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7:13: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允价值会计核算,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有利于管理高层的判断、决策。在活跃的交易市场中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计量的价值会与当前出现严重偏差,公允价值计量则是通过现有资产的价值,来衡量成本价值。这样做得到的资产价值更新,以反映目前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公允价值反映的资产价格可以给决策者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以帮助决策者作出财务决策。
2.有助于单向成本核算。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使该单项资产持有人在当期出售资产,那么他出售资产收入,在正常交易情况下,反映了目前的时间点上,销售的资产价格,收入和支出的比例,单向资产成本应站在目前的时间点上的价值。
3.盈利、亏损更加一目了然。该物业的价值如果按公允价值在资产的账面值,因此即使目前不出售资产,也可以反映在帐户的所有者的资产因公平值收益及亏损的变化。
二、一些不足之处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远未完美,还处在发展阶段,仍有许多不足之处
1.方法不容易掌握。如何确定我们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最重要的问题。例如,金融市场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按照确定的市场价值活跃,比较难以确定。市场购买之日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股权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但在实践中,往往是有没有找到相同或类似资产在活跃市场中发生,或根本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难以确定这种情况下,如果其公允价值难以确定,它需要大量的工作来测量。
2.很难得到客观价值信息。公允价值更多取决于人为因素,尤其是当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时,我们通常未来现金流量法估算它的价值,运用折现率的选择和未来的现金流量预测,主观判断会影响精度的公允价值。
三、为了提高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措施
1.加强财会人员队伍的建设。会计从业人员要加大教育力度,会计人员素质得以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概念和计量专业知识从而得到普及。由于公允价值会计实践中的各种表现,选择什么样的方法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的能力。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需要会计人员通过强化职业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实现。
2.良好的约束机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创造一个良好的会计职业氛围。责任到人士,为用户提供优质的财务报表,加大惩罚力度,以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这样,公允价值的应用才可以有效,财务报表信息是可靠性才会得到保障。
关键词:公允价值;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影响
一、公允价值的界定
根据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有着这样的内涵,它就是指企业的资产与负债根据公平交易的原则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计量方式。因此,公允价值又可以被称之为公允市价、公允价格。实际上,这就是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它往往是由相同或相似的市场价格或资产评估机构来确定。当然,它可以实行的基本条件就是需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而且需要把那些强制易与清算情况都剔除掉。它包含了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个概念。鉴于公允价值没有真实的交易,因此,它一般采取的是估计方法,比如说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只是需要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来进行一定的调整。由于公允价值能较为公正的反映出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因此,它被认为是可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相关性的重要计量属性。那么,据上所述,公允价值的界定需要从三方面来理解,即公允价格具有相当的公正性,但也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它还需要交易双方是可以持续经营的企业。
二、公允价值对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具体影响
笔者所在的重庆世纪精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综合性的大型企业集团,秉承着创新的发展理念,并重视人才管理,试图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来为企业赢得更高的经济利润。那么,这就需要我们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来更好的应用公允价值指标,从而更好的做好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事实上,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新会计准则财务会计目标变化的结果,是对原有会计准则内容的实质性修订与突破,可以更好的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实际需要。公允价值的引入还是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的结果,因为它的运用范围与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会计国际化的发展状况与水平。因此,公允价值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引入,是我国会计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我国企业财务会计中的一项重要计量属性。目前来看,它已经在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中有了大范围的引进与全面推广应用,还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进行不断的完善与创新。因此,公允价值必然会对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产生不容小觑的巨大影响。
(1)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核算的财务影响。在新会计准则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事实上,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具相关的属性之一,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新会计准则中运用公允价值来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上是我国会计核算体系的巨大创新与根本改革。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时候,应该以成本进行初期计量,然后再根据公允价值对其进行后续计量,其变动应当直接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去。那么,针对一些上市公司的短期股票投资行为,我们将直接采用纯粹的公允价值计量法,这样就可以把一些由于市价提高而获得的账面盈利作为净利润来对待。事实上,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公允价值的引入是秉承着谨慎使用原则的,这与国际上对于公允价值的运用仍然具有一些差距。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主要提出了企业的公允价值运用,应该为投资者与社会公众提供更为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这样的新理念,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有效连通,也在一定程度上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会计体系。但是,这种会计核算新理念与新体系的实施过程仍然不够到位。因此,我们应该加大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相关力度,在市场上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让引入公允价值的新会计准则能够发挥出更大的监督效力,保障每一个企业的财务核算情况更为清晰健康;(2)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财务核算影响。根据《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规定,只有当我们获得了确凿证据来证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是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时候,我们才可以利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我们要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来调整其账面价值,从而在房地产升值的情况下会增加利润。当然,我们在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应该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即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只有在满足了这样两个基本条件之后,我们才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的计量,把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到当期损益当中去。那么,我们也应该对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一定的规范化操作,否则就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变动来调节企业利润的不良行为。因此,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不得随意更改。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一些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将会大大提高其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也可以更为准确的反映出企业账面净资产,具有更高的会计参考价值;(3)公允价值变动对所得税的影响。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利润表中出现了一个新的会计科目,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那么,这就要涉及到纳税问题。根据我国相关部门的规定,对于那些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巨大的上市公司来说,可以暂时不计缴所得税。这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上市公司的纳税支出,减轻了公司的现金流压力。这样的规定并不会影响到公司的净利润。由于这是一项新的会计政策,因此,我们还发现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企业的所得税纳税情况,这主要就是为了协调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其他政策差异,尽量使得新会计准则的公允价值实施顺利进行下去,并帮助企业进行合理合法的有效减税或避税,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率;(4)公允价值对债务重组与非货币性资产的财务核算影响。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人确实具有财务困难,而债权人则应该给予一定的实质性让步,这就是债务重组。它可以把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那些以非现金资产方式清偿债务和修改债务的时候,就可以使用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并把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当期收益反而会增加债务人的当期利润。此外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对于一些换入资产的计量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需要根据交易的性质来进行辨别。一旦按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基础,就不需要计算补价带来的损益,这样的会计核算方式较为简单与实用。
三、公允价值应用的注意事项
公允价值要能够在实际交易中进行应用,就需要同时具备一些条件。但是,我国市场变化较为迅速,很多市场信息并不规范,也不是随处可取的。因此,我们在确定公允价值应用时,需要提高操作人员的会计素质。这是因为公允价值在实际操作中的难度很大,不太容易确定,它还具有一定的主观性特征,并且会随着市场的波动幅度而出现一些变化。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的会计人员充分关注的焦点事项,从而真正为公允价值的应用提供一个良好的会计核算环境,提高企业会计核算的水平与质量。
参考文献:
[1] 郝苹.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1)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
一、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和初始计量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在会计准则中,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要求是比较明确的,即只有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与资产概念完全相同的两项基本条件才能予以确认。虽然在我国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中已包含其确认的基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理念,但未明确予以规定。
(二)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或摊销核算存在的问题。我国准则规定,对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折旧或摊销,并于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对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并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从长期看来,这种处理方法虽然不会对企业的最终利益产生影响,但会影响到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各期利润的真实性,给上市公司以调控利润的空间和时间,利润可能虚增,影响企业各期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误会导广大的投资者和消费者。
2、投资性房地产价值差额处理存在的问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中,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在账务处理上缺乏一致性。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在向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时,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应当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来进行,若转换当日的原账面价值大于公允价值的,他们的差额应当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否则计入到资本公积。只有当企业在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后,只有当其账面价值小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真正实现的时候,才能转入到当期损益,这一处理可以理解为会计核算中的谨慎性原则。然而对于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要求将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差额直接计入到当期损益。然而,同样是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差额,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的前后账务处理却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
(三)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投资性房地产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下,企业有可能调节利润,虚构资产。企业可能通过调整出租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调节利润或所有者权益结构,还可以使当期营业利润增加,资产增加,构成虚增资产的可能。
二是在企业某年存在亏损的情况下,该企业可以通过处置该资产,将该投资性房地产原转换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当期的其他业务收入。从而使当期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达到扭亏为盈的目的。
二、应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问题的策略
(一)应对投资性房地产确认和初始计量会计核算问题的策略。在我国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中,虽然给出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及特征,并且界定了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但是对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特殊条件却未明确予以规定,这应该在未来准则修改时加以完善。明确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特殊条件,将基本条件与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特征及范围结合起来考虑是否应将某资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应对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会计核算问题的策略
1、应对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或摊销核算存在问题的策略。投资性房地产是企业已经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其在出租期间都会发生有形或无形的损耗,其成本和费用是实实在在的发生了。因此,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理,也应比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折旧或摊销,以真实的反映企业各期的利润水平。企业可设置和通过“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科目核算,也可在“累计折旧(摊销)”科目下设置“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明细科目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明细核算。
2、应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差额处理存在问题的策略。投资性房地产应属于企业准备长期持有,可供出售的资产与金融资产中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较接近,然而,与随时准备出售赚取差价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有所区别。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则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该计入“资本公积”。因此,从资产持有的状况来分析,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应该参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但是为了与其他资本公积有区别,可以在“资本公积”的科目下设置“公允价值变动公积(房产或土地使用权)”子科目,并对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益,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初始取得的目的不同,分别计入“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支”。
(三)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核算问题的对策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实质上属于当期损益。为防范上市公司利用房地产转换调节利润,改变所有者权益结构,可将会计核算方法改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我国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探析,可以看出我国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我国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模式在运用过程中容易与利润操纵联系在一起。这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会计人员总体素质不高,相关监管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现实条件。所以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应该从根源入手,杜绝利润操纵,同时应在以后的准则修改中完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核算的方法。
参考文献:
[1]万东琴.对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核算研究.Business China.2008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
关键词: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原因;对策
一、绪论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所以面对现代市场经济提出的机遇和挑战,企业要想在激烈的行业竞争、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秉承负责任的经营理念,积极拓展公司业务发展空间,探寻多层次、多领域的经营合作模式,努力成为国际一流、受人尊重的企业,而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企业会计核算能力的提高。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会计核算工作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此外,相比国外高集成的会计核算系统,我国的会计核算事业发展的还不够成熟和完善,会计核算工作在开展中还是漏洞百出,所以以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战略目标为根本,以新会计准则为基石,就企业会计核算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分析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
二、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据调查,现阶段越来越多的的逐渐意识到会计核算对企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作用,并且也试图通过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完善配套的制度规范等措施来提高企业会计核算的效率和效果,虽然有一定的成效,但是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和规避相关问题的发生,以投资企业为例,发现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层面
现阶段企业在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层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者重视程度不够高、会计核算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存在违规操作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所述:第一,现阶段虽然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会计核算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但是一些企业对会计核算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企业的会计核算更多的是局限于各种费用的支出和收入方面的核算,并没有会计核算结果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调查,对于会计核算总结企业发展战略并对会计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这样一来不仅不能使会计核算工作应有价值得到切实的发挥,而且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其他各项财务工作的高效开展。第二,会计核算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是现阶段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又一比较普遍的问题,更多的企业在选择会计人员时只是进行岗前培训,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革,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范围、工作压力在不断的增加,所以这些专业技能不够高的会计核算人员并不能满足自身岗位的需要,所以不仅不能实现人员价值的最大化,而且使得企业会计核算和编制工作存在滞后性,制约了企业经济的发展。第三,会计核算编制过程及操作过程是一个比较复杂和严谨的过程,但是现阶段一些企业为了加快会计核算的速度,降低会计核算的成本,在会计核算编制和操作的过程中经常存在一些违规的现象,例如会计科目编制混乱,编制指标不严谨,采取不计收入或者虚增成本的方式修改利润等,这样一来就降低了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定,而且会导致企业的账目比较混乱,给为操作和控制企业的利润留下了空间,给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埋下了较大的风险。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层面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为了实现长远的发展,会对其他的经济产业或者相关的企业提供一定的资产,以占有其部分或者全部的股份,通过影响和控制被投资的企业来获得收益,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常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但是在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导致投资企业的收益与实际的现金收益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众所周知,被投资企业利润的分配往往是在下一年进行的,而在当年就会造成投资企业的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和实际收益存在不一致的现象,长此以往,对于一个主营收益少投资收益大的企业来说会给其带来很大的压力,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破产。第二,对于直接交叉持股的企业来说,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会导致持股双方存在权益虚增的现象,也就是说A企业拥有B企业的股权,B企业拥有A企业的股权,这样一来就给持股双方留下了重复计算利润的空间,进而导致了企业利润的虚增。第三,对于非直接交叉持股的企业来说,重复计算企业利润的现象更为严重。非直接持股是说A公司拥有B公司的股权,B公司拥有C公司的股权,C公司拥有A企业的股权,这样一来,只要三家公司中有一家公司实现高额利润,那么其余两家也会分的一定的利润,进而导致三家公司存在更大的重复计算利润的风险。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层面
就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层面来看,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存在利润操作的可能性,没有充分的认识到交易性金融资产存在期间跨年度的问题以及存在账面调整的可能性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所述: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对交易性资产的会计核算主要采用的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而公允价值计量的人为主观因素又比较重,加之我国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市场、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够完善,所以公允价值计量所需要的各种数据从技术层面来看很难真实准确的计算出来,此外,在没有处置相关资产之前,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收益表或者损益表都没有真正的实现,这样一来不仅降低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而且容易出现高估企业的收益或者损失的现象,同样也存在利润操作的可能性。其次,当企业对购入和出售的资产不在同一时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时,依照我国现阶段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时就会出现利润虚增的现象,也就是说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显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损益类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而处置时,又要将该科目重新结转,这样一来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就容易出现重复结转的现象,进而导致了企业利润的虚增或者虚减。而之所以说现阶段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存在账面账面调整的可行性的问题,是因为现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市场经济发展的还不够成熟,而且也没有形成较为和谐的、活跃的二级是市场,而新会计准则又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准则,所有在这样不成熟的条件下,就导致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随意性比较大,进而导致公允价值的引用很可能产生适得其反的作用,不仅不能降低企业的的会计核算风险,而且还有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工具。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层面
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层面来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现阶段企业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准则不一致,也就是说《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18条和应用指南及讲解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解释中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处理不一致,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与现金股利规定处理也不一致,这样一来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成本确认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影响了账面价值的变化,进而导致了账面信息混乱、信息失真等现象的发生,影响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数据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关于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核算和公允价值变动核算的判断标准,相关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程序没有进行有效的分开,这样一来不仅不能不能让信息使用者从账面上明确的得到所需要的数据信息,而且会给会计实务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容易产生降低会计信息质量,存在误判的可能性和风险。
三、企业会计核算中产生问题的原因
就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现状来看,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层面、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层面、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层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层面等方方面问题的存在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其他各项财务工作的顺利和执行看,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会计部门和人员的配置不够合理,一些企业出于成本的考虑,并不设置专门的会计核算岗位,在财务工作的执行上存在一人多职的现象,核算岗和监督岗都有一人或者一个部门来承担,进而就导致了上述问题的发生;二是一些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健全,在实际执行中,一些企业管理者的素质不高,对内控之际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完善企业内控制度,进而就导致了企业资产损失和浪费等现象的发生,这样一来不仅没有使内部控制工作的价值得到切实的发挥,而且影响了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一些企业对会计资料保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这样就使得主要记录了企业投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相关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和其他资料等重要依据存在信息失真的现行,会计资料随意堆放,存在角度损坏的会计资料,这样一来不仅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领导层决策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经济效益的获得。
四、应对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蓝田神话”的打破不得不让人警醒,蓝田事件是中国证券市场一系列欺诈案的之一,被称为"老牌绩优"的蓝田巨大泡沫的破碎,是继银广夏之后,中国股市上演的又一出丑剧,与银广夏相同的是蓝田股份玩的也是编造业绩神话的伎俩,而蓝天事件的发生与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中漏洞的出现也是分不开的,再加之上述问题和原因的分析和研究发现,解决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所以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实践经验和相关的理论知识就如何有效的解决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提高企业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的科学性
企业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工作准确性的提高是解决上述问题,提高企业会计核算能力的基础和前提,所以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企业的管理层要加强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程度,以身作则,做好适当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在企业上下营造一个良好的会计核算氛围,使得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再局限于企业的收入及支出的核算,而且要将其与企业的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进行有机的结合;二是定期在公司开展会计核算讲座,促使员工认识到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并改善员工对会计核算的态度;三是以国家规定的会计核算标准为根本原则,优化企业会计核算的流程,以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四是要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培养更多的会计核算人才;五是要完善配套的奖惩机制和激励机制,从根本上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例如北京银行早在很多年前就将集中会计核算作为实现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对荷兰阿鹿银行、英国汇丰银行等国际化大银行内部管理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成立了核算中心,在强化了以上几项基础工作的基础上又改革实现了全行资金清算集中,实现了全行损益核算集中,实现了全行会计信息集中,进而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了稳步的提升,资产总额已经从成立之初的217亿元增长到1710亿元。
(二)完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工作
对于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建立相关的数学模型,用交互分配的方法代替直接交叉持股和非直接交叉持股的分配方法,通过建立联立方程组来准确核算各持股人应该得到的利润,以避免重复计算利润的风险发生。例如对于A、B两家持股人来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计算,即A公司交叉分配后的利润=A公司分配前利润+B公司分配后利润*A公司持B公司股权比例-A公司分配后利润*B公司持A公司股权比例,对于B公司交叉分配后的利润同样以此数学公式来计算,这样一来通过联立方程租就能更加精准的核算出交叉双方长期股权投资的经济效益,但是此方法的使用仅限于三家以内的公司交叉持股,至于更多家,由于计算过程比较繁琐也就不适宜采用了。另一方面要适当的限制权益法的使用范围,鼓励企业采用成本法来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为了避免股市因交叉持股而产生的大量泡沫,对于非直接交叉持股的企业间可以采用成本核算的方法来代替权益核算方法,以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高效开展,而对于非上市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非上市公司间直接进行交叉持股的,可以以《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为根本原则,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的利润要进行单独的列式和披露,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优化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工作
为有效的提高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工作的绩效,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相关的政府部门要以严谨的态度来使用公允价值,就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公允价值在五种计量属性中依旧处于非主导地位,所以为有效的提高投资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绩效,政府部门要提出更加严格的公允价值限制条件;第二,对于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损益来说,企业可以设立“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和“已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两个二级账户来核算公允价值的损益情况,以提高公允价值核算的准确性;第三,对于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企业可以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务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核算企业交易性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而且经笔者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将二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到所有者权益中对企业当期的损益是不会带来很大的影响的,能够有效的缓解企业存在虚增或者虚减利润的现象;第三,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情况适当的减少企业交易性资产核算的核算程度,尽量减少诸如“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表”等一类的会计科目,在相关的账户下设立相关的二级账户来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在减少了不必要的转账程序和会计核算科目的基础上使得企业会计核算的效率得到有效的提高;第四,要严格相关的监督机制,企业不仅要建立独立的监管部门,而且还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完善配套的监督机制,将其与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以规避企业会计核算中产生的不必要的风险和错误。
(四)严格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工作
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工作效率和效果的提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共同努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要加强会计准则的协调性,以确保各个相关准则之间的一致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即政府相关部门要确保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解释四个层面的内容趋于一致和统一,确保四者之间既相对独立,相互促进,又互为关联,构成统一整体,为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高效开展起到根本的约束和保障的作用;对于企业来说,首先要以国家的相关准则为根本构建适合自己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开展的制度规范,细化相关的准则和标准,增强其实用性和适用性并做到不断的完善和修改;其次,要以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为主线,分别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核算,区别对待,可以以现阶段金融资产的投资性质为根本,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分别以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为主线进行特点的会计核算,以提高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工作的效率;此外,要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而言,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需要按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所以企业可以通过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来区分公允价值的变动和减值损失,这样一来在确保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工作精确性的基础上提高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绩效,进而促进企业赢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和进步。
五、结束语
总之,不论对于投资企业还是其他企业来说,会计核算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获得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样也是需要企业相关工作人员重点研究和关注的问题,但是就目前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看,由于历史因素、人为因素、制度因素、宏观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以及其他主客观因素使得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依旧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作为业内人士一定要善于发现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和相关的理论知识不断的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以求企业会计核算能力的提高,进而促进企业财务管理能力的提高,促进企业实现长远的发展和进步,而本文仅是笔者对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探索性分析,笔者将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做进一步的努力和研究。
参考文献:
[1]栾玉梅.论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
[2]吴晓桐,关玉荣.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刍议[J].中外企业家2016
[3]许佳雯,杨国有.信息化环境下企业会计核算模式的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6
[4]王珺.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管理对策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5
[5]李昕.新时期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策略[J].中外企业家2015
[6]刘春影,乔瑞中.对企业会计核算的探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
【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模式 物价变动会计计量模式 比较与借鉴
一、物价变动会计计量模式
计量模式体现了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的统一,是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之间的组合,目前会计实践中运用的会计模式有四种:(1)历史成本/名义货币计量模式;(2)历史成本/等值货币计量模式;(3)现行成本/名义货币计量模式;(4)现行成本/等值货币计量模式。这四种计量模式,除历史成本/名义货币计量模式外,其他三种计量模式都是由于物价变动而产生的,在物价变动时,要考虑如何保全资本并在此基础上计算收益,即计量模式的选择是与不同的资本保全概念密切相关的。(1)和(2)主要体现财务资本保全,(3)和(4)主要体现实物资本保全。
上面提到的(2)、(3)、(4)属于物价变动会计模式,又分别称为一般物价水平会计、现行成本会计、现行成本/等值货币会计。
现行成本会计模式是以现行成本代替历史成本,以消除各个企业所承受的个别物价变动的影响。确定各项资产的现行成本后,需要计算现行成本与历史成本的差额,得出资产价值变动的持有损益并根据资本保持的不同分别计入利润表的净收益和作为资本保持调整或重估价准备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下。公允价值会计模式下,资产或负债的价值伴随市场变化,价值变动的差异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会计和现行成本会计都是针对传统历史成本模式中的计量属性而进行的改进。因此可以说,公允价值会计和现行成本会计在许多方面基本上是相似的,在一些情况下两者甚至可以相互替代。
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是将企业报表上的项目按照统一的一般物价指数进行调整,反映或消除一般物价水平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但是,这一模式却不能很好地反映个别物价变动的影响。公允价值会计则是强调动态、及时地反映企业报表上项目价值的变化,即使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只要有证据表明某项资产或负债项目的市场价值或预期价值发生了变化,财务会计就必须在表内进行反映,同时还需在表外进行披露。因此可以得出,如果说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是反映一般物价变动的影响的话,那么公允价值会计则主要是反映个别物价变动的影响,二者的侧重点不同。此外,公允价值会计改变了传统历史成本模式的计量属性,而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则是改变的计量单位。
现行成本/等值货币会计同时对传统历史成本模式的计量单位和计量属性进行了改进,因此可以说同时具备了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和现行成本会计两者的特点。
二、公允价值会计与物价变动会计核算的比较
会计核算也称会计反映,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进行的反映。它主要是指对会计主体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后核算,也就是会计工作中记账、算账、报账的总称。合理地组织会计核算形式是做好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对于保证会计工作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正确、及时地编制会计报表,满足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允价值会计的核算
公允价值会计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打破了传统历史成本的束缚,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完全公允价值项目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完全公允价值项目中有广泛的运用。不完全公允价值会计模式下某项交易或事项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要素标准确认为某要素科目,初始计量是根据交易金额计入初始成本。公允价值用于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后续计量时公允价值以市场为基础,可以及时动态地反映资产或负债价值的变动,对于存货、固定资产根据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根据持有期间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而在处置时则按照相应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并将这些事项正确记录于所属账户,将确认、计量、记录整个核算过程合理联系起来。所以公允价值会计通过核算过程最后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会计信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公允价值会计在核算过程中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相关性、决策有用性。而且由于成本费用采用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计量,所以企业的现行收入与现行成本费用得到恰当配比,企业生产能力的耗费得到补偿,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符合配比原则。
(二)物价变动会计的核算
物价变动会计模式下一般物价水平会计以等值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在发生物价变动时,通过一般物价指数对报表中的货币性项目进行调整,将名义货币换算为等值货币,计算出货币性项目购买力损益加以确认并将数额正确记录于损益类账户。在这个会计核算过程中消除了一般物价水平变动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根据核算结果最后编制的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报表可以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规模、营运能力等,而且等量购买力的收入与成本得到配比。
物价变动会计模式下的现行成本会计以现行成本为计量属性,通过确定非货币性资产的现行成本,将资产现行成本与历史成本的差额即价值的变动额确认为持产损益,并根据资本保持的不同分别记录于损益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经过该核算过程消除了个别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而且项目按现行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其价格,根据核算结果编制的现行成本会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规模和生产经营能力。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提供了有用的会计信息,有效弥补所耗用的各项资产。
物价变动会计下的现行成本/等值货币模式则结合了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和现行成本会计的特点,在会计核算中更加提高了会计信息相关性、决策有用性。
三、对现行会计模式的借鉴价值
本文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基本理论的影响和创新。首先对公允价值相关概念进行辨析,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核算程序、会计核算基础、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等基本会计理论的影响或创新,然后再以固定资产折旧为例分析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影响,并讨论了对会计教学的影响,最后是总结。
关键词:
公允价值计量;权责发生制;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教学
014年1月29日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这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又一重大举措,更是首次对会计计量单独制定准则,也是对“会计的核心职能是会计计量”观点的积极回应。这在会计学术界、准则制定机构和会计实务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其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显然,公允价值计量概念和准则的出现是会计理论中的重大创新,这涉及到会计基本理论的多个方面,包括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会计核算程序,亦对会计核算基础、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基本概念产生了影响或创新,并对现有的会计实务核算,如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等也产生了一定冲击,在会计学教学过程中,这些影响值得关注。本文尝试对以上内容进行理论分析,以期更深入地理解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及其预期产生的经济后果。
一、公允价值计量基本概念辨析
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计量和公允价值会计是三个紧密联系但又各不同的概念,时常被当作同一词来使用,从学术研究的严谨性来看,这并不合适。因此,研究公允价值相关问题时,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清晰界定显得尤为必要。我们认为,首先,公允价值是一种会计计量属性,通常与历史成本相对应,是个名词短语。当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用来计量资产或负债等项目价值时,才能称为公允价值计量。即没有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计量就无从谈起。更进一步地,从财务会计的核心是财务报告的角度来看,当期末提供的财务报表项目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这才是公允价值会计(张白玲、杜孝森,2009)。鉴于公允价值计量是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会计中间一环,也是关键环节,本文的讨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一词。2014年7月29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主要是对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进行了修改,也就是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进行了重新定义。原定义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新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这一定义的修改,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回应。通常而言,基本会计准则对具体会计准则具有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仿佛是个例外,或许是因其重要性,出现了具体准则影响基本准则的修订的情况。
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修改后的公允价值定义更完善、更科学。首先,交易主体的认定更科学准确,市场参与者比较客观,而熟悉情况的双方比较主观和模糊。其次,新定义明确了交易时点,即计量日,这界定了计量的时间范围,使得公允价值的取得更精准。再次,交易方式的界定更加清晰,从公平交易改为有序交易,一项交易是否公平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即使某些交易不公平,会计系统也应当进行核算。新准则明确界定了交易的方式即为有序并对交易活动给出范围,提出公允价值计量确认的环境只能是主要市场和最有利市场,而非其他。实际上,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了投资者和公众对交易的信心。最后,新定义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旧准则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是“能够交换或清偿”的,新准则表述为是能够“出售或转移”的资产或负债,即企业能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不仅仅限于能够交换或清偿的资产或负债,但凡符合能够出售或转移的资产或负债的条件都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实际上大大扩大了会计要素中资产或负债的计量范围,表明公允价值在我国正在被越来越重视并逐渐被加强其运用(徐雅楠,2015)。
二、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核算程序的创新
众所周知,会计核算程序包括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四个紧密结合的环节。而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规范,这里主要分析公允价值计量对这三方面产生的影响或创新。
(一)会计确认会计确认是会计程序的第一环节,解决当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会计系统是否以及何时进行确认的问题。比较而言,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许多经济业务是无法核算的,但该业务的确对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了全面反映交易或事项对会计主体产生的财务影响,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予以确认。从这种意义上讲,公允价值计量拓宽了会计确认的内涵,也大大改进了会计系统的反映功能。
(二)会计计量当确定对某项经济业务进行确认时,首先是定性确认,但要确实地进入会计系统,会计计量是关键,会计计量是对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定量确认。会计计量包括计量属性和计量单位两部分。计量单位通常采用名义货币单位,而不同的计量属性的功能各不相同。因此,计量属性对于会计计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以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为例,通过简单比较,可以发现,历史成本注重实际发生,侧重静态反映,属于保守计量;而公允价值还关注价值的潜在影响或预期变化,侧重动态反映,属于开放计量。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由于其价值波动比较大,在会计期末的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如果还是以初始入账价值计量,显然不符合客观事实,这时就需要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期末计量。事实上,应该在期末对所有资产项目进行现时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必然选择,这大大提高了会计计量的准确性,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全面捕捉会计环境变化对会计主体的财务影响至关重要。
(三)会计报告会计报告是会计核算程序的最后一环,财务报告是最终产品,直接面对市场,面对财务信息使用者,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效性。按照传统的历史成本模式报告的财务信息存在滞后性,势必会造成误导,严重影响了财务报告的有效性。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出现,为改善历史成本报告信息带来曙光。采用公允价值会计报告财务信息提高了信息可信度,使用者通过报告信息可以非常直观地了解到当期资产负债项目的现时价值,这样的信息会具有更高的预测性。由此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对改善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大有裨益。
三、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核算基础的创新
会计核算有两种记账基础,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究其原因,权责发生制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简单,但其最大缺陷在于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损益,不符合产权要求,也会混乱产权关系。随着公允价值计量的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应用范围会进一步缩小,权责发生制的应用空间会更大。权责发生制要求按照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为依据,而非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可以说随着公允价值计量的更广泛采用,会促进权责发生制的推广,或者说权责发生制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杜孝森、张白玲,2009)。这是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对权责发生制认识的一个创新。
四、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基本假设的创新
会计基本假设,又称会计基本前提,是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会计核算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工作不能脱离这些假设,无论会计发展程度如何,都要符合这些假设,不能违背或冲击,但可以扩展其内涵。目前,公认的会计假设有四个,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界定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出现,大大拓展了会计主体的范围。特别随着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原来有些新产品因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无法核算的,现在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了。而且,会计主体对会计环境的反应可以更多地包含在会计核算中来,例如,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资产或负债的潜在影响,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被合理考虑,因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衍生出更多的会计主体。
(二)持续经营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正常地延续下去,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因破产、清算、解散等而不复存在。只有在这一假设下,资产或负债项目的公允价值才能有效获取,因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对持续经营假设的巩固和加强,更加凸显持续经营的重要性。例如,当采用公允价值对某项资产的预期经济利益进行评估时,持续经营假设不可少。
(三)会计分期会计分期是把企业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过程划分为较短的相对等距的会计期间,从而可以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公允价值计量是时点动态计量,可以进一步缩小会计期间,可以随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更及时的会计信息。
(四)货币计量采用货币计量是会计的根本特征之一,该假设强调,企业发生的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业务或事项都应纳入会计核算系统。当然,其他不能用货币计量的业务可以采用定性描述适当披露。在历史成本模式下,许多事项或情况是无法进行会计确认的,因为无法取得历史成本。但采用公允价值就不同了,在历史成本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或许是存在并可靠取得的,这样就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核算了,因此,公允价值计量扩大了货币计量的内容。
五、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创新
会计是具有反应性的,当会计环境发生变化时,为了实现会计目标,必须对会计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采用对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当前关于公允价值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研究比较多,无论是规范研究还是实证研究,多数是从相关性和可靠性两个基本特征进行比较。张先治、季侃(2012)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尚未达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初衷,而可靠性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降低。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质量最重要的要求,但并不是全部要求,而其他要求也会受到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进而又影响了相关性和可靠性。因此,有必要对每个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进行分析讨论。
(一)可靠性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当资产或负债项目的价值受到交易或事项的影响时,会计系统要按照实际的影响进行反映。比如,公司持有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当在期末计量时,就需要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来反映,因为股票价格的波动这一客观事实确实对企业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产生了影响。因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相关性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以资产项目为例,资产的历史成本可能与当前的公允价值相差很大,对于信息决策者而言,显然公允价值信息要比历史成本更有利于未来决策,这不难理解,因为离未来决策越近的信息的预测性越高。所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预期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三)可理解性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对于财务报告的使用者而言,最基本的要求是,当看到报告数字时,能直观地确定现在的资产和负债价值,而不是过去的历史成本。显然,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期末计量和报告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四)可比性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这又分为纵向可比和横向可比。纵向可比要求企业在不同的会计期间对相同或类似的经济业务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保持一贯性。如果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同的资产项目的计量时点是不同的,严格来讲是不能纵向比较的,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统一为期末时点,就可以纵向可比了,这样不同企业之间的横向可比才具有可行性。
(五)实质重于形式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这一要求在具体应用时通常只涉及到具体经济业务的定性确认,例如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该要求应当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理。但有时虽然没有显著的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但资产或负债价值已经实质发生了变化。这也需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进行确认计量。
(六)重要性重要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抽象地说,会计核算的对象是资金运动,所有资金运动都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所有影响企业资金运动的交易、事项或情况都是重要的,也都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有些情况对企业资金价值的影响,如物价波动等是无法核算的。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必然选择,这是符合重要性要求的。
(七)稳健性稳健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对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稳健性要求的典型例子。公允价值计量与稳健性要求存在一致性和矛盾性。具体说来,对于已经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客观反映资产的现时价值,这是稳健性的要求,同时也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但是对于发生增值的资产来说,如果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是要进行会计处理的,但这显然违背了会计稳健性的要求。这种矛盾现象需要予以正视和解决。从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角度出发,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正确的选择。由此看来,稳健性要求只是部分地(对于减值资产而言)符合公允价值计量,而增值资产也同样需要公允价值计量。
(八)及时性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这样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时效性,时效性直接影响到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有效性。通常认为,及时性要求“今日事,今日毕”,这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当具体的会计凭证取得或编制后要及时登记账簿,编报报表;另一方面,当某些事项或情况对企业资产或负债价值很可能产生影响时,哪怕还没有具体实现,也需要及时进行会计反映。我们认为,这方面是更重要的,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是必要的,因为历史成本计量在这些情况下基本上是无能为力的。因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也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六、公允价值计量对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创新
以上是从基本的理论出发展开讨论,事实上,公允价值计量对具体的会计业务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影响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众所周知,为了合理进行资产定价和收益确定,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但公允价值的采用在很多程度上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必要性提出了挑战。如果对固定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那么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必要性便不复存在,而是在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当期成本或损益,这势必对产品成本计量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对生产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般计入产品成本,但金额一般是预先估计的,通常不再考虑固定资产价值的波动,比较保守和模糊。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波动来自当期的市场状况,保持开放性,将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产品成本就比较准确,这也有助于改善产品成本会计核算。
七、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学教学的影响
会计理论的研究要服务于会计教学,特别是重大会计理论的创新势必会影响到会计教学,对于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尤为明显。这不仅是理论问题,上升到准则制定层面,对教学的影响就更突出了。因此在会计学教学过程中,与之相关的内容需要强调和强化,使学生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首先,会计学教学要求密切关注新准则的变化,做到与时俱进,不与会计实务脱节。会计教科书的修订或再版总是具有滞后性,因此,这就要求教师不能固守教材,要审时度势地将新的准则或理论介绍给学生,扩展学生的知识面,保持开放和发散思维。其次,要从广度和深度来加强对会计基本概念的分析,让学生掌握基本的会计理念,会用会计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八、总结与讨论
关键词:公允价值 当代会计理论 思考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金融行业所用到的测量工具几乎是不包括结算的,这种现象的出现使得会计理论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这也侧面反映出当时社会各项制度的不完整。面对这种情况,相关研究学者也进行了研究,积极寻找符合当时社会的新的会计理论。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研究,相关理论和实践都表明了,金融危机的发生与公允价值没有直接的联系,所以公允价值被很好的保留下来。
一、公允价值会计中核算理论所面临的问题
相关学者对公允价值会计中核算理论进行了大量的分析研究,其结果表明了SFAC会计报告中所提及的公允价值会计内容观点与公允价值会计中会计数据信息的实际情况基本吻合。就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来看,与公允价值会计中的基本核算理论有着很大的不同,通过对这两方面的仔细研究比较,发现问题点主要是在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方面,公允价值的描述在某个方面体现出我国现展下的会计理论基础内容,我国会计财务结构内容与实际会计内部运行机制也有着很多方面的不同,对于这些不同之处也不能统一进行管理规划,两者之间有很大的问题存在。
二、关于公允价值会计中核算理论和现代社会的相关冲突
(一)现代社会与公允价值会计核算理论的部分冲突
在SFAC会计报告第十五项内容和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目标下,主要指出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所产生的影响,而且还刻意强调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真实性反应,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会计核算反应的真实数据。对于SFAC报告中的第十一项,其主要内容是对会计的明确阐述,会计信息获取者做出明确的决定,这样才能使得会计信息获取者所得到的信息是有用的,通过这样的决策从而减小差异的产生,对于公允价值财务报告和公允价值而言,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公允价值计量本身所发挥价值是没有意义的,它需要结合社会现实从而有效体现,这种计量不会造成会计人员信息的差错,能够便利的实现会计理论目标。公允价值会计理论和SFAC会计报告第十一项内容中目标的分析实现是没有现实意义的,它们之间有着相同的会计理论内容。
(二)现代社会与公允价值会计核算理论的整体冲突
公允价值会计核算理论可以与现代社会会计体系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现代社会会计理论与公允价值会计核算理论之间的相互矛盾,使得它们之间整体之间冲突,对于现实社会中财务会计理论和公允价值会计核算理论是独立存在的,而且两者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共通点。在FASB所构建的现代社会会计理论体系中,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相继提出SFAC中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五项以及第十六项内容,这些内容明确定义了财务会计理论的相关特性,而且这项报告还确定了会计理论作为计量和参考的共同组成,在这一体系特点基础下,会计研究人员也将国际会计基本准则作为其目标,从而对会计理论做出调整。
三、关于改善会计理论体系促进公允价值会计理论的相关问题的反思
(一)会计理论体系的团队建设以及其可持续性
对于公允价值会计理论而言,其体系的建设也不仅仅是少数会计研究人员在行业领域进行的研究,而是在这些会计研究人员做好细致研究分析理论前提下,进而范围式的会计研究进而实现整体理论体系的建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研究人员全天候的研究,而且需要进行实际操作,对于研究管理人员、研究机构以及其他人员所要做的工作就是能够做到操作人员管理、负责、建设与其他各部分之间的协调配合、统一有效,对于单纯的专家理论要有效的避免,这样才能保证其理论体系的有效性。
(二)公允价值会计理论要实现协同发展
公允价值会计理论体系的建立需要完善,这样才能够有效协调,从而实现共同发展。对于公允价值会计所建立会计理论体系而言,是关乎全社会发展的理论体系,在这一体系执行中需要各个方面人员的积极配合,这就需要进行有效的协调,从而提高其执行效率。关于这一协调的具体实施,需要相关财政部门、国家相关财政厅和一些金融会计公司等的参与,而且需要结合现代化社会会计发展变化形势,开展定期的会计研讨会议,对于相关会计人员也要进行内容培训和时事政治的普及,公允价值会计理论体系也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宣传发扬,这样才能组织形成一个强大的会计理论体系队伍,在全国人士的积极配合下,才能够实现公允价值与现代社会的相互统一发展,对于公允价值会计理论体系而言还需要结合时代的变化特征进行相应的改进,这样才能满足社会化的发展。
(三)公允价值会计理论在各个层次上,统一有效发展
通过众多研究理论的有效结合才能够实现公允价值会计理论体系的建设,在国内供应价值会计理论体系中,有着多种形式的存在,首先是会计研究人员在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创作出的相关理论研究、资料;其次是结合部分企业的相关经验总结出具有广泛使用价值的综合性理论;再者是在公允价值会计理论体系下,相关部门做出的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具体的有效性文件;最后是国家相关财政部门根据现有的理论进行相关结合,以此为前提,进行相关会计理论体系的调整改进。这样能够完善公允价值会计理论体系,从而更有效的发挥其功能。
四、结束语
在当代会计理论的发展,对于社会发展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对于现代社会中公允价值和会计理论的研究则更为必要,满足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就需要对公允价值做到充分的了解,从而做出改变,以满足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任世驰.公允价值计量与动态反映会计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9
[2]金成瑜.公允价值与当代会计理论反思[J].东方企业文化,2015,03:184
低碳经济目前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碳交易市场迅速发展,碳排放权成为跨国交易的特殊商品,这必然要求会计核算体系做出适时调整。碳交易缺乏统一的会计核算程序与方法,将大大降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相关性,限制碳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明确碳交易的会计核算,实现碳交易的顶层设计,统一核算标准,推动碳交易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际上碳交易会计核算的分析
(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的意见
由于绝大多数的碳排放配额是政府免费配给的,只有小部分碳排放权是通过市场购买得到的,因此免费获得的碳排放配额的确认与计量存在争议。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2007年国际排放交易协会(IETA)发现60%的样本公司将政府免费配给的碳排放权以零价值确认即只有购买的碳排放权价值才得以在报表上反映;而负债的确认则是无论该配额是主体免费持有的或是从市场上有偿购买的,都按照与实际排放量相当配额的市场价值确认与计量。早在1996年,Wambsganss和Sanford就提出只确认购买的碳排放配额,不确认免费获得的碳排放配额,会带来资产确认标准的不一致,并建议政府免费发放的碳排放配额以捐赠资产入账,无论购买或是发放的配额均以市场价值计量。然而,IETA(2007)的调查发现仅有5%的样本企业采用了这种“全部”确认的方法。
IASB采纳Wambsganss和Sanford的观点,在2004年的IFRIC3要求免费配额与购买配额全部确认为企业资产。免费配额在发放日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对应科目按照IAS-20的要求,确认为政府补助。市场购买配额以购买日的成本计量,并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后续期间对所有配额按照成本或是公允价值计量,检查是否有减值发生。IASB认为负债在企业实际排放时确认,并在期末按照与实际排放量相当的配额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排放权的资产项目,IASB明确表示其不具备实物形态,应当以无形资产入账。
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对IFRIC3提出质疑,认为当碳排放权以成本计量时,与其相对应的负债却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价值的波动按照IAS37号的规定应该计入权益,负债的价值波动时按照IAS38的规定应该计入损益,这些必将产生严重的不匹配。因此,IASB的IFRIC3在一年后撤销,2008年IASB表示根据碳交易的逐步扩展,必将重新修订IFRIC,2012年5月IASB决定将碳交易会计作为研究项目列入研究议程。
(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与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的意见
FASB根据其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资产的定义,也认为无论免费获得还是有偿购买的配额都应该确认为主体的资产。FASB同意IASB关于无形资产的界定,但同时认为,随着排污权衍生金融产品的出现,金融资本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创造碳资产的项目与企业,来自不同项目和企业产生的碳减排量进入碳金融市场进行交易,企业持有的以交易为目的的碳排放权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类似,也具备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的理论依据。
对于碳排放权的计量问题,FASB赞同公允价值计量的观点,认为政府免费配额的排放权属于非互惠交易,应该按照APB29号《非互惠易会计》的规定,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问题,FASB与IASB并无显著差异。
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认为,企业应将碳排放配额确认为存货,因其作为企业的一种生产成本,与其他投入要素并无明显差异,并在主体生产经营过程中加以消耗。美国证券监督委员会(SEC)界定相对较为宽松,认为企业可以将碳排放权确认为无形资产,也可以确认为存货,但对主体免费获得的配额,是否应该在会计报告中确认与计量,并未做出合理解释。
另外,在企业实务中,正如IETA(2007)的调查结果显示,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企业更多地将碳排放权以净头寸确认、计量,即只有购买的碳排放权才得以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碳排放权在后续计量中也多以成本模式对其计量,并在期末检查是否发生减值。对于负债的确认,则在实际排放时全部确认为负债并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实务中的做法,势必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三、我国碳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
根据已有研究方法与未来规划,尤其是IASB与FASB的新探索,结合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笔者如图1构建我国碳会计核算体系,明确碳交易的确认、计量、计录与报告等会计标准。
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尚属起步阶段,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具有特定的阶段性特点。因此,我国碳交易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需要基于我国碳交易市场环境中,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具体设想(或设计)如下:
(一)碳会计核算体系框架
1.明确碳交易会计核算的目标、原则与要求,确立碳交易会计核算目标层次及具体内容,明确衡量其核算质量的原则与要求;注重分析我国市场环境下碳会计核算的特点,与其他会计核算在目标、原则与要求方面的不同。
2.根据我国目前碳交易现状,逐步拟定具体碳交易会计准则,目前应着重微观层面的会计准则设计,主要涉及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如确认标准、计量属性、记录方法与报告披露内容时间,以及对我国未来碳税的实施等会计事项合理设置账户。
3.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再从宏观层面设计碳交易会计准则以及森林植被、土壤等碳汇核算,确定碳汇的资产分类,对碳汇的核算设置账户,合理界定碳汇的计量属性。为碳排放权与碳汇的互换业务及碳税业务等设计详细、具体的会计记录程序,确定国家层面应该设置的碳核算账户与报告体系。
(二)碳排放权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国际上对碳排放权资产的确认存在分歧,是归属于无形资产、存货还是属于金融资产呢?这需要深入分析我国现有碳排放权市场的特点,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碳排放权资产分类,对碳排放权交易的核算设置账户。
就目前我国现有的碳交易来看,碳排放权资产符合无形资产的属性,应将其列入无形资产进行反映。就其计量问题上,国际上的观点多赞同碳会计核算主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但我国目前仅仅是开始碳交易的试点工作,基本并无碳交易的活跃市场,碳交易过程中的公允价值难以衡量,因此可以根据市场活跃度的不同,对碳排放资产进行分层次处理,待我国碳交易市场完善后,再全面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三)界定免费获得与外购排放配额的会计处理
规范碳汇与碳排放权转换的会计处理。目前,根据CDM的规定,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并无碳排放总量的限制,但随着全球碳减排的需求与国内改善大气污染的双重压力下,我国碳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将是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必然结果,因此也会面临免费获得的碳排放权与外购碳排放权的确认与计量问题。是否在财务报告中反映免费获得的政府配额,后续计量中如何对其进行反映?这也要充分考虑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体系以及我国市场环境,合理确定会计处理方法,并保持会计信息的一致性与可比性。笔者认为,对于免费获得的碳排放配额也应在会计报告中反映。对于碳排放资产的计量,如前所述,进行分层次处理,渐进性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CDM)规定,企业可以通过海外植林的方式,获得碳排放权。那么,在这种交易模式下,碳汇与碳排放权转换的会计处理如何规范?目前国际上尚无明确规定,而碳汇的核算又涉及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因此需要结合我国现有的其他会计准则探求碳会计准则的协调发展模式。
(四)谋求碳交易会计核算方法与现有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协调发展模式
对会计事项处理的交叉部分,参照现有相关核算方法的处理,避免发生冲突,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决策有用性;谋求我国碳会计核算方法与国际碳会计核算方法的趋同,对符合我国市场条件的国际会计核算方法,继续沿用,对不符合我国市场条件的国外碳会计处理方法,提出异议,并详细阐述我国应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
例如树木等因碳固职能被认为是碳会计中碳汇载体的重要形式之一,需单设账户予以反映,但作为一项特殊的生物资产,又与《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IAS4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等会计准则相挂钩,国际会计准则要求生物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而我国充分考虑到经济环境等因素,采用历史成本为主的计量模式。这些准则间的交叉部分,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市场状况与现有准则体系,实现协调发展模式。
(五)追踪碳会计核算的经济后果分析
随着近年房地产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其已然成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其也是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性产业之一。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的自身经营较为复杂、生产周期较长、相应的项目投资也较大,因而该行业同样也存在着较高的风险性。然而,在该行业中,实际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国家的税务收纳、企业的有序化发展。因此,合理地对此差异进行处理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主要就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与税法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及相应的解决方法进行相关论述。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税法;差异
由于房地产行业在建设期、销售期会对很多行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而它的有序化、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的经济有着一定的拉动性作用,同时也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的税收。然而,由于房地产企业销售形式上的多样化及会计准则与税法相关规定上的不一致情况,致使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下的相关处理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差异,这使得企业财务报表无法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处理好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上的差异对于规范房地产企业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是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所存在的差异
(一)会计与相应税目间存在的差异1.会计核算与营业税间的差异。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在其发生经营产生收入后应相应地缴纳营业税。但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收入的确定存有不同,进而在营业税的缴纳、计量上便产生了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在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中存有预售情况,进而在会计账务上出现了预收账款情况,而在会计准则中是不将预收账款确认为收入的,在没有形成收入的情况下,则无需进行营业税的计量。但是,在税法的相关规定中,对于这一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明确对于该类情况同样应缴纳营业税。因此,在房地产企业中,虽然企业缴纳了营业税及相关附加费用,但是却无法得到确认。2.会计核算与所得税间的差异。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企业所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应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来进行计算。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会计核算中的利润总额为依据,以税法规定为准则来进行相应调整后获得的。然而,在会计准则下,预收账款下的金额则不应被确认为收入,按会计的配比性原则,因此也相应地不存在与预收账款相对对应的毛利情况。但是,在税法的规定下,即便是没有被确认收入的预收账款同样也存在毛利情况,应按相关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申报处理。例如:某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3年的预收账款下有预收账款2000万元,并未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企业所在地的成本利润率为10%,所得税率30%,相关的处理如下:会计核算上的毛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0-0=0元税法核算下的毛利润=预售收入(预收账款金额)*成本利润率=2000*10%=200万元会计核算上与税法核算上的差异=200-0=200万元会计核算上的所得税额=0*30%=0元税法核算上的所得税额=200*30%=60万元通过例题,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不同核算方法下所产生的所得税差异情况。
(二)会计核算下的后续计量与纳税调整上所存在的差异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上存有两种计量方法,一是成本法计量,一是公允价值模式法。不同的计量方法下与税法的相应核算呈现出不同的差异形式,而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所出现的差异主要是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处理上而形成的。1.成本模式法下的后续计量处理。在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后续计量中,我国的税法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指出:当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所形成的可抵扣性的暂时差异,应相应地来调增此时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当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则应相应地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于已确认了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不允许转回的。因此,这种按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所确认的递延资产只有在处置房地产时才能全部转回。例如:2010年A企业购入一写字楼准备出租,于4月10日双方签合同确定A企业将写字楼出租给B企业,并约定从购买日起,将该写字楼出租给B企业。4月15日,A企业花1000万元购买了写字楼,假定此楼使用的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2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30%,按相关合同,B企业每月支付租金5万元。在2010年12月,该写字楼发生减值迹象,A企业于2010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A企业的相关会计分录。2.公允价值模式法下的后续计量处理。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在采用公允价值法进行后续的账务处理时,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的主要差异为:其一,公允价值的变动。在会计核算时予以确认而税法不予以确认时所形成的变动损益,应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其二,对于发生的折旧、摊销情况,税法上可正常处理,并允许在税前进行抵扣。
二、房地产企业应如何来应对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上所产生的差异
(一)针对预收账款问题而引发的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情况进行调理为了同时满足会计法规与税法的规定,相关房地产会计人员在对预收账款进行处理时,可在收到预收账款时不进行会计处理,而在实际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再进行会计处理。处理的分录为借“应缴税费-相应科目名称”、贷“银行存款(现金)”,但并不对该税金进行结转。年末时,将此类税费结转到递延所得税科目下,相关分录为借“递延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缴税费-相应税费名称”,并在报表中加以说明。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既符合了会计准则下的配比原则,又达到了税法要求,同时考虑到了报表的需求。
(二)进一步协调会计核算下与税法规定所产生的差异在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按照相关规定可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计入到当期损益,并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中,对可抵扣折旧税前予以抵扣,这将极大程度上减少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间的差异。
三、结语
由于房地产自身经营模式的原因,致使其在以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时与税法核算之间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因此,相关人员应充分地了解差异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恰当地来进行调整,尽量将二者协调一致,以促进房地产企业有序化的经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杨青.房地产企业会计与税收差异分析[J].注册税务师.2012(11).
[2]姜秋金.论房地产企业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J].现代商贸工业.2012(21).
笔者主要是从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等方面,简要分析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内容。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通过查阅各种相关资料,我们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与普通房地产业的主要区别,从概念上来看,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地产商为了获取房屋租金或房屋固定资产的不断增值,或者是同时达到这两点目标而进行的一种投资获利性房地产。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和其运营的最终目的,我们知道,相对于普通的房地产而言,投资性房地产必须能够单独的计量和对外出售。对外出售主要包括可以出售已经对外出租的某块具体的土地使用权;或是房地产商已经持有并准备在房屋获得增值后,再予以对外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还包括房地产企业现阶段已经拥有并已对他人出租的各项建筑物。这较普通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的选择余地更大,赚取的盈利价值更多,可以实现出售、出租具体建筑物的目标,也可以实现出租或是转让已有或是已租给他人的某块土地的使用权,从而可以从中获取更多更大的经济利益。这其中不包括房地产商用以经营或是留作厂房的自用房屋。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
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针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有特点,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也具有严格的规定,它需要明确的前提条件才能实现会计确认,这个前提条件主要是指要具备很可能流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的经济利益以及该房地产企业的资本成本能够很明确的核算和计量,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核算,这不仅有利于从总体上评估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总体资金优势,也有利于保证与其交易的企业的相关利益,这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也有利于推动投资性房地产业的不断良性的发展。
相关会计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最初计量也有明确的规定,它要求投资性房地产应该严格按照成本进行会计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主要是包括购买房地产的成本款,在购买过程中所支出的各种消费税费,以及其余可以归该房地产支出的一些税费;还包括该投资性房地产在建造过程中所花费在建造该投资性房地产上的各种建筑费用以及为了能使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所花费的各项费用。通过这两点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投资性房地产在进行会计核算和计量的要求和步骤,从而有利于保证其更好的进行核算。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提出了一套新的模式,那就是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这种新的方式可以给投资性房地产带来会计计量模式上的创新,但也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首先必须要保证该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区域内有活跃的充分的房地产交易市场,通过从这些活跃的地产交易市场上,该企业能够从中获取其他企业的房地产的价格或是相关的其他信息,从而可以为该企业的正常发展提供可靠的参考信息,利于该企业随时作出相应的调整,也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公允价值作出正确合理的评估。
通过上述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内容的简述,我们对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知识都有所了解,通过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及它的会计核算模式及计量模式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的特有规定,下文中,笔者主要是论述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影响。
二、初探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政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投资性房地产的迅速发展,一种新的公允价值模式便应运而生,但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大多数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取的会计核算模式仍然是传统的成本核算方式,而不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核算,下述笔者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来探讨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影响:
(一)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评价公允价值的市场体系
新会计准则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计量的要求和前提条件更为严格。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只有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投资性的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的获得,才可以让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应用必须符合两大条件,一是该地产必须要具备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并且还应能及时的从市场上获得相关的各种信息,以作出相应的调整。公允价值模式的最大优势在于,它能够较真实客观地反映出投资性房地产的所具备的实际资本能力、市场价值和所具备的盈利能力,这样可以有效的正确的反映出该房地产投资企业的各项综合能力,有利于该房地产对自身的发展适时的作出调整,可以推动投资性房地产业的不断健康稳定的发展;但这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也存在其自身的缺陷,主要是由于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市场体系还不够健全,市场上很多同类市场的交易信息还不够充足,有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愿公开该企业的相关信息,从而导致市场上的各种交易信息缺乏公开性,不利于企业获得足够多的信息,这样就无法满足公允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要求企业能够从活跃交易市场上相关企业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从而能够客观的对自身的资金及市场地位进行分析和定位,以便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做出明确而合理的评价和估算,综合各种原因,结合现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发展的水平,以及综合分析现阶段的市场环境,新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投资性房地产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要求,在现阶段现有的市场环境下是无法严格有效的实施的。我们必须去探讨一种新的更有利于更适合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模式,不断的健全市场机制,推动投资性房地产的发展。
(二)新会计准则改变了税收与对企业价值的关系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带给投资性房地产最大的影响就是改变了在成本价值核算下的税收对企业价值的关系,这种改变表面上只是简单的调整了二者之间的相关联,实质上却从企业内部深层次的改变了企业的经济利益,改变了企业整个经济链。在原先的以成本核算的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每期都要提取固定的资产折旧费或是摊销一些必要的资产损失费,从而使当期的账面资产利润减少,但是这种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可以在企业本期交税之前就进行,因此可以提前从税收中支取,这样就可以实现抵消税收的目的,从而可以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实现。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则无法实现这一目的,公允价值模式需要企业能够持续而可靠的保证资金来源,这种模式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提取相应的摊销,而应当以企业的实际支出计入企业的账面价值,这一做法虽然能够很客观的反应企业当期的收益和负债,但由于不能提取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企业便无法实现税收的抵消,这样就大幅度地增加了企业的税收压力,这样就会减少企业的价值,因此,虽然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采用公允价值核算模式,但由于多数企业为了减少税收的压力,仍然采用传统的成本计量模式,为了能更好地推动新会计准则的实效,我们应不断的改革和更新投资型企业的经营思想,处理好税收与企业的关系,推进企业的不断发展与壮大。
(三)公允价值模式会影响企业的业绩
传统的成本核算模式,是一种以投资企业的成本为核算基础的一种计量模式,它无须考虑市场上房价的变动,不论房价上涨或是下跌,都不会太大程度的影响企业的实际成本,从而也不会大幅度地影响企业的业绩。新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这种计量模式的变化,可以使企业的报表更加科学合理,但并没有从内部上改变企业真实的内在价值。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较好,市场上房屋都在涨价的情况下,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资产和利润;但是,如果房价下跌,采用这种模式就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账面损失,这就使得企业的资金链时刻处于变动中,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资本变动,影响了企业的业绩,导致企业在进行资产和利润管理上遇到很严峻的问题。特别对于投资性房地产这类投资性行业,更加剧了企业经济和利润的变化,严重影响了企业的业绩。为了能使投资性房地产稳定的发展,我们必须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公允价值在实施过程中的不利因素。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房地产企业中采用公允价值能增加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以使房地产企业的账面价值更加客观可靠,可以让房地产商随时获得最可靠的资金信息。然而,由于上述所提出的这些问题的存在,投资性房地产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核算模式还有待研究,它不可能很快的被市场所接受并运用,它需要一个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过程。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体系的不断健全,公允价值模式将会最终取代传统的成本模式,并最终被企业所接受和加以应用。
三、简述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影响
通过上述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业是有别于普通房地产业的一种企业,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下面笔者简要论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投资性房地产业未来发展趋势所产生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会影响地产业的实际经济利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它是通过出租已出售或出租的某块土地使用权,从中获取利益,但那些留作厂房或是用以经营的建筑物则不可以归于投资性房地产,因而也无法在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取利润。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提出了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模式的会计计量,这样就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会影响企业的实际利益,但如果市场经济能一直稳定持续的发展,房地产业能在市场上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能够拥有有利的价格优势,那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会不断推动投资性房地产的快速的发展。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投资性房地产未来的发展趋势影响深远
关键词:新准则 信托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 核算方法
根据银监会规定,包括信托业在内的金融机构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关于金融资产投资的核算变化较大,信托公司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因此对信托公司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影响也较大。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原来的“短期投资”科目,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取消了原来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新增“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等。笔者结合实际,就信托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核算方法谈一点看法。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涉及的相关科目及核算内容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主要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该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核算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科目包括“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股利”、“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核算公司存放于三方存管账户中的证券交易资金;“应收股利”主要核算根据金融资产的股利分配政策应收取的股利或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含有已宣告未发放的股利;“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核算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对于“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股利”、“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核算,信托公司的核算方法与一般非金融企业类似,不需要作特殊的变化。而对于“投资收益”科目,笔者认为信托公司不宜使用该科目核算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实现的收益:由于信托公司为金融机构,其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债券等)的交易与证券公司类似,均属于主营业务性质,而“投资收益”在一般企业核算中不列入主营业务收入范畴,在报表数据统计中通常将投资收益列示为其他收入。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证券交易等行为应划分为主营业务,建议增加“证券差价收入”科目作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核算科目,而“投资收益”则专门用于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相关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中指出,“企业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票据、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也就是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和分红对于信托公司来说,需要缴纳营业税。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并配合税法的相关规定,笔者建议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和分红等冲减其成本,而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证券清仓后该部分现金股利和分红等随之计入“证券差价收入”。现金股利和分红冲减成本,而非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操作方法有利于避免将其纳入当期营业税的计算基数,待证券清仓后一并计入营业税的计算基数。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收益的核算方法
(一)成本收益计算方法
由于信托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买卖属于主营业务,可以当作公司的存货进行核算,其成本、收益的核算操作方法参照存货的核算方法。由于存货成本计算方法中的后进先出法已经取消,因此笔者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核算可以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核算。
先进先出法是按照先购买的证券先卖出的原则计算卖出证券的成本,而加权平均法的计算公式比较复杂:卖出成本=[(原持仓成本+买入数量×买入价格)/(原持仓数量+买入数量)]×(卖出数量)。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核算交易性金
融资产的成本和收益,在单个证券未清仓的情况下,由于计算时点的不同会产生一定的差异,但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完全清仓后,两种计算方法之间不存在任何差异。两种计算方法对比见下页表。
假设某公司期初持有a股票100 000股,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结存成本为500 000 元(单价为5.00元/股),本期买入50 000股,购买成本为350 000 元(单价为7.00元/股),本期卖出130 000股,收到780 000元(单价为6.00元/股),其成本核算可以采用两种方法进行:
在加权平均法的计算方法下,以期初结存的数量和本期买入的数量作为权重,于是,卖出130 000股a股票的成本=[(500 000+350 000)/(100 000+50 000)]×130 000=736 666.67(元),实现股票盈亏为780 000-736 666.67=43 333.33(元)。
在先进先出法的计算方法下,卖出130 000股a股票的成本=100 000×5.00+(130 000-100 000)×7.00=710 000(元),实现股票盈亏为780 000-710 000=60 000(元)。
通过上述计算可见:在股票没有清仓的情况下,两种成本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成本、收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从对比表中的“股票清仓”例子可以看出:如果a股票完全清仓,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收益一致,均为50 000 元。
由于新准则规定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核算,两种方法计算出来的总盈亏(实际盈亏+浮动盈亏)必定是一致的。从对比表中可以看出:假设资产负债表日,a股票的市价是8.00元/股,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来的浮动盈亏为46 666.67元,实际盈亏为43 333.33元,总盈亏为90 000元;先进先出法计算出来的浮动盈亏为20 000元,实际盈亏为70 000元,总盈亏也等于90 000元。 会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收益的核算方法中选择其中任何一种计算方法。相比于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的缺点主要是核算比较繁琐,特别是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操作比较频繁的企业,需要对每笔交易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在这种核算方法下,当股价上涨时,可能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期末持仓股票的价值,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当期的税收。
(二)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情况,定期汇总编制股票交易情况统计表,汇总买卖情况进行会计凭证的制作。根据买入汇总情况,作如下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股票名称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营业部名称
根据卖出汇总情况及实现的盈亏,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营业部名称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股票名称
证券差价收入——股票名称
在实际操作中,笔者发现定期汇总制作股票买卖情况统计表,可以大大减轻会计人员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工作量,但核算不合理:由于进行定期的交易数据汇总,涉及买卖顺序的问题,填制凭证后可能导致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为红字余额情况的出现。为了避免该不合理现象发生,笔者建议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数据每日填制凭证,虽然工作量加大,但合理科学。在手工核算的情况下,如果每天根据交易情况填制财务凭证,仍需考虑交易性金融资产上期公允价值变动的结转问题。笔者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可采用财务信息系统自动进行证券的清算、出具凭证和公允价值变动的结转,以信息系统代替手工重复劳动,也避免交易频繁带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在手工核算情况下出现的遗漏结转、错误结转等问题,使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更加科学、合理、完整、准确。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核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信托公司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如果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期末,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无余额。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 “证券差价收入”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证券差价收入”
一、股权投资及其准则适用
1.股权投资的特征与分类
所谓股权投资,是指公司支付对价获取被投资单位一定的股权或资本份额的对外投资行为。按照公司在被投资单位股权或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经济活动和财务、经营政策制订的影响,股权投资可以分为对子公司的投资、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其他权益投资。此外,除了常见的普通股投资之外,实务中还存在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优先股的情况。总体上,股权投资以公司占有被投资单位某种形式的股权份额为总体特征。
2.与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准则
虽然财政部颁布的CAS2006中,包括一项专门的具体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来规范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但实质上,CAS2006对公司有关经济事项的会计确认、计量与披露的规范是一个整体。具体来讲,公司的股权投资不仅与CAS2有关,而且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CAS19)、《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22)紧密相关,涉及企业合并的,还需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CAS20)的相关规定;发生资产减值的,要分别投资类型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CAS8)或CAS22的要求。这具体体现在CAS2对于准则适用范围界定和正文中的相关描述中。此外,对于公司执行CAS2006之前已经存在的股权投资,存在首次执行日的衔接处理问题,此时应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CAS38)的相关规定。
由此,公司的实际会计核算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如何协调不同准则之间的相互关系,针对公司具体各项股权投资的实际情况采用符合准则规范要求的会计处理、或者判断公司会计处理的是否恰当,就成为众多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所共同关心的问题。对该事项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和归纳,明确不同情况下公司会计核算所适用的准则,无疑对于在实际业务中贯彻实施CAS2006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梳理,分析目前实务工作中较为模糊或者缺乏规范的方面,也可以对我国的会计准则改进提供必要的参考。这正是笔者希望本文能够达到的目标。
按照这种思路,下面我们将分别按照采用新准则条件下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和准则首次执行日的衔接两个方面进行阐述,最后得出本文的分析结论和建议。
二、新会计准则下股权投资核算
对于CAS2006实施以后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严格按照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是贯彻落实CAS2006的基本要求。做到这一点,需要对不同具体准则的规范范围和要求有一个清晰地认识和了解。对于不同类型的股权投资,适用的具体准则和核算要求有所不同。
(一)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按照CAS2第二条和该准则应用指南有关准则规范范围的描述,公司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适用CAS2的规范。这就意味着,无论被投资单位的股票是否在公开市场交易,只要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相应的股权投资会计核算就应当按照CAS2的规范来进行。
所谓对子公司的投资,是指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在实务中,此类投资往往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是一致的。按照CAS2的规范,公司对此类股权投资的日常会计核算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需要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其中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在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时需要按照CAS20的要求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所谓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是指公司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是指,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对于这两类股权投资,CAS2要求会计核算采用权益法。
此类股权投资,资产负债表日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的减值损失计入损益。已经确认的减值在投资存续期内不得转回。
(二)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按照准则规范,此类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股票或资本份额的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适用不同的具体准则。
1.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如果被投资单位的股票或资本份额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会计核算遵循CAS2,对该类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是一致的。在实务工作中,公司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就属于这一类。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需要基于CAS22对该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按照CAS22的规定,该类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减值损失计提后在投资存续期内不得转回。
2.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如果被投资单位的股票不属于上述情况,也就是意味着其股票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公司应当按照CAS22的要求将该股权投资确认为金融资产,进行会计确认与计量。实务工作中,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的上市公司的、没有限售条件的股票属于这一类型的投资。按照CAS22的要求,此类投资根据公司管理层投资的意图不同,可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类。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公司购入准备在市场行情适当时出售以赚取价差的股票投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股票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过程中支付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该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投资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处置收入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持有期间的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科目。资产负债表日无需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公司不以赚取价差为目的,则应当将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CAS22要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将股票的公允价值连同交易过程中支付的交易费用确认为投资成本,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该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投资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处置收入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中记录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结转至“投资收益”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需要进行减值测试,有证据表明该投资已经发生减值的,需将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中记录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结转至损益中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确认减值损失以后、继续持有该投资的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上升的,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做损益中资产减值转回处理。
3.特殊情况的实务处理
尽管前述准则的规定比较明确,但在目前我国公司的经营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分析投资的实质,结合职业判断结果来确定具体的会计核算规则。
(1)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
对于此类投资,需要根据公司持有股权的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如果公司持有的股权为非流通股,被投资的上市公司尚未进行股权分制改革,或者股权分制改革尚未完成,或者股权分制改革虽已完成,但尚处于限售期内的股权投资,虽然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在二级市场上有报价,但因公司所持股权实质上并不具备流通性,笔者认为,此类投资应当属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所以在会计核算中应遵循CAS2,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而一旦限售条件解除,则可以按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遵循CAS22进行处理。(2)公司持有的优先股对于公司持有的优先股,需要在分析优先股的经济实质基础上确定适用的具体会计准则和相应的会计处理。譬如:①如果优先股的发行人有权在固定的或者可确定的日期按照固定或者可确定的金额强制赎回,或者公司优先股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在固定的或者可确定的日期按照固定或者可确定的金额强制赎回,则该优先股在实质上更接近一项债券投资。笔者认为,此时应当遵循CAS22的要求,按照公司管理层的意图,将该优先股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②如果该优先股为不可赎回优先股,则该投资为实质上的权益性投资,此时公司应当根据该优先股的不同情况,按照前述1、2中所述选择遵循CAS2或CAS22进行会计处理。(三)投资发生改变时的调整与衔接
实务中,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及被投资单位的情况经常发生改变,某些变化会影响到公司对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1.追加或减少投资引起的核算调整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减少投资等原因致使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原遵循CAS2的要求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改按前述(二)中所述原则进行处理。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CAS2准则明确以转换时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但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1],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如何处理,CAS2准则没有明确。笔者认为,此时应当适用CAS22的规定,根据该股权投资的分类结果进行不同处理: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将该差额计入损益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将该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有证据表明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中“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增加投资等原因导致公司原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发生变化时,对于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按CAS2的要求采用成本法核算,将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所增加的股权投资涉及企业合并的按CAS20的规定计量;对于符合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条件而改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按转换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或等于转换时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无需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转换时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因公允价值计量可靠性变化造成的核算调整
对于公司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的变化,可能使得投资的公允价值由不能可靠计量变得能够可靠计量(如被投资单位由非上市公司改变为上市公司等),或者公允价值由能够可靠计量变得不能可靠计量(如被投资单位因不再满足上市条件而退市等)。此时公司对相应股权投资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情况变化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要根据该股权投资的分类结果进行不同处理: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将该差额计入损益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将该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有证据表明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中“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投资,情况变化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改按成本法核算,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确认公允价值累计变动,仍应保留在原科目,并在该投资处置时转出,计入处置当期投资损益。该股权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确认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应当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对于发生减值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是否全部转入损益,准则没有明确。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公司在改用成本法核算股权投资后确认的减值损失数额小于该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数额,此时若将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确认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全部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会造成资产减值损失出现净的贷方发生额,这与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出现内在冲突。按照CAS2006的整体原则,笔者认为,转换调整时,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贷方余额,则发生资产减值损失时,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数额,应当以该投资减值测试确认的减值损失为限,超过的部分仍然保留在原科目;对于小于测试确认减值损失的贷方余额或所有的借方余额,要全部转入损益处理。
(四)外币股权投资的折算
对于外币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CAS19的规定,按照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要求,股权投资属于非货币性项目。
具体折算过程中,对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股权投资,即前述所有CAS2规范范围内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对于符合条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投资,即前述按照CAS22规范核算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无论该投资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准则首次执行日的衔接
按照CAS38的规定,公司首次执行CAS2006时,要对其持有的部分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具体包括:
1.根据CAS20规定,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账面记录中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全额冲销,计入留存收益,以冲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2.除1之外,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计入留存收益,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
CAS38同时规定,首次执行日以前按照CAS20的规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将商誉在首次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不再进行摊销。按照此规定,首次执行日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是否应确认为商誉?
对此,2007年2月1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明确,公司应当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区别情况处理:(1)不能可靠确定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商誉列示;(2)能够可靠确定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等的公允价值的,应将属于因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已摊销金额后在首次执行日的余额,按合理的方法分摊至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并在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有关折旧或摊销计入合并利润表相关的投资收益项目;无法将该余额分摊至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可在原股权投资差额的剩余摊销年限内平均摊销,计入合并利润表相关的投资收益项目,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应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首次执行日的余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商誉列示。
3.对于适用CAS22的股权投资,在首次执行日按投资意图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虽然涉及到多个的具体会计准则,但总体上CAS2006对于企业股权投资的界定脉络还是非常清楚的,准则未能清楚界定的个别事项,在近期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中进行了明确。因此,贯彻实施准则的关键在于针对不同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不同的具体会计准则规范要求来指导实际的会计核算业务。
我们的分析过程中也发现,对于以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因情况变化使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而改为按照成本法核算后,发生减值时,原在权益中确认的利得多少可以转出计入损益,准则的规定尚不明确。我们建议将其明确为:转出计入损益的数额,应当以该投资减值测试确认的减值损失数额为限,超过的部分仍然保留在权益中,以避免出现当期损益中资产减值损失为负值的情况。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1
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4》,财政部会计司组织翻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