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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时间:2023-09-13 17:14: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进行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进行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第1篇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风险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是增值税管理的重中之重。企业应将增值税专票视同现金进行规范管理,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开具,各层级应确定专人负责发票管理工作。建国以来出现了不少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造假行为,实现偷税、漏税、骗税的大案要案。因增值税发票管理不当,可能受到刑法处置,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应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除此之外,企业还要关注滞留票与失控票的风险,采取必要的手段避免获取此类发票。

(二)视同销售业务识别

根据增值税相关税法要求,在货物调拨、对外投资及无常赠送等9种情况下会涉及视同销售,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对运营商而言,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对视同销售业务进行合理判断、识别。捆绑电信业务,赠送SIM卡、终端不视同销售。首次入网免SIM卡费的,不缴纳增值税。未捆绑任何电信业务,无偿赠送SIM卡、终端或电信服务,视同销售。赠送其他实物:赠送实物或增值税应税服务,视同销售。只有对通信行业的“营改增”政策充分理解,才能对视同销售业务进行完整识别,避免漏税行为。

(三)混合销售的划分

电信业普遍存在此类业务,如为政府单位提供一项视频监控服务,既包括提供整套视频监控设备,包括服务器、摄像头等,又包括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如果合同未明确区分设备款、服务费金额,则可能从高计税。假设一份1000万的合同,设备款和服务费分别500万,若未分别列明合同款,按17%税率从高缴纳销项税170万,若分别列明,销项税为115万,可节约30%的税款。

(四)超范围抵扣的风险

代维费用外包是电信业较为通行的做法,在进项抵扣时需对各类代维费进行合理分类,否则存在超范围抵扣的风险。如对属于建筑安装业性质的代维支出不可进行进项税抵扣;对方提供硬件设备等有形动产故障维修,适用17%税率;对方提供对系统软件的升级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对方进提供机房设备巡检或驻点服务,在没有提供故障处理的情况下,属营业税范畴,不应抵扣。

(五)跨期抵扣的风险

对于“营改增”前后结算的业务,要以业务发生时点进行划分,如业务发生在“营改增”之前,即使在“营改增”以后进行结算,也不能进行抵扣。对于无法区分业务发生时点的,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二、税收筹划的含义及必要性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和周密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缓缴税款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税收筹划和所谓的偷税漏税是不相同的,偷税漏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税收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是合法的。除此之外,税收筹划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可预见性。这个可预见性指的是在整个经济活动和税务规划的过程中,对其有着提前的预见能力。通过一定的调控手段,避免税负大起大落的风险。最后,税收筹划还具有针对性,目的就是为使企业减少税收成本,使得企业盈利。

(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首先,税收筹划能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盈利目标。因此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例如延缓支付税金,合理规划一些边际成本,从而减轻企业税负,提高利润。其次,税收筹划能有效提高移动通信行业的竞争力。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根据适用的税基、税率,通过国家的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来进行资源合理配置,从而降低纳税额,提高企业竞争力。最后,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企业风险。税务筹划是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国家对财务账目有严格的监管机制,从而使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避免采用不合法手段带来的偷税漏税行为。

三、移动通信行业税收筹划措施

(一)合理利用财税优惠政策

“营改增”后,福建、上海、江西等十余个省市都针对“营改增”了财政扶持政策,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由于“营改增”而增加的税负,有利于企业在“营改增”期间的平稳过渡。笔者所在的深圳也出台了财政扶持政策,据了解深圳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均申请了财政扶持资金,根据政策要求,在14年已经实现了部分扶持资金的到账。再如国际业务免税、销售自己使用的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增值税,都是企业应该充分利用的税收政策,税务管理人员应加强研读,做好筹划。

(二)对供应商的合理选择

企业只有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进项抵扣。因此在“营改增”以后,对供应商的合理选择非常必要。在企业采购招标过程中,应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作为供应商,如果无法选择一般纳税人,则应在评标环节考虑因此而增加的成本。“营改增”以后,还需在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明确税率及发票类型,保障企业获取真实、合理的发票用于抵扣。

(三)对现有业务的优化

移动通信业务中,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11%,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税率6%。运营商应进一步进行收入结构的优化,充分把握流量发展的时间窗口,创新产品类别,持续提高增值业务占比。“营改增”后预存话费送手机被视同销售,因此现有捆绑业务需要进行优化。如先确认终端销售价格,其余则计入通信服务收入,同时在给客户的发票上明确终端销售和通信服务的金额。企业还应尽量减少一些实物赠送,而改为赠送电信服务,从而通过折扣来进行处理,以此减少企业的增值税。

(四)加强进项管理,尽量获取专票

在“营改增”初期,业务部门对于尽量获取专票尚未有全面、深刻的认识,财务部门需做好前期的培训,确保“营改增”政策宣贯到位。同时应建立配套的报账考核通报机制,对增值税抵扣凭据的流转时限予以限定,避免造成超180天无法抵扣进项的损失。财务部门及早获取专票,也可以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开展税务筹划,达到少缴、缓缴税款的目的。

四、结束语

第2篇

作者:袁阳春 单位:西安秦道精铸工业有限公司

作为企业获得税务筹划收益的途径,这两种方法在节约税收支出上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节税的多少不能单一地作为评定税务筹划方案的唯一依据,在实施税务筹划方案的过程中若只是一味地降低企业税负,很可能会导致企业总体成本的增加、收益水平的降低。以负债经营为例,它的推行可以提高企业的财务杠杆,达到节税的目的,有利于降低税收负担。但是高资产负债率会带来高财务风险,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在税务筹划方案制定过程中应全面系统地考虑各相关因素,一味地把纳税的多少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可能会离财务管理的目标越来越远。

基于经济原则来综合衡量筹划方案企业的眼光应该关注到企业税负的整体水平,在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未来经济可能的走势、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动、税法变化情况、国家非税收奖励的规定的情况下,综合衡量与税务筹划方案相关的税收因素和非税收因素,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眼光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在企业看来,只有预期收益的增加高于费用的增加、机会成本增加时,筹划方案才具有可行性,否则得不偿失,因此,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突破从税收角度解决问题的局限。

从长远来看,作为企业财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筹划要考虑到企业长期的发展。另外,税务筹划不是简单的税收负担比较,应该将货币的时间价值考虑在内,因为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的引进会让财务管理人员意识地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未来的税收负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财务管理人员在评估纳税方案时,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后再加以比较。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当今社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例如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国家税制尚不健全,税收政策变化较快。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不能左右的事件常有发生,这都会影响到筹划方案预期目标的实现。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以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决定了税收筹划所面临的风险,尤其是那些长期的税务筹划,蕴含的风险更大。另外,筹划的税收利益有着严重的不确定性,它只是一个理论计算值。因此,在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对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及时衡量和评估。

全面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人是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的直接制定者和执行者,税务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对其结果有重要影响。因此,公司加强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税务筹划工作质量是十分必要的。在必要的时候,可聘请专业的税务筹划专家参与到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工作中。

同时密切关注税务筹划方案实施的全过程,在方案贯彻执行过程中工作人员之间应当积极合作以期达到预期的结果,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税务筹划的结果。因此,工作人员需要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意识,并将其贯彻到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中,掌握必要的税务筹划技巧,深入了解学习公司的税务筹划方案。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安装;税务筹划;实务

    税务筹划作为现代企业的重要财务管理活动,在建筑安装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建筑安装企业管理活动的核心是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通过筹资、资金管理等活动来提高企业财务运行的质量和效率,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税务筹划是一门集税收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它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管在某些场合与政府政策有些不一致,但其是在法的合理性上对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财务活动进行科学性的筹划,以让企业尽量少交税,减轻企业税负,为企业节约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本文主要立足于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环境,通过多视角挖掘建筑安装企业各财务活动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空间及关注点,旨在为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有效、具有实践意义的税务筹划思路。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内涵

    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法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在纳税之前,企业为减轻税负,实现企业财务目标而进行的对一系列财务活动的谋划和安排。根据相关学者对税务筹划的划分,税务筹划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将收入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将收入从一个口袋转入另一个口袋;将收入从一个纳税期间转移到另一个纳税期间。而对于上述三种类型的税务筹划,最终归结于税务筹划基本方法在具体形式下的运用,而在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税务优惠筹划,即利用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操作,这种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纳税人节约成本,同时也对国家有利,具有零风险的特点。二是税务弹性筹划,税务筹划的基本便是利用税率的弹性和征收征管执法中的弹性,具体可在税率、税额幅度、优惠幅度等上进行操作。三是临界点筹划,我国企业普遍利用相关临界点,如税率分级、优惠分等进行税务筹划,如税率跳跃临界点规避筹划。

    建筑安装企业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其基本任务是完成合同规定的各类任务,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量的提供建筑物或者相关设施,并获取应有的利润。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特点主要包括:施工周期长,项目多,工程设计收入与施工收入经常捆绑在一起。实际业务中,建筑安装企业主要会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务问题,建筑安装企业应在综合考虑自身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财务管理活动等方面的税务筹划,以最大限度节税增收,实现企业资金最佳分配原则,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二、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首先,税务筹划有助于降低建筑安装企业的税负。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房地产业的一个重要市场主体,追求自身经济利润最大化是其最终目标,即实现企业总收入与总成本差额的最大化,这也就必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将减轻税负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建筑安装企业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机电安装等施工生产的企业,其工作内容可分为建筑、安装、修缮和装饰等任务,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建筑安装企业需要承担较大的税负,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等,在当前严格的宏观调控措施下,建筑安装企业通过科学、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有助于通过合理选择纳税时间或适用的税率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提高资金利用率,进而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和投资回报率。

    其次,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建筑安装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涉及范围较广,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法、合理,有利于其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同时有利于改善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提高企业纳税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即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改善企业资金流,实现企业财务战略管理目标。另外,建筑安装企业为实现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通常会聘请外部专业人才来对企业的财会活动进行合理的规范,对当前管理过于分散的建筑安装企业来说,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会计核算质量,有利于建筑安装企业加强自身财务核算管理活动。

    再次,有助于增强建筑安装企业合法纳税意识,增强税收零风险。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存在本质的区别,偷税、漏税是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为企业节约经营成本,而税务筹划是利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政策来为企业减轻税负,进而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是建筑安装企业实现税收零风险的基础,一方面有助于增强建筑安装企业合法纳税意识,另一方面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名誉和商誉,为企业树立优秀的形象,创立自己的品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

    首先,当前税务筹划的法制环境良好。完善的税收政策有利于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对建筑安装行业来说,不同地区和不同的施工项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均有不同的规定,总体来看,建筑安装行业的相关税收环境已日趋完善。一方面完善的税收环境有效遏制了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另一方面随着建筑安装业各种税种的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明确,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对税率高低的规定来实现经济导向作用,即税收法律的详尽化为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行的契机,使得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变得有章可循,大大降低了企业税务筹划活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

    其次,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空间大。由于建筑安装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具有范围广、投资大、周期长等特点,企业具有很多机会通过对自身行为的调整来避开税收方面的限制,达到国家鼓励的标准。一方面,建筑安装企业可以利用周期长的特点,分析不同的税务筹划效果,合理分配自身资金,选择最好的税务筹划方案,或是利用自身业务范围涉及广,经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等特点,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差异,做好税务筹划安排,或是利用行业内清晰的政策导向,对自身业务活动做适当调整,以减轻企业税负;另一方面,建筑安装企业可以利用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之间的差异,选择最佳的税务筹划方案,节约企业税收成本。

    三、建筑安装企业税务筹划实务

    (一)营业税纳税筹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方提供的材料需计入营业税征收范围,而建设方提供设备则应剔除在建筑安装企业的征税范围外。以A公司为例,A公司能够自产设备,因此自产的工程用设备缴纳增值税后,无需缴纳安装工程的营业税费,这样筹划时避免了设备产值的重复纳税,同时由于A公司具备自产货物能力,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调整货物与劳务的价款,更能进一步减轻税负。例如A公司获得一份设备安装合同,总价为1200万元,其中设备价值为800万元,安装价格为400万元,则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公司应缴纳增值税=[800/(1+17%)×17%]=116.24万元,应缴纳营业税=400×3%=12万元,合计增值税与营业税总额=116.24+12=128.24万元。如果不是自产设备用于安装,则应缴纳增值税=[800/(1+17%)×17%]=116.24万元,应缴纳营业税=1200×3%=36万元,合计增值税与营业税总额=116.24+36=152.24万元。第一种情况相对于第二种情况所减少的营业税金额应为自产设备价值不用重复缴纳营业税部分,800*3%=24万元,即第一种情况比第二种情况节省营业税24万元。同时,对于设备不是自产的情况,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筹划通常分为两种:一是成立设备销售公司,通过销售公司将设备等卖给对方,则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安装服务,同时缴纳营业税,这种情况下税务筹划的具体做法与有自产设备的筹划一样,但如果自购设备进行安装,这样既抵扣不了进项税,同时也需要征收设备安装税。二是让对方自购设备,企业只负责提供安装服务,这样企业只需缴纳营业税,就不需要再缴纳设备部分的营业税了。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由于建筑安装企业存在经营范围广的特点,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安装企业普遍存在对于已代征的企业所得税是否纳入计税,以及税企争议和地方税源的争夺等问题,建筑安装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和营业税纳税地点的不一致给企业的税收缴纳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外市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及时掌握纳税人的企业基本信息以及所得税缴纳情况,这便为外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了种种就地代征或预征企业所得税的理由。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在营业税纳税地点所在地外的地方施工时,应向其主管主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明》,并请税局出具经营管理所得由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所得税相关证明。或按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预征0.2%企业所得税,做好与项目地地方税务局的沟通,避免了重复计算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建筑安装企业具有施工周期长的特点,且受季节影响较大,其职工的工资发放与一般单位不一样,比如有的单位淡季往往只是发放生活补贴而不发放工资,即建筑安装企业员工的淡季的职工薪酬并未达到法定的税收扣除标准。同时,随着工程的竣工,员工绩效奖金就会被纳入当月工资,总体来看,员工工资在不同的季度里失衡现象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年终奖金可采用月奖按比例控制发放的方法,此时的节税效果最佳,这是因为一方面将部分奖金每月作为月奖发放可以降低年终奖适用税率,且比全年一次性发放更能降低企业税负,另一方面,部分奖金作为月奖发放可以平衡职工工资,避免奖金多发的季度里增加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或是在淡季企业员工只能拿生活补贴的窘境,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总之,科学的税务筹划,对于降低企业的财税风险,提高建筑安装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乃至促进整个建筑安装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如何使税务筹划方案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成为现代建筑安装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张剑.建筑安装企业涉税风险探讨[J].企业研究,2012(4).

第4篇

【关键词】企业税务筹划管理;应用;探讨

一、税务筹划概念及特点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务筹划具有的特点:(1)合法性,合法性指的是税务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法是税务筹划的前提,当存在多种可选择的纳税方案时,纳税人可以利用对税法的熟识、对实践技术的掌握,做出纳税最优化选择,从而降低税负。(2)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对经济事项进行规划、设计、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对纳税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3)目的性,税务筹划的直接目的就是降低税负,减轻纳税负担。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较低的税收成本,较低的税收成本意味着高的资本回收率;二是滞延纳税时间(不是指不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欠税行为),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4)风险性,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税收收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这与税务筹划的成本和税务筹划的风险有关。(5)专业性,专业性不仅是指税务筹划需要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进行,而且指面临社会化大生产、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业务日益频繁的情况下,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显得力不从心。因此,税务、税务咨询作为第三产业便应运而生,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1)税务筹划是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措施,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企业的的目标之一,实现该目标的途径总体来说有两条:一方面增加企业收入;另一方面降代企业成本,税款作为一项费用,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税务支出,就等于降低成本费用,从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有利于企业的不断发展。(2)税务筹划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具有依法履行纳税的义务,同时也有税收筹划的权利。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要求,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和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实现节税的目的。

三、税务筹划在企业三个活动中的应用

(1)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对一个企业来讲,筹资是其进行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的首先具备的条件。企业的筹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但无论是哪种筹资方式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由于我国税法对不同筹资方式取得的资金成本的列支方式不同,这便为企业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我国税法规定,权益资本以股息形式获得报酬,一般要被征两次税,一次是分配前作为企业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另一次是分配后作为股东的股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形成了重复征税的现象。企业通过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改变资本结构,提高债务在总资本中的比重,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税收负担。但需要注意的是,负债筹资虽然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负债越多越好,企业的负债筹资应该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有效地控制风险为前提。(2)企业在组建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企业在组建的过程中既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各有利弊,子公司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的,因而可以享受子公司所在地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税收优惠。但设立子公司手续繁杂,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子公司必须独立开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因而不能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但设立分公司手续简便,分公司不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便于总公司管理控制。(3)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第一,通过投资产业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第二,通过投资地点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具体来说,企业投资有多种性质,比如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投资的方式也有多种,比如实物投资、现金投资、债转股等。不同的投资性质可能涉及的税收政策也不一样,比如,纳税人投资购买国家发行的国库券和财政部发行的国家公债取得的利息所得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的投资方式,也可能给投资企业带来节税的效果,比如债转股企业将实物资产投入新公司免征增值税;外资企业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行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已缴纳所得税的返还,一般可按规定比例退企业所得税,而若是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则可全额退税;销售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要交纳营业税,但对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却不征收营业税等等。

四、纳税筹划的基本步骤

(1)熟练掌握有关法律规定。第一,理解法律规定的精神,税务筹划的一项重要前期工作,就是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理解法律精神,掌握政策尺度。无论是为企业服务的外部税务筹划人,还是企业自身内部的税务筹划人,在着手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都应当学习和掌握国家税法精神,争取税务机关的帮助与合作,尤其是对实施跨国税务筹划业务的筹划人来说,还必须熟悉有关国家的法律环境。对于承接业务的每一个具体的筹划委托,纳税人都应有针对性的了解所设计的法律规定的细节。第二,了解税务机关对纳税活动“合法和合理”的界定,税务筹划的另一项重要前期工作是了解税务机关对“合法和合理”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但是不同的国家对于“合法和合理”的法律解释是不同的,应熟悉税法的执法环境,要了解税务机关对合法尺度的界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从宪法和现行法律了解“合法和合理”的尺度;二是从行政和司法机关对“合法和合理”的法律解释中把握尺度;三是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和裁决税法纠纷中来把握尺度。(2)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和要求。税务筹划真正开始的第一步,是了解企业的情况和企业的要求。企业进行税务筹划,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企业组织形式、财务情况、投资意向、对风险的态度、纳税历史情况。此外,还需要了解纳税人的要求,从而签订委托合同。(3)制定税务筹划计划并实施。税务筹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及其情况来制定税务计划。筹划人需要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税务筹划草案,包括:税务筹划的具体步骤、方法、注意事项;税务筹划所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等。筹划草案的制定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操作的过程,包括以下内容:分析纳税人业务背景、选择节税方法、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应纳税额的计算、各因素变动分析等。利用税法客观存在的政策空间来进行的,这些空间体现在不同的税种上、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上、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上及影响纳税数额的基本税制要素上等等,以这些税法客观存在的空间为切入点。(4)控制税务筹划计划的运行。税务筹划过程中不断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树立税务筹划风险意识,税务筹划人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尽量减少主观判断,努力培养对客观事实的分析能力,这就需要税务筹划人员具备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注意沟通协作能力和经济预测能力的培养,以便于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税务筹划的时间可能比较长,在计划实施以后,筹划人需要经常、定期地通过一定的信息反馈渠道来了解纳税方案执行的情况,对偏离计划的情况予以纠正,以及根据新的情况修订税务筹划的计划,以最大限度的实现筹划的预期收益。

参 考 文 献

[1]张秀中.纳税筹划宝典[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2]赵连志.税务筹划操作实务[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3]盖地.税务筹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第5篇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一、大数据技术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必要性

第一,构建现代税收体系的要求。大数据技术是我国的基础资源,对税务部门分析数据、重大决策的确定有着重要意义。因此,税务部门需要合理使用该资源,来提升数据质量,发现潜在价值,加快税务风险管理的改革速度。第二,时展的必然需求。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得以增加,促使企业越来越趋向于国际化、智能化。在此基础上,税务风险管理系数加大,要求企业在提升信息化水平的同时,掌握纳税人的相关数据。所以,强化企业的税务管理,是实现资源共享的重要举措。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为了推动经济、企业发展,我国开始对以往的财税体制进行改革。而营改增的相关细则,也为企业税负的降低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但是由于企业不够重视税务筹划工作,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出现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企业缺乏对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视。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不但能保证企业合法,还能规避和减少税费缴纳,这是降低企业税负的关键[1]。现阶段,部分企业领导不了解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性,使得无法缴纳税务,增加财务负担。第二,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在企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越来越完善,但是和税务风险防范相关的机制,并不是很完善,导致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细则,不利于规范税务筹划工作,增加管理风险。第三,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企业业务范围扩大,复杂程度提升。但是,我国并未针对税务筹划制定完善的信息系统,使得税务工作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导致税费缴纳不合理,严重时违反税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路径

为了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的发生,需要结合大数据时代特征,合理使用大数据技术,来完善管理体系,推进税务筹划工作,具体表现如下:

(一)增强人员风险意识

数据是动态的,而大数据则是信息技术、数据和思维结合的产物,要想有机结合这三者,除要借助先进的处理技术外,还要具备风险意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中,需要顺应社会的发展潮流,引入共享理念,便于有效整合相关信息。一旦出现税务风险,就要结合员工档案、税收系统,以此强化纳税人员的风险意识。同时,还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构建合适的税务风险治理平台,满足各部门信息共享的需求。结合大数据特点,明确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情况、税务登记系统,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特点。

(二)完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

首先,制定完善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确保税务风险管理的有章可循。其次,明确规定税务筹划、风险防范的执行准则,促使各项工作都朝着预期目标进行。最后,构建绩效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风险防范结果,奖励防范措施执行效果好的员工,处罚执行力度低的员工,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对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

税务工作数量庞大,分析和处理过程乏味,必须让员工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热情[2]。企业在制定工作机制时,需要为员工提供开放的环境,使其调整最佳状态投入工作。税务风险管理内容复杂,员工素质直接影响着管理效果,因此需要加强对风险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构建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热情,提高专业知识掌握度和风险管理水平。

(四)基于大数据技术构建信息化的管理系统

一方面,企业可使用大数据技术分析相关的经济活动,整理、归纳和税务相关的业务活动,实现合理筹划税务工作的目标。另一方面,在大数据信息系统下监管税务筹划工作,发现可能引发税务风险的活动后,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并采用有效措施处理,规范税务风险管理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第6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必要性;对策

一、税务会计概述

当前人们普遍认为,税务会计是在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化过程中,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自然延伸出来的一种会计系统。其主要职能就是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税务会计需要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统筹多种纳税方案,通过事先筹划,对企业资金筹集、投资、经营、利润分配等经营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利用国家法规进行税务筹划,对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诸多税种进行业务处理,这样既可以准确核算各种税金进行申报纳税,又可更好地帮助企业正确执行国家税务政策,有效地进行整体经营筹划和纳税风险防范,为企业创利、合理避税打下坚实的基础。既保证企业履行利税义务,实现企业社会价值,又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税后利润,实现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税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税务会计发展现状

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开始将税务会计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和实践,当前已成为比较成熟的学科。而在我国,即使是现在,税务会计也还处在起步阶段。一直以来,我国的会计既从事会计核算、管理等本职工作,又兼做核税、交税等其他工作,基本上是财务会计、税务会计不分你我。1994年1月1日实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之后,税务会计的概念开始初步形成,2000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由原来的纳税前调整转变为独立纳税。随着近几年税务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纳税工作也越来越复杂,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将财务会计进行细分,出现了专门核税、交税的工种,税务会计工作开始形成。

(二)目前我国税务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少完善的税务会计体系。随着我国近些年来改革开放的迅猛发展,财务会计相应的有了大踏步发展,基本已与国际接轨并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完整的、具有自己特色的体系,而税务会计却止步不前,基本没有什么发展,主要表现就是出现新的经济业务后,财务会计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或进行差异变更,而税务会计很少做出调整,导致税收差异的产生。

(2)缺少税务会计人才。由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种繁多,如果税务会计没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全面的企业经营思维、较高的业务水平,将很难在工作中进行税务筹划。虽然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组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培养税务会计人才,但在我国改革大潮中,这些人才还是杯水车薪。

(3)税务会计缺乏独立。我国的税务会计发展较为缓慢,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过多地依附于财务会计。当前,很多企业缺少专业的税务会计人员,他们对税法的相关规定了解不全甚至不了解,在纳税申请环节还有很大差距;税务机关相关工作人员的税务会计专业知识水平也亟需增强,在税款核算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以上种种不足,使得税务会计不可能有较好的独立性。

三、税务会计在企业建立的必要性

(一)建立税务会计是税制发展的趋势

我国会计体制改革越来越侧重于会计上层建筑的改革,也就是要建立一套真实公允的能够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不是手把手地教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会计在会计核算上有了越来越多的灵活性,而税制改革使得我国的税制也在不断完善,已经建立了多税种、多环节的税收体系,这就使得规范缴纳行为、优化税收收入的要求无法在灵活的会计核算中一一体现出来,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建立税务会计,才能更好地实现财务会计更灵活准确地核算、管理企业经营,税务会计依法、合理地进行纳税管理。

(二)建立税务会计是企业降低纳税风险的有效措施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有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四种税类共二十八个税种,几乎覆盖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许多税种都与会计核算要求不一致,致使纳税工作越来越繁琐,稍一疏忽计税失误,就会带来补税、缴纳滞纳金甚至要缴纳罚款,增加了企业营业外资金支出的风险。而建立税务会计,能有效地避免这种风险的产生。

(三)建立税务会计是企业加强自身管理的需要

在财税合一的会计体制内,会计提供和反映的信息更侧重于满足税务部门的需要,其次是信贷、财政等部门的需要,而忽略了企业自身经营的需要。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就给企业决策者、管理者进行企业管理带来了额外的困难。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就会使企业一方面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一方面进行合理地进行纳税筹划,减轻企业负担。

四、税务会计在企业中建立的对策

(一)建立税务会计制度

税务会计制度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虽然当前有些企业已经建立了税务会计,按照税法要求进行税收相关工作,但这也只是税务会计制度的雏形,要在社会上建立税务会计制度,这得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撑,企业的观念转变。一是国家要根据改革的进度及时修订税法,明确纳税人的范围,避免后查后补的现象产生。二是根据修订的税法及时制定税务会计准则,让税务会计在纳税筹划、核算等行为过程中有法可依,依法核算。三是构建完善的税务会计制度,尽快使企业收到明显的收益,尝到建立税务会计的甜头。四是建立弹性税率机制,实时监测税务数据,对税率过高的问题及时进行税收筹划。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离

实践证明,实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是解决税务会计独立性的有效途径。要做到真正的分离,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会计人员的分离,企业应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一部分对税法精通的人员从事税务工作,形成专门的税务会计,地方财政或税务部门对税务会计加强管理,定期组织培训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以确保税务会计的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税务会计信息质量,如同财务会计信息一样,税务会计信息也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可靠性。税务会计提供的信息必须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第二,真实性。纳税所依附的企业行为必须是真实的,不能编造行为或故意漏减行为。第三,可比性。税务会计信息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利率的变化及时准确地反映出税收情况变动,使得税务会计数据有横向和纵向的可比性,为税务管理提供准确的信息。第四。可理解性。税务会计信息是提供给纳税人和征税人看的,在信息披露时,应准确使用税务术语,提高信息的可读性。三是加强税务会计信息披露,税务会计信息披露是税务会计的核心,也是税务会计能否从财务会计分离的标志,应通过报表的形式,全面反映出税务会计核算的内容,定期将报表上报,为经营决策者提供有用的税务信息。

(三)培养税务会计人员

随着我国税制不断完善,企业业务类型不断增加以及电子商务模式普及,使得企业对税务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应从以下方面对税务会计人员进行素质提升:一是定期组织培训,财政或税务等相关部门定期按照税种进行理论培训,使得税务会计人员对于税务以及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有更全面的掌握,更透彻的理解,及时地更新税务会计知识结构。二是激励税务会计人员自学,通过自学,(下转第页)(上接第页)进行税务知识的查缺补漏,更能完善会计人员的税务知识水平,当税务会计达到一定业务水平后,发放职业、执业等相关证书,相应地提高税务会计人员工资水平,使税务会计人员有更大的动力去学习。

参考文献:

[1] 冯琳.我国税务会计研究和应用[D].长安大学,2007.

第7篇

关键词:新税法;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等相关法律的差异、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经营活动、融资活动、投资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积极开展税务筹划,是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一条合法途径和最佳选择,故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筹划可以减轻企业沉重的税负,节约大量资金,也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使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2、税务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为详细的税收策划,不仅仅是对企业有关涉税事宜的筹划,更是对企业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统筹安排,是由纳税筹划方案统一体现的。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和运作,都是贯穿在整个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需要企业各个部门之间顺畅无阻的配合才能实现。

3、税务筹划客观上促进了国家税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税务筹划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因此,它能促进税收法制的完善,有效地推动税收法制化的进程。

4、税务筹划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税收一方面是国家利用法律手段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过程,同时也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运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从投资方向、筹资途径、企业组织形式以及产品结构、投资区域等方面,来实现对社会经济的调节。因此,纳税筹划实际上是顺应了国家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引导,优化了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新企业税法下企业税务筹划方式

新税法借鉴国际经验,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建立了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税法法律制度,适应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新税法的颁布,使得旧税法法律下的很多纳税筹划途径失效,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纳税筹划方式。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收入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通过销售方式结算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以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较为常用的方式有以下两种:①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它可以合同约定的日期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当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时,可以选择赊销或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②委托代销方式。这种销售方式下,如果企业产品的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对于以先销售后付款为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可采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根据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达到延缓纳税的目的。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扣除项目的纳税筹划

1、人员录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进行人员录用时,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进行如下分析:①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②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并做好相关证件的备案、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社会保障的落实工作。

2、人工费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摈弃了计税工资制度,对内资企业非常有利。企业可以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较之以前是一项非常大的节税措施,避免了对职工工资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质的重复课税,使原来利用特殊身份进行纳税筹划的机会减少,同时又有利于广大企业在这方面的纳税筹划。但是,企业在作税前抵扣工资薪金支出时,一定要注意参考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以免发生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以致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那么后果将得不偿失。

3、广告业务宣传费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广告费按统一比例15%进行扣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将不能无限制地任意扣除广告费用。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一样可以将超过扣除的部分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扣除,因此,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必再考虑多委托广告公司宣传而减少企业自己宣传的途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可行性,自主选择宣传方式。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取得符合标准的广告费支出凭证,据实在税前列支。

4、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时,要严格区分会务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企业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应当注意不能将会议费、差旅费等计入业务招待费。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业务招待费”严重超标。因此,企业在进行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时,一是要取得业务招待费的确实记录;二是要准确把握准予作为费用列支的限度。

5、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以及与就企业所得税的比较,企业应注意到除了扣除比例有所变化外,还应该注意公益性捐赠扣除的基础不同。原所得税法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新所得税法为年度利润总额。在存在纳税调整项目时,年度利润总额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在进行考虑利用公益性捐赠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正确计算扣除的基础,进而准确把握可扣除的金额。

6、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我们可以从折旧方法上来考虑纳税筹划。折旧方法选择的筹划应立足于使折旧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发挥。针对企业具体的盈利情况及其所处时期,选择不同的折旧方式,以充分发挥折旧费用抵税的作用。具体可分盈利企业、处于所得税税收优惠期的企业、亏损企业来区别对待。

7、存货计价方法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适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由于“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本期存货-期末存货”,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大小恰好与销货成本高低成反方向变动。由此可见,存货的计价方法与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有很大的关系,它的选择应立足于使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发挥。

(三)新企业所得税下亏损弥补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第十八条规定,由于货币存在时间价值,企业在进行亏损弥补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时,应当尽快将可弥补的亏损额在盈利年度弥补。企业的收入和支出都具有一定的弹性,为了实现税前利润弥补即将过期的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增大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尽管企业采取的这些措施可能招致企业以后年度产生新的亏损,但在法定弥补期限内弥补即将过期的待弥补亏损,就能避免税前弥补亏损额因过期而不能税前弥补的问题出现。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下过渡期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在新所得税法公布之日(2007年3月16日)之前批准设立的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可以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税率。享受低税率的企业如果有新业务需要设立新公司的,可以考虑暂不新设,用老企业来做税务申报业务,或者通过买壳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实亡的低税率企业,通过工商变更作为分公司,以享受5年过渡期的低税率优惠。由于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因此,低税率企业在弥补亏损的设计上,尽量利用高税率年份的盈利余额弥补低税率年份的亏损以节税。

对原新设高新技术企业的“两免三减半”优惠,企业应加快新办企业投产进度,加紧实现盈利,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对于在过渡期内未获利而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算。如果2008年度尚未盈利的,则当年将无法享受免税优惠。

三、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是企业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复杂决策过程,是依据国家法律选择最优纳税方案的过程。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经营、理财等各项活动,还与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相关组织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一个可行的税收筹划要考虑方方面面,具体的要注意以下事项:

1、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2、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使整体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如果税收筹划所产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就没有必要进行了。

3、税收筹划应从总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取得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即不能仅仅关注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某一税种少缴了,另一税种可能要多缴,因而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不仅要使企业整体税负最低,还要避免在税负降低的同时带来的由于销售与利润的下降超过节税收益。

4、税收筹划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在应税行为或应税事实发生之前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如果纳税事实已经形成,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已成为定局以后,则不存在税收筹划的问题了。

5、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防范。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尤其是那些立足长期的税收筹划,更是蕴涵着较大的风险性。另外,无论什么税种,在纳税范围和应纳税额的界定上,法律都赋予税务机关一定的职业判断。因此,在企业税收筹划中,有关人员除了全面学习税收法规之外,密切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至关重要。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企业风险 内涵 影响 必要性 实证研究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内涵和特点

(1)内涵。从广义上来讲,企业的税务风险是指在税务职责范围内以及相关业务活动涉及的各种风险;从狭义上来讲,企业的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由于相关会计法则的不健全、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不够高以及其他主客观因素导致企业的纳税现金流和实际税负产生异常变化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的风险。而从风险来源的角度来看,企业的税务风险又分为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企业的书税务风险属于外部环境的风险,即新会计准则的会计政策、计量模式、收益确认方法以及会计处理方法都会变化和改变,相应的也会带来新的风险;而内部管理的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内部管理不善、违反相关税收征管规定,对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内容掌握得不够充足而带来的风险。

(2)特点。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企业的税务风险存在持续性、潜在性和不确定性,企业税务风险是存在于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的。也就是说,从企业的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以及衰退期都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只要企业在营运,就需要纳税,税务风险也就不可避免。潜在性是说企业的税务风险不会由于某些制度规范的不规范和某些财务管理人员的技术失误而直接表现出来,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上一个时期的失误导致的税务风险可能会在下一个周期或者其他周期表现出来。不确定性不仅是指企业税务风险表现周期的不确定,而且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也是不确定的,轻则损失一定的财务资金,重则导致企业破产和倒闭。

二、新会计准则执行后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

(1)有利影响。新会计准则的落实,通过新会准则和税法的协调,使得企业损益的确定口径有了一定程度的趋同。例如,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在新会计准则中有了新的规定,并且加以确认,这样一来就降低了企业纳税成本核算产生的风险,而且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纳税调整的程序,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由于程序的复杂化和较长的时间周期给其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损失。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2)不利影响。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和落实,企业的税务筹划和支付等相关工作又面临着新的风险和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新会计准则相关在某些税务方面的规定上存在超前性,而现行的税务法则不能与其相适应,存在滞后性,这样一来就导致企业的纳税义务、纳税的时间和纳税的法则具有不确定性,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从另一方面来看,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引入,使得一些依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法为基础来进行税负筹划的企业无疑又增加了新的风险和压力,历史成本计量法不承认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损益,所以就会增加企业纳税调整的工作量和相应的成本,进而也就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造成了企业资金的损失和浪费。

三、新会计准则执行后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控制的必要性和相关措施

(1)从新会计准则环境的环境来看。新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要求企业加强税务风险控制能力以应对法规环境的变化,即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能够有效地缓解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和新会计准则不相适应带来的风险,这就要求企业要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学习意识,掌握新会计准则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容,做好日常的监督和防范工作,加强税务筹划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适用性。

(2)从新的税务风险来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国家对企业的税务征管的力度不断加强,而且更加严格和规范,这就要求企业要重新审视自己的税务风险,加强税务风险控制的力度,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所以企业一方面可以完善自身的税务规范和相关的规章制度,细化税务筹划的内容,扩大税务风险规范的内容;另一方面要强化自身税务管理的能力,建立相关的监督审计机制,配合相关的奖惩机制,从根本上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四、实证研究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企业的税务风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笔者通过提出假设、计算和检验分析等基本的步骤,采用定量分析法对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第一,假设的提出。由上述对现阶段企业税务风险定义的分析,笔者就税务风险的两大基本内容实际税负和现金流量的异常波动为内容提出假设,即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的初期,新会计准则的实际税务会有所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也会有所增加;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企业纳税现金流的异常波动程度会有所增加。

第二,设计变量与计算。

一是变量:企业的现金流入和主营业务的收入以及支付的各项税款。

二是计算公式:

营业现金流入的税负=纳税现金流出÷营业现金流入

主营业务收入所承担的税负=(所得税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的实际税负=纳税现金流出÷营业现金流入×0.6+(所得税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0.4

第三,检验与分析。由上述计算公式可得,企业的现金流入越大,企业营业现金流入的税负越少;主营业务收入越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所承担的税负越少;企业支付的各项税款越多,企业的实际税负越多。通过上述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企业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的分析和研究可知,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初期,企业的现金流入变少,主营业务收入也会相对减少,企业支付的各项税款在不断地增加,由此可见上述的假设是成立的。

第四,结论。通过上述简单的定量分析可得,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初期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但是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初衷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实现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所以企业一定要尽快适应新会计准则带来的各种风险和压力,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战略目标不断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规范自身的税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而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五、结语

近年来,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存货期末计价方法进行了改进,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改变了债务重组的方法。相应地,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也是既有利又有弊的,所以企业在接受新会计准则给其带来的机遇的同时,也需要应对新会计准则给其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挑战。实现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是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作者单位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火电 建设期 税务筹划

一、火电项目建设期开展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火电项目建设期是指火电项目从资金正式投入始到项目建成投产止所需要的时间。火电项目建设期一般不会产生收益,交纳的税款较少,建设期的税务筹划容易被忽视。折旧费是火电项目运营期的第二大成本,属于战略性质的成本,一旦项目建成投产,折旧费就基本“定型”,通常的成本控制手段和方法对其无能为力,必须在建设期进行事前控制。作为降低工程造价的重要途径,税务筹划的关口应前移至建设阶段,与项目建设进度保持同步,覆盖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因此,火电项目建设期的税务筹划十分必要。

二、火电项目建设期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火电项目建设期的税务筹划必须以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不超出法律边界,必须在合法的基本前提下,在有限的范围内拓展空间进行各种筹划。

成本效益原则。火电项目建设期的税务筹划,不能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会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

事先谋划原则。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税务筹划尤其如此。火电项目建设期的税务筹划应该在事先整体谋划和周密安排下进行,如果盲目行事,往往会出现漏洞百出,产生“做手脚”的嫌疑,税务筹划成功的可能性就大打折扣。

全员全过程原则。火电项目建设期的税务筹划不仅仅是税务人员的事情,需要全员参与配合,对涉税业务实施全过程管理。

三、火电项目建设期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一)对增值税的筹划切入点

首先,要充分利用“营改增”政策的利好,在签订运输、勘察设计、技术服务、有形动产租赁、审计、监理等合同时,要求乙方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其次,在筹集资金时,优先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8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营改增”政策。融资租赁业“营改增”之后,租金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人可以获得额外的进项税抵扣,融资成本大大降低。

再次,对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所消耗的燃煤、燃油和化学药品等原材料要事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单独建立清晰的台账,保存完整的出入库单据,并在会计软件系统中正确核算进项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切入点

1.三大专用设备投资额抵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三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这为火电项目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提供了巨大空间。为了充分享受三大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优惠,在设备选型时要未雨绸缪,优先考虑采购三个《目录》内的设备。在项目建设阶段,要求设备供应商对属于三个《目录》内的设备单独开票并写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生产厂家等信息,项目公司要对上述设备进行单独核算、单独建卡。

2.提前进场费一次转入费用

生产准备费项下的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是指为保证火电工程的顺利投产,而对生产运行的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安排提前进厂进行生产准备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培训和提前进厂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差旅费、培训费等项目。由于这部分费用与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不具相关性,完全是为了准备生产耗用的,因此在进行项目竣工决算时,不要把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分摊到固定资产上,而应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原则和电力企业会计核算的通用原则,将这部分费用项目也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在项目投产后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以减少投产当期的企业所得税,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三)对印花税的筹划切入点

1.降低计税依据

从各地税务机关的执法实践来看,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的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所载金额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行为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10]176号)中也对此予以了明确。因此,火电项目公司在签订购销合同前,需要事先与设备供应商商定,将不含税金额和进项税额在合同条款中分别记载、写明,以减少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节省税款。

2.规范合同名称和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对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专业化监控服务所订立的合同,而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从两者的定义上看,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交纳印花税。对此,《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监理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深地税发[2000]91号)中也已明确,“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火电项目公司与专业监理公司签订的设计监理合同、施工监理和技经监理合同,无需交纳印花税。

3.甄别非应税合同

一些企业的税务人员误认为,凡是签订合同就要交纳印花税,因此而多交“冤枉税”,增加企业税负。《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88]财税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采用正列举法,现行印花税列举的税目只有13项,这意味着未列入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印花税。火电项目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外部单位签订的承诺书、安全协议、保密协议、临时用地协议、白蚁防治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保洁绿化服务合同、消防服务合同、设备监造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等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应注意从基建合同台账或合同管理系统将这些非应税合同中甄别、筛选出来,不贴花交纳印花税。

(四)对房产税的筹划切入点

1.合理减少房产原值

税法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房产税,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或者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需要并入原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火电项目在进行竣工决算时,与房屋建筑物无直接关系的研究试验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等待摊基建支出不要分摊计入房屋建筑物资产价值。在机组试运行168小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时,需要将房屋与冷却塔、烟囱、池、井、沟、渠等非房屋建(构)筑物以及各种附属设施、配套设施进行适当划分,分别核算,单独建卡,不计入房产。

2.控制宗地容积率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科目中不包括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费用。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的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这意味着,宗地容积率如果超过0.5,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宗地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五)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筹划切入点

1.厂址选择在税额标准较低的区域

火电项目在选址时,在优先考虑电网负荷、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水资源、地质地貌等条件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距离城市市区较远、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较低的区域。当前,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调整和拉大了不同等级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2.降低单位容量占地面积

为了减少应税土地面积,火电项目在设计上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向传统的大厂前区、大厂房、大主控室挑战,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确保运营期安全生产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空间进行优化设计,降低单位容量占地面积。一个装机200万千瓦的火电项目,如果单位容量占地面积降低0.1平方米/千瓦,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每平方米12元计算,每年可节省土地使用税240万元。

3.争取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政策

争取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政策是火电项目税务筹划的重点。考虑到火电项目的一些特殊性,国家层面针对火电厂出台了许多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9]13号)规定,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国税地[1989]140号)规定,对于各类危险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火电项目在建设期间,要对上述免税用地仔细梳理,单独测量、单独办证、单独核算,及时取得相关专业机构的鉴定或认定,及时请求主管税务机关现场核实,及时备齐土地使用证、设计图纸、消防验收意见书等原始资料,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税。

四、结束语

火电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的税务筹划同等重要,二者不可偏废或割裂,应有机衔接起来。建设期的税务筹划,意义不仅在于节省建设期间的税款支出,降低工程造价,更重要的是为运营期的税务筹划打基础、做准备。火电项目的税务筹划具备超前性、连续性、整体性,才能使火电项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从整体上获得最大的筹划收益。

参考文献:

[1]王家贵.企业税务管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第2版.

[2]高金平.税务筹划谋略百篇[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1).

[3]赵少峰.浅谈煤炭企业基建期税务筹划[J].中国总会计师,2013(6).

[4]闫军芳.“营改增”税改下基建企业的税务筹划[J].财经界,2013(35).

第10篇

关键词:房地产业;税收筹划;探讨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2)17-0092-02

一、税收与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相关性分析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也呈现高速发展的势头,中国的房地产业正处于向规模化、品牌化、规范运作的转型时期,房地产业的增长方式正在由偏重速度规模向注重效益和市场细分的转变,逐步发挥其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重要导向作用。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这是税收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对于房地产行业也存在类似的情况。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业创造的价值也会进一步的增加,这就为政府取得充足的税收收入提供了保障。同时随着政府税收收入的增加,也会相应地增加对房地产业的投入,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增强房地产品保值增值的能力,进而形成一个投入、产出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此外,税收政策本身的好坏也将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适宜的税收负担、良好的税收服务水平、较高的工作效率都将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与此相反,沉重的税收负担、繁琐复杂的税种结构、落后的税收征管方式将阻碍房地产业的发展。

二、房地产业的纳税现状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由各单行税法构成。我国房地产业涉及的税费名目繁多,其中,实体税法是现行税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目前的实体税法由22个税种构成,在这22个税种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种有: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和印花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个人所得税等11个,占到了我国税种的50%。2010年有人大代表称“一套房征62种税费助推房价高涨”。 根据国家财政部于2012年2月14日的《2011年税收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显示,2011年房产税实现收入1 102.36亿元,同比增长23.3%。房产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2%。

房产税的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和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它的增长速度是由纳税人房产的保有总量和房屋出租价格的增长速度决定的。财政部还说明了房产税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的保有量一直保持快速增长。2011年办公楼销售额同比增长16.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同比增长23.7%。二是房屋租赁价格上升,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中的居住类价格上涨5.3%。

三、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特点

由于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具有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竞争性,效益与风险并存;受政府的干预和国家经济政策的引导等特点,因此,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除了具有税务筹划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其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筹划效益的显著性

由于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而且每个开发经营环节都几乎涉及到不同的税费,房地产企业具有很大的税务筹划空间。因此,房地产企业对税务筹划的重视与投入,将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效益产生积极的显著性的影响。

2.税务筹划的时效性强

我们国家的经济是属于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企业的生产经营受政府干预和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极大,特别是对于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点的房地产行业来说,国家针对该行业的经济、税收、货币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措施和方案都具有极强的时效性,而这也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政策的可能变化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

3.税务筹划的复杂性

城市房地产除有其特定的开发目标外,还受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投资计划等条件的制约,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众多因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企业除了土地和房屋开发外,还要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经营业务囊括了从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施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因此,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复杂性要比一般企业税务筹划的复杂性更大。

四、房地产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房地产开发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前瞻性、目的性、综合性的特征,房地产行业具有投入资金多、经营风险高、建设及销售周期长、涉税标的金额大、收益高见效慢等特点,因此,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房地产企业降低经营风险和纳税风险,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地产行业投资快速增长,我国的房地产业逐步形成和发展,投资逐年增大,从1993年的1 937.5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19 382.46亿元,13年间增长了13倍,远远超过了同期我国GDP的增长速度。对于一个新兴的产业来说,其发展是非常顺利的。尤其是近几年,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速度,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各行各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的房地产开发业竞争极其激励。竞争的结果就是行业利润呈现下降趋势,税收筹划意义将更重大。

2.房地产开发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不论是从国家的宏观政策还是企业内部的微观环境来看,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都是可行的。国家提倡税收筹划。税收筹划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有利于降低征税和纳税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优化企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有着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是国家允许并提倡的。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施税收筹划,选取对企业较为有利的纳税方案进行申报纳税,与依法诚信纳税是完全一致的。

3.我国的税收大环境越来越好,我国税收正逐步走向法治,依法治税正在逐步变成现实。新税制实施以来,税法得到统一,税权相对集中,规范了减免税,避免了各种越权减免税收和随意减免税收的现象。税收大环境的变好,为税收优惠政策完全落到实处和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4.企业内部环境的优化

(1)专业人才不断增多。税务筹划的技术含量高,不仅要通晓税收法律法规、经济法律法规,还要了解企业的运作、行业发展趋势、社会发展状况,因此,需要拥有税务筹划专业人才,专业人才的整体业务水平决定了税务筹划能达到的水平。作为一个经济效益较好的产业,随着其发展成熟,其业内吸引、积累了一批税务筹划专业人才,再加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愿意为房地产企业提供税务筹划服务,使房地的税务筹划人才增加,保证了其开展税务筹划的人力需要,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

(2)企业的法制意识不断地增强。税务筹划在发达国家是一门被广泛应用的技术,但在我国仅兴起数年。目前,我国不少人对税务筹划仍是认识不深。随着时间的推移,大众对税务筹划的认识日渐加强,房地产业界也不例外。另外,因发展迅速、经济效益佳,房地产企业云集了各种类型的专业人才,这些人对新生事物接受能力强,对税务筹划的认识速度比一般的快。税务筹划作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有效措施之一,越来越引起房地产企业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 刘佐.中国房地产税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第11篇

关键词:营改增 企业 税收筹划 必要性 影响 策略

一、营改增政策出台的必要性研究

营改增政策的出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各行各业的长远发展来说都会有着一定的积极影响,此外就目前我国的税务环境来看,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税负成本普遍偏高,增值税的抵扣联常常被扰乱,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种税收制度的并存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税务工作人员的压力,所以基于此,营改增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是十分必要和重要,同样也是值得各行各业深度研究和掌握的政策。

二、营改增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企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在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积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一下几点,首先,营改增之前企业的的营业税大多是是以5%的税率来进行征收的,而营改增后,如果纳税人被认为是小纳税人制需要按照3%的的税率来缴纳增值税;其次,营改增后企业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所以营改增企业只要有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掉,这样一来会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务压力;总之,从营改增的试点和实施效果来看,营改增对于研发与技术服务行业、文化创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咨询服务行业来说都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税负压力,对于其他行业来说税负压力也会相应的有所降低。

但是一个新事物的出现必定是利弊同在的,所以营改增在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首先,营改增对于企业最大的好处就是增值税可以进项抵扣, 但是有些营改增企业往往在抵扣上出问题,导致进项抵扣失败;其次,一些企业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所以增值税发票的获得也是一件比较困难的问题;此外,不同行业由于面临的税收具体环境不同,也会导致税负的影响不同,据统计营改增后交通运输行业在短期内税负会稍微上升。

三、基于营改增环境下的企业税收筹划策略

由上述的分析和研究显示,利用好营改增政策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而利用不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税负压力,给企业带来更多的风险和压力,所以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就营改增环境下提出了以下几点税收筹划策略。

(一)正确选择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身份的正确选择,能够使得企业充分的利用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自身的税负压力,所以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要明确掌握一般纳税人和小纳税人的分界点,即应税服务年的销售额在500万以下的纳税人可以申请为小纳税人,而在500万以上的纳税人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条款来进行纳税;第二,企业需要明确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有明显的税负降低作用,所以企业在纳税的税后尽量要以小纳税人的身份呈现;第三,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使公司能够以小纳税人身份纳税的方法,例如企业可以把一些应税服务分离出去建立新的公司,使企业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要求;通过合理安排销售额的方法,把销售额推迟使企业的应纳税额低于500万等。

(二)适当的调整企业产业链的定价体系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企业相应的也获得了开具增值专用发票的权利,而且增值税只有有且只有在具有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在才可以进行抵扣,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适当的调整企业产业链的定价体系来抵消更多的税款,降低自己的税负压力。所以在产业链中,如果企业的上游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就可以适当的增加进货价格,对于下游企业来说,如果也是一般纳税人,那么企业可以适当的调高销售价格,这样一来,就会有比较多的进项税进行抵扣,进而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使得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也是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策略之一,这样一来,一方面能够使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的了解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的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资料,更快更好的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大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力度,避免发票丢失后到税务部门进行作废、开具红字发票、退票等处理工作时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而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四)提高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也是降低企业税负压力的重要举措之一,这就要求企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能力,使其能够轻松的应对较多的会计科目,避免人为的核算错误造成的进项税抵消的错误;其次,要提高其经营政策能力,使其能够及时的掌握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能够尽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要培养其爱岗敬业的意识,使其能够处处为企业的发展着想,以企业为家,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四、结束语

总之,营改增在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有利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如何有效的规避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使营改增政策的价值实现最大化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所以企业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充分的掌握营改增的政策精髓,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战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营改增环境下企业税收筹划策略,这样一来能够在有效的降低企业税负压力的基础上促进企业实现长远的发展和进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系统集成企业 增值税税务筹划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内涵

税务筹划是指在不违法国家现行的前提下,在纳税之前,企业为减轻税负,实现企业财务目标而进行的对一系列财务活动的谋划和安排。在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包括:一是税务优惠筹划,即利用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操作,这种方法符合法律本意,既有利于纳税人节约成本,同时也对国家有利,具有零风险的特点。二是税务弹性筹划,税务筹划的基本便是利用税率的弹性和征收征管执法中的弹性,具体可在税率、税额幅度、优惠幅度等上进行操作。三是临界点筹划,我国企业普遍利用相关临界点,如税率分级、优惠分等进行税务筹划,如税率跳跃临界点规避筹划。

系统集成企业涉及主要业务:远程视频会议系统集成(包括背投屏幕拼接、LED显示系统、远程网络传输系统、摄影系统等);智能会议室、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等项目建设(包括DCN教学会议讨论系统、同声翻译系统、表决系统、投影系统、音响系统、灯光系统和中央控制系统等);综合楼宇智能弱电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交换系统、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监控及周边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UPS供电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计算机网络建设、服务器集群系统及安全应用;远程教育系统集成等。

二、系统集成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实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一个集成项目,其中有外购硬件、外购软件、自产软件、委托开发、项目集成、人工费、培训等,既有产品的销售,又有提供相关的服务(如委托开发、项目集成、培训等)。对于一个集成项目项目,若与客户只签订一个销售合同,税务机关会认定是一个混合销售行为,进行分析:案例1:一集成项目,签订一个销售合同,对外报价500万元,合同毛利率15%,其中:外购硬件300万元、外购软件50万元(外购产品的销售毛利率5%)、自产软件50万元(未登记为软件产品)、软件开发50万元、项目集成费40万元、培训10万元。另外,外购硬件成本285万元、外购软件47.5万元,均取得17%增值税发票,人工成本为52.5万元,差旅费、市场等费用20万元、售后服务20万元。分析:对于一般纳税人的集成公司,税务机关会认定是一个混合销售行为,且产品销售为500万元,因此交纳增值税。应缴增值税=(500-332.5)/1.17*17%=24.34万元,应缴纳附加税=24.34*12%=2.92万元,项目利润=500/1.17(报价)-332.5/1.17(外购成本)-24.34(增值税)-2.92(附加税)-52.5(人工成本)-20(市场等费用)-20(售后服务)=23.4万元。

项目利润率=23.4(项目利润)/500(合同额)*100%=4.68%。案例2:同上述集成项目,除自产软件150万元(已登记为软件产品)、免费提供软件开发、项目集成及培训外,其他条件均同上述案例。分析:该销售合同也是一个混合销售行为,且产品销售为500万元,因此交纳增值税。应缴纳外购商品增值税=(350-332.5)/1.17*17%=2.54万元,应缴纳自产软件增值税=150/1.17*0.03=3.84万元,软件公司销售自主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3%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应缴纳附加税=(2.54+150/1.17*17%)*12%=2.92万元,项目利润=500/1.17(报价)-332.5/1.17(外购成本)-6.38(增值税)-2.92(附加税)-52.5(人工成本)-20(市场等费用)-20(售后服务)=41.36万元。项目利润率=41.36(项目利润)/500(合同额)*100%=8.27%,通过对比分析:项目利润率案例2比案例1提高3.59%(8.27%-4.68%),原因:登记的自产软件税率为3%,节省增值税150/1.17*14%=17.95万元,占合同额的3.59%(17.95/500)。

存在的问题:销售合同中必须跟在签订合同时就把集成费、培训费等指定到自主软件产品中,但是用户方一般不予认可。因此,需要合同签订谈判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总之,科学的税务筹划,对于降低企业的财税风险,提高系统集成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乃至促进整个系统集成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如何使税务筹划方案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已成为系统集成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王卓辉.浅议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9,(04).

[2]银样军.新税制下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讨[J].财务与金融,2009,(02).

[3]金文南.试论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J].科技情报开发经济,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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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孟洲林,宁博,吴居林.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讨[J].西部财会,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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