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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

时间:2023-09-13 17:15:2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财务费用的核算内容

第1篇

关键词:外贸企业;期间费用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9-0262-02

1 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经济意义

外贸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最多的主要是自营或的进出口业务。与国内业务不同的是,进出口业务将会大量地发生各类港口、码头建设费、运输途中的保险费以及佣金等专项费用。如果不对其加以严格控制,必将会加重外贸企业对于进出口总成本的负担,因此通过控制期间费用来增加企业盈利即为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一个重要经济意义。

其次,外贸企业期间费用是反映其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加强期间费用管理与核算,不断降低费用水平,从而达到促进外贸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高的经营目的。同时,通过降低出口总成本可以增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 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分类

首先介绍外贸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同的分类。按发生的环节不同,外贸企业期间费用可以分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这种分类与多数企业的期间费用的分类相同,也是最为被广泛接受的分类,而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日常核算基本也就是按此分类进行的。若按费用与商品流转额的关系来划分,外贸企业期间费用则包括了可变费用(即变动费用)与不变费用(即固定费用),从其本质内容来看类似于管理会计中对其他国内企业划分的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

当然除上述之外,外贸企业期间费用还有其独有的分类。例如,按其经营业务的性质可以分为进口费用和出口费用。其中进口费用是指外贸企业在进口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自进口商品运达我国口岸以后到商品销售为止,在国内发生的各项费用。而出口费用,相对地则是指外贸企业在出口商品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自商品购进至发运销售为止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内销、调拨出口商品所发生的各项流通费用也在出口费用中核算。

另外,外贸企业还可以按费用与商品流转的关系将期间费用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顾名思义,直接费用即是指与商品流转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费用即是指与商品流转间接相关的费用。而这种期间费用的分类在其他企业也是不常见的。

3 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内容特点

3.1 管理费用

外贸企业与其他企业都需要纳入管理费用范围的内容主要有:管理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董事会会费、工会经费、劳动保险费、租赁费、咨询费、诉讼费、商标注册费、技术转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修理费、上缴上级管理费、税金、聘请中介结构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除此之外,外贸企业还可能发生涉外费,这是外贸企业期间费用内容的一个特点。其他企业对此费用涵盖不多。它主要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的因业务需要必须开支的有关费用,包括人员出国费用、接待外宾费用和驻外代表以及驻外机构办公费等开支。外贸企业独有的进出口业务,决定了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必定会接触大量的国际业务,这其中必然会导致外贸企业的耗费发生。由此可见,涉外费的发生是由外贸企业经营业务的特点决定的,是区别于其他企业管理费用的一个显著之处。

3.2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也称营业费用,它是指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运输装卸费、整理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保管费、检验及手续费、广告费、商品损耗、经营人员工资与福利费及差旅费。这些是多数企业都会发生的销售费用。

而进出口商品累计佣金是除外贸企业外其他企业销售费用未曾涉及的内容。它是指在进出口贸易中发生的不能直接认定到商品的进出口累计佣金收支。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进口商品累计佣金和出口商品累计佣金,它是外贸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不可避免会发生的一种销售费用,与其他企业相比则是在销售费用内容方面的一大特点。

3.3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包含的内容并不是很多,主要有利息支出、手续费、汇兑损益及其他财务费用。外贸企业财务费用的内容与其他企业基本一致,但其中还值得一提的是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也称汇兑损失,是指买卖外汇以及结算外汇收支业务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外贸企业由于大量经营进出口业务,势必会接触到大量外汇结算业务。因此汇兑损益是外贸企业财务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故而应当充分分析其结算外币的汇率变动情况,分清硬货币与软货币,尽量“收硬付软”,以达到减少汇兑损失,而这部分内容还应当适当地与国际财务管理联系起来共同考虑。

4 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核算

4.1 管理费用核算

外贸企业核算管理费用时,应当尤其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加以关注。因为国家对进出口业务、代购代销收入列支业务招待费问题有专门规定,进出口业务的代购代销收入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列支业务招待费,超过2%的部分作纳税调整。

而外贸企业发生的涉外费,一般采用直接列支法,即发生涉外费时,借记“管理费用――涉外费”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4.2 销售费用核算

销售费用中应注意佣金的核算。佣金是指价格条件或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中间商的推销报酬,有明佣、暗佣和累计佣金三种支付方式。当采用明佣和暗佣支付方式时,应根据佣金具体金额,记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科目的借方,以对其进行抵减。而若采用累计佣金的支付方式时,一般将佣金金额记入“销售费用――进出口累计佣金”的借方。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累计佣金也可以抵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具体可由外贸企业视情况选择,核算时一般都贷记“应付外汇账款”科目。所以外贸企业在核算佣金时一定要先分清楚支付方式。

4.3 财务费用核算

对于外贸企业财务费用较为重要的是汇兑损益,它也是日常发生最多的财务费用内容。外贸企业还可根据自身情况需要,将“汇兑损益”上升为一级科目进行核算。核算时与其他企业基本相同,因而在此不再赘述。同时外贸企业期间费用还涉及到分摊的问题,分摊原则与分摊方法与其他企业也基本相同,这里就不再多作介绍了。

由上述可见,外贸企业的期间费用与其他企业在总体上是基本一致的,只是在少数方面因其特殊经营的进出口业务而产生了一些差异。只有更好地了解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特点,才能有效地减少期间费用的发生,从而增加盈利,提高外贸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期间费用 私营企业 会计准则

一、新会计准则下期间费用的内容

加强期间费用控制有利于减小企业当期利润受期间费用的影响,降低企业产品成本,以及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新会计准则中对期间费用的规定如下:销售费用科目主要是核算企业商品和材料销售过程中,或者劳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运费、维修费、装卸费、销售人员薪酬等,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等经营费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发生的费用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

管理费用科目主要是核算企业在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劳动保护费、研发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排污费、生产和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发生的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税费”、“研发支出”、“累计折旧”等科目。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企业筹集资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以及相关金融手续费、现金折扣等与资金相关的费用。会计准则在借款费用中规定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汇兑差额、折价或溢价摊销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资产支出、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二、我国私营企业期间费用控制中的问题

期间费用控制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而我国私营企业往往忽视了期间费用管理,其在期间费用管理上观念、技术落后,导致企业财务管理低效。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在期间费用方面规定的不尽完善也导致私营企业利用期间费用调节利润、粉饰报表的现象屡见不鲜,企业信息披露失真。具体而言,私营企业在期间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私企在管理费用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费用核算不准确

由于对产品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划分不够清晰、科目设计不够规范等原因,私企在管理费用方面核算不精确,往往不能反应企业真实水平,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企业为减少产品生产成本,而将本应划归产品生产成本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部分私营企业库存、半成品、在建工程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大量资产损失。而这部分资产损失由于缺乏有效管理而被忽略,从而导致间接增加的管理费用没有体现到企业财务报表中;随着生产的发展,管理费用的会计科目设置也不尽合理。例如,排污费用、技术开发费、诉讼费、检验费用等其受益对象已日益明显,将其划归管理费用来核算已不再合适。再如,将带有公益性质的绿化费用划入管理费用则难以反应产品真实成本,且使得管理费用的内容过于庞杂;由于会计准则中没有对私营企业管理层次进行具体规定和限制,为私企通过调整企业管理层次来调控管理费用和营业利润提供了空间。

2、管理费用控制不合理

由于现行会计准则对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具体操作规定不够明确,导致私企管理费用控制不当。具体而言,大多私营企业往往由企业内部相关机构或财务人员对财产进行评估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这导致很多私企利用准备金或某些长期资产来调整其利润,加之市场监管机制的不完善使得私企管理费用控制不合理。

(二)私企在销售费用中存在的问题

1、销售费用核算不合理

私营企业为避免超出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预算,存在动机将部分销售费用或其他管理费用任意转出或转入,从而导致销售费用与其他费用项目信息失真。如当企业管理费用超支时,大多私企习惯采用变通的手段将超支部分转为销售费用,从而造成利润不实。

2、销售费用报销和审批不规范

一方面,部分私企销售费用报销程序繁琐,每一笔销售费用不论金额大小均需要填写很多单据,并经过多个部门主管审批。这不仅增加了报销人员的工作负担,而且无法变通的繁琐的报销程序也降低了企业职工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私企对于销售费用的审批也不够规范,这主要表现为三点:其一,各部门主管对销售费用审核往往流于形式,无法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其二,由于各部门审批领导无法做到对每个销售环节、销售活动进行具体跟踪,从而难以对企业每笔销售费用的合理性作出正确判断。其三,大多私企对于销售费用审核标准不严格、不规范,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办法和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私企在财务费用中存在的问题

1、科目设置不合理

财务费用反应的是与企业筹资活动的利息支出,而冲减财务费用的收入实质上是企业的投资收益,如存款利息、委托贷款利息。这两者对应的是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经济活动,而将两者放到“财务费用”同一科目下加以核算是不合理的。

2、资金使用率不高

由于私营企业对资金使用缺乏科学分析,导致筹融资结构不合理、投资盲目。大多私企要么资金闲置,要么资金使用不当,这都使得私营企业往往存在资金成本高,使用效率偏低等问题。这可能会给企业来带沉重的财务负担,同时不利于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和可持续经营。

三、加强私企期间费用控制的对策

加强期间费用管理是私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鉴于私企期间费用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本文从私企自身和企业会计准则两方面提出了以下加强私企期间费用控制的几点对策。

(一)提高私营企业自身期间费用控制水平

我国私企在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往往只关注成本,而忽视了期间费用控制。这导致近年来我国私企出现了期间费用增速快于营业收入增速,期间费用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为此,期间费用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

第一,私营企业应当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以控制管理费用。一方面企业应当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严格控制管理人员数量,避免人浮于事,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企业应当加强对管理层的职业培训,尤其是管理人员的谈判能力,以减少企业管理费用。此外,企业还应当对管理费用支出进行预算,设置明确硬性指标和统一的范围标准,确保管理人员严格自律,遵守公司规范要求。

第二,私营企业应当采用合适的销售手段,完善企业内部销售报销和审批机制,以降低企业销售和管理费用。一方面,企业可以不断开发多样化销售渠道,并朝着专业化发展。其中,针对企业内部行政协调费用大于市场交易费用的部分业务,可以采用外包的形式由市场来完成,从而减少企业内部的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私企还应当简化销售费用报销程序,加强对每笔销售费用的监督,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审批效率。此外,私营企业还可以引入客户订货服务系统,以便及时跟踪市场,加强对企业的存货管理。

第三,私营企业应当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严重控制财务费用。针对私营企业资金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现金流量控制,来控制企业的货币资金存量。同时还可以通过减少企业临时贷款来减少相应的利息支出,节约财务费用;另一方面,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需要,在充分考察市场需求和自身资金状况的基础上选择最佳项目进行投资,避免盲目投资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此外,企业还应当保持合理的负债比例,避免背上沉重的财务负担。

(二)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以加强期间费用控制

如前所述,私营企业期间费用管理中存在某些问题部分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完善,因而进一步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期间费用的内涵,完善部分准则规定,有利于私营企业期间费用控制能力的提高。

一方面,准则应当进一步明确财务费用的相关内容。鉴于财务费用核算的是与企业筹资相关的活动,应当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筹资成本。因而,笔者建议将财务费用中与生产经营或管理活动直接相关的部分划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另外可新设“财务收入”损益类科目,以解决“财务费用”科目下支出和收入反应不同经济活动的矛盾。

另一方面,准则应当进一步明确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内涵以及三者之间的区别,避免私营企业利用准则规定中的不明晰之处随意对这三大费用进行调整,导致企业信息失真。原因在于,这三类期间费用虽然都能在税前扣除,但其性质和背后反应的企业经营状况完全不同。其中,管理费用反应的应当是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应当相对稳定。销售费用是与企业当期的销售数量直接相关,反应的是企业当期的销售状况和销售能力。财务费用则与企业当期产品销售数量无关,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企业当期财务资金管理的状况。

参考文献:

[1]尹力娟.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费用问题探析[J].企业导报.2010

第3篇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财务预算;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1

近几年来,农村商业银行在财务预算管理模式上也在不断改革、探索和强化,其管理模式从原来二级分散转变为一级法人下统一集中管理,核算手法从原来手工处理演变为计算机系统处理,核算流程从原来分散出账调整为集中报账统一出账的核算模式。笔者认为,农村商业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必须从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执行规范简捷、预算监督全面严谨等全面预算体系框架目标入手,重点要抓好预算编制、监控分析、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为今后构建高效科学的全面预算管理机制打好基础。

一、抓好财务预算的科学编制机制

作为农村商业银行应确定“科学分类、落实责任、定额标准”的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一是科学地划分财务预算项目类别。针对农村商业银行财务预算项目多,特别财务费用预算项目所涉及范围广、种类多,相互间牵制性强等现状,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将财务费用预算对象归类为几大类,比如:装饰工程、计算机设施、办公家具用具等,并将每一大类都分别设计一套预算编制计算表,由辖内各级预算执行单位或责任部门编制上报总行计划财务部门。

二是要归口落实财务预算责任部门。随着农村商业银行经营集中管理模式的不断深入,有些财产配置、设施的更改、社会公众形象的标识等逐步由总行统一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因此应将全辖财务预算项目按照预算项目主管属性归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比如科技管理部门为“计算机设施”项目的责任部门,等等。责任部门重点负责做好所属预算的编制初审上报,对下属预算执行单位的监督,以及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三是合理确定财务预算定额标准。农村商业银行财务预算特别是财务费用预算应以零基数编制,可根据财务项目特点采取预算比例和预算公式控制编制。即:一是对业务招待和业务宣传类费用的预算可按照总行统一的指标控制比例标准来编制。二是对公杂费、水电费、差旅费、绿化费等日常经营性费用,则可按照总行统一确定的单位权重计算公式标准编制。

二、抓好财务预算的动态监控机制

农村商业银行在对财务预算的动态监控上应突出制度、系统、授权、柜面、后督等五方面的控制。

(一)制度控制。在操作管理制度上,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损益账使用说明手册》、《财务费用预算操作规程》和《财务控制业务流程图及工作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使各级财务管理层有章可循,规范财务核算行为,明确工作职责。

(二)系统控制。作为农村商业银行应开发应用财务预算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来有效控制各预算执行单位财务费用预算及立项的执行。每年初可将批准的各预算执行单位财务预算和立项数据导入到财务预算管理系统,每发生一笔财务预算事项都由系统自动扣减,同时系统还提供年度核定预算额、本年度已使用额和还可用财务预算额等情况。

(三)授权控制。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董事长、行长、财务部门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授权审批的权限,明确各财务项目的审批额度,并形成矩阵式财务预算授权表。各预算执行单位或有权审批人在年度预算指标和权限内进行审批,经批准的预算不能随意调整、修改,对因业务发展管理确需发生超预算或超权限的财务项目,则应详细阐述原因,并事先书面报有权审批人核准后实施。

(四)柜面控制。农村商业银行财务预算项目的核算应实施集中报账模式,各预算执行单位发生每一笔财务费用都必须报经总行相关核算部门审核后出账下划。这样统一财务预算列支的审核标准,规范账务列支范围条件,防范财务预算支付风险,加强财务预算执行的柜面监控力度,促进财务列支准确规范。

(五)后督控制。发生财务事项列支除了总行核算部门集中审核出账外,建议农村商业银行还应完善事后监督机制,总行专职监督员对上一日各预算执行单位发生的每笔财务事项特别是大额财务费用都应进行事后审核。

三、抓好财务预算的综合分析机制

农村商业银行应建立月度、季度、年度预测分析和年度总结等阶段性财务预算的综合分析机制。月度分析重点突出每月财务预算规范执行情况。季度分析重点评价本季度预算使用进度,突出财务预算实际使用与业务的匹配,本季使用与上季和上年同期使用的对比,形成详细分析评价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揭示财务预算控制的难点和重点。年度预测分析一般在每年10月份进行,通过全面总结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并测算年度预算,如年度预算确需调整的则报经有权审批人核准后调整。年度总结是对本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价分析。

四、抓好财务预算的定期审计机制

农村商业银行应每年通过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内部财务管理审计和特殊财务费用的专项审计等方式开展,必须突出重点审计内容,力求取得审计实效。一是在年度财务收支方面,重点审计资产负债损益是否属实、有无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导致损失浪费的情况,以及经营是否规范等。二是在财务内控管理方面,重点从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入手,评价财务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三是在财务预算方面,审计预算的编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法是否科学,范围、内容是否全面,预算的执行是否认真、严格,预算的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四是在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基建、会议费等专项审计方面,重点审计是否按规定入账、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以及资金的使用效果等。

第4篇

关键词:私营企业 期间费用 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5-01-01

改革开放以来,私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为促进我国就业率的升高、国家财政收入的提升、加快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起着积极的作用。然而,受各种条件和因素的制约,私营企业在期间费用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我国私营企业期间费用控制中的问题

期间费用控制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而我国私营企业往往忽视了期间费用管理,其在期间费用管理上观念、技术落后,导致企业财务管理低效。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在期间费用方面规定的不尽完善也导致私营企业利用期间费用调节利润、粉饰报表的现象屡见不鲜,企业信息披露失真。具体而言,私营企业在期间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管理费用核算和控制不合理

由于对产品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划分不够清晰、科目设计不够规范等原因,私企在管理费用方面核算不精确,往往不能反应企业真实水平。企业为减少产品生产成本,而将本应划归产品生产成本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部分私营企业库存、半成品、在建工程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大量资产损失。随着生产的发展,管理费用的会计科目设置也不尽合理。例如,排污费用、技术开发费、诉讼费、检验费用等其受益对象已日益明显,将其划归管理费用来核算已不再合适。由于会计准则中没有对私营企业管理层次进行具体规定和限制,为私企通过调整企业管理层次来调控管理费用和营业利润提供了空间。由于现行会计准则对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具体操作规定不够明确,导致私企管理费用控制不当。

2、销售费用核算不合理

私营企业为避免超出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预算,将部分销售费用或其他管理费用任意转出或转入,从而导致销售费用与其他费用项目信息失真。如当企业管理费用超支时,大多私企习惯采用变通的手段将超支部分转为销售费用,从而造成利润不实。销售费用报销和审批也不规范。部分私企销售费用报销程序繁琐,每一笔销售费用不论金额大小均需经过多个部门主管审批。这不仅增加了报销人员的工作负担,而且无法变通的繁琐的报销程序也降低了企业职工的工作效率。各部门主管对销售费用审核往往流于形式,无法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从而难以对企业每笔销售费用的合理性做出正确判断。

3、财务费用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财务费用反应的是与企业筹资活动的利息支出,而冲减财务费用的收入实质上是企业的投资收益,如存款利息、委托贷款利息。这两者对应的是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经济活动,而将两者放到“财务费用”同一科目下加以核算是不合理的。由于私营企业对资金使用缺乏科学分析,导致筹融资结构不合理、投资盲目。大多私企要么资金闲置,要么资金使用不当,这都使得私营企业往往存在资金成本高,使用效率偏低等问题。

二、加强私企期间费用控制的对策

(一)从政府角度谈加强私营企业期间费用的监管

1、政府要完善私营企业的法律法规

政府对私营企业的发展要高度重视,逐渐完善私营企业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的力度。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要进行高度的重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私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让私营企业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更好的发展。

2、政府要加强其社会监督作用

政府中的财政、工商、审计等部门应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监督各企业单位对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贯彻情况,严格追究企业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责任,使其重视国家会计的法律法规,为企业会计核算能够规范化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与条件。工商部门也应加强审核条件和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坚决的打击和治理。这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私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将会起到不可代替的作用。

(二)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以加强期间费用控制

私营企业期间费用管理中存在某些问题部分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完善,因而进一步理解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期间费用的内涵,完善部分准则规定,有利于私营企业期间费用控制能力的提高。一方面,准则应当进一步明确财务费用的相关内容。鉴于财务费用核算的是与企业筹资相关的活动,应当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筹资成本。另一方面,准则应当进一步明确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内涵以及三者之间的区别,避免私营企业利用准则规定中的不明晰之处随意对这三大费用进行调整,导致企业信息失真。

(三)从企业内部加强期间费用的控制

1、加强内部监督以降低管理费用

在管理机关,最大的浪费发生在于人多事少、工作效率低下,费用较高。因此,我国私营企业管理部门在处理业务时,应当在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控制管理人员数量,以此来降低管理费用。作为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行为的控制基本上依靠个人自己,一般没有明确的约束体制,可能会导致费用支出上的失控。私营企业领导层应制定明确的管理人员支出的规章制度,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管理人员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

2、优化销售方式以降低销售费用

按照私营企业集中核心能力的管理思路,对私营企业价值增值较少的业务外包,节约管理者精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现在市场竞争激烈,私营企业必须提供给客户更便利的订货条件,同时加强对市场监测,由此节省销售库存,进而控制生产的数量。私企在销售的业务中销售费用发生数额较多的,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受益情况的不同确定当期应负担的销售费用。对于当期发生的销售费用,应该确保其支出的可靠性、真实性。

3、对财务费用加强监督管理

调整私企会计科目的设置将有效加强财务费用的监督与管理。在财务报表设置中增加损益类科目“财务收入”,把利息收入与汇兑收益在此科目中进行核算,并在利润表中新设相对应项目予以反映,从而把“收支”信息独立出来,克服现行“财务费用”科目设置与报表反映存在的弊端。巩固私营企业货币资金集中调度成果,搞好私营企业现金集中存储与调度,随时控制货币资金存量,减少的货币资金闲置。根据企业资金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投资领域进行投资,尽量避免因乱投资导致企业资金和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我国的经济也在快速回暖,作为我国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私营企业存活的空间也会越来越大,发展的潜力也越来越大。加之私营企业对自身的认识也会越来越深刻,解决问题的方式越来越成熟。再加之政府的不断关注、努力和支持,相信私营企业在期间费用的控制上会逐渐好转。

参考文献

① 胡安亮.私营企业期间费用的控制[J].大众商务,2009,(14).

② 陈小斐.浅议私营企业期间费用的控制[J].现代经济,2008,(12).

③黄卫桃.我国中小企业期间费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家天地,2009,(03).

④ 苏立华.浅析企业期间费用控制[J].经济管理者,2009,(06).

⑤ 李春洪.我国现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探析[J].中国证券期货,2010,(6).

⑥朱振光.现代企业绩效评价方法研究述评[J].市场论坛,2008,(3).

第5篇

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所依靠的只能是源源不断地取得收入,其它任何形式的现金流入对于企业来说,都只是暂时的。为了拓展收入,企业必然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活动,运用灵活的促销手段来达到目的。其中,销售折扣由于简便易行、方法灵活而被企业大量应用。对于收入,财政部曾于2000年12月《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收入的会计核算作了统一规范。2006年2月,财政部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其中第14号即为《收入》准则。准则、制度中虽对销售折扣的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但未提及与此相关联的增值税如何处理。而在实际业务中,销售折扣与增值税关系紧密。

一、销售折扣的含义及特点

销售折扣可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商业折扣是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如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采用的销量越多、价格越低的促销策略,即所谓的“薄利多销”。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通常表示为:2/10,1/20,n/30。即自成交之日起,10天内付款,给予2%的现金折扣;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超过20天则无折扣,30天内必须还清。

两种折扣的主要区别有:第一,目的不同。商业折扣是为促进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现金折扣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是企业为了加速资金周转的一种措施。第二,发生折扣的时间不同。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而现金折扣在商品销售后发生。第三,账务处理不同。商业折扣在销售实现时,只要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即可,不需作账务处理。对于商业折扣,税法同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一张发票上分别说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若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而现金折扣可分别采用总价法、净价法以及混合法进行。同时,对于折扣的金额,可调整收入或财务费用。调整收入是因为现金折扣的直接表现就是收入的增加或减少,调整财务费用是因为现金折扣是为鼓励客户早日付清货款,即提早收回卖方信贷资金而发生的代价而不是收入的增减,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显而易见,调整财务费用更合理)。

二、销售折扣的会计处理

在明确销售折扣的含义及特点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掌握销售折扣的会计处理及其与增值税的对应关系。来看下例: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售出产品一批,售价11000元,商业折扣为1000元,增值税1700元[(11000-1000)×17%],货已发出,约定一个月后付款,付款条件为2/10,n/30。会计核算如下:

(一)采用总价法

总价法是将折扣前的成交额视作销售额,“应收账款”账户按照此金额入账。客户按规定条件得到的现金折扣,视作其提前付款享有的经济优惠,在利润表中可列作财务费用或作为收入的减项(如个体户会计视作收入的减项)。以下是处理方法:

1.销售成立时:

借:应收账款117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主营业务收入10000

2.上述货款如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收账款 11700

3.若上述货款按2%享受现金折扣,提前收回时:

处理方法一:

借:银行存款11466

财务费用234

贷:应收账款11700

处理方法二:

借:银行存款11466

财务费用200

贷:应收账款117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红字)

(二)采用净价法

净价法是将扣减现金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据以记作应收款项的入账金额。这种方法是把客户取得折扣视为正常现象,认为一般客户都会提前付款,而将由于客户超过折扣期限而多收入的金额,于收到账款时入账,冲减财务费用或作为收入的增加处理。以下是处理方法之一:

1、销售成立时:

借:应收账款11466

贷:主营业务收入98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66

2、上述货款按2%享受现金折扣,提前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11466

贷:应收账款11466

3、若上述货款未享受到现金折扣,如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收款项11466

财务费用 234

(三)对上述两种处理方法的剖析

从上例可以看出:对于商业折扣的1000元,如果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那么核算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入账,对增值税没有影响。而对于现金折扣,采用总价法,方法一核算时客户少付的234元折扣全部作为本期的财务费用处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0元,方法二核算时将234元折扣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销售收入10000元的2%即200元冲减财务费用,第二部分增值税1700元的2%即34元,用红字冲减增值税销项税额,从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666元。而采用净价法核算时,是在应收款项的总额上进行2%的折扣的,同时,对于“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进行2%的折扣。与总价法二相同的是:“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少了34元(1700-1666)。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这种方法对于自身更为有利,但这样处理会不会损害国家利益呢?从财务角度来讲,这样做是否妥当呢?

这需从折扣的含义入手。现金折扣是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是企业加速资金周转的一种措施。增值税因收入的实现而发生,现金折扣已与收入无关。从这一点出发,笔者认为不应该对应交纳的增值税产生影响,所以上述总价法之二与净价法之一处理欠妥。正确处理应为总价法之一。当然,纳税人在采用净价法之一处理时,如果对方没有享受到折扣,对于多付的款项采用下列方法处理: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收账款 11466

财务费用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这样处理更符合增值税条例中有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同时又不影响税收。

综合以上分析,在采用净价法处理时,可在应收款项的总额上进行2%的折扣,而对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予折扣,仍为1700元。折扣的部分冲减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净价法处理方法之二如下:

1.销售成立时:

借:应收账款11466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6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1700

2.上述货款按2%享受现金折扣,提前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11466

贷:应收账款11466

3.若上述货款未享受到现金折扣,如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收账款11466

财务费用234

这样做,既简单明了,又不影响增值税的足额缴纳。

第6篇

关键词:借款费用 会计核算 审计 错误甄别

现阶段由于企业无法完全理解借款费用准则,导致企业对借款费用的准则不能完全把握,进而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与此同时,有关借款费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澄清或是严格规定执行:正确划分资产价值和财务费用、把握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和费用化的原则、借款费用的包含内容、费用资本化金额计算的相关问题等。本文就借款费用在会计核算以及审计时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积极探讨,针对不同问题提出笔者自己的观点。

一、企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审核要点

企业借款费用的会计审核需要财务管理部门认真理解财政部门颁发的借款费用准则,把握准则要点,依照准则进行借款和借款费用的确认,规劝企业不要有财务造假的念头,帮助企业自身对借款费用审核的重视度,积极的进行借款费用的会计审核和审计工作。

(一)准确把握借款费用的核心内容,正确区分债务性融资和股权性融资

我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严格规定该准则不包括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和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因此我们需正确区分,在正确划分的基础之上,正确确认企业的借款费用,做到核算的内容无一遗漏。

(二)准确辨别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正确划分资产价值和财务费用

专门借款指的是企业为了建设某以固定资产而借的费用,或者是为了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的费用,这类款项必须要有专门的用途,一般情况下会签订指明目的的合同。一般借款是指除了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通常是为了使生产时周转灵活而借贷的费用。准确辨别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可更好的划分资产价值和财务费用,即企业发生的借款有着专门的用处的,要计入资产成本,其他的要计入财务支出。但是,当在构建或者是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时,就要将这部分借款费用资本化。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两者计算方式存在差异,企业必须正确区分,以保证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准确性。

(三)践行借款费用确认原则

它蕴含三层含义:一是确认企业的借款情况是否完整、真实;二是要正确确认企业资金的归属问题;三是对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首先企业借款情况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是保障正确确认企业借款费用情况,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前提,使得后期计量更加准确有效。

其次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解决了企业资金的归属问题,它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有着专门用途的包括因构建或者是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的一般借款,应该将其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中,其他借款费用计入财务支出中。

最后,要注意资本化的相关时间和地点问题,做好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它包括开始资本化、暂停资本化、停止资本化。开始资本化:通俗来讲,当某一企业因某一工程的实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并且该款项已经到账,企业也将该款项用于支付该工程的进度款,工程已经开始动工,那么该借贷款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应该开始资本化。暂停资本化:当企业工程因外部客观因素如资金、原材料、天气环境等造成了工程不能继续进行,需要停工三个月以上时,要暂停资本化。若该工程要求在这一时期必须要停工,为的是更好的使用,那么借款费用将会继续资本化。停止资本化:当工程的完成度达到了预期的可使用状态时,要求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该工程的一切消费应该归入企业的财务支出当中。即当工程几乎已经竣工,其他未完成的部分并不影响整体的使用,或者是工程完成度与合同要求基本相符,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资本化。

二、企业借款费用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对企业借款费用审计的工作人员隐瞒债务资金情况或者是高报债务资金情况

一些企业在面对企业借款费用审计时出于种种的考虑,假报或是不报企业自身的债务资金情况,使得工作人员不能准确核实企业的债务资金情况,也就无法核实企业的借款费用情况,无法真实的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

(二)把不能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将不能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结果是使企业的财务费用“看起来”降低了,企业现阶段的经营成果“看起来”很显著,利润被得以提高。具体表现有:

第一,对一般借款和专门借款不加以区分,无法正确划分资产价值和财务费用,使得没有用于构建或者是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一般借款也进行资本化,二者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不一致,资本化金额愈来愈不准确,影响企业对借款费用情况的确认。第二,一些企业在并没有同时满足“三发生”的条件就已经自动提前开始资本化。第三,企业工程由于外界一些不可抗因素而被迫停工,本应停工三个月以上的,却人为地将时间缩短,使得停工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资本化,而且在持续资本化的期间,企业不遵守借款费用准则,在计算资本化金额时不扣除企业通过暂时没有利用的借款费用获取的经济收益。第四,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人为地拉长工期,使得资本化金额增加。

(三)把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费用化

具体表现是:第一,企业故意将用于构建或者是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一般借款,不进行资本化。第二,一些企业虽然同时满足“三发生”的条件,并不开始资本化,而是推迟了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第三,有些企业并没有真正的理解借款费用准则,因此企业将某一工程的所有费用费用全部划归到财务费用当中去。此种情况多发生于民营企业,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对所得税的缴纳,以获取更多的利益。

(四)人为导致资产或财务费用计量不准

当专门借款费用以发行债券方式来满足时,在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时,企业内部人员也许并不会不按照实际的利率来计算,这导致资产利息和财务费用的计量不准确,掩盖了企业真正的实力和财力,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企业借款费用的审计要点

企业借款费用的审计需要我们具有强有力的甄别能力,当我们审计工作做得不够完善的时候,会导致企业通过财务造假来掩盖真实的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一方面对国家的税收产生巨大影响,另一方面对企业自身的利益和长远发展具有破坏性的影响。在进行审计时,最先解决的问题是企业对借款费用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检验企业的借款费用的确认是否真实、完整。

第一,企业的债务情况反映了企业的运营情况,真实的反映情况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企业内部的战略调整,审计企业借款费用情况的工作人员需要严格审查,根据当下的市场状况以及与同行进行对比,准确核实,判断企业是否存在隐瞒或是假报的现象。必要的时候可以核查企业当期的借款费用合同书,了解企业的融资规律,并向相关机构证实。

第二,针对企业将不能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一现象,笔者认为,首先审计工作人员需要查看企业所签订的合同,以证明借款费用是否属于专门借款费用,以及一般借款费用是否因构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被占用。其次,通过各种手段检查相关的资料结合实际行情来确定企业工程的动工时间,结束时间或是基本达到合同要求的时间,考察企业是否存在故意拉长工期,使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增加的行为。最后,走访施工人员,调查在施工期间是否发生过重大事件导致员工三个月不上班的现象,以此来判断企业是否有过该暂停资本化而继续资本化的行为。

第三,针对“把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费用化”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可能是企业对财政部颁发的借款费用准则并未完全理解和掌握,这需要我们将这一思想认真的贯彻落实,开展相关的教育培训使得企业家更好的运用这一准则。其次,这一现象多发生于民营企业,提醒了审计工作人员要针对不同性质的企业做出相应的审计处理。结合企业自身性质、投资项目、以往的运营情况、当期的行情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上述借款费用问题。

第四,当企业的工程项目的专门借款费用以发行债券方式来满足时,审计工作者需要学习如何计算相关利率,进而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之后工作人员需要耐心的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计算,以核查企业的相关费用是否正确,一般借款与专门借款费用分类是否合适等问题。

四、结束语

由于企业不能准确把握借款费用准则的要求,或是企业故意为之,使得目前企业的借款费用会计核算困难重重,企业借款费用存在很多严重的问题,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以及企业自身利益的获得和企业长期的发展。文章通过对这些问题的阐述继而提出相应的会计核算和审计的要点,帮助企业和审计人员规避错误,有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为后期的实践提供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薛香梅.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费用的财税分析[J].会计之友,2012,26:108-109

第7篇

一、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弊端

一是固定资产的相关核算不合理。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应按固定资产原值计提“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作为提取折旧的一种变通方法,提取时只增加“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和“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和“在加工材料”等,不冲减固定基金,直至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完毕之前,账面上固定基金和固定资产始终保持原始价值不变。这种对固定资产、固定基金及修购基金的账务处理不合理,提取修购基金时未设置“累计折旧”会计科目,不能反映固定资产净值,会引起医院资产和净资产虚增。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随着经济的发展,一大批非公立医院应运而生,特别是民办的或慈善机构举办的医院。然而非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如何进行,特别是非公立的非营利医院应该执行什么会计制度,目前并无明确的规定。

二是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坏账是医院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现行《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医院的坏账损失主要发生在出院病人欠费这一环节,与“应收医疗款”相关,提取坏账准备时不能将“在院病人医药费”包括在内。而且市医保年末按所发生费用的80%左右的比例结算,另外20%左右的结算则遥遥无期,当市医保进入医院后,规定的3%――5%计提比例计提的坏账金额根本不够满足实际的坏账金额。

三是修购费用的列支标准与管理费用的分配不明确。修购费用的列支标准的不明确致使支出项目波动较大。按规定,医院的修缮项目在10万以下的直接在“管理费用――维修维护费”中列支,10万及10万以上的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中列支;医院的购置项目在5万以下的直接在“管理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列支,5万及5万以上的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中列支。然而实际工作中成批购置设备时,经常会碰到购置的设备按整批核算金额在5万以上,按单件核算金额未达到5万的情况,这时,记账方式则会存在分歧。若会计主体的修购费用发生额较大,上述记账分歧则有可能导致其支出项目的波动较大,使其各会计期间的金额不具有可比性。管理费用的分配不能准确反映成本与收入的配比关系按现行制度规定,管理费用作为间接费用按医疗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这种分配方式存在着很大的不合理性,不能客观真实反映实际的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从而也不能真实反映当期医疗收支结余,药品收支结余。尤其是在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较大的情况下,更不利于药品费用的核算。相关财务费用无相应科目进行核算。按照规定,医院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核算,存款利息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此举不能直接反映医院的相关财务费用。

四是财政补助收入核算不准确。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医院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从财政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收人。但医院在特殊情况下为患者治疗花费的医药费用,实质上是医院垫付的款项,拨款到位时应冲减医院的应收医疗款,不应当作为其收入来核算。然而卫生部门为符合自身的年报要求,上述款项拨付时将其列入垫付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同时列支财政补助支出,这实际上虚增了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及业务收入。而且,财政预算拨款在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口径,甚至由于管辖上的区域划分,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的拨款标准都存在较大差异。另外,由于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的确立,拨款标准及其年度增长比例不够公开、透明。

五是收支两条线管理缺乏可操作性。所谓收支两条线,是指收入全部上缴政府,支出全部由政府下拨,收支互不交叉,彻底切断非营利性机构与营业收入的利益关联,只针对非营利机构。但医院是差额预算单位,虽属非营利机构,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仍讲究经济效益,具有其行业特殊性。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财政对医院的拨款占医院发展所需的投入很小,医院发展所需资金的90%以上都靠医院经营收入取得,其基建及设备添置全部靠医院自筹,财政补偿机制缺位。在此情况下,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法不利于医疗机构增收节支,从而实际操作上是落空的。比如,按规定应将挂号费作为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结果操作存在困难从未执行;另外,按规定药品收入超额部分上缴,合理返还医疗机构,该措施在我省实行一年,超额药品收入上缴了,但至今尚未返还。

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的核算。医院会计可借鉴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增设“累计折旧”会计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计提折旧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期末“固定资产”账户余额仍为原始价值,“累计折旧”账户余额为已提折旧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列示在固定资产项目。的下方,两者相抵后的余额应为固定资产净值。此方法的优点是将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目金额、“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金额与“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相比较,可以获得医院整体固定资产新旧程度的信息和使用状况,便于会计报表使用人做出相关决策,也可避免医院资产和净资产的虚增。此外,可增设“财务费用”科目。为适应医院新形势下成本核算和医院的负债经营的现状,应规范借款费用的核算,以便合理反映借入资金的利息负担情况和合理评价资金的利用效益,故建议把原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在“其他收入”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统一规划到设立“财务费用”一级科目中核算,期末直接转入“收支结余”和“其他结余”。

二是改进医疗机构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组合体系。可按应收款项账龄长短,依据不同比率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期限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全额提取坏账准备。同时,鉴于医疗机构管理费用难以确定适当的分配标准,可考虑年末将管理费用直接转入医院业务收支结余,不再分摊计入医疗支出和药品支出,仅反映医院总体收支结余。实现

第8篇

概算是国家规定的标准,按照设计标准和设计工作量完成的价值量的评估。概算工作发生在预算工作之前,预算工作建立在概略统计的基础之上,是对收支数据的不精确统计。通常我们将概算划分为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两个类别;在内容上涵盖了项目直接工程费用的土建、安装、设备,间接工程建设费用的前期费用、生产准备费、联合试运费、建设期管理费和财务费用等,其中直接工程费用包括土建概算、电气概算和暖通概算、给排水概算、设备概算、构筑物概算。

目标成本是企业的控制成本,在项目概算的基础上依据市场价值,按照资金价值进行的成本控制。目标成本的概念适合一切推行目标成本管理的企业,是指企业在估算资金价值、以目标利润为导向的基础上确定的最高成本控制限额。目标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目标成本兼具成本和目标的特征,一方面目标成本是企业众多目标中的一个表现形式,表现为企业在某一特定的期间要打到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目标;另一方面它则表现为企业预先设定的产品成本,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控制目标和奋斗目标。目标成本具有激励性、可考核性、可分性和约束性等特征。目标成本既有成本的属性又有目标的属性,是二者的有机结合。

财务成本是依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进行的会计核算成本。财务成本是财务会计学中的一个概念,它表现为企业资源的一种不利的流量变化,财务成本的增加会导致企业资产的流出或者收益的减少,财务成本体现着企业成本管理的要求,是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成本核算的要求计算的成本,财务成本可以是企业的产品成本也可以是企业的劳务成本。

在财务核算中经常将三个概念弄混,造成财务核算的困难。

二、财务成本与目标成本的本质区别

1.采用的统计方法的区别。财务成本是依照会计准则进行的成本核算控制;目标成本基建工程使用资金价值的控制目标。传统的财务成本核算在规划时将成本管理工作局限在企业内部,不考虑市场状况的变化,财务成本管理的范畴并没有涉及到整个企业的价值链,财务成本仅仅在在建工程生产的过程中进行成本管理,而目标成本管理则是对在建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是一种建立在生产导向上的成本管理。传统的财务成本管理只注重人工费、材料费和制造费用的归集,在成本发生之后才对其进行对比和分析,成本管理没有全局性和主动性,目标成本管理则是以目标的利润和市场价格为起点进行管理。

2.控制目标不同。财务成本是控制转固成本的核算,是将税金、前期费用、罚没款项等无法转固的费用另行核算,并将费用归集,转固时依照一定条件结转成本的会计核算。目标成本是对入资金的总体控制,是在建工程整体使用资金的成本控制。

3.财务成本核算是含有财务费用的核算,是动态价值的核算。因为在建工程工期的长短,造成资金投入时间点地不同;目标成本是构成在建工程静态的价值控制。目标成本管理要求企业确定其在某一特定时期的总奋斗目标,并以目标成本管理目标来确定规划和控制企业的成本。企业的每一个部门和每一员工都要围绕着总目标进行奋斗,如成本目标、销售目标等,这样目标成本管理能够真正推行,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三、财务核算对目标成本的关键控制

1.会计科目的设置,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方法设置,直接成本记入相应的资产价值,间接费用归集后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转固的分配。不能按照目标成本去设立会计科目体系,造成会计成本的混乱。

2.目标成本是资金价值的核算,应与现金流量表对应的价值核算。在财务软件详尽流量表上设置相应的项目与成本核算目标进行匹配。相应的现金流量表间接法进行调整,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企业应该建立全面的信息管理系统,使得各种基础数据都能囊括在企业的目标成本管理体系之中,因为企业目标成本管理需要大量的信息,而基础信息的收集是企业目标成本管理的基础,对在建工程的成本、竞争者的信息、各项成本数据、供应商数据进行全面的收集和整理是很有必要的,这些信息的收集对于企业了解消费者需求、竞争者状况是至关重要的,关系到企业目标成本管理的成败。

第9篇

1、准则的新规定

新颁布的《职工薪酬》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但此准则不涉及对于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的规范。

可以看出此准则所规范的职工薪酬较以往相比内涵大为增加,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更是增加了诸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新增的职工薪酬形式,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

而从会计核算来看,此准则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为负债,根据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存货成本;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成本;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费用。而以往则是除了工资津贴和福利费按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外,其他职工薪酬则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在信息披露方面,准则统一了关于职工薪酬的披露原则,首次明确规范了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即因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各类社会保险福利费、住房公积金、支付因解除劳动关系所给予的补偿以及其他职工薪酬等项目的金额。同时规范了对于因接受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计划建议的职工数量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应根据《或有事项》准则规定进行披露。

2、准则对军品成本构成的影响

因为新准则将原统一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和医疗费用以及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按受益对象分别计入资产、成本或费用。所以,企业直接生产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的上述各项费用势必要从管理费用中转移至直接工资或制造费用中核算,从而加大了军品制造成本的比重,减少了期间费用的比重。从军品小时费用率来看,则是降低了管理费用小时费用率,提高了直接工资小时费用率和制造费用小时费用率。

二、《借款费用》和《存货》准则对军品成本构成的影响

1、准则的新规定

修订后的《借款费用》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主要在于:一是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原准则仅为固定资产,新准则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二是扩大了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原准则仅为专门借款,新准则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由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将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

对应资本化计入存货的会计分录,准则规定如下:

借:生产成本

贷:银行存款(辅助费用)

预提费用(一般借款利息)长期借款(专门借款利息、外汇借款利息及汇兑差额)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利息及溢价折价的摊销)

在存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借:存货

贷:生产成本

2、对军品成本构成的影响在原会计准则规定下,除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费用符合条件的可以资本化外,其他借款费用均要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所以,在军品生产企业为保证及时交付产品的情况下,在未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未收到预付款时,需要借入资金进行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的提前采购,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只能计入财务费用。

在新会计准则规定下,上述这些借款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核算,资本化进入存货成本,增加了军品成本中直接材料的金额,减少了财务费用的金额,从军品小时费用率来看,则是降低了财务费用小时费用率。

在上述几个准则的综合影响下,将使军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成本结构呈现出制造成本比重大幅提高(因社保基金和公积金等数额巨大),期间费用的比重显著下降,增加了成本归集的相关性。但企业新会计准则在企业实施的同时,各事业单位实行的仍是《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生产的产品成本结构没有变化。这样一来,就导致企、事业的各项费用归集口径不一致,计算出的成本结构和各项费用率也缺乏横向的可比性,在进行成本分析时,需要按同一口径进行相应调整。

第10篇

新准则应用指南对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作出了很大变更,其中对租赁准则中的两个重要会计科目――1532“末实现融资收益”及2702“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性质作出了新调整。此二者间既有一定联系也存在差异。

一、“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的实质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三章第11条规定了承租人融资租赁条件下在租赁开始日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人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显然,这只是未确认融资费用产生的分录表现,即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差额,而其实际的经济意义源于融资租赁的成立与确认。将一项租赁交易确认为融资租赁,意味着在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从出租方转移到了承租方,这时对于承租方而言,无论是从会计处理还是从经济实质上讲,都应将此项资产视同为自有资产,可以认为承租方购买了该项融资租赁资产。承租方通过一次交易而达到了既融资又融物的目的。但如果承租方不选择这种方式,而是通过资本市场向其他金融机构直接融资或借款以获得必要的资金,然后再通过商品市场购买所需资产,即通过两次交易也可以同样达到融资和融物的目的。不过采用第二种方式,承租方就必须偿还所借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因此,可以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与之相似,新准则第四章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第18条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由于与未确认融资费用相对应,笔者在此不再重复阐述其产生实质。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性质的改变

原《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部分将“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资产类科目,但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指南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对“长期应付款”项目,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长期负债和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填列。很显然,这里发生了重大转变:原企业会计制度中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规定为资产类科目,应将其余额列示在报表的资产类项目中;而新准则规定应从“长期应付款”项目中抵减,也就是说从报表列示角度看,其应当属于负债类科目。基于此种考虑,新准则未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规定为资产类科目,而是在负债科目列示。

笔者认为,这样规定的原因主要在于:(1)科目核算内容方面的原因。“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融资费用。换角度看,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尽管如此,对承租方而言,“未确认融资费用”既不是在未来预期可以为其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流入的项目,更不是其在期初已经支付需要等到以后期间再进行摊销的待摊或者递延项目。因此笔者认为,原制度将“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资产类科目不合理。但是从会计分录形式看,原制度首次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时是出现在会计分录的借方,而在后来摊销时转到了“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这样便使得该项费用在形式上具备了资产类科目的外在特征。(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体现。新准则应用指南之所以将其作为贫债类会计科目是由于该未确认融资费用是因承租人进行融资而产生的负债。因此,从实质上看,它由负债业务“衍生”出来。笔者认为该原因是“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负债性质科目最关键的原因。

需说明的是,“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虽然不符合传统财务会计模式配比观念下的负债类科目性质(这一点仅从会计分录形式就可以说明),但是如果把“未确认融资费用”理解为尚未支付而应预先计提的、待到以后分摊的财务费用,那么,它就具有负债(备抵)类科目的内容。从这个角度出发,也就不难理解在编制报表时对“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的含义。基于同样的道理,新准则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由原准则下的负债类科目转作为了资产类会计科目。

三、新准则关于“未确认融资费用”及“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新准则中未确认融资费用属于负债类性质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人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可以按债权人和长期应付款项目进行明细核算。(1)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2)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本科目应当按照未实现融资收益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1)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2)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销售商品等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3)按期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租赁收入”、“财务费用”等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

第11篇

摘 要 文章主要针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于医院财务管理产生的影响为着入点进行分析,结合当下医院财务管理以及医保支付方式的发展现状为根据,从财务费用以及医疗成本降低、方便医院财务管理手段以及提升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与研究,主要目的在于更好的推动医院财务管理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 医保支付方式 医院财务管理 改革影响

对于医疗患者来讲,医保是重要的保障与补偿方式,同时也是患者维护自身医疗权利的重要体现。当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于医院来讲,不仅节省了其中繁琐的收M步骤,对于财务管理等更是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还能很好的提升医院整体的服务水平与态度。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于医院的财务管理来讲产生怎样的影响是文章分析的重点内容。

一、增加医疗费用增长与财务风险降低的控制

在我国众多的医疗机构中,基本上医疗保险支付与结算方式都是利用差额计算的方式实施,主要是根据各种医疗费用以及医保付款等之间的差额进行具体的核算,这种计算方式主要是在传统状态下形成的一种财务核算方式。但是这种结算差额的方式若是在某一环节上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在财务核算上或是管理上出现差错,造成医院财务的严重损失。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为医院财务管理节省很多时间同时帮助医院很好的改善了费用急速增长控制不当等现象,逐渐实现了通过宏观经济层面下医院的整体收支达到更加平衡的状态。同时这种医保支付的方式很好的保证了群众的利益,在民众与医院之间的医疗关系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缓解了紧张的医疗关系,同时还能促进医院整体的发展与进步。

二、提升医疗成本与医疗费用的控制

医疗成本在医院运行与发展中非常突出,高额成本为医院带来很大的资金风险,对于医院成本核算来讲,因为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因此在很多方面核算起来步骤比较繁琐,为了更好的节省医院成本支出,医院基本都会采取病种分类的方式对患者进行收费。在对患者实施救治期间,医院就开始对成本支出等进行优化,在原有成本核算基础上建立更加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利用医疗数据为建设与分析的基础,主要目的在于实现治疗技术等进步的同时达到成本核算的合理控制。据数据调查显示,当下很多医院对于成本核算方面基本采用的是临床路径,这种成本核算模式在具体的核算中主要包含的核算内容为:项目成本核算、临床路径、成本技术核算等。其中主要是根据项目成本核算为基本核算基础,通过医院中病种的差异进行平衡,在平均计算之后需要对其中的相关数据等制作成成本基数,统计计算之后开展项目成本核算,同时对计算基数中存在的不同或是差异等进行补充。再者是根据固定标准在那进行成本费用核算,根据医院病种等实际核算要求与变化,进行再次计算,保证组中的数据能够完整与准确。利用这种成本核算的方式,能够很好的保证医院财务管理进的顺利进行,同时很好的对病毒控制进行更加详细的成本核算,帮助医院更好的控制病种的所有治疗与费用成本。

三、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控制水平

实现医保支付方式不仅能够在很多方面为医院节省财务核算时间,提升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群众医疗权利,并且很好的提升了医院财务管理的控制水平,财务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也得到很好的提高。我国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最初目的主要是更好的加强很多医院中出现的药价不稳以及开药控制不当现象,利用医疗保险制度对其进行严格约束与管理。医疗保障制度管理中,政府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的就医权利,同时在很多方面更是进行不断优化与创新,主要目的在于更好的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保障人民权利的同时对于医院的成本核算以及项目管理等同时做出更全面的改善,医院的各种补助以及专项等也在不断丰富多样,这方面的改进与完善,将医院中的很多成本转移到医保中,对于医院的财务管理提供更加便捷的道路与手段。在此基础上需要医院与医保等部门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利用医保相关费用的有效控制更好的实现医院自身的财务管理创新,提升医院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这样一来,医院的财务管理层面更加多样,加之医保管理部门的协调,更能保证医疗保险的成本支出与费用支出更加科学合理,帮助医院逐渐实现医疗管理规范,医院收益的提高。

四、结语

综上所述,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对于医院财务管理产生非常明显的影响,从医院财务管理中的管理水平、成本与费用控制以及风险降低等方面能够更加明显的看出,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很好的提升了医院财务管理的质量,帮助医院更好的实现成本最低、收益最大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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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发费用这项费用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管理、销售等等的费用。这一项费用虽然看起来与工程的开发没有直接的关系,但这些支出的费用其实是会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后期的收益中。它也大概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1、管理费用这项费用是指房地产公司为了组织管理而支出的费用。比如说各种开发的经营活动等等。这些都是管理费用。管理的费用可以通过大致估算法来进行核算。2、销售费用这项费用是指为了更好地销售自己公司的房地产而支出的费用,比如说宣传费用、销售人员的费用等等。销售所支出的费用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核算。3、财务费用在房地产开发中,办理一些手续所需要一定的手续费,或者是为了开发房地产而筹措资金的一些费用等等。

    (二)房地产开发的税金费用这一项支出也是房地产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在房地产开发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的税费或者是一系列政府所征收的费用。比如包括了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城建维护费等等。税费的核算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的。

    二、房地产成本核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会计核算就是指企业在开发房地产的时候,将所用的资金进行核对计算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不仅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核算,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了解开发成本的设计正确了解这一项,可以正确的反映出产品的成本结构,就方便我们了解如何降低成本。按照现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发成本”这一项就作为了一级成本的核算科目,其次,将各种建设费用,比如基础建设费用、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作为二级核算科目,最后,围绕一级和二级核算项目展开核算,形成多元化的核算,方便与日后的查询与统计数据。而且清晰明确的成本核算科目有利于将来的税金计算。

    (二)分清成本对象在了解成本的对象时,应该结合成本的实际特点去了解。对于某些大区域成片开发的土地来说,就一定会存在着共同成本的问题。在这个时候,分清成本的具体对象,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谁得益谁分摊”这一原则就适用于公共成本要分摊的这一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是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就可以直接进行成本核算;对于有一些不能分清成本对象的情况,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新的分摊方法来进行核算。比如说,土地的资金可以按照每人所占的面积来进行分配,而基础建设费和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费可以按照可出售的面积来进行分配等等。

    (三)一些间接费用的核算很多时候,房地产的开发都会产生间接的支出费用。这些费用主要包括的有企业的各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销售费用。按照现阶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说法,这部分费用都是作为房地产企业的间接费用,算入了房地产的成本中。在这里要注意的是,有些为了项目的进行而贷款的利息部分,这一部分如果也作为间接费用进行核算的话,就会造成财务状况不真实的情况。就不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会损失企业的开发成本。

    (四)忽略项目决算的问题房地产商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最主要目的是计算出在整个开发的过程中的实际开支,方便日后企业核算实际利润。可是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普遍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企业过分重视工程结算而忽略了项目结算。因为工程结算往往是在工程结束后就可以马上进行,时间明确肯定,又因为工程结算关系到工程款的支付,所以工程结算不容易拖拉。

    而往往项目结算会因为某一两个小问题而变得遥遥无期。要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提出一个“预算费用”的概念,就是将还没有完工的工程预算算进成本里,让项目结算能够按时顺利进行,等到日后工程完工后再来按照实际的支出改变项目结算。又因为这一个部分的工程支出费用,经常在总项目的投资中所占比例较小,所以这种“预算费用”的做法对工程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都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在的税务法律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未清算前,在未取得正式发票的成本最多能允许税前列支合同总额的10%,而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当期税前列支。所以,作为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合理的规划财务税务,在项目工程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之前、企业所得税汇算之前要尽最大的可能取得已经发生成本费用的发票,暂时没办法立马付款也可以,也一定要和企业的各个部门沟通合作,争取拿到发票后立即处理付款等事宜,让公司的工程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进行的顺利,公司税负最大限度的降到最低或者是想尽一切办法延迟公司交税款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