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7:13: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收筹划切入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
(一)实施者素质较低
纳税人业务素质的高低对税收筹划是否成功具有重要影响,如果纳税人的主观判断错误则会导致税收筹划失败。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纳税人对税收、会计、法律方面的政策、知识掌握程度不高,严重影响了税收筹划的质量。受素质条件的限制,即便一些纳税人想通过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但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税收方案的不确定性
税收筹划方案是在特定的环境产生,要想实施也必须要有特定的环境,税收筹划的环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纳税人的内在环境,二是外部环境。首先企业要想获取某项税收利益,就要针对税收政策进行筹划,抓住税收变化方向,享受税收优惠带来的经济利益。一旦对预期的经济活动判断失误,就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其次,国家会针对外部市场经济的改变不断调整税收政策,无形当中增大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难度和风险。
(三)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
纳税人作为税负的主要承担者,有权利进行经济利益的自我保护,通过一系列措施保护自身的权益。而税务机关是征税的主体,有征税的权利,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之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双方主体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主动权掌握在立法者的手中,一旦调整和改变税法,就会给纳税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措施
(一)避免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避免策略是目前为止避免风险效果最好的一种方法,能使企业因为税收政策改变而造成的损失为零,有效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本不从事可能会发生税收变化的经济活动。;二是一旦某项经济活动存在特定风险就选择中途放弃。但两种方法的实现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出现较小的风险,在企业承受范围之内不需要中途放弃经济活动,只有当风险较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时才选择中止经济活动;如果规避税收筹划风险的成本较高,甚至高于实施经济活动时,则不需要放弃经济活动;要根据风险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进行决策,不能一味的规避风险而错失发展机遇;规避某项风险时不能保证不会遇到其他方面的风险,要对风险进行仔细甄别,选择恰当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二)控制税收筹划风险损失
税收筹划具有前瞻性,控制税收筹划风险主要集中在事前和事中两个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管理
第一是筹划主体的信息,要分析筹划主体过去和现在的经营状况,根据信息梳理预测未来经济活动的发展方向。第二是税收环境的信息,筹划者在具体筹划之前需要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外部环境,特别是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将各个税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提高整体的节税性能。还要掌握有关的税务行政制度,以便自身权益收到侵害时能够及时维护。第三是政府涉税行为,税收筹划者的方案既可能满足法律要求,也可能违背立法,所以筹划者要抓住政府涉税行为,提高税收筹划方案实施的可能性。第四是反馈信息,税收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具体实施时要根据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消除外部环境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2、人员管理
税收筹划是集税务、会计、财务等多项专业知识的综合性活动,对税收筹划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业务素质。税收筹划人员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筹划经验,同时还知晓国外相关税收筹划知识,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高效、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第二是职业道德。税收筹划处于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焦点上,既不损害国家利益也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税收筹划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维护税法的权威性。
关键词: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措施
税收筹划产生和发展的根因是能降低企业的赋税,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从而实现理想的经营目标。税收筹划在帮助企业节税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不对这些风险及时加以控制则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以税收筹划风险为切入点,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以期有助于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职能作用。
一、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
(一)实施者素质较低
纳税人业务素质的高低对税收筹划是否成功具有重要影响,如果纳税人的主观判断错误则会导致税收筹划失败。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纳税人对税收、会计、法律方面的政策、知识掌握程度不高,严重影响了税收筹划的质量。受素质条件的限制,即便一些纳税人想通过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但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税收方案的不确定性
税收筹划方案是在特定的环境产生,要想实施也必须要有特定的环境,税收筹划的环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纳税人的内在环境,二是外部环境。首先企业要想获取某项税收利益,就要针对税收政策进行筹划,抓住税收变化方向,享受税收优惠带来的经济利益。一旦对预期的经济活动判断失误,就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其次,国家会针对外部市场经济的改变不断调整税收政策,无形当中增大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难度和风险。
(三)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
纳税人作为税负的主要承担者,有权利进行经济利益的自我保护,通过一系列措施保护自身的权益。而税务机关是征税的主体,有征税的权利,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之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双方主体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主动权掌握在立法者的手中,一旦调整和改变税法,就会给纳税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措施
(一)避免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避免策略是目前为止避免风险效果最好的一种方法,能使企业因为税收政策改变而造成的损失为零,有效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本不从事可能会发生税收变化的经济活动。;二是一旦某项经济活动存在特定风险就选择中途放弃。但两种方法的实现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出现较小的风险,在企业承受范围之内不需要中途放弃经济活动,只有当风险较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时才选择中止经济活动;如果规避税收筹划风险的成本较高,甚至高于实施经济活动时,则不需要放弃经济活动;要根据风险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进行决策,不能一味的规避风险而错失发展机遇;规避某项风险时不能保证不会遇到其他方面的风险,要对风险进行仔细甄别,选择恰当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二)控制税收筹划风险损失
税收筹划具有前瞻性,控制税收筹划风险主要集中在事前和事中两个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管理
第一是筹划主体的信息,要分析筹划主体过去和现在的经营状况,根据信息梳理预测未来经济活动的发展方向。第二是税收环境的信息,筹划者在具体筹划之前需要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外部环境,特别是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将各个税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提高整体的节税性能。还要掌握有关的税务行政制度,以便自身权益收到侵害时能够及时维护。第三是政府涉税行为,税收筹划者的方案既可能满足法律要求,也可能违背立法,所以筹划者要抓住政府涉税行为,提高税收筹划方案实施的可能性。第四是反馈信息,税收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具体实施时要根据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消除外部环境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2、人员管理
税收筹划是集税务、会计、财务等多项专业知识的综合性活动,对税收筹划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是业务素质。税收筹划人员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筹划经验,同时还知晓国外相关税收筹划知识,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高效、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第二是职业道德。税收筹划处于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焦点上,既不损害国家利益也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税收筹划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维护税法的权威性。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税收筹划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企业要高度重视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面临的风险,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保证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不仅能够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同时也能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在风险较低的环境下开展收税筹划,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杨书彩.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2,(12):66-67
[2]刘继雄.企业税收筹划及其风险控制[J].企业家天地(下旬刊),2011,(1):355-356
摘 要 马克思曾指出:“税收是国家机器的经济基础”。我国的税收概念中也写道,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由此可见,税收对于国家的重要性非同寻常。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税收的收取和支出都是用于社会建设和保证人民的生活。在新时代的形势下,如何做好现阶段的税收工作,提高征税的效率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强化企业税收的筹划工作,对于我国税收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 新形势 税收筹划 有效途径 税收人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的完善,我国的发展也进入到了新时期。在企业的发展进程中,税收一直相伴左右。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管理,是国家控制企业的主要手段。在新形势下,我国对企业税收筹划不断的进行调节和改革,以期其能够顺应时展潮流,能够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本文主要从分析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出发,探讨了影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
一、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况
企业税收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它是国家根据当前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的一项合法的国家政策。就目前来说,企业税收筹划是一个比较新颖的理念,近几年来才开始在相关领域慢慢的流行开来。将企业税收筹划应用到市场规范中,能够避免企业逃税漏税现象的产生,起到了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的作用。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处理方式和税收法的规定的内容有很多的相同之处,因此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对税收的地位不会造成威胁,也不会影响到税收职能。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方面还有很多缺陷,发展速度缓慢。但是随着我国进入WTO以来,企业税收筹划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经成为了跨国贸易公司促进发展的重要策略手段。同时,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能够有效的的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使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加完善。
二、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因素
(一)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到位
对企业税收筹划涵义的认识不到位是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中,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应该是以减少企业的纳税义务为目的,将企业的税收筹划得更加合理,以此减少企业的偷税漏税现象,同时帮助国家提升税收的征收效率。企业税收筹划将企业纳税义务和国家征税权力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将二者的关系联系的更加紧密。不过,我国企业在现阶段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认识尚不到位,没有把握住企业税收筹划的真谛。而税务机关也只是不断调整法律以弥补企业税收筹划的漏洞。将企业税收筹划的涵义和其他的税收定义混用现象更是屡见不鲜。纳税人错误的将企业税收筹划认为是偷税漏税的方法、技巧和有效途径也不绝如缕。这就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制约着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体系不完善
企业税收筹划的管理系体不完善也严重的制约着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除了税务行业的专业人士以外,知道“企业税收筹划”这一词汇的人很少。这就代表我国在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建设方面显得不完善,没有详细、真实、可靠的理论体系支撑企业税收筹划发展,那么它只是空谈。而且,还会常出现将企业税收筹划误解为其他税务概念的现象。由此可见,加强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体系的建立已经迫在眉睫,必须要向社会大众普及“企业税收筹划”的真正含义。
(三)缺乏专业的企业税收筹划人才
没有专业化的企业税收筹划人才,对于企业税收筹划来说就相当于人类缺少了左右手。我国现阶段在企业税收筹划的人才建设方面表现出的普遍特点是:企业税收筹划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技术能力有限,综合筹划税收的能力不足等。这些因素严重的制约了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影响到了企业的经济利益。现今,各大高校都将企业税收筹划作为专门的课程,以此加强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建设。不过,因为我国在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上发展的时间短、经验少,而企业税收筹划的专业性又比较高。所以,现在我国在企业税收筹划人才培养方面并不十分理想,培养出来的大部分人才都不能满足企业税收筹划的需要。另外,企业在使用企业税收筹划人员时,没能人尽其才,没能充分发挥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潜力,也是影响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的一个因素。
三、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
(一)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
有了目标才有发展方向,所以在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时必须要先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以此目标来指引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在我国的发展。制定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主要需要注重三个方面:其一,合理控制税收处罚;其二,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其三,全面进行税收筹划。将这个三个方面和企业发展阶段结合起来,不同的时期实现不同的目标。首先,为了保证企业税收筹划能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维护其权威性,必须要制定相应的税收处罚措施,特别是针对漏税偷税方面,要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在我国的税收范围中,以中小型企业居多。我国在发展企业税收筹划的时候可以此为切入点,在中小型企业中大力应用企业税收筹划。其次,充分利用税收里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税法的详细研究,从中寻找减税的政策,并应用到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最后,在企业内部开展全面的税收筹划工作,将企业税收筹划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中,以企业发展的经济利益为基础,利用各种筹划手段,寻找并规划出最适合企业发展的税收筹划策略,争取将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二)革新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容
更新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容也是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之一。在现阶段,革新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容主要应该从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所得税、企业纳税方式等方面着手,以此不断的创新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容。
1、企业所得税法
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有明确规定:国债利息税收必须要以企业和居民的权益性投资为基础进行征收,且免征部分税收。现今企业一般都会选择购买股票的的方式,以此来评估投资的风险。针对国家免税的投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之后,重点考虑这些免税的项目,从而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2、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在选择自己的组织形式前,应该充分的分析自身的情况和需求,要充分分析不同的组织形似所承担的税收标准。比如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所面临的税收不仅是企业所得税,还有个人所得税。
3、企业纳税方式
企业的纳税方式有很多种,在确定纳税方式时也要根据企业的本身情况和组织形式。比如某企业是由总公司和众多分公司组成,采取的纳税方式一把都是汇总缴纳。另外,当某企业是由总公司和子公司组成时,多采取的缴纳方式又和前者不同。因此,一个企业间进行规模扩展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两者的形式不同,所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也存在着差距。
(三)合理筹划企业税收的环节
合理筹划企业税收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筹划税收的各环节,应该从纳税成本出发,会计人员必须将企业的各个项目税收核算精准。合理筹划税收的各个环节主要应该做到如下两方面工作。
1、合理的进行项目处理工作
针对不同的项目,处理方法也不一样。有些项目是免费的,需要对之进行减免税收的处理。对于刚研发的新项目,企业必须将其研发经费纳入税收范畴。
2、合理使用纳税筹划计算方法
计价方式与折旧方法是准予扣除成本项目纳税筹划中最主要的两种方法。其中计价方式是指对企业的存货进行期末的成本计算,以此保证企业的销售成本能够不断的提升;折旧方式是指企业依据会计准则以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以此达到节税和持有税的目的。当前企业可以使用的折旧方式有加速折旧和平均年限法。一般情况,使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居多,该方法能够为企业减小一定的纳税所得额。
四、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税收筹划已经逐渐成为了我国企业税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不但能够提高我国的税收征收效率,同时也能够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刘虹.论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对策.现代经济信息,2012(06):170.
[2]李歌.新形势下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财经界(学术版),2012(09):268+270.
[3]何利娟.新形势下的企业税收筹划分析.时代金融,2012(27):56.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现有筹划问题
(一)对于宏观政策的重视不够
在近几年里,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房地产调控制度,主要有:“国八条”、“国十一条”等等,同时也从财政、税收等多个方面加强了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控制。面对这么多的宏观调控政策,只有少部分的房地产企业注意并重视了起来,大多数的房地产企业都没有对宏观的政策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于房地产高层的管理人员来说,因为他们难以转变固有的管理思维,没有清楚的掌握了解国家的政策,导致他们在重大决策的时候往往会忽视到已有的国家政策,没有及时的抓住利用优惠政策或者做出了一些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从而造成了房地产企业的损失。并且,因为没有足够的引起重视,导致房地产企业不能够针对新的政策作出及时的调整,这严重的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压力,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二)没有明确的税收筹划目标
在现有的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工作过程中,只有极少部分的企业将税收筹划落实到了实际的工作当中;然而大多数的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都仅仅是停留在表面上,而没有真正的落实。相对于其他的一些工作来说,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它不仅需要各种人员有足够的税收筹划能力,还需要它能够精确的掌握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制度并且还能够很好的判断国家的经济走向。在实际的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工作当中,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税收筹划目标,在开展工作时缺少详细的筹划思路,税收筹划的内容、对象等都不明确;至于那少部分的企业,虽然落实了税收筹划,但是涉及的筹划内容很片面,只注意到了增值税点上的筹划,没有一个长远的税收规划,缺乏明确的税收目标。
(三)税收筹划方法掌握不够,缺乏税务风险意识
我国房地产企业目前还处于发展的阶段,所以企业在会计方面的培养上还存在许多的欠缺,特别是在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方面的会计人才更是稀少。相对其他的税收筹划来说,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难度更高。所以对于筹划人员的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的税收人员的能力远不能够完全的满足筹划工作的需求,特别是在筹划方法的掌握上,大多数的工作人员连详细的了解都没做到更别谈是熟练的掌握应用。筹划人员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认识不够,所以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很少有人能够将税收筹划真正的应用到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当中去。另外,部分的房地产企业因为税收筹划经验的缺乏,导致筹划人员不能够准确的找到税收筹划的切入点,不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做出适当的税收筹划。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中还缺乏税务风险意识,这常常导致企业的税务风险增加,增大了企业的税负压力,阻碍企业的发展。
二、我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改进完善措施
(一)重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
在我国现有的经济市场中,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不仅国家的管控变得越来越严格,在其发展的过程当中还出现了许多麻烦的问题,这都是阻碍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想要在这不断变化的经济市场中生存并发展下去,就需要积极的关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说,要及时的掌握了解已有的宏观政策,将政策充分的体现到自己企业的决策当中,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另外,企业还应该对未出台的宏观政策要有一定的预测性,通过提前可靠的预测,提早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国家正式出台后能够更早的抓住机遇,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同时,房地产企业要积极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要充分的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将税收筹划落实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去,而不是停留在表面上。
(二)明确税收筹划目标
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来说,企业应该在项目处理设计的初阶段就明确好税收筹划的目标;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工作应该要有事前规划的特点,在实际的税收工作当中,有部分的房地产企业往往是在项目正式开工之后才开始进行筹划目标的确定的。在这时企业已经错过了最佳的税收筹划时间,筹划空间较之前缩小了许多,有的筹划空间甚至不能够达到筹划的目标。所以,在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当中,要有着明确的税收筹划目标,最好是在项目设计之前,并且完成项目的整个过程都应该涉及到税收筹划,这样才能够更加全面的更加系统的完成筹划工作;这样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空间的增大,是企业
顺利完成税收筹划目标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筹划人员的素质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就目前的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来看,现有的大部分筹划工作人员已经不能够满足现有税收筹划工作的需求。一方面是因为房地产企业在税收筹划上的经验还不是很完善,所以在人员的招聘以及政策的使用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另一方面是因为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工作的难度较大,需要筹划人员熟练的掌握相关的政策以及筹划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要对国家新的政策有一定的预见能力。所以,为了满足现有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需求,企业应该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的素质建设。主要表现为:在进行新成员招聘时尽可能的选择已经能够满足条件的人员,其次对已有的筹划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让其的能力可以满足工作的需求。企业管理者应该调整思想观念,树立符合新时代的管理观念,落实税收筹划工作。
房地产企业要想长远稳定的发展下去,税务风险的防范是在所难免的。面对现有的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市场,因为市场经济的不稳定性以及新税务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税务风险得到很大的提高,这对于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是很不利的。所以,在企业之后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要提高风险的防范意识,加强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并且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设立专门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因素的管控;明?_税务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建立完善奖惩机制。还可以成立专门的风险防范小组,可以利用企业已有的风险经历建立风险资料库,风险探讨企业的风险经历,预测企业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并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便于在风险出现时能够及时的解决,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
关键词:企业;增值税;筹划策略
一、前言
增值税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融资较难、资金流不足的中小企业来说,一个良好的增值税筹划策略可谓价值连城。目前,新的增值税条例给予了企业更多的筹划空间,尤其是中小企业,可以依据增值税条例从纳税主体身份、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运输方式、折扣销售等几个主要方面入手,寻求最优增值税筹划策略,降低企业税务负担,使企业在税后的利润达到最高。
二、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所在
在增值税条例的要求下进行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有着多方面的显著意义,具体来说包括:第一,帮助企业按规定缴税,增值税纳税应当符合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如果纳税不经过科学筹划,很可能出现违反纳税规定的情况,由于增值税纳税筹划是在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下进行的,所以就避免了纳税行为违反增值税条例规定的情况的出现;第二,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增值税纳税的多少,和纳税筹划的优劣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企业在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下,找出最佳纳税筹划策略,最终会使企业在纳税行为完成后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第三,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税务负担过大的问题,导致企业发展缓慢,此时利用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缴税额,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第四,促进市场经济不断健全和完善,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生存的一种科学、合理的行为,实践证明,良好的纳税筹划行为,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是有推动作用的。
三、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具体策略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才能使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达到最佳,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1.纳税主体身份筹划
新的增值税条例实施以来,成为小规模纳税主体的要求进一步被放宽,对于工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标准从100万直降一半成为50万,而对于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标准从180万直降100万变为80万,可以明显看到,企业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门槛显著降低,可见,以纳税主体身份为切入点进行纳税筹划是非常必要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标准是不同的,多数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是比一般纳税人要重的,原因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除去进项税,因而很多企业为了避免进项税,纷纷从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化,但是这一行为会促成会计成本的增加。很多企业发现在转化过程中,新增的支出成本比节税收益还高,于是又开始后悔当初的转化行为,这就是因为纳税筹划做得不够精细的缘故。科学地进行分析,在销售额是定量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是确定的,而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规定按抵扣的进项税对应缴税款进行合理抵扣,进项税和应缴税款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那是人进行比较进而制定筹划策略时,应当把握平衡点,即二者税负相同时的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将实际增值率与此平衡点进行比较分析后,得到最佳的纳税主体身份筹划策略。
2.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筹划
兼营销售是一个重要的企业销售类别,兼营,指的是同时经营或从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应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动。对于兼营销售来说,增值税和营业税都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因此进行兼营销售纳税筹划时,要科学衡量增值税和营业税二者税负的大小,根据税负较低的税种进行纳税。很多人认为进行兼营销售筹划时,增值税税负必然高于营业税税负,其实并不一定如此。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兼营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项目时,应当分开核算两种税种的销售额,分开计算应缴税款,如果没有分开核算,则以二者中较高的税率为标准进行应缴税款计算。因此,进行兼营销售的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筹划时,务必谨慎细致,采取增值税和营业税区分核算的方式,达到降低综合缴税额的目标。
3.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筹划
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标准说法为延期纳税,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准许企业在合理的时间内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税款。根据企业的实际请款和增值税的具体条例,纳税期限延长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增值税相关条例的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延缓纳税,保持企业更多的资金流,这对于企业的资金运转是非常有利的。在进行延期纳税时,期关键点在于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延迟,并采取适当的结算方式达到这一目的,实践表明,相比于全部直接收款的结算形式,企业采取赊账销售和分期收款的结算形式对筹划延期缴纳增值税更加有利。
4.运输方式筹划
税法中规定,企业的营利方式为销售货物并用自由的车辆进行运输,属于混合销售,必须缴纳增值税,并且,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燃料等支出可以作为进项税的抵扣依据。基于此,为了避免将运费收入计入混合销售额中进而出现增值税,企业可以成立一个运输公司进行独立的运输核算,实现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在企业需要运输货物时,由企业成立的独立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在企业需要向购货方收款时,由企业成立的独立的运输公司向购货方单独收取运费。当然,在新建运输公司的时候,也必须统筹兼顾,全面衡量各项利弊因素,达到最佳筹划,因为成立一个新的运输公司,不仅需要注册费用,还需要新增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如果不能科学预测新建公司的费用支出,那么很可能导致新建运输公司产生的费用支出比企业税负降低节省的资金还要多。
5.折扣销售筹划
折扣销售也是增值税筹划中可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筹划切入点为“进行折扣销售的企业,其折扣销售的部分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可以取折扣销售余额”。目前,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存在折扣销售行为,并且取得了不错的销售效果,所以,企业进行折扣销售筹划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具体来说,不同的折扣销售方式,对企业纳税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相比之下,折扣销售方式比销售折扣方式产生的税负更小,因此,企业应当尽可能将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销售折扣方式改为折扣销售方式,当然,前提是购买企业产品的客户具有较高的信誉度,货款回收风险较小,如果客户信誉度差且存在较大货款回收风险时,就必须谨慎行事,尽量修改既定的销售方式,以降低货款回收风险为第一要务。相对于其他的增值税筹划项目,折扣销售的筹划空间相对较小,方式也更加简单,对于企业来说更加容易把握。
四、结语
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增值税纳税政策的差别,给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方面带来了较大的空间,给企业提供了通过选择优势增值税纳税策略实现税负降低的可能。在新的增值税条例下,企业的增值随纳税筹划空间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时的选择也进一步增加,此时,如果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增值税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制定出更优的增值税纳税方案,无疑可以使企业的增值税纳税后利润实现更大化,增加企业可流动资金流,降低企业融资风险,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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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绮划平台的构建原则
纳税筹划平台是企业理财过程中税务筹划的基础和操作空间。目前常用的有价格平台、优惠平台、漏洞平台、弹性平台和规避平台。要成功构建纳税筹划平台。必须有一定的环境条件和科学的筹划方法并且要符合以下原则:
1.政策主导
纳税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必须以政策为导向由税收政策主导税收的筹划活动。离开税收政策谈纳税筹划只是一种空谈不顾税收政策导向开展纳税筹划必定一事无成。试想面对高污染、高能耗、长线产业、夕阳产业、换代产品以及其他税收上实行限制政策的产业、产品税收筹划又能有多少作为,
2.合法有效
纳税筹划作为一种节税行为其存在的基础是应当合法至少不违法。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公然的违法偷税行为比较容易辨别,而对税法已有反避税规定的避税行为应视同偷税处理则认识不清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必须正确认识并划清与违法的界限坚持合法筹划防止违法筹划。同时开展纳税筹划要贯彻成本、效益原则以最小的筹划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效益。在税收利益上既要考虑节税带来的直接效益也要考虑减少或免除处罚带来的间接利益:既要考虑纳税筹划的直接成本也要考虑纳税筹划方案比较选择中的机会成本。
3.切实可行
由于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因此在纳税筹划方面找不到万能、现成的通用方案每个企业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开展有的放矢的纳税筹划活动在设计筹划方案时应注意科学性和可行性力求在法律上站得住在操作上行得通。
4.全面权衡
决定现代企业整体利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税收利益虽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应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不能为筹划而筹划而应从企业的社会形象、发展战略、预期效果、成功机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权衡。
二、纳税筹划平台的运用及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筹划始终贯穿于财务决策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企业筹资、投资、经营、收益分配和财务核算等过程中正确运用纳税筹划平台。科学地进行纳税筹划以期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价格平台的运用
价格平台的核心内容是转让定价转让定价方法主要是通过关联企业不合营业常规的交易形式进行纳税筹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及买卖双方均有权力根据自身的需要确定所生产和经营产品的价格标准只要买卖双方是自愿的别人就无权干涉这是一种合法行为。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转让定价的方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利用商品交易的筹划。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移利润或收入以实现从整体上减轻税收负担。如有些实行高税率增值税的企业。在向低税率的关联企业销售产品时,有意压低产品的售价,将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2)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的筹划。通过控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购销价格进而影响产品成本来实现纳税筹划。如由母公司向子公司低价供应零部件产品或由子公司高价向母公司出售零部件以此来降低子公司的产品成本使其获得较高的利润。(3)利用提供劳务的筹划。通过高作价或低作价甚至不作价的方式收取劳务费用。从而使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根据需要进行转移和纳税筹划哪一方有利便向哪一方转移最终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4)利用无形资产的筹划。通过无形资产特许使用费转让定价以此调节其利润追求税收负担最小化有些企业将本企业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技术、商标或特许权无偿或低价提供给一些关联企业,其报酬不通过技术转让收入核算,而是从对方的企业留利中获取好处。(5)利用租赁业务的筹划。通常有利用自定租金来转移利润、利用机器设备先卖后租用、利用不同国家不同的折旧政策等而进行纳税筹划
价格平台作为各种筹划平台之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光明的发展前景,但纳税人在利用价格平台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运用价格平台进行纳税筹划在一般的情况下应该设立一些辅助的机构或公司并进行必要的安排这种安排是需要支出一定的成本费用的,在纳税人生产经营还不具备一定规模时筹划所能产生的效益不一定会很大。二是价格的波动应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确定的价格明显不合理。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一般而言。税务机关调整的价格比正常价格略高一点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不幸被调整不仅没有筹划效益,还会有一定的损失,而且还包括进行筹划所花费的成本。三是纳税人可以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筹划安排。为了避免运用一种方法效果不太明显以及价格波动太大的弊端,纳税人可以利用多种方法同时进行筹划。这样。每种方法转移一部分利润。运用的次数多了。只要安排合理。也就能达到满意的经济效果。
2.优惠平台的运用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是伴随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台而产生的,符合国家税法的制定意图,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引导。常用的方法有:(1)直接利用筹划法。即给予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以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家对某些生产性企业给予税收上的优惠,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地改变生产经营范围,使自己符合优惠条件。从而获得税收上的好处。(2)临界点筹划法。一是价格和产量的数值确定在什么位置以寻找最佳节税临界点,使企业获利最大;二是企业和个人所得税都有一个临界点问题,这个临界点可用来作为是否转移的参考依据。(3)人的流动筹划法。包括个人改变其居所和公司法人改变其居所两个方面的筹划。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需要,或者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干脆将现在不太景气的生产转移到优惠地区,以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4)挂靠筹划法。指企业或个人原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待遇但经过一定的策划通过挂靠在某些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或产业、行业。使自己也能符合优惠条件。如本来不是科研单位或科研所需要的进口仪器设备。通过和某些科研机构联合。披上科研机构的合法外衣。使自己企业享受减免税。
只要有税收优惠政策,就有纳税人对其进行利用。在利用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尽量挖掘信息源。多渠道获取税收优惠以免自己本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却因为不知道而错失良机。(2)充分利用有条件的应尽量利用,没有条件或某些条件不符合的,要创造条件利用。(3)应尽量保持和税务机关的关系。争取税务机关的承认。再好的方案。没有税务机关的批准。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
3.漏洞平台的运用
漏洞平台是以漏洞的存在为基础现阶段。我国税法中存在着许多矛盾或空白之处:(1)机构设置与配合以及税收地域管辖是相对漏洞较多的领域。如我国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种。增值税属于共享税,由国家税务系统进行征收,但地方税务系统往往捷足先登,将纳税人定格为营业税纳税人,这是一个税收结构设置与配合上的空白。(2)机构所在地的判定标准是依注册地、还是管理中心或经营地存在不确定的地方。(3)税法总纲虽有规定,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办法,如电子商务的研究近几年刚兴起。这方面的税收问题是个很大的空白,公司就可利用这些空白,大规模地发展网上电子交易,从而省去大量税款。
利用漏洞平台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需要精通财务与税务的专业化财会人才。只有专业化人员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税法而利用其漏洞进行筹划。二是具有一定的纳税操作经验。只依据税法而不考虑征管方面的具体措施,只能是纸上谈兵成功的可能性肯定不会太高。三是要严格的财会纪律和保密措施。没有严格财会纪律便没有严肃的财会秩序,混乱的财务状况显然无法作为筹划的实际参考。另外又因为利用税法漏洞和空白一样具有隐蔽性,一次公开的利用往往会导致以后利用途径被堵死。四是同样要进行风险—收益的分析。
4弹性平台的运用
有税收,便少不了税率;有税率,便难以避免税率幅度的存在。弹性平台筹划主要集中在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等税种上。在资源税的弹性平台筹划中。筹划客体主要是各类矿产资源。由于税额因矿产资源的优惠悬殊而跨度巨大。这就为利用税额幅度进行筹划提供了可能和空间。如原油税额为每吨8元一30元,黑色金属原矿竟然达到了每吨2元一30元,有色金属原矿更达到了每吨0.4元一30元幅度水平。纳税人想办法在跨度允许的范围内寻找最低切入点。
在运用弹性平台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弹性平台的可操作性大小判定要充分考虑到征税方,因为弹性平台的筹划要达到目的,需要“因人制宜”。二是在幅度中找到最佳切入点。实现税率低,税负轻、优惠多惩罚小,损失相对较少的目的。
5规避平台的运用
关键词:中小企业, 增值税,纳税筹划 , 解决方案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tax planning and tax implications, solutions to our country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value-added tax planning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o solve the problem from different angles proposed. Taxpayers should be flexible, suit one's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to choose tax planning methods, but also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 of risk, to achieve a win-win business and government. Countries should actively adopt reasonable policies, to better promote the enthusiasm of the planning work of tax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o as to provide health platform for SMEs to economic prosperity.
Key words: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value-added tax; tax planning;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DF4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纳税筹划及增值税的概述:
1、纳税筹划的概述:
广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法律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方法,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狭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采用税法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2 、增值税的概述: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它是一种价外税,其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生产过程商业批发和零售过程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人被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大类,并实行不同的计税方法和征管。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或13%,同时有权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按规定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则按6%的征收率征收,不能领购增值税税收筹划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d2 ~+ s5 y* T6 V- V
3 e# I1 R% }7 W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筹划空间。
二、中小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及问题
{1}我国中小企业纳税筹划工作存在误区,总体上发展很缓慢。
第一个误区是认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与税务部门无关。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收政策的一种积极回应,这种回应使税收宏观调控作用得以发挥,完善的纳税筹划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减少税务稽查频率,提高行政办公效率,从而降低征税的成本。
第二个误区是认为纳税筹划是打税法的球,主要是想达到企业的避税目的。筹划体现的是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体现了依法治税的原则。避税则是利用税收政策的漏洞进行一些不合理的安排,用不正当的手段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明显有悖于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违背了依法治税的原则。
第三个误区是认为纳税筹划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从表面上看,在一定时间内,纳税筹划的确使国家税收收入相应减少。但从长远看,纳税筹划会使企业生产经营更加科学规范,收入和利润不断提高,必然会促进依法纳税社会环境的逐步形成,从而带动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2}.我国中小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实施面临着很多的风险。我国中小企业行业种类繁杂,所有制形式多样化,投资规模小,资金人员少,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差,个别企业的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为了企业或个人的利益,往往重经营、重效益,忽视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研究和运用。再加上这些企业往往经营规模不大,在企业内部的经营机构和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都比较简单。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会计核算的随意性大,造成对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理解不够,致使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风险。
2 、中小企业纳税筹划问题的解决方案
(1)微观角度(中小企业自身)而言,要解决上述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正确认识纳税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纳税筹划的前提。纳税筹划只是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环节,不能将企业的盈利空间寄希望于纳税筹划。
2) 明确纳税筹划的目的,贯彻成本效益原则。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且当纳税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纳税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
3) 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中小企业需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只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行,并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使税收筹划方案得以顺利实施。
4) 借助社会中介机构、税收专家的力量。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中小企业不一定能独立完成,可以聘请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税收筹划专家来进行操作,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纳税筹划的风险。
(2)宏观角度的建议。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们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税收扶持政策。
1) 税收政策要有针对性。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吸纳特殊人士就业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税收政策应根据中小企业灵活多变、适应性强等特点,适当放宽对中小企业的税务登记、税收申报等方面的严格管制。使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中小企业以自由发展的空间,使之处于社会公平竞争地位。
2) 税收优惠政策必须规范化法制化。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散见于各种法规文件和补充规定之中,很不系统规范。由于中小企业在社会中自我保护能力、承受能力和谈判能力都处于弱势地位,这些优惠措施往往很难落到实处。因此,应对目前已执行的一些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和完善。
3) 严格按照标准,严控核定征收范围。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特别要注意根据各个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科学地核定应纳税额,严禁随意扩大“人为约定”,实行核定征收,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的权益。
三 、中小企业增值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中小企业增值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1)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严重影响中小企业发展
我国这几年税收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GDP增长速度。为保证财政收入遏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膨胀,根据规定,我国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在这种生产型增值税法的制度下,企业购进生产设备的支出不能抵扣,造成企业负担沉重,不利于企业扩大投资、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
2) 骗购、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行为猖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直是不法纳税人进行欠税、偷税、骗税的主要切入点。此类犯罪活动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导致国家税收说如的大量减少。暴露出税务机关目前在对增值税纳税筹划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漏洞,同时也正考验着中小企业是否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3).增值税纳税人分两类的做法对中小企业来说显失公平
作为一般纳税人需要:年应税销售额(工业企业10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180万元以上)和财务制度健全、核算准确。有的中小企业因为销售规模不达标而不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而丧失了使用增值税税收筹划专用发票的权利,致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不能正常开展,而且大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远远高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
2、中小企业增值税收筹划实例
1)利用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纳税筹划增值税税收筹划转型后,直接受益人为纳税人,由于新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准予抵扣,在固定资产购置价款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成本减少,各期折旧额减少,利润额增加。同时,企业的流动资金状况也会得到明显改善,企业的利润也将因此得到提高。
2)改变购货方式进行纳税筹划目前《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企业收购农副产品和收购废旧物资的,分别可以按照农副产品收购价的13%和废旧物资收购价的10%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那么,中小企业在收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时要尽量创造条件来适应税收政策的要求,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规定,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3)对实物折扣销售方式的增值税筹划实物折扣是商业折扣的一种。一般情况下采取实物折扣方法销售货物,折扣的实物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按规定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税收筹划。但是,如果将实物折扣“转化”为价格折扣,则可达到节省纳税的目的。例如某客户购买10件商品,应给1件的折扣,在开具发票时,按销售11件开具销售数量和金额,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另一行用红字开具折扣1件的折扣金额。这样处理后,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折扣的部分在计税时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减,不需计算增值税,节约了纳税支出。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企业对销售有自主选择权,这为利用不同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销售方式的筹划可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筹划来结合起来,因为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
3 、解决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的方案
1)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
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实现增值税税收筹划转型,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税收筹划向消费型增值税税收筹划转变。这一转型将对我国企业的生产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也将进一步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样做有利于均衡税负,使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公平竞争。并且消费型增值税纳税筹划可以彻底消除流转税重复征税带来的弊端。另外,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税收筹划将使非抵扣项目大为减少,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从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2)依法严厉查处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
由于增值税纳税筹划专用发票是兼记销货方销项税额和购货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的凭证,它对增值税税收筹划的计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决定着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多少。因此,所有违法违规的处理当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后果是最严重的。
3)严格落实复审年检和清理制度要严格落实复审年检和清理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法律规定的纳税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或者按照规定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实行重点监控,堵塞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的源头。
4)加强发票管理,实行以票控税
将异常申报企业每月列出清单,重点稽核其发票有无虚开、代开、大头小尾等违反发票管理、造成发生偷漏税的行为。
5)形成“管、查互动”制度
通过在征收、管理和稽查各部门之间建立以查促管、以管促查的查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和日常评估、稽查工作。数据评析岗要重点评析纳税人零、负申报的行为,在评析过程中发现有偷税嫌疑的及时转稽查部门重点稽查,稽查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建议和对策,让管理机关做到有的放矢,减少异常申报行为的发生。
四、结论:
纳税筹划的方法基本多是从目前已得到成功运用的案例中总结出来的,因而并不是唯一的,其运用也不是单一的。在企业经营的实际运用中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另外,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也不应抛开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及筹资金额等因素单纯的讨论税收负担的大小,而应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加以权衡,进而决定所投资的企业组织形式。最为关键的是企业在运用税收筹划的各种技术方法时,必须切合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加以综合应用。
我们讲的税务筹划决不是为了逃税漏税,而是坚持正确合理地纳税。我国目前的税赋水平比较高,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税赋还不平等,鞭打快牛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合理纳税,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从发展的意义上讲,纳税筹划的节税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税收的总量,甚至可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总量,有利于企业,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虽然降低了税负,但随着产业布局的合理,可以促进生产进一步发展,企业收入和利润增加了,从整体和发展上看,国家的税收收入也将同步增长,从而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紧密有机地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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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税务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税务管理系主任,会计学(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方向)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后,《阳光财税丛书》编委会主任,创立“税收筹划规律”,首次提出“税收筹划契约思想”,是国内税收筹划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目前主要研究领域为:税收理论与实务、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产权与企业重组等。
一、税收契约及税收契约关系
从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契约与税收之间存在着一种共生互动的关系。税收筹划作为由社会多方契约关系制约的、多方契约力量之合力推动的一种经济行为,也与契约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契约
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契约关系。从现代税收的逻辑发展来看,税收原则是税收征纳过程中为简化判断而对其工作环境所作的基本约定,税收政策是政府和纳税人之间通过博弈达成的均衡契约,纳税报告①则可看作是税收信息供求各方博弈均衡的格式化契约。正是基于税收与契约所具有的深厚历史渊源及现代税收所内涵的契约属性,我们认为,把税收的本质确定为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是恰当的。
1.税收是一种公共契约。
从契约视角观察税收,税收的本质是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纳税人向国家提供确定的税收,并向国家交换无差别地享受公共产权的资格。国家利用其对政治资源的独家垄断,通过支配收取的税收,提供契约标明的回报,如国家安全、基础设施等。
古典经济学大师亚当·斯密在论述赋税原则时曾讲过这样一段话:“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取得收入的比例,缴纳税收,维持政府。”②接下来,他还有一段精辟的话:“一个大国的各个人须缴纳政府费用,正如一个大地产的公共租地者须按照各自在该地产上所受益的比例,提供它的管理费一样”③。由此可知,亚当·斯密关于赋税论的观点,很大程度上也包含着交换思想。因此,国家征税和纳税人缴税完全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相互交换。这种权利、义务交换的载体便是税收。所以,国家与纳税人之间也以税收为纽带构成一种特殊的交换关系,这种交换本身便具有公共契约的性质。
因此,政府和纳税人之间需要达成一种契约,这一契约通过法定形式固定下来,就构成税收征纳之间就宽泛或具体意义上产权的分隔达成的书面契约。宽泛意义的契约,是税收程序法,如税收征管法等;具体意义的契约,是单项税法,如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④。因此,存在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契约是政府强加给纳税人的一种不可推卸的契约,具有法定性特征,政府也成为不请自来的一个“法定契约方”,笔者倾向于把这种天然存在的税收契约称为“法定税收契约”。
税收既然作为契约出现,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纽带可以引入一种与契约高度相关的概念—债,对此,我们可以说税收是一种公法之债,它将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定性为国家对纳税人请求履行税收相对债务的关系。并将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上升为法律上保护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契约关系的履行中,超出作为这种产权契约的税法规定的额度和范围的征收就是掠夺,而纳税人也不应该因其向政府付费而提出某些过分的要求。但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既定的税收制度下有进行合法意义上的税收筹划的权利,迈伦·斯科尔斯(Myron S.Scholes)对此评价说:“为实现各种社会目标而设计的任何税收制度都不可避免地会刺激社会个体进行税收筹划活动。任何既追求财产再分配、又资助特定经济活动的税收制度,都会导致边际税率在不同契约方之间,特定契约方在不同时期、不同经济活动中产生大幅变动。”⑤
一旦契约订立,总免不了违约或侵权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制定相关的条款予以限制,这在税法中体现为税收处罚。在税收征管法中,这样的条款极为分明。除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还有关于核定征收、税款追征、滞纳金、纳税担保、税收保全等一系列的条款维持征纳契约的履行并随时提供救济。另一方面,对于政府或其税务当局对纳税人可能造成的侵犯,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政府获取税务当局要承诺执法不当下的赔偿责任,如税收保全不当下的税收赔偿,以及超征税款的加息归还;规范税收征管操作,并对越轨行为给与相应处分,这体现在税收征管法对于税务人员徇私舞弊行为给与禁止性和惩罚性条款中。
2.税收是公共契约的前提假设。
将税收视为公共契约存在几个前提假设:
第一,国家和纳税人的地位平等,即不存在强权操纵。
第二,税收是中性的,体现一种正义精神。
第三,纳税人的产权明晰而确定,由税法所约定的税收额是清晰而确定的。
第四,国家和纳税人各自拥有独立的利益,在法律上予以承认并保护。
第五,法律充分考虑了征纳双方的利益,且其确定的税率是适当的。
在上述五项前提假设中,笔者认为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地位平等是最重要的,这体现了契约精神,贯穿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的各个层面上。
税收倡导的正义精神也是税收成为公共契约的重要前提。正义是政治文明与法律制度的最高理想和共遵价值理念,是判断一种法律制度是否具有正当根据的价值标准,“正义的许多原则—各得其所,黄金规则,绝对命令,公平原则,宽容要求,以及其他等等,被认为超越了一切历史经验。”⑥税收契约关系必须遵从正义理念,正义精神是税法的核心价值和最高境界。法国《人权宣言》第20条规定:一切公民均有权监督税收的用途和了解其状况。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还规定了纳税人诉讼制度来保障纳税人仅依契约纳税以及获得应得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权利。而且,美国、台湾等一些国家和地区也不再把先行缴纳税款作为纳税人申请救济的前置程序。这些在一定意义上都体现了税收的正义精神。
(二)利益相关者交易中的税收契约
契约是市场中交易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所确立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时所约定的基本内容,构成了契约的基础。交易活动的实质是交易当事人之间对财产权利所作出的契约安排,其目的是实现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分析,企业与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客户、职工等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博弈竞争与合作关系是靠契约来维持的,这种契约其实是一种纯粹的市场契约。
交易中所涉及的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税收契约作为企业契约集合中的一个子契约,是在经济交易中形成、维护并履行的,其本质是税收影响各利益相关者收益分配与资源配置的一个强有力的工具。交易中的税收契约明显区别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法定税收契约”,如果我们给交易中的税收契约一个准确概念,可以表述如下:交易中的税收契约是利益相关者在经济交易中所形成的有关财产权利流转的有关税收方面的协议或约定。笔者倾向于把交易中的税收契约称为“相关者交易税收契约”。
“相关者交易税收契约”被引入企业契约中,有利于解决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有助于利益相关者之间维护适当的经济关系。从税收筹划角度分析,合理签订并履行“相关者交易税收契约”,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主动地按所订立契约的相关约定统一安排纳税事宜,实现税收筹划的战略目标。
(三)税收契约的内涵剖析
1.税收契约是经济契约的一部分,如果研究“法定税收契约”和“相关者交易契约”必须在企业契约的约束下展开,因此极易被忽视。也有人认为,税收契约难以独立存在,只是企业契约或财务契约的一部分,其实这种认识很难透彻领会和把握税收契约对经济的深度影响,这也是造成税收契约受到关注较少,没有形成系统性研究的重要原因。
2.从现有文献观察,一些学者已经从经济学角度研究税收筹划及其契约安排问题,譬如财务决策中的税收因素分析,企业逃税与税务监管的辩证与博弈关系。但税收筹划涉及面广,综合性强,从企业与契约方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税收筹划,尤其是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均衡角度研究税收筹划有一定的难度。
二、税收筹划的契约特征分析
(一)税收筹划源于契约关系
企业的实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包括企业与股东、管理者、债权人、政府、职工、供应商、客户等之间的契约,而且各契约关系人之间又存在着利益冲突。当我们承认“经济人”的逐利本性、契约的不完全性和部分契约是以会计数据作为基础等前提条件时,部分契约关系人(如股东或管理者)便有动机和机会进行某些操纵,以减轻自身负担并进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只要企业税负契约中使用会计数据作为决定税负大小的重要指标,则在税负契约执行过程中,投资者与经营者就会产生对会计数据及相关行为进行管理控制的动机,以谋取其自身的利益。纳税人掌握着公司真实的会计信息,理性的纳税人自然具有强烈的利用现有的信息不对称性和契约的不完备性进行税收筹划以减轻税负的动机。可以说,如果没有契约关系的存在,税收筹划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二)税收筹划存在多重契约方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要考虑多重契约方,即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仅要考虑纳税人与税务当局之间的关系,还要考虑纳税人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上面我们探讨了税务当局和纳税人之间的法定税收契约关系和交易中的税收契约关系,所以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所涉及到的契约方包括税务当局和利益相关者两类不同的契约方。
纳税人针对两类不同的契约方,应采取不同的契约模式和税务对策。研究税收筹划时引入契约方,可以将税收筹划看作是纳税人的最优纳税设计行为,也可以称之为“税收筹划方案设计行为”。换言之,这里引入多个契约方,意在说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必将涉及税务当局与利益相关者。这里引入“契约理论”作为研究的切入点,采用契约观点,旨在说明税收筹划的契约方影响着税收筹划的决策行为。迈伦·斯科尔斯曾对契约观点作如下评论:“契约具体说明在不同的环境下,契约各方作出决策和收取现金流的权利。”⑦接下来,他在全球税收筹划的三方面特征中阐述了“在税收筹划中必须考虑所有契约方”的观点。
(三)税收筹划受到法定税收契约关系的制约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制框架内通过投资、经营、理财等活动的谋划、安排以降低风险和减轻税负的税收规划行为。税收筹划之所以出现,源于纳税人与政府之间的法定税收契约关系。因为政府作为企业契约的参与者,在向企业提供公共物品的同时,也“强制”与企业签订了税收契约,即颁布所制定的税法,并规定应缴纳的税金。考虑到契约成本因素,政府并不与每一个纳税人进行单独谈判协调,而是单向强制规定。所谓税法其实就是政府与纳税人签订的通用税收契约。在这种契约关系下,税款征纳是由税收的强制性来保障的。政府征税是出于保证财政收入以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而纳税人纳税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纳税人总有寻求节税的动机。如果税收不具强制性,而是像慈善活动一样靠企业自愿捐赠,那么,税收筹划就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所以,只要存在法定税收契约关系,就一定会存在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实际上是纳税人对税收环境的一种适应性反应。但税收筹划必须在税制框架内开展,这是法定税收契约关系对税收筹划的一种强制性约定。
(四)契约的特性决定了税收筹划存在的必然性
契约天生具有不完全性,这是契约自身所无法克服的。尽管完全竞争市场构成完全契约的充分条件,但在现实中,由于社会和未来事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契约各方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信息不对称以及交易成本的存在,制定一份包罗万象、完美无缺的完全契约几乎是不可能的。同理,政府制定的税收政策也是不可能成为完全契约的,肯定存在不完善之处,甚至是大的漏洞或缺陷。而且大多数国家的税收制度都规定,企业的纳税活动应以会计所得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应纳税金。这样一来,管理者就有可能根据企业自身状况进行税收筹划,以节约税金支出。同时,纳税人对税法可以选择性利用、甚至“滥用”,对税收规则的运用拥有相当的自主权和控制权,这也部分解释了税收筹划能够存在的缘由。
(五)税收筹划可以利用契约关系降低交易费用
对于企业的交易活动,税收筹划的作用在于安排交易或创造交易,降低隐含在交易中的税收负担。因此,税收筹划担负着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重任,即为最大化税后收益而组织的生产要求考虑各契约方目前和未来的税收状况。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旨在对各契约方之间的交易活动进行系统而科学的安排,以降低交易活动中的交易费用和税收负担。所以,从契约角度观察,税收筹划其实就是各契约方利用税收契约关系的变化来实现节税的。当然,税收契约关系的变化过程也是打破原有契约、构建新契约的过程,这一过程有可能是长期的。
(六)利用契约形式的变化节税
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可以通过契约形式约定,不同的契约形式界定不同的业务模式。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安排或调整其契约关系,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主动地安排纳税事宜以期达到节税的目的。举例来说,纳税人购买设备或者租赁设备都可以达到更新设备的目的,但这两种方式对纳税人税负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税法允许对建筑物、设备、机器进行加速折旧来鼓励资本性投资。因此,纳税人购买设备加速折旧可以多抵扣应税收入,从而降低投资成本。如果纳税人租用的设备超过了经济寿命,租赁费就只能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税前扣除,而租赁费扣除额的现值通常远远小于折旧扣除的现值,这其中就存在税收筹划的空间。即税收将取决于设备的投资方式,而设备的投资方式则完全依赖于纳税人与设备供应商签订的一项安排财产权的契约。
关键词:纳税筹划平台减轻税负理财效益
纳税筹划亦称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义务人在遵守、尊重所在国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义务人的权利,旨在实现纳税最小化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时的谋划与对策其实质是节税。但作为纳税筹划本身而言并不是一种静止的、片面的行为如何为企业构建纳税筹划平台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加以合理运用是企业财务决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拟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纳税绮划平台的构建原则
纳税筹划平台是企业理财过程中税务筹划的基础和操作空间。目前常用的有价格平台、优惠平台、漏洞平台、弹性平台和规避平台。要成功构建纳税筹划平台.必须有一定的环境条件和科学的筹划方法并且要符合以下原则:
1.政策主导
纳税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必须以政策为导向由税收政策主导税收的筹划活动。离开税收政策谈纳税筹划只是一种空谈不顾税收政策导向开展纳税筹划必定一事无成。试想面对高污染、高能耗、长线产业、夕阳产业、换代产品以及其他税收上实行限制政策的产业、产品税收筹划又能有多少作为,
2.合法有效
纳税筹划作为一种节税行为其存在的基础是应当合法至少不违法。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公然的违法偷税行为比较容易辨别,而对税法已有反避税规定的避税行为应视同偷税处理则认识不清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必须正确认识并划清与违法的界限坚持合法筹划防止违法筹划。同时开展纳税筹划要贯彻成本、效益原则以最小的筹划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效益。在税收利益上既要考虑节税带来的直接效益也要考虑减少或免除处罚带来的间接利益:既要考虑纳税筹划的直接成本也要考虑纳税筹划方案比较选择中的机会成本。
3.切实可行
由于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加之税收政策和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时刻处于变化之中.因此在纳税筹划方面找不到万能、现成的通用方案每个企业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开展有的放矢的纳税筹划活动在设计筹划方案时应注意科学性和可行性力求在法律上站得住在操作上行得通
4.全面权衡
决定现代企业整体利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税收利益虽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因此开展纳税筹划应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不能为筹划而筹划而应从企业的社会形象、发展战略、预期效果、成功机率等方面综合考虑、全面权衡。
二、纳税绮划平台的运用及应注意的问颐
纳税筹划始终贯穿于财务决策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企业筹资、投资、经营、收益分配和财务核算等过程中正确运用纳税筹划平台.科学地进行纳税筹划以期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价格平台的运用
价格平台的核心内容是转让定价转让定价方法主要是通过关联企业不合营业常规的交易形式进行纳税筹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及买卖双方均有权力根据自身的需要确定所生产和经营产品的价格标准只要买卖双方是自愿的别人就无权干涉这是一种合法行为。关联企业之间进行转让定价的方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利用商品交易的筹划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移利润或收入以实现从整体上减轻税收负担。如有些实行高税率增值税的企业.在向低税率的关联企业销售产品时,有意压低产品的售价,将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2)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的筹划。通过控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购销价格进而影响产品成本来实现纳税筹划.如由母公司向子公司低价供应零部件产品或由子公司高价向母公司出售零部件以此来降低子公司的产品成本使其获得较高的利润《3)利用提供劳务的筹划。通过高作价或低作价甚至不作价的方式收取劳务费用.从而使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根据需要进行转移和纳税筹划哪一方有利便向哪一方转移最终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f4)利用无形资产的筹划。通过无形资产特许使用费转让定价以此调节其利润追求税收负担最小化有些企业将本企业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技术、商标或特许权无偿或低价提供给一些关联企业,其报酬不通过技术转让收入核算,而是从对方的企业留利中获取好处;(5)利用租赁业务的筹划。通常有利用自定租金来转移利润、利用机器设备先卖后租用、利用不同国家不同的折旧政策等而进行纳税筹划
价格平台作为各种筹划平台之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光明的发展前景,但纳税人在利用价格平台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运用价格平台进行纳税筹划在一般的情况下应该设立一些辅助的机构或公司并进行必要的安排这种安排是需要支出一定的成本费用的,在纳税人生产经营还不具备一定规模时筹划所能产生的效益不一定会很大。二是价格的波动应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确定的价格明显不合理.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一般而言.税务机关调整的价格比正常价格略高一点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不幸被调整不仅没有筹划效益.还会有一定的损失.而且还包括进行筹划所花费的成本。三是纳税人可以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筹划安排。为了避免运用一种方法效果不太明显以及价格波动太大的弊端,纳税人可以利用多种方法同时进行筹划。这样.每种方法转移一部分利润.运用的次数多了.只要安排合理.也就能达到满意的经济效果。
2.优惠平台的运用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是伴随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台而产生的.符合国家税法的制定意图.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引导。常用的方法有《1)直接利用筹划法。即给予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以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家对某些生产性企业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则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地改变生产经营范围,使自己符合优惠条件.从而获得税收上的好处,/2)临界点筹划法。一是价格和产量的数值确定在什么位置以寻找最佳节税临界点,使企业获利最大;二是企业和个人所得税都有一个临界点问题.这个临界点可用来作为是否转移的参考依据。(3)人的流动筹划法。包括个人改变其居所和公司法人改变其居所两个方面的筹划.纳
税人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需要,或者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干脆将现在不太景气的生产转移到优惠地区,以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4)挂靠筹划法。指企业或个人原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待遇但经过一定的策划通过挂靠在某些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或产业、行业.使自己也能符合优惠条件.如本来不是科研单位或科研所需要的进口仪器设备.通过和某些科研机构联合.披上科研机构的合法外衣.使自己企业享受减免税。
只要有税收优惠政策.就有纳税人对其进行利用。在利用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尽量挖掘信息源.多渠道获取税收优惠以免自己本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却因为不知道而错失良机。(2)充分利用有条件的应尽量利用,没有条件或某些条件不符合的,要创造条件利用。(3)应尽量保持和税务机关的关系.争取税务机关的承认。再好的方案.没有税务机关的批准.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
3.漏洞平台的运用
漏洞平台是以漏洞的存在为基础现阶段.我国税法中存在着许多矛盾或空白之处(1)机构设置与配合以及税收地域管辖是相对漏洞较多的领域。如我国营业税属于地方税种.增值税属于共享税.由国家税务系统进行征收.但地方税务系统往往捷足先登.将纳税人定格为营业税纳税人,这是一个税收结构设置与配合上的空白;(2)机构所在地的判定标准是依注册地、还是管理中心或经营地存在不确定的地方(3)税法总纲虽有规定.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办法。如电子商务的研究近几年刚兴起.这方面的税收问题是个很大的空白。公司就可利用这些空白.大规模地发展网上电子交易.从而省去大量税款。
利用漏洞平台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需要精通财务与税务的专业化财会人才.只有专业化人员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税法而利用其漏洞进行筹划;二是具有一定的纳税操作经验.只依据税法而不考虑征管方面的具体措施.只能是纸上谈兵成功的可能性肯定不会太高;三是要严格的财会纪律和保密措施。没有严格财会纪律便没有严肃的财会秩序混乱的财务状况显然无法作为筹划的实际参考另外又因为利用税法漏洞和空白一样具有隐蔽性.一次公开的利用往往会导致以后利用途径被堵死‘四是同样要进行风险—收益的分析。
4弹性平台的运用
有税收.便少不了税率:有税率.便难以避免税率幅度的存在。弹性平台筹划主要集中在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等税种上。在资源税的弹性平台筹划中.筹划客体主要是各类矿产资源.由于税额因矿产资源的优惠悬殊而跨度巨大.这就为利用税额幅度进行筹划提供了可能和空间。如原油税额为每吨8元一30元.黑色金属原矿竟然达到了每吨2元一30元.有色金属原矿更达到了每吨0.4元一30元幅度水平。纳税人想办法在跨度允许的范围内寻找最低切入点。
在运用弹性平台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弹性平台的可操作性大小判定要充分考虑到征税方,因为弹性平台的筹划要达到目的.需要‘’因人制宜”。二是在幅度中找到最佳切入点.实现税率低,税负轻、优惠多惩罚小.损失相对较少的目的。
5规避平台的运用
论文关键词:股权筹资债券筹资杠杆收购税收筹划
1引言
并购是历史的大趋势。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斯蒂格勒曾经说过:“没有一个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是仅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的。”自19世纪末开始出现公司兼并行为以来,迄今为止西方国家经历了五次兼并浪潮,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公司并购活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活跃和频繁。作为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规模效应、节约经营成本、优化资本构成的一个有效手段,并购日益受到跨国公司的青睐。应当注意的是,并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而且由于并购会导致企业巨大的现金流出,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所以往往要向外界筹资。可供企业选择的筹资方式很多,目前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筹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内部留存、增资扩股、金融机构信贷、企业发行债券、卖方融资和杠杆收购等方式。但归纳起来,无非是股权筹资和债券筹资两种形式,且企业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筹集并购所需资金,都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代价称为资金成本。在企业筹资决策中,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也要求以较低的代价取得。因此,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进行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从税收的角度尽量降低并购成本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相关概念界定
2.1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是指企业间的产权交易行为,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兼并。兼并(Merger)含有吞并、吸收、合并之意。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兼并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这些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并获得对它们控制权的行为。广义的兼并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并企图获得其控制权的经济行为。
(2)收购。收购(Acquisition)是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股份的购买行为。收购涵盖的内容较广,其结果可能是拥有目标企业几乎全部的股份或资产,从而将其吞并;也可以是获得企业较大一部分股份或资产,从而控制该企业;还有可能是仅拥有一部分股份或资产,而成为该企业股东中的一个。
收购和广义兼并的内涵非常接近,因此学术界和实业界都经常把兼并和收购合称为并购(MergerandAcquisition)。并购实际上包括了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所有产权交易活动。
(3)并购的主体和客体。在企业并购中,并购主体被称为收购企业、兼并企业、出价企业;而并购客体被称为目标企业、被兼并企业、被收购企业。
2.2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筹资方式。这种控制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利息,分享红利等。股权融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的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3负债融资
负债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筹资方式。相对于股权融资,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短期性。负债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企业采用负债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企业采用负债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4)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2.4税收筹划
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筹划对纳税人来说是耳熟能详的,而在我国,则处于初始阶段,理论界对税收筹划的描述也不尽一致。一种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税收收益。税收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筹划应作更宽泛的理解,如通过具体的税收筹划活动节税、节省税收罚款、节省税收滞纳金等;而狭义的税收筹划仅指通过具体的税收筹划活动节税。
3企业并购的税收动因
随着并购活动的纵深发展,出于单一动机的并购活动已不多见。在诸多动因的并购活动中,节税问题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考虑因素。在现有的税法条件下,税收对并购的刺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标企业资产价值的改变是促使并购发生的强有力的纳税动因。根据会计惯例,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反映其资产的历史成本。尽管可能也会提供有关重置成本的信息,但折旧的计提仍然是以资产的历史成本为依据的。如果资产当前的市场价值大大超过其历史成本(这种情况经常会发生,尤其在通货膨胀时期),那么通过卖出交易将资产重新估价就可以产生更大的折旧避税额。在企业并购的购买法下,为了反映购买价格,收购企业的资产价值将增加,结果收购企业所享受的折旧避税额超过目标企业在同样的资产上所享受到的。从而并购后企业新的所有者可以享受到增加的折旧避税额,而原来目标企业的所有者也可以通过并购方支付的并购价格获得一部分相关收益。
第二,企业可以利用税法中的亏损递延条款来达到合理减轻税负的目的。当某企业在一年中出现了亏损,该企业就不仅可以免付当年的所得税,而且它的亏损还可以向后递延,以抵消以后几年的盈余。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的递延年限均为5年。这样,如果企业在一年中严重亏损,或连续几年不盈利,拥有相当数量的累计亏损,就往往会被考虑作为兼并对象,或者该企业考虑兼并盈利企业,以利用其在纳税方面的优势。
第三,当收购企业以可转换债券方式收购目标企业时,即收购企业将目标企业的股票转换为可转换债券发行一段时间后再将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这在税法上可以在收入中预先减去可转换债券利息,具有抵税效应,同时可以保留这些债券的资本收益,在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再支付,使企业享受延期支付资本利得税的收益。
第四,当并购活动发生时,如果参与并购的双方不是以现金支付,而是以股权交换的方式进行,将目标企业的股票按一定比率转换为收购企业的股票。这样,由于在整个过程中,交易双方的股东既未收到现金,也未实现资本利得,所以这一过程是免税的。通过这种并购方式,在不纳税的情况下,企业实现了资产的流动和转移。
第五,税收的其他刺激。企业在并购中,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并购企业组织形式、并购行业、目标企业所在地以及对并购的筹资方式、交易方式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取做出事先的筹划和安排,可以尽可能的节约纳税成本,使税后收益长期稳定增长,从而进一步促使了企业并购行为的发生。总而言之,税收在并购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企业在并购的决策和实施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策划对象。如何依法纳税并主动利用税收杠杆将企业并购的各个环节同减轻税负结合起来以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已成为企业经营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
4并购融资中税收筹划的实务操作
筹资方式下税收筹划的主要切入点是税法规定企业的债务利息可以在税前利润中扣除,这对参与并购的企业同样适用。因为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税前列支,而企业支付的股息则只能在税后利润中分配,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这样一来,企业在进行筹资税收筹划时,就必须在筹集债务资本还是筹集股权资本之间做出选择。当然,企业对筹资方式的选择应当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不能仅仅考虑最大程度的减税。减税意味着要增加企业债务融资的比例,但是随着债务融资比例的上升,一方面企业的财务风险会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即使企业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企业自有资金利润率也未必会随着债务比例的上升而上升,而自有资本利润率的提高才是企业股东追求的目标。因为自有资本利润率越高,意味着股东的投资回报率也越高。通常情况下,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时,提高负债比重可以增加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这时,选择较高比例债务融资的融资方案就是可取的。反之,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成本率时,债务融资比例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反而下降,这时高债务比例的融资方案就未必可取。下面举例说明。
案例:A公司为实行并购须融资400万元,现有三种融资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完全以权益资本融资;方案二,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融资的比例为10:90;方案三,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融资的比例为50:50。利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选择融资方案呢?(假设融资后息税前利润有80万元和32万元两种可能。)
可以看出,当企业息税前利润额为80万元时,税前股东投资回报率>利率10%(即债务成本率)。股东税后投资回报率会随着企业债务融资比例上升而相应上升(从14%上升到21%),这时应当选择方案三,即50%的债务资本融资和50%的权益资本融资,此时应纳税额也最小(为18万元);当企业息税前利润额为32万元时,税前股东投资回报率<利率10%(即债务成本率)。这时,债务比例越大,股东税后投资回报率反而越小(从5.6%下降到4.2%)。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方案三最大限度地节约了企业的税收成本(此时纳税额最少,为8.4万元),但却未必是最佳筹资方案。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税负;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3-0104-02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展历程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述
将过去征收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如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征收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税率为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0;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与执行
2012年1月1日,中国对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北京等10省市,截至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2013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是对中国目前经济发展形势极其变化的客观规律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其目的在于调整中国产业结构,结构性减税,降低中国整体社会税负。但是,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变化也不能一概而论,需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分别分析。
(一)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影响―普遍降低
根据相关规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每年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不论其在营改增实行以前是适用3%还是5%的营业税率,在营改增实行后适用增值税率均为3%,并且还应把服务收入转化为不含税收入后计算应纳增值税额,即:应纳增值税额=[服务收入/(1+3%)]*3%。所以,在实行营改增后,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税负是降低了的。
(二)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1.影响一般纳税人税负的主要因素
在分析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之前,笔者先对营改增后的企业税负变化作了分析。笔者以交通运输业为例,改革前适用营业税率为3%,改革后适用增值税率为11%。假设企业服务含税收入=m,购进含税成本占收入的比重=n,改革前应纳营业税额=A,改革后销项税额=B,进项税额=C,应纳增值税额=D,所以:
A=3%m
B=[m/(1+11%)]*11%
C=[(m*n)/(1+11%)] *11%
D=B-C=[m/(1+11%)]*11%-[(m*n)/(1+11%)]*11%=(1-n)*11m/111
令A=D,即(1-n)*11m/111=3%m,得n=767/1 100,所以:
当n>767/1 100(69.73%)时,A>D,则税负降低;
当n=767/1 100时,A=D,则税负不变;
当n
由以上计算可以看出,营改增后对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变化,即主要取决于可抵扣购进含税成本占收入的比重。其他行业营改增后税负的变化分析亦可照此分析。
2.对不同行业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影响
营改增后对于交通运输服务业(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除外)来说,税率由3%提高到11%,税率提高了8%,并且对于交通运输服务业来说,除购买运输设备和设备修理支出外,其他成本支出均非增值税可抵扣项目。所以,对于此类一般纳税人而言,在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明显增加。
对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行业来说,税率更是提高了12%,达到了17%。对该行业而言,由于行业特殊性(与交通运输业类似,但交通运输业有许多优惠),大量成本为操作人工费用及其成本结构组成与其他行业有很大不同等原因,实际运行中往往无法获得有效抵扣的票据,由于大量费用都是零星开支,结算对象多为个体户,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故可抵扣的不多,所以,对于该行业而言,税负实际是提高了。
对于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的行业而言,税率为6%,提高了1%,但由于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时是以不含税价格计算。所以,该行业的实际税负是有所降低的。
三、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对成本的管理
由于企业税负变化主要是取决于可抵扣购进成本占收入的比重,所以企业要想尽可能地降低税负,就要强化对企业成本的管理。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有一个科学的成本管理模式,以一个现代的、科学的成本管理理念控制企业成本,进而达到一个合理的税务筹划目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加强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税负
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变化无疑给企业税收筹划以新的空间。企业应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筹划材料的基础上,选准筹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筹划步骤,才能做出最符合企业要求的有效的筹划方案。如对纳税人身份的筹划,施工材料采购的筹划,固定资产购进的筹划等,如何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从而达到合理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是需要每个财务会计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断探索的。
(三)规范发票管理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抵税的作用,所以企业应在发票的管理方面加大力度,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状况完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范发票管理。
参考文献:
[1] 钱敏.浅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负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3,(1).
关键词:建筑企业;营业税;增值税;营改增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2月24日
目前,我国现行的税制制度是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导致出现一些税负不平衡的现象。为了解决重复征税等问题,国家开始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规定。2012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虽然建筑施工行业暂时还未进入试点范围,但建筑施工行业“营改增”已是大势所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到底对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什么影响,企业应当如何应对,是目前施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寻求的答案。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整体税负产生的影响
在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最先涉及到的是企业期初的库存材料、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为了体现税负公平和保证国家税收征收改革的稳定性,建筑施工企业在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期初的库存材料、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预计可以分期抵扣;其次,涉及到的建筑企业当期税负。以实例阐述:某建筑施工企业年末营业收入12,000万元,成本10,000万元,根据《中国上市公司业绩评价报告2011》中有关建筑企业上市公司价值分析看,建筑企业工程结算成本中,人工成本占35%,材料成本占55%,其他费用成本占比不超过10%,按照这个比例来看,在“营改增”前,应交营业税为360万元(12000×3%);“营改增”后,若是当年未增加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同时按照现行规定,人工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能够抵扣施工项目现场进项税额654万元[(5500+1000)÷(1+11%)×11%],加上企业机构所在地还可以取得的能够抵扣进项税额50万元(估计能够取得的增值税税票总价500多万元),企业的年应交增值税为1,320万元(12000×11%),应当征收的增值税为616万元(1320-654-50),比交营业税时要高;但若企业当年购置的新的用于施工生产的设备总价为1,200万元,则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18.9万元[1200/(1+11%)×11%]。由此可见,营改增一方面给建筑施工企业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带来有利影响,能够促进企业改善财务状况,优化企业的资产结构,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营改增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能够抵扣,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等,能够减少作业人员的人工费用,大型施工企业享受营改增的政策,能够降低企业的税负,为企业更新设备、扩大运营规模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尤其是在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建筑施工企业中,人工成本所占的比重较大。例如上文所举企业案例,人工成本35%,不仅包括企业自身的人工费用,还包括20%以上的劳务分包成本。鉴于我国对劳务公司是否实行营改增,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对这部分营改增的具体影响还不能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也是一项重要的影响因素。同时,“营改增”后,无形资产的转让行为也将纳入到增值税的范畴中来,这也会带来建筑施工企业更新技术,加大研发的力度。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固定资产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对于企业总体资产的内部结构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会引起资产负债表内如固定资产原值、应缴税费、累计折旧等相关项目的变动。“营改增”后,固定资产原值入账金额将减少,累计折旧也将减少,应交营业税消除,期末余额也将减少。从短期来看,企业的资产、负债都会下降,但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却提升了;从长期来看,“营改增”后,随着企业利润增加,资产规模的增大,企业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都将会带来不同程度上的提升。
2、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从目前情况来看,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原来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将不复存在,减少了相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相关的成本费用也会减少,企业的利润会因此增加。从长期的角度来看,营改增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费用,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增加了企业的利润,能够带来企业不断扩大投资再发展的新形势。
3、对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现金流量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三大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一些因素的改变影响了企业的现金流量表。
第一,对于投资活动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常常会构建大型施工设备等,由于增值税的可抵扣性,在现金流量表上显示为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但是与之前营业税相比,企业的现金流出会减少。
第二,对于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会使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低,减少企业的营业税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因此而有所上升。
第三,对于筹资活动的影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施工企业必然会加大投资和融资力度,从短期来看,受到借入本金及筹集股权影响,融资产生的现金流将增大,但是从长期来看,融资的阶段性以及融资产生的利息压力将使得筹资活动带来的现金流量下降,进而增加企业的还债压力。
三、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
1、从心理上、思想上做好“营改增”的承接准备。从心理上、思想上做好无条件承接“营改增”的准备,首先,要深刻认识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宏观层面上的大事,企业必须积极配合。“营改增”的政策是国家为了完善税制,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而计划实行的政策,从企业角度来讲,需要积极配合,将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在“营改增”真正实行之前,积极主动地努力将各种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降至最低,以避免加重企业的税负,将税负政策推向恶化的环境,以确保建筑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其次,我国的施工企业目前还是以粗放型管理为主,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征税计算方法以及征收税率来看,税负极有可能是加重的,因此只有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控制水平,才能良好应对“营改增”的严峻形势。
2、加强企业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给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了新的空间。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获取客观、完整的筹划材料的基础上,选准筹划的切入点,制定出正确的税收筹划步骤,才能创建最符合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施工企业对于固定资产购进的筹划,对于施工原材料采购的筹划,对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等,怎样利用合理手段进行税收筹划进而减少企业税负,是建筑施工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结束语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而获得进一步推动空间,也将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建筑施工行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抵扣链条还不是很完善,面对“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抓紧试点前的时间,积极主动地调整,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政策发展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肖兴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税负影响[J].财会月刊,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