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7:13: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防溺水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调度**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谋划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安办通〔2019〕64号)文件精神,着力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我校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人防建设。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协调、督查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做到一经发现、及时处理,有效排除事故隐患。
学校还组建了由教官带领应急分队,加强重要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值班、巡查力量,严防不法分子侵入校园对学生实施伤害。同时,加强对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明确值班领导、值班人员、保安、和班主任老师的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督查。另外要着重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立即修订《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尤其对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及外来人员进校的盘查、
登记等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突出强调今后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溺水、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
二、加强物防、技防建设。
由于我校地理位置特殊,学校设有前后两处保安室,共六名保安,每一处保安室都配有“8小件”(盾牌、橡胶棍、防护背心、防割手套、钢叉、脚叉、头盔、强光手电),和一键报警系统,跟公安系统联网。学校今年所有的消防设施都也全部更新。利用学校的宣传窗张贴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教室内的破旧插座购置并更换为防电插座,加强学生用电安全教育。对学校教室内的照明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两头的灯脚,确保学生安全。对学生出操时走楼梯的线路及时间合理规划,避免学生在课间时奔跑、拥挤、推打。
我校在去年已经实行校园监控全覆盖,监控球机10个,枪机268个,并设有监控指挥中心,跟公安系统联网,保证任何时段的学校安全。
三、
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学校建有综治八项工作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警校共建制度》、《安全宣传工作制度》、《督导检查考评制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此外,还建有《
**特区技工学校安全稳固应急预案》、《**特区技工学校防地质灾害工作方案》、《**特区技工学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特职业技术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特区技工学校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特区技工学校涉毒应急处置工作意见》等应急制度,对突发事件做到提前谋划、制订应急预案,保证校园安全。
通过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做实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配足配齐三防设施,定期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及周边社会秩序良好。校园内未发生恶性治安案件,校园及周边的一般刑事和治安案件未发生。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重,有机结合,为学校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安全屏障,为创建和谐校园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紧张而繁忙的一学期工作已经全面结束,在市教育局及其他部门的指导下,全体教师发扬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时代精神,圆满地完成了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回顾本学期的安全、宣传、工会工作,依据本学期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做以下总结:
一、加强政治学习力度,努力创建一支师德高尚教师群体。
把打造合格过硬的教师队伍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这是学校工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礼仪,提高师德素养,塑造舒家小学教师形象,舒家小学工会专门在学校网站上开设了空中课堂,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教师礼仪。
1、保证学习时间。保证教师每两周有30分钟的时间,参加礼仪学习教育活动,争做“文明之师”。学习活动做好“四定”工作,即每次活动定地点、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做到学习有实效。
2、精选讲座内容。多方比较后选择金正昆教授的《教师礼仪》讲座视频供大家学习。金教授从教师礼仪概述、教师素质、教师装饰、教师仪表、师生关系、社会交往等方面进行全面而翔实地介绍。金教授幽默而恰当的语言,典型而切合实际的例子,让大家领悟到强化教师礼仪的重要性,使全体教师在愉悦的气氛中受到深刻的教育。
3、提高课堂效率。学校网站专门开辟了师德创优栏目,将“空中课堂”的教学内容上传其中。每一位教职员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学习并发表自己的学习心得。老师们纷纷表示:这样的学习,形式自由,效果好。
舒家小学教师通过“空中课堂”的学习,不但有效提高了教师的礼仪水平和师德修养,而且也为进一步打造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开展文体活动,提高职工凝聚力
一直以来,学校关心教师工作学习、家庭生活,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教师在学校工作开心、顺心,真正把学校当成温暖幸福的“家”。开学以来开展了多种文体娱乐活动:年初教工大联欢;庆祝三八节“为女教工献上哈达”活动、四月份组织教工体检活动,五月份组织教工斗蛋、编蛋套、剥蚕豆开心过立夏,六一前夕学校组织了教职工“童心未泯”游园会,六月份举行“快乐过端午——包粽子”等等。这些活动以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展开,情趣高雅,富有趣味,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活跃了校园气氛,增进了同事之间的友谊,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特别是立夏节与端午节,这两个节是我们传统的节日,人们现在越来越时兴过西洋节日,而我们舒家小学的老师们返璞归真,将传统节日习俗再一次带到身边,从传统中去感受习俗的魅力。
同时,学校工会还积极响应上级指示,认真组织每一次的活动。如:五月份的“女教工捐献十元钱活动”,学校教师在第一时间内踊跃捐款。六月份的协作组的骑慢车比赛,庄雪霞获二等奖。在09年度的工会信息报送工作中,竺科杰因成绩突出,被评为奉化市“优秀信息员”。
三、做好校务公开工作,促进学校发展。
学校专门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督促学校各部门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努力使学校工作程序化、透明化。该公开的内容要求各部门分门别类,按时在宣传窗、校园网、教师会、支部会等及时公开。
所有的学校党政文件和涉及到教学、科研、后勤、产业、人事、财务、学生工作、管理工作、外事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办法,工作程序及结果等,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全部公开;对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也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公开。我们的出色工作促进了学校的发展,赢得了其它学校与上级部门的好评。
四、及时召开绩效工资专题会议,做好校长民主评议工作。
为了更好地落实绩效工资实施方案,4月12日下午, 舒家小学召开全校教工大会,专题讨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大会由李娟同志主持。练旭华书记就绩效工资发放的意义、工作方案的制定原则、实施范围、绩效工资水平的确定、工资构成以及分配方法、实施奖励部分绩效工资应注意的事项等问题在会议上作了详细的解说。会上,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就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进行讨论。会议全票通过了预发方案,
此次大会,充分发挥了教职员工民主参与的意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汲取了全体教师的智慧。对我校的绩效工资发放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进作用。
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校长民主评议工作,实事求是的肯定领导的工作成绩。这样既保护教职工民主评议的积极性,又强化学校领导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民主意识。
五、安全无小事,常抓不懈。
安全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部门结合各自特点,进行了各项安全工作。
1、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师生安全的各块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校长,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校长、主任具体抓,各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2、制度保证,实施到位。重新严格规范了门岗、值勤、安全工作会议、晨检制度、签订责任书、告家长书、节假日前夕专题教育等各项制度。
特别是校后,学校还专门成立“校园护卫队”,有年轻力壮的十名男教师组成,每天两名教师在校门口协助值班教师、门卫维持秩序,做好保卫工作。值周教师实行8小时校园巡逻制,每小时都要有一名教师巡视校园并做好记录。
根据上级要求,学校还专门配备一名保安。6:40——4:30,上班时间一直在校园保卫,并每一节课巡逻校园一遍,及时做好记录。
3、加强教育,增强意识。利用学校广播、晨谈、班会、队课、学科渗透等途径,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知识学习的氛围。协调好学校与车队的关系,双方携手进行校园安全的防范。
本学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安全教育活动:
3月份:各班开展开学第一课:校园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如何上下楼梯、不在教学区奔跑、上放学要注意什么等。举行“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安全教育周活动,邀请交警队林孟华来校做交通安全专题讲座。
4月份:清明临近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学校多渠道宣讲消防知识,邀请消防队官兵进课堂,刊出消防专刊。还发动学生“小手牵大手”,努力营造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
5月份:南平事件后,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舒家小学先后两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召开专题教师大会、专题家长会,要求全体教师、家长对学生的人生安全多加重视。学校还针对性的举行了紧急疏散演习,防空疏散演习。为防止学生因天气转热而发生溺水事故,学校提前安排了一系列的防溺水教育活动,还发放了“防溺水告家长书”。
6月份:今年6月是全国第9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奉教安 [2010]53号文件通知精神,学校开展了以“留心身边危险关注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第一、举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学校邀请的奉化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建刚向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宣传了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第二、开设食品安全宣传长廊。第三、切实抓好饮食安全工作。坚持对食堂有关设施、工具进行及时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4、加强检查,及时整改。每学期初、期中、期末常规检查,实行月安全排查制度,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及时消除了不安全隐患。同时,每周都有后勤部门的老师,对校园的各个地方进行检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堂、饮水卫生进行检查,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综合整治。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整改。
六、加强信息报导,扩大学校的知名度
为提高信息质量,舒家小学大力打造舒馨大讲堂,在近段时间里多次开设视角独特的讲座,聘请多名专家进行“百家讲坛”,让专家们将自己的独家秘笈分享给各位爱好写作的老师们,大大加强了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了他们的报道能力。
学校重视对外的信息报导工作,信息报道员及时将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向市教育工会、教育信息网、《奉化日报》和《浙江信息报》等部门投稿,及时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情况,本学期,我校80则左右的信息报道在《教育信息报》、《奉化日报》、《浙江在线》、《东南商报》、《宁波晚报》、《宁波校园安全网》、《奉化新闻网》、《奉化青年网》、《岳林网》、《宁波妇联网》、《奉化妇联网》、《奉化电视台阳光城》等各级媒体上宣传报道。竺科杰老师也被评为“奉化市教育工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学校报道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被评为“2009年度奉化市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七、积极争创宁波市巾帼文明岗。
一、指导思想
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第一办学质量”“没有安全谈何教育”的理念,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避免引发,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机制及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学校必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校长应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抓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综治办等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专(兼)职保卫人员、生活辅导老师、学校医务人员。领导小组要制定好每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学校应按学期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参照下列要求,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校级领导:统筹抓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办公室:负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协助政教处抓好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应急及节假日值班安排管理等。
总务处:负责学校食堂、商店的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添置、维修,管理学校的财产。
政教处和综治办:负责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手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法制教育月”等活动,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开展防火、防震、防灾、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要成立护校队或学校安全保卫处,维护学校内部的安全、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校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保卫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积极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并做好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图书馆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分年级落实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及评价,加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班主任: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身体状况,做好各种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精心组织校外活动并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
生活辅导老师:负责学校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坚守岗位,勤检查,及时掌握学生到寝就宿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学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学校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的卫生保健及宣传工作,对食堂、商店、学生宿舍、教室等进行经常性消毒,严防流行性疾病的大面积发生。保障对学生常见疾病的治疗,密切关注师生个体健康状况,每月向校领导报告全校师生患病、住院总体情况,妥善处置师生意外伤亡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3、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及保安、门卫的聘用等工作。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其他能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县属学校及治安环境较复杂地区的乡镇初级中学、规模较大的幼儿园要配备适当的专职保安。
三、安全管理
1、门卫管理。学校必须实行门卫登记和验证制度,对进出人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进出时间及车辆的车牌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禁止无正当理由人员及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门卫要及时向学校专(兼)职保卫人员、学校领导或派出所驻校干警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3、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一是学校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都必须由正规设计单位设计,按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并实行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制度。未经建设、质监、规划等部门验收合格的建筑设施,学校不得使用。新建、扩建校舍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校园内各类工程施工应尽量利用寒暑假期,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防护墙(栏)、警示牌等安全保障设施。二是健全房屋及各类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旧房屋档案,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鉴定,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B、C级危房立即抢修,消除安全隐患,经有资质的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并指派专人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房屋安全;C级危房不能马上修缮的不得使用,并要防止其升级为D级危房;对D级危房要立即拆除,暂不能拆除的不能改作他用,在周边应设立隔离带和禁止标志,严禁师生进入。三是学校要对建筑物的墙体、顶棚、走廊、扶手、阳台经常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处置。四是学校应由专人对教学楼、宿舍楼、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严防电线老化、、吊落,严防线路漏电、短路,严防用电设施伤及学生。严禁学校私拉乱接电线。
4、学校锅炉全套器具和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安装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标准进行选址和施工。要坚持经常检查维修,定期向质监部门申请安全性能检测,严防设施、设备老化和超期使用。要建立管理台帐,落实责任人,设立责任牌,操作工人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按要求进行年检。定期开展防雷设施安全检测。
5、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并安排专人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要对学校所有的楼梯扶手、楼梯间的照明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清理楼道堆积物,确保楼道畅通,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6、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和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生实行定时点名、查铺制度;要根据女学生的特点,加强女生宿舍的管理及生活辅导工作。二是学校要配备工作负责、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寄宿生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严禁宿舍通道上锁后无人看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寝室。学校要对寝室消防、电器、电路及床铺、门、窗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小学低年级及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应根据小学低年级学生及幼儿的身心特点建设富有人文关怀的学生寝室。
7、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学校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场所等应按相关规定配置一定的消防水龙头和灭火器,并经常检查该设施设备是否能有效使用。二是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安全疏散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档案,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重点抓好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学生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制订消防工作方案和绘制疏散路线图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责任要落实到人,并悬挂责任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帐。三是学校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四是建立和落实消防前置审批制度。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不得投入使用。
8、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学校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加强对涉校机动车辆营运秩序的专项整治,在校园周边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严禁学校租用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拼装车、报废车、个人机动车辆及其它达不到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不得聘用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接送学生。学校发现“黑车”、“病车”、“三无车”、报废车、三轮车等非法接送学生,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及早防范,积极排除安全隐患。二是对接送学生机动车辆全面实行准入制度,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户籍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对于学校现已自备或长期租用、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7座以上(含7座)的载客汽车,应按要求到相关部门申请核发“校车准运证”,并粘贴校车专用标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监制的校车专用标识);短期租用、借用(6个月以下)的用于接送学生的载客汽车,应按省市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临时校车准运证”,不粘贴校车专用标识。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且愿意从事接送学生的非个人载客车辆,可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凡不具备合格校车的幼儿园申办者,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对其办园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县教育局民教办不予核发办园许可证,原已办理办园许可证、但存在不合格校车的幼儿园须限期整改,否则将在年检中定为不合格。三是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四是学校应实行路队制,在上学、放学时段督促、协助当地政府、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护学岗”,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在学校附近主要交通干道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五是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开展集体活动。六是学校开展大型活动,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工作方案,制订应急预案,并落实安全防患措施。七是严禁将校内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非教学活动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八是学校应做好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在校园内划分专门的车辆停靠位置及行驶路线,设立相关的警示牌,对有车的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签订校内交通安全责任书;重大活动时,校园内要安排专人指挥交通秩序。九是加强与当地政府、社区及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及时设立、更新、完善校门通警示牌、减速带、行人横道线等交通标识。有校车的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驾驶员签订好年度安全责任状。
9、财产安全管理。学校要对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财务室、寝室、食堂、资料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保卫,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及制度防患相结合的“四防”措施,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落实定期清点登记财产、轮流值班等管理制度,严防校产被盗事件发生。其次应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和实验器材的管理,建立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严守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特别要防止危险物品传出实验室、药品室。
10、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一是食堂、商店、饮食店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严禁无健康证、持过期健康证以及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上述职业。二是学校食堂、商店、饮食店等都应有卫生许可证,不销售生食,学校所销售的熟制食品必须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合格证),且必须在安全保质期内,严禁学校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三是学校食堂、商店、饮食店,采购货物实行准入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同时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手续,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四是学校应添置必要的消毒设备,确保师生餐具经常消毒;学校食堂要添置必要的纱门、纱窗、纱罩,严格实行分餐制,严防污染源、传染病的交叉传播;设立相应的冲洗场所,尽量减少蔬菜的残留毒素。学校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灭蚊、灭鼠、灭蟑过程中的药物污染食品。五是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应加强安全营养知识的学习,注重营养搭配,合理采购食品,避免有关食物共食的危害。食堂加工人员,应钻研加工技术,克服加工过程产生不安全因素。六是教室、寝室应保持洁净、通风和空气清新,定期进行消毒。要密切关注发病师生个体,严防流行性疾病暴发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七是学校应当做好饮用水源的管理,确保水源无污染源,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八是学校应当做好学校水井和食堂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并及时上锁,严防违法犯罪人员投毒破坏,制造食物中毒事件。
11、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一是加强与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城管、安监、卫生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政府、社区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以便有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学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学生会、青年志愿者、退休人员的作用,争取各乡镇、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等力量,不断健全校内外治安防控体系。
四、日常安全管理
1、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学校应当做好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台帐及有关文件等各项工作档案资料
3、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配备应急求援设施、装备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及损失。
4、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最后一月5日前,各乡镇中小学要将排查、整改情况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由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后报县教育局法规股(县属学校直接上报,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报县民教办,由民教办汇总后统一交县教育局法规股)。学校对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向县教育局有关股室或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
5、学校不得聘请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的人担任教职工。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火,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活动。学校要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依法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学校教职工不得有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6、妥善处置学生伤亡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条例》、《县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要及时救助,进行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法规股(电话:)和局主要领导。
7、及时掌握情报信息,健全监控体系,加强师生反警示教育、国家安全知识教育和预防专题教育,依法严防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以及“”、“门徒会”等组织对校园的破坏活动,防止涉黄、涉毒、涉赌等犯罪行为对学校的侵害。
8、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和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文件和网络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文印室和校园局域网的管理,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建立电子文档,存放内部文件和资料的计算机上网必须配置上网安全隔离设备。
9、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保留相关依据。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关心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10、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要慎重选择地点,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察;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确保师生安全,严防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发生。未经审批,严禁学校擅自租用社会车辆大规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11、做好特护期安全管理工作。寒假、暑假、法定节假日以及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如“两会”)期间必须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建立专人护校、守校机制,确保特护期的稳定。在汛期,各学校必须加强对校舍等设施的重点排查整改并加强师生防汛教育。
12、做好春、秋两季开学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排查公共卫生隐患,严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对食堂、商店、教室、学生宿舍、水井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消毒,未经严格的卫生检查及学校负责人批准,不得仓促投入使用。
13、在课间及午间、晚间等静校时段要安排人员值班并进行安全巡查,实行点名和查寝制度,严防学生擅自攀爬围墙外出,特别是夏天午休时要严防学生擅自离校、下河游泳,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14、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置工作,将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及时依法做好调处工作。
15、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幼儿上、下学按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滞留在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严防绑架、冒领等犯罪事件发生。
五、安全教育
1、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应急管理宣传周”(月份最后一周)、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月)、“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月)、“”消防安全日及“法制宣传教育日”(月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2、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将交通、消防等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针对学校所在地自然环境常见灾害,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洪水、泥石流、地震、坍塌等突发自然灾害基本知识。教育学生假期外出和上学、放学途中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掌握交通、游泳等安全常识,防止交通、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组织开展以“防火灾、防踩踏、防中毒、防劫持、防勒索、防爆炸”为内容的公共安全教育,举办预防突发事故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公共安全防控意识和能力。
3、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根据不同季节学校疾病预防的重点,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不同年龄开设相应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课程或讲座,提高学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与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确定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同时,通过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预防安全事故的机制。
六、考核评价
1、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县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签订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与辖区学校、幼儿园签订相应的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与班主任和相关人员签订相应的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追究责任落实到人。
2、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有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年度内不评优评先,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不评优评先,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1)发生校舍倒塌、火灾及因学校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的。
(3)3名以上教职工非法越级上访,静坐示威的。
(4)教职工出现参与“”等组织活动或吸毒的,出现策反、叛逃、出走、滞留不归等违反《国家安全法》及实施细则行为的。
(5)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
(6)发生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害的。
3、学校有下列情形予以扣分:
(1)未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的;不按规定时间向县教育局报送安全工作有关材料的;未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未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的;未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的,未进行演练的;参加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应到人员缺席、迟到、早退的。
(2)出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刑事案件及涉黄、涉毒等治安案件,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发生群体性闹事或械斗的;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重大失窃案件的,均予以“一票否决”。
(3)特护期未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或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汛期等时节未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门卫室建设不到位,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4)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应急管理教育、反警示教育、国安知识教育、预防专题教育等,视情节扣分。
(5)情报信息不畅,未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缓报、瞒报、未报的,视情节扣分。
(6)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月排查制度不落实或未建立工作台帐的,视情节扣分;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视情节扣分。
(7)未对聘请的保安、门卫及工友进行定期考核或因管理不力,导致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扣分。
(8)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未组织辖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安全保卫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的;未督促、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未建立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督查每期少于2次的,视情节扣分。
(9)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未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共同做好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视情节扣分。
(10)出现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4、学校有以下行为的予以奖分:
(1)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有突出成绩的奖分。
(2)安全工作抓得扎实或某项工作有特色、有成效的奖分。
(3)其他认定可以奖分的项目酌情奖分。
5、县教育局对县属学校、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考核范畴。考核情况由县教育局法规股汇总,分期予以公布,年终纳入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评之中。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80—89分的为达标单位,70—79分的为重点管理单位,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
6、县教育局不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将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向县教育局法规股和相关股室书面汇报整改情况。
七、责任追究
1、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制度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对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县教育局将依法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指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及由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学校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学校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除依法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外,县教育局还将按有关程序对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八、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