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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教育的重要性

时间:2023-09-14 17:43: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特殊儿童教育的重要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特殊儿童教育的重要性

第1篇

由于特殊儿童在生理或心理上存在一定缺陷,所以心灵特别脆弱、敏感,也更渴望得到老师和家长的关爱与肯定,一些特殊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过于严苛,或是过于放纵,没有树立科学开放、以人为本的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理念。

由于特殊儿童的特殊性,开展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个别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因为缺乏耐心、拈轻怕重或是只求速成等,忽视了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造成教育责任缺失。

在日常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中,许多教育工作者并没有针对特殊儿童的生理及心理缺陷影响适度调整教育方法,以致于将传统的用于普通儿童的美术教育方法生搬硬套到了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课堂中,削弱了美术教育对于特殊儿童的教育意义。

现代教育需要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在特殊儿童美术教育中更是如此,个别家长由于自己孩子的身心发展缺陷,错误地认为特殊儿童美术教育仅仅是学校的一个“课堂游戏”,不予重视、不予理解,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重要性

我自从事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以来,深深感受到特殊儿童美术教育事业的不易,通过自己的工作经历及探索,我认为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改善。

一.积极转变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科学的教育理念。例如,在特殊儿童完成自己的美术作品后,我们在必要的时候多给予鼓励,多给予肯定,让他们喜欢美术,让他们从自己的美术作品中逐渐树立自信,而非机械化地评审他们的美术作品。在我看来,特殊儿童的美术作品,往往表达了他们自己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内心世界。一个合格的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不仅仅要会“看”特殊儿童的作品,更为重要的是要“听”懂他们的美术作品,实现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良性互动与沟通。

二.加强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的道德教育与道德建设,培养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或许只有亲历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才能体会到其中的不易。特殊儿童,特别是智障特殊儿童,对于一些常人看似简单的美术技能,传授给他们时,却要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教导他们,这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精力。因此,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不仅需要理论知识和美术技能,更为需要的是一颗以仁爱施教的心和良好的教育品德。

三.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需要不断地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适合现代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方法,创新教学。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不同于普通的儿童美术教育工作,普通的儿童美术教育工作,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方法都比较多,然而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却不一样,因为各类特殊儿童的生理和心理障碍不一样,哪怕同一类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也未必相同,这便造成了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的困难,我们在采用普通的儿童美术教育工作方法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施教。例如,在现代儿童美术教育中,在课堂上导入游戏教学环节,是近年来比较常见且合理的普通儿童美术教育方法,但是在特殊儿童美术教育课堂上是否适用,如果适用,要在课堂上导入游戏教学环节,又要选择什么类别的教学游戏、要做到何种程度才比较适宜,这就需要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并不能一概而论,全套照搬。简而言之,特殊儿童美术教育需要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不断的学习、探索和创新。

四.尽可能地加强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宣传,进一步获得家长及社会的支持。近年来,由于国家的大力支持,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大力培养了一批批专业的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但是,仅仅有国家和美术教育工作者的支持是不够的,一个完善的特殊儿童美术教育体系,还需要家长的配合和社会的支持。因此我们很有必要通过宣传和沟通,转变家长观念,相互配合,促进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良性发展。

第2篇

随班就读儿童家长学校教育家校合作1前言

随班就读是在西方回归主流思想影响下,由我国特殊教育工作者根据我国国情探索出的对特殊学生实施特殊教育的一种形式,它以较经济、较快的速度使特殊儿童就近进入邻近的普通小学接受义务教育。据教育部2011年的公报,全国随班就读特殊学生人数已经占在校特殊学生总数的56.49%。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随班就读儿童在普通教育环境中接受的教育质量、个人的发展状况和自身潜力的实现程度,并不理想,存在“随班不随学”的现象,因此,提升我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质量成为比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更为迫切的教育问题。

在我国随班就读儿童的学校活动中,家长参与对随班就读儿童和学校都有积极的作用,能够有效提高当前随班就读儿童的教育质量。为此,本文对北京市城区四所小学的随班就读儿童家长进行调查,并对个别家长进行访谈,全面了解家长参与孩子学校教育的现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措施,以期促进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质量。

2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调查法,对北京市城区随班就读儿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情况及其态度进行调查分析。本研究选取北京市四所小学的1~6年级的随班就读儿童家长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问卷35份,其中有效问卷30份。在调查结束后,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对个别家长进行深层访谈。本研究采用SPSS 17.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结果分析

3.1随班就读儿童家庭情况及家长的受教育水平情况分析

表1显示,大多数(60%)随班就读儿童家庭结构为三代人家庭,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孩子住在一起。在所调查的特殊儿童家庭中,特殊儿童属于独生子女的居多;特殊儿童父母的受教育水平比较高,大专及以上受教育水平的占50%。

从这些方面来看,家庭结构、家庭的子女数量和父母受教育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特殊儿童家长参与其子女的学校教育。从家庭结构来看,在三代人家庭中,特殊儿童父母可以抽出更多时间来辅导孩子学习;对于那些属于独生子女的特殊儿童,家长的精力投入会比较集中。

3.2随班就读儿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情况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93%的随班就读儿童家长经常在家辅导孩子做作业,67%的家长经常向班主任询问孩子的学习表现,而对于孩子在校的行为表现却只有3%的家长会经常关注,有13%的家长经常和孩子一起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西方特殊儿童家长与我国随班就读儿童家长与参与学校教育的关注点不同,他们更重视特殊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对儿童的学业发展有所忽视。

只有10%的家长经常给学校提供一些教学建议,在了解学校对孩子的教育安排上则有50%的家长经常向孩子的班主任询问、了解。通过深入访谈了解到,家长询问的内容大多是当天所讲内容、第二天的教学内容,以及孩子的作业等,而对于孩子以后的训练计划、长期目标、学期计划等都不是很关注。

英国的特殊儿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模式有四种,按照参与深度递增的顺序依次是:专家模式、移植模式、消费者模式和协商模式。当然随着参与深度的增加,对于家长的个人素质、参与动力、参与能力等的要求也逐渐增高。本研究的结果显示,随班就读儿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模式,基本上停留在专家模式上,教师对儿童的教育安置拥有决定权,对家长具有决定作用,家长最多是学校教育的一种咨询对象。

3.3随班就读儿童家长对参与作用p能力及家校关系的认识和评价

表3显示,家长一方面肯定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重要性,但又对自己的参与能力缺乏信心,或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参与学校教育的能力。比如,在做深入访谈时,一位家长说:“由于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对于特殊教育没有深入研究,自己教育孩子的方法就很大可能是不正确的,再加上自己的工作很忙,也没有时间去学习教育孩子的知识和方法。”这位家长的情况是有一定代表性的,为此,学校应该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可以通过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帮助家长提高参与意识与能力,以满足家长对所需技能方面的知识和培训的需要。

还有的家长担心多提意见或询问会引起教师的反感,有的家长虽然想了解学校教育工作安排,但是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获得这些信息。这种想法和行为的背后原因如下:第一,是随班就读儿童家长与教师关系的不平等所致,彼此不能开诚布公地探讨特殊儿童的教育。第二,随班就读儿童家长和教师之间缺乏有效交流的平台,信息不能共享,对特殊儿童的教育缺乏一致性。

只有16%的家长认同“家长负责‘养’孩子,教师负责‘教’孩子”的观点。大部分家长认识到家庭和学校对特殊儿童的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教师与家长在多方面的合作,是进行特殊儿童教育的基础。

4结论

绝大多数随班就读儿童家长(93%)经常辅导孩子做作业,大部分(67%)家长经常主动向老师询问孩子的学习表现,只有极少数家长(3%)经常询问孩子的行为表现,只有少数(10%)的家长经常向班主任提供教学方面的建议,极少数家长(4%)能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大多数随班就读儿童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其他事情并不关心。但是,也有部分家长意识到了参与学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家长参与可以使孩子更好地适应学校。随班就读儿童家长认为参与学校教育的方式应该多样化,对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现状不满意,并没有满足家长参与的要求。

5建议

目前,北京市城区四所小学随班就读儿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数量和质量都很低,不能满足随班就读儿童的教育需求。这与我国上海地区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体现了目前我国随班就读儿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总体水平堪忧。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5.1建立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有效途径

随班就读儿童家长与教师要建立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彼此的尊重和信任是家校合作良性发展的基石。学校和教师应向随班就读儿童家长提供其有效参与学校教育的途径。

5.1.1家长直接参与学校管理

学校可以做出规定,明确家长可以直接参与学校管理的某些方面和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和家长一起管理学校、解决孩子在学校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孩子的学校教育结果负责。通过这种形式使家长认识到学校教育工作是如何进行的,教师是如何教孩子知识,孩子是如何学的,家长就可以判断这种教育适合不适合自己的孩子,应该如何改进和完善学校教育,家长和教师可以相互表达意见和建议、共同解决问题。

在学校举办各种活动时,可以招募家长作为志愿者给学校以有力的支持,这样家长既可以参与到学校活动中来,又可以了解学校的活动。学校应建立一种简洁而清晰的活动描述,为志愿者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文化水平、技能、时间、个人目标等方面来选择所要参与的活动。

5.1.2家长参与学校的课程教学

家长除了参与学校管理,还应该参与学校的课程教学。家长参与孩子的课程教学的过程,也是家长接受教育的过程。对于家长而言,正像一个职业教育者的教育知识与能力是在学习和实践中获得的一样,家长的教育知识与能力也需要有一个学习和实践的过程,家长参与学校课程就为家长提高教育水平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机会,能够帮助家长树立教育好子女的信心,获得教育的知识经验,提高其育儿能力。

家长参与学校课程教学的过程,也是教师不断完善课程教学的过程。首先,教师通过家长能够深入了解儿童的身体状况及其兴趣p需要p性格和行为等心理特点,提高了教师对学生的认识水平。其次,家长参与有助于教师了解了家长的需要和期望,使教师在教学方面做到有的放矢和因材施教,提高教师的教学有效性。再次,教师在与不同家庭结构或社会地位家长的交往过程中,不仅提高了自身的人际交往能力,而且获得了大量经验和信息,有助于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5.1.3切实建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可以建立自己的组织,在促进家庭与学校的合作方面起带头作用,如建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委员会的代表参与旨在改善其子女的教学计划设计和实施,如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参与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同时,在委员会中,家长之间可以相互交流经验,传阅相关资料,一起讨论有关问题,如介绍家庭教育经验,充分听取并考虑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5.1.4建立家长咨询服务制度

学校可以设立“家长咨询中心”或“接待日”接待来访的家长,帮助家长解决遇到的教育难题,也可定期为随班就读儿童家长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上的困惑,给予心理安慰,使家长和孩子对他们的未来充满信心,有一个积极向上的心态来面对孩子的教育和未来。

在家校联络上,学校可以为家长专门建立网络交流平台,网络平台可以为家长提供更为快捷、方便的互动和服务。随班就读儿童家长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在网站上对家长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答复;家长还可以在网上和教师交流教育孩子的经验、方法,教师可以让家长更加了解他们的苦衷;家长之间也可以在网上进行相互交流,彼此介绍教育经验,互相勉励。家校双方共同努力,共同做好随班就读儿童的教育。

5.2切实提高普通教师的随班就读工作能力

现在,随班就读儿童所在班级的教师大多数是普通教育教师,他们没有受过特殊教育的培训和训练。普通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应开设有关特殊教育方面的教育课程,如特殊儿童心理教育、特殊儿童教学法、手语和盲文等,以及特殊儿童家长教育方面的课程。教师具备足够的特殊教育知识、技能,才能积极改进现有家长工作,主动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从实际出发照顾不同家长的差异,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帮助和引导家长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到孩子的教育,与家长共同促进随班就读儿童教育。

参考文献:

[1]邓猛,朱智勇.随班就读与融合教育――中西方特殊教育模式的比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125-129.

[2]肖非.中国的随班就读:历史、现状、展望[J].中国特殊教育,2005,(3):3-7.

[3]王强虹.聋童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研究报告[J].中国特殊教育,1999,(1):31-35.

[4]刘颂.北京地区培智学校家长和教师对家长参与的态度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1,(3):11-16.

[5]李术.论全纳教育中的家长参与[J].中国特殊教育,2004,(4):5-8.

第3篇

【关键字】律动教学;特殊儿童;音乐教育

音乐是和人的生命关系最为紧密的一种艺术形式,它给人们带来美感和幸福,它是一种寄托了人们情感的艺术语言。音乐教育可以让儿童体验欢乐,培养兴趣,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智力开发以及陶冶情操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特殊儿童是指“在智力、感官、情绪、身体、行为或沟通能力上与正常儿童有显著差异的各类儿童”。正常儿童可以通过老师正常的教学方式来学习知识,如教师的讲解、板书,而特殊儿童,众所周知,他们不能通过这样的讲解和板书来学习知识,所以,教师必须通过其他手段和方法促进特殊儿童的学习发展[1]。

一、特殊儿童教育现状

国家宪法规定:“政府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可见对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也是全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儿童人数多达300多万,其中部分人已经在接受特殊教育的学习。国家针对这些特殊儿童特别设置了各类学校,如人们所熟知的盲聋哑学校,另还有弱智儿童班等这类小众特殊班级。如今,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拥有人权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而教育则是残疾人通往享有平等人权的必经之路。但是,由于我国特殊儿童的数量较多,并且大部分分布在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的广大农村地区,创立一所特殊儿童的教育学校投资又大,所以针对特殊教育的学校数量并不多,规模也不大,而且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城市,所以,依据这些国情,推广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任务迫在眉睫。

二、律动教学的音乐教育

瑞士音乐家达尔克罗兹认为“音乐本身离不开律动”,而律动可以说本身就是人的运动。若将人体作为乐器,人的各种形体动作、体态、姿势等,就是使抽象的音乐情感得以表达。儿童通过这样的表达,可以更直观地领略音乐,进而培养儿童的音乐节奏感、身体协调能力[2]。这就是“体态律动学”教学观点。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体系包括三方面:体态律动、视唱练耳、即兴训练。体态律动主要是通过借助节奏引起大脑与身体迅速规律的交流;视唱练耳是为了训练儿童的内心听觉和鼓励儿童表达自我情感。律动是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进行有规律协调的动作。律动教学法主要有以下几类方法:

(一)游戏方法。在游戏中将音乐元素贯穿其中,使学生边玩游戏边体验音乐,在充满趣味的游戏中,让音乐的节奏、音调的变化自然而然灌输给儿童,在游戏的过程中有效的激发学生的综合能力。教师在选择和设计游戏时,要注意游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让学生能在一个轻松快乐的氛围下,感受到音乐的律动和美丽,打开心扉,更愿意去了解外界的事务。例如:“找朋友”游戏。随着音乐的节奏,学生欢快地跳动,当听到“找到一个好朋友”的时候,他随即拉住一个小伙伴,开心地做出“敬个礼,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的动作。教师在弹奏歌曲的时候,由于面对的是一群特殊儿童,所以节奏不宜过快,在学生们找伙伴时,可以减慢速度或者谈一段其他的儿歌,给儿童们一定的时间寻找好朋友。这个游戏同时也加强了小伙伴们之间的交流,两全其美。

(二)示范模仿的方法。教师根据音乐的类型和节奏自己先设计一套动作或舞蹈,然后再在学生面前演示,让学生随之模仿,并且引导学生自己去改编、去创造这些动作[3]。教师需要注意的是,让学生模仿只是示范的作用,并不是局限儿童的想象力。

(三)引发律动的方法。“生命在于运动”,日常生活中,可以引发人们进行律动的事物有很多。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发现这些微小的细节,日积月累,学生们自然就丰富了对音乐、对节奏、对律动的感知能力。

三、律动教学对音乐教育的影响

特殊儿童通过提高音乐的感受力来学习音乐,通过具体的音乐提高对音乐的感受力,通过这样的学习方式,达到分清音的高低、曲调长短、节奏强弱[4]。达尔克洛兹认为:“音乐本身就是以听觉为基础的,音乐教育应完全立足于听”,因此,音乐教学应该以律动教学为主线,而倾听音乐则是律动教学的基本途径。特殊儿童倾听着音乐,拍拍手、跺跺脚、点点头,这一系列的表演,不仅使儿童的身体得到了锻炼,还能帮助特殊儿童去掌握音乐的节奏、韵律,并启蒙他们的音乐思想,培养音乐审美力,让他们全身心的置身于音乐的世界中。音乐教育不仅仅发挥着它的本体作用,更具有意义的是,它使特殊儿童得到情感上的体验,对特殊儿童具有一定的治疗和康复作用。

结束语

音乐是抽象的艺术,根据音乐的这种特性,教师恰好能运用这点对特殊儿童进行音乐教学,解决教学中沟通障碍的难题。音乐律动是他们最喜欢的课程。教师通过音乐与律动和特殊儿童交流,在充满童趣的音乐中,培养他们像正常儿童那样合作、反应能力、身体协调能力、情感表达能力,从而提高特殊儿童智力的发展。在这种愉快的氛围中,潜移默化的感染学生的情绪。故此,国家应该加大对这些特殊儿童的教育力度,使他们的身心能跟正常儿童一样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毕红歌.浅谈人工耳蜗儿童音乐律动教学[J].才智,2013,21(11):19-20.

[2]杨畅.用音乐做非音乐的事--论特殊儿童音乐治疗手段和目标的关系[J].艺海,2014,55(12):78-79.

[3]王诗慧.浅谈律动教学对特殊儿童音乐教育的影响[J].音乐时空,2015,78(13):45-46.

第4篇

关键词:美国 特殊儿童 家庭早期干预

一、引言

家庭早期干预模式,即在干预计划形成和运用过程中,强调家庭的参与,在为儿童提供服务的同时,关注特殊儿童与家庭的互动。50多年前,美国的相关研究者和临床医疗机构就认识到了家庭在特殊儿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当时的法律只支持以儿童为中心的干预模式,而忽视了家庭的重要性。直到1986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全体残疾儿童教育法》,该法案提出在原有的法案基础上,将服务对象向下延伸到0岁,鼓励各州对0~3岁的婴幼儿提供早期干预;在早期干预计划中,要为障碍婴幼儿家庭拟订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IESP)。这项法律的产生意味着,家庭早期干预模式在美国开始全面地开展实施。随后的《1997年残疾人教育法案》Part C部分,强调“增强家庭满足残障婴幼儿需要的能力”,即进一步强调了家庭在评估、计划和干预实施中发挥核心作用。鉴于家庭早期干预模式在美国实施运用已有20多年,有着比较成熟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本文主要探讨美国家庭早期干预的实施及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二、美国特殊儿童家庭早期干预的实施

家庭早期干预的实施主要依赖家长训练和家长合作,父母是残障孩子的养育者和教师。家长训练主要由一名教师或训练者承担,他们作为指导者或咨询者会有规律地上门指导家长,分析干预的成功之处,按时地评估孩子的进步。家庭指导者(home visitor)由专业人员、志愿者、项目研究助理或其它一些非专业人士承担,他们每周会按时地访问几次,一般每个月不低于数次,家庭早期干预的实施一般要遵循以下四个步骤(本文为了叙述方便,才把评估的内容划分为四个方面,其实,四个方面的评估在现实中并不是单一地进行,而是相互地交融在一起。比如,在观察父母和婴幼儿的互动质量时,可以了解婴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父母的教育技能以及家庭环境和家庭成员的需求)。

(一)评估阶段

目前,美国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评估流程,评估主要由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员上门服务,评估内容侧重于以下四个方面:

1.婴幼儿身心发展水平的评估

婴幼儿评估是指用来系统的收集数据地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鉴别和诊断过程。对0~3岁的婴幼儿,评估主要集中在生理和感知觉特征、认知和基本的交流能力、以及社会/情感反应和互动能力。鉴别和诊断的方法主要有三种:量表测验法、自然观察法、访谈父母法。

其中的量表测验法,在美国,比较常用的婴幼儿量表有:贝利婴儿发展量表、丹佛发育筛查测验、格巴尔发展量表、新生儿行为评定量表、格里非恩智力发展量表、尤泽利斯―亨特婴幼儿心理发展顺序量表。其中,格塞尔量表具有临床诊断的价值,它不仅适用于测量婴幼儿的发展水平,而且比其他量表更适用于伤残儿,被认为是婴幼儿智能测试的经典方法。

另外,运用自然观察和访谈父母的方法可以获得一些质性的资料,比较形象、具体,但是对访谈人员的要求也比较高,要求访谈人员有较高的观察能力和访谈技巧,并且有着深厚的专业素养。在评估中,一般以量表测验法为主,以自然观察法和访谈父母作为补充。

2.家庭整体以及家庭成员需求的评估

概括地说,就是对早期干预下的家庭环境进行评估,在美国,该项评估没有统一的量表可以使用,主要通过家庭指导员在访谈家长时进行观察记录,或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收集信息资料。比如,有一项特殊儿童家庭早期干预计划,要求母亲完成关于自身压力和家庭功能的调查问卷,这份问卷包括两部分内容:家庭压力情况和家庭所获得的资源支持情况。在美国家庭早期干预中,普遍比较认同“家庭环境量表(the Family Environment Scale)”。

3.家庭成员与特殊婴幼儿互动质量的评估

该项评估一般采用观察录像和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法,其中,比较常用的是观察录像方法,例如,有一项家庭早期干预计划是这样进行录像的:给儿童提供一些玩具,玩具要符合儿童现有的身心发展水平特征;组织的游戏活动既要保证儿童能充分发挥自主能动性、考察儿童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要和观察目的切合。然后由两位受过专门训练的观察员进行录制,录制的内容是至少10分钟的内容是母亲――儿童玩玩具的录像,当儿童变得厌倦或不合作时,先暂时中断录像。录制结束时,用量表进行评估。

4.父母教育技能的评估

主要评估父母了解掌握的有关婴幼儿发展的知识和父母的教育技巧,一般通过访谈了解,但有些干预项目采用评估量表。

(二)特殊儿童家庭早期干预计划形成阶段

1.根据评估结果,形成初步的干预目标

由于评估的对象是具有独特特征的家庭和个体,因此,众多干预计划的目标不可能是统一的,笔者在这里只是概括地介绍众多干预计划共同含纳的目标。

(1)满足家庭整体和家庭成员的需求

0~3岁婴幼儿的主要生活环境是家庭,因此,合适有效的早期干预计划要通盘地考虑家庭整体以及家庭每个成员的需求。家庭早期干预计划一般要考虑家庭以及家庭成员的以下需求:家庭的整体需求,包括重视家庭的文化背景和生活习俗、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或争取经济援助;关注特殊家庭(居无定所的家庭、父母一方或双方有残障的家庭、青少年父母家庭)的需求;家庭成员个体需求包括缓解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的压力,保证家庭成员的娱乐休闲时间。

(2)提高儿童的心理和行为的发展水平

家庭早期干预计划旨在提高婴幼儿的认知能力和行为技能,最终使儿童的智力水平和行为表现达到或接近正常婴幼儿的发展水平。干预专家要参照各种测验量表,来规定婴幼儿的哪些方面应该得到干预。

(3)改善亲子互动质量

目前,美国的早期干预计划中提到的亲子互动质量,主要指母亲和婴幼儿的互动质量,而较少地涉及父亲和婴幼儿的互动以及其它重要的抚养人与特殊儿童的互动。

(4)提高父母的教育技能

主要是增加父母关于特殊儿童发展以及相应的干预方法的知识,比如,家庭指导员在家庭访问时,会教授给母亲一些关于婴幼儿喂养、洗澡、防止意外以及婴幼儿健康照料的技术,同时教给母亲发现和理解特殊婴幼儿的行为表现的隐含意义,鼓励母亲理解婴幼儿的语言、表情、和生理活动,并做出积极地反应。

2.家庭走访

走访是特殊儿童家庭早期干预中的关键一环,现在提倡的家长和专业人员的合作,就是建立在家庭走访的基础上。一方面,家庭走访可以使研究人员切身地感受到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状况和干预目标家庭的环境氛围;另一方面,与家庭成员进行面对面地交流可以增加彼此的信赖感,为更好地促进特殊儿童的发展打下坚实地基础。

走访贯穿家庭早期干预计划的始终,在干预计划的形成阶段,家庭访问一般每周一至两次,每月不少于数次,每次的访问时间至少45分钟。家庭访问者需要做的是:首先,了解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状况,父母的教育技能及家庭需求。在访谈的过程中,要与特殊儿童的家庭建立起良好的相互信赖的合作关系。其次,观察家庭成员与特殊儿童的互动类型,观察时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1)记录干预目标儿童的每日基本的活动内容;(2)都是谁与该儿童一起活动;(3)在活动中,干预目标儿童需要帮助的多少;(4)该活动中,参与者是否与干预儿童有着良好的互动。最后,分析家庭的生活日程,与家庭合作制订干预日程安排表,日常安排表要有弹性,尽量确保主要的干预互动者在场。

当搜集完评估的信息资料,制定好了初步的干预目标后,专业人员就要协助家庭设计一份适合家庭达成的书面计划,同时必须协助家庭执行所拟定的计划,以逐步减轻孩子的障碍,提升孩子的能力,使身心障碍者及其家庭能够得到最适合的疗育服务。

(三)特殊儿童家庭早期干预计划的具体实施阶段

1.家庭的职责

特殊儿童的家长是专业人员的合作伙伴,家长通过参与计划,掌握和控制某些情况,从而取得不完全依赖专业人员的经验。在美国的家庭早期干预中,特殊儿童的父母常常被要求充当教育者、语言治疗师、生理治疗师、医学专家、权利维护者以及其它的所不能承担的角色。而在现实中,专业人员需要考虑父母的能力以及时间等诸多因素。美国家庭早期干预研究者提倡父母能够把干预过程融入家庭的日常生活中,比如,在吃饭、购物、洗澡时对特殊儿童进行干预。

研究发现表明,和正常家庭一样,特殊儿童的兄弟姐妹更擅长选择游戏材料和工具,以有效地扩大特殊儿童的社会互动范围。因此,家庭和专业人员要关注同辈伙伴的需求,做父母的要坦诚地与他们交流关于残障兄弟姐妹的问题,他们会从中受益。

2.专业人员的职责

美国的专家提出,在家庭早期干预中,干预者必须持有一系列正确的态度与价值观,即把家庭地需要和愿望放置在干预计划中的中心位置,家庭早期干预模式要求专业人员放弃“专家的架子”,而代之以与家庭建立合作关系,在共同合作的基础上,专业人员和家庭成员都为干预计划贡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家庭早期干预的专业人员要做到以下五点:(1)发现和强调家庭地优势。他们列出了有益于特殊儿童发展的11个家庭优势,例如,在儿童的生活中,有一个或两个以上的关心他们的成人;家庭中的成人之间相互信赖而又独立、有创新意识;家庭中有明确而持久的规则等;(2)使家庭积极地参与到计划和制订决策中;(3)为整个家庭提供服务和支持;(4)促使家庭优势引导干预目标和服务。在家庭早期干预计划中,服务要针对他们的需求,反映家庭的选择和偏好;(5)家庭在计划中参与程度的偏好要得到尊重。一些家庭喜欢积极地参与到孩子计划的各个方面,其它家庭可能希望专业人员计划和实施干预,只进行很少的家庭参与。

(四)重新评估阶段

这是指一项干预计划结束后的总结与反馈阶段,一般由评估专家对干预结果是否达到干预目标进行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有访谈法、问卷法、观察法、量表测验法,最常使用的就是量表评估和调查问卷的方法。量表评估即使用量表测评儿童的各项干预的领域是否有了较好的改善。调查问卷一般直接发给父母,问卷要涉及三个维度:父母的养育技能;专业人员的指导技能;家庭关系。有些干预计划会采取后续跟踪的方式,试图探究早期干预是否对儿童的后续发展产生了显著地影响。

三、美国特殊儿童家庭早期干预存在的问题

(一)价值取向问题

专业人员内隐的价值观可能会影响干预计划的目标、干预技术的运用以及结果分析。由于美国的家庭早期干预计划针对的群体异质性很高,很多研究者却习惯站在中产阶级的立场上确定干预计划,因为在他们看来,所有的阶层包括低收入阶层都有一种主流的期望,即对孩子的期望是相同的,但是却忽略了在有些文化群体中,他们不愿意放弃某些价值观。因此,如何针对不同文化背景的家庭制订有针对性、符合其价值体系的干预计划是个很大的挑战。

(二)缺乏后续的干预

家庭早期干预计划长的能维持3年,短的只有两三个月,可想而知,虽然有些儿童在干预后,其发展接近正常水平,但是,如果没有有效地后续干预,就不能确保儿童未来的持续地发展。家庭早期干预计划缺少后续干预是有很多因素造成的,如缺少资金支持;家庭的流动性比较大;儿童到了3岁时,就要参加另外的干预计划等。

(三)干预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

干预效果的分析在干预计划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它是判断一项干预计划好坏的依据,然而,美国专家指出该模式的效果分析仍存在诸多问题:(1)关于干预目标构建的操作性定义缺乏统一的认识,在制订干预目标时,有着很大的随意性;(2)很多测量工具缺乏信度和效度,由于在特殊教育领域,干预目标的异质性很大,而有些干预项目组直接借鉴其它项目组的量表,这样会导致测量偏差。另外,对于一些为大众认可的标准量表的普适性也值得质疑;(3)有的干预计划为期2到3年,如果在干预前后使用同一量表测量,就忽略了年龄跨度的问题。(4)在同一干预目标中,如果使用多种量表,就可能存在量表之间缺乏相似性的问题。例如,测量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和儿童――父母互动质量时,分别采用两种量表,研究人员必须考虑两个量表的相似程度。

(四)家庭指导者的问题

家庭指导者的选择是家庭中心干预计划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关于家庭指导者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家庭指导者的素质参差不齐。家庭指导员的身份主要有:准专业人员、研究助理、专业人员、志愿者以及其他的社会工作者。聘请非专业人员的花费开销比较少,但是他们的理论不专深,实践能力不强,需要加强培训和监督。而专业人员比较稀少,且聘请费用昂贵。(2)由于家庭指导者的首要任务是与家庭成员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这就存在个性特征匹配的问题。

(五)家长的问题

特殊儿童家庭早期干预模式强调家庭成员的参与,然而,目前的主要参与者仍然只是母亲,父亲和同伴群体很少参与。这就可能造成母亲的压力过大、自信心不足、对专业人员过于依赖、精神疲惫甚至产生厌倦心理。对于单亲母亲或外出工作的母亲来说,更无充足的时间和足够的精力实施干预计划,这个问题也是导致很多干预计划失败的直接原因。

四、对我国的启示

虽然,我国的研究者很早就认识到特殊儿童家庭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有一些学者专门介绍了针对特殊儿童的家庭早期干预方法,并进行了相应的实践,但是,相对于美国,起步仍比较晚,需要吸取美国这方面的经验与教训。

(―)呼吁政府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

虽然,国内学者很早就认识到了家庭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性,可是,相关的理论研究并未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而美国早在20多年前就出台了相应的法规政策。实践表明,家庭早期干预在法律的保障下可以产生巨大的效果。一方面,可以自上而下地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形成开展家庭早期干预实践和研究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政府可以按时地拨款支持家庭早期干预的实施。

(二)加大家庭早期干预人员的培养力度

我国从事特教的专业人员,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素质上都比较匮乏。并且,在我国从事特教研究和实践的主要是特教专业的研究者,而家庭教育的专家及其它领域的专家极少涉足该领域。家庭教育属于跨学科的领域,应集合来自社会学、教育学、家庭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研究工作者的共同合作。因此,目前,迫切需要更多地高等院校培养这方面的人才。

(三)建立特殊儿童家长训练机构

特殊儿童家庭早期干预主要依靠家长合作和家长训练,关于家长培训,美国已有比较系统的理论研究和一系列的实践,而我国在这方面几乎为零。当然,开展家长培训需要得到政府、社会以及各级学校的支持。

(四)整合家庭早期干预理论研究体系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我国虽然已有一些特殊儿童家庭早期干预的具体操作技能的介绍,但是未形成规模性的早期教育方案,也缺乏实践的支持,这在某一程度上有碍于广大教师和家长的学习借鉴。

参考文献:

[1]Edwards, M.A., et al., Occupational therapy and early intervention: A family-centered approach.Occupational Therapy International,2003,10(4):239.

[2]Encyclopedia of Special Education.Library Journal,1988,113(7):32.

[3]Caro, P. and J.L. Derevensky, Family-focused intervention model: Implementation and research findings.Topics in 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1991,11(3):66.

[4]Paget, K.D.,Early intervention and treatment acceptability:Multipleperspectives for improving service.Topics in 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1991,11(2):1.

[5]Umansky, W. and S.R. Hooper, Young children with special needs (3rd ed.).Pearson Education, Inc. Upper Saddle River, New Jersey columbus, ohio.1998.

[6]Gray, S.W. and L.P. Wandersman, The Methodology of Home-based Intervention Studies: Problems and Promising Strategies. Child Development, 1980,51,(4):993.

[7]Kate Wall,Special Needs and Early Years-A practitioner's guide.Paul chapman Publishing.2003.87-107.

第5篇

关键词:随班就读 干预

一、基本情况

郑某,女,现就读于某县小学一年级,7岁,父母皆为农民且文化程度较低,家庭经济状况一般。

郑母主诉:郑某在幼儿班时由父母带她到西安看病,经检测人员测试,属重度智障。生活上能自理,能做简单家务。

任课教师主诉:该生在身高、体重等方面表现出来的生理特点与同龄学生没有显著差别,其性格较为内向,平时几乎不与同学接触。其口头表达能力极差,可笑的言语常引起同学的哄笑。课堂上,她注意力无法集中,自制力、记忆力差,理解和反应能力迟缓。她从不主动举手回答问题,当老师让其回答时,表现极为紧张,语无伦次,不知所云。她的行为缺乏自控,时常发出怪声,严重影响课堂秩序。学广播操反应慢,动作不协调。课间喜欢独自在角落玩耍,尤其爱好玩弄各种小昆虫。

二、原因分析

1.自身因素

由于智力偏低,同同龄的正常孩子相比,自己的智力水平只有三、四岁孩子的水平,因此到了正常班级就读,就觉得跟不上别的同学,产生了自卑、恐惧感。小伙伴的好奇和哄笑,更使她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不愿与人交往,最终导致了学习能力越来越差。

2.家庭因素

从郑某的家长那儿了解到,由于父母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重度智力障碍孩子的教育缺乏相关的理论教育知识,最终延误了郑某的早期康复教育,影响了她的最佳矫治时间。

3.教师因素

随班就读的教师都是一些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对特殊儿童的教育缺乏相关的理论实践知识,同时培训也不够。因此,对本班内的特殊儿童教育的方法不得当,措施不到位,再加上升学率的压力,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教育一个或两个残疾孩子,对这些特殊需要儿童的关注也非常少,致使这些特殊儿童接受知识的能力非常差。

4.学校因素

由于上级教育部门注重普通学校升学率的评比排名,导致了教师把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到了正常孩子的身上,对这些特殊儿童采取了抛弃或放弃的态度。学校里也没有配备康复训练设备,建立特教资源教室,造成了95%的随班就读生成了随班混读生或随班混坐生。

三、辅导策略

智障学生到普通学校正常班级随班就读,对所在学校尤其对普通班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随班就读的智障生取得进步,教师不仅要为他们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还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1.确定并实施个别教学计划

根据该生没有自信心,行动迟缓,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差,语言能力、计算能力、理解能力、劳动技能方面远低于正常儿童等情况,我们可以确定矫正目标为:加强非智力因素的培养训练,如自信心、学习能力、行为习惯等,使其能正常参加学习;有计划地开发智力因素,如语言能力、理解能力、记忆能力、感知能力等,能回答简单的问题;进行行为能力、生活能力、劳动能力训练,在劳动技能的培养中使其意识到人际交往的重要性,产生与同伴合作交往的欲望,从而培养其语言能力和人际交往的能力,使其将来能基本适应社会。郑某喜欢各种小昆虫,于是我们专门给她上了一节关于昆虫知识的课。那节课,郑某表现出奇得积极,听讲认真,甚至还主动举手发言。

2.用爱呼唤,用真诚温暖学生的心灵

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的全部秘密在于爱。”作为一名思想政治工作者,对每一个学生都应该用爱心去关怀、教育和引导他们,而对智障学生尤其需要我们教师付出更多的爱心、耐心,付出更多的精力。我们经常找郑某谈心,知道她对学习不感兴趣就与她谈学习以外的事,比如双休日去哪玩了之类的,虽然她常东拉西扯,答非所问,但她愿与老师交谈已是对我工作的认可。

3.联合家长的力量,随时督促

郑某的母亲十分疼爱自己的女儿,希望自己的女儿能与普通孩子一样,因此样样事情帮她做,每天陪着她学习,甚至帮她整理书包、帮她写作业。尽管家距学校只有五分钟的路程,又不用穿马路,可她母亲仍然坚持每天接、送郑某上学、放学。我们找郑某母亲谈心,告诉她这样做反而会不利于郑某的成长,长此以往她与同龄孩子差距更大,样样都要依赖家长,永远长不大。而家长总会渐渐老去,将来郑某什么事都不会做,那该怎么办?郑某的母亲听了,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一再说明孩子太不懂事,家长也是不得已的。以后,郑某偶尔也能自己独立上学、放学。这说明其在原有基础上已有所进步。在日常学习中,我们常会与其父母交流,了解她在家、在学校的表现,针对问题,共同商量对策。中午,我们也欢迎其母亲利用休息时间走进班级,来到她身边辅导其写作业。

4.运用伙伴的力量和教师的鼓励多激励她

由于智力偏低,郑某常常表现得与众不同,遭到周围同学的嘲笑、欺侮,因此她特别自卑、内向、孤僻,下课总是躲在一角看别人玩。我们就告诉班上的学生:“郑某的表现和你们不一样,那是因为她得了一种病,现在医生正在给她治疗,她慢慢会好的。如果我们多帮她,她的病会好得更快!”我们特别指定了几位小干部作为小先生和老师一起辅导、帮助郑某,给她记录回家作业、和她一起做作业、跟她一起玩耍……每次上课,只要郑某稍有进步,我们就会在全班学生面前大声地表扬她。每当此时,她的脸上总表现出抑制不住的兴奋。当她有突出表现时,如主动打扫卫生、帮老师发本子等,我们则予以小小的物质奖励,以激励其继续进步。

一年多来,由于加强了与郑某家长的联系,使郑某的家长清楚认识到孩子问题的所在,他们也尽量抽出时间陪伴郑某,使郑某在家能学到更多的生活自理自立的能力。在学校里感受到集体温暖的郑某,偶尔也能和少数同学愉快地玩耍,友好地相处,能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活动及学校兴趣小组活动。虽说郑某的成绩没有明显的进步,但是她开始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平时能较自觉地完成部分作业,并主动拿来交给我们批改。

四、个案研究结果及启示

本个案可以说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典范。一年多来,我们对郑某进行了追踪辅导,并惊喜地发现郑某的情况已明显好转。通过对这一个案的观察与矫治,我们发现随班生是校园中的一支特殊群体,作为教育工作者一定不能采取抛弃或放弃的态度。我们应在生活上对他们进行关心照顾,心理上辅导疏通,学习上“异目标、异要求”加强个别辅导,生理机能上创造条件帮助康复,为他们提供快乐成长的环境。同时也让我们感觉到随班就读生的教育和管理,不仅需要教师具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更需要教师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和高超的专业技能。此外,从个案中我们看到,家庭、学校、同伴在智力障碍学生的教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钱志亮,《特殊需要儿童咨询与教育》

第6篇

摘 要:文章以河南省图书馆为切入点,以该馆少儿部组织的儿童服务活动为例,从家庭教育、儿童成长、学校教育、受教育权利四个角度,探讨了公共图书馆儿童服务的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15)10-0127-03

儿童成长是社会进步、民族振兴的关键,提升儿童的文化素质是教育改革的基础。阅读能力关乎儿童的智力发展,因此,对儿童阅读能力的训练刻不容缓。作为社会教育机构、区域文化中心的图书馆担负重大责任,图书馆具备丰富的馆藏文献,安静的馆舍氛围和专业的管理人员等优势,承担着文化传承、知识传播等职责。《公共图书馆服务发展指南》指出:“公共图书馆有责任支持儿童学习阅读”,图书馆要将儿童读者群体服务作为重点任务,落实未成年阅读推广建设。河南省图书馆少儿部建于1982年,2008年少儿部迁至嵩山南路主馆内,2013年7月2日少儿阅读中心正式成立,成为儿童重要的学习休闲的活动场所。作为多功能阅读服务中心,河南省图书馆少儿部旨在引导、改善儿童阅读状况,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笔者以少儿部组织的儿童服务活动状况为例,探讨公共图书馆儿童服务的重要性。

1 构建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家庭教育承担着儿童能力发展、个性形成、情操陶冶等职能,家长的认知程度、品德修养、文化水平对儿童启蒙起着重要引导作用。儿童阅读理解能力较浅,需要成年人伴随。但家长对亲子教育存在着一定的盲点,如困惑于繁杂的儿童读物选择,或工作压力疏忽了孩子的阅读教育,或功利重视成绩,不允许看与课堂无关的书籍,课余让孩子进辅导班补习功课。图书馆的阅读活动摆脱了家庭教育中阅读指导方法的匮乏、阅读设备的不足等局限。亲子服务区弥补狭窄单调的家庭教育场所,可爱明亮的阅读环境激发了儿童积极阅读的行为。馆内开设知识讲座、亲子活动等公益活动,聘请专家团体开展符合儿童心智特点的分级阅读培训,为家长进行科学性、个性化的服务指导,从而培养孩子良好的阅读习惯。

图书馆推行了家庭互动的“亲子阅读”服务模式,给家庭成员之间提供了良好的陪伴与沟通的机会。省馆少儿部组织七色花亲子故事会、新教育萤火虫读书会、樱桃林妈妈讲故事、中英故事对对碰等活动。七色花故事家族是省图少儿部品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是免费的公益活动。常规活动为绘本故事的朗诵,延伸活动为手工制作(折纸、黏土等)、唱歌、跳舞、绘画等环节。绘本阅读让儿童聆听思考,分享阅读的乐趣。热身舞、诗朗诵等才艺秀让孩子秀出自我;手工制作锻炼了儿童动手、动脑的能力。七色花亲子故事会活动加深了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亲密,增进父母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儿童在温馨快乐的氛围中体验到感恩成长的亲子之爱。少儿部还开展了“新父母沙龙”“故事妈妈志愿者”培训课以及有关《家庭亲子阅读的策略和技巧》《如何让孩子爱上学习》等“少儿教育”的公益讲座,家长与家庭教育方面的专家一对一分享有关感恩励志、生理发育、科普教育等育儿经验。在第二届新教育“萤火虫之夏”――《怎样给孩子讲故事》中家长掌握了如何发音诵读、把握节奏、酝酿情感等播音主持领域的专业技巧,增强了家长诵读文学作品的艺术修养。图书馆举办的“中原大讲堂・豫图讲坛”讲座,也为家庭教育带来积极的指导作用,如《陪伴孩子一起成长――如何满足孩子的心理营养》探讨了和谐的夫妻关系对孩子身心健康的影响;《传统文化与家庭教育》运用孝道文化指导家庭品德教育;《绘画,影响孩子一生》指出绘画对儿童头脑发育、潜能开发、情感释放等的重要作用。家庭教育与图书馆阅读教育共同合作,运用合理有效的方法指导儿童的阅读,促进儿童健康全面的发展。家长们通过讨论交流,在子女教育的沟通中获益匪浅。

2 培养儿童良好阅读行为方式

网络现代化环境影响着孩童的思想与行为,儿童长期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对其阅读与交际能力培养具有潜在危害。他们易于沉迷网络游戏,对阅读不感兴趣,或喜欢读暴力等恶俗漫画、故事书。因此,加大实现培养儿童终身热爱阅读的目标更是迫在眉睫。图书馆提供了远离电子游戏等不良因素的环境。良好的环境是感知知识的前提,安装“绿坝”等防火墙的儿童电子阅览室,购买了爱迪科森少儿多媒体图书馆所使用的数据库,针对3―18岁的少年儿童提供了绿色上网的平台,营造现代化、自动化、数字化的阅读环境。室内共有20台电脑,每台电脑设立家长陪同席,陪伴孩子一起享受阅读乐趣。另外,管理员巡视监护,志愿者指导操作,都为孩子合理上网提供了保障。

图书馆组织多种创意实效的实践活动,旨在让更多的儿童走进图书馆。如“小志愿者”“小小图书管理员”培训(如邀请河南商报小记者俱乐部体验图书管理员工作等活动),儿童参观体验与动手操作相结合,协助图书馆管理者维护阅览环境,学习管理知识与业务流程,培养其团结合作的责任心以及爱护书本的美德。省馆与河南经济报社合作举办“河南小记者培训活动”,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记者为小记者传授新闻写作、采访技巧、摄影欣赏等基础知识,培养了少儿广泛的兴趣爱好,提供了全面发展与锻炼机会。少儿科普展览,举办小发明与实验的创作展,促进儿童热爱科技的良好风气。少儿艺术展览(“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专题书展”“儿童版画展及亲子体验制作”等);摄影比赛;征文比赛(“雷锋在我心中”等);绘画比赛(“我为图书做插图”“我梦想中的图书馆”等比赛);少儿优秀影视作品展映活动(如开展“看经典、读名著”活动,每周推荐一部经典儿童文学著作改编的影片,如《城南旧事》等),激发了儿童对经典原著的阅读兴趣,拓宽儿童接纳知识的途径。儿童阅读推广活动让儿童在轻松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培养了动手演说、逻辑思维、想象创造、语言沟通等能力,发展了其对文艺鉴赏与创造的才能。

3 创建丰富的校外学习天地

课外教育是教学任务和课程标准以外的教育活动,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图书馆是学生课外学习的场所之一,是培养课外阅读兴趣的重要阵地。学校对儿童阅读规划缺乏专业性,往往注重升学率而忽视素质教育,难以依据学生的个性差异来进行技能训练。课外活动突破了课堂狭窄的知识输送,学生可掌握第一手材料,为自己学习研究查询有效信息,不仅拓宽了学生的学习空间,而且满足了其求知欲。图书馆是学校教育的第二课堂,弥补学校图书资源种类的不足,支持学校阅读计划,共同搭建了广阔的阅读平台。省馆少儿部提供儿童亲身实践的机会,广泛接触社会,开阔视野,有利于培养儿童的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从而走向终身学习的成长道路。

省馆少儿部开展了多种多样的互阅读活动,担负儿童的素质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责任。少儿阅读中心与小学、幼儿园(测绘学院幼儿园、河南工业大学幼儿园等)联办“走进图书馆,我阅读,我快乐”“我读书我快乐”等校外阅读实践课,如“走进图书馆,寻找”阅读课,感受革命伟人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魄。“豫图年度阅读小状元”“优秀志愿者表彰大会”,表彰借阅量前二十名的小读者,激发青少年课外阅读的兴趣。少年儿童阅读征文比赛(“快乐阅读伴我行”“我读过的一本好书”等),鼓励儿童与文学深度沟通,促进儿童写作的热情。“爱心公益大课堂”、教师教学经验的交流会,摆脱了传统的课堂模式和生硬的思想灌输。在全民读书月系列活动――“走进图书馆上阅读课”,少儿阅读中心开展了“玩转《新华字典》,你就是汉字英雄”的精彩讲座,儿童学会了正确使用字典的窍门,提高了少儿对语文和汉字学习的兴趣。“4.23世界读书日”与学校合作举办“每周语文阅读课搬进图书馆”活动,让他们切身感受浓郁的阅读气氛。省馆图书漂流交换站联合郑州电视台启动“图书漂流进万家,书香弥漫润绿城”;与京广路小学、聚源路小学、伊河路小学、航空港区实验小学共同实施馆校合作,举办了“阅读伴成长,书香润童心”“好书互换活动”“收藏一份书稿 放飞一个梦想”等自读书活动,小读者可以在漂流记录册上写下读书笔记和感悟体会,不仅锻炼了儿童的交往能力、组织能力、写作能力,而且分享传递阅读体验,营造了良好的阅读氛围。旧书节约循环提高了图书的利用率,提供了书友共享沟通的平台,推动了全民的健康阅读。

4 保障儿童文化权利的公平性

特殊儿童群体包括残障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区儿童、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等,这些儿童易自卑,缺少安全感,往往把内心倾注于图书,阅读的需求较强烈。以阅读治疗来排除心理障碍,是图书馆特殊儿童服务的有效形式。图书馆满足特殊儿童群体对文化知识的渴求,让他们平等享受到图书馆的公益活动。在室内设计中建造符合弱势儿童生理特点的环境建设与专用设施,在服务上开展捐赠书籍、创建弱势儿童图书流动站等。招募志愿者参与弱势儿童群体的阅读推广、技能培训等活动,并根据残障儿童的阅读水平特点,推荐合适的阅读书目。组织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故事会,让弱势儿童群体享受阅读的乐趣。提供电子网络阅读的特殊服务,帮助他们感受数字化、网络化所带来的便捷,为他们提供广阔的认知学习与生活经验,增强自我认同的自信心,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

省馆少儿部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渠道,旨在让弱势群体儿童更好地享受文化资源。比如为特殊读者送书上门服务,省馆少儿部联合郑州大学微尘爱心社共建的“中国梦――援助双留儿童阅读梦想计划”,为新乡市辉县赵固乡中心小学捐赠图书2,000余册。省馆少儿部开展向校园图书借阅点、换书送书的延伸服务,送讲座、送故事会进校园活动。2014年9月为二七区侯寨乡樱桃沟小学开展“送阅读进校园”活动;2011年为信阳白马山村小学建立小图书馆或捐赠书籍等。慈善事业与公益事业相结合为乡村儿童的阅读提供帮助,搭建阅读的绿色通道等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儿童实现“读书梦”。用精神食粮关怀弱势儿童的成长,弥补学校教育管理的乏力、家庭教育缺位等不足,及时给予他们精神鼓励和心灵关爱,解决其心理障碍,健全弱势群体儿童健康积极的人格素质,教育他们感恩生活、友善待人,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儿童是图书馆最易于接纳和发展的读者群体,图书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儿童教育职能。为推进阅读推广工作,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图书馆应长远地加强信息宣传的推送方式,开展与读者咨询互动、反馈评估的服务体制,提升良好的服务。另外,图书馆事业依赖于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要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加强管理员儿童服务的专业素质也是重要措施,管理员除了图书馆学专业素养,还要具备儿童心理学知识、教育学知识、广阔综合知识视野与热情耐心的服务技能,积极耐心地应对儿童提出的千奇百怪的问题。图书馆应开展丰富、富有创新的儿童推广阅读活动,给予儿童美妙的阅读体验,让越来越多的儿童愿意亲近图书馆,让每个儿童拥有快乐的童年生活,从而创造全民终身阅读的氛围。

参考文献:

[1] 王利伟.发达国家社区图书馆儿童服务及其启示[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4(1).

[2] 于良芝.探索公共图书馆的使命:英美历程借鉴[J].图书馆,2006(5).

[3] 陈敏捷,方瑛.美国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服务现状概述[J].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07(1).

[4] 谢丽娟等.中美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比较研究[J].图书馆建设,2009(2).

第7篇

1黔南地区特殊学校体育教育开展情况

1.1特殊学校体育教育课程开设现状

黔南地区特殊学校体育课程开设情况良好,所有学校均已开设体育课,但各学校在课时数量的安排上并不相同,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学校体育课每周只有1个课时,大约45分钟,开展较好的学校每周可达3课时,而60%的学校每周2课时。特殊学校没有统一的体育课程标准和教材。在调查中发现整个黔南地区的特殊学校中只有一所特校拥有自编校本教材,20%的学校使用专门针对特殊学生的教学标准和体育教材,另有20%的学校使用的是普通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和教材,而60%的学校没有使用任何标准和教材作为体育教学依据和参考。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较为单一,几乎全部以田径作为主要教学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客观教学条件的限制,但也说明教师专业素质和技能的缺乏。

1.2特殊学校体育教师基本情况

通过对黔南地区5所特殊学校体育教师调查了解,5所学校共有体育教师12人,其中男性教师11人,女性教师1人。调查期间发现12名教师中在岗从事教学工作的为9人,另3人因个人原因暂离教学岗位。在岗体育教师学历情况普遍不高,具有本科学历2人,大专学历6人,中专学历1人;其中专职体育教师仅2人,其余皆为兼任体育教师,他们或是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是其他学科专任教师,因教学需要长期兼职担任体育课教师。35岁以下教师4人,35岁以上未退休5人;具有十年以上教龄1人,超过半数教师教龄不过5年。以上数据表明,黔南地区特殊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存在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非专业性等严重问题。特殊学校体育教师严重匮乏,这是限制特殊体育教育活动开展的主要因素。实地调查中发现,特殊学校体育教师师生比严重失调,以黔南州特殊学校为例,全校一百多名学生,而体育教师仅2人,师生比超过1:50。其次,没有专业的专任教师则是影响特殊体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绝大部分进行特殊体育教学的教师没有学习过专业的体育教学理论,仅因个人喜欢参与体育活动便被安排承担体育课的“光荣”任务。

1.3特殊体育教育教师培育方式

目前黔南乃至整个贵州省都没有专门培育特殊体育教育人才的专门机构。全省有四所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主要培养能在各级各类特殊学校、特殊教育科研机构、残障人士福利机构、特殊教育管理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以特殊教育的理论及手语盲文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的教师虽然通晓特殊教育理论,掌握特殊教育的规律和实际教学技能,熟悉特殊学生的心理特点,但由于他们缺乏对体育知识的专业学习,在从事特殊体育管理、特殊体育教学、特殊体育活动等学校体育方面的工作时就会产生许多问题甚至存在安全隐患。而单纯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直接进入特殊学校从事特殊体育教学工作又会因为不了解特殊学生的身心特点及相应的特别要求而产生水土不服的情况。

2特殊体育教育的重要性

2.1促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保障身体健康。体育的本质功能就是促进身体发展,增强体质。由于自身生理缺陷的原因,造成特殊学校的残疾儿童的身体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受到极大的限制。残疾儿童的身体普遍长期缺乏锻炼,使他们存在较大的隐患健康。有计划的有目的的开展特殊体育活动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可以促进残疾儿童的身体健康。同时由于残疾儿童的特殊性,通过参加特殊体育活动,可以有效的促进机体各器官、系统的功能改善,提高机体的补偿性,使身体最大限度的发挥代偿功能[5]。尤其是在青少年时期,身体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产生机能的重新组合或部分替代,特殊体育活动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康复训练方式。比如有视力障碍的儿童可以通过盲人乒乓球或者盲人足球等活动,提高听力功能。因此,残疾儿童经常系统的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可以有效的提高肢体活动能力,以及其他感官系统的感知能力,平衡身体各能力的发展,使各器官和系统以及身体运动能力得到统一协调的发展。2.2丰富残疾儿童的娱乐生活活动。残疾儿童有更多的娱乐时间,但由于生理和心理的缺陷,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很难参与常规性的休闲娱乐活动。但并不能因此就忽视残疾儿童休闲娱乐的需求及权利。在联合国公布的《残疾人权利宣言》中明确规定,残疾人有权参与一切社会活动、创造性活动和娱乐活动。特殊体育活动本质上属于体育活动,具有休闲娱乐的功能。残疾儿童通过接受特殊体育教育既能体验体育的趣味性以丰富生活,又能掌握体育方法将体育作为健康的娱乐方式。同时,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可以在极大程度上调节残疾儿童的情绪和心理活动,使他们学会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2.3提高残疾儿童社会化的程度体育除了健身娱乐还能促进人际交往、增进情感交流。残疾儿童由于残障的客观存在,对外交流少,在人际交往过程中普遍存在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长此以往,特殊儿童会产生人际交往障碍,形成封闭、孤僻、消极、甚至仇视的不良心理,成为他们融入社会的限制因素。因此,引导鼓励残疾儿童参与体育活动可以增加他们的沟通能力和情感互动,促进人际交往,提高他们的社会化程度。

3民族地区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增设特殊体育教育方向需解决的问题

3.1培养目标的精准化。我国普通高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培养具备系统地掌握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所专长,能在中等学校等从事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科学研究、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就业方向主要是普通中、小学体育教师。特殊体育教育方向的培养目标除了使学生具备普通体育教育的知识能力外还要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要了解针对特殊学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等相关活动的组织和操作方法,能够满足在特殊教育或相关机构、部门从事特殊体育教育实践、研究和管理需求的复合型人才。3.2课程体系的全面化。特殊教育是一门涉及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领域的综合性学科。在以培养普通中小学教师为主的体育教育专业拓展特殊体育教育方向就需要在保持体育教育主干的基础上调整课程体系增设或修订相关的教学内容。学生可在前三年体育专业理论和技能学习的基础上在第三年下半年或第四年选择特殊体育教育方向,同时选修相应的以特殊教育及特殊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课程知识。这就亟需在借鉴特殊教育本专业理论体系的同时,结合体育教学的特征及要求创新思维开发新的教学方法,并编写适用的特殊体育教育教材。3.3师资队伍的专业化。师资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一个专业的成败与否在于能否建设一支优秀师资队伍。因此,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是一个专业或者方向发展的关键。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开设特殊体育教育方向对专业师资队伍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首先,教学团队须掌握完备的体育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其次,教学团队还要拥有积极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补充学习特殊体育教育方向需要的各种知识。再次,教学团队必须有极强的科研和创新能力,特殊教育的学校体育研究,是一个涉及体育、教育、心理、医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研究领域,要求教师要有极强的综合创新能力才能提高教学水平。3.4实训平台的可操作化无论是普通中小学体育教师还是特殊学校体育教师,在其工作实践中并不能直接将理论知识转化形成实际掌握的工作能力。学生的实践能力只有通过一定的实地训练才能习得。这就需要建立适应特殊体育教育方向学生需求的“课内实践—课外实训—校外实习”一条龙式实践平台。课堂上通过课件制作、专题研讨,增强学生的认知水平,在学校内进行教学实习、总结经验、交流反思、名师讲座、观摩课等方式提高学生的技术技能,最后借助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实际教学水平,增强特殊体育专业素质。

4结语

目前我国能够培育特殊体育专业人才的机构仅限于天津体院、广州体院等5所专业院校。从培养数量和影响范围来看都远不能满足我国特殊教育快速发展带来的需求增长。而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的发展正面对应用转型的要求,因此探索在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开展方向性教学成为一举两得的最佳方案。但这并不意味这各高校就可以盲目调整,专业改革需要漫长而充分的准备,而当下仅只是特殊体育教育的起步。

作者:凌媛 代向伟 张娟 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林永馨.特殊教育学(第3版)[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10.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发展特殊教育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S].1985-05-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S].1998-12-01.

第8篇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先后为处于不同专业发展阶段、教授不同阶段学生的教师指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教师专业标准。经过20多年开发与修改,许多国家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本文对美国和英国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作比较分析,以期为构建我国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获得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

教师专业标准 幼儿教师 启示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是指幼儿教师不断成长、不断接受知识、提高专业能力的过程。它包含幼儿教师在生涯过程中提升其工作能力的所有活动。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建立是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教师专业标准的内涵

“标准”(Standards)可以有两种用法:一是用作衡量价值或体现原则的说明(statements of what is valued—statements of principle),二是用以评估工作业绩的测量手段(measures of performance)。在第二种意义上,它表明和描述已达到的一定水平标准。有学者认为,标准是一种工具,它使人们藉以对有共同认知和共同意义的事情做出恰当、准确的判断与决定。它强调了一种专业工作的本质特点,即“可判断性”。正如有的专家所说:“标准并不只是描述现在的实践;它们根据科学研究和成功实践阐明教师应该知道什么和应做什么……标准说明教师在长期实践中应改进什么。标准描述专业发展的轨道;它们说明一种思想,即有效的高质量的教学是一个人必须经长时间才能学会的事情。”

所谓教师专业标准,是指国家教育机构依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教师培养目标制定出的有关教师培养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具体规定了教师专业结构要素中的各项实施准则和方法。[熊建辉.教师专业标准研究:基于国际案例的视角[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8.18.]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既可以作为学前教育机构任用幼儿教师的标准,也可以作为幼儿教师职前培养和在职进修的标准。它有助于明晰幼儿教师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为幼儿教师的专业学习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在这方面,美国和英国已经为本国各个阶段教师制定出较完整的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了解各国的经验有助于构建我国幼儿教师的专业标准。

二、美国幼儿教师专业标准概述

(一)美国幼儿教师教育五项核心标准

美国幼儿教师教育标准是“全教协会”(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 NAEYC )开发的。1980年,NAEYC开始为培养幼儿职业从业人员的高等教育计划设计指南,先后公布了学士和硕士学位水平的候选人培养计划指南(1982年)、高级硕士/博士学位和副学士学位候选人培养计划指南(1988年)。1994年, NAEYC对这套指南进行了首次修订, 1999年启动了最近一次修订工作。2001年至2003年, NAEYC分别公布了三套修订后的幼儿职业准备标准,分别是初级许可证计划(2001年)、高级计划(2002年)和副学士学位计划(2003年)。美国幼儿职业的从业者包括儿童早期教育专业人员、儿童早期教育者、儿童早期教师、儿童早期教育助教、儿童早期教育预备教师、助手、指导者、家庭访问者、儿童发展助手、保育者、志愿者、父母等,因此,这三套计划适应了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幼儿职业从业候选人的教育与训练要求。三套计划均包含了五项幼儿职业从业候选人在知识与能力方面的核心标准。

标准一:能够促进儿童的发展和学习:要求幼儿职业候选者,应能利用他们对幼儿的特征与需要,儿童发展与学习等方面相互影响的理解,为儿童创建健康的,相互尊重的,支持性和具有挑战性的环境

标准二:能够构建家庭和社区的关系:幼儿职业候选者应该知道、理解并重视儿童的家庭和社区的复杂性、重要性,能够利用这种知识,创造支持性的、让家庭具有自主性的、相互尊重的交往关系,并因此让所有家庭都能参与其孩子发展与学习的活动之中。

标准三:能够对支持幼儿及其家庭的措施进行观察,建立档案、开展评估:幼儿职业候选人需要知道并理解评价的目的、好处和作用。能够了解并应用负责任的方式和与家庭及其他幼儿职业相协作的方法,通过系统观察、建立档案和其他有效的评价策略,对儿童的发展与学习产生积极影响。

标准四:具有开展教与学的活动相关知识和能力:幼儿职业候选人,要能够整合有关家庭和儿童的知识,协调他们同家庭、儿童的关系;通过整合他们对发展的、有效的有关教与学的方法的知识,整合有关学术科目的设计与实施的知识及评价经验,进而积极促进所有幼儿的发展和学习。

标准五:应成为一名专业人士:幼儿职业候选者,应能把自己看作幼儿职业的一员并按照这一角色要求来指导其行为。知道并能履行幼儿职业伦理准则和其他有关幼儿职业实践的标准。他们应是持续性的、协作性的学习者,这种学习者在其工作中能够展示有见识的、反思性的、批判性的观点,能够通过整合源于多种资源的知识,做出明智的决定。他们能够明智地倡导一种健全的幼儿教育实践和政策。

(二)美国幼儿优秀教师专业标准

美国全国教学专业标准委员会(National Board for Professional Teaching Standards, NBPTS)是一间独立的,非盈利性的,无党派的民间组织。它成立于1987年,“致力于通过专业标准的制定,促进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发展为一个国家认可的组织机构对达到标准的教师进行认证以及推动美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此委员会是美国教师专业标准的主要参照机构之一。

NBPTS制定了教授3~8岁儿童的优秀教师专业标准,以期通过此标准让幼儿教师得到指导的方向。

NBPTS确定3~8岁儿童教育优秀教师专业标准的基础是五条核心的原则:教师要对学生及其学习负责;教师要精通他们所教的学科,并且知道如何将这些学科知识传授给学生;教师要组织、管理和监督学生的学习;教师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系统的反思,并且能通过实践经验中的学习获得提高;教师要成为学习型组织中的成员。在这五条核心原则的基础上,NBPTS制定了优秀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具体内容。

(1)理解儿童(Understanding Young Children)

优秀幼儿教师运用他们关于儿童发展的知识、通过与儿童及其家长的互动,理解儿童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且根据每一个儿童的独特需要和潜能来设计教育教学。

教师不仅要懂得一般儿童需要和特殊需要,熟悉儿童所在社区和家长的文化、历史和价值观;教师还要拥有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能根据儿童的兴趣设计课程和进行时间安排。教师还要知道儿童的社会性、个性、社会交往、智力等是如何发展的,并能够运用这些知识建立班级秩序,教师还要意识到语言、文化、家庭以及社会价值观等外在因素,和儿童的特点与天赋等内在因素都会影响儿童的学习。

(2)公正、公平与多样性(Equity,Fairness,and Diversity)

优秀幼儿教师为所有的儿童创设安全、可靠的学习环境,欣赏和尊重每一个儿童的个体差异和独特需要,并且鼓励儿童在人际交往中能够做到公正、公平以及互相尊重。

教师应该致力于理解和满足不同儿童的不同需要,能够根据儿童的不同需要调整教学方案,教师能够促进班级的平等与公平,让每个儿童都拥有平等的机会,并且要对所有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儿童给予平等的尊重。

(3)评价(Assessment)

优秀幼儿教师理解不同的评估方法的优点和不足,知道怎样有效的综合运用这些评估方法对儿童的行为、交往活动等进行系统的观察、监控和记录,并且将他们所获得的信息与儿童、家长以及其他专业工作者分享,以共同改善教育的效果。

教师在儿童游戏和学习的时候应该观察儿童,并且使观察、评估儿童成为日常性工作。教师运用不同的评价方式鼓励儿童对自己的学习和发展做出评价,并且教师定期对每一个儿童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与评价,并据此确定每个儿童的阶段性目标,教师利用评估的信息改进和提高教学效果把评估信息反馈给儿童、家长,并与他们交流。教师还要关注到一些特殊儿童,并用一定的方法来对这些儿童进行评价。

(4)促进儿童的发展与学习(Promoting Child Development and Learning)

优秀幼儿教师通过组织与创设有助于儿童发展和学习的环境来促进儿童的知识、技能、道德、个性、社会性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教师应该为儿童创设一个安全、有爱心、包容和需要智力参与的环境。有意识的给儿童游戏提供各种机会。教师应该认识到早期儿童的学习应该建立在实践基础上,能够提供充裕的时间、资源培养儿童的好奇心、想象力和创造力。教师还应尊重每一位儿童帮助儿童学会理解他们自己以及他人的情感,鼓励儿童发现问题,鼓励儿童探究,帮助儿童识别问题并解决问题。

(5)具备有关综合课程的知识(Knowledge of Integrated Curriculum)

优秀幼儿教师在精通儿童学习理论、学科知识以及各种评估理论的基础上,设计并实施紧密结合学科的发展适宜性教学。

教师能够从不同的知识结构中综合出关于儿童发展的知识与观点,教师教育教学实践既不是“以儿童为中心”的模式,也不完全是“以科学知识为中心”的模式,而是二者有机结合。教师对核心学科(包括语言和读写、数学、科学、社会、艺术、体育与健康)有广泛的理解,知道每一个学科的核心概念、思想以及儿童对每一个学科需要掌握的具体内容,熟悉儿童学习不同学科的典型方法与策略以及儿童在每一个学科中的初始概念和常见的困难,并能够根据这些理解来计划和综合运用各种经验。

(6)多种教学策略促进儿童的有意义学习(Multiple Teaching Strategies for Meaningful Learning)

优秀幼儿教师通过实施多种多样的实践和提供充足的资源,促进每一个儿童在身心健康、有意义的学习以及社会合作等方面获得发展。

教师能够通过多种渠道收集评估信息并且根据所收集到的评估信息进行教学实践。教师知道早期儿童的学习方式多种多样,因而教师力争提供充足的时间和资源,运用多种技能进行教学,以适应儿童学习的多样性和满足每一个儿童的需求。教师要把儿童看作一个独立的个体,懂得每一个儿童都有不同的学习方法和学习倾向,并且经历培养儿童做出选择的能力和成为独立学习者的能力。教师认识到教育技术对促进儿童学习的重要性,并且能够适当地运用多种教育技术和教学资源(如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录像和其他的新技术)为儿童的学习提供帮助[易凌云.美国优秀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及其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08.10.];教师能敏锐地观察到儿童的互动、行动和提问,并进行积极的回应。教师能够成功地帮助特殊儿童相处,并在需要的时候满足特殊儿童的特殊需求。

(7)家庭和社区伙伴关系(Family and Community Partnerships)

优秀幼儿教师和家庭以及社区一起支持和促进儿童的学习和发展,三者是合作伙伴关系。

教师要将家长视为教育孩子的合作者,尊重不同的家庭背景、家长能力和兴趣,采取多种有效的策略鼓励家长参与儿童的教育。教师要认识到家长对教师所实施的教育实践的肯定与支持对于激发儿童学习的动机以及更好的适应幼儿园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教师能够与家长交流,真诚合作,通过各种途径、运用各种形式向家长提供幼儿园各方面的信息,邀请家长参观幼儿园。教师要激发家长参与儿童教育的欲望,并通过家长、教育专家、社区志愿者等合作一起共同完成幼儿园管理方面的问题。

(8)专业的合作伙伴(Professional Partnerships)

优秀幼儿教师在专业合作团队中充当领导者与合作者的角色,负责提出活动计划并且引导儿童及其家人进行实践。

教师能够在与教育督导者、实习生、同事、志愿者及其它领域专业人员工作取得积极的效果,并找到有效的合作方式提供给幼儿优秀的早期教育。教师懂得如何建议与提出意见,能够拥有专业知识和道德标准。教师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其他教师的知识和能力,支持团队合作。教师在实践和理论上理解早期儿童的发展规律,通过参与专业发展、网络交流、专业化组织、协作等活动全身心投入到对儿童的教育中。

(9)反思性实践(Reflective Practice)

优秀幼儿教师定期分析、评估和总结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以提高其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教师通过与儿童的互动、倾听家长与同事意见,观察其他教师的实践等方式获得启示,对自己的教学活动进行定期反思。教师对新的儿童发展知识与早期儿童教育理论持一种完全开放的心态,并且希望通过有效的学习与反思不断改善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自己的专业发展;教师通过各种方式促进自己对教育实践的反思,如阅读专业论著、参加专业培训班、参加各种教育专业团体的活动以及参与各种教育项目研究等。

三、英国教师专业标准概述

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后开始重视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1984年,英国政府成立了教师教育资格认定委员会(CATE)。在该委员会的推动下,制定出了一系列英国教师专业标准框架,包括合格教师资格标准、入职教师( 顺利完成入职培训的教师) 标准( Induction standards) 、资深教师( 获得更高级别薪水的教师) 标准( Post threshold standards) 、优秀教师标准( standards for the excellent teacher) 和高级技能教师标准( standards for the advanced skills teacher)。虽没有像美国一样有专门为幼儿教师指定的专业标准,但这一框架涵盖了基础教育各个阶段的教师专业标准。在此,对合格教师资格标准,资深教师标准和高级技能教师标准做介绍。

(一)合格教师资格标准

1989年,英国的教育行政部门(现教育与就业部,原教育科学部)规定所有由地方政府兴办或补助的学校教师必须是合格的教师,并对合格教师(Qualified teacher)的标准做了明确的界定。

2002年,英国教育标准局(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和英国师资培训署(Teacher Training Agency) (2005 年9 月1 日, 英国将原来的教师培训司:TTA 更名为学校培训与发展司:TDA , 旨在强化政府对教师在职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的管理和支持作用。)颁布了《英国合格教师专业标准与教师职前培训要求》旨在提高教师专业的标准。此文件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受训教师在获得合格教师资格之前所要达到的标准,二是对教师之前培训的提供者的要求。在此,我们主要了解英国合格教师的专业标准。

《合格教师资格标准》(Qualified Teacher Status)这一标准从专业品质(Professional attributes);专业实践与理解(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专业技能(Professional skills)等三方面对教师标准作出了规定。这一新标准于2002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品质(Professional attributes)

(1)对儿童和青少年拥有较高的期望(high expectations),致力于保证他们能充分挖掘他们的教育潜力,建立公平、尊重、信任、乐于助人的品质。

(2)有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展示积极的态度和言行,为儿童和青少年树立榜样。

(3)要特别注意教师与其他教师之间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促进教学工作。

(4)与儿童和青少年,同事以及父母之间有很好的交流。

(5)认同和尊重父母,处理好于同事、社区人员的关系,共同创造使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

(6)致力于促进师生能在校园中与团结合作。

(7)在实践中不断反思提高自己,满足专业发展的需求,共同承担教师应付的义务和责任。

(8)能有利用一些重要途径发展自己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具备认识自己的能力。

(9)按照一定的建议接受指导和培训。

2.专业知识与理解(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understanding)

(1)具备教学所需要的知识,有丰富的理解,能达到相应要求,包括指导通过何种途径激发自己学习的潜能。

(2)知道国家课程的价值、目的、教学要求。熟悉他们学生应达到的水平要求。

(3)了解一系列的评价的方法,包括形成性评价。

(4)了解如何使用校本,国家的评价体系来增加教学的有效性,提升教学水平,提高个人素养。

(5)有一些了解地区和国家相关教育政策的知识,对一些核心课程,懂得在课前课后各个关键环节与阶段进行适当的教学安排。

3.专业技能(Professional skill)

(1)计划,期望和目标。教师设定具体的教育学的目标,这些目标与全体学生相关,教师用这些目标来计划和安排课程。

(2)班级管理与组织,教师应该对学生抱有高的期望,建立起一个学习环境,这个环境重视多样性并能让学生感到安全和自信。

(3)教学与课堂管理。

(二)资深教师标准(Post threshold standards)

标准l:知识和理解。教师应该能够证实他们精通和不断更新所教学科的知识,包括和他们工作相关的广阔的课外知识。

标准2:教学和评估。

教师应该能够证实他们不断有效的计划课程和安排课程的顺序来满足学生单个的学习需要:教师应该能够证实他们不断有效的利用合适的策略进行教学和管理;教师应该能够证实他们不断有效的根据以前的情况对学生设立合理的期望,监督其进步,给他们清晰和富有建设性的反馈。

标准3:促进学生进步。

教师应该能够证明,由于他们的教学,学生取得了进步,所取得的进步和全国平均水平相同或高于平均水平。这应该表现在全国性考试的分数中。不参加全国性考试的地方,则通过校级考试的分数体现出来。

标准4:更宽泛的专业实力。

教师应该能够证实他们能为他们的专业发展和利用其结果来提高教学:教师应该能够证实他们为学校的政策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标准5:专业特点。

教师应该能够证实他们是能够挑战和支持所有学生做最好自己的专业人士,其途径包括:建立信任和自信;.组建团队;.吸引和激励学生;分析性思考;.提高学生学习质量的积极行为。

(三)高级技能教师标准(Standards for the advanced skills teacher)

该标准从杰出的教学成果、杰出的学科知识、杰出的课程计划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管理、评价能力等6个方面对高级技能教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了详细的界定。

标准1:优秀的教学成果或效果。

由于高级技能教师的教学,学生跟以前比不断得到提高;面对挑战和高期望,有很强的动机和热情,并积极地回应;表现出很强的自控能力。

标准2:丰富的学科或专业知识。

高级技能教师必须不断地更新他们的学科或专业知识;必须完全理解他们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新成果,而且把它们运用到教学中,以确保学生能取得进步;能从学生的问题和反应中很快地了解到学生的领悟和错误概念;了解他们学科或专业教学中的信息和信息技术。

标准3:杰出的计划能力。

优秀技能教师必须有清晰的目标来准备课程和安排课程顺序,以确保所有学生的有效学习;在他们的课堂和家庭作业中,对学生设立持续的高期望;根据学生现有的水平计划教学。

标准4:优秀的教学、学生管理及课堂管理能力。

优秀技能教师必须理解和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来达到教学目标;在参与、管理学生时表现出天赋与创造力;有技巧的提问和解释确保学生最大的进步;必须发展学生相对应的读写、算术和信息技术能力;能够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少数民族的、缺乏自信的、行动困难的或对你不满的学生提供直接有目标的支持;必须尊重别人和维持纪律;持续和公平。

标准5:优秀的评估和评价能力。

高级技能教师应该把评估作为教学中诊断学生需要的一部分,设立一个现实的、具有挑战的目标来提高和计划将来的教学;通过学生的进步、学校的目标和视察情况来评估自己的实践,提高自己的教学。

标准6:为其他教师提供建议和支持的杰出能力。

高级技能教师必须能够为别人提供清晰的反馈、好的支持和明智的建议;能够给别人提供一些例子、培训来帮助别人更有效的教学;能够帮助别人评估他们的教学对提高学生的成绩方面的影响;能够分析教学和了解怎样才能有所提高;已经发展了人与人之间的技能,使他们在学校和各种情境中更有效;通过他们自己的和专业的指导为学生和其他职员提供一个角色模型;知道如何计划他们的时间和安排活动;被人尊重和能够激励别人。

四、美英两国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划分阶段的比较

美国幼儿教师的质量是通过教师教育专业标准、新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以及优秀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这样三个连续的质量控制标准体系来保证的。[易凌云.美国优秀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及其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08.10.]英国的教师专业标准框架与美国的标准相似,是由相对低水平到高水平发展的,也就是在合格教师资格标准上的逐渐提高和拓展,英国教师专业标准“一体化”的特点体现出了英国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渐进性的认识。两国的标准都体现了在不同时期对教师专业标准有一定的要求,专业发展越高,对教师专业标准的要求就越严格。体现出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动态性:由毕业入职、到能力形成、再到较完满的阶段。当然,两国在不同的阶段对教师又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在专业标准的具体内容上存在一定的差别。

五、美英两国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对构建我国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启示。

目前,我国对于幼儿教师各方面的要求并没有一个系统完整全面的标准,我们可以从各种政策和文件中散见各种对幼儿教师的要求,例如,在《幼儿园教师指导纲要》中对教师列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但对于在第一线实践的教师没有具体的指导说明。同时,《纲要》中对儿童进行五大领域的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并没有对幼儿教师所要掌握的技能作操作性的要求。因此,要使幼儿教师获得专业化发展,必须建立本专业的专业标准,让幼儿教师有具体操作与实施,才能提高我国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从以上各国的教师专业标准中可以给我们一定的启示与借鉴,为构建我国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1.阶段划分——明确了幼儿教师发展的方向。

美英两国都把教师专业标准进行了阶段划分。我们知道,教师的专业成熟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需要经历一系列的发展阶段。英国学校培训与发展司在对标准框架的使用说明中就指出: 想成为资深教师者,需要达到资深教师标准, 同时, 还要继续强化入职教师标准; 希望成为优秀教师者需要满足优秀教师的所有具体标准, 同时要强化先前几个阶段的标准; 期望成为高级技能教师者也是如此。因此,每个阶段的标准都既反映该阶段相对于前一阶段的进步, 又反映该阶段的挑战性目标。[王艳玲.英国“一体化”教师专业标准框架评析[J].比较教育研究.2007.9.]由此,对于构建我国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具有很大启示。目前,我国对幼儿教师资格规定只停留在入职资格的认证上,没有具体根据教师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进行区分,对于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在入职以后没有相应的标准引领教师发展,很不利于教师的提高。如果能按照教师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应该具备的专业素养来制定标准,有助于增进教师对自己发展到每一阶段要求的理解,使他们以标准为依据,达到教师的专业发展。

2.充分反映当代教育精神——教师职业标准的追求。

NBPTS的《美国幼儿教师标准》( National Board for Professional Teaching Standards: Early Childhood Generalist)是一份关于对幼儿教师素养的规范体系和评价标准,在这一份文件中,充分反映了当代美国教育理念,如教师应该“充分尊重儿童”却并不以“儿童为中心”或以“学科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师要关注和包容来自不同背景儿童的“多元文化教育”理念;关注“特殊儿童”的全民、全纳教育理念以及教师与儿童都需要发展的“终身教育”理念,这些理念贯穿于整个标准始终,对于我国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具有可借鉴意义。英国的教师专业标准框架在体现教师基本素质的基础上也强调了时代对教师专业素质的新要求:标准框架特别强调教师对同事的专业发展所做的贡献、教师的团队合作能力、对提升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效果的影响以及在校内外的战略性领导( Strategic leader) 的能力。这说明, 英国政府清醒地意识到:“面对学习社会的到来, 教师专业已不再局限于个人能力的提升, 更重要的是在学校乃至社区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我国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建构中,也应该体现以教师发展及尊重幼儿为本,以此作为出发点,建立教师公正、平等的意识,以此来完善教师专业标准的建构。

除此之外,此文件中,对于幼儿教师应该达到的每一个核心概念和思想都有详实的规定与操作步骤,不仅能让每一位教师都充分理解所该达到标准的要求,也使每一位幼儿教师能按照要求去操作从而使教师专业得到发展。这些标准所体现的特点对于我国如何建立一份完善并具有操作性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家园共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内在诉求。

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师的协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一种途径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日益成为国际教师教育研究领域中的一大热门问题。在幼儿教师领域中,美国幼儿教师标准就提出,幼儿教育离不开学校、家长、社区以及社会的共同力量,在这些因素中,教师应该善于运用来自家长、社区、社会的资源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保障,与家长、社区进行合作,这样才能发挥学校、家长、社区的共同力量使幼儿得到更好发展,同时也促进了自己专业化的发展。在这一方面中,可以帮助我们确立我国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所必须具备的素养,如何按照不同的水平来制定标准并有效的评价我国幼儿教师,值得我们借鉴。

综上所述,在幼儿教育极受社会关注的今天,对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在借鉴和吸收国际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的国情,既兼顾共性也要发挥个性,既顺应时展的潮流也要符合我国的实际。从各国经验来看,目前世界各国教师专业标准都从教师专业知识、教师专业技能、教师专业道德和自主性上来做出规定,我国幼儿教师的标准也应该从这些方面完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体系,更好的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曹能秀.学前比较教育[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69.

[2] 熊建辉.教师专业标准研究:基于国际案例的视角[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8.

[3] NBPTS. Early Childhood Generalist Standards for Teachers 2001

[4] National Diploma in Teaching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Pasifika)

[5] Qualified Teacher Status.

[6] 易凌云.美国优秀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及其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08.10.

[7] 朱宗顺.美国幼儿教师教育标准及启示[J]. 教师教育研究. 2006.7.

[8] 王艳玲.英国“一体化”教师专业标准框架评析[J].比较教育研究.2007.9.

[9] 柳国辉.新西兰教师专业标准运动及其启示[M].课程教材教法.2010.9.

第9篇

"后进生"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称为"问题儿童"。我认为,"问题儿童"是一个科学概念,因为它具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具有精确性、体系性和整体性等特点。所以,教师要研究差生,首先要学习特殊儿童教育学中的"问题儿童"的教育规律。问题儿童是指具有问题行为的儿童,而问题行为是"儿童扰乱他人或障碍自己身心健康发展的行为,即那些经常引起麻烦的行为"。问题行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攻击型的,表现为活动过度、行为粗暴、上课不专心、不遵守纪律和规则、与同学不合作、破坏公共财物、欺骗或偷窃。另一类是退缩型的,表现为羞怯胆小、沉默寡言、神经过敏、过度焦虑、自卑、孤僻、对人对事冷漠、回避与他人接触等。攻击型问题行为具有明显的扰乱性、破坏性和对抗性,极易引起家长和教师的烦恼和厌恶。虽然退缩型问题行为对儿童身心的障碍要比攻击型问题行为严重得多,但从学校教育来说,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仍把攻击型问题儿童作为教育研究的重点。问题行为产生的原因极为复杂,它与自身素质和心理状态,如需要、气质、情绪和性格等有关,也受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的制约,如家庭状况、学习成绩、校外交友、社会风气等等,都可能成为问题行为的诱发因素。对问题行为的判定要特别注意,对那些暂时的、偶然的、经过教育能及时矫正的行为,不能定为问题行为;只有那些经常出现的、稳定的、扰乱性较大的、对学习影响较严重的、需要进行长期教育才能矫正的行为,才暂定为"问题行为"。问题行为是可以改善、矫正的,家长和教师对问题儿童应有正确的认识并做科学的分析。对他们应持关心、爱护的态度,切忌冷淡、厌恶和嘲笑;要对问题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仔细分析,然后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教育。

1.给后进生"一份关爱"

在教育转化工作中应对后进生充满爱心。陶行知先生曾说过:"谁不爱学生,谁就不能教育好学生。"苏霍姆林斯基也强调,对那些因受家庭乃至社会环境条件不良影响而表现异样的孩子,要以"朋友和志同道合者那样"的态度和方式对他,因为只有对学生发自内心真挚的爱,才能给他们以鼓舞,才能使他们感到无比的温暖,才能点燃学生追求上进、成为优秀生的希望之火。在教育转化工作中, 教师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提高后进生的道德觉悟和上进心,培养后进生是非观念,必须 坚持正面诱导,以理服人,切忌简单粗暴,以势压人。教育实践告诉我们,爱是一种最有效的教育手段,教师情感可以温暖一颗冰冷的心,可以使浪子回头。当学生体验到老师对自己 的一片爱心和殷切期望时,他们就会变得"亲其师而信其道"。

2.给后进生"一股压力"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外在的教育要求如果转化为学生的内在需要,就可以促进学生思想行为的积极转变。班主任要在明确对后进生教育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具体的行为训练,使后进生在思想上意识到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性,从而使外在的积极压力战胜学生内在的消极因素,成为学生自身的渴求和需要。为了强化后进生的良好行为训练,可以在班级中实行"一管一、一帮一"的管理制度,让学习自觉性强、行为表现好的学生对后进生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和提醒,给后进生一股外在的压力。在学习上,如果哪位后进生遇到了困难,可以及时地得到其他学生的帮助,但是作业的完成一定要及时,绝不能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抄袭别人的作业;在纪律方面,要求后进生严格按规定做事,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每次都要做出检讨和自我批评。同时将后进生的学习与行为表现纳入到每学期的"达标活动"考核,班委会每周都会对这些学生进行一次集体评价,表扬先进,激励后进。通过这种外在的教育强化,使后进生内心逐步形成一种持久的自我压力。这样可以使他们实现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要我改"向"我要改"的思想飞跃。

3.给后进生"一次机会"

也许后进生在每位老师的印象中都不是太好,因此他们参与提问和活动的机会往往要比其他同学少得多。久而久之,他们就失去了自己在集体中的责任感,集体意识也就日渐淡薄,从而会做出背离集体利益的行为来。因此,我们应当多给后进生提供和创设一些参与活动、锻炼能力的机会,肯定和尊重他们在班集体中的地位和作用。让他们在具体的活动参与中发现自己的价值,品尝成功的滋味。虽然有些问题很简单,但对他们的点滴进步我同样给予了肯定和表扬,从而使他们在集中课堂注意力的同时体验到学习的乐趣,使他们在动脑动口动手的参与中,在老师信任的目光和集体的鼓励中,产生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驱动力。

4.给后进生"一句称赞"

古人云:"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才也。"后进生虽然有很多不足之处,但即使再差的学生也总有某方面的特长或优势,比如学习差的,他在音乐、美术方面有特长,班主任要善于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适时的加以表扬。法国教育家卢梭曾经说过:"表扬学生微小的进步,要比嘲笑其显著的恶迹高明得多。"作为老师,及时肯定表扬后进生,满足其自尊和正常的心理需要,可以为转化创造契机。

第10篇

【关键词】留守儿童,行为失范,法律对策

一、留守儿童行为失范问题的法律对策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党和国家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预防和治理留守儿童行为失范问题,不仅关系到儿童自身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我国的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进行普法宣传必须从儿童抓起,不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我国国民法律素质。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预防治理留守儿童行为失范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全面有针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对政府、家庭、学校、社会都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地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突出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人们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妇联等相关服务机构部门要深入到留守儿童家庭,送去法律的关怀和教育,开通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公益服务热线,帮助留守儿童家庭依法解决留守儿童法律问题。在学校方面大力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课堂教学,编印《中小学法制课教材参考》,组织律师、司法干部深入学校开展送法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有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的法制意识、权益观念和自护能力,弥补家庭法制教育的缺失。

2、重点加强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

加强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就是要使留守儿童知法、懂法从而最终遵守良性的社会规范。

第一、建立以政府为领导的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网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青少年教育的特殊性,建立以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村民委员会和居委会参加的实施机构,加强同新闻出版社、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文化等单位密切联系配合,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板块网络,制定以“留守儿童”为重点的管理方案,责任到人;建立三方共同承担的管理模式。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青少年在一个比较纯洁的学校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下成长。

第二、发挥学校主体教育的作用,加强校内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的重点应在学校。学校的法制教育应从总体进行规划,首先,从小学做起,按照学生的年龄、知识水平、行为能力、责任能力编辑一套分年级、有层次、系统化、阶梯式、相互衔接的能引起留守儿童学习兴趣的法制教材和课外读物,纳入教育大纲,确保法制教育课时,并进行阶段性考核。在材的基础上教育部门会同司法部门,制作与教材相匹配的“以案说法”之类的视频短片,以生动形象的画面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其次,组织教师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师资队伍的法制素质,确保教育者先受到法制教育。配备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法制课。班主任教师要在自己的岗位上主动与家长、村委会或居委会密切联系,建立联络制度,互通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

第三、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应设立留守儿童法制教育机构。该机构与家长、学校紧密合作,联合开设家长学校,可以以村委会或者居委员会为主,学校参与协助。组织在校的学生的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和如何“做好一个好家长”的教育,提高家长们的法制意识、增强对自己子女教育责任感,增强配合学校教育的自觉,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使他们养成遵纪守法的良性社会规范。

(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

1、完善刑事实体法立法。

第一、缓刑制度的完善。在未成人犯罪案件中,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难以为被害人所接受,难以平息、化解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难以对未成年人起到在社会上矫治的作用,因此未成年人的缓刑制度应该重构。首先是可放宽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的对象可以是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司法解释未成年人缓刑适用条件的基础上增设“家庭有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能够落实”的限制条件应当废止,对于刑法规定的从轻或减轻的情节应当通过司法解释分别具体化;其次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遵守的规定应作具有惩戒作用的义务规定,如责令参加公益劳动等。丰富缓刑机构的立法;规定设立专门的缓刑机构。充分发挥缓刑制度经济高效的优势。

第二、非刑罚方法的完善。本文主要研究留守儿童行为失范问题的法律对策,因此在完善刑罚方法主要针对的未成年人。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看,可以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非刑罚处罚措施还有以下几种:训诫、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建议予以行政处分。我国刑法这方面的规定在种类上过于单一且较为零散,从而难以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因此,为了更有利于末成年罪犯的矫正和身心健康成长。

我国现行刑法有必要建立专门适用于未成年罪犯的非刑罚方法。一方面是确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范围。非刑罚处理方法作为司法机关通过案件审理而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因故不予刑罚处罚而另行决定的一种处分措施。由于留守儿童行为失范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的发生,留守儿童的大多年龄结构还不满14周岁,如果不及时得到控制矫治,后果将很严重因此,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非刑罚处罚也可适用一部分。从我国留守儿童犯罪实际情况出发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司法警告、善行保证、责令家长加强管教、管教协助、保护观察处分、社区公益劳动、强制医疗等惩罚措施。

2、完善刑事诉讼程序立法。

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的立法进行完善,这是由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决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性。特别是留守儿童,在生理方面,生理变化明显,未成年人正值青春时期,身体发育快,智力增长迅速,精力旺盛;在心理上正处于由幼稚向成熟的过渡,有较强的模仿欲和好奇心,对事物反应敏感,自尊、好强,凡事要求独立,不依赖别人;在身体、智力方面正处于发展中。思想天真幼稚,是非辨别能力差,情绪不稳定易冲动,缺乏自控能力,行为带有盲门性和突发性。

更重要的是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教育引导,行为得不到规范,失范行为得不到及时的纠正。正是基于未成年人的身心方面的特征,要求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应同成年人有所区别。一要更加突出教育改造的方针,寓教育、感化、挽救于各个诉讼阶段;二要更加注意维护与保障未成年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国家立法不仅要赋予未成年被告人更多的诉讼权利,而且还要有更多的保障措施;三要对证据的运用,有较高的证明要求,要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四要设置特殊的审判组织和审判程序;五要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和诉讼终结后,落实继续教育的措施,防止再犯罪。因此,专门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势在必行。

二、制定我国《家庭教育法》

(一)制定《家庭教育法》的意义。目前我国家庭教育的立法状况与我国义务教育体系不相适应,有关家庭教育的条款散见于各部法律之中,缺乏系统性,与我国社会立法和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相比,家庭教育的法制建设滞后。因此,通过制定家庭教育法来确认家庭教育的立法宗旨和法律地位,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确各部门机构的教育职能,对保障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教育只有与家庭教育共同发展、相互配合,才能切实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留守儿童群体恰恰缺少了这一环节。留守儿童的父母将子女委托给老人,而这些老人只是照顾留守儿童的吃、穿,对于其他的生活方面却很少照顾到。施行教育改革之后,教育方式趋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相互合作,增加了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动的教学内容。显然留守儿童这方面的教育缺少了家长的参与、配合、互动,学校单方面的教育则显得力不从心,不能很好地完成这些教学内容。加上留守儿童正处于性格成长的关键年龄段,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些学习成绩差的留守儿童感觉学习渐渐成为一种负担。最终导致散漫的学习态度,厌恶学习,成为教师“头疼”的学生。

在学习上的差距还会对留守儿童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容易产生不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上面可以看出家庭教育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缺失有着重要的影响。如何使所有的儿童都能得到真正的家庭教育?从法律角度讲,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以来,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为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对教育的注重力度不断加强,当前的教育制度不断的完善,使得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出现脱节。目前我国有关家庭教育的立法现状与我国不断发展的教育制度体系不相适应。家庭教育的相关法制建设明显滞后于国家教育和社会教育。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家庭教育法》来提高其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制定一部专门的家庭教育法势在必行。通过制定家庭教育法,首先要明确家庭教育的含义和内容,确立家庭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并提高家庭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中的地位,完善教育体系的同时,完善我国法制建设,最终为保障儿童权益提供更完善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家庭教育法》的建构。综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 建立健全我国《家庭教育法》,并从以下几点进行框架建构:

1、《家庭教育法》总则。

第一、明确《家庭教育法》的含义。家庭教育法是一部以规范家庭教育为主要内容,同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的法律。

第二、《家庭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家庭教育法》应旨在增强家庭团结,健全个人身心健康发展,营造幸福家庭,以建立和谐社会。个人作为组成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元素,家庭作为组成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单位。个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家庭的幸福都关系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家庭教育法》的立法目的,首先是要确立家庭教育在我国国民教育中的法律地位,其次是将家庭教育的内容给予明确的规定,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最终是要通过立法将家庭教育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歩和国家的长久发展。

第三、家庭教育的内容。家庭教育应涉及以下范围:亲等教育、子女教育、婚姻教育、夫妻教育、两性教育、伦理教育、家庭财产、管理教育以及其他教育事项等。

2、《家庭教育法》分则。分则的主要内容是对家庭教育范围内的各个事项给予具体的法律规定。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政府机构的责任、社会机构的作用以及学校与家庭的教育责任。《家庭教育法》中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关键是增强父母对子女权利的认识。把儿童看作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是通过家庭教育来保护儿童的基点。只有在充分尊重儿童权利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才能使教育和保护有利于他们的发展。

政府机构责任主要在于,中央教育部应统筹管辖,各省、直辖市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予以密切配合。政府机构必须给予足够的财政支持。各级地方政府在密切配合实施家庭教育计划的同时,针对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家庭教育的内容,促进家庭教育法的顺利施行。我国妇女儿童联合会等各种社会机构,在不同程度上都与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明确各种社会机构的作用就是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这些关系,以促进家庭教育的良性发展。

在《家庭教育法》中明确学校的责任关系重大。如:最近发生的多件校园儿童受伤受害事件中,相关责任很难得到明确,以至于事件很难得到平息,同时由于没有理清相关责任的担负,也使得这些事件不断发生,呈现增长的态势。同时对于家庭教育的课程内容以及安排方式要注意家庭与学校的共同协商。这不仅仅是增加学校与家庭的互动,主要是为家长提供更好的教育方式,让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一致,合力培养儿童的健康成长。

第11篇

〔关键词〕人口; 家庭; 福利; 人口与家庭福利

〔中图分类号〕 C913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1)06-0076-07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资助项目(2011ZDIXM006)

〔作者简介〕李静,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周沛,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 南京 210093。

一、问题的提出

人口是社会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口与家庭福利是社会福利的基础,是推动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实现我国福利体系由“小福利”向“大福利”迈进,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的重要一环。目前,在学术研究及实际工作中,仅偶有分别使用“人口福利”或“家庭福利”者,而基本无人使用“人口与家庭福利”概念。其实,在社会福利体系中,人口福利与家庭福利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

其一,福利指向具有相似性。二者的福利指向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人”,都是为提升人的生活满意度与幸福感。比如,通过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等人口福利政策,可提高计生家庭的福利水平;通过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改善生育质量,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同时,又能提高家庭的整体福利水平;其他诸如开展健康教育、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以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人口福利政策,对于家庭福利的促进作用也十分明显。家庭成员福利的提升,如教育福利、医疗福利、住房福利以及老年人福利的提升,亦有助于人口福利的增进。

其二,政策内容存在重合性。从政策层面看,计划生育工作与妇女福利、人口迁移与流动人口福利、人口素质与教育福利以及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福利等,都体现出人口福利与家庭福利在政策上所具有的紧密联系。大部分社会政策,包括人口政策和福利政策,都是以家庭作为单位来推广实施的。奥尔德斯(Aldous)就曾指出,“家庭福利与人口政策、经济政策、健康政策、福利政策及社会援助政策等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1)

其三,实施过程体现一致性。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是人口的一部分,又是家庭成员的一份子,也都是人口福利和家庭福利的政策实施对象。正因为此,人口福利的实施过程必将带来作为家庭成员的儿童、妇女、老年人等人口群体福利的提高,致使家庭福利增长。反之亦然,家庭福利的实现过程也必将导致人口福利的提升,二者在实施过程方面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体现很强的正相关关系。

本人认为,如果不加以整合而分别应用“人口福利”与“家庭福利”,在理论上,则会分散二者在福利指向上的统一性与集中性,分割人口与家庭之福利的内在联系;在实践上,亦不利于计生工作与家庭工作的开展,不利于人口工作与民生建设工程的有机结合。将“人口福利”与“家庭福利”整合在一起进行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福利”这个全新概念,继而推动“人口与家庭福利”的体系构建,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更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二、“人口与家庭福利”概念及特征

人口福利是针对所有社会成员的福利,是结合计生工作及人口发展而给社会成员提供包括基本生活、医疗卫生、教育、住房、就业、养老以及特殊福利在内的所有福利政策与福利举措。

家庭是“人们在不同生命阶段(儿童、青少年、成年人、老人等)相关问题的交汇点”(2),无论是对于人口问题的解决、人口福利的实现,还是家庭福利的实现,作为“基本的福利单位而存在的家庭”(3)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作为对社会成员的工作和生活具有直接影响的社会细胞,既是社会各政策系统最终发生作用的地方,也是人口政策和福利政策的结合点。王思斌教授将家庭福利视为与社会福利、社区(共同体)福利并存的一种福利体系,认为家庭福利是作为社会福利的一种“补充和支持”而存在。(4) 郭士征教授明确指出家庭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组成部分,认为家庭福利的对象和内容相当广泛,涉及老人、母子、残疾人福利,“只不过它总是围绕在家庭这一特定的范围内实施,对象有其选择性,主要是低收入和多子女的家庭,内容也是与家庭生活紧贴,带有强烈的社会扶质”,实施内容包括“住宅扶助、生活扶助、医疗扶助”。(5)张秀兰教授从这一视角出发,提出要“构建家庭福利体系”,“强调以家庭作为福利单位,支持和强化家庭作为福利供给单位的功能,激活家庭所在社区本土资源”。(6)

“人口与家庭福利”以人口为对象,以家庭为指向,着重从“人口”视角,注重人口构成、人口结构以及人口质量等对社会福利的影响;通过人的生命历程为切入点,关注不同生命阶段的福利需求,构建覆盖人一生的福利体系,它以解决家庭及人口问题为目的,以增强家庭成员个人能力、支持家庭功能为取向,以提高人口素质、增进全民福利终极关怀。

我们试对“人口及家庭福利”定义如下:“人口及家庭福利”是以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为福利供给主体,以全体家庭成员为对象,以家庭作为媒介,以家庭成员的基本福利需求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家庭及人口问题为目的,旨在增强家庭成员个人能力、支持家庭功能、提高人口素质、增进全民福利的涵盖个体和家庭生命周期过程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作为一个独特视角的全新概念,“人口与家庭福利”具有其自身的显著特征:

第一,“人口与家庭福利”属于大福利范畴,是“大福利”在人口领域的体现。作为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口与家庭福利”一改以往小福利的诸多特征,呈现出大福利的典型特点。首先,对象更广泛。抛弃传统福利主要针对弱势家庭成员进行扶助的做法,转而面向全体家庭成员提供以基本福利需求为本的社会福利。所有家庭成员均纳入社会福利体系之保护范围,享受“人口与家庭福利”。其次,主体更加多元。人口与家庭福利一改以往“小福利”体系下福利供给主体单一,基本限于政府的做法,转而实现主体多元化,吸收多元主体共同提供福利支持,包括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即民间组织)等现代社会中的三大部门都将参与福利供给。再次,实施方式更加多样。家庭成员获得福利的途径既有缴费性方式(如社会保险),也有免费性方式(如社会救助和公共福利);既有强制性方式(如社会保险),也有自愿性方式(如社会互助);既有物质方式(如津贴、补贴),也有精神方式(如心理支持)等。

第二,“人口与家庭福利”是一种发展型福利。“人口与家庭福利”并非传统的以救济为主、以解决福利对象生存问题为主的“补救型”福利,而是一种实现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协调的发展型福利。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系统综合。“人口与家庭福利”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理论视角,是一种整体性社会政策,是国家主义、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范式的融合。二是目标多元。“人口与家庭福利”的政策目标是多元的、发展性的。从传统福利的缓解贫困、救助弱势群体转变为增强家庭成员维持生计的能力、增进全民福利、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正等多个方面。增强家庭成员维持生计的能力即所谓“可持续生计框架”,是人口与家庭福利被称为“发展型”的一个重要原因。三是积极主动。“人口与家庭福利”从思维到政策措施都是积极的。传统思维认为“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的负担,但积极的思维却看到老龄化挑战中的机遇”(7);传统福利注重对家庭弱势群体的社会救济,但“人口与家庭福利”更加重视人力资本投资,重视家庭成员个人的能力建设,从而为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源泉和动力。

第三,“人口与家庭福利”是一种适度普惠型福利。一方面,“人口与家庭福利”强调由“补缺”向“普惠”的转变。既包括福利对象覆盖范围的普惠,将传统福利仅针对“三无”老人和孤残儿童的特定范围扩大到所有家庭成员,由“选择性”或“特质性”福利转变为“社会角色性”福利,以“家庭成员”这一社会角色而非“孤残”等特质作为决定其是否享有福利的依据;也包括福利项目或福利内容的普惠,放宽福利外延 ,将涉及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及家庭人口素质的教育福利、住房福利及医疗福利等部分非保障利一并纳入其范畴。另一方面,“人口及家庭福利”不仅强调“普惠”,更强调“适度”,强调福利水平与我国国情相适应。 “适度”的人口与家庭福利针对的是福利对象的适度扩大,即相对于较狭隘的“补缺型福利”而言是适度扩大了对象的普惠;针对的是福利内容的适度扩大,即由传统基本保障,向事关家庭人口素质及生活水平提高的福利项目的拓展;针对的是福利水平的适度提高,即既超越原先的“低福利水平”,又避免盲目追求不切实际的“高福利水平”,实施的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福利模式。

第四,“人口与家庭福利”是一种系统利。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在作出福利政策选择时各地会出现一定的偏向性,忽视福利项目的系统供给,造成并扩大不同群体福利水平的非均等化与非系统化。“人口与家庭福利”并非单独针对某一问题或某一群体,而是具有很强的连贯性、系统性,是一个完整的福利体系。就福利对象而言,其以家庭为中介,有机整合儿童福利、职业福利、老年人福利等内容,从人口学角度覆盖人的不同生命阶段,能够为不同生命阶段的家庭成员提供富有针对性的福利支持,实现福利政策的持续、均衡、有序供给。就福利内容而言,其涉及家庭成员个人发展及家庭功能提升的每一方面,既包括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如生活补贴、养老服务等;也包括为提升个人能力而实施的发展利,如儿童教育、就业培训等。从人的全面发展角度,构建一个完整的福利体系,实现福利供给的全面化、深入化与系统化。

三、“人口与家庭福利”内容体系

如前所述,“人口与家庭福利”覆盖人的不同生命阶段,所以,其福利内容将以人的生命历程为逻辑主线展开,目标对象及福利供给将指向几个关键的生命阶段,包括儿童、中年人、老年人。另外,由于家庭在维持人的社会性存在以及福利供给中的重要作用,每一生命阶段的福利供给都将紧紧围绕家庭加以实现。

1.儿童福利。作为生命历程的初始阶段,儿童期福利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人一生的发展,在个人发展历程中处于绝对的基础和关键地位。按照福利的源发机制不同,“人口与家庭福利”中的儿童福利可以分为“家庭支持利”与“政府支持利”。

“家庭支持利”所提供的儿童福利有:其一,家庭教育。教育是国民立足社会的基础,家庭教育是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并存的一种教育形式,在儿童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的养成方面具有重要影响。设计良好、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将有助于儿童知识水平、习惯技能的提高。其二,家庭关爱。福利既是一种客观供给的存在,也是一种主观感受的反映。家庭成员之间和睦氛围的营造,健康亲子关系的持续发展,都将有利于儿童的福利感受,有助其福利水平的提高。其三,家庭津贴补贴。政府对家庭实施各种形式的津贴和补贴,包括儿童津贴、儿童生活补贴或儿童营养补贴等;针对特殊儿童群体实行的特殊津贴,还包括为解决有儿童家庭住房问题而给予的住房津贴等。

“政府支持利”主要是指政府通过人口政策、福利政策等公共政策工具的介入而带来的儿童福利。其一,政府通过制定人口政策,指导国民生育行为,通过城乡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以及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等儿童医疗设施的修建,以及身心照顾和预防保健服务的提供,促进儿童健康发育成长,从源头基础上提升人口素质,推动“人口与家庭福利”的实现。其二,政府通过建设文化宫、儿童剧院、儿童图书室等专门针对儿童身心发展需要而设立的场馆,以及社区儿童体育设施、健身器材的完善与免费使用等福利政策措施,实现儿童福利供给。

2.妇女福利。因为妇女一般承担着照顾孩童及老人的家庭重任,因此,妇女福利的实施状况直接影响着儿童与老人的福利状况。妇女福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生育福利。实行生育福利的社会性目的是保护女性的生育功能,维持人类的自身繁衍,保护女性劳动力资源,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包括实施强制性生育保险,为怀孕、分娩期妇女提供物质帮助和资金补助;为职业妇女在分娩或流产期间提供法定的带薪假期;提供免费婚检、孕检以及出生缺陷干预等生育医疗保健服务;为孕育期妇女提供生育津贴等。

(2)健康福利。妇女健康状况和发展对婴幼儿健康、未来人口素质以及全民健康都具有重要影响,必须对妇女的健康福利给予足够重视。包括针对妇女生理特点而提供的特别健康保健及为母亲提供的更优惠的减费或免费健康服务,如定期免费体检;针对孕妇和哺育期妇女提供的营养教育及其他健康和社会服务,如关于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的讲座、宣传服务;针对贫困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提供食品和营养品免费供给等。

(3)就业保障。妇女平等自由地参加工作,充分享受工作福利,进而实现经济上的独立,将有助妇女福利的增进。同时,妇女获得劳动报酬,使其具有更强的经济实力来照顾儿童、老人等家庭成员,也有利于家庭整体福利水平的提升。主要包括享有和男性平等的就业及择业权利和机会,享有在工作单位取得和男职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保障女职工获得平等就业培训和晋升机会;实施女职工劳动保险和劳动保护等。

3.老年人福利。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5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亿人,占总人口的887%,(8)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老年人福利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家庭的经济负担及整体生活水平,还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人口与家庭福利”体系必然包括老年人福利这一至关重要的部分。老年人福利主要包括两部分:

(1)以家庭为单位实行的物质资助。充分考虑老年人所在家庭的经济状况与扶养负担,严格区分不同类型的现金资助方式,实现老年人福利的层次化、类型化、系统化。对于低收入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由政府提供养老津贴补贴,实现养老保障;对于高收入家庭的老年人,主要通过市场化手段,发展养老产业,养老服务费用由家庭支付;对于介乎上述二者之间的老人,则以养老福利的方式加以解决,由政府和家庭共同承担相关费用。以保障福利资金“财尽其用”,避免福利依赖。除了现金资助外,还包括提供食品券,对生活困苦家庭的老人进行生活补贴,或向其提供免费老年人营养品;实行特别医疗费支付制度,对贫困老人、无支付能力的老人或残疾老人等特殊人群给予医疗费用减免等。

(2)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这是老年人福利的主要部分。包括生活服务、医疗服务、康复护理、居家服务、精神慰藉等。修建老人公寓、高龄者住宅和中长期滞留中心、特别护理养老院等养老设施,修建社区体育设施、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成立老年大学等文体设施,完善老年人就近诊疗设施建设等。大力增强家庭的养老功能,推动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体系建设。

四、“人口与家庭福利”实施路径

“人口与家庭福利”的目标是为提高家庭成员福利水平,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为推动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 “人口与家庭福利”以家庭为媒介,突出强调家庭在福利体系中的作用,追求传统家庭功能的复归,使得福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更具有针对性与可行性。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对之实施体系构建。

(一)福利供给主体及作用路径:多元参与,互动协调

1.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与公共物品的提供者与权威分配者,政府在“人口与家庭福利”体系构建及发展过程中理应发挥主导作用,主要包括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及管理监督。

(1)政策支持。政府承担着科学设计福利制度的责任,是制度的主要建设者和相关政策的制定者。(9)正因为此,政策是政府在“人口与家庭福利”政策体系构建中的首要任务。

首先,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采取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办法。针对不同类型、有不同需要的家庭,充分考虑其抚养(赡养)负担的不同,将家庭为儿童及其他不能自立的家庭成员提供照顾的成本考虑在内,调整目前以家庭成员个人为单位的个税征收办法。其次,在一些基本社会服务领域采取支持性措施,降低家庭抚养子女的成本。如通过增加育幼、义务教育和医疗等社会服务的投资或相关制度创新,有针对性地发放相关福利津贴或福利(教育、医疗等),分担家庭抚养子女的一部分成本。再次,改革现行激励制度,充分发挥政策调节作用。大幅提高已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标准,建立奖励标准与生活成本挂钩并同步增长机制,以真正发挥其激励导向作用。

①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均设有专门处理社会福利事务的政府机构,如法国的“社会福利局”、澳大利亚及哥伦比亚等国设立的“社会福利部”、中国香港的“社会福利署”。

(2)资金投入。政府要充分发挥在福利融资及投入方面的主导作用,努力实现投入主体的多元化。

第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政府要加大针对人口与家庭福利方面的转移支付,加大财政投入,将福利彩票募集资金适当向儿童和老人福利倾斜,提高儿童津贴及老年人高龄津贴,提高独生子女各类补贴,改善独生子女家庭老人的养老状况,以切实提高人口及家庭福利水平。第二,引导社会慈善捐助,应加大慈善事业的宣传,加大对于慈善活动的鼓励和引导。此外,还可通过试行征收“遗产税”,间接引导慈善捐助。第三,增加筹资渠道。服务收费是增加资金的一大渠道,既可以扩大服务对象,使“符合政府规定特定人群”之外的、有消费能力的人群享受到需要的服务;也可以鼓励更多的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类型;还可以限制服务使用者使用超过需要的公共资源。

(3)监督管理。当前我国社会福利领域多头管理的情况较为严重,致使社会福利涉及多个部门。如社会救助主要由民政部负责,医疗福利主要由卫生部负责,妇女儿童保健又归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这种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使得协调困难,严重阻碍我国福利体系的建设。在这种情况下,成立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央政府可以进行部门调整,将民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委与社会福利相关的职能剥离出来,一并归入单独成立的“社会福利部” ① ,实行统一规范管理。这既是我国大部制改革的科学延续,也是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现实需要。

2.家庭。作为一个极为重要的福利供给主体,在任何时代和社会,家庭都是最基本的福利供给者,家庭福利保障是整个社会福利制度的基础。(10)但随着单位制解体,福利供给的责任直接下沉到家庭,而人口快速老龄化又使家庭赡养压力倍增,家庭小型化、分散化极大削弱了传统大家庭抗风险能力,如此种种都使得现今的家庭在福利体系中的功能有所弱化。因而,必须重塑家庭,充分发挥家庭在人口及家庭福利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充分发挥家庭的传统功能,不断挖掘家庭的新功能。一方面,强调以家庭为单位的政策导向,不断进行政策创新,减轻家庭承受的压力。2005年,当时的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就有意扩大城市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范围,考虑以家庭为单位纳入医保,将医保受益面扩大到职工家属。(11)这一举措将极大提高家庭在整个福利体系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家庭应有的作用。此外,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服务上也应考虑家庭人口数。比如,独居、老弱病残、单身家庭和单亲家庭成员少,维持其基本生活所需要的人均费用相对较高,对其应享受的救助标准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以体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另一方面,对弱势家庭及其成员实施特殊关怀。一是对高龄、特困老人和空巢家庭的特殊关怀。为解决独居高龄老人生活照料的后顾之忧,推进、实施“养老服务实事项目”,同时采取购买公益性劳动岗位即家政服务的形式。二是单亲家庭的人文关怀应引起关注。不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税收减免应考虑单亲家庭的抚养负担,而且享受再就业扶持(包括职业培训、优先上岗)政策的对象也应涵盖单亲弱势家庭,并且要突出家庭在其中的地位,诸如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税收减免及其他福利津贴均应以家庭为单位,扭转单亲家庭的贫困化趋向。

多元整合,推进符合中国实际的家庭支持网络建设。一是重塑亲属支持网络。鼓励城市房产开发商多建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既满足众多工薪阶层和下岗、退休的中老年家庭的需求,又便于老少家庭有分有合的代际互动。另外,在税收上对抚养、扶养和赡养负担较重者试行减免政策,也可鼓励家庭支持网络的构建。二是整合非正式的社区服务资源。发掘分散、潜在、非正式的社会资源,通过组织、培训形成一支社区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开拓社区服务新领域,使更多家庭共享社区的教育和服务资源。三是推进专业性的家庭心理咨询和治疗。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促进心理咨询事业的发展,使其成为人口与家庭福利支持体系中不可缺少的支持子系统。

3.社区。社区是连接家庭与社会、家庭与政府的关键环节,解决人口与家庭福利需求与福利供给能力的严重失衡,需要实现家庭福利资源和社区福利资源的整合,依托社区缓解人口及家庭福利提供的压力。

建设社区养老机构。一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群体和残疾群体提供扎根于社区的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料服务。二是加强社区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通过老人活动中心建设,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以老人中心为媒介,推动健康促进活动,传播健康知识。三是提供日常生活服务。通过社区餐馆、商店或社区专业服务人员为行动不便的老年群体和残疾群体提供送餐服务、购买日常用品服务和家庭清洁服务等。四是提供家庭长期护理服务。通过社区福利服务人员、社区诊所,借助现代通讯手段为长期行动不便群体提供长期照料服务。五是促进社区参与。通过社区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体育锻炼活动和健康知识传播活动,增进社区居民融合和社区认同,促进社区和谐;着重研究社区群体需求,通过社区志愿活动等方式,增进社区年轻群体的社区参与和社区认同感。

4.社会组织。在现代工业社会中,NGO、NPO等社会组织是重要的福利提供者,具有积极的福利供给功能。其福利供给能有效弥补家庭福利、政府福利及单位福利之不足。在人口与家庭福利负担日趋沉重的现状下,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又可探索与开创政府、社会、市场的共赢局面,更重要的是可降低福利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推动社会组织功能分化,确定不同主业,清晰界定责权。厘清不同功能的社会组织彼此之间的关系,实现筹款与服务分离,各自之间既独行其是,又充分配合,以满足不同服务需求。

促进社会组织提供人口及家庭福利的多层次化。根据服务对象的广度,设立省级、地区级、社区型社会组织,负责不同区域范围内的服务生产。

根据社会组织的服务内容,建设综合服务机构和专门服务机构。前者通常提供多种服务,满足不同年龄段有需要人士之服务需求,如提供安老、托婴、康乐、培训等多种服务的综合服务中心等;后者则专门提供某一类甚至某一项服务,如唇裂儿童基金会专门援助唇裂儿童。

(二)福利供给客体:覆盖全体,适度普惠

“人口与家庭福利”理应成为全体国民平等享有、均衡实现的福利体系。因此,其不再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无奈接受的救助与施舍;也不是局限于少数权贵的职业福利、身份地位福利。“人口与家庭福利”的供给对象,既包括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生命阶段,也包括中年人等非弱势生命阶段,实现对人的生命历程的全覆盖;既包括农村居民,也包括城市市民,实现城乡福利均等化;既包括发达地区居民,也包括欠发达地区的居民,实现地区福利均衡化;既包括公务员、科学家等令人羡慕的职业群体,也包括环卫、农民工等职业待遇差的群体,实现职业福利平衡化;既包括手握重权的政府官员、家财万贯的富豪商贾,也包括社会底层的弱势人群,实现福利的去阶层化。真正实现“人口与家庭福利”对所有国民的全覆盖,使其平等共享改革发展的伟大成果。

需要强调的是,“人口与家庭福利”虽实现了覆盖人群的普惠,但在福利水平上更要突出“适度”。虽然我国经济总量贵为世界第二,但由于人口众多,人均GDP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以及地区发展的巨大差异,使得我国“人口与家庭福利”体系建设必须在福利水平上把握好适当的“度”,切不可盲目学习、照搬照抄西方“福利国家”模式,应该结合我国实际,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建设全民均等共享的福利社会。

(三)福利供给内容与方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人口与家庭福利”的内容体系丰富,供给形式多样,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进行考察:

一是福利供给主体的维度,既包括来自于家庭内部的福利,如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爱、互相扶持产生的福利效应;也包括来自于家庭外部的福利,如政府通过政策供给、社区通过服务提供而产生的福利。二是福利形式的维度,既包括政策利,如计生导向政策、义务教育政策带来的福利;也包括资金利,如儿童营养津贴、高龄补贴、孕产妇营养津贴等;也包括设施利,如社区内的儿童活动中心、老年健身设施等;此外,还包括精神利,如氛围和睦的家庭环境、和谐健康的社区文化都能带来精神的愉悦,极大提高人们主观感受层面的福利水平。三是福利供给方式的维度,既包括直接福利,即直接作用于家庭成员的福利,这是“家庭”这一主体供给福利的主要方式;也包括间接福利,即以家庭为媒介,政府在“人口及家庭福利”体系中的作用发挥则主要是这一方式。这将是“人口及家庭福利”的主要供给方式,即政府由传统的“补贴供方”转变为“补贴需方”,即补贴家庭。政府通过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税收制度改革、直接资金资助等形式实现对家庭的支持,将福利政策通过家庭这一媒介得以实现。

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人们对于福利的需求日益强烈。与此同时,我国人口总量持续惯性增长、人口素质不容乐观、人口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等问题日益突出。如何系统解决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难题,须将人口福利与家庭福利问题一并考虑,将其置于同一逻辑话语体系之中,构建“人口与家庭福利”体系。构建以家庭为媒介,覆盖人的整个生命历程,福利主体多元,强调适度普惠的新型福利体系,牵涉面很广,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绝非一日之功。本文仅就“人口及家庭福利”的概念、特征、内容体系作一初探性介绍,以抛砖引玉之愿景,期待更多学界同仁深入研究、探讨,以科学理论支撑并推动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Aldous.J.Dumon, W.A.&Johnson,K, The politics and programs of family policy:United States and European Perspectives, Leuven: Leuven University Press, 1980, p.5.

〔2〕张秀兰,徐月宾.构建中国的发展型家庭政策〔J〕.中国社会科学,2003,(6).

〔3〕〔6〕张秀兰.整合家庭与社区福利资源提升北京市民家庭福利水平〔J〕.北京观察,2010,(3).

〔4〕〔9〕王思斌.我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

〔5〕郭士征.社会福利及其国际比较〔J〕.社会学研究,1995,(2).

〔7〕徐道稳.以发展型社会政策构建发展型福利社会〔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1).

〔8〕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