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7:14: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司资产如何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资产减值的含义
资产减值就是指资产的回收额大大低于账面的原来价值,这种资产指的是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就是最小资产组合,它的现金应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现金流入。资产减值会计要经常对减值等各个事项进行上报、计量等,为企业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有利于相关的部门监督上市公司。
(二)资产减值的重要性
我国很多的企业都多少存在着对本企业资产高估的现象,将大于账面金额的部分认定为资产损失,这样可以反映出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为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决策依据。这样就使企业避免了资产虚增的现象。企业资产减值不仅仅是企业经济利益考量的依据,大大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反映企业资产的盈利能力,还能够为企业对未来的预测提供一个有效的参考,可以使企业规避很多金融风险,也是一个企业资金状况的良好反映,使投资者的财产不受损害。
(三)资产减值的优点和缺点
资产减值会计可以真正的反映资产真实情况,可以大大的限制上市公司利润虚增的现象,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高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了解的信息质量。缺点也是有很多的,虽然这项准则扭转了严格的限制,但是财务人员的水平参次不齐,在某种程度上也对资产减值的运用不利。
二、如何运用会计有效管理企业资产
(一)健全企业成本管理管理机制
上市公司资产减值控制的关键即是健全上市公司企业资产减值的控制机制,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制度的建立要具有科学性和全面性,保障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开性,只有这样工作人员才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的和要求进行管理,明确责任使各个部门的人员各司其职,另外要健全奖罚制度,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于工作认真、表现良好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好和物质奖励;对于在资产减值控制工作中造成重大问题的人员要查明原因,及时补救,并给予惩罚,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资产预算的科学性,才能为企业管理人员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保障企业决策的正确性,保障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佼佼者。
(二)提高人员素质
人是一切工作的实施者,上市公司的资产会计也不例外,企业资产成本会计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需要各个部门的相关人员的配合,因此本管理要从整体上提高人员的素质,首先要加强财务人员的素质,提高他们的队伍建设水平,在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术啊水平的同时还要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还要强化监督人员的责任心,定期的对企业资产会计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及时整改,减少资金损失,这样可以保障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大背景下保障上市公司财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总之,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要正确的认识到现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成本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等问题,并且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要尽量的匿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管理的质量,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和企业形象,为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树立上市公司资产管理理念
想要做好上市公司资产管理第一步便是要企业全体员工树立公司资产成本的理念,要让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参与到资产管理的实践中去,时刻保持资产减值危险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整个企业以最低的资产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促进企业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新的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无论是制度还是人员素质都要不断完善和提高,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现代化要求,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模式,提高企业自身科学化管理水平,最终达到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资产管理与国际化要求,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实现现代化的资产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完善,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方便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因此为了保障上市公司资产成本管理的顺利进行,因此应在资产管理过程中不断的应用现代技术,实现现代化的成本管理,在降低资产成本的基础上,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企业文化生产结构的调整,保证企业的产品符合市场需求,符合人们的需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执行股权;逆向否认法人人格;股权价值
一、问题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这为股权强制执行提供了实体法依据,也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实现其债权提供了途径。在强制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存款、担保物等财产不足以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时,若被执行人在公司享有股权,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在公司里的股权。但在强制执行股权过程中,被执行人为了逃避个人债务、规避法院强制执行,常采取非正常交易、虚假交易等方式,恶意处置公司财产,造成公司资产缩水,股权价值非正常减少甚至贬值的“假象”,从而达到逃避个人债务的目的。
在强制执行股权案件中,如被执行人是一人公司的股东或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被执行人常会出现上述规避法院执行的情况。在现行法律制度下,由于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人格相互独立,法院强制执行股权,只能先行冻结被执行人股权,继而拍卖或变卖被执行股权,以股权转让价款清偿债权人债权。但如出现上述被执行人(股东)利用公司这一载体,恶意处置公司财产,造成公司资产严重缩水,股权价值贬损,甚至出现股权价值被评估为零、无人竞买该被执行股权的情况,债权人的债权根本得不到保障。因此,如何阻却被执行股权价值非正常减少,反规避被执行人(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资产,逃避个人债务,规避法院执行,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课题。有鉴于此,本人拟从实体法角度和程序法角度,深入探讨被执行股权价值非正常减少的问题,以期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思路。
二、法律干预股权价值非正常变动的正当性
1.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的对应关系
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的价值决定着股权的价值,无论是协议转让还是拍卖转让,投资者总会对公司资产价值和股权价值进行价值评估。在价值评估中,股权的价值大小取决于公司资产价值的大小,尤其是净资产价值的大小。资本价值理论告诉我们,企业价值是由资本创造的,评估企业价值就是要评估企业所拥有的资本价值或资本可能创造的未来价值。
如公司资产在股东的操控下不断缩水,特别是实物资本的缩水,将会严重影响公司的价值,进而影响股权价值。在股权强制执行过程中,如股东利用公司恶意处置公司资产,就会严重影响公司的整体价值。虽股东在公司的股权份额并没有发生改变,但其股权价值却因公司价值的降低而贬损,甚至可能变得一文不值。法院在最后处置股东股权时,可能就无法将股权转换为执行款项,最终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将不能实现。
同时,公司的治理结构会影响股权结构进而影响企业价值和股权价值。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业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及决策公司事务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如果股东(被执行人)能够随意处置公司财产,表明该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完全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人格不能独立,公司的财产容易被侵犯,因而其股权价值也必然相应贬损。
因此,在强制执行股权过程中,为了保障顺利执行股权,必须保证公司资产得到维持,不被股东恶意处置。如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资产,法律就要对股东的行为和公司的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
2.股权的内容允许法律干预股权行使方式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参与公司事务并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股权内容具有综合性,不同于强制执行股东的其他财产,如动产、不动产、存款等,执行该等财产,如同剥夺其所有权,法院以被执行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换取货币以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因公司人格和财产的独立性,公司不对股东的个人债务承担责任,强制执行股权,不能强制执行股权所对应公司的财产。
股权的内容具有综合性,是股东以实物、货币或知识产权等财产权转化为公司资本而换取的对价,资本性使股权具有价值和价格。股权在转让时,受让人必须支付相应的对价,因此其具有典型的财产性。在强制执行股权的过程中,法院通过在登记机关冻结其股权,限制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从本质上来说,是限制股东股权中自益权中财产性的一面。同时,股权又具有共益权的性质,共益权不是纯粹的财产权,但共益权仍是围绕财产权这一核心而设,股权总体上是一种财产权。根据强制执行理论,凡具有财产价值者,均可成为执行标的。
股权的财产性是股权可供强制执行的基础,法院在强制执行股权过程中,不仅可冻结其在登记机关的股权转让,还可向股东所在的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上述内容,并注明公司违反此法律义务的后果。如被执行人(股东)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实施了上述行为,债权人基于与股东及其所在公司的利益关系,有权请求法院宣告公司的上述行为无效,追回公司财产。至于受让人,因其属于低价或无偿受让,未按照市场规律支付合理对价,返还财产并不会给受让人造成重大损失。受让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可依据缔约过失责任向公司主张损害赔偿。如有证据证明受让人是为了配合被执行人(股东)逃避个人债务、规避法院执行,其受到的损失不仅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反而应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推出的创业板定位于服务成长型创业公司,创业板公司的成长性一直备受资本市场的关注。2009年在创业板上市的36家公司,至今上市已接近两周年。上市时创业板公司就因高市盈率等因素吸引了无数市场投资者的眼球,成为当时资本市场的宠儿。上市后,创业板公司是否延续其在招股说明书所描绘的高成长性,他们的成长性究竟如何?本文从财务角度,即偿债能力、资产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四方面财务指标,通过上市前后数据对比,从而透析创业板公司上市后的成长性。
二、创业板公司上市前后财务指标对比
本文选取2009年在深圳创业板上市的36家公司,剔除缺少完整四年数据的6家公司,最后确定研究样本为30家公司。所有样本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新浪财经网站。
(一)创业板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是公司对到期债务清偿的能力和现金的保证程度,公司偿债能力分析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两方面分析。表1指标值显示,创业板公司2009年上市后,反映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值不断改善,企业偿债能力不断增强,这主要得益于公司2009年在资本市场上募集大量资金,使得货币资金的数量急速上升。虽然创业板公司的偿债能力增强了,但相关指标值,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都不约而同地偏大,特别是现金比率,从公司角度,过高的现金比率同时也意味着货币资金没能合理有效利用,这会影响公司获利能力。
2009年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由于市场的追捧,除了顺利募集计划资金,还超募大量资金。这些募集资金无疑暂时增加了公司的偿债能力,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如何?产生多少经济效益?才是市场更关心的。下表2列示了创业板公司截止2010年年末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在上市之初的招股说明书中,共计有7家公司表示他们的部分募资投资项目将在2010年12月31日达产,而从表2统计数据发现,没有一家公司能全额按计划完成项目,项目完成平均进度仅为64.45%,最小值为28.01%,期末投资承诺成一纸空言。另外,从全部投资项目来看,截至2010年末平均投入进度为38.7%,最大值为94.42%,而该投资项目组合本是计划2010年12月30日完成,最小值仅为4.4%,该投资项目组合计划最迟2011年12月31日完成,创业板公司资金使用率较低。据深交所数据,截至2011年6月30日,创业板公司超过七成的募集资金还躺在银行里“睡觉”。
从表1还发现,创业板公司上市后,资产负债率下降幅度较大,特别是2009年上市后,股权融资比例增加,相对债务融资规模减小,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仅为13.78%。虽然资产负债率低,说明创业板公司有充足资产作为长期债务偿还保障,公司财务风险低,但是也同时意味着创业板公司没能较好地运用财务杠杆作用,为股东带来更多的收益。
(二)创业板公司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营运能力代表公司资产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反映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周转情况。从表3看到,创业板公司2009年上市后,营运能力财务指标值不断下降,特别是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总资产周转率下降速度较快,还是由于2009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大所致。这些指标应该在以后期间,随着投资项目的落实得以改善。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创业板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说明创业板公司上市后应收账款回收速度逐渐放慢,流动性较弱。同时从下表4看到,创业板公司上市后应收账款总量不断增加,而且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重逐年攀升,这都是相当于危险的信号。
(三)创业板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是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赚取利润的能力,公司的业绩是通过盈利能力体现出来的。盈利能力是营运能力分析的目的和归宿,也是偿债能力和成长能力的结果和表现。从表5看到,创业板公司上市后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两指标都出现上升的趋势。销售毛利率高,可能说明创业板公司产品的附加值较高,存在较大的成本竞争优势。销售净利率高,则说明创业板公司在扩大销售额的同时,注重改进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成本费用,从而提高盈利能力。
但是,反映公司盈利能力核心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净利率和每股收益三项指标,在公司上市后,出现大幅度下降,如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净利率,上市前两年指标值都是双位数,平均值分别达到32.72%和21.14%,而上市后两年两指标值骤降为个位数,平均仅是8.51%和9.33%。一方面,2009年募集资金,使得总资产、股东权益规模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前面反映公司利用财务杠杆作用的资产负债率指标下降,导致权益乘数变小,同时,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不断下降,都直接影响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的下降。
(四)创业板公司成长能力分析 成长能力指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潜能。公司的成长能力主要依托不断增长的营业收入、不断增加的资金投入和不断创造的利润等。从表6发现,创业板公司上市后各项成长指标都呈现增长趋势,说明创业板公司上市后,仍然保持一定的成长、增长势头,特别股东权益增长率和总资产增长率两项成长指标,其增长速度明显比上市前快,还是由于公司2009年筹集资金原因,但是,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这两项指标的增长速度明显不如上市前。2010年是该批创业板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后度过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仅为25.57%,最大值是127.76%,最小值是-43.63%。根据证监会规定,在创业板申请上市的公司应当具备条件之一,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比上一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三、结论
本文研究发现,从偿债能力来看,创业板公司上市后整体偿债能力增强,抗风险水平高,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缓慢,同时,资产负债率低,导致没能很好发挥财务杠杆作用;从资产营运能力来看,上市后,创业板公司整体资产周转速度慢,运用效率较低,特别是应收账款金额不断增加,而且回收速度缓慢;从盈利能力来看,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指标呈现高增长发展趋势,但核心盈利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却比上市前大幅度下降;从成长能力来看,创业板公司上市后,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都出现较明显的下降趋势。
结合研究结果,提出几点建议:第一,创业板公司应适当增加公司债权性融资比例,优化资本结构。一方面,负债具有节税的作用,另一方面,适度的负债可利用财务杠杆作用。第二,创业板公司应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三,创业板公司应提高公司资产的营运能力,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减少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关键词】资源整合;资产管理;商业模式创新
2012年伊始,中国证监会明确表示,将以各种方式大力支持证券公司探索创新。无疑,证券公司创新业务的内涵将在今年得到进一步丰富,证券公司创新的途径与转型的方向也将进一步明确。作为证券公司四大主业之一的资产管理部门,虽然是国内理财市场中最早起步的市场参与者,但因长期受困于相对狭窄的投资范围、绝对强势的银行渠道以及异常激烈的市场竞争,目前不得不面对远远落后于公募基金的严峻局面。根据Wind资讯显示,2011年末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规模仅为一千多亿,而公募基金规模早已超过2万亿,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的近20倍。鉴于现阶段资本市场制度背景与竞争环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如何健康快速地发展壮大是业内诸位管理者亟需思考与规划的。由此,笔者尝试从金融资源整合的角度探索我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模式创新,提出可行方案以供业内参考。
一、我国金融集团的资源整合现状
所谓金融资源整合,就是以金融产品或服务创新为突破口,对分业金融资源进行战略性重组和结构性改造,以达到效率最大化。现有理论研究表明,实现金融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与资产规模、创新机制等要素的变化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而整合金融资源是重要途径之一。有鉴于此,近年来我国金融控股集团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成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规避分业经营限制的桥梁。下表1列出了我国现有的主要金融控股集团结构。
二、基于资源整合的商业模式理论解析
1.商业模式创新
“商业模式”(Business Model)最早提出于20世纪50年代,但是直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这一概念才流行开来。相对于国外实业界的创新实践,目前国内实业界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尚处于引进与尝试阶段。例如,埃森哲咨询公司的研究者王波、彭亚力(2002)认为商业模式有两种理解:一是经营性商业模式,即企业的运营机制;二是战略性商业模式,即一个企业在动态的环境中怎样改变自身以达到持续盈利的目的,是对运营机制的扩展与利用。而商业模式创新是指企业价值创造提供基本逻辑的变化,即把新的商业模式引入社会的生产体系,并为客户和自身创造价值。通俗地说,商业模式创新就是指企业以新的有效方式赚钱。新引入的商业模式,既可能在构成要素方面不同于已有商业模式,也可能在要素间关系或者动力机制方面不同于已有商业模式。
2.基于资源整合的券商资管商业模式
在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结构中,虽然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但是如上表1所示,我国许多大型商业银行已建立起银行控股公司或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混业经营雏形,而个别实业集团也初步搭建了金融控股平台。如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商业银行通过成立证券、保险、信托等控股子公司,内设投资银行部、金融市场部等与资本市场关联密切的业务部门,涉足证券、保险、信托等领域,试探性地开展混业经营;而平安、中信和光大集团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领域的控股公司为平台,实现大规模、跨领域的综合化经营。
相较于大型商业银行的类混业经营模式,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开展中却是孤军奋战的,亟需进行同业资源整合。一般而言,业务整合按整合对象的界限,可以分为内部整合和外部整合。外部整合是指企业对企业的业务、或对产业上下游的关联业务、优势资源之间进行的调整合并过程,以达到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加强对产业控制力的目的。据此,证券公司的资管业务对商业银行的资管业务、或对资产管理产业上下游的关联业务、优势资源之间进行整合,以达到扩展资管规模,加强对产业控制力的目的。
三、基于资源整合的商业模式实战案例
(1)案例背景
券商A公开发行了一款增强型债券理财产品B,该产品的托管银行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C。而城市商业银行D一方面不具备券商理财产品的托管业务资格,另外一方面又希望借助券商A的资产管理业务实力拓展自身的理财能力。在此背景下,城市商业银行D向券商A提出:希望借助增强型债券理财产品B的平台,为其设计并打理一款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能够保证全部客户的本金安全,二是满足部分风险承受能力高的客户,其收益随着市场行情进行浮动。
(2)解决方案
券商A为城市商业银行D量身定制理财产品E,通过产品E再投资于增强型债券理财产品B,由此达到双方共赢的效果。此款产品E的设计要点为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结构分类,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两种类型,优先级部分对客户的投资经验没有要求,次级部分仅适合有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认购。由此可以估算不同情形下,优先客户与次级客户的投资收益率。
(3)模式点评
在传统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销售模式中,券商资管与城市商业银行之间属于两条平行线的关系,并无交集可言。而在基于资源整合的商业模式中,券商资管与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改变为合作关系,券商利用自身强势的资产管理业务能力整合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平台。在此过程中,券商可以有效扩充自身的资产管理规模,获得管理收益;而城市商业银行则可以迅速提高自身的理财产品收益,既可拓展潜在理财客户与存款客户的范围,又可从中学习券商资管的先进经验。
参考文献
[1]庄毓敏.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近些年,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的发展势如破竹。资本市场在促进资源配置优化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部分公司基于各自的经营情况,尝试进行了资产重组,其中有些公司在进行了资产重组的基础上,还进行了外部股权转换与资产置换重组,企业的业绩突飞猛进,备受市场的期待和社会的意义。
1 问题的提出
资产重组一般定义为:企业把一项(批)资产通过一定程序向另一项(批)资产进行转化,以便实现合理分配资产的交易行为。根据不同的重组形式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四类:上市公司资产置换、股权转让、对外收购兼和对外转让资产。上述方式中均存在相应的会计问题,有待进一步分析和探讨。
1.1 股权转让
该重组方式中值得推究之处的问题是:若新股东转而掌握了上市公司控股权,那么该企业的资产负债会计基础是否应当随之做出调整呢?变更股东与原本的企业独立法人归属是相互分离,并不是一体的。依据目前应当尽量维持“持续经营”的行业取向,公司向外界提供的企业会计报表仍然应当依据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表示。出于我国目前存在若干制约因素,上市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不进行调账。其制约因素表现如下:截至目前仍缺乏针对性较强的法规,明确提出在股权转让时,应当评估上市公司资产,获得更多具有公允价值的数据;国内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缺乏标准一致的交易规程,受政治因素影响也比较明显;公司数额巨大的股权转让交易如果频率过高,公司在进行调账时将会面临繁重的工作量;在转让股权的过程中如果调账频繁,将使得企业财务方面的数据变动增加,使数据接受者对这些信息的理解脱节,感到信心不足。
1.2 上市公司对外收购扩张
国内的上市公司由于还未有单向扩股收购的权利,因此主要通过股东通过实物配股投入来扩大经营规模。
基于会计角度,摊销合并价差或投资差额能够促进投资利益变成按照投资企业的成本计算,基于公司资产的角度,如果不进行摊销,那么投资资产与商誉在持续消减之后,与之对应的长期投资还有所保留,将会造成账面失真。对合并价差与投资价差进行摊销,在一定程上表明了权责发生制具体的要求,但很有可能会造成部分上市公司在利润上的压缩。
1.3 资产置换
在当前的部分重组企业中,出现了交换不等值的公允价值资产的情况,从而使得关联交易大量出现。由资产置换而衍生出的会计问题是:是否需要对资产置换损益给予确认。在当下的实际情形中,有些企业在确认收益时常将置换资产的公允价值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算在里面,并且记入到投资收益里面。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即使资产能做到交换到相等公允价值,但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存在的差距却被忽略了,没有对这种差额给予完整的呈现。为体现稳健原则,伴随资产置换而带来的收益部分,应当将其归并到资本公积,避免即时减损;一旦损失产生,应当及时将其确认为企业支出,在对应时期的企业利润表中将其表示出来。
1.4 资产剥离
部分上市公司在一段时间内所产生的剥离资产数额过大,会随之出现对应数额的处置损益。如果遵循当前的会计制度,将处置损益归并到当期损益,将使得企业业绩受到明显波及。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收益,其购买方按照年度进行该款项的分期支付,那么在税收方面对应年度的实际收款项纳税额度,能够呈现出时间性阶段差。并且企业在进行利润配置过程中,同样适用更加保守的、精确度要求高的分配政策,避免分配中不合理现象的出现。
2 资产重组中会计问题专题研究
2.1 确定重组资产公允价值
大宗股权的转移、企业资产置换、企业剥离资产和企业收购等,均牵涉到资产公允价值确立问题。这些问题一般能够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定。但是,目前国内在进行资产评估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不可小觑,许多因素在其中起着制约作用。
对于交易方而言,进行交易的公司一般在企业渊源上存在关联,涉及关联交易的现象时有发生。当企业经营业绩不理想时,借由资产重组的捷径实现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转移,
将会显露出其对投入资产低估、对剥离资产高估的问题。
对于独立中介机构而言,国内的资产评估机构还缺乏独立性,负担不了在风险评估中的责任,无法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公平资产评估服务。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根本没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机构浑水摸鱼,扰乱了中介评价行业秩序。
对于市场环境状况而言,国内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不高,那些非市场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交易原本的公平性,上市公司的发展受到行业分割、地区利益的制约和羁绊,对于企业的资产重组发挥了负面效果。
对于法律监管而言,重组资产评估至此仍未有明确的立法,某些重组过程中的操作没有对应的法律依据可循。
2.2 确定购并前利润和购并日留存利润
在理论上会计处理针对企业的合并有购受法和权益合并法这两种处理方式。当中采用权益合并法对企业的合并业务处理更好,能更大程度上帮助企业短期内获得相当可观的利润。缺乏科学依据的“一组就灵”偏差认识在证券市场中蔓延,上市公司也对重组十分偏好。由于权益合并法能方便操控利润,使得各国对权益合并法如何使用一般都施加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上市公司存在于管理中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企业管理者对资产重组的期待过高,期望短时间内实现企业业绩的大力提升,但管理效率却没有一起跟着大力提升,甚至资产重组已经不再是企业管理优化的一种方式,而是变为了上市公司用来规避摘牌风险及进行利润操纵的手段。
2.3 调账基准日的确定
问题的关键在于购买日的确认时点。当前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对于购买日的确认不够明确,部分上市公司追求被购利润最大化,随意将购买基准日前置,缺乏有力的依据作为支撑。
2.4 如何处理职工安置费
目前在对外收购的重组行为中,亏损方可能是被购并方。在整体兼并形式中,收购方需解决企业在职工安置和退休员工的养老医疗问题。企业所在的该地区政府一般会分拨专款或预留土地,提供给兼并方。会计方面对相关安置费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是其中一个需要再考虑的问题。有些上市公司将这笔款项作为补贴收入算进企业当年利润总额,这并不合理。由于安置职工只是收购资产阶段里的责任,是公司的隐性负债,不应当把该部分列为收入。
3 若干改进建议
3.1 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及信息披露标准,会计处理的规范资产重组
3.1.1 让资产重组的信息更加透明化。企业资产重组的内容涉及很广,牵涉到企业合并、企业投资和固定资产等多项具体规范准则。相关负责部门应当尽快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明确确认好合并范围,资产置换损益,对购并前利润如何处理,计算好中止营业损益的计算等相关问题。上市公司在年报里,关于资产重组为公司造成的经济波动没有给予充分的展示,不利于接收信息的人充分使用好相关数据。政府相关机构可以通过规定对信息披露的最低限度帮助使用信息的人合理有效地判断企业的经营成果,进行更加科学有效的计划制定,对公司会计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与规范,维护市场环境平稳、有效的运作。
3.1.2 令控股合并公司提供购并日财务报表。企业的购并行为能够对整体财务与经营绩效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还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公司的资产负债布局和范围随之出现变更,编制相关报表能够比较明晰地呈现出购并行为所产生的财务影响。考虑到投资者由于购并日出现的财务变动会影响,因此建议控股收购的上市公司能制作相关合并日会计报表并公布。
3.1.3 注意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伴随资产重组,部分企业的主营业务调整幅度较大,重组前后难以有效比较,因此在会计披露中出现的主营业务结构的变动应该体现出来。相关管理机构在执行对公司配股资格的审批时,应当将净资产收益率在重组前后的可比性纳入考虑范围内。对企业的合并范围的确定,应当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执行范围划分标准。
3.2 改进利润表中的相关项目
目前,国内的企业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一般是由营业利润、投资净损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所构成。在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下,市场能对企业的净利润构成项目增减变化做出反应。我国现行的制度中关于营业利润的构成列示得比较完善,但是在营业外收支和投资净损益方面还存在着进步空间。在营业外净收支方面,以往的企业营业外收支业务较少,可以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分别反映,基本可以达到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随着新形势的发展,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量显著增加,营业外收支的项目种类繁多,数据量巨大,增加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的难度,使得营业外收支的相关含义和反映更加不明晰。营业外收支本身概念不够明晰,其他分门别类的非经营性项目含糊纳入其中,使得投资者更难做出判断。上市公司常常会通过营业外收支中的一些特殊项目来操纵利润。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以及相关的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是不设置营业外收支的。
关键词:澳大利亚 金融 发展
1 存款性金融机构
1.1 概况 过去5年存款性金融机构资产在金融机构中的比重增长显著,由2005年的50%增加到2010年近60%,究其原因,金融危机前家庭信贷的增长成为主要驱动力,但由于危机后金融监管的加强和低通胀期的结束,目前信贷增长的步伐已有所放缓。
具体来看,银行资产占存款性金融机构资产的97%,其中澳四大银行拥有资产1.9万亿澳元,占存款性金融机构资产的四分之三。四大银行海外业务主要分布在新西兰和英国,海外资产约占其资产四分之一。
澳主要银行资产规模约占全球银行业资产总量的2%,与澳大利亚GDP占全球经济总量的比重相当。同时,自2005年以来,银行同业兼并也促使主要银行资产规模占存款性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提升了约10个百分点,其中主要包括西太平洋银行收购澳第五大银行St. George Bank(2008年12月)和联邦银行收购Bankwest (2008年10月)。除此之外,其它7家澳大利亚银行的资产总额占存款性金融机构总资产的9%,另有外资银行子公司或分支行43家。就规模来看,中小银行资产规模在4000万至700亿澳元之间,而四大银行之末的资产规模仍达3600亿澳元,两类银行差距极大。整体来看,由于金融危机后外资银行纷纷缩减业务甚至退出澳大利亚市场,澳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数量及资产份额均呈下降趋势。
1.2 业务结构及危机期间表现 澳存款性金融机构业务重点仍在于传统银行业务,即国内市场的储蓄吸收和信贷发放,其中国内信贷发放占其资产总量三分之二以上,且大部分来自于零售业务,同时,储蓄规模占其负债50%左右。对于中小型银行来说,零售信贷占其资产比例甚至高达85%。基于上述商业模式,利息收入和其他费用达到存款性金融机构营业收入70%以上。
大型银行还参与其它银行业务,例如企业融资、证券承销、风险管理服务、金融市场交易和证券经纪等。此外,澳银行还普遍开展了相当规模的基金管理业务,约占其营业收入的5-15%。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持续增长和家庭收入增加成为过去20年澳银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自1992年以来,主要银行平均税后资本收益约15%,但金融危机致使银行坏账增加,进而导致收入减少,主要银行的资本收益也因此由2006年的20%下降到2009年10%,但此后2010年该指标又回升到15%左右水平。尽管金融危机并未导致澳银行资产严重损失,但确实影响到其通过海外批发市场和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融资,这也迫使澳政府采取措施,以收费方式为澳银行批发融资提供担保,以此满足其融资需求。2008年高峰时期,澳政府共为约合1600亿澳元的批发融资债务提供担保,占当时银行业债务融资总额的15%。
2 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作为借贷双方的中介机构开展业务,通过债务批发市场进行融资,同时按规定不能吸收储蓄。整体来看,金融公司资产在澳金融机构中的份额有所下降,由2005年6%降至目前低于4%水平。目前多数金融公司主要业务为金融租赁和货币市场投资。
3 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资产主要来自于养老金基金、人寿保险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其所管理的资产已由2005年的1万亿澳元增至2010年的1.4万亿澳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三成左右。受金融危机影响,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增长也有所放缓。具体来看,养老金基金为主要的基金类型,约占全部基金资产的70%,人寿保险的份额约占13%,其余为开放式基金。
相较于其它国家而言,澳养老基金规模更为庞大。截止2010年,其管理资产约1.3万亿澳元,另一方面,过去五年养老基金的结构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其自主管理的资产比例提高了约10%,投资于产业基金的比例也提高了2.5%。就资金投向而言,约有三分之一的资产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海外投资比例约占12-14%,同时受利率走高影响,储蓄占其投资比例也由8%提高到12%。
4 保险业
截止2010年,澳保险公司资产共计1330亿澳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3%,目前,澳大利亚共有注册保险公司116家,再保险公司12家。澳保险业规模相对集中,仅前三大保险公司(Suncorp、QBE和IAG)资产就占全行业总资产半数。整体来看,过去5年保险业收入较为可观,税后资本收益先降后升,由2007年18%降至9%,到2010年又恢复到15%水平。就业务类型来看,保险业近三分之二的收入来源于短期保单,例如汽车保险等。
5 资产证券化
澳金融体系的另一变化在于,过去5年金融机构对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的依赖度有所降低,金融危机后,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的融资活动由2007年高峰时的7%降至3%,结束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快速增长期。其中,澳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形式为房产抵押债券,尽管澳房地产市场表现强劲,但房产抵押债券的发行仍显著下降,以资产证券化为融资方式的房贷占比也急剧下降。此外,金融危机期间,澳财政部曾要求澳金融管理办公室公开收购价值80亿的房产抵押债券以维护市场稳定。
关键词: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 控制
1、前言
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是保险公司得以发展的重要保障,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与保险公司的生死存亡有着莫大的关联。在当今社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已经成为国际金融界甚至是整个人类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实现对保险公司风险的严格控制,最大程度地降低保险公司在发展中存在的风险,是当前保险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真正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才能使其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用良好的行业形象和信誉给客户以安全感,让他们对保险公司产生信任感和认同感,进而有效地促进保险行业持续发展。
2、什么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通过利用专门的技术方法对风险进行控制、衡量、识别,从而使保险公司所存在的风险得到最大程度地降低,最终实现风险成本最小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
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衡量以及风险的分析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三个方面内容,要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最关键的是做好风险的识别。准确地对保险公司当中的受损标的、风险源、危害及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能够帮助保险公司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公司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并进行有效的分析处理,避免对公司经济利益造成损害。
首先,对受损标的的识别有助于保险公司迅速判断受损标的内容是人力资本还是金融资产,进而能够采取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其次,从对风险源的识别,保险公司能够有效分析出当前面临的物质环境风险、社会环境风险、法律环境风险、政治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技术环境风险、金融环境风险等几个方面组成的保险公司外部环境风险,也就是人们常听到的非保险风险。
再次,准确识别保险公司运营风险所带来的危害,能够让保险公司对其销售、承保、定价、理赔及投资等行为中存在的风险与危害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进而使保险公司的运营风险得到有效地管理与控制。
最后是对危险因素的识别,即对保险公司经营环节中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风险的危险因素进行有效识别,使保险公司对有可能导致承保风险、定价风险以及理赔风险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确认,从而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承保、定价和理赔风险。
3、当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保险公司主要指的是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在我国主要分为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两大类别,这两者的业务范围并不相同。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下面就针对这两种不同的类别进行现状的分析。
3.1、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3.1.1、公司业务员缺乏风险意识
当前我国的许多财产保险公司过于注重公司规模的发展,而不注重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并且在对公司业务员的管理上不够严格,只注重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使得业务员在工作过程中片面追求业绩以提高薪酬,严重缺乏风险管理与控制意识,导致财产保险公司存在严重的风险。此外,当前社会道德风险问题突出,表现在投保人或被保险对象在投保过程中存在隐瞒、欺骗等情况,甚至是编造保险事故企图讹骗钱财,保险公司员工和管理者如果缺乏专业判断能力和风险意识,就会助长这种行为的滋生。
3.1.2、核保核赔制度不完善
财产保险公司核保核赔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导致其在承保理赔中面临严重风险。许多财产保险公司没有严格依照《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核保核赔,使得擅自承保定损理赔、违规支付手续费、盲目签单承保以及违法承保实务规范要求等行为盛行,严重破坏了保险行业发展秩序[1]。
3.1.3、资产结构不合理
当前我国部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机构不规范导致资产结构不合理,从表面上看,这些保险公司的资产总量在高速增长,但是其中大量资产属于泡沫资产,使得他们在发展中面临严重的资产结构风险。
3.2、人寿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3.2.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
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狭窄导致当前许多人寿保险公司普遍存在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加上当前人寿保险公司中存在的违规资金运用现象的滋生,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问题日益严重[2]。
3.2.2、核保人员素质不高
核保人员素质偏低会影响人寿保险公司的核保队伍建设,进而会导致许多人寿保险公司存在业务核保问题和承保风险问题的突出,这就严重阻碍了人寿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3.2.3、恶性剥削现象严重
恶性剥削现象的严重存在会使人寿保险公司在优胜劣汰的行业生存发展规则中被淘汰。因此,人寿保险公司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厘订费率,简化费率审批手续,同时,加强对费率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3.3、存在利差损风险
长期存在利差损风险是当前我国几乎所有的人寿保险公司都会存在的问题,这主要归结于经营体制上存在的弊端导致在短时间内人寿保险公司无法避免盲目追求公司业务规模等问题的存在。
4、做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的主要措施
4.1、将风险管理软件系统引进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中
在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中引入风险管理软件,如:Value at Risk,简称VaR,是一种风险价值模型,也称风险价值法,常常运用在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中。将VaR风险模型有效进入到保险公司凤霞管理与控制工作中,能够实现保险公司对个别资产或者资产组合的市场风险评估和管理。
保险公司有效利用VaR风险模型进行风险控制,可以让保险公司的客户能够明确他们在进行的金融交易面临着多大的风险,还可以为所有保险公司客户设置VaR限额,防止出现过度的投机行为[3]。如果保险公司能够严格执行VaR管理,就可以有效避免部分金融交易的重大亏损。
4.2、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必须要加强资产风险管理,积极培养员工风险管理意识,经常召开风险管理会议,使资产风险管理落实到每一天的工作当中。同时,保险公司还要建立宏观和微观的风险管理模式,形成保险公司资产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提高保险公司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4.3、将责任细化到保险公司员工个人,完善核保承保制度
保险公司必须要在业务拓展同时加强对公司的管理,包括内部员工管理和内部风险管理等,坚持规模与效益并重,加强对员工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将责任细化,使每位员工在权责督促下更好的展开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和道德水平,明确员工职权范围,完善核保承保制度,使员工的工作有据可循,避免盲目签单承保、擅自承保定损理赔等现象的滋生。
4.4、加强费率管理工作
强化费率管理有利于保险公司有效避免定价风险,建立和健全保险公司的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对公司的费率管理办法要根据不同险种的风险程度、经营期限、业务规模以及技术要求分别制定实施报备费率、审批费率、标准费率和自由费率,并在费率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实行稽查制度,加大保险公司费率监管力度,这样能够有效避免费率管理高度统一造成的恶性剥削现象[4]。
4.5、加强员工培训和人才的引进工作
人才是一个公司乃至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内部人才的培养,培养出一批懂得如何管理和控制风险、懂得经营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让这些人才进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使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做得更加出色。除了对内部员工能力的培养,保险公司还要积极做好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使保险公司整体员工素质得到提高,从而有效促进保险公司的持续性发展。
5、总结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利益团体对保险公司风险认识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人们对于风险在保险公司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重大影响也有了更深的认识,如何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在发展中不得不考虑的重要问题。因此,做好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保险公司当前迫在眉睫的工作任务,只有更好地实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使保险公司能够在最低成本下实现其最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卢哲宇.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J].商场现代化,2012,15(19):133-134.
[2]崔娜.论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J].财经界(学术版),2011,4(08):90-91.
关键词:信用风险 风险管理技术 对策与建议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领域改革的逐步推进,我国正在从适度宽松的币政策转向稳健的货币政策,商业银行将要面临信贷紧缩环境,从银监会公布的不良贷款余额来看,虽是持续降低 ,但考虑到 “股改剥离”的因素,截至2010年第2季度末,商业银行的实际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则分别高达2.3万亿元和6.24%。面对不良贷款“明降实增”的现状和趋势 ,如何加强其信用风险管理、实现稳健的发展对商业银行至关重要。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指的是风险的识别、衡量、监督、控制和调整收益,目的在于信用风险平衡。但面对信用风险的不断变化,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对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缺乏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制约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的关键之一就在于基础数据的收集。基础数据不统一和准确性比较差,从而其分析结果缺乏可信度。
(二)内部评级法难以在银行经营管理中有效使用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缺乏真实披露内部评级结果的激励机制,运用内部评级法来确定资本充足率水平存在缺陷。另外,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技术平台还存在一些问题:企业数据缺乏连续性、数据质量不高、评级标准过粗、人为因素较大、尚未确立根据经济周期变化对债务人、债项进行压力测试的方法。
(三)缺乏科学的信用评级方法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以定性分析为主,实行的“打分制”淡化了信贷员的责任,对财务指标的分析技术比较落后。
(四)现代风险管理模型与技术的引进存在制约因素
构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先进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还不完善,现代的风险管理模型与技术在我国引进的总体环境还不成熟,所以,这对现代风险管理模型与技术的引进存在制约。
二、国外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论与技术
(一)在商业银行的业务中, 由于贷款占其资产的主要部分, 因此信用风险的管理通常集中在信贷风险。这种损失被理解为只有当违约实际发生时才会产生。国外对于信贷风险管理主要方法有:
1.主观分析法。这种分析方法主要集中在对借款人的道德品质、盈利及还款能力、资本实力、抵押品的价值和经营环境等内容的分析与研究。
2.五级贷款分类法。这种分类方法是金融机构在美国货币管理办公室最早开发的评级系统基础上拓展而来的, 共分五个级别: 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这种评级分类方法实际上是对资产组合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并针对不同级别的贷款提取不同的损失准备, 是一种被动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3.基于信用风险管理模型的现代管理技术方法。信用风险一旦经过度量模型确定后, 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规避和化解这些风险。一般来说, 现代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规避和化解更多地运用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场上对信用风险进行分散和对冲。
(二)随着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 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运作及管理必将与国际接轨, 金融监管原则和技术也必须符合金融监管的国际惯例和要求。因此, 用信用风险模型分析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及所面临的风险, 防止集中授信, 进而为其提供量化的、科学的依据。世界著名的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向公众公布的信用风险量化模型主要有以下四种:
1.信用度量术模型
信用度量术模型是由JP摩根及美洲银行、KMV公司、瑞士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于1997年推出的,旨在提供一个在风险价值框架内估计信用风险的方法,用于诸如贷款和私募债券等非交易性资产的估值和风险计算。
2.信用风险附加模型
信用风险附加模型是瑞士银行金融产品开发部于1996年开发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它应用保险经济学中的保险精算方法来计算债券或贷款组合的损失分布。该模型是一种违约模型,只考虑债务人对债券或贷款是否违约,并假定这种违约服从泊松分布,与公司的资本结构无关。模型使用一个连续随机变量来描述某一信用等级客户的违约风险。
3.信用组合观点模型
信用组合观点模型是由麦肯锡公司应用计量经济学理论和蒙特·卡罗模拟法,于1998年开发出的一个多因素信用风险量化模型,它主要用于信贷组合风险的分析。该模型将违约及信用等级转移概率与利率、经济增长率、失业率等宏观经济变量联系在一起。
4.KMV模型
KMV模型是由KMV 公司(现已被穆迪公司收购)开发的一种违约预测模型,它将信用风险与违约联系在一起。KMV模型利用默顿的期权定价理论,将公司资产看做是公司债务的期权,当公司资产价值少于短期债务加上50%长期债务时,债务人就会违约。模型认为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低于其总负债价值是对公司破产而不是公司违约的准确度量。
三、国外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实践
目前国外商业银行运用较多, 比较成熟的对信用风险进行分散的方式或工具主要有以下几种:
[关键词] 资产质量 资本结构 企业价值
一、资产质量与资本结构研究综述
1.国外研究
(1)资产盈利能力与资本结构
盈利能力与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不确定,根据权衡理论,则盈利能力越强,债务破产成本就越小,则债务比例应该越大,根据权衡理论负债具有缓解成本的作用,根据信号理论,负债具有显示公司质量的作用,因此盈利能力的强的公司应该利用较大的负债起到信号显示作用,即盈利能力与资本结构的关系为正相关关系。根据融资优序理论,企业融资顺序依次为:内部资金、债务资本、权益资本,意味着只有当公司内部资金不能满足需要时,才会发行债务资本,如果盈利能力强,则利用内部资金比例越大,相应地负债比例越小,由此,盈利能力与资本结构为负相关关系。Allen (1991)、Cassar and Holmes (2003) 对澳大利亚公司资本结构研究结果支持Myer's(1984)的融资优序理论。Kester (1986)、Titman and Wessels(1988)、Rajan and Zingales(1995)、Friend and Lang(1988)实证检验两者之间关系为负相关,也有的学者利用国家间数据来验证负相关关系(Rajan and Zingales,1995;Wald,1999来自于发达国家的证据, Booth et al. ,2001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证据)。Long and Maltiz(1985)研究发现,盈利能力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为正相关,但是相关关系不是很显著。
(2)担保价值与资本结构
担保价值一般用固定资产比例替代,固定资产越多,则代表破产风险成本越小,同时,具有担保负债作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降低企业问题,防止企业投资于风险较大的项目,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进行风险转移(Jensen and Meckling ,1976;Johnson ,1997),因此担保价值与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为正相关关系。Williamson (1988) and Harris and Raviv (1990) 提出,负债应随着清算价值的提高而增大,所以资产的有形性与负债的关系为正相关关系。实证结果证实此理论预测的是Marsh (1982)、 Long and Malitz (1985)、 Friend and Lang (1988)、 Rajan and Zingales (1995)和 Wald (1999)。
(3)资产专用性与资本结构
Williamson(1988)强调负债和权益应该被看作治理结构的不同形式,负债的治理功能,类似于市场,具有较少的干预特性,只有在企业违约和在某方面违反了债务契约的情况下,债权人持有公司资产的控制权;而权益则具有比债权人更一般的控制权,可以通过董事会监督经理行为,必要时干预战略决策,Williason认为负债和权益的选择主要依靠公司资产的特性,特别是专用性。因此为了实现企业战略,资产特性和资本结构之间具有相关关系。许多研究者强调企业战略中资产、资源的专用性优势(Barney,1986;Lippman and Rumelt,1982;Montgomery and Wernerfelt,1988;Rumelt,1991),资产专用性可以提高资产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由于专用性资产因为不能轻易调换和处置,导致其对债权人的担保作用很小(Klein,Crawford,and Alchian,1978;Williamson 1975,1986)。因此,债务治理将抑制公司对专用性资产的投资。如果公司想要投资于专用性资产时,则会利用权益筹集资金。所以,资产专用性与负债比率为负相关关系。
(4)资产流动性与资本结构
资产流动性指在短期内资产能够没有损失被出售的确定性(Keynes,1930)。资产流动性与资本结构的关系存在许多争论,Williamson(1988)认为资产流动性的提高,意味着资产很容易被卖掉,对债务融资起着担保作用,因此资产流动性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应为正相关关系。Shleifer and Vishny(1992)认为非流动资产在出售时面临高的折价,导致较高的破产成本,因此有较多非流动资产的公司为了降低破产成本,则会降低债务比例来降低违约可能性和破产成本,即资产流动性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为正相关关系。Myers and Rajan(1998)and Morellec(2001)认为经理可以通过销售资产来转移债权人的财富,因此资产流动性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是线性关系,Myers and Rajan(1998)预测资产流动性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为倒U型关系,当经理可以处置资产时,则随着资产流动性的提高,资本结构先是提高,然后下降。Morellec(2001)通过模型预测如果经理可以处置资产,则高资产流动性可以降低最优资本结构。Valeriy Sibilkov(2006)利用美国数据,实证分析了资产流动性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两者是正相关关系,资产流动性与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为正相关关系,而与非担保债务之间的关系为非线性关系。
2.国内研究
国内关于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起步较晚,最早始于陆正飞和辛宇(1998),对沪市1996年上市公司按照不同行业分组,以分析行业因素对资本结构的影响,研究发现,不同行业的资本结构有显著差异。
肖作平(2004)利用双向效应动态模型,对239家非金融上市公司1995年~2001年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结果发现:有形资产比率、公司规模、产品独特性与财务杠杆正相关;成长性、资产流动性和现金流与财务杠杆负相关;非负债税盾与财务杠杆并没有显著相关性。
王永海、范明(2004)是国内首先在资产专用性视角下动态分析资本结构,研究发现,企业负债水平与资产专用性程度显著正相关。王夏闻(2005)选取2001年~2004年间持续经营的深沪两市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资产专用性与总负债率为负相关关系,资产专用性对长期负债率的影响并不显著。
二、资产质量研究综述
1.国外资产质量研究
国外学者关于资产质量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银行资产质量与信贷风险、规模经济;企业资产质量与生产效率等之间关系的研究,而关于资产质量与企业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很少。David Bemstein(1996)对银行资产质量与规模经济的关系进行研究,研究发现贷款质量对银行成本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银行的资产越差,其成本越高,但这种影响表现得不是很明显。
Valeriy Sibilkov(2006)对资产流动性和经理成本分析,实证结果发现,当公司资产处于流动性较低水平时,资产流动性对成本的影响并不明显;当公司资产处于流动性较高水平时,资产流动性可以影响成本。同时限制资产的出售是降低经理变现成本的有效措施。
Harris 和 Raviv(1990)的债务缓和模型(简称 HR 模型)假设公司质量与企业盈利、企业价值有关,公司质量决定其资本结构,并最终影响企业价值。Harris和Raviv指出公司质量主要指的是管理人员能力、资产质量等。即暗含着资产质量影响企业价值的途径包括两种:一是资产质量直接影响企业价值;二是资产质量影响资本结构,资本结构再影响企业价值。
2.国内资产质量研究
马兴国(2001)对资产质量与企业偿债能力进行分析,认为企业资产质量与企业偿债能力,两者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如何确认企业资产质量的好坏、企业偿债能力的大小,就要通过财务报表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运用财务指标评价,分析企业资产质量及偿债能力。
李树华、陈征宇(1998)以沪深两市1997的745家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资产质量与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一定的正相关相关关系。
宋献中、高志文(2001)对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之间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利用1996年~1998年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被调整项目占总资产的比例越大,表明该企业资产质量越低,从而影响企业当年的盈利水平和今后盈利的持久性。
张春景、徐文学(2006)提出存在性、有效性、收益性是衡量资产质量的三个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资产质量的评价体系,并以江苏省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总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损耗率等,是衡量企业资产质量的关键因素。优质资产与劣质资产最大的区别在于资产的周转效率,作为公司的经营者应该认识到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的关键在于将公司的存量资产用足、用活,只有提高资产质量,企业才具备做大做强的基础。
李嘉明、李松敏(2005)选用2003年我国深、沪两地上市的A股1117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样本公司的资产质量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资产质量越高,公司的绩效则越好。这一结果说明在我国现行的环境下,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可以引导公司绩效的相应改善。
贺武、刘平(2006)利用2002年~200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样本对资产质量和公司盈利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与企业的盈利能力存在正相关的关系,说明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创造效益的能力也强。
甘丽凝(2007)利用2001年~2005年国内A股上市公司样本对资产质量、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之间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能够真正反映企业价值信息的不是资本结构,而是其背后的资产质量,资产质量与资本结构的匹配作用能够提升企业价值。
三、结论
1.资产质量与资本结构关系缺乏理论依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资产质量与资本结构之间关系的研究主要来源于资本结构理论,没有具体的资产质量理论。而且资产质量对资本结构的影响主要从某一角度进行分析,很少从资产质量整体来分析其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2.资产质量实证研究尚需完善
通过上述研究综述知道,关于资产质量的研究,国内外主要集中于银行业资产质量的研究,而对于公司资产质量的研究是少之又少。国外对于资产质量与企业价值、企业盈利之间关系的研究很少,而实证研究几乎没有。国内虽然已有相当数量的资产质量文献,但国内的研究仍然处于资产质量研究的起步阶段,关于资产质量与企业盈利之间的实证研究,研究结果一致显示资产质量与企业盈利是正相关关系,即资产质量越高,企业盈利能力越强,而且企业盈利能力持久性越好。但目前还没有资产质量指标评价体系,甘丽凝(2007)尝试性地通过主成分分析法从资产质量的三个主要特征进行衡量。因此,资产质量实证研究需要逐步完善。
3.资产质量、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研究有待开发
通过上述综述知道,国内研究没有考虑到资产质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也没有相关资产质量、资本结构、企业价值之间关系的研究,目前的研究也没有考虑中国的制度背景,虽然甘丽凝(2007)对这一领域进行开创性研究,弥补资产质量研究领域的空缺,但资产质量、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之间关系研究有待进一步开发,以便为投资者、政府、债权人等提供有用的信息。随着公司债券在我国的试行,为这一领域进行实证研究开拓了很好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王生兵 谢 静:浅析资产质量.软科学,2000,4
[2]李树华 陈征宇:证券市场会计问题的实证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3]张新民 王秀丽:企业财务状况的质量特征.会计研究,2003,9
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分析;信息利用
作者简介:李全中(1959- ),男,河南南阳人,经济学学士,河南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主要从事财务管理与财务分析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0)03-0083-04 收稿日期:2010-02-26
一、引言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引起了国内外对公允价值计量顺周期效应的关注,阿兰等人(2008)认为盯市会计具有潜在的传染效应并可能引发顺周期效应;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中遭受重创的花旗、美林、瑞银、百士通等金融机构纷纷要求废除或暂时停止采用公允价值会计;但在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2008年12月30日提交的研究报告中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在银行倒闭潮中所发挥的作用微不足道,但同时也提出需要修改公允价值会计。国内学者也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缺陷、完善公允价值会计、改进会计监管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经营业绩影响进行了大量研究,黄世忠(2009)指出公允价值会计假设市价代表企业资产的价值,但市价并不总能代表资产的价值,并指出公允价值会计在经济萧条时由于计提大量的减值损失,进一步引起恐慌,使得本已恶化的经济雪上加霜,在经济繁荣时由于确认较多的投资收益,使得已经过热的经济火上浇油;陆宇建等人(2007)指出由于交易价格本身的不确定性,要求上市公司报告有关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信息就显得尤为必要,例如应披露未来存续期间金融资产交易价格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齐东平(2009)指出证券监管者应根据公允价值计量对资产价格虚拟效应未雨绸缪,通过改善信息披露以及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中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王守海等人(2009)指出在微观层面应加强计量误差的信息披露,在宏观层面应加强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管理;关于完善公允价值计量信息披露的问题,盖地等人(2009)指出由于缺乏客观概率,根据概率来估计资产的价值反过来又会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性;关于公允价值计量对报表的影响,黄世忠(2007)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将加剧经营业绩波动不是绝对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通过多次而不是一次性反映收益,是缓和而不是加剧了经营业绩的波动;但郭毓娟(2009)指出公允价值引人加大了企业利润的波动性。此外,还有很多学者如夏成才等人(2007)、姜国华等人(2007)、李红霞(2008)对公允价值的理论和运用进行了较多地研究。
目前对公允价值计量影响的研究多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偏重于公允价值计量对业绩的影响,旨在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技术、加强政府监管。公允价值变动较为剧烈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损益表。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损益表,所以目前公允价值计量对经营业绩影响的研究实际上主要是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的研究。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而所有者权益的会计信息是衡量企业财务状况、配置资产和负债的重要依据,也是计算经营业绩指标的基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中国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实际影响如何,如何正确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信息,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为此。本文以中国31家上市公司为样本,主要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进行分析,以帮助企业、投资者、债权人正确利用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信息。
二、样本选择的说明
在样本选择上,股东权益或每股净资产反映了股东财富的账面价值,其变化反映了现代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情况,同时不论何种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都最终要影响股东权益总额或每股净资产的变化。而且股东权益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也是配置负债的依据,所以本文根据证券之星网站对2008年每股净资产变动率的排名,选择每股净资产降低率在50%以上的上市公司,并在其中剔除了2007年以后上市的缺乏前后期对比资料的公司、由于每股净资产基数较小稍微变动就会导致大幅变化的ST公司、单纯由于转送股使每股净资产大幅降低但不具有现实意义的公司,将余下的31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通过对其分析,试图了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企业财务决策的影响情况。
通过对上述31家样本公司的研究发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是影响2008年每股净资产大幅降低的最集中的原因,在股市上涨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导致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翻倍上升,并成为企业大幅举债的依据,在股市下跌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导致股东权益又跌回谷底,此时部分上市公司资产、负债也被腰斩,另外一些不能相应压缩负债的企业,负债的比重大幅上升,导致存在诱发财务危机的巨大风险,因而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引起的报表数据总量时而涌向峰顶时而跌落谷底、报表数据结构时而负债率大幅下降继而又剧烈上升的现象比喻为“报表地震”毫不为过。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分析
通过对所选样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分析,这31家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大幅降低的原因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转送股以及金融资产投资以外其他各种原因引起的经营亏损等。为了了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情况,将31家上市公司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或主要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导致每股净资产大幅降低的上市公司,另一类是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导致每股净资产大幅降低的上市公司(有关资料见表1和表2)。在表1和表2中,每股净资产变动率是期末每股净资产较期初每股净资产的增减额与期初每股净资产的百分比率,数据来自证券之星网站;每股净资产变动原因是按照各因素影响的大小排列的。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看出: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是导致2008年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大幅降低的主要原因。在选择的每股净资产降低率大于50%的31家上市公司中,有6家公司是纯粹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引起每股净资产大幅降低,占31家公司总数的1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作为主要因素之一导致每股净资产大幅降低的上市公司有14家,占31家公司总数的45%。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每股净资产
大幅波动与资本市场的波动成同向变化。在2007年股市大涨时,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一般都大幅上升,在2008年股市大跌时,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一般都大幅降低。
3、影响2008年股东权益大幅降低的原因中,来自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很少。只有用友软件和东方航空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2008年东方航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640093万元,占其亏损额1258088万元的51%;2008年用友软件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7423万元,远低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64058万元。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分析
根据证券之星网站的数据,将2008年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每股净资产大幅降低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关资料整理如表3所示。
根据表3的资料可以看出: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资产负债率随资本市场的波动而波动。在2007年股市上涨时,样本中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14家公司中有10家资产负债率下降;2008年股市下跌时,除2家资产负债率不变外,其他12家公司资产负债率都表现为上升。
2、在2007年股市上涨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成为增加配置负债的依据。在14家公司中有皖维高新、哈投股份、西水股份等3家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幅度较大,有7家公司资产负债率小幅下降,另外4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还有所上升。即使资产负债率降低幅度较大的公司,其资产负债率降低幅度也仍然低于每股净资产上升的幅度。以西水股份为例,如果当期负债不变,期末资产负债率应为11%[47/(47+53×6.88)],实际期末资产负债率为21%。这说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的股东权益成为大幅增加负债依据。
3、在2008年在股市下跌时,大多数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的上市公司不能相应减少负债,因而导致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一般认为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60%,2008年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的14家公司中有9家资产负债率的提高超过10个百分点,有5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出了可以接受的范围,其中南京高科资产负债率由47%提高到67%,广电信息资产负债率由54%提高到68%,上海电力资产负债率由56%提高到75%,华银电力资产负债率由70%提高到8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资本结构大幅变化,不亚于强烈地震对地质结构的影响。这说明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引起股东权益大幅减少的情况下,部分存在金融资产投资的上市公司不能相应地减少负债,从而导致存在发生财务危机的巨大风险。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了强烈的“报表地震”。以宇通客车为例,根据宇通客车2007年和2008年年度报告,2007年宇通客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使股东权益增加15亿元,使股东权益由2006年末的14亿元增到2007年末的29亿元,2008年宇通客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使股东权益减少16亿元,使得股东权益总额由年初的29亿元减少到2008年末的17亿元;负债总额由2006年末的23亿元增到2007年末的52亿元,再减少到2008年末的29亿元;资产总额由2006年末的38亿元增到2007年的81亿元,再减少到2008年末的46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使得企业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时而翻倍增长、时而被拦腰斩去,如同强烈地震对地表的再造一般。
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信息利用
海外成熟的资本市场股市运行一般较为稳定,而中国股市波动较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报表的震动更加剧烈,正确理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信息并作出正确的决策,对于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投资者本金的安全、乃至国家的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把握资本市场未来的变动趋势。公允价值变动的利得与损失具有未实现、不确定的性质,公允价值变动的利得能否最终实现,公允价值变动的损失是否最终一定发生,关键看资本市场未来的变动趋势。对于公允价值变动利得而言,如果未来资本市场的牛市能够得以保持,这种利得才有可能带来现金流入,与这种利得增加的股东权益相匹配而增加的负债风险较小;反之,如果未来资本市场的牛市不能维持,这种利得可能是暂时的纸上富贵,根据这种利得增加的股东权益相应增加的负债,很可能导致企业发生财务危机。
2、把握公允价值变动综合信息。会计报表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利得与损失反映的是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非流动资产,该项投资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使股东财富增加了还是减少了,不应只看一个会计期间,而应考虑各期公允价值变动的综合信息。资本公积的会计报表附注中的其他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主要反映当前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累计数,如果该余额为正值,即便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为损失,也仍然表明当前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体上是有收益的;相反,如果该余额为负值,即便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存在利得,也仍然表明当前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体上是亏损的。
3、注意剔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数额较大、品种单一,变现难度远大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把由此而形成的股东权益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具有极大的风险,为此在计算资产负债率指标时应剔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影响,以正确衡量财务风险。
六、结论
首先,注册资本不是“物”,但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物”的属性。正因为如此,注册资本为一定数额的货币时,称为“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包括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其中除货币以外都能进行评估作价,在缴纳注册资本后还应经过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这些都体现了一定条件下注册资本的“物”的属性,也是在管理工作中最经常遇到的。但是,这种属性是相对和暂时的。
其次,注册资本是法律关系的体现。注册资本具体体现了公司和股东以及各股东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存续于公司设立到终止的始终。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本身并不是注册资本,而是在一定的组织形式下、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才成为注册资本。在研究注册资本在公司运行的各个阶段的作用时,我们对此认识会更深刻。
注册资本随着公司资金的运作,在运作中不断改变自己的形态。第一个环节是公司的投资人筹备设立公司时的注册资本。从严格意义上说,此时还不存在注册资本,因为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前,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公司登记事项。第二个环节是公司成立时将注册资本数额记载在营业执照和公司登记簿上。此时,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关系已经确立,第三个环节是股东将注册资本缴纳给公司,并取得公司股权。在缴纳的瞬间,资本数额是符合注册数额的。这是一种交换关系,是资金和股权的交换。交换的结果是在股东取得股权的同时,公司取得注册资本所有权和使用权,注册资本从本质上转化为公司财产,第四个环节是公司资本金的流动。资本归属公司以后,成为公司资产。公司资产与其他资产具有共同的特征,就是在参与公司运营过程中数额会发生变化,其结果是会增值或贬值。第五个是容易被忽略的,却是相当重要的环节就是公司终止时的清算。在清算的过程中,将根据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清理公司债权,此时应注意隐性的欠缴注册资本或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
通过上述简单分析,我们就会发现,注册资本的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了变化,注册资本的形态和企业资产规模也不断发生变化。不变的是通过注册资本而形成的股东和公司之间的股权,不变的是通过注册资本而形成的有关各方的法律关系。
在改革开放初期制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应该说,在一般企业实行“注册资金”制度的情况下,这一提法是具有前瞻的和改革性的具体举措。但是在以后建立公司制度的过程中,这一提法显然已经落后于人们对于公司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和股东权利的认识。显而易见,股东缴纳注册资本后取得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经过法定的程序是可以转让的,转让的价格也不受原缴纳注册资本数额的限制。而注册资本金进入公司账户以后,形成了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是不属于股东的权益因而能由股东转让的。对此,在《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新旧条款比较与适用》一书中有明确的表述:“股东出资后,其财产属于公司,股东不再享有对其出资的所有权,而是转化为股权。”[1]
“运动”是资本的重要属性。在资本运动的各个环节中,注册资本的形态是在变化的,企业的资产数额是在发生变化的,只有一点不变,就是投资人、公司之间通过注册资本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正如《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中所引用的一段话:“资本与货币无关,它所关心的是人,关心的是人们如何在所有权的帮助下进行合作、研究用积累的资产创造剩余价值的办法。”[2]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注册资本是法律关系,是用具体货币数额固化了的一定的法律关系,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以及自然人与法人或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注册资本体现的“物”的属性是表象的,注册资本体现的法律关系的属性是本质的。
同理,通过经营活动使资本增值,也是资本的重要属性。在连续的经营活动中,一个注册资本一百万元的公司,通过资本运营和增值可能其实际资产达到一亿元:同样,由于经营管理等主客观原因,注册资本一亿元的公司,有可能实有资产只有一百万元,甚至有可能负债经营或宣布破产。但是,由于注册资本是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要这种法律关系没有变化,其注册资本依然是登记的数额。实有资产一亿元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依然是一百万,而实有资产一百万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依然是一亿元。因此,注册资本并不能完全代表企业信用。或者说,注册资本的数额不能代表企业信用,而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可以在评价企业信用状况中发挥作用。
同理,在研究注册资本与生产经营条件的关系时,我们可以探讨企业经营条件的变化过程。在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比较完备的情况下,资本筹措的方式不断增加,因此注册资本已经不是完全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力的经营项目、实用的科学技术、良好的信誉,都有可能被作为条件而利用借贷资本、引进资本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虽然这不是普遍的现象,但毕竟引起了对“注册资本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的论述的讨论。
在这种情况下,单纯的强调注册资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物”的作用,就会阻碍资本的合理流动。在单纯“物”的理念支配下产生的或尚有空白的注册资本管理的规制,也可能给注册资本不真实、不充实留下了生长的土壤。
研究了注册资本的特征,就可以使我们在对注册资本的管理活动中不仅观察到其表象,而且更注意到其本质属性。使我们在管理活动中更注意研究其所体现的法律关系,并从法律关系的整体角度考虑制定相关注册资本制度管理规制。具体说,目前在对注册资本的微观管理活动中,在制定有关注册资本管理规范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研究注册资本的范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其中,作为出资的实物等是否是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设备或原材料,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根据注册资本的特征,作为出资的实物至少应该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能够评估作价:二是能够依法转让:三是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研究的过程中要注意到注册资本的范畴也是随着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断发展的。由于出资形式逐步多样化,所以,具体出资实物以及缴付的时间等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在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确细致规定。在立法的过程中要研究注册资本的具体范畴及相应具体规定。
第二,在具体管理工作中要区别注册资本和注册资金的关系。两者虽
然只一字之差,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规律。注册资本的基本特征是“法律关系”,注册资本随着投资人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才变化的,如投资人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投资人之间的关系、投资人权利义务的发生等。而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数额的体现,所以,注册资金的基本特征是“物”。在法律关系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注册资金将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经常发生变化,甚至每天都在发生变化。为了及时记录这种变化情况,有关法规规定,注册资金在增加或减少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情况下,应申请变更登记。如果从“物”的角度分析,就不难理解在有关对注册资金的解释。如:注册资金是企业实际拥有的所有财产:注册资金反映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经营活动能力和资金信用的标志:注册资金是企业法人得以设立的重要条件,无注册资金就不能取得法人资格。但这是对“注册资金”的解释,不能由此简单的产生对“注册资本”的解释和理解,更不能把对注册资金的管理方式简单的移植到对注册资本的管理活动中。
第三,认真研究减少注册资本的意义。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不同,其与公司资产不是一一对应的。所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前提条件不是公司资产发生了变化,而是投资人之间或投资人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变化。1994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述《通知》中提出了减少注册资本的概念和操作程序。在当时的“准实缴资本制度”情况下,个别公司在经核准登记成立以后,由于客观原因,出资人无法按照规定数额继续缴足注册资本,因此,公司可以在有前提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其基本的出发点应该是“还事实以本来的面目”,使登记事项符合出资人出资的实际情况。所以,在立法和管理实践中对减少注册资本的条件应该是严格的。
第四,制止和查处虚报注册资本等行为。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的特征是注册资本金没有实际缴付到位。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对注册资本缴付的情况做虚假的陈述、以不能支配的财产充作注册资本、公司注册后应过户的财产不按照规定时间过户公司名下等。抽逃注册资本的特征是注册资本已经过户到公司名下后,股东又将其转移做它用。对此,《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新旧条款比较与适用》一书中表述的观点明确认为:“当股东将货币出资存入公司的账户,即归公司所有,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除公司不能设立可撤资外,如果与银行、公司合谋,在公司成立前股东将其出资转移,笔者认为属于虚假出资行为: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其出资转移,则属于抽逃出资行为。”[3]因此,企业的出资行为应该有三个行为发生,一是将出资划转到公司账户:二是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三是记载在营业执照上。如果说过户注册资本是具体出资事实,那么通过验资并记载在营业执照上就是在法律上对出资的认定。在实际工作中,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显性的抽逃,即在有关文件或账册上明确记载“归还投资”字样:还有一种是隐性的抽逃,即采取隐蔽的不易被发现的手段转移资金,达到抽逃注册资本的目的。违反注册资本管理规定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危害的是经济秩序,应该严肃处理。同时,在立法过程中。应考虑企业内部资本金管理制度的完善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可规避的管理责任。
第五,正确处理企业之间的借款。企业之间在资金流转的过程中进行拆借,是经常发生的。如果有关金融、会计、财政等法规没有限制,应该允许企业之间资金往来。但是必须坚持三个原则:第一。企业借款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所以如果将款项借给不能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社团、行政机关等出资人,则应按照涉嫌抽逃注册资本立案处理。第二,企业之间的借款应该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办理正式手续,记入相关财务科目。第三、对此形成的公司债权,应在年度审计时说明,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同时,在立法上亦可研究对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和资金调动进行限制。
第六,明确“借资注册”的法律关系。不能一概而论的肯定或否定“借资注册”的行为。第一种常见的情况是投资人认为投资某项目很有发展前景,但所需资金量较大,所以以投资人自己的名义,通过借贷筹集资金,设立公司并完成投资项目应该是允许的。投资人与出借方是借贷关系,投资人与公司是投资关系,投资人可以用其他属于自己可合法支配的财产偿还相关债务。另一种情况是投资人借款开办公司,取得验资报告以后将立即将投入的注册资本金还回出借人。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借贷关系、投资关系是可以建立的。但是,问题的核心在于经过缴付和验资以后,注册资本已经转移到公司名下成为公司财产,用公司财产偿还投资人的债务是公司管理制度和法律规范都不能允许的。在第二种情况下。投资人不仅涉嫌抽逃注册资本,应还涉嫌侵占公司财产。具体如何认定,还应是司法和执法过程中重点研究的课题。
第七,不能忽视资本退出过程。公司资本管理制度是由资本形成、资本运营和资本退出等一系列法律制度组成的,因此,不能忽视资本退出的过程。在工作实践中,注册资本是否存在问题,不能忽略企业的清算过程。在企业清算过程中,应该依法收回所有公司债权。其中股东不能偿还的公司债务,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即不但应追缴其债务,还要追究其抽逃注册资本行为,以及因其抽逃注册资本而产生的相应后果的法律责任。同理,如果法律规定实行认缴资本制度,在清算的过程中股东应缴足所欠资本金,否则应按照虚报注册资本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不仅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还应追究其民事责任。《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新旧条款比较与适用》中提出:“股东对认缴的出资未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不仅要以认缴出资额与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之差额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学者在讨论公司契约属性时也有类似观点:公司是一种契约,公司经营者或者控股股东违反公司法信息披露的义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5]
既然注册资本体现了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就不能简单的从资金流向来决定其管理模式,而要从其所依存的法律关系主体发生、发展和终止的整个过程来进行管理。对这种法律关系的管理不能仅依靠行政管理手段,应该在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同时,加强上述各有关机关在具体工作方面的联系,特别是应共同探讨违反注册资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构成要件”,以便加强协调,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研究加强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
注释:
[1]杨文彬编著,中国工商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第89页
[2]转引自蒋大兴著《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第134页
[3]杨文彬编著,工商出版社2006年出版,第113页
[4]杨文彬编著,工商出版社2006年出版,第88页
我国公司法长期以来采用的法定资本制以资本确定、维持和不变三原则为核心。三大原则共同作用于公司的资本形成、维持和退出制度。应该看到,在中国的公司发展历史上,它们对于债权人的保护、交易安全的保障和股东权益的保护起到了不可替代的肯定性作用。但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应该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而发展。
事实上,大陆法系的资本三原则理论体系,在历经数十年理论与实践的冲刷之后,早已难再维持其本来面貌,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的引进,修改了资本确定原则原有之涵义,使得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总额,已相当程度丧失其信用保证的指标功能;特别股或溢价发行的可能,也改变了原始资本定义,认为资本即是发行股数乘以票面金额的概念;而随着新兴金融工具相继出现,财务管理日趋复杂,致使资本定义与公司实务间的落差增大;加上公司处理财务,尚可藉由中间证券,如可赎回特别股或受偿顺位殿后之债券等,致使公司法当初藉由资本三原则以保障公司债权人权益之功能,在现今其实际作用已相当有限 ,因为目前公司债权人最希望得知的,乃是公司适时准确的披露相关财务讯息,以作为其对于交易风险、机会、价值等评估的依据;另外,由于世界范围内会计处理方式日新月异,资本三原则原本的设计理念,也不符合当今税法会计原则的运作,无法全部适应现代公司活动的特质。所以,资本三原则本身,也要配合外在时展而有所调整。
比如,大陆法系一向立法以严谨著称的德国,是较早采用法定资本制的国家,并演绎出以资本三原则为核心的一系列公司资本制度理念。但是随着企业内部发展的需求,或资金取得的便利与合理,德国学者即以实证分析该国公司法规有关资本三原则的多处规定,发现其已与企业实际要求不尽相符 。从而,资本三原则之肇始者德国,除大部分条文维持不变外,已逐渐将以往严格、甚至僵化的部分规定,予以适度的放宽规定或弹性调整 ,以求公司资金更合理周全的取得与运用。
由此,大陆法系的立法政策改变了原有立场,不再以传统资本三原则固步自封,正视人合团体的分合原则,以更积极的态度,思考建构保障债权人的更为有效机制。如德国法学发展经验显示,在肯定股东退股与除名运作的同时,除仍严守资本充实与维持原则,以求尽善保障债权人权益,并肯定公司之独立法人格地位,同时尚容许某些例外特殊情况外,得以既有学说及法说所发展出来的直索责任 补强现行法规定不足之处,此种兼顾整体全面法制度之规范,在立法政策上来说较为妥善,应该是值得中国仿效的做法。
当今世界各国公司法出现了一个管制从严到松,从法定资本制到折衷资本制甚至进而到授权资本制的这样一个发展潮流。大多数学者认为,中国目前还不具备实行授权资本制的条件 。但是整个世界公司法发展的方向是不可改变的,中国去年的《公司法》修改也因应了这种发展潮流,在法定资本制内部做了比较宽松的规定。正视资本增值性的要求,对公司资本进行动态和静态辩证统一的理解和规范。
那么在对传统公司法上的资本制度进行了修正和变革后,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这是人们甚为担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将来我国公司法采用更加弹性化的资本制度时才没有后顾之忧。
首先,应当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现代化的资本制度与整个社会高度发达的信用体系是分不开的。如果在公司的设立时采用宽松的资本制度,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公司自己没有遵守信用的意识,交易相对人又无法通过第三方的信用体系来了解公司的真实财务经营状况,这个社会的商业交易将会充满了投机与欺骗。
其次,不仅要从立法上,更要从审判实践上建立“揭开面纱”制度。废除法定资本制是为了刺激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为公司提供更大的自由空间,而并非为股东、公司滥用权利逃避债务提供方面。因此,在废除了法定资本制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如果发生股东投资不充分或者只有名义投资或者抽逃资本,或者发生公司不遵守公司程式等现象,则应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使股东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我国修改过后的《公司法》已经引进了这一制度,但是在审判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一制度,使其发挥该有的作用并避免大规模的负面效应,殊值思量。
再次,应当强化董事、经理的受信义务及其执行机制。董事、经理是公司的管理者,其对公司资产增值负有直接责任,如果董事经理经营无责任心,或者违背良心“偷窃”或者“浪费”公司资产,必将直接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间接损害债权人利益 。因此,公司法应当强化管理者的受信义务,使其尽心尽责地经管公司财产,忠诚地将公司利益置于自己利益之上,保障公司资产的增值保值。如果董事经理违反了其受信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通过派生诉讼机制来落实这种责任。目前,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仍嫌原则性过强,操作性不足。
最后,强化披露制度,尤其是对公司债务结构和公司前景分析以及债务担保与保全等信息的披露。让有关利害关系人在充分了公司的资本和资产状况的基础上作出理性决策。如果利害关系人通过相关信息披露或者通过其他手段了解到公司资信状况不佳或者行为不良,则应慎重决定是否与这样的公司建立交易关系。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资本制度不是一个可以完全内部循环自足的体系,它的发展和完善有待于公司法上多种机制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