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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行业现状

时间:2023-09-13 17: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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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行业现状

第1篇

关键词:融资担保效率;现状分析;影响因素

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收入占GDP总量的60%以上,在促进就业、科技创新、维护社会问题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然而,中小企业的发展普遍面临融资难、筹资渠道窄等问题,担保机构的发展被认为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而其效率问题一直成为理论界争论的焦点。学者们主要从准公共品与微观个体两角度探讨融资担保的效率问题:担保行业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准公共品,Boocock和Sheriff(2005)对马来西亚信用担保机构的 NPGS 项目进行了评估,认为担保机构可以增加就业和税收;Kevin等(2010)通过回归分析验证了信用担保的使用可以增加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因此认为融资担保具有附加性,是有效率的。但有学者指出担保机构附加效应的测量受“替代问题”和“贡献模糊”的影响(龚瑾瑜,2006),因而其结论也备受质疑。此外,学者们尝试从不同角度探究担保效率问题,如使用担保放大倍数(陈晓红,2005)、违约率(Riding&Haines,2001)、代偿率(Hakan&Ahmet,2012)等运行指标来衡量融资担保效率,从微观角度评价担保机构的相对运行效率(崔晓玲,2010)。由此可以看出担保效率的衡量在理论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但学者们普遍认为我国担保效率较低。

一、融资担保效率内涵

所谓效率是指资源配置实现最优化,即用一定的技术和资源为人类提供最大可能的满足。担保行业作为连接中小微企业和银行的金融中介,其存在的意义是为更多融资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使其获得贷款,进而实现普惠金融。

著名学者巴劲松(2007)提出担保机构的“两个维度”,一是担保作为准公共产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从而产生的就业率、税收增加等政府关注的社会效应问题,二是担保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个体,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基于这两个维度,本文认为融资担保效率是在担保行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为有融资需求但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的贡献度。

二、融资担保效率现状

(一)我国担保行业发展情况

据中国融资担保协会公布的数据,如表1所示,2012年以前我国融资担保机构数量急增,由于缺乏行业监管,担保机构质量参差不齐;2012年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下行,行业风险加剧,大批担保机构倒闭。然而,融资担保在保余额仍呈现增长趋势,说明担保行业经一番整顿后,发展潜力凸显。

2014年,我国商业性担保机构占比高达76.5%,而政策性担保机构仅有23.5%。商I性担保机构市场化经营,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对企业的调查有更大的积极性,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相对低,然而一些中小企业因为担保费过高而无法选择担保;政策性担保机构代偿风险最终由政府补贴,对企业的调查积极性相对较低,容易发生道德风险,但是其担保费相对较低,因而更多中小企业会获得担保。政策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相辅相成,使得更多发展前景较好,但由于自身担保物不足等缺陷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从而使得资源配置优化,社会总福利增加。

(二)融资担保效率现状

融资担保效率的实现首先需要建立在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可持续发展能力可以通过担保机构的盈利能力与运营质量两方面衡量,担保费率是担保机构盈利能力的一大重要指标,代偿率是反映担保机构运营能力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国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现状较不理想,主要表现在:

1.担保费率低。担保费率是指担保机构按照担保总额一定的比例向被担保企业收取的费用,我国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普遍不高,政策性担保机构由政府部门资金补贴,定位在发挥政策,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发展,担保费率平均在1%~2%;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用稍微高,平均2%-4%。担保费收入不能覆盖风险,担保机构进行担保业务的积极性不高,担保效率难以提升。

2.代偿率高。代偿率是指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担保机构代为偿还的资金总额与贷款在保责任余额的比例。根据中国融资担保协会数据显示,我国担保行业的代偿率年年攀升,2014年年底已高达2.17%。

融资担保效率实现的根本在于担保行业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的贡献度,担保放大倍数与担保覆盖率是衡量担保行业对中小微企业贡献度的重要指标。然而目前我国担保行业贡献度不高,主要表现在:

(1)放大倍数低。放大倍数是指担保行业净资产与担保余额的比例,反映的是担保行业的经济撬动能力,经济杠杆作用越强,担保余额越大,企业获得贷款越大,担保行业贡献度越大。国外担保放大倍数平均在15~60倍,而我国担保放大倍数仅为2~3倍。

(2)担保覆盖率低。担保覆盖率是指受保中小企业占区域内中小企业总量的比例,担保覆盖率越高,担保行业的贡献度越大。据巴蜀松2013小微企业调研报告显示,70.2%企业虽听说过但从未使用担保公司担保,此外据融资担保协会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受保企业户数达353万户,较2013年增长18%,而2014年我国中小企业数量超过4200万家,虽然受保企业户数不断增加,但总体担保覆盖率仍不到10%,担保行业的贡献度仍然有限。

综上可以得出,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对中小微企业的贡献度有待提高,我国总体融资担保效率并不理想,接下来对其影响因素进行总结。

三、担保效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外部因素

经济发展情况:经济发展水平会影响企业项目投资的成功率,投资成功率高,企业按期还款概率越高,担保行业发生代偿的几率越低,近几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变缓,由2010年的10.45%降至2015年的6.9%,企业亏损数量增多,担保行业整体效率下降。此外,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担保机构的运行效率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在经济较稳定、总体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担保机构的运行效率总体较高。

法律政策:担保行业起初发展迅速,存在高风险低收益、经营不规范等特点,因此完善的法律体系、合适的风险补偿机制以及监管政策对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担保法律体系不健全,担保行业的地位、职能等不明确,担保机构在与银行合作中处于劣势;在担保制度不健全,不能充分发挥增信、分险作用;监管政策不明确,担保行业经营规范性不足,这也是导致担保效率难以实现的原因。

社会信用环境:市场经济很大程度是信用经济,信用秩序可以促使经济的良性发展,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可以促使企业守约率的增加,增强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从而提高担保效率。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是信用环境的重要基础,可以提高担保机构及企业的信息透明度,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

与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促使交易双方对彼此信息的掌握程度,担保机构与企业间的合作关系,能实现中小企业信息的透明化,从而实现双方共赢;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使得担保机构的信誉得以提升,可以提高协议担保放大倍数、实现风险共担,对提升担保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内部因素

风控制度:担保行业是公认的高风险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是其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规范的规章制度,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是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此外,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物是目前担保机构普遍的风险控制措施之一,然而过高的反担保物要求,不利于担保机构开拓业务,从而降低融资担保效率。

资本规模:资本规模是影响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的重要条件,资本规模大的担保机构更易取得金融机构的合作,也能发挥更大的经济杠杆作用,为更多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质量:正是由于保机构特殊属性,更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力资源专业化程度高,担保机构管理水平也就越高,可以识别企业的信用水平,分析经济形势、市场变化等因素对担保业务的影响,及时作出决策,降低代偿率,提升融资担保效率。

担保机构之间的合作:担保作为一个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行业,其对象是具有较高信用风险的中小企业,而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减少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道德风险概率,从行业整体角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重复支出,提高担保总体效率。

四、结语

本文基于国内外相关研究,总结了融资担保效率的内涵,并通过数据分析了我国担保效率的现状,得出我国融资担保效率较低的结论,并从担保行业内、外部分析了影响担保效率的因素,为实证分析融资担保效率的影响因素奠定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Kevin Cowan,et al.The effect of credit guarantees on credit availability and delinquency rates[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2015(59).

[2]龚瑾瑜,韩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计划执行效率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11).

[3]陈晓红,谢晓光.提高我国信用担保经济杠杆效用的研究[J].软科学,2005(04).

[4]Hakan,Ahmet.Evaluating the Credit Guarantee Fund of Turkey as a Partial Guarantee[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usiness and Social Science.2012(03).

[5]崔晓玲,钟田丽.基于DEA的信用担保运行效率求解方法[J].运筹与管理, 2010(06).

[6]巴曙松.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R].2013.

第2篇

关键词 融资性担保公司 财务管理 管理方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联系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出借自身资源,提升中小微企业在金融机构融资中的信用,从而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的关注和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亦获得了快速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但是,由于担保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新兴产业,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挑战。特别是近年来,整体下行的宏观市场经济环境给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是夯实融资性担保公司自身管理基础、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和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文阐述和分析了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Q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希望能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践工作提供参考和帮助。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意识

由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的历程较短,自公司成立便得到迅猛发展,没有像工业、商业等其他产业那样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沉淀期,因此很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部分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在目前经济下行的环境下,为了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采取不合理的筹资方式,或者是进行一些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业务,如直接或间接从事民间借贷、关联企业超限额担保、超范围的对外投资等,导致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链非常脆弱,极易造成公司财务风险。

(二)缺乏具有综合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

融资性担保公司由于其行业的高风险性和专业性,需要具有较强的金融知识、法律知识等综合能力的财务管理人才。但实际上,融资性担保公司十分缺乏具有法律知识和金融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的财务管理人才,很多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只具有一般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只能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准确的核算和管理,对于担保行业存在的潜在财务风险没有预见性,导致担保公司出现较大的风险。

(三)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参与到被担保客户的评审过程中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客户群主要是处于创立初期或发展中的中小微企业,企业的经营成果不明显,企业资产匮乏,资金需求十分迫切,为了能尽快取得担保公司的信任与合作,部分企业会选择采取非常手段修饰财务报表,甚至提供虚假和财务信息和经营活动资料,担保公司由于受财务人员自身素质的局限,不能对客户的资产状况和抵押物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争得立足之地,在评审客户时,往往只关注企业表面上呈现出来的生产经营状况,没有真正投入时间和精力去深入现场实地调查、搜集、分析客户的真实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导致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虚假和错误信息的误导下作出错误判断和决策,给企业造成巨大风险。

二、影响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的因素分析

(一)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进行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先进的管理观念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相反,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建立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系统化的管理制度,这个企业就会在发展中遇到很多矛盾和困难,很难发展壮大。担保行业是具有高杠杆、高风险的行业,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需要具有全面风险管控理念和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其中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然而,我国担保行业起步较晚,行业成长相对较快,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利润的快速增长,导致担保公司在管理思想上形成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狭隘观念,担保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只停留在表面层次上,没有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大多数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具有先进、完善的管理观念和管理制度,没有系统性地建立起内部管理制度,对全面风险管控意识不强,对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视程度不够。

(二)人员素质

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财务管理人员如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综合全面的知识结构、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财务管理整体水平较高,能够结合企业实际建立起系统、全面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工作就能为企业的发展起到参谋和促进作用。相反,如果财务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将会导致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信息失真,企业决策错误,管理混乱,使企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阻碍企业的发展。目前,很多融资性担保公司着眼于追求短期的业绩和效益,只重视对业务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的培养,而忽略了对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没有充分意识到财务管理实际上是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控风险的产生。

(三)监管机制

完善、有效的财务监管机制,可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使企业各项财务管理活动紧紧围绕企业的经营目标有序开展,从而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如果企业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管机制,财务管理工作将局限于形式性、表面性、片面性,失去财务管理的目标和意义。我国的融资性担保行业是一个新兴产业,没有经历较长时间的发展,因此普遍存在着行业管理制度和方法的研究滞后于实践的现象。虽然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和制度,但是总体来看比较零散,相互关系性不强,缺乏整体性,并且还有很多需要细化的专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没有建立起来,已经建立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也存在很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对担保行业实际工作中的各项制度建设缺乏指导性,由于行业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大部分担保公司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财务监管机制,使担保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和财务风险。

三、改善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融资性担保公司要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行业管理办法,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成立专门的审计部门或指定专门的审计人员,定期开展内审工作,及时发现、纠正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调整、完善企业各项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树立全员风控意识。同时,企业还应于一个年度终了,聘请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外部审计,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经营活动,有效控制企业风险,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打造具有综合能力的财务管理团队

随着担保行业的不断发展,拥有一支具有综合能力的财务管理团队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担保公司要重视对现有财务人员进行法律、金融、业务等相关知识的培训,采取定期考核以及岗位轮换的方式提高财务人T的综合能力,使财务人员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引进具有综合素质的复合型财务管理人才,充实财务管理队伍,提高财务管理整体水平,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三)强化财务管理在风险控制中的作用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参与到对客户的风险评审中,财务管理人员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数据分析模板,在进行保前调查评审时,财务管理人员首先通过财务数据分析模板初步了解客户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评估客户资金流动能力和偿债能力,然后深入现场核实企业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判断客户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决策提供可供参考的财务分析报告。财务管理部门要按期做好保后管理,分析在保客户财务信息是否存在较大波动,客户经营是否按预定目标发展。做到管理到位,及时预警,防范风险的产生。

(四)加强全面资产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资产管理,包括对公司自有资产的管理和对被担保企业反担保物品的管理。对公司自有资产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对运营资金的管理,要做好对公司运营资金的管理工作,首先是合理筹措运营资金。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为支持和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缓解担保公司近年来出现的运营资金压力,财务管理人员要充分理解并合理运用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为公司筹措运营资金。其次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融资性担保公司要做好投资预算和投资决策,多元化、多结构地合理配置有限的资金,以分散和降低风险,提升公司利润空间,保障公司正常运转。做好被担保企业反担保物品的管理先要做好详细的登记,包括反担保物品名称、类别、抵质押前权利人、现状、中介机构评估值、反担保债务金额等要素,然后要定期检查反担保物品的状况和性质等是否发生了变化,详细记录每期检查结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公司及相关部门,以及时防控风险。

(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系统,可以整合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实现各部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有效保证各种财务信息和财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同时,公司各项信息资源能够及时反馈到相关职能部门,有利于各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风险,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四、结语

在目前经济新常态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和挑战,只有加强和提升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积极发挥财务管理在担保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树立全面财务管理意识和全员风控管理意识,才能推动和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围绕财务管理在融资性担保公司中的作用,分别从财务管理观念和制度、人员队伍素质、财务监督和控制措施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希望对今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所帮助和借鉴。

(作者单位为重庆市万州区国有资产担保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周迎春.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11

(23):232-233.

[2] 姚永芳.试析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策略[J].中国商贸,2014(20):83-84.

[3] 张浩.财务管理在担保行业的作用[J].才智,2013(09):5-6.

第3篇

1.担保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1993年我国第一家专业信用担保公司――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成立。从1993年信用担保机构试点确立至今,我国担保行业得到了初步发展,机构数量在不断增加,年担保额也在不断提高,如下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性质是融资性担保机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专业机构,需经监管部门前置性审批许可并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信用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发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全社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贯选择。自担保行业形成并开展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改革开放后中国中小企业迈入法制化的发展轨道以及担保机构走上平稳发展道路提供了切实保障。

2010年3月,国家七部委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用以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业行为。据统计,截至2013年末,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28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9%;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金额占全部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的75.8%,较上年末减少1.8个百分点;融资性担保机构为23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占融资性担保受保企业数的93.6%,较上年末增加1.1个百分点。2014年6月,财政部公示的该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拟支持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共计1952项。我国信用担保行业的上述实践充分证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于改善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创造企业发展机会等方面已经并且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水平的提升,有关扶持政策相继出台,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业务已经得到了很快的发展。然而,政治、经济、社会和市场等外部环境和内部组织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等内部环境仍然存在不少不良因素,影响着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正规机构少,担保能力有限。例如,我国政策规定:申请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需满足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高门槛,使得创业者们望而却步。

(2)客户信用低,反担保措施仍存在风险。若受保客户不能及时全额还款,则担保机构需承担代偿风险。

(3)担保放大倍数实际与规定相差甚远。国家规定国内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不超过10倍,而在实际中,担保放大倍数却低于5倍。

(4)担保行业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为担保机构提供行业行为的法律依据,而对担保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却没有相应的保护。

(5)政府对担保机构的日常经营干涉过多。大部分担保机构为政府事业单位,名义上虽是独立法人,但实际上与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在日常运营中仍能受到政府干涉。

(6)专业人才缺乏。我国的担保业发展很快,对作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会日益增加,亟需社会培养担保人才来满足行业发展。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及意义

第一,推进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是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互保联保的有效措施。发展担保行业,可以使中小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增强行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创新。

第二,推进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健康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多范围广,发展信用担保行业,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在银行贷款方面的信用等级,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加强银企合作,维护金融稳定。

第4篇

摘 要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环境的恶化,导致其资金链断裂,无法扩大再生产规模。担保公司的出现,解决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难题。随之产生的财务风险等问题也引起了各界的关注。本文从会计对风险计量和控制的角度出发,探讨如果做到风险规避,以达到融资性担保企业作为银行贷款机构的辅助机构参与到中国经济运行中来的目的。

关键词 融资担保 中小企业 风险规避 会计计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我国中小企业在资源配置上处于弱势地位。担保机构的营运而生解决了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的难题,随之而来的担保风险和财务风险问题也不容小觑。如何对这类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预防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小企业随之应运而生并成为活力最强的经济群体。然而资金资源成为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而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支持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政策,这些政策激发了担保机构的积极性,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和担保难的问题。但是随着担保业的发展和担保规模的扩大,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越来越凸显,那就是财务风险。

国外学者Fitzpartrick在1932年利用单变量理论研究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提出了判断财务危机的两个重要比率,为后者研究财务风险的识别奠定了基础。之后美国的比弗(Beaver)教授所构建起来的单变量模型为财务风险预警的研究提供了基础。国内学者对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理论性研究并不多,方福前、徐丽芳从信贷配给模型出发,借助对担保公司的本质的经济特征的分析,通过基于交易的功能观的分析框架来说明信贷市场及其机构的演化过程。

二、银行贷款现状与风险分析

(一)银行业贷款现状

从银行信贷结构来看,中长期贷款占比持续上升。而长期来看,未来信贷短期化的趋势也可能持续。理论上来说,短期贷款主要满足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中长期贷款主要用来满足投资需求。即便将来供给端趋势改变,需求端的变化难以逆转,中长期贷款预计仍将呈下滑趋势。目前货币政策仍以信贷渠道为主要传导途径。

(二)银行业贷款风险控制的会计建议

目前需要通过一系列合理的制度改革来进行风险控制:(1)从审批上执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估,根据资产定价模型核算整个贷款的真实价值和真正收益。(2)要考虑及时地核实被贷款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时调整相应的风险。建立定期的跟踪回馈制度,及时把控企业的运营风险和资金链情况,合理预估贷款回收情况,提前跟企业协商好解决措施。(3)应当如实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程度,并根据各种金融工具规避风险。(4)合理降低银行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从而降低银行的收费以及利息情况,降低中小企业的金融负担。(5)对现有的联保形式予以改进。银行应当建立合理的企业交流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多同业交流,同时帮助企业选定联保的团体范围。

三、担保企业发展综述

(一)融资担保企业现状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历经了自发互的探索阶段(1992-1998年)、规范发展阶段(1999年)和体系完善阶段(2000年至今)。国家、省、市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核心,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预算拨付、国有土地及资产划拨、民间投资和社会募集等,以及政府信用担保基金、再担保准备金、会员风险保证金、国内外捐赠等。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分布在我国城乡社区,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

(二)融资担保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中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还处于萌芽阶段,在发展过程中也表现出很多问题:(1)风险收益不对称。信用担保机构汇集了中小企业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银行转嫁的大部分甚至全额信贷风险,风险的高度集中和难以化解直接影响了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积极性。(2)缺乏补偿退出机制。后续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注入资本不足,变现能力弱是大多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瓶颈问题。(3)自身赢利能力差。全国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2002年资本收益率仅1.09%,按可用担保资金计算的收益率仅0.83%。(4)目前信用担保相关法规空缺。

关于担保行业自身发展,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目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如何使担保行业长足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2)确定担保机构的经营目标,在企业利益和社会效益中达到共赢。(3)建立担保机构风险防控的相关体系。(4)关于担保机构资金放大和建立财务税收制度问题。

为促进信用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还需:(1)在税收上实行延长营业税免税期和准许税前提取风险准备金。(2)加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以及股权质押登记的管理。(3)建立合理的政府补偿机制。(4)加强银行合作。银保关系不协调,在风险分担、贷款利率、信息查询和随意收贷等方面还需要切实加强合作,达到互惠互利。(5)通过建立担保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来加强监管。(6)建议加快对专业担保机构担保法的修改。

参考文献

[1]吴友兵.中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分析.中国证券期货.2012(03).

[2]张宇涵.中小企业互助担保融资模式设计及其博弈分析.天津财经大学.2009(04).

第5篇

关键词:信用再担保;风险控制;中小企业

一、引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指出,2015年年末,全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超过20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5400万户,中小企业利税贡献稳步提高。以工业为例,截至2015年年末,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36.5万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97.4%;实现税金2.5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金总额的49.2%;完成利润4.1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64.5%。中小企业提供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成为就业的主渠道。照此看来,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未来经济持续增长的源泉,推动着我国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但是,在当前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却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为了有效地缓解该现状,我国的信用担保逐渐开始兴起,即银行在向企业放贷的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由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以保证的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出现违约的情况时,由担保机构负责合同中约定的代偿比例,从而保障银行利益的一种融资方式。但是,我国的信用担保行业起步晚且属于新兴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担保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对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而建立科学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即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整体或其从事的具体担保项目所给予的一种担保,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的方式。通过开展再担保,既能够为担保机构分散风险和提升信用等级又可以凭借市场体制建立起来的担保与再担保的关系,从侧面促进担保机构的自我完善与发展,促使担保业务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现在学者主要是对信用担保方面的研究,对信用再担保的研究较少,更是鲜有学者针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中的风险控制进行深入的探究。我国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在现实的实践中,面临着许多的风险,影响信用再担保的更好更快地发展。本论文在此前提下来展开探究,希望能够提高信用再担保的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提升再担保机构为担保机构分险增信的水平,使自身得到不断发展的同时更加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境。

二、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风险源分析

(一)法律制度建设滞后

现在我国再担保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到位,这方面相关的法律主要有《物权法》、《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等等。目前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立法现状是: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指导性文件为主,立法层次不高,效力不大,部分规定甚至和其他相关的法律会发生冲突,我国还没有针对该行业的法律来进行较为完备的的计划和调整,目前的法律体系没有为担保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与其他国家相比,在法律方面不够系统的地方,使得许多信用担保机构没有一个规则可依照,甚至出现了部分担保机构违规经营的现象。信用担保作为一个刚出现的行业,面临的风险与其他行业相比而言更高,它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律制度基础。

(二)逆向选择风险

在担保市场上,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会使得受保企业和担保公司之间产生逆向选择,即一些面临着较大风险的中小企业为了获得银行的贷款,会主动地寻求信用担保;而风险较小的企业或者担保项目却不寻求信用担保。在这种情形下,担保机构要想准确无误地了解受保企业的风险水平变得非常困难,唯有按通常的风险收取担保费和确定风险分担的比例的合同。这样一来,风险较低的企业倾向于选择不申请信用担保,而风险较高的企业则会选择申请担保。长此以往,,担保机构的客户往往都是风险较高的企业,自身面临的风险也会无形之中增加了许多。同样,在再担保交易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会引发担保机构进行逆向选择,从而使得风险大的担保项目或担保公司进入到再担保体系之中,而风险小的担保项目或担保公司却被没有得到再担保,这样一来既降低了再担保效率也提高了再担保所面临的风险程度。

(三)反担保变现困难,追偿效率较低

如果中小企业自身的资产状况良好,就不需要保公司,可直接在银行获取自己所需要的贷款,通常来说给担保公司的质押物、抵押物都有着变现较为困难的问题,如存货、机器设备等。除此之外,连带保证人往往在担保公司代偿债务后,不履行相应的责任。担保公司通过诉讼程序来实现债权,程序比较复杂且耗费的时间和金钱比较多,即使赢了官司,也没有获得相应的赔偿。另外,有些中小企业主会采用一些不当手段比如进行假离婚、暗地里转移资产等,来钻法律的漏洞,这使得担保机构的风险又增加了许多。

(四)再担保公司的业务种类较少,盈利不够

担保机构在实施担保业务时把绝大部分的精力和资源全部放在融资担保上,风险的集中程度非常高。而担保公司的盈利点不多,创新产品和思路也很少,担保费收入占担保总额的比例与其所承担的风险比较严重不对称,简言之就是高风险低收益。当出现几笔代偿的情况时,可能会使得担保公司全年的业务总收入化为零甚至成为负数。

第6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2月12日

通常银行为了保障债权的安全而寻找优质借款人,而资金需求较大的中小企业往往受限于资产规模而没法满足银行对优质借款人的审核要求导致不能获得足够的融资,由此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以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的公司法人应运而生。由于国内经济下行、融资担保起步较迟及监管机制不完善等,使得担保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也显现出较多的问题及风险,需加强规范管理方能保持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发展现状

(一)融资担保体系模式。目前,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形成以商业性担保为主体、政策性担保为龙头及多种担保方式共存的融资担保体系。主要有以下模式: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其通常是由各级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公司(独资、控股、参股);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担保公司,其通常由企业及个人出资建立并按市场化营运的公司;三是非政府出资、为出资企业提供担保的互担保公司,其通常由各企业共同出资建立并促使担保主体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四是以盈利为目的且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出资建立的混合型担保模式的商业性担保公司。

(二)担保公司减速发展及代偿资金规模呈上升趋势,担保资产质量下降过快。近年经济持续下行的情况下,担保行业整体发展速度明显放缓。从2010年至2011年快速增长之后,2013年增速开始明显放缓。2014年在保余额同比增长6.39%但是增速下降12.28%。与2014年相较,2015年担保公司的数量、新增担保户数、新增担保笔数、新增担保额和期末担保责任余额均减少较多,与同期相比,本期新增担保代偿额增加约46个百分点,在全国78%的省市代偿额呈上升趋势。对于较多起步迟、资金不大且从业管理经验较少的中小型担保公司而言,仅仅几百万元的代偿就足以将公司置于难以为继的境地。

(三)代偿资金损失比例较高。担保公司在代偿之后方可向法院提起上诉,虽然此类案件通常能够胜诉,但由于审查难及查封难使得执行难度加大,导致代偿金额追回难度较大。如某担保公司从立案至胜诉后,拍卖设备等就历时近2.5年。诉诸法律的成本较高约占标的额的两成左右,且审理案件需按程序进行,案件相关进程比较缓慢,由此也造成大额资金的沉没。有的案件没有审理,有的案件审理了也很难执行,最终能够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收回的款项所剩无几,亦与所垫支资金额形成了很大反差。

(四)净资产利润率较低。担保公司难以依靠积累的经营利润以实现消化担保损失的目标,通常难以改善经营业绩。而收取少量(标的额的1.5%~2%)的担保费用却需背负全额的代偿责任使得担保公司在不良贷款频发的情况下举步维艰。

二、融资担保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管理缺失。2010年七部委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担保行业进行整顿及规范管理,经过行业整顿没有重新核发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多数从事民间借贷担保,也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暂行办法”未明确主管部门,要求各省确定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管理细则后上报部级联席会议,各地的主管机构业内经验少未能真正行使管理职能。

(二)政府资金补充及损失补机制不够健全。按相关管理规定,政府应加大对融资担保行业的支持和指导,设立专项基金,制定资本金、业务补助、代偿后的补偿等管理制度,引导及支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但多数地方政府未意识到担保公司对于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重要作用,未能体现地方政府在公益性及诚信文化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由于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在市场中的占比较低,造成融资担保公司的公益性不足。而商业性质的担保公司为求自保而从事一些非法理财的业务,使得行业经营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业内重新整合也势在必行。

(三)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及专用的征信平台。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各银行为较多客户提供保证,因其保证信息分散导致银行无法准确查询其完整的有效信息,只能通过管理手段对本银行系统的各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统计,而对于其在兄弟银行的信息只能通过事后了解或侧面了解获得,存在管理缺失的风险。

(四)银担合作危机。担保公司唯有与银行协作方可正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和银行协作的紧密程度直接影响其经营及后续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经济下行及监管体制不完善、企业自身管理不完善等因素造成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陷入危机。

1、信息不对称。当担保公司和银行展开了对贷款公司的调查时,双方未能建立有效的渠道实现信息共享。

2、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协作银行遇到申贷企业,首先想到先规避及降低自身的风险,即由担保公司作保。因此,银行可能放松对企业的审查导致增加了担保公司无形的信用风险。(1)经济形势好的情况下银行乐意放贷甚至跟风放贷,部分企业手中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后,未对市场作出充分的调研及评估就扩大再生产或设立新项目,由此也埋下了资金链断裂的风险隐患;(2)银行评估企业有可能发生风险时,银行从自身风险管理的角度考虑首要是收回贷款,而不会顾及企业是否能够通过努力自救或是通过重组整合资源重生。企业如果无法偿还贷款,担保公司就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倘若担保公司不履行代偿,银行则会扣押担保公司存放银行的保证金;(3)面对经济下行情况下的银行为求自保而迅速抽贷,一些具有不良贷款特征的企业原本只是处于亚健康的状态,被抽贷后影响正常经营导致企业造血功能减弱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由此会引发诸多的不良连锁反应。当被保企业出现无法还贷的财务风险时,担保公司必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应对策略

(一)政府需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政府应主导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补偿及救助等事项,搭建有效的业务监管机制和公示机制。如建立相关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如融资担保公司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准备金使用制度、业务检查制度、年审制度、补贴与补偿制度等)与管理系统,通过严谨的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管控制度规范担保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将监管结果给予公示;适时建立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并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的风控意识及业务能力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严格把关办理担保、抵押手续以提升担保资产的质量。

(二)建立完整的资信管理系统。通过资信管理系统对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公司、个人给予警示,通过金融、法律、媒体联动及发挥行政手段及舆论监督等手段进行综合管理,严惩恶意逃债的行为并对其名誉、生活消费质量等进行制裁。

(三)推进融资性担保公司立法工作。融资性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成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已成为经济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倘若管理及制度的缺失均可对稳定金融行业及经济发展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此笔者建议启动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立法工作,经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政府及职能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资金支持以及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可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

(四)强化共担风险的银担合作模式。政府需加强支持力度,促成及改善银担协作共担风险的合作关系,如银行承担少部分的风险而由担保公司承担大部分的风险,合理分散担保风险以缓解担保公司风险大但收益小的压力。

(五)建立有效的担保业务评审机制。企业是融资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共同服务的对象,贷款方案可行性分析及风险可控程度是业务审核的核心,因此担保公司对业务决策程序应当规范管理及严格把关。主管部门亦应当对融资担保公司的内部评审机制作出明确的要求,如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评审流程、审保职能分离等以及报备要求。

主要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融资性担保行业;风险特征;风险防范

一、江苏省融资性担保行业主要风险特征

(一)资金方面

资本金不实,资金链脆弱,代偿能力急速下降。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从2011年正式开始,之前成立的民营担保机构验资后资本金短期内便离开公司账户屡见不鲜,担保公司通过应收账款、委托贷款或其他投资等方式变相抽逃资本金,资本金不实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面对目前的监管仍无法整改到位。宿迁地区民营类担保机构通过收取客户保证金用作存出保证金、且存入保证金不在账面显现的事实已不容争辩,融资性担保业务在达到一定的规模后,这一举措不仅使得担保公司的资金运用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更达到了不需要自有资金就能正常运营担保业务的目的。而在实体经济不景气、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持续加码引起产业链上多个行业滑坡、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收紧的外部运营环境下,抽离出来用于经营“资金业务”的资金回收难的局面日益加剧。

由此,资本金不实、挪用客户保证金、资金业务安全性和流动性差的三种经营现状触碰,极易引发资金链断裂风险。

挪用或占用担保客户保证金比较普遍。目前,融资性担保机构基本未设立存入保证金账户,更谈不上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而是将其作为存出保证金使用,更有甚者高于存出保证金比例收取存入保证金来将多余部分用作高息资金业务,或者截留客户银行贷款,向客户承诺高额回报,并由担保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来经营资金业务。在目前的宏观环境下,极易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挤兑风险,不仅使得担保客户面临损失,也使得融资性担保业务面临巨大风险敞口。

担保客户保证金未设专户管理是融资性担保机构变相抽逃资本金的主要手段,已演变成行业普遍的经营模式,而面对现行收取客户保证金的监管要求,大部分担保机构将竭力通过关联账户隐匿该部分资金。

民营类担保机构资金运用普遍不规范,账面资金日均比例不达标,月末应付监管资金回笼现象比较明显。部分民营类担保机构由于其本身股东实力有限,股东实体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从对账单显示,有担保公司货币类资金流回股东的现象,也有部分担保公司闲置资金日常主要用于短期对外拆借或者提供客户续贷过桥资金(该现象发生频繁),这类担保公司评级现场一般也不能提供完整的评级周期内所有资金凭证以及网银明细作为评级支撑,日常账目比较混乱,银行询证函不能出具,信用评级配合度较差,整体资金使用情况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二)业务方面

代偿率、垫资率急速上升,以委托贷款等方式掩盖代偿风险。区域内实体经济的不景气、民间资金业务风险、及因信用担保产生的传导性还贷风险使得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保客户逾期率、代偿率、垫资率激增,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宿迁地区担保行业显性代偿额达到2010年同期的2倍,与此同时当期代偿率也同比增加。有的担保公司面对经营中出现的代偿不是按规定履行正常的代偿手续,而是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置换银行贷款来变相掩盖代偿风险。

主要合作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缩减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规模,银保合作门槛普遍抬高。通过这一轮经济周期的考察,担保机构的风险点突出,商业银行对担保行业重新审视,调整内部评价体系,欲通过严格考察筛选合作方;部分商业银行已暂停或逐步缩减与民营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甚至出现提前收贷现象,恰适中小企业普遍资金链偏紧,代偿垫资问题突出;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后,2012年1季度偏紧的信贷规模在第2季度得到适当放松,未来担保业务实现增量发展仍存在不确定性。

业务经营不规范、主营业务偏离担保。由于过去行业缺乏有效监管和制度规范,部分担保机构违背审慎经营的原则,只顾追求短期利益,忽视基础建设和长远发展,脱离主业。有的名为“担保”,实则高息揽存或非法集资来放高利贷以及从事与担保无关的高风险业务,有的仅为关联公司套取银行资金提供方便,有的甚至采用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很多担保公司以担保业务为名,实际从事资金业务,偏离了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初衷,这同时也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钢贸类担保机构生存困难。2011年第三季度起商业银行开始主动减缓与钢贸类担保机构的合作,至2012年第一季度,此类银保合作全面收缩,加之受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影响,钢贸企业经营业绩迅速下滑、营运资金紧张,钢贸类担保机构在保客户逾期违约率上升,其信用等级整体下滑,实际控制人未来经营信心骤降,2010年下半年成立的钢贸类担保机构大部分因无法开展业务而停止运营,欲保留公司、安全通过年检来等待外部环境好转。

(三)内控体系

缺少专业人才、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对银行依赖度高。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从业经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大部分担保机构创新能力不足,业务模式单一,对银行依赖性过强。担保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仍需加强,多家担保公司存在业务与风险部门重合现象,甚至一些担保公未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监管部门监管建议

建议监管部门可以从规范担保机构运营、降低担保机构风险、帮助担保机构实现可持续经营方面进行相关研究。

禁止担保机构开展违规高风险业务。省内部分担保机构从事吸收存款、发放高利贷等业务,此类业务风险度极高,波及面广,影响坏,也导致企业融资负担加重。建议监管部门严格禁止担保机构从事违规高风险业务,规范行业运营,降低行业的担保业务风险,实现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规范担保资金运用。区域内部分担保机构存在资本金不实、资金链脆弱、挪用或占用担保客户保证金、账面资金日均比例不达标等现象,建议监管部门对担保机构存入保证金及其他债务来源进行监管和规范,担保机构收取的客户保证金应当在账面反映,同时继续加强对担保机构资金运用的监管与规范,降低担保机构资金运用风险。

第8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民间担保

中图分类号:F279.2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1-0021-02

一、中小企业与担保体系的简要分析

中小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作为国有大型企业的必要补充,中小企业以其经营方式灵活、组织成本低廉、转移进退便捷等优势更能适应当今瞬息万变的市场和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在缓解就业压力、推动技术创新、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一支基础力量。但同时,中小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有限、资产结构不良、财务管理不健全等特征,决定了融资目前已成为束缚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发展担保业,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现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也是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实践始于1992年。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迅速,性质和组织形式多样化、担保资金增加、业务能力增强、服务领域拓展,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由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组成。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是信用担保体系的主体,主要以地方经贸委为主,联合财政、银行等部门共同组建,担保资金主要是地方政府预算拨款。目前,已经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均属于政策扶持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分布在我国城乡社区,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补充。

二、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及其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现状及问题

(一)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非公有制经济是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之一,是黑龙江省加快发展的活力、源泉和希望所在。“十五”以来,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坚持了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指导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规模不断壮大,中小企业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2009年黑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增加至4 000亿元,同比增长16%,占全省生产总值的48.2%。

但就全国来看,特别是同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相比,黑龙江省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步晚、规模小、成长慢,还属于后进的行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技术落后、流动资金紧张的现状在黑龙江省表现得更为突出,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基层营业网点,将有限的资金主要贷给重点行业和效益好的企业,投入生产经营的贷款十分有限。获得金融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仅占企业的1/3左右,使得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信用担保体系始建于2000年,10年来,黑龙江省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有了突破性进展,担保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担保贷款业务大幅上升。截至2009年3月,黑龙江省已有各类担保机构100多家,为中小企业服务的40多家,累计担保总额已达220亿元。政策性担保机构达到30余家,以省鑫正担保公司为龙头、市地县担保机构为主体、民营担保机构为补充的全省担保体系初步形成。

2009年1月,黑龙江省信用担保协会成立,进一步释放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扩大担保规模;2009年5月,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在哈揭牌,这也是省内首家再担保机构。这标志着黑龙江省担保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问题分析

尽管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来看,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担保能力还非常弱,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无论资本金还是担保额度还都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还没有产生十分显著的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担保机构规模小。注册资本金是衡量担保机构保证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黑龙江省除了鑫正、辰能两家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分别为11.37亿元和1亿元)规模较大外,其他多数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都只有数千万元甚至千万元左右,对中小企业的增信能力非常有限。

2.担保机构数量少。虽然前面提及,黑龙江省有各类担保机构100多家,累计担保总额已达220亿元,但相对于其他省份,黑龙江省的担保机构数量明显不足。例如,截至2009年6月,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459家,累计担保1 779亿元;截至2009年末,重庆市担保机构已达126家,累计担保额达553.1亿元。

3.担保放大倍数低。担保放大倍数是指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放大比例,是决定担保机构履约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情况下,银行可以根据5~10的放大倍数为承保企业提供贷款。目前,担保机构平均放大倍数为5倍,对于一些优质担保机构,最高的放大到了13倍。浙江省2007年担保倍数最低的是3倍,最高的是10倍,大部分是5~8倍。而黑龙江省的合作银行给予担保机构的最大担保放大倍数,也不超过5倍。

4.担保体系不完善。一是黑龙江省现有担保机构多集中在哈尔滨、牡丹江等少数中心城市,担保覆盖面小。其他地市的担保机构数量很少并且基本上没有开展担保业务,一些偏远市县中小企业很难得到贷款担保。二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担保机构多为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民间资本引导的担保机构发展相对缓慢。

5.业务开展不充分。由于经营机制和运营现状等各方面原因,目前,黑龙江省很多担保机构的业务开展的不充分,一方面是中小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苦于借贷无门;另一方面,担保机构自身的信用担保额度没使用多少,担保余额还不到注册资本金的2倍,闲置着很大的授信额度不积极出手,担保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导致了银行对担保机构的信任程度和授信额度降低,不利于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担保业务拓展。

三、促进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主要措施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保持黑龙江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应全面提升黑龙江省担保机构整体信用能力,促其尽快发展壮大,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环境。其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导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

加强银保合作是担保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于防范和化解信贷融资风险、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等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措施包括: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和贷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将担保放大倍数合理、有效放大;建立风险分担的机制。按照双赢的原则,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对担保贷款发生损失并在担保机构承担主要风险损失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应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损失;建立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除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担保机构与开发银行合作外,抓住各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试点的契机,推动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合作。

(二)进一步加快担保机构建设

主要包括:一是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制度。尽快出台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2008年黑龙江建立了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由政府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担保机构发生的不良债务进行部分代偿,试点两年以来,省内运行良好的担保机构都得到了补偿。要力争明年在全省14个市建立起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制度,以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二是加快构建再担保运营体系。构建再担保公司能够促进担保机构市场信用和担保能力的提升,控制和分散信用担保体系的风险,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市场的覆盖面。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高担保业在金融部门的诚信度,从而更好地为全市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三)多渠道增加担保机构资本金

除积极争取利用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增加担保公司资本金外,应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扩大投入,并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如争取各级财政的信任和支持,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补助,以及从其内需资金、扶贫资金、国债资金、政府信贷资金等不同渠道获得资金等;进一步扩大担保机构规模,建立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并将其作为政府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此外,要着力发展民间担保机构。民间担保机构贷款手续简便,服务方式灵活,融资速度快,是信用担保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四)完善担保体系的其他方面

主要包括:一是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重点对运行良好、管理规范、社会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进行扶持,对实行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和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等。此外,为民营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民间担保机构,政府应给予税费减免、激励政策和一定比例的补偿,以促进民间担保机构不断做强做大。二是加大对从业人员素质培养力度。职工素质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基础。应通过开展大规模、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参考文献:

[1] 刘小辉,李丹,王君英. 建立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2] 杨先仙.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发展论[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7,(1).

[3]刘降斌,张洪菲.中小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业经济,2010,(1).

第9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融资担保体系

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是指中小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取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和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资金是中小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要素,而稳定的融资渠道则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中小企业也获得了极大发展。目前中小企业数量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了我国近60%的经济总量,提供了约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上缴的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而且中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可见中小企业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以及促进市场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与其为我国经济做出的巨大贡献不相匹配的是其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困境,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来自内部留存,贷款和股权累计融资不到20%,我国国内金融机构贷款的70% 以上投向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所获资金比例极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00年在我国进行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失败率远高于大企业的,其中小企业申请的失败率甚至是大企业的两倍。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方面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融资难问题日益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在我国也称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经同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指定部门审核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门机构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主合同约定债务时,担保机构承担约定的责任或履行债务的行为。简单来说,融资担保就是为化解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一种专门的信用中介活动,通过分散银行向企业贷款的风险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是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互担保机构和信用再担保机构组成的担保服务组织群体。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与缺失。目前我国对担保行业的政策法规体系还未形成,现在整个担保行业缺乏基本的规范,虽然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2000年颁布了《担保法》司法解释,但是仅规范了担保行为,适用面较窄,而担保机构仍难以得到有效地支持支持与法律保护。虽然2010年实施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了一定的规范与约束,但其他类型的担保公司仍然缺少相关法律的保护与制约。

2.缺乏有效的监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担保机构的行业监管部门,缺乏行业准入制度,担保机构只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就可以了,大量的担保机构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管,全市担保机构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很多而在中小企业局备案的却很少。更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一些担保公司不以融资担保业务作为主业,甚至有些根本不开展担保业务,担保公司的“异化”现象十分严重。

3政府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优势明显,而商业性担保机构作用发挥不够。我国的政府担保在整个担保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政策性担保机构相对于商业性担保机构来说会更占优势。商业性担保机构虽然发展迅速,但多数公司的实力不强,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而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仅实力雄厚,而且更容易获得政府的税收优惠和风险补贴,因此金融机构更愿意与大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合作,这样一来,商业性担保机构作用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2011年全市备案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达到46家,注册资本总额67.37亿元,占比49%,但在保余额占比仅为39%。

险分散机制和补偿机制尚未健全。担保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但是目前成都市却还没有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和补偿机制。在融资担保业发达的国家,政府每年都要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量的风险补偿基金投入担保机构以便为其补充资本金,但是我国政府资金一般都是在担保机构成立时一次性投入,而且资金规模较小。而政府担保机构从被保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用很低。这就导致我国的政府担保机构的后续风险补偿资金严重不足,当实际发生损失时,担保机构就没有资金补偿。

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完善与发展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健康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与制约, 但目前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制度等都还不完善,因此急需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体系来规范担保机构的运营,通过专门的立法对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以及担保各方的权利义务或是担保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明确的保障与约束,从而为担保体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10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 风险控制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它们在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市场竞争、推动技术创新、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着大企业无法替代的作用。然而近年来,中小企业却陷入了融资困境,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最主要的因素。信用担保作为联系银行与中小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突破口。信用担保的本质在于分散及控制风险。因此,基于风险控制这一视角,构建一个由风险预防制度、风险监控制度、风险补偿制度有机结合的新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是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立法的必由之路。

一、风险预防法律制度

预防风险,顾名思义是指在风险发生之前,采取相关预防措施以减小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程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风险预防制度,包括准入制度,准备金制度,资信评估制度及保前审查制度等。

(一)准入制度

我国应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

(1)要建立规范的中小企业准入制度。由于中小企业具有规模较小,投资成本较低等特点,我国对于中小企业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因此导致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融资难,信用等级低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建立严格的中小企业准入制度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是十分必要的。通过调高中小企业的准入门槛,减少中小企业的数量,进而提升中小企业的质量,将一些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重大资金问题的中小企业扼杀在摇篮里,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我国信用担保的风险。

(2)要完善现有的信用担保机构准入制度。随着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用担保机构比比皆是。2010年银监会颁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担保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这一规定虽然明确了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底线,但是,这一规定却过于死板而且僵化,不能够随着市场的变化对最低注册资本做出相应的调整。因此,我国要完善现有的信用担保机构准入制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担保机构制定更加合适的标准,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以保障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准备金制度

准备金制度原是一种货币政策工具,是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结算的需要而在中央银行准备的存款。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控制问题上,我们可以借鉴这个制度,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我国当前的信用担保机构运营现状,再结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从收取的全部担保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风险准备金,一旦发生中小企业到期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情况时,首先使用已经提取的准备金进行代偿,从而减少信用担保机构的经济损失,降低信用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保障信用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营。

(三)资信评估制度

我国目前信用担保行业面临巨大风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有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不强,抗风险及抗打击能力较弱,而这又与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状况息息相关。因此,担保机构在设立之前,工商机关等相关部门应该对信用担保机构进行全方面、多角度的了解和调查,包括对其投入的资金多少、资金的来源、未来的发展规划以及抗市场风险的能力等方方面面进行综合而全面的评估,符合以上所有要求的信用担保机构才允许其设立。

(四)保前审查制度

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时,对于被担保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现状了解不清,也是信用担保风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担保机构在提供担保之前,要对被担保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途、与金融机构的业务往来情况、市场条件以及其他必要事项进行详细、彻底的调查研究,然后再决定是否对其提供担保或者提供多少担保金额。另外,建立完善的保前审查制度,也要对那些可能出现的失信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相辅相成,才能更好地发挥促进中小企业担保行业良好健康发展的作用。

二、风险监控法律制度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过程中,对其风险进行监督控制,及时发现那些新出现的以及随着时间拖延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反馈并对担保风险进行重新规划与评估,才能尽早提出解决方案,积极应对风险,有效控制风险。

(一)保后监督制度

我国当前对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出现了各自为政、“群龙无首”的现象,看似监管主体很多,但是这也造成了如今我国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监管混乱、监管不严、监管不力的尴尬局面。

因此,我国要确立明确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管主体,由这一主体对整个信用担保行业实施统一、高效的监督与管理。通过在担保机构内部设立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担保业务的监管工作。设立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管理职能。再设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树立担保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信誉,从而达到降低担保风险的目的。

(二)风险预警制度

对于信用担保机构而言,仅仅在提供信用担保之前对中小企业的各项信息进行调查了解是远远不够的,在提供了信用担保之后,更要全面跟进、全程监督被担保企业所做的经营决策、投资及财务状况、项目运营、职位变动等一系列可能带来担保风险的举措,并且定期向企业上级领导汇报监督进展。

一旦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可能出现的风险,担保机构就要开启风险预警机制,帮助中小企业分析风险存在的原因,想出应对风险的策略,提高抗风险的能力,尽可能避免信用担保风险的发生。若存在的风险过大,担保机构也要及时做好中止担保的一系列举措,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担保风险。

(三)反担保制度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反担保,以保障其追偿权利的实现。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过程中,反担保机制的设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中小企业对担保资金的责任心,从而能有效利用担保资金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减少企业风险和代偿的发生,从而也就减轻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能面临的道德风险。

(四)再担保制度

再担保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担保形式,是保障担保人的制度,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制度设计,是指信用担保机构在收取了中小企业的担保费用,为中小企业设立了担保之后,通过向再担保机构缴纳保费从而获得再担保机构的担保。当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风险,由信用担保机构先承担,然后再向再担保机构追偿,这样能为信用担保机构分担一部分风险。但由于再担保具有风险高、成效低的特性,因此,再担保制度的顺利实行,需要政府为再担保行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政策及资金支持,为再担保机构的发展做出强有力的保障。

(五)科学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还需要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抽

度,包括内部稽查制度及责任分离制度。内部稽查制度,是指信用担保机构内部应该设立相关稽查人员,定期对公司的各项担保业务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将风险扼杀在摇篮里。责任分离制度,是指担保机构内部各个部门分工明确,每个员工职责清楚,相互间业务不冲突,不干扰,达到责任分离,互相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从而确保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风险救济法律制度

建立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代偿制度与风险分散制度,不仅为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提供前提条件,也是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壮大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得到健全和完善。

(一)资金补偿代偿制度

一方面,我们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由国家财政确定一定比例的补偿资金,减少担保机构担保失败所承担的损失,减轻其资金压力,促进信用担保机构稳定健康地发展,从而达到有效控制信用担保风险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设立再担保信用机构,其实质就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保险机构,承担部分代偿责任,并规范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和章程,确保信用担保机构正常营运,降低了风险。

(二)风险分散制度

风险分散原意是指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在信用担保中,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越集中,其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大。所以,信用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规划担保项目的方法来分散业务风险,即可以增加担保业务品种,避免担保的过度集中化,或者可以采取与其它担保公司开展联合担保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担保范围、担保责任、担保比例、以及担保代偿的顺序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各方优势,协同合作,相辅相成,从而提高担保业务能力,降低担保风险。

四、小结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人尽皆知的话题,直到信用担保机构的出现,某种程度上使这一问题得到缓解,但是它仍然是中小企业发展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因此,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风险控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国家制定专项制度的方式方法是最有保障、最有效果的。本文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去糟存精,提出重构及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为我国信用担保行业及中小企业的更好发展尽到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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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沈 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控制研究[D]. 河北. 河北经贸大学, 2013.

第11篇

关键词:民间信贷;融资性担保机构;政府;高利贷;融资难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124-02

引言:在我国,民间信贷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为了弥补我国不健全的金融体制而自发形成的非正规的金融体制,是指发生于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非金融企业及非金融企业之间,由一方出借款项,另一方按约定支付本息的行为。据2003年央财经大学的首份地下金融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地下信贷规模介于7405亿元至8164亿元之间。近年来,民间借贷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为融通资金,温州地区早年就已经出现民间借贷,多为亲戚朋友之间。2010年温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仅温州地区的民间信贷规模就已经达到1100亿元左右。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外市场不景气,我国出口企业受重创,温州企业也是其中之一。国家出台的救市政策,引发了我国一番投资的热潮。许多温州企业和个人借贷转向投资领域,其中,民间借贷大幅发展。2011年7月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调查报告》称,89%的家庭和个人,以及接近60%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同时人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温州民间借贷年综合利率为14.22%,2011年上半年,温州社会融资中介的放贷利率40%左右,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高利贷倾向非常严重。

暴利行业吸引了许多资金充裕的企业和个人参加,融资性担保行业迅速壮大。据统计2011年温州有1000多家民间金融机构,只有46家是经主管部门审批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在高额利刃的诱惑下,融资性担保机构大多在其中从事着高息揽储,高利放贷或者是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再高利放贷的违法违规行为,起着资金借贷中介的作用。

脱离实体经济的金钱游戏,终有一天会结束。在实体经济利润不断减少,投资炒作的回报率大幅度降低的情况下,某个企业或个人的资金链断裂,牵连担保机构。成批担保机构倒下,担保机构业主抽逃资金,与此相关的中小企业也被牵连,由于资金无法回笼,资金链断裂,许多中小企业业主被迫出逃海外,由此引起恐慌,民间信贷危机由此而来,影响到温州地区实体经济的发展。

运用成本收益法分析融资性担保机构参与高利贷原因及对策

(一)理论基础

理性经济人和资源稀缺性的假设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两个重要原则。每一个参与市场经济的理性经济人都希望利用手中有限的资源获取最大的收益。融资性担保机构亦是如此。在理性的分析(或估算)利用手中有限的资金开展每项业务的所带来的成本及收益之后,担保机构会侧重于进行带给他们最高利润的业务。若是我们在不违背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的基础上,实行政策提高其正常业务的利润使其超过高利贷所带来的利润,担保机构会自动的转向正常业务,使其能保证自身盈利的同时助力中小企业乃至当地经济的发展。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两种业务的成本收益分析

1、成本收益模型概述

(1)假设

①融资性担保机构只可能从事两种业务:一种是正常的担保贷款业务,另外一种是高利贷业务。

②该成本收益模型研究是在短期情况下,即假设所有市场因素恒定不变。

(2)相关变量

高利贷收益率(R):该项因素与市场上的资金供需状况及其风险状况有关。市场的供需状况受国家的货币政策、金融体制的健全程度、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经济发展类型影响。风险状况则是指国家对高利贷的监管打击力度,国家的监管打击力度越大,高利贷的风险越大。高风险对应着高回报,则相应的高利贷的收益率也会提高。因其主要受市场因素影响,因此在该模型中R值视为恒定。

政府的监管打击(F):该项变量是指当担保企业从事高利贷业务被发现后政府对其的惩罚力度,包括罚款及没收所得带来的直接财产损失和相关人员被判处刑罚及企业被取缔所带来的间接财产损失。在现实中以行政处罚为主即指高息放贷者被罚款和没收所得所带来的直接财产损失。虽然相关法律中有对高息放贷者进行的行政处罚程度规定,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有相当的弹性,影响到监管打击的力度。同时法律及监管制度是否完善也对监管打击力度产生影响。

信誉(B):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银行在选择担保贷款的合作伙伴时,对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都十分关注。资信状况影响到担保企业正常担保业务的生死存亡。高息揽储、高利放贷,或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再高利放贷同时辅以恶意讨债行为,会对担保机构的资信状况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从事高利贷业务损失的信誉值所带来的成本的大小,与企业对信誉的看重程度、社会的认可程度有关。政府的引导行为能对其产生影响。

风险(r):这里的风险指由于借款人未能主动还款所带来的风险。假设主动还款的概率为a,未主动还款的概率为(1-a)。对未能主动还款的人要动用手段进行催促,假设该成本为c,在催促后假设还款的概率为b,仍未还的概率为(1-b)。其中还款的概率受借款人信誉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影响。而催收欠款的成本则与当地的治安状况相关。

正常担保业务所获得的收益(R*):与受众多市场因素的影响,如货币供求关系,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数量,行业内的竞争程度。因此,在该模型中R*视为恒定。

政府补贴(G):是指政府对正常进行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所实施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额。

担保企业运行所花费的成本(C)

因此融资性担保企业从事高利贷业务所获得的利润P1为a*R+(1-a)*[b*R-c]-B-F-C,而担保企业从事正常的担保贷款业务所获取的利润P2为R*+G-C。

(3)模型构建

当P1=P2时,出现均衡,两种业务能带给融资性担保企业相同的利润,企业处在两种业务选择的临界点上。即当a*R+(1-a)*[b*R-c]-B-F-C=R*+G-C时,也即-G-F-B-(1-a)*c=R*-a*R-(1-a)*b*R。

当P1>P2时,即-G-F-B-(1-a)*c

当P1R*-a*R-(1-a)*b*R时,正常的贷款担保业务能为担保企业带来比高利贷业务更高的利润额,此时,担保企业更倾向于从事正常的贷款担保业务。

(4)模型分析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G-F-B-(1-a)*c”是担保企业由于参与高利贷等不法业务丧失获得政府补贴、受到罚款或打击和丧失社会名誉等而带来的损失。只有这种损失大于“R*-a*R-(1-a)*b*R”时,企业才会受利润驱动而进行正常的担保业务。

正是因为在现实当中,政府对于担保机构的发展缺乏应有的引导及限制,在加上市场因素的影响,使得“-G-F-B-(1-a)*c

在短期情况下,各种市场因素都难以发生变化,因此R*、R、a、b可以视为恒定值,政府行为可以使G、F、B、c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到不等式两端的大小。在该模型中,均衡状态不是现实生活中政府追求的状态,政府应该尽量使得“-G-F-B-(1-a)*c”变大,大于“R*-a*R-(1-a)*b*R”,以驱使担保企业从事正常的担保业务。

2、基于模型的分析结果

根据上述的模型创建及分析,可以得出政府在应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高利贷业务应该采取的措施。

(1)完善与担保行业相关的法律及制度,加强监管力度。

我国现在尚未形成一部完善的《融资担保法》,虽然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其在层次上属于部门规章,法律位次较低。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使得担保公司有可能钻法律漏洞,也增加了监管部门执法时的模糊性,导致监管混乱。同时从1998年开始,我国担保机构监管数度变迁,频繁更换主管机构,难以形成系统的行业监管体系。如今由银监会牵头的部级联席会议正式成立的最新的监管机构,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担保行业多头监管的实质。只有明确行业的监管主体,才能将行业的发展状况与该监管部门的政绩相挂钩,有利于实现监管标准的统一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的力度和效率。

(2)加大对高利贷行为及恶意讨债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稳定的社会治安。加强打击,维护治安,会提高担保企业从事高利贷行业所承担的风险,包括提高被查处的概率、处罚的力度及讨债所付出的成本,使其成本增加,从事高利贷业务得不偿失。

(3)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政府支持力度。在一定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提高对正规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税收优惠,增加风险补偿额度。政府的支持力度与行业监管协会的评级相挂钩。同时对担保机构的人员培训提供资金和人员支持,逐步将在规范中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将其发展扶上正轨。

(4)成立权威有效的评级机构,对担保企业进行评级,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政府联合银行对于信用评级高的担保企业,允许适当增加其信用额放大倍数。担保企业的评级水平势必会影响到其与银行、中小企业的合作关系,影响其业务量及营业额。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能低成本的获得贷款同时获得较多的业务量。在担保行业内部也可以组织向资信等级高的担保企业学习。树立企业的信誉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信誉对于担保企业的价值,使得担保企业不愿意因为高利贷而使自己累积的信誉毁于一旦。

结论:任何一个新兴行业在其发展兴盛之初,都难免遇到波折。市场经济具有滞后性、盲目性、自发性的不可克服的缺陷,政府的法律和制度必须及时跟上,引导和规范新兴行业健康平稳的向前发展,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因此政府管理必须实时的关注市场动态,预测市场的发展方向,未雨绸缪,弥补市场缺陷。融资性担保机构产生之初无论是政府还是中小企业都对其给予了很高的期望,但是由于监管不力,使其在市场中的各种诱惑下迷失了方向,以至于为民间借贷危机也助了一份力。只有政府完善各方面的法律及制度,并采取政策措施引导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高利放贷等不法行为,真正的为各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作者简介:刘春秀(1992-),女,河北沧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级本科生,主要研究方向:国际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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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问题;优化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创造了相当部分的国民财富,提供了绝大部分就业机会,而且在实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有着大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但是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稳定性较差,在融资时常常处于不利地位。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的矛盾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现状分析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融资渠道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内源融资,二是外源融资。内源融资即内部融资,其融资方式是企业通过提取或存留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盈余资金用以弥补投资不足或扩大生产。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吸收外部闲置资金来满足自身资金需求。外源融资分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两种方式,直接融资通常以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完成;间接融资则是企业通过向金融中介机构借贷等方式实施。就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形式来看,外源融资是中小企业最为常见的融资形式。

(一)中小企业内源融资现状

内源融资的实现手段主要是利用经营过程中的利润存留来进行的,具有自主性、原始性、抗风险性及低成本性等特点,是促进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在我国,9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是个人创业或与家人、朋友合作创业,资金大都来自创业者的个人积蓄,而这些资金往往只能满足创业初期的开支,难以支撑企业后续的发展、壮大需求。同时,鉴于部分中小企业家自我积累资金意识较差、自我积累资金能力较低,使得内源融资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环境

一是直接融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具有筹集资金速度快、数额大、使用时间长等特点,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较晚,资本市场结构单一,形成了我国债券发行准入门槛较高的市场现状,这就使得很多规模较小、经营不稳定的中小企业丧失了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的机会。另一方面,受我国现行法律及政策的制约,外部投资进入及退出中小企业的限制条件较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获取资金的可能。

二是间接融资,由于间接融资需要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介入才能实现,因此,间接融资会更多地受到金融政策变动的影响。同时,鉴于我国中小企业运营不规范、财务混乱等现状,使得中小企业在获得间接融资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首先,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较低。由于我国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往往利用改组等手段逃避银行负债,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投资积极性降低。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大都混乱,信息透明度不高,增加了审计部门核查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难度,也使得银行难以掌握企业真实的财务信息,进而增大了银行放贷过程中的监督成本及信用风险。同时,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评判企业信用等级时,更注重企业的经营实力指标,这就使得很多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取得信用等级的合格分数。其次,中小企业难以提供担保、抵押。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因此银行在实施贷款支持时,大都需要企业提供相应担保、抵押。但是,很多中小企业受资产能力等因素的制约,难以提供此类动产、不动产抵押。同时,由于很多中小企业的资信水平较低,因而也很难找到第三方担保。担保成为制约中小企业获取间接融资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建议

(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政策体系

国家应该制定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第一,对风险投资的法律保障,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法规,规范投资公司的行为,规范资本市场的交易行为,规范有利于风险投资退出的法律环境等,以避免和防范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出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法律法规。我国于1994年颁布了《担保法》,但该法调整的是属于民事行为的担保行为,对于专门的担保机构还需要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同时,《担保法》在实践中侧重于保护债

权人,对债务人的权益保护不够,专业担保业务的开展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从速制定有关法规,对担保机构的资格认定、准入制度、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使专业担保业务顺利开展。第三,规定中小企业在筹建、开办、运行中政府提供的贷款金额、利率即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等。此外,财政援助与税收优惠是世界各国政府为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的普遍做法,作为企业界中的弱势群体,政府的政策虽然不是能代替市场自身的资源配置,但有效的引导加上有限的扶持,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商业性资金的介入,能在相当程度上起到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