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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与核算办法

时间:2023-09-13 17:13: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务会计制度与核算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财务会计制度与核算办法

第1篇

一、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状况

我国公立医院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机构群体,既要注重社会效益,又要注重经济效益以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因此,已渗透到医院各个领域的财务管理成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就是用以规范和指导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我国的公立医院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财务预算方法落后,资产负债反映不真实等等。这些都是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不完善引起的,因此,我国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在二零一一年,修订定了《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并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在全国执行。这些制度的修定与实施,对推动医院和基层医疗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活动提供了很好地政策基础。

二、新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改进

针对公立医院财务会计上一些普遍的问题,新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改进。

(一)医院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新制度明确规定,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通过此项规定,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从而强化了约束机制,可以维护预算的完整性,杜绝随意调整项目支出等问题,促进医院规范运营。同时,在明确医院预算管理总体办法的基础上,与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使得政府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的财务监管加强。

(二)医疗服务成本测算

新的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重点强化了对成本管理的要求,对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分摊的流程、成本范围、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为医疗成本的分摊与核算提供口径一致、可供验证的基础数据。这些规定对于医院加强自身的运行管理、全面提升成本核算与控制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并为今后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资产负债应全面披露

公立医院负债问题一直如同“雾里看花”,不清不楚。新制度要求医院要完整核算所拥有的资产和负债,全面披露资产负债信息,客观反映资产的使用消耗和实际价值。同时强化管控手段,限制非流动负债的借入,加强了对大型设备购置的控制,从而加强资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

三、新公立财务会计制度应用中的问题

虽然新的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在定程度缓解的上述问题,但是在应用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缺陷和障碍。

(一)新旧机制的衔接不到位

虽然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之后,财政部又专门了《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但是这是在新的制度已经运行了一年之后才的,导致医院无法及时收到相关部门对由于制度变更相关资产负债批复意见,致使医院资产负债表不能真实发映其财务状况。

(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状况反映不合理

医院取得的财政性预算补助收入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现行制度对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要求医院按照预算级次和预算科目进行核算,专款专用。但实际是,不能合理的反映政府对医院的财政投入状况。从现行情况来看,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细化政府补助,完善现行的医院财会制度。

(三)缺乏规范科学的资本和成本核算制度

虽然,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反映全部的资产,但是现行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一些规定还不够完善标准尚不明确,使得净资产的核算不能真实的反映医院的净资产的实际状况,难以满足资产的管理需求。同时,虽然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对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分摊的流程、成本范围、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细化了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但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

四、对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几点意见

(一)提高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意识

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的一些事项的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法做了说明和规定,没有对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意识做出具体要求,但是公立医院财务管理不善,财务会计制度实施出现层出不穷的问题的一个关键点就是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意识的薄弱。因此,公立财务会计制度可以加入关于提高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意识的一些制度性的规定,达到提高其财务管理意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方面,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的各种财务信息做出了更高的财务要求;一方面,新制度的实施不只是医院财务部门的事情,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科室的统一配合,而衔接这些部门之间的是计算机网络系统,成本核算、分病例核算等,这些都离不开计算机系统的支持。因此,医院应该加强医疗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训练,开发会计核算软件,使得整个医院系统更为一体化,便于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

参考文献

[1]邓莉芬.浅议新会计制度下公立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管理.中国总会计师.2012.01:139-140.

第2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 财务会计制度 改革 

我国高等院校正历经着时展的变迁,由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市场化运作模式,在这样的改革发展背景下,高等院校不得不面对与普通企业同样的“市场竞争机制”。因此,许多高等院校在适应市场改革的转变,开始大刀阔斧地规划内部管理模式,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将经营管理意识投入到高等院校日常的运营管理中来。与此同时,传统的高等院校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已经无法适应高校的全面的发展建设,财务所呈现的高校运营的价值体现已经与实际的价值总量严重背离,从财务账务中已经无法获得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至此,我国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将是其内部管理改革发展中最主要的内容,对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将势在必行。 

一、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发展历程 

财务会计制度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重要性标志,而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也一同鉴证了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发展的历程。高等学校作为我国的事业单位,在财务会计制度形成之初,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期间跨度为:1949年-1988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高等学校在院校发展上又经历了一次新的发展变化阶段,在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上又有了新的变化,重新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操作执行(执行期间跨度为:1989年-1997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地深入,不同行业的财务制度的执行规定又做出了进一步的修正与调整,特别是对于高等学校的财务制度的制定又引入了许多贴近高等院校实际管理机制的财务法规条例。从这一年开始,高等院校的财务制度执行的是《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定)》(执行期间跨度为:1998年-2013年)。进入21世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业务交流逐渐频繁,市场经济发展更加活跃,适应我国特色经济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这一阶段得到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对于高等院校这样一个基础教育领域,也在近些年改革创新发展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势态,从传统的国家全面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到真正开放的市场经济调控模式,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高等院校的整体校建体制必改革都必须有别于以往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之相配伍的财务管理执行规范。至此,从2009年开始有关部门就对高等院校的财务制度修正草案进行研究,最终废止原有的财务制度法规,采用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期间跨度为:2013年-至今)。 

二、传统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高等学校的全新发展势态,使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历经了许多的变化与调整。在这个过程中,显现出高校财务管理上存在的诸多弊端,也为未来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发展提供了许多借鉴。 

(一)高等学校的会计报表信息反映与披露不够全面 

财务会计报表的目的是通过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数据,能够真正反映出高等学校一段期间或某个时点的财务状况,能够为决策者提供最有利的财务分析数据。然而,一些高等学校的财务工作不细致,甚至没有对过去一段期间存在的财务问题进行披露,使查阅者无法通过财务报表进行深入的数据分析理解。高等学校对于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重要性也比较淡漠。因此,无法通过现金流量表独有的资金流量分析指标,对一段期间的资金流入与资金流出进行展现,也就无法获悉企业一定运营期间的现金流向的动向财务信息。 

(二)高等学校的财务账套管理存在多支、分散现象 

在传统高等学校的财务制度执行及管理上,已经适应及习惯延续事业单位标准的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因此,对企业财务核算管理上造成与现实情况不相符的现象。比如:高等学校的财务账套习惯于将日常的运营收支作为一个账套体现;高等学校的基础性建设的账务情况在另一个账套中体现,使财务体现的会计主体在无形中被分割成两个,而在账套的财务处理及管理上又存在了两个分支,不仅不利于财务核算的统一管理,而且使会计信息不能够被全面、集中地反映出来。 

(三)高等学校的会计科目在选择上无法切合实际应用 

随着我国高等学校的日益高效地发展,无论从内部管理体制上,还是专业学科的设置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在投资合作主体上,传统单一的投资引入渠道发生了扩展性的变化。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高等学校财务核算中运用的一些会计科目已经无法适应高校新的业务发展的情况指标。比如:高等学校的财务核算中没有“在建工程”这一科目,那么,投资人及高层决策人等在审阅财务报表或财务分类账时,就不能准确地掌握工程投入或扩建过程的价值体现情况,也就无法得到更加有利于调整分析的财务数据。 

(四)高等学校在会计核算时存在的问题 

高等学校在会计核算方法上与企业的会计核算原则存在一些差异,致使会计信息质量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比如:高等学校在“固定资产”核算上,不采用计提折旧的办法,而采用的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这样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也就不能及时获得资产变现或报废的真实价值;无形资产也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价值摊销等等。 

(五)高等学校没有按照会计假设前提进行账务处理 

高等学校没有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也就无法与收入相配比,也就丧失了会计最基本的假设前提,就是收入与支出相配比的原则,成本是院校实现经济利益价值最大化的基本条件,因此,对成本进行完整准确的核算,不仅使院校能够清楚毛利率的行业范围,而且更清楚开源节流的有效办法。

三、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研究 

财务会计制度如何能够适应高等学校在市场中的竞争发展,是未来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发展不断探寻的方向。 

(一)完善会计报表报送质量,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全面性 

随着高等学校合作领域及对象的多元化,财务会计报表的数据包含范围也更加广泛,为满足不同报表审阅主体的需求,会计报表报送的数据分析及呈现层面上,主题及重点应更加鲜明;会计报表的信息披露应更加全面、细致,对潜在的财务风险也应进行分析说明,以便查阅者理解。 

(二)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应与财务会计制度接轨 

高等学校的未来发展方向势必与企业化管理模式不可分开,因此,适时地向企业优秀的管理资源学习靠拢,将是高等学校和协发展的重要因素。在财务会计制度上,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财务核算标准,已经逐渐与企业会计制度规范拉近了差距,高等学校在财务核算管理上,也应转变职能思想,多参考企业财务系统管理的方法,使高校的财务核算更加科学、高效。 

(三)现代化信息技术应广泛应用于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会计电算化已经普遍运用于会计实践发展中,高校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执行手段,可以更多地借助现代信息化技术,通过专业的财务软件及互联网下的财务数据共享与控制等信息资源的共享与监控,使财务会计信息可析度更强。 

(四)建立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在现代社会业态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所以,高等学校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也涵盖了内部财务制度体系发展的重要管理内容,没有完善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就不能充分体现出高校发展转变过程中的价值成果,也就不能及时作出准确的调整。因此,高校未来的竞争发展不仅立足于业务职能的发展创新,而且更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会计制度体系的有力支撑。 

四、结束语 

面对着高等学校全新的教育体制改革发展体系,以其新的姿态展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在高等学校未来的办学精神层面,必将朝着更优质的教学质量环境发展前行。在这一时代进程中,高校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与未来发展,将为高等学校深化机制改革、创新教育理念的发展之路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安宁.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06. 

[2]曹勇.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石河子大学,2008. 

[3]刘蓉.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财会研究,2005(7). 

[4]林钢.高  [h: 0px" />

[5]杨云标,杨昆元.关于我国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理工版),2007,(4):102-106. 

第3篇

abstract: tax accounting is a new arising interdispline which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accounting but also different from it. influenced by it,51lunwen.com/ tax accounting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but it is obviously different from financial accounting in principle,checking. it has a shor会计专业毕业论文t history in china and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which need perfecting in practice.     

key words: tax accounting; financial accounting; difference  

摘 要:税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与传统的财务会计之间既有区别又存在着一定的联络,在受财务会计影响的同时,税务会计自身又具有一定的特质,在准绳上、核算办法上,明显区别于财务会计,在我国开展时间比拟短,在开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中央,需求不时在理论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关键词: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区别               

税务会计是以财务会计为根底,以税法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根本理论和办法,对征税人的征税活动所惹起的资金运动停止核算和监视,维护国度和征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专业会计[1]。目的在于征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足额精确及时向税务机关交纳税款的同时,经过合法谋划使征税人获得合法利益,公平税负以确保企业涉税零风险。

税务会计最主要的特性是征税双方都必需承受税法的标准和限制,税务会计在一切税款的核算和交纳过程中,必需严厉根据国度税收法规请求办理,当财务会计与税法的规则不分歧时,必需依照税法的请求停止调整。税务会计是融税收法令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种会计。随着我国经济开展以及财政、税收体制的不时完善,税务会计从传统的财务会计中别离出来是必然趋向,税务会计固然从财务会计中别离出来,与财务会计有着实质的区别,但在本质性的工作中并不是孤立的,两者之间依然存在着一定的联络,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前提,两种会计核算办法既有联络又存在着一定区别。

 

一、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络             

税务会计脱胎于财务会计并依赖于财务会计运转中的众多环节和内容。

1. 二者效劳的运营主体相同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不是笼统理论意义上的概念,而是详细理论操作的部门和人员,其效劳具有特定的指向性,只要二者处于效劳于同一主体时,才具有实践的关联意义。

2.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工作核算内容相同                   

以财会中的会计分期( 时间性) 、货币计量( 数量性) 、持续运营( 持续性) 为根底,共同施行对效劳主体的效劳。

3. 工作准绳根本分歧              

以财会工作中的核算办法、收益配比、支付才能等为权衡规范。

4. 工作按照的方式内容根本相同     

以财会的凭证、账簿、报表为参照,除征税报表以外,无需另设会计报表,更无需设置特地税务会计机构,毕业论文税务会计的全部核算融于财务会计之中。但这种高度类似性和关联性并不能消弭现代经济开展过程中在管理上使二者别离的必然性,不能消弭二者在实质上的区别。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准绳上不分歧          

1. 相关性区别        

财务会计的相关性准绳,请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运用者的经济决策需求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运用者对企业过去、如今和将来的状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强调的是“有用性”; 而税务会计中的相关性准绳重在计算所得税时,强调同期扣除的费用要与同期的收入相关联,二者字面上同属于相关性准绳,却有实质的区别。

2. 配比性区别               

财务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准绳突出表如今费用确实认上,为了分别核算不同的产品,需求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汇总归集,然后在不同的产品之间停止分配。而税法中的配比准绳思索的是,对不同的税收项目停止分类配比,比方,税法规则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的投资收益不计入应征税所得额,那么境内的投资损失与其消费运营无关,也不能在当期应征税所得额中扣除,只能从投资收益中得到补偿。所以,税法对财务会计上的配比准绳持认可态度,允许征税人将发作的费用,经过合理配比在征税的当期扣除,同时为了避免税款的流失,税法对征税人税款的申报做了严厉的限制,不允许征税人在一个征税年度提早或滞后申报征税费用的扣除[2]。  

3. 本质重于方式的区别     &

--> nbsp;       

本质重于方式准绳是财务会计中的一项重要准绳,请求企业应当依照买卖或者事项的经济本质停止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买卖或者事项的法律方式为根据。一项买卖或事项的本质在其外在方式或法律表现方式有时是不分歧的。比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编制兼并报表等问题都属于本质重于方式的运用,这些在《企业会计制度》中都有明白的规则[2]。财务会计的“本质重于方式准绳”依托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别,税法对征税事项确实认依托的是法律根据,不能靠经历估量,必需有据可依,从某种意义上讲税法的“本质重于方式准绳”表现的是“本质至上准绳”,目的为了避免征税人应用《企业会计制度》允许的估量偷逃税款。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核算上不分歧           

1. 目的不同             

税务会计的目的是征税人向税务会计的信息运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税务会计信息运用者首先是各级税务机关,它们依据此信息停止税款征收、检查、监视,并作为税收立法的主要根据。其次是企业的运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他们依据此信息理解企业征税义务的实行状况和税收担负,以做出正确的运营决策和投资决策。同时,这些信息也是企业停止税务谋划必不可少的根据。而财务会计则是经过对经济业务事项确实认、计量记载和报告提供真实、精确、牢靠的会计信息。向信息运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情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3],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义务实行状况,有助于会计信息运用者做出正确的运营决策。

2. 根据不同          &nbs会计毕业论文范文p;     

财务会计核算的根据是《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原则》,力图会计信息真实、有用、完好。税务会计根据的是税收法律法规,契合税法的会计准绳,税务会计给予确认,但凡不契合税法的会计准绳,不给予供认。正由于两者核算根据不同,致使会计利润与税法上的利润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财务会计收入减去本钱费表现会计利润,而税务会计必需依据税法请求停止收入和本钱费用的列支,超出税法规则的收支项目即使在财务会计上得以表现,税法也不允许列为征税所得的构成要素。

( 1) 收入确认上二者的处置不同: 例如,国债利息收入财务会计作为投资收益记入收入,而税务会计不把国债利息收入列为收益,不作为应征税所得额的构成要素。征税人在根本建立、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运用本企业商品的,或将企业自产、拜托加工和外购原资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用于捐赠,以及以非现金资产赔偿债务,在财务会计中不计入收入,列为相应支出,而税务会计均应视同销售,确认销售收入。

( 2) 本钱费用列支二者的不同:财务会计可据实列支而税务会计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如征税人的消费、运营因违背国度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超越国度规则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等,一切这些支进项目是税务会计所不供认的,税务会计规则了严厉的列支规范。关于超出的局部作为调整事项,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征税所得额。

3. 根底不同               

财务会计采用的是权责发作制,强调的是收入的实践发作与费用相配比,会计上已确认的收入并不代表实践的现金流入量,实践发作的费用也不代表现金的流出,会计利润与净现金流量内涵和外延不尽相同,税务会计由于本身强迫性的特性,采用了权责发作制与收付完成制相分离的核算办法,在实践核算中常呈现与财务会计相偏离的现象,给征税人形成不利的影响,企业财务会计采用的权责发作制是树立在应收对付根底上肯定当期收入与费用,应收对付可以真实客观地反映收入、费用、会计利润; 而税务会计即使从财务会计中别离出来,在实践的核算过程中依然以会计要素为底本,所以,致使采用的收付完成制在外延上要小于权责发作制,这里的收付完成制与权责发作之间产生差别是不可防止的。

 

三、我国税务会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首先,税务会计在我国还属于一门新兴学科,处于初级阶段,税务会计还要依赖于财务会计,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和报表是征税核算的主要根据,如今的会计人员同时统筹会计核算和税务核算任务,担负着多项职能,由于缺乏系统的税务学问,对一些政策的了解存在着偏向,经常在税款的计算和交纳申报时呈现少缴或多缴的状况,给征税人和征收机关形成不用要的损失。

其次,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脱节,1994 年 1月 1 日开端执行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的暂行规则》只是相对的调整,而 2006 年公布的新会计原则,使财务会计曾经成为独立的体系,这种时间上的差别,导制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多,这种差别表现在所得税前调整项目日益复杂,增加了会计核算工作量的同时也增加了征税人本钱的支出。

再次,税务会计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国度税收的完成,却无视了征税人的实践支付才能,税务会计当期的收入不思索实践现金能否流入,均计入应征税所得额,当企业赊销业务量大的状况下资金周转不畅通,形成征税艰难[4],许多企业为了征税以至要举债,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本钱,企业的营运才能降低,这种恶性循环限制着企业的开展。

 

四、处理财、税会计体制问题的开展思绪           

以税法为根据树立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体系。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原则是财务会计核算的主要根据,包括资金运转的全部过程,税法是税务会计核算的根据,核算的也只是涉税事项,这些经济事项也作为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只是并不详细,在制定税务会计的核算办法时应加以补充,税务会计的记账凭证、账簿与财务会计根本分歧,两者能够共用,税务会计只需单设应交税金和差别额账簿。同时要经过培训考核进步税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作为一个合格的税务会计,只要控制税收法律法规和征管制度,才干在日常的核算中做到合理合法负税[5]。

--> 个新兴学科降生之初必然会存在着许多缺乏之处,这显然不顺应经济高速开展的需求,但还要看到它的开展将来,置信经过不时的变革和完善,一定能树立一套独立完善的税务会计体系,更好地效劳于企业、国度经济的开展。

 

参考文献:                    会计毕业论文

[1]宁健. 税务会计[m].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盖地. 税务会计准绳、财务会计准绳的比拟与考虑[j]. 会计研讨,2006,( 2) .

[3]王鑫.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联性探析[j]. 四川会计,2001,( 6) .

[4]张转玲. 论我国企业税务会计[j]. 现代商贸工业,2009,( 9) .

第4篇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

财务与税务会计之间具有一定联系又存在一定差异,在我国财务核算系统中适当调整二者关系,使其相辅相成,互相适应和支持,是促进会计行业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现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进行以下论述。

(一)工作出发点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的主要目的在于将企业整体财务状况、市场经营业绩和内部财务变动的具体情况,通过会计报表的方式展示给企业领导者、管理者以及潜在投资者等,使其能够直观地通过表格形式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和财务信息。在此财务汇报工作中,财务与税务会计的工作出发点存在明显差异,财务会计的目的在于让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了解该企业的真实资产、财务情况以及市场运营状况等,为其提供企业决策的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而税务会计则是依据税法,充分反映并核算该企业涉及税务的活动,在企业依法纳税的前提下,有目的性地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简单来讲就是,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反映其经济和经营状况,依据税务会计反映其纳税情况。

(二)核算依据

财务会计的核算依据主要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准则,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此两种核算准则客观、准确记录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同时财务会计具备灵活性,行业、企业不同,其会计核算也各不相同。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为税法,会计人员根据既定的税法制度与相关规定,及时记录企业所得税数额并申报至相关税务机关,该会计核算法具备客观性、统一性与强制性等,一切处理办法均以现行税法为依据。

(三)核算目标

与税务会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范围较广,主要包括企业中所有通过市值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项目,而税务会计则仅仅核算与纳税人的税收数额变动有关的经济项目。

(四)核算原则

财务会计的核算一般遵循“稳健”原则[2],其财务核算中包括可能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具有预见性,对维持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税务会计的核算虽然有时也会依照会计核算准则进行财务核算,但是其法定、公平、收入均衡以及反避税等原则却是不可撼动的,此处与财务会计具有很大差别。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

(一)建立健全税务会计理论体系

由于财务会计发展历史较长,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会计理论体系,对国家和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缺乏科学、合理的税务会计理论体系,其进步、发展尚需依靠财务会计理论的指导。所以,要想促使财务会计、税务会计的协调发展,需加快我国税务会计理论体系的建立、健全,将相关的税收学理论知识转变为有法可依的税法学概念,并借助其理论将企业需缴纳税款充分体现在会计系统中。

(二)二者之间相适应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基础分别为财务会计制度和国有税法,所以二者之间的协调需建立在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相互适应的基础上,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第一,财务会计时刻关注税收信息需求,发挥其对税法决策的支持作用。第二,税法制度的建立和修正,需以“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协调发展”为重要考虑因素,最大限度地使二者相互适应,促进其协调发展。

(三)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支持税收

当前环境下,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工作范畴主要在于具体的财务业务,但却缺乏目标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针对这种情况,我国需增强其对税法的支持力度,使财务会计信息不仅包括企业经营状况、财务变动等基本信息,还应涵盖相关税务信息披露,并保证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促进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协调。

(四)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目前,我国国内企业中的财务从业人员大多是根据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不同而相互分离的,多数工作人员仅精通其中一项,无法同时胜任两方职责,容易造成人力资源浪费。所以,企业需加强对财务部门入职员工的培训力度,指导从业人员在从事一项会计工作的同时,了解并掌握另一项会计核算业务,鼓励其双向发展,统筹兼顾,使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得到有效协调。

第5篇

我国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医药行业的政策法规,旨在通过医疗机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加强对医药行业的整改和指导作用。这两项制度的执行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医院成本控制与管理模式,对维护医院的经济效益和促进医院长期发展起着积极的影响作用,然而在目前的实践过程中,新的制度还尚未完全解决传统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管理方面存在的缺漏,医院成本管理还有待进一步的改善。

(一)成本核算机制尚未完善

成本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中积极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医院的综合管理工作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过去医院的经营成本核算管理还没有具体、统一的规范和章程,缺乏系统、完善的成本核算机制,再加上医院部分财务会计人员对成本核算工作的执行能力和管理能力不到位,因而导致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并不高,这也是医院迫切需要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重新认识、指导、规范和探索。

(二)成本管理制度体系有待加强

从目前我国众多医院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来看,成本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一个主要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大部分医院都接受着国家财政专项补贴,医院运转经营压力不大,市场压力和竞争压力并不明显,使得众多医院对于成本管理工作这一块缺乏重视,从而导致医院的成本管理制度体系并不健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也相应的发生了改变,在形式和内容上更加复杂和困难化,传统的成本管理制度体系很难做到对医院整体财务活动的全面把握和掌控,因而医院成本管理工作难免出现一些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导致医院成本管理效益的下降。

(三)高素质专业性人才存在缺失

大多数医院都更为注重对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被纳入后勤管理模块的财务会计工作则很难受到院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因而从总体来看医院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并不高,这也是众多医院财务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有限的原因之一。由于专业水平的限制和对医院成本管理制度体系的认知和掌握不足,医院财务工作和成本管理工作质量并不高,在市场经济竞争压力日渐增大的情况下,不能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和管理,势必导致医院效益低下,运营困难,因此,从财务会计制度下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财务会计制度下加强医院成本管理的举措

做好医院的成本管理工作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成本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两大块,即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医院成本核算应采用“算为管用”、“算管结合”的工作理念,双效结合发挥成本核算对医院经营效益的监管和促进作用。

(一)完善医院成本核算机制

之所以进行成本核算,就是为医院成本管理工作提供原始依据和数据基础,因此,医院的成本核算机制一定要健全完善。为了更好地适应医院成本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医院需要建立起切合实际的成本核算评价体系。具体来说,医院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当充分考虑医院当前的管理现状,由成本核算人员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每个科室的成本进行核算和总结整理,根据不同的核算对象选取相应的成本核算评价指标,对每个科室的收支情况进行统一规定和细化管理,最终形成成本核算控制业绩报告,确保成本核算机制的实用性和规范性。

(二)落实医院成本管理体系

落实成本管理体系是财务会计制度下实现医院长期发展的要求和保障,加强医院成本管理有利于医院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营管理,医院要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为基础,并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医院成本内容进行精细测算,在创新医院成本管理结构的基础上,使用科学的成本管理办法,对医院的财务会计风险进行规避,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成本管理的法制性和规范性,使医院开展成本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根本上降低医院的经营成本。

(三)提升会计专业人员素质

医院财务会计人员的能力和专业性是影响医院成本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要保障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就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的培养。医院应当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在提升原有财务会计人员工作水平的前提下,吸纳更多优秀的会计管理工作人员,作为医院开展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础。当然,财务人员自身也应该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财务管理理念,加强对成本管理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更好地为医院成本管理工作服务。

(四)推进医院成本管理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日渐广泛,为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因此,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的成本管理工作也应该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研发更高效、智能、精准的财务核算软件,提高医院财务管理的效益和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成本管理工作提供更科学、准确、高效的数据信息,切实完善和优化医院管理系统。

三、结束语

第6篇

关键词:国有林场;改革

一、国有林场苗圃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资金是任何行业或单位运转的关键

资金不足导致林业单位或部门在执行现有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上出现许多困难。由于采伐任务量的骤减,林业经营单位在经济运行中没有了充足的资金,以至于林业经营单位在现行会计制度核算下亏损很大。所以,现有国有林场苗圃的财务会计制度不符合林业发展现状,不能真实反映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和经营成果。

(二)已经有简单的内容核算就不再需要复杂的会计制度

旧的国有林场苗圃会计制度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当时的大环境需要以薪材为原料的工作很多,林场的采伐任务也多,木材工业在不断发展当中,所以进行利润计算和成本核算的会计制度在企业的执行中具有重要作用。综观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发生变化,木材采伐量和生产任务大幅减少,按照企业模式进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也随之减少。而且,连续亏损,国有资产不仅不能增值还增加了每年没有分配的利润亏损。所以,根据林场性质变化和林业重点工作的转变,当下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已经完全不适合林场的发展。

场圃零星的木材收入,综合利用、多种经营收入和相应的支出,完全可以套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经营收入、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税金科目进行核算。对那些纯企业化经营的单位,如旅游公司、木材加工厂等,可仍使用企业会计制度,主管部门汇总时,按事业单位现行会计科目,把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全部转汇进去,也不会有任何困难,因为事业会计的科目在经营方面设置是齐全的。

(三)林业工作重点发生了战略性转移

林业工作重点转到注重森林管理职能,使森林资源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国有林场的森林大部分划为防护林和公益林,即便有些人工林可以抚育,但因面积小,已进行过多次抚育,故不会有大量的产品,林场靠木材收入为主的时代已经结束,人工林抚育所获得的零星收入,只是对林场经济来源的微弱补偿。

鉴于此,伴随林场性质的逐渐改变,林业会计核算的内容也随着发生变化,决定了现行场圃会计制度必然要改革。随着产品生产功能的弱化,事业性管理功能的加强,国有林场将会成为不折不扣的事业单位。

二、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考虑到林业经营中的资本保全问题

森林资源一般会根据时间不足引起的简化办法按照比例从各个林业销售单位的收入中提取资金,根据不同情况也会在培育的销售成本中进行回收,维持林业的再生产工作。由于没有考虑到时间因素的影响,只针对历史成本的计价,进而会造成无法进行林业经营单位的资金保全。但是由于实际采用的资金循环是直接集中财政在进行集中安排使用,进行统筹的方式,所以没有进行资本的保全。

(二)林业的会计制度缺乏统一性

分类核算是我国当前林业经营单位实行的分类,适用于特殊的经济业务和林业经营单位有另外四种核算的会计制度。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上的转变和发展,使得林业在经济、任务、性质方面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革。原本具有的核算制度在核算的体制设计上会形成不同的会计科目、会计要素、报表体制和会计账户,使得原本完整的经营生产过程被分割成不同的几个会计主体形式,这样的局面会造成林业项目管理方面和资金循环形成方面的不利管理,同时会使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增加。

(三)不相符的会计制度和国有林场苗圃具有的性质

企业核算就要进行利润核算,但是由于林业内又掺有其他事业在其中,所以这样核算出的利润不一定是真正的利润。伴随我国在经济发展上做出的转变,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已经不符合农业的核算,本质上这种核算还是在企业制度的模式核算范畴内。对于这样的情况,会导致事业的支收效果和经济利益都无法得到正确的表达,并且在环境保护和森林资源方面的业务都不能很好的纳入核算体系,缺乏有效的会计对象和森林资源的计量。

(四)不全面的资源核查

森林资源是经济资源,在林木和林地的生产过程中也是产品的生产过程,所以它的价值可以进行计量。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国有林场苗圃还具有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这样的特点使其在进行资产计价的时候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困难性。旧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对具有公益意义的林木进行核算,也没有体现出商品林木和公益林之间的区别。

(五)在生态方面的效益没有进行统一的核算

林业的生产工作包括生产管理的经济效益核算,以及对活动作业的管护和成本的费用。收益法、资本法、收益法与资本法相结合的三种方法在进行核算的时候可以同时进行使用,这样就造成核算时的效益不统一,无法进行准确的资产表现。

三、已颁布实行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

(一)林木资产中核算方法的改革

抚育管护费、造林费、森林保护费、财务费用以及场部管理费是整个林木培育过程中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抚育、管护、造林的成本属于林木资产的制造成本,主要有财务和场部管理方面负担。新制度在对林木的资产按照小班核算方面进行了规定,在林种以下也可以按照主要作业区和种树进行林木的资产核算,并且在进行资产核算的时候专门建立财务部门的价值核算、资源部门进行不同的核算分工。我国林场对外投资基本没有, 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也很少, 国有林场的会计核算主要内容已经转向造林、补植、抚育和森林管护经费支出等事业项目。

(二)森林资源补偿消耗的制度

在进行林木采伐的时候,需要将实际消耗的林木成本价值折合成木材的成本价值,进行价值补偿的取得。在从销售金额中按照比例收取资金的规定有效的情况下,会出现两种林业的生产费用来源。一种是随着木材的销售价值而得到的补偿,另一种是育林基金。在新的规定中提出,应该在育林基金中扣除在木材销售中已经得到的费用,避免重复现象。

(三)林木资本的制度建立

对林场苗圃培育的费用进行追加而投入的资金称为林木资本,自然力在林木资本的增值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一般的意义上来说,由于林木资本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并在林场苗圃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所以很难保证资本的完整性。新制度中提出要从资本金中将林木资金分割出来,建立独立的资本林木制度进行核算。这样一来,在核算资本的时候就可以有效的、科学的反映出资本金周转慢和投入多的特点,同时能够保证资本金的增值完整。

(四)统一筹划

对于林业的补偿效益基金的核算没有固定的核算方法,按照常规都是进行先受现付制度。我国有相关的规定森林的补偿效益属于政府的补助,应该作为国家的财政专项运算资金。

四、结语

新制度在一定方面更换了旧制度中的问题,比如说实行财务报告制度、采用新型的平衡会计计算公式、固定资产的折旧制度等,并取消了修理资金的办法,建立新型的财务评价体系。完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有效的发挥出林场管理中的职能特点,符合我国国有林场苗圃在日后的发展形势。

参考文献:

[1]赵德义.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会计制度前景分析[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3(02).

[2]石道金,庞艳红.我国国有场圃会计改革的思考[J].绿色财会,2012(09).

第7篇

关键词 新医院 财务会计制度 成本管理工作

中D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3-000-01

于1998年颁布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工作是其主要的内容,同时还提到进一步强化医院收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分别核算医疗服务以及药品消耗,在上述的基础上,已经从根本上满足市场经济要求,同时还促使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框架实现进一步完善化[1]。在分析其实际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得到,在规范医院的财务治理工作以及会计核算质量等方面,上述制度并没有很好的起到规范作用,同时还逐渐暴露出不足之处。

一、新制度融入成本管理管理工作

(一)预算的编制

一般情况下,由上至下、自下而上以及上下结合是目前最为常见的制定方法。其中,最为合理的就是对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参考整理等。在完成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需要实现分管职能部门的全院预算计划的下达。同时还要实现每个业务科室的进一步分解,同时实现行政管理科室的进一步分解。这样一来就可以促使科室在制定的过程中达成共识,在制定的过程中,就可以为实际预算制定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在实际工作中,科室成本一般选择完全成本法,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不可控成本,其次是科室可控成本。在辅助预算管理的过程中,成本核算需要适当的引入责任成本工作的重要性。责任成本主要指的是,在责任的范围之内,这部分成本可以实现确定以及控制。科室的可控成本是不是包括考核的某项成本,需要从根本上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条件是可以被计量;第二个条件是成本升降原因的掌握;第三个条件是可以被有效的调节。

在医院制定预算计划的过程中,需要在对应的责任部门计入内部可控因素,同时还要记录内部可控因素导致的不利预算差异,其是按照成因性质计入的。在以此为基础的前提下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并且将其差异得到明显的解决。预算控制部门在分析实际内容的基础上,促使相关预算控制力度得到明显的强化[2]。需要重视以及关注后续月度的考核指标,在考核指标分析的基础上调整以及修正,促使月度预算得到完整化以及完善。在上述的基础上促使产生的预算差异得到最有效的解决。促使预算管理办法可以结合分级控制以及归口管理两个方面。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以促使各种矛盾、问题以及冲突得到有效的消除以及减少。减少过期储存、减少失效储存、减少变质储存。同时还需要对资金的使用格外的重视以及关注。

(二)新制度融入绩效管理

医院的公益性以及医院的社会效益是目前新医疗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需要公立医院回归其公益性,同时还需要按照实际情况的需要完成绩效考核体系的有效制定。医院需要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同时还需要完成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效调动,这就需要完成绩效工资分配体系的完善,这种新型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可以促使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得到明显的改善。绩效考核办法需要完善,需要保证考核工作量、工作效率等。在实际工作中,一部分医院按照实际情况增加了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以及比重,与此同时还增加了医疗质量等维度,还实现了财务指标的考核,例如弱化收支节余等。但是随着医院运行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对于优质、低耗以及高效等方面,需要最大程度的结合成本核算工作以及分配核算工作。

二、结语

分析目前的实际情况得到,在设定科室考核指标的过程中,需要灵活运用科室成本核算数据。在收支结余核算的过程中,需要有效的结合直接收入以及可控成本两个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还要有效的使用收支配比法以及加权平均法。对于控制医疗费用来说,在核算科室门诊住院收入的基础上,还要结合统计工作量。对于预算当年存在的变化因素需要格外的重视,在实际基础上促使科室的综合考核得到进一强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出台的新制度政策直接改变着社会上其他制度。对于医院来说,需要进一步完善成本核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医院需要在分析医疗工作数量以及工作质量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指标以及成本之间存在的联系,同时还要实现成本管理体系的进一步优化以及完善,最后发挥成本管理所存在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张军华.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下的成本管理优化[J].财会月刊,2011(32):84-85.

第8篇

关键词:高校 会计核算 风险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118-02

高校会计核算是高校财务工作的重要方面,是高校财务分析的基础,是高校编制年度预算的依据,同时也是高校信息披露的关键。但由于近年来会计制度改革一直实行的是会计集中核算,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因此,当前如何改进和完善高校会计核算方式,以适应高校发展的需要,,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一、我国高校的会计核算制度

我国高校的会计核算一般遵循的基本法律制度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预算法》和《高等教育法》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会计法律和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会计制度也在不断修订,从开始的按照行业进行划分的会计制度,到统一的不分行业和所有制的会计制度,相继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直到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企业来说,高校会计制度的改革明显滞后。因此,高校应该加强会计制度的建设。各高校的基本做法是,将《会计法》作为总的纲领,把它作为一切会计工作的基础;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作为指导高校会计行为的具体意见,看成是高校制定具体会计制度的准则;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指导高校会计工作的具体标准,最后各高校根据2009年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来制定了高校内部的会计核算办法。

二、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风险

1.会计核算出错产生的风险。这些会计差错主要包括:一方面因为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原因,会计人员忽视了对票据的审核,使失真或非法票据进入核算程序,使会计核算失真。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人员数据计算、抄写错误或出现错误的会计科目,结果很可能导致失真的会计报表数据。

2.现金出纳产生的风险。现金出纳没有严格履行财务制度,没有按规定每天检查库存现金,没有对库存现金和现金日记账进行核对,没有根据要求处理损溢现金,每月总是产生库存现金而且还与日记账不一致;银行出纳人员没有仔细保管银行票据、没有根据要求分开保管银行印鉴和公章;没有及时仔细进行银行对账工作,没有查明并处理每一笔没有及时到达的账目款;对大额银行支出没有根据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导致很大的资金安全风险。

3.审核人员产生的风险。审计人员对金融监管政策和学校的财政政策不了解,不了解资金支出的有关规定,出现了即使花费支出超出标准也不能及时发现,有时报销金额出现错误,没有显示报销费用用途也不知道督促更正,对重大支出需要按照要求履行的审批手续不了解,说法不一,造成资金支付风险及高校教师和学生的不满。

因此,高校必须足够重视会计核算工作的风险,提前预防,力争将会计核算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高校会计核算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高校应对会计核算工作加以重视,合理定位,合理配备高品质的会计人员

会计核算在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起基础性的作用,是会计信息具有真实性的保障。而且,会计核算需要专业人员来完成,有很高的技术性和复杂性,会计风险的存在又具有一定程度的客观性、不确定性和隐蔽性,所以大学必须加强会计核算风险意识,认识到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性的作用,并通过下列措施将会计核算风险降到最低。

1.合理设置会计核算岗位。现在,由于高校招生数量不断增加,高校会计核算人员要核算上级拨款和收取学生的学费,承担着繁重的和高强度的工作,在如此繁重和高强度下,很容易发生会计失误,造成会计核算风险。根据会计工作的需要设置人员编制,真正减轻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是避免会计核算风险的最好办法。因此,财务部门应根据岗位的要求,合理配置人员,与业务量相结合,使各业务之间可以进行相互检查,相互制约,防止不同岗位由一人承担的现象,使会计业务的每个环节都被安排有效的监督。

2.配齐配足高素质会计核算人员。会计核算风险既然由会计人员产生,也必须由会计人员来避免。所以,选择高品质的会计业务人员并将其安排到会计核算岗位是高校避免会计核算风险的前提。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岗位的人员应配备具有良好的道德,能够坚持原则,敬业、负责,熟悉会计业务,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计算机能力。

(二)高校要健全财务制度和加强岗位管理

健全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财务工作有序进行避免风险的前提,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是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高校应建立会计核算规章制度,进行岗位责任制度建设,明确各个会计岗位人员的行为准则,狠抓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并明确严惩机制,以尽量避免会计核算工作风险。为了确保会计的工作合法性,规范性,防止会计风险,必须建立健全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和会计行为。

1.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且要做到人员岗位分离和操作权限分离,使岗位和权限彼此牵制,相互制约,使会计岗位人员能够明确工作应注意的问题,集中注意力,尽量避免会计核算风险。要产生这样的效果就要加强会计监管,不但做到有法可依而且做到违法必究。

第9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江;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第十五条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帐簿。

会计帐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八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九条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井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十二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除应当遵守本法第二章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本章规定。

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

(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第三十一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

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在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帐。

第三十四条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人、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第四十条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全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河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第10篇

200X年上半年,财务部紧紧围绕机械集团公司年初职代会的工作中心,在为全公司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认真组织会计核算,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并通过加强财务制度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站在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的角度,以成本为中心、资金为纽带,不断提高财务服务质量。

一、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会计核算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财务部全体人员一直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从审核原始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从各项税费的计提到纳税申报、上缴;从资金计划的安排,到结算中心的统一调拨、支付等等,每位会计人员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以实施新中大软件为契机,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

在经过两个月的××年度三套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后,财务部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着手进行了新中大2005年财务会计模块的初始化工作。对会计科目、核算项目、部门的设置,会计报表的格式等均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针对平时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如设置“制造费用”明细科目,并按该科目的费用项目进行了明细核算、归集和分配,费用的具体开支情况现已一目了然;规范“应交税金”科目的核算,如对增值税明细项目的月末结转、个人所得税的科目统一、现金流量项目的规范化;对收下属分公司的管理费用由以前冲减管理费用改为冲减制造费用,这样使管理费用和销售毛利率的反映更为合理、恰当;在配合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对固定资产编制了固定资产卡片类别代码,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新中大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的初始化工作。××集团总公司要求在今年4月份全面正式运行新中大财务软件,而本集团公司财务部在3月份就完全甩掉金蝶财务系统,正式运行新中大,结束了长达半年之久的两套财务软件同时运行的局面。目前新中大软件已正式与矿部相链接,并运行良好。

三、制订各项财务成本计划,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根据××集团司企字[××]117号文《关于下达〈××集团2006年多经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和××司字[××]8号文《关于下达××分公司多样化经营二00×暨一季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通知》,财务部对有关考核指标进行了分解,下发了××年财务计划和可控费用指标。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费用,实行刚性考核。财务部每一季度汇总可控费用的执行情况,于公司常务会上通报,针对每一季度电话费超支的部室、单位,按超支额扣部室负责人及其他第一责任人的奖金;对于其他可控性费用也是实行指标考核,对于超支部分坚决不予核销。

四、资金调控有序,合理控制集团总体资金规模

上半年,随着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而××集团总公司销售价格制订相对迟缓,本集团公司资金一度吃紧。为此,财务部一方面及时与客户对账,加强销货款的及时回笼,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正、透明,先急后缓;另一方面,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与计划,合理地安排融资进度与额度,并针对工商银行借款利率上浮的情况,选择相对利率更低的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以及通过向××集团总部结算中心临时借款,以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这样,通过以资金为纽带的综合调控,促进了整个集团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序进行。

五、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财务部根据公司差旅费的实际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行为、统一标准,制定了《××机械集团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务部制定了《××机械集团会计报告竞赛考评办法》,对各母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从报送时间及时性、数据准确性、报表格式规范化、完整性等方面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从而逐步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为领导决策和管理者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了可靠、有用的信息。

平时财务部通过开展每周一次的交流会,解决上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周的主要工作,逐步规范各项会计行为,使会计工作的各个环节按一定的会计规则、程序有效地运行和控制。

六、制定财务部各工作岗位职责,并进行自我评定

为明确财务部会计人员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和纪律要求,制定了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同时要求各岗位会计人员根据本岗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岗位评述和认定,对各自的工作提出建议、作出打算,并对自己的岗位写出每月工作规程备忘录。这样,强化了各岗位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加强了内部核算监督,促进了各岗位的交流、合作与团结。

七、开展了以涉税业务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的自查活动

为了规范财务行为,配合各级主管部门的稽查与审计工作,财务部组织了在本集团公司内的××年至××年的财务自查活动,对审计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进行了整改,事后进行了交流,提高了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

下半年,为实现本集团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总体发展目标,财务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工作:

1、做好上半年和第三季度的经济活动分析工作,及时提出为实现本集团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财务控制可行性措施或建议。配合××集团总部进行收入、成本、费用的专项检查,加强非生产费用和可控费用的控制、执行力度,不能超支的绝不超支。

2、为更好地加强资金管理,统一调配,根据××集团总部结算中心的工作计划安排,做好本公司结算中心的统收统支和结算软件的培训与安装工作。

3、继续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如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考评办法等。

4、××集团总部财务处要求在全集团范围内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本公司是先行试点单位,因此财务部要积极配合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第11篇

会计制度是指针对商业贸易与财务管理进行分类登记、编制与审核、上报的相关制度。从狭义上分析医院的会计是关于医院经济活动的系统性进展和信息分析,将统计的数据总结成报告的过程称为财务会计,一般称这种报告为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资产负债表,说明医院的资产和债务;第二种是损益表,报告医院的总收入情况、开销、获利或者亏损;第三种是现金流动表,分析现金流进和流出医院的情形。为了医院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作的报告称为管理会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在长期使用中能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劳动资料和消费资料,一般分为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本文将简单介绍新医院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分析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问题,并提出个人见解。

1 新医院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的定义

2011年,著名会计准则主讲专家袁小勇出版了代表作《新医院会计制度》,全书内容新颖,讲解全面而精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该著作的第一章论述了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十大变化,即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突出权责发生制,全面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规范了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同时体现预算和财务两种信息;将科教资金纳入收支管理;完善医院成本核算体系;将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医院会计“大账”;配合新医改,药品收支不再单独核算;解决了净资产严重不实的问题;完善医院会计报表体系。

医院的固定资产包括医疗设备仪器、机械、病房和建筑物等,也就是医院为了正常运营、提供服务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非货币性资产。

2 医院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问题

2.1 固定资产采购体系不完善

目前,医院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作为重要固定资产之一的医疗设备仪器采购的核算与管理问题。医院更新或者购买固定资产的资金通常来源于专用基金,如果专用基金余额不足又得不到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就会严重限制医院的发展。医院的正常运营必须采购大量的医疗设备,在采购过程中,大多数医院都是由财务部简单编制采购计划书,并交给财务部管理人员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要规定采购内容、名称、数量、规格技术要求、交付时间以及付款模式、违约办法等;签订合同后,由医院的监督机构进行跟踪监督合同执行与货物验收;最后由财务部进行货款结算以及供应商登记,这样做虽然可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院的采购成本,影响医院的经济效益。而且,医院对固定资产的评价体系有问题,选择固定资产供应商时,仅以价格作为评价标准;和供应商的合作主要集中交易关系上。从长期战略来看,这种价格判断法对医院获取长期稳定和优质固定资产货源是十分不利的。这种合作关系造成的竞争多于合作,致使固定资产采购与核算管理的不确定性增加,阻碍合作的通畅进行。

2.2 医院核算固定资产的技术方法有待优化

医院在核算固定资产过程中采用的技术相对落后,很多医院没有采用新医院会计制度所提倡的先进技术与会计管理模式,财务与会计混为一体,核算固定资产时仅以单位价值为基准来进行判断,这种方法并不科学,严重影响核算质量,不能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

2.3 会计师的专业水平不高

医院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对会计师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但是部分会计师的专业水平有限,不能熟练运用现代管理会计来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意识不足,不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质量。

3 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策略

3.1 完善固定资产采购体系

在采购医疗设备时,医院的财务部应该与质检部相配合,财务部负责核算成本、付款等相关程序;采购完毕后再由质检部进行固定资产质量检验,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提高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而且,医院不能只使用专用基金来购买医疗设备。医院应使用现代管理会计来核算医院固定资产,现代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并列,注重改善医院内部财政经营管理,优化经济资源的信息系统,研制先进的计算机会计软件。现代管理会计主要包括执行会计和决策与计划会计,决策会计是决策与计划会计的核心内容,充分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深入地分析各种方案,可以权衡利害,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选择最佳方案,实现决策目标。决策是计划的基础,计划相当于财务预算,是用货币的形式核算医院固定资产,预算固定资产的运营现状及其经济效益,并汇总预算体系。执行会计的前提基础是决策与计划会计,更加重视医院固定资产消费经营项目的进度、过程和收益,会将医院固定资产的年度预算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和具体化,并建立责任会计体系。

3.2 优化医院核算固定资产的制度与模式

优化医院核算固定资产的技术方法,首先要挖掘财务会计的职能,需要构建更加完整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建立会计电算化宏观管理模式,拓宽财务会计理论研究领域。为了适应新医院会计制度,需要重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制定与新医院会计制度相适应的财务会计理论,形成有结构层次的理论体系。完整的财务理论体系应包括会计概念结构框架、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应用理论三大基本理论。要注意医院的固定资产并非永久不变的,不能只根据固定资产的价格或者使用时间来制定标准,必须做好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工作。

新医院会计制度要求建立会计电算化宏观管理模式,从而规范医院的各项经济管理制度,约束医院的监督机构和决策机构。建立简介管理型的会计宏观管理模式,促使会计准则体系更加成熟化、科学化。必须制定新医院会计法、企业会计电算化准则、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会计工作人员的资格与监督体系等。

另外,医院要拓展财务会计的职能,即拓宽财务会计理论研究领域,需要综合探究会计基本理论、管理会计、财务会计、电算化会计、成本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理论体系,而且要吸收西方的先进会计理论。目前,会计理论界在基本理论问题方面已不再只注重文字表述,而是更加注重学术认识在电算化会计中发挥的作用。财务与会计必须一分为二,财务管理是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医院会计制度下的财务管理属于职能管理部门,承担着财务工作,促使财务发挥应有的价值与作用。但是,会计不是职能管理部门,只有提供综合性财务信息的权力和职能,无权干涉财务。此外,要注意推动医院内部审计制度趋向成熟化与科学化,发挥管理会计的职能,建立医院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自我监督机构与自我约束、自我调控的理论体系。

3.3 提高会计师的专业素质

医院必须加强会计师队伍建设的质量,完善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自我监督与咨询服务体系,注重提高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对会计师进行定期培训,引导他们树立爱岗敬业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会计师要辅助医院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使其规范化、科学化,还要从新医院会计制度建设出发,协调医院各部门和各科室的关系,可以用现金流量表来代替财务状况变动表。

第12篇

摘 要 所得税会计以财务会计为基础,但二者遵循不同的目的和原则,在经济领域中,会计和税收是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二者存在较大的差异。所得税会计以税法为依据,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是会计与税收规定之间的差异在所得税会计核算中的具体体现。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影响。

关键词 所得税会计 财务会计

在企业会计核算的实际操作中,按照财务会计制定完成各会计要素的确定、计量和记录,是企业财会工作的根本。但是,一些企业在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时,会出现财务会计的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法有所抵触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又要服从于税收的规定来完成税额的确定与申报缴纳。实际上,所得税会计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但同时,它又要服从于国家税收的法律法规。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已经成为让很多企业财务工作人员棘手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从本质上体现着较大差异性的经济关系。二者遵循了不同的财务原则,并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因而根据会计基本前提和原则进行核算的企业税前利润不一定就是企业应税的所得额,在实际应用中,计算企业应税所得额的方法往往是在以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权益进行确认、以及调整费用的可扣减性。由此,在计算应税额方面分别使用财务会计方法和依据税法算法所获得的结果具有差异性。本文重点就该问题做以探讨,介绍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与区别,分析产生差异的成因,并根据笔者的日常实践提出了解决方案。

一、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会计是实现税收的必然条件,而会计核算方法的改进和理论的创新直接影响着国家税收的革新与完善;相反的,税收对会计具有制约性,税收的实际情况直接影响到会计工作的执行与调整。因此,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具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性。

1.财务会计是所得税会计的基础

财务会计是所得税会计的资料来源,根据2007年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第18号有关所得税的相关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的债务核算方法来进行所得税的计算,能够较完整的体现资产负债观念,使所得税会计明确的将资产与负债区分开来。

2.所得税会计对财务会计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颁布并执行,其对财务会计产生了巨大影响。新税法的实施一方面提高了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使其成为一种被广泛应用的企业核算方法,另一方面也改善了会计实务自身的连贯性。

二.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别

由国家税务总局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与由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制度》均在各自的管辖领域中对经济业务的相关处理原则作出了规范性的限制,其影响力极大。但正因为领域不同,所得税会计和财务会计二者的核算方法产生了明显的差异性,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来对收益及费用进行计算,而所得税会计则是结合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共同计算收益及费用。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两种方法的差异体现的较为明显,具体概括有几下差别:

1.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服务目的存在差别

所得税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处理分别遵循于不同的原则,在我国,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应当遵从企业会计准则,其目的在于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为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所得税则以课税为目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征税。

2.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在依据法律法规方面的差别

税收主要体现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会计主要是满足微观企业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需要,体现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所得税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的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依据,采用统一的计税标准向纳税人征收所得税,具有强制性。财务会计则是依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来处理会计事项,企业可根据宏观经济状况、经营对象、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的不同对某些相同的会计事项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具有自主性。

3.在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面存在差别

以非货币易获取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需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交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获取长期权的股权投资,并不确认损益;但根据税法规定,如果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应用了经营活动中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则需在投资交易时将这部分费用分解成为按照公允价值对非货币资产及投资的方法处理所得税账目。

4.对部分应付账款处理的差别

企业在财务核算时,总会出现有无法支付的或是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应把无法支付或无需支付的长期借款直接计入到资本公积中;而根据税法的要求,这部分借款应该作为其它收入被计入企业的当期收益,并缴纳企业的所得税。

5.预计负债的处理差别

《企业会计制度》中将预计负债作为一种支出与会计利润进行抵减;而税法则将预计负债作为一种尚未发生的损失形式,不予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6.债务重组的处理差别

债务重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应计入资本公积中,为防止人为操纵利润,不再以当期收益的形式出现,企业对于债务重组所产生的损失应该立即予以确认,并计入到营业外支出账目中;而税法则允许企业债务重组的损失于税前列支,而收益则计入到当期所得中,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7.非现金资产转移与核算的差别

非现金资产转移包括:债务重组、投资、非货币易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非现金资产仅作为企业资产的减少,但不确认收入;但税法则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资产转移和销售非现金资产这两项经济业务来进行所得税的处理,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来计算出资产转让的所得与损失。

三、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之间存在的差别成因

目前,我国所得税会计问题主要在于会计制度和所得税制度相对独立,其各自体现着不同的经济关系,分别遵循于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目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一般会计原则,其目的是为了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的信息。税法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原则,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就所得税而言,主要是确定企业的应税所得,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进行征税。财务会计和所得税会计两者间的区别在于:确认收入的实现和费用扣减性。因此按照财务会计方法计算的利润与按照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结果不一定相同。而面对这种差额的处理,财务会计与税收会计两者的目的不同,对收益、费用或损失确认时间和范围不同,从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产生差异。

四、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别在实际应用中的解决方法

能过本文以上方面的确分析,可见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财务会计与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核算的所得税会计在方法和金额上均存在着各种差异性,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经过笔者多年的专业性实践,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风险规避,处理好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1.正确认识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促进二者的共同完善

作为税务部门,在对税务收政策中的会计制度进行制定时,应首先正确利用好其对会计的积极影响,主动广泛听取实务界与理论界的相关意见,再制定出符合于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的会计政策,同时必须保证会计政策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另一方面,作为各类企业的会计人员,也要有意识、有主见的摆脱盲目的遵循税法的传统方法,通过多年的实践与专业知识的积累,最好能够建立出一套具有统一性的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从而帮助解决税收对于会计工作所提出的新问题。同时,会计从业人员要积极主动的去影响税法的调整,使其能够更加充分的考虑到会计实践中的合理要求。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有着必然的共通性和差异性,这就需要双方面加深相互的学习,多借鉴,并不断发展各自的优势,不断的进行融合与完善,这样才能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达到共同发展。

2.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调整。

应付税款法是把本期财务会计利润和所得税会计的应税所得间的差异均置于当期进行所得税费用的确认。采用这种核算方法进行调整,可以将本期利润从净利润中扣减后的税费通过本期应税所得配合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来进行计算,也就是说,本期的所得税费应等于本期应交纳的所得税额度,而在本期发生中产生的时间性差异不进行单独的核算,采用与本期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同样手法进行处理。因时间性差异所发生的受影响的所得税金额,在财务会计报表中并不被反映成为一种负债或者是一项资产,无论税前会计的实际利润是多少,在对交纳所得税进行核算时,均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相应调整,成为应税所得,之后再按照应税所得来完成本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即可确定本期应付所得税的费用金额。

3.通过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调整。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企业在确定了时间性差异对于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后,将当期所得税与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合计,以此来作为当期所得税的费用计算方法。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将当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顺延和分配到未来的各期会计核算中,所得税被认为是企业在获取收益时才发生的一项费用标准,同时随着相关的收入与费用共同计入到同一期会计核算中,从而达到收入与支出的合理配比。因时间性差异所影响到的所得税金额,被包含在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项目之内、和财务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递延税款余额等项目当中。

通过以上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利润的差异性问题,应注重分析的准确性与运用的合理性,一方面要区别性对待,另一方面也要结合考虑,总之在确定税率的情况下应根据不同的企业财务情况,来选择最适合于企业的具体调整方法。

五、结束语

目前尚未找到消除两者差别的优先模式.因此,还应坚持企业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分离,坚持以独立的思路分别考虑会计所得与税法所得的核算办法,所得税会计和企业财务会计各自以其特殊的原则、目标、方法自成体系,分析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特别是两者的差别。他既符合目前企业的发展,又符合国际惯例,对我国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慧光.我国所得税会计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浅谈.资治文摘.200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