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0 12:34: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的理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拓宽执法监督领域,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工商”建设。
二、工作要点
(一)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工商”建设
1.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理念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端正执法理念,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文明执法。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地方经济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文件精神,组织人员梳理完善行政处罚依据,确定应当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项目;制定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
3.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工作。继续开展全局优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评选,提高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的能力和水平。
4.继续推动工商所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工商干部的执法能力,促进工商所的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建立法治理念牢固、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监督到位、执法制度完善的法治工商所。
5.排查执法风险点,积极防范执法风险,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执法风险的最低化。
(二)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转变行政方式
1.加强对行政指导理论研讨,了解目前全系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和解决途径,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工作,达成行政指导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2.积极转变行政方式,正确处理行政指导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关系,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上阶、拓范围、出成效。
3.认定一批行政指导示范单位和行政指导示范项目,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4.积极在行政许可、消费维权、合同纠纷、行政复议等领域探索行政调解。
(三)强化程序公正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1.贯彻执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处罚程序的补充规定》,进一步细化有关程序,提高工商执法办案的规范性。
2.创新行政执法程序。推行“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即“对初次违法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先进行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以减少行政处罚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将“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结合起来,对其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带有自由裁量的处罚条款进行逐条量化规范。要做到量化标准切实可行,合法、合理,在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同时,每一个违法行为的适用依据后面都要标注适用、部分适用以及不适用“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的情况。要切实做到降低处罚幅度、减少权力行使自由空间、规范行政处罚程序,量化处罚标准。
3.结合《行政强制法》的制定出,研究探索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制度。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拓展监督领域
1.积极拓展执法监督领域,适时组织、参与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调解、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等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2.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强化听证工作,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合理性的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对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加大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加强理论与实务研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对执法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与司法机关、复议机关开展研讨,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系统性和典型性问题。
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五五普法”的要求,总结成果,迎接上级单位的检查验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
(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1.认真实施《工商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高效有序的组织好全系统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工作。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杜绝无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工作。
(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报告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和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二)强化法律学习培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针对依法行政、政府法制、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建立领导学法制度,年度领导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二次,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运用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可度,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户外宣传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确立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着力营造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稳步推进法治卫生建设,深化权力阳光运行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后评估及执行监督等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提请大人或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五)推进阳光政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不断完善“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纪律监察部门的全程动态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六)拓展监督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管理,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社会评议、书面检查、听取汇报、受理群众投诉、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快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七)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以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争取行政指导在优化项目、深化内涵和强化效果上取得新的成效。深化“预防、教育、引导、整改、纠错”的柔性执法理念,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化。研究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受理、审案和执行复议决定的各个环节。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
(八)完善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纠纷稳控工作。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四、不断夯实执法监督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监督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网上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法》等制度和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执行和督查,着重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考核。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执法岗位职权分解、执法人员责任确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推动卫生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十)与区检察院共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为全面提升辖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卫生、食药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区检察院与区卫生局(食药监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共建合作机制暨成立区检察院驻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联络站。围绕发展大局,统筹协调,建立方便有效共享的信息平台,促进卫生、食药监管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预防、专门机关预防与社会预防的有效结合,实现卫生、食药监、检察三方联防联控,切实增强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工作合力,推进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工作,及时归档,积极开展自查自评,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的案卷评比。继续深化卫生监督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考核评查工作,完善修订评查范围、标准和方法,总结分析在行政执法办件和案卷方面的成绩亮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加强改进措施的跟进督查。
一、转变行政方式,全力推进社会管理
1、推进“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和《“三合一”网络平台行政权力数据库维护管理办法》,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实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监控,保障全到位。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权力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制度。
2、强化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窗口人员选派、培训等,强化窗口服务建设,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
3、夯实政务公开建设基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结果,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将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审报程序、条件等向群众公示,切实保障监管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受理各种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单。
二、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管理
4、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前先亮证,并且记录在案,执法必须2人以上。按照法律规定,从立案到结案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重事实、重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条款正确、处罚适当。案件查处过程中,向当事人公开执法依据、违法事实、适用条款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程序和时间等,还当事人以知情权。
5、行政执法精细化。建立监督机制。设置行风建设举报电话,主动邀请区人大、政协领导对执法工作进行视察和督查,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和六条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建立评议机制,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监督员和药监信息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评议执法工作。推行效能、作风、廉政建设“一卡通”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外出执法必须填写执法时间、单位,并将接待人员的姓名、电话交由纪检监督部门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得到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6、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数字药监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大力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7、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率,提升社会满意度。
三、化解社会矛盾,探索互动协商机制
8、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与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的衔接。完善调解申请书,受理调解登记表,调解记录,行政调解协议书等行政调解文书。
9、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和政民互动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主动沟通,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强化执法责任,完善行政监督和问责
10.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主动汇报。
11、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切实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2、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五、完善保障措施,贯彻落实法治建设
13、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凡遇重大或难处理的案件,坚持集体讨论,由案审会决定,确保案件正确性。
14、健全各项制度。制订公正执法、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社会服务承诺制、罚缴分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15、健全岗位责任。根据行政执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奖惩分明。
16、制定工作规范。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奖惩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依法〔*〕1号)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政府的监督,实现《纲要》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实行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
“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是国务院《纲要》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方式,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的落实,保证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全区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助于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接受党委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政府监督的自觉性;有助于贯彻《纲要》规定的各项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
二、乡镇政府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纲要》的基本情况;
2.本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3.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包括建立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建立和落实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等内容;
4.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包括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等内容;
5.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6.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监督的情况,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和上报备案,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接受行政审计和行政监察等专项执法监督,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等内容;
7.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学习情况,包括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内容;
8.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政府部门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纲要》的基本情况;
2.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所涉及本部门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5.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6.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7.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8.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及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9.部门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配置及调整情况;
10.其他依法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时间和形式
1.乡镇政府应当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区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抄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2.区政府工作部门和省、市驻区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5日前书面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抄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3.区政府在每年的1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情况。
区人民政府:
2014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学法用法的原则,保证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全区旅游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一是调整完善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发现的问题,并上呈下达、互通情况,使整个工作全面健康的发展。二是制定了《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文件。进一步分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加强综合协调,抓好分类指导,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针对旅游行业的特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严格执法行为,严管执法队伍,形成上下互动、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舆论氛围,多方面的开展法治创建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同时,用好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大依法行政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二是开展促进诚信旅游活动。组织旅行社和主要景区、景点在市民广场、社区开展旅游咨询服务和旅游相关知识讲座,让更多浦口居民了解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促进旅游企业牢固确立诚信旅游,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树立旅游行业新形象。三是组织全区各旅行社认真学习《旅行社条例》、《旅行社诚信度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鼓励各旅行社根据标准进行整改,提高游客满意度、行业认可度、经营管理规范,积极参与旅行社诚信度等级的评定。
201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法制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抓制度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二是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法制办积极联系,进一步明确执法的权限和流程;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理念,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思路。通过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切实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服务,让企业和旅游者更加满意,使我区的旅游环境更加美好和谐;四是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力度,在行业规范、诚信开展、市场监管、旅游投诉等方面出实招、出新招,确保我区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和谐、平安。
为做好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湘政发〔20__〕3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州政办函〔2014〕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凤湖管委会。
(二)县直相关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计生局、县民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体育局、县档案局、县粮食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移民局。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考核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2014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附件1、附件2)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动态监测。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考核对象档案,及时收集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单项工作后,应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电话:4725799)。
(二)自查自评。12月1日前,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自查评分表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组织考核。12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按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得分作为县人民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相关依法行政工作项目评分内容折算记分依据。
(二)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积极履行统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干统计、依法管统计、依法治统计、依法兴统计”的工作职能,,统一计划、规范操作、突出重点、协调行动、强化考核,切实抓好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上半年我局共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认证23件,结合一套表联网直报对1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在七里沟办事处举行“双基”建设推进会,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经过全区统计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局荣获2012年度市统计局法制工作三等奖的好成绩。现将上半年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2013年初制定和下发了《区统计局2013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制定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行政执法目标的圆满完成。我局每年均根据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制定《区统计局二0一二年行政执法责任状》,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岗位,使大家在依法行政工作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了行政执法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
首先是加强对自身队伍的宣传,强化执法主体的法制意识。一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系统学习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通过学法,机关干部执法意识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从社会公众教育着手,创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三是以推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为契机,丰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与形式,扩大效果。我局将统计法律宣传手册发放到广大统计人员手中,督促广大统计人员学法、熟法、守法,依法统计,寓法于工作之中,收到很好的实效。
三、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为此,我局成立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区法制办和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今年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对统计行政权力再次进行梳理,特别是对权力事项中的法律依据进行规范;二是进一步明确处罚案件中各节点的控制要求,为打造廉洁公正、操作规范的执法流程起到制度保障。三是组织相关操作人员对行政权力网上操作流程进行学习。目前,我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处罚事项全部实现网上流转。
四、扎实有序地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是是以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的标准化管理,实现统计资源共享,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质量为最终工作目标。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局关于“企业一套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顺利完成了我区“三上企业”一套表双轨运行工作,对于夯实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营造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致力全面转型,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使综合实力更强、城市形象更美、经济结构更优、生态环境更好、人民更加幸福的奋斗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继续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加强以《纲要》、《决定》、《意见》等为重点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区政府、各镇、各部门年内开展不少于三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执法技能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各镇政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深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活动,探索建立全区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3、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民生工作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办事公开,各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交通运输企业、水电气等公共企事单位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监察局、相关职能部门。
4、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基础工作,于6月15日前组织完成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确定、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执法职权的细化分解、执法责任的落实等工作,将结果按时书面报区政府法制办,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部门。
5、切实强化对行政许可相关的监督管理。区政府各部门继续开展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和确认工作,建立区级行政许可项目管理机制,实时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
6、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章,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做到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罚,避免执法随意性。积极探索重点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制度,适时启动从重处罚和听证程序案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7、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按照国务院《决定》精神,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在有效监督下运行。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8、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继续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办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努力将行政复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9、加强舆情应对和处置。对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区级各部门。
10、严格依法行政工作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积极探索监督检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发挥政风行风评议对各单位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根据市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判标准的变化,结合我区实际,科学合理的设定考核内容、评分标准,使年度考核做到反映成绩、发现问题。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
1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工作要求
1、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设法治政府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启之年,也是我市的转型突破年。各镇、区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区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2、各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标准,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各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要在6月10日前报区政府,并抄送区政府法制办。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刚才,城管局、海事局、城厢镇等3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讲得很好,希望大家学习借鉴。郑市长对下一阶段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部署,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我完全同意。会上还下发了太仓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安排。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推进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目标。规范高效的行政管理是政府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行政机关的整体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直接决定着社会治理的成效。推进依法行政,要善于依法调整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让法律真正成为政府治理的准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靠法律法规来保障行政行为规范化、公开化、法治化,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途径。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越来越繁重,面临的矛盾问题越来越复杂,更加迫切地要求政府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用法律管权、依法律办事、靠制度管人,从根本上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真正为人民谋利益。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政府全面提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防止和减少行政权力的缺失或滥用,进一步促进政务环境、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优化和改善。
(三)推进依法行政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们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转型升级关键期、深化改革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群众诉求多元复杂,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承担的任务依然艰巨。与此同时,群众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普遍增强,通过法律渠道寻求权利救济的行为不断增多,借助媒体、网络等载体对政府依法行政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只有严格依法行政,善于用法治思维考虑问题,用法律手段推动工作,用法律武器化解矛盾,才能有效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发生。我们要率先走出一条符合时代特征、具有太仓特色、群众认可的现代化之路,需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太仓的创新实践,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先导区,才能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以前,我们一些干部有个思维定势,似乎认为依法行政是一件看不见、摸不着的软工作,难以立竿见影,这是不合时宜的。依法行政既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政府工作的起码要求,要把依法行政上升到地方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发展环境和城市精神的重要内涵来理解认识。一些同志担心,强调依法行政会束缚自己的手脚,妨碍经济建设,影响发展速度,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当前政府在履行自身职能时,需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传统的权力导向型向规则导向型转变,执行好规则,通过严格依法行政来引导、规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是用长官意志和简单的行政命令来干预经济社会;二是从注重创造财富向注重创造环境转变,提供好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三是从注重微观干预向注重宏观调控转变,协调好矛盾,更加重视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平处理矛盾纠纷。
(二)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深化改革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法治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基本准则。要秉承法治思维,在太仓各项改革工作的推进过程中,自觉践行法治原则,自觉遵守法定程序,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通过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改革行为,让各项改革举措沿着法治轨道推进,才能使改革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提高全社会对改革的公信度和参与度。
(三)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有的同志认为,依法行政程序复杂,条条框框太多,束缚了政府的手脚,影响了行政效率。要全面辩证地看待效率问题,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来看效率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规则,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避免了推诿、扯皮和拖延,实则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些事情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看起来效率很高,但因为没有坚持法定程序和原则,可能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得不偿失。如有些问题的处理,遵循的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依法处理,不严格按政策办事,结果造成相互攀比、缠访闹访,最终却难以做到案结事了。房屋征收拆迁等问题的处理,也存在类似情况。从总体来看,严格依法行政只会提高行政效率,而行政效率的提高又会促进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从而形成良性互动。
(四)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提升服务的关系。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在社会治理中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大背景下,我们既要建设法治型机关,也要建设服务型机关。服务群众是基础,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可以提高群众对法律的遵从度,更加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同时依法行政树立了责任政府、诚信政府、透明政府的形象,更好提升了政府为民服务的水平,也创造了条件让群众监督政府工作。
(一)着力加强法治思维,抓好“关键少数”作用。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关键少数”。与“关键少数”对应的当是“基础多数”,与会同志是我们太仓的“关键少数”,并能起到带动和影响相应的“基础多数”的领导作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所在。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着力强化规则意识,注重制度刚性约束。现在社会上目光都盯着
公务员,公务员曝光率极高。一旦违法,不仅自己工作生活受到影响,还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我们公务员大多手中握有大大小小的权力,行政执法人员也有很多处于执法一线,权力的使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利益,要心中有法,敬畏法律;要学法知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要依法行使职权,不越权、不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要定规矩、明底线、划红线,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让每一位机关公务员习惯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中干事。(三)着力抓好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队伍。要强化学习培训工作,使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综合能力与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任务相适应。要善于借力使力,整合法制办、市政府法咨委成员、有关律师等组建市级层面法律顾问委员会,要扩大区镇、部门法律顾问覆盖面,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同时要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只有群众内心拥护法律,全社会信仰法律,法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法律权威才能真正树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调动发展活力,刺激经济发展,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府权力配置和运行,坚持法律优先,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保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1、结合街道办事处往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围绕落实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查摆工作不足。签订《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关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科学、合理地制定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及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并在全办组织开展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
2、加强《行政诉讼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切实增强全办工作人员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特别是抓好《行政诉讼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完善程序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提请集体讨论前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2、完善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对各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全办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程序。
3、加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力度。根据《县政府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重点做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急需、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规范调节和引领作用。
4、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着力打造“崇法护民”的法制工作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对全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5、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全面梳理,并根据全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行政执法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6、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全办结合自身职能梳理权力清单,把转作风、抓廉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内部督查和社会评议监督,把权力清单及廉政风险点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政府法制工作环境。
7、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强全办行政复议受理联络点建设,在全办普遍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
(三)强化监督行为
1、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对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评议考核。
2、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群众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反映。对人民群众检举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强化综合考核。根据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要求,健全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并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激励机制,以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全办法制工作再上新水平。
4、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一、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
一是认真开展学法活动。坚持局党委会、职工会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电力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省发窃电管理办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专业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各股室要制定具体的学法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学法活动。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人事任免、项目安排、重大活动安排等决策事项,实行局党委研究决策制度。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四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批制度。凡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需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二、严格执行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制度。凡行政权力事项,各股室必须按照要求,在网上规范运行。坚决禁止行政权力不上网运行或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等现象。凡未严格执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制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实行行政权力目录动态管理。各股室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变更情况,依法新增、取消、合并行政权力,并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调整行政权力目录。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按照区法制办要求,积极组织没有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好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得当。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各股室要使用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文书,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材料的归档和案卷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有案可查。四是创新行政复议机制。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撤销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四、深化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政务事项,保障群众快捷、方便获知相关信息。二是执行行政执法事项网上办理制度,案卷材料同步录入上网,适时公开案件办理环节。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处罚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案件信息依法在网站公开。三是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广泛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发挥引领舆论的正能量作用。
五、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
采取自查和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局办公室负责梳理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公开承诺。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切实开展认真开展《电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收集整理有关宣传资料。积极开展贴近群众生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有效开展“12.4”法制日宣传等专项宣传活动。
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更好地服务建设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娄底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娄底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规划”为目标。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规划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打造“幸福娄底、法制规划”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依托,以问题为导向,以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中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监督体制。实现“执法素质显著提高、执法体系完备高效、执法权责清晰明确、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形象文明公正”六大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曾伯怡任顾问,局长朱昌美任组长,副局长谢义务任副组长,副局长刘志新任常务副组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肖建国、副局长黄晓华、工会主席黄小平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和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李伟世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四、工作任务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划执法支队和县(市)区规划局(分局)全年要主动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制学习培训活动,展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重点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及专业执法涉及法规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使用、案卷制作等执法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努力做到学深、学精、学透,为进一步提高规划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规划执法队伍;不定期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以法律法规学习为重点,力促形成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好学进取的学习风气,切实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2.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执行规范性文件“四统一”和合法性审查、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合法、合理、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原则,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目前全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受委托行使的各类审批权进行再清理,逐项进行复查复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局行政许可集体会审制度。对本系统的行政审批项目,入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的环节、手续和时间。建立行政审批网上投诉系统,局政策法规科和相关科(室)要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把行政许可审批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及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重大事项行政的决策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决策范围、决策机制、听证事项标准,听证会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都要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4.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坚持每半年开展1次自查自纠;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年度内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备案 ,并及时向市法制办;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于2014年8月1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科2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5.抓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政策法规科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市法制办和相关法律专家联系,针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组织协调相关执法单位参加应诉、复议答复工作,指导其完善资料、收集证据、保证应诉质量和效率,并按规定及时向市法制办上报统计报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及县(市)区规划局(分局)应参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6.强化依法行政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强化法制监督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娄底市规划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内部各项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情代法、、等问题。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做到执法公开化、透明化。在网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责任科室:局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7.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信息中心积极配合,年内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在规划局信息网站上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去规划局(分局)要积极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进行大力宣传,年度内在媒体发表稿件新闻报道累计不少于2篇(次)。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
配合科室: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