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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

时间:2023-09-13 17:14: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

第1篇

关键词 会计核算 风险 防控

中图分类号:F276.3;F812.42 文献标识码:A

1企业会计核算岗位职责及风险

1.1企业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一般说来,企业会计核算岗具有以下职责: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企业会计核算岗的风险

核算岗位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第一,可能发生利用职务之便人情征收、编制人情预算、拨人情款等风险;第二,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或宴请,可能产生违反法纪规定的不廉洁行为;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第三,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第四,结对资金的调控不合理,资金的拨付审批不严,不按程序审批拨付资金,可能导致财政资金的误用、挪用;第五,对分管的科室在制度建设上要求不高,管理不到位的风险。

2企业会计核算岗位风险形成原因及防控意义

2.1企业会计核算的风险原因

主要取决于:

(1)取得资料内容的完整性、数字的真实性;

(2)应用会计核算方法的准确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应用的正确性和延续性;

(3)会计操作过程的合规性、合法性;重大交易和事项的处理是否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4)会计报表、会计资料是否合法、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等。

2.2企业会计核算的风险防控意义

会计核算同样是会计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计算、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的会计资料,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的一项日常的基层性的工作。会计核算的有效性必须是建立在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会计工作要求会计核算必须是建立在严格的会计监督之上的专业性的核算,若会计人员不严格执行会计监督职能,其会计核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会计核算没有严格的会计监督作保障,即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不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那就是违背职业道德,对企业不负责任,给企业造成经济上、名誉上的损失。

3企业会计风险防控的具体路径

(1)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市场经济有赖于运行的规则,仅有法律制度的约束是不够的。当巨大的经济利益撞上严肃的道德规范时,只有职业道德、诚信准则的约束才能使天平倾向道德规范。企业基层会计要防范其行为所造成的风险,不仅要以会计准则、法律、法规作保证,还要依赖会计人员的道德信念、道德品质来实现。 会计职业道德概念:即提出会计人员应有的行为,以及达到行为守则所规定的最低可行的标准,主要包括职业精神、职业修养、职业责任和职业公正性。自觉的遵守职业道德、崇尚道德规范,应成为会计人员自尊、自爱、自律的道德准则。企业基层的会计人员应该坚持行业自律原则,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自我约束力,面对形形的诱惑和压力,坚定立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在不同的诱惑和外界不合理的要求下,应该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屈从和迎合内部、外部的各种压力,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不以信息的不对称坑害集体和国家的利益,不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自觉接受单位、用户和社会的多方评价,起到道德榜样的示范作用,使每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始终置于企业、组织内部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

第2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会计核算;会计信息;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引言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计算和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的会计资料,为作出经营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依据的一项会计活动。会计核算往往渗透到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对经济业务事项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核算。《会计法》所规范的会计核算,主要限于事后核算方面的内容,即对基本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作出规定,而没有过多涉及事前预测、事中控制等管理会计的内容,目的是增强法律规定的适应性。

在我国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民营企业日益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不仅对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求、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劳动力和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然而,会计核算作为民营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规范民营企业的会计核算刻不容缓。

二、目前民营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宏观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来看私营企业的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仍然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如公司法,税法等有关私营企业部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而在执行中能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则更少;(2)国家行政机关存在着执法不严现象。当前我国确实存在着有些国家机关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对会计舞弊的打击的情况不严;这样,私营企业老板更加不重视会计核算规范,进而也助长部分违法行为,这其实也阻碍了私营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包括企业会计核算的不规范;(3)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私营企业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缺失。导致无章可依,无制度可循,造成财务管理混乱,不符合规定;(4)私营企业会计人员普遍整体素质偏低,独立性差。私营企业的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在一些民营企业中,有些会计核算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学习,更没有系统的会计知识,实务操作能力差,这也决定了他们即使想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也很难做到。

三、中小型民营企业加强会计核算的建议

由于中小企业存在的会计核算问题,造成民营中小企业社会信用差、融资难,影响企业的发展壮大,同时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为此,为此我给中小企业提出以下的建议:一是开展非公企业信用数据库的诚信工作。完善非公企业信用公示制度,依法向社会各界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开展非公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优化融资环境。着力推进民营企业诚信建设,尽快建立企业、经营者、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监管等为主要环节,服务于企业经营活动的信用制度。对民营企业试行信用评估,健全信用档案库,加强信用基础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命名活动等多种形式,努力培养诚信市场主体,帮助民营企业提高资信透明度和知名度。整合信用资源,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努力构筑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引导民营经济创新组织结构。鼓励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登记为私营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和素质的私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支持较大规模和实力的民营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从家族式经营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以此来强化会计工作。三是加强对中小民营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提高企业公民意识。培训内容以会计法规和税收法规为主。通过对中小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会计工作不仅能正确、完整、及时地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为经济管理(特别是决策)提供系统的经济信息,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还能够通过加强会计核算,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同时使企业负责人明了企业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带头执行《会计法》,要支持会计人员按《会计法》的要求依法设置账簿,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依法照章纳税。同时加强对民营企业会计队伍的管理。现在财政部门的会计机构只管考证、年检、收费,后续教育只要交了钱就能通过已不是秘密了。分布在民营企业的会计们没有“婆家”,腰杆“不直”,遇到一些疑难问题没有人指导,建议在会计管理机构增加管理职能:民营企业会计管理。凡是在这些企业任职的会计都要到会计管理部门备案,财政部门会计机构要对会计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四是从源头规范民营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民营中小企业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对企业成立后的会计核算人员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部门要对企业会计核算人员进一步核实,若与实际不符,可停办税务登记证件,以从源头规范民营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

综上所述,现今民营企业还是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例如上文列出的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真实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会计费用核算不实混乱的现象,会计人员安排上有违会计法中回避原则的现象,会计人员知识素质水平低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遵循国家制定的会计法规制度,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高投资者和管理人依法理财的意识,吸收高素质会计人才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只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准解决问题的对策,这些问题也就会逐步消失,使国内的民营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纳入正常、有序的发展进程中,从而规避可能的会计风险,有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元丽.民营企业会计规范问题探讨.财会研究,2007.6.

[2]黄英伟.浅析民营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特征.2009.8.

[3]李文涛.私营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华章,2012.21.

第3篇

一、我国证券财务会计的特征 

(一)会计账务处理具有多样化。就当前我国的证券发展来看,上百家证券公司使用了多种财务软件,而没有形成具体的核算体系,与此同时,证券业务的种类非常多,致使会计账务的处理具有较强的多样性,由此对证券管理工作者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会计财务人员要熟练掌握财务管理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 

(二)证券会计核算电算化程度比较高。伴随我国证券公司的逐渐发展,证券会计核算电算化程度的升高,对券商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也在逐步提升。证券行业的会计核算和我国其他行业的会计核算相对比,证券行业的主要特征是,综合性强、工作量大以及时效性强。手工操作很难达到此要求,必须借助现代的电脑设施、通讯设施才能完成巨大任务量的会计核算与资金清算任务。但是,运用电脑设备进行证券会计核算,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在进行操作的过程中,会计工作人员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由此对券商的内部控制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 

二、我国目前证券财务会计规范化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电算化监督存在一定的难度。在我国证券公司展开电算化的过程中,与之相关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不能对电脑操作展开有效全面的监督与检测,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会直接导致证券公司的财务信息流失,严重影响证券公司的正常运行。 

(二)缺少完善的法律制度。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较为迅速,但是法律建设还有待完善与健全。在进行财务会计规范化的工作中,缺少完善的法律制度,只是凭借与之相关的行业规范与制度,对证券公司中不规范的财务证券做法进行处理,很难使众人信服,与此同时,不能有效提升证券行业重视度。 

(三)缺少完善统一的执行制度。我国证券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处理措施非常多样,由此对证券公司制定完善统一的执行制度形成了一定的难度,与此同时,证券交易的种类多样,主体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容易出现证券交易财务工作混乱的状况,以此造成证券财务危机。 

(四)财务管理人员缺乏较强的专业技能。就我国的证券公司发展来看,证券财务人员缺乏较强的专业水平和证券财务能力,没有真正掌握证券交易的流程,也未能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起到引导作用。与此同时,证券财务管理人员缺少对法律意识的全面认识,致使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我国证券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问题的有效举措 

(一)健全规范会计电算化的操作体系 

在我国的证券财务会计工作中,要创建科学合理的计算机风险控制体系,健全规范会计电算化操作体系。我国的证券会计电算化的程度非常高,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要明确划分管理工作者与操作工作者的职责,使之各司其职。在借助电子数据进行处理工作时,要确保只有在输入具有特殊性密码的前提下,才可以进入到此系统中;在对会计记录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务必践行相应的程序,只有这样,才可以获取授权,并且要清晰记录在文案中。 

(二)加强对财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力度 

在我国证券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中,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以此为证券市场提供更优质的人力资源。所以,我国证券公司可以与高校共同创建证券财务专业,其主要的目的,培养出更优质的证券财务人员,促使证券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还可以聘请世界其他国家具备专业技能的证券财务人员,借鉴其他世界国家先进的证券财务管理技能,促使我国的证券市场得以可持续发展、证券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得到显著提升。另外,要提升证券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证券财务会计人员在掌握较强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知识的同时,对证券交易流程有全面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使我国证券财务规范化管理更加有序的进行。 

(三)健全法律体系。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潜藏着众多的商业犯罪行为,由此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有序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要健全完善证券财务规范化管理中的法律体系,完善法律措施可以促使我国证券财务会计工作更具规范化,也可以提升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程度。借助法律措施,严禁证券财务会计规范化工作出现违反法律标准的行为,与此同时要参照制定的法律文献,对出现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以确保我国证券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第4篇

一、账务处理方法不科学,会计监督缺失

在具体账务处理中,财务处理方法不够科学,养老保险缴纳资金入账不合理、记录不准确,核算不真实。例如,在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财务处理中,根据社会养老保险应缴金额,贷记为“银行存款”科目,而借记为“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事业支出”等科目。在此过程中,如果事业单位出现差进,则需冲减借记科目,从而使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实际支出金额减少,对单位预算管理造成阻碍。同时,由于单位按规定应缴费数小于退休人员退休金领取数是保险缴费差进的原因,而冲减借记科目的处理方法将不能对退休金的实际支出金额进行准确反映,不利于资金流向管理。此外,一些事业单位为了避免红字在事业支出科目中出现,而将差进金额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从而隐瞒实际收益,使会计核算失真。在会计监督方面,财务单位、审计单位、人力资源单位的监督力度不足,监督工作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会计核算失真情况、资金挪用情况。

二、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财务处理的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开展养老保险缴费财务管理工作,全面分析相关政策,按照政策要求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内容、范围,规范会计行为。在具体财务管理中,单位根据自身具体的工作人员在职情况、退休情况,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为财务管理提供依据,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例如,全面登记记录单位目前的退休员工人数及以往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结合当时、现在的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查询退休金给予情况,动态调整目前的养老保险缴费要求。同时,对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理论知识、技术培训,使其熟练、全面掌握会计法律法规、社会养老保险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例如,会计人员熟练掌握会计方面的法律规定、刚出台的养老保险政策,定期进行会计技能培训,学习科学的会计核算方法,管好养老保险基金。

(二)加强管理个人账户,统一征缴标准针对目前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财务管理存在的个人账务管理问题,财务管理部门应重视个人账户管理,明确账户内容,准确核算账目。例如,按照统一标准,在财务管理范围内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并在基金支出、收入账户中增设个人、统筹科目,确定账户明细,并独立核算个人、统筹科目,完善个人账户。同时,在个人账户管理中,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明确记录个人账户,查看个人账户的支出、收入,跟踪个人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缴费情况、退休金的发放情况,提高管理效率。此外,为了顺利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应增强征缴力度,统一征缴标准,例如,在统一地区,制定统一的社会养老金缴费标准、养老保险缴费比率、参保范围等,在预算管理中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一标准评估各单位征缴情况,规范缴费标准。

(三)科学处理账务,加强财务监督针对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财务处理方法不科学,会计核算失真、不完整等情况,会计人员应提高会计素养,科学处理缴费财务。例如,按照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计算依据,在“其他收入”科目中记录退休人员应该领取的资金,在“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事业支出”科目中记录单位自身应承担的在职工作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并在“事业支出、退休金”科目中对实际支付退休人员的工资进行核算。按照此方法,更为准确地统计、核算退休人员资金、在职人员资金,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支出情况。此外,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审计单位、人力资源单位的沟通,收集财务信息,全面了解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情况,监督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情况,防范养老保险基金占用、挪用情况。

三、结语

在目前事业单位社会养保险缴费财务处理中,存在方法不足、监督不到位、核算失真等问题,降低财务管理效率,影响参保人的利益获取。因此,在以后财务管理中,财务管理部门应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科学措施,确保会计核算准确、完整,提高管理水平。

作者:刘鹏单位:丰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

第5篇

1.1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可有效推动

企业经济活动的政策运转在我国企业内控制度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构成我国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提高会计工作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它可以推动企业各项工作和政策的发展,是企业会计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企业可以通过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加以规范,建立符合企业经营规范的的约束能力和激励介质,充分调动企业经营和管理的积极性,它有利于企业健康、协调、稳定的发展,最大限度的获取企业利润。

1.2有利于会计基本职能的充分发挥

在我国《会计法》的基本法律中规定,它赋予了会计人员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两项。会计核算是对企业经济业务的真实反映和直接体现,会计监督职能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它是对会计工作的进一步监督和控制。会计监督职能和核算职能将会是相辅相成的,有效的会计监督必须要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会计监督同时也能使会计核算更加准确,会计监督和会计核算是相互补充,相互辅助。

1.3内部会计控制可使会计法律法规得到充分贯彻

我国会计法律法律可充分体现在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在我国的会计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会计核算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它可以使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更加规范化,增加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增加对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和信息真实性,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可靠性,它可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优势地位。目前,我国颁布并实施了相关的企业会计行政法律法规,借此加强对企业会计制度管理。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可使企业会计法律法规得到贯彻与落实,这是我国《会计法》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开展。

2.完善我国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制度几项建议

2.1内部会计控制要树立明确的意识

及时有效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应当加强企业领导者的内部控制意识,提高企业领导者对内部的领导意识。所以,企业领导者不但要担负起对会计行为的引导和监督的责任,同时也要积极组织企业会计行为。因此,应加大日常工作中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不但能够加强企业领导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识,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源头制定相关规定;其次,企业的财务部门是引导、牵制内部会计制度,企业会计相关准则的提高也至关重要;加深企业内部人员对快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认识,配合企业领导工作,完成企业的财务工作。利用上述方法树立明确的内部控制意识,营造全方位、全员和全过程的综合性耳朵会计管理环境,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企业管理核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

2.2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

根据会计控制相关条例,并结合企业的自身实际情况,创建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明确划分企业各部门、岗位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因此在健全企业内控体系的同时要注意遵循以下几方面原则:首先,要遵循企业全面统筹原则。我国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涉及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事前、始终和事后控制,它是对企业经济活动横向和纵向的交叉控制,我为此,企业在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的同时应充分体现出全面性的企业会计控制,并神队单一的企业控制目标,进行分类控制;并且在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必须遵循会计的及时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有利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将事前控制、事中反馈以及事后分析等手段相结合,创造时间上相对严密、连续和完整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若一旦出现任何经济问题,就必须对内部会计控制实施有效的控制,并对其加以改进;并且要在同时归口分级控制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国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它不但要求我们建立企业会计控制时,建立粉剂控制和统一的领导,严格遵守上述原则。单位经营者和财务部门是企业的主要领导中心,制定并向企业内部下达企业的内部会计指标,因此,必须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层层分解和归口分级,使企业的每名员工都深刻了解自身职责和责任,将其职责落到实处,建立严密的企业控制网络系统,使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置身其中;同时结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建立内部会计制度。也就是说必须在企业内部控制过程中,了解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归属。明确企业管理中的会计责权,实现会计工作责之和会计人员职责相分离。

2.3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

强有力的内部会计控制执行力度可促进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因此,增强企业会计控制执行力可增强企业会计制度的实际操作性。任何制度如果不付诸行动都只是一纸空文,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也同样如此。所以必须建立权责和责任更加细化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切实落实企业员工的每份责任和权利,为了保证企业经济业务不断发展,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机制。

2.4加强会计人员的综合职业道德素质

第6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实施问题;对策

1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会计制度实施现状

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建管单位)的性质大多属于公益类事业单位,部门日常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但是现实工作中大多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按照要求必须执行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根据调研结果显示,一些基层建管单位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时,在会计制度执行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水利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主体不明确;相关人员财务法律意识淡薄,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工作薄弱,内控制度缺失。此外,现行会计制度本身存在局限性,有关内容与实际工作相脱节。因此,急需研究对策,完善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其能够成为基层建管单位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指导。

2基层建管单位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项目会计核算主体责任不明确。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第四条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1]。”基建项目在实施中存在会计核算主体不明确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同一个建设项目存在多单位、多账户核算的情况,通常存在以下几种情形:(1)基层建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为项目会计核算主体,但没按照规定开立银行账户、也没有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2)上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建管单位分别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核算主体,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基层建管单位在成立后由于开立银行账户不及时所致。(3)水利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主体除主管部门、基层建管单位核算外,还存在(项目建设管理费)由第三方核算的情形,这种情况反映出基层建管单位财务管理意识的薄弱、相关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和主管部门对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同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存在多个会计主体核算管理。由于每个核算单位管理方式、核算方法不一致等因素,导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在建期间日常管理难度加大。工程建设施工中遇事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带来项目完工后固定资产长时间难以入账等各种问题。2.2会计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一些基层建管单位财务人员面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时,在执行会计制度方面,存在着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完全不执行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工程项目资金均按照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核算,水利基建工程投资项目不按要求上报年度投资决算报表,已完工项目不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二是对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在基建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方法等方面和制度要求相差甚远,会计核算中存在事业科目和基建科目混用现象,比如:基本建设项目利息收入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计入“其他收入”科目,不符合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的规定[2]。2.3财务管理工作薄弱、内控制度缺失。基层建管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薄弱首先体现在会计机构、财务人员设置不合理方面。由于一些基层建管单位是临时组建的管理机构,又因为人员编制等原因,在组建时没有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来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核算,大部分是由主管部门财务人员来临时兼任水利工程项目财务工作。由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与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不同、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同,不利于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贯彻和执行,难以保证顺利、有效地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基层建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普遍缺失、财务制度不健全。由于基层单位普遍缺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对于国家已经实施的与水利基本建设相关的财务法律制度、法规,基层建管单位不能及时组织人员来制定、补充和完善本单位相关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在没有健全完善的制度约束下,基层建管单位财务管理方面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问题,主要表现在决策、议事缺乏制衡机制;资产控制管理薄弱;会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完善;资金收支缺少有效管控,比如:工程价款结算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缺少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不符合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基字﹝1999﹞139号)第二十二条(二)“建设单位的财会部门支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时,必须符合经办人审查无误后,应送建设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的规定[3];另外,还存在人员岗位设置不够合理、预算控制缺乏约束力等问题。2.4会计制度本身存在局限性。目前,基层建管单位从事会计核算主要依据财政部实施《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之后的一系列与水利基本建设相关的规定、办法,比如:《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节(结)余管理的通知》等。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以及财政投资项目的预、结算评审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陆续实施,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相关内容已滞后于基层建管单位会计工作的实践,表现在:(1)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变了原有的支付方式;建设资金收付由原来通过单位账户改为国库集中收付,作为项目临时机构的基层建管单位在开立单位账户时会受到阻碍。(2)工程概预算中独立费用部分建设管理费有关内容的支出标准在制度中没有明确标准,增加了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难度,如:施工现场津贴、临时人员工资等。(3)在核算有关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用时,资金结算应遵循的原则、资金支付需补偿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种类在现行会计制度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现实工作中会计核算不规范现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有关内容与实际工作相脱节问题。

3相关问题的解决对策

3.1明确水利基建项目会计核算的主体。对于基层建管单位而言,它既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单位,也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核算的主体单位。明确这一点,是基层建管单位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资金核算的前提,每一个基层建管单位必须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机构成立后及时开立银行账户,对于每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都要按制度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水利工程项目在整个建设期内的成本和财务状况。在此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基层建管单位的主管部门在建管单位成立之后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基层建管单位开立银行账户事宜,监督并指导基层建管单位及时建立起单位内部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账簿设置、会计核算工作。3.2提升相关人员财务法律意识,严肃会计制度实施。对基层建管单位相关人员存在的财务法律意识淡薄,工作中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会计制度的现状,其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法制宣传、反面教材等教育手段来提升基层建管单位管理层和财务人员法制观念,促进基层建管单位相关人员能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促进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自觉遵守执业道德、履行会计工作职责。主管部门还应当加大对基层建管单位财务人员日常业务培训,特别要加强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相关专业业务学习,比如聘请专家来讲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知识、日常组织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等知识,以此促进财务人员知识更新,促进其专业化水准和执业能力水平的提高。使其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根据职业判断,对每一个水利建设项目做到及时、准确地运用相应的会计制度进行资金核算和账务处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应强化对基层建管单位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对在建项目可以加大事前、事中审计和稽查力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严肃会计制度实施保驾护航。3.3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基层建管单位应加强会计机构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合理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专业会计人员,确保工作中能够正确履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规章,以保证建管单位能够顺利、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基层建管单位应按国家近期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现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增补和完善,将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纳入单位重点工作范畴,逐步建立起适应、满足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需要的制度体系,使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在各环节都有据可依。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依法理财观念,防范基层建管单位在水利基本建设管理领域里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3.4完善现行会计制度,使其符合当前会计工作实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也要进行不断的补充完善,以适应当前基本建设管理需要。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当前会计制度存在的缺陷,按程序进一步补充、完善会计制度内容,规范会计行为,使其能够成为基层建管单位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指导。

4结语

基层建管单位应提高财务法制观念并能自觉、严格地履行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同时,促使相关部门按照程序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行为,使其符合当前基层建管单位会计工作实践并具有可操作性。各级主管部门也应加大对基层建管单位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的力度。通过研究希望能促进水利建管单位财务人员专业水准和执业能力水平的提高;使国家和地方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能够在良性环境下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促进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尚晓华 单位: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管理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Z].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3.

第7篇

摘 要 煤炭上市公司的发展基础就是矿业权,而会计核算的结果如何,将会直接关系企业的财务报告如何,因此我们要对会计核算问题予以重视。随着人们对财务报告越来越重视,那么煤炭上市企业的会计核算就一定要做到真实、准确、及时,这样才能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关键词 矿产权 上市公司 会计核算 煤炭

我国对矿产资源的相关法规不断完善,使得矿业权市场也得到了快速发展,那么作为煤炭企业重要的资产,矿业权也就直接影响了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无偿采矿对煤炭企业来说已经是过去式,而现在争取矿业权已经成为煤炭企业开采资源的一个前提。

一、煤炭上市企业矿业权的会计核算及披露现状

(一)探矿权

在2008年我国有四家煤炭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关于探矿权的信息,其探矿权价值均在5000万元到13000万元之间。其中有三家公司都把探矿权加进了无形资产的核算当中,另一家则是把探矿权加到了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核算中。三家公司中,一家公司原因不明,暂停撤销探矿权,还有一家撤销了探矿权,剩下一家在2008年取得了探矿权,而当年并没有进行撤销。

(二)采矿权

采矿权在所有煤炭上市企业里,都是按照无形资产来核算的,但是却在采矿权的摊销年限、方式,计提准备,改变摊销方式的处理上,却存在了很多差异。其中四家上市公司对采矿权是按照产量法来进行摊销的;有三家企业的子公司对采矿权是用产量法来摊销的,但是其母公司却是按照直线法来进行摊销的;剩下的其他上市公司对采矿权是按照直线法来摊销的。采取直线法对采矿权进行摊销的企业里,有的是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受益年限、按照预计的使用年限及法律规定的有效期来平均摊销的;有的则是以矿井的预计使用年限来摊销的;还有的是以许可证上最长有效期来进行摊销的。在煤炭上市公司中,有两家对采矿权价款用的是延期支付(时间是10到30年)。其中一家在第一次实施会计准则时,没有按照规定来支付款项和现值间的差额,同时也没有记录为融资费用;而另一家则是依照无形资产准则所规定,以采矿权购买当年的现值来入账。在2008年,煤炭价格经历了“冰火两重天”以后,也仅有一家公司为采矿权进行了减值准备。

二、对煤炭上市企业矿业权的会计核算和披露的思考与分析

(一)思考

(1)探矿权

探矿权就是对矿产资源进行勘察,并且其勘察许可证是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权利。对矿产资源勘探的结果会直接影响到日后探矿权,是否能顺利的转为采矿权,还有相关的探矿权经济效益能不能流进所属企业,而这些都有着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按照使用年限对探矿权采取合理系统的方法来进行摊销是很不合适的。

(2)采矿权

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按照惯例是应该按无形资产来进行核算的,但是实质上两者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随着时间推移,采矿权本身的价值会一点点减少,而土地使用权却会逐渐增值。根据无形资产准则的说法,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不同的地方就是,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一种资产。那么在煤炭公司得到采矿权以后,将所实体消耗的矿产资源来转作产品,这也就与无形资产特征背道而驰,因此将其纳入无形资产核算中就不太合适了。

根据摊销的规定,采取产量法来摊销的只能是有着特定的产量限制的经营权,那么因为不能准确的判定预期实现的方式,就要用直线方法来进行摊销。行业主管部门的核定能力直接限制了煤炭上市企业的产能,而这时要想能清楚的反映和采矿权有关的预期实现方式,就要对其用产量法来进行摊销。

(二)分析

上市企业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这也就造成了会字[1999]40号的失效,而国务院为了解决遗留的煤炭资源问题,就颁布了国涵[2006]40号,其中也对煤炭资源税改指出了方向。但是因为有关部门一直都没有出台矿产资源税、矿业权、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配套方案,那么这对煤炭资源的价值也就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于核算矿业权这是游离在会计准则之外的,那么在煤炭公司对矿业权进行信息披露、摊销、确认时就会出现很大的差异,这也就违背了信息质量所要求的可理解性和可比性,同时也会影响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做出准确的决策。

三、煤炭上市公司对矿业权的核算

(一)确认和计量

在所有矿业权转让前,根据相关的规定都要对其进行专业的评估,如果没有进行评估,那就要到国土资源的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所以不管是转让还是获得矿业权,对其进行会计计量都要经过评估并由国土资源部门来确认价格,那么转让所成交的价格就是入账的价格。因此矿业权的价值计量就是以公允价值来作为基础,来进行历史成本计量的。

因为转让矿业权一定要去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登记,同时领取许可证,所以对矿业权进行会计确认就要用已经支付过的价款来取得许可证,那么也只有满足了上述条件以后,才能真正的对矿业权的价值进行会计确认。同时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资源是由国家拨给企业的,那么对矿业权也要进行会计确认,并且按其评估的价格来进行有关的财务处理。

(二)日常核算

(1)转让与取得

矿业权所包括的是采矿权和探矿权,发生采矿权的业务通常是在矿山开采的企业,而探矿权则是发生在所属的地勘单位。在我国的《矿产资源法》中有规定:“在规定的勘察地区,探矿权人可以按照规定来进行勘察作业,同时也可以优先的取得勘察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在探矿人完成了勘察投入以后,要按照法律的批准,把探矿权转让给其他的人。”主要获得矿业权方式有三种:购买;投资;国家拨给,具体核算如下表1、表2。

随着我国矿业权市场的不断完善,矿产权也可以向他人进行转让,而这一业务主要是由地勘部门来负责的,通常是计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但是如果所转让的业务不是煤矿单位的主营业务,那么就要在其他业务中来进行核算,如表1所示。

第8篇

关键词:未来;会计;趋势

一、会计核算向网络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l.电子技术将在会计核算中获得普遍推广和应用,会计工作范围的信息处理网络得以建立。电算化信息处理从形式上看是信息处理手段的变化,实质上却是生产方式的转变,是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因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人们对电子技术认识的加深,它必将获得普遍推广和应用;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大范围的会计信息处理网络也必将建立。会计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使用计算机进行核算只是改变了核算的手段和形式,但不可能改变核算的内容和要求。相反,核算的内容范围扩大了,要求提高了,信息需要加强了。

2.与管理会计系统相结合,促进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现行会计体系把会计分为财务会计(含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两个子系统。电算化会计信息处理的代码化、数据共享和自动化,为两个子系统的结合提供了条件和可能。况且,如果电算化一直停留在财务会计子系统,而不涉及管理会计子系统的预测、决策、规划和分析,企业经济活动与效益的评估,内部责任会计和业绩评价等,那么也就限制和失去了发展电算化的意义。因此,从发展的眼光看,企业应同时建立两个子系统并予以有机结合,以便运用财务会计资料,建立适应管理需要的会计模型,使电算化会计从核算型向管理型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立和完善。

3.会计核算规范化。会计核算内容的扩大、复杂和多方面,需要核算规范化。会计核算规范化,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为进行会计核算而采用具有标准性、统一性和一致性要求的手段、措施和途径。会计核算规范化要求:标准性,会计核算按确定的准则或依据、程序、格式、要求等进行;统一性,会计核算按有关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一致性,会计核算按已有的规定在不同时间和空间的实施应是相同的。应该说明,会计核算规范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对会计核算的规定,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可以作相应的调整,或修改或充实,使其更符合规范的要求。 在会计核算规范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实行。《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会计核算法制化。《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依法治国当然包括依法治理会计工作,会计核算要法制化。会计核算法制化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核算工作法制化的“依法”,不仅要依据会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也要依据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中有关会计的规定来进行会计核算工作,还包括依据会计法规制定的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本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做出的决定、指示等。会计工作的法制化,是要求会计核算工作的全部和全过程都要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法制化的基本特征是会计核算工作依法进行的全面性和强制性。

二、会计管理向全方位、知识管理方向发展

新世纪知识经济的发展、高科技的进步和现代化的管理,将促进会计管理(财务管理)向全方位、知识管理的方向发展。

l.会计系统重视系统管理。会计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结合而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会计系统既是一个封闭系统,又是一个开放系统,它的运行受系统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会计管理要重视系统管理,即对会计系统的整体进行全面管理。系统因客体的不同,而有各种不同的子系统,对子系统也要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进行系统管理,如对成本系统的管理,对资金的系统管理。会计系统因管理条件不同而形成不同管理环节的系统管理。它包括会计预测、会计决策、财务计划、会计控制、会计检查、会计考核和会计分析,而形成会计管理体系。这种立足管理环节的系统管理,也就是全过程管理。

会计重视系统管理,是全面的管理,但同时,也要注意全面管理中的重点管理,即管理中心──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

2.会计管理重视人本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是经济实力、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竞争,而这些竞争最终又是人才的竞争。重视对人的管理,是管理之根本。以人为本的管理是要重视对人的培养。会计管理重视人本管理,一方面要重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养竞争性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并创造条件调动其创造性工作;另一方面要重视会计人才的管理,培养竞争性的会计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竞争性人才是创新人才。2l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创新,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理论,以及各种创新的相互结合。只有持续创新和全面创新,才能保持经济的不断发展。发展知识经济,需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具有创新能力人才的特点是:创新性、全面性、专业性、复合性、适应性、优异性。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既包括在工作中培养,也包括在学校培养。

3.会计管理重视战略管理。现代企业管理的最显著特征,是加强发展战略研究,实施战略管理。企业要适应市场,制定和实施明确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依据企业的战略,相应要研究会计战略。会计管理重视战略管理就是重视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战略是指对影响企业全局,重大、长远的财务活动进行的决策。企业财务战略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战略的中心。财务战略按其内容分为资金战略、成本战略、利润战略和竞争财务战略。财务战略管理是对财务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的过程。它包括战略预测、战略决策和战略实施等。加强财务战略管理,落实战略目标,制定实施的方针、计划、方案、方法、措施和步骤,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

4.会计管理重视知识管理。在发展知识经济条件下,会计管理的核心在于知识管理。知识管理包括两个方面:对知识进行管理;管理者用知识进行管理。对知识进行管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济效益将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知识和创新,知识可以低成本地不断复制和递增报酬,使经济增长方式不再是资源依赖型而是知识型;企业要追求适应经济效益,把知识应用于生产过程中,使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直接生产力,而其中心环节是创新,离开技术创新就很难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因而企业将更重视知识和创新,重视知识的生产。对知识的生产需要大量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投入。管理者用知识进行管理,即会计管理知识化。在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竞争已从产品竞争、服务竞争延伸到知识竞争,表现为工作中的创新和实验室的创新。只有具备更多知识的企业,才能成为市场竞争的优胜者。使企业的成功取决于知识和创新能力,需要用知识对其加强管理。

会计在发展的过程中促进会计自身的发展和变革,推动电算化会计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一定意义上讲,电算化会计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也是突破传统会计观念,对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提出新问题、新课题,以及研究和确立新的理论和方法的过程。如电算化会计在系统设计、工作组织、信息处理及帐务处理程序等方式和方法上的改变,本身就是对现行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突破和完善。虽然从短期看,这些影响只是渐进性的,但从长期看,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电算化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新的问题和新的课题将不断出现。必将形成新的会计理论和方法而新的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确立,又将使电算化会计在新的基础上获得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葛家澍 杜兴强:当代财务会计的发展趋势《财会通讯》2003年10期.

第9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失效 影响因素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失效的表征

(一)中小企业往往重生产与销售,忽视财务管理

由于缺乏专业管理人才,中小型企业往往重生产与销售,轻理财与内部管理。特别是在经济景气时期,中小企业面对大量可选择的市场机会,更容易忽视财务管理。一旦经济景气状况发生变化,市场竞争激烈,中小企业忽视财务管理所导致的后果就会充分暴露。因为,经济不景气时期中小企业一方面会受存货积压和应收账款膨胀的困扰,另一方面却有会面临筹措短期资金的困难。

(二)会计核算工作能力薄弱

受到组织成本、生产规模和人才资源等方面的限制,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机构非常简单,专业性很不强,内部控制较弱。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力量薄弱,会计制度通常不能健全。由于对优秀财务管理人员的吸引力不大,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欠佳,导致最高决策者难于进行正确认识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的作用,忽略生产、管理与效益的关系。

(三)缺乏内部控制制度,随意性较大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管理水平和与此相关的资金周转率较低,中小型企业往往缺乏严密的资金使用计划、与库存管理和交易结算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随意性较大。加之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有限,结构单一,不具备大型企业那种内部资金调度的能力。另外,会计核算质量不高,经营历史不长,财务资料不够充分;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会计核算易受不健康因素的干扰。

二、影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失效的因素分析

(一)支持要素

支持要素主要是指各级政府的政策扶持、国家法律支持、资金支持。1.缺乏政策和法律支持。多年来,我国政府在政策体系上主要是重点扶持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对中小企业没有形成系统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体系。另外,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中小企业扶持法,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规定散见于一些法律规范中,且主要侧重于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很少有对中小企业弱者地位保护的规定。2.融资、税收、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倾向于大型企业。大企业在融资、税收、土地使用有政策优惠,同等条件下,大型企业可以比中小企业优先得到贷款。相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中小企业的总数和工业总产值都占全国的绝大多数,但贷款规模却占全国信贷总额很小的份额。中小企业的税费较多,重复收费和收税的随意性较大,一些政府部门把中小企业作为摊派各种费用的对象。

(二)企业内部管理要素

企业内部要素主要包括企业管理机制、人才要素、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等。1.整体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中小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不高,会计管理不是孤立的,它必须与其他管理部门进行配合和协调,有较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才会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2.缺乏专业管理人才。中小企业受其规模之限,管理分工较粗,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特别是中小企业大部分是家族经营,很难吸引人才,所以中小企业经营者往往就是企业主自己,即使不这样,聘请的职业经理也很难达到与大型企业经历相当的水准。3.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中小企业会计管理制度混乱。

(三)财务内部组织要素

财务内部组织要素包括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管理等因素。1.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中小企业虽然设有会计管理制度,但因为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致使会计管理职责不分,越权行事,会计执行的随意性较大。2.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分工职责不明确。大中企业机构设置比较科学、规范,人员的分工职责明确,普遍地实行总会计师下的财务会计处,确立了财务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中小企业因为大多是家族式的管理组织形式,会计组织通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管理跨度小、幅度窄。由于受规模、财力、人力的限制,中小企业会计机构中的岗位设置容易产生交叉重叠现象,影响会计人员职能的发挥,特别是不利于企业的内部控制。中小企业由于吸引优秀人员比较困难,同时又由于人员流动频繁,普遍存在会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会计人员受领导干涉较多,工作热情不高等问题。因而,中小企业的财会人员的素质和待遇都有待提升。

(四)会计核算、监控要素

会计核算、监控要素包括会计确认、记录、报告、监控等要素。1.会计核算不规范。相比于大企业,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特别是小型企业诸如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观随意性较大。2.内部会计监控不力。大型企业内部监控机构、人员配备比较齐全,诸如设置了内审部门,设有财务总监,执行总会计师制度,会计人员之间相互牵制。但中小型企业则不尽然,中小型企业内控机构不健全,认为没有必要。另外,中小企业人员精简,一个人兼任几种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其自我监控能力差,这与中小型企业的性质和组织形式有直接关系。

三、结语

相比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明显处于劣势,其失效的影响因子主要包括四大类,即支持要素、企业内部管理要素、财务内部组织要素、会计核算和监控要素。环境要素对其他几个要素起着决定作用,该要素位于财务管理的起点地位;企业内部管理要素是财务管理的重要保障;财务内部组织要素是财务管理运行的组织保证;会计核算体系要素位于整个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会计监控要素是会计正常运行的保证。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记账;会计基础

1企业记账的成效与意义

据调查,很多企业在实施记账度前,大部分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财务管理较混乱,透明度不高。比较突出的,一是银行账户多,货币资金管理混乱,公款私存私借、白条抵库现象严重。二是各类票据多,收支凭证乱,普遍存在使用自制收支票据的现象,大量的收支凭证要素不齐。三是违规账目多,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混乱,自行设置会计科目,记流水账及不编制会计报表。四是违规问题多,财务收支混乱,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扩大报销范围和标准。有的财会人员只管付款,不管审核凭证,只管记账,不管监督,且认为企业主要领导批的就有效。而在会计记账制度后,以往的状况大为改观。对于加强财务管理、控制腐败蔓延、切断腐败源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1推进了财务工作的规范化

据部门统计,实施会计记账制度前,中小企业与基层组织财务管理一直是我国群众投诉和上访的热点,高峰时每年多达上百起,实施会计记账制度后,此类投诉和上访事件大幅减少,更好地促进了干群关系的融洽和社会政治的稳定。

1.2提高了财会队伍的素质

过去,很多中小企业财会人员从行政到个人待遇都隶属本企业,必然导致会计监督不力的局面。尤其是当企业领导的意图与会计法规相冲突时,会计人员出于个人利益极易屈从于村干部的意志,不按会计制度办事,有意进行错误的会计处理。改变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实施会计记账制度后,会计通过业务部门推荐和考试,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的中青年走上了会计工作岗位,改变了过去中小企业会计队伍长期存在老龄化、文化低、无资格甚的状况。同时,由于会计人员与企业分离,不拿企业的工资、不分享企业的收益,抓工作理起气壮,从体制上保障了财会人员能够严格执法,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2当前企业记账存在的问题

2.1记账发展的外部环境不好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们提倡企业把“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的财务控制目标。投资者建立企业的目的,在于创造尽可能多的财富。但是很多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理财观念滞后、理财知识欠缺、理财方法落后,缺乏掌握知识的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同时,企业管理模式也较为陈旧、落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

2.2记账机构不合法

目前我国存在大量的未办理营业执照和记账许可证的不合法群体,他们游离于工商局和财政局监督以外,和客户关系为“你情我愿”的利益关系,国家执法部门不能有效进行监督控制,扰乱了记账市场,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他们业务素质的参差不齐,也不能保证会计行业的水准符合法律规定。

2.3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当前多数企业记账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比如人员配备不规范,会计人员素质(包括职业道德、会计专业知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同时会计核算不按要求来做、不规范,原始凭证审核过于形式、原始凭证上单位负责人未审批签名,会计资料存在数据失真现象比如很多企业在记账委托过程中,记账对象提供的会计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得不到验证,导致了财务和报表的失真。给信息使用者造成一定的判断失误,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2.4范围过于广泛

由于存在的为数过多的合法和不合法中介记账机构和个人,面对收取越来越低廉的服务费的恶性竞争,记账机构不得不接受超出法律规定会计业务范围的事项,诸如管理发票、出纳业务。设账外账等,导致责权不分,企业内控失衡,过多依赖机构。造成管理卜的漏洞,容易出现法律纠纷。同时由于业务量大,处理会计工作往往只求效率不看质量,甚至会计处理程序上出现明显的过错,无监督复核人员复核。造成许多诸如原材料负数,累计折旧和应付工资等核算不实现象,致使委托单位信息失真,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影响。

3规范企业记账的措施

3.1加强制度规范

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是开展记账工作的保证。为此我们要要完善会计记账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国家和社会的外部控制制度体制,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全部到位,严格遵守法定的记账业务范围,内部配备专职制度复核人员,以保证业务质量,避免掺假、造假事件发生,财政局等国家职能部门要定期对记账机构进行法律监督,以促进记账机构通过借助外部监督的作用,促使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和纠正。

3.2积极做好监督

一是对企业制订的财务审批制度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企业拟订的财务审批制度,首先要符合财政及主管部门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其次要经企业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二是加强对企业开支的监督。上级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对企业办理报账的每一项开支都要进行认真审核。对各项支出业务,必须确认其支付凭证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审批手续(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完善,方能支付。要切实把好审核关,定期公开公布财务事项,真正做到财务公开。三是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企业核算中心实行再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与有效。

3.3协调与企业的关系

企业财政部门着重从二个方面科学地处理好与记账业之问的利益分配关系。首先是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把为企业提供准确、及时、可靠会计记账服务,作为财政执行监督管理职能的前提。实实在在的服务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从而使服务和监督融为一体。赢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其次是保证与控制的关系:保证企业机构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及时拨付款项。控制非计划开支、专项开支,避免挪用和违规。第三是用款与管账的关系。企业仍是独立的会计主体,在存款额内可自主地办理支出业务,企业负责人依然直接审批核定所有支出凭证。

3.4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素质

第11篇

关键词:装备制造企业;收入确认;完工百分比法;中期报告披露

装备制造企业有着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等特点,其产品从元器件到结构件再到分系统最后到整机,单台装备(或单体项目)生产制造周期长,技术复杂度高,导致其会计核算上的复杂性与特殊性。本文主要针对如大型建筑项目、大型船舶或航空航天工程、大型或新型的军事装备等生产周期跨度超过一年的项目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探讨。这些项目对企业微观经营层面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层面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其会计核算及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也应当体现和反映这种特殊性,否则不利于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

一、装备制造企业收入与成本的确定

1.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与适用性分析。在会计发展的历史上,尽管收付实现制(现金制)的出现早于权责发生制,最终还是后者替代前者取得了主体地位。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这已成为现代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不可动摇的基石。故权责发生制基础的权威性毋庸置疑,但清晰性有待考量。实际上,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最本质的功能就是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及权利和责任的界定。因此,权责发生制确认基础最主要的是如何清晰界定五个关键词(或称“五大要素”):归属期(当期或后期)、权利、责任、收入和费用。在这五大要素中,权利和责任的界限主要取决于法律上的界定与规定,实务中可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从法律角度辨别与研判;收入和费用属于会计要素,要从两者的定义和两要素确认与计量的要求进行确认和计量。装备制造企业因其生产制造周期与会计分期不一致和产品的不可分割性,使产品(商品)在交付之前(分期确认收入)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对商品所有权方面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等权利和责任的判定比较复杂,从法律角度来审视更是如此。

2.收入与成本的确认与计量。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也就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或所有权(资产负债表中表示所有者权益的项目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利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它受总资产和总负债变动的影响。因此,这里的收入定义实际上是建立在资产负债观基础之上的,其含义有些抽象。在实务中,收入主要由商品生产与交易、提供劳务、建造合同这三种类型的活动产生,三种收入类型的确认与计量的共同点均为权责发生制基础,而其不同点则在于完工进度法适用性上的差异:提供劳务、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明确允许采用完工进度法,而商品生产和交易的收入确认未明确可否采用此方法。单纯从理论上分析,装备制造企业应归于“商品生产和交易”这一类型的收入确认要求。但这一类型的收入确认要求一方面未明确可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另一方面即使允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其条件也十分苛刻,很难满足。这就使装备制造企业的会计核算处于两难之中: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其条件很难满足;若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则无法确认合同收入,且按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中期财务报表(损益表)就会出现“亏损”。但是,以资产负债表观考量,企业实际上并未亏损,只是会计上把它反映为“亏损”,因此这种“亏损”是不真实的。如此一来,会计信息被严重扭曲。在现实中,无论装备制造企业按“商品生产和交易”还是按“建造合同”确认收入,只要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收入确认方法一贯且披露足够充分与完备,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均予以认可,但这又使得装备制造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大打折扣。对于建造行业生产周期跨度较大的项目,例如大型机械、航空航天项目或军事装备等,承包(承制)企业在开始建造或生产产品之前,要与客户签订建造合同,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CAS15)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否则,外部审计机构将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内容持保留意见,影响标准审计报告的出具。对于适用CAS15的装备制造企业而言,确认收入的条件也应该完全按照CAS15的要求,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确定。这就带来了如何确定完工成本与合同总成本的问题。其一,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其二,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则应区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③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合同成本能否收回往往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职业判断,而准则中显然没有能够反映不确定性和职业判断的内容,合同总成本预估的准确性建立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成本核算制度之上。此外,界定收入的权利应从法律上加以判别,不能由销售方单方面认定,故收入这一概念的确认和计量有必要在现行会计准则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和要求做出更明确、清晰的界定与表述,并促使交易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会导致权责发生制与现行会计准则在装备制造企业收入确认上的适用性存疑。

3.完工百分比法的主观性过强。完工百分比法的主观性首先体现在成本投入与完工程度无法严格对应。合同成本的预计(确认)不仅仅与财务部门有关,还需要其他业务部门的部署与配合,如生产车间工时能否准确界定、如何避免成本预计的随意性、企业内部成本预算与定额标准是否准确等,这些都影响着企业成本计量是否科学与准确。再如,质量事故造成返工较多、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都会使成本增加,但完工进度却不会增加。实务中完工百分比法如果运用不当,容易留下人为操纵的隐患。人为操纵还体现在某些情况下管理者为了达到业绩考核指标而操纵利润,如通过操纵领料环节或研发、制造工时等操纵成本,进而操纵利润。通常情况下,企业会计核算中产品成本的流转是与产品实体的流转、现金流的流转相一致的。但装备制造企业受完工进度的影响,收入核算上的分期确认问题影响着与之匹配的分期成本结转,这部分成本的流转与产品实体的流转并不一致,作为物质形态的存货与其价值表现形态不相吻合。税法与会计一样,规定受托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建筑、安装装配或提供其他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但按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及成本后产生的利润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目前在装备产品的货款收入(或工程款收入)远远滞后于装备产品(或工程)的完工进度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缴税,给企业资金链(现金流)带来巨大压力。

4.费用归属和成本结转问题。装备制造企业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即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企业通过会计核算最终将其归属于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两大部分。所以,费用归属即直接费用的归属和间接费用的分配,也就是产品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在装备制造企业会计核算中,直接费用的归属比较简单(很容易采用类似“作业法”的方法来解决),难点在于间接费用的合理分配,尤其是在成本核算中受益对象较为复杂情况下间接费用分配核算的精细化管理难度更大。目前,大多数装备制造企业的会计信息处理还处于传统会计方法与信息技术有限结合阶段,产品成本核算中间接费用分配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受“成本与效益原则”的约束,这无疑会影响间接费用的合理分配和正确归属,从而影响产品成本的合理确认和正确计量。除费用归属外,受收入分期确认的影响,装备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结转问题也不容忽视。通常,会计核算中产品成本的结转与产品实物的流转和现金的流转基本一致,从而使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实物替换和价值补偿有了保障。但装备制造企业因受产品制造周期和完工进度的影响,即使按CAS15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分期确认合同收入与分期结转合同成本仅与完工进度相联系,与产品实物的流转和资金流转并不一致,成本结转以后,作为实物形态的流动资产(在产品实体)与其价值表现形态(在产品成本或市价)并不一致。收入确认了,现金流并没有增加,成本转出了,产品并未完工或售出,资金并不能收回,财务报表中的会计信息被扭曲,同时企业不得不通过负债(通常是向银行借款)来预交税款,不仅加重了企业的债务负担,也使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受到更为严峻的挑战。

5.中期报表的列报问题。企业中期报表是会计分期的产物,最基本的中期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装备制造企业为了按时编报中期报表,需要将企业连续不断的生产经营过程按月、季、半年进行划分,并根据企业的交易或事项和所划分的期限,核算企业会计要素,反映每一中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装备制造企业产品从设计到试制投产、批产投产,再到制造装配、试验调试、检验交付直至安装的全过程,通常长于一个季度,甚至超过一年。装备制造企业中期报表收入的列报问题比较突出:若按CAS15放宽条件确认收入,会增加主观随意性,极易导致操纵利润行为的发生;若按现行会计准则“商品生产与交易”的要求严守收入确认的条件,则中期报表应允许和容忍“亏损”的存在。因为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期间费用在无收入确认的情况下也要计入当期损益,而在装备制造行业的会计行为趋于一致的情况下,这又会给企业信息披露和社会宏观经济统计数据的带来负面影响。因此,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应对装备制造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及足够的关注与研究。

二、改进装备制造企业会计核算的深层思考

化解装备制造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矛盾,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以便更好地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是一个十分迫切的现实问题。《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正确理解这一要求,对于解决装备制造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问题至关重要。装备制造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对“实质重于形式”的理解较片面,认为“经济实质”高于一切,而“法律形式”可有可无,从而导致对“实质重于形式”这一会计核算原则的滥用。实际上,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应是具有法律有效性的经济实质,即使法律形式上暂不具备有效性,也应能够及时补充完善或在合理时限内补充完善。这里的“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为依据,并非“不以”或“不要”法律形式,而是指对具备法律形式的交易或事项还需要审查其经济实质的真实性。装备制造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一方面是由装备制造企业产品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影响所致,另一方面是由于权责发生制基础适用上的缺陷与局限性。所以,买卖双方应在交易中进一步完善收入确认的法定要件,规范收入确认等会计行为。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针对完工百分比法运用上主观性过强、成本预计随意的建议。企业应该完善各项成本核算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和定期修订人工、材料、机械等各项企业内部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以更好地满足“商品生产与交易”或“建造合同”收入、成本确认与计量的要求,避免扩大税务与会计处理之间的差异。此外,为避免交易中的法律风险,装备制造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基础分期确认与计量收入,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要件,即买卖合约中应有分期付款的条款、买方应承担分期付款的义务。这样,收入确认的经济内容就有了法定依据并受法律保护,一方之“应收”对应一方之“应付”,符合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理。否则,仅由供货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进度单方面确认收入,不仅有悖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基础的初衷,而且一旦发生纠纷,也难以寻求法律保护。

2.收入、成本的确认与计量方面的建议。既然现实中第三方独立审计机构对装备制造企业的收入确认无论采用“商品生产和交易”还是“建造合同”均予以认可,则应以修订会计准则或补充解释公告等方式,细化装备制造企业合同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具体规定,即明确哪些类型的装备制造企业归属于“商品生产和交易”,从而适用“商品生产和交易”类收入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哪些类型的装备制造企业归属于“建造合同”,从而适用“建造合同”类收入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同时完善和细化财务报告附注及信息披露。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收入、成本确认与计量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也可大大提高装备制造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归属于“商品生产和交易”并适用“商品生产和交易”类收入确认与计量规定的装备制造企业,应通过业务流程再造、管理扁平化等手段,实现企业组织架构的重塑和管理组织体系的精简,使管理成本(费用)合理下移,既可减轻中期报表在确认收入和计算损益时的压力,又不违背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归属于“建造合同”并适用“建造合同”类收入确认与计量规定的装备制造企业,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分下列几种情况进行规范:①预期很可能获得全额补偿,则该期以已发生的合同成本为限确认合同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为该期的合同费用;②如果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期很可能获得部分补偿,则该期按照预期很可能获得补偿的金额确认合同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为该期的合同费用;③如果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期很可能无法获得补偿,则该期不确认合同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为该期的合同费用。

3.税务制度的改进建议。为减轻装备制造企业的财务负担和财务风险,迫切需要立法机关和财税部门组织力量充分调研装备制造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从税务制度上规定允许装备制造企业按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收入且未收到分期款项情况下,对这部分收入可以递延纳税(递延至整机出厂交付用户时纳税)。装备制造企业权责发生制基础的适用性等问题表明,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所依赖的会计准则并非完美,在适用性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与局限性,需立足于会计实践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从而不断提高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及其与财务报告目标的依存度,更好地为实现财务报告目标服务。

作者:陈法成 单位: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赵团结.完工百分比法运用若干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2010(19).

冷琳.建造合同核算的三个难点[J].财会月刊,2013(19).

第12篇

法务会计是会计学和法学相结合的一间新型的边缘性学科。只是被部分国家所接受。它强调秩序的规范,不但要建立、健全各种保障体系,而且更主要的是关注己经颁布实施的各种法律制度的规范状况和执行力度,并对这种执行结果进行归类量化,认真确认;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加以检验,判断定性,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以保障现代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良性竞争;监督权利人在获得合法财产权益和既定利益的同时,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产生法务会计有其必然性。

(一)单纯会计专业知识的局限性使得现代会计控制力度不足。虽然,现代会计和实务的不断和完善大大提高了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现代工具的不断创新,当代的经济现象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同时也使得有关部l门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日趋复杂。为了应付这一社会特征的需要,近几年,世界各国不仅强化了对经济活动监管的力度,同时也颁布了成倍于前几年的会计规范,力求便会计语言尽可能正确反映复杂的经济现象,以便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不仅能通过会计语言对经济现象作出正确的决策,而且,还可以通过会计这一信息系统来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控制。然而,不管各国政府作了多大的努力,面对经济过程的复杂化与多元化,使得具有控制与反映作用的会计日渐乏力。比如,某国有破产清算时,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为若干万元。而这项资产转让所得的处理则涉及到《企业破产法》、《民法通则》、《税法》、《合同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的规定,这些规定不是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本身所解决的。因此,现代会计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法制化的要求,不但要求会计能随时解决计量和核算等常规,还应能有效地解决破产企业财产清算、保险理赔、海损事故损失分割、税收理算、侵占公司财产等特殊问题。

(二)会计量化标准的不严格和证明力度的乏力。法律对经济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必须通过会计信息和会计证据来具体量化和证明。任何一类法律对经济行为和财产权利的规定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不能由该法律自己来证明。比如《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成立各类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要证明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达到国家的法定标准,只有靠会计信息和会计的证据。由于会计基本原则和与法律规定的差异,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实践中会计工作与法律执行的偏差。如在流转税和所得税时,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之间产生的差异的调整,已是广大会计工作者普遍接受的事实。但是随着经济业务多元化的发展,新型经济业务的不断产生,隐形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会计理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多,单凭会计知识或法律知识都不能完整地解决这些问题。比如A公司与B公司之间原不存在任何的经济关系,A公司聘用的经理利用职权将A公司的货币资金投人B公司作为B公司的注册资本,经中介组织出具验资报告后又将读部分资金转回A公司。这件事情的纠纷给A公司是否造成损失?A公司经理人是否就此事非法获利?恐怕简单地从会计或法律的角度难以作出准确的回答,但如果利用会计证明与法律制度的有机结合,深层分析,答案就一目了然。

(三)现代审计功能的弱化。现代社会经济的复杂性,加重了企业破产的因素,这些破产因素包括舞弊和企业自身经营决策的失误。当然,也包括了外部经营环境的改变。作为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他们总是期望注册会计师能在企业破产之前,将可能发生风险的信息,提前告知报表的使用者,但注册会计师却认为,他们一般只能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合法性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他们只对不遵循公认审计准则而产生的审计失败而承担责任,难于完全满足公众的要求,因此社会公众的期望与注册会计师职责的差距日益拉大。为了缩小这一差距,满足社会的需求,这就需要有一种更为独特的调查方式,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来予以解释。

(四)法律实践的要求。自从有了财产物资的分割和经济利益的确认,便产生了法务会计的实践运用。只是当时由于受到立法体系完整性和财产利益关系的相对单一性的限制,法务会计并末被人们所认识,只有当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海上航运业和保险业的发展之后,海损事故损失理算和保险理赔接受的产生,才将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业务推到了会计实务的主要地位。其后,各国依靠税收确保国家财产收入的重心日益确定,个人利用职权侵占公共财产等非法行为急剧增多,最终便税收理算会计、司法会计等法务会计实践越来越被会计界和法学界所接受并倍受重视。现在,通过法律来调节经济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已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特征。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各种企业单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将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特别是《公司法》、《合伙法》《票据法》、《证券法》等的出台和实施,经济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票据继承和欺诈行为对非货币化经济业务核算带来的各种问题,更促使大部分会计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认识到,必须有既精通会计又熟知相关法律规定的专门人才,才能确定与胜任那些日益增多的特殊的经济业务。

二、法务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可见,法务会计是全面吸收了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法学理论特别是证据学的基本理论,也吸收审计学中部分审计的技术方法和统计学中的某些统计分析、比较分析方法而形成的一间新型学科。法务会计与诸如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等不同,它不是某个“单一会计”,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会计,它是某一领域的业务,它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审计部广,其主要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各国法制体制的完善程度和各种法规对经济或财产问题规定的详细程度,从目前我国法律实践来看,包括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税收理算会计、社会福利保障会计、物价利得会计等。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工和完善,本质上也是法制经济的完善,对会计提出了挑战,也提供了机遇。

(一)对财务信息的确认、解释更为准确有效。法务的产生和运用,充实了会计。根据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标准、经济界限规范过程和报告结果进行、检验、、认定,并为法庭提供证据。它远远超出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且对财务的确认与解释更为准确、清晰。当某一团体对某一事项产生抱怨、质辩、谣言、疑问时,法务会计能很快地确认出财务事项的要害所在,并根据经验与所掌握法学和会计学的理论,作出相关的认定,向冲突的双方解释。这种冲突的双方包括一般民众与管理阶层。例如,当涉及到某一国外司法诉讼时,法务会计人员会用通俗的语言对相关的财务问题予以解释。这种解释也正是法务会计的职责。当财务问题得到确认之后,法务会计就须对该问题进行调查,以取得相关的证据来说明上述与质疑、谣言相关的财务事项。当然,在调查取证时,不仅要证实这些事项的存在,还要精通复杂的公认会计准则,报表披露规则,内部控制原理及与公司管理有关的人的行为要素。

(二)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务会计作为一间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需要更高层次的人才。为了适应这种新世纪的要求,高等要培养大批的符合需要的法务会计人员。法务会计学科对专业人才素质的要求主要体现在:

1、精通会计,熟悉相关法律。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专业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所以,首先要求从业者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会计实践工作经验,对于不同的行业、不同地位、不同时期的会计实践的变化情况应了如指掌,否则将会无从下手。其次是对经济行为或财产权益规定机关的部门或行业性法律较为熟悉,否则会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使从业者所提供的报告与要求解决的问题之间,缺乏紧密相关性。法务会计所应熟悉的常规法律知识极为广泛,因此一位法务会计的从业者,首先应是一位法学者。

2.高尚的职业道德。保密、自律是从业者职业道德的最高要求,法务会计解决的大部分问题都会涉及到不同单位或者相关的商业秘密或执法秘密,所以从业者对委托人负责,只能对某一问题的认识报告给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保密期内,不能私自将涉及的相关,有意或无意泄露给与委托人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更不得未经允许私自保留与报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独立敬业的精神。这也是从业者综合素质的体现,独立与保密是密切相关的,为了保密的需要,从业者不能与他人商讨、磋商正在委托解决的具体问题,也不能与解决同问题的其他执业者商讨同一问题,以免从业者之间相互因资历、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人格感染力的而影响他人证明结果的客观性和独立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