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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时间:2023-09-14 17:41: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融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融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第1篇

关键词:融资成本 原因 途径

一、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构成

(一)银行利息及其他费用

利息是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成本的主要部分,其大小取决与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由银行根据内部的利率定价系统结合综合收益率的下限确定,即利率定价系统确定的利率低于综合收益率的,按照最低综合收益率确定贷款利率,如果利率定价系统确定的利率高于综合收益率的,按照利率定价系统确定的利率作为贷款利率,企业在这块费用上几乎没有议价能力。

(二)抵押物评估费

企业在办理贷款抵押物登记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需要中间机构对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进行评估确认,如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就规定必须经国土部门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价值后才能办理登记,该费用按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费用,该费用由企业与评估公司商定。

(三)抵押物登记费

在办理抵押登记过程中,由房地产登记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收取,登记费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核定,各地的收费标准存在差异。

(四)担保费

在办理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时需要支付这项费用。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大致是贷款金额的1%-3%,其他商业性担保公司的收费更高,有的商业性担保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共同推出一些短期性融资产品,月利息达到了本金的30%。企业对这部分费用可以进行谈判,但议价能力业很有限。

(五)审计费

企业因报表审计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报表审计费用,该费用的大小取决于审计工作量大小,近年来,各家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了产品创新,部分贷款产品不需要企业提供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这部分费用呈下降趋势。

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成因

(一)资本结构不合理,财务风险高

银行基于收益覆盖风险、收益覆盖成本的要求,提出较高的回报率,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重要原因。近年来,部分银行引入了EVA考核指标,并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抵押物变现能力等确定了各类企业贷款的经济资本占用比率。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资产运用能力相对较差,流动资产周转率较低,偿债能力也不强,主要表现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较低。因此,在各家银行的信用等级评定中,中小企业的信用登记一般较低,银行在经营中配置的经济资本高,利率定价时一般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实行上浮,国有商业银行的上浮比例在30%―50%之间,农村信用社上浮比例在70%―100%。相对大型企业或集团企业等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贷款实行基准利率下浮,融资成本悬殊较大,是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的主要原因。

(二)融资市场的影响

市场同业的融资成本标准高,导致银行贷款利率居高不下。目前,在各地都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这些贷款公司执行的贷款利率远远高于国有银行、信用社、地方商业银行。在当前宏观调控形势下,这种现象更加明显,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短期借款利率达到了贷款金额的12%。因此,银行间普遍存在价格攀比现象,银行以此标准作为价格谈判的基础,认为银行贷款利率不高,而企业以此标准作为谈判上线价格,银行贷款利率确实比较合理。在利益驱使下,银行总是期望从客户身上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导致不能通过金融同业的合理竞争,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三)抵押登记费的存在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资产分布都比较分散,具体表现在产权证个数较多,单个产权证的抵押价值低,而目前多数登记部门是按件收取费用的。同时,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远远小于大型企业的贷款金额,导致了单位贷款金额承担的登记费用高于大型企业。

(四)自身财务管理限制了议价能力

一是,中小企业融资时间安排限制了中小企业融资的议价能力。中小企业规模小、市场份额占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资金的需求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难规划年度资金计划。企业大都是在接到订单或出现突发的市场机会的时候才考虑融资问题,时间要求迫切,使企业在贷款过程中丧失了议价能力,被迫接收高成本的资金;二是,中小企业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接受多家银行的中间业务服务,分散了企业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降低了在贷款过程中与银行的议价能力。

三、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路径

(一)调整企业资本结构,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一般大于大型企业,按照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反向搭配的原则,中小企业应该采取稳健的筹资策略,通过股权交换实施同业兼并、吸引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扩大权益融资。在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市场份额占比等问题的同时,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以农业银行为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有规模、资产负债状况、流动比率、周转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总的指导思想是风险越小、信用登等级越高,盈利能力越强,信用等级越高,中小企业通过权益融资后,上述指标将发生积极的变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从而为降低银行贷款成本奠定基础。同时,通过上述调整,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总体风险,偿债能力将明显提高,增强了企业对银行的吸引力,引起银行间的竞争,增强了企业的议价能力。

(二)有效使用财务资源,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议价能力

近年来,各家金融机构都加大了中间业务的营销力度,其中最大的一个策略就是实行综合营销,通过资产业务的开展带动相关中间业务的发展,在办理贷款时向客户推销网上银行、信用卡业务、保险业务等。同时,在银行的利率定价系统中也考虑了企业在办理这些业务时给银行带来的收益,有利于降低利率。但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于种种原因,将上述业务分散在几家银行办理,降低了对贷款银行的综合贡献度,获得的执行利率相对较高。因此,中小企业在选择银行时,要从信贷政策执行的灵活性,银行结算手段的先进性,中间业务品种的实用性等方面入手,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合理选择合作银行,并且将主要业务集中在这家银行办理,将企业的财务资源集中投向贷款银行,从而有效提高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增强在贷款议价过程中的议价能力。

(三)加强筹资策划,降低担保费用

多数中小企业是通过政府担保公司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在办理担保过程中,主要涉及两部分费用,一是银行贷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二是支付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担保公司收取的费用是按照银行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而银行在执行利率的确定上考虑了中间业务收入,存在“利息转化为中间业务收费”的现象。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政策,与银行协商,在保证银行综合收益的前提下,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水平,尽量减少利息,减少担保费的计算基数,从而减少担保费用。

(四)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逐步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对金融机构实行差别税率,降低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本,使金融企业保持合理的利润空间。相比对大型企业贷款,银行针对中小企业贷款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如果没有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银行势必没有支持中小企业的热情和动力。因此,可以对金融企业办理中小企业贷款形成的业务收入实行差别税率,降低营业税税率,降低银行自身的经营成本,才能保证金融企业实现收益覆盖风险、收益覆盖成本,才有可能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在制订差别税率时,可以根据实际执行利率的高低确定优惠税率,比如,利率达到了一定的额度久不再享受优惠税率。二是,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政策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能够有效控制金融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为了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可以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方式,对中小企业贷款超过一定比例的银行实施宽松的存款准备金政策,使中小企业贷款保持在总贷款中的合理比例,从而使中小企业获得应有的信贷支持。

第2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称《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XX围绕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

今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市经委承担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主体的重任。为确保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我委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特别是XXX年X月X日,XX省人大常委会出台《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后,我委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开展了更加深入的宣传工作,购买了XXXX多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并分发到企业、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我委还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并联系省中小企业局专家于X月份举办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实施办法》的专题法制讲座。为提高我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委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学习、培训,并组织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实施办法》,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同时,我委还通过组织企业办宣传栏、印发资料、开座谈会、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结合“四五”普法活动的开展,及时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实施办法》,使其深入人心、深入到每一户中小企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突破瓶颈,全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资金短缺是制约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关键性的瓶颈。为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技改资金紧张的矛盾,帮助企业开辟融资渠道,我委一直致力于加强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XXXX年XX月XX日,在省中小企业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依托XX市民营企业家协会,成立了一家为全市中小企业以及私营业主提供融资担保与工程建设担保的社会服务型的股份制公司——XX市XX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XXXX万元。XX担保公司成立近十个月来,共计办理担保业务XX笔,担保总额达XXXX万元。今年X月X日,在市委书记、市长的亲自过问下,在市财政支持下,筹备近X年的XX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为中小企业融资建起了新的融资平台。为使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尽快进入良好地运行状态,市政府还将在财政入股XXX万元的基础上,增加投入XXX万元,支持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发展业务。目前,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项工作,制定了担保业务操作实施细则、担保审查操作规程、审保委员会操作规程、担保审批、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等共三十多项规范性担保合同文本及规章制度,完成了担保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优化环境,切实做好中小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XX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和XX市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XX,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和控制对企业检查的组织协调。自XXXX年以来,我委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把中小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作为治理企业发展环境的工作重点,加大对“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的整治力度,对各种“吃、拿、卡、要”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千方百计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XXXX年、XXXX年两年间,全市共取消中小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XX项,降低收费标准XX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XXXXX.XX万元,其中取消涉及乡镇(民营)企业收费项目XX项,降低涉及乡镇(民营)企业收费标准X项,减轻企业负担XXXX.XX万元;查处涉企“三乱”案件XXX件,查处违纪人员XX人,涉案金额XXX.XX万元。全面完成了中小企业办学校移交当地政府管理的工作,解除了中小企业办社会的沉重负担。协助、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整治企业发展环境服务月活动,对市级有关部门发出了XX份督办通知,涉及企业反映的问题有XX多个,整改解决XX多个。为有效防止对企业的乱收费行为,我委还制发了涉企收费项目明白卡,每年定期进行检查,保证了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起草了《关于对全市乡镇(民营)企业收费情况进行登记清理的通知》,对市级各单位涉及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进行了全面清理,统一编印《XX市乡镇(民营)企业负担明白手册》,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通过落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三乱”的治理力度,不但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使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不断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来XX办企业,对促进我市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强化措施,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作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市XX坚持“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我委把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作为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来抓,着力推进中小企业的产业提升和产品升级,XXXX年、XXXX年两年间,全市中小企业共实施在建技术改造项目XXX项,完成总投资XX.XX亿元,有XX个项目入围全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涉及总投资X.XX亿元;完成技术创新项目XXX项,技术创新投入XXXXX万元。二是大力开展中小企业招商引资。规模小、总量小是我市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之一。市XX坚持大力开展中小企业招商引资,以此推动中小企业的嫁接改造和重组扩张,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快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由于中小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相当多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不高,缺乏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为此,我们通过加大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指导力度,不断推动企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内部管理创新入手,不断增强中小企业的活力,使中小企业在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营销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四是切实做好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和保障工作。为保障中小企业的正常生产,我委认真做好了资金协调、能源保障、市场监控等综合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仅XXXX年,就落实各类供电优惠政策节约企业生产成本XXX万元,协调解决了XXX公司、XXX公司等XX多户企业的用电、用水、用热等问题。五是积极为中小企业发展争取政策支持。XXXX年、XXXX年两年间,共为中小企业争取国家、省级各项基金和无偿资金XXXX万元,主要包括国债技改贴息、省技改贴息、省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小巨人企业发展资金、安全措施资金等,同时,还争取到XX户企业的产品确认为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又争取到XX户企业的产品确认为国家鼓励类产业产品。

第3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 瓶颈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a)-0192-01

融资难已成为影响当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1-8]。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在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溢价高和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要克服这两个问题不能仅仅依靠管制和行政干预,贷款风险溢价高需要小微企业自身的努力以及金融机构学会识别小微企业信用,而竞争不充分则需要放松小微企业服务的准入,需要政、银、企、中介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1 小微企业要进一步苦练内功

作为融资主体,小微企业自身的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是缓解融资难题的先决条件。一是规范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升小微企业的管理水平,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健全治理架构,改变家族式、家长式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企业组织管理制度。二是财务透明。加强小微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培训,督促小微企业规范财务制度,提高其财务规范化程度和财务管理水平。可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小微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以确保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高小微企业的社会资信度。三是诚实守信。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用档案、信用标准、信用记录和信息披露办法等,加大对失信企业的公开曝光力度,增强小微企业守信意识。通过加大银行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限制恶意逃废债务企业法人代表注册新企业等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制裁和惩罚力度,大力推进信用环境体系建设。四是科学发展。教育和引导小微企业进一步提升风险意识,坚持稳步健康发展,避免盲目和冲动型的扩大规模。引导小微企业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优”的方向发展,增强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

2 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合工作机制

建议确定牵头单位,组成相关金融办、经信委、民营局、财政、国税、地税、国土、房管、工商、银监、人行等为成员的联席会议,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将小微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税费状况、个人征信等信息归集起来,为决策机关科学决策提供综合信息依据。

3 健全完善小微企业信贷补偿奖励机制

一是继续实施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可以出台相关规定因小企业贷款投入或担保而形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建议今后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该机制。二是完善小企业信贷奖励机制。比如可以参照潍坊、威海等地模式,结合地方财力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机制,进一步调动银行机构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潍坊市政府每年按照银行机构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的1%~2%给予有关银行奖励;威海市政府2011年8月向5家银行机构颁发了“2010年度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118万元,奖励上述机构在支持小企业方面作出的贡献。三是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准予对银行机构2009、2010年度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予以税前扣除,近期国务院决定将该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在权限范围内继续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杠杆激励作用。四是大力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发更多动产质押贷款品种,减少单一的房地产抵押依赖,降低抵质押费用。引入更多担保方式,如股权、林权质押、联保等担保方式,多渠道解决担保费用高问题。提高抵押物融资比例,放宽融资附加条件等。

4 进一步完善抵押担保体系

一是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议进一步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行业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多种渠道充实注册资金,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吸收社会资本,增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提高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同时,建议建立多层次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如小企业联合担保、大企业扶持担保等,发挥综合担保效能,切实解决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二是努力为小企业发展减负。建议设立集抵质押评估、登记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窗口,简化小微企业抵质押评估、登记手续;借鉴济南等地模式,将按评估价值比例收费改为按项目数量收费,进一步规范评估、登记行为,降低、统一收费标准,延长评估结果使用年限,为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留出空间。建立职能管理、中介机构、银行联动协调机制,对企业和银行协商做出的评估报告,登记机关应认同,并办理登记。实施“财政减税+部门免费+银行增贷”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做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的工作。

5 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规范整顿。对各类投资理财类公司实施常态化监督和管理,对于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甚至没有取得工商登记的坚决取缔,对于依法合规经营的中介企业加强疏导,引导其健康发展,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对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肃清民间借贷市场,维护金融市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二是引导、规范、支持担保机构发展。规范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发挥其信用担保应有的杠杆作用。给予减免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为担保公司增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创造条件。

6 逐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长远来看,建议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小微企业上市育成机制,鼓励小微企业上市直接融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支持小微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作用;试点发行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小微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提供服务。通过上述措施,逐步建立起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共同发展的融资体系,有效缓解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为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金融支持。

参考文献

[1] 王俊峰,王岩.我国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研究[J].商业研究,2012(9):86-93.

[2] 王松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政府该怎么做[N].中国经济时报,2012(12).

[3] 王盛琳.金融危机下中国中小企业如何渡过困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9).

[4] 阎金明.扶持小微企业的国际经验及相关建议[J].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2).

[5] 姚双.财政资金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模式探讨[J].财会研究,2012(15).

[6] 韩晓杰,田洪村,段洪东.中小企业融资对策研究[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8).

第4篇

一、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2008年,随着国家陆续出台刺激经济发展政策,湖南省委省政府同时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截止2009年8月末,湖南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2830.9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的50.6%,1-8月新增中小企业贷款512.4亿元,占企业新增贷款的45.6%;1-8月全省人行系统累计发放再贷款45.9亿元,有效满足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1-7月全省中小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占其申请金额的近70%。

一是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省政府要求,人民银行会同金证办、财政、经委、银监等部门,拟定了支持中小企业融资20条意见,并以湘政发(2009)10号文件下发全省;接着省财政牵头、人民银行等部门参与,制定了《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并以湘财企(2009)12号文件联合下发。

二是贷款增加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长沙银行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积极服务中小企业,8月末该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138.7亿元,占全部对公贷款的80%以上,中小企业贴现余额达34.1亿元,占全部贴现的77%;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发展的经营性个贷占全部个人贷款的33.14%。以支持工商企业发展为重点的省工行系统,1-8月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390.5亿元,占全部累放额的50%以上,新增中小企业贷款100多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3.1%。省农村信用联社以服务“三农”为主,满足了县域及其下70%有信贷需求的1.2万家中小企业,1-8月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895亿元,近60%新增贷款投向了中小企业。招商银行历来重视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早在2004年招行总行印发了《促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指引》,招行长沙分行2009年8月末中小企业授信户达326户,授信余额147.2亿元。

三是制度改善了中小企业信贷服务。金融机构基本建立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或部门,专营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专项考核机制,鼓励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工行、中行、交行、浦发、长沙银行等建立了中小企业风险定价机制、成本利润核算、信贷审批、激励约束、风险分类管理、损失拨备等制度;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扩大风险容忍度,长沙银行规定贷款不良率在2%以内,对支行和客户经理免责;改善贷款审批流程,工商银行对小企业专营机构,全额下放了500-1000万元小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权,推行评级、授信、押品评估及信贷审查“四合一”审批模式,出台了对中小企业业务和专职客户经理的考核办法;县级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审批权限最少设定为300万元,经营状况达3A-5B和2A-2B的县级联社信贷业务最小审批和用信权限均为500万元,而1A-1B的可自主审批授信用信业务;提高授信效率,有的行推行了独立审批人制度,实行双人双签审批,目前各家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审批周期最短为5天;招行等8家银行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另有5家银行制定了适应中小企业的分类评级和信贷准入标准。

四是产品创新满足了中小企业资金需要。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信社等推出了应收帐款、国内保理、动产抵押、仓单、订单、发票等质押、买方信贷、专利权质押以及土地承包权流转、大型农用设备、荒地水域使用权抵押担保等多种融资业务,浦发行开办了中小企业“1+N”保理模式和应收帐款质押贷款,农信社推出了油茶林抵押贷款。针对中小企业抵押不足和缺乏有效抵押的问题,建行推出了“速贷通”和“成长之路”等信贷品牌业务,长沙银行发展核心企业担保贷款,浦发银行推出了担保公司担保和联保联贷业务,中行推出了第三方担保、信用担保、存货担保等多种方式,农信社、村镇银行推出“专业户联保+示范村+小额信贷”、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业务。

二、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困境

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较多,既有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等问题,也有银行信贷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比如:浏阳市创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反映,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时间太长、审批程序复杂,尤其是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金额小、时效快、期限短的特点,等贷款批下来,又错过了企业发展良机,因此企业宁愿发生民间借贷。还有政府财政支持不够、尚未建立融资风险分摊补偿机制,以及一些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抵押、评估、审计、验资、登记、过户等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不高,据调查,目前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反担保评估费率为0.4%,担保费率在3%以上,房产评估费率0.5%,抵押登记手续费率0.3%,土地抵押登记收费为500-3000元每宗,房产土地抵押登记需要5个工作日,收费偏高、服务周期长,使中小企业难以接受。湖南通程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进行了测算,申请一笔500万元贷款,除去各种费用成本,实际到位资金为350万元,可见贷款成本高达30%。目前全省122家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有一半与银行合作提供担保,而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较小和保证金短缺成为限制中小企业担保的主要原因,授信放大倍数在5倍内,另外少数担保公司存在放高利贷现象。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仍然单一,主要依靠间接融资解决资金困难,据人行长沙中支调查,银行贷款占企业全部融资的80%以上,民间借贷占17%,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少。

三、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对策

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当地政府要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成立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各地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2009年9月22日,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各级政府要督促贯彻落实,要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当地政府要主导担保公司,建立财政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资本金的注入、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补助等多种长效机制,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在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应在一定期限内或一定资本规模内免除担保公司所得税征缴;要尽快出台全省统一的中介收费管理办法,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推动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制定管理办法,出台扶持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途径。

2、银行要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金融机构要切实贯彻落实已出台的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尽快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服务体系,调整客户结构,确立投入重点,把中小企业作为主要营销对象,实行差别化信贷服务,对信用评级高的企业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对还款记录优的企业允许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用卡透支;研究制定适应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特点的授信审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放大倍数和授信额度;适当给予金融机构基层网点主任贷款审批发放权,向县支行合理下放短期信用业务品种审批权,扩大对中小客户授信面;研究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中心、担保公司、中介机构合署办公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通”信贷服务运作模式;加快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因为这些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可以最大限度地用于当地经济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而不象股份制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后就“上收”、“上存”,极少用于当地经济发展。

3、中小企业要提高自身管理和经营素质。尤其是企业领导者要提高决策和管理能力,诚实守信,规范和完善财务、成本制度,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加快技术改造,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树立长效经营理念。

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 比较 启示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由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在企业不能偿还贷款时,由担保机构代为偿付的一种信用服务体系。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克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化解银行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服务手段。日本是最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体系的国家,早在1937年就建立了地方性的东京信用保证协会,到目前为止,已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相结合的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而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由国家、省、市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及商业担保机构组成。本文通过中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相关方面的比较,期对建立与完善具有我国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所启示和借鉴。

中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比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应该受到法律的保障和规范。日本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高度重视,以立法形式给予肯定,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予以扶持。根据195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法》,明确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担保协会的性质、职能和作用,以及担保的规则,保证协会依法为中小企业服务;根据1958年颁布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设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现为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各都道府县均成立了信用保证协会(目前共有 52家),进一步支撑信用保证协会,为其分担风险。

我国目前对担保机构起到一定指导和约束作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000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原国家经贸委1999年下发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日本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法律地位、服务对象、支撑体系和运作规则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而我国的《担保法》是以维护债权人利益为立法目的,对担保人的权益显然保护不够。虽然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原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这些部门规章立法层次相对较低,效力有限,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条文又过于原则性,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有效掌握,并没有深入贯彻和有效推广。所以,很难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护。

资金来源

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以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为资本金。地方性信用保证协会的资金一部分是由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地方政府、公共社团和金融机构捐助,其中,金融机构的捐助资金的比例较大;另一部分是借入资金,主要是信用保险公库和地方财政以低息借给保证协会的。从外部资金的组成来看,国家和地方政府占82%,公共资金在外部资金中所占比例相当高。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来源有政府预算拨付、国有土地及资产划拨、民间投资和社会募捐、会员入股或风险保证金、国内外捐赠等。其中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

担保比例

日本信用保证协会对中小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对金融机构承诺信用保证,对承保项目不是全额担保,而是根据贷款规模和期限进行一定比例的担保,在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分散风险,一般比例为70%。信用保证协会保证额的70%-80%由信用保险公司公库再保险,一旦出现代位补偿,信用保证协会将承担20%-30%的保证责任,这部分担保余额在发生风险时最终由财政补偿。

我国对担保比例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协作银行不愿承担风险,担保机构实际上是承担了100%的信贷风险。由于风险不能在担保机构和银行间合理分担,造成我国担保机构集中了过多的风险,不仅造成担保机构责任与能力的不对等,也弱化了银行对企业的评估,加大了整体风险,不利于担保机构作用的发挥和担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担保费标准

日本信用保证协会向委托企业征收信用保证费,担保年费率在0.7%-0.9%。1994年底日本信用保证协会的资产总计为37426亿日元,承保金额的法定最高限额为基本财产的60倍,最低为35倍。单个企业的信用保证的限额为2亿日元,日本信用保证协会根据企业的不同规定做具体规定。

我国的担保机构担保年费率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担保机构收费标准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的50%以内,具体收费标准由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收费标准经同级政府物价部门审批,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浮动。

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借鉴作用

健全法律、法规

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向法制化、法规化方向发展。我国涉及信用担保行业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原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主要是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不够完善。而日本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该国担保和代偿的法律规定得很具体,便于操作。为指导和规范我国担保机构发展,应深入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快出台与其相配套的具体法律、法规。

拓宽资金来源与融资渠道

根据日本的经验,政府的财政资金是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资金的全部或主要来源。我国的担保业务刚刚起步,担保业务的开展还缺乏经验,因此,在我国现阶段,政府要对信用担保机构进行有力的资金支持,通过在财政预算中定期投入、定期拨付,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启动资金和补偿资金。同时建立定期的补偿基金制度和给予担保机构税收方面的优惠和减免,补充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具体来说,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将扶持中小企业作为长期政策,建立财政资金补偿机制,将担保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为担保活动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鼓励其吸收社会捐助资金。对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基金应给予税收减免优惠,鼓励其进行资本金内部补偿。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外部补偿主要是通过私募和上市募集资金,应给予相应的政策鼓励其融资。

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

适当的担保比例有利于在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之间合理分担风险。日本担保机构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为70%,其余由协作银行承担。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资信评估、违约责任、代偿条件等内容。尽量避免全额担保,以使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共同承担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风险,防止协作银行的道德风险。对目前协作银行不愿承担任何风险的做法,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引导协作银行在风险分担和业务开展上积极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在合作中促进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之间进行业务创新。

制定担保收费标准

我国担保业是一个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担保机构汇集了中小企业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银行转嫁的大部分甚至全额信贷风险,而担保机构所获得的受益仅仅是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所取得的微薄保费收入。随着我国担保机构业务品种的多样化,以前制定的“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这一收费标准已难以反映不同担保业务的合理价格,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与收益很不相称。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按照保费与风险匹配的原则,定期公布担保行业收费的国家指导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按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上下浮动20%左右。

参考文献:

第6篇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活动的信用风险有以下主要几方面的特征:

1、信用担保的信用风险主要由政府来承担。组建担保机构是政府为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项经济措施,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投资于高科技的中小型企业。组建担保机构的出发点来自于政府为了调整产业结构,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组建担保机构主动性和积极性来自于政府,因此,担保风险只好由政府承担。

2、信用担保的信用风险的可控性比较低。从中小企业本身状况来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为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担保。一般情况下,找担保机构担保的往往是家底薄(负债率高)、效益差、缺乏后劲、银行认为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可见担保公司是高风险贷款担保的集中地。要防范和规避风险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因为预测和评价的准确性不仅受制于担保公司的信息质量和素质,更重要的是这些中小企业的不确定性因素实在太多,难以全面、准确预料。另外,实际上这些中小企业不会有其他企业为其提供反担保,也没有易变现的合法资产提供抵押。因此,担保机构要想有效地防范和规避风险,确实是非常困难的。

3、信用担保的信用风险与其收益严重失衡。政策性担保机构所面向的服务对象是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而由于政策扶持的性质又限制它不能采用完全市场化的收费标准来弥补较大风险带来的损失,并且中小企业的现状也难以接受完全市场化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担保机构针对担保费用一般是定位在担保额的1-2‰左右。这样的收益相对于要承受如此高的信用风险来说是非常不对称的。

4、信用风险补偿能力弱。风险补偿机制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常运行的关键,通过信用风险补偿机制形成一定的信用风险补偿基金,然后,根据业务的进展,按比例逐步提取准备,用于冲抵代偿支出和弥补呆账、坏账损失。目前其信用风险补偿基金的主要来源为只有这么几方面:一是担保机构自身的内部补偿;主要有担保资金在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企业认缴的担保风险基金、担保费收入(一般为担保额的1-2‰)等一些可筹集的基金。另一方面是政府每年的风险基金的注入,形成风险补偿基金以弥补损失。

二、信用担保中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中主要存在以下引致潜在信用风险的因素:

1、法律环境不够完善。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该在整个信用担保过程中应有的独立法律地位、抗辩权和风险补偿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关担保的法律是加强担保业务抗信用风险能力的一种保护性法规。但是目前有关法律制度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格认定、准入制度、行为规范、法律责任、风险分担等方面也没有作出具体清晰的规定,这是诱致信用风险发生的一方面,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2、担保市场体系不健全。许多地方仅仅有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而没有内生于市场的中小企业间互担保机构和商业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少,担保品种单一,寻保困难,有的地方至今还没有成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少了一道风险防线;各地担保机构之间还没有形成业务合作、分散风险的机制,担保业的组织化程度还很低。这些情况给信用风险的发生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3、担保机构缺乏规范的担保决策程序,担保过程中的行政指令担保、人情担保和拍脑袋担保,使得担保公司信用度降低,信用风险加大。有的担保机构反担保条件苛刻,中小企业缺乏能使信用担保机构减少损失的反担保物,满足不了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担保手续烦琐,效率低,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成本,增大了信用风险。有的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所有制歧视,规定需要提供融资担保的中小企业要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而将真正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民营企业拒之门外,使得贷款回收成了一定的问题。

4、企业信用差,信用等级的可信度差,低信用等级的企业多,一些信誉差的企业随意逃废债务,转嫁风险,担保公司生存的经济、法律和社会信用环境等,增加了担保公司的运营成本,担保公司的收费弥补不了其业务开支和代偿后出现的净损失,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担保活动的信用风险。

5、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的配合不协调。各地担保机构发展担保业务过程中担保放大倍数在1-3倍,放大倍数较小,担保服务有限,尤其是银行在贷款担保的放大倍数、风险分担比例以及共同对贷款项目的监管问题上,与担保机构分歧较大,有的商业银行不愿承担任何风险,甚至要求担保公司本、息和费用全额担保,对贷款项目的共同监管上,银行只设定义务,而没有实质性的配合。这种风险承担的不对称性增加了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严重制约着担保机构的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

三、控制和防范担保活动的信用风险的对策措施

针对以上的信用担保中的信用风险特征、成因,特提出以下几条相应的对策:

第一、政府要以担保业务市场化为思路,加强引导。由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效益较低,担保风险高,所以政府应该牵头,组建信用担保机构,但是,随着我国信用担保体系慢慢地完善,要使担保机构尽量市场化运行,要防止政府行政指令担保公司对某家企业、某个项目进行担保;采取必要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加强对担保公司这个新生事物的监管和业务指导,使其健康发展,特别要强调的是政府部门不可直接操作具体担保业务。政府可以出面协调企业和银行的关系,允许并鼓励民间力量兴办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资金来源,利用民营企业机制上的灵活性,增强担保业的竞争性,以有利于担保业健康成长。努力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降低其运行的外部风险。政府对信用担保机构进行有力的资金支持外,还要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律支持环境,保证信用风险最低程度地发生。

第二、协作银行要以分担信用风险为义务,强化合作。协作银行作为信用担保贷款流程中的重要一方,是否严格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将对担保机构的决策产生重要的影响,也涉及到协作银行与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分担问题。信用风险的适度分散会使协作银行和担保机构所承担的义务达到一定程度的均衡,二者都可以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控制和防范信用风险。所以,协作银行可以在核审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时,根据自己的经验以及客户企业以往的信用关系来判断该企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并将该企业的情况以及自己的意见如实反映给担保机构。通过协作银行和担保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加强对担保活动的监督,共同来防范和控制信用风险。

第三、担保机构要以风险防范为责任,强化管理。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并未因担保机构的介入而消失,只是风险由银行向担保组织转移。因此,担保业务要坚持市场化运作,避免行政干预,防范担保风险。要把严格控制风险,实施反担保、担保机构与债权银行共担责任作为控制风险的重要措施。同时,担保机构作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运作的主体,其完善的组织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该组织安全、有序运作的前提和基础。担保机构应逐步探索并建立正常经营、规避和化解风险的管理制度,培养风险评估的专家人员,并不断丰富和总结担保与反担保方面的知识及经验,建立起信用担保机构高效的内部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和补偿机制。

第7篇

摘 要 2010年3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令2010年第3号),主要目的是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但担保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若干瓶颈,本文试对制约担保机构发展的资本金来源问题、与银行合作问题、行业自身发展的瓶颈几个方面做粗浅探讨,并提出若干建议,以探索担保机构的规模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关键词 担保机构 发展 瓶颈

一、面临资本金来源的问题

担保机构资本金主要来源有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投入,二是民间投资,三是自身积累。财政投入是担保机构的主要来源,主要是通过国有大型企业对其进行注资,或者政府部门直接对其进行注资;民间投入是担保机构资本金的重要补充,具有灵活、追逐利益的特点,但是担保机构自身经营利润较低,民间投入的资金又相对较小,对担保机构自身资本金的扩大并不明显。自身积累是非常有限的,担保机构在经营中仅能通过收取保费的方式进行盈利,相对来说盈利能力较低,因此担保机构实际上很难靠自身积累扩充资本金规模。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在采取多渠道扩大公司注册资本。一是坚持财政资金补充为主要渠道,同时积极申请有关部门以资金、股权等方式对公司的资本进行扩充。二是对有限的资金进行整合,可以借鉴安徽省担保集团将省内担保资源抱成团、扎成捆的做法,迅速扩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三是建立与民间资本持续对接,通过担保这个平台,对民营中小企业进行扶持,担保公司通过对其进行投资、购买股权等方式,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提高盈利转化自身的注册资本。

二、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问题

担保是连接企业和银行的桥梁。如果银行对担保机构不认可或认同度不高,这个桥梁就无法架设。

但是在合作过程中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一是没有与银行建立真正的风险共担机制。在开展担保业务时,银行占据主导地位,贷款一旦出现风险,担保机构就要进行全额代偿,这会弱化银行评审责任,甚至会有个别银行恶意地将贷款风险转移到担保机构。

二是银行自身金融体制导致担保业务的滞后问题。银行的地方分支机构贷款额度和审批权限过小,导致地方项目审批繁琐,期限过长,有的甚至将贷款机构投放到当地几家大型企业,对于中小企业贷款根本没有放贷额度。

三是担保机构在与银行合作中的地位偏低。在开展担保业务的过程中,银行需要担保机构缴纳一定额度的风险保证金,但是保证金的比例相对偏高,这不仅对担保业务的开展带来的不利因素,还限制了企业自身的发展。

根据以上情况,笔者认为担保机构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担保机构应努力提升自身实力,担保机构实力不仅体现在资金实力,还包括了担保机构项目运作的资源,项目运作的能力、风险防范的意识、承担风险的能力、代偿债务的意愿、管理规范的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这是担保机构综合实力的体现。二是担保机构与银行建立多层次的合作关系,担保机构不能只是简单的提供担保,承担担保责任,还应该在规范中小企业的管理和帮助其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以加深与银行的合作。三是整合自身优势,创造品牌价值,通过担保机构自身发展和实力不断提高品牌效应,开拓各个领域和优质客户,形成自己的客户群体。从而能在于银行和合作中逐渐建立自己的主导地位,使担保业务的发展更为顺畅。

三、担保行业自身发展的瓶颈问题

担保行业在经历了11年的风雨洗礼后逐渐成长、壮大。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依然还有很多问题。

第8篇

一、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1.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建立县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选派百名县处级干部驻企服务,积极做好政策落实、融资保障、用电用地、招工用工等各项服务。对困难较多的骨干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企多策”。加大《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1〕184号)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专报制度,召开百校百企用工对接会,在融资、减负、用工、服务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特别是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以及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推进自主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四大政策支持资金,要加快支出进度,增加兑现频率,缩短兑现期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加强研究,用活用好各类结余专项资金。设立工业应急专项资金,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3.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及其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2万元,对一般纳税人新购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超过12个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为3%。对纳税人月营业额未达到2万元、日(次)营业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营业税。2012年,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权限报批后予以减免。

4.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继续执行工业园区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认真落实对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优惠政策。2012年,暂缓征收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铁路护路联防费,由各级财政分担。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查处力度。

5.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费率。2012年,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6个月。适当降低参保企业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按不低于30%比例降低,个人缴费费率不变;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不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使用失业保险结余基金支付岗位补贴,2012年用于支持岗位补贴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11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额的30%;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单位缴费基数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核定。

6.着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2012年,对本市各类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肥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且就业人数在50人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市财政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肥工业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就业所在地财政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含全省统一的职业介绍补贴)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7.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2012年,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培训工种目录给予200—1200元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由市财政给予人均350元补贴;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职工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人均一次性500、1000、2000、3000元补贴。

8.加强煤电油气运调度。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协助落实省内煤电供需合同,确保不出现无计划拉闸限电,确保重要物资及时供应。

二、切实扩大有效投入

9.谋划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2012年,力争年内有480个项目纳入省“861”行动计划,确保“1346”行动计划项目储备规模达到4500亿元。全面落实促进市、县、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的“十大支持政策”,积极推进市、县“十大工程”建设;大力实施环生态修复、防洪保安等综合治理开发“工程”。制定《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设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一批新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层面。2012年,对获得国家、省和市审批的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的谋划项目,分别给予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编制费用80%、40%和2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分别不超过8万元、4万元和2万元。主动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对接,争取更多支持。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项目领导小组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时跟踪督办事项。建立重大项目推进考核机制,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10.鼓励民间投资。围绕市政设施、高速公路、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领域,推出一批项目吸引民间资金进入,使其享有其他所有制项目同等待遇。全面清理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限制性规定。

11.鼓励全民创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设立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允许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但须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企业免收注册登记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12.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首套住房信贷政策,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适当予以优惠。

13.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级政府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2012年市财政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不低于上年,确保完成69528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积极争取进入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市。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不足每平方米1000元的,由市级财政予以补足。2012年,按照“商品房缺口保障房补、住宅用地出让受阻商业地产补、新地块开发不足存量改造补”的思路,实施城中村改造18个、旧城改造20个,改造棚户区56个,完成老旧小区整治34个,推进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投入按照市、区(开发区)财政6:4的比例承担。

14.加大用地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加快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合政〔2012〕24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及产出效益的科学标准和激励机制。以全国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市中期评估为契机,力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报批、中心城区用地报批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使用、征转分离试点等方面取得突破。落实促进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存量商业用地升级改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三个政策性文件,优化土地配置,提高利用效益。加快推进新桥国际机场周边、董铺和大房郢水库水源地、汤池等三大项目,积极争取进入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市。

15.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对供而未建闲置2年以上的项目用地进行清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协议规定期限内建而未满和未达到规定投资强度标准的项目用地进行清理,依法进行处置。清理出的土地优先保证急需用地的重点项目建设。

16.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认真落实价格调控目标,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2012年,市级安排50万元应急价格监测专项经费,设立150个调查点,及时监测价格动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7.加快工业转型发展。大力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跨越、进十强”的意见》(合政〔2012〕64号)、《市“十二五”百家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合政〔2012〕23号),促进工业转型发展。建立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加快推进新开工项目建设,促进在建续建项目建设。2012年,对当年开工且当年竣工、单体投资50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总投资70%)的新开工项目,除享受5%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外,再给予项目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单体投资1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总投资70%)且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的重大续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与市有关部门签订协议后,按当年计划投资额可以预先拨付5%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竣工投产后兑现剩余部分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

18.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完善“一中心、三基地”功能,继续支持建设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院,积极推进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促进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推进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工作,最大限度放大政策效应。2012年,对涉及我市产业发展的相关核心技术、重大装备的研发项目,或重大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单个项目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对其超额部分给予20%、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研发投入年增长30%、占销售收入3.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并在本地产业化,其所获拨款资金在200万元以内的,给予国家、省拨款额50%配套资助,其所获拨款资金超过2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拨款额10%配套资助,最高配套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分门别类、量身打造扶持政策,加快新型平板显示、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19.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促进金融业、会展业、旅游业、服务外包业、电子商务等加快发展。2012年,对获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1∶1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围绕新闻传媒、创意设计、演艺娱乐等,征集和策划一批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产业项目,纳入到市“1346”项目库,定期调度,协同推进。对重大文化项目,在项目立项、政策扶持、银行信贷、土地保障、配套服务等方面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21.加大现代农业发展投入。制订农业产业化投资重点领域指南。2012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确认为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2.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出台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若干意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深化农村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推进区域性乡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农业物联网建设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及运用,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公共植保体系和农村能源体系建设。

23.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制定出台2012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建设年工作实施意见,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足额提取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力度。

24.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县城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市34个乡镇81个行政村157个自然村村庄整治实行奖补。制定出台市级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积极推进村企(合作社)合作,提升农村基层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推进农村管理创新,大力推进“村改居”工作,新建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标准化农村社区。积极推进农村户籍、规划、土地使用等制度改革。

四、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25.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产品。鼓励购买本市产汽车、农机设备、重大装备等产品,鼓励本地企业互相采购本地配套产品。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招投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研定。

26.开展本市产品促销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省内外和境外各类产销对接会。2012年,在省财政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所需费用(包括展位费、布展费、大型展品海外运杂费)给予30-60%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30%的配套补贴。

27.加大财政出口补贴力度。2012年,市财政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25%的配套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等发生的费用给予20%的配套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促进技术改造,对机电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自营进口每美元奖励1分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在省财政对出口增量给予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按1:0.5给予配套支持;对新引进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向型项目,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配套支持;对进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上且保持平稳增长的企业,按进出口总额的1.5‰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构建我市进出口孵化体系,积极推进出口品牌培育,加快引进国际产品认证机构步伐,降低企业产品国际认证、检测的成本。

28.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以投资合作带动贸易、技术、资源等合作。鼓励建立和并购研发机构、营销网络。支持组建“走出去”企业联盟,提高“走出去”组织化水平。

五、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29.开展重点招商活动。围绕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家电、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微电子等产业链较长的产业,结合已经落户我市的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配套招商。依托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家电博览会、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等大型会展和“之友”等平台开展招商,在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举办专题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开展赴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境外招商。

30.支持总部经济招商。2012年,新引进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对其自建自用办公用房,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费;对其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额标准给予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由企业所在地财政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3年内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按其等额标准的50%给予奖励;对总部企业新引进的高层管理人员(限名额)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市留成部分,按其等额标准,3年内给予100%奖励。世界500强、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及省内大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等机构,在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其在境内外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房地产业除外),按照《市2012年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规定给予政策优惠。

31.创新招商方式。充分发挥全市招商小组、驻外联络处、百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大招商以及各类招商平台作用,完善项目调度和通报制度,加强跟踪落实,确保意向和协议类项目尽快转化为合同类项目,合同类项目尽快落地。制定与中央企业、知名民企和外企合作发展具体工作方案,组建专门推进工作机构,主动与4000家境内外重点目标企业对接。2012年,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对于新签约落地的亿元以上央企合作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每亿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县(市)区、开发区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32.加快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扩区升级。鼓励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合作园区,对合作园区在规划、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吸引海内外地区政府、开发园区以及跨国公司、中央企业、战略投资者对其进行整体开发。鼓励发展“飞地经济”,积极探索不同的管理模式和利益分享机制,广泛开展国际、市际之间合作。加大标准化厂房建设力度,出台鼓励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的政策措施,推动标准化厂房招商。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33.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进与国开行、农发行、农行、建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细化各金融机构年度新增贷款目标,推动已有信贷规模尽快变为实际投放。定期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座谈会,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贷款展期。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退出;对融资平台实行有扶有控、区别对待,引导在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支持类”、“维持类”的融资平台适度增加投放。

34.加强银企对接。深入开展“融资服务年活动”,重点向金融机构推介我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转型发展导向的优质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项目。改进银企对接形式,分行业、分规模地开展点对点、定位准、针对性强的专场银企对接活动,组织相关企业与银行进行面对面、零距离对接,定期调度和通报银企对接情况。

35.稳步扩大直接融资。利用好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滨湖·春晓”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第三期的发行力度。大力实施“百家上市公司工程”,加强上市培育辅导工作,着力推进首发上市,2012年力争10家企业上市;引导上市公司运用增发、配股、公司债等多种方式开展再融资。

36.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加快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引导在肥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立网点,完善县域农村金融体系。加大金融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做好瑞穗实业银行(中国)在肥设立分行的协调服务工作,推进三菱银行落户。

37.加强金融机构监管。配合银监局对在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促进在肥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合理收费。严格控制银行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严禁银行实行存贷挂钩,变相收取手续费、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和推销其他金融产品。

第9篇

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灾后恢复重建、抗击全球金融危机、促进城乡就业、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创新和促进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四**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府发〔2009〕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把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推动工业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来抓

(一)中小企业在我市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力量,**年,中小企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69.44%,中小企业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96.94%;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年全市中小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9.3万个,占全市就业人数65.11%;中小企业是税收的主要来源,**年全市中小企业上交税收占全部税收的43.61%;中小企业是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基础所在,是实现经济强省、强市、强县的主要力量。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对于促进“两个加快”,推动经济强市、经济强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增强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中小企业数量少,规模以下企业发展严重不足,发展档次低,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产业集中度不高,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融资难问题、环境差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中小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一手抓大企业大集团、成长型企业,更要一手抓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到**年,力争每年中小企业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新增规模以下企业200户,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0户,培育发展中小企业产业集群1个,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2个,力争中小企业在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促进中小企业上水平、上规模、上台阶。

二、加大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宽松的发展环境

(一)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号)关于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规定,进一步放宽中小企业的投资经营领域。允许中小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业和严重污染的项目外,均应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投资经营。各级各部门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设置中小企业登记的前置性行政许可。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对需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事项,政府部门必须公开相应的制度、条件和程序。

(二)简化中小企业设立审批登记程序。允许创办1人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3个月内注册资本到位20%,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2年内注册资本缴足。凡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生产型企业,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事项较多,在筹办期间,经企业申请,可核发有效期1年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核为“筹办”。中小企业新设立登记申请的经营范围含有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应实行“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期办结”的操作方法,实现简政提速,方便投资申请人。

(三)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项目、标准公示制度,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加强对各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巧立名目、违规增加中小企业负担的坚决查处,追究责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引导中介机构降低对中小企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实行企业检查申报、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对中小企业检查和收费,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四)政府采购扶持。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对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条款。对新办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新产品,只要产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设置企业前三年业绩、纳税记录等排斥新企业、新产品的招标条款。

(五)支持市场开拓。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市内市场,市内重大建设项目、灾后重建项目优先采购市内中小企业产品,鼓励市内各行业、各单位优先采购市内中小企业产品,加大中小企业产品在市内的推广应用。

(六)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各种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监察、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中小企业投诉案件,加大对损害投资环境、干扰中小企业正常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七)依法规范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引导、鼓励、惩戒等各种措施促使企业诚信守法、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依法纳税、履行合同、注重信誉,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中小企业发展水平

(一)推进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利用震后对口帮扶、恢复重建和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的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地新发展一批中小企业。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开发“专、精、特、新”产品,支持创新能力强、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通过2-3年的努力,初步形成金属、能源、农副产品加工、电子机械、建材五大板块的工业产业构架。抓好工业园区、集中区的规划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集中区发展,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产业集群和区域集群。

(二)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对具有一定水平、规模、效益和银行已经贷款的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引导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社会资金给予支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集聚优势的地方,重点支持建立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新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等服务。

(三)支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协作配套。引导中小企业加入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企业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主动接受大企业的技术、产品辐射,充当大企业的“卫星”企业,围绕大企业主导产品生产配套零部件,加工品牌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

(四)鼓励中小企业创品牌。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等国家级品牌的中小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四**省著名商标、四**省名牌产品的中小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四、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银政企对接,大力推广资阳中小企业“五方联运”融资工作长效机制。金融机构要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投放量,确保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鼓励金融机构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加大信贷及多元化融资支持,不能因企业暂时困难降低企业信用等级,抽回信贷资金,确保中小企业资金链不断裂,项目建设不停顿,帮助中小企业渡过暂时困难时期。主动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金融机构要探索创新动产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第三方保证等创新型或特色信贷产品,切实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信贷需求。相关部门要对银行创新产品给予大力支持。

(二)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抵押难的问题。国土、建设等部门要积极为中小企业解决土地、房产等物资确权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确权办证效率。有关部门要简化抵押担保登记和公证手续,抵押物评估、登记按低限收费。

(三)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财政独资、控股或参股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建设,逐步增强担保能力,政策性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主要用于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重点支持“三有一不”企业贷款担保,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的主体作用。各县区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县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大力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担保领域,鼓励发展互担保机构和民营担保机构,实行互保、联保、再担保,提高担保资金的整体规模和使用效率。争取通过2-3年的努力,初步建立多种资金来源、多种组织形式参与的市、县(区)二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评级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建立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诚信评定工作。要强化企业信用意识,健全企业信用制度,建立企业信用自律机制。

(五)加大政府投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9年起,市财政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后每年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按一定比例增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自主品牌骨干企业、产业升级、产业转移、节能减排、节能技术等技术改造项目;为大企业大集团配套的专业化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物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就业岗位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补助项目;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建设补助项目;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中小企业信用但保业务补助项目。中央财政灾后产业重建资金也要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产业恢复重建。各县区政府也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10篇

【关键词】陕西;中小企业;发展;对策

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改善民生与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的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是目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余波未尽,受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小企业面临成本上升、利润降低的双重困难,经营压力还在不断扩大。寻求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对于促进陕西的经济发展是尤为重要的。

一、陕西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2007年至2011年的五年间,中小企业营业收入从6296亿元增加到16190亿元,年均增长22%;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38.5%增加到48%,中小企业在陕西全省经济总量中已经形成“半壁江山”格局。目前,陕西省中小企业已发展到140万个,增加值达到5800亿元,实交税金680亿元,利润总额为1500亿元,年末从业人员达725万人。据人行西安分行统计,至6月末,全省小企业贷款余额1072.9亿元,同比增长33.1%,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16.9%,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抽样调查显示,今年陕西省1000户小企业申请贷款满足率达到78.12%。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数量的不断增多,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对于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也逐年在提高,纳税额在税收总额的占比也较高。是创造城镇就业岗位的主力军,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

然而,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使其发展受阻。生产经营成本上升过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最主要“近忧”。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与阿里巴巴集团推出的《中西部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指出:在对小微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诸因素中,原材料成本上涨影响最大,劳动力成本上涨影响位居第三。调查总队2012年一季度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9.9%的企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劳动力成本上升过快;25.8%的企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原材料成本上升过快。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断上升,产品市场销售不畅,利润空间受到挤压,亏损企业比上年同期增加近1个百分点。要想使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必须重视其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和扶持。

二、陕西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

资金不足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普遍且长期存在的问题。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抵押资产有限,企业融资难度很大。按照现行金融货币政策,不少中小企业在银行很难得到贷款,为了生存迫不得已只能通过民间借贷取得贷款,但往往要支付很高的利息。据银监会测算,我国银行贷款主要投放给大中型企业,大型企业贷款覆盖率达到100%,中型企业也达到90%,而小微企业仅为20%。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显示,2012年一季度,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小型微型工业企业中,有41.9%的企业没能从银行获得资金,微型企业更是达到了45.7%。此外,一些大企业拖欠货款,加剧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的紧张。有的中小企业互相借贷,形成“三角债”问题,资金链一旦断裂,便发生“跑路现象”。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巴巴集团于2012年4月对重庆、西安等中西部多个省市开展的小微企业经营和融资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在影响小微企业经营的诸多因素中,资金紧张因素仅次于原材料上涨因素位居第二,进入2012年后,资金紧张或不足对小微企业的掣肘表现更趋强烈。调查总队也曾对212家中小企业融资进行过问卷调查,结果发现:问卷中企业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是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它们已经成为中小企业成长前进中的桎梏。由于资金紧缺,企业在一次性投入固定资产后,无力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不仅生产经营受到了限制,而且在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上后劲不足,一些企业只是靠来料加工赚取加工费来维持企业的运转。

(二)财税政策方面负担较重

中小企业相对大企业来讲,既没有垄断优势,也没有得到更多的财税政策惠顾。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各种税费中,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最为普遍,其他由于行业、区域不同,中小企业微还需承担类似地方教育费、残疾人就业金、工会经费等税费项目。据全国工商联统计,截止2011年年底,面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收费的部门依然有18个,涉及的收费项目高达69个大类。2010年,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总额达123亿元,该专项资金的补贴对象以中型高科技企业为主,补贴额占企业销售收入的0.5%-2%,但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基本无缘享受。

中小微企业承担的税收和非税收费用增长迅速,甚至大幅超过了企业利润。2012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发现,在工业企业利润下滑30%-40%的情况下,所调研各省的税收增长仍然达到两位数以上。从税收负担上看,2012年中小企业税收占资产总额的负担率为4.9%。更值得关注的是,为了保证预期的财政收入,不少地方加大征收各种非税收费。一部分行政性收费“变脸”为经营性收费,征费方式隐性化趋势初显;“小且散”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了,“大且重”的费种并未减,“避重就轻”的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

(三)中小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设备落后

从陕西省的实际情况看,中小企业技术资金投入不足,装备水平差,企业的落后设备不能及时得到改造和更新,不少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带病运转,甚至一些五十年代的设备还在超期服役。调查总队曾对某镇进行过专门调查,结果是该镇企业的生产技术设备达到90年代前期技术水平的只占20%;80年代后期技术水平的占34.6%;80年代前期技术水平的占17.0%;有约10%的企业使用的是70年代的设备技术。陕西省中小工业企业规模小,技术基础薄弱,高级技术人才短缺,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由于工作环境、条件、待遇等因素影响,一些大学、中专毕业生不愿在中小企业就业。企业技术人员少,技术水平低,大多数为土生土长人员,高级技术人才奇缺。中小企业对科技成果的利用能力不强。陕西省中小工业企业中,除一些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为大企业配套外,多数企业都是依靠当地的资源优势形成和发展的,产品大都为技术含量低的初级品。主要有生产建筑材料类的砖瓦、砂灰、石材等。农副产品加工类的豆制品生产、小食品加工、刺绣加工、木质家具等。由于这类产品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能力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

(四)聚集行业相对集中,差异性较大

亚当·斯密认为,中小企业集群是这样的一个企业群体,群集内的中小企业具有分工性质,但是为了完成某种产品的生产而联合在同一地域。中小企业由于其规模小,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灵活性较强。如果能够形成产业集群,其“产-供-销”在同一个区域,那么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和销售成本。另外还可形成一定的规模而享受规模经济,提高竞争力。

目前陕西的产业集群规模较小与省内配套不足并存。大中型企业数量相当于广东的10%和四川的50%,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数量在全国排第26位,省内配套率只有30%左右。优化产业结构是我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促进陕西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

(一)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发挥信贷担保杠杆作用,提升融资服务能力

中国社会的根基在农村,中小微企业的市场主要在县乡镇及农村。所以可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增强金融活力,有效增加融资供给。国资民资强强联合,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利用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支持资金,引进民营资本,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企业和创业者贷款难问题将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另外,不断推出新的抵押融资方式,创新贷款模式。一是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业务。二是开展订单农业贷款试点工作,促进了涉农企业发展。三是发放人民银行再贷款,增加信贷规模。积极开展直接融资,扶持农业龙头企业。集合票据和企业债券的发行,对于探索拓展农业企业融资渠道,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还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积极开发合作伙伴,加强银企合作,引进信贷资源。全面开展担保评级授信,深化融资服务。担保评级授信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时间紧、期限短开发的新产品。通过担保评级授信,为企业普及融资知识,培训财务人员,实现审批前置,缩短贷款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预防监管,防控经营风险。可与省再担保公司签订再担保协议,共同分担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财税政策方面应有针对性地支持

可以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这样才有利于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其竞争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股权托管中心及中小型创业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享受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的行为,确保新的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对有市场、有前景的小微企业贷款,酌情减少利率上浮幅度,对创新型和创业型小微企业可优先予以支持。

(三)中小企业应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2011年12月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为支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增强其创新能力,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应继续深化产学研的结合,推进企业科技创新。重视企业人力资源的积聚和培养,健全人才机制,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前提。除了人才的引进,也应注重完善研发平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促进陕西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发挥共建优势,打造企业集群发展的园区化承载平台。充分发挥省部共建、省内共建的体制优势,对原有工业园区重新规划,推动一批专业化园区的建设。发挥园区聚集效应,实现集约化生产,专业化管理,进一步壮大特色产业集群。

另外,应突出主导产业,强化特色,提升专业镇产业集聚发展的层次,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集群专业镇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水平和示范创业基地的综合实力。加快培育一批生产专业化、技术高新化、产品特色化和国内有影响、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形成与大企业分工协作、专业互补的产业体系。

综合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融资问题,需要金融管理部门以及财政税收等各个部门的政策合力,也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其中牵线搭桥,提供信息服务和专业指导。

参考文献:

[1]罗卫国.中小企业发展障碍及清障对策探讨[Z].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2012,7:24.

[2]上半年陕西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OL].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2011,08:24.

[3]胡莹.2013年3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OL].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2013,04:8.

第11篇

他告诉《投资者报》记者,“配资公司给了5倍的杠杆,本来股票就有亏损,只要出现这么一次大跌,如果后来我没有钱补仓,40万元本金就都没有了。杠杆大,风险也大,太自信,还是没有考虑清楚啊。”

有悲,当然也有喜。孙先生说他得意的时候,曾经靠10万元本金,两个月净赚了8万元。

这样惊险的游戏,如今在股票配资市场频频上演。

在各家配资公司网站上,你会经常发现令人动心的广告词:你能想象,10万元的资金可以放大到60万元来炒股吗?赚取高额利润不是梦,5倍杠杆炒股?你没有听错,期货市场可以做杠杆,股票市场也能放大资金,最高可达到10倍……

记者了解到,曾经流行在期货市场的配资业务,已经转战股票市场。尽管国家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规则,但是灰色地带中的股票配资市场正在迅猛生长。

相比主流的、合规的融资融券市场,股票配资市场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市场,它们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疯狂的股票配资市场

尽管券商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迅速,但是在主流市场外,还存在着另一个巨大的杠杆炒股的市场――配资市场。

打开百度搜索,有多达几千条关于配资公司的消息。

“2010年股指期货推出后,很多资金看到了商机,纷纷投入这个市场。”北京中证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位营销人员马先生告诉《投资者报》记者,“现在你到江浙、苏州一带去看看,配资公司到处都是。”

如果追溯历史的话,配资公司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

早在七八年前,杭州、宁波一带活跃的民间游资之间就盛行杠杆融资,配资就是他们首创。随后江浙一带成熟的配资模式很快扩延至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曾有媒体报道,2010年在北京一地进行期货配资的公司就有上百家。

从去年开始,河南、河北一些中部城市也相继出现了配资公司。去年一年,河南就有5家大小不一的配资公司出现。

最疯狂的,福州一带的一些股票配资公司还在各地招揽加盟商。记者根据网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一家招加盟商的配资公司,对方说:“只要你有办公场所,有员工,交10万元的定金就可以成立分公司,开展业务。”

这个市场到底有多大,没有人说得清楚。马先生向记者这样描述:只要客户有需求,多少资金基本上都能满足要求,“你想,民间有那么多资金,需要出口。”

目前,大多数的中小担保公司都推出了这项业务,此外还有一些专门的配资公司。

配资最先运用于期货市场。由于期货是日结算,资金仅一天周转,同时资金高达10倍的扩大,吸引了不少期货投资者。期货公司曾一度公开向客户兜售这种配资方式。

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一向活跃在期货市场的民间配资公司开始纷纷转向股票市场。《投资者报》记者了解到,之所以有这样的转变,原因在于各类公司良莠不齐,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做配资的小公司骗取了客户资金后销声匿迹的事情,影响比较恶劣,这些客户向证监会进行投诉。

因此,去年7月8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明确禁止了期货配资。自此公开期货配资只能转入地下,发展受到限制,一向热闹的期货配资纷纷改头换面,寻找对策,而股票配资自然是转向的最好选择。

“我去年的重心就在股指期货市场,证监会出文禁止后,我也就转向主做股票配资了。”杭州一家配资公司的员工向《投资者报》记者证实道。

股票配资市场热闹起来,还有一个明显的迹象,招聘信息也多起来,很多股票配资公司开出的每月薪酬甚至超过8000元。

记者向一家公司的员工求证,他笑着说:“平均来说是差不多的,前不久一位同事接了一个1000万元的单子,提成就上万元。我们现在都不在乎底薪,重要的是提成。”

10倍杠杆融资的诱惑

其实,证券公司也能够提供融资融券业务,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选择民间这种配资公司?

记者了解到,融资融券对于个人投资者有很高的门槛,开户资金最低50万元,还要有一年以上的开户记录。对于投资者来说,还有投资标的限制,目前沪深两市仅有285只成份股可以用来融资,还不是所有的券商都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现在虽有消息说,融资融券将成为券商的常规业务,对个人的门槛放宽,但是它的最大杠杆比例仅有1:1。而配资公司对客户的条件就低得多。没有资金门槛限制,杠杆比例可以从1倍到10倍,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马先生说。

有人说,杠杆率那么高,是不是风险很大?上述杭州配资人士反问记者,什么投资没有风险?风险大才能获得高收益。

而且,其他市场中的杠杆比例比10倍大得多:譬如外汇市场最高杠杆比例是1:500;黄金期货的杠杆比例也可以高达100倍;开通美股的投资者,只要开户,也能获得2倍的杠杆融资。

马先生告诉记者一个案例,北京丰台区一个职业炒股人,自己出了30万元,从公司配了150万元,扣除管理费,两个月就赚了20万元。

在一家名为申穆投资的网站上,还给出了一个10万元本金、4倍杠杆比例、一天赚28%的案例。

但股票配资真的如他们宣称的那么“诱人”吗?实际情况可能并不美好。

相比融资融券,民间配资公司运作方式比较复杂。由配资公司提供账户,将客户的自有资金和杠杆配资放进这个账户,虽然由客户来操作,但是达到平仓线时,配资公司会强行平仓,一般的平仓线是客户资金亏损到70%或者80%的时候。

譬如,如果你有10万元,用5倍的杠杆,全仓买进一只股票,股价波动接近20%,就触及到了平仓线。如果采用更高的杠杆,更容易触及平仓线。

但是马先生告诉记者,在股票配资中,通常给客户配资的杠杆都在5倍以下,不建议用大的杠杆,不允许客户满仓操作一只股票,投资的股票不能是ST股,也不允许炒作上市首日的新股,做股票配资的客户通常是多年炒股者,风险比较可控。

位于北京海淀区莲花桥附近的一家配资公司则向《投资者报》记者称:“虽然不建议那么大的杠杆,但对于比较熟悉的客户,我们可以放到10倍。”

不过他也有承认,到底盈利多少,还要看整个市场的状况,“在国内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炒股的胜率能有多少?你就明白,配资炒股失败亏损的例子也是不少。”

一位老股民就明确告诉《投资者报》记者,他不会去选择这种高杠杆比例炒股,中国股市本身没有T+0,市场波动剧烈,很容易造成爆仓的。

最高年利率可达72%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配资公司收取的管理费非常高昂。

中融通国际担保公司给出的收费标准是,杠杆比例1~3倍,每月收取3%的管理费;4~10倍的杠杆,管理费从4%到6%不等。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最高年利率可以达到72%。

北京森强担保公司还曾打出口号,声称管理费最低。但收取的标准是:配资额度1:1/2/3/4月综合服务费分别是配资额的3%、4%、5%、5%。

不管怎么样,应该说配资公司收费高昂。

对于这样的质疑,马先生认为,虽然算起来一年的管理费很高,但并不是客户每个月都做。客户基本上对趋势比较确定的时段,才会选择配资。

配资公司的规则是,管理费可以按日、也可以按月缴费,但都是签订合同的时侯,就先将管理费上交。假如10万元的资金,选择5倍的杠杆,3%的月度管理费,一个月你就要上交1.5万元的管理费。

另外,配资公司也不会让自己吃亏。如果账户亏损,赔掉的先是客户自有资金,等到客户的自有资金亏损到70%、80%,如果没有后续保证金,通常配资公司会强行平仓。

因此,对于配资公司来说,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

配资炒股合法性存疑

提供那么大的资金杠杆,配资公司经营是否合法?

对于这个问题,几乎所有受访的配资公司员工都很确信地告诉记者:“股票配资是合法的,大家完全可以相信。”

“我们跟客户签订的合同,实际上是我们配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客户签订合同,以自然人的身份,属于民间借贷范畴。”马先生说。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在马先生看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现在有些股票配资公司是依公司名义来和客户签署股票配资合同,即为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有的公司是依个人名义与客户签署合同,即为个人借贷活动,因此都属于合法行为。

也有人质疑,按照最低利率3%来算的话,已经超过银行利息4倍,这算不算高利贷呢?

中融通国际担保公司的一位人士则这样回答记者的疑问:“其实股票配资的费用不仅仅是指利息,还有综合管理费。股票配资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不仅仅是资金,还有先前的服务和后续服务,这些都不是免费的,客户当然就不可能免费享受他们提供的服务。”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吴远保律师也向证实了这条法律。

但是他同时指出:“融资融券规定主体是证券公司,其他公司都不能经营,违反了规定。”

实际上,配资公司的问题不仅仅局限在此。去年,期货配资被证监会禁止,监管层提到的原因还包括: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配资公司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登记的范围多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或管理咨询等,未取得任何金融业务许可牌照,涉嫌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资金借贷业务。

此外证监会还指出,由于在配资业务中,客户资金被配资公司控制,其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且配资放大了杠杆比例,加大了客户财务风险;同时,配置资金进入期货市场,可能扰乱期货市场秩序,存在风险隐患。

实际上,这些问题也同样存在股票配资市场。那么,曾经发生在期货配资市场的卷款逃跑事件,为什么就不会在股票配资公司发生?

第12篇

随着住房商品化进程,住房置业担保行业经历了市场培育的发展初期(2000-2002年)、政策拉动的行业快速成长期(2003-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波动期(2008年)、后金融危机的发展期(2009-至今)四个阶段。

2000年5月住建部下发“建住房[2000]108号文”《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置业担保作为支持个人住房消费、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保障债权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住房置业担保行业应运而生。由于住房置业担保行业执行市场准入机制,原则上一个城市只设一个担保公司,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行业壁垒。

1.市场培育的发展初期(2000-2002年)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住房消费,促进住宅建设发展,拉动经济增长的重大部署,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仍存在消费者有贷款需求欲与银行贷款安全得不到保证的矛盾。从具体操作来看,存在连带担保、全程一般保证、阶段性连带保证的担保方式。作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担保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培养和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开拓业务、改革创新、为社会提供专业精良的服务,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这一阶段住房消费多采取财产保险方式,银保合作格局难于打破,业务规模难于形成。

2.政策拉动的快速成长期(2003-2007年)

随着房地产行业发展,市场容量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担保及保险双轨制后,公积金政策性贷款业务增长明显成为行业核心业务。一些地区还先后出台了中低收入家庭担保贷款额度提高、降低担保费用、增加还款保障等优惠措施。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住房置业担保的出现激发了市场的有效需求,扩大了市场,增强了房地产行业的活力。但这一阶段仍存在科学确定担保服务收费标准、风险保证金税前提取、建立全国性的置业担保体系等问题。

3.全球金融危机的波动期(2008年)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房地产行业受到较大冲击,房地产价格及成交量出现下滑,行业风险凸显,置业担保行业风险及盈利模式受到重新审视,内生的制度建设得到加强。

4.后金融危机的发展期(2009年至今)

2009年至今的后金融危机阶段,政府强化房地产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各类调控政策频繁出台,随着拉动内需(2009-2010年)、限购调控(2011-至今)等行政手段的运用,不同区域呈现差异化发展态势,住房置业担保行业不确定性逐渐增加。(见图1)

二、住房置业担保业务发展方向

住房置业担保行业定位于服务贷款人、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客户满意为价值导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专业化房地产金融服务机构。

1.客户及业务品种多元化

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由零售业务向大客户渗透、融资性贷款担保成为新业务增长点,市场份额提升。住房置业担保核心业务为房地产贷款连带责任风险集合,经营活动运用大数定律(即总损失分布分散程度随被保风险集合增大而下降效应)进行风险识别、计量、产品设计、风险控制,通过保费政策、偿付政策、业务品种政策、安全资金政策等决策技术,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模块化,形成内、外部价值链整合。依托置业担保业务及资本投资业务两个管理平台实现业务驱动。其中担保业务涵盖风险性业务及服务性业务两个模块。风险性业务涵盖合同管理、物流传递、业务受理、业务审核、抵押物管理、逾期代偿、债权管理、法律诉讼、客服中心前台管理。服务性业务涵盖货币资金管理、提存准备金管理、投资性房产管理。

2.业务交易模式安全化

住房置业担保企业担保收、退费及代偿采取非现金交易模式,资金封闭运行,保持资金和业务同步安全交易。担保机构卓有成效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以及在房产处置方面的优势,能进一步屏蔽各类住房贷款风险防范。

3.内外部环境信息化

通过信息化建设,优化内外部环境,不断提高管控能力。搭建融资担保抵(质)押登记公示和查询平台,实现同产权管理信息系统、银行征信系统互联、互通,为担保债权的保护和追偿提供必要支持。

4.风险预警指标化

逾期代偿、抵押物价格波动及灭失、提前还贷、信用违约、流动性、利率等经营中各类风险累积效应显现,逾期代偿逐年增加,风险逐年积累。通过逾期催缴、责任准备金建立、计提、回转、核销技术进行风险控制,建立预警监控以拨备率(担保准备金余额/担保余额),拨备覆盖率(担保准备金余额/担保代偿余额)量化指标风险预警。(见图2)

图1:担保公司2000-2011趋势

图2:逾期代偿与回收

三、住房置业担保行业发展路径

目前,全国住房置业担保行业组织形式分为上海(股份制公司)模式及北京(事业单位)模式。上海模式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形成治理架构;北京采取隶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组织形式,通过关联交易的业务委托模式。

1.置业担保企业化发展路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房地产金融服务业——资产管理型公司(类保险公司)

住房置业担保企业实施产品开发、资产运用、资本、红利的LACD综合管理,以提供房地产金融服务为专业核心服务。运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ALM ),确定风险资产规模及对冲方式,围绕担保业务对各类资产采取严格有效动态贷后分类管理。通过分类计提风险拨备、坏账准备,足额进行财务风险准备提存,封闭专户管理。

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建立再担保保障机制即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分出人)在再保险人(分入人)处投保的行为,通过改变风险资产损失概率分布转移风险到再保险人身上,减少住房置业担保技术风险从而扩大担保能力。再担保转移损失概率分布可由多种方式加以限定,形式可采用住房置业担保业务单个风险片段也可部分保险业务量片段或者是全部担保的片段。具体可按被保损失分布特征或实际出现的损失采用比例再担保和非比例再担保两种形式。商业保险公司或全国性住房置业再担保公司成相关产品上述目标选择之一。

在平衡安全、流动、盈利基础上适度开展专业资本投资业务,货币资金作为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原始生产要素主要满足法律和技术性要求。根据现行住建部及银监会资本监管要求,置业担保贷款余额规模同资本金形成30倍杠杆比率、融资性担保规模同资本金形成10倍杠杆比率,公司自设立面临着货币资金注入、管理。同时担保核心业务担保费采取一次性趸收,收支的非同步性形成经营性现金流,沉淀大量货币资金。资本运用由担保产品谱扩展到全金融产品谱确立资产池,形成股权、债权、投资性房产及非周期性资产配置,提高资产盈利性。根据资本运用两个主要要素数量和时间确定周期,即资产持有规模同时间匹配运用标准水平组合配置资产。设立专门投资机构或采用社保基金管理模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投资。对抵押贷款进行分类,实现资产证券化。抵押贷款证券化,即对各类抵押贷款期限、利率、债务人资信状况进行分类组合,形成资产包确定以债券形式向投资者发行。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通过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类金融机构购买M BS资产实现资产优化,实现公司同资本市场连通。

目前,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投资人多为政府职能部门和房地产企业法人,股权结构单一,制约完善公司治理、机构规模小、资本不实、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成为公司发展瓶颈。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已通过上海地产集团上市公司实施证券化,打开资本市场大门解决了投融资难题。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同资本市场连通成为行业发展的现实选择。

2.置业担保非企业化发展路径:住房置业担保和住房公积金共同承担中国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