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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点

时间:2023-09-15 17: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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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点

第1篇

【关键词】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可持续性发展

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经国务院规定部门的同意,主营一般放款、商品流通等项目的资金融通及担保业务,又可经营为法律诉讼、合同履约等有关的担保业务,还能以其自身所拥有的资本对外投放,并接受私人及其他经济实体托付从事财务管理服务,更有甚者有的还从事吸收储蓄及企业存款、放贷等业务。因其经营内容包含不同业务区域、不同实体,管理风险不仅种类繁多且难以控制,所以适度平衡经营风险对担保公司的长期成长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下面以担保公司为例,从内外部风险产生原因、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风险管理的可持续性发展方面,探讨从根本上适度控制融资担保风险、最大限度地防止重大风险发生的途径。

一、融资担保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担保公司经营所遇到的各种风险,从根本上来说有:外部经济环境的多边性,内部业务环境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各种中小经营实体的担保申请人是担保公司的主要客户来源,不仅是其成长和壮大的根基,也是出现不确定性风险的主要因素。针对上述中小经营实体,担保公司要擦亮眼睛,细心鉴别、估计、选择,从而将业务经营的不确定性控制在合理水平甚至最小。

1、外部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1)地方政府政策的不确定性。不同地方政府对担保公司制定的政策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具有独具特色的地方性、条条管辖烙印。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具体的业务办理时,如果出现政策方面的争议,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都会从本部门的立场给予不同的答复及解决方案,从而让担保公司在办理一些实际业务时,碰到大量的难以处理的难题,结果使得一些好的业务项目要么失败,要么加重了最初可以防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2)法律不健全。在许多地方,尽管很多地方主管部门认识到组建融资担保公司对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性,而有大量地区也建立了一部分担保公司,可是因为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没有建立配套的法律体系,担保公司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明确,性质也难以界定。在现实中就带来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资本筹集不稳定,商业银行难予认可,经营实施难等难题,从而产生了法律方面的风险。

(3)外部市场的不稳定性。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支持中小经营实体的成长,打破其融资瓶颈。但中小经营实体的主要特征是对风险抵御能力弱,地区经济产业的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国际政治及经济形势的动荡,也会给这些中小经营实体造成很大的打击。中小企业一旦遭受打击,融资担保公司也会因它们加重了所经办业务的风险。

(4)社会信用的缺失。信用风险是融资担保公司最主要的风险,在我国由于社会总体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就全国来看,信用意识不强,信用方面的法律规定罕见乃至缺失。所有这些环境相对于融资担保公司来讲,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誉门坎。

2、内部经营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1)缺乏内部经营制度约束。担保公司的经营主要靠声望及良好的信誉,具体办理的是各种不确定性担保业务,所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结合担保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一套规范的企业内部经营风险制度。担保公司所在的行业是新生事物,普遍存在缺乏成熟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有些制度的欠缺能够借助相关老行业的制度来克服,还有少量制度可以借助成立较早的担保公司的风险失败案例来控制,但隐藏的制度却是只有经历了风险损失的重创后才能够找到。

(2)公司人员道德素质低。担保公司经营的是声望及良好的信誉,所以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除了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外,还必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如果连企业内部人员都不遵守行业规矩,那么将会给融资担保公司自身带来不可估量的道德风险,造成业务经营上的巨大损失。

(3)担保业务经办人员缺乏轮换。主要是是担保公司拥有一些常年业务客户,负责的具体经办人员不轮换所潜在的风险。同一个业务经办人员多年负责相同担保项目,优点是与老客户打过交道,有一定基础,能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熟练程度及效率。潜在的的风险就是具体经办人员套路化,对具体业务潜在的风险缺乏应有的警觉,即使客户的财务状况下滑,本来应压缩担保数额,但由于是老熟人,打不破脸面,仍保持担保数额不减。将来如果客户财务状况急剧下降,就会给企业自身造成本来可以事先避免的损失。

(4)盲目扩大担保业务量。全部依靠担保为主打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金额的多少可作为评价企业强弱的尺度;第二是实收资本金的存款收益,随着公司的资本金的增大而增大;第三是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法律规定财政补贴资金在一定时间,可以用作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不得自己转作他用。冻结时期已过,担保公司在以财政补贴资金为应纳税所得额,交纳税后,可用作公司的实收资本。这一行业经营的高度不确定性的特点,迫使担保公司盲目追逐担保业务资金量的扩大,从而会给企业自身带来放大几倍的潜在经营风险。

二、融资担保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1、建立立体的公司风险管理层

(1)风险管理的第一层。由经营部门主管、项目主管、客户经理组成风险控制团队,针对每项担保项目做实地风险评估、筛选,形成公司风险管理第一层防御力量。

第2篇

关键词:商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4―0050―03

商业性担保公司是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机构。商业性担保公司与政策性担保机构完全不同:政策性担保机构要执行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引导和扶持对一些产业的投资,而且政府财政对其亏损给予适当的补贴:商业性担保公司则是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完全以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控制的原则运行,发生亏损需要用自有资金来弥补。因此,风险控制是商业性担保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决定性因素。

一、商业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

担保风险,是指担保机构在担保业务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担保风险按照引发风险的层次性分类,可以分为系统性担保风险和非系统性担保风险。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政策、法律的变化等引发的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由于担保机构决策失误、企业信用变化、违规操作等引起的风险为非系统性风险。以国内担保公司普遍开展的贷款担保业务为例,担保公司承保的项目都是不能直接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项目,如果项目的抵押、保证等条件很好,就可以直接从银行获得贷款,没有必要找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所做的项目基本都是银行不愿意做的。因此,担保公司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担保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一)担保公司风险来源

商业性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与银行、保险公司、风险投资公司面临的风险有很大不同。保险公司面对的是数额巨大的保险客户,用向每个客户的少量收费米弥补个别的大额损失,是根据大数定理计算后确定损失发生的概率和收取保费的比率,从而用保费可以弥补风险损失及经营成本,并获得利润:风险投资公司是通过少数项目的高额回报来弥补对多个项目的投入,是在小数定理的基础上通过对项目的严格审查来控制风险的,担保公司通过对多数项目的低收费来弥补少数项目发生的大额损失,南于担保公司承保的项目数量有限,担保项目的金额、期限各异,反担保措施的落实程度差别较大,担保项目的离散性很大,无法精确计算担保费率。

(二)担保公司风险影响因素

1、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制

我国的担保行业发展迅速,相火立法却十分缺位,在担保体系的建设及担保行业的运作上,目前周内还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保障。虽然我国已出台了一些有关担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但立法层次较低,多以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为主,“试行办法”、“暂行规定”居多,对担保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极为不利。此外,已出台的信用担保配套法律法规还存住着矛盾与冲突的问题,使得担保公司的运作无章可循、无所适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制,直接影响到担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2、风险控制与管理能力差,潜在风险大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担保公司普遍以风险很大的贷款担保为主营业务,且大多还未建立起有效的风险控制与分散机制,担保风险主要还是靠经验管理来控制,经营风险很大。此外,我国担保公司普遍规模小,而且缺乏资金补偿渠道。如果规模上不去,那么因杠杆倍数的限制,业务量也会受到限制,一旦发生代偿,担保公司的经营就有可能难以为继,潜在风险非常大。

3、缺乏与银行的协作

我国担保公司与银行之间没有形成一种协作关系。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十分有限,目前,全国与国有银行有协作关系并与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担保机构不足担保机构总数的60%。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虽然同样都是经营风险的机构,然而它们所处的地位却极为不平等,在贷款担保风险的分担上,大多数担保公司与协作银行在担保关系上普遍存在着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协作银行往往只享受权利而不愿承担义务或承担较少义务,担保公司几乎承担着全部风险。

4、社会信用环境差

完善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和整体信用水平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中国家信用代替了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的历史原因,我国个人和企业信用观念普遍比较淡薄,整体信用水平较低,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尤其低,企业贷款的违约率达百分之十几,这使得经营商业银行所不愿或无力涉及的高风险业务的担保公司承担着很大的风险。由于整个社会征信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担保公司和被担保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被担保人的信用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很突出,而且,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及银行不参与风险分担,担保公司可能面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不只是来自被担保人,还来自商业银行。

二、商业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策略

(一)完善商业担保公司风险内控机制

风险内控机制是要求担保公司自身要建立起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制度。一是担保条件控制。担保公司应制定信用担保的受理标准,严格要求被担保对象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二是担保评估制度。担保公司应建立严格的担保评估制度,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审查,保证信用担保的安全性。三是担保业务流程控制。对此可借鉴日本的立法,日本通过专门的信用担保立法,规范担保机构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担保机构实行分级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审、保、偿分离制度,使担保的操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

(二)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鉴于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杜绝是不可能的,只有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分散风险。因此,担保公司必须建立一系列风险分散的制度,制定责任分担原则,将风险分散。具体包括以下3项制度:

1、比例担保制度。为了分散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风险,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确立比例担保制度。所谓比例担保制度就是担保公司并不提供全额担保,而是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贷款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对贷款实行比例担保。担保公司应根据贷款规模和期限与商业银行确定一个合理的比例,在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分散风险。关于担保比例,各国有所不同,美国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的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75%―80%,英国是70%―85%,德国是50%―80%。Ⅲ根据国际经验,担保机构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为70%―80%,其余部分由协作银行承担。我同可以考虑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确定70%―80%的担保比例,即担保公司为商业银行贷款的70%―80%提供担保,而银行承担20%―30%的剩余风险。

2、反担保制度。反担保制度是在担保公司与被担

保人之间分散风险的一种方式。担保公司为减轻自身风险,应该根据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以加强被担保人的风险意识与责任。反担保措施主要有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与保证反担保等,为了解决被担保人抵押、质押物不足的问题,减轻被担保人的压力,扩大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空间,担保公司应该建立灵活多样的反担保制度,逐步开发诸如机器设备抵押、仓铺存货抵押、仓单质押、提单质押等反担保品种。

3、再担保制度。再担保简单地说就是对信用担保的担保,再担保机制是分散和转移担保风险的重要方式。信用担保业属于高风险行业,仅依靠担保公司自身的风险控制是难以稳健运行的,仍然需要政府的扶持。因此世界上信用担保体系健全的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再担保制度,政府组成信用再担保机构为本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性手段。我国也在积极筹备与探索建立全国性再担保机构。据了解、国务院在2000年初就讨论通过了关于探索组建全国再担保机构和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目前,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政府正在积极筹建中国信用再担保公司。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风险补偿是指担保公司应建立准备金制度。为了应付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或亏损,担保公司应及时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代位补偿的支出准备、因追偿失败而发生的损失以及冲抵担保机构未来可能发生的经营亏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三条规定:“担保机构应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第十四条规定:“担保机构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运用资金。担保机构设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10%提取保证金,存入主管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除担保机构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任何机构一律不得动用。”这两条的规定立法可以借鉴或采纳。

(四)在战略上回避和转移风险的策略

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业内法律法规的关注和前瞻性研究,这样可以增强担保机构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和相关法规变化的洞察力,及早做好应对准备。

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队伍。担保风险的高发性、离散性与不确定性,要求担保机构管理层和员工应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管理层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对担保风险和经营环境应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因此,在担保公司建立之初,就要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并具备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知识的员工队伍。这样就可以从战略上规避掉一些由于员工素质不高而引发的风险。

参加省级和全国的再担保体系,通过再担保来分散风险。目前,全国已经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参加再担保体系可以在代偿风险转变为实际损失时,由再担保机构来分担一部分损失,这样就将风险分散掉了。

尽量避免法律风险,不去涉及违法违规的业务。有些业务种类是违法或违规的,但是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有许多机构都或多或少的开展了这些业务,这其中就存在着很大的潜在风险,一旦国家查处此类违规业务,开展此业务的机构就有可能面临灾难。

第3篇

关键词;担保公司;担保创新;风险控制;问题及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2

中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非常巨大的作用,中小微企业占中国企业数量的90%以上,中小企业就业人数在全部就业人数的80%左右,然而融资难是阻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担保公司为我国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小微企业在经济下行的时期扮演雪中送炭的角色。

截至2012年末,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计15414家,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4596亿元,较年初增长12.3%。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8590家,同比增加188家,增长2.2%,其中国有控股1907家,占比22.2%,民营及外资控股6683家,占比77.8%,整体实力稳步增强。

一、担保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

担保公司的发展稳步增长,但目前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不乐观。担保公司每笔年收取担保费率普遍在1-3%之间,除去按国家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日常经营成本、税费支出,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起码要大于注册资本金的3倍以上才能实现盈利。就目前重庆市上半年运行情况看,担保责任余额平均放大倍数为3.3倍,也就是说,目前重庆市的担保公司经营利润刚好处于盈亏平衡位置,没有什么经营积累。尤其是对规模较小的担保公司来说,如果没有其他获利渠道的话就是极难生存的。然而担保行业是一个风险较大的行业,一旦发生风险,一笔损失就是数百万元,较之收取的仅几万元的担保费,则得不偿失,担保公司将会亏损严重。所以,担保公司要想生存发展,首先努力做大融资规模。

二、加强融资产品的研发与创新

(一)“商会联合担保”方式。由商会、担保公司、担保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客户范围限商会会员。若担保贷款违约,由担保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负责赔偿及对客户的追偿。担保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往往成员多,抱团提供担保,整体经济实力强,抗风险能力强,商会对本商会成员都非常了解,这样既扩大了银行授信额度,增加了担保公司的经营规模,又解决了因客户不了解、调查失误等贷款违约的问题,还解决了商会成员因实力弱或抵押物不足等融资难问题。

(二)“客户上下游贷”方式。就是将对优质客户进行综合授信,将该客户的上、下游企业也纳入担保贷款的范围,既扩大了贷款担保额,也由于对优质客户的了解,减少了风险。

(三)“品牌贷”方式。是以品牌知名度高低和具有知名品牌商品唯一权或经销权客户为信贷关系发展目标,采取信用+担保为手段的担保模式,支持优质企业的快速发展。

(四)“商贸流通类企业分期上账”方式。根据客户的行业特征和经营特点,如商贸流通类企业,冬季的资金需求较大,春夏时回款较多,我们就采取灵活的分批上账、分期还款等策略,降低客户融资成本和到期一次性还款的压力。

(五)增加物业通、商户通等特色融资担保,努力发展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诉讼财产担保、应收账款保理等多品种担保业务,实现增收。另外,担保公司想要获利,严格控制风险非常重要。

三、担保公司自身的风险把控

担保公司为了更好地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职能部门,制定全面的规章制度,合规稳健经营,严格防范风险,创新反担保方式。

(一)担保公司应建立业务部、风控部、法务部、审贷委员会、财务部、行管部及总经办等职能部门,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担保业务内部审察审批流程制度、审贷委员会审核办法,担保公司内部监管控制制度等。担保公司须狠抓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加强贷前调查、审批及贷后管理。担保业务实行A、B角双人调查方式,对客户单位定期五级分类,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以便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担保公司还应按国家规定提取不低于担保责任余额的1%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按担保费的50%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而有效抵御风险。

(二)“信用担保”及“抵押担保”方式为传统的反担保方式。纯信用反担保存在贷款资金缺口,一旦发生风险,担保公司则存在赔付风险。抵押物反担保固然较好,能够抵减代偿损失。但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往往缺乏足值的抵押物,过份依赖抵押物会影响担保业务的开展,所以担保公司应积极创新反担保方式。

1.“客户互保”方式。小微企业一般存在经营规模小,账务处理不正规,缺少抵押物,往往不能直接获取银行贷款,需要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才能取得融资。担保公司为两户或多户这种类型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让这些小微企业之间提供互保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有效降低了担保公司的代偿风险。

2.担保公司还可采用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股权质押、核心企业担保、个人担保等一种或多种反担保方式,力争在抵、质押不足额的情况下,追加第三方核心企业或个人提供反担保,从而实现担保风险全覆盖,有效减少担保公司的赔付风险。

四、社会力量的监管从而有效降低担保公司风险。

(一)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本地担保公司的监管工作,优胜劣汰有利长远发展。目前担保公司还存在“小、乱、多”等诸多问题,加剧了担保市场的无序及过度竞争。对于那些长期无业务或打着担保的幌子做其他业务,应坚决清理出去。定期及不定期对担保公司进行审计检查工作,规范担保公司的业务操作,防止将资本金进行短期拆借、防止担保公司抽逃注册资本或进行高风险投资,这样会使用担保公司资本金成为风险资产,进而影响担保公司及时代偿的能力。

(二)国家制定行业规章制度。“2010年七部委联合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重庆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担保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五、担保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对民营担保公司放大倍数的限制制约了担保公司的发展。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广州和北京爆发华鼎和中担事件后,大部分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逐渐压缩了与民营担保的合作,普遍规定民营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然而国家规定允许担保行业的放大倍数为10倍。对于担保行业,杠杆率到3的时候才处于盈亏平衡点。甚至一些银行直接下文,把民营的担保公司从银行合作的名单中剔除。这种做法,也正误伤那些正规经营、真正希望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的担保公司,阻碍了占担保行业70%多分额的民营担保公司的发展。

(二)国家对担保公司只允许净资产20%对外投资额的限制,其余资金只能放在公司账上,从而降低了担保公司的获利能力。投资者对担保公司投资的经济增加值远低于其他行业,从而不利于担保公司的发展壮大。

(三)国家对担保行业财政补助或者税收减免往往会有收取担保费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即3%左右、必须是公司名义进行的担保贷款等诸多限制。其实担保公司一年收取客户担保费4%,相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月利率2%左右(24%/年)或者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来说也是微不足道的。

六、政策建议

(一)建议国家通过宏观调控政策,规范银行废除对民营担保公司只能3倍放大比例的限制,可扩大至10倍以内。担保公司目前还缺乏与银行的谈判实力,因此需要通过法规的形式做出相应规定,才能改变目前合作银行对民营担保公司不公正的现象。

(二)适当扩大20%可投资金比例或创新担保公司的其他增收方式。单凭1%-3%的担保费收入,如无其他的收入来源,就目前重庆市上半年整个行业运行情况看,也就是刚好处于不亏损状况,无法完成担保公司的积累和壮大。

(三)国家立法建立融资担保公司与贷款合作银行风险分担机制。建议银行与担保公司风险分担比例为3:7或2:8。在现有银担合作中,绝大部分情况下担保公司承担了100%的责任,这种风险分担机制使得部分银行没有认真履行贷款审查及管理义务,贷款出现损失后,自已不承担任何责任。然而,银行收取了客户7%-10%左右的利息,担保公司仅收取1%-3%的担保费,银行是主要的获利者,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国家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扶持政策。融资性担保公司利润较低,但对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作用重大。国家工信部对担保公司的政补助政策及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可适当放宽限制条件,让更多的担保公司能享受到该优惠策,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做大做强,使公司的数量、规模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五)建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我国大多数担保公司还处于早期的发展阶段,只靠较低的保费收入很难弥补可能发生的代偿或赔付。我们可以学习其他中小企业发展机制成熟的国家,在一定范围内担保公司代偿后可直接向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申请补偿,或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履行对担保公司的再担保功能。

目前,担保规模稳步增长,为实现担保公司发展壮大,担保公司除自身努力开拓业务,严控担保风险外,还需要加强国家相关部门监管及制定更多扶持政策,让担保公司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第4篇

前言

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应处理好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问题而生。随着融资担保公司的不断壮大,其在促进资金流通、确保实体经济稳定发展上起了关键作用。但好景不长,基于国际经济下行以及国家经济结构的整改,煤炭类型的传统资金密集型产业出现了产能过剩的现象,以致于出现了企业收益下降其偿还债务风险提高从而引发融资担保公司风险增大的问题。

例如海鑫钢铁由于没有办法偿还贷款而其担保公司拒绝帮其还债引发的违约案,这一事件给融资担保行业起到了警醒的作用。事后当年年底融资担保公司数量较前年锐减了不少。随后一年即2015年8月,国务院发出有关文件提出要完善融资问题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融资担保公司的健康发展,为中小型企业融资问题作出妥善处理,促进其平稳发展。文章经过实地调查,深入探求融资担保公司准备金会计处理问题的解决方法,为融资担保行业会计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

一、风险准备金的会计处理现状

第一,我国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执行准则在不断随着形式发展而改变,由一开始的《担保企业会计审核办法》到2007年的《企业会计准则》,随后2010年会计准则作出补充修改并指明,融资担保公司要明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在融资担保公司的工作中,其获益方式就是担受了被担保公司的风险,并且把未来的担保风险作为成本。融资担保公司将担保风险作为成本很容易使经济利益流出金额。第三,被担保公司若是出现到期无法偿还贷款情况,融资担保公司将面临风险“拨备”。第四,融资担保公司采纳了2010年委联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没有根本解决准备金计提问题,存在风险。

二、风险准备金会计处理中出现的疑问

1.准备金的计提遵从监管规定和会计准则中的哪一个更为妥当?若遵从监管规定,其优点是方便执行。更适用于处于发展初期会计管理底子较为薄弱、管理水平不平衡的融资担保公司。但其不利于区分融资担保公司各自之间的业务区别。若遵从会计准则规定,其优点是增强了会计准则的对比性,且统一了融资担保公司和除此之外金融机构的解决办法,也让国外上市担保公司避免了国内外会计准则不同的问题。其缺点就是需要融资担保公司的会计人员能力水平更上一层楼,也给监管部门或者审计机构对会计职业的判断增加压力。依据我国现在经济发展趋势,可以采用会计准则分类处理的方法,将融资担保企业分成大中型和小型企业来处理,对于大中型企业可以依照使用监管规定还是会计准则哪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准备金更高就采用哪种。而对于小型融资担保企业的话比较建议使用监管规定以降低会计核算的本金、提高会计方面的操作性。但是如果小型融资担保企业有能力的话也可以使用会计准则,依情况而定。

2.准备金的测算方法与银行还是担保公司的更为相似?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来源于融资担保,贷款担保收入达到一定额度即公司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时,融?Y担保公司准备金的测算方法类似于银行;但由于保险公司会计准则是立足于大数据的保险精算方法去测算准备金,因此国际上一般使用保险公司的准备金测算方法,存在的部分差异可以使用会计准则来弥补。所以,由于融资担保行业公司之间存在分类,会计处理方法也会有所不同,应该根据融资担保公司自己的特点去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如,贷款担保业务就使用类似银行的会计处理,而非融资担保业务就是用保险公司的准备金测算方法。

3.准备金的预测是使用“历史经验模型”还是“预期损失模型”?由于“历史经验模型”是基于不一样的层级的贷款历史违约概率来预测风险,所以这种模型比较适用于平稳发展时期;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环境处于不稳定状况,显然使用“预期损失模型”对金融资产预期损失的确认,更适合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准备金的预测,在随后的改革和比较中,最终选择了使用“预期损失模型”。

三、完善我国融资担保公司准备金会计处理的建议

1.把行业管理办法和会计准则分离开。会计的主要作用就是反映经济信息,处理好并确认企业的内外交易事项。改革开放后我国会计更是逐渐为国际所用,会计的管理监督职能被淡化,更加凸显它对信息的处理作用。2006年,财政部了一系列有关会计准则的文件,包括金融保险担保公司在内的各类上市公司都被要求严格执行,2010年的《关于印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的通知》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同步,使得会计准则走向了国际化。

第5篇

【关键词】项目评审;风险点;内部控制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目前融资难是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而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解决这一问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实现融资性担保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尤为重要。为确保融资性担保公司良性发展,必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有效防范与控制各风险点,从容应对来自企业内外的各种危机。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项目评审业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依法成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涉及债权人、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等多方主体,涉及债权人与融资债务人的借贷法律关系、债权人与担保公司的担保法律关系、债务人与担保公司的担保法律关系,当被担保人即债务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债务时,由担保人即担保公司依法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1]在担保业务流程中项目审批尤为重要,因为一旦评审失败会造成无效劳动和无效成本将对公司造成潜在的威胁。项目评审业务的流程如图1所示:

二、项目评审中的风险点

申请担保的企业一般多为中小企业,由于在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中小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严重,一些企业为了得到担保伪造财务信息,这给担保企业增加了评审难度。同时,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往往在受到担保后进行逆向选择,即不顾自身实力选择高风险的项目,从而大大增加了担保企业的担保风险。因此,加强一定要加强项目审理过程中的内部控制,根据该业务的流程提出以下几个应当注意的风险点:

1、评审人员的能力素质

对于担保公司自身而言,受理项目的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将极大影响了公司的决策。可见,选择训练有素、经验丰富且具有职业道德的专业人员把关能够有效地提高成功率、减少无谓的劳动、降低公司成本。目前在我国担保行业具有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的人才比较稀缺,人才是关键,因此不断地吸收高素质人才是未来发展的关键。

2、评审项目的制定

项目评审的质量好坏是能否挡住外部风险的重要一环,担保公司在对受保企业进行评审时是依据事先设定的评审项目逐项评估,因此,评审项目是否科学合理对最终的评审效果起到关键作用。通过评审项目的设定可以避免决策者在没有充分调查的情况下随意决策,这将有利于防范担保风险。

3、评审权的设定

由于我国未有明确的法规对评审做详细的规定,企业内部评审管理不规范,评审不严、越权评审时有发生,且在部分公司主要领导干预项目的现象比较严重,这无疑会增大担保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授权审批,是决策的关键。决策正确可使得公司之后的工作高效顺畅,相反评审错误会使得后续工作变得无效甚至是进一步加重担保风险。因此,如何设定合理的评审权是实现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的关键控制点。

三、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针对上述风险点,本文就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项目评审业务的内部控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选拔优秀的评审人员

对于人员素质评价管理的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公司的人事政策。担保公司的评审人员是公司的核心人才,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担保公司能否良性运转。人力资源部门在和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各部门沟通后,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员工的学习培训,通过各种考核激励员工不断发展进步。同时,还要通过合法途径提供优厚的待遇来吸收行业内的高端人才。

2、制定科学的评审指标体系

在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评审时,应主要对该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申请担保人的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不动产、动产及其权利归属进行全面评估。表1是某担保公司的分类评级系统值得借鉴。

3、防范评审权的滥用

一切权利都有被滥用的可能。为防止部分人因谋取个人利益操纵审批环节,应当建立清晰明了的评审制度,让评审处于阳光之下实现权利的制衡。将项目评审分为两级:部门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部门评审主要负责对申请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并得出基本的评估结论,判定该项目可行时再提交给评审会进行评审。评审会成员要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且必须保持独立,与申请担保的公司有关联的应当回避以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同时,在实施评审的过程中必须贯彻责任追究制,每个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以及工作完成情况以便于事后追查。

参考文献

[1]李伟.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机制的构建[J].法制与经济,2010(4).

第6篇

[关键词]信用担保;风险管理;人为因素;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9-0050-03

自20世纪后期以来的十几年间,全国各地涌现了一批信用担保机构,成为引人注目的一种经济现象。200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更强调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对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这一良好政策环境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得到较快的发展,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对现实经济活动的影响逐渐扩大,可以预见对未来的社会经济活动也将产生重要影响,推动和规范信用担保业的健康发展已经不是应对特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权宜性政策安排,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性选择。据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达到4300多家,通过担保公司的有效服务,为8万多家企业提供了4200亿贷款担保,信用担保已成为助推中小企业获取融资的重要渠道。

而在此情况之下,也发生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担保业务的代偿事项时有发生,担保业务经营不规范、不合规等,这里除了在我国现阶段部分中小企业信用偏低,有逃避债务、恶意拖欠等不诚信行为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较宽和监控力度也较小的原因外,还有融资担保公司自身的问题所在。本文主要从担保公司业务发展中关于人的因素来阐述风险存在的相关问题。

1担保公司风险来源

11被担保客户的因素在借款人由担保公司担保,从银行借款后,有一些客观因素是制约着担保公司。一是因为同银行打交道过程较多,包括借贷业务和以后的存取款业务等,银行会掌握更多的客户信息(客户的结算户在银行,银行可以通过资金进出来了解客户的销售情况)。二是心理上的一些作用,由于以后还需要银行的资金支持,因此对银行的贷后检查会认真对待。而担保公司在担保过程中业务发生后,除了进行保后的检查外,也没有很多的渠道来了解客户更多的信息。这样就难以在有效的时间迅速掌握客户的不利信息。而客户一旦出现经营不善或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因素。就会采用各种方式逃避银行债务(“温州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如企业不能按期归还,银行首先会让担保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即所谓代偿。然后由担保公司去对债务人进行债务的追偿,同时还会随时关注担保公司对债务的追偿情况。而作为借款人给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物,一般都是银行不接受的标的(例如股权质押、按揭房等),所以在处置过程可能会有法律或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风险。另外由于司法机关在债务追偿过程是要按相关程序进行,债务的追偿是一个比较漫长和复杂的过程,这就会给担保公司在信誉和资金的周转上带来不利的影响。

12担保公司主要股东的因素现在担保公司的成立,在符合国家七部委的相关文件的规定下,可组织成立。虽然相关部门要求这些主要的股东应该有相关的从业经验,主要股东是否具有在金融系统等这样一些从事以货币资本为主要工作的行业从业经历,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因为从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尤其是长期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就从业经验而言,会对借款人不仅从商业的角度考虑,更要对信贷资金的风险管理有着较强的敏感性。而担保公司的主要股东,很多主要股东是没有这方面的从业经验,以前都是从事例如房地产行业或贸易等行业,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固有的思维模式让担保公司的主要股东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经营意识出现偏差,在对客户的认知过程中,更多地从商业意识去分析客户,而从金融行业应有的风险意识来认知却不足。当然商业意识是我们分析客户的一个主要原因,但市场环境的变化是无法预料的,而担保公司同客户间存在一个信息的不对称性,如把握不好,在客户经营出现问题后再去进行必要的防范则为时已晚。

13担保公司聘请人员的因素一是担保公司聘请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担保公司很多是民营的准金融机构,在我国国有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不是很多具有专业素质的应届毕业生或金融部门的人员的首选的行业,相当部分从业人员来自于其他行业,这些人有工作经验但没有从事过信贷或担保业务,就会出现缺乏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担保对象判断不准,对担保条件把握不严等问题,甚至出现少数从业人员在担保过程中违规操作,搞“人情担保”,内外勾结骗保等违法的问题,使担保公司的风险加大。二是担保公司招聘的人员其中不少也是学校毕业后来到公司的,本来没有实际的金融工作经验,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基本上是到岗经过短期的培训后甚至没有培训,就开始跟随部门经理办理业务。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由于业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对业务的把握程度和对风险防范的意识是较为欠缺,很多只是照着现有的调查报告版本,将内容填满,对于风险能否把控要点,能否对企业的风险点做出有效的掌握,就是一个严重欠缺的方面。

最后是人员流动的风险。由于各担保公司在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方面的差异,在职人员会出现预期目标与现实目标有差距,从而带来人员的流动频率较高,那么担保公司人员流动就会带来以下风险:首先,人员的流动会带走公司的相关资料,导致公司和客户的机密流失,同时流失业务人员所经办客户的保后管理出现不衔接的情况,客户的一些风险点如果在交接的过程中没有重点说明,势必会增加以后的业务人员在监控方面的难度;其次,业务人员的流失会用新的业务人员来填补,而不少新的业务人员在开始经办时还是新手,从培训到业务的熟知有一个过程,这也是造成业务经办中形成的一个风险点。

以上是从担保公司的高层、业务人员和客户方面分析担保公司在人的因素方面的风险点所在,那对此情况我们该如何进行防范。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2担保公司风险防范措施及建议

21加强对被担保客户的监控

首先,严格执行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即保前的检查,保中的审查,保后的检查。包括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高层变动情况﹑国家相关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等,在监控中,除了同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外,还要同企业的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和相互了解,因为企业高管人员可能有时为了便于同银行和担保公司的以后交往,会刻意隐瞒一些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而本来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所以担保公司业务人员会对企业的信息掌握不全面;而在同具体的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了解过程中,可能会从他们的言语中得到企业的一些真实信息,再结合同高管的了解过程,做个对比,以便能分析出较为真实的经营情况。其次,应加强同银行的交流,因为银行可以应用他们更多的信息平台获取更多的信息,这样就可以从银行的交流过程来掌握更多的信息,再结合我们的调查的情况,对企业的真实的情况作出一个较为全面的判断。最后,作为一个准金融机构,有了一套严格的担保业务操作流程, 要严格执行,不能朝令夕改,强调业务的特殊而随意更改流程,而使业务流程流于形式,最后成为一纸空文,从而也导致合规性经营成为空中楼阁。

22对担保公司主要股东加强培训首先,作为担保公司的主要责任人,在头脑中应该有一个转变,应该从一个金融从业者的角度来分析担保公司的发展,金融行业在对客户的放贷过程,更多的是坚持审慎原则。从商业角度去分析客户的发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分析和把控客户的风险点和控制点所在。需要从金融行业审慎经营的角度来进行管理和经营,因为担保公司本来是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并在风险中求生存的行业。为此,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要求担保公司的主要责任人做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学习金融行业的知识和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担保公司的特点进行培训,在意识方面得到转变。其次,培训结束必须经过考试,并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不能通过考核的人员将作为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颁发或年审的一个重要考核依据。最后,主管部门可通过信息网,公布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的情况,做到这方面的信息公开,促进担保公司的主要责任人的学习积极性和便于其他相关部门例如银行对公司高层人员信息的了解。

23人才是担保业最宝贵、最核心的资源

未来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一是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公司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力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通过培训,加强对金融知识的学习,掌握风险控制办法,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上岗和晋级资格;同时,要聘请和引入一批精通法律 、外语、投融资、资产评估、财会和工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使之能适应担保公司日益发展的业务需求。二是选择同合适大学合作,开设担保专业、培养专业人才,通过在学校理论的学习和实训的联系,在学校里培养出一批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一定实践能力的学生,而且由于专业对口,让这些专业的学生更多的是面向担保行业,这样,就为担保行业的发展积蓄更多的后备人才。同时将担保机构管理人员、业务工作人员的选用及聘用要面向市场,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市场化经营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新增担保贷款等担保项目管理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实行项目经理和业务部门经理交叉负责制,并对不同岗位性质有差别地确定不同的风险抵押金额度,一旦出现风险,首先抵扣风险抵押金。四是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例如建立与承担担保项目风险大小相对称的报酬分配制度。对项目经理可以实行年薪制,下保基本生活费,上不封顶。年薪标准按年确定,年薪兑现与项目经理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基于有很多担保贷款的回收具有明显的跨年度性和担保贷款风险爆发的滞后性,项目经理年薪分配可以分成两块按比例发放,其中一块按一定比例在当年或次年年初兑现;另一块按当年新增担保贷款的当年年末余额在以后年度的清收进度同比例兑现。五是实行担保风险清收负责制,谁放贷,谁清收。造成新增贷款损失率超过公司核定标准的,超过部分,谁放贷、谁赔偿;对呆账坏账,由担保公司的保全部门负责追偿,并按追收比例进行提成。最后,完善新增担保风险责任稽核监督机制。对于因主观过错造成新增担保损失的,要依据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分别从严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和损失巨大的,要请司法机关介入,并根据情况追究有关法律责任,促进新增担保资金的持续、快速、安全进行。

3结论

总之,人的因素,在担保公司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只有通过不断地加强管理手段和学习,从人本管理的角度着手,建立人员使用的长效机制,管好人,用好人,才能有效地控制和预防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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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利胜信用担保管理概论[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3]刘文瑞史海管窥[M].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

[4]陈玉菁客户信用分析技巧[M].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5]王鹏担保理论研究[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第7篇

关键词:融资性担保公司;外部风险;控制

一、完善审查审批制度

(1)建立审查审批量化指标体系。对担保对象准入进行量化,建立包含行业前景、经济效益、技术优势、竞争能力、产品前景、企业信用等量化指标,对担保项目进行评级打分,对符合要求的方给予准入。(2)建立风险评价体系。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量化评价,与有资质、行业经验丰富的评级公司合作,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3)建立风险评审约束机制。在评审委员进行项目评审时,以录音、书面文字等留存评审意见,对项目出现风险超过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给予相应扣除;对没有或者比例很低的,给予相应奖励,以此约束评审委员的行为。(4)建立外部评审专家库。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和项目,通过建立包括政府官员、行业专家、中介机构等在内的评审专家库,针对特殊项目,邀请专家委员参加评屯,提高评审的质量,降低项目风险。(5)提高基层审查审批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对基层审查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统一审查标准,提高基层审查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贷审部要加强对办事处评审会指导服务,进一步规范评审会人员的组成,评审程序,评议的标准等,并对评审会质量进行考评。

二、推动担保行业制度构建

采用“一个主体两个分支三个层面”作为体系,推动担保行业机制确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的范式采用“一个主体两个分支三个层面”,把政府作为出资的主体,构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商业担保及企业互助作为两个分支,这一担保机制划分中央、省和所属城市三个级别。就目前各地运营现状观察,这一范式还没有达到,还都是各自为政的情况,担保机构的风险化解体系还没有确定,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所以,各地政府不但要关注自身担保机构创立,还要有步骤、有策略的关注综合信用担保机制的确立,①要推动商业担保机构的创设及前进,满足各担保机构相互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②要标准化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业务运营;③要指引企业相互间的担保。建立信用担保行业协会,使担保行业有共享、交流、合作的平台。

三、强化政府支持力度

担保机构风险高但是收效低,只是把银行和企业联系起来,帮助政府扶持了中小企业,所以,政府应该更多的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担保公司支持。例如采取风险补偿制度等,为担保机构提供更多的资金,改进环境,给予更多的帮助。①要创设平稳的风险补偿制度。②打造发展的制度环境。要促进整体信用程度的提升,奖励守信用的企业。在营造改进环境上,要与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税务部门等在信息共享、抵押登记等协调发展。

四、构建完善的信息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包括客户信息数字库、行业研究分析信息库等在内的信息库管理系统,为业务调查、评审提供有利支撑,进而有效化解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减低项目风险的发生。一个完整的信息库,一般包括客户的信贷记录、财务报告、经营情况、个人信息、相关历史记录数据等方面的信息,信息的收集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展开:(1)内部数据获取。对现在承保客户信息进行持续的跟踪、观察并记录,釆取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在后续的跟踪办理中,加以完善。(2)外部数据获取。可从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工商、司法、税务等部门的公共信息平台获取数据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正面、侧面获取信息尽可能完善信息数字库,使信用评估更为准确。第二,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的开发与建设,完善项目预警监测、风险动态分类管理、数字统计分类等功能,依靠科技的力量加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五、实行精细化管理

规范基层单位机构设置,理顺系统对口管理基础。对办事处科室、岗位、人员的设置和职能定位,建立起统一的标准。相关部门要做好研究和指导,做好人力资源需求统计,健全基层单位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前后台分离,关键岗位人员的分离,避免组织机构风险。同时,明确本部与基层相关岗位的对口指导关系,明确职责,重塑流程,为实现关键岗位条线化管理打好基础。

六、完善考核约束机制

首先,完善考核机制,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改进对办事处考核指标设计和下达方式,引导办事处提前做好计划部署。其次,完善对办事处的风险考核指标,丰富考核维度。第三,建立对员工的风险考核机制,收入与风控挂钩。对出现代偿等严重风险事项的责任人,实行风险考核,办事处应行使考核权,规定出现代偿或者不良后多长时间可以幵始对绩效工资进行扣减以及扣减比例,清收完毕后多长时间内应予恢复以及不完全清收的情况下的恢复的比例等,使收入与风控工作实时挂钩,促使员工积极参与风险的化解和清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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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屈宝林,谭芳朝,雷顺英,温蓉.关于融资性担保风险评价与控制的实证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5,06: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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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融资性担保 熟人社会 信息对称

金融危机以来,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已成为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融资性担保行业因其与银行系统的密切关系,自然而然地进入金融宏观调控者的视野;中担事件等案件所暴露的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问题,更引起调控者对融资性担保行业风险的高度关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与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是一個硬币的两面,确保金融发展不脱离实体经济的实际需求,是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根本措施。

为摸清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支持实体经济中的实际作用,判断其可能引发的风险,2012年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先后于8月下旬、11月中旬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行业进行了调查,笔者在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挂职期间也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了调查。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尽管融资性担保行业近年来整体表现欠佳,但仍有相当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蒸蒸日上,经营稳健,风控有力,表现卓异;这引起了笔者浓厚的兴趣和较长时间的思考。笔者认为,这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成功源于其本色实践。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本色实践及其在支持实体经济中的作用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本色实践

所谓本色实践,是指这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1)将自己的业务限定为担保。(2)担保的目的是为被担保人提供融资(即向银行贷款)便利。(3)公司并不以盈利为首要目标。

就盈利来说,业内普遍认为,担保放大倍数达到3倍可以保本,达到5倍方能盈利。宁德市共有融资性担保公司近百家,2012年整体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为2倍左右,在这一点上,宁德市与其他地区并无大的差异;整体上,宁德市融资性担保行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与其他地区也无大的差别。但是,宁德市融资性担保行业整体上风险可控的原因在于,占主导地位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大多经营稳健,业绩良好,代偿能力颇佳,抗风险能力较强。笔者先后参与了对其中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调查(见表1)。

上述公司既有经营10余年的,又有经营时间比较短的;既有主要为工商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又有主要为农业企业和农户提供担保的;既有地处经济发达县市(福安市)的,又有位于农业大县(古田县)的。其共同点是经营稳健,业绩良好,市场份额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强,在当地业内颇有影响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这些公司,从微观上看,自身状况颇佳,经营具备可持续性;从宏观上看,对贯彻实施宏观金融政策、对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不容忽视。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支持实体经济中的作用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在于突破了融资瓶颈(担保难),缓解了融资难题(贷款难、难贷款)。

1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分析。

要明了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须从探悉融资瓶颈和融资难题的成因开始。众所周知,我国的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间接融资渠道的宽窄与通畅程度决定性地影响着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实体经济的发展受制于信贷,信贷的投放量和投向受制于作为金融中介的银行。

信贷投放和投向构成银行经营行为的核心内容。银行的经营要遵循“三性”原则,即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其中,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因为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确保风险可控、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是金融业生存的底线。信贷的安全性原则主要体现为贷款的投放以担保贷款为原则、信用贷款为例外。于是,提供担保成为组织和個人获得贷款的关键和必要条件,也正是在此处,形成了融资瓶颈。

担保分为两类:物保和保证。对银行来说,物保包括抵押和质押,以抵押为主;保证是指组织和個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在经济下行期间,保证的风险较高,这有近来個别地方发生的企业互保、联保事件为证。质押的担保贷款金额小,且质押品需要转移占有,灭失等风险随之转移至银行,这导致银行对质押品的管理成本较高,因此,质押品不可能成为银行的上佳选择。只有抵押,因其担保贷款金额大、无须转移占有风险小且管理成本低,才能成为银行的最佳选择,也只有抵押才能成为银行贷款的主要担保方式。于是,融资瓶颈主要体现为抵押难题。

抵押难题所反映的融资瓶颈,构成因素有二:一是抵押物的确权难题,二是抵押权的实现难题,即抵押物的流转问题。抵押难题主要是对于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农民而言的。上述组织和個人,其生存和生产很难离乡离土(乡村土地等成本相对于城市低得多),因此,抵押物的确权难题主要源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即使個别地方进行了林地、农地等资源确权,抵押物的流转也是大问题。土地是抵押物的大宗,但土地是不动产。目前购买力主要集中于城市,很难想象城市里的组织或個人会跋山涉水购买农村的土地。因为农村的土地如用于居住则是纯成本,且绝大多数乡村居住的舒适程度和方便程度远逊于城市;如用于投资则收益很低(但成本很高,包括直接成本,更主要的是机会成本);如用于生产则农村相对于城市难有比较优势,这决定了即使集体所有的土地能够确权,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也仅仅是城市近郊和交通等基础设施比较发达的少数乡村的土地可以在供需两旺的前提下顺畅流转。即使乡村的土地能够顺畅流转,现代化生产所需要的大额信贷资金也并非是仅靠抵押乡村区区的小块土地能够满足的,毕竟,城市的地价总体上和乡村之间存在着天壤之别。

上述情况决定了银行为信贷安全起见也只能“贷大、贷多、贷集中”,导致“锦上添花”较多,“雪中送炭”不够。信贷资源集中于资金并不是很缺乏的大企业,急缺资金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农民则难以得到足够的贷款。即使信贷资源集中于大企业,银行仍有大量的富余资金需要寻找出路,形成银行“难贷款”。同时,广大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农民受制于抵押难题,求贷乏门,形成“贷款难”,不得不求助于民间融资。大量的资金需求推高了民间融资的利率,使得民间融资利率长期居高难下。较高的民间融资利率推高了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农民的生产成本,形成对这部分生产的有效抑制。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出现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融资瓶颈,使得银行放贷不必绑定抵押也能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于是,以担保为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拥有大量富余资金的银行和具有大额资金需求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农户、农民之间搭起了桥梁,银行的信贷资金得以通过这座桥梁进入原来民间融资盘踞的需求领域,缓解了融资难题(贷款难、难贷款),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农民的生产成本,促进了这部分生产。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实体经济支持作用的大小,则取决于有多少信贷资金经由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来发放。

2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实体经济支持作用的实证分析。

一個重要的指标是担保贷款额。从调查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看,公司规模不同,担保贷款额大小不一。规模较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如恒实担保,截至2012年6月底,总资产18亿元,净资产15亿元,注册资本13亿元,在保贷款余额69亿元。该公司自成立起,14年来担保总额达300多亿元。规模较小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如益农担保,注册资本金3050万元,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7500万元,该公司自成立起5年来担保总额1.5亿元。宁德市大大小小的近百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012年1—10月累计担保贷款额583亿元,截至2012年10月底在保贷款余额265亿元。当然,单单看担保贷款额,难以比较准确地衡量融资性担保行业对实体经济支持作用的大小。

从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额的占比,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看到融资性担保行业对实体经济支持的作用。恒实担保2011年底担保贷款余额63亿元,占福安市当年信贷余额的23%;2012年上半年,该占比上升至32%。在福安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有10余家,担保贷款额比较大的公司也不在少数,像诚信担保的担保贷款额达11亿元,恒顺担保的担保贷款额也有3亿元。农业银行古田县支行对惠农菌业担保的授信额度为2.7亿元,尽管额度不算很大,但惠农菌业担保一家的担保贷款额就占农业银行古田县支行信贷总额的30%左右。在古田县,像惠农菌业担保这样与农业银行古田县支行合作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还有2家,尽管授信额度不如惠农菌业担保大,但毫无疑问,担保贷款额占农业银行古田县支行信贷总额的比重会更高。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有的银行同时与多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担保贷款额占该行信贷总额的60%以上。2012年10月末,宁德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在保贷款余额265亿元。而在2012年底,宁德市信贷余额首次突破千亿元,达1016亿元,可见,宁德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在保贷款余额占信贷总额的比重已相当可观。

经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额和占比只能说明这部分信贷的投放量和所占份额。如要说明这部分信贷的投放是否符合宏观金融政策的要求,还需要分析其信贷投向,这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对贯彻实施宏观金融政策的作用。

3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贯彻落实宏观金融政策作用的实证分析。

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一直以来是宏观金融政策的重要内容。我们从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投向的对象和行业,可以看出这部分信贷资金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从担保贷款投向的对象看,2012年1—10月,宁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为13184家贷款户提供担保贷款583亿元,其中,为3230家工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248亿元,为3708家商贸企业提供担保贷款299亿元。宁德市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大企业屈指可数,中小微企业(不含個体工商户)为数众多(近两万家)。上述6938家工业和商贸企业当属中小微企业,6246户其他贷款户也可推断多为個体工商户、农户、個人(自然人)。宁德市政协2012年7月的一份调研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累计为8684户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86亿元。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投向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和個体工商户、农户、個人。

从担保贷款投向的行业看,均为当地的支柱产业(见表2),在这些产业中,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是主导力量。

例如,电机业在福安市已有50多年的历史,是福安市乃至宁德市的第一大支柱产业,是福建省32個百亿元产业群之一,是全国百佳百亿元产业群之一。该市有电机企业1000余家,从业人员达10万人,已荣获“中国中小电机出口基地”、“中国中小电机之都”等称号。船舶业也是福安市的支柱产业。该市自然条件好,水深浪平,船坞建造成本较低,作业时间长达300天以上,发展船舶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福安市船舶业迅速发展。目前船舶行业已进一步细分,形成船舶制造业、船舶修改业、拆船业、船舶配套业等比较完整的产业链,订单主要集中在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船舶企业多是中小企业,仅福安市甘棠镇一地就有船舶企业四五十家。又如,古田县食用菌养殖业和石板材加工业比较发达。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当地人逐步摸索出了独到的食用菌养殖技术,食用菌养殖以为数众多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分散经营为主。石板材切割技术的进步使得石板材价格不及20世纪90年代的五分之一,但企业盈利已是当时的5倍,石板材加工业也是由为数不少的中小企业主导。

经由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数以百亿计的银行信贷资金流向中小微企业和农户、农民,流向当地的支柱产业和农业,使得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政策得到更有效地落实,进一步活跃了民营经济和农业。不仅如此,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从根本上确保了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这主要体现为担保贷款的低不良贷款额和低不良贷款率。

4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维护系统性、区域性金融稳定作用的实证分析。

衡量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性的最重要指标是不良贷款额和不良率。截至调查日,访谈的建设银行福安市支行、农业银行福安市甘棠镇支行、农业银行古田县支行均表示,与之合作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均能按时还款,没有发生不良。

担保贷款的不良率很低,主要得益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代偿。经营时间比较长、规模比较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如恒实担保、诚信担保,均发生过大额代偿。宁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2012年3月、10月分别新增代偿额2100万元、6494万元,新增代偿额分别占当月在保信贷余额的0.08%和0.25%。访谈中,有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估算过,代偿率在1%以内公司比较健康,3%以内尚可承受,超过3%则难以承受。据此测算,宁德市融资性担保行业代偿额、代偿率均比较低,风险可控。实际上,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自身的代偿功能和对信贷风险的化解作用,在借款人和银行之间建立起了一道信贷风险“防火墙”:只要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代偿能力足够,银行就不会面对信贷风险;只有当代偿额超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代偿能力时,信贷风险才会由银行承担。

实际上,正常情况下发生代偿只是小概率事件,经济下行期企业经营困难则放大了代偿概率,即使如此,代偿额、代偿率总体上还能维持在较低的水平。这主要归因于当地经济的整体健康和借款人较高的信用度,这从宁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担保户数和在保户数的差额可以看出。2012年10月末在保户数为6862户,占1—10月累计担保户数的52%,在单笔代偿额较大、总体代偿率很低的情况下,这意味着较高的还款率和资金的较快周转。当地借款人对自身信用的维护,甚至已经超出了一时一事的经济得失。例如,民营经济发达的福安市中小企业众多,受近年经济形势影响,企业资金链普遍紧张。银行出于信贷安全考虑,放贷更趋谨慎,这使企业雪上加霜。尽管行业不景气,企业盈利状况欠佳,为维护自身良好信用,不少企业主宁肯以较高利率从民间融资按时归还利率较低的贷款,也不肯延期还贷,遑论欠贷不还。由此也可以推断,当地企业对于经济前景和自身发展前景比较乐观,因而企业主愿意做长远打算,而不计较一时一事的经济得失。

此外,由于银行信贷对于信用的高要求,数以百亿计的信贷资金化整为零,分散渗透到社会广大基层组织(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和個人(個体工商户、农户、农民等),对于人们的思维方式(例如重视信用)、行为习惯、社会风气、基层社会的治理和基层政权的运作,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这也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经济意义之外的作用,这种作用的社会效益不亚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当然,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草根金融”的社会作用和社会效益,不是本文论述的重点。

宏观上,宁德市融资性担保行业之所以能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宏观金融政策、维护系统性区域性金融稳定方面发挥比较重要的作用,是因为微观上占主导地位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大多经营稳健,业绩良好,代偿能力颇佳,抗风险能力较强,因而,分析其经营成功的原因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成功因素分析

(一)精准的目标定位

上述融资性担保公司将自身的目标定位为融资,而非营利。这决定了公司并不以营利为首要目标,其功能只是为被担保人融资(即向银行贷款)提供便利,因而将其业务限定为担保。关于这一点,访谈的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保持着清醒的认识。例如,恒顺担保的主要负责人表示,其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福安市甘棠镇的四五十家船舶企业,近年来每年新增担保贷款规模控制在3亿元左右。担保贷款不求多,公司规模不求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保本微利即可。恒实担保的主要负责人认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存在本身就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因而该公司坚持合作性质,即主要为股东提供融资性担保,并且担保手续费等收益不分红,除用于公司正常运转外,全部转为风险准备金,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盈利不分红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不止恒实担保一家,诚信担保的主要负责人也表示,1.6‰的担保手续费难以覆盖风险,只好利润不分红。惠农菌业担保和益农担保成立时间较短,前三年所得税后利润全部转为风险准备金。

(二)巨大的市场需求

融资性担保行业是服务业,服务业若没有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就难有存在的必要性,遑论发展。上述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壮大,不仅意味着市场需求巨大,还意味着市场需求远未得到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不仅来自为数众多的民营中小微企业,而且也来自农户和农业,前者较易理解,后者则因为特色农业(如经济作物种植业、海产品养殖业)的发展。以古田县食用菌养殖业为例,食用菌养殖的资金需求季节性强,额度大,小额农贷杯水车薪,民间融资难以持续,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作用尤为明显。据惠农菌业担保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公司的担保对象主要集中在一二百家养殖大户,这些养殖大户大部分是公司股东所办企业的采购对象,公司股东所办企业的业务多为加工、销售食用菌。该负责人介绍,对于成千上万的养殖户来说,一二百家养殖大户在数量上占比确实很低。但受交通等条件限制和成本制约,公司目前的担保覆盖面主要集中于所在位置交通比较便利、实力比较雄厚的养殖大户。

(三)政府的隐性增信

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大多数本身就是中小企业,除了经营范围的特殊性,与其他中小企业并无质的差别,而经营范围的特殊性也不能为其增加额外信用,因为担保业务并不是高利润业务。笔者访谈中接触到的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企业主直摇头:“开担保公司不挣钱,不挣钱!”融资性担保公司之所以能以自身的信用为他人提供担保,是因为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为其进行了增信:一是政府的政策支持,二是政府每年提供的资金补助。这是政府提供的显性增信。还有政府的隐性增信:一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筹建,要么政府参与或牵头,要么合作银行(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牵头;二是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有政府参股;三是合作银行(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四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么是前政府官员,要么是当地银行高管,要么拥有公共职务头衔,总之,要有政府背景。政府的隐性增信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当地的顺利运作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有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在反担保措施中,甚至要求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作保。当笔者问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工资并不高,哪有经济能力为大额贷款担保”时,该公司负责人解释道:“其实,违约只是极個别现象,但也要以防万一。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信用比较高,我们对被担保人不知根知底的,会有这种要求,知根知底的就不必。”

(四)有效的客户细分

调查的宁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客户细分主要不是按行业、产业进行的细分,而是按客户群体进行的细分,这种客户群体就是熟人。虽然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起始阶段大多将业务集中于一两個行业,实力壮大后逐渐向综合性方向发展,但行业、产业不是细分客户最重要的标准,细分客户最重要的标准是熟人,这一点在调查中感受特别明显。当笔者感到对方在材料中或访谈中提到的风险控制措施不足以杜绝违约风险时,会追问“万一……怎么办?”几乎所有的高管都会自信地说“没关系啊,都熟!”然后解释为什么会很熟。其中最明显的例子是恒实担保,恒实担保是福建省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也是全国担保业前20强。该公司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主要在于充分利用熟人社会的信息对称优势(所谓“知根知底”)防范逆向选择风险,控制道德风险:选择担保对象时,不仅审核企业状况,更注重审核企业所有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個人品质、個人能力等情况,因为個人优劣本身就决定了企业经营的成败;贷款发放后,被担保人一旦有可能引发风险的风吹草动,即可通过熟人关系网络在第一时间知悉,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不仅如此,随着越来越多的福安人在上海、福州创办企业,恒实担保在上海、福州设立了办事处,为其融资提供便利。

(五)有力的外部监督

经营时间较长、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公司如恒实担保,机构运作比较成熟,经营稳健,自身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外部监督对于风险防控的作用不很突出,表现之一是合作银行数量较多,例如,恒实担保与18家银行有业务合作关系。对于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实力较弱、运作尚不成熟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有力的外部监督是风险防控的关键因素之一。最有力度的外部监督来自合作银行,其中农业银行的监督非常典型。惠农菌业担保、益农担保都以农业银行古田县支行为唯一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古田县支行对两家担保公司在客户选择、准入条件、贷款额度、反担保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辅导和监督,并参加公司的评审会,与担保公司联合开展贷前调查等,其监督之细、辅导之精、照顾之周到,与其说是监督,不如说是监护更恰当。融资性担保公司如果发展到一定规模,自身实力较强,农业银行就不再实行监护式监督。例如,农业银行福安市甘塘镇支行与恒顺担保的全封闭合作模式自2011年起打破,恒顺担保以该支行为主要合作银行,同时与其他银行开展业务合作。

(六)规范的内部控制

融资性担保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尽管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全职的在职人员并不多,多者几十人(例如,截至调查日,恒实担保在职人员66人),少者只有几人。虽然“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架构齐全,实际运作中公司治理的关键是高管。公司高管尤其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业务定位、对市场的认识、对风险的判断、对公司发展的愿景和长期规划、自身拥有的社会资源和在圈内的威望等,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概言之,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与否,实际上取决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自身素质和主观意愿。笔者注意到,访谈的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都是当地人,其中至少有一人是当地经济圈内具有一定地位和名望的人。虽然当地没有西方意义上的经理人市场,但熟人社会中不同的“圈子”(包括经济圈)实际上起到了西方经理人市场的作用,能够对公司高管的短期行为形成有效制约,毕竟,地位和名望不是短期能够形成的,却能毁于一旦。

(七)充分的风险控制

调查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有二:一是成员合作式,即只为自身股东的融资提供担保。实行成员合作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有恒实担保、诚信担保、恒顺担保,担保对象主要是工商业中小企业。二是开放式,即担保对象不限于股东,也包括股东以外的组织和個人,如惠农菌业担保、益农担保,其担保对象主要是食用菌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这两种方式并没有导致被担保人的筛选、反担保、审批、贷后的风险预警等方面有大的差异。被担保人筛选的原则都是知根知底。反担保以确保贷款安全为准。反担保方式较多,物保、保证均可。反担保措施比较严格。例如,反担保人如为企业,一般须追加反担保企业实际控制人承担個人连带责任;均有评审会审核被担保人资格,层层把关;贷款发放后,派专人跟踪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情况。

(八)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

首先是被担保人受益。被担保人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個体工商户、农户,这些经济主体因为担保难等融资瓶颈难以直接向银行借款,不得不转向民间融资。经由融资性担保公司,这些经济主体可以突破融资瓶颈从银行借款,方便了生产。毋庸讳言,对于这些经济主体而言,经由融资性担保公司借款,实际利率高于直接从银行借款的利率,但是一般低于当地民间借贷利率。与民间融资相比,经由融资性担保公司借款,这些经济主体生产经营成本有所降低,更重要的是有了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生产经营变得更加可预期,也更稳定。

其次是银行受益。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富余资金有了更多的出路,不但更好地执行了宏观金融政策,而且获得了比较稳定的收益,降低了信贷风险,减少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的工作量,也通过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为自身在当地的经营和发展营造了更好的环境。

再次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受益。融资性担保公司在银行和借款人之间起到了桥梁作用。经由融资性担保公司,银行可以比较放心地放贷,借款人得以缓解担保难题导致的融资压力。随着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这道桥梁越来越宽,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规模可观,实力比较雄厚,抗风险能力较强。成立时间较短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也在合作银行的指导下,通过担保申请的受理、审查、批准、贷款合同的签订、贷款的风险管理、催收等,迅速实现规范化。笔者在调查过程中注意到,成立时间较短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大方从容相比,略显羞涩,但举止干练,业务娴熟,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差不大;这意味着资金管理和运作技术由银行系统向“草根金融”的扩散。

实际上,融资性担保公司充当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桥梁,不仅实现了三方共赢,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共生关系。共生关系体现在,无论是成员合作式融资性担保还是开放式融资性担保,银行、被担保人、融资性担保公司缺一不可:没有融资性担保公司,被担保人对资金的潜在需求难以转化为有效需求,银行难以将富余资金转化为有效供给;没有银行或被担保人,融资性担保公司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三方合作,一荣俱荣,不仅实现了三方共赢,而且促进了地方经济增长,强化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联系。三方合作的成功,则植根于熟人社会。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成功的根本原因分析

众所周知,一方面,社会有巨大的资金需求无法满足;另一方面,银行又有大量的富余资金寻找出路。因此,问题不是银行资金不足,而是社会对资金的需求难以形成有效需求。担保不足固然是导致供需不平衡的瓶颈,但资金供方与需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才是根本原因。资金供给之所以需要担保,更多的不是因为资金需求方信用有问题或者还款能力有问题,而是因为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信息不对称,导致资金需求方只有提供资金供给方能够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担保后者才敢放贷。这是现代银行在陌生人社会的运作环境中所形成的制度,我们称为现代银行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本土的票号在熟人社会中运作所形成的制度迥然不同。

熟人社会“知根知底”式的信息对称决定了熟人范围的有限性。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只能形成各种各样、人数有限的“圈子”,一旦超出“圈子”的范围,信息的对称性就打折扣。“圈子”之内,人们极其讲信用,团结互助,乐于奉献,很少有赚小便宜、不诚信等短期行为。“圈子”之内的重复博弈对個人的行为形成了强约束,这正是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这种强约束成为借款人还款最有力的保证。有利必有弊,熟人范围的有限性决定了票号发展的局限性,这对于我国的现代化转型弊大于利,引入现代银行制度成为历史的必然。

引入现代银行制度诚然利远大于弊,但并不是完美无缺以至于没有任何弊端。现代银行制度之弊须放在我国的具体环境中观察才有现实意义。现代银行制度有效运作的环境是陌生人社会。在这個社会中,实际上占主导地位的关系是契约。各种要素完全市场化,市场的运作公开、透明,社会规则清晰、明确、稳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责任根据法律确定,人们只要照章办事,就能预期自己行为的后果;对于银行来说,只要按规定放贷,就能按规定收贷,一旦违约,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并没有造成这样一個陌生人社会,我们总体上还是熟人社会。在我们的社会中,熟人带有浓浓的身份印记,这种身份印记深深地嵌在我们的生活中。契约要素不全往往不会影响其履行的效果,契约要素齐全也不一定能保证其履行的效果。各种要素的市场化正在改革中,我们仍在努力实现市场运作的公开、透明。人们的权利、义务、责任虽然有法律作了明文规定,但不熟悉不成文的规则、完全照章办事有时难免撞墙。对于银行来说,按规定放贷未必能按规定收贷,这有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逃废金融债权为证。一旦违约,也未必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这有困扰已久的“执行难”问题和催债公司的发展为证。现代银行制度在我们这個熟人社会中运作的结果,就是贷款难和难贷款并存,银行贷款不得不集中于大企业集中的大中城市,设在县域的分支机构存多贷少,成为县域资金的“抽水机”。这样,在银行和中小微企业、個体工商户、农户之间,形成了一道鸿沟,虽隔岸相望,但难以往来。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我们也未必能造就西方那样的陌生人社会,这意味着鸿沟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难以填平,银行和中小微企业、個体工商户、农户之间的往来需要桥梁。融资性担保公司这道桥梁的出现自有其历史必然性。

实际上,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知道中小微企业、個体工商户、农户的信用度和还款能力,而是现代银行制度难以认可这些市场主体的信用度和还款能力。这种难以认可主要由贷款权限划分和贷款审批制度来实现,但这并不意味着下放贷款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是治本之策,部分是因为信贷资金的安全是第一位的,部分是因为这种难以认可是由熟人之间信息对称的有限性决定的。坐在北京或者省会城市的办公室里要熟知某個县市、某個村镇的企业或個人的信用状况,在当前的条件下实在勉为其难。正是在此处,银行尤其是基层分支机构充分体现了灵活性。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某银行基层分支机构牵头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待公司成立后作为其合作银行进行大额授信,背景是该支行的负责人了解到潜在借款企业还款能力没问题,只是因为设在农村缺少抵押物不能贷款,但又急需大额贷款以实现跨越式发展,成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就可以在法律上满足贷款对担保的要求。

宁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成功,不仅仅是在法律上满足了贷款对担保的要求。若无法形成有效的还款约束,融资性担保公司就无法提供有效的担保,也就无法替代抵押品。融资性担保制度在还款约束方面,不仅有常规的法律安排如严格的反担保措施;还有非常规的安排,即熟人“圈子”之内重复博弈对個人行为形成的强约束。这一点非常关键,因为经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贷款,被担保人欠的不仅仅是银行的钱,也是担保人的钱,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成员也在知根知底的“圈子”之内。借款人在空间上,“跑不了和尚,也跑不了庙”;在时间上,“躲不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所以,当笔者追问“万一……怎么办?”几乎所有的高管都会自信地说“没关系啊,都熟!”这种强约束,不仅约束着被担保人,也约束着公司高管甚至一般工作人员,任何人的不当行为都会为圈内人所熟知,成为自己发展路上难以甩掉的包袱。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草根金融”,关键正是在于有“根”,而不是无“根”之草,这個“根”正是熟人社会。

宁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成功的根本原因,正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熟人间信息对称的有限性与现代金融制度的广泛适用性之间的有效对接。如果要说制度创新,笔者认为,融资性担保制度可称得上是一项制度创新。

四、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局限性及风险分析

(一)局限性

作为一個硬币的另一面,熟人间信息对称的有限性也决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局限性,即融资性担保公司离开了熟人社会这個“根”难以单独存活: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对于银行的比较优势在于对被担保人的“知根知底”。舍此,若依靠同样的数据与资料,融资性担保公司判断风险的能力很难比银行更强。在投资方面,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对于资本市场上的其他机构,显然比较稚嫩。因此,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存活与发展绑定在被担保人的存活与发展上,被担保人的发展状况决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状况,融资性担保公司难以脱离被担保人的实际资金需求单独实现可持续发展。

这样,熟人社会的运作环境决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模普遍较小。

(二)风险

较高的抗风险能力需要融资性担保公司具有较强的实力,较强的实力意味着公司要有较大的规模,“做大”与“做强”难以截然分开。融资性担保公司规模普遍较小与从事金融行业需要较高的抗风险能力之间形成了内在矛盾。在经济上行期,融资性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的不足尚不成为问题,因为被担保人不能还款只是小概率事件;在经济下行期,被担保人经营困难,盈利能力下降,不能还款的概率大增,抗风险能力不足就成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软肋。当代偿额普遍超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代偿能力时,风险就会蔓延至银行系统。以福建省实力最强的恒实担保为例,截至2012年6月底,该公司风险准备金及未分配利润(该公司利润不分配)为4亿元,占在保贷款余额的比例不足6%。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被担保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令该公司负责人担忧,因为这已经超出了单家企业甚至某一個行业所能单独应对的范围。融资性担保公司规模普遍较小,抗风险能力不足,单靠自身难以克服经济下行期的风险。这种风险是整個经济体的风险,融资性担保公司本身作为中小企业,与其他中小企业一样首当其冲。

在经济下行期,政府和银行的顺周期行为进一步加剧了这种风险:企业不景气导致政府财政收入下降,但要实施逆周期的宏观调控,需要更强的财政能力、更多的财政支出,可以预见的结果就是政府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补助的大幅减少和税收力度的加大;企业不景气导致其还款能力下降,银行作为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要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减少损失,占优策略是紧缩信贷。

于是,经济下行期间企业的经营困难与金融风险共生,融资性担保公司则因其抗风险能力的不足在其间起到了风险放大作用。

五、政策建议

鉴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支持实体经济方面不可忽视的作用,如何扬其利避其弊,具体的操作性建议当然重要,但往往挂一漏万,且未必能普遍适应,因为各地、各公司情况千差万别。因此,笔者建议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多予、少取、放活。至于如何实施,则不必拘于一术。

第9篇

关键词:债券担保;担保方式;制度完善

一、债券市场担保方式研究

(一)我国债券市场担保方式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担保的主要方式是第三方担保和抵押/质押担保,抵押物主要为土地或者房产,质押物主要为应收账款、股权、以及海域使用权。[1]

自2007年10月银监会《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要求商业银行停止对以对投资项目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融资性项目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各发债主体纷纷探求非银行担保的担保方式,如非银行的第三方担保、无担保、抵押/质押担保以及地方财政收入为偿债提供保障措施。

2008年发改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企业可以发行无担保信用债券,为无担保信用债券发行提供了制度基础。一般来说,能够发行无担保债券的企业往往是哪些实力雄厚、信誉较高的大型企业公司;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若想进入债券市场融资,其对信用担保的需求只会更大。而国内现有的各类担保公司虽然数量不少,但普遍资金规模小,自身的资质和担保能力有限,绝大多数担保机构业务经营有明显的地域性。

(二)美国债券市场担保方式

美国债券市场的担保方式以抵押/质押担保、债券保险、第三方担保、优先/次级结构、债券信托等形式为主。参与美国债券市场担保体系的担保公司包括:债券保险公司、银行、保险商以及一些专业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经营性企业。[1]

1.抵押/质押担保

美国常见的抵押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质押资产包括股票、债权和票据等。

2.债券保险

美国另一种常见的信用增级手段,指由专业的债券保险公司为债券发行人或者承销商提供信用担保。这一保险的标的为信用风险,被保险人为债券发行人或者承销商,权利人为债权投资人。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导致权利人遭受损失,在被保险人不能补偿损失时,由保险人代其向权利人赔偿,从而只是对权利人经济利益的担保,因此债券保险公司成为债券发行人的债务偿还连带责任人。

这些债券保险公司所承包的主要是市政债券,还有部分结构性金融产品债券,不涉足公司债券。

3.第三方担保

第三方担保是美国最常见的担保手段,提供担保的机构包括政府机构、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一些专业的担保公司或经营性企业等。

4.优先/次级结构

在美国,对债券产品进行结构化设计的担保方式被广泛应用与结构性金融产品和公司债券担保中,通过对结构性金融产品和公司债券进行优先/次级结构的设计进行担保。

5.债券信托

对于公司债券,主要以公司债信托形式,又可称为抵押公司债信托或附担保公司债信托。即发债企业委托信托机构担任其发行债券(包括一般公司债或可转换公司债)的受托人,用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进而能顺利完成资金的募集,取得稳定而长期的运营资金。美国的公司债券信托日益成熟和完善,已成为美国公司债券的重要担保方式之一。

二、我国债券市场担保方式完善研究

(一)完善第三方担保和抵/质押担保增信方式

重点发展第三方担保中的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专业担保公司与子母公司、关联企业等相比,与债券发行公司并无直接利益关系,有更为中立态度,能够客观的衡量债券的风险,但我国目前的担保公司普遍规模较小,信用等级较低,承保能力若,这些都是需要完善的地方。

抵/质押担保是传统的担保模式,但抵/质押物的范围受《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新型抵/质押担保物的合法性将是抵/质押担保发展的新契机。

(二)引入债券保险制度

鉴于债券保险在美国市政债券增信中的成功经验,可以设立专门服务于准地方政府债的债券保险公司。

(三)建立多层次再担保公司,完善风险转移分散制度

再担保公司的组建可由中央政府和各省级政府出资或授权出资,并吸引各类担保公司和战略投资者参股,组成股份制和市场化的全国和省级再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不与各地担保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以控制和分担担保公司经营风险的方式,提升担保公司担保能力。再担保公司开展综合性的再担保服务,既面对债券市场担保,又面向融资担保、中小企业担保和住房贷款担保等。此外,再担保公司应在有关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各类再担保业务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2]

三、我国债券市场担保法律制度研究

(一)我国债券市场担保法律制度现状

我国债券市场目前的法律法规主要以《公司法》、《证券法》和《担保法》为基础,以证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和保监会的部门规章制度为补充。但现行《担保法》的立法背景是为了解决企业间债务及保护银行的债权,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对担保人的权益保护尚不够。同时,现行的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等规章立法层次相对较低,效力有限,难以对担保业整体和该行业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规划和调整。

《担保法》作为担保业的专门法律,仅规范了担保行为,而对近年来纷纷设立的专业担保公司的设立、权利与义务并无明确规定,致使担保公司缺少法律保护与制约。国务院于2004年6月公布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虽明确了 "跨省区和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实施,但这项许可的范围和力度远难满足担保业发展的整体需求。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加强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监督制度,并提出了"谁审批设立、谁监督管理"的原则,确定地方相应的监管职责。但有关绝大多数的地、市、县级担保公司的准入与退出、业务范围与种类、执业者从业资格、担保公司的内控制度以及维权与行业自律等方面,还需要进行明确规定。由于目前缺少对担保公司的行业准入和行业监管,使得大批民营小担保公司无序增加,又迅速倒闭。

(二)我国债券市场担保法律制度完善

(1)修改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引入公司债券保险制度,赋予债权保险合法地位,从而打开公司债券保险的制度之门。借鉴美国有关债券保险在美国市政债券增信中的成功经验,设立专门服务于准地方政府债的债券保险公司。规范公司债券保险的管理规则。

(2)尽快建立、健全与信用担保业务相配套的法律体系。明确担保公司和信用增级机构市场准入与退出、业务范围、权利与义务、财务及内控制度及行业自律和监管等细则,并对担保公司或信用增级机构给予一定的法律保护和制约。完善《担保法》相关规定,禁止国家机关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完善公司债券发行时的担保信息披露和担保信息持续披露;对母公司担保、债券发行人之间相互担保等予以一定限制,重点是防止担保落空。[3]

(3)要进一步推动包括信用中介机构在内的外部信用评级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和扩大企业信用评级试点,从市场引导和行业自律两方面推进担保公司和信用增级机构规范、有序和快速发展。

(4)建立公司债券风险基金制度。可借鉴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收购投资者债权的经验,拓展该基金的用途,允许在公司债券发行人被撤销、关闭和破产等特定情形下,动用基金对债券持有人给予一定限额内的补偿。

参考文献:

[1]阎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制度因素研究[M].人民出版社,2012:213-214.

[2]陈革章,季建奎.构建以再担保为核心的担保监管体系[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8).

第10篇

一、合芜蚌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问题

面对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小企业目前遇到的困难,安徽省以及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出台多项措施,最大限度地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并积极组建各种信用担保机构,构筑信用担保体系框架,拨付专项资金,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给予担保机构损失补偿、增资、奖励等,这些都对促进合芜蚌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职能仍未能完全发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存在。

1.担保机构自身资本实力较弱,信用扩张规模有限

担保是一个对资本金高度依赖的行业,资本金的多寡直接决定了担保所能扩大的最大业务规模。根据经贸中小企[1999]540号文件规定,担保公司的担保贷款规模与注册资本的放大倍数一般不得超过10倍。目前,安徽省及合芜蚌三市担保机构注册资金普遍不高,限制了其担保能力和业务空间,而且,由于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还要求担保公司针对每笔担保贷款出具10%~50%不等的保证金,减少了中小企业实际融资数量,进一步侵蚀了担保公司的信用放大倍数,使其信用担保能力远远满足不了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

2.缺乏后续资金和风险资金补偿机制,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限

目前,安徽省及合芜蚌三市政策性担保机构资本金大部分是财政一次性投入,后续资金和补偿资金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在运营过程中,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目标,收取的担保费很低,也没有补充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规模很难做大,一旦发生代偿,不但会损失业务收入,资本金也有可能发生损失,严重时可能倒闭;商业性和互助担保公司资本金主要是由企业、社会个人等注入,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股东们不会轻易为担保而增资,再加上对风险等因素的考虑,使得商业担保机构业务上动力不足,行业信用放大倍数整体较低,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十分有限。

总之,由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自身实力较弱、缺乏完善的资金和风险补偿机制等问题的存在,使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许多银行都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转嫁给了担保机构,这样不仅造成担保机构责任与能力的不对等,也弱化了银行对企业的考察和评估,加大了担保机构的整体风险,严重制约着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再担保体系

如何将有限的资金用好,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答案是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立再担保体系。

1.国内现有的再担保模式

早在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召开的“合肥会议”中,就确定了安徽、北京、广东、湖南以及东北三省等10个再担保体系试点省市,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就是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或者再担保基金,为担保公司增加进一步的再担保服务,分散担保公司风险。目前,国内主要的再担保模式有以下几种:

(1)东北模式。东北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是全国第一家区域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该公司主要由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市等政府共同出资组建,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30亿元人民币,专为上述四省一市的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险功能服务。

(2)深圳模式。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成立于2009年2月28日,是市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而成立的专门机构,主要业务是向担保公司的信用担保业务提供担保,初期筹集资金10亿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风险可控、产业倾斜的原则,采用会员制模式,政府、银行、担保机构通过认购保证金成为再担保中心的会员,保证金作为再担保资金采取分账核算。

(3)北京模式。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1月成立,这是全国首家由政府出资设立的省市级再担保公司。公司主要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险服务,资本金为15亿元,首期规模5亿元,由北京市国资公司承担政府出资人代表职责,北京市财政为其建立资本金补充和代偿补偿机制。预计经过3年左右的运作,使北京市担保机构的平均放大倍数从目前的2.6倍增至5~8倍,在保余额由目前的400余亿元达到1000亿元。

(4)广东模式。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18日成立,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依托组建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省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亿人民币,以“增信―增值”的业务模式为广东省商业性担保机构提供信用再担保服务。

(5)安徽模式。目前,安徽省正在进行再担保的试点,主要模式是采取财政出资,成立省级担保集团的形式来履行再担保功能。

2.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立再担保体系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尚未建立区域再担保体系,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及前文所述国内省、市的再担保方案,制定出符合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再担保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扩大该区担保行业的放大倍数,提高担保机构的公信力。

(1)组织形式。采用企业法人的组织形式,组建由安徽省及合肥、芜湖、蚌埠三市政府、国有独资企业、担保机构及其它社会法人投资参股的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企业法人。

(2)资金来源。以政府出资为主,担保机构、民间资本、社会法人出资为辅。资本金主要由省财政、合芜蚌三市财政及其区域内国有独资企业出资,另外可考虑从合芜蚌地区的科技经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产业技术进步资金中划拨一部分,而民间资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出资等作为补充。担保机构交纳的再担保费可用于再担保机构维持日常运作和承担一定比例的代偿,再担保费率根据担保机构代偿率不同而浮动,并定期进行调整。

(3)注册资本金规模。再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本地区担保机构注册资本的最大值,至少不低于几家规模较大的担保机构的平均值。

(4)主要业务。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承保的项目进行再担保,从而分散风险,分享收益,并提升担保机构信用放大倍数,提升担保机构信用,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服务功能。

(5)再担保的责任承担方式。采用固定比例方式,即由担保机构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再担保机构约定,对在一定担保责任限额内的业务,担保机构将全部同类担保业务都按约定比例向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再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每项业务的担保费和发生的损失,也按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摊。对于数额较大的或超过担保机构规定担保能力较多的单项担保业务,经协商一致,可由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再担保机构共同与被担保人签定委托保证协议,共同与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双方按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6)风险控制机制。至于再担保机构与各专业担保机构之间的责任分担,以担保机构承担主要风险,再担保机构分担部分风险为原则,以确保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稳健运营。贷款本金风险由贷款银行、专业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共同承担。

(7)建立政府补偿机制。成立试验区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根据再担保机构每年实际实现的再担保额度给予再担保机构以一定的风险补偿,该笔资金用于担保机构代偿率超出平均或预期水平时,对再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

第11篇

关键词:融资风险;融资环境;风险规避

我国中小企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猛。截止2012年底,全国中小企业数量达到5651万家,相比2011年环比增长9.2%,约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8%以上。没有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经济也不可能取得长足的进步:中小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占全国总量的份额较大;中小企业大约提供了80%-90%的城镇就业机会。近年来的出口总额中,有60%-70%以上是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要求大量的资金作为其发展的源动力,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条件以及其所处环境的限制,其资金需求旺盛但所需资金资源及渠道却极其匮乏,造成了如今许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资金是企业发展的推动力,企业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资金短缺是各国各地区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难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漠视,致使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进而导致中小企业发展遭遇“瓶颈”,企业成长陷入困境。显而易见,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有的组织结构简单、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对象单一的中小企业融资大都依靠自我积累,依靠自身力量发展;但规模较大的中型企业的内源融资状况则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分配过程中留利不足、计提折旧费率偏低等问题。根据中国银行2011年对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所做的436份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显示: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是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参与调查的436家企业中,选择银行贷款的372家,选择自筹资金的有369家,其它的资金来源渠道依次排序为民间借贷、股权融资、财政投入、内部集资和其它方式。当参与调查的436家企业被问及如果企业有融资需求时,首先会选择的融资方式。其中90%的企业首先采取的融资方式是银行贷款,所占比重极大,7%的企业首先采取的融资方式是像亲戚朋友间借款,2%的企业首先采取的融资方式是高利贷,1%的企业首选其它方式。

二、中小企业财务融资风险的表现形式

中小企业财务融资风险评价风险的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支付风险

财务支付风险是指公司因支付能力不足而不能向股东支付其满意的股利,或者不能向债权人按时、足额地偿付本息所带来的风险(连景林2006)。相比之下,公司因支付能力不足而不能按时、足额地向债权人偿付本息所带来的风险要比不能向股东支付使其满意的股利所带来的风险的危害性要严重。这是因为公司是股东借以实现资本增值的手段,其控制权又掌握在少数大股东手中,当其不能支付使大部分股东满意的股利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通过董事会更换经理人员,或导致公司股票不稳定,这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构成致命的危害。

2.财务杠杆风险

所谓财务杠杆风险是指公司利用财务杠杆而给股东收益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负债融虽然融资成本低于股权融资,并且具有节税效应,由此通过财务杠杆使企业发展达到“借力打力”的效果,即用较少的自有资金再加负债,获得较大的收益但是这一途径的前提是公司的资产收益率高于债权融资成本当公司因某些原因而导致营业利润降低时,由于仍须向债权人支付固定的利息,势必减少股东应得的收益,对公司造成影响。

3.融资决策风险

筹资数量风险。筹资数量不当风险在一定的业务规模下,企业对资金的需要在客观上也存在一个合理的数量。经营性亏损的融资风险。经营性亏损导致的融资风险企业融资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企业自身的素质,增加盈利能力。但融资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融资行为不一定能达到这一目的,这样就产生了企业的经营性亏损不,带来了融资风险的产生。资金运用的融资风险。资金运用不当导致的融资风险,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风险和间接融资风险。

三、中小企业财务融资风险的评价

1.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识别

一般来说,融资风险是对企业的融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不随人的意志而转移的,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把财务风险又称为融资风险。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靠商业银行,担保,企业自身三方融资,我国现阶段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理论尚无定性理论观点,目前流行的观点都认为,和大型企业的贷款成本相比,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高得多,风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隐含丢失风险,2011年度《中国财经》通过对500家企业联合调查资料显示,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是对大型企业贷款成本的五倍,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不符合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的原则。

2.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评价

金融结构指的是一个国家中股权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以及间接融资里大银行和小银行融资的比重。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是动员资金、配置资金。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是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几家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组成,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占有垄断和主导地位。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评价如下:(1)企业收益的不确定性。中小企业还本付息资金最终来源于企业收益。企业收益与其日常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经营管理的好坏,影响当期收益的高低,决定财务风险的高低。(2)融资期限和结构不合理。一般说来,企业使用长期借款融资,其利息费用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固定不变;而采用短期借款融资,其利息费用可能会有大幅度波动。如果负债的期限结构安排不合理,会增加企业的筹资风险,还可能会出现难以筹措到足够的现金来偿短期借款的风险。

四、中小企业财务融资风险的风险规避与防范

对任何企业来说,风险是无法回避的,做业务就必须有风险,风险高,相对收益也高,风险控制并不意味没有风险,关键是要通过有效的措施将风险损失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中小企业的融资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1.融资风险的分析与改善融资环境

从企业的内部着手,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本着资本不是免费的原则,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要做好评估,结合各种因素,合理的选择融资的方式。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收益最大化,尽可能的降低成本和风险,这个企业才能生存。近几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环境,如下:一是银行应该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的力度,创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增强信用观念,规范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积极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建设,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二是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套的法律法规。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资信评级系统,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设步伐,减少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三是建立信用档案,明确信用标准,强化信用监督,积极推进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完善公共信用登记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和节后,将客户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重大时间及有价值的信息及时等价系统,共同维护系统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增强实用性。

2.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防范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并不意味着解决所有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融资服务的主体,应在识别中小企业融资所存在各种主要风险的前提下,对所提供融资服务的客户及潜在客户,对其融资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达到避免损失或将损失限定在最小的程度内。(1)政府方面风险的防范。中小企业融资的债权人或投资者,了解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经济政策制定的依据和政策实施在国内各经济部门以及整个社会经济所产生的政策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相应的融资策略,调整外向型中小企业与内向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和融资结构。(2)银行方面风险防范。完善银行“贷款三查”的运行机制,强化与中小企业的信息沟通,贯彻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发放时效。(3)担保公司风险的防范。注重对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及其经营状况的动态信息的掌握。为确保贷款本金利息不受损失,对丧失担保能力的担保贷款,责令企业重新选择担保公司或担保人,或依据担保贷款协议提前收回贷款本息,金融机构发放担保贷款时,要求企业选择那些管理规范、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收费合理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4)评估机构、公证机构等方面风险的防范。加强对评估机构、公证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考核规范操作程序,对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本金、利息或酬金的损失,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在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中小企业必须独立承担风险。中小企业进行筹资,就必须面对筹资所带来的风险,要充分认清风险所带来的危机和机遇,时刻把风险放在心里,正确认识风险,提前预防发生地风险,应对风险,掌握风险防范措施,降低风险,利用机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陈蕾.投资不对称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分析[J].投资研究,2011,30(10):3.

[2]何自力.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的效益与风险分析[J].金融论坛,2010,(1)4.

第12篇

本报告重点跟踪评价了30余项科技金融政策,这些试点政策是对现行制度的修订、调整和突破。跟踪评价和研究分析这些政策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发现问题,提出未来完善方向和推广建议,为相关部门和地方出台支持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新举措提供支撑。

示范区科技金融政策着力点

创业风险投资

第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跟进投资、参股、融资担保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重点发展领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二,针对创业投资机构,对其实际投资额和建(购)房进行补贴,对其缴纳的所得税和营业税地方分成部分进行奖励,根据实际投资本金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以及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收益补贴。第三,对创业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实行年薪制、股权、期权等激励措施。第四,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给予中小企业建(购、租)房补贴,并对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进行奖励。

科技信贷与科技担保

第一,对试点企业给予信用评级费用补贴、贷款贴息,对试点银行发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部分不良贷款处置所发生的实际损失给予风险补偿。第二,加快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通过建立培育引导机制、信用激励机制、风险补偿机制、组合融资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担保换利润分红、期权等)引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第三,科技担保方面,给予企业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给予担保机构担保补贴、损失补偿、落户奖励、购(租)房补贴和财税奖励。第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采取落户奖励、建(购、租)房补贴、风险补偿、业务增量补贴、财税奖励等手段。

多层次资本市场

示范区主要根据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公司并购和股权收购等不同阶段给予相应的财政扶持,同时从工商登记、优化上市环境、培育上市资源、完善政策体系等方面全方位支持多层次市场建设。

科技保险

第一,在信用保险方面,采取给予企业资信调查费补贴和企业保费补贴,同时对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试点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对试点保险机构每年新增承保额度给予奖励等措施。第二,在首台(套)科技保险方面,已认定的中关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实行保险费资助,对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实行保险费资助。第三,在其他科技保险方面,主要采取对科技企业保费补贴方式予以支持。

科技金融顶层设计、金融机构及人才

第一,加强对促进科技和金融工作的顶层设计,通过健全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服务平台、完善科技金融信用服务体系、加强对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协调等方面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第二,设立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发展,采取落户奖励、建(购、租)房补贴、并购交易中介费用补贴、业务奖励、风险补偿、所得税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等方式,引进和鼓励新设金融机构,促进股权投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并且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服务。第三,加快金融人才集聚,主要从租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优待等方面,对金融人才给予优惠待遇。

政策执行与效果

创业风险投资

示范区是其所在省市科技资源最为密集和活跃的区域,因而也是其所在省市创业风险投资最集中和活跃的区域。2011年示范区创业风险投资在机构数目、管理资本、投资项目数和投资额上都有较大幅度增加(见表1)。中关村示范区内还形成了独特的股权投资模式,如中关村发展集团探索以股权投资为主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新体系,发挥国有资本对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建设多层次资源要素为支撑的融资平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贷款

参与北京市科技信贷补偿计划的银行共23家,支持258家企业,发放贷款295笔,贷款折合人民币约260亿元。18家银行在中关村设立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北京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设立了中关村分行。以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为平台,已累计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641亿元,其中2012年新增担保120亿元;累计组织149家中小企业发行直接融资产品,融资额共计27.7亿元;各银行在中关村内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97.6亿元;中关村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3.4亿元;杭州银行推出针对中关村代办挂牌企业的股权质押贷款.累计为38家企业发放贷款6.6亿元。

截至2011年底,武汉东湖示范区累计成功为37家企业办理60笔股权质押融资,实现直接和间接融资总金额逾55亿元。依托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平台发展中小企业集合贷,集合贷款已支持50多家企业,发放贷款达8.75亿元。武汉东湖示范区拥有光谷担保、中融担保、银乾担保等担保公司总数达9家,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5亿元,2011年中小企业累计获得担保贷款超过60亿元。

上海市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呈现了银行贷款、小额贷款、融资担保金额和户数俱增的良好态势。截至2012年3月底,全市小企业贷款余额5 635亿元,增幅1.2%;微型企业贷款余额825亿元,增幅6.8%。已开业的75家小额贷款公司3月末小额贷款余额120.29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59.94亿元,增幅10.92%;科技企业贷款余额31.87亿元,贷款户数598家,增幅0.87%(见表2)。融资性担保余额436.8亿元,其中科技企业担保余额24.61%。2013年1月,上海市共.有27家科技企业通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获得总额达,1.46亿元的银行贷款,其中参加科技履约责任贷的企业有20家,获得贷款6100万元;参加科技成果转化信用贷的有4家,获得贷款8000万元。此外还有小巨人信用贷、创新基金微小贷等多种贷款方式。

多层次资本市场

中关村上市公司群体加速壮大,“中关村板块”效应增强,目前创业板上市企业53家,中小板上市企业38家。上海市中小企业在IPO方面有较好表现,目前创业板上市企业28家,中小板上市企业27家;2011年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启动,截至2012年底,挂牌企业48家,成交额超过1亿元。东湖高新区企业上市取得新突破,截至2012年4月底,东湖高新区上市公司31家,其中国内上市公司25家,海外上市公司6家,形成了境内境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多途径上市的格局,利用资本市场累计融资374.22亿元,其中股票融资294.07亿元,债券融资80.15亿元

中关村代办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为建设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2012年9月,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和天津滨海三个国家高新区被纳入新三板试点范围。截至2013年3月,挂牌企业达到205家。2012年1月―10月,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资获得8.2亿元融资。

科技保险

中关村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累计为65家企业提供近200亿元的信用保险和10亿元的贸易融资贷款。武汉市共有400家高新技术企业购买了科技保险产品,累计缴纳科技保险保费约6 500万元,企业享受约500亿元的科技保险保额服务。上海市2012年科技保险保额3.05亿元,并且推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截至2012年10月底,履约贷款已经受理企业申请319家,放款企业193家,共获得贷款6.3亿元,其中48家企业为首次贷款。

中关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项目保险补偿机制自2010年实施以来,通过给企业生产销售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提供保险保障,在风险转移、促进产品推广运用、项目资金融资、技术专利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越来越多的企业对首台(套)保险机制表示认同。2012年又设计出台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利执行保险两个险种,进一步满足科技企业的风险需求,保障科技企业利益。

问题及政策建议

支持创业投资政策的引导效应不明显,建议出台针对天使投资的扶持政策

目前创投机构尤其是引导基金支持的创投机构仍然集中于成熟和后端项目,许多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仍然得不到资金支持;同时天使投资以及进行早期投资的机构数量仍然匮乏。建议一方面加大针对天使投资和早期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工作,引导和促进社会资金加大对初创期企业的投资力度;另一方面借鉴OECD有关国家鼓励天使投资的经验,研究制定有关对私人投资者投资非上市公司的个人所得税及损失税前弥补的相关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障碍较大,建议制定科技信贷的扶持政策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抵质押物、技术风险大、成长性难以把握、管理成本高,传统银行信贷模式难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缺乏银行授信尽职免责的操作细则和风险分担机制。在政策层面,建议:第一,在示范区率先建立符合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监管制度,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落实中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尽职免责”制度;第二,制定支持科技银(支)行发展的相关政策,开展示范区内的社区银行试点工作;第三,在示范区内对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扩大经营范围试点,完善小额贷款融资和服务方式,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融资倍数和资金来源试点;第四,试点开展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示范区、银行、担保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受制于退出渠道,建议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环境

目前对于企业质押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现未还款情况时,银行等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处置渠道较为狭窄,有关知识产权估价、交易等尚未解决。建议首先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环境,构建从知识产权评估、金融服务到交易处置等全程投融资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的宣传普及,设立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次示范区制定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财政扶持政策。

科技担保“小、弱、散、难”,建议推动科技担保体系网络化发展

专业化的科技担保公司普遍规模较小,发展不均衡,政策扶持不到位,担保层级低、覆盖面窄、担保资金总量不足。建议构建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的担保机制,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示范区)、民间资金合资共建区域性担保子公司和向地方科技担保公司注资、风险补偿等方式,提升区域科技担保能力;在示范区开展科技担保公司风险补偿、代偿优惠、放大倍数等试点,提升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

多层次资本市场相对滞后,建议加快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潜力远未发挥。由于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实际进入门槛仍然较高,发行审核速度偏慢,创业板市场对自主创新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不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建议尽快加快代办股份转让试点配套制度建设,细化股权认定的相关政策,推动一批科技成果入股的企业一卜市融资;以区域性柜台交易为基础,加快全国性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市场监管、准入与退出、操作流程、信息披露等基础性制度,形成合作协同的市场层级结构;充分发挥技术产权交易机构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保险功能未充分发挥,建议不断丰富科技保险内涵

目前示范区对科技保险的引导和激励缺乏有效手段,各类险种对创新核心环节的风险分散功能不强,科技企业保险意识亟待提高,部分补贴不能及时到位,科技保险涉及的部门、地方之间还未建立有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建议推广中关村首台(套)保险机制和融资保障类保险产品,充分利用保险工具支持科技企业新产品研发、生产、市场拓展、融资、进出口以及科技人员激励保障等方面作用,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培育和发展科技保险市场;完善落实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经费中列支科技保险费和对首台(套)产品实施用户保费补贴等相关政策;在示范区开展保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试点。