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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

时间:2022-07-31 15:34:58

新农村合作医疗

第1篇

1.1人口流动导致新农合制度实施困难

在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人口流动成为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主要体现在一个庞大群体的出现———城市农民工,他们及其亲属大多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在原户籍地参加了新农合,由于城市报销标准和乡镇报销标准不一致,以及城市医院没有针对各地农村制定药目信息库,农民工在外工作时就无法到定点医院或药房就医或购药,而无法满足农民工的参合要求。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大批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农民工医疗问题必然会成为新农合制度管理的一项重要难题。

1.2新农合基础设施服务无法满足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的需要

在新农合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各级政府资金短,对新农合的财政投入不足,造成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无法满足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的实际需求,相关的医疗设备和器械等一旦损坏,也没有精力和金钱进行维修,这严重影响了新农合工作的开展。此外,还有部分政府盲目投资,对城镇和农村的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造成城市医疗资源浪费而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薄弱、服务水平偏低等问题,也制约了新农合的发展。

1.3新农合实施相关手续过于烦琐

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对象为农村户口群体,涉及人员众多,居住分散,且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前往城市打工,当办理参合手续时,必须要具备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参合的保险证等证件,此外,由于新农合相关机构工作效率极低,在办理参合手续和报销手续时耗时非常长,农民需要等相当长的时间才能领到医疗补助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合农民的积极性。

1.4新农合相关监管机制不健全

在财政较为困难的基层政府,他们为了弥补政府办公经费的不足,往往会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使得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力度大打折扣。在实行合作医疗基金管办分离后,由于基金管理办法尚未形成统一的体系,以及贪污、挪用等情况的出现也使得新农合的作用大打折扣。

2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

2.1完善流动人口参合机制

就现阶段而言,新农合制度管理首先应处理好流动人口参合的工作。首先,要灵活利用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将新农合与城市医疗保障体系有效衔接,从而在本地区形成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对城市和农村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统一管理,避免出现重复参合和重复报销的情况。其次,还应加强新农合制度管理的信息库,实现城镇居民的医疗信息共享,从而解决流动人口异地就医和报销等问题。

2.2改善农村基础医疗设施

地方政府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贯彻执行以“农村卫生工作”的工作方针为重点,保障经费落实,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动员各方面力量向农村倾斜,支援农村,添置和更新医疗设备,及时供给药品。同时,还应提供设备技术等方式,改进乡村医疗机构诊疗条件,使参加新农合医疗的农民不出村、乡就能获得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优质医疗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行。

2.3统一合作医疗补助形式

医疗卫生部门应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补偿标准,规范和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模式,简化转诊手续,扩大补偿范围,将门诊大病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消除县(区)之间新农合补偿差距,进一步方便农民群众看病就医,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2.4强化合作医疗基金监督

各地方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应提高管理机构能力,健全基金监管体系,使基金管理规范化、流程化,实行并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制,提高合医基金的监管力度,应该杜绝,同时强化健全内部和外部监管机制,基金监管不流于形式,而真正落到实处。

3小结

第2篇

(摘自国务院副总理吴仪2003年12月4日在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农村医疗――被人们遗忘的角落

在非典流行期间,许多人在为农村捏着一把汗,幸亏非典只是随着流动人口在大城市中肆虐。如果在农村中传播开,后果不堪设想。此时,人们才意识到平时几乎完全被忽视的农村医疗问题。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有9亿,但是他们大多数缺乏最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不容乐观。

在2000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在对全球191个成员国国家卫生系统的业绩做出量化评估后,对这些国家的卫生绩效进行了排名。中国在“财务负担公平性”(卫生绩效评估中的一项指标)方面排名188位,与巴西,缅甸和塞拉利昂等国一起排在最后,被列为卫生系统“财务负担”最不公平的国家。而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由于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在广大农村建立了各种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使卫生状况显著改善、居民期望寿命显著增加,而被世界银行誉为成功的“卫生革命”。为何在中国经济高速向前发展的时候,我们的农村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却停滞不前,甚至倒退?何以反差如此之大?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农村医疗到底怎么了?

在刚结束的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方廷钰委员就大声疾呼,各界要关注农村公共卫生问题,他在题为《切实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条件》的发言中就指出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主要存在的几个问题:

投入严重不足,运转日见艰难

公共卫生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责任,决不是卫生部门的“独角戏”。卫生部门的任务很明确,一是制定政策,实行监督管理,二是提供优质服务,而卫生经费的投入毫无疑问应该以政府为主,决不能将其向社会或市场一推了之。但现在政府对基层农村卫生经费投入的现状如何呢?答案是人均不到城市的四分之一!他举出调研中的一个例子:一个30万人口的县级市,农民占了20万人。全县总卫生经费投入300多万元,15个乡的全部卫生经费投入为147.70万元,其中,退休人员的工资就占了126万,剩下的21万元还要维持232位在职人员的工资生计,结果举债800万元,其中欠药款300多万元,欠基建费200万元,欠工资55万元,欠集资款48万元,令人费解的是,他们竟然还欠世界银行的贷款100万元,有4个卫生院因无力偿还债务被。有一个县全部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差额补贴仅为29.19%,业务经费更是少得可怜,有就给一点,没有就让卫生院自己去挣;一些卫生院矛盾尖锐,上访频繁,已经影响到了社会安定。

网络破损,卫生资源分散

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是农村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用基层的话说“县是龙头,乡是枢纽,村是网底”。目前,县医院的日子还过得马马虎虎,但作为为农民提供基本预防和医疗保障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枢纽不灵,网底不牢”的现象已经很严重了,再不好好管管,整个网络都有可能瘫痪。虽然有的地方已将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工资、业务经费划到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但历史欠账仍旧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许多卫生院实际上已经破产;村卫生所的情况更糟,要么承包给了个人,要么名存实亡。基层的卫生干部还反映,农村的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工作分属不同单位管辖,但许多计生办也在开展医疗服务,他们经费有保障,又有自己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条件往往比卫生院还强,结果造成房屋、设备、人员等资源的重复浪费。

人才设备匮乏,重医轻防突出

方廷钰委员在某省进行调查时,发现那里的乡(镇)卫生院,有21%不能开展“三大常规”检查,23.7%不能开展婴儿接生,34%没有X光机,许多仍然靠血压计、听诊器和体温表“老三样”看病。有的卫生院房屋破旧,耗子成灾,七角钱一天的住院费也没人来住;有的卫生院各种检查化验还用手工操作,连一台半自动生化仪也买不起。调查还发现,大多数卫生院里,中专毕业生占多数,乡医中无学历的也有不少,最大的问题是人才不愿来,来了留不住。有所卫生院本来大专生有7人,由于工资低,条件差,又调走了4人,至于本科生更是稀少了。长此下去,乡、村卫生院(所)靠什么维持?基层的同志还反映,“非典”时期,乡、村两级卫生机构都倾尽人力物力,培训人员,调查巡诊,对疫区来的人进行隔离观察,全都是无偿的,后来也末见补偿,有的地方连一人5角钱的卫生预防保健费都取消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两级卫生网不得不把工作重点从预防为主转向治疗为主,重医轻防的现象突出,但农民又看不起病,门诊和住院率低,卫生院为了生存只能走以药养医的道路。

断裂的社会与统一的医疗市场――农村医疗不能承受之“重”

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恶化的症结何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先生在他的《断裂社会中的农村医疗》一文中指出,断裂的社会与统一的医疗市场的并存是症结的关键。这种断裂的表现之一就在城乡之间。按国际劳工组织发表的1995年36个国家的资料,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人均收入比都小于1.6,只有3个国家超过了2,中国是其中之一。在此后的几年中,我国城乡之间在收入上的差距更是有增无减。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资料,目前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是3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个课题组的研究是4倍多,而权威部门未公开发表的研究结论则是将近6倍。如此之大的城乡差距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巨大的收入差距事实上已经使得城市和农村成为两个截然不同的生活世界。

问题在于,在这样一个断裂的社会中,医疗市场却是统一的,医药和医疗的价格是依据城市的标准制定的。甚至诸如什么是疾病、什么样的疾病是可以治疗或不能治疗的、什么样的疾病要进行何种方式的治疗等问题,也是由这个以城市为标准的医疗系统界定出来的。绝大多数农民享受不到医疗社会保障且缺少最基本的医疗条件。与此同时,大量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里。在1999年,我国卫生总费用第一次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占GDP的5%。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每年在医疗卫生上的总花费大约是5000亿元,平均每人约400元。但稍微分析一下就可以知道,在这5000亿元中,大部分是属于国家财政投入到城市或由城市居民自己支付的。因此,如果单算城市部分,城市居民的人均卫生医疗费用会大大超过400元或GDP的5%(这个比例可能是畸高的),而农村居民会远远低于这个数字。这种医疗资源的配置不仅直接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平等,而且由于拉高医疗市场中的价格而进一步恶化了贫困群体的就医条件。

更重要的是,断裂的社会与统一医疗市场的并存,不仅使得农民看不起病,而且也使得任何在农村建立医疗社会保障的措施失去可能。无论是合作医疗制度还是其他医疗社会保障制度,除了国家财政可以提供一些补助之外,大部分费用仍然需要农村自己承担。而在城乡过大的收入差距与统一医疗市场并存的背景之下,这样的合作医疗或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承担这个由统一的医疗市场所决定的价格而带来的经济重负的。如果再考虑到另外两个因素:一是中国人口中的70%左右在农村,农村人口的绝对数在9亿左右;二是由于体制的以及其他的种种因素,造成医疗价格的畸高。可以说,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任何农村医疗社会保障制度都会被这个市场中的价格所压垮。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玲认为,问题主要出在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分配和供给方面。

第一,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等的状况加剧。1998年与1978年相比,我国每千人口的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医生数和护师护士总数分别增加了20.7%、49.5%和199.5%。可是农村人口从上述增长中享受的好处极为有限。全国第二次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1997年我国农村年人均医疗费226.8元,与1992年相比,每人门诊费用增加了3.3倍,住院费用增加了2.1倍,远远超过同期农民收入增长。难怪国家在此期间虽然对农村三级卫生网投资不少,农民还在抱怨就医不便药品太贵。这说明,仅仅是由于投资没有完全落到农民最需要的地方,这类项目就难以收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第二、政府对药品销售环节管理监督不力难以遏制肆意违规加价的行为。在药品涨价速度高于农民收入平均增长速度的情况下,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服务可得性必定下降。农民反映说:“现在家里人生病只能小病硬扛,大病等死!”这种强烈的愤慨听来令人震撼。

第三,公共卫生机构的运行主要依赖于收费由于医疗服务定价偏低,促使医疗机构和医生为了追求自己的收入滥用处方权从而诱导患者过度消费药品。至于村庄里的个体乡村医生,尽管多半就是原来的卫生员或赤脚医生,但由于其收入直接与医疗服务供给和药品销售挂钩,也不再能胜任一些具有社会目标的职能。原因在于他们对利润的追求既与群体预防和健康教育一类的公共保健活动目标不相容,又与村民对低价高效医疗技术的需求相冲突。

第四,疾病预防项目的公共投资不足加之预防保健网的部分私有化和市场化,健康教育活动开展不力。自经济改革始,政府的防疫防病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逐年缩小。减少的趋势以1978年―1993年期间最为明显,从0.11下滑到0.04。就预防经费的绝对值而言,1978年为全国人均1元,1993年不过人均1.3元(World Bank,1997数据)。如果考虑到此间通货膨胀的因素,这实际上呈现的也是下降趋势。

近20年来,由于人口流动增加、生活方式和饮食结构变化以及环境恶化等原因,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已扩展到非传染性慢性疾病。无论何等人家,但凡有人患此类疾病,多半都会使全家生活水平因连续不断的医药支出而下降,有些家庭还因此陷入贫困。倘若患者恰恰是主要劳动力,那就连维持家庭正常收入水平都成了问题。这正是近年来贫困问题研究中时常提到的因病致贫的情形。这些疾病的发生率原本可以通过保健知识的传播和普及而降低,但由于政府设定的预防工作投资重点依然局限在防疫活动范围,并未延伸到非传染病预防领域,农村健康教育的经费无保障,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又不足,故而难以开展有效的卫生宣传咨询活动。

路在何方?――走出农村医疗困境的探讨

孙立平先生认为重建农村公共医疗体系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建立一个低价格运行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运行机制。对如何建立起这样低价格运行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运行机制,他认为首先这个机制以及在这个机制基础上建立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没有国家的投入是决然建立不起来的。改变政府医疗投入在城乡之间严重失衡的现象,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

如何使政府的这种投入能够产生预期的效果?他提出这样几种设想:第一,建立一种半商业性质、半社会保障性质的农村居民医疗保险,部分解决农民的大病医疗问题。第二,直接向农民发放医疗券。这种医疗券可以按照一定数额每年向农民发放。农民在就医时可以用医疗券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对于医疗券本身,可以全家合起来使用,如果年内没有用完,可以跨年使用。第三,以基金项目运作的方式,改善农村的公共卫生条件,解决包括饮用水、厕所等在内的对农民健康有直接影响的环境问题。

而在市场方面,应当考虑这样几点:第一,建立用于农村医疗的药品的集中采购制度,形成对农村的药品专供系统。正如许多研究所表明的,目前我国药品价格畸高的现象是不正常的,许多药品的成本和出厂价很低,药价是在流通的过程中上去的。实行这种集中采购制度,无疑可以使药品的价格下来一大块;第二,在农村地区真正实行医药分离的制度,以消除推动药品价格不合理上升的动力;第三,鼓励私人医生开业,形成竞争性的医疗市场,从而使医疗价格保持在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上。同时,应当考虑发挥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农村社区组织在农村医疗方面的作用。其中,在制度和政策上鼓励发展致力于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民间非政府组织,包括为国外有关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的工作提供方便;鼓励制度化的志愿者活动,包括鼓励医生下乡,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发挥农村社区组织的作用。

朱玲则提出“需要通过调整供给组织、规范医药市场和加强社会救助等干预手段来改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即保障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使所有社会成员都可以方便地获得质量可靠的服务)与可得性(即规范医药机构行为、遏止医药价格飞涨。并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全体国民尤其是低收入者有能力购买这些服务)。第一,实施对政府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督。加强对药品生产、销售环节和医疗机构的监管,第二,重建村级公立卫生室并促进其服务水平的提高,通过立法保证村级公立卫生室像村庄小学一样有稳定的财政支持。第三,投资于村卫生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现有村卫生员的技能并培育医术更高的后备力量,改善服务质量。第四,增加对农村防疫防病、健康教育和营养及生活习惯干预项目的投资。第五,实施医疗救助计划,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

苏州大学苏南发展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林闽钢博士在《合作医疗制中国农村度的公共政策分析》一文中指出,在今天在城乡收入差距不断加大,城乡医疗资源分配严重不公,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断流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增加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支出而使政府投资向农村倾斜。并提出了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对策。第一,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村合作医疗保健方面的法规,以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和建设。第二,国家应把农村合作医疗明确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第三,国家应把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第四,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组织。第五,要建立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投入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第六,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基本医疗服务广泛的可及性和政府对群体预防活动的强有力支持,曾经是中国农村健康事业取得伟大成就的重要原因。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供给领域所出现的问题,可以说是部分地丢失这一传统的结果。这表明,预防医疗保健是一个不能简单听凭市场调节的领域。在既不缺医又不少药的情况下,这些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对这一产业的有效治理,即对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领域进行有效率的监管和操作。

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迈开第一步

没有健康,就没有人的全面发展,就没有全面小康。9亿农民的“看病难”、“因病致贫”问题深深地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善乡村卫生条件,积极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

2002年10月29日,建国以来第一次由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也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决定》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从2003年到2010年中央及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要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包括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经费,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资金等。

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修订草案)》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定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农业法》明文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形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003年12月4日,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吴仪要求全国上下“扎扎实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2004年1月13日,针对各地组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所反应出来的问题,国务院转发卫生部等11个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其实,早在2002年10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颁布以后,在从东部、中部、西部、东北部选出的浙江、湖北、云南和吉林四个省份,一个由政府组织,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帷幕已经拉开,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是:农民每人每年拿10元;地方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10元;中央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10元。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全国的农村居民。

2003年初,云南省政府把启动全省20个试点县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为年内重点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来抓,使云南省的试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按照部署,云南省选择了分布在16个地州市的2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落实了主办、协办副省长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人。省级财政年初就按20个试点县应参加合作医疗人口总数预留了3904万元的合作医疗专项补助金,并安排了600万元贫困医疗救助基金,120万元启动经费。各地州市也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省级财政安排5960万元,建设240所乡镇卫生院、500个村卫生室;地、县两级筹资5493.4万元,用于311个乡(镇)卫生院和1087个村卫生室的基本建设。20个试点县也因地制宜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运作、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制定了农民群众就诊、转诊、用药、减免补偿等管理办法,对住院等大病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外,对一些小病也给予一定的补助,甚至没病的每年还可享受一次免费常规健康体检。

湖北省是全国4个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单位之一。该省首批试点为武穴、长阳、谷城、老河口、公安、丹江口、云梦、大冶等8个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筹集资金,人均筹资年标准为中央10元,地方10元,个人10元。该省试点工作自2003年7月1日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其中,长阳、丹江口、老河口的农民个人缴纳经费标准为10元,其余5县市均为15元,筹资标准均低于当地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0.5%。同时,省、县市两级严格兑现承诺,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及时得到医疗费用的补助。据了解,湖北省8个试点县市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241.9万人,占应参加人数的65%。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得到了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肯定。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14.5万农民加入试点。2003年初,吉林省在九台、蛟河、公主岭、敦化、镇赉、扶余等6个县(市)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截至去年年底,6个试点县(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214.5万人,累计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6709.7万元。吉林省卫生厅厅长李殿富表示,今年吉林省将在10个市(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基线调查,涉及农村人口达680万,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45.9%。

浙江省有27个试点县共有842.64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试点县农业人口的80%。各级政府财政对每个参保农民的补助基本达到省政府提出的不低于15元的要求,最高的达到55元。27个试点县实际到位合作医疗资金3.34亿元。其中,省财政根据各试点县实际参保人数和试点启动时间,2003年已补助1497.06万元,2004年预算又安排了5000万元;地市级财政补助155.08万元;县财政补助7884.79万元;乡镇财政补助6561.14万元;村集体经济资助3667.56万元;农民个人缴费1.36亿元。27个试点县的实施方案,对每个参保农民的筹资水平平均为每人每年47元。其中,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试点县的筹资水平绝大部分在人均50元以上,最高的达到80元,农民个人出资人均20―4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试点县的筹资水平一般在人均30―40元,农民个人出资人均10―20元。

各试点县都采取多种措施来方便农民结报。萧山、镇海等地的参保农民在办出院手续时同时给予报销补偿;开化等县由经办机构通知报销农民到附近金融机构取款;秀洲等地由联村干部将报销款送至农民家中,避免了参保农民为报销而往返奔波,试点工作实施半年多来,各地已为71562人次的参保农民报销住院医药费和门诊指定病种大额医药费8545.27万元,占参保农民实际医药费的四分之一。各试点县都以县级大病统筹为基本方案,从农民住院医药费500元-1000元开始起报,部分县实现了零起报。封顶线一般在2-3万元,最高的达到5.6万元。2003年,嘉兴市秀洲区参保农民结报得到2万元以上的有6人,最高为3.5万元。

各试点县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加强县级经办机构建设。目前,27个试点县中有16个县(市、区)已正式成立了由同级机构编委批准建立的县级经办机构,落实工作人员63人,平均每县3.6人。落实经办机构专项经费670.5万元,平均每县24.83万元。并在资金监管、医疗服务管理、方便参保农民结报、事务公开等方面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主要举办形式为县级大病统筹,嘉兴市各县还以乡镇级统筹解决小额住院医药费用和门诊费用为补充。大部分试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部门确定负责承担,部分试点县还积极探索由社会保障部门、商业保险公司经办。

问题――不容忽视

首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一年来,某些地方也出现了一些负面现象:某些基层干部为追求政绩,或者为扩大农民参合率以保证基金支付,强迫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或者盲目追求试点数量、定指标、赶进度,向乡村干部搞任务包干、向农户搞摊派;有的强迫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甚至民办教师代收代交;有的未征得农民同意就向企事业单位或金融机构借贷垫付等。如湖南省桂阳县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仅占农业人口的5.85%。为了提高合作医疗覆盖率,要求各乡镇在2003年9月20日前务必使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农业人口的40%,许多乡镇因不能完成县提出的40%的指标,采取了未完成指标的部分由乡镇干部与卫生院先垫资上缴、再继续动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做法。据核实,到9月20日止,在各乡镇上缴县合作医疗基金帐户的资金中,有29个乡镇共垫资2629930元;截至10月22日,仍有28个乡镇垫资1968340元,核减垫资后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实际人数应为168615人,比桂阳县政府9月20日上报的人数少98417人。

其次,农民对合作医疗到底能走多远还缺乏足够的信心.卫生部此前对2960户农民的调查显示,有1/3(897户)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在陕西省旬邑县原底乡对301户的调查对象中,只有36%的农户对合作医疗满意或比较满意,44%的农户愿意参加合作医疗,56%的农户不愿参加。导致农民对合作医疗这种多元化的价值判断因数很多,但合作医疗的起起落落,以及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无疑也是重要原因.农民很难淡忘在既往的合作医疗中干部及其家属往往多拿药,拿好药,带头欠费,而一般村民享受不到同样的待遇。另外,近年来基层政府在工作上的失误以及基层政府自身的困境所形成的积怨更不容忽视,目前,许多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三金欠款,财产保险资金强制性向人身保险金转移”等历史旧帐还没有彻底清理完毕,都不同程度地导致农民对合作医疗缺乏信心。

第三,在资金筹措上遇到了一些两难的问题,如供求双方都会出现“逆向选择”,无论在哪个村庄,都是高危人群拥护建立合作医疗制度,健康人群却不愿参加,一些村委会通过实行以户为单位参加、按各户人口缴款的规定暂时解决了这个难题。但一旦出现慢性重病患者,就可能由于集资所得注定主要用在这些人身上而使其他人家不再愿意缴款。不过,含有公共补贴的合作医疗既然是村庄提供的福利,就没有理由排除任何村民参加。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以损失制度为代价而使组织者得以解脱。还有就是患病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不相重合,在按人头平均收费和只报销部分医药费用的情况下,即使对低收入人群设定较低的报销起点和较高的补偿封顶线,由于收入较高的人群一般比低收入人群更多地利用卫生资源,还是可能受到低收入人群的补贴。但倘若根据收入水平缴款,一方面由于必须确认居民户的收入而增加村委会的筹资成本,另一方面还会因此引发农户和村委会之间的纠纷。而如果放弃部分补偿医药费的原则,则难以防止患者的过度消费行为。

第四,目前农村合作医疗停留在政策层面,缺少法律保证,筹资存在不稳定因素,在实践中工作难度较大。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的资金收缴,仍然采取由村或乡镇负责收取的办法,依靠行政手段推动的成本较大,易受人为因素影响,缺乏长效、规范、有效的筹资机制。从试点情况来看,各试点县的实施方案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各试点县的启动时间、资金收缴时间不一致,多数没有与财政年度接轨,给后续管理增加了难度,部分试点县在参保农民的费用结报上限制较多,如起报线较高、自付比例负担较重、封顶线过低、参保农民得不到更多实惠,而合作医疗基金据预测有较多沉淀;部分试点县把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混淆,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5-10%的资金作为医疗救助基金,削弱了保障水平。不少试点县“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医疗服务格局尚未完全形成;部分试点县对加强本地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的措施不够有力,以致当地农民患病后转到上级大医院的病人较多;各试点县对到县域外就诊的参保农民普遍缺少有效的费用控制办法。

第五,对于农民工的医疗保健问题也应引起重视,浙江省人大代表张力成在《关于尽快建立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制度的议案》中说“仅在浙江瑞安市人民医院,去年就有200多名病人因无力支付医药费而一走了之,欠下医药费用70多万元,他们中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流浪者和贫穷无助者。”目前我国外出务工的农民已接近1亿人,他们属于第三人群,既不完全属于农民又不属于城市居民。因为高强度的劳动,以及恶劣的居住条件,所以疾病的发生率非常高。如果他在城市里发生疾病到农村去报销,那会给农村的医疗保险资金带来较大的压力,而且在城市里发生的疾病叫农村的乡亲来承担,这有欠公平。所以对农民工的情况应该制定一些补充的保险措施。

正如吴仪副总理强调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具体工作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决定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思想准备,既不能操之过急,又不能有畏难情绪,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突破难点,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搞好试点,探索出有效办法和成功经验,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3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保护伞

国家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统筹城乡社会经济,体现了政府对农民医疗保障的人文关怀,在一定程度内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农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用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为农民朋友健康的保护伞。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背景

1.1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迫切性 20世纪80 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政社合一的经济基础已不复存在,农村合作医疗受到严重冲击,出现了急剧滑坡衰退的局面,全国的覆盖面大概只有10%左右。90年代初期,仅存的合作医疗主要分布在上海,的取消和生产大队的解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衰弱,合作医疗赖以依存的仅有苏南地区。

由于农村合作医疗的瓦解和基层卫生组织的衰弱,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1,2]:①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工作明显削弱,农民健康水平呈现出下降趋势。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指出:虽然农村地区传染病的发病率由5.7%下降到2.7%,但农村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仍以感染性疾病为主,如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等疾病,与前两次调查结果相比下降不明显。同时,一些慢性疾病的患病率在农村则明显增加,其中高血压患病率比1993年增加了1.8倍。②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广大农民不堪重负,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现象相当普遍。2003年的调查显示:农村居民中有75.4%的人应住院而没有住院,比1998年的63.7%上升了11.7个百分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民占全部贫困农民的比例上升到33.4%;而在广大西部农村地区,62%的患者因为经济困难应治疗而没有治疗,75.1%的患者还没有治愈就要求提前出院。③医疗资源分布严重失衡,城乡差距、东南沿海与中西部的差距、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进一步降低,总体绩效更加降低。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能满足广大农民需求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使农民能从中得到实惠。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现状 2002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2003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已开始在全国逐步展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国务院会议决定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对参合农民人均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合计达到每人每年20元,东部地区的人均筹资水平应不低于中西部地区的筹资水平,同时将中西部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和东部部分省份困难地区的县(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2007年起我国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要全部提高到每人20元,并不断完善办法,规范管理,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3-6]。

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已有4.06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5.8%,参合率达80.5%。2006年1~9月,全国有1.4亿农民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受益,共得到医疗费用补偿95.8亿元。从总体上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平稳,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看病就医率有所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所缓解,广大参合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2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实施的效果

如今,医院拿着"新农合"医保证看病的农民越来越多了,不少农民表示有了新农合,看病负担小多了,以往大病熬着,小病拖着,现在稍感不适就会去医院看个究竟。

2.1有了"新农和"医保制度,农民看病方便 为了方便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补偿,减少参合农民出院后又回乡报帐的繁琐,现多个省、市开展新农和定点医院直补工作,各县参合农民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即可直接在就诊医院领取补偿款,非常方便。定点医院直补工作的开展大大方便了参合农民,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了新农和监管水平,这项举措的出台实施,简化了参合农民报帐手续,减少了参合农民往返报帐的车费等项目支出,使广大参合农民得到了真正的方便和实惠。

如:山东乐平镇村民王华锋,今年患"脑血栓"病住院16d,共花9725元,因参加"新农和"医保,报销了2917元,比未参保者少花了2917元,并且出院时就拿到了,非常方便。

2.2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看病负担 大部分省、市规定新农和自费药品的比例不能超过15%,超出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通过这些措施,硬是把医院自费药品比例从40%左右控制在了15%以内,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压力。

2.3"新农和"使农民看病得实惠

2.3.1"新农和"实行单病种报销制度 患者入院时只要被确诊为单病种的,只交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再不收任何费用。如:患阑尾炎,定额1000元,不管医院用多少药,做多少项检查,就交这些钱。超额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这样以来医院在诊疗中也能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2.3.2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费用报销 实行以大病统筹为主,提高1000元以下的补助比率。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如:一名刘姓农民因颈椎病在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77885元,按规定核算后享受封顶补偿20000元,实际花医疗费为57885元,比未参保的同样患者一次节省了2万元。

2.3.3立大病、贫困、特困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大病救助基金,全面启动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参加合作医疗特困群众因患大病、重病在获得合作医疗补助后家庭生活仍困难的,再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如:米贡亮患了"鼻咽癌"在市医院做手术花了6万多元,全家债台高筑,幸运的是他年初交了10元钱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果报销了2万元,同时又得到大病困难补助2.5万元,共得到补偿4.5万元,个人只花了1.5万元,比未参保者少花4.5万元。这笔钱在农村尤其在贫困山区可算是一笔巨款,如果没有"新农和"农民因大额医疗费用,不知该陷入怎样的困镜。

2.3.4把慢性病也纳入补偿范围 在大部分省、市已将8~16种慢性病纳入补偿范围,报销比率由普通门诊的30%提高到40%,封顶线由普通门诊的100元提高到5000元。并且慢性病患者每年可享受一次性补偿800元。

3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实施的意义

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资源仅占世界的2%,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中80%都集中在城市。据调查显示,至今中国农村仍有50%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通的现象,解决农民看病问题,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提出的切实可行的互助共济的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化解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民朋友健康的保护伞。

4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1明确目标任务,稳步发展新农和制度 在已全面建立新农和制度的基础上,各地要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农和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基本医疗保障差距,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强化基金监督管理,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2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完善筹资机制 要根据各级政府财力状况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及承受能力,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及农民个人筹资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到2010年,全国新农和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的标准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到60元。

4.3调整新农和补偿方案,使农民群众更多受益 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全省、市、区的新农和统筹补偿方案,在综合分析历年补偿方案运行和基金使用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筹资标准的提高,适当扩大受益面和提高保障水平。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要与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有效衔接,开展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帐户的地区,要提高家庭帐户基金的使用率,有条件地区要逐步转为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要扩大对慢性病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进行补偿的病种范围,进一步缓解农民患大病的医药费用负担。

4.4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卫生部下发的新农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从基金的筹资、拨付、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着手,规范基金监管措施,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监控,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确保及时支付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款。

5结论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央政府着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大力加强农村卫生建设,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采取的有效举措。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利于增强农牧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有利于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差距,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农村生产力,有效地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生存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吴明.医疗保障原理与政策[M].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3:25-30.

第4篇

综观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我们发现有不少新提法、新概念。这些崭新的表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表述,格外引人注目。

在新时期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首创的概念,曾经很多年前就有这个提法,在现阶段重提这个概念,更有其特殊的意义。

何以见得?以农村卫生为例,足可说明这一点。

一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我们将自然联系到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就会认识到其所指是:第一、以往简单地强调工业化、城市化,导致城乡差别加大和社会失衡;第二、以往比较注重农业生产,而农村社会文化和农民福利事业的投入相对不足。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二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基于两个判断:第一,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二元结构特征还非常明显,要达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第二,我国现在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最直接的成果是国力大大增强。以前财政所占gdp的比重很低,而现在占到了将近20%。去年财政收入已经达到26000多亿人民币,一年免掉农民农业税几百亿,今后我们的财政收入还会继续增长。中国经济的发展已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政府有能力承担责任,推进公共财政的政策,将更多的财力用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的公共品的投入,应该如农村的基础设施一样,主要由公共财政来承担,以加强对农村的教育、卫生等建设等。农民即使生活在农村,也有一个比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他们安居乐业,就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把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合作医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完全可能的。

三是新农村建设的提出,集中体现了两个重要思想:一是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二是强调注重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

所谓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就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这是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和发展带来的实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所谓强调注重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就是强调把公共服务的职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扩大公共服务对农村覆盖的范围。这是因为,当前城乡差距不仅仅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更大的差距是公共服务的差距。要缩小城乡差距首先要缩小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尤其是体制性因素导致的公共服务的差距。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品要由政府提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关键在于强化政府责任,保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而不能任由市场去调节。这一点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心目中已经是一个定势,它已经定下来,不仅是承诺了将来要让所有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能上学,而且也进一步追加了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投资的规模。今年8月10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2006年将试点县(市、区)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地方财政相应增加补助;目标是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2002年10月,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时间提前了两年,提示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提速”。以上事实充分说明政府已经承担责任,推进公共财政的政策,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让农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因此,包括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合作医疗在内新农村建设已经和正在付诸行动。

第5篇

一、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情况:我区现有总人口391366人,其中农业人口274780人,分布在全区16个乡镇和1个街道的275个行政村。由于部分人员外出务工及就学等原因,全区实际应加入合作医疗人数为25209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__年12月开始宣传发动,截止到20__年3月底,全区共有67808户的185067人,自愿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参合率达81.35%。乡镇村覆盖面100。市、区、镇村及个人筹集资金额总计1480多万元,均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指标。

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一)稳妥启动,科学测算,积极推进。20__年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区开始筹备,区政府责成卫生局抽调专人对我区16个乡镇的农民近3年来就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对其他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学习和借鉴,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于20__年10月份制定了适合本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包括:《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具体措施》。20__年11月14日,全区召开了由各委办局、医疗单位、乡镇街道和各村委会等领导参加的##区卫生工作会。会上,着重强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20__年12月18日,区政府又召开了有各委办局主管领导、各乡镇街道主管镇长、主任和各乡镇街道的财政所所长、社保所所长、经管站站长、医疗单位院长等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会。对全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会后全区16个乡镇、1个街道及275个行政村的各级领导积极行动,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分阶段进行了宣传发动、登记造册、填写证书、费用收缴等工作,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__年2月1日正式启动。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1、20__年6月,成立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区长王云峰任主任,区委副书记李印泽、副区长刘汉勤任副主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农委、体改办、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区体改办、卫生局牵头负责政策调研、拟定、修改和完善,区卫生局同时负责调剂资金管理及参保人员资格审核等日常工作;区农委负责参与各乡镇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以提高参保率;财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支出的专项审计。2、20__年11月成立了##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由人事局正式批准为事业编制,办公地点设在卫生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指导、协调、调研、特大疾病调剂资金的管理、医药费支付的统计等工作,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及时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情况。3、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主管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社保所、财政所、经管站、卫生院组成。20__年1月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及时抽调兼专职人员。兼职人员由社保所、经管站、财政所、卫生院派人组成。社保所主要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经管站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的征缴,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报销,卫生院负责医疗费用的审核。(三)广宣传,深动员,提高农民认知度。1、充分发挥电视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每周播报合作医疗政策、进度、农民认知情况等新闻,并用字幕打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标语;以问答形式做专题一次,用视点栏目在报销现场解答农民疑点,起 到了很好的宣传发动效果。2、印制宣传手册10万本,农民每户一册,免费发放到户。。3、各乡镇、街道利用广播、标语、秧歌、自制宣传单等形式在各村进行宣传动员。各镇村召开支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在宣传动员期间,管理中心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度,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态。区领导多次召开镇长、主管镇长汇报会,了解各乡镇参保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答复和协调,提高了我区的整体参保率。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全区迅速展开。(四)启动资金落实到位,匹配资金逐级下拨。1、在宣传动员阶段,区财政投资20万元,印制了宣传手册10万本,医疗证10万本。区卫生局投资15万元开发了结算软件,为管理中心配备了服务器、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乡镇、街道财政各出资2万余元,用于合作医疗结算中心房屋、办公设备(计算机、档案柜、办公桌、电话、传真机等)及宣传板的配备。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原则是政府组织,集体扶持,个人自愿。其资金采用政府拿大头,个人拿小头的方式,实行全区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贴比例、统一保障政策。分配比例分别是:市财政按参加合作医疗实际人数,山区、半山区每人每年补20元,平原地区每人每年补15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乡镇、村对山区、半山区每人每年补10元;平原地区每人每年补15元;个人每人每年交纳30元,合计每人每年筹资80元。个人的30元一次交齐(其中5545名享受低保人员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区、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镇财政资金一次性全部拨付到位;区财政匹配资金分三个时段拨付,第一笔200万元6月底拨付到位,第二笔100万元8月底拨付到位;第三笔78.5万元尚未到位;市财政匹配资金380万元已到区财政,将下拨。区财政匹配到位资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已分别按各乡镇参合人数如期拨付到各乡镇的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合作医疗结算中心由财政所协助建立专用账户,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另外设立区级合作医疗调剂资金,从80元中按每人每年3元提取,由管理中心保管,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政策,年底用于特大疾病调剂使用。(五)加强监管力度:主管副区长刘汉勤在每周听取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多次召开镇长、主管镇长和相关单位的汇报会和协调会,了解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协调、指导和解决。20__年4月28日,区人大主任到峪口镇、东高村镇、兴谷街道结算中心进行视察,听取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今后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区财政局社保科先后两次到各乡镇检查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六)定期业务培训,确保报销畅通。1、20__年2月初,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北京一家软件公司开发了镇结算中心报销软件。2月9日,管理中心对17个乡镇、街道软件操作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业务培训,并通过了操作考试。软件操作人员加班加点,利用半个月时间,将全区185067名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完毕,为报销、统计和将来的数据分析打下了基础。2、20__年3月4日,管理中心对17个乡镇、街道的报销审核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详细讲解各种医疗费用的报销办法,并下发了培训材料,使报销单据审核有据可查,防止合作医疗资金流失。3、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深入开展,管理进一步的规范,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双月报销,单月汇总。定期培训相关人员,不断摸索经验,完善各项政策,促进工作开展。(七)控制医疗费用,规范服务行为。为更好的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制订了本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于20__年2月份召开了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院长会,要求各医疗单位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费用。各医疗单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实施后,本着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原则,加大了管理力度,并给予了积极的配合。现在乡镇卫生院对参保人员不同程度地采取了优惠政策,做到了四免、三降、一优惠:1、四免包括:免社区挂号费(0.5元)、免一级医院诊查费(2.5元),免接送住院病人车费(每公里2.5元),免入户出诊费(10元)。2、三降包括:药费、服务费(护理费等)、检查费(b超等)。其中药费降了十到十五个百分点。3、一优惠即加入合作医疗者的手术费用按标准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八)报销工作全面启动,合作医疗政策得到了充分体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__年2月1日正式启动。峪口镇于3月15日在全区率先第一次报销,之后全区在4月、6月、8月、10月分别进入报销阶段。各乡镇主管领导在报销日亲自到场,参与报销过程中政策解释、维持秩序,了解农民反映的问题。到20__年10月31日,我区17个乡镇、街道第四轮报销工作全部结束。全区共支付报销金额为511.3万元。门诊共报销5538人次,报销金额9.8万元;住院共报销6522人次,报销金额477.8万元(住院中解决大病5000元以上163人次,共报185.0万元);慢性病报销56人次,报销金额23.7万元。其中夏各庄镇马各庄村村民徐桂荣,自20__年7月19日至8月31日住院1个半月,共支付医药费9.5万元,结算中心共为其报回4万元,首户达到封顶线。农村合作医疗真正解决了患者的家庭困难,体现出了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合作医疗资金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1、本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本区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报销封顶线30元太低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二)结算中心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任务繁重。1、乡镇政府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不利于今后报销和资金、账目、票据等管理及统计报表、培训等工作。2、乡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任务繁重,把合作医疗工作做为额外工作来管理,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部署的工作不能如期进行,对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体安排产生了影响。(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1、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2、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很强的责任性,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四、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1、通过报销实例,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和深度。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乡镇一级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及时 有效的处理当地农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3、责成医疗机构将《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有关规定在医疗单位公示于众,让群众一目了然。4、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明年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利为民所谋”的责任,党和政府从来不曾放弃对农民健康的关注。我们将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的贴心工程。

第6篇

为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乡的任务目标,确保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乡党委、政府特与各村签订责任书。

一、任务目标

1、立即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做好本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做好本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民个人交纳部分的收缴等工作,监督本村合作医疗的运转情况。

2、认真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新型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宣传车、向农民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口号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愿参加。

3、要立足于宣传教育,让群众自己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严禁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严禁强制农民参加,把好事办好。

4、协助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与自愿参加的农民签订协议书。

5、做好本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调查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准确及时。

6、负责本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民交纳部分的收缴、上解等工作。

7、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信息的收集、反馈与报告。

8、做好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考核与奖励

1、从20__年3月20日至20__年3月22日,集中3天的时间,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资金筹集和各项准备工作。*

2、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乡政府予以表彰。

中共__乡委员会

(签字)

__乡人民政府

村党支部

(签字)

第7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相关部门关心和支持下,市合管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原创:注重从多方面、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传媒宣传报道,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今年,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今日》等新闻媒介,以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先后报道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是利用受理补偿中的实例,进行广泛宣传。在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中,我窗口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管理办法》条款和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要阵地。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外公布全市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信息和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实行阳光操作,让广大参合农民及时了解全市补偿情况,看到发生在身边的补偿实例,真正感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体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优越性,从而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加、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是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开展对外宣传。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待全国各地参观考察交流团余次,这些考察交流团参观我市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了解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对我市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很高评价,同时,也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完善管理办法、提高服务质量提供了借鉴与参考。这些对外宣传和交流工作,扩大了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也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我们坚持努力提高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把“中心”“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有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运用自主开发符合我市《管理办法》的计算机软件,当场兑现医疗补偿费用。截至×月×日,全市共补偿人次(其中住院补偿人次,门诊补偿人次,慢病补偿人次),补偿金额共计元(其中住院补偿总额元,门诊补偿总额元,慢病补偿元)。通过近两年运转,以户为单位受益面达%左右,得到元以上补偿金人次,得到万元以上补偿金人次,最高补偿金达元。另一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使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确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原创: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利用乡医培训契机,加大对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培训力度,受训医生达余人,为参合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今年上半年,我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督察共达余次。同时,为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参合农民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设立了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的同时,我们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设立了意见箱,广泛了解参合农民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服务对象投诉率为零,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用一流的服务创造了一流的效益。

(三)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转安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和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加强就医、补偿等各项服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补偿报销工作程序,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取信于民。

(二)提前谋划,全力以赴,做好年筹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稳步推进。

第8篇

新农村建设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心得体会

政府在广大农村施行新型农村全作医疗的根本目的是想彻底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然而,据调查了解,当前政府极力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却不同程度受到农民群众的排斥,每到落实下一年合作医疗事宜,尤其是向农民群众收取下一年的参合费时,政府、村社的基层干部们就觉得头痛,为达到上级要求的农民参合比例,基层政府不得不投入大量精力和物力挨家挨户做工作请求农民参加以完成该项任务。合作医疗:一件为农民群众办的好事,却象一颗“怪味葫豆”,让政府办得十分艰难。政府配套不断加大,农民就医费用却在逐年递增,农民所得实惠无几,是谁赚走了这些本该用在农民身上的钱?以xxx市xx为例,xxx县现有农村人口65.67人,xxx年参合258570人,xxx年农民以家为单位每人缴费10元/人,政府配套为20元/人,全年参合农民报帐58774人次,报帐金额为2794830.37元,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合管办)赢余近500万元,xxx年参合农民达到401563人,xxx年农民缴费为10元/人,政府配套为35元/人,xxx年1月至今参合农民报帐110369人次,报帐金额为7054859.44元,合管办目前赢余近700万元。另外即使参加了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也还须交一定的门坎费,实际上农民每年的医疗费用却在以数百万的速度不停递增。参合农民除了能以门诊的方式将交的钱用一般性的药进行置换消费以外,所能亲身感受到的就是治病用的药不论是数量还是品名都多了,但治愈病的周期却并不见短下来。一边是合管办每年呈递增的赢余,一边是农民花费在医疗上费用的不断虚高,因此农民们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不能使他们“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根治,农民参合积极性受到挫伤。从总的情况看,尽管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在不断增加,农民入院的门坎费在不断降低,报帐的比例和金额在逐年增大,但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却不高,目前全县仍有二十多万人没有参加,即便参加的,也只认为:不过就是交点钱在那,没多大好处,也没多大损失。如此看来,新型农村全作医疗在广大农村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没达到最终的目的。

农民疑虑重重:10元钱果真是买了份“保险”?

据切身参与了向农民宣传和征收参合费的基层干部讲,农民交10元钱,实际上是买了份“大病住院保险”,但很多的农民却并不以积极的心态主动参加合作医疗,其原因是方方面面的,在当前农村总体发展总体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一是农民对交纳合作医疗费有看法,他们认为:在取消农业税之后,政府推行合作医疗向农民收费是变相增加农民负担。二是农民对当前医疗机构的不公开、不透明的“垄断”性质经营心存芥蒂,他们认为报的那点帐,早被医生开的高价药或无关紧要的药抵消了,现实中也有医生常以目录内用药对患者起效不大因此找借口开具目录外药等情况,夸大病情恐吓病人、开大处方、做无关紧要检查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使得患者增加了就医费用,而其本身从合作医疗得到的具体实惠大大降低。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图完成任务,往往在面向农民宣传合作医疗时只想尽快把钱收起来交差,敷衍了事。基于这样的开发部,很多农民几年了还对合作医疗仍然停留在一知半解层面上。四是农民对以家为单位每人都得交费有看法,一方面是10元/人这笔费用累计起来在农民看来有数可算,另一方面是农民基于对自身身体健康程度的自信,只想将实际生活中常发疾病或者中老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作为参合对象。五是农民把交10元钱免费拿10元钱的药这种报销门诊费的方式看作强制消费。六是农民对报帐时要涉及的门坎费、起付线、封顶线、目录用药等规定感到不满意,认为合管办想方设法在克扣政府给农民的实惠。

施惠于民,各方应围绕惠农这个“圆心”把钱用在刃上!

xxx年,xxx县花在收取40万农民群众每人10元的参合资金上耗费财力超过40万,而且投入近千人数万个工作日突击该项工作,其成本之高,让人难以想象,何不把向农民收的标准降低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让全部的农民都能踊跃参与呢?在工作人员进行合作医疗宣传时,要使群众真正意识到政府施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苦用心,克服当前对合作医疗的宣传深入群众不够,只图完成任务,不管群众理不理解的浮躁做法。政府应统筹农民、医疗机构等各方关系,适当调整参合政策,取消以家为单位参合的限制,做到不以盈利为目的。同时加强医疗机构的透明度管理和医生职业道德的强制性约束,不仅要扩大目录内用药范围,还应防止医疗机构以赢利为目的过多目录外用药,各级合医办还应加强资金透明度管理,特别是各级政府配套的资金以及农民参保资金的管理,向广大农民公开资金的管理、使用、节余等情况,给自己一个清白,也给广大农民一个明白。

第9篇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心得体会

政府在广大农村施行新型农村全作医疗的根本目的是想彻底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然而,据调查了解,当前政府极力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却不同程度受到农民群众的排斥,每到落实下一年合作医疗事宜,尤其是向农民群众收取下一年的参合费时,政府、村社的基层干部们就觉得头痛,为达到上级要求的农民参合比例,基层政府不得不投入大量精力和物力挨家挨户做工作请求农民参加以完成该项任务。合作医疗:一件为农民群众办的好事,却象一颗“怪味葫豆”,让政府办得十分艰难。政府配套不断加大,农民就医费用却在逐年递增,农民所得实惠无几,是谁赚走了这些本该用在农民身上的钱?以xxx市xx为例,xxx县现有农村人口65.67人,xxx年参合258570人,xxx年农民以家为单位每人缴费10元/人,政府配套为20元/人,全年参合农民报帐58774人次,报帐金额为2794830.37元,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合管办)赢余近500万元,xxx年参合农民达到401563人,xxx年农民缴费为10元/人,政府配套为35元/人,xxx年1月至今参合农民报帐110369人次,报帐金额为7054859.44元,合管办目前赢余近700万元。另外即使参加了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也还须交一定的门坎费,实际上农民每年的医疗费用却在以数百万的速度不停递增。参合农民除了能以门诊的方式将交的钱用一般性的药进行置换消费以外,所能亲身感受到的就是治病用的药不论是数量还是品名都多了,但治愈病的周期却并不见短下来。一边是合管办每年呈递增的赢余,一边是农民花费在医疗上费用的不断虚高,因此农民们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不能使他们“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根治,农民参合积极性受到挫伤。从总的情况看,尽管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在不断增加,农民入院的门坎费在不断降低,报帐的比例和金额在逐年增大,但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却不高,目前全县仍有二十多万人没有参加,即便参加的,也只认为:不过就是交点钱在那,没多大好处,也没多大损失。如此看来,新型农村全作医疗在广大农村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没达到最终的目的。

农民疑虑重重:10元钱果真是买了份“保险”?

据切身参与了向农民宣传和征收参合费的基层干部讲,农民交10元钱,实际上是买了份“大病住院保险”,但很多的农民却并不以积极的心态主动参加合作医疗,其原因是方方面面的,在当前农村总体发展总体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一是农民对交纳合作医疗费有看法,他们认为:在取消农业税之后,政府推行合作医疗向农民收费是变相增加农民负担。二是农民对当前医疗机构的不公开、不透明的“垄断”性质经营心存芥蒂,他们认为报的那点帐,早被医生开的高价药或无关紧要的药抵消了,现实中也有医生常以目录内用药对患者起效不大因此找借口开具目录外药等情况,夸大病情恐吓病人、开大处方、做无关紧要检查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使得患者增加了就医费用,而其本身从合作医疗得到的具体实惠大大降低。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图完成任务,往往在面向农民宣传合作医疗时只想尽快把钱收起来交差,敷衍了事。基于这样的开发部,很多农民几年了还对合作医疗仍然停留在一知半解层面上。四是农民对以家为单位每人都得交费有看法,一方面是10元/人这笔费用累计起来在农民看来有数可算,另一方面是农民基于对自身身体健康程度的自信,只想将实际生活中常发疾病或者中老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作为参合对象。五是农民把交10元钱免费拿10元钱的药这种报销门诊费的方式看作强制消费。六是农民对报帐时要涉及的门坎费、起付线、封顶线、目录用药等规定感到不满意,认为合管办想方设法在克扣政府给农民的实惠。

施惠于民,各方应围绕惠农这个“圆心”把钱用在刃上!

xxx年,xxx县花在收取40万农民群众每人10元的参合资金上耗费财力超过40万,而且投入近千人数万个工作日突击该项工作,其成本之高,让人难以想象,何不把向农民收的标准降低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让全部的农民都能踊跃参与呢?在工作人员进行合作医疗宣传时,要使群众真正意识到政府施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苦用心,克服当前对合作医疗的宣传深入群众不够,只图完成任务,不管群众理不理解的浮躁做法。政府应统筹农民、医疗机构等各方关系,适当调整参合政策,取消以家为单位参合的限制,做到不以盈利为目的。同时加强医疗机构的透明度管理和医生职业道德的强制性约束,不仅要扩大目录内用药范围,还应防止医疗机构以赢利为目的过多目录外用药,各级合医办还应加强资金透明度管理,特别是各级政府配套的资金以及农民参保资金的管理,向广大农民公开资金的管理、使用、节余等情况,给自己一个清白,也给广大农民一个明白。

第10篇

一、宣传的主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主体是指负责组织和实施合作医疗宣传的单位和人员,他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义务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宣传主体一般地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医疗管理与监督机构、定点服务机构等组织及人员,也包括广大农民自己。其中,以卫生部门和合医办最为重要,所发挥的作用最大。所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员同时也是宣传对象,宣传对象具体可以归纳为四类,即县、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民、定点服务机构人员和合管人员。农民特别是合管机构中的农民代表既是宣传对象,合作医疗的宣传应该是一切与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要参与进来。参考外地做法,提出以下工作内容计划。

二、宣传内容安排

在认识上以达成共识为导向,以取得其认同和支持为目的。针对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来确定宣传内容,使宣传能够发挥最佳效果。

上半年:主要宣传各地、各定点医疗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在服务规范、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农民的便利上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做法。发现和总结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经验:一是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防止过度医疗服务,坚持基本医疗原则和基本药物目录等制度,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入出院等制度,真正把农民的保命钱用好的。二是深入宣传与定点服务机构有关的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确保药物和治疗目录、转诊等制度规范执行,收费凭据、费用清单等材料规范提供,促进服务机构和合管机构的配合与协调,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做得好的。三是在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在医疗费用控制上和新农合即时补偿为患者服务做得好的医疗单位。四是开展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服务做得好的。

下半年:主要是总结宣传政策执行成效,交流有新意有推广价值的做法与经验;及时通报各地年度宣传发动工作进展经验,通报参合进度,推进年度参合任务的按时完成。提高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耐心接待群众,促进各方监督尤其是群众监督政务公开的深入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制度,及时调整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中的不适应条目,要加强对镇合管办宣传的指导与监督;要注重宣传本地特色做法和外地做法等。

三、形式和方法

宣传内容的载体,以合作医疗工作简报为主。达到并完成年度宣传工作简报10期以上。要求各地辅以宣传小册、宣传单、电视公益广告、专题片等宣传载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简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单》、合作医疗电视专题片,以及在报刊上发表宣传。可以采取的形式有口头、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咨询、授课、合同、宣传栏、公示栏、卫生下乡、标语口号、互联网以及进村入户等。 根据合作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的需要,灵活应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工作方法,不断克服困难,促进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此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实施需要经费支持。根据减轻农民负担的指导思想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宣传经费应由各级财政负担。在实践中,还可以辅以单位自筹和接纳社会捐助的形式,扩大经费来源。要确定科学的宣传经费使用计划,加强对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以最少的经费投入取得最大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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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1、参加对象:

本镇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均应参加新农合,且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含驻镇非农业人口和户籍在农村的在园幼儿、在校学生)。

当年度内出生的农村户籍的新生儿、退役士兵、户口迁回本区的学生和刑满释放人员按以下要求申请参加新农合:

(1)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农村户籍的新生儿,家庭其他成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其父母凭家庭其他成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证明材料和出生医学证明向区新农合办公室申请参加新农合。

(2)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役的士兵或因就学原因户口迁出本区,在上述时间户口迁回本区人员,家庭其他成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退役或户口迁回本区起15个工作日内,凭家庭其他成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证明材料向区新农合办公室申请参加新农合。

(3)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刑满释放的人员,可在回归后15日内凭户口薄、身份证、刑满释放相关证明材料和家庭其他成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证明材料向区新农合办公室申请参加新农合。

(4)经区民政部门核定确认的五保、当年度低保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其个人投缴资金在区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经区卫计育部门组织鉴定属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的人员中,除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全部参加新农合,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资助。

2、筹资标准

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555元/人,其中个人投缴13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425元/人。

3、工作目标

(1)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农村居民参合率100%。

(2)新农合专用收款票据使用率100%。在收取新农合基金时应及时向缴费人开具收款票据,同时注明新农合参加全部人员的姓名及其参合起止时间,同时根据要求,在市区新农合2016年参合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中登记缴款收据编号。

(3)全面实施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实行新农合门诊不间断即时结报。

4、筹资起止时间

缴款时间从2015年12月5日开始至2015年12月15日结束,共10天,确保12月15日前将所收资金全额解缴至镇财政所。

三、保障措施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居)、各单位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动用所有的宣传工具,使广大农村居民了解新农合的政策、了解参合后的受益补偿,让广大农村居民知道:要享受合作医疗保障,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合作医疗不是农村居民的负担,而是一种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实行合作医疗制度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的有效举措;合作医疗不是搞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通过强化宣传引导,为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镇社保所和文卫科要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加强对村(居)新农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新农合信息中心的安全建设,并做好新农合的规范管理工作,要积极配合卫计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全镇各中小学要紧密结合“新农合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的开展,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动员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卫生院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和监管,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努力为参合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及时维护参合人员信息,保证即时结报;各村(居)村组干部要发扬不怕吃苦,不畏严寒,想千方百计、说千言万语、走千家万户,扎实仔细做好每家每户的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认真履职、主动尽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为新农合工作的有序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希望各村(居)、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不发生因工作失职导致辖区内农村居民未参加新农合的现象,如发生医药费无法补偿而投诉上访的事件,镇将进行严肃处理。

3、严格资金监管,优化运行机制。新农合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财政补助资金和新农合个人投缴资金,统一解缴区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日常管理。村组干部要及时做好新农合缴费情况的登记造册,收缴的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到银行专户,不得挪作他用;要切实做好新农合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严格执行审批、核报制度,进一步完善补偿手续,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基金使用的透明度。

4、坚持便民惠民,健全服务网络。在组织筹资时,各村(居)可以采取定点、定时“两定”筹资的方法,逐步引导农民变上门收缴为主动缴纳,减轻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各村(居)民委员会及医疗服务站务必尽快核准参投人员,在12月20日前将花名册(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合作医疗证号、本人或户主的联系电话、缴费收据编号)上报至卫生院,以便及时上网维护,投入使用。通过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新农合参加人员及时受益,提高补偿效率,不断扩大新农合制度的受益面。

第12篇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2014年新农合筹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个人缴费,省、市、县、镇政府补助,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予以资金支持。2014年合作医疗基金筹资标准调整暂定为人均420元(若上级有新的政策要求,则以上级要求为准),全街道以村(居)为单位参合农民统计参合率必须达到100%,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自缴100元,各级财政补助人均320元。

(二)农村居民(含农村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城街道在校学生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合农民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个人参合资金,办理参(续)合手续。2014年出生的新生儿若父母有一方参合,则视同参合,农村五保人员、低保人员、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由镇财政承担,1954年10月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街道代垫,定期与市委组织部结算。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筹资操作程序。

在收取农民个人缴费时,一定要关注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要让其在家的亲戚朋友通知本人缴费或让亲戚朋友代缴。在操作过程中,各村(居)认真排查核减本村(居)参合人员中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如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出嫁及外调人员、2013年亡故人员,动员符合条件的2013年出生儿童、嫁进及服役服刑期满返乡人员等农村居民积极参合,重新核实确认户主人员信息和户内人员信息变更情况。在向参合农户收取参合经费时,要向缴款农户开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款专用收据,一户一票,并及时将参合费用及时缴入市财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要根据各户缴费顺序进行登记造册,准确填写村、组、户主姓名、户内参合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做到逐一登记,字迹清楚,做到人、款、收据相符,确保不重、不错、不漏。

(二)、准确录入参合信息。

在进行参合人员信息录入时,要核对准确后再录入,录入要及时、准确、不缺项。信息录入情况直接关系着参合农民能否按时享受新农合政策,卫生所及村(居)委会要通力协助,密切配合,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参合信息的核对及录入工作。

(三)、全面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公示栏等载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从而使更多的群众参与、支持、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积极主动缴纳合作医疗参合经费。

三、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