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7:15: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以“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县”为主题,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维护我县社会、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工作原则
(一)有序宣传,突出重点。这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是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各乡镇计生服务所、委内各股、室、站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和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突出街道、圩镇、人员集结地、居民区等重点区域,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形式多样,注重效果。采取多种形式在中心城区、市场、营业网点、广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多条宣传口号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上街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给每位干部职工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
(三)分工协作,属地管理。根据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位领导干部要负责抓好本辖区内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依法妥善处置,并要与所包乡镇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7月16日。
四、宣传形式
各乡镇计生所要在村(居)设板报专栏、农贸市场、商场等群众集散地张贴公益广告、我委在醒目地方悬挂宣传口号横幅、发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向群众开展咨询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委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宣传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传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加强公众教育服务,充分发挥农发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龙市支行以“助小微 强服务 防风险 惠民生”、“打击非法集资 维护金融稳定 共创和谐社会”、“珍爱信用记录 享受幸福人生”为主线,分别开展了服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月活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及《征信业管理条例》专项宣传活动。
一、齐抓共管,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为了开展好系列金融宣传月活动,和龙市支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办公室、客户业务部、会计结算部“两部一室”为成员的宣传小组,召开活动筹备会议,制定了《农发行和龙市支行系列金融宣传月活动方案》,将各部门的具体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确保了宣传活动的顺利展开。
二、创新思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促进了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一是在宣传内容上力争做到通俗易懂,在宣传形式上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生动形象。二是加强动态宣传。我行通过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分发宣传单、配置讲解员等方式,向公众进行宣传,增强公众对农发行业务的了解。三是开展银企对话宣传活动。和龙市支行深入企业,讲解农发行服务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并同时向企业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与遵守征信业条例的重要性,引导客户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
三、常抓不懈,建立金融服务宣传活动长效工作机制
和龙市支行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建立开展金融宣传活动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落实常设办公部门,负责全行金融服务工作的开展,全面落实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按照“部门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建立金融宣传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和操作办法。三是做到宣传活动常态化,宣传工作实质化,不间断地利用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面向企业、面向公众进行金融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疏导群众情绪,把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全面深化维稳责任制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三大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为建设桥港时代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的要求,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调处以下7种类型的矛盾纠纷:
1.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矛盾纠纷;
2.容易引发和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
3.重要时期和政治敏感期的矛盾纠纷;
4.辖区内比较突出的、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
5.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或反复性大的矛盾纠纷;
6.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经营环节和企业、工地生产环节发生的涉众矛盾纠纷;
7.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型矛盾纠纷。
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就地稳控等综合措施,确保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重大矛盾纠纷发现预警率保持98%以上、积案化解率90%以上,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和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工作步骤
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从5月20日起至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市人口计生委于5月24日印发活动方案,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发动,领会“百日攻坚”活动的意义和做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根据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定“百日攻坚”活动的重点,认真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此次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梳理排查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善于调查研究,围绕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潜在苗头、深层次隐患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深入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要广泛动员并组织各级计生干部深入镇、村、社区、企业,全方位排查矛盾纠纷,全面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和社情民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要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分类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积压时间、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按类型、诱因、事件、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处置预案,落实具体承办人员和责任领导,明确调处时限。
(三)调处攻坚阶段(6月21日至8月31日)
完善分级调处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村居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排摸准确,报告及时,并及时调处化解一般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对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进行调处化解,力争使矛盾纠纷就地及时化解;对积案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整合力量集中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涉法涉诉缠诉等问题,通过调解难以有效控制和化解的,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对一些法度之外、情理之中、政策之隙的问题,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公平负责、立足长远的前提下,合理参照解决,确保能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对一些家庭矛盾激化有报警记录、企业恶意欠薪逃债、民间非法集资、房地产建设质量和销售等领域的潜在患,要建立专门排查调解档案,逐个制定调处方案,确保不蔓延、不激化。总之,要注重创新调处的方式方法,做到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集中力量解决该类矛盾纠纷。
(四)总结完善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认真检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健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制度,落实长效机制,巩固“百日攻坚”活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委成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口计生委相关科室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百日攻坚”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乡)、开发区、街道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自5月27日起至9月10日,实行每日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即时报告制度。所有报表报至市人口计生委法制科,法制科负责汇总并于每天下午4:00前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送至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信息科施春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