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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时间:2023-09-12 17:12: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第1篇

摘要: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资源是最为坚实的后盾,因而加强资源与环境保护是推动国家发展的基本前提,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也随之出现,只是目前还尚处于初始阶段,在实施中有各种各样的阻碍,主要体现为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足、环境保护税种的设置滞后、优惠政策与支持政策实施不到位、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应积极探究行之有效的策略促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环境保护绿色财政税收税收政策实施策略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国家应加大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建立划拨财政资金的途径,拟定关于细化节能的专项资金细则,真正接近绿色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同时把与循环经济发展有关的财政支出、资金支持视作常规的支出项目、补贴项目,为构建节约型社会提供稳定的、长效的预算支持[1]。为实现这一目标,各级地方政府就必须明确绿色财政补贴范围、资金支出领域,针对滞后产能建立淘汰机制,促使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和生产厂家尽早退出市场经济发展的主体行列;针对重点节能工程、绿色产品与技术开发、生产需要等提供财政支持;建立有关于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升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程度。

二、设置环境保护税种,完善绿色财税征管体制

为促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应及时增设环境保护税种。针对当下国家税种范围较窄的问题,应专门根据环境保护现状增加相应的特种税,例如能源污染税种、固体废弃物污染税种等,促使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广泛覆盖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正确实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体制,这主要涉及设置税种、征收税负两个方面的体制。为加大征管力度,应出台更多健全的法律法规,尽量实现绿色财政税收的正规化、体系化,充分发挥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作用。

三、大力实施科学绿色税收优惠及财政支持政策

尽管目前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中有较多关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支持政策,但宣传力度不足、适用范围狭窄、形式太过单一,无法体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因此,要坚持市场发展原则,结合环境状况提高执行科学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弱化各种阻力[2]。在其范围适用性方面也应适度拓展,对节约资源、回收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等行为实施财政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不利的政策,形成多样化税收优惠政策体系。还应构建绿色财政税收调控体系,适时适当调整耗费能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为节能减排提供财政税收法律依据以及政策支持,提高支持节能减排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使其更容易实施。

四、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促进财税政策推广实施

一是建立并落实绿色财政税收分配措施,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科学合理地分配绿色财政税收收入,以便充分调动双方的积极性,合力发展绿色经济。例如由国税部门征收资源税,将其作为中央与地方的共享收入;由地税机关征收环境保护税,将其作为地方收入,即地方掌握大部分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向中央上交小部分,实现调制使用,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协调发展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事业,将绿色财政税收收入用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协调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的配合实施,因为构建节约型社会广泛涉及能源、土地、水资源和生产原料等方面,需要相互之间的配合、协调才能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大宣传有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财政税收法规,让全社会了解构建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性,推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大力推广与全面实施。总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在国内正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同时设置环境保护税种,完善相应的征管体制,大力实施科学绿色税收优化政策、财政支持政策,把相关配套措施落到实处,有力促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推广与实施,推动国家发展环境保护事业,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提供可靠保障。

第2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力量,市场体制和机制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但主要力量和主导力量都不是基础力量。环境容量或称环境承载力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力量。如果这个基础力量脆弱即环境容量萎缩或环境承载力下降,即使市场牵引的主导力量再强大,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会因为缺乏环境提供的物质支持和条件支持而难以为继。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促进节能减排、保障环境承载力的重要手段和主要政策工具,它能通过调整价格,进而调节企业的生产行为和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等,正确运用可以充分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和战略导向,它有能力也有义务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一、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

其他经济手段不可替代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以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为判断标尺,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弥补市场失灵,维持有效竞争,这是其他经济手段不具有的特点。环境问题具有鲜明的社会公共性,解决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市场失灵性。面对我国当前如此严峻的环境问题,靠市场的机制作用是不能奏效的。因此,要落实中央的战略政策,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行为,迅速建立起科学可靠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用公共财政的强大力量来有所作为。从技术角度看,自然环境恶化实质是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压力超过了环境的承受能力;从经济和社会角度看,自然环境恶化不仅仅是经济过程中一些缺陷的偶然结果,而是出现市场失灵的结果,是由市场机制自身的局限性决定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市场对资源和环境这样的公共物品的作用往往是失灵的,为了减少资源过度损耗和环境恶化,政府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加以弥补,随时纠正市场机制失灵。政府要发挥这种独特的作用,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主体在能源使用和节能行为中的外部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对此进行干预和调控,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和运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把它锻造成公共财政链条中的主导环节,让这个主导环节牵引其他环节一道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环境“瓶颈”问题。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之一,具有强制、规范的特征,其一征一免,能够最直接地体现国家限制或鼓励的政策意图,在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必能发挥巨大作用。将是政府建设节约型社会中最灵活、有效和重要的政策措施。

(一)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利于提高和完善环境这个生产力的基本要素

环境与生产力是不可分割两个事物。从微观角度分析,也会得出环境是生产力构成要素的结论。这种结论用农业生产力中最简单的模型即可证明:农业劳动者通过劳动工具耕种土地这个劳动对象,按照生产力三要素论来讲,已经形成了生产力的雏形,按系统论的多要素或五要素论来考察,科学技术和管理这两大要素也分别强化、物化和运筹到三个实体性要素中来,生产力的构成更加完整和丰富了。但这时,如果土壤里水分不足或光照期不够,农业生产力就不能正常运动,就不能收到预期效果。这就证明了水和光照期这些环境因素实际上已经是生产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这个组成部分,生产力就不完整,就很难运动并达到目的。由此可见,环境因素同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科学技术和管理这些要素一样,都是构成生产力的不可或缺的要素,因为它是条件性要素。

(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利于实现环境权利这个最基本的人权

传统的人权理论认为,人权的基本内容包括生存权、经济权、政治权、文化权和发展权。通过研究发现,这样认定的人权内容还不够全面、彻底和本质,因为他们都还不是人权中最基本的内容,环境权利才是最基本的人权。因为环境是人们生存的基础,人是环境的产物,没有必要的环境就没有人的生命和生存,就更谈不上享受和发展;环境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和条件,人类的任何经济活动都必须需要一定的环境承载力和需要环境来提供资源作为劳动对象进行生产,脱离环境的经济活动是不存在的;环境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离不开环境,环境决定着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环境承载力允许的基础上。把环境权利提到这种高度上来认识,是人权理论发展的一个新突破。它不仅使人权概念有了新的内涵,而且也为人类自主地保护和改善环境,自觉地协调自己与自然界的关系,自觉地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提供了锐利的思想和法律武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目的是促进节能减排,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质量,这就当然地有利于实现环境这个最基本的人权。

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政府政策倾斜和战略导向的体现

社会市场主体作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体,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市场经济主体对节能及环保所产生的社会成本和收益与其自身所承担的经济成本和收益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并不是始终都是经济合理的,企业对能源相关的投资并不是始终都会获得最大净现值,个人在使用能源时也不一定确保个人福利的最大化,这都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效益水平。通过运用适当的财政税收政策,尽可能使社会效益与市场主体自身的经济效益相一致,将有可能促进市场经济主体更加注重能源使用效率和节约使用能源。构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之路,逐步建立经济与资源、能源相匹配的发展模式,很好地规范、引导和调节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使之朝着有利于整个社会效益改善和提高方面发展,加快建立现代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助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财政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方式的长期影响,将财政税收政策对经济内生增长的作用途径,精辟地总结为线性生产技术、外溢效应、生产性公共资本、人力资本投资和研究与开发五个方面,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公共财政政策对以上五个方面都有正的效应。发达国家学者普遍认为,良性的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体现为两种能力,即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也是制订财政税收政策的两个着力点。节能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既是一项基础性研究,也是应用性的科技推广活动,需要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节能项目存在着初始投资大,即期经济效益不确定和社会效益的长期性,使得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方面的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这都将影响到企业和个人对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方面的投资能力和热情。因此,需要政府尊重市场配置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灵活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发挥财政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选择集约型增长方式,对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提供必要的、适当的政策优惠与扶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使自主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全社会的普遍行为,更好地促进节能技术的改进和普及推广,从而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的根本转变。

第3篇

1.发达国家破解节能减排困境的财税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节能减排

政府采购,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和部门立足于公共服务的需要,在维持日常公务生活的基础上,支取国家财政资金、借贷或服务的活动。政府针对国家经济发展形式,支取国家财政资金对相关的服务、生产领域给予一定的节能减排技术和治理污染的技术、资金支持,一方面,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另一方面,规范企业的生产发展,促进绿色生产,减少企业对废弃物的处理负担,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增加环境效益。如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签署法令规定联邦政府各部门的政府采取"能源之星"的标志,一方面是为了充分加强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和秩序规范;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促进美国社会经济的绿色化发展。

1.2政策引导创立基金支持

公益基金的创立是现代欧美发达国家发展产业的重要举措之一,美国联邦政府就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建立节能减排的公益基金,充分调动第三部门的积极性,参与社会生产与生活。通过建立政策引导第三部门与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实现对接,以方便进行有针对性的节能减排服务。密切贷款与直接货币补贴等措施协调配合,以此促进生产的企业和部门能够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生产意识和节能减排的生产积极性。

1.3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财税法律和制度

发达国家在进行节能减排的发展过程中,配套的节能措施采取和运用已成为惯例,制定和实施相关的财税法律和制度成为保证节能减排顺利开展的重要措施,如针对节能减排需要重点关注的指标,制定相关的税收制度,主要有二氧化碳环境税、能源使用消耗税以及二氧化硫环境税等。在制定和实施相关财税法律与制度方面,美国尤其典型,为节能减排,美国颁布了相关法案,如《新能源法案》、《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等一系列法案。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是确保节能减排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依据,这不仅可以为厂商提供生产与发展的依据,而且也能够实现对法律环境的规范与保障支持,促进节能减排的可持续性发展[1]。

2.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建议

结合我国的生产发展现状与发达国家的节能减排举措,如何提升我国节能减排的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市场对绿色环保进行长期的调控,而且需要政府制定和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与税收政策,对我国的节能减排事业进行规范,促进我国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下结合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的经济、政治发展现状进行如下的财政与税收政策分析:

2.1财政政策

第一,增加对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科技是确保节能减排事业高效运转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积极性,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为高等院校和专门的科研机构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一方面是在科研设备与科研成果的包装和质量保证上,需要充足的资金运用于设备的引进与研发;另一方面,则需要进行科研人员的定向培养,确保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的人才保证。如在钢铁加工行业、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电力生产行业,这些耗资巨大的行业领域,就不得不需要国家实行财政支持,以确保我国国家经济的安全与可持续生产。

第二,加强对能源开发利用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清洁资源与替代资源的开发利用。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日益扩大,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能源资源,诸如石油、煤炭等,但由于其污染性大,且循环再生难度大,如何增加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以及寻找可替代资源成为经济建设发展的当务之急;

第三,通过政府转移支付加强对落后产业的淘汰力度。政府转移支付在节能减排领域,应该集中于对发达地区或者落后地区落后产业的淘汰,实现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资金向欠发达地区或者新型发展产业的支持,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进行及时的调整与整改,经济发达地区的落后产业主要应该由地方政府自行解决,增强地方政府的产能淘汰力度和范围;

第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引导带动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的采购引导能力不强,很难实现和满足对需求量大、能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商品要求,因此需要加强政府的采购引导功能,实现对居民生活的和企业生产的绿色引导功能[2]。

2.2税收政策

第一,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开征能源税。针对国家或者国际重点开发的能源征收能源税,确保企业能够节能减排,减少对能源资源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共生与发展。并适当扩大资源费的征收范围,对具有十分重要生态意义的资源,如树木征收相应的税收;

第二,对环境污染程度大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环境污染保护税的征收策略,是确保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限制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和企业进行责停整改;

第三,调整税收优惠。对污染和浪费严重的企业实行征收环境保护税与能源税的措施,而对绿色生产和环保产业实行研发保护,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如对研发机构经费费用同比增长超过10%的厂商,能够按照研发费用的1.5倍加记扣除研发的成本,这也是对绿色科研的税收优惠的表现之一;

第四,充分借助于税收手段,建立科学发展基金。税收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调节作用,通过税收建立科学发展基金,促进科技研发手段的改善,对科研机构和从事小型研发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设立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基金,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使用和推广。并给予研究开发节能减排技术的企业和投资税收减免政策,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3]。

第4篇

长期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采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即“两高一低”模式:农业资源消耗高,农业污染物排放高,农业物质、能量的利用低。农业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也是第一污染的产业。循环农业能从根本上减轻农业对环境的污染,是农业生态经济的重要途径。循环农业的内涵是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应用循环经济理念,其理论基础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循环经济理论等。“循环农业是利用循环经济理念,采用生物技术与工程措施,对农业资源加以循环利用,以提高农业资源再利用程度,改善生态环境,增进综合效益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粮食安全战略,也提出了“注重永续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节水农业、循环农业”等带有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循环农业发展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但也离不开税收等宏观政策的调控。

二、循环农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总体上看,农业方面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中对循环农业发展影响较大的有流转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近年,国家出台了农业税优惠政策,推动了农业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农民的税收负担。然而目前税收政策对循环农业、农业资源、农业环境支持力度不够,且税收政策缺乏公平、效率等。

(一)税收政策对循环农业支持未形成科学的体系

1.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政府虽然在2008年8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但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另外,也缺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专门法律,更缺乏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配套的税收、财政、金融等政策。各地方政府在促进本地循环农业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应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2.税收优惠政策不配套

我国政府在2004年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停征了屠宰税①,农村税收负担有所下降。为鼓励企业生产、销售农业生产资料,出台了针对性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实行“减税、免税、退税”。税法的立法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但由于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措施,农林产品出售价格较低,而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增幅较快,农民没有享受政策“红利”,反而抵销了停征农业税带给农民的利益。

3.循环农业税收优惠手段不完善

循环农业税收优惠手段与其他税种相比,还比较单一,效果不明显。比如,对清洁生产、节能的税收优惠政策采用减免这一方法,没有利用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措施;涉及环保的技术进步与创新的优惠不足,且这些优惠政策过于分散,相互之间难以协调配合,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税收政策对循环农业导向不明确

1.税收缺少对绿色环保农林产品的支持

绿色环保农林产品相关法律缺失,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许多普通农林产品冒充绿色环保农林产品,而人们受传统观念影响,绿色环保农林产品在市场并不特别受青睐。另外,农林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环节缺少税收支持,绿色环保农林产品生产成本上升,也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

2.税收缺少对生产要素的支持

当前,农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非常贫乏,而城市生产要素则出现大量剩余。农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外部投资、农业环保都缺乏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循环农业,如果没有人才支撑、没有循环方面的核心技术、没有一定资金支持,其发展就是一句空话。

3.税收政策对农业合作组织的扶持不力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该组织是保护土地自然力、发展循环农业的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政府还未建立专门的、适合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三)税收政策对农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力度不足

1.增值税对环境污染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企业销售或者进口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税务机关按13%的税率计征增值税,对农业生产物资的低税率,刺激了其产量产能急速膨胀。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在促进粮食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破坏了土壤肥力,也带来严重污染,阻碍了循环农业的发展。比如,河南省每年施用300多万吨化肥,有效利用率仅占1/3,大量的化肥沉留在土壤中,在雨水的作用下或渗透到地下或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池塘,形成巨大的污染暗流。

2.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的程度非常有限

目前,消费税包括的11个税目所涉产品的消费大多直接影响环境状况。其中,对汽油、柴油和小汽车等消费税的征收起到了限制污染的作用,但是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的程度还有一定局限性,化肥、农药、电池、煤炭、一次性用品等污染严重消费品未被列入征税范围。消费税没有起到调节人们绿色消费行为的作用,还不能适应循环农业要求,这也在客观上纵容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另外,根据农业部近几年的典型调查资料,我国耕地重金属污染面积在16%以上,比如,广州50%耕地遭受镉、砷、汞等重金属污染,辽宁省葫芦岛八家子铅锌矿区周边耕地镉、铅含量超标都在60%以上。

3.耕地占用税无法遏制耕地减少

我国最近几年统计的耕地面积为:2007年16.3亿亩,2008年16.2亿亩,2009年16.5亿亩。政府开征了耕地占用税,其目的是保护耕地数量,保证18亿亩红线。由于耕地占用税税额占耕地收益比重较小,经济制约作用不明显,而且越是经济发达地区这种现象越严重。因此,耕地占用税起不到调节耕地的作用。

4.税收对农业产业的调节功能受到很大限制

目前我国各类税种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流转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约70%,处于绝对地位,显然所得税主体地位相对弱化。朱润喜(2007)认为,我国现行涉农税种中流转税占据绝对比重,所得税等其他税种在调节农业经济中受到很大制约,不能发挥各个税种的整体效应。

(四)税收政策对循环农业缺乏公平和效率

我国现有税收政策对农业发展缺乏公平、效率。刘炜(2010)认为,国家出台针对农业的税收支持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公平原则。农民属于弱势群体,涉农企业、农民和农民工仍然没有在税收上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应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则无权享受此优惠政策。二是效率原则。政府重点发展循环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目前这些方面优惠较少,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

三、税收政策支持循环农业发展的建议

在制定农业方面税收政策时,要体现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扩大税收的优惠范围,构建我国循环农业税收支持体系。

(一)构建循环农业税收支持体系

1.构建相应的法律体系

政府要做好制定循环农业促进法的一系列工作,出台农业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乡村环境清洁标准、农业清洁生产标准;另外,政府要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理念,把建设循环农业、节约型农村、环境友好型社会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2.完善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1)增值税的减、免税政策。国家应扩大绿色农产品范围,给予企业税收减免等政策,扩大生产产量,降低价格,扩大销售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农业企业节约、循环利用资源,国家应给予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2)增值税的退税政策。涉及环保的农业机械设备实行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增值税税收直接返还给企业。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所含税款,准许其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避免税款被他人侵占或贪污。(3)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取向。农业企业购买清洁生产机器等设备,准许其抵扣进项税额,以降低企业税额,促进企业固定资产循环利用。

3.完善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税制改革的思路: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合二为一,并划归资源税类。土地使用税税制设计理念:农业生产用地税负低于非农业用地税负,优等地的税负高于中等、劣等地的税负。土地使用税鼓励开荒扩耕,加大税负,切实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以保护粮食安全。

4.改革消费税,加大消费税的环境保护功能

政府通过征收消费税,可以对消费者产生引导作用,培养人们绿色消费观和绿色消费的习惯,鼓励人们对绿色农产品消费。政府通过对污染、资源消耗性农产品征税,促使该种农产品价格升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消费,从而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二)发挥税收对农业环境、资源调控的作用

1.改革所得税,促进循环农业发展

国家对农业生态环境起保护作用的企业,如农业治污企业、农业水土保持的单位,给予所得税享受“免二减三”优惠政策。政府对符合政策企业的农机设备采用加速折旧方法,从事循环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亏损,可享受6―10年②延转期摊销的政策,甚至减免税。企业投资农业循环、节能、节水等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按100%扣除,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

2.开征生态税收

与国外发达国家生态税收制度相比较不难发现,我国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小,难以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这主要是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国家应逐渐开征土壤污染税、水污染税、空气污染税、垃圾污染税、噪音税等新的环保税种,同时完善计税依据。只要自然资源被开采,无论对国计民生有无较大影响的资源,无论企业生产、销售或自用,开采企业都要缴纳资源税,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度索取。

3.通过税收保护农业环境

通过税收政策达到防治农业环境污染、促进农业环境保护的目的。企业生产低毒高效、低残留的农业化学品,给予减免税收优惠;企业生产剧毒农药、农用塑料薄膜、农用物质等有害环境的物质,征收惩罚性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间接抑制生产数量。取消大量的非规范的税费,减轻农民税收负担增加其收入。“支持龙头企业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和开展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节能、节水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③

(三)发挥税收的导向作用

1.发挥税收的导向作用,吸引循环农业主体

循环农业发展要解决农业主体缺位问题。通过税收等政策,政府培养新型农民,吸收循环农业从业人员,鼓励其发展生态农业,生产无公害农产品,推动农产品流通服务建设等,保证农业生产利润率,吸引和留住循环农业主体。

2.发挥税收的导向作用,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向循环农业

政府要发挥税收的调节、激励、引导作用,采用税收优惠政策取向来吸引人才、资金、技术流向农村,促进循环农业发展,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充分运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积极参与循环农业技术研发。

3.发挥税收的导向作用,引导对环境等要素征税

目前,农业税收主要从生产流通环节征税,应增加要素或要素本身的课税,提高非流转课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另外,对矿产资源、土地、环境等生产要素征税,也是环境保护的需要。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持续调整农业化学品的使用;通过升级栽培模式,尽量减少农业化学品的使用;出台有机肥使用补贴政策,鼓励有机资源再生利用。

(四)税收政策要向循环农业倾斜

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涉农税收政策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原则,转向侧重于公平的税收政策,采取“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政策,应该以公平为导向优化,更应该向循环农业倾斜,发挥政策的经济效应。一是城乡公平。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首要任务。二是国家龙头企业与小微企业要公平对待。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放宽其认定标准;对小微农业企业给予照顾,因其承担很大一部分就业,政府应该给予其相应的税收扶持。政府应鼓励农业产业化企业研究开发农业优良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发展生态农业,生产优质、高效、无公害绿色产品,造福社会。

此外,在取消农业税后,对循环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业生产资料、种子种苗、生态工程建设等,应按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减免税优惠。

四、本文研究结论与不足

本文仅从税收角度阐述循环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提出了政策建议,缺乏对农业税收政策的系统分析和梳理。

1.对循环农业内涵的理解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认识。

第5篇

【关键词】 区域经济;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税收优惠政策

2009年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这标志着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也是江西省第一个列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3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表明,诸如实施开放沿海经济特区、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税收政策在其经济建设过程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也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与优惠政策的利用。

一、税收优惠政策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性——基于历史数据分析

发展区域经济首先需要投资拉动,而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主要取决于投资的预期收益。如果投资者可以从税收优惠政策中获取税收利益,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则必然会调动其加大投资和扩大生产的积极性,使其有更多的资金投入生产技术的创新和工艺流程的升级改造,进而提高对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破坏。正是基于这种因税收优惠而形成的“洼地效应”,才使得实行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能够吸引大量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我国沿海经济特区、西部大开发等区域经济发展经验表明,正是国家为其创造了非常优惠的税收政策环境,才使这些地区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极大的发展空间,国内外的各种要素都被吸引过去,经济获得了超常规发展。从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2001—2008年,西部地区有43 542户(次)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 892.69亿元。① 1999—2008年,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促进了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西部地区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3.8%下降到15.6%,下降了8.2%,高于同期全国和东部地区的下降幅度;而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则由41%提升到48.1%,上升了7.1%,也高于东部地区的提升幅度。1999—2008年,西部地区工业增加值比重由32.9%迅速提高到41.1%,增加了8.2%,而同期东部、东北和中部地区分别增加了4.5%、4.5%和6.4%。在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政策的支持下,1997—2007年,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由17.73亿美元增加到50.5亿美元,年均增长16.13%,远高于东部地区10.16%的平均增速。② 国际经济发展经验也证明,在影响国际资本流动的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一国的税收负担越轻,对外资的吸引力越大,反之则相反。事实上,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为强化本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已成为各国吸引外资所普遍采用的宏观经济政策。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处于我国中部地区,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投资环境与沿海开放城市相比,在区域引资环境竞争中缺乏优势。因此,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加大改善基础设施投入、优化投资环境的同时,积极落实、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增强区域引资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二、税收政策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的作用机制

区域性税收政策,是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经常实施的一种国家区域经济政策,其核心内容是在某些特定区域,主要是在政府希望经济需要较快发展的区域,通过政府对全部企业或部分企业实行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进而实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不能单靠自身积累,必须通过税收政策的作用机制来吸引大量外来资本,包括外省乃至其他国家和地区流动资本的投入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一)税收政策的资源配置作用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要经济板块的直接腹地,是中部地区正在加速形成的增长极之一,具有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条件。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域实施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质上是在全省、全国范围内进行资源再配置。税收优惠政策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实施,可以降低该地区相关企业的生产成本,税负的降低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提高资本回报率,提高企业的积累能力和发展动力,从而导致资本、人才和信息技术等相关经济资源的流入。资本投入规模的不断扩大,可以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数量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进一步可提供的劳动岗位也随之增加,在“税收乘数效应”的作用下区域经济将会得到持续较快发展。

(二)税收政策对技术创新的作用

经济全球化时代,决定经济发展前景的是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是决定现代企业生命力的最关键因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特色是“生态”。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政府调整产业结构最直接的税收手段之一,对鼓励循环经济的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可以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绿色技术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通过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施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区域内企业资本相对充足,技术进步快,对先进技术的吸收能力强,区域经济增长就快;另一方面,对生态经济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相关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直接降低此类企业的税负,提高税后收益,此类企业和产业因税负的减少而产生较高的投资回报率,这会吸引更多经济资源流向区域内的优惠类企业和产业,而科技型企业和产业的发展会对区域经济产生较强的外部性,必然会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此外,对国外资本的引进,也可直接带来管理技术和生产技术的进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因享受较多税收政策,投资吸引力强,技术水平得以迅速提高,区域经济增长必然会加快。

(三)税收政策对公共品供给数量和规模的作用

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人力资源开发培养不足,生态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较为薄弱,重开发、轻保护的传统发展模式惯性依然较大,因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既需要民营项目投资的拉动,更需要像基础设施之类的地方公共产品的充分提供,形成与建设生态经济区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对公共品领域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会影响公共品的供给和地方财力的充裕度。一方面,对公共品尤其是基础设施实施较优惠的税收政策,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品的投资领域,消除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不但不会减少税收收入,相反会因为税收优惠、税基的扩大而带来税收收入的增长。地区财力充足了,地方政府就能够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降低交易成本,产生正外部性,促进生态经济区的发展。

三、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在国家区域战略中的地位,概而言之,就是着力构建“三区一平台”,即全国大湖流域综合开发示范区、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保障区和加快中部崛起重要带动区。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根据湖区总体定位,借鉴以往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经验,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制定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落实已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并服务相关产业发展。

(一)吸引新型工业产业和重大项目落户的税收政策选择

从鄱阳湖生态经济的总体定位和近年在湖区聚集的产业项目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是主导。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在以下方面对鄱阳湖经济区配套、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对企业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积极落实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即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新落户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鼓励类企业,在建期间建设用地,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程序报批后应给予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建成后在经营期间自用的房产和土地,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程序报批后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的先行先试工作国家应优先考虑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保税的试行,将大大降低节能环保类高新技术企业外部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吸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聚集。

(二)建设旅游示范区的税收政策选择

鄱阳湖区域是江西省旅游资源富集区,旅游资源种类多、规模大、品位高。旅游业具有强大的带动功能,辐射能力强,倍增效能高。建设鄱阳湖生态旅游示范区,推动生态城镇、绿色乡村、旅游型新农村建设,能够完善湖区的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区内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可以提高生态经济区居民的幸福指数。为了鼓励旅游企业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旅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该成为政府扶持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地方政府和税务机关可在税法权限内制定、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旅游专业村和农户以“农家乐”为主题开发的旅游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区内外旅行社开展的旅游包车业务,返还已缴纳营业税的50%;对新建的旅游景区景点,新办的生态经济区内旅游企业,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三到五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从事旅游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或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发展现代绿色物流业的税收政策选择

现代物流业是新兴的生产业,而绿色物流表现在包装和运输等过程中采用绿色运输、绿色包装等方式来发展循环经济。鄱阳湖地区位于沿长江经济带和沿京九经济带的交汇点,是连接南北方、沟通东西部的重要枢纽。在选择实施国家级税收优惠政策试点的物流企业时,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相关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从事物流服务的港口码头用地,实施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政策支持;对生态经济区内新设立的大型专业物流服务类企业、从事货物运输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自开业年度起,可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可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新设立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专门用于营运业务的运输设备,可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提取折旧,并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对物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照一定比例先征后返的政策,返还税金作为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对购置物流设施设备的进项增值税予以返还,对国内急需的进口大型物流设备给予关税减免等。

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吸引外来资本、推动区域发展的作用。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产业规划,国家应出台与生态经济区相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无疑会助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湖区经济的绿色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伦俊.区域经济发展与税收贡献的比较分析[J].财贸经济,2006(2):69-74.

第6篇

【关键词】煤炭企业;循环经济;激励;财税政策

一、财税政策支持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煤炭仍将是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础。煤炭工业是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行业之一。

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是一种共享资源,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属性;发展循环经济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社会收益大于个人收益。因此,需要政府更多、更积极地干预。同时,循环经济产业是一种全新的挑战性产业,该产业的建设周期较长,前期投入多,很多经营是微利甚至不盈利的,资本的趋利性使得私人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不愿介入,因此需要政府加以引导和支持。政府介入的另一个原因是发展循环经济是涉及到一个行业、地区甚至国家战略发展的长远构想,其短期经济效益可能无法满足某些个体的现阶段局部利益需求,必须通过政府力量从长远利益和全局战略的角度加以引导,甚至在必要时禁止一些对社会有害的行为,进而强制提供生态有益的物品,即优效品(MeritGoods),如禁止或限制排污,提供相关教育等。

由于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外部性和战略性,这就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支持,财税政策就是重要手段。但目前相关财税政策零散,设计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

二、促进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财税框架整体设计

目前,煤炭工业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在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面临问题,一些发展循环经济试点的煤炭企业出现了“循环不经济”的尴尬局面,严重影响了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和积极性。因此,需要全面、系统地设计、构建引导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

首先,应引导其循环经济项目投资行为。对于煤炭工业循环经济项目,政府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方面给予优惠,而且对于特殊重要的、投资数额巨大的国家级煤炭循环经济项目,国家财政可以采取直接投资方式予以支持。

其次,应引导其循环经济技术的研发行为、支持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教育培训。技术的先进、可行性直接决定着循环经济的成败。政府应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煤炭循环经济的技术研发,在所得税政策和营业税政策方面予以优惠。政府预算投入在煤炭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教育培训方面也应予以支持。

再次,应引导其产品生产行为,同时引导社会消费行为,倡导绿色生产和消费。对于生产过程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煤炭企业,考虑从资源环境类税、消费税方面给予限制;对于生产中综合利用资源的产品,可以通过增值税政策、政府采购予以支持。

最后,应考虑建立“绿色关税”体系和加强煤炭工业循环经济行政监管。

基于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正向引导和逆向限制,笔者设计了如图1所示的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财税政策框架,以引导煤炭企业的经济行为。

三、促进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

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在调整和优化循环经济税费政策体系中,既要立足我国循环经济政策的目标导向和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现实需要,同时又要考虑我国税制的结构现状和发展方向;既要有利于促进国家循环经济战略的实施,又要符合税制发展的整体要求;既要间接引导与直接激励相结合,又要鼓励性政策与限制性政策相结合。

(一)促进煤炭工业循环经济投资的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政策

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一般需要巨额设备资金投入,如何降低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初期资金投入压力,快速回收投资减轻其负担?在促进煤炭工业循环经济投资上,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重点可以从煤炭企业循环经济项目的关键设备投资抵税、计提折旧,煤炭企业循环经济相关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计纳税等方面给予倾斜。

2.资源税政策

制定鼓励煤炭企业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提高煤炭开采伴生资源综合开采利用的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煤炭企业实际回采率高于设计的回采率,可实施优惠的资源税税率;煤炭开采过程中伴采其他矿产资源的,资源税税率与综合资源回采率、综合资源利用率挂钩。

(二)引导煤炭产品绿色生产和消费的税费政策

税收对绿色生产和消费的调节主要通过产品的价格来体现。上述促进煤炭工业循环经济投资的税收政策虽然也可以最终反映到产品价格上,但其调节的主要着力点还是在煤炭企业的投资行为,其传导政策信号到产品购买者方面需要一个过程,作用不直接。从引导煤炭产品绿色生产和消费的角度考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增值税

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来说,以成本非常低的废渣等废弃物为原料进行生产,产品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较高,而使用的废弃物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虽然取得相关数据,但抵扣率低于征收率,在按增值的比例缴纳增值税时,形成高征收低抵扣的状况,与其他非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相比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收。为了鼓励煤炭企业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可考虑增值税优惠政策。

2.消费税

我国消费税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利用税收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鼓励发展环境保护型、资源节约型、高附加值产业的政策导向。目前消费税应加以完善:需将目前尚未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且不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高耗能产品、资源消耗品等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应扩大到煤炭产品,逐步调高税率;通过税收手段来调节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鼓励广大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清洁消费。

3.资源税

通过征收资源税以提高煤炭开采成本和煤炭价格,改变我国目前以销售量或自用量来征收资源税的情形,使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更具效率。应由现行的以销售量和自用量为计税依据改为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并适当提高资源税的税率;实行差别税率,与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煤炭回采率挂钩,回采率低的税率高、回采率高的税率低;对乱采滥用、回采率低的开采者采用高税率,课以重税,以示惩罚,引导企业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珍惜与节约资源。

4.环境税

国务院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已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环境税,财税部门也在积极考虑运用税收手段加强环境保护。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可以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废弃物等收费制度改为征收环境税。同时,对保护环境的煤炭企业,按其对环境资源保护程度进行税收减免。环境税收取得的收入可以作为开发污染防治技术的科学研究经费和煤炭工业生态环保的奖励基金。

5.排污权交易制度

煤炭工业还应逐步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控制煤炭企业排污,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煤炭工业可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政府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改变目前煤炭企业(主要是焦化企业)随意排污、不顾成本的状况。

(四)调整相关货物进出口的税收政策,建立“绿色关税”体系

“绿色关税”体系在煤炭工业的体现是限制一些煤炭资源产品的出口,特别是继续限制高污染(煤焦)产品出口,改善我国的煤炭资源出口结构,鼓励高附加值的煤炭产品出口,保护国内煤炭资源。应对国内目前不能生产的煤炭工业污染治理设备、环境监测仪器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等进口产品,减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四、促进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政策

(一)预算投入政策

工业化国家一般通过预算投资、预算补贴、财政贴息和开发投入等方式来发展循环经济。煤炭企业是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煤炭工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因此需将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纳入政府公共预算支持范围。

1.在经常性预算中逐步提高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支出预算

未来政府财政预算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建立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要体现公共性、政策性的客观要求。由于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具有鲜明的正外部性,属于社会共同需要的范畴,因此提高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支出预算与公共财政改革是吻合的。支持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经常性预算主要用于:(1)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与开发;(2)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技术示范和推广;(3)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教育和培训;(4)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管理监督体系建设。

2.在建设性预算中加强财政对煤炭工业循环经济的投资力度

(1)逐步提高投资占预算内投资的比重;(2)更多利用贷款贴息方式;(3)选择一些特殊重要的、投资数额巨大的国家级项目,国家财政可采取直接投资方式予以支持。

3.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设立中央对地方煤炭循环经济专项拨款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公共财政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间的政府财力相差悬殊,地方财政富裕的东部沿海基本没有大型煤炭企业,而在西部和中部省份,有我国主要的大型煤炭企业,因此这些省份往往是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大省和财政穷省。因此,建议设立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煤炭循环经济专项拨款。

(二)政府采购政策

第7篇

论文摘要:绿色税收是政府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手段。面对我国目前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建立和完善我色税收体系势在必行。本文就我国已有的环境税收政策进析,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探讨如何改革和完善现行环境税关税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税收体系,进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税收(Green Tax)又称环境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宏观调控自然环境保护职能凭借税收法律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无偿地、强制性地征收财政收入所发生的一种特殊调控手段。充分体现了国家以自然环境保护为目的的宏观税收调控职能。绿色税收是税收体系中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有关的各种税种和税目的总称,它不仅包括污染排放税、自然资源税的生态税费而且凡与自然生态环境有关的税收调节手段也都应包括在内。

一、我国现行绿色税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我国现行绿色税收的现状。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在调控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仅环境排污收费一项,国家就规定了污水、废气、废渣、噪声四大类100多项排污收费标准。1994年税制改革后,23个税种里消费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税种都与生态环境有关,现行的税制中采取了保护环境多种措施,主要包括:(1)增值税对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废旧物资,且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销项税额。(2)消费税将污染环境的烟、鞭炮焰火、不可再生的成品油类和高能耗的摩托车、小汽车列入征收范围,并根据污染的轻重设计了不同的税率。(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绿化基金会的捐赠,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4)资源税将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列入了征税范围。

2我国现行绿色税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

(1)缺少环境保护的独立税种。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税种。现行税制中虽然有些税种涉及到环境保护方面,但其调控的力度往往不够,难以达到保护环境的最佳要求。

(2)排污费的征收存在不足。我国现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收费标准低于污染防治费用,使得环境污染单位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花钱防治污染。相对于税收制度,排污费制度的立法层次较低,致使其征收方式不规范,征收范围比较狭窄,强制力较弱,征收乏力,拖欠现象严重。而且收缴上来的排污费,缺乏预算约束,监督考评制度也没有到位,致使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效果也不太理想。挪用、挤占、拖欠、积压排污费资金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到污染治理资金的使用效益。另外,我国的排污收费归地方政府所有,中央财政不参与分配,费用征收和使用地方差异较大。在经济发展的中心目标指导下,地方政府也往往利用此项收费作为吸引企业入驻的一项优惠政策而使得这一收费制度形同虚设。

(3)我国的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过窄。长期以来,我国的资源税只是针对开采的煤、石油、天然气、矿产品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收,一直都被作为一种调节级差收入的手段,没有考虑对于水、土地、森林、海洋等目前污染严重或稀缺的资源要素进行征税。在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其环境保护功能往往被忽略,过低的资源价格驱使着企业不重视资源开采使用的效率,过度开发、资源浪费现象受到利益驱逐的地方政府的默许,反而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征收的范围过于狭窄,资源税率很低,只能补偿资源占用的级差收入,与节约资源的宗旨相去甚远。

(4)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形式单一。现行税制中为贯彻环境保护政策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而且多从国家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进行考虑,勉强和环保结合,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对于不同企业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根本不能有效的鼓励人们增加使用低污染的产品,也不能激励企业最大程度的减少污染。

(5)与环保相关的税种环保力度不够。虽然从2006年4月1日起,我国对从1994年开始实行的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但是消费税的环保作用并不明显。对电池、口香胶、一次性塑料袋、食品包装用具、化肥等这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没有列入征税范围,征税范围仍然太窄;汽油、柴油、鞭炮、焰火、一次性木制卫生筷、实木地板等一部分应税消费品适用的税率偏低,没有发挥消费税的环保功能。另外,现行车船使用税制度对车辆分类按辆或按净吨位定额征收,税制的设计基本上没有考虑环保因素。由于同一类型机动车的性能、油耗、尾气排放量不同,对环境的损害程度也不同,所以对该类型的机动车采用相同税率、按辆或按净吨位征收的方法显然有失公平,更不利于污染的防治。此外,由于车船使用税征收额度较轻,实际操作中很难起到缓解交通拥挤和减轻大气污染的作用。

二、构建中国特色的绿色税收体系的建议

国外绿色税收研究和实践表明,环境税不仅可以改变污染者的行为,而且其税收收入还可以用来保护环境和改善税收结构,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三赢”。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同时又是资源消耗大国、环境污染大国,生态问题一直十分严峻。未来的几十年里,我们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将越来越大,资源消耗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摆在眼前迫切需要解决,建立并完善绿色税收体系已成为我国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

1.改革排污收费制,开征专门的环保税种。

我国的绿色税收具体应包括以下几个税种:能源污染税、水污染税、固体废物税、大气污染税、噪音污染税等。另外,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应合理分配所征收的环保税收。建议环保税划作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地方政府征收,环保税款要建立环保专项基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环保专项基金一是用于污染源的治理,由政府建设环保设施或以有偿的方式提供给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费用;二是为环保科研部门提供科研经费研发有利于节约资源和降低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实现生产的低成本、高效率。

2.完善现行资源税制度

资源税的开征不仅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也能起到全面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税收作用,故应对现行的资源税进行完善,主要办法有:(1)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征税对象扩大到矿产、水、森林、草场、土地等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可增加水资源税,开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2)完善计税方法。将现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由按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改为按生产数量计征,对资源税的征收应采用累进制的方式,将资源的使用量划分档次,拉大税档之间差距,税率逐级跳跃式增加。(3)将有关土地课征的税种并入资源税。可考虑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同时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统一内外税制,加强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意识,共同调控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4)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资源的回收利用和开发利用替代资源。

3.开征燃油税

在我国,燃油税的实施方案早就被政府列入规划,但由于种种原因到目前为止没能实行。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开征燃油税,是解决我国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的一项有力措施。一方面可以从经济利益上制约对石油资源的消耗,另一方面又可以鼓励人们使用环保交通工具,或使用洁净的替代能源,从而减少燃油对大气的污染。目前国际油价不断攀升,而人们对于燃油的消费则缺乏理性。在国际油价持续走高的环境下,及时推出燃油税是提高民众节约能源意识的一种重要手段,同时也有利于汽车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型及能源替代型车辆的生产,降低汽车行业的能源消耗水平。

4.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支持企业和单位治理污染,在税收政策上要给予倾斜。除了以“三废”为原料生产的产品可以享受免税之外,对利用“三废”生产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仅免征环境保护税,还应在一定时期内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治理污染设备、环境检测和研究仪器,应免征或减征进口关税;对投资于环境治理与保护项目的企业实行投资抵免和再投资退税政策进行鼓励;鼓励企业购置治理污染的设备,购置款可以按一定比例在税前抵扣,企业环保性固定资产允许加速折旧;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给予环保产品生产企业以适当的税收减免补偿;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制防止污染的技术和设备,对开发的新技术转让收入,在一定时期给予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照顾。

5.调整完善其他相关税种

对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可通过征收消费税,提高其生产成本,通过价格信号限制破坏生态环境的消费,鼓励健康性的消费和保护资源环境的绿色消费。将那些用难以降解和无法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的、在使用中预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又有相关的“绿色产品”可以替代的各类包装物、一次性使用的电池、塑料袋、餐饮用品以及氟利昂等产品列入征税范围,可增设煤炭消费税税目,加大消费税的环境保护功能;对于资源消耗量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应征收较高的消费税,鼓励广大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清洁消费。对不同排气量的小汽车继续采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小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实行区别对待,并应明确规定对使用“绿色”燃料的小汽车免税,以促使消费者和制造商作出有利于降低污染的选择。另外,考虑到燃油税的调节作用,在改革车船使用税时,应与燃油税相互配套,以更好地发挥其环保功能。

除了以上几项主要建议之外,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减轻绿色税收纳税人的排斥情绪。公民自觉的环保纳税意识是绿色税收政策顺利有效实施的基础,政府应通过印发宣传材料、举办宣传活动、利用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强对环境保护观念的宣传,增强公民的环保和纳税意识,以保障绿色税收政策的实施。

第二,绿色税收必须坚持税收中性原则,不能加重公民及企业的纳税负担,不能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负面影响。在开征环保税种的同时,可利用所得税进行改革的契机,降低相关税率,解决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问题,使其承担的总税负基本保持不变。

第8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资源环境绿色税收制度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从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发展的战略和模式,它强调人类经济活动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是指在不牺牲未来几代人需要的情况下,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发展,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发展,由此达到现代和未来人类利益的和谐统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同样存在着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如何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现实中国的一个重大的经济课题。税收作为筹集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应当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可持续发展与税收

(一)枕收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是相辅相成的。可持续发展将对税收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首先,可持续发展是获得长期稳定税源的保证。税收的增长以经济的发展为前提。只有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为税收的持续增长提供长期充足的税源。其次,可持续发展将会使税制结构逐渐趋于优化。在可持续发展下,产业结构趋于优化的同时改变了税源结构。这必然要求国家及时调整税收工作重点,开征新的税种,不断完善和优化税制结构,减少税收流失。再次,可待续发展使税收调控的目的不止局限于经济发展,也注重环境的保护和人类的长远利益。

税收是保障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手段。这是由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税收本身的性质、职能决定的。影响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一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负的外部性问题,即企业的私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_税收作为市场经济下最主要的经济杠杆之一,对负的外部性问题有直接、有效的调节作用。个别企业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向外界排放污染物,这就等于将本应该由企业负担的成本转嫁给社会承担,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解决这种负外部性问题最有效的还是通过政府实施公共政策。两种途径,一是政府实施对污染企业的管制,二是通过征税来解决此问题。前者是通过规定或禁止某些行为来解决外部性。但政府管制者为了设计良好的规则,需要了解这些行业可以采用的各种技术的细节。因存在信息不对称,所以政府实施管制的成本较高。而税收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政策,主要通过向私人提供符合社会效率的激励来解决外部性问题,是一种最优手段。一方面,税收将企业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实现企业的公平竞争。另外增大了排污企业的成本压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将不得不采用先进技术减少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或购买污染处理设备,这都将对杜会生产效率、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污染的防治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该项税收收人又可以作为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事业。

(二)什么是“绿色悦收”

随着五、六十年代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一些具有环保特点的经济概念,诸如绿色国民生产总值、绿色会计、绿色营销、绿色税收等相继出现。这些“绿色”概念,不仅反映了人们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而且更重要的是将环境资源的消耗与补偿纳人经济范畴,从而有利于环境问题的解决。“绿色税收”“词的广泛使用大约在1988年以后,《国际税收辞汇)第二版中对“绿色税收”是这样定义的:绿色税收又称环境税收,指对投资于防治污染或环境保护的纳税人给予的税收减免,或对污染行业和污染物的使用所征收的税。从绿色税收的内容看,不仅包括为环保而特定征收的各种税,还包括为环境保护而采取的各种税收措施。随着绿色税收理论在我国的出现和应用,如何建立绿色税收制度,以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税收理论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西方国家构建“绿色税收”制度的实践

西方国家“绿色税收”即环境税收的发展大致已经历这几个阶段:1.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这个时期环境税主要体现为补偿成本的收费(Cost-CoveringCharges)。其产生主要是基于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要求排污者承担排污行为的成本,因为规范排污行为需要付出代价。其种类主要包括用户费、特定用途收费等,尚不属典型的环境税,只能说是环境税的雏形;2.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这个时期的环境税种类日益增多,如排污税、产品税、能源税、碳税和硫税等纷纷出现。其功能则综合考虑了刺激和财政功能。即各种排污税主要是用于引导人们的行为方式,而各种能源税则主要用于增加财政收人,同时,也希望其产生积极的环境影响;3.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至今。这个时期是环境税迅速发展的时期,现在西方国家不仅普遍建立了环境税制,而且环境税在许多国家已成为环境政策中的主要手段。

西方国家的“绿色税收”主要有三类:1.对企业排放污染物征收的税。包括对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的课税。如英国、荷兰、挪威等征收二氧化碳税;美国、德国、日本征收二氧化硫税;德国征收水污染税。2.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如德国、荷兰征收的油税;美国、法国征收的旧轮胎税;娜威征收的饮料容器税等。3.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税。如美国、日本征收的噪音税和工业拥挤税、车辆拥挤税。

目前世界上绿色税收制度的建立处于前列的主要国家有美国、荷兰和瑞典。美国的“绿色税收”制度包括对产生臭氧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对汽油的征税,对与汽车相关的其它征税、开采税、对固体废物处理的征税等。美国大部分与环境相关的税收计划是由州和地方政府来实施的。另外它们是一个大混合,即每个州的标准都不一样。但美国无论在联邦层次上,还是在州层次上对环境税收越来越重视,从现有的环境税收的实施效果来看,它们的作用是显著的;荷兰特别为环境保护目的而设计的税收主要包括燃料税、噪音税、垃圾税、水污染税、土壤保护税、地下水税、超额粪便税、汽车特别税、石油产品的消费税等。荷兰的“绿色税收”制度以征收生态税收的政府级次和用于生态目的的税收类型为两个特征。生态税收的征收一般由低一级的政府去完成。大部分用于生态目的的税收主要是特定税;瑞典的“绿色税收”包括对燃料征收的一般能源税、对能源征收的增值税、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对电力能源的征税、对化肥、电池等的征税等,已经占到税收体系的重要部分。其环境税的核心是对能源的征税,而对能源的征税是从多方面来进行的。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征税使能源的消费水平下降,并促进技术革新。

三、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绿色税收制度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运用税收手段加强环境保护也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了。早在70年代,我国的原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中就曾规定对工业企业以废渣、废液、废气等“三废”和其他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人和利润给予定期免税照顾。此后,我国的税收制度虽然历经多次改革、调整,但也始终将保护环境作为税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1)增值税:对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研石等废渣的建材产品和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税优惠。(2)消费税: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鞭炮、烟花、汽油、柴油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列人征收范围,并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3)内资企业所得税:规定利用废液、废气、废值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减征和免征企业所得税。(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外国企业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所取得的转让费收人,可减为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可给予免税。此外,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也对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应当肯定,这些税收政策在减轻和改善我国环境污染,保护自然资源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与其它政策相比,上述政策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一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税收对环境保护的作用主要靠分散在某些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这样既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很难形成专门用于环保的税收收人。二是现行税制中为了环保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过于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了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三是在保护自然资源方面,现行的资源税也很不完善。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指导思想是:根据我国资源现状和特点,促进企业按物耗少、占地少、能耗小、运翰少和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原则发展,加强对能耗大、用水多、占地多、污染严重的重化工业的管理。基本思路是:在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税收措施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使其成为“绿色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从而构建起一套科学完整的“绿色税收”制度。

(1)在排污等领域实行费改税,并开征新的环境保护税

首先,应将已经实行的排污费改为环境保护税。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的特征,比收费更具有约束力。而且税收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征收成本也比收费低。同时环境保护税收人将作为财政的专项支出,有严格的预算约束,可以保障宝贵的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在排污等领域实行费改税已势在必行。这有利于税收政策措施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具体的措施包括:将二氧化硫排放费、水污染费、噪音费分别改为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和噪音税。其次,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对环境污染破坏程度征收环境保护税。具体设计是:以排放“三废”和生产应税塑料包装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及塑料包装物为课税对象;对不同的应税项目采用不同的计税依据:对“三废”排放行为,以排放量为计税依据从量课征,对应税塑料包装物则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人按比例税率课征。在税率的设定上不宜按全部成本定价,以防把税率定得过高,使得社会为环境保护付出太大的代价。此外,应将环境保护税确定为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并且环保税收人作为地方政府的专用基金全部用于环境保护开支。

(2)改革消费税,开征燃油税

我国消费税对汽油、柴油各规定了一档税率,以定额的方式征收税款,在当前国际油价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大大减少了国家的相关税收收人。因此,可考虑取消费税中对汽油、柴油的课征,对汽油、柴油、重油等在其销售环节从价开征燃油税,一方面控制燃油的使用,保护大气环境;另一方面增加国家税收收人。可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收负担,以抑制含铅汽油的消费。

(3)采取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我国现行的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在减税、免税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手段对原有政策做出完善。首先,制订环保技术标准,对高新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引进和使用予以税收鼓励。可供选择的措施包括:技术转让收人的税收减免、技术转让费的税收扣除、对引进环保技术的税收优惠等。其次,制定环保产业政策,促进环保产业的优先发展。如环保企业可享受一定的所得税的减免;在增值税优惠政策中,对企业购置的环保设备应允许进行进项抵扣,从而鼓励企业对先进环保设备的购置与使用;对环保设备实行加速折旧;鼓励环保投资包括吸引外资,实行环保投资退税;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中,对于企业采用先进环保技术改进环保设备、改革工艺、调整产品结构所发生的投资应给予税收抵免;对于环保产品在出口政策上给予税收支持等等。

(4)制定促进再生资源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再生资源业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而且也有利于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目前,我国资源回收利用的潜力很大。据估算,我国每年可再生利用而未回收的废旧资源价值将近250300亿元人民币。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对再生资源业利用废旧物资允许按10%作进项抵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再生资源业的发展。今后,在绿色税收政策的制定上,还应进一步促进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

第9篇

(一)对就业总供给的影响

对于长期处于人口大国的中国来说,就业压力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首当其冲的美国的失业人数急剧增加。而我国经济贸易与世界各国密切合作的重要时期,金融危机对欧洲经济贸易的重大创伤也使得我国的国外进出口贸易受到严重阻碍。金融危机引发的实体经济动荡会大大压缩我国劳动就业的增长空间。[1]随着公司的倒闭,很多贸易都面临长时间处于停滞状态,增加了贸易当中的待业人群。对于我国来说,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经济增速减缓。大中型公司相继不断的大量裁员,小微企业由于资金链的得不到及时的供应大量倒闭,大量的萌芽企业在面临金融危机时陷入僵局。以上情况直接导致我国就业总供给的急剧减少。

(二)对就业未来形势的影响

从宏观方面来看,我国大力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保民生促就业的大力措施。例如:举办公共工程,支持职业培训,弥补企业资金链等。适度宽松的财政政策如: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延长小微企业还款时间、降低小微企业还款利率等措施。从微观方面来看,我国政府清晰地意识到就业环境也是未来就业的一大问题,对此提出我国推出新的教育改革方案,为我国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同时我国政府提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大学生创业优惠的政策。并对困难群体,例如身体不健全人士、下岗职工等实行优惠暂免税等扶持政策,为未来的就业提供了导向。

二、税收政策对劳动力影响的分析

(一)对城市劳动力来源的影响

积极的税收政策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城市经济发展的步伐大幅度加快。从而导致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动力供过于求的问题。城市当中存在多数对工作有需求的劳动力,积极的税收政策不仅解决了我国城市劳动力来源庞大的问题,又提高了我国城市劳动力的整体素质。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城市劳动力来源促进就业的财政税收政策,如:“四万亿投资方案”、“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等,直接减轻了我国城市劳动力的消费环境,为城市劳动力来源减轻了就业压力。其中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城市劳动人口自助创业,促进城市劳动力的多方面发展方向,推动了城市劳动力的长远发展。

(二)对农村劳动力的影响

农民工由于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和自身资金成本的有限,在社会经济发展下就业形势面临困难。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这种情况更多地表现在东部沿海制造业、出口企业和外商企业就业的大批农民工返乡。[2]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以及我国一直存在的人口大国问题及优势,农民工一直是我国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工作的不可缺少的人员。由于当前国家为节约更多能源和提高农作物的经济效益等因素,鼓励集中式的种植模式,导致农村劳动力的过多以及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国推出对农民工免费实行教育培训、对建筑行业、制造业等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

(三)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劳动力的影响

随着教育的发展,使得加入高校的人数逐年递增,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绿色通道,对其进行财政上的帮助,扶持了大量贫困学生加入正常求学者的行列当中。第二种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需要,高薪职位越来越面向高素质人才,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提升学识的队伍中。

三、应对我国当前就业问题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降低所得税税率

适当降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能过直接减轻企业的税负,从而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进行投入产出,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尽管我国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已经在适应当前经济市场的情况下,有所降低,但对恶劣形势下我国企业的帮助还不够落实。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应该在不同行业所面临的紧张程度不同的情况下,再度在短时间范围内降低。如目前我国严峻的煤炭行业、制造业、金融业,可以将其在三年内的所得税税率调整为15%。

(二)提高所得税起征点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2005年的1600元,调整到2008年的2000元,再度调整至2011年的3500元。由于物价的飞速上涨,对于社会基层劳动人民的工资水平来说,并未能适应物价的涨幅程度。提高我国所得税的起征点,能够直接减轻一般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居民的收入。提高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能够提升人们的日常消费水平,间接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业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提升了我国的劳动力需求。经济链的有效带动不仅大大促进了原来产业的发展,又同时为新兴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需求。

(三)增加所得税分级

减轻税负是我国“十二五”一揽子税收规划的一部分,增加所得税分级能够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长期以来,我国贫富差距两极分化,中低收入者占据了我国收入者的绝大部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是7级累进税率,而我国的收入不均衡,面临两项调整方案。一项是“减少级次,调整级距”,另一项是“增加级次,调整税率”。针对我国人口众多,经济环境复杂的情况,建议我国采取第二种方案。首先,因为增加级次能够更好的分化开收入税负的问题,更加详细的调整了劳动者在各种收入下所承担的税负。其次,第二项比第一项更容易监管。由于设置的更为详细,相比第一项包含了更为少量且具体的人群,使得征收的效果会比第一项更为显著。

(四)对特殊人群实行免征税

2014年01月10日,我国税务总局出台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人职工合法权益。《公告》中明确,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者协议,并依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能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但并未提到对残疾人的收入所征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详细规划,对于我国社会当中存在的特殊人群,不仅包括残疾人,还有一些下岗职工,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不够落实。例如对于残疾人群的所得,应针对其所得来源困难,对其实行免征税政策。在当前通货膨胀的阶段,对其所在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更应对特殊人群实行鼓励其创业的免征税政策,等到我国的市场经济转为政策时,再对其进行适当征税。不仅解决了残疾人收入的问题,又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

四、结论

第10篇

1.1 经济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厦门市工业发展迅速。由《厦门201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得:2013年厦门市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3018.1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99亿元,增长0.2%;第二产业增加值1434.79亿元,增长11.1%;第三产业增加值1557.38亿元,增长7.7%。2013年,厦门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4678.45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工业完成产值3294.49亿元,比上年增长19.1%;轻工业完成产值1383.96亿元,下降0.4%,重工业与轻工业之比为2.4:1。第二产业是厦门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工业是厦门市经济的支柱,尤其是重工业。而工业是厦门最大的用能主体,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厦门能源消费走向。目前厦门市工业用能仍然以煤、电为主,都会产生大量碳排放。如表1所示,厦门市工业主要消费的能源产品是原煤、热力、电力、燃料油等,虽然排碳主体原煤的消费比重有所下降,但是绝对数量值仍然很大,是厦门工业消费的主要能源产品,工业成为厦门市最大的排碳主体。

从近几年三次产业对厦门生产总值的贡献来看,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年鉴得到的数据,可得到图1。如图1所示,第一产业贡献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占比很低。而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贡献率都在50%左右。从总体趋势上看厦门第二产业的比重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大于第三产业,且占比较高,其中主要以传统工业为主。在产业结构中,传统产业占比过高不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厦门市低碳经济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1.2 能源消耗

厦门是以原煤、电力、石油制品等作为工业能源的主要消费主体,且工业是厦门经济发展的主体,工业能源消耗情况将很大程度地影响这厦门能源消费走向。由《2013年厦门经济特区年鉴》可得2013年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费原煤490.74万吨、消费电力917986万千瓦时、综合能源消费量545.26万吨标准煤。厦门市能源消耗量仍很大,且其主要消费的能源种类多数都极易产生大量的碳排放。因此,能源问题是厦门发展低碳经济的面临的最直接、最主要的问题。

1.3 经济发展方式

30多年以来,厦门虽然经历了飞速发展,成为中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然而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主要依靠土地、劳动力、资源的大量投入以及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属于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在能源利用方式上,厦门大部分加工制造企业也没能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的生产方式,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和低效益的中小型低端制造业仍占很大比重。而以燃烧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粗放型能源利用方式将会产生的大量废气、废水和废渣,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成为厦门市发展低碳经济的重大阻碍之一。厦门市应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集约式增长,提高生产效率。

2 国内外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对比

2.1 国内外现有财税政策对比

在全球气候变暖和温室效应的压力下,世界各国都意识到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各国政府都为了实现本国低碳经济的发展采取了相关措施,提出并实施了促进本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厦门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要与时俱进,跟上时展的步伐。本文选取国内一些省份、国外一些国家的低碳财税政策与厦门市采取的相关低碳财税政策进行对比(见表2)。

2.2 厦门低碳财税政策存在的不足

1.税收体系不够健全。迄今为止,我国仍未真正建立起比较完整健全的环境税收体系。在低碳经济发展的环境税制研究方面,许多发达国家都探索出具有本国特色的税收体系。如表6中美国、英国、日本都已经在本国实行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税收体制,开征了多种针对低碳经济的税种。与这些发达国家相比,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只存在少部分带有温室气体减排性质的税种,其中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缺少独立的环境税种,针对性不足,影响了其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导向作用的发挥。

2.政策体系覆盖面小。厦门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主要表现为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具体措施主要有实施绿色照明工程、重点单位分类监管、示范项目带动建筑节能等。然而,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投资项目过于分散等原因,虽然在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但是这些政策都比较分散,未能形成全面系统的政策体系。此外,厦门财税政策主要涉及工业改进技术、加大节能力度,建筑节能等,在居民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等方面并没有相关地方财税政策支持,覆盖面比较小。

3.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对低碳资源和低碳产品给予财政补贴是减少碳排放一项重要的财税手段。中国虽然在“十一五”期间不断加大了对节能环保的预算,但是,节能环保方面的财政预算占全国财政预算的比重仍比较低。加上地方财力有限,我国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预算支持制度,低碳经济的发展仍存在很大的资金缺口。厦门虽然经济比较发达,但是由于支持科技创新,推广低碳技术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不仅需要大方政府财政支持,更需要中央财政预算的大力投资。

3 厦门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低碳税收体系

厦门发展低碳经济,应该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低碳财税政策经验,建立一套完善的、有针对性的税收体系。以资源税为例,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存在资源税这一税种,但是这个税收法规一定程度上仍存在问题或缺陷,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中国目前征收的资源税,难以达到遏制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的目的,不能有效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在资源税征收上,应该进一步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除了对矿产品、盐征税之外,将耕地、林地、土地、地下水、原木、电等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内,建立全面系统的“绿色税收”体系。[3]

3.2 扩大低碳政策覆盖面

系统性的低碳经济政策体系,特别是低碳财税政策体系,应该包括两个主要组成部分:一是财政支出政策体系,可以激励市场主体进行节能减排。二是税收政策体系,可以约束市场主体的耗能排放行为。

1.财政支出政策体系。目前,我国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主要是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项目实行财政补贴,其中厦门主要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及支持相关低碳产业。从财政政策上看,都属于财政补贴范畴。对于其他财政政策工具,如政府采购、转移支付、财政贴息担保等的使用比较少见,财政政策比较单一。因此,我国应该加快建立健全低碳财政政策体系。

2.税收政策体系。我国税收政策对低碳经济的重视不够,各个税种之间相对独立性强,尚未形成系统性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绿色税收体系。因此,为了建立“绿色化”税制,应该进行税制调整与改革。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及所处的发展阶段,比较适合借鉴第二种渐进式的改革方式。首先,可以适当加大我国资源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其次,应该取消高耗能、高污染、高碳排放的产品出口退税待遇、对碳排放量大的进口产品征收比较高的进口关税或者环境附加税。

第11篇

关键词:财税制度 改革 企业财务管理

相关政府部门通过财政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中国的经济形势仍然是在过渡时期,企业的管理已经带来了一个相应的影响,以及影响财政管理的财务和税务系统最敏感的部分,因此,企业如何提高财务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财政税务制度变革给企业财政管理带来的影响

(一)制度的更新压力大

政府的经济政策变化可能对企业带来非常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国有企业,如果政府的政策是不利于传统发展模式,它可能给企业带来根本性的损害。因此,全国财政系统在许多企业进行改革,势必经历很大的变化。如系统现已实现的税收,以及税收改革,这些政策都会对企业带来一些新的挑战和风险。

(二)企业管理理念更新难度大,运行成本增加

我国企业经历着市场经济快速成长的过程,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体,需要遵循一定的发展规律。我们的业务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前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的遗留部分,是公认的传统部分,涉及范围比较广泛,这使得企业管理理念更新时遇到较大阻力,企业财税改革面对压力和难度是非常大的。此外,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需要的人力、资金和其他投入成本也非常巨大,根据国家金融和税收政策的变化,不可避免地使企业需要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适应改革进程的要求,从而加大企业的资源投资。

(三)财政管理人员培训任务艰巨

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服务,税收制度的改变,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模式、管理理念。财务管理活动涉及人员是多层次的,这使得财务管理培训的任务异常艰巨。

二、加强企业财政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财政管理人力资源的培训

现代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说,在面对中国的经济体制的挑战和困难的过渡期时,不能忽略对政府管理者的培训,为企业的目标和任务。在财务管理人员培训,企业应采取多种激励机制来实现财务管理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和敬业精神,提高他们适应新的国家的财政政策的能力。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坚持人才培养的多样性,跳出过去单一,枯燥的训练模式,根据员工的个性特点,采取因材施教的培训措施。企业需要好好利用他们的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无形资产,提高人才培养的效果。

(二)树立现代管理理念,改善财政管理结构

根据辩证思维,人们的看法和决定是理性和非理性的因素,这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引起的。当人们使用传统过去的思想,解决不了的问题,现在,它是一个突破性的创新和转型,但也可能发展的必然。面对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所面临的挑战,企业应建立现代管理架构,改进管理过程,解决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结构,能够保证本身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现代管理理论和科学技术的新兴企业,探索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提供了基本的保证。

三、企业税务改革的新发展道路

(一)建立税务会计是完善我国税制体系的需要

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法人税,还需要一个“商业语言”,核算和反映。目前,在我们的税务会计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的阶段,所有的税务会计处理的规定分散在税务系统中的各项规定,而不是从税收制度的角度进行梳理和规范。虽然会计制度的改革进展较快,但是对于提高税收征管和管理的作用难以有效地发挥,会计的发展难以实现同步。税务会计在经济核算应用程序执行的税务系统从一开始就存在,但以营业税税税制作为主系统,营业税在税收会计管理角色,因为的税务会计规定过于简单,没有突出地体现。完善税收制度,包括税收制度,应该是会计制度。目前税务系统仅提供应付税项,应课税收入,营业费用扣除标准,没有从税务会计的角度来看,按照税务责任,应课税收入及净服务费的要求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会计管理社会和经济税收管理的作用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立和改革,以适应的税务会计制度税收制度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应受重视的绿色税务制度

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关键是社会能否现有的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转向一个高效率,更经济的运作模式。我们必须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所带来的经济活动,但要达到这个目标,还必须依靠各学科的社会调整和创新,但我们必须提高在科学和技术的投资,以支持突破这种发展现状。

面对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税收激励,奖罚制度,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总是需要投资,因为没有成熟的生产系统或生产规模,新技术的成本或价格往往高于传统技术。在这样的情况下,合理的税收制度有可能成为该项目是可行与否的关键因素,有利于促进新技术的发展,以及促进经济改革。

绿色税收罚款和让步虽然是很重要的,但很多企业仍然不知道如何使用政府职能系统,不知道可持续发展的一些项目或活动如何实施,其实,可以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除了推动绿色税务措施,税务部门也有必要研究这些政策,如果你真的想通过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应避免提供补贴或其他优惠,包括外部成本对企业贸易的投资。

参考文献:

[1]王素清,谢方军,吴启兰.揭开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J].中国经济信息,2012

第12篇

一、税收政策

(一)燃料税

为减少石油消耗和CO2排放,英国对汽车燃料实行高税收政策。对常规汽油来说,燃油税、增值税大约占其价格的75%左右。为鼓励消费者使用清洁能源,对不同燃料类型的车辆,实行不同的燃料税税率:常规汽油为47便士/升,生物柴油为27便士/升,液化气、压缩天然气为10―12便士/升,氢燃料免税。

(二)车辆税

为鼓励消费者购买低油耗、低排放车辆,英国实行车辆税,每年征收。如2001年英国交通部改进车辆税收体系,按不同油耗和排量增收车辆税,车辆税分个人车辆和公司车辆。个人小汽车的车辆税按CO2的排放量和燃料类型划分为6个等级。燃油经济性好、低排放车辆的车辆税大大低于其他车辆(见表)。

公司车辆的车辆税按照车辆购置价格的百分比征收。对清洁燃料车,如电动车、双燃料车、液化石油气车或液化天然气车,给予一定的折扣。车辆税由驾驶车辆的雇员交纳,而不是公司承担。

二、财政补贴

英国政府除制定税收政策外,还为购买清洁燃料车辆的消费者和对现有车辆进行改造,以降低排放的消费者提供财政补贴。补贴采取定额补贴方式,按照车辆的重量类别、所选减排装置分类,但最高补贴不超过发票价格的75%。

三、汽车燃油经济性标识

1999年12月欧盟出台了汽车燃油经济性和CO2排放信息标识的指令(1999/94/EC)。目前,该指令正处于修订阶段,新的修正案将在2008年推出。英国从2003年起进行试点,在6个汽车展览室使用标识。试点结果表明,消费者认为标识提供的信息很清楚,简单易懂。因此,英国政府计划在自愿的基础上,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正式实施汽车燃油经济性标识。

试点使用的汽车燃油经济性标识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生产厂家、型号、类别、燃油种类、传动形式;第二部分是百公里油耗(升/100公里);第三部分是汽油费,标出此车10000英里(年平均驾驶里程)的汽油费;第四部分是CO2排放量,共分为7个级别,从A到G,以克/公里表示,颜色从绿色渐变到黄色,再到红色。A级最好,G级最差。同时标出车辆税的级别及排放量;第五部分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