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农村普法

农村普法

时间:2022-02-13 18:21: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普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普法

第1篇

一、强化责权意识,形成齐抓共管

有了权力和责任,就不难办成事。从形式上看,以往的普法领导机构的构成是强硬的,普法领导小组的组长都是由乡镇长担任,副组长里面有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和副乡镇长。从理论上讲,有这样强的领导机构,抓好普法工作是应该不成问题的。实际上,有些地方由于对权力和责任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有权"无责",只挂帅不出征,普法领导小组的组长对普法工作不闻不问的现象为数不少。究其原因,主要是现阶段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衡量一个地方,一位领导政绩如何,主要是看经济指标是否上升,发展经济是硬道理、硬指标,在较短时间内看得见,摸多着。而普法工作属思想道德的范畴,他们对普法工作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都十分明确,由于一个领导在一个地方就几年时间,加之精力所限,要出政绩,肯定是先捡易出成效的工作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普法工作是他们的职责,但由于缺少必要的手段,要发动全社会抓普法工作,难度极大,所以争取领导成了抓普法工作的主要措施和经验。

普法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已写进了国家"十一五"规划,为使这项工程不至于成为"烂尾工程",仅靠争取领导是远远不够的,靠争取只是暂时的,而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又艰巨的工作,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这就需要一定的权力作保证。这种权力不是暂时的,而是长期的。要真正使普法工作与经济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就要正确处理好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之间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这种关系,除乡村领导干部本身的努力外,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科学的干部人事考评制度,要提高普法工作在考评乡村领导干部中的比重。这样乡村领导干部既有责又有权,普法工作就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健全保障机制,打好普法基础

一制度保障。

经过20年的普法工作,各地都建立了不少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由于繁多,加之各种因素的影响,根本没有落实到位。我认为主要抓好几个重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一是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责任制。这种制度的建立要科学合理,操作性要强。每半年组织检查考评,并将检查考评结果纪录在案,作为单位和个人综合考核和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组织人事部门要真正将这些考评结果作为干部晋升、晋级、提拔重用的依据。二是建立健全奖惩制度。要把普法工作与乡村干部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按照考评结果,严格兑现。三是建立健全考试制度。对乡村干部的提升任用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包括竞选村干部也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这种考试要动真格的,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的不能任用。如果是搞图形式的考试,还不如不搞,以免搞坏了习惯。再就是对普通公民的考试,可一年进行一次,也可以根据规划的安排分段考试,这种考试要自己动手,不能搞一个村就几个人的笔迹或采取由中小学生代做试卷的办法进行普法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考评乡村干部的内容之一。

二经费保障。

据我了解,乡村普法经费真正列入财政预算的很少。有的地方是靠给政策到村和各单位收,收多少算多少,有的地方甚至一年没有一分钱的普法经费。农村税费改革后,村里一般经费有限,农民的应缴费用年前有清单,额外收费根本不可能,纳入财政预算没有过硬的文件可遵行,条件好的地方通过争取,还可以要一点,条件差的地方,争取也是白争取。要真正解决普法经费的问题,我认为还是要省政府或财政厅下放正式文件,这样乡镇领导就会重视,靠乞讨是难过日子的,还是要有一个正规渠道。

三监督保障。

从以往的经验看,监督对普法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办,效果很好、促动很大。我认为除人大监督外,舆论监督既要注意表彰好的一面,更应暴露普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再就是要加大组织人事部门对普法工作的监督力度。这更能有效地促进了乡村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视,达到既挂帅又出征的目的。

第2篇

【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

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

“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

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

(二)经费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三)时间上集中困难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

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

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

1.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

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笔者结合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对“五五”普法教育中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一个初步的思考,现将思考认识表述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具体领导的责任

首先,从思想上要重新认识在我国普法教育任务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们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搞突击、搞运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我们实施法治国家仅仅半个世纪左右,广大农村还残存着封建意识和封建做法,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压封杀,要靠教育慢慢的影响从而改变其思想。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就是要做到通过以案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其次,我们还要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我们要明确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责任明确”。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要经过一定的考核,不能随便找人说教宣传,最起

码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时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专属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对于普法宣传教育不能搞标准化检查、突击检查。我们不能拿一个量化的、精细化的普法宣传标准来进行考核。我国地域辽阔,风俗迥异,区间差别很大,我们不能拿一个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们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农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尝试。同时,我们也不能搞突击、临时检查。这种随意性检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检查的目的同时也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们要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得力”。我们既不赞成搞突击检查和标准化检查,但是我们也不能漠视或姑息普法宣传的涣散、无力。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我们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我们应该从组织建设到措施保障、从长远规划到具体计划、从实现目的到阶段目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发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着的机构或人员,惩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真正做到让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传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

我们很多地方的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目前还停留在“说”的阶段。一进入农村就是用大喇叭说法,或者在宣传墙上用图画文字的形式说法。一般情况下来的时候兴师动众,效果却差强人意。其实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们不仅仅要会“说”,同时我们还要会“学逗唱”;我们不仅仅要会编排“法制黑板报”,还要会利用网络、电视等影像设备进行宣传。我们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是主持人或者宣讲者,他同时可以是参与者或者是听众。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

我们不仅要能宣传、肯宣传、会宣传,而且还要知道宣传什么。由于我们从前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全国一盘棋,村村都相似的问题,我们现在就急需解决广大农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目前他们破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他们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问题又是什么呢?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同时我们也不能“坐而论道”,自我臆想和空谈理论的做法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会适得其反,挫伤广大农民兄弟的学法积极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者进行实地调研、制定长期规划、提出具体目标、采用有效手段、宣传实用内容。

我们只有解决了“谁宣传、怎么宣传、宣传什么”的问题,才能在农村真正推广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从而才有可能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和构建和谐、民主社会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1]刘建发.“新农村”背景下的农村法治教育[J].世纪桥,2007,(1).

[2]陈万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至关重要[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5).

[3]马建新.论农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J].大连干部学刊,2007,(1).

[4]秦晖.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第3篇

关键词:普法教育问题对策

一、农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以来,农信社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随着农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农信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1员工学法积极性不高。农信社员工平时工作忙、压力大,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了,法律知识学的好不好不重要;农信社领导在对待抓普法教育这方面也存在模糊认识,对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够,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抓不抓问题不大,只要能完成业务指标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难以达到提高员工学法积极性,当然更谈不上普法取得显著成效了。

1.2农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信社新业务不断推出,员工得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业务的学习中,把员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课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内容、方式方法上无法满足员工的喜好,这势必挫伤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目前,农信社普法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方法简单,形式单一,普法未能真正进入基层社,在上级检查这项工作时,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应付。

1.3农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针对性不强。农信社没有建立起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制度,领导没有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不能及时跟踪学习新近出台的一系列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以也谈不上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更谈不上用于指导和防范业务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4员工结构不合理,影响法制观念更新速度。目前联社员工基本上是两大结构群体: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员工,即一部分是学生出身和转业军人构成的青工队伍,人员成分复杂,思想不稳定,可塑性强,且每个人的知识层次、生活阅历、思想觉悟、业务技能千差万别;另一部分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招工社的老职工,他们经历了计划经济向商业银行转轨的历史变革,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理论,虽然后期也经历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实践锻炼,有相当多的人员进入高等学府深造,也出现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员工队伍整体结构而言,新鲜血液补充太慢,员工年龄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尤其在基层联社,人员老化、合适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普法教育速度,影响了联社普法教育的有效开展。

1.5普法教育忙于应付。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联社的业务范围、产品种类、客户构成、服务手段等发生了深刻变化,随之各种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等不断出台,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关联性、前后衔接性和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漏洞预见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现为不顺畅、不自然,难与国家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内部风险防控总处在亡羊补牢状态。

1.6自卑心理产生对普法教育的抵触情绪。

联社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改革的步伐较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对慢一些,从单位形象到员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国有商业银行,致使部分员工在攀比中产生了自卑感,特别是习惯了“吃大锅饭”的那部分员工,经常对从事的工作产生消极情绪,对普法教育新理念产生抵触,他们是联社进行普法教育的重点教育对象。

二、推进农信社普法教育的对策

随着国家普法教育的进一步深入,广大农信社员工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农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农信社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加强农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2.1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职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当前实际,善于借台唱戏,借兵打仗,借箭发令,积极主动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协调普法与效能、综治等共同督查、督办;积极引导全员关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运作机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普法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把普法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活动等结合起来,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信社普法广泛开展。

2.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体系。一要建立刚性机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只规定应该怎么做,而对没有做到如何处罚没有规定,从而导致法制教育忽紧忽松。二要建立规范的指导体系。要尽快制定农信社具体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依法治社指导性意见,在全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科学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体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人员根据实际,制订一个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量化标准,纳入绩效考评,每年组织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各信用社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2.3明确普法教育的对象。农信社普法教育的对象应该包括农信社的高管人员、联社所有科室人员、基层网点负责人及基层员工等所有从业人员。各社应该设置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社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在每个社设置普法宣传员,负责本社员工的普法宣传任务。

2.4选准普法教育的内容。要广泛宣传整个法律体系的知识,着重抓与农信社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使广大农信社的干部普遍提高守法、用法水平,能熟练掌握和运用金融法规知识,结合具体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监管的要求,使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可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担保法》、《物权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法规以及《票据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保险法》、《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应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达到学以致用,熟练掌握的目的,真正达到普法知法的效果。

第4篇

一、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今年上半年,县普法办下发普法文件,根据普法要求,我村制定了“六五”普法创建活动方案。积极参于购买普法教材,组织开展普法动员大会,落实普法联络员,普法领导负责人。极积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把我村的普法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5月12日,镇司法所举办了联络员普法培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同时下发了普法依法治理文件,普法考核验收表,季报表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增强全体村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在广大村民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提高全体充满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2、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在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中,重点开展宪法和基本法律的普法宣传。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在纪念日、宣传月等活动中,重点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普法教育相结合,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按照“处理一件纠纷,上好一堂法制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民心”的目标,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3、结合司法部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三、强化措施,深入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1、健全制度,全面树立“法治”意识。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化建设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较完整的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限定在规章制度的框架下操作运行:一是建立并落实了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制度,把部门的一切事务置于职工的监督之下,让村民参政议政。二是建立并落实了任前公示,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建立并落实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通知制度,给全体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的制度化管理,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法治意识。

2、狠抓落实,严格实行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村的关键环节,我村在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坚持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具体化。努力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执法广播工作队伍,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制审查制度,杜绝执法随意性。

总之,我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我村的治安和谐稳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重视和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强;上级有关法制宣传经费政策难以完全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下半年,我村要围绕镇党委、政府总体工作大局,继续按照省、市、县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安排,勤奋务实、不断进取,大力提高全村法律素养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为我村和谐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

XX村委会

第5篇

关键词:普法教育  问题  对策

        1 农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以来,农信社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随着农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农信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1 员工学法积极性不高。农信社员工平时工作忙、压力大,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了,法律知识学的好不好不重要;农信社领导在对待抓普法教育这方面也存在模糊认识,对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够,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抓不抓问题不大,只要能完成业务指标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难以达到提高员工学法积极性,当然更谈不上普法取得显著成效了。

        1.2 农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信社新业务不断推出,员工得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业务的学习中,把员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课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内容、方式方法上无法满足员工的喜好,这势必挫伤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目前,农信社普法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方法简单,形式单一,普法未能真正进入基层社,在上级检查这项工作时,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应付。

        1.3 农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针对性不强。农信社没有建立起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制度,领导没有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不能及时跟踪学习新近出台的一系列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以也谈不上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更谈不上用于指导和防范业务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4 员工结构不合理,影响法制观念更新速度。目前联社员工基本上是两大结构群体: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员工,即一部分是学生出身和转业军人构成的青工队伍,人员成分复杂,思想不稳定,可塑性强,且每个人的知识层次、生活阅历、思想觉悟、业务技能千差万别;另一部分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招工入联社的老职工,他们经历了计划经济向商业银行转轨的历史变革,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理论,虽然后期也经历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实践锻炼,有相当多的人员进入高等学府深造,也出现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员工队伍整体结构而言,新鲜血液补充太慢,员工年龄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尤其在基层联社,人员老化、合适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普法教育速度,影响了联社普法教育的有效开展。

        1.5 普法教育忙于应付。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联社的业务范围、产品种类、客户构成、服务手段等发生了深刻变化,随之各种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等不断出台,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关联性、前后衔接性和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漏洞预见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现为不顺畅、不自然,难与国家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内部风险防控总处在亡羊补牢状态。

        1.6 自卑心理产生对普法教育的抵触情绪。 

联社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改革的步伐较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对慢一些,从单位形象到员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国有商业银行,致使部分员工在攀比中产生了自卑感,特别是习惯了“吃大锅饭”的那部分员工,经常对从事的工作产生消极情绪,对普法教育新理念产生抵触,他们是联社进行普法教育的重点教育对象。

 2 推进农信社普法教育的对策

        随着国家普法教育的进一步深入,广大农信社员工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农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农信社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加强农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2.1 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职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当前实际,善于借台唱戏,借兵打仗,借箭发令,积极主动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协调普法与效能、综治等共同督查、督办;积极引导全员关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运作机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普法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把普法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活动等结合起来,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信社普法广泛开展。

        2.2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体系。一要建立刚性机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只规定应该怎么做,而对没有做到如何处罚没有规定,从而导致法制教育忽紧忽松。二要建立规范的指导体系。要尽快制定农信社具体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依法治社指导性意见,在全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科学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体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人员根据实际,制订一个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量化标准,纳入绩效考评,每年组织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各信用社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第6篇

自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工作要求,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下大力抓了普法工作,促进了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__”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我所五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调整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明确职责,我镇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镇“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村、社区和地区单位的普法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职责。为更有效的开展普法工作,我镇还成立了一支由各村、社区热爱法律的人员组成的法律志愿者队伍,不定期的走村访户、宣传法律,这一新的普法形式使我镇的普法工作真正落到了每村每户。

同时,今年我们还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等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强化对家庭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基层传统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依托镇司法所指导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为全镇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结合实际,普法工作开展有序

伴随着我镇公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们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注重“四个有机结合”。

一是与解决全镇人民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在农村,主要是从抓好村庄整治入手,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等,有效的推进了村庄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社区,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居民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城镇居民保障体系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村”和“平安村(社区)”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镇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和平安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镇“五五”普法工作的内涵。目前,全镇9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均开展了“民(来源:文秘站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及平安创建工作,其中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金庄村、__村,被命名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有朝阳社区、林巷村、胡圩社区、刘郢村。

三是与倡导文明新风有机结合。镇政府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及一些宏扬社会道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我们始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弘扬人间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之中,从而大大增强基层普法的效果,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是与“法律七进”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好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在我镇,每名机关干部都有一册《干部法律读本》进行学习,每周学习日都会相应学习法律知识,同时还积极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在农村,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举办“五五”普法法制讲座,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余本,农村反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余份,有效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在社区,我们结合重大节日,举办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条例》、《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资料300余册。在学校,我们主要通过警示教育、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纪守法以及法制图 片展、法制教育课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在企业,主要是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有关法律的宣传,如《劳动法》、《治安处罚法》等。在家庭,主要是通过法制志愿者队伍进行进村入户的宣传,发放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同时开展了“平安家庭”的评选活动,对农村家庭、农村妇女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使广大农民懂得用法律来维护正当权益,履行法律义务,做守法公民。

三、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做好普法工作,不仅要有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我镇专门出动了5次宣传车,进行“五五”普法宣传,村委会、居委会充分利用黑板报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从而使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增强“五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我们十分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因应群众的实际需求,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五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找准最佳时机普法。抓住节假日,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村、社区、学校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各种纪念活动普法。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利用消费者权益日、“三八”妇女节、禁毒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广大群众,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五五”普法以来共举办法制宣传活动15次。三是举办各种法律培训班。结合我镇实际,我们每年除日常的以会代训外还至少举办二期就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各村、社区人员、有机关干部、有企业负责人等等,确保应学尽学,应训尽训,不留死角,有效的推进了“五五”普法的开展。

第7篇

(一)关于“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江苏、法治政府的目标相衔接。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五五”普法要有新的目标,但新的目标不能定的过高。根据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我们认为“五五”普法目标应该确立这样一个目标:即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应当区分不同层次,对不同层次的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总目标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如对领导干部与对一般干部群众的要求要有所不同,城市与农村的要求应当有所不同,经济社会发展较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要求应有所不同。我们要在提高全民崇尚法治意识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对领导干部、城镇居民、农民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校青少年以及外来流动人口分别提出具体的普法目标任务。

(二)关于“五五”普法的侧重点。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

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20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

农村普法和流动人口普法是我区普法工作的薄弱点。“五五”普法应当将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来抓。最近我们下基层作了一些调查,虽然我们武进在经济上属于较发达地区,但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我区农村的普法仍然处于“靠天吃饭”的自发状态。大多数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接受法律知识主要是从广播、电视、报纸等途径获得的。因此,加强农村和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十分必要,必须采取措施大力加强。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青少年应当作为普法的重点并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企业在推进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因此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应仍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内容。如对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进行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其法律至上和依法行政意识。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三)关于“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

第8篇

1.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1基层组织本身对农村法制教育、法制建设的认识不足 当前社会是以发展经济为主要工作目标,很大部分干部群众认为农村基层法制教育对农村经济发展没有直接的促进作用,不能给他们带来直接的政绩、效益,不够重视。更有一些村干部认识模糊,害怕群众学法懂法用法以后,工作就难以开展,权力受到限制。因此,缺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2村干部法律素质不高,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滞后 部分村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官本位思想较为严重,认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会削弱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权力和威信,因而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导致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加上农民自身文化和法律素质偏低,很难真正参与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再加上近年来农村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农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极少数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导致公平、正义难以得到体现,致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1.3宣传阵地萎缩,宣传形势单调,缺乏长效机制 目前,农村法制宣传仍停留在宣传栏、标语、广播车这三大传统宣传形式,就是这三种形式的宣传也因缺少创新而呈现滑坡、减弱甚至瘫痪的状况。大部分乡村都是在上级政府部门有布置、检查的时候才开始进行法制宣传,而不能有效的化“被动”为“主动”,缺乏真正有效的长效机制。所以,虽有农村法制宣传,但很难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4宣传网络不健全、宣传体系不完善 乡镇普法机构对本级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中小学师生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比较重视,但对于村级的普法工作,由于存在普法经费和普法专业人员的制约,再加上农村普法点多、线长、面广、工作难度大等原因,农村普法工作基本处于“无针对性宣传计划、无专门性宣传人员、无单独性宣传经费”的“三无”状况,农村普法效果当然很难显现。一些村虽然有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但没有真正负责法制宣传的专门机构和人员,普法骨干网络也很不完善。因此,很难组织象模象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宣传作用发挥显然很不理想。

2.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2.1要更新观念抓普法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权利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内容上,要针对农村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宣传,不求系统性,但求针对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在方式上,通过在平时工作中开展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农户、进学校、进单位的“法律五进”和法律资料送到家、法律条文讲到家活动,并在充分利用墙报、横幅、标语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采取文艺汇演、现身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普法山歌、普法三字经等多种形式,寓法于事,寓教于乐,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从而使法律知识进入社会各个阶层、各类人群,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2要培育人才抓普法 要培育一批面向农村、服务农村的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要在着力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能力基础上,乡镇、村组调解员进行法制培训,引导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农民自觉学习法律知识,要依托村级党员远教系统,通过播放影碟,组织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观看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逐步形成以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为核心,农村法律明白人为骨干的农村法制宣传队伍,并积极组织引导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参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2.3要加大投入,提高重视抓法制宣传 首先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指导和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供基层法律服务、保障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中的法制宣传教育前沿阵地作用。其次要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变“法律下乡”为“法律常驻乡”,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使广大群众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2.4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对广大农民工的法律宣传率 加强对广大农村的政策法制宣传,扩大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率。采取喜乐见闻的宣传方式,制作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阵地在农村和农民工集中的地方定期进行宣传。深入普及与农民工生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法律知识。让更多的农民兄弟了解法律,知道法律,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摘自《四川普法网》

第9篇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1、认真研究,积极动员。一直以来,我乡党委政府将普法工作作为全乡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召开了普法动员大会,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分别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将普法工作纳入我乡年度目标考评,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明确职责,我乡及时成立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六五”普法工作,动员各村齐抓共管。将普法当前各项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定期邀请讲师团成员培训。

3、措施得力,保障到位。“六五”普法以来,经费方面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法制宣传、法制培训、法治长廊建设等普法工作中累计投入资金已超过10万元,极大的促进了我乡的普法工作。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为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咨询。

(二)结合实际,“六五”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随着我乡广大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们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乡以做好“四个有机结合”全力推进普法工作。

1、把普法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确定普法工作重点。围绕“六五”普法工作,我们以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平安XX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全乡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社会治安,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安全生产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法》、《社会治安管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广大群众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全乡“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把普法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普法工作。不断深化开展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一是乡党政领导结合“三送”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率先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普法宣讲,以转变工作作风为重要抓手,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发放《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资料,采取周二、周四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撰写学法笔记和心得体会。按时组织参加全民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参照标准。

二是经常邀请法律工作者对全乡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村治保员等人员,进行《土地法》、《计生法》、《婚姻法》、《人民调解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农村实用法律法规法治培训,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普法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农村反警示教育资料,有效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近几年,在全乡组织刷写各类法制宣传及平安创建标语360余条,各村通过“村村响”进行平安创建和法制宣传,发放各种普法资料万余份。

三是将社区、企业、广大村民中的固定电话用户聘为“平安创建义务监督员”,分别颁发了聘书,为全乡固定电话户发放了平安创建、法制宣传文化等宣传物品。

四是会同乡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为广大外出务工群众免费提供外出打工法律知识培训,截止目前,共发放《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1200余册。

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发放《安全生产法》50余份,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

六是大力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六五普法以来,乡普法办平均每年为XX中学、中心小学、新迳小学、XX小学等校园提供两次以上的法制报告,分别为各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

“六五”普法以来,我乡累计发放《农村常见法律知识读本》3400余册,《道路安全法》、《治安管理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单行页共计10000余份。通过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全乡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

3、把普法与抓好“民主法治创建”相结合,提倡广大村民参与。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乡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依托村级法律顾问,合理的整合现有资源,一是进一步加大村法制公开栏的实际作用,做到定期公开村务、财务、党务;二是在村图书室建立法治一角,方便广大村民自行参阅和学习法律知识;三是每年组织对农村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同时,要求村干部率先垂范,争当法律明白人。四是发挥村两小组长普法中心户长作用,宣传和引导广大群众学习、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为全乡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4、把普法教育与不同阶段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有效解决各类突出矛盾。我乡围绕不同阶段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安全生产、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防火禁烧、反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活动。把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深入基层使广大群众提高了“法在身边”、“与法同行”的意识,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措施,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使法律走近群众。“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乡建成了1个普法长廊,发挥村村通广播作用,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乡“六五”普法工作的内涵。使周边群众在举手投足之间了解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2、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常态性普法工作。五年来,我乡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治安巡逻队员、人民调解员的组织网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针对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法制教育和引导。向服刑在教人员讲政策、讲社情、讲法律、送温暖。通过经常走访、回访刑释解教人员,协助家人加强教育管控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自身就业等实际困难,通过人性化的开展帮教工作,使解教人员彻底走出低落情绪,重新树立起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3、扎实有效的开展“法治示范乡、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各种层面、各类人群的学法守法意识。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村务、财务定期公开,严格财务监督和管理,确保了村级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深入推进“法律进农村”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村民和村委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强化了法律服务工作。

4、围绕平安和谐XX建设,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和谐平安XX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健全乡、村、组三级联动联防网络;创新工作思路,推行平安创建承诺制,不断深化“法律六进”进程,进一步加强干群联系,畅通群众纠纷诉求、法律咨询、村情民意反馈渠道;以禁毒、反、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防汛防火、安全生产为重点,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效果明显。截止目前全乡无一例刑事案件、无一例治安案件发生,社会秩序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存在的一些不足

我乡普法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宣传教育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经费相对紧张,开展活动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第10篇

文/杨敏

为千方百计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深入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满足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望,云南省马关县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始终把农民法制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维护边疆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结合实际、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探索出一条农民学法的新路子,将农村普法工作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首先是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穿于农村普法教育的全过程。通过大力宣传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引导农民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稳定第一的理念,努力激发农民群众自觉主动学法用法尊法的热情;

二是强化和谐发展理念。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入,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随之增加,为此,在普法教育中注重依法引导和规范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行为,依法畅通矛盾纠纷诉求渠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把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发动农民,释民惑、解民忧、济民困、维民权、助民富作为普法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引导农民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是把普法教育与解决农民群众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工作中,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通过调解讲法、以案学法、现身说法等形式,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事例,让农民群众学法时坐得住、听得懂、记得牢;

五是坚持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相结合。大力开展“文明村”、“文明户”、“五好家庭”、“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等评选活动,把“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等古训贯穿于普法教育活动中,从而大大增强了农村普法的效果。

第11篇

1、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不断深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县委中心组集中学法13次,乡镇中心组每年学法6次以上。县级领导参加全市统一的普法考试3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干部职工年度普法考试3次,参加14520多人次,参考率98%以上,合格率100%。二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农民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培训、“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把普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户,进行零距离、贴近式宣传教育。三是法律进社区内容丰富。以“六进社区”为依托,以广场周末文化活动为契机,以社区文化节为平台,突出社区青少年、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等重点,构建完善的社区普法网络,不断丰富社区普法内容。四是法律进学校形式多样。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14名、法制辅导员113名。先后开展了“崇德明法,立志成才,共促和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月、“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主题法德教育宣传月、学校法制宣传周、“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学校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五是法律进企业逐步加强。以普法宣讲团成员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骨干,有组织地开展企业学法活动。共有28户重点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举办企业法制讲座50多场次,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全县统一的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8%。

2、完善机制,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层上,科学制定了《高台县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暨第三个依法治县工作五年规划》,县人大作出《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暨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县工作的决议》,为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了各自的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五五”普法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三是加大普法投入。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共计拨付普法经费10.8万元,年均达到3.6万元,人均0.23元,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全县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学法对象,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等六项制度,同时、普法考试合格证制度、干部学法档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起学法用法刚性机制,用制度保证普法效果,规范了学法用法活动。

3、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按照“贴近百姓生活,深化法德宣传,培养法治理念,提高道德素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县,构建和谐高台”的工作思路,及时在全县各乡镇总结推广合黎乡“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法德进家”活动得到广泛普及。目前,法德宣传版面基本遍布城乡,法律资料袋、以案释法教材已进入60%的农户家中,法德教育宣讲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讲“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法德进家”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营造了浓厚的法德教育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日常普法工作开展不力,常把它看成“软指标”、“软任务”,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等“走过场”的现象。

2、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有欠账。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认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乡镇政府热、县直单位冷,条条部门热、块块部门冷”。二是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企业干部职工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难以有效开展。至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下岗职工及民营企业职工、社会无业人员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死角”和“盲点”。

3、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局核定编制18人,实有编制10人。基层司法所的人员还没有完全充实到位,按照规范司法所建设要求,9个司法所人员编制达到要求的只有3个,尚有6个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够,缺编9人。

4、部分单位普法档案资料不规范。从调研的单位看,部分乡村及不少单位不注重档案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现有的档案经不起检查。

5、“五五”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我县目前普法经费标准今年虽已达到0.2元/人,但这一标准无论是与发达地相比,还是与“五五”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并不能满足“五五”普法工作需要。同时,各乡镇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缺少经费投入,少数乡村的法制宣传阵地等硬件建设跟不上,印发资料、开展活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建议和意见

1、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层层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监督、考核、验收机制。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长期的过程。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调解工作要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司法机关要把提高办案质量与教育群众相结合,切实解决普法依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第12篇

二〇〇六年以来,我镇“五五”普法工作,在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勤奋务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全镇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现按照全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将我镇“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2006年9月,镇委、镇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结合本镇实际,规划明确了我镇“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等。我镇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委、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听取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

2、健全了普法工作机构。我镇成立了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由镇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充实。设立了普法工作办事机构,落实了三名工作人员,配务了办公办公设备。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我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完善了普法工作制度。每年初,镇治镇办按照县治县办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本年度《依法治镇工作要点》,《关于分解下达依法治镇专项目标的通知》、《Xx镇依法治镇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年底,镇治镇对全镇各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

二、周密部署,着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镇各单位坚持“法律六进”,突出普法重点,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在实效上下功夫,收到了明显成效。

1、突出重要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我镇在全体公民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高了全镇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爱国意识。

2、加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我镇在“五五”普法规划中,积极开展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了统筹城乡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法律宣传力度,向全体公民普及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维护了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

3、以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学考活动。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了《、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实施了“一月一法”、“一年一考”制度。全镇完成了涉及常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考试。2009年组织参加了全县“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镇有400余人参加,今年组织500多人参加了“五五”普法知识考试,大大强化了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

4、以青少年为重点,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按照《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及中央、省、市、县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把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重点来抓,全镇所有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8人,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做到了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纠正“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现身说法”活动,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2006年以来,全镇共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讲座30场次,近9000名师生开展了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受到了生动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5、以农村农民为重点,认真开展普法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按照省、市关于“送法下乡”和“法律六进”活动安排,全镇各相关部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法律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了“送法进农村”活动。精心组织了历年的“12.4”法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12.4”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2006年以来,共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进农村”活动50余次,散发资料15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参与活动的农民群众达15000余人。共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20余期,参训人员250人次。设置了法制园地,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到村巡回放映法制电影100余场次,有2万人次观看

三、强化措施,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我镇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在开展普法的同时,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及时制定了依法治镇工作规划。我镇制定了和《依法治镇年度工作计划》,将依法治镇工作纳入镇委、镇政府工作目标,进行专项考核。每年底,对全镇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2、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镇选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乐于奉献、善做群众工作的律师,开展法律顾问。为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3、顺利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镇委、镇政府对依法治镇工作高度重视,将依法治乡镇作为专项工作目标进行管理。每年将依法治乡镇工作目标任务加以明确细化,进一步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乡镇财务审计监督制度”、“乡镇财务定期公示制度”等,各项事务管理做到了规范化、法治化。

4、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06以来,我镇不断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功能,人民调解工作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个案工作。二是创建和深化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调处机制”,制定了委托调解制度、协助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协议制度、深化了“横到边、纵到底”大调解机制。三是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仅2009年,全镇共受理矛盾纠纷83件,调解成功83件,成功率100%。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四、不断探索,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镇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工作手段,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努力完善普法资料,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丰富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镇在宣传形式上积极探索,创新方法,采取措施,形成了一整套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一是讲座、咨询、上法制课。二是放映法制电影和组织法律知识比赛。三是法律知识的考试。

2、加强了普法教育队伍建设。我镇建立了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乡镇干部、村干部为兼职法制宣传员。强化了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思想、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了法制宣传员的作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了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一是“12.4”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势、有规模、有影响。二是由镇治镇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残疾人、全国土地日等专项宣传活动。

五、建章立制,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我镇对“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了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了目标管理,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健全机制,责任到位。一是继续坚持和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2、投入经费,保障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红安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每年度按总人口人均0.30-0.60元普法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实列支。

3、目标管理,考核到位。每年初,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本年度《Xx镇依法治镇工作要点》,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

六、务实高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我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工作氛围,分解细化目标,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和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1、增强了公民的法律素质

通过学法教育,广大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问题找律师,解决问题靠法律的观念已初步确立,基本实现了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

2、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在重大决策的论证和重大政策出台时,都要先请法律顾问把关,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自觉转变领导方式,基本实现了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3、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并且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全镇在依法治理中,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为重要内容,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4、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随着普法教育和依法治镇的深入,我镇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大大提高,推动了各项事业依法管理,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保障了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开拓创新,打造了特色亮点工作

我镇把普法依法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在司法行政特色亮点工作上下功夫,积极打造了一批特色工作。

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法律服务呈现新亮点

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预测、排查、调处机制”、“法律宣传咨询机制”,“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救助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矛盾纠纷。

2、村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法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镇设立了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室,并设立了农村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站,扎实开展好农村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前移、延伸到农村最基层。

3、“五个确保”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