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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制度

时间:2023-09-13 17: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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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制度

第1篇

武威市地处西部贫困地区,其中两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为了解和掌握贫困落后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贷款的管理和风险现状,我就甘肃省武威市银担合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银担合作基本情况

1.融资性担保贷款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末,甘肃省武威市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7家,各类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为207853万元,其中:2014年办理中小企业担保额45120万元,办理“三农”担保额100500万元。

2.担保机构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末,与甘肃省武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较大融资性担保机构共有8家,注册资金64500万元,都以公司制法人形式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其中由政府财政出资控股的有7家,民营资金主导的有1家,注册资金10000万元。此外还有各县区的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等5家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政策性、非公司制法人机构,完全依靠政府和国家政策扶持,财政出资贴息,数额较小,未能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261万元。目前具有一定规模和前景,可操作和运行的主要是7家国有独资或控股的担保公司和1家民营资金控股的担保公司,涉及中小企业中长期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预约担保责任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担保的业务;而5家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则主要承担辖内“妇创”贷款及“下岗再就业”贷款的担保。

三、银担业务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指派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担保,银行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质审查难尽其责。与甘肃省武威市银行业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13家融资性担保机构中有5家没有法人资格,法律主体地位缺失。武威市地处西部贫困地区,其中两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从辖内融资性担保贷款情况看,绝大数是“妇创”贷款及“下岗再就业”贷款,贷款户数较多、单户贷款金额较少,多为3万―8万元,担保机构不收取担保费,这类担保公司是政府为贯彻执行惠农政策而设立的担保公司。这些担保机构是政府主导的对“妇创”贷款及“下岗再就业”贷款进行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各金融机构在开办“妇创”贷款及“下岗再就业”贷款初期就由政府指派作为和金融机构开展银担合作的担保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在签订合作协议时一般由财政局、妇联、劳动就业局共同签证,银行在资质审查时处于被动位置,难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由于是政府指派,也只能与其开展业务合作。

2.融资性担保机构运营资金规模小,发展不平衡,再融资难度大,无法及时足额注入担保金。首先,全市现有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达到10000万元的有4家,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有4家,担保能力弱。根据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条件,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提到到10000元以上,这样造成了我市大多数担保公司没法开展担保业务,其中有2家担保公司在2014年未开展担保业务。第二,担保公司中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大多数为农经站、工信委、工业园区工作的人员兼职,缺乏专业的金融人才支持,导致人员素质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严重不匹配,大大制约了担保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吸引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建设并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经济建设发挥更大、更有效地作用。第三,担保机构受政策的制约,再融资难度大,难以有效扩充资金实力。第四,担保机构所有制结构单一,担保金难以及时、足额到位。调查发现,各担保机构注入的担保金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如古浪县金桥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金就低于协议约定;天祝县联社保证金缺口3450万元。

3.融资性担保贷款政府贴息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贷款风险分类的准确性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调查发现,民勤县联社2012年至2013年一季度对融资性担保贷款应收利息(政策规定由政府贴息)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挂帐5122.71万元;古浪县农村信用联社在表内应收利息挂账4205.07万元。按照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之规定:“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以内”应至少划分到“关注类”。这些应该划分到“关注类”或“更低类”的贷款因帐务核算“技巧”因素,仍然划分到“正常类”,一方面,影响了贷款风险分类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影响了财务收入的真实性。

政府贴息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在于地方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银担双方对“担保协议”的执行问题。个别金融机构认为担保机构是政府主导并指派的,如果从担保金中扣收政府贴息资金一是会得罪政府部门,对以后的工作产生不利因素,二是扣收后将造成担保金的不足,形成保证金缺口,放大担保倍数。如天祝县联社将政府贴息依照银担双方合作协议从担保金中扣收后,担保机构又无法及时补足担保金,造成该联社担保倍数放大到47倍之多。

四、政策建议

1.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资质审查。担保机构要积极主动的给当地政府汇报、沟通、协调,在政府部门的协助下,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担保行业,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的资本补充机制,以提高担保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灵活性。既要加强担保机构在我是金融行业中发挥有效的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又要做好风险管控、审慎开展业务,就必须要严格审查合作担保公司的资质,适时开展银担合作后评价,对风险控制措施不力,代偿率过高,资本金补偿不及时以及一些经营资质不达标的担保公司,应尽快予以退出。

2.加大扶持力度,促其快速发展。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一是要创造优惠条件吸引更多的国有和民间资本进入融资担保行业,并鼓励现有的融资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壮大担保公司的队伍和实力。二是要帮助协调工商、房产、土地等行政部门的关系,简化办理反担保手续,降低抵押登记、资产评估等费用,提高审贷效率,为中小企业办理担保贷款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实现银行、担保公司、中小企业的共同发展。三是设立担保风险准备专项资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以增强担保机构抗信贷风险的能力,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承担比例,最大限度的减轻担保机构的后顾之忧。

3.建设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合作管理,协力解决担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应明确业务管理程序,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合作管理,积极与政府、担保公司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合作,各显其能,解决好政府贴息贷款迟到造成担保不足等问题,并且合作各双方坚持独立调查、双重把关和相互推荐的原则,既要严格要求办业务,把控好风险,又要用好政府惠农政策,为实体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同时,银行应定期对担保公司的担保实力进行评级,及时了解担保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要求担保公司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和对外担保情况,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规范合作担保公司的违规经营或不履行担保义务的行为,来避免交易风险的扩散,防范潜在风险。同时积极与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融资性担保贷款政府贴息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降低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

第2篇

******担保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由河东区供销社发起,联合会成员参股、系统内干部职工入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是***省***市河东区在全省首家创建民间小额信贷、担保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以自有资金对中小企业投资或担保。公司现有员工11人,设立资产管理部、业务部、财务部和行政部。 2007年向中小企业投资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缓解了部分企业经营资金不足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年7月,***市供销合作社及全市十二个县区供销社入股,并将该公司提升为市级龙头企业,进一步拓展了服务空间,增强了服务实力。

一、民营经济催生省内首家民间小额信贷担保组织

近年来,***市河东区中小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数量增长迅速,据统计,全区登记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总数超过2万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发展到500多家,实现增加值和上缴税金均占全区的50%以上,从业人员占75%以上,然而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小企业和在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所获得的贷款,占银行贷款的比重却不足1/5。 融资难成为中小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发展路上的“拦路虎”。除了金融资源分布与中小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布局不匹配等原因外,中小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难以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也是症结的关键所在。由于受规模限制,自有固定资产少,难以向银行提供充足的抵、质押担保物;此外,由于诸多中小企业同较大规模的企业缺乏合作关系,寻求有实力的第三方保证也较为困难。中小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在担保方面的欠缺导致银行不愿对其放贷,很多时候贷款难的根源在于担保难。据调查,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被银行拒贷的比例高达23.8%,因无法落实抵押而被银行拒贷的比例高达32.3%,两者合计总拒贷率达56.1%。

    由此看来,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然迫在眉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也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国家鼓励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的大背景下,2006年年底,河东区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企业运作”的原则,以区供销社为主发起成立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全区53家中小企业和养鸭、柳编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应声入会。随后,以河东供销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为依托,由联合会成员单位参股和供销系统内干部职工个人入股成立了******担保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为联合会成员单位及个人提供信用担保,进行投资服务,对会员之间生产经营资金进行调节,对会员的富余资金实行有偿代管,统一调配使用,为联合会会员内部金融、信用、互助、合作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二、******担保现代公司制企业规范运作

    ***担保公司实行“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现代公司制企业运作模式。为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制订了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试行管理办法,建立了担保、抵押、质押、资金互助贷款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对联合会成员的经营业务、生产加工、运行质量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建立信用档案,从担保调查、评估评审及担保、审批等各个环节落实责任,搞好事前调查评估,事中跟踪监控,事后及时清收追偿处置的动态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健康运行,防范和化解风险。

由于担保公司有向中小型企业投资的经营权,在开展业务时,将投资与担保有机结合起来。担保公司担保的对象,大多数是联合会成员单位,同时又是担保公司投资对象。因此,在为他们担保时明确规定,合同的主体双方只要不违约,担保公司一律不收取担保费用。一旦违约,由违约方支付担保费用。这样做一是为了减轻合同主体的经济负担,二是为了督促合同主体双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三是增强投资单位经济实力,增强担保公司投资的安全性,进一步体现担保公司的服务功能。联合会成员单位接受担保没有多少条件限制,只要风险可以控制就可以受理。一般对客户要求有3个,即在行业内具有比较优势,有持续经营能力,有还本付息能力。

   三、创新便捷灵活的贷款和担保形式

***担保不断创新便捷灵活的贷款和担保形式满足不同信贷担保需求。

(一)办理农作物种植投资贷款和收购担保。河东区是一个农业区,蔬菜种植、加工既是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也是出口创汇、增加税收的重要来源。但是由于受气候、市场等因素影响,农民的农产品卖不出去和加工经销商买不到所需商品的现象时有发生,即使找到合适的农产品,签订了订单收购合同,农户仍然担心经销商不能按订单购买或不及时支付货款,而经销商又担心市场价高于订单价时农户毁约,供需双方急需一个联结农户与市场的纽带。担保公司经过调查了解,提出了对农产品种植收购合同履约进行担保,深受农民和企业的欢迎,仅会员单位思文食品在担保公司担保下,就分别签订了出口日本2250吨香葱种植及5万公斤的胡萝卜种植和速冻草莓来料加工合同。

(二)经济合同履约担保。***史都华服饰有限公司与乔丹(中国)公司签订了年生产运动装60万套的加工合同,急需建造7000平方米的生产车间,仅钢结构一项就需要资金120万元。由于资金比较紧张,史都华公司与***久泰钢结构有限公司签约时,要求对方垫付50%的资金,剩余部分待厂房建设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久泰钢结构有限公司担心厂房建成后史都华公司不能支付剩余货款,因此,双方未能签约。***担保公司主动与久泰钢结构有限公司联系并负责担保,如果史都华违约,由担保公司履行义务。基于对担保公司的信任,史都华公司与久泰公司顺利签约。

(三)借贷担保。在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开展资金互助及专业合作社助农小额贷款活动中,担心资金借出之后的风险问题,对这项开展业务有畏难情绪,***担保公司主动提出对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资金互助合同、专业合作社助农小额贷款进行担保,使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专业合作社能够放心大胆地开展资金互助,消除了顾虑。   

通过体系创新,中小企业主和农村专业合作社资金匮乏、求贷无门难题在河东区得到了有效解决,让资金链紧张的中小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看到了希望。

四、***担保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第3篇

一、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自身的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营企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民营企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为市场出现结构性过剩,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更加强调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更加重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但大部分民营中小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上,民营中小企业制度创新滞后于市场环境变化。由于制度创新滞后,管理方式不科学,一部分民营企业不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上出现困难,造成产品积压,利润水平下降,内部积累减少,对补充外部资金的要求增加。但企业自身盈利状况不理想,70%的民营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在bb级以下,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现象严重,银行投放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资产流失严重,不仅影响了金融安全,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也加大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

(二)银行方面的原因。从各金融机构自身的实际状况来看,农村信用社受资金实力限制,贷款额度一般较小,难以满足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城市商业银行一般分布于各大中城市,也难以满足广大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一直延伸到县、乡一级,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地方政府对银行信贷活动的干预较多,随着基层金融机构不良债权的大幅攀升,国有商业银行普遍上收贷款权限,严格贷款发放程序和条件,确立了面向大企业、大城市的战略方针,信贷政策向效益好、风险低的大型优良客户倾斜,并开始重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考察。但是,一些银行在强调信贷风险防范的同时,缺乏开展信贷营销的技术手段和激励机制,简单地采取以抵押担保为主的信贷配给手段,忽视对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的培育,使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而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一般时间紧、频率高、金额小,而银行贷款手续繁杂、时间长,影响民营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的积极性。

(三)担保机构方面的原因。现有担保制度将金融机构所应承担的风险大部分转嫁给了担保机构,使之负担过重。而担保公司资本金少,担保实力非常有限,并且,很多担保公司运作也不规范,关联交易很难避免。在实际贷款业务操作中,当贷款额接近担保公司资本金时,银行往往以各种借口暂停放贷。

(四)政府方面的原因。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许多西方国家制定了完善的财政扶持政策,如德国对民营中小企业免征营业税,法国对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就业补贴,美国对民营中小企业提供研究与开发补贴。而我国民营中小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税负方面存在明显的税负不公平,很多民营中小企业由于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20%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实际上承担了双重税赋;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的在于控制投资膨胀,对一些公共品和大项目的投资是零税率,对民营企业投资却是高税率,这显然是一种税率歧视。另外,民营中小企业在税外政策性收费、股息支出、税后利润的再投资等方面享受的税收政策都不及国有企业有利。

(五)资本市场方面的原因。资本市场的主要作用不是融资,而是为企业补充长期资本及资本定价。而且,股票融资是所有融资方式中成本最高的,企业需要有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的信息披露以及规范的经营行为。2004年5月成立的中小企业板,不可能成为民营中小企业的常规性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二、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原始积累较薄弱是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先天缺陷,而政策法律不到位、治理结构不完善、中介服务不健全和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共同导致了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解决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笔者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企业自身方面。民营中小企业要提高融资能力,应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降低民营中小企业经营风险,提高其信用水平,必须走产权主体多元化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有效消除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决策由投资者独断专行的弊端。同时,民营中小企业还应注重培育自身信用,因为企业要长期发展下去,就必须与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打交道。在经济往来中,诚信永远是第一位的。企业要维护自身形象,不断提高企业信誉,提高自身资信程度。虽然能上市的民营中小企业只是少数,但如果通过努力得到政府的支持,企业上市也并非高不可攀,这样,企业就可以借上市提高知名度,进行增发、配股或债转股,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都将得到增强。

(二)深化商业银行改革。商业银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增长,而且可以为商业银行自身带来丰厚的利润。商业银行应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条件上市,争取尽快实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把商业银行改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的目标。商业银行应不断改善内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简化信贷审批环节,切实下放贷款权限,增加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改变当前贷款审批层次多、手续复杂、效率低下的现状;要不断开发信贷新品种,转变信贷服务方式,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金融服务,对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中小企业采取针对性金融服务措施,提高对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满足民营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需求;要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开发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担保方式,如民营企业联保、仓单质押等,既方便民营企业贷款,又减轻其担保费用负担。

第4篇

关键词:小企业;融资困境;信贷融资

作者简介:何白桦(1967-),男,安徽省舒城县人,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市分行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1-0070-03

近年来,小企业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支持力量,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技术创新、满足多样化需求等现代经济的各个领域都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社会各界对小企业的重要性以及支持、促进小企业发展的必要性已基本形成共识。与此同时,小企业资金短缺、融资难这一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一直成为制约其发展壮大的“瓶颈”。如何利用金融的经济杠杆作用,有效支持小企业发展,还需要积极探索。

一、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客观原因是由企业、银行、政府、社会等多方面原因交织形成的。

1、企业方面因素。一是小企业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不完善,大多为家族式经营管理,决策随意性大,企业边界不清,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串用现象普遍,使银行因担心企业随意转移资产而不敢轻易发放贷款。二是小企业虚假的财务信息直接损害了企业群体信用。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低、报表账册科目不全、内控制度不严,而且有些小企业出于某种目的,一厂多表,造成财务信息披露失真,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对小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普遍表示怀疑,为了防范信贷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必然提高了小企业信贷准入的门槛。也就是说,企业群体信用的短缺加大了银企交易的信息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堵塞了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三是小企业能用于贷款抵押的有效资产不足,或者资产变现能力不高,难以符合银行贷款抵押条件。如有的小企业从开发区取得的土地因附加有条件,其成交价格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抵押有效性不足;有的小企业虽有土地厂房,但产权证不齐全,无法用于抵押等。

2、政府方面因素。地方政府一直关注着地方经济发展,一直努力要求金融机构多为地方经济作贡献。但是,对经济主体市场化运作所需的制度环境,如高效的抵押担保制度、维护银行债权的配合机制等,所做的努力相对较少。安徽属于不发达地区,政府财力有限,而担保机构的资本金主要依靠政府的投入,担保机构的启动资金偏小,风险补充资金来源单一,而且担保机构的市场运作也有待提高,直接制约了担保能力的发挥。同时,由于政策不到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环节多、收费高、时间长;如一般不动产的抵押手续要花费将近7天的时间,而且要交不低于担保资金1%的手续费;在抵押物的处置上存在不易变现或司法成本高的现象。

3、银行方面因素。近年来,银行也认识到拓展小企业业务的重要意义,甚至将小企业业务上升到战略业务的高度,不可谓不重视。但从国内各家银行小企业贷款的实践来看,目前小企业信贷产品单一,主要集中为资产保证型贷款,如建设银行推出的“速贷通”业务就是该类典型的产品。该类产品能比较有效地解决小企业信息不对称、弱化企业逆向选择,但有充足抵押物的小企业客户数量毕竟有限,大量具备良好成长性的小企业由于缺乏抵押物被拦在门槛之外。

二、小企业信贷融资的对策建议

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小企业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信用度,加强与银行的联系;需要强化政府作用,创造小企业公平竞争的外部条件;需要银行拓展信贷产品,为小企业开辟较多的融资渠道。

(一)小企业要练好内功,着力提高企业综合实力

一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首先,加快企业自身会计制度的建立。包括: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财务制度、会计核算组织程序制度,内部牵引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等。其次,完善小企业的会计组织设置。小企业的会计组织主要问题是会计从业人员少,会计部分不独立。因此,小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记账。再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于一些财务会计力量较弱的企业,可以考虑由开户银行对其进行账户托管或账户管理。这对于小企业来说,可以节约成本,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对于银行来说,可以对所发放的贷款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合理运用资金。

二是狠抓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寻求小企业强身壮骨的产业支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因地制宜,找准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作为调整结构的突破口,着力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技术密集型、以当地农产品和自然资源加工的增值型、与大型企业协作的配套型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是寻求大中企业的投资参股。目前,由于多种因素,小企业融资困难,而效益好的大中企业通过上市、发债、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较容易,资金比较富裕。通过大中企业的参股不仅可以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可以规范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完善产权结构,从而提高自身信用等级。

(二)政府要坚持扶持企业和化解风险结合,构筑银企双赢平台

一是搭建银企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银企座谈会、企业自荐会、优良项目投资论证会、信贷资金供需见面会、银行服务项目介绍会、信贷咨询会等等,实行企业自荐、政府推荐、银行自选,促进银企信息沟通。

二是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首先,建立客户黑名单制度,对按规纳税、及时还贷、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企业进行表彰,给予支持;而对恶意制造假账、蓄意逃避银行债务的企业,要严格记入业务档案,公开曝光,打击企业逃债行为。其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恶意逃废债务的发生,切实维护银行债权债务;地方政府在维护金融债权债务工作中,要确实加强对企业诚信教育,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积极协调金融、司法、财税、新闻等部门间的关系,切实解决当前金融案件受理难、判决难、执行难的问题,扎扎实实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创造一个宽松的信用环境。再次,不断完善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信用登记咨询系统的建设,实现银行与企业信贷数据联网共享,有效监控客户资信动态,及时在网络中予以通报。强化对不良贷款客户的监管约束机制,建立信贷法人账户档案,建立账户查询管理制度,对其账户实行全面监管,监管控制资金流向。

三是提高抵押制度效率,降低银企交易成本。 政府相关部门在抵押登记方面,要降低各项手续费用,提高抵押办理效率,提高抵押物品处置的司法效率。

四是建立和完善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目前,安徽省的省、市、县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支持小企业发展,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成立了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但大多注册资本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实力较弱,达不到商业银行准入的门槛,如建设银行规定担保公司的实收资本要达1亿元以上。且普遍存在担保公司没有专职的人员,多为政府部门人员兼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了真正发挥小企业担保公司的作用,地方政府可牵头重组各级担保公司,并按照公司制运作成立集团担保公司,实行商业化运作,提升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此外,政府可对小企业担保费给予财政补帖,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三)银行要大力发展适合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

一是开展供应链融资。供应链融资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不只是考虑供应链中某个企业的资信情况,而是把供应链企业间的贸易关系综合起来考虑,提供的融资会渗透到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思想是,只要不是某种产品的终端客户,就一定存在贸易行为。如果银行能够把握这些连续的贸易行为,就能知道这笔贸易的真实背景和上下游客户的规模信誉和实力,而合同、订单、发票、运输单据、仓单等票据则能够提供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信息。根据这些信息,银行就能帮助小企业客户以封闭贷款的形式,以客户该笔贸易的销售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提供专项的自偿性融资服务。

根据小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位置,供应链及其融资模式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小企业作为核心企业的上游,即弱势供应商――强势采购商。核心企业作为采购商相对强势,通常会打压价格,采取赊销的方式与小企业供应商进行交易,使得小企业在账款的回收上面临巨大的压力。比如:整车生产企业与汽车零配件企业、沃尔玛与众多供应商。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基于其下游核心企业到期付款的信用和实力,对小企业在交货前后的不同阶段进行融资,适合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包括:订单融资、验货融资、发票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质押或转让)。

第二,小企业作为核心企业的下游,即弱势采购商――强势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的核心企业一般会要求采购商提供预付款或直接结清货款,其销售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采购商整体的采购能力。而作为采购商的小企业通常资金不足,缺乏充足的周转率和融资条件,采购能力受到限制。比如:汽车经销商与汽车厂商、钢材经销商与钢厂等。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基于其上游核心企业的资信实力,同时结合动产或权利质押的担保条件,为小企业采购商解决融资问题。适合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包括:动产质押、仓单质押、未来提货权融资、保兑仓业务等产品。

通过提供资金、信用、服务介入供应链的全部流程,不仅可以及时发现风险,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而且增加了对小企业客户软信息的了解,有助于评价判断客户。另外,在为供应链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还可以为核心企业提供资金管理等服务,一旦全面介入供应链,就成为供应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小企业建立起稳定的伙伴型合作关系。

二是开展小企业联贷联保信贷业务。联贷联保是指若干借款人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向银行联合申请贷款。各借款人对其他所有借款人因向银行申请贷款而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银行藉此发放一定的流动资金贷款。通过联合体来实现联合贷款、联合担保,起到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分散风险的作用。这种形式的贷款,能够一定程度帮助优质小企业因抵(质)押物不足而引起的融资难问题。

联贷联保信贷业务具体操作是银行与联合体成员统一签订联合体贷款额度合同,同时明确对贷款总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为强化还款意识,可以追加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组建要遵循自愿原则,可以是企业自主结合,也可由行业协会、小企业局、开发区管委会等机构牵头组建。为缩小联合体的整体信用风险敞口,银行可根据当地的金融生态环境、联合体成员的资信状况等因素,要求用贷款额度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质押,原则上保证金总额要覆盖单笔信贷业务风险。

对于联贷联保信贷业务,要防止联合体成员的道德风险。如果联合体成员间串通一气,提供了互相担保,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则使银行面临着骗贷陷阱。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能够做到人格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这样才能起到相互了解、相互支持、相互监督与约束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对联合体成员的审查和把关。一是对联合体数量的把关。申请联贷联保业务的借款人应控制在3家以上10家以下。成员太少,起不到保证责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成员太多,则易出现“搭便车”现象,起不到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二是对联合体成员内在关系的把关。联合体各成员的主要投资者之间是家庭成员的不宜加贷联保团体,防止家族企业内在的非市场性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同样,存在着股权关系或者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控制的企业也不宜加入,这种情况类似于集团客户,总体信用风险较大。三是对分散行业风险的把关。联合体成员最好分布在不同的行业,有利于分散风险。

三是开展小企业主私人财产抵(质)押贷款,以个人信用提升企业信用。许多小企业是私人企业,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明、划分不清,一些小企业的企业财产不多,而企业主个人财产较大。同时,一些小企业主更重视自己的个人信用,而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因此,可以开展以小企业主私人财产,如住房、汽车、存款、债券等抵(质)押,对小企业发放生产性贷款,或直接对企业主个人发放助业贷款。这样,既支持了小企业,又有效防范了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1] 陈晓红.论小企业融资与管理[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

第5篇

1、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向大企业倾斜,尽管近年来,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筹划推出中小创业板、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财政支持担保机构建设、采取了差别利率、两免三减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和措施在实际当中往往无法实现,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不足的问题。

2、金融体系不健全

(1)缺乏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还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民生银行原来的初衷是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可是现在它已经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没有什么区别了,由于资金、服务水平、项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严格,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

(2)国有银行惜贷严重。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数量多,规模小,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导致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及违约率均高于一般企业的平均水平。而作为银监会评价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是不良率的高低。致使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更加谨慎,也使得中小企业贷款成本的增加,贷款更是难上加难。

(3)缺乏健全的直接融资渠道。虽然中小企业创业板早在筹划之中,却迟迟没有推出,而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证券交易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尚未列上议事日程.这类小型资本市场的缺乏,使中小企业失去了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

(4)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发展担保业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一定促进作用,但目前政策性担保机构少,多数民营担保机构没有得到财政支持。此外,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协调难,一方面由于征信体系不健全,与银行一样,担保机构也要面对甄别客户信用风险、贷款定价等问题,结果增加了融资环节和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苛刻。由于担保人资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担保的苛刻条件,使较多的中小企业难以享受到政策的优惠,许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实际上中小企业常常因为无法找到合适的担保者而逼迫放弃贷款.

3、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1)中小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大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底子薄,规模较小,自有资本偏小,基础比较差,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经营风险大,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较大的贷款风险,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

(2)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据调查,我国有50%以上的中小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身素质低,缺乏管理知识,治理混乱,多头开户,多头贷款,财务报告不真实,通常是上报主管部门一套,税务部门一套,银行的又是一套,常常令专门搞企业财务的信贷员也难识“庐山真面目”,增加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风险。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充分发挥政府的的作用。中小企业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融资难,因而需要政府适当的扶持。(1)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政府应尽快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有关中小企业贷款的法律或规定,通过立法为解决融资难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2)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优化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3)完善我国对中小企业资金的扶持政策。政府部门主要以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方式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2、完善信用担保机制。(1)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抵押制度,加强抵押物市场建设。(2)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手续和条件,允许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抵押;建立政府贷款担保基金,为经过其评估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担保;建立中小企业共同担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导,从而可以调剂各企业间的担保资源。(3)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制。担保信用制度的建立,将对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规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但为了防范信用担保风险,应强化信用评估机制,一方面应强化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约束,防止信用评估机构监督不力;另一方面应对中小企业进行约束,可以建立中小企业资信档案,对中小企业的经营信用、资本信用、质量信用、完税信用、个人行为信用进行追踪分析。

3、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1)积极推出“中小企业板”。(2)完善风险投资体系。(3)发展融资租赁。(4)改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

4、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素质。中小企业要想得到银行和社会的支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实践当中应做到:(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消除中小企业投资者独断专行的弊端,降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2)规范企业财务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做假帐,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3)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建立一整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和指标,构筑信用体系,杜绝不良信用记录,提高企业还款的信誉程度,解决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利益难以保障等问题。

参考文献:

[1]陈玮,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8(03).

[2]陈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五点建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06).

[3]刘淑华,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J],会计之友,2006(5下).

第6篇

(一)从中小企业自身方面分析

1、自身规模小,抵押担保难。我国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自有资本偏少,不能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作为中小企业,要解决融资问题,从发行债券、股票下手很难,几乎是不可能获取的。然而,由于国有银行的大量坏账使他们“惧贷”、“惜贷”。要想从银行融资到资金,就必须有足够的担保物。但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同时一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费、逃欠银行债务的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所以有这些因素的影响,使得中小企业很难得到贷款。

2、财务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我国中小企业家族化现象较普遍,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素质显得更为重要,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忽略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思想僵化落后,使得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财务建账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现金收支不透明,财务“黑箱”操作现象严重,会计出纳不分、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普遍存在。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行为不规范,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方面分析

1、我国金融体系效率较低。众所周知,我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四大国有银行占据了银行业的多数份额。若从所有制结构看,尽管我国银行业的所有制形式有国有独资、股份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但如果将国有股直接控股的银行一起进行统计,90%以上的股权属于国有。这一所有制结构使国家实际上对银行业的风险承担了无限责任,导致了银行业内在发展的动力不足,结果是银行业不良资产非正常积累,金融服务产品供给不足,金融服务效率较低。

2、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目前,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的不完善之处,还不能很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且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服务对象,对中小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偏见,因为对它们的支持存在着不信任。此外,多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都是以“批发业务”为主,不注重或不乐意开展对中小企业的“零售业务”,认为对大企业的业务省事、成本低、收益大,而对中小企业的业务比较麻烦、成本高、收益小。

3、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表现在信贷关系中就是:每一户企业都可以随时全面了解和掌握银行的信贷政策、信贷制度、信贷监管等信息,而由于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都还不够完善,银行也不可能拥有和掌握每个中小企业的全部信息,这样就形成了两者的信息不对称。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经营机制比较灵活,多头开户现象比较普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的随意性大、真实性差、透明度不高,就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放款更加难了。

(三)从国家、行业、产业政策方面分析

1、缺少完善的信用担保机制。中小企业在经营中总面临着许多危机,而各银行要求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以上的企业才能提供担保,所以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资信不足,往往需要从外部获取信用担保。但因为担保风险较高,有能力的企业一般不愿意为实力不足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同时,现行抵押担保办法也已不适合中小企业贷款的要求。同时,部分中介机构评估还不客观、不公正,且不承担责任,银行或企业都难以接受。抵押物的拍卖市场还不健全,抵押物执行难、变现难、贷款抵押率低。并且抵押物变现所造成的损失按现行的金融企业制度规定无法处理,因此导致一些商业银行对办理抵押贷款积极性不高。

2、缺乏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制度和法律。目前,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所有制构成比较复杂,而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按照所有制的性质来制定的,这使得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处在不同的竞争起跑线上;另一方面某些法律法规对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如《贷款通则》、《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企业抵押担保的要求,是多数中小企业很难达到的。

二、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

1、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中小企业应努力克服自身的缺陷,想尽各种办法来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规范经营并按现代企业制度,挖掘内部潜力,按市场规律发展经济,重视科技开发和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档次和科技含量。我国很多中小企业还具有明显的家族特色,用人方面任人唯亲,家族成员占据重要管理岗位,决策上独断专行。鉴于此,中小企业应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对其发展的束缚。同时,做好职工的后续教育工作,为企业当前和今后的发展提供动力。中小企业要制定长远的发展计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成立之初就要建立自己长远的发展规划。长远的发展规划能够使中小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方向,不会因为近期的利润而裹足不前。详细具体的长远发展规划能够使贷款机构对他们充满信心,改善贷款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有没有市场是决定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此,中小企业走出资金困难的根本出路在于生产出有市场的产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活用好,这样才既有内源资金的支撑,又有外源资金的支持。企业发展,重要的是要增强企业自身的发展能力,不能有完全依赖外援的思想。

2、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增加财务信息透明度。中小企业应该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金,加强财务管理,确定合理的现金持有量,对企业的现金收支进行控制,建立健全严格的销售日记账、采购日记账、现金收入和支出日记账,而且要进行成本核算,健全基础财务资料;做好应收账款管理,在企业进行信用交易时,一定要加强对客户资信的管理,防范由于赊销不当引起的资金危机。中小企业要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就必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增强诚实信用意识,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信用,做信用秩序的守护者。中小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增加企业经营及财务的透明度,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和资信质量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减少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危机。

(二)改革金融体系,拓展融资渠道

1、金融部门应提高认识,调整经营理念和市场定位。一方面要加强与上级行联系,争取尽快开展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业务,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要对信誉高、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放大担保比例、贷款利率优惠、简化贷款手续等优质信贷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另一方面要调整经营理念,根据自身的战略和实际经营状况,不一味地彼此打争夺战,要有战略的眼光,敢于进入新的市场。

2、加快推进证券市场的中小企业板块建设。考虑以适当的速度推进证券市场上和中小企业相关的板块建设。发展地方性证券交易市场。作为一种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可以由原证券交易中心,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及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改造而成,目的是为那些达不到中小企业板市场资格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加强对其规范和监管,重点是股票上市交易和信息披露的标准和规则;统一的股票托管清算系统;市场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准出规则、交易规则等。在中小企业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减少上市手续等的办理,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创造便利条件,这样既体现了中小企业真正的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还可以进一步活跃我国的证券市场。香港证券市场的中小企业板块及国外证券市场上的相关建设经验我们也都可以借鉴。

3、大力发展地方性、专门化中小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关键是要在现有金融体系中建立和完善一套高度专业化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中小金融机构一般了解地方基层,能够利用当地的信息了解本地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这样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时,具有信息和交易成本低的优势。随着我国金融机构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必将应运而生。实践证明,金融机构是偏爱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的,特别是大型的金融机构更是主要为大型企业提供服务,即使它们设有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也往往是一种摆设,并不起什么作用。而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则不同,它们的金融实力与中小企业相当,或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可以专门从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从而有利于不断积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中小企业间也可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加强共同发展和风险共担的能力,并为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融资难,关键是贷款担保难。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授信以及贷款审批制度。要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补充机制,吸收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大企业、大公司参股、壮大担保公司实力,提高担保公司支持中小企业的能力。政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投入,以增加民间资本参与担保平台建设的信心,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促进担保机构健全制度,提高信用度,提高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

(四)建立适应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要从整体上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规建设。要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从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明确中小企业融资在整个社会金融体系中的定位。以前我国的企业立法和有关政策是按照所有制性质来制定的,尤其在与融资有关的立法和政策上,一直是向国有大企业倾斜,使得中小企业在融资问题上与大企业处在不平等地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有关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和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应通过特定的机构和机制对资本市场运行制定一定的规则,对资本市场行为主体作出某些限制或规定,并加以监督执行,建立适应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

三、结论

第7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中图分类号:F038.1 文献标识码:A

我国的金融体系目前仍是国有商业银行占据统治地位,对存贷款市场高度垄断。迄今为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银行业的高度垄断减少了中小金融机构能够获得的金融资源,限制了它们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而大银行又不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这就必然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象。因此,无论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还是中小银行的建立问题,都不能绕开国有商业银行而独立讨论。我国中小银行的建立必须和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造同步进行,相互配合。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是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建立与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相适应的产权结构,可以进一步明晰产权,减少银行的行政束缚,使国有商业银行获得真正的法人地位和自,实现企业化经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占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按资金使用效率选择贷款企业,而不是按所有制性质配置资源;也只有这样,我国的民营中小企业才能与国有企业在公平的环境下相互竞争,获得银行的金融支持。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引起了我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央和各地方政府也都出台了一些相应措施,经过各界的努力,各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都得到了不同程度地缓解。但是,我国中小企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融资难问题,且融资难仍是近些年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在地区间极不均衡,致使各地区中小企业所处的政策、金融等大环境也存在较大差别,而正是由于这些差别的存在,使得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地区间也表现出不同的严峻程度。总体看来,东部地区程度最轻,而中、西部地区则较为严峻,尤其是西部,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资金仍主要来源于自我积累的内源融资。

虽然各地区中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所呈现出的融资难程度不尽相同,但是各地区中小企业融资又有一些共性。

首先,随着贷款条件越来越苛刻,以往中小企业融资比较倚重的金融机构贷款越来越难获得,面对贷款难的现状,各地中小企业都开始积极探寻金融机构贷款之外的其他融资渠道,融资渠道的多元化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目前上市直接融资在各地均不约而同地受到了重视,成为了那些有实力的中小企业的首选。东部地区经济发展较快,资本市场较为发达,加之该地区中小企业实力也较为雄厚,因此,该地区上市的中小企业数量最多,且已开始积极寻求在海外上市融资;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则刚刚开始尝试通过上市直接进行融资。此外,虽然目前我国仍未放开对民间资本向中小企业放贷的限制,但是民间资本现在却已成为资金饥渴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之一。

其次,各地的信贷担保机构虽然对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改进。如,担保机构所设担保条件过于苛刻,大大降低了其效用的发挥;注册资本较少,不但不能满足担保需求,还可能造成新的信用风险。

2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

2.1模式单一,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导致政府财政负担过重。由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十分迅速,对资金需求将越来越大,而目前我国财政收入远远不能满足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政府拿出大量资金用于建立和维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将成为一个沉重的负担。

2.2风险补偿机制仍然缺位,担保公司缺乏规范的担保保证金制度、再担保制度,增加了担保公司的风险。信用担保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决定了担保机构只要开展担保,就要承担必然的风险。作为政策性担保机构,在假设不发生一笔代偿的情况下,仅靠担保费收入,也很难维持机构自身的最低开支。日本、加拿大和我国台湾地区等担保业发展成熟的地方,其风险补偿都是以政府财力作为坚强后盾。从长远看,要使信用担保机构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担保的作用,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后盾的风险补偿机制是急需的、必要的。

2.3提供信息的权威性及可靠性仍然受到怀疑。由于受现有的税收、银行、工商管理等制度的制约,信用服务中心难以及时获得有关企业与个人信用的足够的记录档案,信息库比较小,难以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2.4目前很多地方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的配合还有障碍。银行在贷款担保的放大倍数、风险分担比例以及共同对贷款项目监管的问题上,与担保机构分歧较大,有的商业银行不愿承担任何风险,甚至要求担保公司本、息和费用全额担保。在对贷款项目的共同监管上,银行只设定义务,而没有实质性的配合。这种风险承担的不对称性增加了担保机构的风险,严重制约着担保机构的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

2.5获得担保的企业数量仍然太少,融资瓶颈并未真正打开。目前,资金紧张仍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50%以上的民营企业仍然认为资金紧张状况未得到解决,其原因除国家信贷政策对私营企业和国企不平等外,很大程度上在于难以获得第三方担保。

可见,建立并完善以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心的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紧迫的。

3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目前, 融资难已成为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形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因此这一问题的解决也需要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等多个主体共同推进, 通过借鉴各国扶持中小企业的经验,制定一系列长远、稳定的政策支持体系, 建设一个良好的融资大环境, 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发展创造积极有效的法律环境, 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多元化、方式市场化、手段规范化和结构合理化, 构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新体系。

3.1 完善企业财务制度, 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中小企业应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权结构调整,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中小企业只有迅速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 使自己成为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的企业, 才能保持发展活力,才能赢得众多中小金融机构的信任, 提高自身的融资地位。

3.2 强化自身信用观念, 提高信用等级

企业要制定合理的信贷偿还机制, 根据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种类进行合理安排, 与企业的现金流量、流动资产等进行有效配比, 以控制偿付风险。 企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资源, 培养"诚信为本, 有借有还, 再借不难"的良好信用观念, 充分尊重银行的债权, 不逃废、悬空金融债务, 真正在社会上树立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

结语

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在于转变思想观念、拓宽融资渠道。处于转轨经济中的中国,尤其在中小企业已成为创业、创新生力军的今天,更应广泛借鉴西方国家成熟市场经济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国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多侧面融资体系,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国际间经济竞争。

参考文献

[1]赵尚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第8篇

关键词:小企业;融资模式;融资困境;启示

一 美国小企业概况

美国的小企业在性质、规模大小等方面基本上与我国的中小企业相对应。美国目前共有小企业2140多万家,占了全美企业总数的99%。小企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60%,新增加的就业机会有2/3是由小企业创造的。小企业的产值占GDP的40%。更重要的是小企业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小企业的人均发明创造是大企业的两倍,美国的高技术公司在起步阶段通常都是小企业。

二 美国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模式

美国小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小企业主自身的储蓄,占小企业投资的45%左右;小企业主从亲朋中的借款,占小企业投资总数的13%左右;从商业银行与金融投资公司贷款,约占小企业投资总数的29%;政府资助,约占1%;证券融资,这部分资金只占4%左右。其中银行贷款、公司投资与政府资助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中基本上还是空白。下面对美国小企业的这三种融资模式进行详细分析。

第一,银行贷款。由于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大、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风险收益不对称等原因,商业银行一般不愿为小企业提供贷款。为解决这一问题,美国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它通过向小企业提供担保使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当然,贷款利率会因为风险较大而比大企业贷款要高出2-5个百分点。在具体操作上,美国小企业首先向小企业管理局提出申请;小企业管理局对担保对象规定一定的前提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提供担保;担保成立,则意味着小企业管理局向金融机构承诺,当借款人逾期不能归还贷款时,保证支付不低于90%的未偿还部分。小企业管理局担保的平均贷款额是24万美元,偿还期为11年。在1980年至1998年间小企业管理局共提供28万笔担保贷款,总额达410亿美元。商业银行贷款中也有地区性的面向中小企业的少量贷款,但利率较高且期限较短。

第二,金融公司投资。这包括两种形式: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与小企业投资公司。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属民间机构。在美国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这就促使许多科技型企业家从美国的大学、研究所、大企业、大公司中独立出来,建立新兴的高科技小企业。这些小企业在创业初期往往严重匮乏资金,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应运而生,为它们提供贷款以促进科技开发和创新,并预期于创新可能产生的高收益。小企业投资公司是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创业投资公司。1958年,美国在通过《小企业法案》后,由政府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并规定由小企业管理局审查和许可,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它可从联邦政府获得很优惠的贷款支持,一般能得到不超过9000万美元的优惠融资。具体的融资形式可以是低息贷款也可以是购买和担保购买该公司的证券。获得许可和融资支持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只能投资于合格的小企业,不能直接或间接地长期控制所投资的企业。投资方向主要是小企业发展和技术改造。到!998年,美国共有小企业投资公司300多家,在创业基金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从1958年至今,小企业投资公司已经向10万家小企业投资,投资额己超过130亿美元。

第三,政府资助。政府资助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其一是由小企业管理局向那些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发展前景较好的小企业发放直接贷款,但数量很有限。其具体操作是:首先为这些小企业进行担保,以便从金融机构得到贷款。但是如果两家以上的金融机构均拒绝发放贷款,或经小企业管理局协调后仍得不到贷款,则由小企业管理局向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发放贷款。但贷款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市场利率。这也是美国唯一的政府直接资助,而且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其二是小企业管理局向受自然灾害的小企业提供的自然灾害贷款。这种特殊的帮助其目的在于使那些经营状况良好的受灾企业得以重建。据统计,自1953年设立该项贷款以来,小企业管理局已提供了114万笔总额为!64亿美元的自然灾害贷款。其三是小企业的创新研究资助。小企业是美国一支重要的技术创新力量,在美国一半以上的创新是在小企业中实现的。为了促进美国小企业的科研开发,根据《小企业创新发展法》,美国国会于1982年制定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该计划规定所有划拨研究与开发费用超过1亿美元的政府有关部门,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向小企业创新计划提供资金用于资助小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该法定的比例具有很强的法律约束力,主要资助有技术专长和发明创造能力的科技人员创建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均可向小企业管理局申请小企业创新研究资助,以促使他们的专利发明变成现实生产力。

三 启示

在我国,一方面,自90年代以来,中小企业迅速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壮大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积累不足,金融市场仍处于变迁之中,股票、债券市场还不发达,中小企业面临艰难的融资瓶颈。美国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可以为我国中小企业如何走出融资困境提供有益借鉴。

第一,深化国有中小企业改革,为企业实现内部融资和健康发展提供微观制度保证。现存国有中小企业在产权制度安排上,都存在着产权边界模糊,产权主体倒置等问题。这是企业行为短期化和低效化的根本原因。因此,要使中小企业内部融资功能有效发挥,还必须深化企业改革,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制度,为此,应选择以下方式对中小企业实施改革:(1)对具在发展前途的国有中小企业进行公司制改组,其具体形式可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有条件的也可采取股份有限公司,从而保证企业产权关系明晰化,产权主体法人化,出资者权责有限化,经营管理科学化,行为方式市场化。在此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和职员行为便会受到更加明确的制度约束,有效避免短期化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自觉建立起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机制。(2)对集体所有性质的中小企业,应积极引导它们不断转变经营和发展理念,鼓励它们努力寻求合资、合作、合伙、股份合作、股份制改造等途径,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

第二,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进一步确定国有商业银行独立的金融市场主体地位,为中小企业营造规范、平等的信贷环境。现有商业银行运作常常对中小型企业实行歧视性待遇而将中小企业置于不利位置。这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密切相关。目前,要使商业银行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有效配置资金,就应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步伐,避免政府对银行运作有过多的行政干预,遏制贷款过程中的各种寻租行为,促使商业银行按市场要求规范地、平等地开展信贷业务,从而为中小企业创造出规范、平等的信贷路径。

第三,完善政策性银行体系,建立扶持中小企业的融资机构。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资本运作能力低,客观上需要国家给以融资支持。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大多建立了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发展给予了相应融资支持。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虽建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可其业务范围没有包括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扶持。因此,从长远看,要促使中小企业全面发展,在政策银行体系中加设中小企业发展银行,或者在某政策性银行中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是必不可少的金融支持条件。

第四,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往往由于报表信息不“硬”才融资受限,应该依托民间资本建立更多的民营担保公司。利用它们对中小企业“软”信息的信息优势,给有发展前景又急需短期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提供各种融资担保。由国有大型担保公司或者政府提供再担保,从而形成运转高效、竞争有序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作者单位:邵阳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参考文献:

[1]林毅夫.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25-27.

[2]许联初.中国金融前沿问题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124-155.

[3]杨萍.美国小企业的融资制度及其启示[J].企业纵横,2003(3):33-35.

第9篇

一、中小企业的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融资难问题,我国每年有30%左右的中小企业倒闭,而其中有60%是因融资问题得不到解决所致。中小企业作为一个群体,大多数处于成长期,产品尚未定型,企业发展前景不明朗,管理水平不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薄弱的会计信息基础使得借贷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贷款额度普遍较低,相对交易成本高;加上缺乏可靠的抵押担保,银行无法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受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使得其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另外,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国内资本市场门槛较高,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发行证券从传统资本市场获得融资;中小企业板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是仅适合少量优质的中小企业进入,仍然很难解决绝大数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民间借贷融资的成本很高,且属于非正规金融范畴,尚需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不适合中小企业推广使用。2007年以来,中国经济在巨大的通货膨胀压力下,我国一改十年来所实行的稳健的货币政策,实行了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尽管各方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鼓励银行为中小企业放贷,发展信贷担保公司,发展创业投资等,但收效甚微,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不到根本的解决。

二、对于我国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健康发展的几点思考

1.培育和完善资产证券化市场供需体系和信用评级规则体系。立足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市场供需体系完善的重心是培育多且有实力的投资者以及组建一批可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中介机构,如SPV等。由于我国企业融资渠道有限,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更为突出,它们无法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由于规模小,其获得商业信用的融资规模非常有限,但他们的发展潜力却不可低估如果我国建立一批能够通过收购资产并以此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中介机构,将会大大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还会有力地促进整体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时从市场和交易的角度来讲,信用在资产证券化投资级别的构造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金融信用体系不完善,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信用评级机构的先进经验,联合国外权威机构建立针对中国市场的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评级规则,对市场上的资产证券进行评级,对于涉及资产证券化其他的中介机构,也加强规范,严格执业标准,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证券市场的透明化,保证广大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的获得相关信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市场风险。

2.加强和完善相关立法。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方面的法律还不完善,没有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统一部署和考虑,在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交易规则和交易市场的统一问题方面并不统一,对于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也是以信托为主,公司制的资产证券化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制约而难以操作。因此,对于规范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工作,建立资产证券化专门统一的法律体系,从而实现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范发展。

3.完善对外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对于资产证券化来讲非常重要,资产证券化所要披露的信息使证券投资者了解其所投资的基础资产的真实状况,并且要从表内外结合的角度来披露衍生产品的使用情况。首先,笔者认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息披露可以借鉴国外相关方面的经验,参照现有的上市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媒体及时准确在公开发行前的向投资者披露产品的基础资产、担保、期限等重要信息,并通过承销商与投资者进行真诚的沟通,使投资者了解产品的最新情况,从而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提供有效帮助。其次,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后的持续信息披露也很重要。信息披露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包括定期的信息披露和临时的信息披露。定期信息披露是指根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募集说明书、相关协议的约定,产品的管理人需要定期向投资者提供最新的产品信息。

总之,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的需要不断创新和探索,从而为国内投资者增添新的投资渠道,也为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筹集到较充足的资金。

第10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和问题

(一)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状况不佳。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状况很不理想。我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有1000多家,而且大都是国有企业,仅有那些产品成熟、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类的少数中小企业可以争取直接上市筹资、或者通过资产置换借“壳”买“壳”上市的机会。尽管我国有关部门即将出台企业债券管理新条例,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将有所放宽,原先对项目的限制将有所松动,但是对中小企业来说,在一定时期内还将不在众券商备选企业之列。

(二)中小企业的有效抵押物相对困乏。从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看,有效抵押物不足,或是固定资产积累很少,一些新成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多为租赁经营,其厂房、办公地点甚至生产设备等都是租用的,几乎没有符合银行要求的可用于贷款抵押的有效资产。另外,社会中介机构不健全,企业要办理一笔财务抵押,需办理财产评估、登记、保险、公证等复杂的手续,涉及许多职能部门,并要提供多种相关资料,对于习惯进行灵活经营的中小企业而言,无疑带来很大制约。

(三)证券市场的门槛过高,中小企业望而却步。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的孵化器,具有向社会筹资,促进产权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等作用。然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证券市场筹资。其主要原因首先是一部分中小企业缺乏现代素质和经营理念,目光短浅,总认为自身状况离上市很遥远,不积极争取上市;其次是中小企业缺乏上市的条件和政策环境支持而不能自己上市。现阶段国有企业普通资金紧张,尤其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占用地区大部分指标,使中小企业上市困难。

(四)信息成本相对较高。中小企业普遍成立时间较短,缺乏历史的信用记录和良好的公众形象;信誉、财务、业务状况等离散度高、透明度低且变化大,缺乏规范,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银行难以获取它们的生产经营信息。另外,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没有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使得银行难以分析企业存款账户的长期资金往来情况,由此制约了一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构建信用担保体系,重建中小企业信用

应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目前中小企业信用透明度不高的现状下,通过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条件。首先,建立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信用担保公司,分散为中小企业经营性融资提供贷款的风险。其次,国家也应在总结有关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积极探索组建国家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司和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再保服务。

(二)改善内部环境,增强自身的融资魅力

1.增强自我积累意识

虽然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中小企业比大企业更难取得银行贷款也是事实,但如果企业只是两眼向“外”,不重视自我积累,不健全造血功能,企业就会陷入负债经营,借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中。中小企业应改变在分配过程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的现状,对于企业利润上交税收、弥补亏损之后,应留足自我发展积累资金,然后再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2.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企业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要通过打破原有“家族式”的经营管理,实行社会化的产权和管理制度,把原来的单个业主制企业或合伙制企业改造为公司制企业,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改造为股份制有限公司。

3.提高经营者素质,改善经营管理水平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要求得长存和发展,主要取决于经营者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此,中小企业的经营者必须加强学习,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行业发展前景,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开拓进取;同时要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实现对其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4.增强诚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诚实信用是一切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为了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国内外的商业银行都非常关注企业的信用,因此,中小企业要想顺利得到银行贷款,就必须树立诚信意识,严格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严格按照《会计法》与《企业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实行“厂务公开”及“账务公开”,提高自身的信誉,做信用秩序的守护者。

5.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第11篇

关键词:企业经营;融资问题;调查分析

据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调查资料显示:2014年1-7月份盐城制造业PMI平均为49.6%,非制造业为47.1%,整体跌入收缩区间,实体经济总体呈下行之势,企业成本上升、尤其是融资成本上升,已越来越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7月盐城调查队就融资成本问题对企业开展问卷调查,此次调查企业共计106家,其中制造业企业61家,非制造业企业45家,大型企业20家,中型企业46家,小微企业40家。调查结果显示: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普遍,企业期盼降低贷款利率,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一、七成企业资金紧张,大部分企业融资困难

调查显示,去年7月份以来,有32%的企业资金充足,无融资压力;有68%的企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资金紧张,去年7月份,有过融资的70家企业中,34%的企业融资较容易;51%的企业融资比较困难;15%的企业资金非常紧张,融资非常困难,大部分企业认为融资困难。

二、小微企业较大中型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小微企业因规模小,自身条件有限,和大中型企业相比,融资遇到的困难更多。此次调查的106企业,小微企业占了37.7%。从分规模看,大中型企业中认为融资比较困难的占23%,认为融资非常困难的仅占3%。小微企业中融资比较困难的占35%,比大型企业高出12个百分点;融资非常困难的占10%,比大型企业高出7个百分点。融资难问题在小微企业中更加突出。

三、企业融资总成本高的原因

在调查企业中,近三成企业融资总成本(占贷款总额的百分比)超过10%,其中,16.2%的企业融资成本在10-12%;8.1%的企业融资成本在12%-15%;1.3%的企业在15%-18%;还有1.3%的企业在18%以上。

1.银行贷款利率平均上浮高达17%。目前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是6%,调查中,企业贷款利率平均上浮17%,即实际贷款利率为7.02%。其中有资产抵押者上浮14.3%,无资产抵押者上浮19.7%。在调查企业中,有资产抵押者最高上浮高达40%,无资产抵押上浮最高达到60%。

对待不同的企业,上浮的标准也不同。制造业平均上浮17.5%,其中有资产抵押者上浮15.5%,无资产抵押者上浮19.4%。非制造业平均上浮16.6%,其中有资产抵押者上浮13.1%,无资产抵押者上浮20%。

2.14%企业被银行收取存贷利差费用。调查中,有14%的调查企业反映银行要求贷款企业将部分贷款存入银行,存贷比(存入数/实际能使用的贷款数)平均高达到39%。更有甚者,有三家企业存贷比高达100%。

3.承兑汇票贴现比例高,成本高。调查显示,有29.2%的企业向银行贷款时被要求开承兑汇票,融资总额中,承兑汇票平均占到33.5%。承兑汇票贴现的比例(提前兑现额/承兑汇票总额)平均达48.4%,平均贴现率为8.6%,企业反映贴现成本较高。

4.搭售理财产品,收费名目繁多。调查中,有7.5%的企业反映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搭售了一些保险、基金和理财产品等,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调查了解,银行搭售的理财产品与企业的贷款金额挂钩,搭售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在0.5%-50%不等,平均比例为9.7%。

企业反映: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时,会收取一定的贷款咨询费、财务顾问费、管理费等。调查中,有26.4%的企业交了这类费用。

5.第三方收费不可小觑。保证金、手续费、抵押评估费用等第三方收费,加重了企业负担。调查中,有14%的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向担保公司缴纳了保证金,保证金平均占贷款本金的12.2%;有13%的企业在担保中被收取了手续费,手续费占贷款本金的比例在0.05%-20%不等,平均占比为2.87%;抵押评估费用平均占贷款本金的1.33%。

6.短期拆借利息费用高昂。调查显示,融资过程中,部分企业由于贷款到期,急需还款,而申请的银行贷款又没能及时审批,此时企业往往通过小贷公司或者民间借款等方式还贷。据调查,发生民间借贷(或小贷公司)的调查企业短期拆借费用平均在3.6‰/天,换算成年利率为131.4%,有11%的企业在去年7月份至今选择如此高昂的融资方式。

四、企业的期盼

一是降低企业贷款利率。企业普遍希望银行降低上浮利率,减少融资成本。悦达纺织厂财务总监建议对信用好的企业,利息给予优惠,在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企业贷款风险不同,银行给出的利率也应该有所不同。

二是打破金融垄断,拓展间接融资渠道.

我国金融体系主体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信贷份额占全部份额的75%以上,由于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资金有限,难以承担支持众多中小企业发展的重任,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上,仍是关键环节。

在发挥国有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要不断发展和壮大现有中小金融机构和不断发挥我国民间资本优势。政府可通过对现有运行良好的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公司制改造,加快农村信用社的重组、规范、转制,对部分暂时出现支付困难的城市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清产核资,以及允许并鼓励民营资本和国外金融资本参股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等措施,来发展和壮大中小金融机构的实力,通过立法来鼓励民间资本的发展。允许民间资金进入,建立区域性、股份制的民营小银行,这样同样能降低企业的贷款利率。

三是贷款能够向小微企业倾斜。由国家直接出资,中央和地方政府建立专门负责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性中小金融机构。在形式上,可以设立相应的政策性银行,也可以委托现有的商业银行开设此类业务,但要保证贷款专项使用;在资金来源上,可以由中央财政拨款,也可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

第12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对策

一、中小企业触资难的原因

1.金融体系不合理。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中小企业的每笔贷款虽然数额不大,但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等都与大型企业大致相同。

2.外原性融资难度较大。中小企业资本来源相当一部分是企业业主原始资本和内部收益留存,证券市场的高门槛和公司制的准入障碍使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外源性融资较薄弱。

3.非正规融资较为普遍。中小企业资金来源多为亲友借贷,职工集资及民间高息借贷等,其弊端在于缺少健康的使用环境。缺乏明确的政策引导和相关的法保护,容易形成一些民间借贷的法纠纷,对国家金融秩序也可能形成一定程度的干扰。

4.从政府的角度看,扶持力度不够。(1)没有建立多途径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和完善的担保体系。中小企业融资基本上只能通过间接融资渠道(即银行)取得资金,很难通过直接融资获取发展的资金,融资渠道的单一,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非常困难。(2)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缺乏有力的政策扶持,只是下发一些指导性的文件,要求银行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支持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这些政策,对银行机构既缺乏刚性,也没有体现对银行的优惠,实际效果并不明显。(3)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担保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之一,它以地方和中央预算拨款为主要担保资金来源,设立具有法人实体资格的独立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一,这一规范模式还没有完全建立。虽然有些地方先后成立了几家担保公司,但实力不强,而且手续复杂,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再加上中小企业规模小,缺乏可供抵押的不动产等财物,很难找到有实力的担保者,这样中小企业贷款难已经成为这些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措施

1.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1)政府要认清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重要性,采取措施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政府层面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提供支持,可以通过出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通过向中小企业实行财政补贴,鼓励中小企业出口和技术创新,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援助,来帮助企业解决中小企业初创、技改和出口资金的需求。(2)需要政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对各种扰乱市场环境的行为严厉惩治,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利益,设立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2.加快建立和完善融资体系,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1)完善银行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信贷机制。根据中小企业信贷需求规模小、频率高、时间急、风险高的特点,制定特定的信贷机制。银监会在2006年7月颁布了银行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提到了银行要建设六项机制。银行要积极响应银监会的政策,完善各项机制,为中小企业信贷提供良好环境。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完善机制,尽可能地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2)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银行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适当放宽贷款期限。除了各大商业银行自行设立贷款的信贷部门,还应该大力发展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中小融资机构,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并尽量消除地区差异,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中小企业的发展。

3.规范民间资本融资。在银行贷款困难的情况下,民间借款成为一种解决资金缺口的补充机制,尤其是沿海等东部地区民间资金相对富裕、手续简便、利率相对较低,民间借贷市场十分活跃,一定程度上也取代了银行的功能。民间借贷体系的不规范,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使民间借贷行为规范化和透明化,有组织地将现有社会中的大量民间闲置资金加以运用,提高资金利用率,达到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