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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时间:2023-09-14 17: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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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推进民主公开和规范操作,促进基层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县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随着新农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农村集体资产已经形成相当规模,对改善农业条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尽管在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社区(村、村组)在资产、资源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发包集体资产、资源不签订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面,档案资料保管不完整,出现矛盾纠纷缺乏解决问题的依据;二是购置或处理集体资产、资源时不民主、不公开,集体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或低价承包、出售;三是存在集体资产被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现象,引发干群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立足于管理机制创新,着眼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全程监管,全力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挖掘增值潜力,增加集体积累,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建立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

各乡镇(包括街道办、红云高新区,下同)要依托各自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成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乡镇招投标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整理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信息;

(二)审核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方案和民主决策会议纪要,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三)组织、参与、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

(四)监督项目交易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五)调解招投标活动纠纷;

(六)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档案;

(七)处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其他事务。

三、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范围和程序

(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范围。

1.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水电等公用事业项目,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2.集体固定资产购建、经营、处置项目。

3.集体林木、机动地、“四荒地”、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承包经营。

4.大宗办公用品、设备材料等采购项目。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程序。

1.实施招投标的项目,其项目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等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经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批。

2.投标项目确立后,社区(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与乡镇招投标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组织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要签订书面合同。

3.对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获得的资金收益,由乡镇“三资”中心直接收取,纳入代管。对完成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乡镇招投标中心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或工程验收结果,由施工方开据发票,经村民小组、社区(村、村组)、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乡镇招投标中心向乡镇“三资”中心开据付款通知书,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中标单位。

4.乡镇纪检、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全程参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的监督。

四、完善制度,努力实现全程监管

(一)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各乡镇在摸清各社区(村、村组)集体资产、资源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管理台账。集体经济组织要如实逐项登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经营使用及变动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已承包经营的,要将有关审批文件、会议记录、承包合同书等资料或复印件移交乡镇招投标中心备案。

(二)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施跟踪巡查监管,特别是对村民小组集体资源的发包,要及时跟踪记录变化情况,做到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信息登记经常化。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根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和管理实际,及时编制和修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计划,乡镇招投标中心根据计划安排组织招投标活动。

(三)建立民主管理与公开制度。社区(村、村组)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招投标前,要依法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定期将资金、资产、资源运营情况,全面详细地向成员公布,听取成员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及管理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对其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不当的提出整改意见。

(四)建立专项审计制度。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等进行专项审计,做到事前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对基础工程设施建设等进行跟踪审计,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违规操作。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乡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杜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应纳入招投标而未实行招投标、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集体资金应纳入代管而未代管等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第2篇

关键词:乡镇农经站;建设;三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1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也加快了乡镇农经站建设步伐。为有效地推动乡镇农经站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加强对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管理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获得良好的发展成效。

一、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结构队伍的建设

农村经营管理队伍是彻底执行党制定的农村发展政策的力量,随着城乡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越来越快,这也对农村经营管理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加大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并深入农村改革,加大农村经营管理队伍的建设力度,从而为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农村经营管理队伍要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抓住重点,加强对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管理,从而全面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

二、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在农村集体经济中,土地资源是十分重要的资源,可以说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近年来,土地问题越来越敏感,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坚持依法开发、利用、管理土地资源,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民在土地集中经营管理中获取利益,才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才能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目前,在农村用地过程中,存在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差的问题,如为加快农村建设步伐,没有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造成土地闲置,加上农村居民居住点不集中,出现一户多宅等现象,从而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为确保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的节约用地意识,同时要严格的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严格的按照相关规范占地、用地。

三、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制度

在进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为确保财务管理中的规范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从而形成资产入账、资产变动、资产处置、资产报损、日产管理等全方位管理体系。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集体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管理台账、资产清查管理等相关制度,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据可依。

2.建立资产管理台账

在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时,可以根据集体资产的多种功能,建立相对应的资产管理台账,如公益性资产管理台账、经营性资产管理台账,并定期对资产管理台账进行考核。在日常工作中,管理人员要登记好资产管理台账,一般情况下,资产管理台账需要记录的内容有资产情况、租赁合同条款、租赁单位信息、资产变动情况、租金收取情况等,确保资产管理台账的准确性、有效性。

3.加强资产清查管理

要加大资产清查管理力度,定期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查,并执行资产公开制度,及时将资产变动情况公布给所有农民。在清查集体资产时,要坚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原则,清查人员要认真、仔细的核查每一项账目,如果出现盘亏、盘盈的线性,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资产结构。当发生资产变动时,要坚持全面审批、全面审核、全面监督的原则,确保资产管理在可控范围内。为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对于当期的资产投资项目,要将其列入资产年度预算中,并明确项目建设管理的基本流程,推行投招标制,从而对建设项目的成本及质量进行有效地控制。

4.推行资产管理业绩考核

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资产管理质量及资产经营情况,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状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挂钩,如果发现存在违法资产管理制度,引起集体资产损失、资产经营不当等现象,要严格的按照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只有加大资产管理业绩考核力度,才能有效地规避集体资产流失的现象。

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重点,由于集体资金具有流动性强、容易挪用、侵占等特点,因此,加强集体资金监督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集体资金管理不仅仅是存款、现金管理等过程,还包括债权、债务、资金使用管理等,对农村集体资金而言,由于其使用环境比较特殊,并且各类收入来源比较特殊,导致集体资金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同时在公益设施维修、道路维护、补偿款等方面无法实现规范化付款凭证,导致集体资金在支出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十分重要的。

为推行集体资金财务管理规范化,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管理、票据管理、资金内部控制等各个方面的管理制度,从而为集体资金的使用管理提供有力依据。要加大对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利用民主监督和严格的内部审计监督对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避免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的现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另外,要通过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来对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金、票据、债务等的管理力度,及时清理各项债务,定期分析资金收入、支出情况,从而确保集体资金的准确性。

五、总结

为推行乡镇农经站建设,加强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结构队伍的建设、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从而为农村集体经济的飞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包根潮,吴海潮,吴江平.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做法及成效[J].中国农业会计,2012(11):141-142.

第3篇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村务规范化建设,我们在全县实行了“村有乡管”和“村账乡管”,由乡镇农经站直接代管村级会计账、表、簿、证。近年来,通过加强监督查处、出台相关硬性规定等措施,有效规范了“三资”管理。但是,“三资”管理还存在着一些监管不到位、资产资源流失毁损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认识不够是造成“三资”管理难的首要原因。一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直被认为是村里的事,“村里的钱村里花、村里的资源村里用”,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多数群众也认为反正资金、资产、资源也不是哪一个人的,只要村不向群众收费就行了,根本就不关心财务运行和资产资源使用情况。所以出现了“三资”管理中上级、下级都不能有效监管的现象,带来一系列不利于监管的问题。如在清理登记工作中因组织不力、马虎敷衍,造成资产资源家底不清。村务(财务)公开搞形式、走过场,公开的形式、程序、内容的真实性都无人问津,有的村甚至出现部分资金不入财政账户直接到村到人的集体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因为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忽视、放松对“三资”的管理,长期以来,导致监督管理的手段不多、措施不力,甚至于问题发生也得不到彻底解决,直接影响管理的实效。

2.监督主体不明确是造成“三资”管理难的重要原因。监督主体不明确的直接原因是对“三资”范围的界定不清晰。管理部门没有能够就农村集体“三资”涉及的范围和领域进行明确,给清理登记和管理“三资”带来困难,不能明确界定“三资”的范畴,就无法确定监管的主体。监管主体不明确,没有责任人,势必会导致资金资产资源流失、转移甚至被非法侵占。

3.制度不健全是造成“三资”管理难的根本原因。制度是管理的根本依据。目前制度不健全直接制约了“三资”管理的失效。在相关部门制定的法规中或多或少的体现了对“三资”管理的要求,但是不全面、不具体,不便于执行。从监管制度上看,没有明确的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相关制度、考核机制、“三资”流失责任追究机制,多数村普遍存在重实物、重现金、轻台账的现象,导致账实不符,甚至有物无账,有钱无账,此外,对资产资源的权属变更没有明确规定,以致资产被处置时账面上不能及时反映出来。从现有制度的落实上看,很多制度没能得到较好落实,客观上增加了“三资”管理难度。

三、加强“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注重源头治理,从提高认识、规范运作、明晰产权、加强监督检查和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等几个方面人手,完善村级会计委托机制,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进一步增强“三资”管理的实效性。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管好、用好集体财产,对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三资”管理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把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制订“三资”管理的有效办法,明确规范统一的“三资”目录,确定责任主体,定期开展清理审计,切实把“三资”管理作为农村的重要工作之一,抓实抓好。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是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的的治本措施和重要保证。乡镇、各村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流转过程中,要认真负起责任,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同时,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要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规范管理。在处置资产资源、变更权属等问题上要规范程序,实行张榜公示,及时建立台账,村居要书面请示乡镇,经严格审查把关后方能作出处置。

(三)摸清家底,明晰产权。清产核资是加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要明晰农村“三资”的范围。凡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范围。村级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拥有或以投资、贷款、举债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农业基础设施,科教、文卫、体育设施,农业机械、电力设备、通讯设施、集体企业等;村级集体资源包括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宅基地、果园、林地、水面、坑塘及四荒(荒地、荒沟、荒丘、荒滩)等自然资源。对国家投资,村民投工投劳的新建开发项目,按村民投工投时的工时价值及所占比例进行登记。通过分类登记,进一步明晰“三资”权属,便于加强管理。

第4篇

关键词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问题;原因;建议;广西合浦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1-0344-01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桂农业发〔2011〕3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合浦县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相关部门正职领导组成的合浦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负责具体工作,抽调工作人员8人,分4个小组赴全县15个乡镇273个村(居)委会开展自查和指导工作。现将合浦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阐述如下。

1 合浦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1.1 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情况

合浦县有15个乡镇273个村(居)委会,村小组5 381个,有明晰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1万元,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5 691.4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40.71万元,固定资产4 930.66万元,农业资本574.10万元;资源总面积156.67 hm2,其中农用地面积130 hm2,建设用地26.67 hm2。

1.2 各项制度健全情况

全县273个村(居)委建立了财务收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算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等,所有制度都公开上墙。设立集体资产台账的村(居)201个,占73.6%,设立资源登记簿的村(居)委195个,占71.4%,

1.3 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

各涉农部门按政策规定狠抓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做好申报、审核、公示及发放工作。2012年通过一卡通全县发放强农惠农资金14 527.15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8 606万元,粮食直补111.85万元,购置农机补贴637万元,农资综合补贴4 801万元,早造粮食良种补贴371.3万元(其中玉米良种补贴135.68万元,早稻良种补贴235.62万元)。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全县无截留、抵扣和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发生。

1.4 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

2011年是村委换届年,在换届选出“两委”班子的同时,全县各村(居)委召开村(居)民代表选举产生了村(居)民民主理财小组273个,其中社区民主理财小组28个,村委民主理财小组245个,占全县村(居)委的100%,正常开展工作的165个,占60.4%,按季度规范公开财务的村(居)委268个,占98.2%,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73个村(居)委,占100%,开展财会人员培训21期,培训财会人员457人次,全县所有村(居)委会财务人员均接受培训1次以上。村(居)委大宗开支都通过集体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

1.5 “三资”管理方式创新情况

一是在合浦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创建党务、村(居)务公开信息平台;二是制定了《合浦县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联合县财政局组织全县村委(社区)报账员、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及财政所有关财会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培训人次达370多人次。在全县铺开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各乡镇都成立村级会计委托中心机构,力争在2012年底全县全部完成村级会计委托。

2 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创新力度不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创新不足,主要表现在:①全县所有乡镇都没有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②全县所有村(居)委没有完成产权制度改革。③没有开展村级清产核资。二是村(居)委会财会人员持证上岗不足。据统计,全县273个村(居)委财务人员中,只有25个人持证上岗,其余财会人员没有会计证和上岗证。三是部分村(居)委会计和出纳账没有分科目入账,都是流水账,也没有建立财会报表制度。四是村(居)委票据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据查,在所有入账票据中,白条入账现象比较普遍,这些都不符合财会管理规范化管理。五是民主理财监督力度不强。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虽已建立,但39.6%的民主理财小组,没有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3 原因分析

3.1 农经机构有待强化

农经工作政策性强、面广、任务重,但县经管站是一个只有7个编制的参公事业股级站,协调能力不强,而乡镇没有经管站,只有1个经管员,个别乡镇甚至连经管站编制都没有。农经部门承担农村“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等职能,编制人员及经费不足,会造成“三资”管理工作压力较大。

3.2 业务工作经费不足,待遇不高

县级经管经费不足,乡经管部门没有业务工作经费,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是村级会计培训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农村“三资”管理的质量。村干部待遇虽然得到提高,但还是相对不够,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未能得到充分调动。

4 建议

4.1 健全建立农经机构,确保业务工作经费

建议县级提格经营管理办公室,编制增至10~12人,乡镇成立编制为2~3人的经营管理办公室,为县农业局的派出机构,作为参公事业单位管理。县、乡两级经管业务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便于工作的正常开展[1-2]。

4.2 理顺村级票据管理,加大监管和指导及培训力度

由区财政厅、农业厅或减负办共同印制村级票据,杜绝白条入账。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管力度,努力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村级财务人员持证上岗率。

4.3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规范运行

各级都要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市、县和乡镇都要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机构,进一步明晰各个成员单位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上,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农业、财政等业务部门应加强对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3-4]。

5 参考文献

[1] 陈玉锦,雷容华.霞浦县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措施及成效[J].现代农业科技,2011(18):391,393.

[2] 黄东明.如何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J].湖南农业科学,2012(8):60-62.

第5篇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问题与建议

一、宁德市农村“三资”管理基本情况

宁德市以“世纪之村”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为载体,已全面建起了市、县、乡三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农村集体“三资”基本实现了网络化、动态化管理,农村财务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近几年,宁德市蕉城区、寿宁县先后被列为农业部“三资”监管示范县。一是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监管制度,规范农村“三资”运作程序。建立健全资源登记簿制度,对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地、水面、滩涂等集体资源,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进行记录。2016年末统计,资产总额55.5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9.8亿元,农业资产0.31亿元,长期资产35.46亿元。二是加强会计委托中心建设,村财乡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目前,全市已建立会计委托乡镇数126个,其中工作人员305人;招聘会计142人;建立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的乡镇122个,其中工作人员330人;建立资产资源管理中心的乡镇116个,其中工作人员282人。三是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让村级财务收支在阳光下运行。乡镇会计中心定期向村集体通报,村两委向村民公布“三资”及运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全市各行政村设立村务公开栏,群众随时可以查询村级集体“三资”状况。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审计监督。重点检查村级资金、集体资产招标投标、涉农补助发放、土地审批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

二、存在问题

目前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对农村“三资”管理认识还不足;二是一些农村“三资”管理不够严格、不够规范;三是村财财务不够公开透明;四是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力。

三、对策与建议

1.明确农村“三资”管理的主体。一是统一管理机构,理顺监督、管理机构和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要加强对村(社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村两委代表全体村民的意愿,发展各类集体经营项目,有效行使集体“三资”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切实做到阳光运作。二是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对“三资”管理和村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其切实履行职责。

2.明确农村“三资”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完善配套立法,进一步明确农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三资”监管工作中职责分工,使乡镇人民政府更多的承担起农村“三资”监管的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农村“三资”监管工作。乡镇经管人员是农村“三资”管理的中坚力量,要明确其岗位和职责,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当好农村“三资”的审计员和评估员;村级财务管理人员要把好村集体收入支出票据审核关、管好村集体资金,当好会计员。

3.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和村务公开监督机制。一是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各乡镇、村组建立集体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制度,流转和评估管理制度、集体资产年检、报告和公示制度。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监督等制度。二是完善民主管理。针对过去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由于缺乏规范管理,独立发挥作用能力差等问题,将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党风廉政监督小组职能“三合一”推行村(居)党风廉政监督小组监督制度。三是建立村务公开监督机制。认真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实现村财按会计制度报表公开,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使农村集体“三资”增值保值,防止因管理不当、监督不严造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4.强化“三资”管理措施。一是清理摸底。采取与群众参与相结合、与账内账外相结合、与审计公开相结合方式,对村级集体所有债权债务和资产资源进行彻底清查,逐笔登记建账,并向群众公布。二是规范村集体资产处置程序。严格做到政府审查批准或备案,相关部门指导实施;坚持集体决策,由群众掌握决策权。三是要建立审计制度。农村“三资”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审计制度,认真抓好年度会计审计、农村干部离任审计,热点问题专项审计,专案审计等工作,切实维护村集体利益。近年来,我市在开展村集体财务日常审计监督的同时,根据农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以及开展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检查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落实情况。对审计中发现侵占集体资产、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责令退还和赔偿;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及司法处理。

第6篇

一、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的做法,成立和长效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乡村干部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切实实现乡村治,百姓安的背景下,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我们加强农村干部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街道从市里召开会议后,成立了专班,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纪检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三资”整治工作方案。随后各村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广泛宣传、群众参入的基础上,开展好此项工作,主要是对2018年以来的资产、资金、资源、各种合同进行审核、梳理、审查、核实,经过几个月的扎实、细致的工作,对两个村近几年的账目、合同进行审核和外设举报箱等。“三资”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问题整改落实已全面接近尾声。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自查、整改工作得到了扎实推进。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集体资金、资产的流失。二是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梳理问题及时进行了“回头看”对自查阶段力度不够,出现“跑、漏、丢”现象及时进行“补课”。三是市、街道两级加强了领导,提高了认识,不仅仅依靠村级上报来审核问题、处理问题。而是主动沉下去加强监督检查,帮助村做依规依据的挖掘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的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建立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资产、资源、资金的规范管理。六是由于我们对“三资”的有效管理,减少了集体资产的流失,对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农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进一步得到解决,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六是强化了干部“不敢腐,不能腐”的态势。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一项新型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而各乡镇街缺少相互交流的平台,难以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二)在统一支出单据不规范,农经收据不再印发、财政统一收据不允许使用、造成了农村收入无“收据”可用度尴尬局面,也弱化了收入管理,大部分收入不入账埋下了隐患。

(三)村组的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工程项目建设和承租等各项不规范的情况较为普遍。

三、下步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检查力度。将问题整治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完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

(二)狠抓落实,有议整改,在全面整改阶段我们要找准各类问题特点,对症下药,不留工作死角,弥补工作漏洞,消除制度缺陷。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流程操作,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第7篇

[关键词] 乌东德镇 三资管理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1-0032-01

全镇辖区有8个村委会,101个小组的资金以全部使用单独账户设置电算化管理,8个村委会的资产以用台账的形式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是关乎农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问题。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根本途径。但是现阶段,乡镇三资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将其解决。

1 乌东德镇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 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足,领导重视性差

现阶段,乌东德镇三资管理制度建设虽然比较完善,但针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还不够细化,只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工作内容不具体,不详细,在实施过程中操作性不规范、不合理,导致了村镇三资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足,使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受到严重危害。在个别村、组中有长时间不报帐,特别是小组上更是这样。很多村级、小组的思想意识还停留在以前老观念,认为乡镇代管他们钱是不对的,导致了管理制度不能很好的执行。此外,乡镇领导在三资这项工作方面认识不全面,重视程度不足,使得原本作为乡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得不到全面的实施和发挥,乡镇的其他繁杂工作,也对乡镇三资管理产生了不小的制约。

1.2 工作开展不到位

由于思想上认知存在偏差,有不少村干部认为只要将乡镇的集体资金管理好就行了,从而忽视了对资源的管理,还有不少干部认为资源管理难度大,复杂性高,不愿意下大力气去管理,索性不管,甚至一些新上任的村干部对对村集体以前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一概不管不问,造成了村集体三资问题被隐蔽起来,给埋下了隐患。

1.3 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十分不规范

首先,一些村干部在土地、水资源、林地、房屋设备等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或、租赁或者发包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民主监督乏力,民主公开力度不足,村干部一人独大现象十分明显;其次,在签订相关资产和资源出租、承包合同时,存在合同要素不健全,条款不清晰,权利义务不明确和其他法定程序不规范的现象;最后,一些村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将村集体的资产和资源低价出租给个人,出租期限被无限延长,并从中收取好处,严重损害了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 乌东德镇三资管理对策分析

2.1 加强思想教育,确保管理制度能够切实执行

一方面通过召开村级两委班子大会,明确村级负责人的责任,树立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采取宣传标语、短信等形式宣传“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三资”管理工作的认识,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全面的执行和实施。此外,还要做好管理指导,确保“三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为加强村级会计人员管理,组织全镇村级会计人员参加“三资”管理工作的培训,镇三资全体人员实行包村负责制,对村级会计人员进行指导。下村走访核实资产、资源实际存在状况,监督资产、资源的使用与管理。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具体工作上亲自抓、亲自问。乡镇还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全镇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2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民主监督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检查指导。另一方面加强培育典型。镇、村、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总结推广典型。三是加强案件查处。坚决防止和纠正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其次,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三资”的使用、维护、收益分配等需纳入民主监督范围、进行公开并接受常规审计和重点审计。

2.3 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

建立日常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各组进行督查和重点抽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日益规范,逐步形成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重视举报抓小案,坚决查办大要案,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确保农村三资廉洁、高效运行。并认真开展“三资”清查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核实,登记造册,摸清资产资源状况,全面实现村级会计委托达到高效有序进行。为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立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乔兰芳,娜迪亚・巴图尔.关于古牧地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调研报告[J].新疆农业科技. 2012(03)

第8篇

关键词:农村三资;加强管理;意见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月29日

近年来,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一直是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相当一部分农村集体存在“三资”管理混乱,村干部随意开支,财务状况不公开、不真实,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不明晰、账目不清晰、长期闲置浪费、流失严重,土地等资源私自转包等问题。这些问题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和农民越级上访事件的频发,导致一些经济案件的产生,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如何解决好农村三资管理问题成了各级领导和普通农民十分关心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山东省招远市阜山镇根据国家各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阜山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将阜山镇的经验做法介绍如下:

一、明确集体资产管理的范围

(一)产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具体包括: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和林木、山岭、四荒、滩涂、河道、沙场、水面等自然资源。

2、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购建的水利、电力、交通、通讯、房产等基础设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运输工具、农业机械等生产设施。

3、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投劳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

4、集体经济组织在参与组建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营和中外合资、合作等各类企业中享有的权益。

5、集体经济组织与有关单位共同出资形成的公益设施中占有的集体资产。

6、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产和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短期投资、应收款项、拨付资金等流动资产以及承包、租赁、拍卖等形成的资金。

7、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所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库存物资以及其他低值易耗品。

8、集体经济组织接受资助或者捐赠等形成的资产。

9、以集体名义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借贷、担保等业务,或者为其他个人办理工商、卫生、税务、车辆等营业执照、登记证和牌照的。

10、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和其他依法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其他资产。

(二)产权虽不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但有明确授权集体管理的各种资产,具体包括:

1、政府和其他部门投入资金建设的生产、生活、办公、教育、医疗等设施,授权农村集体管理的资产。

2、政府和其他单位无偿借予,授权农村集体管理的资产。

3、政府和其他部门拨付的各种转移支付、项目建设补助及奖励等资金。

二、严格集体资产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一)依法进行登记。要求对资产的来源渠道、相关文书、数量金额、现状、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做明细登记。

(二)评估确认价值。属于新购建的资产,按照其实际支付买价加上相关费用,按交付使用的决算价格计价;属于接受捐赠等渠道得来,没有原始价值的,必须经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价格。

(三)统一入账管理。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评估确认的价格由村主管会计进行入账管理。能够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的,必须以此凭证入账,不能取得有效原始凭证的,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后入账。

(四)严格资产处置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依法决定其资产的经营和处置方式,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联营、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但必须严格遵照和履行以下有关程序,缺一不可:

1、年初计划。结合各村年初的会议将资产处置方案和会议研究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加盖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民主理财小组印章上交驻村工作区,由包区两工作计划和村务公开工作,对本年度的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变更情况进行研究,并在第一季度村务公开工作中进行详细公开,让群众及早了解集体资产处置信息。

2、会议研究。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属一旦决定要变更,就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表决同意的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2/3,方为有效,同时要求留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会议召开时,必须有驻村工作区和经管站人员参加。

3、上报审批。各党支部、村委成员审核签字,报政府审批,经镇长批准后执行。

4、法定公示。政府批准后的资产处置方案在执行前要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要经过村委广播,张榜地点必须在村显要位置,张榜时间不得少于7天,需要采取招标确定经营者的,同时公示。

5、公开实施。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经营或者租赁经营的,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职权压价发包、低价出租集体资产或搞暗箱操作。经营者应当采取资产抵押、预交承包费或者其他担保方式进行承包、租赁经营,并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报经管站存档一份。

6、集体土地、林木、四荒类资产的经营承包,严格按照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我镇有关土地承包工作规范和流程依法执行;集体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阜山镇农村财务委托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完善民主理财。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并选出一名组长,同时赋予他们监督、检查、审核农村财务的权利,要求他们全程参与农村财务收支审核工作,并由组长在原始凭证上盖章方可入账,还赋予他们依法否决村委不良财务收支和向政府反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权利。村委每年从转移支付中支付一定经费保证他们正常开展工作。镇政府统一为每村配备民主理财印章一枚和民主理财记录簿,保证他们依法履行责任。

(六)加强审计监督。一是强化村务公开,保证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接受村民监督。镇政府经管站、政工办、党政办、电教中心组织人员检查;二是强化账前审计,加大违规单据和不合理开支退返力度,并定期公开财务审计出来的违规信息,严肃农村财经纪律;三是对于群众反映的财务问题及时参与调查审计,做出答复和处理意见。

(七)强化会计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的要求,一是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辅导,将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性工作,常抓不懈;二是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会计监督约束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将镇政府对农村会计的责任制奖励基金用好;三是在确保农村会计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注重研究会计队伍新老更替和年轻化问题。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也要保证农村主管会计的转移支付误工补助,不得低于其他两委成员享受比例,同时也要保证正常的农村财务办公经费,不能满足财务办公经费的村,不得在转移支付中报销任何办公费用。

三、制定集体资产管理的责任奖惩规定

(一)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出现不按以上程序研究、审批、公开、招标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直接责任人转移支付误工补贴200元,并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三)利用职权非法确定承包人、压价发包或者低价出租集体资产的,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造成经济损失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截留、挪用、贪污、平调、私分等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造成经济损失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罚款从其转移支付误工补贴中直接扣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由于管理不善导致集体资产丢失被盗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直接责任人转移支付误工补贴500元,发现村干部参与盗窃破坏集体资产的,扣发当事人全部工资和转移支付误工补贴,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农村财务人员出现、、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累计两次将由驻村工作区和经管站对其重新考察,直至按程序免去其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于产权不属于集体所有,但明确授权集体管理的资产,出现损坏丢失的,能够查明责任,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依法赔偿或恢复其原状;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由政府统一给予资产补足或恢复原状,因此发生的费用从该村的转移支付办公经费中列支。

《阜山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目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中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村日常招待费较高;个别村集体资金未及时上交双代办接受代办;个别村单据审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对此,我们就如何预防和化解这些问题采取了如下办法:

1、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好资产管理、账目管理、开支程序管理和会计人员管理。各村对资产处置、土地出让等产生的收入和资金支出必须进行公示,让群众明白资金来源和去向;要真正发挥好民主理财小组作用,严把日常开支申批关。

第9篇

近年来,绍兴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创”总战略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加快城乡统筹,推进率先发展”要求,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以“组织网络化、操作程序化、管理信息化、监督多元化、服务综合化、问责制度化、运作阳光化”为目标,按照“权属不变、便民高效、依法、民主理财”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载体手段,着力探索推进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有效管理,有力地推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了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基础。

以体制创新为重点,构建“三资”管理体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成败,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健全的管理体系和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队伍。绍兴县专门建立了县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办公室设在县农办,与县经营管理总站合署办公。各镇(街道)相应建立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简称资管办),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人员由镇(街道)内部调剂,专(兼)职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并在原有镇(街道)会计站的基础上,建立农村“三资”服务中心,具体做好“三资”服务工作,人员按每5个村至少1个服务人员的标准配备,不少于3人。村一级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日常的“三资”管理工作,并建立“三资”监督组织,负责对“三资”经营、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人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的村民主理财小组合一,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目前,全县19个镇(街)全部建立农村“三资”服务中心,配备98名服务人员(其中兼职19名),日常办公经费和人员报酬由财政全额保障;所有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三资”管理监督小组,行使村级“三资”监管职能。

以真实完全为要求,建立“三资”管理台帐。健全“三资”管理台帐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所在。绍兴县的县镇两级分别成立清产核资指导组、工作组、监督组,深入各村帮助开展清产核资。清产核资阶段重点把好三个关口:清查登记关,按照统计要求,对村级“三资”分门别类进行详实登记,确保不遗漏、无偏差;群众参与关,在清理过程中,邀请村民代表全程参与清查核实工作;公示公开关,将各村的清查结果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对群众提出异议的事项,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复核,群众无异议后,建立各村“三资”台帐,并导入绍兴县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到目前为止,全县369个村(社)明晰总资产463000.75万元,平均每村(社)1254.74万元;净资产374685.27万元,平均每村(社)1015.41万元;货币资金83396.32万元,平均每村(社)226.01万元,最多的村(社)货币资金余额达3216万元。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严格“三资”管理要求。绍兴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绍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建立并严格执行八项管理制度:即“三资”登记管理制度、“三资”定期清查制度、“三资”招投标制度、“三资”民主监督制度、“三资”审核反馈制度、“三资”动态报告制度、“三资”审计通报制度和“三资”责任追究制度。

以资金管理为核心,规范“三资”管理程序。在各村自愿委托、做到村级集体经济所有权不变、村级集体资产使用权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不变、村独立基本核算单位不变、财务接受业务指导和管理不变、财务接受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和上级审计不变等“六个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村经济合作社与农村“三资”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与监管。重点开展了以“清账户设置、清各类存折、清公款私存、清资金出借、清以据抵现、清合同协议”等“六清”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金清理规范工作。实行了支票户管理。共有216个村(社)按要求将存折户改为支票户,共撤销存折账户369个,涉及资金8234万元。规范了银行账户设置。全县各村(社)全部将基本存款账户开在县农村合作银行,共清理归并集体名义的定期存单96份9336万元。纠正了公款私存现象。全县共纠正公款私存214笔1224万元,所有资金全部存入基本账户。清理了各类以据抵现。共清理各类以据抵现和应收款达4122笔,金额13491万元。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各村(社)的财务专用章全部按规定由农村“三资”服务中心管理,由人员对审批手续的完备性、审批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加盖财务专用章。

以强化监督为手段,提升“三资”管理实效。一是强化民主监督。绍兴县专门出台《村级财务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积极引导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参与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村级财务公开等事项;明确了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并在全省率先开发应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查询系统”,村级财务收支明细按月逐笔公开。二是强化监督。明确规定了农村“三资”服务中心14项基本工作职能,每月核对村级货币资金余额,每季度盘点村级库存现金,并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领用与核销的管理,加强对农村“三资”原始资料及大额资金支取的审核,对发现的重大“三资”收支项目,及时向镇(街道)资管办报告。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县共拒绝入账票据228张,金额130万元;补办手续后入账票据621张,金额1207万元;发出审核反馈意见书102份,涉及金额256万元。三是强化审计监督。采取县级直审的办法,按照“四有”、“五化”、“三率”的要求(即,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有考核;审计内容全面化、审计工作标准化、审计手段科学化、审计程序规范化、审计结果公开化;审计项目讲完成率、审计意见抓落实率、审计工作求满意率),有序推进农村审计工作。近年来,共处理违规资金14437万元,其中清理以据抵现5043万元,处理公款私存4861万元,回收欠款3683万元,收缴清退和处理各类违规支出425万元,处理违纪村干部15名。四是强化电子监督。开发并应用绍兴县农村“三资”计算机管理系统,县“三资”管理办与镇(街)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共计467个计算机端口直接联网,并设计了多个预警指标,对大额资金支取、合同到期、款项收缴、三资公开等内容实现了实时预警,实时监管,实时网上反馈。

2009年,通过加强“三资”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新社区建设,全县村级经常性收入实现同比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9.8%;有41个村启动建造农民公寓,总建筑面积达37.25万平方米;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32家,土地流转率达到了50.6%;完成家庭工业集聚点建设面积达10.2万平方米,全县家庭工业户数达9500户;异地集中建物业全面推广,有69个村以建购物业项目的形式发展村级经济,面积达12.22万平方米;到2009年底,基本消除年经常性收入10万元以下欠发达村,实现我县连续四年在全省城乡统筹发展水平考评中位居全省县(市)第一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十大全面小康示范县。

第10篇

一、坚持统一管理,推行委托式服务

一是建立乡镇“三资”服务中心。以乡镇(办事处)农经部门为基础,设立农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具体做好“三资”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每4个村1个服务人员的标准配备,并不得少于3人。二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由“三资”服务中心牵头,组建清查小组,对各村“三资”进行兜底式清理审计,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清理过程中,主动邀请村民监督组织和村民代表参与。清理结束后,对“三资”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向村民进行公示。三是实行委托服务。在坚持“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变和村民自愿的前提下,按照“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的管理模式,由“三资”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委托协议,对“三资”实行统一管理,即:统一制定“三资”管理制度;统一设置账户,加强预决算管理;统一公开招投标;统一公开“三资”管理、收益等情况。目前,全市共建成“三资”服务中心11个,覆盖率达100%,代管村集体资金4200多万元,集体资产近3.5亿元,集体资源15万多亩。

二、规范议事程序,实行流程式民主决策

一是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三公开”工作法。对全村群众普遍关注和涉及全村绝大多数村民利益等村级重大“三资”管理事项决策,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议,经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最终决议,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参议。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执行中,坚持做到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开展村务决策听证。对土地征用补偿、优抚政策落实等涉及部分村民利益问题,采取村务决策听证模式,听证会参会人员在固定代表的基础上,吸收临时代表参加,临时代表以涉及利益的农户代表为主,并按照按照“征集议题确定听证代表召开听证会提交村民代表(农户代表)会议审议组织实施公开结果”的步骤操作,规范听证程序,确保听证效果。三是严格规范管理流程。对村级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一律按“资金使用申请村负责人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查乡镇服务中心审批乡镇分管领导审核”等流程操作。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按照“租赁申请乡镇服务中心审核招投标签订合同收入入账”等流程规范操作。村级大额资金支出、大型资产处置、资源租赁、承包转让等重大事项,还必须履行事前申报程序,报“三资”服务中心审核批复后,经民主决策,方可实施。

三、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网络式监督管理

投入专项资金,开发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科学设定系统功能,赋予市、镇、村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相应的查询、管理、操作权限,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实时、动态监管,确保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健康运行。一是财会管理功能。系统具有符合规定的财会科目内容,适合农村会计记账要求,可生成相应的会计凭证,做到了资金分类统计、电子账目月结、多级汇总分析。在资金管理方面,通过设置账务管理、原始票据扫描、大额资金支出审核,以及账目、票据和凭证互相联查等功能,加强对村集体账务和资金流动的监管,并以图表方式对村集体经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村级经济发展提供可靠依据;资产、资源管理方面,按照“有数据、有照片、有平面图、有合同、有权证”的“五有”要求,在系统中建立集体资产、资源数据库,以卡片形式对每一宗资产的名称、使用状态、面积、原值、净值等信息记录在案,从而实现对资产从申请到租赁、维修、报废等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同时,针对一些村资产、资源处置随意的情况,系统通过固化租赁申请、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程序,明确镇、村审批权限,保证集体资产、资源规范处置。二是业务提醒功能。针对农村集体“三资”运行过程中常见的不规范行为,系统设置了费用支出异常预警、重大债权债务预警、合同到期预警等11项预警内容,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实时向市、乡(镇)纪检、农经部门发送预警信息,市、乡(镇)纪检、农经部门通过向相关人员发送电子督办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其及时办理。三是信息查询功能。开辟了“村情综览”模块,对村级政务、村级财务、资产资源、村级党务、工作动态、百姓事务等8方面内容进行网上公开。同时,积极推进“三资”管理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建设。结合乡镇实际,在镇、村设立电子触摸屏,将“村情综览”模块公开的内容链接到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在镇、村随时查询、监督“三资”管理情况,保障广大村民对“三资”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四是全程监管功能。农村“三资”账目实行等级审核修改制度,数据录入管理系统后须经逐级审核,才能按规定做相关数据修改。同时,形成了乡镇纪委、农经站,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市纪委、市委农工办三级监管模式,做到了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监管。

四、前移监督关口,实施预警式风险防范

一是多方收集预警线索。通过举报、查办案件、财务审计、专项清理,以及网络监管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违规行为。二是健全完善预警制度。建立询问提醒制度,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三资”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社会舆论和群众意见等,通过谈话或函询,了解情况,进行提醒;建立警示诫勉制度,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三资”管理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警示诫勉,及时进行纠偏,终止其错误行为;建立责令纠错制度,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通过责令纠错,使其认清问题危害,切实改正错误。三是切实规范预警程序。对需要实施询问提醒的对象,由乡镇(办事处)纪(工)委确定;需要警示诫勉的,由乡镇(办事处)党(工)委或纪(工)委主要负责人确定;需要实施责令纠错处理的,由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或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预警对象对预警工作涉及的问题,要及时作出说明,限期进行整改。实施预警谈话,事前向预警对象发出书面通知,谈话中做好记录,并经预警对象本人核实签字后,统一归档。目前,乡镇纪委共发出预警谈话通知书16份,12人受到询问提醒,3人警

示诫勉,1人被责令纠错。

五、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分层式责任追究

第11篇

关键词:村级;财务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139-02

村级财务管理是对农村集体有关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的管理工作[1]。根据财务管理的一般定义,可将村级财务管理的定义归纳为: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所有资金资产资源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2]。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不合理,会计人员素质低

村级会计人员的任命不符合要求,很少考虑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会计人员有的根本不懂会计账务处理和财务管理知识;有的会计人员不仅业务水平低,而且职业道德水准差,对村干部的贪污挪用、胡吃乱拿行为较为放纵,甚至直接参与贪污、挪用等非法活动。村级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学历较低,无证上岗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现象十分严重。

2.会计资料不完整,会计核算不规范

村级的财务管理很少遵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颁布的《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也未按省、市、区、乡镇制定的实施细则(办法)进行财务工作。收入没有银行收付业务、没有将相应的凭证如缴款单、支票、进账单等附后,在村级白条入账和白条抵库现象严重。对票据的日常保管也是杂乱无章,经常是“包包账”、“捆捆账”根本不设立档案资料库,账薄设置不健全,除了一本流水账外,无总账、明细账、往来账、财产物资账以及现金日记账等,会计资料不齐全,都已成为家常便饭。

(二)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监督等多方面作了严格规范,如国家出台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准时公布收支明细。但村民与村委之间缺乏有效沟通,村干部为维护自己的私己利益不被侵犯和发现,很少向村民公开和解释财务状况,而在仅有的沟通中也对村民含糊其辞。而村民一直以来都认为财务管理是上级政府或乡镇领导的事,自我维权意识很差。即使个别村对财务状况进行公开,也是不明了、走过场。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收入、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公开的内容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财务收支,而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据调查,有些村根本就不进行财务公开,据某村村民反映,其所在的村只在前几年有过一次形式上的财务公开,但不到一周时间就无人问津了,到现在为止就再未见过本村的财务收支公开。

(三)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不到位

由于村民主理财小组多数是由村支书、村主任挑选任命,走走过场,形同虚设,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理财小组存在的意义,使自主监督体系陷入空谈。专管村级财务的乡镇农经站人员缺乏,人员外聘。不但审计力量薄弱,而且监督机制缺乏,对发现的问题不敢及时纠正、处理,会计人员长时间不记账、不结账,农经人员审计工作仅仅停留在“账账核对”上,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职能。

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点”,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村级财务管理是配套改革的一个方面,已经越来越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端正和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

服务农村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各级农村领导干部要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保证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要充分认识村级财务管理对于农村经济的重要作用,把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可通过乡镇组织培训班,定期为各个村的村干部进行教育和再教育,并互相交流心得。

(二)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颁发的有关制度、法规,建立村级预算决算制度、村级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健全和实施,使会计人员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使村级财务工作规范化。重视和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各村财务都要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用工登记薄和会计档案柜等。不断完善资金审核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杜绝行为的发生[2]。现行的会计委代方式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要以村级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设银行账户;要加强档案管理,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单独整理,归类造册、妥善保存[3]。

(三)抓好村级会计队伍建设

对会计队伍日后的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也要严加规划,可利用当地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或聘请专业人士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教育,使会计人员知识丰富化,业务熟练化、经验化,并不断提升其道德水平,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会计人员一旦被聘用,不可随意罢免,根据村级聘用会计制度,使其聘用年限具有合法规定。现在国家鼓励大学生做村官,大学生走进村级会计队伍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可使村级会计队伍更加规范和成熟。

(四)推进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充分利用社会服务

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中国会计电算化事业的意见”指导下,农业部也提出“农村会计电算化是发展的方向”,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是农村财务发展的方向,是规划村级财务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乡镇政府部门应该创造条件,现阶段对各乡镇推广普及财务电算化,并设立网络监管办公室对村级财务乡(镇)代管进行跟进监督。对村代管会计进行会计电算化培训,大力支持和推进村级电算化建设,完善会计科目,设置一套适合各村的财务管理软件,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建立与财务管理网络化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有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强化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参考文献:

[1] 福建省第九届人大会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Z].2000-09-21.

第12篇

一、明确工作职责

乡镇经管站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体经济审计、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政策法规;(二)负责村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三)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四)负责村级报账员管理、业务培训及考核;(五)负责村民主监事会成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六)负责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七)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和土地流转交易的指导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八)负责辖区农村经营管理案件的调查、处理和农经统计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一)严格人员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所辖10个村以下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所辖10-20个村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所辖21-30个村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1人;所辖31-40个村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3人;所辖40个村以上的乡镇,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乡镇农村财务委托服务中心每5-7个村设一名会计;每个乡镇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设3-4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站设3-5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经管站设2-3名专职审计人员;每个乡镇“三资”办设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可从乡镇在编人员中调配,不足部分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经费由区、乡镇两级共同负担。

(二)严格报账管理。每个村设一名报账员,每月定期上站报账,资金收支业务量大的村要随时报账,每月发生的资金收支必须当月报账,严禁跨月份报账。乡镇财政所负责村级资金的管理,村级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与乡镇采购办合署办公,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

(三)严格队伍管理。各乡镇要尽快配齐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待人员确定后,及时报区经管局备案,同时不得随意撤换,以保持队伍稳定。乡镇经管站工作人员要确保专职专责,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确需调换的要与区经管局协商。各乡镇要保证乡镇经管站有必要的办公场所,保障所需经费和设施。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经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在区级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利用冬闲时节对乡镇、村两级干部和村级报账员进行专题培训,内容力求全面具体,体现针对性、实效性。二是组织开展村民代表和民主监事会成员履职和责任培训。村民代表和民主监事会在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将村民代表和民主监事会成员列入培训范围,内容侧重履职方法和义务责任。三是通过定期上站学习、现场拉练观摩、外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财经法规和警示案例宣传,强化其责任理念和守法意识。

四、规范档案管理

乡镇、村两级凡是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会议决定、承包租赁方案、经济合同、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文书、财务会计等资料,必须及时立卷归档。乡镇农村财务委托服务中心要建立财务管理资料档案室,对财务管理各种资料统一建档,分村设柜、分类存放、专人保管,方便查阅;档案保管要做到防盗、防水、防潮、防蛀;要严格档案查阅使用手续,除业务主管部门、执法执纪部门执行公务需查阅档案外,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求查阅的,必须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方可查阅。村委会换届或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在5日内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清册,经区经管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后,派专人监督销毁。实行电算化和网络化管理的乡镇要及时进行电子归档,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电子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当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区经管局、档案局结合各乡镇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推进、规范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