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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的建议

时间:2023-09-14 17:45:11

特殊教育的建议

第1篇

残疾人体育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自八十年代刚刚兴起,到目前已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是残疾人运动竞赛。相比之下,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深入研究有待提高。目前,在特殊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基本上能保证至少9年的体育教育,而在占我国绝大多数就学残疾学生的辅读班和随班就读学校,残疾学生上体育课只能视学校的重视程度和教师能力而定,个别能力差的残疾学生也许就无法上体育课。如今残疾人和正常人有了同等的机会进入了大学的殿堂,事实上,在我们呼吁教育公平,残疾学生享受与普通学生同样待遇时,我们仅仅做到了不歧视,而关怀是要设身处地考虑他们的需要,帮助他们实现与社会的融合,无论在学习还是体育教育上,认识到这一理念至关重要。特殊教育的发展本身就滞后于教育的发展,在高校体育系统中,特殊需要学生的体育教育一直处于长期被忽视的状态,虽有相关政策的保障,但由于缺乏监督执行的机制,加之体育学科本身在大学中就处于比较不受重视的地位,对这一部分人群的课程以及相关研究较为薄弱。本文针对高校特殊体育教育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加强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公平监督、约束与评价机制

在法制上重视、完善现有有关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真正实施,把高校残疾学生体育教育工作纳入各种检查和评比。例如,纳入高校的评估体系。真正引起的高校重视,从而加大对残疾学生体育教育在体育教师人员培养、完善适合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教材、场馆设施上的投入。

二、加强从事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锻炼的科研工作

当代,体育锻炼与身心健康关系的研究日益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重视。但关于体育锻炼对残疾人身心健康产生积极影响的研究报道却极为少见。在国外,有些学者曾做过关于残疾成年人参加体育活动对其身心健康影响的研究;在国内,仅有为数不多的几位学者曾做过有关体育锻炼对弱智学生身心健康影响的研究。然而,大范围的关于各类残疾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对其身心健康产生影响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要更好地开展残疾学生的体育活动必须有科研工作做保障,只有进行科学研究,才能不断地改进残疾学生体育运动方法,才能了解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的原因,以及体育活动带来的积极与消极结果;只有进行科学研究,才能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做到科学性、实效性和趣味性,使康复锻炼知识、方法、运动处方原理等教学内容更加具体、实效。医学、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均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体育科学也应为特殊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各种康复装置、康复手段、科学合理的锻炼处方是帮助残疾学生学会自立、自强的一种手段。随着《全民健身纲要》的施行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贯彻执行,我们有必要重视和加强残疾学生体育教学与锻炼的科研工作。

三、教材选择“普适性”和“个别化”的统一

教材内容选择是特殊群体体育课程中的难点问题。从目前高校体育保健大纲来看,这个问题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原因,是难以切合特殊群体的特殊要求,特殊群体的特殊性在于其个体化,这和课程的普适性原则存在着矛盾。关键是如何创造一定条件,把这种矛盾统一起来,这和普通学生的因材施教原则是相通的。但是,由于特殊群体的个体差异性更大,难度也就相应突出,这是目前特殊群体体育教育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问题。从理论上说,不同身体状况的学生应有自己的个性化教学内容,进行个别化教学指导,但实际上由于高校的教学资源不足及其他原因,针对特殊群体的教材内容,只能满足普适性,对个体的特殊需要尚无解决手段。而且,在教材内容选择上,未能很好考虑科学的系统性与个体的实用性,对于通过这些课程的教学能达到什么目的,对特殊群体将来的终身体育习惯培养有什么帮助没有明确的目标,教材就不能不表现出相当严重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最突出的表现在于不看对象,一味片面追求养生康复,而传统的养生之道基本上是针对中年和老年的,忽略了这个群体首先是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其次才是有特殊体育需要的人群。从教育机会均等的角度讲,特殊群体可以进入大学并和普通学生一样接受体育教育,这已经体现了形式上的平等或起点的平等,但受到人们对特殊群体认识的限制,人们还不能从多角度来考虑特殊体育教育,在这方面,我们的学术积累还比较薄弱。因而,还不可能真正实现全方位地帮助、教育特殊群体学生,要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平等,非得把特殊群体体育教育的学术研究水准大大地提高不可。

四、设置一定的理论课

实践课是在理论课的指引下完成的,理论课又可以帮助学生对体育建立一定的理性认识。每一学期要开设一定量的理论课,理论课讲授关于残疾人体育的目的和任务、体育与身心健康、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应遵循的原则、怎样制定运动处方、传统保健内容的基础知识以及所学专项的技术、战术、竞赛规则、裁判法等。这样对学生强身益智、防病治病、涵养道德等方面都有显著的作用,并为走上工作岗位继续坚持体育康复锻炼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从事残疾学生体育教学的师资培养

师资培养应受到重视,并且培训内容、方式应发生大的变化。建立培训分级管理制,在加强教师的学科专业基础上,有计划、有系统和可持续的方式下增加特殊教育、心理和医学的一般训练,培养出各种专家型的教师。

第2篇

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朱永新、李卫红、王新宪、李和平、马德秀、朱晓进、王康、朱和平、刘焱、姚树坤、吴国华、秦和、孙惠玲、吴明、薄绍晔,以及专家学者尹烨、袁敬华作了发言。

俞正声认真听取了意见,不时与大家交流。

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介绍了有关情况。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晓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鲁勇等与委员互动交流。

民进中央是本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主办方之一。会上发言的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有8位是民进会员,他们的发言不仅仅代表他们个人的观点,还汇集了民进组织的调研与研讨成果。

朱永新(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

未来我国特教发展的战略方向,不是建设更多的特教学校、扩大特教学校规模,而是要城乡一体推进特教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规模和比重,坚定地走融合教育之路,尽可能地让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同时,现有的特教学校要适时转型,从单一的学校功能转型成为集教学、研究、指导、培训为一体的特教资源中心,承担示范性实验性教学、区域融合教育指导、特教发展研究、残疾儿童诊断评估、残疾儿童康复、特教师资培训等职能。建议:

第一,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明确把融合教育作为中国特教事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加大对随班就读的保障力度。适时出台《促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的意见》。

第二,要完善融合教育的支持体系。

1.要明确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程序。目前,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对接收残疾儿童还有顾虑,如教师工作量成倍增加、残疾儿童学习康复等保障设备不足、普通学生家长对与残疾儿童共同学习有抵触情绪等等。但不能因为前端准备工作没做好,就拒绝残疾儿童的入学要求。

2.要支持普通学校做好融合教育的准备工作。拨付专项经费支持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设置无障碍环境,配备学习辅助器具,发放责任教师专项补贴,购买专业教育―康复―治疗团队的服务,或将随班就读学生的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3.要M织专业力量进行融合教育的教学研究。普通学校接收了残疾儿童入学,不能仅仅停留在保证安全的水平,要在科学评估、医教结合的基础上,对残疾儿童一人一案、因材施教。这是融合教育的一个难点,相关的教学研究应尽快加强,同时要对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4.要努力消除对融合教育的观念障碍。随班就读和融合教育是最好的生命教育形式,可以教育普通儿童认识生命多样性,内化平等理念,学会尊重和友爱,意识到残疾人并不特殊,才能让残疾儿童不再被排斥被忽视,而是被接纳被正视,才能让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接受合适的、正确的教育。

李和平(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特教缺少涵盖整个教育阶段的行政管理部门,各省教育厅基教处管理的学校多,战线长,人手不足,对特殊教育的管理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未能建立刚性的多部门联动机制;特教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仅占教育经费总投入的0.36%,总量偏低,在生均经费、教师津补贴等政策落实上不到位。建议:

第一,在教育系统内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口径特殊教育。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纳入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负责落实医教结合和实施融合教育;负责特教师资、教材、教研等相关问题 ;协管教育康复、庇护性就业等事宜。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教管理的职责(包括主办和协办),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处理特教事宜。

第二,在教育系统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教育与医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实质性对接,建立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相应地,应合作建立特殊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设立特殊儿童入学咨询鉴定委员会,实行顾问医生制度,推动职业教育与高职院校和行业人员的合作、落实庇护性就业等教育系统不能独立完成的项目,推动特殊教育向多方协作转型。

第三,建立特教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在继续加大对特教事业投入的同时,通过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筹集更多的经费。设定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的建设标准和经费投入标准,满足特殊教育的一般性需求;减免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费用;更新国家标准,加大特教师资的津补贴力度,对未能落实中央政策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和问责。

朱晓进(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教师是支撑特教事业发展的脊梁,但目前特教教师培养还存在特教专职教师培养力量不足、随班就读指导教师缺乏专业培训等问题。建议:

第一,加大特教教师培养力度。有计划地在师范类院校和医学院校增设一批特殊教育相关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在现有师范类专业中加开特殊教育类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抑制各地盲目建设特教学院的冲动,集中财力、物力办好一批特色突出的示范性特教学院;以提升质量为目的对已开设特教专业的院校进行专项督查。

第二,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机制。在“国培计划”中单列特教教师培训项目,带动各省加大力度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在一段时间内逐级开展包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指导教师在内的特教教师全员培训。

此外,特教教师缺乏职业成就感,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长期与残疾儿童相处,特教教师每天经历的负面刺激较多,特别是当前智障儿童增多,教育的愉悦感很难达成,成就感更低。建议设立特教教师心理辅导站,恢复特教教师的休养、疗养制度,让特教教师“喘一口气”;在各种级别、各个系统的表彰中给予特教教师一定的名额,让特教教师多一点荣誉感。

王 康(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教育厅巡视员):

我国目前尚缺乏特殊少儿识别、评估和统计的专业体系,致使许多地方对接受特殊教育的目标人群,在人群数量、年龄结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等诸多方面,都是一笔糊涂账。就评估和分级情况来看,我国缺乏专业的评估、分类体系,大量的特殊少儿未能得到及时的分类管理和差别对待。建议:

第一,建立覆盖所有特殊少儿的专用信息系统。建议依托信息技术,整合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和残联等部门的力量和信息,为所有特殊少儿建档立卡,设立专用信息库。以使相关部门都能够根据全面信息,提供全覆盖的服务。

第二,建立特殊少儿识别、评估和分级制度。建议根据特殊少儿的年龄、疾患、生理和心理特点,研究制定“中国特殊少儿的识别和分级标准”;建议由残联牵头设立全国残疾人群综合信息中心,同时,在地市以上的残联设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特殊少儿的识别、评估和分类、分级工作,并将相关数据上传到全国中心,形成数据库。

第三,加强研究,做好特教科研、政策和人才的储备。建议建立国家级特殊少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同时设立国家特教专项基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特殊少儿的疾患情况、生理和心理特点、行为模式、干预治疗方式、特殊教育方法等开展深入研究。以支撑我国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

姚树坤(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

医教结合是我国特殊教育走向内涵发展、实现高品质的必由之路,而医教分离的现实情况则有目共睹。建议:

第一,在模式选择上,要致力于建立以学校为基点的医教结合模式。应该在卫生部门的支持下,在有条件的特殊学校设立由合格的康复师主持的儿童康复治疗中心,使康复与教学结合并相互促进,同时提高康复治疗的依从性和实际效果。

第二,依托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在地市级以上普遍设立兼具医学评估和教育评估能力的残疾儿童评估中心。遴选区域内特教领域和医学领域有影响力的听障、视障、智障等教育专家和遗传代谢、听力、神经、眼科、发育行为、儿科及儿童保健等学科的专家,参与特殊学生评估、指导服务、开发研究、师资和专业人员培训等。

第三,完善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和教育―康复―治疗标准。明确残疾儿童的就学处置程序,建设“入学评估―过程评估―毕业评估”相互衔接的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体系。建立多方参与的过程性教育会商机制,以及终结性教学效果评估机制;特殊学校的教学方案和课程设置、专业教师的资格,应该由评估中心来认定,确保其符合有关标准。

第四,加快培养教育―康复(治疗)“双师型”特教师资队伍。倡导师范院校和医学院校合作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大幅提高特殊教育专业中医学类课程的比例 ;通过继续教育,对在职在岗的特教教师进行相关医学课程的培训;通过双学位、联合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造就一批支撑医教结合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第五,完善对医教结合的财政保障政策。鼓励地方政府为学校购买具备资质、符合标准的康复医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民办特教机构依法举办对社会开放的康复医院。

秦 和(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

当前,残疾孩子受教育仍面临形式单一、内容单调、通道狭窄等问题,高等教育阶段尤为突出:就学机会偏少,融合教育不够;学科专业有限,教育质量不高;研究生教育的提升渠道受限;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费保障制度不完善;手语、盲文研究与推广工作进展迟缓。建议:

第一,拓宽教育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学习机会。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改变13年未变的高考入学体检标准,加强资源教室、残疾人通道、师资等各项保障措施,使更多听力、视力、肢体残疾的学生能进入普通高校就读。开发设立更多适合不同类型残疾人学习需求的专业,为就业扩大渠道。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特教学院和设立硕士、博士专业类型。

第二,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高等特教管理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的特教管理机构或相关高等特教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特殊高等教育经费拨款制度,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第三,综合高校、团体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聋人手语的实际困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正酝酿开设特殊高等教育手语相关专业,作出自己的贡献。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通用手语和盲文标准。

孙惠玲(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委副主任):

由于随班就读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随班就读的支撑条件不足,“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混读”和“随班陪读”,可能会对残疾儿童造成“二次伤害”。一是资源教室和资源教师建设滞后。二是指导中心和巡回指导教师的作用发挥不足。三是很多随班就读学生的生均经费未按照特殊教育的生均经费标准执行。建议:

第一,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将特殊教育课程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课程体系,在普通教师资格从业证书的考核中增加特殊教育内容,培养具有“全纳教育”理念、能够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师队伍,并在各级培训中增加随班就读相关的主题培训内容。向资源教师和随班就读班的班主任发放特教津贴。

第二,探索残疾儿童双学籍制度。借鉴北京等地的先进经验,为残疾学生建立特教学校学籍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普通学校学籍,确保有条件的学生每周有一定时间参加普通学校活动,并逐步延长,使其更好地融入普通学校的教育环境。

第三,加强对随班就读的督导力度。将随班就读学生生均经费拨付、资源教室建设、资源教师配备和生师比纳入教育督导范围。

袁敬华(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夏津县精华聋儿语训希望学校校长):

我来自山东德州夏津县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我校历经20多年发展,现有聋哑、智障、脑瘫、自闭症及多重残疾的学生700多名,员工170多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一些困难:

第一,国家对残疾儿童的救助政策还有待加强。一是救助没有成为一项长期政策。建议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进行整合,制定残疾儿童救助康复工作机制,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为一项长期制度或政策。二是救助项目对残疾儿童年龄限制不合理。建议将残疾儿童救助年龄扩展到9岁。

第二,创办康复机构遇到困难。建议改进对开展“医教结合”机构资质审批条件,加快行政许可和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

第3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和谐环境构建;反思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4)22-011-2

一、对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环境实际状况的分析

(一)当前,学校改革和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1.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特殊教育所应该履行的职责比较模糊。

特教学校校小学生少,一般情况一县一所,有的地区全省才几所。因此,特殊教育的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目前应该说是这样的:行政管理权限归各个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由地级市特教研究会或省教相关学会。其效果有利有弊。利,有利于资源整合。弊,行政与业务明显划分,形成了县市级行政部门对于特殊教育管理规律的不了解,也就相应发生对于特殊教育管理的行政疏忽。最为明显的是教育主管部门都是依照基础教育管理需要而设置行政执行科室,而这些执行科室有相当的数量没有能完全依照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规律给予行政覆盖。例如,安监科――特殊教育学校特定的安全管理要求;基教科――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在行政过程中的特别要求;勤工办――特殊教育学生的特殊要求;教科研――必要特殊教育过程关照;装备室――特殊教育的一般需求的满足;其实际后果是形成基层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行政过程对于特殊教育的严重疏忽,只求表面上的平稳不出事。更重要的后果是造成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身对于特殊教育的不了解、不理解,甚至于不作为,从而波及到其他相关部门,如残联、民政、妇联、团委、文明办、慈善会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关注流于形式。其二,对于特殊教育这样一个特殊单位、特殊群体,我们的相关有权行政部门职责赋予的主动性要加强。残联――这里应该视作残疾人聚集的地方,工作的主导之一;民政与慈善――这里是一群特殊家庭提供的特殊教育对象,是必须关注的对象;财政――这里应该执行符合特殊教育需求的财政预决算;卫生――这里应该定期进行康复指导与监测。

2.教育主管部门对于特殊教育在普通基础教育中的整体融合指导工作不到位。

目前,是将特殊教育划归基教处给予行政管理,这跟地级市是完全相应的。这里也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教处本身将特殊教育跟普通教育整体思考推进不够,形成了特殊教育发展态势跟普教严重分离,不和谐,不合拍。二是除了基教处以外的其他功能科室,因为特殊教育的特殊也就完全放弃了特殊教育的最为基本的指导,这也就加剧了特殊教育在地方县市中跟普教的完全分离,也造成了特殊教育在地方基础教育中应有地位的下降。

3.特殊教育实践依照特殊教育办学规律进行,其切合度严重不够。

应该说,特殊教育规律已经为特殊教育内部管理部门所把握,但是特殊教育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大都沿袭普通学校管理制度进行。例如督导评估。尤为明显的是教师课堂教学要求、班主任管理要求、课程计划的执行、学生活动要求、学校一系列评价要求等等,没有能依照特殊教育对象的时代特殊性,给予适合这些特殊对象的教育教学。诸如:对于以智障为主要教育对象的办学实际的认定;康教合一办学理念的确立;个别化教育模式的实践环境的提供与实施;

(二)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建议之一:县级教育主管部门除了明确特殊教育的主管部门之外,还应该明确其他各级科室对于特殊教育的管理职责。

装备室――现代化基本设施设备的提供与指导,特定康复设备由残联给予提供;

基教科――对于普特融合活动的提供与指导,特教活动由特教专业委员会负责;

体育科――基本体育活动环境的优先提供与指导。

人事科――对于特教工作者的评价指导。

计财科――财务支持与指导。

建议之二:县级教科研主流方向应该覆盖特殊教育,形成横向与纵向上的融合。

县级教科研主管部门与市级教学研究会应该共同关注处在基层的特殊教育,因为特殊教育的行政行使权处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不可能是行政与业务完全的机械的分离。学校内部虽然设置了相应的科室,但是还没有完全纳入地方县市教育主管部门衔接管理。

建议之三:在县城整体规划,尤其是中小学教育布局调整过程中,必须将特殊教育纳入其中。

特殊教育是基础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殊教育学校的规划不少地方总是独立地给予考虑,应该说也起到了较好的效果,有的甚至体现了对于特殊教育的特别对待。我认为,特殊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在规划中应该体现“教育融合”的思想,整体给予考虑。这样就能在比照中,确保对于特殊教育的特别关照,而不会将特殊教育视作特殊的负担来对待。

建议之四:在地级市以上层面上,迅速形成对于特殊教育学校评估与督导的综合细则,以便给予特殊教育学校办学以指导。

对于特殊学校办学效益的评估与督导,需要的是符合特殊教育办学规律的评估细则。大的方面,应该符合义务教育以及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要求,小的方面,应该符合特殊教育和谐发展的实际状况。我们需要的是由长期从事特殊教育的工作者或是专家,参照现有的普教评估细则,重点是将特殊教育“康教合一”理念下的可以激励特殊教育办学积极性的内容与办学行为纳入评估范围。

建议之五: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培训机制与职评体系,改变对于特教老师评价标准与特教工作岗位实际相脱离的现状。

目前,特教师资培训的内容应该说是符合特教实际的,其内容都是依照盲教育、聋教育、培教育展开的特定课程与教育技能的培训。可是,到了对教师进行实质性评价的时候,特教自身的评价没有能够形成科学的体系,也就简单利用普教的评价体系进行操作。所有的特教的特有教学基本功与岗位设置都没有能够覆盖,其评价也就偏离特教的本身,尤其是特教与普教的比照评比致使对特教的评价有失公允。所以,有必要建立可以跟面广量大的普教相比照的特教评价体系。

二、对于学校当前和谐环境构建的措施与成效

1.首先是我们特殊教育学校内部和谐环境的构建

学校内部和谐环境构建是学校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学校外部和谐环境的重要基础。

学校内部和谐环境构建可以充分挖掘学校内部资源在社区环境中的和谐构建资源。同时,它还是外部社区和谐环境构建的前提,涉及到我们的特校是以怎样的综合整体形象呈现在社区环境之中,涉及到对于外部社区和谐环境构建是起积极作用,还是消极作用的问题。

2.我们作为基础教育组成部分,跟教育主管部门与兄弟单位和谐关系的巩固与发展

我们就特校谈特校固然可以更加深入到位,但是我们如果将特校放在整个基础教育的大的背景当中,就会更加全面地理解特校办学特色与需求。也能在基础教育内部引发对于特殊教育的理解与尊重。诸如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特殊教育招生、特殊教育的“康教合一”、特殊教育的发展意义等等现实问题首先赢得教育自身的关注与理解,特殊教育也通过面广量大的普教系统得以在社会上形成积极的影响。

3.面对我们的教育对象,跟相关行政部门和谐关系的构建

我们的教育对象在成长过程之中,需要走“康教合一”的道路,有的甚至需要终身康复。康复就必须得到专业部门的支持与指导。特教专业委员会、各类康复指导机构以及残联需要共同指向康复指导工作。

第4篇

十年规划,字字千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两万余字,明确涉及特殊教育的不过数百字,广大关心特殊教育的人士“字字计较”,正是情理中事。参加中国残联举办的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各方人士,“计较”很多,纪要只是摘其要者。另外,为了充分阐述一些大家共同关注、关乎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的问题,也为了给未参加座谈会者一个发表观点的空间,专门编发了与会的徐白仑、纪玉琴老师和未与会的刘春玲、于素红、马红英老师的文章。我们衷心希望特殊教育不断引起关注、受到重视,不让残疾孩子输在起点上。

今年2月28日至3月28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二次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共22章70条,其殊教育单列一章。而纲要列出的要在近期启动实施的10个重大项目中,也赫然包括“特殊教育发展工程”。《规划纲要》起草小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阐述了研究制定的原则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工作方针、主要任务等。其中研究制定的六条原则之一,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政策措施向最困难群体和最薄弱环节倾斜。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8项主要任务中,也有“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一项。另外在介绍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举措时,指出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扶持困难群体,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和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这些表述和要求,都令特殊教育相关从业人员、需要特殊教育的残疾人士和他们的家长,以及其他关心特殊教育的人士等备感振奋。

3月12日,中国残联在北京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中国残联副主席马廷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李天顺副司长,中国残联理事、中国盲协常务副主席李伟洪,中国残联理事、中国聋协常务副主席杨洋,中国智协主席张宝林,中国精协副主席温洪,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副主任唐淑芬,中共十七大代表、北京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周晔,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盲人职业学校校长席蔚菁,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党委书记曲学利,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王雁,视障儿童教育专家、北京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徐白仑,中央教科所专家杨希洁,北京第二聋人学校校长王克南,北京市新源西里小学校长梁松梅等数十人参加座谈会,就“意见稿”,特别是其中涉及特殊教育部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大家就特殊教育经费和法律的保障、师资培训与教师待遇、特殊教育质量等相关问题畅所欲言,一致希望政府以《规划纲要》制定和实施为契机,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呼吁早日制定《特殊教育法》

与会者认为,“意见稿”将特殊教育单列一章,这在以往的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文件中是没有的,这说明特殊教育工作不断受到重视。但提到特殊教育的时候,措词力度偏弱。

比如提到特殊教育时用的是“鼓励与支持”,这与提到其他教育时用的“大力发展”等的表述,力度明显不同。“鼓励与支持”可以只是精神上的。而现实是,在普校早已完成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已经到了巩固阶段,而残疾孩子的义务教育入学率只有约70%,还是把三类残疾儿童放在一起统计的。特殊教育与我国整体的教育发展差距明显。如果还停留在“关心”、“鼓励”的定位上,那么今后10年的发展过程当中,特殊教育如何与整个教育发展达到均衡,就是一个难题。

又比如“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收残疾人入学”,应该是“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接收残疾人入学”。我们有《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制定纲要,也是在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基础上来做。还提到“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不是可发展可不发展的,不能仅仅是“因地制宜”。

实际上,特殊教育覆盖了各类别、各阶段的教育。与会者建议,采用更加积极的措词,比如“推进”、“积极”等。与此同时,可引入问责和评估机制。同时,与会者还强烈呼吁早日制定《特殊教育法》。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力地推动特殊教育的发展。

随班就读:

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行

我国特殊教育的格局是以特教学校为中心,以随班就读为主体。有一多半的特殊教育对象在随班就读。与会者认为,目前随班就读还存在种种问题,教学质量缺乏监管,有“随班混读”和“随班就坐”的现象。在稳定和扩大规模的同时,要通过制度安排解决这些问题,以保证教育质量。

需要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比如把特殊教育学校建成能够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提供全面保障的资源中心,发挥其在社区支持、家长培训、巡回教师选派等方面的辐射作用,以此提高随班就读的质量。同时,要保障各级残联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问责权,促进随班就读健康发展。

建立特教教师准入制度和培训体系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最重要的就是质量的保证,而要保证质量,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师资。

与会者认为,目前我国特教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不高。从国外的经验看,特殊教育教师必须持证上岗,即使拿普通教师的资格证也要修习相应的特殊教育学分。只有这样,随班就读才有条件推行。

一定意义上,特教老师是多功能的,甚至是多角色的,相对普通教育教师有着更高的要求。要保证特殊教育的质量,就必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要求,建立并落实特教老师准入制度和特教师资培训体系。

经费跟着学生走

扶持民办特教机构

民办学校是公办教育的补充。我国的民办学校这些年蓬勃发展,但是民办特教学校却寥寥无几。因为残疾学生家庭绝大部分不是因贫致残,就是因残致贫。特教学校无法通过收费维持运转。民办特教机构需要政府的支持,在注册、评估、培训等方面需要专业化的支持,办学经费的困难也很大。

与会者建议,让补助经费跟着学生走,不要受户籍限制。很多残疾孩子首先要康复,像聋孩子和脑瘫孩子,他们的学前教育主要是康复,很多家长都带着孩子到北京、上海、广州这样一些大城市去了。可以根据学生数发放补贴。跨地区招生的特教学校,不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学生,其生均公用经费由当地政府拨付。就是比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办法,当地政府给予接收本行政区域内残疾学生的特教机构生均经费补贴。

与会者主张,应该明确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民办特教机构在生均公用经费、教师特教津贴、残疾学生免费教育补贴等保障机制上与公办学校应享受同等待遇。或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动员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鼓励企业和社会公益团体支持和发展特殊教育。

除了上述几项比较集中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还希望――

积极支持和鼓励普通重点高校接收有能力的而且是参加了普通高考的残疾孩子入学;

在有条件的地方,对重度残疾的儿童送教上门,落实《义务教育法》;

在国家一级或者省一级,要有一些特殊教育的示范单位,把真正做得比较规范化、科学化的单位,作为整个辐射的核心,通过他们来把规范的教育方法、师资培训的方式推广到各个地区去;

高中阶段实行义务教育;

加强科研,创设本土化的课程和教材等。

中国残联程凯副理事长就大家所提意见和建议发表了看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和特殊教育事业,关心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四次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和一系列政策都明确了国家任务和政府职责。特别是中发[2008]7号文件的颁发、2009年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2009]41号文件的印发,把“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和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师队伍建设”和“强化政府职能”等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的目标和措施提到了一个更明确更高的新阶段。但是,与普通教育相比,与均衡、公平和人民满意的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相比,我国特殊教育的整体水平和质量还不高,特殊教育在地区间、城乡间和各类残疾儿童少年间发展还很不均衡,“有教无类”的理想依然面临诸多挑战,特殊教育在保障与促进广大残疾青少年实现平等参与共享愿望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发挥得还很不够。我们要以《规划纲要》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为重大契机,加快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让特殊教育之光照亮每一个残疾孩子的心灵。

资料链接

“意见稿”指出当前特殊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1.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

2.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尤为薄弱;

3.投入不足,保障能力有待加强;

4.理念、内容和方法不适应时代要求。

“意见稿”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改革创新:

1.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3.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

第5篇

一、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概况

2005年江苏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实现全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工作目标。为促进教育公平、实现社会公正、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2007年,省教育厅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实施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来彻底解决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不达标、教学手段落后、办学经费短缺4个突出问题。

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经过两年左右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在撰文《建设特殊教育合格学校,科学推进江苏特殊教育现代化》中评价说:“她倾注了人类对教育更加美好的理想追求,这一理想是与生活同在、与时代共进。”两年间省财政投入7000万予以保障,各地先后投入4亿多元用于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新建了8所特殊教育学校,14所特殊教育学校易地新建,经过两年努力,全省109所特殊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许多地区更是做到了源于标准、追求卓越。

二、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主要成就

1.“四专项目”促进了各地对特殊教育的重视

“四专项目”是江苏在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策略之一,具体指列入专项工程、制定专门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人检查。

专项工程是指为促进江苏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江苏先后出台“中小学危房改造”“三新一亮”“六有”“校校通”等专项工程。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在这些系列工程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为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优化特殊教育环境,江苏省教育厅决定2007年起在全省实施“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专项工程。

制定专门文件是指为了保障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有章可依、顺利推进,省教育厅组织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教育技术装备与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会同特殊教育专家结合国家有关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与省内实际,制定了《关于推进全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两个文件,特别是在建设标准中明确提出要完成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教育教学基本设备、特教专用设备的具体指标。

召开专题会议是指2006年5月江苏省教育厅在盐城召开的“全省加强特殊学校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调研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可行性与推进办法;2007年7月省教育厅组织召开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动员大会;2007年12月召开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专题督办会,会上由省教育厅与各市、县(区)政府签订《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责任书》这些会议确保了全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顺利进行。

组织专人检查是指为了保证工程的有效落实,省教育厅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督办小组,深入各地进行调研督办,各市、县(区)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也分别对所属的建设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2.“建设标准”确保工程的品质

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是2007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十件实事之一,为扎扎实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在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祭彦加副厅长指出:根据江苏实际情况,要体现 “一个立足”“四个结合”的具体要求。“一个立足”就是要以江苏特殊教育为基础,立足全国,放眼世界;“四个结合”就是一要结合自身实践体会,二要结合特殊教育的特殊性,三要结合教育现代化的基础要求,四要结合国情和世界情况。2007年7月,省教育厅颁发《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供各地对照执行。标准分为聋校、盲校、培智学校三类,每类标准分为基础设施与专用教学设备两部分,其中基础设施具体包括校园用地、校舍建筑、教学设施、行政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安全设施六大项,每一项根据聋、盲、培智的特殊教育需要再细划为二级与三级具体指标。

《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内容体现两个亮点,一是关注缺陷补偿、体现特殊关爱。例如:为有效对盲生进行防护,盲校在室内外要铺设盲道,安装扶手、触感标志、盲文标识等无障碍设施,对于低视力学生要据其情况配备必要的助视设备。二是减少质性的说明,专注量化指标。对比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更具有力度与效度,例如:在特殊教育学校校园用地上,“国家标准”要求是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江苏标准”更加明晰,要求学校各区域划分清晰,布局合理,包括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行政办公(综合)区。“国家标准”在各功能室要求上仅对用房面积有明确的要求,“江苏标准”除对用房面积有明确的要求外,还针对不同的功能室提出室内应有设备品名,对水、电、气、网络布线都有较为明确的要求。鉴于“江苏标准”能体现与时俱进、高位均衡,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已于2008年委托江苏省教育厅具体承担修订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工作。

3.专用教学设备提升了特殊教育的效率与质量

专用设备是指用来增进、维持或改善残障人士个体功能的任何一种设备、设施或产品系统。专用设备及其应用服务能极大的弥补残障学生在视觉、听觉、运动、言语等方面的缺陷,拓宽了残障学生的学习机会与范围,克服与弱化他们在交流、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困难与障碍,使他们的潜能得到开发。同时专用设备的应用也能为教师反馈真实数据,为教育与康复提供科学有效的途径。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根据‘基本标准’,缺什么,补什么,添置配齐。”专用教学设备分为聋、盲、培智三类。聋校专用教学设备标准包括听力、语训、手语实验,助听语训系统、康复训练设备、多媒体等设备。通过使用,聋校师生普遍认为有助听语训设备的使用和推广,尤其在学前的应用,能大大降低听力残疾给学生带来的听觉障碍的不良影响;多媒体设备与无障碍数字化资源的应用,能较好地发挥聋生视觉感知优势,从而提高教学效率与质量。盲校专用教学设备包括视功能训练、感统训练、直观教具、体育器材、盲文图书、多媒体等设备。这些设备的应用极大的变革了原有教学方式与手段,如视功能训练和感统训练设备的添置,使康复训练的内容更丰富、方式更多样、手段更科学、效果更显著;读屏软件与点显器的使用,使盲生学习电脑成为现实,并能方便获取网络信息。培智学校专用教学设备主要包括感统训练、蒙台梭利教具、康复训练三类,盲校老师认为,通过感统训练后,智障儿童智能和综合能力有明显提升,对他们以后的生活与学习起到重要的作用。

4.内涵建设打造了一流师资队伍

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是江苏省特殊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之一,也是合格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打造一流师资队伍,各地开展以培师德、练师能为抓手的特殊教育师资建设。

师德是教师之魂,是教师的立身之本,立教之本,各地在开展以敬业爱生为内容的师德建设的同时,引导教师认识自我,提升自我。如苏州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中提出“蹲下来看学生,沉下心去做工作”的师德教育;徐州常年坚持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中开展“导生制”“助残一日捐”活动帮扶残疾儿童;靖江市在特校教师中开展“爱心暖人,真情助残”活动,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群体师德高尚,当选为“2007感动靖江十大人物”。

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具有很强的专业能力和技能,这是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证。因为特校教师三大使命是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教育研究工作,要高效完成这三大任务,就必须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水平。江苏不仅把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纳入当地师资培训计划,还专门成立了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培训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提出用三年时间把江苏特殊教育师资轮训一遍的目标。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了学前与特殊教育研究所,省和各市(县)教研室均配备了专兼职特教教研员,开展特殊教育课题研究,现有国家级特殊教育课题8个,省市级特教课题100多个。省教育厅每年定期开展全省特殊教育教研活动,定期举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与评选学科带头人,形成了江苏省特殊教育优秀教师成长的良好机制。

第6篇

一、视障音乐教育现有问题分析

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绝不是一句空话,而应该有其具体体现。与普通教育轰轰烈烈的课程改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却停滞不前。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理论研究不足

从现在的特殊教育学校来看,其硬件建设日新月异,师生素质也在不断地提高,但教育主管部门对其关注度并不高,相关的政策连贯性差,执行力欠佳,相关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1989年5月,当时的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以此来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与教学工作加以指导,其内容涉及了方针与政策、目标与任务、领导与管理等各项内容。这一文件一用就是十年,直到1998年12月2,国家教育部才颁布实施了正式的特殊教育文件《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时到今日未再有新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尽管这一“暂行规程”比“若干意见”更加完善和细致,但并没有与之配套的教学大纲,制作性不强。具体到视障教育,原国家教委于1993年出台了《全日制盲校课程计划(试行)》,日至今日,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然将其作为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但并没有出台相应的省级政策规定,各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经费、教学设备和教学管理欠缺统一的标准。因此,想要促进特殊教育学校视障音乐教育的良好发展,必须对特殊教育实施科学管理和科学规划,制定统一的指导政策。

2.政府在特殊音乐教育方面的经济投入不足

2008年,国家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做出了规划,核定了不同地区需要新建和改扩建的学校,并已经按规划下拨了专项资金,相关的实施周期一直到十二五时期。由此看来,国家是重视特殊教育的发展的,不少残疾学生可以借此圆了他们的上学梦。但是,只有硬件设施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政府更应该加大在特殊教育师资、相关科学研究和专项教育方面的投入。对于视障学生来说,音乐课是促进其听觉、触觉等其他感官来代偿视觉的重要途径。但是,音乐课并没有受到特殊教育学校领导的重视,各地特殊学校的音乐教学设备和相关资料相分匮乏,乐器就更是少得可怜。据笔者了解,多数特教学校音乐专项经费少之又少,音乐类图书、期刊不仅数量少,还不能及时更新,根本无法激起师生们的阅读兴趣。究其原因,主要是学校和教师对音乐课的认识不足,认为音乐是可有可无的副科。实际上,对于特教学校的学生,特别是视障儿童来说,音乐是使他们感受生活的阳光,学会面对生活、面对自己的先天不足,学会用爱回报社会的最佳渠道。不重视音乐教育,对视障儿童的教育就丢失了一块重要阵地,学生就不可能受到完整的教育。

3.相关师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教育的根本在于师资,师资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教育水平的高低。对于特殊教育来说,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要求更高。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所学校培养特教师资,相关毕业生可以说是稀缺资源。据调查,我国培养特殊教育本科师资的高校只有10多所,其毕业生多选择一线城市任教,而其他地区的音乐教师则多来源于普通的音乐类专业,对特教理论并不了解,无法与视障学生实现有效的交流与沟通。尽管随着教学经验的积累,他们会形成一些心得,但实际教学却难以做到因材施教。甚至有些学校根本没有专职音乐教师,担任音乐教学的教师根本就没有足够的音乐素养,他们认为这种课根本不用备课,只要唱唱歌就完成任务了。这些老师没有学过音乐教学论,本来就不懂得怎么上音乐课,再加上不深入研究教材、学生和教法,教什么、怎么教完全是兴趣使然。这样的教学如何能使音乐的整体教学水平得以提高?而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就在于针对特教学校音乐教师的培训活动太少,教师间的交流不够。

4.教师没有掌握音乐治疗的核心思想

从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特教学校音乐教师都知道音乐治疗,但并未把握音乐治疗的核心思想,不知道如何将其应用到课堂教学当中。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教师在上学时没有深入学习过相关理论之外,还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实用性讲座有关。

二、对视障音乐教育的建议

1.建立统一规范的指导思想

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经验,尽快制定相关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是要及时出台特教音乐教学大纲,彻底告别视障音乐教育没有统一要求的历史。

2.加大宏观调控和经费投入

视障儿童与他人的交流更多地依赖于听觉,而音乐教育则可有效地训练他们的听力。因此,加大音乐教育上的投入,就是从细节上关怀视障儿童。建议政府在有针对性地加大硬件投入的同时,做好师资和经费的宏观调控,以使各地特教学校均衡发展。

3.强化特教音乐师资培训

第7篇

【关键词】随班就读 历程 反思 建议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0-0162-02

加大发展特殊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中国现阶段特殊教育的安置形式以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学校和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两种方式为主,至2011年我国特殊儿童少年在校生总数为39.87万人,随班就读人数为22.52万人。①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且将长期并存,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最充分地促进特殊儿童的发展。随着随班就读学生人数的增加,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随班就读教育质量成为近几年特殊教育关注的焦点,对随班就读的发展进行必要回顾与反思,以期进一步推进随班就读质量的提升。

一 发展历程

1.自发阶段

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形式反映一定时期的特殊教育理念及国家的特殊教育政策,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普及教育的要求下,我国特殊教育也随之得到长足发展。1978年以前,我国的特殊教育办学形式以单一盲聋学校为主,少数轻度智力障碍的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但是早期的这种随班就读还不是理性的教育政策而是受当时教育条件所限的无奈之举。

2.实验及推广阶段

从1987年开始在全国15个县市进行随班就读的实验实践研究,并总结相关经验,呈现相关研究成果。1987年12月国家教委的《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大多数轻度智力落后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首次在国家文件中出现“随班就读”一词。1988年召开第一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并出台普通教育机构招收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的政策,所以此后随班就读的在校生人数迅速增加。这一时期随班就读大量政策的出台主要源于特殊教育资源的不足,特殊学校的数量和规模不能满足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接受教育的要求。

3.全面推进及普及阶段

1994年5月国家教委在江苏盐城召开全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会议,总结各地经验并规定了政府、普通学校以及特殊学校在开展随班就读工作中的职责。②1994年7月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中规定特殊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这成为普及义务教育提高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率的有效途径之一,标志着我国随班就读政策和理念初步成型。21世纪,有关特殊教育的法规、文件更是不断出台或修订。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19条第2款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随着这一系列法规文件的出台,随班就读人数大大增加。

二 总结与反思

随着我国特殊教育的高速发展,特殊教育的目标也从最初以提高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率转为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随班就读亦如此,这也是实习教育公平的终极体现。反思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班就读的实施,还存在诸多最终影响随班就读教育质量的因素。

1.内部构成因素

第一,目标设置。目标设置不具体是影响随班就读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1994年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中提出,“学校应当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③这是首次明确对随班就读提出教育目标,德——“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精神”;智——“对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学生的教学要求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特殊情况允许有适度的弹性。对轻度智力残疾学生的教学要求可以参考弱智学校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作出安排。对重度智力残疾学生的教学和训练也应作出适当安排”。可以看出该文件试图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教育目标以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其中关于视力、听力障碍学生的要求也基本是恰当的,但是,对随班就读智力障碍学生的学业目标却是不明确的,而我国随班就读的学生又以智力障碍学生为主,所以,目标不明确是智力障碍学生随班就读质量低下的原因之一。2003年教育部又颁发了《关于开展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县(区)工作的通知》也只大概提出“使广大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顺利进入普通中小学,并能留得住、学得好”,对“学得好”的标准也没有具体说明。

第二,课程设置。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没有恰当的课程就谈不上恰当的教育。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是随班就读中主要的问题之一。随班就读的初衷是让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在一起来获得学业和身心上的最充分发展,随班就读学生通常与普通学生一起接受相同的课程体系与安排,如上海市有随班就读的学校特殊儿童课程与普通儿童课程完全相同的占93%以上,有的学校甚至100%使用普通学校课程。④但是特殊儿童毕竟在智力、感官、情绪、肢体、行为、语言等方面与普通儿童有明显差异,所以这种充分发展不会自动出现,只有课程符合特殊儿童发展的要求才能有效促进其发展。普通学校进行的新课程改革显然还没有充分考虑随班就读学生的需要。

另外,在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方面也存在“一刀切”的现象,不能照顾到特殊儿童的特殊需求。

2.外部支持和保障因素

第一,师资队伍。师资是教育的灵魂和基础,事实上随班就读的教师除了应有的特殊教育理论方法外,还应具有随班就读学生家长咨询指导、学生升学、就业专业指导特殊儿童的康复训练技能等能力。在我国,绝大部分普通学校并不配备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普通教师也通常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这势必影响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以条件最为优越的北京、上海为例,2010年北京市随班就读的教师中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的只占教师总数的6%,而且工作年限短;67%的教师只有1~2年的经历,经验不足,兼职较多;70~80%的教师兼任每周6节以上教学任务,显然没有足够精力放在随班就读工作上。⑤上海市,2010年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844所,没有配有专门或兼职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的学校占69%,随班就读教师没有参加过特殊教育培训的学校占43%。⑥教育部2007年对随班就读师资的调研结果也表明只有37.8%的随班就读师资接受过特殊教育培训。这样的师资状况必然制约随班就读质量的提升。

第二,硬件设施。硬件的投入是教育教学顺利实施的保障。可以说我国对教育的投入正在逐步加大力度,但是随班就读的投入仍是整个基础教育最薄弱的环节,据教育年鉴公布的官方数据,1998~2008年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经费总数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逐年增加,10年净增加22.58亿元,而占特殊儿童在校生人数6成以上的随班就读经费则增加缓慢,除了个别省区教育厅有专门的常规性的随班就读经费外,大多数地方都没有专门的拨款,有16.05%的随班就读学校上级部门从来没有专门拨款,38.46%的随班就读学校有上级拨款但非常少且不是常规性拨款。⑦以资源教室的建设为例,截止2012年,北京市随班就读学校1091所,随班就读学生5616人,资源教室148个,⑧显然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而且资源教室的设备、功能单一,也不能满足特殊儿童多方面的需要。上海市未建资源教室的学校占随班就读学校的69.67%,有的学校是因为场地、资金,而有的学校是不认可资源教室。⑨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在努力探索如何提供随班就读的有力保障。

三 改革建议

在一定时期内,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是实现教育公平的要求,以下建议以期对促进随班就读发展有所促进。

1.保障经费投入

随班就读是我国和国际“全纳教育”“融合教育”“去标签化”等思潮结合的产物,是符合我国实际的有效的特殊教育模式,因而特殊教育经费应当更多地投向随班就读的学校,保障基本的需要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除了国家拨款专款专用外,地方财政给予专项配套拨款,更重要的是保障这些资金能真正用在随班就读的学生身上。同时,要保证投入的资源能充分使用,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促进随班就读师资专业化发展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都明确要求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综合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使更多有可能从事教育工作的人了解和掌握特殊教育的理论及技能。对于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教师应具备更高的专业技能,除普通教育技能外,可从职前教育、职后培训等方式获取相关资格准入证书。在付出更多精力承担更多责任的同时给予相应的匹配待遇,在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以增加岗位的吸引力,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进入该领域。

3.设计随班就读合理的课程框架

随班就读的课程实现普通课程和特殊课程相结合,学习普通课程使特殊学生能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根据不同类别的学生特点选择不同的课程(如定向行走、手语),或根据个别化教学计划选择合适的内容。同时两类课程之间要有相应的契合点,真正实现“融合”的精神,使随班就读的学生能顺利地升学就业。

4.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质量监控

普通学校普遍负担都很重,大多数学校都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顾及随班就读的质量,而各地对于如何监督、评价学校工作也没有具体要求,所以事实上随班就读开展的效果不容乐观。制订不同类型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价指标为实施随班就读的学校提供工作依据、为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监控评价提供依据是必要的。这就要从政策法规、教育主管部门、随班就读的实施学校等多方面入手,才可能真正实现随班就读质量的提高。

注 释

①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简况,2011

②肖非.中国的随班就读:历史·现状·展望[J].中国特殊教育,2005(3):3~4

③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教基〔1994〕16号)

④⑥⑨于素红.上海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现状的调查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11(4)

⑤⑧孙颖.北京市资源教室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J].中国特殊教育,2013(1)

⑦王洙、杨希洁、张冲.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质量影响因素的调查[J].中国特殊教育,2006(5):13、17

第8篇

关键词:“互联网+教育” 特殊教育 教育公平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8-0195-01

互联网的强劲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全新的生活、学习模式,尤其是 “互联网+教育”,它使课程、教学、学习、评价等都发生的显著改变,使教育进一步突破时空限制、实现个性化教学。作为特殊教育对象的残障学生由于听觉或视觉或智力受损,缺少了和外界沟通的渠道,在学习中或多或少地存在获取信息渠道不畅、对外交流受限等学习障碍。利用“互联网+教育”的理念,为残障学生搭建一种信息无障碍学习平台,补偿特殊学生生理缺陷、和健全学生共享教育资源,同步学习,实现特殊教育公平发展。笔者就当前形势,从当前信息化发展的政策导向、发展理念、技术支持、经济投入等方面对推动教育信息化和特殊教育的深度融合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一、“互联网+教育”的时代背景为促进特殊教育公平提供了政治保障

2015年在青岛举行的首届国际信息化大会,将信息技术促进优质公平教育作为主要议题。在给会议的贺信中指出“因应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这种全新的、全覆盖的教育理念为特殊教育发展开辟了新的土壤,加快了残障学生融入社会的步伐。

国务委员刘延东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中国教育信息化十年规划指出:我国大力推广的“三通两平台”正是出于“填补数字鸿沟,促进教育公平”这一初衷,要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这种全方位畅通的信息通道,必将惠及残障学生,使他们自身的缺陷得以补偿,和健全学生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二、“互联网+教育”理念为加强特殊教育公平提供了环境保障

“互联网+教育”是教育的在线化、数字化、可视化、自主化、个性化,它以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为载体,是一种校园工作、学习和生活一体化环境,这种一体化环境以各种应用服务系统为载体,建立丰富的教学资源库,将信息化教学手段纳入日常教学业务,教学模式发生根本变革,教育资源无所不在,学生可按需动态索取,更加适应特殊个体的个性化发展。

这种数字化的校园和特殊教育深度融合,增加了可视化与可体察信息通道,开拓师生即时与延时信息沟通渠道,师生沟通更加准确有效,教师能够更多地进行自主个体探究,实现差异化教育教学。学生利用移动终端等辅助设备加大自身残障补偿,实现即时的互动,多渠道地获取知识,解决或避免学习生活学习困难,从而弥补残疾学生的身体缺陷,打开残障学生对外沟通的通道,更好体现教育公平、实现个性化教育。

三、“互联网+教育”信息化发展为推动特殊教育公平提供了技术保障

在传统教学模式下,由于残疾学生学习个体差异较大、学生语言理解与表达困难、师生信息沟通低效、学生学习渠道受限,所以特殊教育面临着很多困惑。当前,快速发展的云教学、数字化智慧校园、MOOC(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新的教育技术,使传统面对面课堂教学正与优质教育资源结合起来形成了更具冲击力的混合式教学,“网络交互式教学云平台”等教育在线产品、无处不在的移动和无线设施、高品质数字资源的存取及支持互动协作的平台,使混合式教学变成了现实,残疾学生有了更多的认知、更广泛的沟通,获得更相对平等的教育机会。

目前,一些特殊教育学校也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在信息化和特殊教育融合创新方面做了大胆的尝试。 “数字校园”、“智慧校园”的建设,为“互联网+特殊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石。像南京聋人学校“互联网+听障教育”的实践探索,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用 “互联网+教育”打造的智慧校园,宁波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倡导的无处不在的网络学习,北京市平谷区特教中心将平板电脑引进课堂等都用较短的时间实现了信息技术跨越式发展,为残疾学生的学习打开一片蓝天。

四、国家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经济保障

我国“互联网+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和政府在政策上和经济上的支持。2012年教育部启动“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建设两万门优质网络课堂及其资源的教育云资源平台。同时,国家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也大幅增加,自 2008年以来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54亿元,中央财政安排特教专项补助费,由2010年的2500万元提高到2014年的4.1亿。国家的大力支持给特殊教育信息化、特殊教育公平化提供了经济保障。

国家的重视、社会的关注、技术的支持、特殊教育的需求为我们更好地推动教育公平,缩小残疾学生的学习差异,实现个性化教学,改善残疾学生的学习条件,提高残疾学生的学习能力提供了保障。特殊教育应该以此为契机将建设数字化智慧校园纳入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规划中,借助信息化的教育平台,引进优质的教学资源,快速实现教育信息化和特殊教育的深度融合,避免特殊教育成为“信息孤岛”。

五、结束语

特殊教育应抓住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拥抱“互联网+特殊教育”,推动教育公平的和谐发展。进一步探索信息技术支持的教育教学方式,将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让残疾学生也享受到“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信息化无障碍学习环境。就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程凯所说的“把这可能性变为现实,把教育公平的光辉伴着爱心借着教育信息化的光芒照耀到特殊儿童少年身上,让残疾儿童少年与普通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

参考文献

[1]朱月翠,张文德 “互联网+教育”基本模型探析.中国教育信息化,2015年第19期

[2]金慧,兰丽宁.MOOC促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中国教育信息化,2015年第19期

[3]胡乐乐.论“互联网+”给我国教育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第9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阜阳市;现状调查;研究

中国分类号:G7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6401(2016)01-0016-03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的特殊教育事业正在逐步发展与完善,大部分地区对于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都在不断加大,特殊教育的体系建设也在不断完善,特殊教育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也得到提升。社会对于特殊教育的态度也在逐渐发生变化,从以往的消极应对转变为现如今在思想和行动上的双重支持。虽然从整体上来看,特殊教育事业正在不断发展,但是城乡、区域之间的不平衡现象依然凸显,尤其是部分农村地区教育发展极不均衡,甚至在其周边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也没有。本文通过对阜阳市唯一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多次走访与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与学校教师、同学多次沟通的方式,全面真实地展示出阜阳市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进而为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与建议。

二、研究思路

“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现状问卷调查”由学校负责人转交给学校的各位教师填写,每人一份,主要包括教师的基本情况、选择特教的原因,以及对未来的发展有无规划等内容。考虑到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身体状况,调查部分主要利用简单手语对其进行“与教师、家长沟通情况”及“与其他学生沟通情况”两部分问答。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回收数据采用MicrosoftExcel2010统计分析。“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现状问卷调查”如图1所示。

三、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于2015年3月展开,具体面向的是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与学生,学生的主要类型分为聋哑、培智与盲班三大类。此次调查共发放43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38份,有效问卷的回收率88.37%。学校学生总数307人,其中聋哑学生276人,占学生总人数的89.90%;培智学生24人,占学生总人数的7.82%;盲班学生7人,占学生总人数的2.28%。学校的师资力量也比较雄厚,聋哑教师、培智教师以及盲班教师等各类教师都比较齐全,是安徽省特殊教育学校中规模及办学都比较成熟的学校之一。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95年,是阜阳市唯一一所综合性特殊学校。学校现有教学班18个,是安徽省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条件较好的骨干特殊教育学校之一。通过对校园的观察发现,学校的教学设施较为完善,学生的生活水平也与普通学校的学生水平相近。笔者通过沟通与实地观察发现,阜阳市特殊教育水平基本达到要求,但相对于东部地区的发达城市则较为欠缺。特殊儿童由于先天或后天的某种残疾,使他(她)们在某一方面存在不足;特殊儿童的心理是脆弱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对待特殊儿童时要有更多的耐心与责任感。关爱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前提,也是特殊教育的基础。因此,通过对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观察与研究,笔者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概括出阜阳市的特殊教育情况,并且提出一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调查结果与分析

调查小组成员多次前往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与教师和部分学生及家长沟通后发现:该校学生以聋哑学生居多,教师课堂教授内容以手语表达和生活常识为主;部分家长长期租住于学校周围,照顾孩子;该学校高年级学生相对较少,中低年级学生相对较多。下面根据调查的情况与数据分析,主要从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三个方面进行概括与分析。

(一)学生方面

通过与学校负责人交谈,了解到如下信息:该校的上课方式是上10天课、中间休息4天,以此类推,直到放假;该校的学生基本上都懂简单的手语,他们之间的交流大部分都是靠手语。在去特殊教育学校的过程中笔者还发现,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对陌生人的到访并不特别关注,很少有学生与笔者主动沟通,多是学生之间相互交流或是一个人独处。大部分学生因为身体上的缺陷而导致在交流时缺乏自信、不太愿意与他人进行沟通。由此可见,生活技能的培养是特殊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教师方面

笔者多次前往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都会与学校的教师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学生的生活与学习情况,以及一线教师的生活与教学情况。表1是对教师所做问卷调查中部分问题的分析结果。1.教师的性别、年龄及学历的结构分析。在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年龄结构与性别分布情况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是非常重要的。男教师与女教师的合理搭配会使在校学生的心理更加健康。笔者根据小组的调查与自编的教师部分问题统计表做出分析。从表1中可以看出,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男教师为10人,女教师为28人,即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男女比例较正常水平稍显失衡,学校中男教师的人数较少,应该在招聘教师时对男教师多加考虑,使学校男女教师的比例基本趋于正常,这样更加有利于特殊教育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的发展。通过“阜阳市特殊教育教师问卷调查”可以看出,教师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0~35岁,其比重为79%;教师的学历水平主要为专、本科,其比重为94.7%。一个学校的中青年教师所占比重较大会促进学校的教育水平发展。通过分析表1可知,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中青年教师较多,这样更加有利于学生学习及生活的进步。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水平主要为专、本科,其学历水平相对于东部发达城市来说偏低。特殊教育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应该多招聘专业性强的教师,特殊教育的发展不仅需要普通教育的相关知识,也需要具备特殊教育的相关素养。2.教师专业化程度及选择特教工作的原因分析。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教师这份职业正在逐渐地由非专业化向专业化发展,而特殊教育对教师的专业化程度相对于普通教师来说要求更高。在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中,教师选择该工作的原因对于学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负责的、热爱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异常巨大,这样的教师不仅会对学生更加负责任,而且还会影响到其他教师对于工作的态度,以及整个学校的发展状况。从表1中可以看到,大部分教师都是毕业于师范专业,其比重达到97.4%,师范专业中又毕业于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人数只有15人,其比重仅为39.5%。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大部分毕业于师范专业,但是毕业于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人数相对较少。教师是否毕业于特殊教育专业,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学生的教育和生活技能的指导等具有一定的影响。另外,笔者发现,教师选择特殊教育工作的原因占比重最多的有两种情况,分别是愿意为特殊儿童服务和没有更好的选择。通过访谈得知,没有更好的选择即迫不得已,这种情况占有相当一部分比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并且不利于学生在生活与学习上的发展。

(三)学生家长方面

笔者最近几次前往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总是发现,在校园不少地方都有学生的家长,通过与这些学生家长的聊天,得知她们基本上都会陪伴在孩子身边,并且都会在学校附近租房子,就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在多次观察后发现,第一,大部分学生家长都只会简单的手语,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思想变得比以前更复杂,这时候就出现家长与孩子之间沟通困难的情况,使得家长和特殊儿童之间的距离变得越来越远。第二,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学生大部分都是聋哑学生,在生活中只能通过手语与教师和家长进行沟通,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他们内心的焦虑,需要家长给孩子更多的关心与鼓励,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因此,笔者认为,特殊教育不仅要从学生教育入手,还应该给家长普及一定的知识,努力帮助特殊儿童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

五、建议

通过这段时间对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观察、与特殊教育教师的沟通、与特殊教育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聊天可以发现: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整体的办学条件及办学规模在安徽省内是比较好的,但相对于东部发达地区来说发展还是较为缓慢,因此,学校应该通过不同的方法及途经来提高自身的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平,从而能够更好地教育与培养特殊儿童,确保他们能够健康地成长。下面根据这段时间的观察及调查结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优化教师结构

通过对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观察可以发现,一所学校的教师结构对于整个学校的发展十分重要。优化教师结构,不仅要优化学校教师的性别,更要优化教师的年龄层次结构。在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中,男女教师的比例要适当,这样有利于特殊教育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更有利于特殊教育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一位西方管理学家指出:人员队伍形成的合理完整的年龄结构,往往是事业成功的最有利条件。一所学校中的教师年龄结构往往会影响到学校教学的发展情况,所以应该优化教师的年龄结构,使学校的教师结构由“老马识途”的老年教师、“中流砥柱”的中年教师、“奋发有为”的青年教师这三类教师按合理的比例组成,让他们贡献自己的力量,各尽其能,以便为特殊学校的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质量,为学校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通过观察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还可以发现,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这三者之间的沟通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来说非常重要,不仅有利于其在校的发展,更加有利于其以后的成长。

(二)鼓励高校对各类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

首先,要加强对高校各类特教教师的培养,不仅要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也要培养各类康复人才及医学专业的学生,以满足特殊教育学校的实际需求。特殊教育学校不仅要多吸收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也要为学校招收各类康复师,以为特校学生提供更好的康复训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为了使学校能够更好地教育特殊儿童,学校应该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多让教师参加各类培训。

(三)鼓励各地区加大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

通过对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观察可以发现:一个地区对特殊教育的关注程度影响着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地不断增多,体现了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与支持。但是,特殊教育财政投入的地区差异较大,所以各地区都应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以确保不同地区的特殊儿童都能够得到较好的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特殊儿童教育的实际需求,形成预算,上报财政部门,争取经费,提高学校的教育水平,从而能够更好地教育与指导特殊儿童的学习与生活。因此,各地区都应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当地的特殊教育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彭霞光.中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13(9):3-7,13.

[2]王雁,王志强,朱楠,等.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分布情况调查[J].中国特殊教育,2013(1):25-33.

[3]任锦刚.浅谈小学教导主任分课的艺术性[J].陕西教育:行动版,2011(12):18.

第10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 教师现状 研究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6-0131-01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选取了吉林省各市地州培智学校的部分教师,基本代表了吉林省培智学校教师的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76份,有效问卷176份,回收率88%。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自编问卷,从三个维度对吉林省特殊教育教师现状进行调查,一是教师的基本情况;二是教师的专业态度;三是教师的专业技能。

运用Excel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

二、结果与分析

(一)吉林省特殊教育教师基本情况分析

1.教师性别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吉林省培智学校教师中,女教师占比例较大,为85.8%,男教师仅占14.2%。

2.教师的年龄情况。本次调查的培智学校教师中,30岁以下教师占15.91%,31―40岁的教师为42.61%,41―50岁教师为28.41%,50岁以上的教师为13.07%。

3.教师学历情况。本次调查的特殊教学校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14.2%,专科学历的教师占17.61%,中专学历的教师占63.07%,高中学历的教师占5.11%。

4.教师所学专业情况。调查显示,吉林省培智学校教师中,第一学历是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占32.95%,非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占67.05%。最后学历是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占6.25%,非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占93.75%。

(二)吉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态度现状分析

1.吉林省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态度情况。调查显示,有70.45%的教师在重新选择职业时会选择从事特殊教育,有29.55%的教师不会选择从事特殊教育。

2.对特殊教育的前景认识情况。教师对特殊教育的前景看待如下,有57.39%的教师非常看好特殊教育事业的前景,有32.95%的教师对特殊教育的发展前景感觉一般,仅有5.11%的教师不看好特殊教育的发展。

3.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最重要因素的认识情况。“您认为从事特殊教育最需要的?”对这个问题,教师的回答显示,有10.23%的教师认为从事特殊教育最需要专业知识,有23.3%的教师认为工作热情最为重要,66.28%的教师则认为爱心在从事特殊教育中最为重要。

4.教师对业务进修的态度情况。“您对业务进修的态度?”对这个问题,教师的回答是,有88.1%的教师认为业务进修是迫切需要的,仅有6.25%的教师认为没什么必要,剩下5.25%的教师认为业务进修无所谓。

(三)吉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分析

1.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在调查的176人中,有73人次参加过校级培训,有44人次参加过县市级培训,有133人次参加过省级培训,有39人次参加过国家级培训。

2.对培智学校课程实验方案内容的了解情况。对这个问题,教师的回答显示,有35.23%的教师了解2007年各类培智学校课程实验方案内容,有64.77%的教师并不了解这一内容。

3.吉林省特殊教育教师参与校本教材的编写情况。有27.84%的教师参与过校本教材的编写,有72.16%的教师没参与过校本教材的编写。

4.特殊教育教师参与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情况。有68.18%的教师参与过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有31.82%的教师没有参与过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

三、对策及建议

(一)通过宣传,提高公众对特殊教育重视程度

提高公众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更新观念,重视发展特殊教育。让公众认识到残疾人虽然在身心的一个或多个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但在发展的某个方面是正常的,事实证明残疾人专家、学者、技工等也不乏其人。

(二)完善人事聘任制度,使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完善吉林省特殊教育教师人事聘任制度,使优秀的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能够走上特殊教育工作岗位。把教师培训和用人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培养出合格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

(三)政府部门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培智学校教师的社会地位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收入,进而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提高培智学校教师的经济收入,还可以提高教师从事特殊教育的积极性,使吉林省的特殊教育事业和残疾儿童有更好的发展。

(四)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形成教师成长的长效机制

加强特教教育理念和价值观的教育,使广大教师认清特教的价值和自身的价值,在看似没有成就感的教育中找到成功的快乐;鼓励教师不断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工作。

【参考文献】

[1]赵金菊.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考[J].云南教育,2000(22):9-10.

第11篇

关键词:随班就读;普通小学教师;态度

1.引言

1.1随班就读的现状

发展随班就读这一有利于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教育安置形式势在必行,但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一方面,就目前形势来看,普通学校中大班额的教学现状使教师很难将精力放在特殊儿童身上[1],而特殊儿童在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造成他们不能很好地融入普通学校中。此外,还存在普通小学教师过于依赖资源教室、资源教师的现象[2]。

1.2问题的提出

学校的态度影响着教师的态度,而教师的态度影响着同龄普通儿童对特殊儿童的理解和接纳,影响着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的生活学习,因此,普小教师对特殊儿童、对随班就读的态度极大地影响着特殊儿童发展[3],更影响着随班就读这一教育模式的发展。因而,本研究开展问卷调查,试图了解普小教师对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接纳度程度、支持态度等。

2.研究方法

2.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杭州地区普小教师。

2.2研究工具

该调查研究主要通过自编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研究。

3.结果与分析

3.1 基本情况分析

根据数据可以看出,尽管随班就读已经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现实情况中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

3.2三个维度的具体分析

3.2.1 对随班就读的了解程度分析

数据表明,普小教师对特殊儿童是有一定的了解的,但由于他们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了解程度并不深。

3.2.2对随班就读的支持态度及接纳程度分析

通过数据看出,普小教师接纳特殊儿童但对随班就读的支持态度并不高。

3.2.3在工作中践行随班就读的状况分析

通过表4分析,大多数普小教师都不认为自己能在实际工作中能很好地帮助特殊儿童。

3.3 三个维度的整体分析

3.3.1受调查者年龄与对随班就读了解程度、接纳及支持程度、在工作中践行状况的对比分析

根据表5数据可以看出,第一:不同年龄教师与其对随班就读的了解程度有显著性差异(t=2.581,0.010.05)。由此可以知道,年龄对普小教师对随班就读的态度并没有很大的影响,但影响对随班就读的了解程度。

3.3.2受调查者是否接触过特殊儿童与其对随班就读了解程度、接纳及支持程度、在工作中践行状况的对比分析

根据表6数据,第一:是否接触过特殊儿童与教师对随班就读的了解程度有显著性差异(t=3.060,0

3.3.3受调查者是否参加过相关培训与其对随班就读了解程度、接纳及支持程度、在工作中践行状况的对比分析

据表7的数据看出,是否参加过相关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培训与教师对随班就读的了解状况、接纳及支持态度、在工作中践行状况均无显著性差异(p值均大于0.05)。

4.建议

4.1针对是否接触过特殊儿童对普小教师对随班就读的态度影响

首先,建议普小教师进入特殊学校,接触特殊儿童。其次,普小可以与附近特殊学校建立互帮互助关系,让普通小教师进入特殊学校进行教学。通过让普小教师增加对特殊儿童的接触次数,让他们改变对特殊儿童固有的歧视观念,改变对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忽视、轻视的态度。

4.2针对普小教师对随班就读的了解程度不高

首先,可以通过自主查阅资料对随班就读进行初步的了解。其次,可以与同事进行交流。此外,听相关特殊教育专家对此进行解释分析。最后,可以从调整普通师范生的培养目标入手,更新教师教育内容[4],让普通师范生了解特殊教育。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逐步更新教育观念,持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5],因此,也可以通过组织教师参观访问特殊学校、了解特殊儿童的方式提高普小教师对随班就读的了解程度。

4.3 针对普小教师对随班就读的接纳态度及支持程度偏低

第一,从教师自身层面出发,首先,教师需要做的是摆正心态,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去面对特殊儿童是十分重要的。其次,教师需要不断地发现特殊儿童的优点,这既有利于特殊儿童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教师调整自身心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特殊儿童,也有助于提升教师的成就感。

第二,从外部环境支持层面来说,首先,应该将随班就读的宣传工作推广至普教系统,让教师意识到随班就读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其次,应该在各级师范院校中增设特殊教育的课程,让普小教师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此外,应该尽量减少普校与特校之间的隔阂,让普校教师与特殊学校教师多交流、多探讨、多总结[6]。

4.4 针对普小教师在工作中践行随班就读的状况不佳

首先,普小教师可多与其他有随班就读学生的普小教师进行交流,学习借鉴教育经验。此外,完善行政工作管理体制也是一个必要的措施,要求学校内部建立配套的资源设施是很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彭霞光.中国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政策建议[J].中国特殊教育,2011,(11):16-20.

[2]于素红,朱媛媛.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设[J].中国特殊教育,2012,(8):3-8.

[3]曹雅茹.普通小学教师对随班就读的态度、教学策略与所需支持的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7,(12):3-7.

[4]朱楠,王雁.“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基于复合型的内涵分析[J].教师教育研究,2015-11,27(6):39-44.

第12篇

Abstract: Adopting the documentary analysis,comparative analysis and interview,the employment conditions of graduates in special education major from P.E.institutes were analyzed to point out the reasons of the difficulty to work in profession-related area. Study found that the proportion was lower,which graduates of special education major are engaged in this profession-related fields. There was a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lower employment and the higher social demand. It was hoped to provide much more favorable reference for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employment through analyzing the reasons contributed to the situation and discussing the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 体育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

Key words: physical education institutes;special education major;graduates;employment condition;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5-0206-02

0 引言

据资料显示,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近年来,社会和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特殊教育师资及专门人才极缺,社会需求量大。从以上情况推断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行业或相关行业的比例应该较大,但通过本文作者针对全国开设特教专业的四所体育院校2010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实际调查采访中发现,体育院校特教专业学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或相关领域工作的比率偏低。本文旨在分析造成这一矛盾的因素,并着重探讨应对这一情况的办法和措施,以期为特教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利参考。

1 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1.1 研究方法

1.1.1文献资料法 通过文献检索的方法,收集我国已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体育院校的就业信息以及人才培养方案。

1.1.2 对比分析法 通过对搜集到的各体育院校特殊教育专业2010年的就业信息,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找出问题所在。

1.1.3 访谈法 通过对相关院校就业办老师,特教专业的老师进行访谈,了解实际就业信息。

1.2 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西安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四所体育院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情况。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四所体育院校特殊教育专业2010年就业情况分析

2.1.1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及比较分析 全国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高等教育机构约18所,其中仅有四所体育院校开设了特殊教育专业,分别是天津体院、山东体院、西安体院、广州体院。

通过表1可以看出,天津体院重视培养“复合型人才”;而山东体院和广州体院将培养人才的目标定位为“高级专门人才”;西安体院则定位在重视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2.1.2 四所体育院校特殊教育专业2010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特殊教育专业是1998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之一。体育院校特殊教育专业的设立填补了残疾人体育教育专门人才培养的空白。

从表2中反映出:①天津体育学院是最早开办特殊教育专业的体育院校;②山东体育学院特殊教育专业得招生规模为四所体院之首;③西安体育学院特殊教育专业2010有了第一届毕业生;④广州体育学院2008年开始招收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所以暂无毕业生。

以西安体育学院和山东体育学院为例,西安体院特教专业毕业生从事特教领域或相关领域工作的学生比例为33%低于从事其他工作领域人数比例9个百分点,山东体院则低了5个百分点。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体育院校特教专业的毕业生中只有不到一半的学生从事该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工作,这一现象与前面提到的“巨大的供需差距”相矛盾。

2.2 因素分析 体育院校特教专业的毕业生中从事该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工作不到半数,这一现象与前面提到的“市场存在较大需求空间”相矛盾,造成这一现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2.1 外在因素 造成学生在专业相关领域就业率不高的因素中,大环境因素是不容忽视的:①社会认知度不高。全社会对特殊群体的关心,重视不够,对特殊教育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认知度不高。甚至有些人在思想上有些藐视和排斥。②信息不对称。国家举办的各种人事招考的时间相对于毕业生的就业统计时间来说有些滞后,例如有些事业单位考试时间一般都在五月下旬至六月中下旬,加之面试等环节,签协议拖延到七月份。而就业统计的时间往往在六月中旬结束。

2.2.2 内在因素 ①择业观未转变。我国特教机构从体制上基本分为两大类:公办和私营。这两类无论从工资待遇、人事制度还是福利保障上的确有很大的差别。毕业生择业的期望值过高,看重人事编制、工资待遇、福利保障等。②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不对称。虽然体育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但是专业的课程设置决不能照搬综合院校的课程体系。如果,体育院校培养的人才不突出体育特色,那么在人才市场上,相对于综合大学的特教学生竞争力较弱。③毕业生实践操作能力较弱。自作者管理西安体育学院特教专业以来,与该专业实习基地的老师常有沟通互访,实习单位的普遍反映是学生的理论知识较为丰富,但实践动手能力较弱,有些训练器材的操作不规范。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导致体育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在专业领域或专业相关领域就业比例较低的主要因素有:一方面是客观因素,社会认知度不高,很多相关用人单位不了解;另一方面是内在因素,其中主要体现在毕业生的思想上和能力上。

3.2 建议

3.2.1 加大对体育院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宣传力度 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普及特殊教育的科普知识;免费向特殊儿童家长开办专题讲座,多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志愿者活动,与潜在用人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

3.2.2 转变就业观念,搭建大学生自主创业平台 ①及时通报相关政策;②安排创业指导教师辅导;③邀请业内人士开办讲座;解决技术难题;④邀请已成功创业的往届生进行经验交流。

3.2.3 调整课程设置,体现“体育特色” 充分利用体育院校的体育资源与环境体现出“专业+技能+特色”。

3.2.4 加强实践环节中“校内实习”的工作力度,有效地提高实践能力 加强学生在毕业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例如举办各类实习专题讲座、实习经验交流会、技能大赛等,切实有效地帮助学生提高实际业务能力及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1]丁勇,陈岳.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目标、课程与培养模式的比较研究[J]. 中国特殊教育,2005,(11):89-92.

[2]聂应军,肖红梅.高等体育院校开设特殊体育教育专业的思考[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0,(1):98-99.

[3]方建平,孙亚丽.关于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与对策分析[J].陕西教育,2009,(2):1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