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3 17:15: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要求,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对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院财务信息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其改变了过去将会计科目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的划分方法,会计要素更明确、平衡关系更清晰,能较真实地反映医院的经济活动、也更方便中外医院进行会计交流。二是明确了医院收支性质,建立了“大收入、大支出”概念,指出医院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医院的所有收入均是事业性收入,相应的支出均为事业性支出。三是确定了医院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范围,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进行分别核算。四是取消了奖励基金与事业发展基金的提取,规定了成本的列支范围,直接增减事业基金,使医院资金使用更具有灵活性。五是核算与管理更加科学,简化了药品出入库核算手续,将药品折扣直接打入药品进销差价,当药品售出时才将折扣记作收入,避免了药品收入的虚假性。
然而,随着经济的进步和环境的不断改变,医院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有用性、会计核算的谨慎性、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与重要性要求不断加强。事实上,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还存在问题,导致上述会计信息要求无法实现:(1)固定资产核算方面。首先,固定资产核算未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无法对资产的新旧程度进行准确把握,不能真实反映医院的实际净资产。其次,医院会计制度未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备,也不能按重置价值调整账面价值,这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市场重置价值发生严重背离。其别是电子设备,由于其技术含量高、更新快,客观上存在着因市价大幅度下跌而产生无形损耗或因未来经济效益创造能力降低而发生固定资产减值的可能。如果对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加确认,必将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这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2)接受外部投资核算方面。医疗机构的筹资渠道已趋向多元化,但由于医院会计制度下未设置接受投资的会计核算科目,也未对该类业务的会计处理作出相应规定,以致医院在收到投资时所作会计处理不一致;在按协议分派投资所得时,不是作收入冲减,就是作支出增加。这样的会计处理混淆了投资与债权的不同性质,混淆了医院资本金与投资人权益的数量界线,人为调节了营业收支,违反了分派红利不得税前列支的规定,不但可能使医院会计信息丧失可比性,还将直接导致医院会计信息失真。(3)成本核算不准确。管理费用分摊不合理,管理费用所包括的范围较广,除医院管理部门费用外,还包括为医疗、药剂、管理等部门服务的辅助部门费用及借款利息费用等。管理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医疗服务成本、药品销售成本和制剂产品成本,最终将影响到收支节余和净资产。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简单地将管理费用按人员比例在医疗成本与药品成本中进行分摊,并不能准确反映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4)成本费用核算约束力不强。目前,医院的成本项目标准不一,不仅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且可能使行业间的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成本开支范围,也使医院支出具有较大随意性,可能会导致产生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行为,使医疗收费价格的测算和制定丧失客观和公平。
在此,笔者提出如下完善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的对策:
第一,完善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期间费用中的“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存款利息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为适应医院成本核算和医院负债经营现状,规范期间费用核算范围,客观反映债务资金的利息负担情况,正确分析资金的利用效益,笔者建议把原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在“其他收入”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纳入统一设置的“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第二,建立科学的期末资产会计核算计价方法。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核算所处环境作出合理判断,在不能准确判断时,要求其采取谨慎性原则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基于企业会计经验及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医院应对存货类资产采取成本与净现值孰低法提取存货跌价损失;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占医院资产比重较大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应对市场风险,避免资产实减虚增。
第三,对各种设备及时入账并计提折旧。医院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将影响到医院的固定资产、负债及收支节余。部分医疗器械公司为进行促销,往往让医院先使用其设备后再签订合同,约定在设备使用期内分期付款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再付款。因此,从开始使用设备到最终付款期间,由于合同不能及时报财务转作固定资产而计提折旧,因而增加了受益科室的收入而未增加相应成本,造成受益科室盈利虚高,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因此,在购入设备时,医院采购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及相关手续通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及时入账并对相关设备计提折旧,以反映医院真实的财务状况。
第四,审计医院的成本。应对医院成本进行审计核查,主要是审查医院成本核算是否坚持了历史成本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核算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审查医院成本是否是医院实际发生的经济资源消耗,只有建立在实际发生基础上的费用,才能保证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可比性原则要求医院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一致性原则要求医院进行成本核算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能随意更改会计核算方法;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收入、费用的确认应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标准;分别核算原则要求审查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是否分别设置了相关账户,是否进行了分别核算,只有严格区分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支出的界限,才能正确计算医院当期损益,正确反映医院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实际耗费水平。
一、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核算原则的差异
1.权责发生制原则。《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支出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但是,增值税会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如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子目,其中进项税金抵扣是采取购进扣除法,由此可以看出,此项会计处理是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核算的。
2.谨慎性原则。企本文由收集整理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新的《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减值准备。但由于对这8项减值准备并没有规定其计提标准,容易造成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收入,调节利润,达到延期纳税甚至避税的目的。因此,税务制度中仅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了规定,而没有对其他7项的减值准备作出相应的规定。因此,企业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必须作纳税调整,增加了核算程序。
3.配比原则。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配比原则,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即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如将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配比,将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即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如将当期的收入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相配比。而税务制度规定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也就是说,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在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
4.相关性原则。《会计准则》规定,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相关的会计信息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过去的决策,证实或修正某些预测,从而具有反馈价值;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预测和决策,从而具有预测价值。会计核算中坚持相关性原则,就是要求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税务制度规定的相关性原则,是指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5.重要性原则。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根据其重要程度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产生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
当简化处理。对于重要性的判断,一般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性质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事项;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事项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则属于重要事项。而税务制度不承认重要性原则,只要是应纳税收入或不得扣除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要按规定计算所得;对以前年度的差错,无论是重大差错,还是非重大差错,都应当调整差错期间的所得额。
二、会计政策与税务制度的差异
会计政策是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新的《会计准则》留给企业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大,选择的空间也越来越大。
1.资产减值的政策。新会计准则一是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可以对应账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委托货款等8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二是给了企业较大的选择空间,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而税务制度只允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并且规定了计提比例。
Abstract: The uncertainty of macroscopic environment and risk is more and more in various trades and occupation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So, when determining income in accounting period, accounting persons have to use accountant estimates in certain range due to the diversity of market. Accounting persons must insist prudent principle in the accounting in order to reduce the capriciousness of accounting estimate and the risk of accounting report. Prudent principle is fully reflected in definition of assets, accounting confirmation, measurement and provision for impairment of assets. This paper concerned with the problem that how to understand and apply prudent principle correctly in accounting.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会计应用;正确应用
Key words: prudent principle;accounting application;proper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8-0081-02
1 谨慎性原则的基本概念及其必要性
谨慎性原则起源中世纪,是产托管人解脱其受托责任的策略。会计环境的变化使得会计目标也发生变化,由报告经管责任转化为向信息使用者作出决策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谨慎性原则也逐渐成为对披露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质量特征的会计信息的修订性原则。
遵循谨慎性原则有什么必要性呢?首先,很多不确定因素存在与会计环境中,为精确确认和计量会计要素,就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来估算、判断;其次,企业的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中存在一定风险,只有谨慎才能使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更具竞争力;再次,依据谨慎性原则确定会计信息,可以防止利润和权益的夸大,掩盖不利因素,还有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最后,可以避免经理人员和业主盲目乐观,防止决策失误。
因此,为避免产生严重后果,应充分估计到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会计核算中要采取谨慎性原则。
2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2.1 谨慎性原则在资产减值的两个准备中的运用
2.1.1 存货跌价准备 上市公司的存货范围包括初级原料、初级品、半成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工具等几大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用当期期末存货的成本对比存货可变现净值。《补充规定》要求存货跌价准备要按单个存货项目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通常企业都按照历史成本对存货计价。但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使得存货在价格变动频繁,特别是存货市价的下降、陈旧、过时、毁损等,在客观上减少了存货的价值,假如按照历史成本计价,对企业的资金周转存在很明显的影响,导致资产浮夸,会计信息不真实,违背了谨慎性原则。所以《会计核算制度》写明,期末存货的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上,存货项目按照减去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2.1.2 坏账准备 我国过去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对坏账损失可以采用直接转销法,或者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计提坏账准备。而《补充规定》则要求对坏账损失的核算,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并且要求对其他应收款也计提坏账准备。部分公司利用直接转销法将一些潜亏隐藏,个别公司甚至故意使用直接转销法把不良资产长期写在账面上。通常,谨慎性在备抵法中的要求更高,可以将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加真实的反应。
2.2 谨慎性原则在债务重组中的运用 与旧的会计制度相比,新的会计制度在处理债务重组方面作了较大的变动,谨慎性原则在处理债务重组上的变化最大。在旧制度中,“营业外收入”科目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新制度中为了控制企业利用债务重组获取利润,在核算债务重组时,大体上是依据“债务重组无收益”进行的。就是“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该表示债务重组收益;“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表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此,新的会计制度还规定在资本公积中直接计入企业化转出去的债务以及确定无法偿还的债务。从这可以看出,在新制度下、债务重组收益和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都要计入“资本公积”而不是企业的损益,这样企业的会计利润与事实就更接近了,谨慎性在计算利润时更强了。一些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转移利润的行为受到了限制。
3 谨慎性原则的局限性
3.1 谨慎性原则与真实性原则的冲突 真实性原则就是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反映;谨慎性原则要将还没有发生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都在会计实务中确定下来,这与真实性原则明显不符。同时,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的市价确定、或有损失的确定都带有很大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包含着一定的难以辨认的客观因素,直接威胁着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还有就是,谨慎性原则明显偏向于维护出资者和企业的利益,它利用各种方式敦促企业通过“审慎”的行动获得计划的效果,使得“不偏不倚”的立场能够最终丧失。
3.2 谨慎性原则与历史成本原则的冲突 历史成本原则要求 “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使用谨慎性原则则可使用成本与市价中较低者对成本计价,显然背离了历史成本原则。由于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是按照重置成本来计算市价的,如果存货历史成本比重置成本高,那么按重置成本对存货进行计价,就与历史成本原则背离了。如果企业接受了捐赠或投资,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时,都要对这些资产估价,然后计入账目,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评估资产价值是宁可低估不可高估,所以入账时使用低估的价格,使得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难以被真实地反映出来。
3.3 谨慎性原则在实务操作中带有的主观臆断性 这主要和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业务素质有关,引起会计信息的不可验证性。例如,计量确定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可变现净值”时,《制度》中表述为“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三个估计中的与实际差别较大,都会难以正确计算变现净值。以接收捐赠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为例,入账价值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这里,如何计算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多少计算未来现金流量,采取多大的折现率这些都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有关。因为谨慎原则带有主观臆断性和不可验证性的特点,使得该原则特别容易被随便使用,使得会计信息的宏观性受到了很大的破坏,从而使得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丧失掉了,从而被不同的企业、经营者为各种目的而使用,给企业经营者调节年度损益,均衡股利分配甚至逃避税款提供了方便。因此谨慎性原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使用合理,也就是企业的经营者在处理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是采取谨慎的态度,那么就可使会计信息更具真实性、客观性;但是,如果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使用不合理,甚至随意使用,企业在计算资产和收益时以谨慎性为借口故意将其压低,在计提秘密准备时将负债和费用故意抬高,就会是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遭到破坏。所以,《制度》规定:“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的影响。”这对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制约作用。
4 谨慎性原则应用改进策略
4.1 扩大谨慎性原则运用范围与适度运用相结合 在上市公司进行谨慎性原则的实施试点,将谨慎性原则的使用范围逐步扩大,推进各种企业在同一市场展开公平的竞争,提高投资者和债权人对企业分析的可比性,使得会计信息真正成为决策的有效信息。一个有效的方案就是找出谨慎性原则的平衡点,从而做大程度的发挥谨慎原则的优点,把它的不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当然,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之间影响到“适度”的程度,因此对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和缺陷会计人员必须准确理解掌握。
4.2 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 会计核算使用适度谨慎性的时候,可以适当约束谨慎性原则应用的前提和条件,使会计人员核算时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受到限制。例如,美国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对存货应用做了如下规定:“①预期销售价格将下降;②制成和销售存货的成本将增加”,除此还规定,只能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应用存货的市价,资产折旧的提取额必须在原始成本以下。因为受到这些约束条款的限制,谨慎性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的使用依据职能主要依据客观前提,使得操作中的随意性大大减少了。这样使得谨慎性原则和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上的冲突得到了一定的预防和控制。
4.3 合理确定各项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 真实性居于12条会计原则的首位,因此必须在维护真实性原则的前提下贯彻、运行谨慎性原则。要根据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来解决谨慎性原则和责权发生制、配比原则之间的冲突,当不确定性程度较高时,为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反映要先考虑前者。除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和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
4.4 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主要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政策范围做出的判断性估计和决策。它的主要特征就是以会计政策的范围为依据,在缺乏明确的规章的情况下根据经验作出判断。现在,要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国企业会计人员在判断能力上还有很大不足。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提高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能力:第一,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加强培养;第二,要求会计人员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对会计专业知识做到系统的掌握;第三,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使其专业知识不断进行更新。
4.5 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像上文所说,实际操作中谨慎性原则容易产生倾向性和主观随意性。所以为防止谨慎性原则的滥用和曲解,一定要严格审计监督,防止人为因素是他与其他原则的冲突加剧。同时企业内在约束机制也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提高,规范其行为,更加合理地运用谨慎性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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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当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时,会计人员应当尽可能合理的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较小的方法。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正确实施谨慎性原则,不仅有利于企业选择正确的经营策略,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权益。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一)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对于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发出的存货,其计价方法主要包括了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等。从谨慎性的角度而言,在通货膨胀时,发出存货的计价如果采用了先进先出法,就会导致本期核算的存货成本低于本期真实的市场价格,造成虚假利润,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加速计提
众所周知,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周期比较长,其自然寿命与经济寿命的长短往往不一致。从谨慎性的原则出发,在会计实务中,为了方便企业尽快收回投资成本加速发展。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简单的直线折旧法(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之外,还规定企业可以将固定资产在一定范围内加速折旧,目前使用较多的两种方法是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三)坏账准备的计提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另一具体应用。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备抵法定期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可以由企业根据过去的经验自行确定。这种灵活选择的空间的增加,无疑有助于企业更好地预防坏账风险。
(四)或有事项的披露
或有事项既有可能是潜在的权利,也有可能是潜在的义务。由于或有事项的最终结果在目前的情况下难以确定,基于谨慎性的要求,企业需要充分考虑到或有事项尤其是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并进行必要的会计信息披露,从而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三、谨慎性原则的局限性
(一)主观性较强
谨慎性原则在实务操作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例如,发出的存货究竟该如何计价?固定资产又应该选择什么方法计提折旧?会计实务中这些具体核算方法的选择都要依靠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职业素养的高低。另外不可否认的是,如果缺乏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出于某种目的滥用或者歪解谨慎性原则,那么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二)与客观性原则的矛盾
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企业的财务成果和经营情况,而谨慎性原则则强调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能够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由此可见,客观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在实务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
(三)与历史成本原则的矛盾
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企业以取得的各种财产物资时发生的实际成本入账。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得随意调整其账面价值。遵循历史成本原则计价,能防止会计人员徇私舞弊,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比性。但在谨慎性的原则下,会计准则却要求存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毫无疑问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背离。
(四)对国家税收的影响
在谨慎性原则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企业会计人员往往多计费用而少计收入,致使短时间内企业的账面利润减少,从而可以帮助企业递延纳税。虽然从长期来看国家税收在金额上不会发生显著变化,但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而言,国家在税收方面仍然蒙受了损失。
四、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建议
(一)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教育
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和会计准则,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还亟待提高。首先,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应该建立在强化会计人员思想教育的基础之上,会计人员只有具备了较高水平的职业道德才能在会计实务中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此外,随着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我国的会计理论也在不断的更新完善并逐步与国际接轨,所以会计人员应该坚持接受后续教育,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知识。
(二)有关部门应增强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
虽然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谨慎性原则被普遍应用,但对于谨慎性原则的使用标准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对此,我们应该制定更多的解释性条文,为谨慎性原则的具体应用指明方向,从而有效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提高企业会计工作的效率。
(三)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监督
审计监督是国家机关对企业财务情况的审查,由于谨慎性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只有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才能保证谨慎性原则的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使用。同时,企业内部也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并及时传达给相应的内部监督机构,避免会计人员对谨慎性原则的忽略或者过度使用。
1.1会计原则的确定方面
会计原则是指导规范会计工作的基本依据,在PPP项目会计核算的会计原则确定上,应该重点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明确。
(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于PPP项目会计核算中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应该重点确保可以为PPP项目公司主体以及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管理所需要的基本信息,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PPP项目公司的经济状况作出准确的评价;同时,要重点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没有失真问题,对于相应的经济情况在不同的会计期间应该采取相应的会计处理程序或者会计处理方法,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此外,对于PPP项目公司的各种产权变动或者是权益活动必须及时进行献计量与报告。
(2)会计要素确认。对于PPP项目公司的会计要素确认’主要是依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要求,具体的要求就是收人实现、费用配比,资产应该在后期确认为费用支出,负债则确认为交付现金的义务。
(3)会计要素计量。对于会计要素计量,同样应该遵循历史成本原则、会计重要性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尤其是确保遵循重要性的原则,根据资产、负债以及权益等交易事项的重要程度分别进行相应的会计业务处理。
1.2PPP项目会计核算的具体建议措施
(1)PPP项目公司成立阶段的会计.核算。在PPP项目公司成立阶段,重点是按照项目公司的产权主体界限,合理的进行会计核算单元的划分,在公、私两个大单元的基础上,将不同的投资单位作为会计核算的小单元,之后按照会计核算单元的划分分别进行会计核算中资产负债、权益分配、收人、费用以及利润等不同会计要素的分配与归集。同时在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期末按照会计核算单元进行信息披露,以准确地反映不同产权主体的具体财务信息。
(2)PPP项目公司项目建设阶段的会计核算。在项目建设阶段,首先应该对资产根据产权的不同进行合理的划分,对于拥有完整产权的资产则应该按照会计准则中对于无形资产、金融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的类别进行核算;对于特许经营权资产则应该单独核算。在项目建设阶段如果由于特许经营权资产而导致借款费用资本化,则应该将其计人无形资产的价值。
(3)PPP项目公司项目运营阶段的会计核算。在项目的运营阶段,对于收人类型的确定,应该将收人计人公的确定是很关键的因素,在进行-计核算的过程中,必:处理好这一点。在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资产的摊销方面,应当根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要求,按照特许经营权的全部人账价值进行摊销处理,而且在摊销的过程中不应当考虑残值要求。在项目运营阶段的后续支出管理方面,为了确保基础设施正常发挥作用而产生的维护支出则应当计人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定期检测或者是重大的维修处理等相关的支出内容则应该计入项目的资产价值。
(4)PPP项目公司移交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移交阶段的会计核算,特许协议内规定需要无偿移交的部分,则不需要进行有关的会计处理。对于PPP项目公司的所有资产,则应该具体按照特许协议规定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全面的清算处理。
2结语
一、谨慎性原则的含义及必要性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在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时,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原则的本质就是资本保持或资本维持,其经济含义是只有在资本得到维护或成本得到弥补以后,才能确认收益。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原则,广泛运用谨慎性原则,可防止高估资产和收益,低估负债和费用,并起到预防和化解风险的作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新会计准则中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体现
第一,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
实施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的实质是用价值计量代替成本计量,并将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保证了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符合谨慎性原则。 新会计准则中扩大了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规定了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由四项增至八项,即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全面运用。
第二,缩小了公允价值概念的使用范围。
针对当前国内市场尚不成熟的现实和一些上市公司任意运用公允价值等手段粉饰会计报表的现象,新准则严格限制公允价值概念的使用,并规定在非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中不确认收益,只确认损失,并在很大程度上使用账面价值,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具体表现为:
对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业务处理,投资的初始成本不再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而是按非货币易准则的规定以其账面价值加相关费用作为取得投资的入账价值。
对于债务重组业务,因债权人作出让步而减少的债务金额,不再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是全部作为资本公积;对于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的,也不再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收益,而是将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重组,新准则要求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享有的股权份额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不再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
对于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也尽可能避免公允价值的使用,如对企业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规定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而不再是按公允价值入账。
在租赁业务中,承租人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入账,而未采用国际准则中以公允市价与最低租赁款现值孰低入账的做法,避免了公允价值的使用。
第三,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由于国民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固定资产在发生有形损耗的同时,也存在无形损耗。如果采用直线法,可能会造成企业设备陈旧、更新速度慢。而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符合固定资产本身的价值减损过程,加速设备的更新,有利于企业在当前的运行中实现其效益的提高,避免受到各种因素干扰。
第四,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新准则规定:收入必须在若干相关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确认。如果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劳务成本得到补偿的情况分别计算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或作为当期费用、损失处理。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第五,或有事项的确认。
新会计准则明确的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作为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关注和反映或有事项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企业对或有资产一般不予以反映和披露,而对于或有负债却必须如实披露,这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第六,重要项目要追溯调整。
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准则规定,对于准则实行之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其会计处理方法与本准则方法不同的应予以追溯调整。新租赁准则也要求对出租人处理逾期未收租金而确认的融资收入,应收租赁款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合理计提坏账准备的处理方法不同的要予以追溯调整。新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增加一条“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这也是追溯调整法的运用。
第七,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二条规定:“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
三、谨慎性原则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目前,由于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规定不明确,随着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谨慎性原则应用倾向明显增强,某些条款缺乏可操作性的弊端也愈发显现,造成企业可根据其自身的目的随意选择会计核算方法,导致资产和利润缺乏一定的真实性。表现在:(1)计提减值准备比例不规范,企业信息披露不充分,(2)制度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差异要进行追溯调整,操作难度及工作量很大。(3)将计提准备作为盈余管理手段,粉饰业绩。
第二,绩效评价体系不合理。
目前,我国企业绩效评价仍然以利润为主。企业所有者和主管部门对企业经理业绩评价也以利润为主要指标。一些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甚至不计提准备或部分计提准备,这些做法无疑成为谨慎性原则应用的制度障碍。
第三,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性。
由于谨慎性原则具有一定主观臆断和不可验证性,需要看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高低,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致使该原则易被滥用,从而使会计信息失去可靠性,为企业经营者调节年度损益,均衡股利分配甚至逃避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启方便之门。
第四,谨慎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冲突。
客观性原则也称真实性原则,是指企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就与客观性原则相矛盾。
第五,市场价格机制制约谨慎性原则的运用。
从当前的市场状况来看,除了对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及少数商品在市场上和有关部门颁布的价格信息外,许多商品的市场价格信息难以获取,并且绝大多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难以确定,这往往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较难把握。
四、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第一,扩大谨慎性原则运用范围与适度运用相结合。
通过逐步扩大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范围,促使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对决策真正有效。在适度谨慎性的会计实务中,可以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应用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有效地预防和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冲突。
第二,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应具有可操作性。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与制度规定不够明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虚增资产和操纵利润等现象。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应解释性规定,限定上市公司具体业务的操作,最大限度的保证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推行谨慎性原则要循序渐进。
由于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会计工作各个方面,因此,运用时要顾及各个方面利益关系;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会减少企业利润,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监管,在非上市公司执行谨慎性原则时,应指定若干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推行时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有计划的进行。
第四,积极防止人为操纵行为出现,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
新会计准则在使会计核算更加统一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同时,也给予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上更大的自。 另外,在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要考虑到其他会计核算原则的运用,合理确定各项原则的优先顺序。
第五,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机制。
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各种价格信息中心及信息报价系统,定期向社会各级各类商品的交易价格,使企业对资产计价时具有合理统一的依据。
第六,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职业水平和判断能力。
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应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一方面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求真意识;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应系统地掌握会计专业知识,苦练扎实的基本功;第三,会计人员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加强后续教育。
第七,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
一些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用或滥用谨慎性原则,因此应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通过构造“防御”体系来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合理运用。
第八,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结合。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会计核算;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8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新《企业会计制度》则更加明确地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正确理解谨慎性原则,并针对其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进行具体的阐述,对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对企业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作出合理预计,要求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由于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了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不考虑可能取得的收入或收益,就使得会计信息比较稳健,或比较慎重,也就是作了最坏的估计。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对的是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市场风险,比如金融风波、债务人的死亡、破产、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而提前报废、恶性竞争等情况,谨慎性原则正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这样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谨慎性原则若使用不当,也可能降低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同时还可能导致企业设置秘密准备,使会计信息失真。
二、谨慎性原则在中国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应用情况
(一)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与体现
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体现具体会计准则的诸多方面:
1.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各别计价法。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会使本期成本接近当期水平,减少利润中水分,期末存货价值偏低,体现谨慎性原则。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则会使本期成本降低,利润中水分加大,期末存货价值升高,实现不了稳健性目的。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速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两大类,若企业选用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则可使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多提折旧,从而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等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又可使投入的资金尽早收回,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体现了谨慎性。
3.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规定了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由四项增至八项。
4.设置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因接受捐赠而持有的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接受捐赠等原因引起本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加时,暂不确认为普通权益,而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待非现金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才将实现的收益转入一般公积项目。
5.债务重组。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只能确认重组发生的损失,不得确认重组发生的收益,不预计未来的或有收益,但预计未来的或有支出。如果存在或有收益,也只能在实际收到时,才能作为当期收益处理,完全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内涵,有利于防止企业利用债务重组调节利润的现象发生。
6.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对收入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确认和计量,方能充分体现谨慎性原则。
7.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8.投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于对外投资投出非现金资产评估高于其账面价值,不确认收益;对于股权投资差额,若为借项,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摊销,若为贷项,按不低于十年的期限摊销;企业收到短期投资的股利或利息时,不确认收益,而是到处置时再体现在净损益中。
(二)谨慎性原则运用实例分析
1.案例
假设红星公司2007年2月8日以一台设备对外投资。设备原值1000000元,已提折旧250000元,评估确认价值900000元,2007年12月1日,红星公司预计该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为700000元。2008年4月1日,红星公司因为财务困难,原欠银河公司贷款950000元无力偿还,经双方协商,红星公司同意以该项投资清偿债务。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为920000元(假设不考虑税金)。
2.相关会计处理
(1)2007年2月8日,以固定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非货币易准则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据此,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750000(1000000-250000=750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750000
借:累计折旧25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0
(2)2007年12月31日,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准则规定,由于投资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全部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即为50000(750000-700000=50000)元。
借:投资收益50000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0000
(3)2008年4月1日,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
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在本例中,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950000元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700000元之间的差额250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借:应付账款950000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750000
贷:资本公积——债务重组收益250000
3.结论
谨慎性原则的直接体现和深入运用,避免了一些企业滥用公允价值,借关联交易和债务重组等粉饰业绩、虚增利润,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企业会计制度》对谨慎性原则的全面体现和深入运用,将从制度规范上使会计信息更加接近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为遏制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运用的两面性
1.谨慎性原则的优点
为有效遏制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的做法,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后对资产计提项目增加了,引进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项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生存面临风险,高估利润无疑使企业生存的风险更大,盲目乐观会使企业面临无法维持经营的局面。因此,运用谨慎性原则可以预计企业未来损失,防范经营风险,体现了资本保全制度,有利于企业提高竞争实力。
2.谨慎性原则的弊端
一是具体操作烦琐,愿意完全采用的企业数量不多;二是谨慎性原则仅是对某一时间上而言的,对于整个会计期间则无法体现。如:计提坏账准备对当期利润起了稳健作用,但对于以后的会计期间也会造成利润反弹的现象;三是上市公司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的现象并不少见。上市公司视自身经营情况决定谨慎原则的取舍,若其需要体现公司业绩时,往往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有的公司在经营不景气时,采用稳健的做法,制造前期亏损后期经营业绩持续上升的假象,提高公众对其的期望值;四是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存在不协调,使企业因选择稳健而导致利润虚减。如:当期产品保修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可于产品销售的当期计提,但按照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从应得税中扣减。这使得当期费用增加,所得税却未能相应抵减,造成当期利润虚减。
三、会计核算中运用谨慎性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一)正确对待谨慎性原则与相关准则的关系
从中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操作性是比较强的,如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的方法等,但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不够明确,特别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作为决定资产减值准备数额决定因素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企业利用谨慎性原则进行操纵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二)正确对待谨慎性原则与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关系
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主要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政策范围作出的判断性估计和决策。鉴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日益扩大,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提高职业判断能力,使其能够准确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力求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
(三)正确对待谨慎性原则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关系
现代企业管理中应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优化会计行为,从而使谨慎性原则得到合理的应用。所以适当地运用谨慎性原则需要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正确对待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度”的问题
实行谨慎性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但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只有适度地应用谨慎性程序和方法,才能真正提示谨慎性会计的本质。从理论上讲,谨慎性会计原则虽然具有较强的倾向性,但恰当地应用它并不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影响。适度应用谨慎性原则对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是有充分保证的,它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协调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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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管理如何运用谨慎性原则[EB/OL].中国管理传播网,2007-08.
【关键词】稳健性原则 具体运用 局限性 缓解对策
一、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稳健性原则体现在会计实务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近年来,新的会计制度更进一步充实了谨慎性原则的内容。本文主要阐述了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课程中的具体运用途径及表现。
(一)资产减值的得到全面计提准备。过去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和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四项准备已无法满足当前会计的计提需求。在国际会计标准的借鉴下,我国现阶段执行的新的会计制度又增加了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四项减值准备。这大大增加了企业自主选择会计政策的余地。新的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可以自主合理的确定累计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从而增强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且能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的有效价值,为金融运作提供更加真实稳健的会计信息。
(二)摊销期限缩短。按原有的《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中的具体规定,对无形资产的摊销需按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及经营的年限摊销。而新的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期限是不少于10年,这和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年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产生了矛盾。类似情况还有开办费的摊销,行业会计制度原来规定的期限是不少于5年,而《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准则中规定期限不超过5年的平均摊销,如果经营的开办费较少,也可以在当月生产经营中一次摊销,并计入损益。
(三)资产少计。《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准则中规定:使用借款购置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利息资本化的时间不再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为标准,而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标准。避免了企业以办理竣工决算为由,拖长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时间,虚增了当期资产和利润,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可以使固定资产的价值更加真实的表现。
适度的稳健性原则与可靠性要求并不冲突。适度稳健性原则则更加强调对应用前提和应用条件施加必要的约束,从而减少会计人员在判断中的主观随意性。并且应用该原则可以促使不同的会计人员采取更为一致的会计方法和程序,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但是,由于稳健性原则本身在实务操作中具有倾向性和不平衡性,从而造成这一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冲突:
二、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一)稳健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冲突。稳健性原则要求在会计实务中能够对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进行确认,而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该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这与稳健性原则明显产生矛盾。此外,稳健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体现的十分明显。为了促成企业达到既定目标,它会以各种方式采取“谨慎”的行动保护企业的既得利益。
(二)稳健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冲突。权责发生制原则强调的是确认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及其归属要求,即收付本期已实现的收入或应负担的费用。而稳健性原则将提前计入现在尚未发生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这显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不是本期发生的费用不得计入本期”的要求相违背。配比原则中对在一定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确认和计量,从而产生正确的计算和考核成果。而稳健性原则需要确认这一阶段可能产生的损失费用,对可能的收益则滞后确认或者不确认。这样对企业利润的正常核算必然产生影响。
(三)稳健性原则与可比性、一贯性原则的冲突。可比性原则要求会计在核算时应当按照一致的指标和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 有相互的可比性。一贯性原则要求:会计处理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当保持前后各期的一致性。而稳健性原则则允许企业可以采取更加符合自身现实情况变化的会计核算口径和方法。例如:不许多企业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这显然和会计的可比性原则相冲突。
三、各种冲突的缓解对策
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是稳健性原则存在的根本原因,其不确定的特性致使其和其他会计原则之间的产生不可避免的冲突。我们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对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冲突。
第一,我们可以根据各种原则的特性,对其使用顺序进行合理的确定。客观性原则应位居13条会计原则中的首要地位。在维护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稳健性原则才可以贯彻和运用。而对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我们可以根据各个企业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的确定。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会计一般原则;会计核算
现代企业谨慎性原则也叫做稳健性原则,是指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在保持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合理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对企业所有者权益有保护作用的方式来完成会计处理和财务程序,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谨慎性原则与会计核算的其他基本原则如客观性、相关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等,共同组成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和衡量标准。谨慎性的财务处理方式除了有助于在经营决策中充分估计各种因素,还对于帮助企业降低运营风险、维护企业发展稳定,并最终保护企业所有者和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1]。
1会计核算中遵循谨慎性原则的意义
1.1有利于帮助企业降低运营风险
谨慎性原则之所以能够在现代企业中得到普及应用,主要是基于它对企业的保护作用。谨慎性原则建立的初衷就是通过资本保持或维持来保护企业。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常常处于分离状态,在委托的组织结构下,企业管理层有主观意愿,尽可能多地在任期内完成销售指标,并因此出现少计成本费用、多计利润获得的倾向,谨慎性的会计处理可能会与某些企业的厂长、经理等管理人员的短期利益发生冲突,但从财务风险上则更多考虑保护企业所有者的权益。谨慎性会计处理中常常涉及到收入和费用的时间金额分布,这种处理方式并非从性质上否定某些收入和费用的发生和存在,而是通过谨慎的会计处理方法改变这些收入和费用计入各个会计期间的时间金额分布[2]。以通过财务手段,将资产转化成费用的速度加快,尽快从收益中获得补偿,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避免风险和损失。
1.2会计信息可靠性和相关性原则的补充
会计信息要求从实际真实情况出发,讲究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表层意义来理解,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谨慎性原则存在矛盾,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原则要求披露与真实企业经营状况的相关信息。谨慎性原则体现内容是对收益的确认和会计报表披露,对这一原则的运用并不是否定可靠性和相关性,因为并没有否定真实的信息,而是在客观性原则不存在的情况下避免误导而采取的谨慎处理方式,这样有助于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好支持决策的财务信息。
1.3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扭转升级,市场经济发展日益成熟,企业所面临的竞争环境将更为激烈。对于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众多不确定因素,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应用,主要表现在短期偿债能力、资产运营效率等分析上,而这些都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财务指标。采用谨慎性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事先预估企业有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在确定收益时,避免虚假或者放大的信息对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3]。
2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具体运用
2.1表现形式
2.1.1发出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存货是指企业产品有关的库存,发出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方案包括先进先出和后进先出等。对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方法,有可能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因为市场变化可能导致市价低于实际成本,企业在此时选择出售存货,其经济损失即为市价与实际成本的差额。不仅库存商品如此,有价证券的获得和出售也是如此。谨慎性原则对于这方面的会计处理手段是采用后进先出法,采用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使本期成本接近当期成本,利润信息更为可靠。2.1.2坏账损失准备企业都会定期对自身的各项资产进行检查,科学预算可能存在的损失。谨慎性原则中,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从应收账款扩大到其他应收款。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不管款项是否已经到账,本期实现的销售收入都会被确认,并最终体现为财务账面的利润。企业收入大于成本,利润金额增加,就要增加相应的支出,如税金、股利和福利等;如果这些款项回收不回来,这些支出将会对企业的资本造成损失,削弱了资本价值。因此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方法计提坏账准备金,有利于企业资本保值的作用[4]。2.1.3资产减值准备在市场竞争瞬息万变,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很多设备和技术的生命周期都远远低于它们实际能够运转使用的时间。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随时存在市价下跌、淘汰减值的危险,因此,需要提前做好计提减值准备,通过使用前期计提大部分折旧等会计处理手段,在资产负债表上做出体现。
2.2具体运用
2.2.1核算资产类科目会计准则提出允许部分行业和部分企业根据个体真实状况,在财务管理中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综合法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在核算固定资产类科目时,运用加速折旧法下,每年折旧与修理费用的总和比采用平均年限法平稳,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这对于部分产业的发展保护,以及部分企业的资产保护是十分有必要的。2.2.2核算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有助于帮助企业更好地抵御坏账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新会计制度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扩大,既包括应收账款,也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是指基于商业信用的赊销而产生的未来可能收回的债权,这个债权也有可能无法收回,导致坏账风险。从谨慎性原则出发,企业应该计提坏账准备。这能够更好地维护企业流动资产的稳定和所有者的利益。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扩大,意味着企业采用谨慎性原则的空间更大。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可自行确定,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更好的抵御坏账风险;另一方面对谨慎性原则实施“度”的把握提出了更高要求。2.2.3资产提取减值准备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计提比例必须按照统一比例,坏账必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冲销。这些规定导致企业大量的呆账、坏账无法冲销,长期挂账使得企业资产虚高,存在大量水分。新会计制度针对这一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在原来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基础上,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这四项减值准备。通过增加资产减值准备来扩大谨慎性原则的适用范围,这样更有利于企业提供更加真实稳健的会计信息。2.2.4收入的确认新会计准则中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由企业转移给买方;第二,企业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第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第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其中,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强调了收入确认的谨慎性原则,企业不再承担售出商品的风险,才能进一步确认收入,实现对企业风险的降低和利益的保护。
3优化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运用水平的措施
3.1遵守法律法规的约束
法律法规的约束,是指在会计事务工作中,对具体会计处理程序和报告要加以规范,对谨慎性原则运用提出明确的使用前提和应用条件,从而改变不同企业、不同会计人员对谨慎性原则使用的随意性[5]。通过一些条件和规范的确定,使得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程序和处理方法,对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事务中的应用进行规范。
3.2设立明确的说明提示
不同的企业在不同的时期面对的往往是不同的市场风险,因此,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固定在相同的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上。在会计处理上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往往是比较灵活的,出于准确性的考虑,对于实施了谨慎性处理方法的会计事项,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显示,对操作处理影响的金额、经济业务真实情况和具体处理方法进行明确的说明,这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水平以及其他变动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披露,使财务信息使用者保持客观、明确事实、综合判断。
3.3制定严格的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因为缺乏客观的标准,在实务操作中,很难防范滥用的发生,从而影响到财务数据的可比性。从企业角度来说,应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行业发展特征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更合理的谨慎性处理方法,例如,合理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等,以此构建完善的会计制度,制定严格的会计工作流程,同时注重会计处理和调控的可操作性,提高会计制度的严谨性和实用性,以规范谨慎性原则的实施方法。
3.4会计人员职业技能的加强
目前,很多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不高,在实际工作需要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会计制度、会计处理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都是由人来执行的,因此,在坚持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还需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只有这样,才不会造成谨慎性原则的歪曲和滥用。会计人员要提高专业技能水平,还需要增强与会计交叉或者相关科目的学习,如金融、法律、经济等专业知识,以提高个人对谨慎性原则应用“度”的把握,具体方式包括职业道德修养的教育,会计专业知识的熟练掌握和自主学习更新知识的能力。
4结语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是我国现代会计逐步向国际会计靠拢发展的标志之一,也是现代会计一般性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财务处理方式有助于在经营决策中充分估计各种因素,不仅能够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还能够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对于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和价值。企业财务核算在运用谨慎性原则时,需要会计人员运用良好的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在保持财务数据真实、稳定的同时,使会计核算具有弹性,从而有效地规避风险,保护并维持企业资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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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会计制度与税法同属规范经济行为的专业领域,但二者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且存在诸多的差异。会计要素中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在核算内容、涉税事项处理方法上均有不同之处。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增加纳税人遵从税法和会计制度的成本,加大税务人员、中介机构、财会人员理解和执行具体政策规定的难度。本文分析了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存在的一些差异,并提出了一些协调措施。
0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加入WTO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综合战略目标的要求,我国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都经历了重大变革,逐步趋向规范、合理。同时,为了很好地体现税收与会计制度的原则和目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的新情况,税收与会计制度的具体政策规定也越来越丰富,从而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较为复杂。鉴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目的、基本前提和遵守的原则有所不同,两者之间存在差异是必然的。税法与会计制度的适当分离,也有利于两者遵循各自的规律逐步趋向规范完善。然而,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也必然会增加纳税人遵从税法、会计制度的成本,加大广大财会人员和税务工作者理解执行具体政策规定的难度。因此,很有必要在不违背税法和会计制度各自目的、遵循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协调尽量减少差异。
1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表现
1.1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目的差异税法的目的主要是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节。会计制度的目的是让投资者、政府部门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变动的全貌,为他们提供有用的信息。制定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就中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因此,其根本点在于让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可能性。
国家制定执行税法的目的主要是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并利用税收这一重要的经济调节杆杠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节,并有效保护依法纳税企业的合法权益。由于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规范与税法的目的与作用的差异,两者有时对同一经济行为或事项做出不同的规范要求,如税法为了保障税收基础不被侵蚀,在流转税法中规定了视同销售行为作为应税收入予以课征,而会计核算规范根据其没有经济资源流入而不予确认收入;为了宏观经济调控,我国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广告费用只能在销售收入的2%以内可以税前扣除,将国库券利息不纳入计税所得等,而会计上则根据核算规定据实计算损益。因此,企业必须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规范对经济事项进行核算与反映,依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
1.2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基本前提差异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会计核算对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收集等都要以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为依据。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目的不同使得两者的基本前提也存在着差异。
1.3 税法与会计制度所遵循的原则差异由于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所服务目的不同,导致两者为实现各自不同目的所遵循的原则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基本原则决定了方法的选择,并且是进行职业判断的依据。原则的差异导致会计和税法对有关业务的处理方法和判断方法和判断依据产生差别。税法也遵循一些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但基于税法坚持的法定原则、收入均衡原则、公平原则、反避税原则和便利行政管理原则等,在诸如稳健或谨慎性原则等许多会计基本原则的使用中又有所背离。
为实现会计和税收目的而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很多,主要原则的对比分析如下:①客观性原则与真实性原则的比较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税法与此相对应的要求是真实性原则,要求企业申报纳税的收入、费用等计税依据必须是真实可靠的。②相关性原则比较相关性原则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包括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的需要。相关性强调的是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满足会计核算目的。税法中的相关性原则强调的是满足征税目的。③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比较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实际收到现金或支付现金都应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支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处理方法协调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体制变革的关键时期,在会计制度中强调给予企业更多的理财自的同时,也要考虑组织税收收入的现实需要,正确处理好执行会计制度和税法对国家宏观利益的影响。
非营利组织是市场经济社会中除市场和政府之外的第三部门,是依据一定法律成立的,具有稳定的组织形式、固定成员和领导结构的,在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之外而独立运作,发挥特定的社会功能、不以营利为目的、关注于特定的或普遍的公众、公益事业的民间团体。它提供部分公共产品与服务,强调个人奉献、成员互益等价值观念。
一、中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比较分析
(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比较。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4号本文由收集整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非营利机构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中,对非营利机构列示了二十多类会计信息使用者,其中主要包括资本财产供应者、服务对象、治理机关、监督机关以及经理人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将满足捐赠人、会员、服务对象债权人、监管部门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目标,并据此设计了其会计报表体系和财务会计报告应予以披露的信息。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基础比较。
在西方,无论是公立非营利组织还是私立非营利组织,其会计核算基础均倾向于权责发生制,同时,会计组织委员会也要求非营利组织的基金会计采用与企业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即权责发生制。而目前我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也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明确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核算成本,但使得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大大增加了,有助于非营利组织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成本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二、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局限与不足
(一)捐赠收入确认和计量规定的局限。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捐赠劳务、捐赠承诺是否应确认为收入。中国对于捐赠劳务及捐赠承诺的确认和计量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因其经济行为目标的最终能否实现,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以及具体的计量具有较大的难度而放弃了对于该事项的会计反映和计量,而仅要求作为表外项目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适当的披露。而美国的相关准则对于捐赠劳务和捐赠承诺事项根据其具体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了比较细致的划分,对于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因素的事项放弃确认和计量,也仅作为表外事项进行披露,但对于一些特定的符合会计要素确认条件的捐赠劳务及捐赠承诺类型则要求按捐赠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近年来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非常迅速,捐赠劳务和捐赠承诺的事项日益增多,《制度》中的规定阻挡了这些经济业务在财务资料中的反映,这必然会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使用公允价值计价原则过于谨慎。
《制度》对于允许公允价值计价原则的运用,确实是极具有前瞻性的。但为了避免出现实务操作上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观随意性,《制度》对于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过分的谨慎的应用指南。《制度》中仅允许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接收到的实物资产捐赠时,如无相关发票单据,则允许组织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确认捐赠物的入账价值,除此之外其余资产项目的计价均严格执行“实际成本计价原则”。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17号除规定对于接收的无购置成本的实物资产捐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外,还规定应对于捐赠劳务和捐赠承诺中符合确认其收入的事项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原则。与美国这种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中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相比,我国《制度》中对于公允价值的实际使用显得过于谨慎。
二、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改进措施
(一)扩大实行成本核算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
目前,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少数单位实行成本核算,采用的也是“全部成本法”。随着非营利组织走向市场,实行成本核算非常必要。如对一向不进行成本核算的非政府民间教育培训机构,现已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它应该进行成本核算。因为教育经费投入是智力开发投资,机构的经费支出应是生产性的支出,而不是消费性的支出,所以其应是一种特殊的生产部门,它的产品是人,是合格毕业生。为了提高机构的经济管理水平,增强其竞争能力,就有必要进行人才成本的核算。进行人才成本核算时应采用企业的“制造成本法”,根据发生的费用与受益对象的经济关系,将费用划分为直接费用(如学生基本费、教学人员费、教学业务费等)和间接费用(如折旧修缮费、教学管理费、教育培养服务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间接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
象,期间费用(如财务费用、学校管理费用等)直接列入当期支出。这种“制造成本法”应普遍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成本核算。
(二)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体系,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一、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实际运用情况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运用呈阶段性发展。现阶段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企业会计中的运用可以归纳如下方面:
1、资产方面
要求充分预计可能的损失和费用,避免虚计资产价值。
2、负债方面
要求企业在确认与计量负债时,应避免延缓确认负债和少计负债。
3、收益方面
要求企业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即在确认和计量收益时,取其迟而不取其早,取其少而不取其多。
4、财务分析方面
在财务分析中的应用主要是就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运营效率等进行初步分析,旨在分析谨慎性原则在中国目前财务会计中的运用情况。
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实务应用中的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是由于其本身具有的倾向性、不平衡性,以及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随意性,它在实际应用中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主要是:
1、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与制度规定不够明确
谨慎性原则的模糊规定易造成应用中的主观臆断性,由于相关条款不明确,很容易控。企业常利用谨慎性原则的模糊性规定而不充分估计风险和损失,或滥用该原则以达到实现虚增企业利润和欺骗外部信息使用者的目的。如: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可以自行确定计提比例;在核算存货发出成本时,可以随便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也可以任意选择直线折旧法或加速折旧法;在存货的期末计价中确定“可变现净值”等,这样会使当期的利润不符合实际情况。
2、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带有极大的主观性
由于谨慎性原则带有一定的模糊性,而会计环境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影响会计要素的精确确认和计量,只能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估计和判断,所以,此原则的运用会使会计工作可能发生一些与客观实际不符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谨慎不足。由于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会使利润下降,有些企业领导或地方政府害怕企业因执行谨慎性原则造成各项经济考核指标下降,影响他们的“政绩”,于是不用或滥用谨慎性原则,最终影响了企业的长期利益。另一种是“过度”谨慎。一些企业出于避税及其他目的而“宁可多计损失,不能预计收益”,导致对应入账的不入账,对应按规定标准计提的成本费用,故意扩大计提的范围和标准,谨慎性原则于是成了企业经营者隐瞒利润、逃避税收的秘密武器。
3、谨慎性原则与客观性、权责发生制等原则的冲突
客观性原则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客观性原则相矛盾。同时,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的市价确定,或有损失的确定都带有很大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包含着一定的、难以辨认的主观因素,直接威胁着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另外,谨慎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也存在冲突,在财务收支的确认,尤其是在收入的确认上,权责发生制要求严格实行应收应付制,不考虑是否存在虚收现象。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必须稳健经营,任何收入必须建立在可以实现的基础上,以防止和杜绝虚收。这样两个本来各自成立的原则,在收支确认这个范围内就形成了明显的一对矛盾。
4、市场价格机制的不完善
目前除对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及少数商品在市场上颁布信息外,绝大多数商品及股权缺乏相关信息的参考,难以确定其公允价格,即难以确定资产可变现净值,市场价格机制和信息披露状况使谨慎性原则难以落实。
三、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建议
鉴于我国会计实务的现状,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成为当前贯彻实施新的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关键因素。因此,目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应具有可操作性
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不够明确,特别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作为决定资产减值准备数额决定因素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企业利用谨慎性原则进行操纵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应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务。国家有关部门还应出台相应解释性规定,限定上市公司具体业务的操作,把谨慎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规定详细,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指南。尽量在照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建立起能被广泛接受的、有一定灵活性的标准,缩小信息提供者的“活动空间”,增强其具体应用的相对明晰性和可操作性。
2、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
在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考虑到其他会计核算原则的运用,合理确定各项原则的优先顺序。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章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中,客观性原则居于首要位置,谨慎性原则必须在维护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
3、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
会计人员应系统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加强后续教育,应用专业知识对确定和不确定的会计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力求实事求是,避免主观随意性。鉴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日益扩大,会计人员在应用谨慎性原则时该如何把握好这个“度”,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使其能够准确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力求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为防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用或滥用谨慎性原则,使会计信息建立在谨慎性的基础上,避免夸大利润和收益、掩盖不利因素,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经济利益,就要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防止企业操控谨慎性原则进行盈余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合理应用。
5、完善市场信息报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