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31 15:34: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新农村合作医疗,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新农村合作医疗中断以后再交是可以的,收费的村干部也不会要求你必须交费,这是一个纯自愿的行为,因为保险是保障交款人的,跟收费人也没有任何瓜葛,所以村干部不会因为收费的事情得罪人,让谁心里不舒服。
2、冲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限于农村户口的人参加的,而社保是城镇职工参加的,二者参保对象并不相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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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来到合作医疗办公室,在这里的工作是我记忆最深的一年。虽然有着工作内容的转换,连带着工作思想、方法等一系列的适应与调整,但是在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关心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下来的其他工作。现简要回顾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一)强化形象,提高自身素质。为做好本职工作,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经过在合作医疗的学习和锻炼,我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同时用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已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在统计岗位上能够及时准确的完成统计报表工作。
(二)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对待来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和防保站的人员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强化职能,做好出纳工作。工作中,我注重把握根本,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新农合会计工作量大,这就需要我们全体人员团结协作。在这期间,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同事们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工作圆满完成。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我虽然在合作医疗工作中迅速进入状态,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学习、服务上还不够优秀,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发扬吃苦耐劳精神。面对出纳的工作性质,爱岗敬业工作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20XX年就要到来,我要继续发扬自身工作能力,配合同事做好出纳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今后更好的为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富宁县;广南县
【中国分类号】 C923【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44-5511(2012)02-0477-02
一、对富宁及广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现状的调查
1.调查资料来源和调查内容 :调查资料来源于百色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支持与指导下由右江民族医学院临床学院"三下乡"团队队员制作,调查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在富宁及广南县城中随机抽取作为调查对象,其中年龄、性别、民族、城镇人群和农村居民均等,按照设计好的问卷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农村常住人口对合作医疗的知晓、参加情况;农民对报销情况的认知;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评价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问卷为选择题,8、9题为多选。现发放问卷252份,收回252份,作废2份,有效问卷为250份。
2.调查的主要结果(调查内容如附表一)
二、调查结果分析
结果如下
表1,云南省富宁、广南县农村合作医疗现状调查的结果统计
1、农民对新农合的了解状况 :如表所示,50.2%农民知道新农合政策,然而33.2%的农民反映仅仅知道有此项医疗保险政策,但具体内容基本不了解。从表看,75%的调查对象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然而25%未参加。表2显示政府的宣传力度不足,这会严重影响到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进而影响到这项政策的预期值。
2、农村合作医疗对人民生活带来的影响。 如表所示,50%的人民表示,新农合政策明显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对缓解人民"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积极作用。而27.2%的人民表示,虽然参加了新农合但就医治病并没用太多的改变。在与这部分人群的深入调查中发现,他们对新农合医疗定点单位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的技术不信赖,以致宁愿不利用这项保险而花大量的经费用于大医院的就医。这就导致新农合覆盖面虽然日趋增加但人民获利却不同步增长的尴尬局面。
3、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整体评价及期望。 如表所示,新农合报销程序依然不被人民熟悉,这直接影响人民参合的积极性,同时也给相应的医疗定点单位带来更大的工作量。表10所示,52%的人民希望降低农村药品的价格,使城乡药品价格同步化,在调查中农民的强烈反应还有看病的药价问题。农民告诉调查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生开的处方都是较多且较贵的药品,且这些药品价格比私人门诊昂贵,一般高出2倍-3倍。使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支出费用昂贵,即使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补偿,一般都比在私人诊所看病花费大,导致只有大病患者才选择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而乡镇医疗定点的优秀人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是人民迫切需求,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医疗定点单位不被信任而农民参保后没有得到实际应用的局面。38%的人民保持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的观点,30%人民认为建立健全医疗制度是当体系前工作的关键。
4、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当地居民在治病就医上的影响。由于百色与富宁、广南县在地域上紧密联系,并且近几年来右江民族医学院多个服务团队深入宣传先进医学,很多当地居民前来附属医院治病就医。表6、7显示,发现只有44%的居民不了解右医附属医院。而只有30%的人民了解我附属医院关于富宁、广南的新农合报销制度。这充分说明我校志愿者为当地在就医新出路上做出奉献,但仍需继续对新农合的报销等问题进行宣讲。右医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滇、黔、桂三省交界地区的医疗中心医院鼓励技术创新,努力创建技术质量优势、技术规模优势、技术领先优势,富宁、广南县的农合报销达到40%。这无疑给当地居民享受平等就医的另一出路。
三、富宁、广南县新农合现存问题的分析
(一)宣传力度不足,政府投入宣传少。 根据表所示,该地政府投入宣传少,这就使农民对众多新农合政策相关宣传中缺乏信任度,导致表中,大多数农民只知道新农合这项政策,但不了解新农合的具体内容。这充分说明了,在开展新农合工作时宣传力度不足。农民参加新农合存在两大关注的问题:一是合作基金的管理问题,由谁来管,怎样管,会不会被挪作他用;二是报销问题,能不能报销,好不好报销,跨省是否能报销。针对这样的情况,相关机构应就人民关心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宣传,消除农民和医疗工作者之间存在者明显的信息不对等,这就要求制度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公示,做到报销目录公示,药品价格透明合理等,让信息切实到达农民手中,令群众放心。
(二)定点医疗机构先进医疗器械和优秀人才的缺乏。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难以适应新农合发展。乡镇卫生院承担着新农合的大量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可减轻基金的压力和患者的费用负担。目前,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得到加强,但人才匮乏,技术落后,很多农民把小病拖成大病,目前的乡镇医疗服务水平与农民的健康需求差距很大。乡镇卫生院的先进医疗设备的缺乏又给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带来局限性,也造成人民对其不信的结果,给新农合政策的实施带来又一难题。
(三)法律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有待加强[3]。调查得出,报销问题和定点医疗机构药价过高问题是农民最为关注的。自2011年4月,云南广南县套用"新农合"资金窝案披露 后报销问题和定点医疗机构药价过高问题是农民最为关注的。药价的合理化与报销的规范化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处于供给方垄断市场定点医疗机构处于供给方垄断市场,急需政府的监管和法律的约束,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新农合政策的理解水平和态度,直接影响着新农合的操作和运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参合农民接受医疗服务的质量。其次,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供方的专业性使其具有法律性垄断,供方具有医疗服务供给的排异特权。因此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对新农合制度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四、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对策的建议。
(一)建立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反馈机构。把新农合管理中心从卫生局的下属单位提高到平等地位,专门对制度进行设计、完善和执行。这样可以把卫生局从既是医疗服务提供者又是需求者的尴尬地位中解脱出来。假如人民对就诊报销中有意见,反馈中心要从医院身后站出来倾听意见,建议由新农合管理中心设立专门的咨询、反馈热线,建立网络监察系统,同时在医院报销处设立意见收集处,收集参保人民意见。
(二)完善报销的相关管理。在调查中,大部分人民表示对新农合的报销率及报销程序不熟悉,特别是跨省的报销更鲜知。由于筹资水平不高,因而补偿水平也不高,造成农民实际保障水平偏低。当前平均较低的住院费用补助率以及相对较低的补偿封顶线,对于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作用有限,再加上相当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被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之外,难以保证农民得到优良的基本医疗服务。相关机构应着重告知农民新农合基金收支管理的方式、医疗机构运作的过程,要积极宣传新农合的特点及优点,尤其是要详细解释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和方式,使广大农民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5]。
(三)优秀人才和先进医疗设备的引进。要足额保证经办机构的公用和专项经费,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试行预算、财务单列,提高工作、生活待遇,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对现有人员还应就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方面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对违规行为的鉴别能力。同时,设备和仪器在疾病诊断和治疗上起关键作用,应利用国家资助或其他筹款方式加以引进。
(四)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通过立法使各项政策制度公开化、合法化,提高制度的权威。以法律明确规定新农合管理机构、经办机构的职权及责任,规定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程序和方法,明确选择合作医疗形式的基本原则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等内容,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兼顾政府、医院和农民的三方利益,发挥法制的协调均衡机制,切实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性。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管理机构,政府通过严格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法律法规,依法对政府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进行约束、规范及监督检查,依法监督审计,依法接受人民的监督[6]。
五、小结。
经调查,富宁、广南县新农合政策得到推广并取得明显的成效,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管理和监察方面能充分应用网络加大其力度。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药价偏高和报销问题是人民最迫切要求得以改善的。而优秀医技人才和先进医疗器械的缺乏是制约合医疗定点机构发展的主要因素。健全法律体系及反馈机构等措施是人民享受新农合硕果的关键。我们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农合发展的经济基础会更加牢固,制约新农合发展的因素会逐步得到解决,大农民群众从新农合中的受益会更多,中国的卫生不公平现象逐渐得到改善[7]。
参考文献
[1] 刘军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制度缺陷及面临的挑战[J].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05-12-1
[2] 毛正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征及其涵义[J].卫生经济研究,2003.8
[3] 朱立明 王魏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医院管理论坛2010,10( 27)
[4] 谷 玮,浅议"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及解决思路,经济学,2010.5.13
[5] 郭琦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的农民心理模式探讨――关于甘肃农民医疗参保意愿的调查报告[J]社科纵横,2006(9)
党的十七大对新农村建设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出了要求,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了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最早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的东部省份之一,河北省以原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模板,建立起了一套成功的合作医疗体系,在农民中间显然受到了普遍的欢迎,但不可否认的是其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弊端和不足之处,这些问题必须及时加以纠正和解决,才能更好的促进新农合制度的良性运转。为更全面的认识新农合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笔者于2009年7―9月对河北省保定市部分地区新农合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问卷结合访谈调查,以便探讨新农合制度及其可持续发展的有关问题。
一、调查结果分析
(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认知情况和了解途径
河北省是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较早的省份,新农合已基本覆盖了所有农村村民(有些在外打工的农民除外),但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识水平较低。调查显示,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看病就医有了基本的保障,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一直呈上升趋势。但许多农民对新农合政策内容认知水平较低,对于报销程序也认识不清,对起付线、报销封顶线、各级医院报销比例等关系切身利益的规定,仅有17.5%的参合人员表示非常了解或比较了解。不少农民对如何办理住院手续以及定点医院转诊、报销等程序更是不了解,直接影响了参合农民的正常就医和受惠程度。
农民对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了解,多来自于电视广播等媒体,占到被调查人群的57.7%,由村干部上门宣传的占到24.8%,其中年轻人多是通过网络详细了解,而年纪较大的中老年人多是通过传统渠道比如村干部上门宣传来了解新农合。
(二)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情况与欠缺方面
被调查人群中,97.6%的农民表示愿意明年继续参合,农民认为新农合这项制度好,感受到了切实的利益。河北省实施新农合这几年来,报销比例和范围逐年调整,报销的药物目录已全部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报销程序也在逐步完善中,但是对于农民来说,有的时候报销程序仍显繁琐。首先是农民对于报销程序的不了解,不清楚报销范围,更不清楚应该需要哪些凭证才能报销,其次是定点医院与上一级医院之间的手续转接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再次就是报销程序的经办人员没有把工作做到位,公共服务方面有所欠缺。
二、对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评价和建议
(一)对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评价
被调查人群中,关于新农合的总体评价,有58.4%的人认为非常满意,18.2%的人表示不是很清楚,另外有20%以上的人表示不是很满意。从回收问卷中的其它问题来看,农民对新农合的不满意主要集中在认为转诊的手续和制度比较繁琐,合作医疗并不能完全解除看大病的后顾之忧,定点医院的医疗和服务水平令人不满意等方面,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主要是在定点医院看病。但定点医院药价高、服务差的情况很普遍,使农民满意度很低。调查发现,近六成的参合农民反映定点医院医药价格偏高。与非定点医院相比,定点医院在医疗水平、服务态度、就医便利性方面,并未得到参合农民的全面肯定。
(二)对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建议
在实际参合模式方面,60.3%的人更偏好“保大病”,并希望能够定期安排体检,从经济学角度讲,定期体检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从长期来看是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和运行的。
在资金管理方面,70%以上的人并不清楚资金的运作情况,许多农民认为资金管理应该交由政府管理运作而非委托基金公司或其他私人机构。
三、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
重点是具体政策的深化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月、咨询电话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必须注意的是,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宣传,尤其是要注意对报销程序、比例、惠及面、入、出、转院办理等各个方面的具体政策的宣传解释。可将相关政策、程序以“明白纸”的方式发放到农户家中。
(二)建立健全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配套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合理调整农村定点医院布局,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与监管,调节医患关系,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农民对医院的信任度。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要求临床医生熟练掌握用药目录,做到用药合理、经济,履行用药告知义务,以使群众对医疗状况知情。
(三)进一步简化报销手续,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农民参合积极性
新农村合作医疗交费时间是每年的10月至12月交下年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如果时间没有错过,可以交的,村镇时间过了,可以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直接到县上的社保局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
:
一、参合对象与办法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对象为户籍在本镇的农业人口。
2、运行启动日前未履行个人出资义务的村民,不得享受该参合年度合作医疗权3、运行启动后中途不办理参合和退出手续。
二、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并积极缴纳合作医疗款。
2、村委会审核并向镇合管站提交筹资花名册、筹资票据。
3、镇合疗办复查,审核合疗筹资表,向县合疗中心提出申请签证。
4、县合疗经办中心审核无误后,办理签证、盖章、登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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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合作医疗交费时间是每年的10月至12月交下年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费用。
如果时间没有错过,可以交的,村镇时间过了,可以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直接到县上的新社保局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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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公共卫生 社会服务
农民的发展可以说一直受到一些二元体制因素的制约,可以说剪刀差的存在以及不同的户籍制度对于农民发展的制约可以说是比较明显的。如果是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农民的部分利益换取了全局的长远进步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暂时的忍让的话,而进一步的补全和培养则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挽救事务。事实上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弥补这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保障农民的医疗资源以及使用的权利,从而对于农村基础公共资源建设有进一步的促进作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概述
新农合就是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简称,应该说农村本身在这方面可以说比较落后,而且由于医疗资源分布以及基础经济状况的差异,对于农村公民来说享受正常的医疗服务相对困难,实际上这样的正常基础服务的缺失也是对于农村和农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阻碍。而且可以说我们已经使得农民遇到了一些麻烦,如果没有妥善的解决方式的话,以我国的农村人口的数量来说,可以说是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极大限制,更是对于基本的平等等方面的原则的挑战。因而可以说我们需要对于农村的医疗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规划,并且保证更多的农民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新农合的主要方式使农民自行筹资,并且通过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帮助通过公共集体资源的运用来维持农村的公共卫生机构的医疗制度,应该说这可以认为是一个对于农村基层医疗的一个比较有效的方式,能够进一步地深入一线,从日常生活中保障农民的公共卫生的问题。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有过类似的设定,不过因为农村的经济改制之下和当时的体制难以融合而瓦解。现阶段对于生活质量的强调再一次上升,再加上中央对于三农问题的重视,可以说也是给了新型农村医疗和值制度以新的动力。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出现的阻碍
(一)公共资金投入的缺乏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及是需要一定的资本的,而实际上农民自身的贡献虽然集中但是也不可能应对全面的问题,维持大量的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行显然更需要一些公共资金的投入来进行辅助。而显然的这方面可能确实存在一些投入不足的情况,无论是村集体经济组合或者更层次一些的乡政府方面,实际上对于这方面的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并非很多,应当说虽然打开了局面但是如果没有进一步的投入和加强的话,那么维持就已经很困难了,更不用说有效发展了。
(二)对于外出农民保障方式的缺失
而且农村人口结构也是给了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一定的困难,现阶段大量的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常年并不在农村居住,因而可以说他们本身对于这方面的优惠是无法享受的,而且对于这些人来说在城市内部也不容易得到良好的医疗保障,因而实际上他们的医疗保险和服务方面就属于不管状态,从而需要付出很高的医疗服务成本。可以说新农合本身需要在本地进行办理并且使用,缺少相应的联网服务机制,对于流动性比较轻的人口现状来说,并不会是什么有利的信息。
(三)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应当说现阶段的基层医疗本身能够应付一些日常问题,也可以对于大部分的基础性的方向和疾病有一定的针对,实际上这已经是对于大部分的情况有一定的规制了。当然也需要承认,实际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建立的卫生设施本身的资源运用就比较匮乏,而且医务人员的水平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方面确实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而在类似的状况下,可以说对于医疗的服务水平应向会影响到整体的医疗制度的效果。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于了农民医疗的服务方面有一定的优惠,但是毫无疑问现阶段的整体医疗成本还是高于农民的普遍承受水平,因而及时经过一定的减免之后,对于大病的抵抗以及医疗经济支出的缓解方面,实质上起到的作用有限,也并不容易得到认同。毫无疑问这样的以农民认同和参与为主要基础的项目,在这方面是不能有缺失的。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宣传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资本筹集
可以认为资本是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持运行的重要因素,如果缺少足够的资本可以说就在基础方面难以得到满足。现阶段的医疗成本的高昂可以说不仅仅是针对于患者的,对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来说,某种程度上同样如此。因而对于居民的普及率方面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宣传,从而更好的覆盖。
而且可以说参与合作医疗制度本身就是在为自己的医疗风险来提供保障,显然也具有本身的便利性。可操作性的加强主要还是对于外地的常住人口方面,需要有一个切实的方案然他们享受到医疗的保障。一定程度上的农村联网可以缓解这方面的问题,而更加重要的还是在于流通和交汇问题方面需要更加的开放才行。
当然,仅仅依靠这方面的资金还是不够的,一定程度上还是需要对于公共资本的投入进一步的加强,才可能使得操作性有更好的基础加强。显然需要政府和公共组织进一步的投入,才能维持更好的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补偿机制以及保障医疗成本的下降
补助实际上还是需要进一步的改善,以现阶段农村居民的经济能力来说面对类似的问题还是有一定的困难。如果说没有良好的方式来进行缓解的话,可以认为我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面就很难起到真正的效果。
而且对于疾病的归类以及起付价格的较少等等方面都是可以改善的范围,相对于现在的并不能有效缓解大病的问题,实际上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本身的医疗技术方面,也必然的就需要一定的改善才能适应。
四、结语
对于农民来说,实际上医疗问题的保障也是长期处于落后状态,而且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往往很容易受到拖累而导致整个方向的损失。因而实际上公共医疗可以说对于我国农村来说是一个发展的制约因素,如果不能更好的进行完善的话就必然的可能对于将来的发展导致一些不应有的障碍。
参考文献:
一、中宁县基本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是国务院命名的“中国枸杞之乡”,是世界枸杞的发源地和正宗原产地。县内四面环山,黄河横贯其中,土地肥沃,沟渠纵横,林茂粮丰,鱼儿逐波,95%以上为自流灌溉,盛产枸杞、红枣、粮油、瓜果、畜禽等产品,是全国枸杞、商品粮、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县、经济林建设先进县,素有“塞上江南、鱼米之乡”的美称。中宁县隶属地级中卫市管辖,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宁夏平原南端,黄河青铜峡上游。中宁县辖5个镇、5个乡、112个行政村。2008年底全县总人口30.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43万人,占全县人口的66%;汉族占83.2%,少数民族占16.8%)。200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44.6亿元,增长10.7%;工农业总产值达51.4亿元,增长24%;地方财政收入达1.53亿元,增长14.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997元,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468元,增长20.5%。
二、中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概况
㈠医疗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全县有各类卫生机构197个,拥有医院病床530张。各医疗机构全年完成诊疗次数46.37万人次;收治入院人数1.53万人次。在此基础上,2009年又投资79.6万元,完成了125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并对全县2家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功能调整,医疗资源得到了更有效的利用。㈡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高中宁县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从2005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中宁县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已达到100%,参加农民为193300人,基金总额为1057万元,人均筹资额10元(2008年增加为20元)。㈢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态度积极调查的所有农民都对“新农合”予以积极肯定,认为该制度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
三、中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可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总体进展顺利,较好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小病不治、大病硬抗”的问题,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但受经济基础差、筹资机制不完善、管理经办机构建设滞后、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匮乏,特别是业务经费水平偏低等因素的制约,总体上还是比较脆弱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㈠宣传力度不足在本次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农民并不是非常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仅仅是响应领导号召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给他们的实惠也不是很关心,甚至出现忘记自己把医疗证放到哪里的,有些年轻力壮、身体好的农民存在一定侥幸心理,不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不会得病,白交冤枉钱。可见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还是不够深入。究其原因,还是部分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抱着完成任务的思想,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走过场、不广泛、不深入。
㈡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匮乏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设施有了改善,但由于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缺乏吸引力,技术人才严重匮乏,特别是全科医生和技术带头人匮乏更加严重。本次调查的田滩村卫生室,是类似“祖传”的经营方式,卫生室所有者是一名还未取得医师执照的大专毕业的年轻医生,他的母亲是该村著名的赤脚医生,除此之外该卫生室再没有其他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
㈢农村医疗机构趋利问题仍未解决经过实地调查和查阅资料,我们发现该县的农村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编制少,财政保障机制不健全,一些机构还存在过度医疗等趋利倾向,一些县、乡医院存在过度医疗问题。如“软组织挫伤住院6天”“、牙髓炎住院4天”“、上呼吸道感染住院一周”等等。
㈣长效稳定的筹资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新农合资金筹款多少、是否增加,既没有法律制度约束,也缺乏长效筹资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政府重视程度。去年,该村新农合筹资标准虽已提高到100元,但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并且实行一年一次收费,筹资成本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群不稳定,保障能力较弱。
㈤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管理成本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全中宁县都还没有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在报销过程中存在手工操作、信息不准确、不安全等问题,造成群众报销不方便、管理成本高、监管困难。在资金管理方面风险较大,一是怕基金崩盘,二是怕基金沉淀。
㈥报销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衔接需加强尽管全面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且制定了《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疾病医疗求助办法(试行)》,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发现有部分老百姓得了大病,对这个政策还不是太了解,对怎么报、报多少这些实际问题还是比较茫然,使这项惠民政策未落到实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一些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负担较重的问题。
㈦基金征收难度大目前全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这一惠民政策应该说很受百姓欢迎,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民对健康认识不到位,风险意识差;二是由于制度还不健全、服务不到位,导致今年参加,明年退出的现象发生。加之农村有很多外出务工人员,导致人口流动性大,这也对整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造成困难。
㈧保障范围有盲点调查中我们发现,目前实行的“新农合”对于普通农民来说适用范围上还存在欠缺。新农合现在对于大病的保障程度比较高,群众非常认可,但是在小病以及更重要的日常买药方面上“,新农合”就显得效果不大。
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策与建议
㈠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一是宣传工作人员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要领,清楚“新农合”现阶段主要是防止因病返贫,而不是全面实行免费医疗;二是宣传不仅面向农民,还要面向涉及“新农合”的领导、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三是宣传方式上注意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走村进户把道理讲清,把政策宣传与服务指导相结合,从而增强农民自觉参合的主动性;四是要加强农民的风险共担意识,做到风险共担,利己利人。
㈡努力培养提高农村卫生人员工作素质建议卫生、财政、教育等部门,借鉴稳定和培养农村教师队伍的做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稳定和培养农村卫生队伍的政策法规,提高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工资和生活待遇,逐步做到国家对村医生的补贴和待遇不低于原村教师的水平。同时,参照农村师范教育的做法,为农村免费定向培养卫生人才,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农村基层培养一批留得住、用的上、有相应技术水平的农村卫生人员。
㈢理顺体制,灵活机制,轻装上阵建议自治区编办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尽快出台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的职能定位、编制标准以及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由于历史原因,乡镇卫生院因基本建设、附属设施医疗设备等造成现有债务,全区药品实行“三统一”以后,卫生院收入很少,化解债务困难很大。自治区政府应参照义务教育债务和乡镇行政债务的化解办法,将乡镇卫生院债务给予化解,以便卫生院能够轻装上阵,更好地为新农合服务。
㈣改进征收办法做好配套服务应尽快建立一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增长的筹资机制,多多征求农民意见,改进征收办法,在征收时间和地点上提供更高的自由度和灵活度,允许一次缴清多年或者临时欠缴,开设专门的办事处或者服务大厅等,这是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农村建设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工程之一。其中,发展并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最重要措施之一。自**年以来,我国一直提倡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卫生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方面。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乡的推行情况,借“十一”长假之机,我回到老家横河村,作了一次有关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通过走访、同村民交谈、填写问卷等调查形式,我对全村的医疗保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每到一户,村民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对我的提问是有问必答。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此次的调查人数较少,共计47人。但以点盖面也充分表明了横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现状。以下是调查的基本情况:
1、村里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4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45户,占调查户的95.74%。
2、大部分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45户农户中有44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3、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程序过于复杂,10.8%的参加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在被调查的47户农户中有38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占被调查户的81%;有4户认为设置程序过于复杂,占被调查户的8.5%;有5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占被调查户的10.5%。
4、86.5%的参加农户知道身边确实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明显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参加农户表示不知道。
二:**年至今“新农合”在本地的推行与发展
除了走访村民之外,我还向村委咨询了下有关情况,并特地查阅了本市及横河村隶属的飞云镇的有关具体政策和医疗设施,以及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的点滴变化。
本村从**年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年之前,统筹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5元,各级财政补贴25元;从**后,统筹资金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参合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核销下有起报点、上有封顶线,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对于5种特种病,补偿比例为20%,全年每人报销最高总额为2**元。并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报销比例从20%—50%不等。门诊医疗费的小额补偿采取即乡镇卫生院对本乡镇的参合农民凭证看病给予门诊所有费用10%的优惠。此外,参合者每两年还可到当地卫生院免费常规体检一次,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据了解,**年,本地的的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瑞安市为有效提高受益面及补偿水平,根据“以收定支,保障有力,略有节余”的补偿原则,对住院补偿方案进行完善:
①市外医院住院可报费用按70%标准计入市人民医院补偿基数
②中医中药住院可报费用同段别补偿增加20%。
3门诊优惠定点单位为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目录内药品乡镇卫生院优惠20%,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优惠10%;提高门诊优惠基金为人均8元(按门诊刷卡人次,每次最高补助8元)。特种病按25%补偿计算,年度封顶额3**元……
通过各种调整政策,抱愧普通门诊的优惠,特种病门诊的报销,尤其是起报线的下降,直接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此外,近段时间,瑞安市不断地健全结报网络,积极服务群众,使参合人数又有很大增长。为了提高结报时效,市农医办在全市设立七个片区临时结报点。这一措施,也直接方便了村民的报销。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横河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08年1季度补偿共有25人次报销,报销金额累计达20653.05元。可见,这一医疗制度的实施还是真正落实惠及于民的。
三、“新农合”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民们对这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呼声很高,但在调查过程中我还是听到了一些消极的声音。下面,我把被调查的农户中反映最强烈的极大问题列举出来进行探讨:
1.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上,很多农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横河村的第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筹资这一环节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尽管村中干部将宣传做到每家每户,仍存在很多盲区无法将资金统筹到位。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3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
2、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从调查和座谈中我了解到,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
3、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从被调查的47户情况看,有10户觉得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占被调查户的21.3%。其他农户虽不这么认为,但从座谈中我们了解到,他们在村卫生所看病后立刻就能得到报销,但去镇里或区里看病后报销医药费就没那么容易了。
4、定点乡镇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并且费用高,服务水平差。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村卫生所,因为他们觉得村卫生所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农民普遍反映: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因医药费偏高,即使能得到补助,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得不偿失。5、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卫技人员缺乏、素质普遍不高,医疗设施陈旧,农民群众不能从乡镇卫生院得到正常医疗保障。这也是农民群众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民群众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幅度最大。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农民群众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减轻医药负担。
四: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1、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可以从以下三点做到:一抓住典型并以多种方式宣传农民受益事例。二要通过补偿公示来宣传,特别在村一级要定期向农民公布补偿兑现情况。三要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医保政策(如: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通过宣传能够使医保各项规定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打消各种顾虑,提高参加新农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覆盖面。二是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才能真正有效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简化报销途径。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尤其是在制度开始初期,取得农民信任显得尤为重要.及时报销小额费用,可以通过把补偿过程转入管理部门的内部循环系统完成.如由财政统一拨款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在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对参保农民建立家庭名册、健康状况、结算补偿金额等基础性数据,农民可随时查看。当农民住院看病时,直接按规定实行电脑结算.补偿部分由医疗机构定期汇总统计上报,简化农民的报销手续.
4、加强对“农医”的培训,提高其服务及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五:本次调查的感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省政府确定,2007年在全省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将*市市中区等46个县(市、区)增列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累计全省共有134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制度建设,我省提前一年全面建立起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从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03〕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04〕17号)和省卫生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基妇发〔2006〕4号)要求,坚持一个体制,两个机制,三个确保(确保农民不吃假药,确保农民用药价格合理,确保农民就近得到医疗服务)、四项原则(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的原则,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农民得实惠的原则,政策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特别强调农民自愿参加,不搞强迫命令,不追求参合率。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落实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经办人员和办公设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顺利进行。
二、确保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
从2007年起,各级政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下简称“参合农民”)补助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含中央补助)标准调整为:*、淄博、东营、烟台、威海等5市每人每年补助10元,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等5市每人每年补助14元,枣庄、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6市每人每年补助26元,差额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确保补足到每人每年40元,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每年预算中足额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建立补助资金审核到位制度,县级补助资金要在每年2月底前到位;市级补助资金要在每年4月底前到位;省财政对各市补助资金实行“以市为单位、整体核查、统一拨付”的管理办法。凡实际参合农民人数与缴费数额不符及市县两级补助资金未完全到位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予拨付。青岛市及所辖县(市、区)的补助标准由青岛市政府自行确定。
三、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严格管理,确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好。各地要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认真分析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状况、农民疾病发生、就诊和医药费用增长变化的规律,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调整补偿方案,不断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率,对参合农民当年没患病的,可以安排体检,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预防为主的健康教育,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要建立家庭帐户,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益。要不断优化参合农民就医、转诊、补偿的程序,为参合农民就医和补偿提供方便。要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参合农民经济负担,切实让参合农民得到实惠。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农合制度的衔接,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四部门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试行)的通知》(*政办发〔2005〕96号)精神,监察、人事、审计、财政、卫生、农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完善管理,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严厉查处虚报参合人口、造假账、骗取、套取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的行为,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要完善公示制度,确保参合农民的知情权、参与管理权、监督权。
四、进一步明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为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建立的一项社会制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应是登记为农业户籍的居民。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地方,可以根据其家庭享受的计划生育政策、退伍兵安置政策和城市低保政策来界定其是否属农村户口人员。各地要严格审核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身份,严禁擅自扩大范围。对超出范围的人员,省财政一律不予补助,对因不严格执行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各地要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居民卫生保健身份认证信息系统,把不同人群分别纳入新农合、社区卫生服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不同范围进行科学管理。
一、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农民的参合率,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
1、政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宣媒体,加强对农民健康权益的维护,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要教会农民如何正确分析评价合作医疗制度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持,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障和互助共济意识,并最终形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2、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消除农民顾虑。3、将农民工纳入他们打工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对象的范围,方便他们就医。目前,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群体的规模是十分庞大的,因此他们的参合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他们这一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对积累合作医疗基金,提高补偿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4、构建多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模式。从目前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以“大病”统筹为主,但对一些病种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慢性病)。因此,有条件地区可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的范围。
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标准,多元化的筹资渠道,适宜的筹资层次和筹资模式
1、建立科学的筹资标准。必须考虑到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要继续坚持农民个人交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筹资机制的原则指导下,综合考虑合作医疗资金需求及各筹资渠道的资金供给潜力,据此确定不同筹资主体间,尤其是农民与政府间不同行政级别政府间的筹资比例标准,确保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水平。2、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第一,要建立多样化的个人筹资渠道。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些试点地区的筹资直接成本占农民个人缴费合作医疗资金的很大比重。第二,加大政府的投入。根据地区现状不同,酌情实施政府投入,从而解决不发达地区困难。第三,集体扶持资金。国家可以通过实行投资倾斜政策,建立集体扶持机制的激励措施,使集体资金得到保证并积极寻找社会筹资的切入点。3、顺应农民心理,改变筹资顺序,创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模式。不能单靠一些恩惠措施,增强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必须尝试一种新的筹资模式来顺应农民心理,引导其加入合作医疗。
三、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管力度
首先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利用信息化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管手段,有效的对资金使用进行动态监控。其次健全监督机构,实行组织监督。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机构,明确规定三级监督机构的职责。使监督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运行要求。三是坚持“阳光操作”,实行民主监督。坚持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加强基金管理,实行审计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的管理是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重要保证。为加强和规范基金管理,审计部门定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报销机制,提高报销环节的效率,调动参合农民的积极性
强化报销制度改革,科学制定报销标准,采取创新补偿机制。第一,要引入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简化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根据“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及时调整补偿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设置,依据民情科学合理的作好测算,在有些常见病的报销上,适当降低补偿标准,提高补偿比例,扩大救助范围,整合社会资源。第三,试行部分病种门诊费用按住院标准补偿。一些特殊病种和长年治疗用药的慢性病,其门诊医药费用也应入住院报销范围,以逐步增大受益程度,吸引更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第四,深入民情、科学分析,逐步完善补偿方案,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当年基金当年基本用完,让农民真正得实惠。
五、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
当前,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农民的就医环境不容乐观。农村合作医疗卫生队伍的素质普遍较低,层次结构都不尽合理。解决方法:第一,大力筹措资金,加大对基层卫生建设的资金投入,改善农村医卫人员工作及患者就医的硬环境。国家、省、地方政府应逐步的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的投入。第二,加大农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多形式多渠道选拔录用人才,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生存发展注入活力之源。加大财政的力度,把卫生经费的扶持重点调整到支持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人员培训等方面上来。多渠道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收入水平,改善其生存发展的软环境。
作者单位:黄冈电视台
参考文献:
[1]吴健明.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与对策[J].民政导刊,2002(3):65-67.
[2]蔡仁华.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书[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2:48.
[3]世界银行.中国:卫生模式转变中的长远问题与对策[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
[4]龚敏,张志杰,龚剑.对新农村建设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J].农村经济科技,2007,(1):102-103.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问题;政策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3-0045-02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的基本情况
中国从2003年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逐渐在全国普及。截至2008年底,全国2 859个县(市、区)中95%的县(市、区)开展了新农合达到2 729个,是2004年的8.1倍;2008年参加新农合人口8.15亿,参合率达91.53%,比2004年增长了9.1倍;2008年,全国补偿支出收益人次达5.85亿,是2004年的7.7倍(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9)。从以上数据可看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推行以来,覆盖面得到很大程度的扩大,收益的农民也有了显著的增加(见表1)。
在最低筹资标准方面,2003年规定,中央财政向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给予参合农民每年人均补助10元,地方财政年资助额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个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合计新农合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30元)。2009年提出从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可以看出,新农合筹资水平(每人每年)有了显著提高(吴文会,200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解决了部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缺陷。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上。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采用的农民自愿参加原则存在弊端。从表面上看,自愿参加原则很民主,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筹资,这就使那些没参加,或者虽然参加了但无力支付费用的农民得不到集体和政府的医疗补贴,造成了结果的不公平。所以说,采用自愿参加原则实在有些不妥。另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主体为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但是事实上来自这三方的资金都是不稳定的。从农民个人的角度来看,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信任,所以参合率不高。从集体的角度来看,由于在2006年取消征收农业税,导致集体筹资的来源变得难以保证。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在筹资上起着最主要的作用,但政府的出资力度明显不足;而且各地的情况不同,政府的出资额却是相同的,这显然是不够科学合理的(袁难难,2008)。
2.农民参保不积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运作的主体,而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农民所处的被动地位直接导致了他们未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合作医疗受益者的身份,参保本身也就变得不积极主动。此外,主观方面,农民健康观念、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淡薄;同时存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不信任和对政策稳定性的怀疑。客观上,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新农合提供的保障程度低,补偿过程中手续烦琐。另外,农民的素质、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等各方面都对参合意愿有一定影响。
3.乡村医疗服务资源难以满足农民需要。根据2009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数据整理(见表2),乡镇卫生机构的管理层多是中专学历人才占比39.5%,大学本科仅占比3.2%,硕士学历人才占比0.1%。大多数的管理者基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管理培训,管理知识很难适应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需求。同时,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素质也不容乐观。2008年,乡镇卫生技术人员中58.7%为中专学历,其次大专占比20.3%,高中学历占比10.3%,初中及以下占比8.4%,大学本科学历仅占2.2%,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在乡镇卫生机构不存在。乡镇卫生人员中的其他技术人员学历构成,仍然主要集中在中专、高中学历以及初中及以下人员,占比分别为39.7%、24.8%以及20.3%,大专人员占比13.8%,大学本科仅仅占比1.4%。
4.缺乏必要的法律与政策。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一般社会保障的特点――强制性。强制性必须通过立法来实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好的制度也需要相关法律支持和保障。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全面调整农村医疗保障社会关系的法律,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只有一些地方政府规章,但这些地方政府规章明显法律效力很低。而且,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中,势必会产生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而现有的一些地方政府规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法律责任问题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将不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健康发展(吴桐,2010)。
三、政策与建议
1.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立法。为了能够确实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应尽快进行专门立法。国家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法;规定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的组建方法及其职能;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农村合作医疗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适合本地特点的实施方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互助共济的前提下,为广大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一定的医疗补偿,对于保护农动力,提高农业生产力具有积极的作用,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的性质。因此,要把它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面向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之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从而保障和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袁玉柳,2009)。
2.建立完善的筹资机制。建立稳定有效的筹资机制是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保证。针对目前筹资机制的缺陷,政府应尽快采取措施。首先,由于政府在筹资上起着最主要的作用,政府应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其次,政府应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制定出不同的且科学合理的筹资标准。同时,政府在医疗卫生设备和人员方面应对偏远、贫困地区特别照顾。最后,政府部门可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引导大中型企业、慈善机构及个人为农村合作医疗捐款,发行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彩票等形式筹资。
3.完善制度,宣传引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为农民办的一件好事、实事,要大力宣传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让大家知道这是政府为农民办的一项“民心”、“民利”、“民生”工程,是健康工程和温暖事业。对这项工作,应加大推进的力度,不断研究和完善各种制度,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机制上有约束力,在经济上有吸引力,在过程中有透明度,让广大农民群众都能自觉自愿地参与农村合作医疗,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4.更新设备,规范服务。及时更新农村医疗设备,加强乡镇医院人员医疗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村医疗设备、技术及服务水平,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鼓励高水平医疗人才到乡镇卫生机构服务,使农村居民真正得到实惠。杜绝合作医疗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惩合作医疗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让农民得到公正而廉价的医疗服务,充分享受健康权益(李博,2009)。
参考文献:
[1]吴文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与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9,(8):267-269.
[2]袁难难.中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浅析[J].现代农业,2008,(11):77-78.
[3]吴桐.浅析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及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0,(8):211-212.
[4]袁玉柳.关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思考[J].现代农村科技,200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