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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作、诚信诚实、共赢发展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工程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及目的
双方明确本合同是为 工程服务。
第二条:工程期限第三条: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2.1 乙方应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
2.2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3.1工程造价以实际发生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为准。造价预算为 人民币: 。(¥ 元)
3.2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按预算总额 %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至 %后甲方按预算总额 %划拨工程进度款。工程至%后甲方按预算总额 %划拨工程进度款,工程至%后甲方按预算总额 %划拨工程进度款。余额待竣工决算后 天内付清,余额按结算总额 % 元保修期满后 天内付清。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提出竣工结算报告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接到报告之日起 天内提出意见,愈期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收款。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4.2保修期为 ,自竣工验收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 天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即进行修复;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对质量问题有争议,由质监部门裁定。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1)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手续。组织对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
(2)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设计文件、消防、环保等要求,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和房屋安全鉴定书,各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及设计要点,提供工程所需的水、电设施。
(3)按约定付工程款,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5.2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 天内编制施工计划报送甲方监督执行。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3)施工中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发现的属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负责返修。
(5)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
第六条:双方责任约定条款
6.1因以下原因影响工期,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
(2)不能按期付款。
(3)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
6.2因乙方责任
(1)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
第七条:知识产权
7.1乙方保证因其设计的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若涉及第三方权利授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若由此而导致的任何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乙方负责解决。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及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需要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
7.2甲方因专题设计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为甲方进行此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用途。
7.3乙方保证将其所知识成果的完整版本交给甲方,同时所制作的设计及相关知识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
第八条:双方免责条款
8.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保密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另一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技术秘密或保密资料及其他相关的信息,非经上述资料或信息所有者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导致保密内容灭失、公开、披露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而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8.2因甲方修改设计或延误提供设计内容资料,从而延误乙方正常设计制作进度的情况下,乙方不负担因此造成延误的责任。
8.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并且该方应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将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另一方。但是,一方已经实施了违约行为,但合同尚能继续履行并在守约方书面确认后,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仍要承担因之前的违约行所引起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第九条:协议终止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另一方可以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书面通知必须说明所违反的条款。
第十条:合同及附件修改
本合同及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补充协定。该合同与其附件资料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1.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付款,若未按规定日期付款,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但该滞纳金的总额应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且该滞纳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其全部应当履行的义务。
11.4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进行创意设计,按约定时间完工。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的延迟金;若乙方在约定的最后交付日期起超过20日仍未能交付工作成果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上述工作成果涉及的乙方已完成工作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100%的违约金。
11.5由于乙方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且工作成果经3次修改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对上述工作成果涉及的乙方已完成工作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0%的违约金。
11.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任一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违约。给甲方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乙方予以赔偿。
11.7由于乙方侵权引致与第三方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说明
12.1本合同(包括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即生效。在本合同的框架内,双方可就具体事宜达成其它协议,有关协议的效力与本合同互不影响。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明确。
第十三条:附则
13.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关键词工程造价价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关健词:合同管理合同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2.298]文献标识码:A
合同分析是站在执行合同的角度去分析、去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的规定和具体要求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管理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实施能符合合同的要求,为执行和控制合同管理确定依据,为实现合同的目标而进行的具体分析工作。
合同分析应由企业或项目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同时将合同资料和合同分析资料通过合同交底,使各层次管理者熟悉合同的内容和规定,作为工程实施的管理依据。
1合同分析的必要性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合同,必须进行合同分析,这是因为以下原因:
1.1合同执行者需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述合同内容。由于合同条文多采用法律用语,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合同执行者来说,不够直观明了,不容易理解。合同分析是用通俗的语言去解释和讲解合同,使合同内容简单、明确、清晰,使合同执行者能够掌握合同的内容。
1.2合同体系必须是一个有机整体。一个工程中的不同合同是零散而又复杂的,有设计勘察合同、有工程监理合同、有施工承包合同、有商品销售合同等,种类繁多。各份合同的工程活动对工期、质量、费用和各方责任的要求也不同,且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又很复杂,对工程进展和合同管理带来不少麻烦和不便。经过合同分析可以使各份合同之间关系整理为简单明了的相互联系关系,使它们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1.3合同执行者全面理解合同对实现总目标会产生重大影响。项目管理职能人员一般只能涉及到部分合同,通过合同分析,进而对所有管理职能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就能使他们对合同体系有一个全面理解和掌握,有助于实现合同总目标。
1.4合同分析能系统发现合同中的问题和风险,能为风险分析提供有关依据,做好风险应对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5合同分析有利于任务分解和落实。
1.6合同分析有利于预测和预防在合同实施过程的争执。
2合同分析的作用
2.1分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漏洞,解释可能有争议的内容,完善合同的内容。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难免有所疏漏,通过合同分析,找出漏洞,订立协议书,进行补充和完善合同的内容。
执行过程的争议,是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所造成的,通过分析,可使双方对合同条文达成一致理解,从而解决争议。
2.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各种工程合同,都存在着风险,应根据风险量的大小,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对于风险量较大的风险,应制定对策,进行控制和管理,将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2.3合同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
通过合同分析,可以将合同任务进行分解,分门归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并对各种任务提出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有利于实施和检查。
2.4合同分析是合同交底的前提。通过合同分析,才能向各层次管理者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说明、解释,并组织学习有关条文,使大家都熟悉主要内容、规定和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使各项工作能够协调,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3合同分析的主要内容
合同分析的内容,因根据具体情况不同,所作的分析也不同。主要是分析:合同的法律适用性;承包人的任务;发包人的责任;工程变更和索赔;合同价格;施工工期;违约责任。
3.1合同的法律适用性
通过分析,使当事人知道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法规的种类和依据,包括合同法、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适用的有关规定,指导整个合同实施、索赔和解决争议等工作。重点要分析合同中采用的法律条文和强制性标准。
3.2承包人的任务
承包人的总任务,就是要完成合同的标的。包括设计、采购、制作等过程,以及验收、试生产、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方面的主要责任.同时要明确合同中的工作范围,这是因为工作范围内外的任务会涉及到索赔问题。承包人还应负责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工作。
3.3发包人的责任
明确工程师的授权范围,以及工程师的责任与权利。业主和工程师应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划分工作界限,裁决他们的争执,协调他们的工作,还应承担管理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应及时下达各种指令,答复有关请示,批准各种手续,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并办理有关手续。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所必需的各种条件和设施,按合同要求及时供应各种施工所需要的物资。 按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3.3.1工程变更和索赔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是常有的事,工程变更必然涉及到索赔问题。
索赔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其它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失,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行为。索赔种类较多且又涉及到经济利益问题,是合同分析的重点内容。索赔种类不同,索赔的有效期也不同,索赔成立的条件也不同,所以必须作出索赔的工作流程图,包括索赔程序、索赔成立的证据收集、争议的解决方式和仲裁的有关条文等内容并交付相关的职能人员。
3.3.2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相应的计价方法;工程量计量方法和工程款结算程序和方法;工程款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款调整的依据;工程款拖欠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方法。
3.3.3施工工期
分析施工工期的拖延或提前的奖罚规定,应采用网络计划进行分析,标出关键工作的完成时间,要特别重视有关事件的工期索赔。
3.3.1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受到相应的处罚。通常包括: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违约金和业主的损失。 管理上的失误造成对方人员和财产损失,应按规定给予赔偿。预谋或故意行为造成对方损失,应按规定给予赔偿。承包人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合同责任,或出现严重违约时,应按规定给予赔偿。业主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合同责任,或出现严重违约时,特别是对业主不及时支付工程款时,造成对方的损失,应给予赔偿。
工程分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浙江 省《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工程外包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局对本合同发包方的授权委托,对 **************** 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及造价
1、工程名称: ***********码头 工程
2、工程地点: ******************江南岸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为该工程业主结算支付价的94%(甲方收取5%的上交公司管理费和1%的企业所得税)。
6、乙方承担费用:①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②按甲方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以3人计)向甲方上交工资附加费;③甲方为施工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现场办公费用; ④竣工资料整理、验收移交、结算催款等发生的费用;⑤税金(除企业所得税外的所有税金,包括合同印花税、公证费等)。
第二条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图纸 1 套及有关施工文件(甲方留施工图纸2套用于施工管理,竣工图由乙方解决)。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施工图纸的技术交底工作。
3、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4、负责同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商、签证等一切工作。
5、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
乙方职责:
1、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做好施工一切准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
3、遵守政府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意识教育,拟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对本方职工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一切与设计、监理、业主的书面联系均须通过甲方,由甲方负责联系。
5、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按标准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方能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8、乙方应投保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 2004 年 9 月 1 日开工,到 2005 年 3 月 18 日完工。
2、主要阶段控制进度要求: 2004年11月25日前完成预应力方桩打桩及水上灌注桩的施工。
3、乙方按月上报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批后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4、当工程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确保进度;当主体工程连续14天达不到已批准的施工计划平均日进度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在现场的设备、周转材料无条件留下。并对已完工程按单价(或总价)的80%结算。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竣工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完工验收。对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其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第四条 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业主要求 。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监理、设计、本合同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做好质量的检验(三检制程序)工作。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重大事故的处理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本合同的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
5、工程按合同完成后,如质量验收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理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返修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6、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否则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行处理,并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产生的相关费用。
7、其他质量及技术要求: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执行。
第五条 安全施工
1、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监督检查。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按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 安全事故频率控制在0.5%以下,无重伤及伤亡事故发生。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
1、经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工程量的确认。业主确认的工程量即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工程量。
3、工程价款的申报:乙方于每月20日前将工程进度报表及中期支付证书报甲方(每月25日为统计工程进度截止日),由甲方在2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具备编制竣工决算条件后由乙方将竣工决算资料报甲方,由甲方在10天内审核后送监理单位、业主核批。
4、工程价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的月进度工程款结算,在甲方收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复后5天内办理;甲乙双方的竣工决算,在甲方与业主的竣工决算经审计、批复后的10天内办理。
5、工程价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后5天内同比例支付给乙方;月进度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后5天内支付给乙方,支付额为按收到款推算出的工程款的94%,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质保金、退还工程预付款、业主或甲方代付代扣款(如有)、罚款(如有)等;竣工决算后的余款及质保金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后的10天内支付给乙方,支付额度按双方竣工决算而定,如业主分期支付,甲乙双方也按此比例办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总额不得突破甲方已收到业主工程款的94%。
6、工程质量保修金。业主扣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由乙方承担,在业主退还甲方后的10天内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其材料价格风险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不调价。
2、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规范要求采购,接受甲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和指导,并及时提品合格证明及复验报告,对材料的质量负责。按要求对材料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及时提交试验资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3、乙方委托外单位进行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测等,确需由项目经理部对外签订合同时,甲方对订立合同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和协助乙方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按约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出现设计变更,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
3、出现设计变更或业主、监理现场指示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时,乙方应在5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由甲方整理后上报监理、业主核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一旦发生,甲方有权直接处理,同时对乙方处以所拖欠工资总额3倍的罚款。
2、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当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或工人,在工程管理和施工方面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时,甲方可以建议更换人选,乙方应考虑甲方意见,并作相应的调整。
4、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5、乙方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每逾期一天,支付 10000元/日 的逾期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1%,从工程款中扣除。
6、安全处罚:死亡一人,乙方交纳伍万元违约金;重伤一人,乙方交纳壹万元违约金。
7、在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承包能力、乙方对甲方发出指令的执行程度和态度等,作出终止合同、更改施工队伍的决定。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滞后等原因造成甲方声誉受到影响或业主、监理单位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发出书面指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5~20万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9、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 乙方必须是甲方的工程合格供方,并服从甲方管理。
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交94万元的履约担保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自负。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法人(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保修期满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姓名,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请写清楚)
根据国家以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为 。
五、工程工期:
1、本工程项目暂定于年 月 日竣工,工期共计 日历天。
2、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乙方需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工期相应调整。
3、在施工期间,由于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顺延工期的申请,经甲方核实认可后向乙方发出同意延期的书面通知,工期方可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由乙方负责,在结算款中扣除;如属甲方原因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进度要求: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技术资料供应:由 负责向乙方提供水施 工图等技术资料。
九、临时设施提供方式:
十、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联系、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一、工程款支付
十二、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其务工人员必须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4、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检修
1、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标准。
2、工程竣工后15天内,乙方应将工程验收所需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返工整改后经复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再次整改或者解除本协议。由于工程验收不合格进行返工整改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3、工程完工经各方面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工程结算:
1、本工程计价按并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决算为依据。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应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调整总造价。
3、乙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协助办理结算。
4、乙方按本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和税费等费用,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十五、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无息退还。
2、施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向甲方要工钱和不听指挥的一旦发现作清场处理。
3、工程质量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方可结算工资。
4、质量保证其为一年、义务修补。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覆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除本协议规定已有处罚措施以外,将根据违约情况承担 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支出的交通费、差旅费、通信费、律师费等);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主体钢筋。
1、乙方分楼号编制钢筋用量计划,提供一份详细的钢筋明细表;
2、施工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主体钢筋内容,既施工现场所有的钢筋配料、加工、制作、绑扎、对焊、套丝、钢筋到场卸车、分型号堆放整齐、防雨雪的覆盖等,所有工序环节必须保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检站验收合格。
三、工程单价:
1、本工程负一层、负二层及标准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结算;基础按580元/吨结算;所有车库部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结算(基础不单独结算);整个屋面、花絮部分按标准层面积的60%结算,本单价后期不再调整。结算面积按照图纸标准规定的工程计算规则计算(包括电梯间)。
2、甲方准备施工机具:弯曲机、切断机、对焊机、弯箍机、电焊机、套丝机;乙方准备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安全所需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等。
3、本承包价格只包含施工所需绑扎丝、水泥垫块,其他辅材乙方不负责。
四、施工要求:
1、总工期:自月年日,具体分项施工日期以甲方现场安排的进度计划为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进度要求及劳动力投入计划进行施工。
3、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紧密配合,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材料管理及施工机具的使用: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须根据工程进展将所需的材料计划提前五天上报甲方,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核后购置所需材料。
2、乙方领用材料,须经甲方批准,由施工员、保安员、领用人员办理签字记账手续后方可认领。
3、每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对施工中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对超出预算部分,乙方按照剩余原材料价格的1.2倍赔偿甲方,此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必须达到滨州市文明工地及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及验收时,乙方须配合甲方整理现场。
2、工程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安全、防火、防盗等有关规章制度,本工程现场严禁烟火,严禁乱动配电箱,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文明施工,严禁随地大小便,乱抛杂物,保持作业面清洁、卫生,垃圾一日一清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否则造成的清理费用由一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现场整理不满意时,甲方派人负责整理,费用按200元/工日从乙方分包费用中扣除。
4、乙方进行高空或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操作规定执行,觉不得擅自作业、违章作业。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项目,若乙方施工的主体框架工程质量经甲方、简历及建设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暂扣相应单位工程应付的工程款,待乙方整改或返工后经验收达到相应国家质量标准时再付,整改或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及工程延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工程款结算乙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单据(明细表)为准。
3、工程款结算单位对施工进度割算审定完成、工程款到位后,甲方按照以下方式给予乙方拨款:地下负一层完成、地下负二层(正负零)完成;主体阶段按照六层完成、十二层完成、十八层完成(含花架)完成共五次拨款,每次拨款至完成建筑面积割算工程价款的80%,主体框架全部完工并经甲方、质检站验收达到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到总价款的100%。
4、在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及甲方额外要求施工的项目,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单据为准,进入工程总价。
八、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要求安排施工进度,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实行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两套图纸,并根据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3、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材料。
4、根据合同所述以及工程进度,甲方应及时拨款,由于甲方拨款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带身份证及复印件,进入工地后必须把施工人员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上报给甲方。未成年人及55岁以上老人严禁参与作业,凡患有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精神病、身体残疾等不宜从事施工操作的人员严禁进场施工作业。
2、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与建立单位的各项规定,按甲方编制的工程进度按时完工。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接受各级领导安全文明检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乙方施工人员一定要认真组织材料计划,乙方所提材料计划以书面形式提前报甲方材料员;乙方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废料比例(按国家规定),超出部分按原材料价格扣款;坚决杜绝工人将剩余加工成型的成品料随意剪断扔至废料堆的恶劣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出现剩余成品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并上报甲方管理人员,由甲方管理人员决定材料如何处理)。
5、乙方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发生一次打架事件每人罚款500---5000元,并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有偷窃工地材料、工具、物资者,每人每次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生效,工程竣工后,所有款项全部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中介合同书范文一
(以下简称甲方) 中介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 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 甲方提供该项目所知道的工程信息并协助乙方与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提供服务。
2. 确保该项目立项的真实性,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 积极提供给甲方自己的真实信息与能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为唯一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为协调负责人。
3乙方是在自己认可的甲方与业主约定的合同条款下(或由甲方介绍乙方与业主直接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甲方帮助乙方拿到该项目,乙方必须认可所有约定的合同条款,不得中途借故提出其他无理要求,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报酬支付
1.在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目工程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动报酬
总工程结算价的 %支付给甲方。 本项目签订后,甲方所得的报酬分在工程拿到第一次工程款时(不管百分之几)支付劳动报酬的 %给甲方,在拿到第二笔工程款支付劳动报酬的 %给甲方,拿到第三次工程款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给甲方。如果乙方不支付报酬,甲方有权要求在业主或挂靠单位扣除。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前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本项目再接受介绍任何的第三方(施工队伍)给业主。
2.若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就此项目给予另外的施工队伍,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3.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找其他合作者。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越过甲方与业主或其他中介方完成该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则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须支付甲方本合同第三条第1所款约定的劳动报酬,甲方对该劳务报酬由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2.该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立即组织资金及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借故不能履行该项目的开工,如果乙方违约,承担一切损失并赔偿甲方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中介合同书范文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鉴于:
1、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取得 建设项目土石方填海工程提供中介服务。
2、乙方将发包方 介绍给甲方,使甲方获得 建设项目土石方填海工程谈判、缔约的中介业务。因此,经甲、乙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服务、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通过推荐、联络、沟通、安排等居间活动取得与发包方就上述项目工程事宜进行商业谈判的机会,乙方并协调和促成双方缔约。
二、经乙方居间安排,甲方与工程发包方就上述项目工程承包事宜商业谈判并实地考察。甲方同意在本项目承包成功,按实际承包土石方的每立方向乙方支付 元居间报酬。承包 万立方土石方工程即支付 万人民币报酬给乙方。
六、甲方给乙方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A,在签订本协议后当日内,甲方预支付 万人民币给乙方作公共关系协调费用。
B,自发包方向甲方发放预付工程款之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付居间报酬 万人民币。
C,其余款项自自发包方向甲方发放工程进度款之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每立方 元。工程结束时扣除预付的 万元后结清余额。
D,乙方接受甲方的现金支付及甲方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六、乙方在工程结束后收清甲方支付的居间报酬后5天内应向甲方出具等额商业发票。
七、如甲方公司拖欠向乙方支付,则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日标准滞纳金。如在工程承包合同期间的第24个月不论任何原因甲方都必须将未付居间报酬余额和产生的累加滞纳金支付给乙方。如甲方继续拖延支付,则乙方开始收取应付未付金额(报酬余额加24个月内发生的累积滞纳金)总额的千分之五/日标准滞纳金,直至收清为止。
八、若此次甲方项目公司承包未成功;
A,如是甲方的原因,则甲方只需支付乙方 万元人民币公共关系工作支付报酬,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中介费用
B,如是乙方原因,则无须向乙方支付中介费用。乙方所预支 万元全部退回给甲方。
九、双方对外保密此次工程承包内容。同时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不论甲方及何时与乙方介绍的工程发包方和发包方的关联公司承包成功均有效。
十、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共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年月日:
工程中介合同书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中介项目:(简称民心商业广场)
现甲方将民心商业广场装修工程项目介绍给乙方承包,经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协商,为确保双方利益,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于此项目由甲方跟进近半年,现已到最后合同阶段,甲方已发生业务费用壹佰万人民币,乙方同意于签合同前补偿给甲方;但是在乙方进场及报建成功后,甲方方能动用此款,意即未报建成功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返给乙方!
二、乙方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给甲方十万人民币,报建成功后再支付给甲方肆拾万元人民币,(共计50万元)中介费用。
三、甲方于此协议签定后,全力促成此项目合同,进场、报建工作进度。
四、利润分配:乙方自愿按该项目预算金额总量之____%提成给甲方,按以下方式准时支付:
A:第一笔工程款到三天内支付____%;
B:第二笔工程款到时三天内支付____%;
C:正式开工后6个月内支付余下____%;
以上均不含税金。
五、签定合同后,甲、乙双方共同努力争取合同落实执行,如有需要,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无偿协助乙方配合工作。
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精神认真履行此合同,如有不可解决之争议,提交当地法院申请仲裁。
七、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担保人各持一份,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及地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及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
4、 承包范围:
5、 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6、 工程价款(可选择):
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含税费,据实结算(单价不变)。
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含税费。
第二章 工程期限
第二条:根据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工程期限为 个日历天,自发包人发出施工通知书之日起计算。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停工。
2、因发包方有较大的变更,而延期施工。
3、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或合同中的部分工程项目和内容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发包方要求将所属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现场。
4、经发包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顺延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字生效。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发包方责任
1、开工前具备路通、水通、电通的施工条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筑物结构及管线资料等资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4、及时参加验收
第六条:承包方责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遵守发包方管理规定,承包人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
2、遵守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出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施工现场按发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设临时设施,不乱搭、乱放,做到文明施工。
4、为其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发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5、承包人承担施工所需水电费。
6、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树木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7、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的各项审批手续。
8、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9、施工中未经发包人及业主方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动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四章 工程质量
第七条: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中如发现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由发包方提出修改或变更意见,经甲乙双方签定变更文件后施工。
第五章 材料供应
第八条:该建筑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货单位及价格须经发包方书面确认),承包方购回的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材料检测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使用,违反者责任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承包方采购材料,经发包方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回进场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章 合同价款与结算
第十条:工程结算条款
第七章 工程款支付
第十一条:
1、本合同签订之日 内,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总价的 %( 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造价的 %( 元)
3、余款10%即( 元),作为质保金,待 年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给承包方,承包人不完全履行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所需费用自承包人质保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承包人另行支付。
4、承包人于每次收款前5日向发包人提交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提交发票之日,且承包方不到据此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
5、乙方帐号资料: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
第八章 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在竣工验收5天前,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并在5天内不提修改意见,亦不批准验收报告,工期顺延。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报告批准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发包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方有违约行为的除外。
第十六条:承包人逾期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将剩余工程另行发包,所需费用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承包人另行承担。此外,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因承包人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责任及其他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返工,返工后经再次验收不合格,发包方将按合同总价的20%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安全施工,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同时按政府有关要求规定妥善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工程承包方不得转包,若发现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立即退场,并赔偿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报价表(或预算表)、工程内容清单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工程外包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在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施工内容:
4.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5.施工费用:
1)、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内容总工程施工费:人民币整¥ 元(设计变更除外)。
6.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日开始甲方应预付总工程款的 人民币后(竣工后一周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一周内付给乙方应得剩余工程款 元整 。
7.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甲方项目经理负责技术监督。
2)乙方需保证工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地的管理、协调工作,由于乙方的消极管理和施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项目经理完成施工现场收货及搬运等工作。
6)乙方有权要求更换甲方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施工条件(只包含原始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甲方必须执行协议各条款,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工地的管理、协调工作,由于甲方的消极管理和错误指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建设方及规范要求,并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
9.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外,如乙方不能按时完工,每迟交工一天,扣除合同总价款的 %,直至扣除合同总金额的%,超过工期方有权将该工程再外包给他方,并将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因甲方另外增加的工程量迟交的工程除外)。
2)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
10.仲裁:执行本合同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定为最终结果,是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外包合同范文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 工程质量:
7. 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 发包方工作
1. 开工前 日,向承包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
2. 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 指派 (联系电话: )为发包方驻工地代表或主要联络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材料、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与业主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 提供经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工程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其他技术要求等。
第三条 承包方工作
1. 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发包方审定。
2. 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单采购合格的工程物料,并由发包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
3. 指派 (联系电话: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6. 对施工现场业主所滞留的物品、设施等采取保护措施。
7. 施工中未经发包方或业主的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8.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9. 参加发包方或业主单位主持召开的工程进度协调会议。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 发包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方同意,并支付承包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因设计变更或非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含8小时,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承包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 发包方、承包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承包方可自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发包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 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但发包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或质保期届满时一次结清。
3. 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审查期满后 日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本工程发包方提供设备的,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凡约定由承包方提货的,由承包方承担运输费用。
2. 由发包方供应的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 所有工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保管。由于承包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4. 凡由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或其他发包方提供的书面标准。
2.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3. 由于发包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
4. 由于承包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 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支付承包方 元。发包方不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2. 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支付发包方 元违约金。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用外,每提前一天,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 元作为奖励。
3. 承包方按照发包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发包方应支付承包方 元作为奖励。
4. 承包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设备及堆放的各种物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 发包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先受理的法院为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判。
2. 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地震、火灾、动乱、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乙方供应商发生不可预测的事故,或其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日内向对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5. 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延期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违约方应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协议;若双方不能签订协议的,按照现行行规、惯例执行。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外包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名称:
一、合同宗旨
1、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明确双方的安全施工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于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并同时开始进场施工作业。
2、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要求制定。
二、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
(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施工作业规范指导并监管工作进度以及施工质量。
(2)甲方有权随时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视察指导,并制止违规作业及一切不安全行为。
(3)甲方有权随时对于施工期间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要求乙方改正并拆除从新再造。
(4)工程完工后甲方对乙方工程验收并对不合格的部位提出返工从修的要求,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5)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支付承包工程总价值合共¥ 元整,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
(1)乙方必须按有关建筑铺贴标准按正规施工规范要求按质、按量、安全完成外墙铺贴修缮工作。
(2)乙方负责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乙方开工前要对工作环境、街巷路人安全设施、街巷隔离引导措施、高空落物措施、排山牢固措施必须配备到位。施工期间安排人员实时对街巷道路做好引导工作,确保街巷安全畅通。一切涉及安全防护设施由乙方提供并配备到位。
(3)乙方要对自身的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购买劳动保险以及双关的人身意外保险后方可进场施工。
(4)乙方严禁擅自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水源,若工作需要由甲方提供,使用期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街巷整洁,施工垃圾乙方负责清扫处理,每天收工前将街巷清理干净。
(6)乙方严禁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做成一切后果由乙方独力承担。
三、甲乙双方安全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的人身、财产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独力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甲、乙方以外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事故或乙方原因造第三方人身、财产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独力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保证派遣具有合法施工资格、身体健康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规”的有关规定,切实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对其所派遣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过程中乙方发生的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独力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涉及法律、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独力承担。
四、本工程外包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东莞市弘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机房噪音控制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具体条款如下:
一. 工程依据和技术指标
1、发电机组型号:
冷却方式:
台 数:
2、技术指标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标准》噪声等效声级: 65 db(A)。
评价点位置:
所属区域:
噪声标准:白天 65 db(A) 晚上 65db(A)
注:
1. 如果背景噪声级超过此治理标准规定的指标时则以背景噪声为允许值。
2. 根据GB3096-93规定,测量点选在受影响者的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1米,传声器高于地面1.2米以上的噪声影响敏感处(例如窗外1米处)。
二、噪音治理要求:
1、 噪音治理措施应当经济、有效、可靠,外表整齐美观。
2、 噪音治理措施,不影响机组操作、维护、并应使得机房内有充足的新鲜空气进气量,以保证发电机正常运行。
三、噪音治理措施
采用机房全封闭,隔离噪声源方式。合理设计机房进风消音道和柴油机排气消音器。对机房内部作吸声处理以减小噪声扩散和减小室内混响声。
具体治理项目见施工图和报价表。
四、承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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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接甲方柴油发电机的噪声治理技术工程服务,承包整个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人工安装费用。
五、完成期限
在合同签定,乙方收到第一期款五天内运料进场施工,整个噪音控制
工程在 天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
六、施工条件及协作事项
七、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
总工程费用为: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交付定金;
主材料进场后付 ;
工程完工后 天内付清余款。
八、其它
1.若甲方无故不按时按额交付工程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按工程总额2%的滞纳金。
2.在合同履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应本着保证工程质量,保证使用要求及施工过度的原则,协商解决。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招投标文件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1)材料(设备)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计(大写):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款见上表。
本合同总价款是材料(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 标准。
2、乙方应保证材料(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或与甲方协商的送货时间、送货方式、送货地点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货运方式:
2、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或者本合同所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
3、乙方将合同材料(设备)运至 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材料(设备)交货日期。合同材料(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至甲方。
4、乙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材料(设备)提取完毕。
5、甲方提取合同标的物时,应检查合同标的物包装情况。合同标的物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标的物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标的物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材料(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材料(设备),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 日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标准、计量方式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4、计量方式:
5、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书。
工程材料购销合同范例2017工程材料合同(2) | 返回目录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招投标文件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工程材料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材料(设备)招标文件
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售后服务承诺;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计(大写):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款见上表。
本合同总价款是材料(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 标准。
2、乙方应保证材料(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或与甲方协商的送货时间、送货方式、送货地点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货运方式:
2、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或者本合同所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
3、乙方将合同材料(设备)运至 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材料(设备)交货日期。合同材料(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至甲方。
4、乙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材料(设备)提取完毕。
5、甲方提取合同标的物时,应检查合同标的物包装情况。合同标的物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标的物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标的物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材料(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材料(设备),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材料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 日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标准、计量方式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4、计量方式:
5、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书。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2017工程材料合同(3) | 返回目录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作为收货确认。但签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工程材料合同(4) | 返回目录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作为收货确认。但签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甲方
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ZTSJ-HDGS-NT-ZYHT001-2
工程甲方:
劳务乙方:上海市住宅建设机施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专业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ZTSJ-HDGS-NT-ZYHT001-2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或甲方)
纳税人识别号:91320115053259518W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200159605605250349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 025-52397958
工程分包人: (以下简称分包人或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与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 ;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分包工程数量:(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二、分包工作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89天。
合同开工日期:2018年3月28日,
合同竣工日期:2018年6月25日。
(单项)阶段性工期:
城港路站地下连续墙工程项目。
城港路站地下连续墙开工日期:一期:2018年3月28日;竣工日期:2019年5月3日;二期:2018年6月8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25日。实际工期以甲方施工为准。
以上工期安排为计划工期,工期以甲方实际开工日期为准,乙方需综合考虑机械进场次数及费用,如工期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1)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JGJ18-201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3)JGJ106-201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4)DGJ32-TJ142-2012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5)DGJ32TJ-117-2011钻孔灌注桩成孔、地下连续墙成槽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8806562元(大写:捌佰捌拾万陆仟伍佰陆拾贰圆整)。
本合同增值税率为:11%。合同增值税共计元人民币:968722 元(大写:玖拾陆万捌仟柒佰贰拾贰圆整)。
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甲乙双方合同书、补充协议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乙方投标书;
4.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5.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6.本项目施工安全标准;
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8.本项目施工工期、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
9.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
10.甲乙双方会议纪要;
11.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
以上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两份,甲方执有。
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工程承包人:(公章) 专业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分包合同价款
1.1本合同价款最终结算以《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附件一)所列细目的单价和施工图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1.2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中的计量规则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工程经济部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乙方承诺: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和施工数量,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索赔。
1.3本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不含税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无偿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除增值税外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1.4符合合同条件规定的全部费用已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中,未列细目和未标单价的费用已分摊在本工程的有关细目单价中。
1.5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因工程变更设计的新增项目应比照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中相类似项目的单价水平确定分包合同单价,或另行协商。
第2条 合同工期
2.1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甲方将根据业主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另文下达,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
2.2为保证工期,乙方须按附件四《乙方投入机具一览表》中所列项目组织机械进场,并通用条款约定时间全部到位。进场前必须办理检验手续。
2.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如因业主调整工期,本合同工期相应调整,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
2.4确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承担的工程不能及时开工超过三个月时,甲方可对乙方大型机械停滞费中超过三个月的部分以双方签证为依据予以补偿,其它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人员、机械误工损失(包括不超过三个月的机械停滞费)等风险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中,甲方不再补偿。如因业主原因造成上述停工窝工的,若业主给甲方予以相应赔偿的,甲方可对乙方作相应补偿。
2.5若乙方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超过28天的,甲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3日内退场完毕。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及甲方重新挑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费用以及甲方所接受的罚金、索赔等费用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3条 质量标准
3.1乙方应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3.2甲方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3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进行验收检查。每道工序经甲方、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乙方安排人员及车辆进行配合;施工现场发生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下发暂停施工令。甲方、现场监理进行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3.4甲方及上级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检查时,乙方要提供相关资料(含措施费用凭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乙方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上报甲方进行复查。
3.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单项、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记录、评定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评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3.6乙方如果出现质量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甲方,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见专用条款。
第4条 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
4.1甲供材料:
4.1.1甲方按照总包合同规定或甲方为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认为有必要供应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应材料或指定供应商。
4.1.2本合同涉及的甲供材料、甲供材料限额领用标准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4.1.3乙方应通过授权委托确定1-2名收料人,负责甲供材料的领收、签认,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应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乙方授权委托的收料人见专用条款。
4.1.4乙方应根据施工情况,按甲方要求每月提交材料计划。
4.1.5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严禁使用于本项目之外或转卖,也不得自行采购。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额定损耗率或少于设计量的部分,甲方将以供应价格的150%扣除材料费。
4.1.6因交通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供货商原因造成材料不能及时到场而影响施工的,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出索赔。
4.2.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除合同约定的甲方提供的甲供材料外,合同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自购。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周转材料和机械使用: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甲方也可根据情况将自己所有的周转材料和机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另行签订租赁使用合同。
4.4试验检测:甲方在现场设置工地试验室,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工地试验室进行试验和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双方签认的试验检测数量依以下项目和单价在每次对乙方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等施工测量和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等技术资料;
5.1.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1.3及时交付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5.1.4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收方、结算手续,支付乙方工程款;
5.1.5负责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1.6对乙方施工测量进行复测检查;
5.1.7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5.1.8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5.1.9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从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乙方不称职的人员。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5.2.2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以上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5.2.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计划,确保施工安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2.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5.2.5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费用,采取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2.6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2.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5.2.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2.9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未经承包人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2.10负责分包工程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及独立使用的施工便道和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自行承担自有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5.2.11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年、月、旬、周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2.12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
5.2.13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5.2.1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5.2.15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5.2.16如需甲方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承担相应费用。
5.2.1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施工导致的罚款、赔偿、诉讼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2.18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5.2.19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须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且一线生产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定年龄;乙方雇员进出场必须在甲方登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2.20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以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
5.2.21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检查。
5.2.22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工资发放单(人员应与5.2.21款乙方人员花名册一致),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接受甲方的监管。乙方必须及时、足额为履行本合同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费用。
5.2.23乙方应书面授权委托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领用人和现场安全质量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签字交甲方相关部门备案留底,作为乙方合同履行中的签认依据。
5.2.24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等所悉信息赋有保密义务。
第6条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6.1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并在甲方统一指挥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乙方擅自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该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款中扣除。
6.5.乙方要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操作证,在证件有效期内,方能上岗操作。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并且应当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和存档。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见专用条款。
6.6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购买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代为提供,其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
6.7在施工期间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若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的规定,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6.9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10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征收的一切费用。
6.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6.12乙方对其员工(包括农民工)负有治安管理责任,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13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交工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保管并及时清理场地。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 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6.14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7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姓名、职务、权限以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7.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姓名、职务、权限以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7.3双方约定:甲方出具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收方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方不予认可。
第8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8.1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8.2办理结算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上月已发放参加施工人员工资费用的清单。
8.3甲方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结算周期及扣款原则,在每期结算时扣除相关费用。
8.4在每次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结算时,甲方依据乙方在计量期内完成的、甲乙双方及监理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实体数量和《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附件一)单价(扣除甲供料)进行计量,据此编制《工程结算单》,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并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支付。隐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盖前需经双方现场签认,否则不予计量。
8.5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如挪作他用必须经甲方批准,否则给予罚款或暂停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代其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8.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随时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
第9条 税务
9.1乙方按结算金额(或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支付结算款。
9.2乙方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凭甲方退还的原不合格增值税发票的原件,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9.3乙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9.4乙方汇总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9.5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9.6乙方保证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是乙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领购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并承诺其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由于乙方未按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开具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损失,且不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9.7由于甲方取得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金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不能抵扣税金款项。认证抵扣税金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9.8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9.9本合同双方发生合同主体信息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10条 变更
10.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
10.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3变更价款的确定:经监理、设计院及业主单位批准的工程数量变更增加或减少,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定的变更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中的细目单价对乙方进行计价;无单价的项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0.4乙方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甲方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10.5乙方不执行从业主处直接收到的未经甲方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乙方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甲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第11条 竣工验收
11.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1.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通知业主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11.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的,乙方应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
第12条 竣工结算及移交
12.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12.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第13条 质量保修
13.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乙方承诺:甲方对业主所承诺的质量保修义务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同样适用于乙方。
13.2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1因业主逾期付款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4.2如因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总包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发生上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
14.3若因乙方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未能完成,导致或预期导致总包合同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延期造成的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0.5‰×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价×延期天数或与总包合同约定一致)。此赔偿金最高限额为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价的10%。
14.4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节点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2‰×暂定合同总价×延期天数)。此赔偿金最高限额为暂定合同总价的10%。
14.5在甲方限定的节点工期内,如果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6在过程检测、验收中,乙方施工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该部分不予计量,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00元/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复、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若乙方施工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修复至合格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同时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的违约金。
14.8乙方不执行甲方指令、不服从甲方管理监督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5000 元/次。
14.9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设备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没有按照《乙方投入机具一览表》(附件4)、承诺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设备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人次。
14.10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因故需离开工地的,需经甲方批准,未经甲方批准离开的,乙方应按每人每天2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甲方的生产、安全及相关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需经甲方批准,未经批准缺席会议的,乙方应按每人每天 1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11乙方应采取措施积极配合甲方接受业主、监理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两倍受罚金额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14.12乙方转包或非法分包本工程的,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1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履约能力做出评估,如果乙方无能力继续履约(特别是质量、工期、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14.14因上述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设备和人员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无条件撤离。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期损失。合同解除后,甲方因继续完成本合同工程的需要,乙方修建的临时设施必须无偿转让甲方,如果乙方转卖、带走、损毁,乙方按实际金额的两倍赔偿甲方。
14.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工、撤场,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数量甲方均按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的数量,计量规则需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并经业主验收合格数量的80%计量,扣留价款作为乙方对甲方更换施工人完成剩余工作量的组织措施费补偿,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已结算款额的 5 %的违约金。
14.16工程完工后,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拒不提交竣工资料的,甲方暂停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项;经甲方催促后,乙方仍拒不提交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15条 合同解除
15.1当下列情形发生时,本合同可解除:
15.1.1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15.1.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5.2当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进行合同解除后的计量、付款和结清:
15.2.1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按乙方完成的、甲乙方代表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数量和《工程量清单》(附件1)单价(扣除甲供料和质保金)进行计量。
15.2.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暂停对乙方的一切付款,在查清剩余应付款项并扣除有关款项(如质保金、违约金等)后再行支付。
第16条:其它约定
16.1乙方对甲方负责,承认并严格按照业主、监理、甲方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环保、文明施工等标准执行,在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内完成施工。
16.2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及相关费用见专用条款给定。
16.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与金额见专用条款。
16.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碴、临建工程权属归于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处置。
16.5因征地、拆迁、监理(含业主)指令、地方干扰、工艺中断、图纸滞后、材料供应、不可抗力等引起的停窝工损失及风险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各分项承包单价中,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另行索赔。
16.6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纪守法,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16.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类似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6.8乙方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乙方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按业主批复(工期顺延、停工费用)给乙方补偿。
16.9乙方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10乙方在撤场前,由乙方在本工程所造成的外欠款应全部付清,并向甲方提供相应凭证。如未付清,在相关方找到甲方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否则甲方有权用乙方预留款代付。
16.11乙方撤离现场时,应运出自带小型机具并清除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6.12根据业主对本工程审计的要求,相关审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计结论对乙方同时具有约束力,甲方有权根据审计结论对乙方合同价款等进行对应调整。
第17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依法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8条 附则
18.1本合同的债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
18.2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分包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18.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
18.4本合同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1条 分包合同价款
其他约定:合同单价为乙方自主报价。报价综合考虑了地质、水文、安全、质量、工期、交通、场地、周边环境、乙方人员设备投入等条件。履约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1.3.1由于重大节假日、政府相关部门特殊要求及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窝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2条 合同工期
2.2为保证工期,乙方须按附件二《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表》于2018年3月29日前全部到位(如甲方工期调整,以甲方通知到场时间为准)。
其他约定:严格按照甲方施工组织计划工期要求组织施工。根据甲方进度节点工期要求,自主对现场人员、设备进行调整,确保甲方每一个节点工期按时完成。
第3条 质量标准
3.7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为 24 个月,乙方及其人员对本合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缺陷责任、保修时间从本项目工程正式竣工验收日期算起。
其他约定:
第4条 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
4.1.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用主材混凝土、钢筋、型钢、预埋件、止浆铁皮、声测管、注浆管由甲方负责采购与限额供应,甲供材料品种规格、供应单价及限额比例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乙方应保证甲供料到场后及时的卸车,原则上三个小时内,必须卸车。
合同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相关负责人于当月结算前将本结算周期内乙方使用甲供材料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生超过限额比例范围时,甲方将根据物资部门《关于限额使用甲供物资、甲供机具设备(含油品)奖励处罚办法》进行相应的奖励与处罚。
4.1.3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领料人为: ,身份证号: ,负责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材料的领用及与甲方材料超耗核算等相关事宜。
其他约定:
当由乙方承担的材料由甲方代为购买时,甲方除收取乙方代购材料的费用外,还应收取代购材料费用的5%作为管理费用。
第5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他约定:
甲方:
1、甲方配发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一、二、三级配电箱,三级箱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乙方:
1、配电箱需满足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均由甲方统一采购,三级配电箱由乙方负责其费用;
2、确保南通地铁1号线建设工期、维护南通城市形象;
3、砼的灌注,配合甲方试验人员进行试块的制作、现场同条件养生,钢筋焊接、取样、送检。如果试件初检不合格,乙方承担复检的费用,乙方应负责钢筋笼一起吊装的注浆管、声测管、测斜管、止浆铁皮等预埋铁件的加工安装;
4、乙方负责凿除侵限部分,墙头超灌混凝土凿除,费用自理。若存在地下连续墙外放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的结构混凝土超设计工程量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地下连续墙基面不平整、露筋,由乙方负责处理,达到侧墙防水铺设及钢支撑架设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生渗水、漏水、鼓包等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质量缺陷若乙方处理不及时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质量缺陷,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不良影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钢筋等原材的卸车及二次倒运由乙方完成(乙方提供钢筋接驳器及钢板垫块),并集中、分类堆放至甲方指定位置,其费用包含在分包单价中;钢筋加工厂(切除钢筋头需使用金属带锯床)、泥浆池及渣土池的数量及位置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和现场施工需要合理布置,其费用包含在分包单价中;
7、渣土集中堆放至甲方指定位置,包含场地内二次倒运、装车以及渣土堆的苫布覆盖(覆盖材料由乙方提供)、泥浆装车,其费用包含在分包单价中;泥浆箱(泥浆箱应为钢制泥浆箱,并设置封闭制浆棚、须设置泥浆分离装置、每幅地连墙所用泥浆必须为新浆,新拌制的泥浆应储放24小时后方可使用,槽内泥浆液面高度应保持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新鲜泥浆的比重在1.1左右,任何情况下泥浆比重不得小于1.06,槽底清理或置换泥浆结束1小时后,槽底500mm高度以内的泥浆比重不大于1.15,墙底沉渣不得大于100mm,成槽垂直精度不得低于1/300,接头处两槽段的中心线在任一深度的偏差均不得大于60mm,成槽后应认真清底,清孔质量应达到有关规范、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机械设备等进场设备、设施必须满足甲方及南通地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相关设施由乙方提供;乙方施工现场需满足甲方及南通地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派设专人(不少于5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
8、乙方应在合同履行期间将其用于项目与第三方的采购、租赁等合同报甲方项目工程经济部备案;
9、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用于本合同工程采购、租赁数量及结算单数量要有项目机械物资部的书面核实确认资料;
10、乙方应在甲方拨付工程款时,向项目工程经济部提交当月资金使用计划,并将转帐记录报项目工程经济部备案;
11、甲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所有临时设施乙方有义务保护,因乙方原因损坏,其修理或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生活、办公用房设在现场,生活食宿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则上不提供乙方人员住宿,乙方负责所使用人员的饮食,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住宿,按照每间每月350元收取费用含空调,床自备。生活及施工水电费按实收取,水费价格根据甲方购买的水费单价收取,电费价格为1.2元/度(电损另计),水费价格为5.5元/m3。若各劳务队伍分表用水电总量与甲方安装的总水电表量有差额,差额部分根据各劳务队伍所使用房间数量,按比例分摊;
13、乙方有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地基及端头井加固、格构柱、钢支撑队伍、土方开挖队伍等相关分包队伍施工,并根据自己的施工要求与对方协商避免因其他工序交叉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
14、所有进场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定,不得有任何聚众闹事和伤害甲方及甲方人员的行为;
15、土方开挖至结构封顶期间,乙方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随叫随到。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地下连续墙漏筋、混凝土浇筑出现夹层、地墙接缝处渗漏水等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实施相应的返工及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6、乙方在地下连续墙施工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管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必要时应进行人工挖槽勘察。若发现存在不明管线,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取保护措施,确保顺利施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所有已知和未知管线损毁及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
17、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地下连续墙质量检测,若地下连续墙质量检测不合格或达不到业主及甲方要求,此部分工程量甲方不予乙方计量,由此引起的返工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地连墙发生塌孔现象,二次成槽费用由乙方负责;
18、若乙方在处理自己施工缺陷期间,影响了其他队伍施工,造成甲方和其他队伍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9、乙方进场机械应提供相关证书及司机操作证件上报甲方备案(人证统一),证件不齐全机械及人员不得进场,所有证件均为住建部颁发,其它证件均无效;
第6条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6.5乙方委派的专职安全员为: ,身份证号: ,证书号: 。
其他约定:
1、乙方所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必须持证上岗,所有证件均为住建部颁发,其它证件均无效;
2、工地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派专人负责日常的清理、维护,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并满足甲方要求;
3、所有工地施工人员,工作服统一标准,满足甲方及业主相关要求,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由于乙方施工导致水泥浆喷射至围挡或其他影响文明施工的区域,乙方应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5 本工程附属出入口存在设备多次进出场情况,乙方投标报价已经考虑了这笔费用,在实际施工时,若乙方推卸合同责任,不施工车站附属结构地连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中标价的2倍罚款。
第7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王春实,职务: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及其它事项,负责审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或相关指令。
7.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身份证号: ,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现场管理等相关事宜。合同,结算等由法人办理!
其他约定:按甲方规定按时参加施工生产例会,不按时参加者罚款1000元/次(大写:壹仟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8.3本工程实行按月结算。每次结算前两天,甲方到现场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并填报验收数量作为结算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告,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核签认后,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发《验工计价单》。
工程款支付规定:月度支付比例为当月结算工程款的60%,每年度末支付至开累结算工程款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封账协议签订后开累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80%,待甲方与业主竣工结算完成,收到业主相关工程款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不计息),剩余5%的工程尾款,在建设单位返还质保金时不计息支付。当月应支付工程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对应付款后30日内通过以下银行支付:
乙方收款银行账号: ;
开户行: 。
扣除的工程尾款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待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在内的全部费用),且乙方已全部履行完质保义务后,甲方将余额支付乙方(不计息)。
其他约定:
1、办理结算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上月已发放参加施工人员工资费用的清单。
2、宽限期:如遇甲方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甲方 6 个月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应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额度和期限作相应调整和顺延或采取其他代垫付或直接划扣等相应解决措施,并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1)工程建设单位(即:发包人、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
(2)乙方因履行与第三人签订的聘用、雇佣等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其他合同已经或可能发生纠纷,且乙方依法应当承担合同债务而未妥善处理的;
(3)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间,因发生侵权纠纷、工伤、交通等事故,且乙方依法应当承担责任而未妥善处理的。
(4)乙方擅自使用甲方企业和(或)其项目部、队部等名称、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被甲方发现的。
(5)乙方实施其他损害甲方或可能损害甲方的行为。
第9条 税务
其他约定:
第10条 变更
其他约定:
第11条 竣工验收
其他约定:
第12条 竣工结算及移交
其他约定:
第13条 质量保修
其他约定:
第14条: 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
第15条 合同解除
其他约定:
第16条:其它约定
16.2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及相关费用
a施工便道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乙方修建至各工点。施工便道日常维护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b乙方应根据施工需要办理通过第三方道路的通行权,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承包单价中。需要甲方协调时,甲方应积极协助。
c施工中涉及弃土、弃碴、水系、支挡等由甲方统一规划、设计,由乙方修建、维护并承担费用,其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d乙方生产生活所用工棚、场地等所有临时工程和设施由乙方修建,乙方自备设备由乙方安装、调试,上述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e施工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负责,电力、用水等设施(包含变压器、配电盘以上及以下)由乙方保管、维护,丢失、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f乙方必须自备足够的电源,在网电设施建立前或网电停电期间,由乙方自发电施工,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g乙方设备、人员调遣及食宿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h所有临建设施按照业主或甲方标准执行,费用已包含在各分项承包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6.3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25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返还(不计息)。其他约定:
第17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其他约定:
第18条 附则
其他约定: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
附件二 《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
附件三 《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附件四 《乙方投入机具一览表》
附件五 《劳务企业担保责任书》
附件六 《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七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
附件八 《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附件九 《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 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关键词 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合同 分包工程管理
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分包、施工合作体、施工联合体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分包工程模式。在对工程的全方位管理中,如何规范分包工程合同,在合同中制定适当的条款以明确合同双方之间权利与责任,同时,强化分包工程管理,总承包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特别协调好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分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对于提高工程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当下的分包不错合同与分包工程管理,不仅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有很多值得我们作更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分包工程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与问题
首先,对于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同之间的关系,在1984年第四版的FIDIC合同条款中,作了如下规定。第一,工程的主要承包人不得将这个工程分包出去。第二,工程要获得分包的资格,必须得经过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一致同意,方可执行工程的分包程序。第三,在权责方面,总承包商必须得对分承包商的行为进行负责。同时,根据1992年第一版的FIDIC分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还作了如下补充。第一,如果业主与分包商之间没有形成明确的契约关系,那么在合同的层面上,业主月分包商之间就不会存在法律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第二,在法律的权责方面,分包商必须得对工程的总承包商负责。第三,凡是在总承包合同中涉及到分承包工程中的相关条款,对于分承包商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分承包商必须按照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地执行。第四,在法律的优先权上看,总承包合同优先于分承包合同而处在上方的位置,凡是分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与总承包合同相冲突的地方,分承包商必须得以总承包合同为准,对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执守。其次,在分包工程中总承包商的风险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分包工程合同中应严格地对此问题做严格的规定。当业主授权于总承包商,承包商才可以把工程分包出去并对分承包商作出选择。此时,总承包商对于分承包商的选择,具有主动的选择权,但是,总体而言,总承包商对于分承包工程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因为,总承包商有可能会遇到分承包商违约或者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在工作上协调得不到位的情况,从而影响到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最后,对于分包商在分包工程中的风险问题,在分包工程合同中,还应该对其风险问题做出相应的保护性规定。因为,在整个分包工程合同中,总承包商都处于主导地位,相应地分承包商就会处于被动地位,从而在分包工程中承包更多的风险。因此,在分包工程合同中,应该对分包商的权利作出特别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分包商的合法权利。
二、分包工程中总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管理策略
在分包工程中,如果从自由市场的角度看,总承包商和分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他们可以认为是买方与买方的关系,他们二者对业主都承担着全部的经济以及法律责任,同时,总承包商还承担着为业主对分承包商进行管理的义务,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总承包商对于整个工程担负主要的责任,总承包商对工程分包出去,并不意味着其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会因为分包的关系而分担出去,因此,总承包商必须采取相应的策略以提高其对分承包商的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以担负起对整个工程以及对业主的责任。一方面,总承包商可以借鉴其他的工程的管理上的成功经验,以提高其分包工程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因为,采取分包工程的管理模式,一般都会面临着各种复杂的关系,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分包商对总承包商整个工程的规划与进度不是特别的了解。因而,总承包商应该在质量控制、安全与现场管理以及进度控制等方面加强对分承包商的管理,以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与进度和各种责任的落实。另一方面,总承包商在分包工程进度、质量监控等方面,加强对分承包商的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同时,还应该在分包工程中,明确对分承包商的各种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罚措施。如果分承包商不能按时履约,那么总承包商就可以对分承包商进行罚款以提高其整个工程的管理水平与效率。
总分包工程是目前普遍采用的一种工程管理模式,也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因此,在0率,把各方的责任都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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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向伟,刘东元.国际工程分包合同编制探讨[J].国际经济合作,2009(4).
[3] 李彦君.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及质量控制[J].科技资讯,2010(25).
[4] 贾郁芬.浅谈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及费用控制[J].山西建筑,2011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