会计模式不健全,缺乏盈利性指标。在非盈利组织实行预算管理的前提下,会计核算中是没有盈利性指标的,盈利性指标不仅是为企业盈利服务,而且是评价企业运营效率的重要指标。尽管非盈利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仍然需要考察其的工作效率和资源使用率,从而能淘汰那些效率低下的非盈利组织,避免人浮于事,浪费社会资源。

四、构建非盈利组织会计的建议

(一)加强非盈组织会计社会公信力的建设

要求非盈利组织定期披露会计信息,对非盈利组织尤其是民间非盈利组织的会计信息披露做出更为具体和完善的规定,能使民间非盈利组织发挥出自身资金自由度的优势,吸引更多的社会大众和企业的目光,获得社会信任。其次,它能使民间非盈利组织在公益创业的浪潮中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

(二)调整非盈利组织的会计核算的基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扩展其发展规模的过程中,非盈利组织尤其是民间非盈利组织的发展越来越向市场靠拢,资金的获取和使用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生态环境,这些原本仅仅只能通过社会资助、国家直接的资金扶持才能运行的项目。当前,在公益创业的浪潮中,已经有不同的方式,创新创业正在公益的这块土地上诠释出不同的含义,拥有更为多样的表现方式。因此,重新审慎非盈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是十分必要的。

(三)增加会计核算要素和科目,尤其是损益类科目

增加损益类科目,可以充分发挥非盈利组织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可以有效的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已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使得效率与公平通过非盈利组织的调配作用达到协调发展。

(四)调整非盈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模式

并不是所有非盈利组织都需要采用预算管理的方式进行会计核算的,更多的非盈利组织尤其是民间非盈利组织,更需要接近于普通商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模式。对于政府型民间非盈利组织,也可以采取预算管理与非预算管理并行的模式,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将会大大有利于非盈利组织的发展。

五、公益创业对非盈利组织的挑战及其探讨

2009年全球创业观察将公益创业活动的组织形式划分为四种类型,并对每个类型在整个公益创业组织总数中所占比例进行了调查:第一,传统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TraditionalNGOs),这类组织以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标,这类组织在所有公益创业活动组织中的比率为8%。第二,非营利组织(Not-for-ProfitSEs),这类组织以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标,以创新为主要特点,其所占比率为24%。第三,混合型组织(HybridSEs),这类组织一方面以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为主要目标,同时要获得财务收益与经济效益,其所占比率为23%。第四,营利性组织(For-profitSEs),这类组织通过解决社会责任问题与环境保护问题,获得财务收益与经济效益,其所占比率为12%[6]。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到,尽管在现阶段,非盈利组织和混合型组织仍然是公益创业的主要组织形式,但盈利型企业在公益创业方面有着无穷的潜力,在中国来说,更是如此。盈利型组织的财务更公开透明,并具有更好的自造血能力和持续盈利的能力,这是中国的非盈利组织远远比不上的,在市场竞争的社会大环境下,它更具有竞争和发展的潜力。在这种情形下,中国的非盈利组织的变革迫在眉睫,这种变革的迫切性体现在会计核算上则更为明显。

本文旨在新型的公益模式下,探讨非盈利组织会计在会计处理实务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努力寻求改善和解决问题的方案。笔者从事公益性社会组织中的会计核算工作,在工作中意识到,虽然平时的会计核算没有问题,但个别情况下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能在计划书中通过会计指标说明自身的盈利能力,并以此证明自身的自造血能力,而只能以经济总量和规模来说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究其原因,就是遵循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所导致弊端。这就使得公益创业的项目普遍更注重公益,而忽视了其创业创新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创新因素,公益创业就容易走近捐赠的老路。笔者曾搜索过几个公益创业的典型例子。例如北京市朝阳区金羽翼残障儿童艺术康复服务中心,它是朝阳区残联主管、朝阳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它的盈利模式基本可以代表了大部分中国的公益创业组织的盈利模式,即通过淘宝店、拍卖等方式出售服务对象的艺术衍生品,通过衍生品销售支持艺术康复教学发展,艺术康复教学发展又产生衍生品,形成一个可持续的链条。而金羽翼碰上的难题,也代表了中国的大部分民间非盈利组织的难题,要承认其盈利性,金羽翼就要注册为普通的商业企业,这就导致其税收要遵循企业标准,且账面上只能划入“捐赠”类别。它提供的画作和衍生品,并不能称为产品,而只能作为答谢捐赠的小礼品。这种畸形的身份,使得诸如此类的公益创业组织难以发展壮大,组织只能通过其他曲折的方式对这种情况进行有限的改善。除此之外,其普通企业的法人身份也使得它难以获得公信力,而此类企业也确实缺少对它的资金流向的监督和管辖。

以上案例还仅仅只是公益创业组织的一个小缩影,每一年每一刻,成百上千的公益创业组织在中国的大地上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公益组织创业化、公益活动市场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如果不能在根本上、制度上由上而下的改变公益创业组织这种令人尴尬的身份和模糊的会计核算标准,中国的公益创业必将失去其竞争力,而又一次在这方面落后于西方国家。在历史上,会计理论的发展不仅仅与会计理论相关,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方面,而会计核算的发展通常和金融的发展、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增长甚至是整个世界的经济水平规模的扩大息息相关。会计核算的创新推动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也通常会引起会计核算的变革。在公益创业与非盈利组织会计的发展问题上,也是一样。期待更多地非盈利组织会计的变革出现,为公益创业的发展带来一阵春风。

参考文献:

[1]胡馨.什么是“SocialEntrepreneurship”(公益创业)[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2)

[2]NielsBosma, JonathanLevie.GlobalEntrepre-neurshipMonito(GEM)2009

ExecutiveRepor[C].London:LondonBusinessSchool,2010:24―26

[3]湛军.全球公益创业现状分析及我国公益创业发展对策研究[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9)

[4]杨家亲,袁国红,许燕.非盈利组织会计模式与标准的构建[J].财会通讯,2014(4)

[5]翟龙龙.企业会计与非盈利组织会计的对比分析[J].科技经济市场,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